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读爱犬的天堂有感

读爱犬的天堂有感

读《放弃天堂的导盲犬》有感。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读《放弃天堂的导盲犬》有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最近读了一篇令我感触很深的文章《放弃天堂的导盲犬》。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只导盲犬与主人过马路时被一辆卡车撞死了,主人把唯一的一个天堂住户名额给了自己的狗,可导盲犬却放弃了这次机会,选择追随主人下地狱的故事。

一个微小的生命,为了自己的主人,居然可以放弃天堂。这种令人热泪盈眶的爱无疑是世间最真诚的东西。每个人都有爱,我也不例外。

记得儿时一次出去玩到夜里才回来。天雾蒙蒙的,下关小雨,那雨深沉,令人感到十分可怕。我埋着头,不敢往四周再多看一眼,拼命地往前跑。突然一个黑漆漆的东西蠕动着,发出十分微弱、颤抖的声音。

实在耐不住自己好奇心的我,终于提着胆子,决定要上前一探个究竟。

是个小狗!我惊喜着。我抱它,它显得很害怕,我便把它搂在怀中,带回家。

经过我的百般哀求,父母才勉强答应收留下这只小狗。

可一个星期后的一天,父母还是趁我上学时,把这只小狗作文送人了。

在打听到小狗的去向后,我便偷着去看望它。但由于怕自己情绪失控,我选择了远远地看着它,它见了我,拼了命地想要挣脱铁链子,投入我的怀抱。我知道,它很怕,它现在唯一知道的避风港也只有那夜风雨中的那个怀抱,因为这里曾经让自己一次有了温暖,有了安全感。

看着它不怕痛地挣着,我的心却很痛,很痛

以后,每隔一个星期我都坚持去看它。现在的它,已经长成了一条大狼狗。在别人眼里,它是凶猛、令人畏惧的。可还有谁知道?它有一颗多么需要保护的脆弱的心啊?而我在那雨中,已经成了它心中的伞,它信任我,我知道。可这些从来都得不到大人们的理解。

赤诚的生命相依在一起,哪怕它只是一只狗,都同样让人感到无比幸福。

平凡的世间,总有些爱的故事拨动我们的心弦,让我们泪流不止。那些爱如涓涓的细流,默默无言,却让整个世间充满了温暖。

让我们一起来聆听这些爱的故事,一起来吟唱爱的赞歌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文/邹颜禧

一只生来奇丑无比的猎犬与一个在街头卖艺的小瞎子,他们本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但由于一次偶遇使他们相交,并擦出了奇异的火花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第一次手捧这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它,便不由自主地对它情有独钟

当我读到迪克被人们嘲笑外表时,我很气愤:虽然迪克很丑,但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忠诚的心;又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善良的心!生的美丽的人,内心就一定美丽吗?生的丑陋的人,内心就一定丑陋吗?当然不是,我们不该以貌取人,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内心是不是表里如一。

当我读到迪克为主人咬死怀着自己亲生骨肉的妻子-----红那时,我感慨万千:对于迪克来说,忠诚大于一切!他宁愿让妻子和孩子死于自己嘴下,也不愿违背主人的命令。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迪克怎么能舍得呢!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当我读到小主人生病迪克用生命做赌注筹集那巨额的医药费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迪克为了主人的医药费,它去给人当活靶子,当鞭子像嗜血的精灵无情地抽打着它那稚嫩的身躯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迪克用血肉模糊换来的只是区区五毛钱!!它为了主人,可以奄奄一息,可以不顾一切。读到这里,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连一条小狗都知道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而我呢?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不也是从来都不遗余力,倾尽所能吗?恨不得把一切都给我。我们应该感恩父母,感恩他们无私的给予,感恩他们的养育之恩!

读《不言放弃》有感


斯里亚科夫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射击场上,第六枪,打了8环,退出了比赛。这位保加利亚射击运动员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射击场上,在第五枪射出7.2环的臭枪后,又举起了枪。最终,他力挽狂澜,夺得了金牌。这位射手为此付出了8年的代价,而他凭借的正是不言放弃的精神。

在前进的道路上,有的人跌倒了便退缩不前,轻易的放弃了。有的人跌倒了就爬起,在不断的跌倒爬起中得到锻炼,越走越稳,离成功也越来越近。竞赛场上是如此,我们的学习,我们的工作又何尝不是这样?张海迪,五岁时因病造成高位截瘫,二十六个字母都不会的她,学习英语碰到很大的困难,尤其在动乱的年代不能公开地向坐牛棚的一位王老师求教,但她不言放弃,以给王老师针灸为名,坚持求教,终于翻译了十三万字的《海边诊所》等书;德国着名作曲家贝多芬,正当他步入音乐圣殿的时候,由于感冒、黄热病相继发作,因而耳朵失聪,面临灾难,他不言放弃,他的《第九交响乐》就是在几乎完全失聪的情况下创作的;从小爱好实验的爱迪生,虽然耳聋,但不言放弃,继续他那一项项的发明:电报机、电灯、电影、蓄电池等千余种,成了有名发明大王,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他们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具有不言放弃精神的榜样。当然,具备了不言放弃的精神,不一定个个都是成功者。在屡遭挫折还能不言放弃而努力奋进后,胜败已并不重要了,因为你已战胜了自我,即使失败,也一样会博得别人的掌声,也就问心无愧了。曾经有一位着名的日本篮球教练在观摩一场篮球赛时,对落后方的一名因体力不支而跌倒在地的球员说:比赛还没有结束,如果你现在就放弃,那么比赛就提前结束了。这不正是在鼓励球员要有不言放弃的精神吗?

朋友们,不言放弃,举起斯里亚科夫的枪,瞄准,射击,创造出最好的成绩吧!

读《天堂的位置》有感


我用心阅读了《天堂的位置》后,人间不是介于天堂与地狱之间。人间既是天堂,也是地狱。当我们心里充满爱的时候就是身处天堂,当我们心里怀着怨恨的时候就是住在地狱!这句话经常浮现在我的眼前,它是短小的语言,蕴藏着大道理。

这句话使我感到天堂的美好,地狱的黑暗。人间就处在这两者之间,如果人一直怀着坏脾气,住在肮脏的环境里,对未来毫无希望,就等于是地狱里的人;如果一个人内心经常欢喜,住在洁净的住所,有爱与美好的向往,那就是天堂里的人。

如果一个人内心经常欢喜,住在洁净的住所,有爱与美好的向往,那就是天堂里的人。

当然,每个人都想在天堂而不是地狱,因为人们认识到天堂的美好和地狱的丑恶。但是,天堂里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去的,就是告诉我们每天要以一种友爱、光明的态度生活。

天堂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语,而地狱听起来异常恐怖!

有一个故事,就讲述了住在天堂与地狱的不同:上帝领着一个人到地狱,这个人发现地狱的人都瘦骨嶙峋,他们都用一个特制的勺子喝粥,勺子的把很长,勺子的头很小,盛出的粥都撒在地上,一点也喝不上,最后桶里没粥了,大家互相抱怨,互相憎恨。上帝告诉这个人,这就是地狱。上帝又把这个人领到天堂,他发现天堂的人一个个都长的胖乎乎的,笑逐颜开,他们用的是同样的勺子,吃的是同样的粥,但是他们是把粥盛出来喂别人,你喂我,我喂你,结果大家都吃到粥了,互相感恩,因为有了你才有了我的粥。上帝告诉这个人,这就是天堂。天堂地狱是人自己造的,上帝给人的条件都是一样的。一个喜欢与人为敌的日本武士问一个老禅师:师傅,请问什么是天堂,什么是地狱?老禅师轻蔑地看了他一眼,说你这种粗糙、卑鄙的人不配和我谈天堂。武士被激怒了,嗖地拔出刀,把刀架在老禅师的脖子上,说:糟老头,我要杀了你!老禅师平静地说:这就是地狱。武士明白了,愤怒的情绪是地狱,把刀收回,磕头谢恩,决心以后不再与人为敌,保持好情绪。老禅师又平静地说,这就是天堂。武士听明白了,心情好就是天堂,马上跪下说谢谢师傅。

回想起这篇文章,我想到了天堂与地狱,而在生活中不也是这样么?在生活中,你美好乐观的面对生活,不做亏心事,就问心无愧;也正是在生活中,你黑暗的面对每一天,而且诅咒着眼前的环境,肯定会心虚,这样做,没有带来什么,只是自己出卖了自己!

每当我触及到心灵中那美好的部分,就感觉自己又一次确定了天堂。

伟大的爱——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伯伯写的《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迪克”本是一只纯正的猎犬,因面貌丑陋而被主人遗弃在森林,开始流一浪一。但它渴望为人类服务,被他们收留。经过多次失败,终于被盲人“阿炯”收留,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导盲犬,与“阿炯”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和他一起走南闯北……

读完整本书后,我被“迪克”和“阿炯”之间的一爱一深深的感动了。让我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这让我想到爸爸一妈一一妈一对我无私的一爱一:我生病时,是一妈一一妈一不知疲惫地照顾我,关心我;我摔到时,是爸爸飞快地跑到我身边,一温一柔地把伤口简单包扎,立刻送往医院;我遇到不懂的题目时,是一妈一一妈一耐心地教导我,没有丝毫不耐烦,我考试考得不理想时,爸爸一妈一一妈一总是安慰我说:我们不要求你名列前矛,只要你认真去学,努力去学,考试时正常发挥就行了。这些话一直激励着我,成为我学一习一的助推器……父母对我的一爱一是那样滔一滔一不一绝,但我却没有感恩过他们。而“迪克”时时刻刻都对“阿炯”充满感恩之心。只要“阿炯”叫它做的,“迪克”都会尽量做到完美,作为对“阿炯” 的回报,他们之间一爱一就算隔着千山万水也无法阻拦。我自愧不如。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会时刻都对所以一爱一我的人充满感谢“滴水之恩当涌一泉相报”长大后我会尽我所能回报他们。

我们应该对世上所以一爱一我们的人满怀感激。因为只有一爱一,世界才会更加美好、灿烂。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400字


【第1篇】

书,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故事中迪克是一只有着猎狗血脉的导盲犬,它和小主人阿炯一起生活在佛海镇,却应为打破了收音机而被迫离开了佛海镇,去寻找阿炯的妈妈。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便成为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爱妻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了阿炯妈妈,可是炯妈已经成名了,阿炯为了迪克舍弃了荣华富贵,跟着它一起流浪街头卖艺。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了,特别是迪克,它虽然长得十分丑陋,但却是一条很忠实的猎狗,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主人身边,还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了自己的爱妻。保护主人又一次跟死神搏斗赢得主人的生命。

这又让我想起了关羽,他也是一位十分忠诚的武将,他为了刘备对曹操送给他的好马,好酒等宝物不屑一顾,并且在战争中对敌人毫不留情,为蜀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第2篇】

在暑假里,我买了一本《导盲犬迪克》,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讲绘了有着高贵血统猎犬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因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坎坷经历,描述了阿炯和迪克同呼吸共命运的多舛人生。

虽然迪克和小主人的命运跌宕,但故事中充满了柔情。迪克和母豺红娜的爱情胶着温暖。特别是迪克为了保护阿炯,不得不咬死红娜的时候,对还未出生的孩子的舐犊之情跃然纸上,充满温情,触动人讲述心最柔软的部分。

“对阿炯来说,找不到阿妈,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这注定是一场艰难的寻亲之旅。

我为他的坚强执着的精神而感动,在生活中会遇到一些挫折:我以前一面对作文就头疼,我认为作文就是我的天敌。我只要看到就仰天长叹,能拖则拖,拖到实在没辙了,就胡乱写上一通。经常要靠,妈妈或姐姐一字一句的教,才能好好写上一篇。但看看阿炯,这点困难算什么。每次的逃避,让我的写作水平与别人已经相距甚远了。我以后要一定要找到正确学习方法,多读、多听、多看,勇敢面对,彻底征服。

人生像海里的波浪,时起时落。我想:在以后的道路上,有了“阿炯”,我一定会成功。Fighting,李程楠!

【第3篇】

我叫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是我长的不可爱,所以,我的主人抛弃了我。我过着其他宠物狗羡慕嫉妒的无拘无束的野狗生活,但是这种生活我早已受够了。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老酒鬼的徒弟,他们师徒俩都是瞎子,我帮助了他,而他收留了我,我成为了他的导盲犬,迪克这个名字就是他给我取的。

没过多久,阿炯失业了,我带着他逃到了昆明,想去找阿炯的阿妈。在没找到他阿妈的时间里,阿炯只能卖艺乞讨,被一位好心的阿姨收留在家。终于,阿炯的才艺被发现了,他一夜成名,拥有了第一场演出。可却因为我长得太丑而被毁了。因此,我被另一只狗替代,并被关了起来。然而雪上加霜的事情来了,那位好心的阿姨竟是阿炯的阿妈,于是阿炯伤心欲绝,带着我,开始了流浪……

这就是我的故事,一只导盲犬的自述,下面让我的一位人类朋友和你们聊聊吧。

当今社会,人们学会了以貌取人,更会以貌取狗,大批大批的人去宠物店里花重金买那些乖巧可爱的宠物狗,而路边脏兮兮的流浪狗却看都不愿意看一眼。为什么啊?凭什么啊,难道只是因为它们其貌不扬?在路上看到流浪狗,我一般都会去买些吃的给它们,我家现在养的狗狗就是流浪狗出身,可我依旧很爱它,它打理过后也很漂亮。是谁教我们以貌取人的?相貌不好,不代表内心阴暗,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不好,就否定他(她),要看他(她)的内心,心灵美,才叫美。

不要以貌取人了,去看看他的内心是否阳光,是否纯真,然后再判断别人的人品,内在美,才是真的美。

【第4篇】

今年夏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导盲犬迪克>>。读了这本书,让我十分感动,感动它们深深地情谊;感动迪克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死了自己唯一的亲人------红娜。

啊!迪克,你是多么得不幸。刚出生,就被你的父母认为怪胎,处处为难你。在不得以的情况下,你被扔到了大森林里,让。你自生自灭。但你超越了自己,生存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

最后,你经过努力,找到了一个主人------一个盲人。你没有嫌弃,在他身边做一只忠诚的狗。迪克,在你主人的拉琴生意进入人身低谷时,你奋力帮忙,却差点丢了性命。当主人要去昆明豆腐营,带着红娜一起前往豆腐营,却在半路上大义灭亲。

当你们到达豆腐营后,你又和主人一起在十字路口乞讨,遇见了一个绿衣阿姨。当主人生病后,你宁愿找坏小子挨打,给主人赚医药费;当主人曾为马戏团演员后,你又忍受这被白色狮子犬代替自己身份的痛苦。

啊!迪克!我崇拜你;敬仰你;佩服你;尊敬你;感谢你帮助阿炯你的心是一颗比任何狗都要好。

【第5篇】

暑假,别人送了我一本书,书名叫《导盲犬迪克》。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被书里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迪克的猎狗。因为它一生下来就长得非常丑陋,所以就被主人丢弃在了一片原始森林里。当它看见别的狗享受着主人亲昵的抚摸时非常羡慕。它想找一个对它好的主人,可是处处碰壁。别人都因为它长得丑而嫌弃它。但是它没有放弃不断努力,最终找到了它的主人。这人名叫阿炯,是个瞎子,迪克就这样开始了它的导盲之路。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之间真挚的感情。虽然迪克长得很丑,别人都嫌弃它,但它有一颗时刻为主人着想的心。当主人失去工作的时候,迪克蹿向茶馆“大闹天宫”;当主人生病没钱买药时,它去公园杂耍乞讨,又去充当拳击的靶子,让别人都打得站不起来;当红娜要袭击主人时,迪克为了救主人,忍痛咬死了怀着自己果肉的红娜,拯救了主人。

迪克,我想对你说:你真的是一条非常棒的狗!”别人嫌弃你,因为他们不了解你,你有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服输的精神,最主要的你有着一颗最忠诚的心。虽然你的外表不美,但是你却有着一颗非常美丽的心,心里美那才是真的美。

这是一本鼓舞激励的书,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很多东西,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相信会带给你不少收获。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600字


【第1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看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很“丑”的猎狗迪克了。

在这本书里,迪克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面容都十分俊美的家庭里,但自己却长得出奇的丑,农场主看它如此丑陋,便将他丢弃。后来,迪克找到了一个会拉胡琴的盲小孩做主人,一路上千辛万苦,为了主人放弃爱情,护着盲小孩找到亲生母亲,并在当地成了当地成了拉胡琴的名人。可当盲小孩成名人时,一只漂亮的法国狗冒名顶替了迪克,把迪克应该受到的掌声都夺走了。盲主人不忍心迪克受委屈,便带着迪克离开了乐队……

这个故事很简单,但我每次重新看一遍后,眼眶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泛起眼泪。动物并没有犯错,但人类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动物的世界。如果真心对一只狗,就像故事中的盲小孩对迪克一样,这只狗也会加倍地对你好,就像故事里的迪克一样。

又一次读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想到了一件事。这件事是发生在一个街道上。当时,我正要去上学,一个大妈一边提着包,一边牵着一条狗,大摇大摆地向我走来。小狗也正高兴,一个劲儿地往前跑。突然,那只小狗看到了一个服装奇异的女人,便一个劲的“汪汪汪”,那个女人吓了一跳,赶紧躲开,指着它的头,小声地咒骂它,看小狗并没有任何反应,那个女人更得寸进尺了,甚至想用自己的高跟鞋踢一下那只狗。小狗被踢得可怜,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泛着泪水,对于女人无情的打骂,小狗只好躲到主人身边。大妈见状,一边赶紧向那个女人道歉,一边赶紧俯下身来,紧紧扣着小狗的脖子,朝着小狗的脸一阵打,说:“叫你不要乱叫!就是不听!”小狗只好不叫了,乖乖地蹲下来,接受主人的训斥。

想完这件事,我觉得现在小狗的地位变得很低,当自己遭到辱骂,就连叫都不能叫一声。 在最开始,大自然并没有给我们无上的权利,为什么现在我们可以这样欺负它们?如果现实真能如在《导盲犬迪克》中最后盲小孩所做的那样,那我们的家园里就不会有那么多小狗在流浪了。

【第2篇】

迪克是一只猎犬,天生容貌长得丑,使它被妈妈嫌弃、被主人抛弃。迪克独自一狗在深山老林里闯荡,练就了一身好本领。但骨子里的家犬血统又使它止不住向人类靠近,直到它遇到了盲少年阿炯,并且成为了它的主人。因为阿炯受继母的虐待、迪克为了阿炯大闹茶馆等原因,阿炯带着迪克去昆明找亲妈。一路上他们经历了种种波折,迪克忠心耿耿、不离不弃,跟随着阿炯。因为迪克要被杀了,所以阿炯伤心地带着它离开了,他们接下来的故事不为人知。

这本书有好多地方都让我很感动。当迪克带着阿炯和它怀胎二月的妻子红娜穿越死林时,没有实食物,红娜想把阿炯当做食物吃掉,并且从此独占阿炯的心。红娜是半豺半狗,如果在阿炯身边,阿炯就会有潜在的危险,所以迪克虽然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咬死了红娜。红娜死了,意味着迪克的孩子也没有了,但迪克还是选择了主人的安危更重要。还有感动的地方就是阿炯生病但没有钱去医院,只好露宿桥洞,聪明的迪克用计谋在医院附近让一位女医生到桥洞去给阿炯看病。迪克爱主救主的精神感动了女医生,她给阿炯看了病,还留下了一包药。另外还有当阿炯住院时,虽然那位好心的阿姨说会出钱,但迪克还是觉得为主人付住院费是它义不容辞的任务。它没有办法挣钱,居然急得去给人打拳当活靶子,最后被打得遍体鳞伤还无怨无悔。迪克的忠诚程度可想而知。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狗是人类最亲近的动物朋友。狗狗们一直对人类忠心耿耿,一直在人类身边默默无闻地服务着,它们给孤寡老人解闷、帮警察叔叔破案、给盲人带路......那些搜毒狗、防暴犬、搜救狗救了多少人呢,而我们又为它们做了多少呢?真心希望那些贩卖狗肉的人能改行,也真心希望保护狗爱狗的队伍能壮大起来。很多狗就像迪克一样,明明有自我生存的能力,却只有在人类身边才有安全感,它们并不是要依附人类,而是它们骨子里那种对人类的忠诚促使它们自愿让人类驯服,为人类服务。

忠诚的狗,我们的朋友,如果我们能善意的对待它们,它们就会一直在我们身边,就像迪克一直陪着阿炯那样,直到永远。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700字


【第1篇】

暑假里,我补充了许多精神粮食,不过,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觉得非《导盲犬迪克》莫属。

迪克是一条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好心的盲少年阿炯收留了它。阿炯带着迪克来到昆明找阿妈,不久之后,阿炯病了。迪克万般无奈,学着主人的样子去乞讨。没有主人的胡琴伴奏,只有迪克哑谜似的动作,根本无法引起路人的注意。迪克很焦急,它叼起白罐子,跑到路人身边不停地摇尾巴,可是那个年轻人厌恶地用脚踢开它。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泪水,这泪水,不是因为身上的伤痕,而是因为深深的自责——为什么救不了小主人?

终于,迪克有了赚钱的方法,就是到公园里给人当练拳的“活靶子”。坚硬的拳头如雨点般向它飞来,迪克被揍得遍体鳞伤。此时此刻,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坚毅,为了给小主人治病,它愿意忍受一切痛苦,甚至不惜舍弃自己的生命!

一条丑狗震撼了我的心灵。迪克,是你让我懂得了有一种爱叫“忠诚”,正是这样,你才会穷尽智慧去乞讨;你才会忍受一切折磨舍身去救主人。我不禁万分庆幸,我差点错过了与你的相识。因为小时候,我曾被小狗咬伤,所以我非常讨厌狗。记得那次选书,我一看书名就准备把它“枪毙”了,后来我看到作者是沈石溪,想到我看的沈石溪动物小说《保姆蟒》《兔王复仇记》都很有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下这本书。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了惊人的收获。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狗”这种动物。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这“忠诚”二字包含的是狗对主人深深的爱。

世界上的爱有千种万种,“忠诚”无疑是最高贵的一种,而这样的“高贵”,也是许多人所拥有的:老师告诉我们,小英雄王二小为了保护乡亲和八路军,把敌人带进了埋伏圈,最后被敌人残忍地挑在枪尖,这是一个孩子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新闻镜头里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解放军叔叔在地震过后,不顾余震危险,日夜不停从废墟中抢救生命,这是每一位战士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大家都知道,刚刚举行的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中,走在第一方阵的是“抗战老兵”方阵,他们有的白发苍苍,有的步履蹒跚,但他们个个精神抖擞,无比自豪。为什么他们能成为骄傲的“第一方阵”,因为他们为祖国解放和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特殊的“第一方阵”让我们永远记住了革命老前辈对祖国和人民的无比忠诚!

一本书,带给我的启示难以言尽,但我记住了,有一种爱叫“忠诚”——小时候,是对爱我们的人忠诚,对我们的学业忠诚;长大了,是对自己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

【第2篇】

沈石溪---我最喜爱的作家爷爷,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我读过讲述一头老战象预知自己临近死亡,独自走向白象冢的《最后一头战象》、看过他讲述立过战功的军犬黄狐被宣布退役,它向往战斗生活,偷偷溜回哨所前线,在收复阴山的战斗中壮烈牺牲的《退役军犬黄狐》、领略过他写的由3个中篇连缀而成的写大象生活的长卷,展示野生象群的生存奥妙、赏识了他以知青为视角,在乡村艰苦生活中,人与动物互相慰藉,互相依存的《再被狐狸骗一次》等等。每当读着沈爷爷的小说时,我都仿佛身灵其境般跟随着文中的各种角色在深林里穿梭着,让我喜怒哀乐,让我收获满满。今天我又再次被“迪克和啊炯”所打动了。

挫折,是一个很平常的字眼。人的一生总会遇到一些挫折,有些人选择去逃避,却把事情弄的越来越槽糕;有些人则选择去勇敢面对,挫折就会被克服。即使残疾与丑陋的外表也无法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

就如文中的啊炯,虽然是一个盲人,但他并没有放弃对生活的信心。他受尽了继母的訾骂和阿爸的无情的拳头等挫折,都没使阿炯低头,他最后依然离乡背井,带着迪克去寻找日日夜夜,每时每刻都思念着的阿妈。看到这儿,我想到了我平常的自己,只要看到自己不喜欢的菜就低头不语不吃饭,只要老妈多问几句我就嫌弃她啰嗦、、现在想想我实在是太幼稚了,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有老妈老爸外公外婆的关爱我是个多么幸福的掌上明珠!还有文中那只只外表奇丑无比的野狗因为想得到人类的关爱,想尽一切办法,受尽一切苦头讨人喜欢。可人类一看见它的容貌,不是嘲讽就是打骂!看到这里,我为那只丑陋的野狗感到愤愤不平,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最后是小瞎子阿炯当上了它的主人,还给它取了名-”迪克”。从此,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迪克虽然丑,但它却是一条有情有义的狗,为了主人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可以牺牲它自己的性命。这告诉了我们,不能只凭外表去判断一个人的本质。外表丑陋并不代表内心邪恶。外表美丽并不代表内心美丽。我老家的邻居就有一个从小就是天生是长短腿,走路都是一瘸一瘸的。可是她很爱学习,也很幽默,还很乐意帮助邻居其他小朋友解答不懂得学习问题,所以我们从小都很爱跟她一起玩所以外表并不代表一个人,只要心灵美丽,别的都不重要。

书中讲述啊炯与迪克一起去昆明找阿妈,就要穿过荒无人烟得雪山死林。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一起出发进入雪山死林。在路途中他们经历了各种险境各种坎坷,但是他们始终都相互依靠,相互帮助。他们之间的友情多么感人啊!此时,我想起有一次,因为妈妈临时厂里有事不能准时来接送点接我,让我在学校门口等她一小时。这时,巴沁园和周悦看到正站在校门口的我,就主动留下来陪一起在操场上看书,讲故事直到妈妈来接我,她们才各自回家!我非常感动我有一群好朋友遇到困难时有人帮助,友谊,是必不可少的元素。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课堂无法学习的知识:请不要以貌取人,外表美不是真正的美,心灵美才是最美的人!所以用双眼看到的并不是真正的事实,我们更应该多用心去细细品味,细细观察!用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读《放弃的勇气》有感450字


宿命是个奇妙的东西,你可以将它握在手心,但若是一开始就与规则背离,那么,纵然成功,也很辛苦,不如学会——放弃的勇气。

有一个孩子,他每天去玩都要带上五颜六色的气球,因为那些气球是他的贴心玩具。有一次,母亲带他去公园玩,他拿上了红、黄、蓝、绿四种颜色的气球,他母亲从包里拿出口琴吹起一曲曲动听的曲子,孩子很想要,却舍不得气球,在左右为难之际,他松开了手,选择了口琴,这天,他学会了吹口琴。更重要的是他通过这件事得到了一个启示:当人生需要做出选择时,该放弃的就要勇敢的放弃。后来,他考上了音乐学院,他渐渐发现自己对音乐不是那么钟爱时,他毅然选择放弃,去纽约大学商学院。1950年,他获得经济硕士学位,并得去哥伦比亚大学深造,他把一切该放弃的放弃了,全部精力投入了经济学,一下子就变成经济方面的高手。1987年,他变成了美国联邦储各委员会主席,他就是艾伦.格林斯潘。

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会像小格林斯潘,手中抓满各种“气球”,比如金钱、权力,但为了不阻碍欠去追求更远大的斗志和勇气,必须勇敢地放弃一切该放弃的东西,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勇气。

其实,生命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选择和放弃的过程。放弃所有该放弃的东西,抓住自己需要的东西,只有这样,生命才有可能获得它的最大值。

相信《读《放弃天堂的导盲犬》有感》一文能让您有很多收获!“好读后”是您了解读后感的必备网站,请您收藏hdh765.com。同时,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爱犬的天堂有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