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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笔记》共二十五篇,讲述的问题可概括为:公民权利保护、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知识产权保护、律师制度建设、宪政制度建设。书中列举分析的大量实例,向我们展示了我国在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出现的大量问题,并且说明了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归根结底,源于我国宪政制度与中国本土社会衔接的不合理。正如作者在书中提及的:一言以蔽之,宪政重建。
从权利制约角度理解,宪政的目标是“限制政府”,从实施的角度讲,是由宪法产生的具体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宪法实践结合产物。宪政必须要建立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来组织国家政权,治理社会。我国宪政引进于清末,近代宪政制度来自对西方法律理念的移植。从西方引进的宪政在植入我国社会的过程中,处于艰难的转型过程。我国本土环境导致宪政的不适应,产生了一系列看似普通,实际与宪法息息相关的问题。
由于宪政源于移植,于是我们要把思考这些问题重点放在我国与西方国家环境不同的比较上。首先,在主观认知上,宪法是一个抽象复杂的概念,法律在不同语境中会有不同的释义。对于它的涵义,从不同角度可以体会出不同的意义。其次,在客观上,我国移植的宪政制度始于清末,当时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对法治的扭曲和漠视也在情理之中;我国的社会架构与西方完全不同,西方的宪政源自以市民为主体的商品交换的市民社会,我国封建制度存在两千多年,主要是以自然经济为主,依靠“礼制”维系着社会。作者在文章提到:“法治的根基在于信仰与习惯,在一个以礼治为传统习惯的国度里,当下舶来的法治是那么的水土不服”。历史表明,凡是人类在建立政权以后,都试图以某种适于维系稳定、防止不可控制的混乱现象的产生而确定秩序形式。一个良好的政治制度,既需要社会实现某种程度的一致性和确定性,又要尽可能满足个人合理需要和主张。文章中分析了许多涉及个人言论自由的问题,在许多国家,比如是美国,一个在很多中国人认为极为民主的国家,公民讥讽政府是不受限制的,但言论如果造成公共的混乱,波及国家稳定安全,则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每个国家,国内都会存在很多问题,我们不能简单的评论哪种政权组织形式,甚至是哪种社会制度更好,应该从本国国情出发,来分析这些问题。在全球化的时代中,每个国家都会受到外来因素的干扰,从而导致国家政权的更迭,社会组织形式的重大变动。我国建国六十余年,从社会发展的历史上看,是一个很短暂的阶段,国家依然面临着许多问题,时局相当复杂。南海,钓鱼岛,东突,西藏都存在在许多棘手的问题。国内还存在着许多官员腐败,贫富差距加大,公民对国家抵触情绪高涨;泡沫经济普遍存在,社会的浮躁的繁荣发展现状,这些都影响着中国是否能继续稳定的发展。建国六十余载,国家还只处于幼年阶段,我们不能要求它每个方面都那么的健全完善。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不能抱怨国家的政权、政党如何,因为虽然存在很多令人不满意的现象,但是整体上,国家是为了人民利益而去发展完善的。国外势力时时干扰着我们,是否我们今天看到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对公民的个人自由的保护就是真实的?我们国家是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势必会因为这个原因而试图同化我们,从思想文化、经济上侵占我国主流的价值观。传播来的都会有目的性,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去接受一些真正有利于国家发展的信息。衡平国家利益与个人自由,坚持维护国家稳定,逐步进行国家改革,在稳定的大环境下,发展民主与法治。
《政法笔记》共二十五篇,讲述的问题可概括为:公民权利保护、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知识产权保护、律师制度建设、宪政制度建设。书中列举分析的大量实例,向我们展示了我国在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出现的大量问题,并且说明了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归根结底,源于我国宪政制度与中国本土社会衔接的不合理。正如作者在书中提及的:一言以蔽之,宪政重建。
从权利制约角度理解,宪政的目标是“限制政府”,从实施的角度讲,是由宪法产生的具体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宪法实践结合产物。宪政必须要建立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来组织国家政权,治理社会。我国宪政引进于清末,近代宪政制度来自对西方法律理念的移植。从西方引进的宪政在植入我国社会的过程中,处于艰难的转型过程。我国本土环境导致宪政的不适应,产生了一系列看似普通,实际与宪法息息相关的问题。
由于宪政源于移植,于是我们要把思考这些问题重点放在我国与西方国家环境不同的比较上。首先,在主观认知上,宪法是一个抽象复杂的概念,法律在不同语境中会有不同的释义。对于它的涵义,从不同角度可以体会出不同的意义。其次,在客观上,我国移植的宪政制度始于清末,当时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对法治的扭曲和漠视也在情理之中;我国的社会架构与西方完全不同,西方的宪政源自以市民为主体的商品交换的市民社会,我国封建制度存在两千多年,主要是以自然经济为主,依靠“礼制”维系着社会。作者在文章提到:“法治的根基在于信仰与习惯,在一个以礼治为传统习惯的国度里,当下舶来的法治是那么的水土不服”。历史表明,凡是人类在建立政权以后,都试图以某种适于维系稳定、防止不可控制的混乱现象的产生而确定秩序形式。一个良好的政治制度,既需要社会实现某种程度的一致性和确定性,又要尽可能满足个人合理需要和主张。文章中分析了许多涉及个人言论自由的问题,在许多国家,比如是美国,一个在很多中国人认为极为民主的国家,公民讥讽政府是不受限制的,但言论如果造成公共的混乱,波及国家稳定安全,则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每个国家,国内都会存在很多问题,我们不能简单的评论哪种政权组织形式,甚至是哪种社会制度更好,应该从本国国情出发,来分析这些问题。在全球化的时代中,每个国家都会受到外来因素的干扰,从而导致国家政权的更迭,社会组织形式的重大变动。我国建国六十余年,从社会发展的历史上看,是一个很短暂的阶段,国家依然面临着许多问题,时局相当复杂。南海,鱼岛,东突,西藏都存在在许多棘手的问题。国内还存在着许多官员腐败,贫富差距加大,公民对国家抵触情绪高涨;泡沫经济普遍存在,社会的浮躁的繁荣发展现状,这些都影响着中国是否能继续稳定的发展。建国六十余载,国家还只处于幼年阶段,我们不能要求它每个方面都那么的健全完善。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不能抱怨国家的政权、政党如何,因为虽然存在很多令人不满意的现象,但是整体上,国家是为了人民利益而去发展完善的。国外势力时时干扰着我们,是否我们今天看到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对公民的个人自由的保护就是真实的?我们国家是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势必会因为这个原因而试图同化我们,从思想文化、经济上侵占我国主流的价值观。传播来的都会有目的性,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去接受一些真正有利于国家发展的信息。衡平国家利益与个人自由,坚持维护国家稳定,逐步进行国家改革,在稳定的大环境下,发展民主与法治。
好律师≠好人?
——读《政法笔记》有感
前言
《政法笔记》是冯象在《读书》杂志上开设的专栏"政法笔记"文章合集,开设专栏的用意是"为中国的普通读者写一本书,谈谈新旧政法体制衔接转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因其目的如此,所以专业性太强的话题并没有太多涉及。而是从一个个案例入手,关注和普通读者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诸如名誉权、肖像权、婚前财产公证等,层层剖析,解读法律,阐明法理。
作者以平易近人的姿态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用冷静的观点看待法律实践中的得失, 且其具有文学背景,文章中不乏文学典故与圣经故事,还有许多隐喻,言语优美并且幽默风趣,推理精巧并且丝丝入扣,发人深省。
其中《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一文让我颇有感触。读完此文,我想到的是一个老话题:"律师该不该为坏人辩护?"
这个问题,隐藏了一个前提:对坏人的判定。其实,好坏之别,正如善恶之别,往往只在一念之间。所谓好人,未必不会做坏事,所谓坏人,未必不会做好事。因此,须将人与事分开而论,对事不对人。对律师而言,尤其如此,他们只需考虑事由,无关人品,好人还是坏人,说起来并无多少意义。进一步讲,律师之为律师,正如法律人之为法律人,端在于他们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他们眼里,没有好与坏,只有合法与非法、无罪与有罪、轻罪与重罪等。也许,一个人平日口碑甚坏,诉诸法律,却被宣判无罪,一个人平日口碑甚好,诉诸法律,却被宣判有罪。这背后,则是道德与法律之别,两者之间,楚河汉界泾渭分明,律师自然站在后者一边。总而言之,坏人与否,不是律师应该考虑的问题。
再说辩护权。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以好坏,甚至不以法庭宣判之后的罪与非罪为转移。辩护权可以放弃,却不可剥夺,无论基于什么借口。"坏人"云云,毋宁是最拙劣的一个借口。不许坏人找律师,不免导致其抗辩力度的弱化(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George Sutherland有言:"没有律师代理,被告人就算完全无辜,也有定罪之险,因为他不了解证据规则,无法判断指控成立与否,也不懂得如何做无罪辩护。"),使其距离好人远了一步,距离罪人则近了一步,所造成的伤害,不只施与坏人,还将殃及好人。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尊重坏人的权利,恰恰是保护好人权利的前提,因为如果坏人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护,那么,权力的滥用终将降临到好人头上。当好人与坏人一同受害,正义便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反对、禁止律师为坏人辩护,除了对坏人及其行径的深恶痛绝,还有一个原因,即害怕律师为坏人脱罪,帮助其减轻、逃离法律的惩罚。律师的职业伦理,要求其必须在合法性的范畴之下,使出浑身解数,穷尽一切手段,追求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假如当事人是一个好人,律师当可心安理得;假如当事人是一个坏人,律师则陷入两难:明知当事人恶迹斑斑,还得努力为其脱罪。如此,作为律师,他是好律师;作为人,他还是好人吗:为坏人脱罪,能好到哪里去呢?《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标题中的这两个"好",意思不同。前者对应律师职业伦理,后者对应社会道德。当律师为当事人辩护之时,前者将凌驾于后者之上,"好律师"重于"好人".问题在于,此二者能否并行不悖,而非如鱼与熊掌,不可得兼?
要走出这个困境就需要弄清楚,律师的作用是什么。如冯象所云:"因为一切法律问题的最终解决,理论上都应通过当事人(包括政府和公民)之间‘平等对抗’的司法程序,所以律师的作用,归根结蒂是程序性的,亦即非道德的。他出力为包括坏人在内的被告人辩护,罔顾受害人和公众的利益,乃是法治为顺利运作而必须负担的成本。假如律师不这样热忱为客户服务,任凭政府操纵司法,到头来我们所有人的权利都会受到损害。……律师为坏人效劳,实际是履行他的体制角色。他辩护越是成功,那体制就越发健全,越让人放心。"而且不用担心,律师为坏人脱罪,使实体正义受损,因为在另一面,程序正义却得到弥补,从整体来看,正义并未亏损,法治并未沦丧。
由此看来:为坏人脱罪的律师,未必就是坏人;反过来讲,为坏人辩护,并不尽心尽力,反而偷奸耍滑,则未必就是好人,至少,他已经不是一个好律师。选择、评价一位律师,首要考量其职业伦理,至于好人坏人,则在其次,甚至可忽略不计,这毕竟不是在选拔道德家。
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最后一点理由,正在于此:职业伦理。话说回来,为一个蒙冤的好人辩护需要技术、勇气和职业伦理。相对的,为一个千夫所指的坏人辩护不是更需要技术、勇气和职业伦理吗?
结语
艾伦·德肖维茨有一段话,充分表明了律师的心声:"即使我了解到有一天我为之辩护的委托人可能会再次出去杀人,我也不打算对帮助这些谋杀犯开脱罪责表示歉意,或感到内疚。……我知道我会为受害者感到难过,但我不希望我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就像一个医生治好一个病人,这个人后来杀了一个无辜的人是一样的道理。"
对坏人之辩护权的保护与辩护律师的态度,不仅在考验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还在考验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猎人笔记》读后感
《猎人笔记》读后感
【篇一:务虚笔记读书笔记】
《务虚笔记》是史铁生给生命轮回的定论,是残疾的无力与爱情的伟大的对峙,每一个人物命运的截点都像是剥下层层的洋葱皮,更残忍的是史铁生要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们,洋葱的心是空的,什么都没有的,但是你还是要剥下去,如此绝望。继续穿越这孤独苦痛,追寻一丝存在过的痕迹,追寻生命未知的意义。而这最终的空旷与虚无就是无法摒弃的残疾,与生俱来,每个人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不同的残疾形式,是终点也是起源,是随机推开一扇扇门的宿命选择,亦是我们渴望填满的终极欲望。
文中线索众多,人物关系复杂,而命运的交错更像是作者在下一盘无限可能的棋,在这盘棋中不同的读者因自己观点角度的不同能够生发出自己的感悟,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好的小说需要有着种特质来容纳读者的思考,然后反哺给出不同的意义,提供给不同的人不同的养料来滋养心灵。所以对这本书的解读可能不会出现相当一致的结论,而我写在这里的亦不过是自己的一点想法罢。
《务虚笔记》主题围绕残疾与爱情展开,参杂在故事情节中的议论,结构的复调,哲学的视角,都使这本小说显得难读,我也只能选择几个方面来阐述:
生日:
这里的生日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出生日,而是种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那是一个人生命开始的一刻。
存在即被感知,画家Z的生命开始于他九岁的那天下午,楼房里的大鸟羽毛闯进了他的生命,并永远在他生命中喧嚣骚动。那是他的生日,从此Z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开始了他的征途。诗人L的生日是在十岁的夏天,他的初恋,那个从南方来的在晚会上唱歌的小女孩,点醒了他的生命。正如史铁生所说:他们的命运便位于两个不同初始点上,初始点的微小差异,却可以导致结果的天壤之别。人一生的命运,很可能就像一种叫做混沌的新理论所认为的那样,有着对初始条件的敏感性依赖(83页)。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生日,不仅是小说中的人物,现实中的我们也是,也许是第一次意识到死亡的概念,也许是首次对性别的认知,总之每个人都有那个自我意识觉醒的时候,那是我们被感知的时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的出身与存在,就是我们自己的意识对这个世界的探知。存在即被感知不是我们感知世界,而是我们被世界感知到,这样,我们才有了出生。忘记或者从未觉察的事等于未发生不在我们精神世界里的事情,就是不存在,于是精神世界才是真正的存在。
如果一切都是浮生幻象,至少以史铁生的理论,我们拥有曾经存在过的证据,也许第一次的出生我们是完全被动着的,但是这第二次的出生完全是我们自己的嬗变,于是我们就这样从命运的初始点,走上了不同的路。
门
我们从命运的初始点,走上了不同的路。如果第二次的出生是我们主动的嬗变,那么那些细微的差别所导致的巨大差异也是我们握有主动权的吗?换句话来说,推开这扇门或者推开那扇门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吗?
O说你推开了这个门而没有推开那个门,要是你推开的不是这个门而是那个门。走进去,结果就会大不一样,没人知道不曾推开的门里面会是什么,但从两个门会走到不同的世界去,甚至这两个世界永远不会相交。
在美丽的房子里的不同的遭遇造成了Z、L、Wr的不同。对梦想的勇敢追逐与对现实的投降屈服造成了N永远的漂泊与T求全的安稳。如果说性格决定命运,不如说是选择决定性格。
我们推开这扇门时是不是其实一切早已注定?其实一切都是宿命?我没有找到史铁生的答案。也许掌心的纠缠曲线,塔罗牌的吉凶预兆与门一样,是一出生就决定了的,也许是第一次出生,但我认为史铁生所要表达的是第二次出生。
就我看来,其实是不是宿命最终都没有意义,因为人生是一次性用品,能把一切的偶然变成必然,不管推开门的主动权是不是掌握在我们手上,这些选择都是被打上宿命烙印的,因为我们并不知道另一扇门后面有什么,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选择就没有了意义,就这样走进一扇门,它就是你的宿命。我觉得史铁生的门理论对命运的解构浅显,也许那是一个更为深刻的存在,超越时间超越自由,当下的选择与未来的命定暗暗相合,是偶然与必然的统一体。
残疾与爱情
生命本身的密码,很可能,这颗星球上的一切梦想,都是由于生命本身的密码那密码是什么呢?残疾还是爱情?是残疾也是爱情(10页)
C的身体是残缺的,但是其他的人难道他们不是残缺的吗?在这本书里,所有的主人公都带有残缺的,心灵上的残疾。
残疾(残缺)与爱情我甚至相信这是生命的寓言,或是生命所固有的遗传密码,在所有人的心里和处境中都散布着它们的消息。从我们一出生,一感受到这个世界,这个同类之群,我们就日益强烈地感受到了差别、隔离和惧怕,同时生出了爱的欲望就是说,每个人生来都是孤独的,这是人之个体化的残缺。因此我们倾向与他者沟通、亲和。而他者之为他者,意味着差别、隔离、恐惧甚至伤害,这是社会化的残缺。于是我们更加地期盼团聚我需要你,需要他者,一个心魂需要与另外的心魂相融合。而这证明了爱情。我们因残缺而走向爱情原来残缺和爱情是互为因果的是人对残缺的意识,把*演练成心魂相互团聚的仪式。
爱是因为残疾而生,因为不完满而追求完满而生。却发现爱情本身并不能填充我们缺失的部分,但这是我们唯一能获取温暖的方式,显得不那么单薄。
这是残疾的无力与爱情的伟大的对峙,是人类的有限性对无限性的挑战,是唯一能与这世界抗衡的刀斧剑戟。就像个过河的卒子,单枪匹马和严阵以待的王作战,这残局持续了上千年,而对峙本身就是胜利。
死亡
从O的死亡序幕到最后众人对O的死亡的猜测,O的死亡是小说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开篇与结尾都有涉及。文中的O是爱情的捍卫者,她一生都是在追求纯洁的永恒的爱情,到最后的遗书她都还写道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爱你,要是我有力量在爱一回,我还是要选择你。不管是因为Z令她过于失望,还是因为所谓的生命的终极意义让她掉进了不解的迷茫,她的赴死之心由来已久,一个比诗人还有想象力的美妙的死亡,必定是策划了很长时间,她在等待一个时机。
L说当那件事发生以后,O发现,死的机会不期而至,她感到一切都可以结束了,一切都是那样的荒唐唯有死变得很诱人她之所以说她还是爱Z的,或者是为了安慰Z如果爱情不过是一种安慰人的技术,不过是解决肌肤之亲的途径,如果连她自己也逃不出这样的魔掌,没有自由也没有重量,一切都是虚假的、临时的,她还能指望什么呢?那时只有死是温馨的L还说这就是那个死亡序幕的原因,O真是一个勇者,为我所不及。(439页)
也许文中的每个人物都在自己的生命途中领悟到了爱情的虚假与临时,但是只有O选择了死亡这样的决绝的方式表达对真相的蔑视。性可以是爱的仪式也可以是不爱的仪式。但是我相信这是O所不能接受的,这不是她的逻辑,如果她可以接受不爱,那她也不会选择死亡了。O的死亡正是对爱情的守护,她把她的爱情带到了现实不能左右的地方,这样才能实现她的美丽梦想。存在的核心是一种空虚,就守着这空虚坚持存在吧。O是一个勇者,为我们所不及。
在小说的结尾,F医生说是差别推动了欲望,是欲望不息的去寻找平等,这样上帝就造成了一个永动的轮回(484页)我们轮回的动力便是这对差别(缺陷)的填补,所以人类残疾的不完满的状态是必要的,是推动发展的动力,所以这样那样的缺陷正是我们存在的意义。
不是我们在这差别产生的轮回里,而是这样的差别造就了我们。你和我。
【篇二:务虚笔记读书笔记作文】
《务虚笔记》是史铁生迄今为止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发表已两年,评论界和读者的反应都不算热烈,远不及他以前的一些中短篇作品。一个较普遍的说法是,它不像小说。这部小说的确不太符合人们通常对小说的概念,我也可以举出若干证据来。例如,第一,书名本身就不像小说的标题。第二,小说中的人物皆无名无姓,没有外貌,仅用字母代表,并且在叙述中常常被故意混淆。第三,作者自己也常常出场,与小说中的人物对话,甚至与小说中的人物相混淆。
对于不像小说的责备,史铁生自己有一个回答:我不关心小说是什么,只关心小说可以怎样写。
可以怎样写?这取决于为什么要写小说。史铁生是要通过写小说来追踪和最大限度地接近灵魂中发生的事。在他看来,凡是有助于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法都是允许的,小说是一个最自由的领域,应该没有任何限制包括体裁的限制,不必在乎写出来的还是不是小说。
就小说是一种精神表达而言,我完全赞同这个见解。对于一个精神探索者来说,学科类别和文学体裁的划分都是极其次要的,他有权打破由逻辑和社会分工所规定的所有这些界限,为自己的精神探索寻找和创造最恰当的表达形式。也就是说,他只须写他真正想写的东西,写得让自己满意,至于别人把他写出的东西如何归类,或者竟无法归类,他都无须理会。凡真正的写作者都是这样的精神探索者,他们与那些因为或者为了职业而搞哲学、搞文学、写诗、写小说等等的人的区别即在于此。
我接着似乎应该补充说:就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体裁而言,在乎不在乎是一回事,是不是则是另一回事。自卡夫卡以来的现代小说虽然大多皆蒙不像小说之责备,却依然被承认是小说,则小说好像仍具有某种公认的规定性,正是根据此规定性,我们才得以把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都称作小说。
在我的印象里,不论小说的写法怎样千变万化,不可少了两个要素,一是叙事,二是虚构。一部作品倘若具备这两个要素,便可以被承认为小说,否则便不能。譬如说,完全不含叙事的通篇抒情或通篇说理不是小说,完全不含虚构的通篇纪实也不是小说。但这只是大略言之,如果认真追究起来,叙事与非叙事之间(例如在叙心中之事的场合)、虚构与非虚构之间(因为并无判定实与虚的绝对尺度)的界限也只具有相对的性质。
现代小说的革命并未把叙事和虚构推翻掉,却改变了它们的关系和方式。大体而论,在传统小说中,事处于中心地位,写小说就是编(即虚构)故事,小说家的本领就体现在编出精彩的故事。所谓精彩,无非是离奇、引人入胜、令人心碎或感动之类的戏剧性效果,虚构便以追求此种效果为最高目的。至于叙不过是修辞和布局的技巧罢了,叙事艺术相当于诱骗艺术,巧妙的叙即成功的骗,能把虚构的故事讲述得栩栩如生,使读者信以为真。在此意义上,可以把传统小说定义为逼真地叙虚构之事。在现代小说中,处于中心地位的不是事,而是叙。好的小说家仍然可以是编故事的高手,但也可以不是,比编故事的本领重要得多的是一种独特的叙事方式,它展示了认识存在的一种新的眼光。在此眼光下,实有之事与虚构之事之间的界限不复存在,实有之事也成了虚构,只是存在显现的一种可能性,从而意味着无限多的别种可能性。因此,在现代小说中,虚构主要不是编精彩的故事,而是对实有之事的解构,由此而进窥其后隐藏着的广阔的可能性领域和存在之秘密。在此意义上,可以把现代小说定义为对实有之事的虚构式叙述。
我们究竟依据什么来区分事物的实有和非实有呢?每日每时,在世界上活动着各种各样的人,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不妨说这些人和事都是实有的,其存在是不依我们的意识而转移的。然而,我们不是以外在于世界的方式活在世界上的,每个人从生到死都活在世界之中,并且不是以置身于一个容器中的方式,而是融为一体,即我在世界之中,世界也在我之中。所谓融为一体并无固定的模式,总是因人而异的。对我而言,唯有那些进入了我的心灵的人和事才构成了我的世界,而在进入的同时也就被我的心灵所改变。这样一个世界仅仅属于我,而不属于任何别的人。它是否实有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则我们就必须进而否定任何实有的世界之存在,因为现象纷呈是世界存在的唯一方式,在它向每个人所显现的样态之背后,并不存在着一个自在的世界。
不存在自在之物西方哲学跋涉了两千多年才得出的这个认识,史铁生凭借自己的悟性就得到了。他说:古园中的落叶,有的被路灯照亮,有的隐入黑暗,往事或故人就像那落叶一样,在我的心灵里被我的回忆或想象照亮,而闪现为印象。这是我所能得到的唯一的真实。真实并不在我的心灵之外,在我的心灵之外并没有一种叫做真实的东西原原本本地呆在那儿。我们也许可以说,这真实本身已是一种虚构。那么,我们也就必须承认,世界唯有在虚构中才能向我们真实地显现。
相信世界有一个独立于一切意识的本来面目,这一信念蕴涵着一个假设,便是如果我们有可能站到世界之外或之上,也就是站在上帝的位置上,我们就可以看见这个本来面目了。上帝眼里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呢?这也正是史铁生喜欢做的猜想,而他的结论也和西方现代哲学相接近,便是:即使在上帝眼里,世界也没有一个本来面目。作为造物主,上帝看世界必定不像我们看一幅别人的画,上帝是在看自己的作品,他一定会想起自己有过的许多腹稿,知道这幅画原有无数种可能的画法,而只是实现了其中的一种罢了。如果我们把既有的世界看作这实现了的一种画法,那么,我们用海德格尔的存在概念所喻指的就是那无数种可能的画法,上帝的无穷创造力,亦即世界的无数种可能性。作为无数种可能性中的一种,既有的世界并不比其余一切可能性更加实有,或者说更不具有虚构的性质。唯有存在是源,它幻化为世界,无论幻化成什么样子都是一种虚构。
第一,存在在上帝(=造化)的虚构中显现为世界。第二,世界在无数心灵的虚构中显现为无数个现象世界。准此,可不可以说,虚构是世界之存在的本体论方式?
据我所见,史铁生可能是中国当代最具有自发的哲学气质的小说家。身处人生的困境,他一直在发问,问生命的意义,问上帝的意图。对终极的发问构成了他与世界的根本关系,也构成了他的写作的发源和方向。他从来是一个务虚者,小说也只是他务虚的一种方式而已。因此,毫不奇怪,在自己的写作之夜,他不可能只是一个编写故事的人,而必定更是一个思考和研究着某些基本问题的人。熟悉哲学史的读者一定会发现,这些问题皆属于虚的、形而上的层面,是地道的哲学问题。不过,熟悉史铁生作品的读者同时也一定知道,这些问题又完完全全是属于史铁生本人的,是在他的生命史中生长出来而非从哲学史中摘取过来的,对于他来说有着性命攸关的重要性。
取务虚笔记这个书名有什么用意吗?史铁生如是说:写小说的都不务实啊。写小说即务虚,这在他看来是当然之理。虽然在事实上,世上多的是务实的小说,这不仅是指那些专为市场制作的文学消费品,也包括一切单为引人入胜而编写的故事。不过,我们至少可以说,这类小说不属于精神性作品。用小说务虚还是务实,这是不可强求的。史铁生曾把文学描述为大脑对心灵的巡查、搜捕和捉拿归案,心灵中的事件已经发生,那些困惑、发问、感悟业已存在,问题在于去发现和表达它们。那些从来不发生此类事件的小说家当然就不可能关注心灵,他们的大脑就必然会热中于去搜集外界的奇事逸闻。
应该承认,具体到这部小说,务虚笔记的书名也是很切题的。这部小说贯穿着一种研究的风格,所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人的命运问题,因此不妨把它看作对人的命运问题的哲学研究。当然,作为小说家,史铁生务虚的方式不同于思辨哲学家,他不是用概念、而是通过人物和情节的设计来进行他的哲学研究的。不过,对于史铁生来说,人物和情节不是目的,而只是研究人的命运问题的手段,这又是他区别于一般小说家的地方。在阅读这部小说时,我常常仿佛看见在写作之夜里,史铁生俯身在一张大棋盘上,手下摆弄着用不同字母标记的棋子,聚精会神地研究着它们的各种可能的走法及其结果。这张大棋盘就是他眼中的生活世界,而这些棋子则是活动于其中的人物,他们之所以皆无名无姓是因为,他们只是各种可能的命运的化身,是作者命运之思的符号,这些命运可能落在任何一个人身上。
看世界的两个相反角度是史铁生反复探讨的问题,他还把这一思考贯穿于对小说构思过程的考察。作为一个小说家,他在写作之夜所拥有的全部资源是自己的印象,其中包括活在心中的外在遭遇,也包括内在的情绪、想象、希望、思考、梦等等,这一切构成了一个仅仅属于他的主观世界。他所面对的则是一个假设的客观世界,一张未知的有待研究的命运地图。创作的过程便是从印象中脱胎出种种人物,并把他们放到这张客观的命运地图上,研究他们之间各种可能的相互关系。从主观的角度看,人物仅仅来自印象,是作者的一个经历、一种心绪的化身。从客观的角度看,人物又是某种可能的命运的化身,是这种命运造成的一种情绪,或者说是一种情绪对这种命运的一个反应。一方面是种种印象,另一方面是种种可能的命运,两者之间排列组合,由此演化出了人物和情节的多种多样的可能性。
于是,我们看到了这部小说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结构的自由和开放。在结构上,小说包含三个层次,一是故事本身,二是对人的命运的哲学性思考,三是对小说艺术的文论性思考。这三个层次彼此交织在一起。作者自由地出入于小说与现实、叙事与思想之间。他讲着故事,忽然会停下来,叙述自己的一种相关经历,或者探讨故事另一种发展的可能。他一边构思故事,一边在思考故事的这个构思过程,并且把自己的思考告诉我们。作为读者,我们感觉自己不太像在听故事,更像是在参与故事的构思,藉此而和作者一起探究人的命运问题。
本文看似讲述了在一场盛大的哈萨克晚宴上发生的故事,细读之后,发现了作者的巧妙用心之处在于对社会现状的讽刺和揭露。题目莫名其妙的雾气也引自文中作者的描写。作者的语言风格诙谐幽默,善用比喻夸张等多种修辞,情节设置巧妙,具有悬念,引人入胜。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浅谈对于作品的感想:
一.风俗文化状况
初读作品,我还以为是一场为了迎接来宾观光旅游的宴会。直到作品中间部分才看到原来是一场割礼宴会。割礼是极具宗教色彩和地域特色的一种仪式,在哈萨克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体现一个家族社会关系资本的平台,接受割礼的一般为5-7岁的男孩,由事主(接受割礼的孩子的父亲)主持。根据这家人的家庭地位,会邀请到许多有身份的贵客,来宾会給礼金和祝福。但是本文的描写侧重并不是割礼的风俗和文化含义,而是在豪华的割礼场面和准备中影射出对种种官场潜规则的揭露。
下面一段文字截取自近代哈萨克文《阿巴依之路》对正宗割礼宴会的描述:乌丽江为了给阿巴依举行吉尔提斯礼(实质意义上的完婚礼),给阿勒欣拜家带来了丰厚的彩礼,70匹马、30峰骆驼、各种丝绸、布装了满满两骆驼。送给新娘的衣物整一箱、送给亲家及亲友的衣物几大捆、最引人注目的是送给亲家公的大元宝。在阿勒欣拜给阿巴依和迪丽达尔举行的完婚礼上,宰杀的全是经过挑选的肥马驹、二岁羊、空胎肥母羊、烤全羊用的半岁小羊羔。阿巴依的岳祖母来见新孙女婿时,向新毡房中央撒了恰秀(喜糖),其中有杏干、葡萄干、水果糖、并赏给阿巴依初次见面礼。完婚礼一直举行了三天。阿勒欣拜把孙女的婚礼举办得如同盛大的节日,单是客人骑来的马,就有黑压压的一片,为客人新搭起的毡房约有一里见方,少说有五六十顶。该宰杀的牲畜都已宰杀完了,面粉和其他所需也已安排好了。草场上进行着赛马、刁羊、摔跤、骑马拾银元活动。二十几名招待员骑着走马往各毡房送手抓肉,走马的走姿如风摆柳一样好看。当二十几皮桶马奶酒全都喝完,二十几盘手抓肉全都吃完时,客人们才一个个走出毡房上马走了。
本文中对于宴会的规模及档次的描写相比上文有过之而无不及:八顶毡房按照等级依次排开,每顶毡房里都装饰着动物标本,更有罕见的国家一级或特级野生动物的皮张和飞禽的标本。对于餐饮要求更是让人惊叹,主客20余人、来自自治区的30多名随从、来自州里的40多名随从及相应人员的餐饮要求中包括了当地特色的雪鸡、熏马肉、纯种狐狸、野狼、野马、盘羊山鹰、猞猁、骆驼、岩羊等等,酒水更包括了世界名酒及当地有名的传统酿酒及饮品柯莫孜舒巴特。真可谓一应俱全,堪比满汉全席。
看到这里,我渐渐明白了作者为什么在文章开头部分介绍:我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不能将这次晚宴的盛况和目的与那次蒙古人和和萨克人在拉伊苏地方洽谈时举办的宴会等同看待,也不能将之余那次妥协的宴会,即在相互为敌的汗国时代,以争夺权力为目的的虎门宴会同日而语。这次晚宴既不是为了庆祝某一位权贵的爱子割礼大事,也不是为了显示事主的人际关系。而是为了迎合上级领导的观光需求,大费周章准备的一场接待晚宴。在这浓郁的民族风俗背景下,一场政治意味十分浓厚的表演逐渐拉开了帷幕。
二、社会政治状况
这篇生动的中篇小说刻画出了社会各阶层人等在同一场晚宴中的不同心境及处境。作者时而调侃时而讽刺,揭露了种种官场中人的铺张浪费及暗潮汹涌的潜规则。反应出新时期的少数民族地方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一些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现实的描写始终是在浓郁的民族文化背景之下进行的。如作者在处理倒水净手这一情节中写道:能否胜任倒水净手一种人际关系就这样顺理成章的产生了。连倒水净手都如此等级森严,可见其中的潜规则是多么深入人心。而这种所谓的尊卑关系如今已从年龄的长幼变形为官职的高低,是否是作者对现今社会的一种讽刺呢?
这场晚宴可真是相当上档次。从筹备伊始就可以看出主办方的重视程度:犹如平静的湖面上突然有一颗炸弹爆炸了似的,这的人们开始忙碌起来,还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层层指示、层层落实、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抱着不辱使命的决心迅速而有力的将工作传达给自己的下级。因为这次晚宴涉及到了当年曾经得到过来宾部门数百万元资金援助的三个镇、十五个乡,可见这次晚宴的成功与否大大关系着一大群人头顶的乌纱帽、怪不得作者称这次晚宴为:可以称之为植根深远,盘根错节的聚餐,或称之为溢满热情的宴会,一次豪华的答谢宴请,一次宾客们像铁链子一样互相串在一起,互相大献殷勤的宴会。
三、性别角色状况
说到性别身份,就不得不提到文中出现的几个女性形象。作家对性别角色在社会分工中起到的作用给予了特别的描写。能歌善舞是少数民族女性的特长,文中提到的女性如正在休产假的歌者麦孜兰、正在照顾住院丈夫的另一位歌者、以及领导钦点的尼夏依古丽。这几位都是宴会能手,在酒桌上打来的天下。在她们迅速升职的背后,作者揭露出了另一大官场腐化问题裙带关系。一方面讽刺了部分官员的丑陋嘴脸,一方面也表现出了作者对于这些女性的隐性指责。依靠在酒桌上伴舞陪酒得来的财富和地位,如今堂而皇之的成为了潜规则的一部分。这人前风光人后辛酸的故事太多太多,作者只采取了点到为止的描写,但是给读者的反思却意味深长。
作者通过宴会前不同人的准备工作、宴会中不同毡房的嬉笑怒骂、宴会后不同当事人的收获这三组对比,反应了作者对于风俗文化、社会政治、性别角色等多方面的揭示。提出了少数民族地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背景下该如何与时俱进的思考。
《围城》是一本值得我们用心去读,用心去思考的书。进入大学之后,每位大学生都会对自己的个人有了更多的要求,为自己制定计划,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或是在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或是在大学生考得一些证书,或是在大学锻炼自己能力,或是在大学收获一份爱情。如此种种,给自己找到了充实大学生活的理由。我也是在个从高考路上走来的一名懵懂的大学新手,迷茫、忙碌、压力仍然会时刻笼罩在身边,在这个让自己有些慌乱的大学生活中,我遇到了《围城》这本书,它让我忙碌的生活有了一片闲暇的时光,帮助我缓解了疲劳,又使心灵得到解放。也让我在这个人生的岔路口稍作停留,稍作了思考。
小说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婚姻像是一座围城,在结婚之前,他还在围城之外观望,亦或羡慕,亦或冲动着。想法设法地想要冲进去,似乎那里才是自己灵魂的殿堂。可是当他迈进了婚姻的围城之后,他才知道,似乎一切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了。又想法设法地想要出来。这是对人性无知的一种讽刺。作者通过写回国、恋爱、找工作灯一系列事件,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灵魂一针见血地展示在我们的面前。方渐鸿是典型的知识分子的形象,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一点良心。但是性格决定命运,他希望做大人物,本身就让自己进入了这座虚荣的围城。在对待爱情和婚姻方面,他同样是玩世不恭,决定了他一生婚姻的失败。
《围城》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里才是真实的,每个人都心里勾勒一幅美妙的爱情蓝图,追到爱情就希望为爱情找一个温暖安定的归宿婚姻,可是往往曾经的海誓山盟都会成为玩笑,是真是假,连去争辩的力气到最后都舍不得出了。生活告诉我们: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更有一份责任在其中。
虽然婚姻离我们还远,但是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恋爱似乎就在眼前。但是,毕竟校园中的恋爱更多还只是在象牙塔里面的童话故事,不管公主和王子怎样坚信最后能幸福生活在一起,那都是经不起时间推敲和现实考验的幻想。也许很快就会发现,爱情会成为了两个人的枷锁,只有结束才能打开,才能更好走下去。这时,昔日的那些誓言都会在在现实面前低在头颅,一切不堪一击!。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多的人还是会在这座爱情的围城外久久驻足或者希望自己也能冲进去,那是因为有些东西看起来很美好,很诱人。所以在围城之外就算挤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可是即使有了爱情又如何,面临毕业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爱情变成一种责任,就会让人觉得失去它原本的美好感觉。很多人就会对此失去耐心,想要摆脱,想要从中逃离。另一方面,爱情也可能成友谊的枷锁,曾记得一朋友跟我说过,她与一异性好朋友无话不谈,平时可以天南地北地扯。可是当后来男生向她表白,之后,两个人就再也没能像之前一样推心置腹的谈话了。最后,她放弃了那段爱情,成就他们永远的友谊。此类情况绝非特例,在很多时候,没有必要要用一种很特定的关系来约束彼此,只要志同道合地做朋友,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友谊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的好友选择明智,她勇敢逃离那座围城,因此能获得开心,收获友谊。
书名《围城》似乎就是想告诉我们:我们就像生活在一座座围城当中,生活的围城、工作的围城、婚姻的围城、甚至在当下,具体可以说有人是活在房子的围城、车子的围城。生活就像是在兜圈子,找一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结果发现这边的风景不是最美的,逃出一个笼子进入另一个笼子中,继续把自己关着,不断的循环,乐此不疲。许多人也正是由于有了像方渐鸿那样的一点虚荣,一点良心,为做大人物而处处做小人,让生活将自己圈起来,疲惫不堪。
也许对很多大学生来说,大学生活一开始对自己来说是一个惊喜,因为冲破高考的铜墙铁壁才能够的道德美好轻松的大学生活,确实有些来之不易后的珍惜。所以为了急于证明自己或者说表现自己,就盲目加入很多社团,最后只能让社团活动把自己紧紧绑住,深夜挑灯奋斗不是为了学习而是所谓的工作,有时间安心学习似乎成为一件奢侈的事情。想当初,很热血很拼命地参加面试,一轮一轮下来,成就感欺骗了自己,最后挤进了以为自己可以大展身手的殿堂,最后发现自己也不过是始终要按照上一级领导的指示办事的干事。当能发出想孤单一会都抽不出时间的感慨时,已经无法逃离,只能在这个圈子中寻找让自己少一些迷失的东西。
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它写出我们看不到,或者说不愿正视的社会现实。我们从出生就生活在了各种各样的围城当中,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同学之间有友谊与竞争,家人之间有亲情还有压力,社会上有着光明和黑暗。无论如何,我们始终都生活在这样那样的围城中。有时候,我们无法逃离的时候,就得选择在这里用一种让自己让自己活得快乐的方式去生活,才能让自己在那些无法逾越的围城中活出自己的色彩。才让自己拥有与别人更多的不同,更多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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