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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后感

冰雪11天观后感。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明灯,能照亮光辉人生。读书像登山,不同高度有不同的风景,让你成为一个有温度、有情趣、会思考的人。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一篇读书心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冰雪11天观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冰雪11天观后感

一方面,阿波和妻子出现了严重的情感危机,已然到了准备离婚的地步;另一方面,面对广州火车站的人山人海以及那无数晕倒、哭泣、呐喊的滞留旅客,不眠不休连续工作多日的他不堪重荷,要不是那份高度的责任感支撑着他,怕是早已倒下这样一个内忧外患的角色与很多正处于事业拼搏期的80后颇是相似,感情/家庭与工作往往两难全。该如何处理好这些棘手问题阿波并无特别好的办法供荧幕下的我们做参考,分身乏术、焦头烂额的他只能且顾眼下。

经过演艺圈的多年打磨,郭家铭渐渐淡化偶像艺人的耀眼光环,积极往实力派转型。《冰雪11天》虽非他独挑大梁之作,但能与冯远征、刘桦等众多老戏骨同台飙戏,较为难得,因此看得出,他很珍惜这次机会。听说为了更好的诠释角色,他还曾真的去广州站广场体验了半个月的基层民警生活,每天都身穿警服和真正的警察一起在广场上巡逻执勤、维持治安。或许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段特殊的生活体验,所以他洗尽铅华后,演起特警来很是像模像样:对于破坏秩序的少数旅客,他虚张声势,连哄带吓,成功令之前叫嚷不休的那些人噤声,迅速稳定了局面;面对拥挤人群,他不慌不乱,有条不紊,耐心做着各种答疑或安抚工作;当他饥渴难耐时,从地上偷偷捡起一枚乘客遗落的芒果,背过身塞到嘴里一顿狼吞虎咽那一帧帧、一幕幕,他表现的是那么的朴实无华、真切自然,让人会暂时忘记《新永不瞑目》里的肖童抑或《甲午大海战》中的光绪皇帝等他之前塑造的多个角色,从而为眼前这位青年特警的工作的不易与艰辛唏嘘不已。

至于阿波的家庭方面,因影片的重心并不在此,故而并未给郭家铭过多的发挥空间。不过他还是较好地把握住了与之相关几场戏,无论是之前与妻子电话沟通时的隐忍与压抑,还是面对儿子时的激动与疼爱,亦或是和妻子冰释前嫌后的兴奋与甜蜜他都将一个平凡男人对于家庭问题的无奈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展现的淋漓极致。

在郭家铭的诸多作品里,《冰雪11天》剧情看或许还算不上他最好的代表作,但阿波一角却是他迄今为止饰演过最贴近普通大众同时也最引人共鸣的成功角色。但愿在未来的日子里,他能多塑造一些更接地气的角色,并不断磨练演技,使演艺道路越走越宽,越走越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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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写读书心得:冰雪奇缘2读后感最新模板(9篇)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书是雨露,能滋润干枯之心。经常读书的人会学会自我思考,从无序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对于写读书心得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你写读书心得:冰雪奇缘2读后感最新模板(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来阅读。

冰雪奇缘2读后感 篇1

今天我们看了一部好看的电影名叫《冰雪奇缘2》,下面我就分享一下我的感想吧!

我先说说艾莎女王吧,她是阿伦黛尔的女王,也是安娜的姐

姐,从外表上看,她优雅,但是她却生活在恐惧中,艾莎在剧中是有魔法的,魔法虽然美丽,但还是很危险的,她的成长有着坚强和勇敢,她一个人经历过许多的危险,以她的年龄是承受不了一切的,艾莎为了责任,去外面探索未知的危险,也许这是对她的考验。

再来说说安娜吧!她在剧中是一位没有魔法的女孩,当她在阴森森的森林里的时候,她感觉被一切物质给抛弃了,而安娜却选择和姐姐一起去度过难关。

从这部电影中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强勇敢,要有责任心,要去承担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勇于探索未知的未来,勇于去面对一切困难,要相信自己,不要觉得自己很弱小,要觉得自己很强大,这样我们就有信心了。同时,我也明白了亲人和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扶持,家庭永远是我们的避难所。

冰雪奇缘2读后感 篇2

我需要承认:我对《冰雪奇缘2》的期待可能比一般的孩子都要高。 不仅是因为在电影上映前几周迪斯尼公司就开始联手一系列零售商大力宣传,并且我还爱上了许多我不需要但非常可爱的电影周边———从你吹一下就点亮的电影人物玩具(很棒的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朋友刚好在这个时候过生日,所以我可以给她买一个,然后借机自己玩一玩)到那些我的书架没空放下的华丽精装故事书(感恩的是,这个过生日的小朋友的书架可以)。 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在前几个星期被工作和生活压得不堪重负之后,迫不及待地需要这两个小时逃离现实进入魔法世界——那些动听的歌曲,精彩的动画,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和迪斯尼一向的温馨结局都会治愈我的疲惫。 不出所料,《冰雪奇缘2》比我想象的还要棒。让观众们(尤其是成人观众)兴奋的是,电影给Kristoff和Ola拍了一个音乐视频,用80年代男生乐团的音乐风格表演了第一部的一些情节,并新推出了一首魔性原声歌曲,我已经开始单曲循环了。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这部电影竟然会有那么深入的,正如电影标语所言:“探寻魔力起源,回应命运召唤”,而不是逃避。

冰雪奇缘2读后感 篇3

《冰雪奇缘》是2014年寒假在我国上映的、获奖无数的动画大片。影片的主要内容是:拥有冰雪魔法的艾莎公主由于小时候魔法的失误(险些导致妹妹安娜公主丧命)而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恐惧,常年把自己封锁在房门之内。爱莎需要继承王位,接受加冕,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当日,意外受到了妹妹安娜的激怒,不受控制的冰雪魔法席卷了王国,让整个国家陷入冰天雪地中。爱莎也由于害怕逃离城堡,独居雪山。安娜终于明了姐姐爱莎将自己拒之门外的秘密,为了找回姐姐、解救王国,踏上了冰雪冒险之路,并最终和善良的“驯鹿王子”克里斯托夫一起帮助爱莎女王找回了真正的自己,用“爱”之魔法,化解冰雪,解救了国家。

影片最令我震撼的是爱莎女王逃往雪山时的情景。这时候的爱莎,再也没有恐惧,没有顾虑,没有躲藏,没有压抑,可以做真正的自己,可以尽情地施展魔法。她用魔法瞬间建造出一座壮观的冰晶宫殿,并且为自己换上了焕然一新的银色礼服,她在新世界里引吭高歌:“随它吧,随它吧,回头已没有办法,随它吧,随它吧,一转身不再牵挂,随它吧,随它吧,反正冰天雪地我也不怕……”做真正的自己,自由地、勇敢地、潇洒地、帅气地、无畏地、快乐地做真正的自己,这不是每个人的心声吗?

但是,爱莎女王自由了、释放了,却并没有真正无畏和快乐。独自在偌大冰宫生活的她,内心渴望着亲人的温暖;逃避了自己女王责任的她,心里还惦念着自己的国家和国民;对于她自己拥有的特殊魔法,她依然存在着恐惧和不安——因为她始终无法掌控它,无法驾驭它,她是魔法的拥有着,却也被魔法牢牢掌握着。但是,因为魔法的存在,爱莎就只能面对冰冷的自由,孤寂的自我吗?难道,因为自己和别人有着不同,所以做自己的道路就是远离和独享吗?

当爱莎的魔法再次伤害了妹妹安娜,安娜在为姐姐抵挡敌人利剑的瞬间变成了冰雕,爱莎痛心地哭泣了,她紧紧拥抱着被冰冻的安娜,她的内心在悔恨和爱的暴风雪中翻卷着斗争着……最终,爱莎体内的爱的力量战胜了一切恐惧和胆怯,安娜解冻了,复活了!原来,在爱莎的体内,不仅有冰雪魔法,还有爱的解冻魔法!这时候的爱莎,终于看到了自己所拥有的全新能量,终于敢于面对真实的自己。在她的内心升腾起的勇气、自信、以及强大的爱的力量,让她冲破魔法的禁锢,得以完完全全地掌握这种特殊能量,并让这种能量为自己、为整个国家服务。爱莎也终于获得了更加精彩和幸福生活的可能!

看着爱莎的一步步转变,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小时候,但丁的那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一直深入我心,“走自己的路,做真正的自己”一直是我的心声。但是,总是有一股力量限制着自己,无法去尝试未知的渴望,无法去追逐自己的梦想,那股力量就是:胆怯、自卑、犹豫。总是想着自己的条件,自己的能量,无法达到哪里吧?遥远的未来、朦胧的梦幻,走近了不一定真的很美吧?这种自我的束缚,就像爱莎的无法掌控的冰雪魔法一般,时常让自己跃跃欲试的热情和激情被冷却下来,等到自己的年龄渐渐地增加,那些热情和激情就完全被冰封,成为了一份看着还挺美丽的冰雕般的怀念。

前几日,老公连续向我提出:“现在开始努力,出一本自己的书吧。”听到老公的话,我首先的态度就是:哪有那么容易,张爱玲说了“出名趁早”,我都这把年纪了,还有什么希望?而且,写东西,很费脑子,很累啊。但是,老公知道我的梦想,老公理解我的梦想,我心里涌动着热热的感动,我在心里哭了起来……老公说:“只要有了文稿,我去跑书号,不求出名,为了圆自己的一个梦想。”我发现自己内心的冰雕发出了嗞嗞的开裂声,我听到了一份久违的梦想的呼唤,我的内心又开始跃跃欲试,我的大脑一瞬间开始飞快的转动着、构思着……我忽然意识到,束缚自己的不是自己的条件、能力,不是自己的年龄、身份,而是自己的自抛自弃以及自己的安逸思想,是因为自己不敢面对挑战,不敢面对未来,不敢相信自己,不敢面对失败,不敢背负压力!毕淑敏老师曾说:“有人把梦想变成了现实,有人把现实变成了梦想,关键是你的梦想是什么?你为你的梦想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呢?虽然我依然在坚持着写点文章,但总是认为自己的文章“不成气候”,也不曾真正为了自己“出书”的梦想而系统地规划过、行动过、付出过。但是,这个梦想却又时常在自己的心中萦绕着、徘徊着,变成一个吃不到的红果子,让自己的心里酸酸的……如此的我,不正像在孤独冰宫里生活着的爱莎吗?

老公又给我老好多提议:把以前文章整理到一起,可以出一本合集,可以把我和孩子之间的故事做一本亲子成长专辑,或者自己尝试全新的创作……那晚,老公很肯定地对我说:“从今天就开始构思,开始创作!”我震惊了,今天就开始吗?我一下紧张了起来,内心充满了悸动。是啊,今天是有限的,明天就数不清了,明日复明日,可以无限制地等待,等待……最终,肯定又会让一切成蹉跎了!是啊,我要从今天开始!有了老公的支持(女儿也肯定会支持),我获得了巨大的动力,我听到咔嚓咔嚓,内心冰雕完全开裂的声音,一瞬间,那份瑰丽的出书之梦,像一个可爱的小天使,鲜活着在我内心的天宇之上飞翔着,飞翔着……

我感觉到眼前的世界一下子明亮了起来,心里也盛满了温暖春光。和爱莎一样,我的内心也有爱的魔法,爱着自己,爱着老公,爱着女儿,爱着人生,爱着梦想,爱着幸福,因此,我应该战胜一切阴霾,也可以驱走所有氤氲,我要在阳光下勇敢前行,我要用自己的一切力量去追求自己所希望的快乐和幸福,我要成为自己人生的掌控着,我要在有限的生命中创造一份无悔无憾!我对自己说:“从今天开始:努力!”

冰雪奇缘2读后感 篇4

放寒假英语老师介绍了这部也冰雪奇缘电影,观看了之后,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而这个道理也让我受益很深:只有真爱才能化解一切!也只有心存真爱,幸福的生活才能够由此开始,如果心中不存有爱,那么你的一生也就十分乏味!

在一个美丽的城堡里住着一对姐妹,姐姐叫艾莎,妹妹叫安娜。

一天晚上,她们在大厅里堆雪人,艾莎用魔法变出了雪,她们用雪堆了个雪人,名字叫雪宝。艾莎不小心冰冻了妹妹的头,国王和皇后带安娜去看病,从那以后艾莎就不用魔法了,一直带着手套。

十年以后,艾莎当上了女王,安娜要嫁给一个王子,女王不同意,安娜就把女王的手逃转了下来,女王把手一挥就把世界变成了永恒的冬天,女王又在北山变了个冰城堡,公主就去找女王了。又过了一年,安娜公主又认识了一个人,她们要一起去找女王。她们终于找到了女王,女王又冰住了公主的心,女王又变了个大雪人。女王把她们扔到了山下的大雪堆里,最后女王被关进了监狱,女王又逃了出来,王子要杀了女王,这时公主跑了过来,跑到女王面前时被冻住了,但最后又被姐姐的爱给解冻了。

从此她们过着幸福美好的生活。原来一个充满爱的心可以化解一切。

冰雪奇缘2读后感 篇5

伴随着动听美妙的歌声,我们走进了一个冰雪世界。

一对双胞胎姐妹,也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但姐姐生下来就有一种会变出冰和雪的魔法。在一次和妹妹玩的时候,一不小心用魔法击中了妹妹的体内,妹妹的心就慢慢地变成了冰。

后来,在姐姐的女王盛宴上,妹妹带来了她爱上的男子,让姐姐成全他们,但姐姐一眼就看出了那个男人必定会对妹妹有怠慢,会辜负她,于是拒绝了他们。但妹妹执意要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姐姐被迫使用了魔法,然后逃到了山里造了一座冰城堡。当妹妹找到了她,那时她的心已快被冻住了。妹妹的爱人想杀了她姐姐,当妹妹变成冰雕的那一刻,她保护了姐姐,后来,姐姐用爱的力量融化了她内心的冰。整个世界又复苏了回来。

这是一部让人感动又暖心的电影,它讲述了爱的力量有多大,有多重要,可以感化万物,复苏希望。妹妹安娜的品质为人可学,情真意切,而在家中,妈妈的品质和安娜的很相似,举个实例吧!

去年冬天一个寒风凛冽,北风呼啸的晚上,妈妈骑着电瓶车载我去上兴趣班。突然,一阵寒风吹过,我把衣服裹得更紧了,妈妈也感觉到了冷,不停地问我:“轩轩,你冷不冷?要不要回家去拿件衣服?要不要我把衣服脱下来给你?”话刚落音,妈妈就脱下自己的那件皮大衣,把它给我披上。而她自己只剩下一件毛衣了,可以感觉到,妈妈是在风中瑟瑟发抖,但是她一直表现得好像啥事没有一样。

我的眼圈红了,妈妈这一举动,就像安娜保护姐姐一样,深深地爱着我。这样的电影和温情让我一生受益。

冰雪奇缘2读后感 篇6

终于在这个周日,带妞去看了心心念念的《冰雪奇缘2》。打从两周前开始上映,不是妞周末排的日程太满,实在没有时间去看,就是我临时出差,又占去了周末时间,直到这个周日我们娘俩才踏实看上了。一直想着上映两周了,影院应该没有多少人了,结果出乎我的意料,上座率还是保持在70—80%之间,看来热度不减啊。

虽然之前看了一些影评,褒贬不一,大多反应一致的感受是歌曲有点多,确实是,感觉有点接近音乐剧,情节有点拖沓,有些不必要的歌曲演绎完全可以卡掉。不过并不影响整个情节的阐述和演绎。

其实我内心个人感觉,这第二部还是挺打动我的。特别是在艾莎再次被冰冻住,通过她的心灵感应,妹妹安娜已经感知到艾莎遇难的时刻,让我也不仅潸然泪下。其实迪士尼在情节铺垫和人物刻画上,还是很打动人心的。

其实这第二部,是来寻找艾莎之所以成为冰雪女王的缘由和她们身世的根源的。原来他们是北地人与阿伦戴尔王国结合的爱的成果。她们姐妹俩的母亲作为北地人,当年救下了阿伦戴尔王国的王子,让这两个彼此心有隔阂和猜忌的部落有了共同的孩子。当年阿伦戴尔的老国王,也就是艾莎的祖父,总是想让所有的子民臣服于他,他内心抗拒北地人的魔法,认为拥有魔法的北地人不能被他征服,不会臣服于他,于是使用了阴谋,通过表面上帮助北地人修筑大坝,其实暗地是破坏他们游牧民族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这种卑劣手段以此达到想要征服他们的狭窄用心。最后两个部落相互残杀。充满仇恨的.阴霾自此笼罩了这片美丽的丛林。

艾莎总能听到遥远王国的召唤,召唤她启程出发去寻找真相。最终她和安娜两人一同炸毁了大坝,并且保护住了阿伦戴尔王国。至此两个部落的臣民相敬如宾,和谐共处。可谓皆大欢喜的结局。只有爱才能化解仇恨,只有爱才能重建美好的家园。这应该就是本部影片的主要基调和核心思想。

其中作为情节点缀的雪宝,可以说非常可爱,很多笑点都是雪宝奉献。还有那只会冒火的可爱蜥蜴,超级呆萌。整体来讲,可以说,比我预想的要好看很多,并没有一些影评所描述的那样不堪。

看后,我问闺女的感觉,她还是更喜欢第一部,她说第一部就有艾莎被冰冻住的画面,这次又被冰冻住,有些重复了。小妞说,她不是冰雪女王吗,她为什么跳下去后就被冻住了呢?想想妞的疑问也合理啊。我一时也回答不上她的疑问。

不过整理来讲,我觉得应该算得上是一部迪士尼的诚意之作。

冰雪奇缘2读后感 篇7

最近我看了《冰雪奇缘》这本书,受益匪浅。《冰雪奇缘》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是冷冰冰的,可要是看了书以后一点也不会感到寒冷,反而是暖融融的。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美丽的艾伦戴尔王国里,有两位亲密无间的小公主。姐姐艾莎会使用冰雪魔法,但不知道如何控制它。一天,艾莎在玩耍时不小心用魔法击中了妹妹安娜。为了不伤害妹妹,艾莎从此封闭自己,不再接近他人。多年后,在众人云集的加冕礼上,整个王国伴随着艾莎失控的情绪化作一片冰天雪地,为了不伤害亲人,艾莎躲进了深山。爱娜奋不顾身去追赶姐姐,想要她把夏天带回来,可途中遇到了许多困难,最后为了救姐姐,自己也变成了冰雕……

为了救别人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啊!这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事呀!这时,我的眼眶模糊起来。读完之后,我不禁反思自己:如果自己是安娜,会为亲姐姐牺牲自己的生命吗?

我每次听到“死”这个字都会冒一身冷汗,更别提牺牲了!

我觉得感情是最重要的,一个人没有亲情,就算不被冰冻,他的心还是一块冰,所以,我以后要热情对待他人,做个生活的有心人!

冰雪奇缘2读后感 篇8

亲情是感人的,亲人的身上与自己流着相同的鲜血。爱莎和安娜为我展示了姐妹之情——爱。

电影讲述了五种自然之灵:风、火、水、地。爱莎用冰雪魔法征服了它们,成为第五种自然之灵,与北部人生活在一起。最后,安娜成了阿伦戴尔的女王。

我认为,安娜对姐姐的爱是强烈的。她说过:“我们是姐妹,让我们对对方坦诚,共同面对所有困难。”在爱莎与火的自然之灵对抗时,安娜担心姐姐,不顾自己的安危,冲进火海,要把爱莎拉出来。在爱莎面对任何困难、挫折时,安娜尽自己所能,用尽一切力量帮助她,安慰她。她们俩好比是一座桥梁,离不开对方,所以也会情愿牺牲自己,拯救对方。这一切,都是因为爱。爱莎有魔法,可以自保,所以也去挑战各种困难,可是安娜只是个普通人,但她有爱,对姐姐深厚的爱。爱让她无视危险,与姐姐共同战斗;爱让她无视恐惧,勇敢面对一切困难;爱让她无视挫折,勇往直前,永不放弃……

安娜让我想到了一个小故事。有一对兄妹,他们没有父母,无依无靠。一天,妹妹生了重病,需要输血。男孩犹豫了一下,决定用自己的血救妹妹。抽完血,男孩问医生:“我还能活多久?”医生本来想笑,可又突然醒悟:男孩以为自己抽了血,会死。于是他回答:“你能活到100岁,加油,好好活!”男孩欣喜若狂。突然,他挽起袖子,坚定地望着医生,说:“请把我的血抽一半给妹妹吧,让我们每人活50岁!”所有人热泪盈眶……

这个男孩认为自己献了血会死,可他却仅仅犹豫了一小会儿,就为妹妹献了血。因为妹妹是他唯一的亲人,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妹妹。他希望,自己离开后,妹妹可以继续好好地活下去。他让自己和妹妹各活50岁,是因为他怕自己活到100岁,妹妹却早早地离开他……他爱妹妹,爱让他无视死亡,用自己的鲜血救妹妹。爱的力量是强大的,让人不顾自己的安危,去保护他人……

爱有一种强大的力量,让人变得勇敢、坚强。

冰雪奇缘2读后感 篇9

今天我和妈妈、妹妹一起看了一场电影—《冰雪奇缘2》,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姐姐艾莎和妹妹安娜一起齐心协力拯救阿伦戴尔城和北地人,以及魔法森林的故事。

电影里两姐妹的感情非常好,而且都非常勇敢:姐姐为了保护妹妹,一个人踏上了寻找冰雪魔法源头的艰险旅程,却不幸被冰封;而妹妹安娜为了拯救姐姐,也冒着生命危险吸引大地巨人来抓她,从而把大坝砸塌,大水得以流入魔法森林,困扰姐姐的冰封魔咒也瞬间解除。

电影里艾莎和安娜深爱着对方,也深爱着阿伦戴尔城和魔法森林,虽然过程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她们都勇敢面对,也正是爱的力量帮助她们战胜了种种困难。同样也是爱的力量,让阿伦戴尔城和北地人消除了误会和怨恨,最后每个人都过上了幸福和安宁的美好生活。

一天影评


一天影评(一)

如果两个人注定要分开,那还要不要在一起?

看了这么多《一天》的影评,倒是《旧金山纪事报》给了一句颇对我胃口的评价,这是一部美丽的电影,不是电影式的美丽,而是生活式的美丽。当然,这是在男女主角没有修成正果、女主角没有出车祸身亡的前提下。

生命中也许会遇到这样的人,他会让你思考如果两个人注定要分开,那还要不要在一起?的问题,这份思考无关所谓的勇气,也不是瞎矫情,我们必须承认,在这个世界上,爱情往往在很多时候表现得很脆弱。生命中那些让我们珍藏心头即使头发花白也愿意拿出来反复咀嚼并且想到它时嘴角就会不由自主的上扬的记忆往往具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它们带着最美丽的样子停在了最美丽的年华。

我不想以纯爱的角度理解这部电影,这样太粗糙也太符号了些。这部电影真正打动我的就在于它那样真实的塑造过两个人之间欲说还休的牵引,比暧昧坦荡,比羁绊潇洒,真正可以在精神上给与依靠。但同样,这份关系拥有一个脆弱而模糊的界定,太多适当的条件、氛围都拥有让这份界定土崩瓦解的力量。

这样的两个人是真的彼此了解,或者至少有单反面的体察入毫。这样的了解包括他的可爱与魅力、叛逆与乖张,甚至一旦这段友谊发生质变后自己的改变。这也就回到了那个问题,如果两个人注定要分开,那还要不要在一起?

所谓的珍惜与美好也许真的只能在这种状态这个时间里存在。一旦在一起,在要求灵魂肉体的忠诚与融合的同时相伴随而来的责任、妥协、体谅恰好是当初若即若离所以可以毫无顾忌的分享所带来的吸引与美感的死敌。并不是所有的灵魂伴侣都拥有为了让关系持久而允许感情性质发生改变的勇气和气度。正如在泳池里德克斯特濒临在质变的边缘,艾玛清醒而理智的回绝了他,两个人也得以走得更远。

这也是我认为电影后半部让艾玛和德克斯特在一起是个败笔的原因。在一起没有错,只是和片子最开始的基调比起来,这样的设定(更别提那个狗血的车祸)不可避免的落入窠臼。其实它本身是可以拥有更高的艺术价值与人文价值。对微妙隐秘的的感情探讨顿时成为守望的爱情片并欢天喜地的撒起了狗血,生活式的美丽消失了。

记得余秋雨写过一篇关于年龄的文章,其中有一段论述是说,情窦初开的青年男女之间获得的爱情或许并不是真爱,却结合在一起;在经历过之后,在他们进入中年之时,遇到了自己的真爱,却不能在一起。《廊桥遗梦》大体有这个意思,女主人公遇到了真爱,处于家庭、责任的考量,放弃了让自己更自由更幸福的机会。

《一天》中的男女主角很是纠结。年少时相互吸引,却不会在一起;稍稍长一些,想结合却发现相互已有割舍不下的家庭与责任;中年将至,终于在一起了,有情人并没有终成眷属,狗血的车祸出现了。男主人公只能坚强的活下去。

或许,上面说的并不对。他们并不是并列的主角,至少在这个游戏中有某种感情上的博弈。年少时,男生是占上风的。女生默默的喜欢他,默默地在每年的那一天联系他,默默地支持他,默默的转身,哀伤的说出I love u ,but I can't like u anymore! 终于,男生的事业衰落,他依然不能选择女生。终于,他也离婚了。最好的朋友,自然而然的想起。或许,男生默认作为最好的朋友女生理应照顾他。我不知道。只是在这一瞬那个游戏中占上风的男生突然处于下风了。

或许,上面说的还是不对。感情的天枰上,很难有上风下风之说。自由的付出感情就要接受感情的无回报。

我想,这样总是一步之差的感情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最近看的《此间的少年》,杨康与穆念慈的感情何尝不是如此。

是男生与女生感情的不对等。还是生活中的错过也是一种美?

偷天密码影评


偷天密码影评(一)

三大票房巨星首度银幕斗智斗法,争夺稀世珍宝,谁会是最後赢家?

凯斯雷普利(摩根费里曼饰)是个头脑冷静、精通算计,行事大胆但细腻的资深夺宝大盗,在他长年合作的拍档维多不幸身亡後,维多残暴且恶势力庞大的黑道债主尼基找上了凯斯,逼他盗取被重重安检戒护、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俄罗斯皇家彩蛋,以偿还维多遗留的钜额赌债,否则凯斯也将赔上他的老命

为了执行这项超高难度的夺宝任务,凯斯必须找到一个完美的替代搭档,他盯上了在纽约街头扒窃维生的新生代高手杰克(安东尼欧班德拉斯饰),年轻但技巧娴熟的杰克,从未犯下惊天动地的大案,但能言善道的凯斯很快地说服他加入这场世纪窃案,并联手研究如何破解重重防线的偷天密技正当一切计划顺利筹备的过程中,凯斯前任搭档的女儿艾莉丝(蕾妲米契饰)意外地现身,将美丽且聪明的艾莉丝视如己出的凯斯,虽然一再警告杰克切勿越界,但杰克和艾莉丝还是身不由己地陷入无法收拾的热恋关系中,也为这项乍看来天衣无缝的盗宝计画凭添变数。

终於,凯斯和杰克闯入了戒备森严的藏宝金库,准备大展身手殊不知早已盯上凯斯的警方此时已布下警网在外守株待兔,而一心想获得至宝的黑帮老大尼基则挟持了艾莉丝,当作预防两人劫宝後落跑的护身筹码。一路通过关卡,愈来愈接近至宝的凯斯与杰克,能否顺利执行偷天计画并全身而退?还是重重难关的背後还有更加出人意料的逆转发展!

《偷天密码》与以往盗宝电影的不同之处在於,这对超级大盗并未运用超现实的高科技仪器,也没有钢索特技或异於常人的软骨功,而是以冷静的头脑,不夸张的辅助道具,挥汗破解金库密码,再加上不容许毫厘之差的精算技巧,惊险躲过密如天网的红外线防盗系统


偷天密码影评(二)

动作片《偷天密码》由安东尼奥班德拉斯罗伯特福斯特摩根弗里曼拉达米契主演,2009年在欧美上映,感谢您点播《偷天密码》

详细剧情一名经验丰富的老贼为了偿还他向俄罗斯裔黑帮借的债,招募了一个年轻的片子作为帮手,准备大干一笔然后从此金盘洗手。曾四度提名奥斯卡奖,并终于在2005年获奖的黑人影星摩根费里曼,是好莱坞影坛众所皆知的硬底子演技派巨星。他同时也是影史上少数在50岁之后才成为票房红星的演员,而他在今年缴出的三部电影成绩单(《一路玩到挂》、《通缉令》与《蝙蝠侠:黑暗骑士》),全美累积超越7亿7千万美金的超高吸金魅力,也让他理所当然地登上2008年最卖座影星的宝座,远远超越同样在今年推出多部作品的后辈红星如小劳勃唐尼RobertDo)

终于,凯斯和加布里闯入了戒备森严的藏宝金库,准备大展身手殊不知早已盯上凯斯的警方此时已布下警网在外守株待兔,而一心想获得至宝的黑帮老大尼基则挟持了阿历克斯,当作预防两人劫宝后落跑的护身筹码。一路通过关卡,愈来愈接近至宝的凯斯与加布里,能否顺利执行偷天计划并全身而退?还是重重难关的背后还有更加出人意料的逆转发展!

《寻找最美孝心少年》观后感_观后感


《寻找最美孝心少年》观后感(一)

文/王永鸿

清代王永彬曾说过:百善孝为先。这句话。对于我们现代人说,孝敬父母是中华人民的传统美德,我们每个人都要去孝敬父母;十二三岁的孩子,这正是在父母身边撒娇、睡懒觉的时候,然而,有一些孩子,他们早已养成早起床,干家务,孝敬父母的责任

央视在前天播出了《寻找最美孝心少年颁奖典礼》,在这个颁奖典礼上评出了10个孝心少年。在这10个孝心少年的背后,都有一段让人辛酸的经历。在这其中,让我感动的是邵帅。

在邵帅一岁时,他的父母离异,在他11岁时,他得知远在800多千里外的北京,邵帅的妈妈患上了急性骨髓白血病。于是他来到北京照顾妈妈。他的骨髓跟他妈妈配型成功,于是他捐出骨髓。邵帅的姥姥说,他从小怕黑。在他香山的暂住的与医院之间有一片树林,他每天晚上送饭,都必须穿过树林。邵帅为了壮胆编了一首诗为了我的妈妈,我什么都不怕,原来独自在家都害怕,现在走夜路过香山,我都不怕不怕了他是一个多么勇敢的人啊。经过邵帅的细心呵护和医院的精心治疗,现在邵帅妈妈的病好多了。

看完这个节目后,我明白了许多。我认为,父母对我们的爱是无私的,我们现在的同学应该珍惜现在父母对我们的爱。为父母干一些家务活,陪父母聊聊天。我想这就是现在的父母们想要的。让我们赶快行动起来吧!

《寻找最美孝心少年》观后感(二)

文/李梦瑶

相信大家都是孝顺的人,当自己的父母生病时我们都会很担心,但是当你的父母快要离开你时,你会用多少去回报他们那。我承认,当我看最美孝心少年的过程中,我的眼泪也会忍不住的流下来,特别是那群孩子为爸爸或妈妈付出时,我真的不能不流眼泪。因为他们的孝心,真的很感人!

对我记忆最深刻的是邵帅和徐沁烨的故事,邵帅是个帅气阳光的男孩,但是不幸偏偏砸到了他的身上,她的妈妈因为患了糖尿病,需要骨髓捐助,但是都没有符合的骨髓,可是邵帅得知后,去了北京给妈妈捐了骨髓。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真孝顺。徐沁烨是个漂亮孝顺的小女孩,她的妈妈因患了病,很快就要离开她了。但是她的妈妈用了两个月绣了一幅旭日东升给她,给她当她以后的嫁妆,他的妈妈应该已经知道自己快要离开女儿了,才花费时间修起了这幅旭日东升,送给女儿,做她给女儿最后的回忆,可是她的女儿却要卖了它,因为妈妈的医药费不够了,一位好心人花了两万块钱买下了它,又把它还给了徐沁烨。

我看了这个频道后,真的觉得以前的自己很不成熟,我以前从不理解妈妈的难处,老是和妈妈闹脾气,当妈妈生气的时候,我不但没有安慰她还让她继续生气,真的很不应该。当我看完了这个频道之后,我慎重的想了想,如果我的妈妈很快就要离开我时,我一定会哭个不停,当妈妈上夜班的时候,我就会感到一阵不安全,如果当妈妈真的永远不在我身边时,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就感觉自己没有勇气活下去。

但是我看了之后最大的收获还是,妈妈只有一个,一定要好好珍惜她,不要等到她真的不在了,在后悔自己曾经没有好好孝顺她,从此以后我会拼命不让妈妈生气,成为妈妈喜欢的孩子。在这里,我想真心的对妈妈说一次:妈妈,我爱您。

《寻找最美孝心少年》观后感(三)

文/钟毅

cctv1每今天看了寻找最美孝心少年.看到他们自强不息、阳光向上、奋发有为。通过树立新时期孝心好少年的榜样,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弘扬励志成长、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我们也要用真诚的心和深沉的爱,爱护家人,孝敬父母、孝敬长辈;为父母排忧解难、帮父母照顾弟妹、代父母担当家庭责任。每天都说寻找最美孝心少年,终于演了,我的眼泪有了很多。

黄凤6岁起独立照顾瘫痪父亲、12岁时推着父亲去上海就医,板车女孩的故事感动了无数人。可黄凤的弟弟想法不同了,他要买冰激凌,黄风只好给他1块钱。黄凤不得不辍学,搬木柴50斤,星期天搬水,他还会做饭。这时我哭了寻找最美孝心少年。钟毅,我哭了是因为祖孙三人到达上海。黄凤用安了轮子的铁板床推着父亲,与奶奶一起边乞讨边为父亲求医。暑假,黄凤又央求同乡把他们捎带到北京。一下汽车,小黄凤便自己拼了个带轮子的木板床,载着父亲起早贪黑开始了求医路。

我明白了父母的爱是无私的,假如我的爸爸和妈妈得了重病,我也会好好照顾爸爸妈妈寻找最美孝心少年。钟毅。

《寻找最美孝心少年》观后感(四)

文/宋翠微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这个字,老在上,字在下,古人造的何止是字,而是给人类定下了一个规矩,这就是孝的内涵。

中央频道有一套节目,最美孝心少年.一共评选了10位孝心少年,这10位孝心少年的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辛酸故事,最让我感动的一个故事就是黄凤的故事。

十年前,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是在某一天里这个美满的家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黄凤的爸爸在建筑工队的高楼上一不小心摔了下来,把脊椎摔断了,从此下身瘫痪了。黄凤一心想让爸爸好起来,就拿着家里仅有的27元,推着板车要去500公里以外的上海去给爸爸医治,这一路黄凤受到很多好心人的帮助。走了许多天,终于走到了上海的某大医院,可医生却说无法医治,黄凤不甘心又走了许多大医院可是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黄凤爸爸的病无法医治。有人把这个故事发到了网上,有一家武警医院愿意免费去给黄凤的爸爸医治,现在黄凤爸爸病已经好多了。

看了这10位孝心少年故事后,我明白了很多,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爱是无私的是不求回报的,只要我们给爸爸妈妈一个微笑、一个吻爸爸妈妈就会高兴的不得了,所以我们每天要给爸爸妈妈一个微笑或一个吻,好吗?

《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11篇


“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书是阶梯,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读书像登山,不同高度有不同的风景,让你成为一个有温度、有情趣、会思考的人。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值得一品再品的读书心得有哪些?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11篇》,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 篇1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 篇2

作者对对于金大力这样一个泥瓦匠有着非常细致的描述,哪怕几句简洁的任务对白,也能够看得出金大力这人的品性和为人。而这个人物的别出心裁,在于他长年累月地生活在一个单调的生活环境中,每一天重复同样的劳动,所以构成了他淳朴的性格和易于满意的心态。而这样的人,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不行缺少的,又是让我们感叹而无可厚非的。

文中写到这样一段话:这些他统统不会,他连砌墙都砌不直!当了一辈子瓦匠,砌墙会砌出一个鼓肚子,真也是少有。他是一个瓦匠头,只能干一些小工活,和灰送料,传砖递瓦。可见此人真的没有多大本事,甚至堪称笨拙。此刻的话叫做笨得可爱。但是紧跟着下面一句描述却说:金大力听明白了是一个多大的工程,就告辞出来。他算不来所需工料、完工日期,就去找有阅历的同行协商。其次天,带了一个木匠头儿,一个瓦匠老师傅,拿着工料单子,向主子家据实复告。看看,这就是这个人良好品性的体现,绝不浮夸,做事情负职责,难怪这一带人家,凡有较大的泥工瓦活,都情愿找他。我们都明白,一个人的潜力大小和先天以及后天因素都有关系,我们看不起的并不是那种潜力不大的,相反潜力大却恃才放旷的人我们都长都很厌恶。这就是我们常常说的,有品德的人,随不足担当重任,但是一般事情交给他,你能够肯定放心。

再看看这段:金大力是个瓦匠头儿,但是拿的工钱很低,比一个小工多不了多少。同行师傅们过意不去,几次提出要给金头儿涨涨工钱。金大力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这我就知足。多么难得!这就是健康的.心态和为人。

这样的形象恰恰代表了我们社会底层多数朴实简洁的劳动者,他们虽然潜力单薄,却是社会不行缺少的一部分。最重要的是,他们并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有多大潜力就做多大的事情,有多少付出就要求多少回报。

我之所以认为这样的人是社会不行缺少的,是因为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能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不给我们的社会制造冲突或者麻烦。而且他们还在一点一滴地为我们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些靠着自己的劳动和汗水吃饭的人,虽然平凡,却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有良好而健康的心态和精神面貌。

《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 篇3

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

有幸领到了汪老先生的《生活家》,看了以后,感觉平淡如水,意蕴无穷。

上大学时,有傅瑛老师讲的《受戒》,感觉汪老先生的文章淡淡的,水水的,同时也暖暖的。后来看了他其他的小说和散文,才知道他喜欢吃,也会吃,而且会做吃食。我就觉得他真的很会生活,而不仅仅是活着。

在《四方食事》中,各种各样的口味,各种各样的调味品,各种各样的食品都有他的看法和吃法。有些美味有的人不喜欢,但吃着吃着就爱上了。如同生活,我们不尝试,不体验,怎么会知道生活的多样性呢?还有你不喜欢的东西,自己可以不吃,但也不要反对其他人吃。是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求同存异,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生活,应该多种体验,就如作者说的,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要杂一点。对食物,对文化,对生活都如此。

《五味》一文中,讲到了山西的酸醋。我们家喜欢吃恒顺的陈醋。另外就是我喜欢吃酸菜鱼。而甜食则是南方人的最爱。记得舌尖上的中国里讲过无锡人爱吃甜食。我爱吃甜品,吃菜却不喜欢太过甜。苦味则想到苦瓜,我不爱吃,也不明白为何有水爱吃,好像苦味可以降火。喝过苦丁茶,居然喝了很久,可能是因为提神醒脑。咖啡美味,不觉得苦,只觉浓香。臭则很奇特,皖南臭鳜鱼是徽菜代表,算是拿得出手的硬菜了,而臭豆腐也是路边摊小吃了。臭味也能这么普及到大众吃食。辣曾经也是最爱,最近三年因为怀孕加哺乳期,不吃辣,现在也习惯了,不能吃辣了,也不能吃咸了。口味接近孩子的辅食,基本上吃食物本身的原味。

《故乡的食物》一文中,我有共鸣的是鸭蛋和荠菜。高邮的鸭蛋的确很有名气,我们这里也爱吃咸鸭蛋,只是我们称之为青皮。小时候记得家里人会像随园食单上说的,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我们家也是这种切法,基本上配白粥或馒头一起吃。不过孩子们总喜欢吃蛋黄,蛋白总是大人吃。让我想到了有的家长能力有限,但她们总是在能力所及的地方,给我们提供最好的。还有就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是淮安人,她就教我用筷子敲破空头,用筷子挖出来吃。或许都是南方人的吃法,竟有相同之处。她还给我寄过咸鸭蛋和烧卖,这又让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荠菜我们这也有,基本上做包子饺子吃,香味奇特,却很好吃。有了荠菜馅,其他我都不会选。不过好像只有清明前可以吃。我爱吃,却不认识。有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和桃桃妈妈曾带着孩子一起去挖荠菜,可是一直不认识。像我们又不去菜市场,超市又不卖,今年我们又没有认识荠菜。

生活中总是有着小美好,小期待,小确幸,我们不仅仅为了活着,不必辛苦恣睢的谋生,而要有趣的活着,做一个能感受温暖美好的生活家。

《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 篇4

他是一位乐观,爱好生活的美食家,作家——汪曾祺。他将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对美食的经验全都倾注在了笔尖上,写在了我读过的这本书上。

在他的家乡,高邮,承载了他对美食的最初看法。在我读完“端午的鸭蛋”的那段后,想着那蛋壳泛着淡青色;入口如嚼石灰;蛋白柔嫩,蛋黄如朱砂般的鸭蛋,我拿着书就让我妈妈买一些高邮的鸭蛋。当我尝了几口后,果真如此!后来几天,我学着汪曾祺去探索美食的世界。慢慢的,我便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在吃完小龙虾后要把指头上的油嗦掉,或者是吃大棒骨的时候一定要把骨髓吸出来。就算看似可笑,但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美食的趣味。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跑报警”,这一段写的是他在上学时躲避日军轰炸的场景。文中说到,跑报警的时候,人们都是往水渠里跑,但是汪曾祺却每次都往松林里跑,因为那里有买松子的。虽然面临着日军残忍的轰炸,但是汪曾祺却能闲逸地磕着松子,去乐观的面对。虽说幽默,但这绝对是常人少有的。

汪曾祺时常在文章中把美食与家乡连接到一起。在《咸菜慈姑汤》中,从小时候厌恶慈姑,到因为久违了家乡的感觉而开始对慈姑有了感情,这些事情其实都说出了汪曾祺思乡的心情。

这位幽默,乐观的老作家用朴实无华的语句去征服了我们的心,但那些句子又仿佛充满了色彩,流光四溢。这些色彩,便是他对生活的看法。

《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 篇5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恨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糊口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糊口气味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披发文的。他喜欢疏朗平淡的风格,深得天然之馥郁,叙述清淡,蕴藉,而节制。

他对糊口的感觉,好像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静静“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糊口,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整理、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披发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称好,看似清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缺。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奉劝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眸子紧紧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飘动、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摸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披发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白叟用他骨骼凸起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收留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打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雪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忽然一跃而起的大鱼,仍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润泽津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清淡”的东方古训。平清淡淡才是真,清淡是一种糊口状态、一种境界、一种熟悉。在极力让我们感触感染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爱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众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披发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称有味道。他的披发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往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似乎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索的空缺。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由作者看似不以为意的处理后,立刻就布满一种雍收留大度的雅儒气味,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聪明。这些年文坛玩深沉的东西特别多,满纸文章故弄玄虚或者莫测高深。比较着汪曾祺,你就会发现后者的大家风范,而前者只不外是一群自作智慧者,他们不是"真和尚"。可谓:真僧最言家常话。

《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 篇6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 篇7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 篇8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 篇9

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 篇10

这是我第一次碰触汪老先生的文字。之所以用“碰触”是因为我无法在匮乏的词库里找出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这种久违的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细珠润语。汪老是经过那场革命考验过的人,却在字里行间有着不同于老舍的超俗;不同于冰心的细润;不同于秋沅的诙谐。这点在于我是难能可贵的。

品着品着,伴着午后微暖的阳光,透过窗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恍惚间有种若即若离,童真,无奈,幽默,心酸之矛盾感;恍惚间有种赤足漫步于沙滩边,捡拾水花清润的触感,那种幸福的温度,是无法言喻的。试想着,有个足够明亮的花园,生长着巴根草,芝麻,虎耳草,紫苏;栖息着土蜂,蝉,天牛,螳螂,斑鸠如此种种生灵的乐土,我的童年可以畅快淋漓,无畏的度过,那必是一个优美的意境;试想着,有个足够多水的地方,那里有河堤,墙垛子,竹蒿,大船,也有贴水飞的野鸭子,撑蒿人,船老板的家眷,和四面扑打的鱼鹰,我必可以在那里——水乡高邮。肆意的赤足奔跑,任凭将那冷冷的笑声与烦恼都改写成那午后的每一抹暖入心扉的阳光。嗬,心都醉了。

我于是便摸索着,这苍劲的笔锋必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风吹过,雨淋过,宛如幽谷里一朵安心的幽兰;霜欺过,雪压过。宛如月光里默默沉思的绿荷。另一方面,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乐观幽默的语言为何书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文化*革命,就像在冬日黝黑却坚韧的树枝,在寒冬映衬下宛若水墨画的树枝,突兀的生长着一朵极艳丽饱满的花。那花是毫不忌讳的长着,如此骇俗又如此平实。使人在惊叹其美丽的同时又无疑对它的遭遇感到惋惜;在惋惜之余又为它产生敬佩和畏意了。

再准备从窗前的躺椅上起身时,却再也离不了那种纯净,真实朴实的语言。它虽没有如我最爱的秋沅的文字那般如散发暖暖光芒的珍珠,打磨着我柔软的心,却也有闪烁着正义和尊严,友谊和爱,继而成为引领我走向成功智慧的那一方净土。

《汪曾祺散文》读书心得 篇11

汪先生的文学造诣以及生平轶事实在用不到再复述了。那些可以百度,可以自己去考究,而我只想细细体会那些文字之间表达的生活之美好。

活着,其实是一件很俗气的事情,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但是精神的丰富又可以让生活变得格外美好。

《我的家乡》中,有一段提到舵楼中住着家眷,多数年轻带着孩子。脑补这个画面,禁不住想,为什么都是年轻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撑篙的汉子多半也都是壮年,不年轻,哪里有力气,一步一步走过运河。古铜色应该是晒的,不说话应该是习惯默默从船头走到船尾吧。

“这只船辛苦了很久,它累了,它正在休息。一只新船造好了,油了桐油,过两天就要下水了。看着崭新的船,叫人心里高兴——生活是充满希望的。”

喜欢这一段,船航行很久,工作了很久,所以累了要休息,可能还会生病,需要治疗修理。而新生的船,刚刚披上新装,可以下水开启自己的新生活,怎么不让人兴奋。所以看着这样的事物,让人感觉充满了希望。有次晚间和朋友去散步,途经的一段小路边的路灯亮的很整齐,唯独有一个在哪里闪烁,或明或暗。我一时兴起,问朋友,你看那路灯会想到什么啊?朋友也很直白,就说,啊。那说明这个路灯的启动器坏了呀。发挥不稳定。需要换一个。哈哈。当时我就笑出声来。我就十分得意地开始描述起来,你看大家都在好好工作照明道路,就它一个在偷懒听音乐,还听的很有节奏,禁不住摇头晃脑,所以才会闪啊闪啊的。朋友听了也开始笑起来。这么一想似乎是真的。你看它闪两下,好像亮起来,又立马暗了一瞬。好像跟音乐节奏在打拍子~又想起每天在马路上遇到的洒水车,通常都是开的慢慢悠悠,然为了回避行人还会放着同样慢慢悠悠的音乐,我就会觉得它很快乐。这种感觉可能只有我自己会有吧,和朋友一说。她倒是有着截然相反的想法,你有没有在炎热的大中午,有事赶着路,人困乏不堪,想睡觉却骑着小电动车等着洒水车开过去。那么慢的车速,那么慢的音乐,简直烦死人啦。是啊,那样的情景下,即便只是听朋友说我也会觉得不耐烦了呢。

‘江浙一带人见面问起我的籍贯,答云高邮,多肃然起敬,曰:“你们哪里出咸鸭蛋。”好像我们哪里就只出咸鸭蛋。

看到这儿,就禁不住想笑,因为就连我身处皖北这块地方,也常听见菜场有着“高邮~~青皮”的小喇叭每天不知疲累的放着,让高邮出咸蛋的概念深入人心。曾经爸妈之间言语略有争执,然后就听我爸一句直喷我妈,“哼。你就是高邮的!”高邮的?高邮的什么?上一秒我妈还在据理力争。下一秒就在纳闷。啥事高邮的?一边围观的我也是一脸懵。只有我爸一脸洋洋得意喊了句,“高邮~~~青皮~~“然后就被我妈暴打了。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汪先生的书,拿到手之后,居然不忍快速读完,只想在自己所谓的好时间,悠悠体会字里行间的美好,所以只写了这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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