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抉择小说读后感

小说读后感范文3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小说读后感范文3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小说读后感范文3篇

(一)《夏洛的网》读后感

在人生中必然会遇到许多让你受益匪浅的书,而《夏洛的网》就是其中的一本。本来一开始,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去看这本书,在我的眼中,这只是和其他所有书一样的一本,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在我偶然翻到这本书其中的一幕时,我便下定了决心去读这本书。

这是一篇凄美的童话故事,书中主人公之一的小猪威尔伯的未来竟然是成为熏肉火腿,当时他已经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最真挚的友谊,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当我读到这里时,我缓缓的合上了书,闭上了眼,心中却在想:夏洛不管有多么大的毅力,他毕竟只是一只蜘蛛啊!但接下来的事,让我感到不可思议。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他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看到这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心里默默的想:夏洛,你为了你最好的朋友却奉献了你的生命,值得吗?夏洛的声音仿佛在我耳边回荡:值得,人生,一定要让它过得有意义,而奉献,正是让人生变得精彩的其中一个因素!这本书使我懂得我了做人要学会奉献,虽然夏洛在走的时候并没有人来陪伴她,但她的心中一定是温暖的,因为她这一生过得很有意义!她虽然走了,但她努力织网救威尔伯的身影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中,是我心中挥之不去的一个身影!

(二)《草房子》读后感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三)《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读完它感触颇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里面的任务各有个的特点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父亲。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不过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王熙凤是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不过早逝的命运。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可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可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贾母可算是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子也疼爱,可是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是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是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可是她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读完《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美好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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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3篇


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一)

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炸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二)

这是一本充满了真实情感的小说,写的是80后的故事,但是却和自己的经历蛮像的,只是自己没有小说里的主人公一样的真实、大胆的追逐自己的幸福。

这本小说曾经读了一半,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放下了。但是,里面的故事至今也没有忘记,两年后的我买了书。在奋战了几个晚上,我终于读完了,可是这个过程就一个字形容咸。

也许是跟我们90后的孩子隔得时间不是很久远的关系,感觉他们发生的事情和自己的经历也是有几分的相似,也许这是每一个人的必经之路吧!都爱过,只是人和人不一样,有的是像陈寻和方茴那样轰轰烈烈的爱,也有像乔燃那样偷偷地爱(就是所谓的暗恋),但是结局怎么样呢?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这应该是每个80、90后的孩子所经历的吧,我们没有对所经历的事情感到后悔,哪怕当时已经是遍体鳞伤了。如果让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的话,我想我们也会走同之前一样的路。以为这种经历也是一种体会和学习,它让我们从个青少年成为了成年人,一个懂得爱,懂得理解的成年人了。

从前总是认为自己的成长之路总是充满了荆棘,但是在读完了《匆匆那年》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的回忆至少大部分是快乐的么!而且我没有方茴那种勇气,为了自己爱的人,情愿失去作为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东西。

现在会想到之前所发生的事情,不管是快乐还是不愉快的,都觉得是自己的福分,因为它们成为了我成长的养分,滋润着我和我的生活。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我活于世上。我不会忘记那刻骨铭心的匆匆4年的。

我们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呢?也许也像书上一样吧,家里条件好的就出国留学或是托人找份好的工作;家里条件不好的就在国内完成学业后,在就业的压力下努力地找工作;也有那种不用工作的家庭主妇,只要照顾家里和孩子就好了。对!等待我们的只会是美好的日子。

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也想流水般匆匆过去,但是我们不会像方茴和陈寻他们一样各奔东西,因为我们彼此铭记,在多年以后,打开那装满回忆的相册时,也会想起我们的匆匆那年!

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三)

换了新工作,我反而闲了些,忙得时候不抱怨,闲也要闲的有价值,

看书看电影追电视剧,绝不说无聊。

最近一直在看小说,关于青春,关于回忆,关于最初最真的感情,那些回不去的过往,我从别人的故事中体味着。现在的我们,忙着工作,忙着生活,来不及思考,甚至没有时间往回看。一睁眼,新的一天新的工作,年轻的人们标榜奋斗,买车买房娶老婆,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寻求立足之地;中年的人们标榜责任,赚钱养家,孩子老人一起抓;在这样的快节奏下,停下脚步冥想一会对有些人来说的确奢侈。不过对我来说,发呆的时间还是不少的。刚看完小半岛介绍的《匆匆那年》,真心觉得好。作者九夜茴,北京的80后,本人恰好也是,方茴过去的回忆让我再次回到了90年代末的北京,虽然我比方茴小几年,但没有代沟。

我们一样吃过小豆冰棍吃过雪人导弹,也吃过哈根达斯喝过JOHNNIE WALKER用过信用卡,我们穿过棉衣棉裤白球鞋,也穿过ONLY耐克阿迪,我们读过《雷锋的故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读过《神雕侠侣》《幻城》,我们学过唐诗宋词,也自学过三毛席慕蓉,我们看过《渴望》《我爱我家》《新白娘子传奇》,也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浪漫满屋》《越狱》,我们玩过魂斗罗超级玛丽,也玩过pSp,我们喜欢过四大天王林志颖,也喜欢过周杰伦谢霆锋东方神起超级女生。

她所经历的青春校园生活,我一样经历过,出过板报,编过手链,送过贺卡,庆祝1997年香港回归,建国五十年大庆,迎接新世纪、北京申奥成功,我脑中一直有。青少年犯罪的探讨警示则更深刻,那时的校园环境不比现在,老师还可以随意打骂学生,学生打架更是家常便饭,见血也是窸窣平常,甚至书中李贺的死,在我的身边就有真实的一例,熟悉感一直有。这部被称为80后的血色浪漫,以独特的视角真实记录了80后的成长轨迹和他们富有时代感的印记,让人心酸,发人深省,令人回味。

书中有着地道地京片子,读起来很是带劲,用诙谐的语言讲述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方茴、陈寻、乔燃、赵烨、嘉末他们的青春,他们的爱情,定格在了回不去的匆匆那年。

初恋是纯美的,那时的陈寻纵然光芒万丈,但他心中的花只为方茴绽放,篮球场上所有人的欢呼只有方茴的注视才能让他雀跃,为了能和方茴在一起,他不惜和发小翻脸;为了能和方茴念同一所大学,他放弃了一道原本可以拿分的大题,他这么努力地想要和她在一起,谁曾想年少的坚定换不来永远。

方茴爱陈寻,她的执拗,她的坚定把这份爱深入骨髓。她如此专一,甚至吝啬对乔燃的告别拥抱,可她不明白陈寻的爱何时不见了,为什么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坚守,明明说好永远,为何敌不过一瞬间。陈寻的移情别恋彻底摧毁了方茴,她近乎自虐地在伤害自己。没有陈寻,她不想过的快乐。这种失去,无异于将她的灵魂掏空。

席慕容有段话正好做这个总结:让女人念念不忘的是感情,让男人念念不忘的是感觉。感情随着时间沉淀,感觉随着时间消失。终其是不同的物种,所以谁又能明白谁的深爱,谁又能理解谁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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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3)篇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 第(1)篇

信念的力量n苏格拉底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使人站起来的不是双脚,而是理想、信念和意志。我们都是国家的子民,没有了国家就没有了我们,为祖国而战、为人们而战,为了最后的胜利而战,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我们歌颂烈士,更应该缅怀战斗中默默无闻甚至没有留下名字的革命者。阅读的时候惊讶于作者文笔的简练干脆也很享受于留白的畅想,这类文字不需要煽情,我们就已经处处动情,每一个人物有血有肉,感受到他们的豪情,感受到他们的坚定。苏响是一个特别的革命者,她是偶然加入组织的,没有像别人那样举手宣誓,也没有入党,但是她很坚决,毅然的为了革命远离了孩子,为了革命委屈自己的爱情,为了革命放弃自己的家庭,乱世中容不得悲伤,梅娘、陈曼丽丽。。。她们那一个不是如此?她们都不是个例,而是很多战斗的女革命者的缩影。我曾经问过自己,如果有一天发生了战争,国家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会为了国家去死,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吗?一直以来我敬仰活下来的英雄却最佩服死去的烈士。要牺牲多少人才能换来胜利,换来他们看不见摸不到享不来的和平!和平久了,人们的信念也磨平了,希望更多人记得这些誓词!n日本帝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死敌!他要亡我国家,灭我种族!杀害我们父母兄弟,奸淫我们母亲姊妹,烧我们的庄稼房屋,毁我们的耕具牲口!为了民族,为了国家,为了同胞,为了子孙,我们只有抗战到底!------《八路军出师抗日誓词》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 第(2)篇

我是一个看剧很挑剔很任性的人,能坚持追的剧不多。麻雀第一集的时候,特别反感傻白甜的李小男,导致我放弃了深爱的李易峰直接弃剧(主要还是峰峰演了好几部我深爱的角色)。后来无意中知道李小男是陈深上线医生,我才去补追的李小男剪辑片段,觉得阚清子演得太赞了。那段她穿着红色连衣裙拿着酒杯在灯光下含泪对陈深说的那段:可是不管我说什么,你都假装听不懂。真让人泪目。在没有看到她结局的那个周末去补了麻雀小说,很短,但至少书里,徐碧城没有白痴到令我发指的地步,而深男Cp绝对一站到底。小说的最后陈深对皮皮说:你娘叫李大男(我认为是根据她是李小男的姐姐陈深自己编的名字)而皮皮问他,你的另一个名字是什么?陈深说:我叫病人。小说没有求婚那一段,电视剧有点扯,但是陈深戴着的围巾和他说有个女演员很喜欢周旋无不在说明着:我曾深爱着你,但我以为,那不是爱。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 第(3)篇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然而战火纷飞,难以立足,生存愈发艰难

对苏三省这类即使对心爱的人也以残酷方式痛下杀手的人

难以接受,难以理解

所幸,肩负使命的战士成为这时代最光辉的印记

小说情节波澜不如电视剧,但好歹不拖泥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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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觉得看电视剧是浪费时间,但是却有感于它传播的强大

好友二三,皆因麻雀其人究竟是谁聊得欢快

家人相遇,也因弟弟极喜爱剧中主角的智慧和言行颇觉有趣

或许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投资

价值观未必一致成就动机未必一致的人也能因此找到沟通的方式

妙。

小说《城南旧事》读后感3篇


《城南旧事》就像一杯隽永的清茶,要一口一口细细地品尝,才能从中体会到带着隐隐苦涩的甜香,下面给大家分享了小说《城南旧事》读后感,欢迎阅读!

《城南旧事》读后感一

《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就像一支路标,开启了我心灵的道路。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迷茫的心找到了方向。

一个“旧”字,就让我感受到它深刻的含义:老屋的瓦片;大河边垂首的杨柳;树下的枯叶;店门上的老门牌;围墙边摆放的破酒坛……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回忆童年,有许多梦一样的故事。

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

不管人、物,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消失了。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所以,童年的每时每刻都是重要的,快乐的,美好的。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戏剧化。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其中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

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

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和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大为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无忧无虑的快乐。

现在,我已经五年级了,即将告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城南旧事》读后感二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城南旧事》讲的就是英子的童年和童年过去的感想。

第一章《惠安馆》主要写的是英子、妞儿和秀贞之间的事。让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英子发现与自己同龄的妞儿竟然是小桂子时,我也不禁大吃一惊,同时也感到高兴:大吃一惊是因为英子每天与妞儿玩,也就是与小桂子成为了好朋友;高兴是因为她们母女两团聚了。

最后转化为伤心,因为秀贞看到小桂子后就带她上了洋车找思康三叔(英子亲生父亲)去了,都没顾上和英子说再见。

第一章就这样结束了,我们要向英子学习,学习她的助人为乐。她小小年纪,还懂得照顾到秀贞和妞儿在路上需要盘缠。

第二章《我们看海去》,讲述的是英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一位新朋友,与他约定下次一起看海去,但这是一个无法实现的约定。

这位朋友干的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可他对英子很好,还送给她礼物。这位朋友让英子来分辨自己是好人还是坏人,这是英子的人生难题。

最后,她的朋友被便衣警察抓走了,英子还没弄明白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唉!童年时,幼稚的心灵里还没法分辨好与坏啊!

《兰姨娘》讲的是:兰姨娘被家人赶了出来,于是就在英子家住了下来。

还有住在他们家躲风声的大学生——德先叔。虽然最后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离开他们家,但从这两点我觉得英子一家人对他人的热情与无私奉献精神。

《驴打滚儿》讲述的是宋妈的艰苦生活,反映了下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辛。

宋妈为了更好的生活,不惜放弃哺育自己刚出生的孩子来到英子家打工。最后又痛失了自己孩子,为了以后的生活,带着一颗孤独的心离开了英子一家。

最后,英子的爸爸去世了,英子的童年也过去了,也表现得更勇敢而沉静,因为她知道: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了。

童年是快乐的,童年的许多趣事为童年增添了色彩。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我们的童年过得很快很快。所以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美丽童年时光!

《城南旧事》读后感三

读完《城南旧事》,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林海音从五岁到十三岁的童年故事。

英子五岁时,结识了所谓的“疯子”秀贞和妞儿,她发现秀贞并不是疯子,只是因为丢失了孩子,失去了丈夫,心里有极大的痛苦无法与人沟通而感到难过,从此一蹶不振,被人称为疯子。妞儿是一个得不到温暖的孤儿,后父后母对她很不好,经常把她打得皮开肉绽,最终,细心的英子发现妞儿脖子上的胎记很像秀贞所描述的,于是怀疑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果然如此,历经磨难的母女终于团聚了,秀贞带着女儿踏上了寻夫之路。

妞儿离开了英子。渐渐地,英子上学了,在英子眼里,人太多,很难分清好人和坏人 ,英子和一个小偷的接触中,知道小偷是因为供弟弟上学才迫不得已去偷东西,结果,还是被警察抓住了,看到这儿,我也和英子有同感,不仅不恨这个“小偷”,反而很同情他。

过了几年,兰姨娘被丈夫赶出家门后,住在英子家里,爸爸对兰姨娘产生了好感,却被头脑聪明的小英子发现了,于是英子制造了好多机会,把兰姨娘和逃难的德先书搓成一对儿。

可怜的保姆宋妈为养家糊口,抛下自己的孩子,忠心耿耿的照顾英子一家,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被她的丈夫用去赌博,并且还把自己的女儿卖掉,还死了儿子,两个孩子都离她而去,宋妈是多么伤心呀,我真痛恨她的丈夫,太没良心了。在城南旧事的读后感600字英子十三岁那年,爸爸因为得重病死了,妈妈的负担就加重了,英子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她逐渐担任起了很多父亲的责任。

每个人的童年都只有一次,过去了就不会在回来了,看着这淡淡的文字,每一个故事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作家林海音将儿时的记忆写得如此细腻详细,也唤醒了我太多的童年的往事。

小说的艺术 读后感(3)篇


  原来昆德拉竟是一个如此好的批评家。

小说不是作者的忏悔,而是对于陷入尘世陷阱的人生的探索。思考式的探询(或探询式的思考)是他所有小说构建其上的基础。由此可见,昆德拉认为小说,甚至是文学,它的存在意义就是探询种种可能性。

这本书从被诋毁的塞万提斯的遗产谈起,再到小说艺术,《梦游人》等种种,也让我见识了一下欧洲的小说观。作者说,这个个人被尊重的世界(小说的想象的世界和欧洲的真实世界)是脆弱的,会死亡的。因为他们当时处在一个不宣战的永久的战争时代,命运是如此悲惨和残酷的,但昆德拉仍然选择只谈小说。

知识分子被要求闭嘴,日益昏暗的权力要求公民的生活日益透明小,生活中是剩下秩序规则,是服从的世界。而小说作为建立人类事件相对性与暧昧性之上的世界的表现模式,跟当时的极权世界是不相容的,昆德拉的悲哀、在那个时代政治体制里的黑暗,只能在隐晦的、秘密的说出来。

《小说的艺术》里同样也有几段话。

t• 或许您们明白,这在我并不是在所谓严重问题面前临阵逃脱。因为,如果说在我看来,欧洲文化在它的外部和内部,在它最珍贵的对个人的尊重,对个人的特殊思想的尊重,对个人享有的私生活不被侵犯的权利的尊重上受到威胁,那么我认为欧洲精神的这一珍贵本质象被放进一个银盒子一样,被放进了小说的历史和小说的智慧中。

t•   时间可以逆向地走,从意识抵达现实的幻境。

t• 为什么上帝看到人思索就会笑呢?因为人一思索,真理就躲开了他,因为人越是思索,这个人与那个人的思想就相距越远。因为人从来不是他想是的那样,早在现代的黎明时分。走出了中世纪的人所处的这一基本境况就已显露出来:堂吉诃德思考,桑乔思考,而逃离他们的不仅是世界的真理,还有他们的自我的真理,早期的欧洲小说家看到并抓住了人的这一新的境况,并在它之上建立了新的艺术,即小说的艺术。

t• 在极端形势下的社会,企图取消公众与私人之间的界限,日益昏暗的权力要求公民的生活日益透明,这一个没有秘密的生活的理想与一个样板家庭的理想一样,一个公民无权掩盖什么?如同一个孩子在父亲与母亲面前无权保密,社会在宣传中摆出一幅田园诗味的微笑,他们想表现的像一个大家庭。

也许应该多读一些欧洲的小说再来看这本书。

首先,小说是怎么诞生的?对于这个问题,昆德拉给出了非常精彩的答案,他认为,小说产生于现代人独立思考的时候。思考让人远离了真理,所以小说出现了。但是有人提出,在这个越来越追求确定性的时代里,小说似乎已经不能适应世界的变化。小说会消失么?n然后,我们比较了一下哲学、科学和小说的不同,它们认识世界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哲学和科学相信因果联系,追求确定的结果,而小说恰恰是反对因果,反对确定性的。小说家的使命,是不断的发现新问题,从而拓宽人类认识世界的边界。最后,我们讲了两个小说中的片段,从这两个例子,具体地看看小说是怎么认识世界的。小说家把事情的联系呈现出来,这种联系没有必然性,所以它是复杂的,这才符合我们对生活的世界,真实的体验。昆德拉引用了一首捷克诗歌的几行,来说明小说的意义:“诗人们并不发明诗,诗在那后面的某个地方,它在那里已经很久很久,诗人只是将它发现。”最好的小说家,不是在发明故事,而是在发现,通过发现前所未有的境况,发现“人是什么?”“人都有哪些可能性?”。听完这本书,你应该可以感受到,昆德拉对于小说这种艺术形式,确实给出了非常独到,也非常精彩的见解。至于这些见解是否就是最终的真理,我们似乎不必太过执着。这些见解,毕竟是昆德拉这个小说家的一家之言。昆德拉在这本书里面反复提醒我们,小说家是提出疑问,而不是给出答案的人;小说家要揭示事情的复杂性和开放性。那么昆德拉提出的这些关于小说的思考,或许也是这种复杂性和开放性的一部分,只是为你反思这些问题,提供有益的启发,而不是给你最终的答案。

米兰·昆德拉的轻

卡尔维诺的《千年文学备忘录》中提到这样一个视觉形象:这位诗人哲学家,灵巧地一跃而起。

卡尔维诺描绘的诗人哲学家,正是这样一种“轻盈”。

小说芳华读后感1500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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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芳华读后感 篇1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的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后,好多的细节都变得模糊,唯独这句话像从书里的文字海洋升腾起来,逐渐变大,越发的清晰!你看过了书,或者看过了电影,都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刘峰是一个好人!书中写道:“他补过墙壁或天花板,他堵过耗子洞,他钉过门鼻儿,他拆换过过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碰到这种时候,我们就这一个好法子:找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好人,那么热心肠的好人,书中的“我”为什么会有以上的想法呢?人真是一个可怕的生物,其复杂性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也看了知乎上好多对《芳华》的评论,有好有坏,褒贬不一。有的说《芳华》就是个拧巴的故事,逻辑不通;也有说《芳华》向我们展示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的青春,一代人的记忆!可能是我本身的性格,对一件事情不是太追根究底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就觉得大家都有理!我是墙头草,呵呵!

其实读严歌苓的作品总感到一股压抑感,也许她经历的那个时代对于我们来说有点遥远,总是隔着一层朦胧迷雾,而她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在那个价值观有些扭曲的时代吧!那时候的人吧,说纯真也真是纯真,为了一根木头,就因为是国家的公有财产,可以放弃生命。说沉重也很沉重,家庭出身和自己的思想随时都会让亲人付出一生。

已经读完好些天了,里面的好多情节都在记忆中模糊了,唯有一件事到现在想起来还不是滋味,就是那个15岁的小兵。15岁,还是一个少年,为了能吃饱饭当了兵。还不知道当兵是怎么回事就被派往战场,牺牲了!这应该不是个例,当年的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该有多少个这样的少年生命终结在最年轻的时候。我不知道是该感叹当时特殊的国情,还是感叹当时“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价值取向!

回到开头的问题,为什么刘峰如此好的人,却让大家觉得这样的人太完美不真实,希望在同样庸俗的生活里也露出庸俗的尾巴。果不其然,刘峰的一个爱的举动惹下了大麻烦。触碰了爱的人,别人觉得恶心,就连被爱人本身也恶心的不行。作者借用那个特殊时代写出了人性中卑劣阴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怀疑,太好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作者是借以人性批判那个时代,还是借那个时代批判人性呢。说实话读了她的几部作品,并不是太喜欢。总是觉得作者本身就是一个对生活持悲观态度的人,也许是女性的多愁善感,也许是她的经历,让她对周围的世界是一种疏离和怀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芳华》,我觉得作品给出的是深深的失望,我看不到一点希望的影子。

生活并不是“灰姑娘和王子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完美大结局,但是无论政治意识怎样变化,经济生活怎样迅猛发展,人们还是会接纳善良的,相信老祖宗的那句话:人之初,性本善!

小说芳华读后感 篇2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平凡背叛“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平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国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小说芳华读后感 篇3

鲜少走进电影院的我,带着喉腔满满的哽塞和酸楚观看完电影《芳华》,一种未了的情结又让我捧起了严歌苓的原著。

谁人无少年,哪个不留恋青春的美好?小说展现的不仅是一个人的青春,更是一群人的青青,一代人的青春。我想小说和电影之所以能引起那么多人的共鸣,从情怀上来讲,它也是我们每个人的青春。小说中的“芳华”,虽然也闪耀着所有关于青春的回忆的温暖的金色光芒,但更多的是关于人生、关于命运的无奈和沉重。

在第一人称萧穗子娓娓道来的回忆中,我们了解了一个特殊的群体—文工团,在“红楼”中那如火如荼的一段青春岁月。而这些人当中,一个人物的命运最令人唏嘘。刘峰,大家也叫他雷又锋,出身贫苦,来到文工团后,分外珍惜眼前的所有,除了刻苦练功外,基本上他能看到的活,他能做到的事,他都毫无怨言地去做,虽然这大都不是他分内的事。对生活的热爱,也让他成为一个“能人”,做饭、钉地板、修电器手表、做沙发……但就是这样的一个“积极分子”,却因为那一个在他那样的“先进分子”身上就被极端放大了的“触摸”事件,命运开始进入不断的被抛弃——先是被“处理”下放连队,接着遇到中越开仗,战争中失去了一只手臂,回到社会上又成了一个满面尘灰的“谋食者”,之后又遭遇了妻子离去、罹患绝症等,这番人生际遇旁观者已是不忍卒睹,但却从没有看到刘锋的悲观、沉沦或是放弃。

许多人在看完电影后纠结于“触摸”事件对刘峰的残酷、与何小萍(小说中为何小曼)的恋情不够完美(其实小说比电影更“狗血”)、为什么好人没好报等等,但细细一想,人生哪有那么多的是非分明、花好月圆和心想事成?这不是悲观,而是这人生本就如四季气象,既有春暖花开,也有秋风凄冷,既有一路顺风,也会有泥泞坎坷。这世界有时会对人温柔以待,有时却会板起他冰冷的面孔。刘峰面对世界给他的一个又一个的冷脸,从来都是坚守自我,不计个人得失,不计过往,毅然奋力向前,虽然他走得跌跌撞撞,头破血流,令人心酸,但他前行的身影是挺直的,是高大的,是足以令我们仰视的。刘峰从没有过抱怨,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曾经拿奖拿到手软的辉煌过去,命运给他的每一个“现在”他都是在认真对待。他最终的结局凄凉,他的追悼会只有三个人来参加,不论在谁看来,真算不上一点点成功的人生,但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是已是无怨的了吧,他满足于自己的“活着”,他会尽力帮助任何需要帮助的人,他会为自己带给别人哪怕一丁点的麻烦而不安。这不是他内心没有自己,而是他从来没有迷失自我!在那个把背叛当做正义的年代,只有他,留给每个人多年后关于青春、关于人性最温暖的慰藉!

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开篇诗中写到:“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人生本就是快乐和痛苦相生相成,快乐中感谢生命对自己的眷顾,痛苦中也要感谢生命让自己的人生经历可以如此厚重。小说中的刘峰没有这样说过,但他面对生命或是高潮或是低谷的从容让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管是什么。

想想现在的我们,好像生活中也总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房子不够大,车子不够好,感情遇到考验,灾难,疾病,死亡……社会日益纷繁复杂,作为大多数普通人一员的我们,生存所要面对的考验也更加严峻,但是,如果你足够热爱生命,你会发现,你的人生,更多的还是美好。因为,比起生死,一切都是小事。

所以,不论是怎样的境遇,哪怕不被这世界温柔幸福以待,我们也要选择内心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行,即使前行的道路再多艰难,也要为自己点亮一盏灯,让心灵永远看得见回家的路!

小说课读后感 读书赏析(3)篇


如何阅读一本书里提到过,作者和读者应该像是棒球里的投球手和捕手的关系,只有球(文本)是被动的。所以二者都需要训练,光有一个好的投球手是不够的,捕手也需要锻炼自己的能力。我想作者的这些小说课的一个初衷也就是告诉我们,要主动的去读,并在此做一些引导。mn◆ 第2章 看苍山绵延,听波涛汹涌——读蒲松龄《促织》n>> 任何一种文学都有与之匹配的文化背景,也有它与之相对的文化诉求n◆ 第3章 “走”与“走”——小说内部的逻辑与反逻辑n>> 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林冲越怂,社会越坏。林冲的怂就是批判性。>> 写作就是这样,作家的能力越小,他的权力就越大,反过来,他的能力越强,他的权力就越小。>> ——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想象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记忆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阅读才华,我们就可以将曹雪芹所制造的那些“飞白”串联起来的,这一串联,了不得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红楼梦》这本书比我们所读到的还要厚、还要长、还要深、还要大。◆ 第4章 两条项链——小说内部的制衡和反制衡n>> 小说是公器。阅读小说和研究小说从来就不是为了印证作者,相反,好作品的价值在激励想象,在激励认知。仅仅从这个意义上说,杰出的文本是大于作家的。读者的阅读超越了作家,是读者的福,更是作者的福。只有少数的读者和更加少数的作者可以享受这样的福。◆ 第5章 奈保尔,冰与火——我读《布莱克·沃滋沃斯》n>> 一个民族和一个时代的质量往往取决于这个民族和这个时代的审美愿望、审美能力和审美水平。如果因为贫穷我们在心理上就剔除了美,它的后果无非就是两条:一、美的麻木;二、美的误判。>> 美的误判相当可怕,具体的表现就是拿心机当智慧的美,拿野蛮当崇高的美,拿愚昧当坚韧的美,拿奴性当信仰的美,拿流氓当潇洒的美,拿权术当谋略的美,拿背叛当灵动的美,拿贪婪当理想的美。>> 的误判相当可怕,具体的表现就是拿心机当智慧的美,拿野蛮当崇高的美,拿愚昧当坚韧的美,拿奴性当信仰的美,拿流氓当潇洒的美,拿权术当谋略的美,拿背叛当灵动的美,拿贪婪当理想的美。>>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同情和施舍无关,仅仅是感同身受。——你千万不要为我痛苦。>> 福斯特和他的《小说面面观n◆ 第6章 什么是故乡?——读鲁迅先生的《故乡》n>> 就在这“死一般的寂静”里,鲁迅用非常正常的音量说一句“你得了癌症了”,它是“于无声处听惊雷”。很冷静。这才是鲁迅式的呐喊,——鲁迅的特点不是嗓子大,是“一语道破”,也就是“一针见血”,和别人比音量,鲁迅是不干的n>> 最大的不同就在这里:卡夫卡在意的是人类性,而鲁迅在意的则是民族性。>> “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这句话是对的,它面对的只是艺术上的一些手段和特色,但是,一点也不涉及民族性的价值。>> 。鲁迅一生都在批判劣根性,这是他对国民性的一种总结。这个劣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n某种方面可以概括为欺软怕硬吧n>> 强的部分就是鲁迅所憎恨的流氓性,弱的部分则是鲁迅所憎恨的奴隶性n>> 强的部分就是鲁迅所憎恨的流氓性,弱的部分则是鲁迅所憎恨的奴隶性n>> 最令鲁迅痛心的是,这两个部分不只是体现在两种不同的人的身上,在更多的时候,它体现在同一个人的身上。这个总结是鲁迅思想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鲁迅为我们这个民族所做出的伟大的贡献。>> 如果我们能够用“历史的眼光”去阅读经典,我们所获得的审美乐趣要宽阔得多。>> 第一,奴性不是天然的,它是奴役的一个结果。>> 第二,在闰土叫“我”老爷的过程中,什么都没有发生。>> 一、我们来看看奴性需求的表述方式:自我检讨;二、我们来看看自我检讨的内容或者说智慧:“过去不懂事。>> 伟大的作家有他的硬性标志,他的伟大伴随着读者的年纪,你在每一个年龄阶段都能从他那里获得新的发现,鲁迅就是这样的作家。>> “我是谁”的意义远远超出了“敌人是谁”。>> 一部《呐喊》,它的潜台词就是这样的一个问题:我是谁?n>> 第五,我不得不说情感。在阶级批判和社会批判的过程中,伴随着道德选择,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作家,尤其是作家,必然伴随着一个情感倾向和情感选择的问题。>> 第六,接下来的问题必然是价值认同的问题。和知识分子比较起来,在道德选择和情感选择的过程中,作家非常容易出现一个误判——价值与真理都在被压迫者的那一边。在这个问题上,鲁迅体现出了极大的勇气。他没有从众n>> 鲁迅在告诉我们,就一对对抗的阶级而言,价值与真理绝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第8章 反哺——虚构人物对小说作者的逆向创造n>> ,这个世界上最独特的人际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小说家与他所描绘的人物。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一个是物质的,一个是非物质的。他们处在同一个时空里,他们又没有处在同一个时空里。>> 一个人仅仅因为她轻浮、虚荣她就铁定了不能幸福,那么,当事人是无罪的,有罪的一定是生活。是明媚的阳光造就了我们地上的阴影,而不是月黑风高与大雪连天。◆ 第9章 倾“庙”之恋——读汪曾祺的《受戒》n>> 。戏谑表面上是语言的风格,骨子里是价值观:我不同意你,但是,我允许你的存在,我不会把你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 对小说家来说,语言风格不仅仅是语言的问题,它暗含着价值观,严重一点说,也许还有立场。>> 才华不是思想,但是,才华可以帮助作家逼近思想。这正是艺术和艺术家的力量,文学是人类精神不可或缺的一个维度。>> 明子和小英子的爱情很唯美、很单纯。说到这里就吊诡了,单纯的爱情因为不牵扯社会内容,它就比较原始,原始的情感恰恰就肉欲。肉欲可以极脏,也可以极干净,这完全取决于作家。◆ 第10章 附录n>> 读读不懂的书不愚蠢,回避读不懂的书才愚蠢。

在南京大学请毕飞宇教授开设了一个读书系列讲座,他用自己独特的感受去解读中外名著,效果奇好。毕飞宇的课堂教学意趣盎然、生动入微,看似在娓娓叙述一个作家阅读文本时的独特感知,殊不知,其中却蕴涵了一种从形下到形上的哲思。他开讲的第一篇就是我们几代人都在初中课本里读过学过的名作《促织》,这个被许许多多中学大学教师嚼烂了的课文,却在他独到的讲述中划出了一道独特的绚丽彩虹,讲稿甫一推出,就在腾讯网上广泛传播。仔细想来,这样的文本解读不就是替代了我们大中小学师生们都十分头疼的写作课的功能吗?不就是最好的文学鉴赏课吗?我们的很多专业教师之所以达不到这样的教学效果,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只有生搬硬套的“文学原理”,而没有实践性的创作经验,敏悟的感性不足,空洞的理性有余,这显然是不能打动和说服学生的。反观作为作家的毕飞宇教授的作品分析,更具有形下的感悟与顿悟的细节分析能力,在上升到形上的理论层面时,也不用生硬的理论术语概括,而是用具有毛茸茸质感的生动鲜活的生活语言解剖了经典,在审美愉悦中达到人文素养的教化之目的。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给我带来了非常大的愉悦,同时经常看到一段会有头皮发麻的感受,毕飞宇讲解的是我之前没有想过的角度,深度,我突然发现在阅读这件事上我很浅显,一是我的阅读的视角过于主观,狭窄,这让我很像很多香港武侠电影里浪荡子弟一样狂妄无知,这让我很惭愧,可能在生活中我也是这样看待问题并行事的;二是我发现我在阅读这件事上不认真,没有耐心。毕飞宇在分析莫泊桑的项链里说他对耐心极其敏感,我不知道耐心是怎么样,但是我对自身的观察我发现没有耐心是怎么样的,而且我的天资里就没多少耐心,这让我对此保持谨慎。

    毕飞宇是一位作家,所以他很多时候是从实践的角度,从创作者的角度去分析的,这也是我在看这本书过程中非常有兴趣的地方,他给了我一双眼睛,我站在门外带我去看了一幢宫殿,。

摆渡人小说读后感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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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我们提升自我素养的一种方式,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知识和感悟的双重收获。读后感应该含着深刻的感情。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整理的摆渡人小说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摆渡人小说读后感 篇1

由书本延伸,我觉得我们医务工作者就是这么一群默默无闻的摆渡者,我们尽自己所能,倾毕生所学将患者摆渡到健康的乐园。但是医学发展是有局限性的,我们医生们有很多无奈,对于疾病来说,只有一部分能够完全治愈;很多情况下只能使病情有所缓解。作为一名医生,尽管我们没有能力使患者痊愈,甚至连使病情缓解也不一定做的到,但是我们总是能够去帮助和安慰病人,尽可能的使患者从身体上、从心理上舒适一些。这样不仅体现了我们对生命的尊重,也体现了一个医生对病人的人文关怀和高尚情操。

在产科工作一年余,我的激情很快被快节奏而重复的工作、频繁而辛苦的夜班打碎了,尤其是当我挺着六个月的大肚子从晚上5点一直忙到早上8点交接班的时候,我对产科的厌烦到达了极点,我身心俱疲,我不明白自己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我感觉我的事业已经碰到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开始慢慢的画地为牢,我开始将自己的不良情绪转移到工作当中。

或许我是幸运的,当我最迷茫无助的时候,我恰巧读到了《摆渡人》这本书。15岁的女孩迪伦在知道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后,不但没有颓废和消沉,而是淡定的接受了这个事实,她在崔斯坦的带领下,与如影随形的恶魔们展开了勇敢而激烈的抗争。当迪伦跨越摆渡的终点边界线时,却没有看到答应与她一起离开的崔斯坦,伤心欲绝的迪伦最终决定冒险尝试任何灵魂都没有做过的事情——返回崔斯坦的世界,去寻找自己的摆渡人,自己的爱人。又是一条充满未知和艰险的路,为了爱,迪伦选择了一场可能让自己的灵魂灰飞烟灭的豪赌,尽管前途未卜,可她依然步履坚定。15岁迪伦的改变震撼了我,我觉得自己所谓的痛苦跟死亡比起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生命如此美好,我有什么资格浪费呢?生命以痛吻我,我定要报之以歌。当你心态变了,貌似周围的一切也都变了,工作还是一样的重复琐碎,但是你的每一个病人都是不一样的,你的辛苦付出病人会感受到,你的认真负责病人会感谢你。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灵的摆渡人,我们有权摆渡自己的心灵,让自己的人生更精彩。

摆渡人小说读后感 篇2

“如果我真的存在,那也只是因为你需要。”

——《摆渡人》

崔斯坦在荒原上,履行着所谓的神圣职业,没有自己,或者说,没有原本的模样。在躲过恶魔的一次次追击中,在日复一日的行走中,在灵魂一生的故事中,他遇见了迪伦,那个唯一关心自己的女孩。

迪伦在学校的痛苦折磨中,在家庭矛盾中,在寻找生父的路途中丢失了生命。悲哀还是幸运?在这里,她遇见了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一个可以丢掉性命来追寻的人。

在看到《摆渡人2》中审判官来临的时候,我的心里有一些些私心,能不能不要有那么多的波折?就让他们,简简单单地在一起,就描绘他们通过努力获得父母的同意在一起,安安静静地一起长大、结婚、小打小闹、教教孩子,如此,该多好。不想要故事最基础的跌宕起伏,不想要真情之间的种种磨练。可是,做过的错事总要去承担。

里面有一个人物——苏珊娜。我不喜欢书中的这个人物。她喜欢崔斯坦,仅仅是喜欢而已,她和崔斯坦都是摆渡人。当我读到审判官把目光移到崔斯坦身上苏珊娜松了一口气时,我觉得,苏珊娜对崔斯坦不是爱情,最多只能是爱慕,有好感。毕竟,她只是一个摆渡人,并没有机会感受七情六欲。爱不一定非要刻骨铭心,但是一定要真情实意。人是一种复杂的动物,感情又是在人的基础上更为复杂的因素。崔斯坦可以为了保护迪伦不惜回到荒原,重复一日又一日的枯燥。迪伦可以为了崔斯坦,不惧恶魔,千里万里,跋涉艰苦,终于来到崔斯坦身边。

他们之间的真情,跨越了生死的帷幕,他们可以为了彼此,牺牲一切,他们的故事就像人间的四月天,温暖了读者。

爱情,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词汇。摆渡人,一个被禁锢的字眼。也许,崔斯坦和迪伦之间是命中注定。轻轻一句“我在这里”犹如一刃锋芒,刺痛了黑夜。

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而迪伦又何尝不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呢?崔斯坦带迪伦穿过荒原去到灵魂的世界,迪伦带着崔斯坦冲破生死的界限。崔斯坦在遇到迪伦之前,没有自己的音容笑貌,也就是说,他从来没有真正做过自己。崔斯坦最后的样子是迪伦喜欢的样子。可以说崔斯坦成为了迪伦喜欢的样子,或者说迪伦喜欢崔斯坦的样子。也许,我们可以认为,崔斯坦本来的样子就是迪伦喜欢的样子。亦或是崔斯坦因为迪伦有了自己的.样子。他们本来不是注定的,他们本身不应该在一起。可是,爱情的力量真让人望而止步,他们改变了天命。

嘿,如果有机会,我想对我心底的那个人说一句“我爱你”,不仅仅是喜欢而已。可惜我知道,不同于崔斯坦和苏珊娜,也不同于苏珊娜和杰克,我们有自己的故事,但是同样不能在一起。

摆渡人小说读后感 篇3

摆渡人》是英国作家克莱尔.麦克福尔的一部小说,讲述的是十五岁少女迪伦在一次火车灾害事故中不幸遇难死亡之后,与灵魂摆渡者崔斯坦之间发生的故事。小说直面死亡,以死亡之后灵魂所遇见种种匪夷所思的境遇,再次叩问人生:如果你还有能够选择的机会,你将如何选择?

小说的情节描写现实又诡异,残酷又温暖,一切似乎太过艰难、不可思议又顺利成章。综观全书,实是以小说的形态,向人类向广大读者提出、并回答了三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其一,如果有机会遇见,是选择爱,还是不爱?尚未来及恋爱的15岁少女迪伦在事故中成为唯一的死亡者,当她慢慢的爱上有点像梦中遇见的温暖男孩般的崔斯坦——那个比她高、长相帅气但一脸冷漠、内敛的小伙子,她的灵魂摆渡者(救助者)时,才清楚的明白自己已经死去。而所谓的摆渡者,眼前唯一的伙伴,崔斯坦,却是一个不生不死、无痛无悲,不知从何处来、也不知向何处去的“一束光”而已。他们明知相爱没有结局、没有以后。他们的陪伴,仅仅是因为她是他的摆渡任务,只要把她带出死亡荒原,此外的一切都不是他们所能决定的。即便是这样的现实,迪伦还是热烈的爱了,而崔斯坦也破天荒第一次大胆的爱了,像个人那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是第一个艰难的选择。爱情的洪荒之力初泄,逐渐淹没了死亡的悲哀和恐惧,让诡异惊悚的亡灵之路显现了人性的温暖,这样的不归旅途,对迪伦来说反过来是美好的,这真是小说的起伏跌宕之处。

其二,若有机会选择,是选择墨守成规一条道走下去,还是打破常规,勇敢做自己想做的?在荒原上,崔斯坦不止一次的告诉迪伦,出去了的人没有人再回来过,从来没有人再次出现在荒原。而历经千辛万苦走出荒原后的迪伦发现崔斯坦没有如约跟来时,唯一的想法和目的就是再退回荒原。经过耐心的询问和求教,迪伦终于找到了再次回到荒原、回到崔斯坦身边的办法,尽管这办法只是一种传说,从来没有哪个人经过亲身体验,而且一不小心将灰飞烟灭。而如果忘掉崔斯坦按既定的命运走下去,迪伦有可能再次转世为人,也可能有别的未知命运。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好不容易走出充满魔鬼的荒原已经是一种幸运,为了所爱的人再次退回荒原,再次把自己置身恐惧和危险,而且是独自面对这一切又该是多么的艰难。但答案是迪伦还是这么做了,没有爱人在身边,前方再好也没有意义。已经被命运无情的剥夺了一次宝贵的生命,既然还能选择,哪怕希望渺茫,哪怕那是没有选择的选择,也要做自己想做的,这就是本书想告诉大家的观点。打破常规,勇敢做自己想做的,结局不一定都是坏的。

其三,关于爱情的阐述:爱是一种拯救,会让人生发生质的变化。于迪伦,还是崔斯坦,在伟大爱情光辉的照耀下,两个人的生命都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千千万万年来不知自己是谁,无生无死,只有一个接一个摆渡任务的崔斯坦——一束光,最终在爱情的滋润下变成有血有肉,有痛有痒的肉身,成了真正的人。与他而言,爱人的出现,何尝不是他自身的摆渡成功!只有迪伦,千千万万人中只有她,让他不可思议的爱上了,还由此摆脱了千百年来重复单调枯燥麻木的生活。而于迪伦,正好是崔斯坦,因为是他,进而使她在千万劫难中勇敢的选择爱他,追随他,为了他不惜粉身碎骨、灰飞烟灭,置之死地而后生——爱情的力量,最终使她再次穿越死亡荒原,返回漆黑不见一丝亮光的隧道,找回自己的尸首,复活了。

《摆渡人》在阅读之初有悬念、有恐惧,但读到后面就只有温暖。每一本书都有它想要表达的主题和灵魂,此书看似只是一个诡异的故事,实则是直击灵魂,叩问人生,让人充满了思考。同时,这也是一部震撼人心的爱情小说,正如一句话所说:和有情人做快乐事,莫问是劫是缘。爱情是美好的,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有幸活着的人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享受爱情的美好呢?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700字(集锦3篇)


如果想要写好读后感,不妨试试用简洁的话概括出自己总的感受。一篇引人注目的作品,可以让人对真正的作品更感兴趣,读后感是我们阅读作品时真实情感的展现。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特别编辑了“莫泊桑小说读后感”,感谢您的参阅。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篇1】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但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白白的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篇2】

从艺术上说,《羊脂球》构思精巧,别具一格。小说从一开始,就把羊脂球机构于10人的流亡团体中,并以马车上陶特旅馆小住马车继续前进所规定的时空顺序容纳了故事的全部情节。这个马车流亡团体成了小说即封闭又开放的结构:相对于外界来说,离开普鲁士军队占领的鲁昂,克服于冰天雪地的阻碍,尽快到达目的地是这个马车结构成员的目标。结构内部成员中有分属于不同阶层的贵族,资产者和商人的三对有钱夫妇,两个教会修女,还有一位民主党人士和羊脂球。即九个上等人和一个妓女。随着行程的改变,同车的乘客发现同行的人居然有个妓女,于是上等男人开始躁动,正经的女人们开始蔑视,马车内出现九比一的分裂;随着吗陈的继续前进,饥饿感不断袭击车内的每一个人,当羊脂球从座位拖下一篮子自备的食品时,他们在矜持不久后将羊脂球够吃三天的食物迅速扫荡干净,于是不断地说着感激之词,这种友好的气氛一直维系到陶特旅馆;当普鲁士军队要求羊脂球过夜遭拒绝时,同行的乘客遭到扣行的株连。为了尽快出发,上等人一九比一的强大攻势对羊脂球软硬兼施,最终把羊脂球推下了火坑,羊脂球的退让只换来短暂的平衡。当马车继续上路时,这九个人正吃着各自备用的早餐,洋洋得意;而羊脂球一无所备,独自饮泣,在这里,无论贵族、资产者、正人君子,民族党人士还是修女,作者把他们作为丑的一面,作为丑的一团,作为丑的代表,美的参照物来加以刻画。羊脂球这一行象是作者着力刻画的,她善良,即尊重别人有庄重自爱,身为妓女却不妓;而那些并非作娼妓职业的上层人物却自私、虚伪、在大敌面前,这群衣冠禽兽竟然连一个地位低下,被正人君子所唾弃的妓女都不如。

《羊脂球》在有限的篇幅内传达出了对被侮辱与损害的下层任务的同情和赞扬。莫泊桑这种高超的写作手法很值得我们学习。

莫泊桑小说读后感【篇3】

《莫泊桑短篇小说》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莫泊桑写的,这本书里面写了非常多耐人寻味的故事,有《钓鱼》《保护人》《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保护人》《羊脂球》这两篇小说。

《保护人》讲述了一个名叫瑞恩·莫勒的游手好闲的人,但因为他为一个当选了众议员议员的往日同学服务,所以就当上了行政法院参议,他逢人便说:“我本人是行政法院参议……”,但他后来由于急于想做出些事情,便为一个白衣教士做起了介绍,结果报纸上写“某主教因他有种种被劣迹,总教召他到巴黎来检查他的人品,岂知他找到了一个姓莫勒的行政院参议做他的热心辩护者,这辩护者敢于为这个身着道袍的坏人写极有力量的介绍信。我们现在特地指出这个参议的不堪容忍的作风,希望内阁注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分清黑白、明辨是非,才不会被坏人利用。

《羊脂球》这篇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马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羊脂球陪他过夜,否则马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她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马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副嘴脸,个个疏远她。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3)篇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读后感 第(1)篇

实在太爱欧亨利的故事了,语言幽默,平民逸事、结局反转,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不突兀的反转给人一种恍然大悟般的惊喜感,令人欲罢不能。

欧亨利很多篇小说里都展现出很强的人性关怀,罪犯幡然醒悟,夫妻相爱,刎颈之交的友情等等,结局的反转让人会心一笑,而又为之感动。

对人性的批判亦是其一大主题,在欧亨利的嬉笑怒骂,荒诞不羁中,人性的阴暗面展露无遗。不计代价的逐利,对金钱名利的崇拜,缺乏仁义诚信等等,人性是不变的,欧亨利在上世纪批判的人性弱点在如今想来应该也是适用的。

后面几篇对人生的探讨,感觉欧亨利持有宿命论的观点,牧羊人不管走哪一条路,不管作出哪一个选择,最终都会死于同一把手枪。仔细想想,确有一点道理。冥冥中我们的命运已经确定,但我们无法预知,我们自以为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选择,掌控自己的命运,但实际到头来都是殊途同归,走向同一种结局。

我们对此不自知,不过是因为我们只经历一种人生。如果平行宇宙真的存在的话,也许我们不同走向的人生真有某种微妙的联系,或上了同一所大学,或爱上了同一个人,或死于同一种原因等等。人生未知,开的一点脑洞。

“我踏上许多条道路,追寻命运的奥义,我以真心,用意志,让爱情指路,难道它们在命运之战中不愿庇护我,让我主宰、选择、左右以及铸造我的命运?”——《大卫未发表之诗集》,很喜欢这个故事!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读后感 第(2)篇

真的要给满分!好久没给满分!因为欧亨利的小说曾是我上学时的最爱。上学时稀里糊涂的观点都豁然开朗了,阅历对阅读来说有多么重要。

谈一谈印象最深的是《麦琪的礼物》。以前觉得好俗套好矫情。今天再看,完全被感动到。爱的真谛不就是用自己最好的东西让对方变得更好吗?只有被人在乎的感觉是真的。

其他小故事大家看吧,反转的惊喜,结尾很欧亨利。

安利一个知识点什么叫欧亨利结尾:

所谓“欧·亨利式结尾”,通常指短篇小说大师们常常在文章情节结尾时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给人以出乎意料的感觉,又不得不承认他的合情合理。一般可以更好的刻画人物形象,丰富故事的内容。这种结尾艺术,在欧·亨利的作品中有充分的体现。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读后感 第(3)篇

这本书是从我弟那偷来到大学里看的 哈哈

欧亨利一生都在流浪 在这期间 他遇到很多生活中普通人  也是这类人成为作者笔下的人物 虽然小说中的结尾在如今已不觉惊奇 但是我觉得在他那个时代能有这样的想法 真的很厉害 思想独特

说一下我从中学到的东西吧 让我印象较深的是那个在前台卖物品 一心想找到心仪合适的另一半 结果那个人确实追求自己好友 最后被抛弃的一个善良的男人 并且最后他们很幸福 而那个抛弃离开的女子嫁给了有钱人虽然富裕却很不开心 哈哈 读这个有感 可能我之前也经历过一点点吧 所以才更珍惜当下了

还有那三个人生的岔路口 让我有种其实人生的结局是相似的 你注定要经历的还是会经历

其他大多数的都是反转 所以就福祸相依了

真的是写的时候各种人物形象在脑海来回 其实都能从中获得点的 但我写的都是印象最深刻的

让我关注了 那些流浪汉 盗匪 的精神世界

小说《伤逝》读后感范文


《伤逝》是鲁迅唯一一篇以青年男女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醒者与未醒者的悲哀故事,全文描写得细腻、细心、细事无非,尤其结尾那句“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更是提纲挈领、发人深思。

在《伤逝》描述的故事里,涓生是醒者,他虽然不致于象“狂人”那样受众多不醒者的排斥和贬损,但他也同样有“狂人”般醒者的痛苦。子君是个未醒者的代表,“阿随”虽然是子君的宠物狗,但它是子君未醒的象征,老观念不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所以,做为醒者为未醒者疗救病痛,自然不可能“真话”就有效果的,有时适得其反。这样,也就不难理解在小说《伤逝》中的结尾了。鲁迅先生通过涓生的手记说:“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他还没说的话是:爱情如果不时时更新、生长和创造,那就必定“伤逝”。听说鲁迅先生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正是和他的学生许广平结合的时候,这在某种意义来讲,小说对社会、对先生、对许广平都是个警示。

鲁迅说过,“女人幸福生活的最大敌人是无聊~”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幽默大方、自信阳光、身体健康、相貌堂堂的男生,但这些优点在缺乏物质基础的支撑下显得那么无辜无助和无力~确实,“没有房子,我让爱情住在哪里?没有车子,生活又如何运转?”生活的现实让大多女孩在选择对象时不得不把男方的物质基础放在首位,但从《伤逝》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如果过分依赖男人,那便会使自己走向脆弱……

其实找对象就和炒股一样,必须分散投资,决不能孤注一掷,而且选择的类型要多样化,不能只关注“基本面”好的绩优股,或者急功近利地做“短线”,最好能今天买,明天就涨停;所谓“长线是金”,有时候找对一直潜力股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会远远超乎想像!

如果把女人的相貌、身材、个性、人品等综合起来用数字来表示其水准的话,那找一个60分左右的对我而言可能就是“实惠”,而70分左右的则是“现实”,80分左右的叫“理想”,85分以上的,就是“梦幻”了~

我这一生都在追求“理想”,但或许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吧。

英文小说读后感范文


英文小说读后感范文【雾都孤儿】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书中的内容很精彩,让我着迷。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孤儿,名叫奥利弗特维斯特,这本书讲述了奥利弗小时候的故事。他出生在孤儿院,在那儿受尽了欺凌后,被卖到了一个殡仪员的家庭。可是,因为有一次殡仪员误解了他,狠狠地打了他,所以他就逃到了传说中美好的伦敦。但是到了伦敦后,他又不幸陷入了贼窟。

尽管他的遭遇如此悲惨,他却最终坚强地活了下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解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找到了自己的姐姐,与姐姐相依为命。奥利弗终于有了亲人的关怀和帮助,我也为他感到庆幸。

那时的伦敦有很多穷人,他们都饱受过欺凌,甚至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于是,有的为了生存,就去当强盗,做小偷他们都没有像奥利弗一样坚守着心底深处的纯净。奥利弗相信,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找到出路。

《雾都孤儿》让我学会深思,给了我很大启发。它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大部头外国名著,我要好好地珍藏这本书。

英文小说读后感范文【傲慢与偏见】

读完全书后,我从伊利莎白的爱情婚姻中明白,她的婚姻既是理性的选择又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伊丽莎白自身上体现着婚姻的真正价值和时代追求。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

实际上反映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面对情感,她保持了做人的尊严体现了思想和理性的力量;面对现实,敢于面对阻挠她的一切力量勇敢地捍卫了自己高尚纯洁的爱情。尤其值得敬佩的是她坚持男女双方的真挚感情是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反对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这在当时妇女处于无权地位把婚姻当作己唯一出路的社会是极具进步意义的。

这对我们现代女性的婚姻观和恋爱观同样有着借鉴的作用。在现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女性在遇到像达西一样的高富帅的时候是疯狂地趋之若鹜、还是偏激地敬而远之亦或是平淡地正常对待;在恋人相处时遇到摩擦的时候,是否能够自我反省,认识自我,改变自我,让自己的爱情走的更长远呢?

面对婚姻的选择时,是追求因金钱而结合的婚姻,还是享受因爱情而结合的婚姻,同样是值得思考的。因此在读完《傲慢与偏见》后我对于如何面对与选择爱情与婚姻有了一些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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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红岩读后感范文


小说《红岩》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文化宝库中一块壮丽的瑰宝,也是我国一部军事文学的名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红岩读后感范文,欢迎参考!

小说红岩读后感范文篇一

今天是我们学校的读书节,我买了一本书叫做《 红岩》。我回到家,迅速把作业写完,从书包里拿出《红岩》,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这本书的内容描述了重庆解放前夕的地下斗争,真实记录了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历史关头,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这本书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

《红岩》里最令我难忘的是江姐的故事。刚开始看《红岩》,江姐的伟大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故事中当江姐得知她丈夫牺牲后,她并不像普通的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她擦干了泪水,重新站了起来。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所托付给她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要舍小为大。后因叛徒出卖而被捕,当敌人用酷刑折磨她,拷问她时,她丝毫不从嘴里透露出党的任何秘密。她还组织狱中战友学习同志的《新民主主义论》坚持狱中斗争。她曾经说过一句名言:“竹签子是用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书中还写到:经过了最后一次越狱行动,地下党终于与大部队会合了,把敌人打了个溃不成军,但这是用鲜血换来的 ,齐晓轩战死在红岩上,丁长发、刘思扬、于新江等人都光荣牺牲了,不过这是有价值的,因为这些烈士换来的是多少狱友的生命啊!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受感动,正是有着这无数位战士坚强不屈的精神,用鲜血才换来我们如今幸福的生活,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与看法,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不轻易放弃的人!所以想在我应该好好学习,将来报效祖国!

小说红岩读后感范文篇二

今年,我读了《红岩》这本书,里面讲述了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的长篇小说。作者生动地写出了统治时期,解放战争走向胜利的时代风貌,成功地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和华子良等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的英勇形象,热情地歌颂了他们坚贞不屈、向往光明的革命精神和英雄气概。

令我震撼的是这里的镜头:那些监狱里的”政治犯“是多么顽强:特务的严刑拷打经历了八年,也无法改变他们热爱共产党的心!装疯子的华子良通过买菜向党通报情报;没有自由的成岗,偷偷地带上纸和笔,在监狱里为《挺进报》写稿,他为此经常一熬就是一整个晚上。

中国人团结善良,而敌人却是那么的残忍:为了让”政治犯“招出别的党员,竟用了各种酷刑。有一种是把十根竹签钉进手指,不招的话再拔再钉。像江姐就遭受了这种刑罚,可是共产党的意志坚定,不动摇。像我们现在的孩子,擦破一点皮就开始哭鼻子,而江姐遭受那样的酷刑都没有流一滴泪,太让人敬佩了。在书中有一个最令我气愤的是:特务为了让共产党员招出是谁写的《挺进报》,竟抓了一个无辜的特务来拷打,按的说法,就算是把他杀死了,也值。当正要摘下他的脑袋时,共产党员挺身而出!救出特务,而江姐却在反动派的折磨下光荣牺牲。

当我们坐在温暖的家里悠闲地喝着热茶时;当我们在设备先进的校园里读书时;当我们在假期里快乐地玩耍时,我们应该一只明白一个道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无数的烈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读完《红岩》这本书后,我更加明白了:我以后要当警察,建设祖国,回报祖国给了我们这么美好的生活!

小说红岩读后感范文篇三

夜,静的出奇。我躺在软绵绵的床上辗转反侧。“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江姐的这句话在我脑海里不断回荡着。

小说《红岩》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文化宝库中一块壮丽的瑰宝,也是我国一部军事文学的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成岗;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受尽酷刑,从不畏惧的江姐……他们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慢慢长大;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才迎来了新中国。

读完《红岩》这本书后,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我敬佩《红岩》中的那些同志,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丝一毫。在现实生活中我感到很愧疚。平时碰到一点儿小挫折,就像缩头乌龟一样把头缩进了壳里。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会呢喃的说:“别费心思了,明天早上问问同学,或看看别人的……”在家里,父母让我做家务,我总是厚着脸皮——“等”。等到最后,父母也没有办法,只好自己动手。日久天长,我就变得胆小、懦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勇气、没有信心,在江姐的面前我是多么的懦弱和渺小啊!。

读了《红岩》我知道了,我们今后要走的路还很长,我们要充满信心和希望,越是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困难的任务我们更要完成。让我们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生死场:萧红小说集读后感(3)篇


生下的孩子有病没钱治直接包块小被扔给地里的野狗,等野狗啃食的差不多,整颗头骨又会被一群顽劣的孩子从村东头踢到村西头;全身瘫痪的老人被扔在家里,饿急了找不到粮食的老鼠咬的老人的手露出骨头;儿子娶不到老婆就拿女儿去换儿媳妇;未成年女孩遭同村老汉强暴迫嫁,竟惹的纷纷效仿;兄弟几人合谋毒杀弱智的老幺只因为爹娘死后他成了几家人的负担;哥哥挖藕死在了泥潭子里,弟弟霸占了买来的嫂子,遗腹子惨遭虐待,可怜的女人自残戳瞎了眼。如此,等等。

人们总说,世上除了生死都是小事,可在以上情形下,人不被当作人,命不在自己手中,伦理被破坏,人身被践踏,人们愚昧、冷漠、麻木、无望,身上流着鲜血同时也背着屠刀,旁观别人事实上是对着一面镜子而不自知,道德、法律、人权、尊严等像天外飞星一样遥远,真真切切把生死变成了微不足道的小事。

社会是在进步,不同的时代造就着属于它的伟大同时也创造着更奇葩的悲剧。人性的阴暗面依然紧贴着光辉面延续着,社会备配了新型的枷锁。自杀游戏,网络暴力,色情泛滥,这样的新闻层出不穷,一个个“见怪不怪”的表情像极了过去的脸谱。或许在几十年或更久之后,已进入高度文明社会的人遥观现在,也会摇头大呼不可思议!会有新的问题、会被更文明的时代诟病,也难说。

作者的笔太精准太细致太有力,轻轻松松把读者拉进她设计的越勒越紧的圈套,温水煮青蛙让人毫无招架之力一丧到底,也是毫不客气~

是天才还是经历,给了她一双可以通灵的眼睛,还有一支专画骨骼的笔……

萧红的文字特别有辨识度,干净凌厉如黑夜中偶尔闪出寒光的利刃直戳人心,她是语言表达的天才,没有第二个人能写出她那样的文字,精妙绝伦而不做作,古雅质朴而不流俗。她的笔下的东北山村,人,忙碌地活着,和马,羊,狗们一样地活着。地主欺压贫农,男人欺辱女人,女人虐待小孩,看不到爱也看不到希望。所有生命只是喘气得活着,然后和老马一样,没用了就被送去剥皮,婴儿被亲生父亲摔死,人命贱如草芥。写苦难,被遗弃,被冷落,卑微的生命,活得哀伤,生得冷漠死得孤寂,无出其右。她笔下的世界,凄冷,毫无温度,看不到一丝温暖和希望,只有荒凉。就是她描述的那种,“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如此荒凉”的那种荒凉。这有天赋文采的女人,语言的大师,《弃儿》《广告副手》的故事里,看得到她经历的苦难,却难以想象在那苦难怎么煎熬得下来。上天给了她闪闪发光的文笔,然后让她流血挣扎哀嚎,就是为了让她写出这样绝望到看不见底的文字吗?上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再看《黄金时代》,回溯她的短暂坎坷凄凉的一生,更加唏嘘。惊世才华成就了她,也害了她。还是她说的“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活着本就是一场煎熬。

情节设置的并不那么吸引人,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松散,但是却能够折射出当时的种种惨状和人的矛盾和纠结的内心,或善良,或丑恶。也许那个时代并不需要太多浓墨重彩来展现,需要的只是一只笔,一张纸,一颗看清事态的心,只记录,不赘述。

这本书里最喜欢的故事是在遗章中的红色玻璃,我跟诧异故事的结局,一向乐观爱笑,与人为善的王大娘在走亲看完外甥女小达儿玩自己和女儿孩提时代玩过的红玻璃转筒后突然病了,突然开始了对自己后代的阵阵担忧,因此在临死时留下遗言让儿子去黑河挖金子,而不要留在屯里种庄稼。王大娘死前的决定反映出了当时那种情形下庄稼人已经穷怕了的心路历程,到最后,她宁愿把命运赌在不着边际不确定的富贵上,也不愿意继续坚守在地里赌在永恒的贫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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