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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长恨歌有感2000字

读《支离歌》有感2000字。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读《支离歌》有感2000字,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读《支离歌》有感2000字

李小军

灵台作家石凌女士的小说《支离歌》读完了。作品中的故事、人物却深深地驻在了我的心里,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晃动在我的眼前。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熟悉,那么亲切。

我和石凌是老乡,也曾经是同行。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是《灵台教育》杂志的主编。《灵台教育》就是在她手上诞生并成长起来的,至今已走过了十几个春秋。她也从此走进了我的视野,走进了公众的视野。此后便经常能读到她的文字。

石凌不仅文章写得好,而且人也长得美。像这样才貌兼具,内外双修的女人是不多见的,至少在我们这种小地方。

石凌是一个很勤奋、有毅力、很执着、有正义感和责任感的女人。这些从她的文字中都可以读出。她发表过很多文章,也出了好几本书。但我系统地只读过三本。其中两本是散文和随笔。一本叫《且行且吟》,一本叫《素蓝如瓦》。没想到她居然能写小说,而且写得这么好,还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说实话我是出于想了解一下的目的向石凌索要了一本,没想到我被真正吸引住了。

《支离歌》写的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发生在中国西北农村与东南沿海开放城市的事情。那是一个风云变幻的时代,中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变革期、转型期。好多事情都处于尝试和探索阶段。用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的话说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所以一切都可能发生,"瞬间"也会消失。用《支离歌》中的话说,就是:"这是一个天天都在诞生梦想,时时都在毁灭希望的时代。"一大批人,包括农民、工人、商人、知识分子、国家公职人员,甚至一些政府官员纷纷涌向那个像磁场一样的地方去淘金,去逐梦。江海岩、孙玉涵、袁宏涛、江海珍就是其中的代表,他们都经历了艰难地挣扎和卓绝地努力,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失败、磨难和打击,有些甚至是致命性的。可以说是饱经沧桑、遍体鳞伤,从肉体到灵魂都经受了洗礼。不能说是脱胎换骨,但与原来相比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是多方面的,有外在的有内在的,有收获有损失,有欢笑也有泪水。社会是一个大熔炉、大课堂,现实给他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每个人都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得到了很多启示。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也很无奈。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一个人光有梦想、有知识、有技术、有力气、有同情心、有正义感是不够的。既要学会低头拉车,又要学会抬头看路。尤其是在广州、深圳这样的开放城市你得学会与各种人打交道,学会应付各种场面,学会抵制各种诱惑,学会保护自己。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我想江海岩他们在经历了一番磨难之后应该省悟了吧。如果本书还有续集,如果主人公还是这几位,我想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必然是另一番景象吧。

教训是深刻的也是惨痛的。这不光是对人,对社会、对国家亦是如此。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诸如书中所描述的:工厂遍地开花,大量的农民工涌向城市,农村逐渐空壳化,开发区里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管理混乱,技术缺乏,产品质量不高,老板的法制观念与员工的维权意识淡薄,社会治安混乱,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破坏严重,官商勾结、腐败问题蔓延,农村贫穷落后,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增多等等。这些问题都是那个特殊时代的特殊产物。好在我们党我们国家早已觉醒,好多问题已经解决,有些问题正在解决。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现在的岭南已非昔日,现在的农村已非昔日,现在的中国更非昔日。一切正朝着更强、更好、更美的方向发展。

《支离歌》结构严谨、构思精巧,语言通俗流畅、叙事冷静客观,描写细腻充分,人物形象饱满、个性鲜明,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每一个章节都独立成篇又相互联系前后贯通。每一个人物的出场,每一个事件的发生都是那么自然、顺畅,丝毫没有做作拼凑之嫌。后面的人物后面的故事在前面都有伏笔都有预设,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不会使人产生很突然、很断崖的感觉。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的情绪始终随着主人公的变化而变化,可以说是痛苦着他们的痛苦,快乐着他们的快乐,幸福着他们的幸福,忧伤着他们的忧伤。我憎恨江海岩,同情并埋怨孙玉涵,又为袁宏涛的事着急、担忧、抱不平。在小说的结尾,为孔秀芳送葬的场面让我心灵震颤,潸然泪下,使我想起了我的父母,想到了许许多多像孔秀芳一样的农村父母。因为我对作者描写的农村太了解太熟悉了。

最让我钦佩的是作者的大胆。一是为了突现人性,直面两性关系,对性的描写细腻而充分,有西方经典的神韵。二是以批判现实主义的态度审视那段风云激荡的历史时期,作品直面现实,对社会问题与人性丑恶毫不避讳,能做到这一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这也正体现了作者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良知与责任。用作品中冯一楠教授说给江海岩的话说:"你不应该和其他人一样沦为赚钱的机器,而应该肩负起启迪智慧唤醒大众的责任。"这句话实际上是作者说给自己和广大知识分子的。

要说还有什么美中不足,我个人认为就是太过灰暗和悲惨。书中的男人大多受尽磨难、九死一生,而且兽性十足。书中的女人大多滥情,把与男人上床当成了一种挣钱的手段,这些女人似乎没有矜持和防线,就连玉女孙玉涵也未能摆脱世俗,成了男人的猎物。让人感觉美中不足的是农村妇女孔秀芳本是一个伟大母亲的形象,但因与同族中多人有染,而且有违伦理道德,使她的形象打了折扣。江海岩的扭曲、变态,江海珍的婚前失身、行为放浪似乎都与其母亲有关,让人在同情其不幸的同时难免产生憎恶和痛恨。也许这正是作者的高明之处和巧妙安排。因为只有暴露的越充分越彻底,认识才会越清楚、越深刻。

《支离歌》简介:石凌长篇小说《支离歌》由中国文史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全书53万字,共29章。该书以冷峻内敛的自然主义笔法,给20世纪九十年代至21世纪初的中国流民进行了浮世绘式的兼工带写,江海岩、孙玉涵、袁宏涛、江海珍……一群心怀梦想的北方青年,在风起云涌的时代浪潮里或铤而走险,或见缝插针,或破釜沉舟,下海,下岗,打工,经商,被瞬息万变的时代大潮裹挟着冲击着往前,四线并进,彼此独立,又相互交织,共同演绎了一个时代一代人悲欣交织的命运交响乐。全书以主人公的创业史为经线,以他们的婚姻家庭情感纠葛为纬线,交织出了两代人的奋斗史、心灵史等藤萝缠绕而又主干分明的生态体系画卷,深度再现了20世纪九十年代的世态万象和社会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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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今日歌》有感


今日复今日,今日何其少!今日又不为,此事何时了。人生百年几今日,今日不为真可惜!若言姑待明朝至,明朝又有明朝事。为君聊赋《今日歌》,努力请从今日始!每次我朗读这首诗时,我都会思绪万千

这首诗的作者是明代的文嘉,诗人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明白如话的句子劝勉人们要珍惜时间,勿虚度年华,莫荒废光阴。

这首诗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因为它告诉我们:要珍惜时光。珍惜每分每秒,不能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要珍惜时光。就像诗中所说今日又今日,今日能有多少呢!

而鲁迅的成功也和珍惜时光有关,鲁迅十二岁的时侯,父亲正患着病,两个弟弟年纪尚轻,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妈妈做家务,那是他一边照顾家庭,一边学习,为了不影响学业,他必须做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鲁迅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会有的。鲁迅的兴趣十分广泛,他喜欢写作文,民间艺术,传说,绘画,正因为他兴趣广泛,所以时间十分重要,他每天工作到晚。在鲁迅眼里,时间就如同生命。

时间是求之不得的,转瞬即逝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珍惜今天,投入工作,学习中去,为祖国做出贡献。

读《垓下歌》有感


读《垓下歌》有感

良辰美景奈何天,英雄末路美人怜。

手持吴越薄钢刃,香魂血洒乌江边。

题记

历史静止于一个凄凉之夜,

垓下、四面楚歌。

一轮残月悬挂在苍穹,鹅毛般的雪肆意地下着,四周一片寂静,只剩北风的呼啸和鸟儿的哀啼。项王帐中,昏黄的烛灯发出凄冷的光。火炉在帐中熊熊的燃烧着,殷红的火光映暖了营帐,却融不了人心头的寒冰。耀眼的炉火旁,端坐着一位绝代佳人,她是项羽的夫人,楚地有名的虞美人。可此时,美人的绝世容颜少了往日的明艳与动人,多了一层幽怨和哀伤。她紧紧的裹了裹身上的大氅,蜷缩在榻上,心中充满了迷惘与不安。我的将军,他真的会失败吗?从未见他如此落寞,他可是我的英雄,是西楚霸王,怎么会败呢?她在心中反复思索着。

朦胧中,汉营的方向传来一阵楚地的歌谣,听着家乡的歌谣,她潸然泪下,思绪随着歌声飘向了远方。当年,项、虞两家均是楚国的贵族,两人结秦晋之好,被人们称连理枝、比翼鸟。项羽起兵后,她随夫君各处征战。那时的项羽,雄姿英发,豪气冲天。每当凯旋归来,军士欢呼雀跃,项羽骑在乌雅马上好似盖世英雄般向她走来,庆功宴上,拥她入怀,说:他日霸业大成,必将报答夫人的深清。听到这话,虞姬的心中无比的幸福。在她心中,项王是夫,是王,是天,更是她一生的骄傲。

突然,她的思绪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从帐篷的缝隙中望去,只见士兵行色匆匆。原来,他们也想家了,这也是人之常情,可如此一来,兵败垓下便成了定局,自古以来成王败寇,若兵败,她的英雄必定命不久矣。那她呢?又将何去何从?要么随项王而去,要么被接入汉宫.不!她失声的站了起来,不敢再想下去。她是楚国人,是项羽的妻子,是项王的夫人。她宁愿粉身碎骨也不愿丧失气节,在汉宫承欢侍宴,倚身卖笑,那是极大的侮辱。忽然,她仰头惨然一笑,两行清泪滑过脸颊,心中仿佛已有了答案。

虞姬换上华美的霓裳,化上浓艳的妆容,脚步坚定、从容,无所畏惧的走向她深爱的夫君,走向她最终的归宿。

此刻,项羽正伏在案前,斟酒自酌,杜康倾洒,浸湿了寒光凛凛的盔甲。她缓缓地走向项羽,依偎在他身边,抚摸项羽满是胡渣的双颊,道:将军,妾陪您喝一杯。举起金樽,饮下了满杯的忧伤。夫人.. 项羽深情的望着她,欲言又止。将军,还记得吗?当年在婚宴上,您说:遇上夫人,项羽三生有幸,定不离不弃,携夫人一起坐看天下。项王哑然,一声苦笑。将军,生于乱世,我一介女流,能带走些什么?又能留下些什么?能与将军相知相伴,已是万幸。今日,臣妾想送将军一句话:在这世间行事,过了便是错了,这便是过错,若有来生,将军必定还是盖世的英雄,只愿将军不再有过错项王怔住了,不知是对过分自信的怅惘,还是对未能听进忠言的悔悟。望着眼前的项羽,她淡淡地笑了,举起金樽,扬起下巴,饮下一杯烈酒,罢了,妾再为将军献一支舞吧!

转身从项王腰间抽出佩剑,在凄凉悲壮的楚歌中,在侵心蚀骨的冷风中,翩翩起舞。她舞得刚柔并济,精妙绝伦,剑在她柔软的身边呼啸着掠过,阵阵烈风把她本已左右摆动的纱衣吹佛得若隐若现。刚柔间,一缕缕银光在寒冷月光的映衬下显得更加凄凉。此刻,没有丝竹相伴,没有笙箫相随,只有项王的低声吟唱: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利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听着项羽的沉吟,她的心如针扎般疼痛。她看着她的英雄,依然那么魁梧与挺拔,不过眉宇间少了往日的霸气,多了几丝悲愁与无奈。项羽不看她,独自吟着他的诗,却分明是在问她,于是她随声附和:汉兵已落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道尽了她的柔情,诉尽了她的忧伤,这是她的答复,更是她的绝唱。

她的剑仿佛舞得快了起来,剑也越舞越靠近颈部。突然间,伴随着缓慢的楚歌,她优美地往颈间一刎,一滴滴鲜红的血和着泪水从空中下落,下落这一刎,结束了她的一生;这一刎,抹去了项王的暴虐;这一刎,别了她的情,断了她的英雄的顾虑。夫人不项羽如迅猛的猎豹般冲上前去,紧紧抱着他的虞姬,声嘶力竭地怒吼着。

大雪停了,北风止了,乌江边苍茫的大地上,连那鸟儿的哀啼也不见了。远处,仿佛传来一声哭诉,天地都为之动容,可虞姬香魂一缕,握不住,最终随风消散.

读《三字歌》有感


本篇教我们学会生存。主要内容是:做人最忌讳的是懒惰,不学习如何做事,一生都不会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怕做错,不要怕遇到困难,做的多了,也就少出错了。请记住,失败是成功之母。另外,我们还要学会从小事做起:起床后,要把被子叠好,房间弄整齐,衣袜脏了,要学着去洗,地板脏了,要主动去拖,一句话,要学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当然,其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我们需要迎难而上,坚持不懈。能做到这些,对我们的成长将是有百利而无一害。读《三字歌》有感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以小见大的理。凡事都需要学习,不会做的要学做,态度要端正力求做好,一定不能懒惰。

在生活中,我们需有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我们只能从小事做起,今日之事今日毕,不断积累经验,学会自己解决事情。不要总依赖别人的帮助。

读《明日歌》有感400字


最近,我在书上看了一首诗——《明日歌》,感触不少。

清朝诗人钱鹤滩的《明日歌》里写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苦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

世界上的许多东西都能尽力争取,失而复得,但时间却是金钱换不来的,也是难以挽留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不能虚度年华,荒废光阴,这样一切事情都将错过机会。

有这样一则寓言故事:临近冬天,许多鸟都在搭窝,抵御即将到来的寒冷。而寒号鸟却整天躲在石缝中睡大觉,晒着日光浴,心想:反正冬天还早着呢,这么早搭窝也用不着。于是它把其他鸟的劝告都当成耳边风。后来,冬天到了,寒风刺骨,寒号鸟在哀鸣声中冻死了。

我们的学习也是如此。就拿考试来说吧!临近期末考试,老师会通知我们,让大家抓紧时间复习。可是,有的同学会认为:反正还有一个多星期呢!过几天再复习也来得及。就这样,他直到考试哪天才想起来要复习,临时抱佛脚。这样子想考好是不可能的。我们应该抓紧时间复习,查漏补缺,而不是像寒号鸟那样拖一天是一天,否则是考不出好成绩的。

如果事事都想着明天再做,那么势必会虚度光阴;如果寒号鸟早点筑巢,就不会被寒风冻死;如果考试前早点复习,就不会临时抱佛脚……我们要过好每一天,充实每一天,而不是无谓的浪费时间。

读《往事如歌》有感


当我打开全国中学优秀作文选的第一页时,又一次看见了那几个熟悉的字——往事如歌。这是曾获得过“文心杯”全国中学师生作文大赛高中组一等奖的一篇文章,这又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 那是个淡淡的季节。因为上学路上一个小小的疏忽,疾驰的车便使“我”的腿粉碎性骨折,所以休学了。在家的日子单调乏味,每天除了撕日历之外,就是对着窗前发呆。这天,当“我”打开收音机时,里面正是点歌节目。忽然有一个活泼的声音闯进耳畔:“我叫夏阳,夏天的太阳。我要把《星星点灯》这首歌送给所有正与病魔作斗争的人们。我的电话是:4832773。”听到这话后,“我”便给她打了个电话。听说她明天就来,“我”别提有多高兴了!第二天夏阳果然来了。她还为“我”制订了一份课程表,说是每天都来为“我”补课呢!就这样,“我们”成为了好朋友。不知怎么的,她总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当“我”问起来时,她也只是微微一笑。转眼一年过去了,“我”便要去城里参加考试。听校长说,“我”考上了省重点中学。当“我”想把这个喜讯告诉夏阳时,她已经在医院里了。原来,她是一个患了血癌的18岁女孩儿。现在我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红色,因为她是多么地热爱生命啊!“我”又唱起了那首《星星点灯》,涟涟泪水汹涌而下,“我”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唱着,为夏阳,为自己……这篇文章追忆了一位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乐观向上的青年学生——夏阳,读后令人感动。当代学生都生活在阳光季节,“每一天的太阳里都蕴含着无限的温暖”。正当作者因骨折在家过着“单调乏味”的生活时,是夏阳闯进了他的生活。《星星点灯》里的其中一句:“……天边有颗模糊的星光,偷偷探出了头,是你的眼神依旧在远方为我等候。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让迷失的孩子找到来时的路;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前程,用一点光温暖孩子的心……”这可以说就是文章的主要内容。从作者碰到夏阳,到领取了录取通知后。啊!让我们望望傍晚的星星。每一颗星星上都载着虔诚的希望;每一天的太阳里都蕴含着无限的温暖;就如每一首歌中都珍藏着一件悠悠的往事!

读《乌鸦学歌》有感400字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故事,名叫《乌鸦学歌》,从中我得到了许多收获,里面的内容是:乌鸦、画眉、八哥决心拜歌声很美妙的黄莺为师,到了那儿,它们表明了自己的决定,于是黄莺便收它们为徒,每当八哥、画眉在森林里高声练歌时,乌鸦怕出丑。所以乌鸦到现在张口还是“哇哇”叫,而八哥和画眉的歌声却美妙动听!

我想: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具备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如果因为害怕出洋相,闹笑话这一点点的挫折而半途而废,停止前进的步伐,就永远学不到真本领。其实,在生活中也是这样的。

李阳英语的创始人李阳说,学英语怕出丑而不敢说的人,学的再好,那也是“哑巴英语”,只有大声说出来,不怕出丑,英语才能越说越好。我呢,在我身上,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我在少年宫是参加主持与演讲班的,为了培养我们的能力,老师经常要我们练习一些绕口令,作为家庭作业。这一次的作业就是用最快的速度说“班干部管班干部”。于是我一下课就说,同学们都不理解我在干什么,都笑我傻乎乎的,我觉得糗大了,于是决定再也不练了。结果第二次的课程,老师检查我们的功课,果然不太理想。我想,我下次一定要坚持,不管别人说什么,这样才能成功!

读了《乌鸦学歌》这则童话后,我更坚信: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到底!

读《长恨歌》有感800字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读《芒种的歌》有感作文


《少年音乐美术故事》是丰子恺先生创作的艺术启蒙连环故事,它用第一人称,讲述了一对聪明又可爱的姐弟接受音乐和美术启蒙教育的情形。正好我也在学琴和素描,读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其中有一篇《芒种的歌》,给了我更多的激励。

文中讲到,“我”在姨丈的引领下,感受到小提琴的魅力,也学起了小提琴,可很快发现自己拉出的琴音并没有那么好听,非常气馁。后来在爸爸的帮助下,“我”才明白了“音乐并不完全是享乐的东西,并非时时伴着兴味。未学成以前的时期……需要更多的努力和忍耐!”

我也有过类似的事,比如说:刚学素描时,老师总是让我画横线、竖线、斜线,看着旁边大哥哥大姐姐画的画,我心里想:什么时候才能画出他们画的奇妙图形啊!就这样,我画了个把月的横线、竖线、斜线,枯燥死了,画得人也没精打采。这时老师告诉我,那些哥哥姐姐们也是经过刻苦的基础训练,才有这么棒。并且强调,每个阶段都需要刻苦训练。《芒种的歌》中,不正是说明了先苦后甜,先耕耘后收获的道理吗?

我又想到学琴时,每天晚上都要练那些单调的音阶和练习曲。不过回课时,老师总说我弹得好,我心里非常高兴。我知道,这都是“努力和忍耐”的成绩。

不仅学习艺术是这样,学习文化知识也是这样,甚至一切学习的过程都是吃苦的过程,只有能吃苦,才能享受收获的快乐。

就拿我学习英语来说吧,我在课上对答如流,常常受到老师的表扬,想起平时听磁带、多读书的苦,也不觉得苦了,只觉得更加快乐,我也更加喜欢学英语了。想必这就是付出之后的“享乐”吧。

是啊,正如《芒种的歌》中所说的那样,“人生的事,苦乐必定相伴,而且成正比例,吃苦越多,享乐越大;反之,不吃苦就不得享乐。”我们只要肯吃苦,有什么功课学不好呢?

读《长恨歌》有感:疼痛


疼痛——读《长恨歌》有感

王嘉韵

疼痛。这是读完王安忆的《长恨歌》的感觉。即使是疼痛,也不是死去活来的痛,也不是痛彻心扉的痛。尽管是逝去的锦绣年华,也不是铺天盖地的锦绣,惊煞众人的锦绣。

王琦瑶,这个本略带点点疼痛的名字。正如书中说的,她的美是有些家常的,是在客堂间里供自己人欣赏的,是过日子的情调。而这种美,最入人心,不然就竞选上“三小姐”,被权倾一时的李主任看中了吗?

也正是因了她这点点滴滴的、乖的美,她也可以烘托这些美似的,有一种温顺得令人疼痛的性格。她是那么乖,以致不明就里就全心信任李主任。

我们平常人总会无端觉得,太美是不好的,似乎在真的有错一般。人美容易招祸,花美容易被折,被人欣赏也被人消耗。长得太好看——外婆在接待心上有伤的她时也这般怜惜地想。正是因为太好看,她那个青春的少女梦才碎得太早。

李主任殉难了,她却是不知的。到外婆家修整,遇上了阿二。那份情是真的、纯的,可正因了它的真、它的纯,而没什么发展。阿二很快路人一般远去了,像没有来过一般。

王琦瑶换了个地方,匿了那些过往。在护士学校学了三个月,干起给人打针的行当。新住进的平安里弄堂的人都当她是个年轻的寡妇。说媒的人上门,对象倒是没找到,严家师母成了王琦瑶的熟人,从她口中,又一次印证了王琦瑶的好看。还是那种淡淡的耐看的好看。

也是因了严家师母,王琦瑶得以和康明逊时时幽会。可这相守也是短暂的,她爱他,愿意为他做一切,甚至怀了他的孩子。她深知不能和康明逊长长久久的,她还是个情妇。这无疑王琦瑶人生的又一败笔,可她怀着为败笔寻解脱的心思,与中俄混血儿萨沙欢好。

说来萨沙也是爱占女人便宜,罪有应得。他被王琦瑶欺骗是孩子的父亲,萨沙找了医院,带王琦瑶流产,这一计本是成了,可王琦瑶却兀自回来了,第一次流产不成,第二次去流产时萨沙已经逃去苏联了。王琦瑶独自去医院,走到半路女人天性里的温存爆发,折了路,回家。

王琦瑶又成了孤家寡人,怀着身孕去当铺,不料却遇到程先生。再次出现在王琦瑶生活圈里的程先生对怀有身孕的王琦瑶甚好。曾经的好友蒋丽莉也回到王琦瑶的生活圈,只是不多久就得癌症死去了。

微微作为王琦瑶的女儿欣欣然来到这个世界,命运还算好,在母亲的抚养下长大成人,嫁了个名正言顺的夫君,去旧金山了。

女儿嫁走了,青春已逝的王琦瑶和一个老克腊勾搭上了。老克腊比她年轻很多,她只求这老克腊能多陪她几年,可仍是不现实的,老克蜡因那个雕花木盒里的财宝和王琦瑶起了间隙。

与老克蜡疏远了,长脚趁机插了进来。长脚总是来照应已是人老珠黄的王琦瑶,初开始王琦瑶还是好奇他何必这般殷勤,最后才晓得他不过是为了钱财。

为了夺雕花木盒里的财宝,长脚把王琦瑶杀害了。故事到此落幕,读者心里却是愤恨难消。死了,这么便死了,锦绣往事,旖旎过往,轻轻地合上了帷幕。追溯前尘,我不由得怨恨起那次“上海小姐”的竞选来,阴差阳错地,王琦瑶就报了名,折折腾腾,和不讨人喜欢的蒋丽莉形影不离,一举被选为“三小姐”,被有钱有权的军官看中,成了他的情妇。

在那个时代看来,当情妇,用军官的钱来填满首饰盒,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什么不该,没有什么亏欠。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的雕花木盒,也够王琦瑶依托一生。王琦瑶的一生没有婚姻,与数个男人纠缠,不过比为娼好些罢了。从被李主任从背后擒抱住的那一刻起,这一生便毁了。

蒋丽莉不敢相信王琦瑶的选择——受过正规教育的王琦瑶怎么就愿意做了有钱人的情妇了?其实别无选择的,依李主任的权势,依国家的局势,依王琦瑶的性格,一切倒像顺其自然一般。王琦瑶只是无怨罢了,依她的聪颖,也是无悔的。

全书都笼罩在一种淡淡的伤感中,没有盛怒,没有嚎啕,正如王琦瑶每次的哭泣一样,不过怜人怜己罢了。作者只是个旁观者,连名字都是“王琦瑶”“王琦瑶”地叫,从不肯只称作“琦瑶”的。

那是上海大时代风潮中的一个人,是因温顺受时代俘虏的一个人,即便是死了,王琦瑶的魂灵也没有看透人心的绝望,没有离开尘世的不甘。那个灵魂是令人心中疼痛的灵魂,弱小、温顺、淡然。想必这才是传说中令人看一眼就有保护欲的深深内在吧。

个人简介:一个沉默了十九年的梦想家,一个躲在精神世界里的少女。一个不肯将自卑外化的骄傲者。一个功未成、名未就,小步向前的幸福者。倾尽才思遇见你。

读《献给母亲的歌》有感


总关心我们喜欢吃什么,却常常忘记自己喜欢吃什么,她是谁?总希望儿女多些休息,而自己却忙前忙后不停不歇,她又是谁?面对生活的艰辛,从不向儿女诉说,但儿女的芝麻小事总能牵动她的心,她到底又是谁?哦!是母亲!是母亲!

有人说,世界上最轻的爱是母爱,轻得让人不易察觉;最重的也是母爱,重得让人一生都承受不起,使人的心震撼不已。

小鸟啾啾细柳枝,春花遍地开。我走在大街上,看见眼前的一幕,心里不由咯噔一下:一位中年男人搀扶着一位老奶奶走在大街上,那位老奶奶看上去有七八十岁,一头短发像罩了一层白霜,一双大眼睛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嘴里的牙也已经快脱光,一双粗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脊背弯得像个桥洞,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皱纹,无情的岁月毫不留情的在老奶奶身上留下了痕迹。那位中年男人大约有五十多岁,嘴里说着:妈,小心,前面有石头。妈,慢点走。看到这眼前的一幕,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为了我的学习和生活整天默默地付出。我的眼睛湿润了,眼泪夺眶而出。

母亲一生都在静静地为儿女撑起一片宁静而温馨的天空,母亲自己的一切都可以作为子女换取幸福的筹码。我们在安逸地享受着母亲创造幸福的同时,也应该向这位中年男人一样,抽出时间多陪陪母亲。同时尽自己的能力去关爱母亲,让爱在我们的心和母亲的心之间循环流动,让爱的温暖相伴我们一生。

长恨歌读后感2000字2020


长恨歌读后感2000字2020(一)

最早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三刚开始的时候,课间无聊看到同桌桌上放着一本《长恨歌》就随手拿过来翻了翻,越看越有趣就借回家接着读。今年寒假整理书房,翻到这本书的扉页赫然写着老同桌的名字2020,才想起来这本书一直放在我这里忘了还他。碰巧寒假出行去了一趟上海,现实与文学终于有了一个相交汇的机遇,又可以在读书的过程中发现一点新的东西。

从个人喜好的角度出发,《长恨歌》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通篇看过去似乎有些零散的故事情节、细腻的笔触、纷繁复杂的感情、背景又是一个国际都市几十年冗长且艰难的变迁。上了大学之后常常在种种无形的压力中迷惘,读书就更偏爱奔放朴实读之畅快的乌托邦。而王安忆的这本书与张爱玲的作品读起来的感受有着太多的相似,书中的争议和矛盾是一种无声的嘈杂,除了新年阖家团聚得以放松时,还真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时机去读这本书了。

回想了一下去上海玩儿的那几天走在上海街头看着种种景物的感受,再看看这本书仔细地琢磨一下。似乎有那么一点之前我无法理解的东西更清楚了一些。全书的灵魂人物王琦瑶,千千万万上海姑娘的代表。从前无法理解她的生活,还是因为自己经历匮乏无法仅凭想象就勾勒出整体的轮廓。亲身去走了一趟,感受到了这座城市昼夜无息的繁华,从未休止的变迁,还有从前只是耳闻却从未得见的排外和冷漠。或许作为一个旅游城市,上海热情洋溢。一旦妄图接触它的本质,它却摇身一变成了冷美人。王琦瑶的个性跟这座城市也有那么多的共同点。精致华丽的外表,不那么柔软亲和的内心。果然有些东西,经历了便懂了,亲身体会之后就不会站在局外盲目的叫嚣我不懂、我不理解、我拒绝认同与我差异太大的东西。

王琦瑶是王安忆创作的具有绝对代表性的一个人物,那段时期里上海任意一个角落里的上海女孩,都有王琦瑶的一面两面甚至多面。对于全书大段篇幅来写的她的感情生活,与《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很相像。稍有不同的是流苏温婉,王琦瑶放纵。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如出一辙,最后惶然的结局也相同。如果没有一座城市的颠覆来成全,不知道两人又要如何自处。书中这种疲敝的感情纠葛实在是看不下去,不多赘述。值得补充一句的是此处不多言仅仅是因为我不喜欢。借用一句被高中语文老师讲了很多次的话:一千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再加上寒假看到一句很多事情只是不同,并无对错,联想到这次读书的感受,很有触动。不喜欢的事情不作评述不予争论,求同存异互相尊重。知人不评人,知理不争论是最大的礼貌。

写到这里,这本书本身似乎已经不是那么重要。读书过程中的联想和生发占了主流。寒假闲着的时候天马行空想了很多事情,有的想明白了有的还模糊着,看的书给思考的过程提供了很大的助推作用,终于也算进益了那么一点点吧。


长恨歌读后感2000字2020(二)

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2020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2020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2020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2020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


长恨歌读后感2000字2020(三)

女人是首歌,唱出了时代的旋律,唱出了桑海的变迁,更唱尽了人世间的种种爱恨情愁。可她们却从来都不是时代的主题,她们只是主题中的背景音乐,千年不变的历史主题却不停地切换着时代的背景旋律。女人就犹如历史的胶片一张张地定格,却又一张张地尘封,直到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沉淀,只有回忆还在继续着她们的故事。

纵然是妖娆美艳至极的夏姬也无法主宰那个狼烟四起的年代;或许沉魂西湖水底的游鱼永远都无法明白为什么那个让自己沉淀西子湖底的绝世美女却只能是诸侯争霸的工具呢?荒凉大漠,渐行渐暗的余晖映不出塞外美人的袅娜多姿,望不尽的漫漫长路,哪里才是这位千年美女的真正归宿呢?寒宫冷月下那抹柔软的倩影,不是天上飘逸的彩虹,划出的是一道道长长的相思之痕,永远都无法抹平!

数不完的故事是读不尽的红颜悲剧,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王琦瑶是这些千千万万薄命红颜中的一个,是极普通的一个,却又是不平凡的一个,她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城市的代言。王安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不仅仅是一个普通女人的悲剧命运,更是千年历史中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自古红颜多薄命!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惜春常怕花开早,真正的王琦瑶只属于三四十年代的上海,解放后的天空已经不是她所能看懂的神话故事,因为那只是一片人去梁空的虚无。王安忆笔下最精彩的部分也是那个风起云涌的旧上海所演绎的,演绎着王琦瑶的似水流年。

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片厂这一切的开篇场景,气势恢弘,这也是王安忆笔法独特之处。或许这些都是旧上海最平凡的生活碎片,作者重拾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只为迎接一个人物的出场,一个极富旧上海滩精华的王琦瑶,她是旧上海生活的缩影,是一个时代的写照。

当年的上海滩,光彩四射的霓虹灯伪装着这座城市的虚荣,也同样包藏着无比虚荣的心,她们都披着一件极其华丽的外衣,刺痛着旁观者的眼睛,始终给人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在这样的环境下王安忆的过人之处在于她透过了这层外衣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上海,她看透了这座城市的底蕴,并成功塑造了一个真正的上海女人,有血有肉,有着女人的那种万种风情,她是真正读懂了一个女人的心,更重要的是她把王琦瑶作为一个上海女人的那种虚荣包装得近乎完美。上海小姐,沪上淑媛,都市交际花,时代的青春偶像,这些无与伦比的光环给了她想得到的一切,但也就是这些耀眼的光环套住了这个青春少女的命运轨迹,她的一切看起来好象都是蒋丽莉,程先生等为她设计的,可真正主宰命运的是王琦瑶她自己。

最让人感触的是爱丽丝公寓,那是上海繁华都市里难得的一片宁静之地,那里的天空是朦胧,爱丽丝是曾经驰骋上海滩的交际花的临时归宿。王琦瑶也就这样糊糊涂涂而又理所当然地在爱丽丝公寓的生活,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或许她自己也无法预见会有这么一步,她也没有能力预见,因为此时她的命运是被李主任掌握着,这也是无数女人的悲哀:自己的命运是别人的!爱丽丝公寓的生活是单调的、孤独的、空虚的,在那里王琦瑶唯一能做的就是望尽天涯无归路的等待,等待那棵她要依靠的树,她知道只要攀附在这棵树上就可以为自己遮风挡雨了。在别人看来王琦瑶好象什么都有了,其实她除了拥有那栋空虚的爱丽丝公寓外什么都没有,李主任都只能是千年大等一回的拥有。真正的那个有血有肉的王琦瑶已经死去。爱丽丝看上去是一栋温情的公寓,其实它是一座女人的坟墓。

在那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金钱、虚荣冲击着这个时代的底线,几乎每个人都在这个物欲泛滥的世界里迷失了自己,但其中却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坞桥的阿二,虽然他只是漫长故事中的一个过场人物,可有可无,可有就是因为他的存在让我们还有勇气去寻找那个年代的足迹,至少我们还能在黑暗的夜空中看见一颗发出亮光的星星,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美,纯净如水的感觉,就像来自大山深处的清泉,没有污秽,只有对真、善、美的追求。也许只有他才能给王琦瑶诠释玉容寂寞旧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的真谛。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一切的繁华,一切的虚荣,所有的风情万种都已成过眼烟云,没有昔日的繁华。解放后王琦瑶要面对的是一个真实的世界,真实的生活。纵然她有不老的容颜但是心是会老的,毕竟这个时代已经不属于她了。依旧喜欢热闹的派对,激情的舞会,可是她已经不是主角了,无情的岁月已经偷偷地把一个有心人变成了旁观者,无法想象当年叱咤风云的上海交际花会被冷落在这个城市的角落。

每天独守空房,望着那些漆着过时颜色的箱子,里面锁着自己尘封的记忆,也锁着她一生中唯一的财富过往的岁月!而今她只能在那些旧箱子中找到一个女人的虚荣,纵然已成往事,可是又有几人能读懂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受呢?这是一个女人的命运,也是一群女人的命运。

王琦瑶这一形象成功塑造于王安忆细腻的笔法和丰富的感情基调,虽然她笔下的上海没有张爱玲的那种无尽的悲凉。旧上海有许多说不完的故事,可是却没有几个人能真正讲好几件旧上海的故事,但王安忆做到了,她说出了长恨歌的恨,也唱出了长恨歌的歌。

纵观全篇,太多的光芒也掩盖不了那些零星的败笔,我们不要求完美,但每个人都向往完美。人们都说:王安忆最大的成功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之骨髓,挥之不去的苍凉。其实不然,漫长的故事中我们看不到一句从主人公口中说出的话,所有的对话都是通过作者加工后转述给读者的,这样就造就了一种思维、意境的绝对化。不管多么先进的矿泉水制造技术也加工不了纯正山泉的味道。我想文学创作亦然如此。王安忆最大的败笔在于用散文式的思维去驾驭小说的感情建筑。

王安忆还有一失败之处在于落花这一环节的构思。王琦瑶是被长脚因财而杀死的,这似乎来得有点太戏剧化、太不可思议,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作者是想通过王琦瑶的死来加强故事的悲剧效果,以突出她命运的悲凉,也为了和开篇时片场的一幕相呼应。可是对这样一部宏篇巨着,这一死或者这一死法却远没有达到死该得到的悲剧效果就像《红楼梦 》中,林黛玉的死永远是一个争议,或许我们更愿意接受玉带林中挂的结局而不是积病而亡,这样才能体现真正的悲剧色彩。这天真的一死,把王安忆亲手塑造的王琦瑶草率地离去,同时也草率地给自己的着作画上了一个不太圆满的句号。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其间充满了跌宕起伏,画满了悲剧色彩,她的命运好象一直被男人左右着,或许有人会认为是时代主宰了她的命运,可是真正能主宰她命运的是她自己,只不过她没有能力让自己的命运跳出历史为她们设计好的轨迹,这是她的悲哀,也是所有女人的悲哀!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稍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锈帘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读《献给母亲的歌》有感 (550字)


总关心我们喜欢吃什么,却常常忘记自己喜欢吃什么,她是谁?总希望儿女多些休息,而自己却忙前忙后不停不歇,她又是谁?面对生活的艰辛,从不向儿女诉说,但儿女的芝麻小事总能牵动她的心,她到底又是谁?哦!是母亲!是母亲!

有人说,世界上最轻的爱是母爱,轻得让人不易察觉;最重的也是母爱,重得让人一生都承受不起,使人的心震撼不已。

小鸟啾啾细柳枝,春花遍地开。我走在大街上,看见眼前的一幕,心里不由咯噔一下:一位中年男人搀扶着一位老奶奶走在大街上,那位老奶奶看上去有七八十岁,一头短发像罩了一层白霜,一双大眼睛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嘴里的牙也已经快脱光,一双粗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脊背弯得像个桥洞,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皱纹,无情的岁月毫不留情的在老奶奶身上留下了痕迹。那位中年男人大约有五十多岁,嘴里说着:妈,小心,前面有石头。妈,慢点走。看到这眼前的一幕,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为了我的学习和生活整天默默地付出。我的眼睛湿润了,眼泪夺眶而出。

母亲一生都在静静地为儿女撑起一片宁静而温馨的天空,母亲自己的一切都可以作为子女换取幸福的筹码。我们在安逸地享受着母亲创造幸福的同时,也应该向这位中年男人一样,抽出时间多陪陪母亲。同时尽自己的能力去关爱母亲,让爱在我们的心和母亲的心之间循环流动,让爱的温暖相伴我们一生。

浙江宁波慈溪市慈溪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五年级:何诗雨

读长恨歌有感600字推荐


读书可以充实我们的内心,让内心的世界变得五彩斑斓。认真读完王安忆写的《长恨歌》之后,往往内心都会有所总结,读后感可以将这些道理更长久的记录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长恨歌》的读后感呢?我们的我们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读长恨歌有感600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读长恨歌有感600字【篇1】

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

读长恨歌有感600字【篇2】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

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

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

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

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

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

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

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

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

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

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

但那又怎样

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

也要爱的尽随心意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

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

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

情人?

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

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

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

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

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

友人?

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

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

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

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

亲人?

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

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

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

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读长恨歌有感600字【篇3】

不得不说问电子版的书中错别字实在太多,几乎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但还是看完了,在今天凌晨的时候。

阅读完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睡觉的屋子虽然拉上了窗帘,但还是会有些月光从缝隙间挤进,风不大,但还是能吹动帘子摆动起来,想到文中的结尾,有种说不出的惊悚,一夜无事。

故事的结尾王琦瑶死了,死去一个人,就像是撕去一张被时光浸染的纸,投进火中,没有了踪迹。黎明的鸽群飞过这片弄堂的上空,带着这些角落中忽视的秘密远去,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前几天看了一些关于读者对于此书的评论,褒贬不一,一个中性的评论中说,这就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而在我的看来这种说法显然狭隘了些,当然也可能是我的一种过度阐释。

改用前人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来上海,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你也送他来上海,因为这里是地狱”话说得粗糙了些,但道理还是明白的,在不同的人看来,上海就有它不同的面目,而事实也正如你所见。

王琦瑶无疑是游走在天堂和地狱的边缘,接近过天堂,那是在爱丽丝公寓的陶醉;靠近过地狱,最后还是被抛弃。故事中讲了在这座城市中生活的男男女女们的心事,追求爱情,不得而痛苦,有时近在眼前,有时又是天各一边,谁对谁错,还真说不清楚,如果总用条条框框圈定一个范围。告诉谁做什么,告诉谁应该怎么做,怎样做是对的,如何又是错的,这显然就不是他们想要的生活了。

在这情爱中王琦瑶做了一个剧中人,过来人,一面看着年轻人追求摩登,一面又入戏太深。从她所经历的人事就可见人之性情,也能摸到时代的影子。一圈跌跌荡荡之后终究是尘归尘,土归土。

很多时候我们就像一个个王琦瑶,因为在经历着所以走马观花似的路过错过。笑着他人痴他人傻,而在这些人的身上又总能找到自己的影子。静下心来想一想,谁说我们不是影子,我们的身上不也有时代留下的印记。

内容很好,但电子书的质量,实在不敢恭维。

好书一本,值得推荐!

读长恨歌有感600字【篇4】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读长恨歌有感600字【篇5】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读《献给母亲的歌》有感700字


总关心我们喜欢吃什么,却常常忘记自己喜欢吃什么,她是谁?总希望儿女多些休息,而自己却忙前忙后不停不歇,她又是谁?面对生活的艰辛,从不向儿女诉说,但儿女的芝麻小事总能牵动她的心,她到底又是谁?哦!是母亲!是母亲!

有人说,世界上最轻的爱是母爱,轻得让人不易察觉;最重的也是母爱,重得让人一生都承受不起,使人的心震撼不已。

小鸟啾啾细柳枝,春花遍地开。我走在大街上,看见眼前的一幕,心里不由咯噔一下:一位中年男人搀扶着一位老奶奶走在大街上,那位老奶奶看上去有七八十岁,一头短发像罩了一层白霜,一双大眼睛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嘴里的牙也已经快脱光,一双粗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脊背弯得像个桥洞,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皱纹,无情的岁月毫不留情的在老奶奶身上留下了痕迹。那位中年男人大约有五十多岁,嘴里说着:妈,小心,前面有石头。妈,慢点走。看到这眼前的一幕,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为了我的学习和生活整天默默地付出。我的眼睛湿润了,眼泪夺眶而出。

母亲一生都在静静地为儿女撑起一片宁静而温馨的天空,母亲自己的一切都可以作为子女换取幸福的筹码。我们在安逸地享受着母亲创造幸福的同时,也应该向这位中年男人一样,抽出时间多陪陪母亲。同时尽自己的能力去关爱母亲,让爱在我们的心和母亲的心之间循环流动,让爱的温暖相伴我们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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