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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1000字

飘读后感1000字心得。

博览群书是好的,博览好电影也是我们提倡的,在观看过程,会不断的各种想法迸发出来,所讲的情节观看后让人不断地回味!写观后感可以让我们杂乱的思维得到整理。你是否为写观后感而苦恼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飘读后感1000字心得》,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这一本世界名著,我相信你们都有所了解,它改编的电影就做乱世佳人,里面对于人物的形象塑造的很丰满,可以说是那么时期的典范,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飘读后感1000字心得,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刚把《飘》这本书看完,它是部长篇,我一直喜欢长篇著作,我觉得也只有长篇才能把时间带给人的变化深深浅浅的描绘出来。

书中女主斯嘉丽这个形象让作者塑造的相当丰满,她自私,不顾别人的感受,不在意什么国家荣誉,不在乎什么妇女道义,她要钱,不择手段,几乎压榨和骗取都可以!她坚强,没有什么让她不能站起来,战争,逃亡,饥饿,责任,她都承担下来。她狠毒,对自己儿子受的刺激不闻不问,对周围人的痛苦和抱怨只觉得是噪音,觉得他们都是累赘。她虚荣,爱荣华富贵,喜欢炫耀。她善良,这么说其实很矛盾,但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你就是在书中能感受到她的善良,因为不管她多么讨厌那些是累赘的人,她始终没有放弃他们!

斯嘉丽的结局并不是十分美满,造成这些的也全是她的性格所致,所以才有那句话嘛,性格造就人生。她因为精明强干,拥有商业头脑,赚钱自然是成功了!但是情商太低了,得罪了很多人,让人称之为不守妇道的女人,而且她太固执,太迟钝,所以她错过了伤害了很多爱她的人,她一再追逐一个她根本不了解的男人,也根本不爱的男人,当她明白自己的心的时候,一切都太迟了!这一切都不是命运,只不过是她的性格会造成这样的结局而已!而玫兰妮和她恰恰相反,她温柔善良,善解人意,能洞察人心,超高的情商让她倍受尊敬,她也是全书中最让人感动的角色,也就是因为她的品质,促使她成为了亚特兰大城里最德高望重的女子,她有很强的母性意识,喜爱孩子,渴望孩子。但是身子骨却非常不好,医生禁止她生育。也就是因为这些因素,导致她怀孕流产而死。

《飘》这本书还有个名字叫做《乱世佳人》,我认为,乱世佳人不止只说斯嘉丽,还有玫兰妮,她们俩有不同得优势和缺点!斯嘉丽理智精明,她代表智商。玫兰妮聪明感性,她代表情商。在乱世中她们互相依靠,无形中俩人分别成了左手与右手的关系。书中她们同时举起武器,思嘉拿起手枪,玫兰拿起军刀,一起面对北方军官时,我才明白,乱世佳人不止是思嘉,还有玫兰,也许还代表着美国南北战争时的所有女性。

所有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谁都不能说哪一种性格可以万无一失,就如书中思嘉的一句话你不能所有事都从两面看,那样是做不成什么大事的。

无论在哪一个时代,无论我们是谁,都只能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因为谁都不能强迫谁,谁都不会比你自己更了解你自己。要学会发挥自己性格中的长处,不要总是徘徊在短处。可能很多人都在批评思嘉不懂得珍惜,太迟钝,太不顾及他人的感受和情谊。但是,这就是思嘉。她用各种手段挣钱养一大家子人,但是社会对她作为女人出来做生意这种不成规矩的行()为,大肆谩骂,就连家中依靠她生活的亲戚也看不下去而批评她,但是,她不妥协,她要赚钱。书中白瑞德问她如果重来一次,你真的不那样做吗?答案是依然要那么做,因为别无选择。

是的,我们每一个人的每一个选择,都是别无选择,因为只要是你,你就会那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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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飘》随想1000字


暑假到了,的读后感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读《飘》随想1000字,供各位参考!

读《飘》随想1000字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而《飘》就是我人生的灯塔。题记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读后感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isanother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斯佳丽在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习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平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感谢这篇读后感,让我又再一次温习了这部漫长的《飘》,更加理智,更加积极的心态来看待我现在的大学生活,让我又寻找到了我人生的灯塔,因为Tomorrowisanotherday!

飘读后感1000字范文欣赏


《飘》是一部由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也曾被改编成电影,故事情节丰富,主要讲述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很多网友都对这本书给出了一致的好评,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知道这本书是在很久之前,有多久,我也不清楚,久到自己也不记得。

真正开始读是在一个月以前,书荒的我从图书馆借走了这本书。

从开始的喜欢思嘉,到讨厌思嘉,到最后的同情她。一本书下来,仿佛自己也经历了她的人生,当初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慢慢的被生活压倒,顽强的站起来,又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下去。思嘉从来不是会被别人主导的一类人,她按着自己的想法去生活,哪怕所有人都告诉她,这样不应该,这样是错的,她也只会坚持自己的想法。为了自己想要的往往会不择手段。如果没有南北战争,或许思嘉会在母亲的教导下,安安静静的,带着自己的小任性和艾希礼的执念度过自己的一生。

艾希礼是她心中的白月光,所以她会一直追着他走,把他作为自己的信仰。无论是一开始单纯的心动,还是后来留下艾希礼帮她经营木材厂。哪怕在生死之际,依旧因为对他的承诺而留在媚兰身边。思嘉用自己的整个单纯的心去爱艾希礼,爱她想象中的艾希礼。她选择忽视了艾希礼的懦弱。所以,与其说,她爱的是艾希礼,还不如说,她爱的是那个支撑着她的想象中的他。

而媚兰就像是思嘉的假想敌,思嘉讨厌她,恨不得毁掉她,可是因为艾希礼又不得不保护她。俩个人在一次又一次的危险中早已建立了极深的相互依赖,但是思嘉只是把这些归结为自己对艾希礼的承诺。媚兰可以说是这本书里面最大智若愚的一个人,她给人的感觉永远是脆弱的,让人保护的,可是她又偏偏用自己的魅力征服了所()有人。

思嘉一直都觉得是自己在保护着媚兰,其实媚兰一直在默默的守护者思嘉,她执拗的相信她,爱她。可是一直到媚兰的离开,思嘉才发觉自己心里,媚兰的地位有多重。

瑞德是真正爱过思嘉的人,可是他的爱也在思嘉对白月光的执念中一点一点被消磨。从开始的默默保护她到后来的不再回头,当初有多喜欢,后来就有多绝望。他喜欢思嘉的时候,思嘉的心里眼里都只有艾希礼一个人,他选择在背后默默的保护她,哪怕是看着思嘉一点一点的改变,变得陌生,变得失去自我,他依旧爱她。你走,我就在你身后给你支持,回头,我便给你最温暖的拥抱。他也是唯一真正懂思嘉的人,他能看透她所有的小心思,也理解思嘉的每一个想法。

思嘉和瑞德之间的错过在于俩人的相互交流,瑞德只是以自己的方式保护思嘉,哪怕这样会让思嘉觉得讨厌,而思嘉也执拗于自己的想法,不轻易的向瑞德表示。邦妮是第二个思嘉,她和曾经的思嘉一样,任性却可爱,所以瑞德爱她,全心全意的把自己在思嘉那里没有得到回应的爱全给了她。可是最后邦妮却因为自己的溺爱去世,就像思嘉在他的庇护下慢慢的失去了曾经的那个思嘉。这成为了最后压死瑞德的那根稻草。

整本书的背景是南北战争时期的美国,当时的人觉得解放黑奴就是给予黑人的自由,却从没有想过,离开了白人家庭的黑人会怎么样。所以,这也是为什么黑人执政的政党不能在亚特兰大永久的存在。对于当时的亚特兰大来说,离开了白人的黑人,迷茫,不知所措。

《飘》有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蛙读后感1000字心得


这本说讲诉了上个世界的故事,里面有很多代表性的人物,给我们展现了那个年代的一角。下面是小编带来的蛙读后感1000字心得,有兴趣的一定要看一看,说不定会喜欢。

蛙是一部描写农村计划生育题材的巨著,书中借助姑姑的这个角色,向读者展现了自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起四五十年的高密东北乡人们的计划生育风貌。读的时候,深深为书中的故事情节所折服。作者的讲故事的能力超强,而且总是能吸引你继续看下去,简直停不下来。而最后通过话剧的形式,将最终的结果表现出来,虽然个人感觉和前面的文章风格混搭,不过读起来也非常有感觉。

这本书,前面的几部描写姑姑行医、动员结扎等部分读起来,感觉非常酣畅流利。书中详细的描写了她姑姑行医的经历,非常生动形象。你仿佛看到一名坚强能干的乡村女医生,整天背着一个药箱,到处去各村给孕妇接生一样,给人可爱可敬的印象。()后来,因为计划生育的实行,又成了政策的坚定的执行者和维护者。而当她拿着大喇叭,对着偷偷怀孕拒不引流的产妇的家庭的行为,又让人感觉到政策执行者的可怕、甚至野蛮。为了执行号召,竟将人的生命安危置之度外!

二、人物的语言风趣幽默。

作者描写人物的语言风趣幽默,即使是骂人,也能酣畅痛快,丝毫不顾及读者的承受能力。相信很多农村出生的读者,会对这样的语言,有一种天生的熟悉感觉。还记得小的时候,村里谁家丢了只鸡,找不回来了,定是要在街上骂上几天的。不骂的偷鸡贼祖宗十八代,狗血喷头不算完。那个年代,物质匮乏,养只鸡,一般是用来生蛋换钱的。不到过节,定是舍不得吃的。我有时候告诉母亲,说不定偷鸡的人家在家吃鸡肉吃的正香呢!母亲就笑笑。但是不骂肚子里憋得火没处释放啊

三、关于男人这种生物。

男人有钱就膨胀,变坏,这似乎是铁定的事实。越是有钱,越要生儿子,这是传宗接代的需要。后面几章,描写到了现代社会。描写他的同学,小时候的玩伴长大后很多人都认不出来了,非富即贵。个别同学顺应时代潮流,有了二奶、三奶,还有了私生子。而作者似乎也不例外,通过借腹生子,成功有了二胎,还是个儿子。

当然最可怜的是陈鼻和她的女儿陈眉成了时代牺牲品。陈鼻的老婆当时因为超生,再被姑姑围追堵截的过程中早产,诞下了陈眉。而陈鼻因为没生出儿子最后一蹶不振,沦为乞丐。陈眉因大火毁容,最后却为了给陈鼻交医药费,为作者借腹生子,而变成了孩子的妈妈。最后因不舍孩子,而精神失常,令人叹息不已。作者最后也没有脱离时代潮流,确实有罪。

四、赎罪。

蛙就是青蛙、蛙鸣,是作者的姑姑最害怕的事情。孩子出生时,娃娃的哭声,是姑姑最爱听的声音,因为这意味着这是一个健康的孩子。在她接生了很多孩子,同时也给人流掉了很多孩子。面对那些还未出生,就被扼杀的生命,她最后表现了深深的自责。而嫁给一个捏泥人的民间工艺家,更像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赎罪,取得灵魂的安宁。

总结,读莫言的书,你会为书中的情节所折服,每一个看似平淡的湖面,都暗流澎湃,然后来一次酣畅淋漓的破坏与重建。这就是大家!

跌宕起伏,欲罢不能。

观《飘》有感


《飘》观后感

不知怎的这个long weekend 突然想文艺一把,于是就去图书馆借了《飘》。因为我很喜欢拖拉而且电影的情节也不是很紧凑,分两天终于看完了四个小时的电影。从头到尾一直很讨厌Scarlett的任性与嚣张,对于她那种为了赌气随便嫁给一个人为了让心爱的男人生气的幼稚行为哑然失笑,估计她是韩剧看多了。新婚丈夫在南北战争中战死她就马上迫不及待的要脱下丧服参加舞会更加强调了她这个人的没心没肺。不过毕竟人家是美女,即使再嚣张跋扈也让人生气不起来,而且她面对南北战争结束后痛苦的生活那种坚强不屈敢作敢为的勇气也让人钦佩,也难怪Rhett常调侃她说Every man you meet is dying of love for you,她的确有让人爱的死去活来的资本。

Scarlett,人如其名,热烈的猩红色,但是电影处处都给她配上了象征希望的绿色。这本就不矛盾,只是色彩太鲜明,轮廓太清晰,感情太丰富。她的第二个男人是Frank Kennedy, Scarlett为了用他的钱拯救农场嫁给了第二个她不爱的男人,但是这次的婚姻体现了Scarlett的责任心,她不再是那个被人捧在手心宠爱的胡作非为的小公主了。我一直很困惑Frank对Scarlett的情感,他的举手投足之间是一个完美的丈夫,迁就着Scarlett做任何事,甚至间接为了她而死,可是Rhett却一直强调他不爱她。我觉着吧,一切都是虚荣心搞的鬼。Frank曾经是scarlett一众追求者里面毫不起眼的一个小角色,可能只是从众心理,我严重怀疑scarlett身边那些男人有多少是真心爱她的,甚至真心欣赏她,想和她做朋友的?Scarlett就好像一件珍宝,名利场里人人都想拥有,却只是为了撑面子而不是真心喜欢这件珍宝。或许得到了就会毁掉她不再让别人拥有她。此时也着实庆幸南北战争的到来让她勇敢地担起她应担起的责任,因为责任只会降临在能担起它的人身上。她就是内战后美国所宣扬与崇拜的女性形象独立、自由。

而第三个男人,也是她最后一个男人,是我最爱的角色Rhett Butler。他粗狂不羁,永远挂着令人迷醉的坏笑,以及他调侃讽刺的语气,我更爱看他和scarlett吵架而不是肉麻兮兮的说一堆和他气质不符的情话。在唯利是图、愤世嫉俗的外表下,掩藏着的是一颗渴望带给Scarlett幸福的真心,他总是在最危急的关头出现,从容不迫的安排好一切,Scarlett一定是瞎了狗眼才没注意到这个一直默默在她身边守护者的黑马王子。Rhett常说他觉得他和Scarlett很像,那种英雄惺惺相惜的感觉何时变为轰轰烈烈的爱情了两人都茫然不知,但我一厢情愿的相信Rhett从一开始就爱着Scarlett,他之所以不愿娶她是害怕失去她,这也是Scarlett的悲哀,她太耀眼,太完美,让身边的人都不敢接近,说着一些敷衍的恭维话,却没有任何人敢付出真心。Rhett从开始就知道Scarlett爱着Ashley,他却还是选择交心,看来他不仅对自己的魅力很有信心,更是因为他有一颗深爱Scarlett的心。所谓再热的心也会随着时间冷却,在Scarlett嫁给他之后表现出来她对Ashely余情未了,在Scarlett不停对他冷嘲热讽,对他们的女儿漠不关心,在他们的女儿骑马跌死后,Rhett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Scarlett,离开这片让他伤透了心的土地,因为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眷恋的了,从前他的女儿是他的全部,我还记得当他们的女儿出生的那天,他说:我终于拥有了一个全身心属于我的人。当时心好痛,Rhett处处为他人着想,自己脆弱的心却被自己最爱的人一次次伤害。同时Scarlett也看透了自己不是爱Ashely的,却不知从何开始已经爱上了Rhett,Rhett却拎着箱子扬长而去,冷冷的砸下一句:You think that by saying: Im sorry, all the past can be corrected? 留下Scarlett在华丽却冷清的豪宅里嚎啕大哭。这一幕真是让人拍手称快。

另一个角色是我最佩服的,Melanie,Ashely的妻子,她才是那个已经逝去的文明的真正代表:既宽容、沉静、纯洁、知性,又能勇敢的面对困难,捍卫自己的朋友。用自己的勇气与信心感化着身边每一个人,她从不区别对待任何人,面对丈夫飘摇不定的心大度待之,还把Scarlett视为亲姐妹对待。可惜这么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呢,她的临别遗言还是特意和Scarlett说的,她考虑到了每一个人。其实她那么冰雪聪明,又怎么会不知道scarlett喜欢她丈夫的事,却还嘱咐Scarlett在她死后帮她照顾她的丈夫和儿子。完美的大房形象啊,也多亏了她,帮助scarlett认清她真正爱的人是Rhett,可惜为时已晚。

电影很长,开头的字幕A civilization has gone with the wind却完美的总结了整部电影。所有的主人公在文明消逝的面前作出了不同的选择,也就意味着不同的命运。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出正确的选择,否则很多事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另外,电影不是happy ending是极好不过的事,否则太cliche了,要看皆大欢喜的结局的同学千万别手贱看这本电影了。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心得


用动物的角度讲诉了一只紫岚的母狼的故事,它的永不言败()的精神和爱,让我们震感不已,下面是小编带来的《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心得,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之所以叫它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物岚,用狼的审美观,紫岚是很美的。

紫岚有一个丈夫,它的名字叫做黑桑,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着力量和征服,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智慧,但是,它死于一个叫鬼谷的山洼,那是一个夜晚,紫岚和它都想去争夺狼王的地位,现在的狼王虽然很健壮,但是头脑很是简单,眼看着就要成功了,但是一只野猪的獠牙刺穿了黑桑的头颅!

黑桑没有成为狼王,紫岚就想让他的孩子们当上狼王,于是紫岚开始培育它的小狼崽,但是非常不幸的是,老大黑崽被金雕给吃掉了,老二蓝魂儿被猎人给抓走了,老三双毛在和狼王的战斗中丧生了,老四媚媚是母狼没有办法争夺狼王。

可怜的紫岚,三个儿子都在争夺狼王宝座的路上,牺牲了,他只有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了;可是后来她的亲女儿媚媚却抛弃了他,把它赶出了洞穴,可是就在此时,当年那只把黑崽给叼走的金雕又回来了,它想吃洞穴的小狼,紫岚怎能让金雕吃自己的狼孙们呢?它为了保护狼孙,和金雕勇敢的进行了搏斗,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只非常坚强的母狼,它身上的许多精神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如果没有那只野猪,黑桑就不会死,如果黑桑没有死,紫岚就不会被金雕叼走。如果蓝魂儿不跑在狼群前面就不会被猎人抓走;如果蓝魂儿不被猎人抓走它也许就会变成狼王;如果双毛没有眼睛黑的一道光就不会被狼群吃掉;如果不被狼群吃掉,双毛就一定是现任的狼王~~但是这一切都是如果;也许黑桑,黑崽,蓝魂儿,双毛都不适合当狼王吧!当我读到媚媚把紫岚赶出洞穴时,紫岚仍然还在保护着狼孙们的时候,我被深深的感动到了,我感动紫岚伟大的母爱,感动紫岚永不言败的精神!

这本书让我彻底改变了对狼的偏见,它有着比人类还智慧的头脑,动物世界的竞争就这么残酷,那我们人类呢?我们这一代更应该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学习更多的知识和开拓更多的眼界,在成长路上努力进步,不被现实淘汰。作者沈石溪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狼王梦,更多的是紫岚为了梦想而奋斗,坚持不懈的精神!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阻力,但是不能都指望父母老师来帮我完成和解决问题,而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来完成,学会自己动手,独立的学习和成长!

童年的秘密教师读后感1000字心得


当孩子慢慢的的成长的时候,他们就会拥有自己的密秘,这也意味着他们内心世界的出现。教师需要让孩子们做自己的主人,他们尝试更多,而不是一味的限制他们的行为。下面是小编带来的童年的秘密教师读后感1000字心得。

当儿童发现自己有了秘密,就意味着他们内心世界的诞生;当儿童开始保守秘密,就意味着他们正式开始了社会生活,也预示着他们将自己的世界与成人的世界区别开来。康德说:被告知一个秘密就像被赠予一份礼物。上面这段话是我在《童年的秘密》这本书译者序中所摘录的,这段话就像一个惊喜一样,让我有种幡然醒悟,或者说感同身受的感觉。

我在学校任教一年级,我总是觉得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可爱,也是什么也不懂,所以不喜欢对她们很凶,总是笑眯眯的以哄或激励的方式进行教学。加上我的任教科目是体育,上课地点几乎都是室外,孩子们很是喜欢我,我们之间,就像朋友一样。单纯可爱的她们也把我当做了朋友。朋友之间总是喜欢聊天,说自己的秘密,分享喜欢的东西。而我跟孩子就是这样,即使是她今天在路边看见一朵很美丽的花她也要告诉我,我起初并不是太在意这些普通的事物,只是觉得能拉近和孩子们的关系我就听听笑笑吧。而当看到序里的这段话时,我突然有种很是被眷顾的感觉。当我突然意识到孩子们喜欢跟你唠叨,喜欢跟你说再普通不过的事情的时候,其实是把你放进心里了,是她向我打开了她的心门,我的内心感觉暖暖的,很想告诉作者我收到了来自孩子们的礼物,就像你说的那样。

班级里总会有懂事的乖巧的孩子,但也总会有调皮的,甚至令你惊讶这真的是个孩子会做出来的事情吗?每当这时我都很是头疼。在这本书中我读到了这样一段话,而它也让我陷入了思考。成人的幸福感与他童年时代的经历密切相关。而我们往往把自己的错误强加在儿童身上,在他们的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迹。我们终将死去,儿童却要承受我们的错误带来的后果。这段话让我想起曾经的某位心理专家在剖析罪犯的形成原因时说过,大部分的罪犯的心理扭曲都是因为在儿童时期未能享受到该有的家庭温暖,或遭遇来自家人的刺激,这让儿童心理极度缺乏安全感,而当想要某些东西,会采用极端的方式去获得,甚至犯罪。儿时没能被满足的东西,在儿童长大后会在某一阶段爆发出来,继续想去获得。因此,在儿童时期,大人的陪伴及引导极为重要,大人不能总是冠以为孩子好的名义去逼迫孩子们做某些事情,就像书中所说大人们为了睡懒觉让保姆看住孩子,以防一大早孩子们来吵醒她们,实际上孩子们只是想()尽快见到她们喜爱的父母,就像大人们总是不让孩子们奔跑一样,而其实孩子们最爱的也有助于她们成长就是自由的玩耍奔跑。

从这本书中我感悟到了很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让孩子做自己的主人,适当的收起我们的担忧,敢于让孩子们尝试摔倒,尝试玩泥巴,尝试丢掉将自己的生活节奏强加给孩子们。感恩假期里读了这一本,让我在新学期的开始心里多了些安稳,希望能收到更多孩子的礼物!

信仰心得体会1000字


篇一:信仰心得体会1000字

自古以来,除了百家争鸣,诸子立说的春秋时期,我们大都被独大的儒家思想所深埋。儒家讲求入世,求功夺权,一时间"在其位谋其政"真正的意味便是在其位才可有所作为。因此几千年的封建帝国莫不以争战权力为王。但朝代更迭,帝王变幻,权力从左手转至右手,没有哪个朝代真正让百姓跟从,让人民信服。当共产主义的星星之火燃成燎原之势,我们才发现,其实中国并不缺乏信仰,中国式的信仰让整个世界都叹为观止,自愧拂如。

当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等一系列国人救国救亡的步伐一一被阻隔,俄国的十月革命送来的一本中国人的信仰之源--《共产党宣言》为中国革命点亮了希望之灯。这本书最杰出的诵读者当为孙中山、毛泽东和邓小平。正是这三位共产主义先锋开创了不同的历史伟绩,将黑暗的中国一步步推向光明。

《共产党宣言》中讲到: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正因为如此,人民才看到了斗争的意义所在。孙中山讲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提出了客观历史下的三大斗争任务;毛泽东为张思德题写"为人民服务",又把中国革命真正的意义写得更实。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我们追寻的目标再一次推进。这三者全部都是以《共产党宣言》为理论基础,提出了为普通百姓,为人民,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宗旨。这便是中国共产党被跟随的最**由,为自己谋幸福,争自由,为中国创未来。

篇二:信仰心得体会1000字

电视片《信仰》用不争的事实,用一幕幕珍贵的画面再现着历史,呈现着现实,启迪着未来。让久已不闻枪炮声,血腥味的我们,又回到那个为信仰敢舍身的年代。

烈士的鲜血让世人警醒。那还未曾远去的身影,可否让今天的我们汗颜?

也曾为一己私利放弃原则,也曾在你好我好大家好中浑浑噩噩。或者丧失了斗志,辗转在夜莺与玫瑰之间,把人民的请陈扔在了一边。或者放松了自检,骄纵了体格,无视方圆规则,愚蠢地自恋。

信仰被踩在脚下。我们可曾为自己是个共产党人而羞赧。可曾为那刘胡兰一句"怕死不是共产党"而震撼;为人民做些事就邀功请赏,而忘记了张思德屡立战功,却仍乐意从一个小兵做起,最终为救同志牺牲在窑洞里,无怨无悔。

当信仰被高高举起,人的头颅昂扬向上,我们的躯体挺拔健壮,我们敢于为了人民去付出鲜血与生命,人民把我们高高举起。

当信仰蒙上灰烬,人便如行尸走肉,无视人民的苦痛,把百姓的生死放在一边,人民便狠狠地把他抛弃。

谁乐意当没有信仰之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获得人民的信任,正是因为她信仰"为人民服务"的真理,且前仆后继,舍生忘死地去扞卫真理。被小米加步枪打败的张学良总结得好:前仆后继。没有对信仰绝对的忠诚,何谈前仆后继?《信仰》中讲得真切,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在世界各国的政党发展史上,中国人对信仰付出的代价之惨烈绝无仅有。中国人在追随信仰的道路上,创造的奇迹绝无仅有。

"绝无仅有"四个字如今看来简简单单,然而回望历史却不忍细述。选择信仰很难,坚守信仰更难!

今天让我们重拾信仰的话题,并不是我们缺乏信仰,只是我们的信仰放在蜜罐中,已有变成纸面的文字,思想上的空中楼阁之危。这且不是危言耸听,烈士的血迹未干,我们切不能忘记了肩头责任。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我们可依靠的强大后盾。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人终身的信仰。共产党人的胜利是信仰的胜利。如果我们丢弃了信仰,那么未来将暗淡一片。如鱼儿离了水,是蛟龙也困在异域。请让我们记住,我们要坚守,要获取的是什么,是人民的安危,是百姓的福祉。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的信仰是强大的,她可以把不同的生命力量凝聚在一起,让共产主义的光辉洒播在每一个人身上,唤起我们奋进的斗志。

其实选择信仰不难,但为信仰坚守太难。战争年代的鲜血与生命是惨烈,但和平年代的坚守更加错综复杂,与战争年代非黑即白相比,我们面临的诱惑与选择更多,考验更苛刻。我想这也是《信仰》播出的一个原因吧。时刻督促自己,保持警惕,坚定信念,在当今更加需要。

马·普顿尔说过:人活着就要用生命去解释自己的信仰。共产党人一旦认定了自己的信仰,就要坚定地去践行。我想,只要我们付出了,人民和历史一定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吧。

感谢《信仰》的播出,愿她如一剂良药,把当今中国的微恙早日治愈。

最近收看了央视综合频道的历史文献纪录片《信仰》,以党的90多年历程为背景,通过讲述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优秀共产党员的感人故事,深刻阐述了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

看完影片,我感触颇多。是什么造就了我们的党?是什么支撑着我们的党走过了这风风雨雨的91年?为什么在各个时期会涌现出一批批优秀的共产党员?答案就是信仰。

人有了信仰,就是有了精神力量。如果信仰的偏差的,那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就是扭曲的,人也会为他扭曲的信仰做出疯狂地举动,从而危害自身、危害社会。我们的党从初期以马列主义为信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了毛泽东思想,通过共产党人的努力,建立了我们的国家。也是这种信仰支撑着我们的革命、建设、改革,走过这90多年,直至今天。

如今,我们生活在和平、富裕的社会里,共产党员们仍然在平凡的生活中做着平凡的事,但是有益于党的发展的事;是有益于社会进步的事;是有益于人民的事。这是因为共产党员的信仰没有变,有了强大的精神力量,我们党的事业就会永远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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