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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范文欣赏2700字。

我们经常会观看一些视频或者电影,在观看的过程中各种情触,各种联想纷纷呈现出来。我们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写观后感可以提升我们的思考和写作能力。怎么才能避免将观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范文欣赏2700字,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相信不少朋友都看过余华著作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该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依靠卖血度过一个又一个困难,当他老了以后没有人再要他的血时,他崩溃了。小说剧情令人深思,网友们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许三观,人生过得与名字一样普通。

父母早亡,跟爷爷相依为命。年纪到了想成家,学习村里人靠卖血赚了人生第一桶金巴结上了岳父娶到了爱打扮的油条西施许玉兰结成了婚。

日常工作就是工厂里一个平凡的送茧工,照着三年抱俩的节奏,有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本来也是件值得自豪的事,结果在人民群众的八卦中发现最疼的大儿子一乐竟是老婆和前男友何小勇的种。

心里耿耿于怀着吧,三乐跟街坊小孩吵架吵不过叫上大哥一乐去示威,结果一乐把街坊孩子打得头破血流没钱赔。许三观吵嚷着叫一乐滚回去认亲爹何小勇,让亲爹赔钱,可人亲爹早已成家两个女儿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许三观骂骂咧咧的只能去卖血还债,不然家就要被搬空抵债。

对于给别人养了9年的儿子的许三观来讲,这是人生奇耻大辱,为了报复油条西施,他卖血赚钱跑去和年轻时有好感此时已壮如母猪的女人出轨,为此还花费不少人民币,结果被女人的丈夫街骂,骂完也不还钱。

大锅饭的日子没过上一年,大饥荒就到了,一男一女仨儿子躺床上一动不动就为省点力气,食物太紧缺,实在没办法许三观又卖了血就为了大家吃一顿好点的,全家隆重打扮去胜利面馆吃面条,除开一乐,因为许三观认为这是他卖血才赚到钱,拿命换来的钱凭什么去养别人的儿子,他便给了一乐5毛钱让他自己去吃烤红薯,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去吃面。

好不容易过了绿帽子这道坎,何小勇遭了不认亲儿子的天谴莫名其妙被车撞,看到此生最恨的人有如此下场,许三观就差敲锣打鼓鞭炮齐鸣,但仇家这时候知道回来认儿子了,因为算命的说必须亲儿子叫魂才有可能活过来,嘿!生活就是tm酸爽的戏剧化。

与《活着》相比,两个故事发生的背景都是在解放战争初期,新中国成立之初,历经了大跃进、人民公社、三年自然灾害、饥荒、文化大革命。不一样的是,《活着》看着让我很压抑难受,但《许三观卖血记》我感受到的却是温情。

看我前面的描述能发现许三观的平凡和狭隘,但我没有描述的是:

许三观作为一个送茧工,唯一被女工羡慕的就是工作属性原因他每个月都能发一双白毛线手套,哪个女工要他都不给,除了工资按时上交他手套都全攒着交给老婆处置,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把手套拆成毛线给一家五口打毛衣。

油条西施是一个咋咋唬唬的女人,经典形象就是一对许三观有什么不满就会坐在家门口的门槛上哭诉自己命苦,以祈求得到众人的怜悯,结果最后都成了街坊里的笑话她也不在意。但是闹饥荒时候她的冷静和远见才让这家人能够夹缝中存活下来。

闹饥荒的日子漫长难熬,一家五口床上躺尸,对食物的渴望是最原始最难以消除的,许三观在黑暗中用嘴给家人炒菜这段很温馨。

这么一直饿下去不是办法,一家四口隆重打扮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那天,一乐伤心欲绝决定不要许三观这个小气的爹,转而去找亲爹,并提出何小勇请他吃碗面条他就认祖归宗,哪知何小勇压根不领情就差一脚踢飞他,他碎了的心又粉碎了一次拖着饥饿的身躯离家出走,许三观发现一乐不见之后又是一顿骂骂咧咧跑出门找到一乐再次一顿骂,然后陡然温柔的说带一乐去吃面。

何小勇家女人过来求一乐去给亲爹叫魂,许三观幸灾乐祸风凉话说了一阵后又开始在乎这条人命,即使因为这个人他被街坊看作了十几年的乌龟,便劝了一乐去救人。

文化大()革命,油条西施可能因为平常说话直白又聒噪得罪了不少了,就因为随便一个匿名人在街上贴个大字报说她是妓女,正巧红袖章的名额配送里地主、资本家、文化人都齐了就差一妓女,就这样许玉兰被剃了阴阳头每日定时拉出去批斗,就连这一段余华都没刻意写得很悲凉反而还有种苦中作乐的感觉,许玉兰被骂妓女被批斗,三个儿子不懂事都嫌丢人不给亲妈送饭,许三观就每天给老婆送饭,由于这种不上进的社会渣滓是不配吃好的食物的,许三观就把红烧肉藏饭底下。

大会上批斗完不够,家里也得举行许玉兰批斗,许三观非常客观跟仨儿子批斗了母亲婚前和前男友相好和一乐非亲生的事实,立马开始自我批评坦白和已婚胖女人的不轨之事,结论是他和许玉兰是一丘之貉,臭味相投,孩子们如果恨妈妈就应该一起恨爸爸。

知青下乡,一乐第一次返乡瘦骨嶙峋,许三观心疼儿子,但家里太穷便又去卖了血给一乐当生活费别苦了自己,以往每次卖血为了补回点营养,他都要奢侈一把去餐馆豪气的叫上一盘炒猪肝和温过的黄酒,这一次他没有。

还没一个月,下乡的二乐插队的队长要来家里做客,为了讨好队长好让二乐早日返乡,许三观再次匆匆卖血买好酒好菜顶着虚弱的身子给二队长陪酒。

一波三折,瘦骨嶙峋的一乐得了肝炎必须送到上海救治,许三观又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中途差点因失血过多死在松林,看这一段的时候我真的特别害怕他死了,幸好吉人自有天相。就是为了这个一开始他膈应的儿子,他差点大冬天死在外乡。

许三观的人生乍一看是悲情苍凉的,但这本书里我没有觉得很可怜,相反,苦涩的日子里却总能有值得用力去笑笑的事情,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本领许三观都没有,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卖血是他解决问题唯一的出路。整本书据我大概统计他总共卖了7次血,其中最后为救一乐一路卖血的那几次我统计为一次。 ?这7次卖血细细想来,竟全都是为了这个家。

前面的苦日子看得我忍俊不禁,后面终于苦尽甘来过上了好日子我却满脸眼泪纵横。60多岁头发花白,牙齿快掉光的许三观有一天走路上突然很想吃炒猪肝喝黄酒,他突然很想再卖一次血,单纯为自己卖一次血,可惜血头嫌他老,说他身上一半的血是死的,只有油漆工肯收。彼时许三观却伤心不已,他快步走在街上,把领口敞开大口呼吸老泪纵横,他开始恐慌,血不值钱了家里再出点事该怎么办啊!完全没注意到时代变了,他三个儿子都有不错的工作生活富足。三个儿子和油条西施找到他,儿子们嫌他丢人,什么年代了一把年纪还要卖血,泼辣的油条西施这时候把儿子们训了一顿,对许三观每一次的卖血如数家珍,最后拉着许三观到餐馆一口气点了三份炒猪肝和黄酒。

余华笔下的人都有血有肉人格饱满,许三观是个普通的送茧工,他养了别人的儿子九年最后决定继续养下去,他恨妻子对于过去的感情欺骗她但日子依然爱她爱这个家,他的人生处在了一个止步不前并且退后的时代,他多舛的命运被社会的洪流裹挟向前,他没有更多选择权,巨变的时代他只能承受命运给他的所有,然而十斤的承重墙怎么抵住100斤的压力,他解决问题的方式只有卖血,卖到这堵墙四处裂缝几近垮塌。

大时代下的小人物,不必眼泪婆娑如油条西施一样四处哭诉她有多惨,这个世界有多对不起她,也做不到见招拆招一路攀登,能做的只能是顺应时代的节奏被推着向前走,偶尔回头看看,在有限的条件里用自己最尽力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人之渺小如水滴之于大海,无法主导自己的命运更不可能翻起什么大浪,能做的还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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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由余华创作的长篇小说,很多网友都看过根据这部小说能改编的电影和电视剧,大家看完有什么感受呢?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许三观用几句话就轻松的娶到许玉兰。因为他抓住了老丈人没儿子的弱点,轻而易举就达到了自己的愿望。

许三观是爱一乐的。虽然他还是过不了别人的看法这一关,心里对于一乐刻意的疏远,但是一乐真的离家出走了,他又着急了。看到他背着一乐去吃面条时候,觉得许三观真的有父亲的伟岸和温情。

许三观拿刀往自己脸上划了一下,对人们说,一乐是我的儿子。那一刻,觉得许三观,真爷们!他从心里认定一乐是自己的儿子。后来为了一乐沿途卖血,就可以看出他是真的爱这个儿子,是个有担当的男人。

我和林芬芳只有一次,你们妈和何小勇也只有一次。我今天说这些,就是要让你们知道,其实我和你们妈一样,都犯过生活错误。你们不要恨她。

听到许三观跟儿子们说这些,真觉得他是条汉子。虽然他为了报复许玉兰而出轨林芬芳,但是在孩子们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也在给老婆台阶下。这么坦荡的男人会让女人心安,也会给孩子安全感。许三观有些普通人的幸灾乐祸之心,但却有着普通人没有的光明磊落之义。让过去的事情成为过去,是多少人一辈子都无法跨越的坎。从许三多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男人的担当和勇气。

许三观后来在大街上哭了,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他觉得自己老了,没用了。吃不了炒猪肝和黄酒了。儿子们也觉得他没有爷们样子了。

许玉兰挺身而出,对着儿子们她一一诉说了许三观一次次卖血背后的苦衷。她心里都清楚这个男人的苦。她这一辈子跟着许三观,被背叛,被骂过,但是也是这个男人在她受受批斗时不离不弃,偷偷的关爱。她看着眼前这个正在老去的男人,为了自己不能再卖血而哭的不能自己,心疼了。

夫妻之间,互相体谅,互相扶持,这也许才是婚姻的真谛。在婚姻深处,要的就是互相理解,困境里互相鼓励,你陪我吃苦,我陪你受累。你懂我的付出,我心疼你的心疼。

当第一次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首先联想到的是鲁迅写的《药》

同样是和人血有关,但是《药》里的华老栓坚信吃染人血的馒头可以治病,作者是在批判旧中国国民的愚昧无知和劣根性。所以我就想《许三观卖血记》说的是不是一个人生活堕落,挥霍无度,之后只能

靠卖血来维持他的生活,当然他最后会以一种相当悲惨的方式死去,然后借此告诫世人某某道理的故事。但是当我深入的读了之后才发现并不是像我想的那样,这当然是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却在字里行间仍能让人感受到满满的温情。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当然是因为

好奇和对钱的渴望,但是之后的数次卖血却是为了家庭,比如在在灾害期间卖血是为了能让全家人去吃一碗热腾腾面条;一乐打破别人的头,他去卖血赔人家药费;想着让二乐能

尽快的从乡下回来,卖血筹钱款待二乐的生产队长;一乐得了肝炎,要到上海治病,面对高额的药费,许三观在十几天之内卖了五六次血;这不能不让人为之感动,许三观把他能做的,不能做的都做了,而这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家人!书的最后,许三观想吃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虽然此时的他并不缺钱,但是他还是想着先去卖血然后再去吃,却被告知年龄太大无法卖血,为此他还当街痛哭,读到此处,我的心也是一抖,有种想哭的冲动。是啊,他卖了几十年的血,因为卖血他有了家庭,因为卖血他让这个家庭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卖血在他的整个生命历程中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对他来说,卖血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获得钱的一种方式,更是一种执念,一种对家庭的执念。读完后,我的眼前浮现出了这样()一幅画面:许三观在许玉兰的陪伴下,吃着炒猪肝,喝着黄酒,虽然他老了,牙齿也不行了,但是他的脸上却洋溢着幸福和安详,或许他此时心里正在回味着自己这漫长而又短暂的一生.....

这本书早就想看了,只是最近才真正的提上日程,看完之后真的想表示服气。小说没有很么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太华丽的辞藻,甚至连一些煽情的句段都很少,但是血淋淋的呈现出一个人努力想要生活的很好地样子,人是渺小的,在自然面前,在时代转折面前,人就像一只蚂蚁,甚至是尘埃,但是人也从来不会屈服,即使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历史上的各种伟人,在潮流中怎样都能风生水起,毕竟作为历史的弄潮儿,主角光环加持,总会度过很多难关,相反是这一个个的普通人,没有天赋异禀,没有天赐机缘,有的只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各种困难,或者被克服,或者被命运踩在脚下,但是至少都想过挣扎。

之前看过余华的活着,电视剧也看过,感觉写的充满了生命的厚重感,感觉心口被压了一块石头,然而这一部小说,总算是为数不多的可以不那么压抑的故事。主人公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和旧时代多数的农民一样,淳朴,愚昧,但是勇敢,遇到事情总是尽可能的解决,哪怕是历史的车轮从他身上压过,他也试图用自己的肩膀去顶一顶,人人都称赞大力士的力能扛鼎,但是螳臂当车为什么就是自不量力,为什么不可以是一种巨大的勇气,在生命的长河中,我们每一个人不都是沧海一粟,但是我们大多数人,遇到问题的时候还是尽可能去解决,而不是后退,这不就是一种螳臂当车的勇气。

许三观遭遇了那么多不幸,可是在困难中,他还是不忘记自己的善良,他养着别人的儿子,他很想虐待他,但是他还是做到了自己该做的,进到了父亲的责任,每一个困难,他都靠卖血,总算,跌跌撞撞,熬过了苦日子,生活虽苦,但是他也会自娱自乐,不让苦占据他所有的心力,生活给了他一个完好的身体,但是生活也给他制造了种种障碍,让他牺牲自己的身体,可是即使这样,他还是尽可能让自己不难么苍凉,以至于后来的他开始对这段日子有了更多的感情和怀念。就这样,日子终于平静,走上正轨。这可能就是融在骨血里的一种倔强和尊严,生活实苦,但只要不去设想太多后果,还是可以好好过下去,至于结果,留给老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从《许三观卖血记》看推销技巧


相信很多网友都看过《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电影,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原著呢?该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利用卖血度过人生中的一个个困难以后,年老的时候因为没人要他的血而精神崩溃的故事。网友对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一起来看看吧!

昨天一口气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得不说有许许多多的感悟,许许多多的思考。可不知为什么,对许三观与许玉兰父亲的谈判,说服他将许玉兰嫁给自己的那一段印象尤为深刻,这是他在销售自己,将自己推销给许玉兰的父亲,让其信任自己,从而将女儿嫁给他。而他最后也成功也成功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从中可看出许三观用了以下几个推销技巧。

我是丝厂的工人,()我比何小勇大两岁,比他早三年参加工作,我的钱肯定比他多,他想娶许玉兰还得筹几年钱,结婚的钱都准备好了,我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短短的一句话,通过与何小勇进行对比,立马突出了自己的优势与决心。在实际生活中要推销产品,打开市场亦是如此,要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要熟悉自身的产品,通过对比找出自己的绝对优势,提升自己的竞争力,给想要争取的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说完自己的优势后,许三观又趁热打铁的说: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生出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得姓何,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许玉兰的父亲听完这几句话后,立即嘿嘿的笑了起来,要说最打动许玉兰父亲的还是许三观最后的这几句话,他极好的掌握了许玉兰父亲心中最想要的东西,道出了将女儿嫁给他,许玉兰的父亲将能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在现实生活中要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成功的推销出自己的产品,打开市场,最重要的就是要了解竞争对手,了解自身,知己知彼,放大自己的优势,并且还要掌握消费者的心理,投其所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销售出自己的产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9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讲述了许三观通过卖血解决了生活中的很多大问题,这也让他对生活有了希望,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他的血也不值钱了,他的精神也崩溃了。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9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他的文字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活着》,和《活着》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异乡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还有那句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而《活着》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不同的是,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过长的寿命,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如海里的舟,时而顺风,时而沉舟;而《许三观卖血记》,虽也写小人物,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作为工人的许三观,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没有,就因为你是小人物,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

小说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令人觉得诧异的是,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对于他的选择,作者直接就跳过了。后来,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我当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会做乌龟了.....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没走到后面,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做了怎样的选择,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当你辛苦工作的钱,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走投无路之时,只能想到去卖血,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在耗时短,回报大的诱惑,迫于生计,他也只能够去卖血。文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人,两个都有着悲惨的结局,一个是因为卖血前喝水太多膀胱憋坏了,一个是最后一次卖血后脑溢血死亡。在地里挣的劳力钱只够吃饱饭,要想娶妻盖房,还是只能靠进城卖血。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也把他们一步步逼上了绝路。

文中无数处细节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种种风气,不写历史,不着眼于时代环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去隐射一个时代。

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路遥,严歌苓的书,陈忠实,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可能这就是作者的魅力吧,不同的选角,不同视野下人生。

书很短只有不到三百页,看完也没有学到什么东西,读书只是休闲方式的一种而已,不用太较真。

观《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以前见别人总提三观,自己有特别强烈愿望去观摩一下。。

今儿就看了,看完了感慨颇多,真想每一行都写上自己的批注,写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写上自己对生活对人生的三观。。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谓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他的壮举就是卖血。他靠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

开始会觉得许三观的生活就是一出笑话,别人说卖血是强壮身体自己也竟会相信这种鬼话,还在卖血前喝水之说,对什么都不去思量就思想随从别人,开始时有点痞子或者是白痴的味道。。

后来仔细一想他所在的时代不就那样子吗!没有出头鸟都是随大流,没有现在所谓的个性张扬,没有所谓的个人主张和追求。。

可是后来我却被她折服,其实他才是最懂生活得那个人,懂得疼爱自己的亲人爱人。。

生活中了不就是这样吗?简简单单的相爱,彼此之间的争吵翻脸的对方在遇到困难是都会挺身而出,鼎力相助。。

在故事的结尾被三观得父爱深深感动,却有不禁自言自语的在骂他傻,骂他不懂得珍惜自己,他不懂只要相爱的人在一起就是扛过一切的理由。。

感受最深的是他在饥荒的时候,给孩子们做的美味佳肴,就仿佛在眼前,给了这个没有生气的家活下去的希望。。

他一生卖血都为了别人,连为自己的一次炒猪肝都卖不得血(医院嫌弃他年岁太高),想想也是,我们一生中多少次为了亲爱的人伤害了自己,没了自尊,这些却都埋在心里,不愿言语。。

而最后孩子们还不理解,有时候懂得和报答也就是那么简单,就像三观那样说的,在坟前哭两声,平日里能够想想他,这就是一个做父母的希望孩子能做到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书评欣赏


相信很多网友都或多或少的看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不知道大家看完有怎样的想法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很多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看到书名,就让人感到压抑,不愿去接触这个话题,如同不想揭开别人沉痛的伤疤和沉重的历史真相一样。许三观的一生,既有着封闭保守边缘人的无知,又有着对妻对子朴实真诚的善良。第一次卖血,他找到了不劳而获的旁门左道,找到了可以抵挡生活重击、应付一切艰难困境的法宝。在自然灾害时期,为了让喝了近两个月玉米糊糊的孩子们吃上一顿饱饭;为了讨好二乐生产队长,争取回城的名额;为了给不是亲生儿子的一乐能去上海看病,他在去往大城市的路上接连卖血筹资,甚至差点丢掉性命。许三观眼看着邀他一起卖血的启蒙伙伴,一个因喝水太多撑死;一个突发脑溢血去世,皆因卖血要命。他害怕了,恐惧了,知道血尽气绝的宿命,但家里每逢大灾大难,他能做的只是卖血卖命。

许三观从未为自己活过,想痛快的吃一次炒猪肝、喝黄酒,真正的为自己卖一次血,这时已是耄耋老人,血也无人可收了,他绝望、气馁、无奈、哭泣,不知将来的灾难该怎么度过,其实是害怕自己已经失去了价值。不再是家中顶梁柱,没有了吆五喝六的气势,倍感失落。

带着悲愤,经历着许三观一次次的无奈,心中压抑着。在这个现实的不能再现实的世界,小人物该()如何平静度过他的生活,余华的作品总是让我们心情沉重、久久回味、深刻思考,在这个冰冷的现实中,寻找些许人情的温暖,不免悲壮、炽烈。想想生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父母,经历过自然灾害,物质匮乏时期,又何尝不是许三观呢,他们总是替子女操心,省吃俭用、处处周全、任劳任怨,养家糊口,艰难度日、卖血般的付出着。为人子女希望可以多给老人一些安全感,精神慰藉,理解、孝顺,让他们能安度晚年、尽享天伦。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讲述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渡过了一次次难关,当他年级越来越大,他的血也越来越不()值钱了,他的人生没有支持的信念,整个人崩溃了,反映当时社会的生活艰难。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欣赏。

看完余华老师的《兄弟》,被他那种冷眼旁观、诙谐幽默的描写方式吸引住了。很喜欢这种跳出生活,跳出书本冷静观察人生的视角。迫不及待又翻开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再次认真体验了一番!

这本书的故事很短,内容极简单。刚开始读的时候都感觉有点无趣,差点儿中途放弃。再普通不过的人身上发生的再平常不过的鸡毛蒜皮;家长理短间平白直话的婆婆妈妈;朴素平凡的人演绎着平庸寡淡的生活。不值一提,更不值一看。

读过三分之一,读过主人公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娶妻生子,为人父母之后,故事情节突现端倪开始丰富起来,人物冲突一桩接一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起来。

许三观发现大儿子一乐竟不是自己亲生,不明不白蒙羞,成了戴绿帽替别人养儿子的乌龟王八,内心被爱恨情愁悲喜交加的复杂感情充斥,思想和行动自相矛盾。一面不愿意接纳一乐,一面又为平息一乐闯的祸事去卖血。其间描写了其妻许玉兰习惯性坐在门槛上哭闹,典型的农村妇女撒泼,滑稽可笑的无奈形象;描写了许三观去看望曾暗恋的同事林芬芳,以与其出轨来报复许玉兰的不忠,并为报答林芬芳第三次卖血,寻求心理上的种种平衡。情节一波三折,扣人心弦,将小人物的心理矛盾刻画得淋漓尽致,妙趣横生。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人民公社时期,为了在饥荒年代让一家人能吃一顿饱饭。因心里的不痛快,不愿意让一乐吃自己卖血换来的饭,而使父子的矛盾激化,最终深厚的亲情占胜了人性的自私,父子俩冰释前嫌,血浓于水,相互接纳。

不顾性命相继第五次、第六次被迫卖血,则是为了盼望儿子下乡插队能健康平安,早日调回城里工作,有个好前程。文革时期艰苦的生存环境,残酷的社会制度下,穷苦大众挣扎在生命线上,几近生死边缘,存活下去是整个家庭的信念。

故事的高潮因一乐患严重肝炎命在旦夕,急需要钱去上海救命。全家人凝聚一心,不惜牺牲一切为亲情背水一战。二乐数九寒天冒着大雪,徒步几十公里从插队的农村将一乐背回家,病倒在床;三乐拿出所有的钱支援一乐看病,没给自己留任何后路;亲朋好友在自身贫困的情况下借钱给许三观,不计前嫌,大爱无私;许玉兰独自搀扶儿子奔赴上海看病,用生命阿护骨肉之情;许三观一路筹钱四次卖血,昏死在医院,救儿心切,到了疯狂的地部。

作者平铺直叙娓娓道来,却令读者沉浸在一场亲情感动和穷苦悲悯的情感挣扎中,不能自拔!小说结尾,年老的许三观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却遭到血头嫌弃,感情瞬间崩塌,压仰一生的情绪恣意渲泄,老泪纵横,酣畅淋漓!而人生的悲凉,生命的卑微却在无私的亲情奉献里泽泽生辉,光芒万丈。普通的生活里孕含着不平凡的感动,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伟大的。亲情没有身价,认真的活过,今生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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