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六年级的小学生金铃,她的成绩中等,但本人却善良、自信、勇敢。她为了当老师和妈妈都喜欢的好孩子,拼命努力学习。最后,与同学们一起进入了中考的考场。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好学生,坏孩子这一章为我们讲述了与胖儿为了抄别人的作业,就陷害金玲和尚海,说房间是他们弄乱了,金玲凭勇气向老师指出班长的缺点。好学生怎么样,三好学生奖状再多,假的!没有勇气承认错误,就让差生背黑锅,说谎,不算好学生。自此以后,金玲立誓要成为一名好学生。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学习不是最重要的,有爱心,有同情心才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品质。因为学习特好,但你没有爱心和同情心你一定不是善良的人,就没有人再会喜欢你。而极具有同情心和爱心的人,你往往会用善良的心去帮助弱者,让他们从失败的阴影走出来。从而使人们去敬佩,爱戴你,因此说爱心和同情心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一种品质。
记得罗佐夫曾说过应当善于同情,而不是善于严惩。是啊!好学生经常惩罚差生,而不去顾虑他们的感受,不去帮助甚至同情他们,差生们心里其实也拼命努力着呀!
这几天我读了黄蓓佳阿姨写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个活泼可爱、机灵善良小女孩金玲的故事。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一本描写了一个真实生活的小说。它包含了许多生活的真、善、美等有曲折情趣的故事。这本书描述的是主人公金铃她身边发生的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金铃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小学生,她有一颗善良宽厚的心。面对陌生的人她也能用极具感染力的热情与并不是怎么好看却善良真诚的笑容来跟他人交流
她在老师生病时关心、照顾老师;在同学被欺负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除此之外金铃也非常有爱心,她十分爱护小动物:会为一只小鸟的死亡而哭泣,会为一只只小蚕的生命而顶着被挨骂的风险来饲养它们 还写出了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这篇文章表达她小动物的情感,表现了她的善良。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从金玲的身上我似乎也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我们在生活中处处可见,她的纯真,她的善良也是我们这些孩子所具备的。金铃的生活也许也很貌似我们的生活,是那么欢乐自在。感谢黄蓓佳阿姨为我们创作了这么好的一本书。让我们看清楚自己是怎样生活在一个多彩的世界,看清楚自己是怎样一步一步成长的。《我要做个好孩子》将伴随着我们永远永远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好孩子应该有着一个学习为目标而努力,并且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丰富的知识。书中的金玲虽然成绩不算很好,但她一直很努力,也很善良,正直,乐于帮助别人,她是一个好孩子,我也希望自己能努力学习,天天向上,拥有一颗钻石般的心灵,成为一个好孩子!
今年暑假,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叫金玲,女生 , 刚过十一周岁生日 , 在小学读六年级。她妈妈叫赵卉紫,爸爸金亦鸣。她体重 50 公斤 , 是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金玲从小到大脸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来说,都快揪出老茧了。
我喜欢金玲的原因是她善良、正直和宽容。有一次,老师生病了,只有她拿一枝花去看望老师。老师让她上一节作文课,她做小老师非常棒!她批改作文的时候目光敏锐,每个错别字都分辨得清清楚楚。
还有一次,金玲回家的时候,看到有个老爷爷死了。她打听到:那个老爷爷有个孙女叫辛辛,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都不要她,只有老爷爷要她,现在老爷爷中风死了,小女孩只好在那里哭,金玲就让辛辛到自己家住,可是只住了几天,就被她外婆接回家了。金玲也常去辛辛家去看她。我们应该学习金玲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
在生活中,有许多帮助我们的人,也有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 孤儿院的一些孤儿,养老院的一些老人。我们要懂得回报社会。
《我要做好孩子》的确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建议大家多读一些这类的书!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课外书又是我们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多看课外书不但能使我们开拓眼界,还能够让我们增长知识,同时也能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就像杜甫说的那样: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学校创建书香校园的氛围中,我们尽情地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汲取着书中的精华,同时也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些感受。
假期里,我读了著名作家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这是一部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的长篇小说,书中写了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他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本书我反复地看了几遍,觉得书中的金铃特别象生活中的我,而金铃的妈妈也特别象我的妈妈,都特别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好的学习成绩,将来能考上好的初中、高中,最终考上理想的大学。
金铃的语文成绩还可以,尤其在回答一些难度较高、需要课外阅读知识作补充的题目上,她总能出奇制胜。作文碰到对胃口的题目,她激情喷涌时,能写得酣畅淋漓妙语连珠,令老师击掌赞叹。可她特别粗心,错别字多得离奇,既写成即啦,再和在不分啦,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啦。其实她也不是不会,只是写的时候一不小心就随手用了另一个,结果吃一个大大的叉。我觉得在这方面我跟她出奇地相象。每次语文考试,在基础知识方面,我的错别字总是很多,因此就算短文分析,作文等题扣分很少,考试成绩也总是超不过九十五分。我一直在想,如何克服粗心的毛病呢?妈妈总说我做得太快太马虎,我今后还是要认真加细心,争取考出好的成绩。
在书中,还写到金铃在找桑叶时无意中遇到了一位退休了的特级教师,每天帮她补习她最头疼的数学,使她的数学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其实,她只是给了金铃学习的信心,让她在最后的升学考试中充满自信地走进了考场。在学习上,我对自己也没有信心,总觉得自己没有足够的把握考出好成绩。我想,今后的学习中,在不断努力的基础上,我也要象金铃一样对自己充满信心,相信自己一定能行,朝着自己的目标冲刺!做一个让妈妈自豪的好孩子!
书中也有许多让人看了忍不住发笑的事情,当然也有许多值得我思考的地方,真想多看一些这样贴近我们生活的书!
暑假里,我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黄蓓佳写的作品。
书中讲述了六年级的小主人公金铃在这小学的最后一年里和同学之间发生的故事。金铃,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长得胖嘟嘟的,可招人喜欢啦!她的学习成绩中不溜,语文和英语的成绩还行,数学就说不过去了,加看成了减,乘看成了除,直到一天,金铃给小蚕找桑叶,闯进了一位老奶奶家院子里,老奶奶喜欢上了她,帮她补习数学,使得金铃的成绩有了进步。
金铃的爸爸金亦鸣是一名教授,但管起家里的事粗心大意。金铃的妈妈赵亦紫是一本杂志封面的编辑,细心地管着家中的事和金铃的成绩。
作者黄蓓佳用童趣,吸引人的种种手法,描绘出了金铃的生活。有心酸,有兴奋,有意外,但更多的是幸福。爸爸的学生送来的大鱼,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爱她的老师、同学在黄蓓佳的笔下栩栩如生。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童年的短暂。金铃的童年虽然离去了,但我相信童年的友谊、幸福会永远的保留在她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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