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书心得 · 观后感

观后感

重返20岁观后感。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书是明灯,能照亮光辉人生。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值得一品再品的读书心得有哪些?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重返20岁观后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重返20岁观后感

《结果固然重要,而过程更是精彩》

文/伍仪洲

时间如流水,就像短短2个小时左右的电影,但它却能把人生诠释的淋漓尽致。

年轻就像吃了慢性毒药,开始谁都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到了最后发现这个毒药毒性实在太凶猛了,来不及让我们去后悔。

电影中前部分演绎了人生在年迈的时候是怎样度过的,之前的磕磕碰碰斗斗嘴争争气这些何尝不是人生的下酒菜?

我很喜欢电影中女主角安慰总监如何不怕黑的桥段,女主角以过来人的身份教总监如何不怕黑,就像一个长辈在陪伴一个晚辈一样,同时女主角和总监在这里相互喜欢上了对方,这里其实何尝不是在说明一件事情,那就是爱情和亲情其实没有什么区别,爱情就是无偿的对对方好,关心对方、牵挂对方,而亲情何尝也不是这样的?

现在很多人喜欢说爱情和亲情不一样,亲情是爱情这一股火灭了过后的一个替代品,我觉得这些话确实有点过于不负责任。

电影中有两个地方表达出了电影的核心,第一个是电影中在前进乐队第一次参加就受到了挫败,女主角说了一句:那现在就退出吧,退出了别以后才来后悔。,这句话何尝不是导演想向我们年轻这一辈所表达的意思?

我们这一代过于浮躁,遇见困难就退步,总想着以后还有更多的机会,殊不知其实我们是在一点一点消耗自己本该属于自己的年轻。

还有段在最后儿子和女主角对话的时候说到了一段话:如果能她的人生可以重来一次,更是说出了整部电影的核心所在,人生有太多的遗憾,每个人都想重来,但是这句话前面是加了如果两个字。

人生短暂,我们应该珍惜,想做的就去做,想爱就去爱,鼓起勇气,即使失败,我们也给了自己内心一个答案。

人生也何尝不是需要答案?到了年老的时候,我们依然会享受这段回忆,而不是后悔这一段回忆。

结果固然重要,而过程更是精彩!

hdh765.coM更多读书心得小编推荐

《教师的20项修炼》读书心得


暑假里阅读了《教师的20项修炼》,我一直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就万事大吉了,看了此书才知作为一名教师教师职业有别于其他职业,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和内在要求。因此,教师要想成为有艺术、有智慧、有魅力的教师,就应该想大问题,做小事情,应该从教育信念到教育行为、从外在形象到内在素养、从共同规范到个人风格,进行系统的自我反思、自我总结、自我完善,从细节入手,好好修炼。教师如何修炼呢?《教师的20项修炼》从细节入手,从修炼教师形象、精练教师生活、锤炼教师专业三个方面,阐述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可行性策略,解读了教师提升素质的有效途径,探讨了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新理念,描绘了有活力的教师的生活方式,是每一位有志于从事教育的教师应该用心去读的一本书。

本书涉及的20项修炼,其中让我感触颇深的三项分别是教师的德行、教师的智慧和教师的规划,以下就这三项谈自己的一点体会。

《教师的20项修炼》中的第6项修炼是:教师的德行用德行育人。教师德行之本是善良与爱。教师对待学生的善良,是以爱心为基础的,只有爱生如子,才可能有教师对待学生的本质的善良。有教育者做过这样一个调查:学生喜欢什么样的老师?调查的结果是:有爱心,愿意跟学生交朋友的老师,对学生宽容,有耐心的老师,知识渊博,教课教得好的老师,风趣幽默,有突出人格魅力的老师等位居前列。这些都反映了教师的德行,也就是一名教师的道德品质、做人的品格、育人的智慧。其中爱心位居第一。教师德行中的爱,表现为教师爱护学生,关心学生,关爱学生。爱学生,是教师善的标志。陶行知先生说得好: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可谓是教师无私奉献爱心的典范。在实际教学中,我们也体会到,只有爱,才能赢得爱,你爱学生,学生才会爱你。教师的爱是照亮学生心灵之窗的盏盏烛光,美好的人生是被爱所唤起的。问题学生不是一天之间就形成的,问题学生不都是有学生自己造成的,教师在的演变过程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应该用爱心呼唤爱心,用真诚撞击真诚,用高尚塑造高尚。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公正地对待所有的学生,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做他们学习的伙伴和朋友,教学相长,共同进步。只要能够坚持用德行去教书育人,同时掌握一定的工作技巧,做一名学生喜欢的老师并不是一件难事。

内容简介

本书是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项目成果,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的优秀教材,教师提升专业素养的必备读本。

修炼教师形象,精炼教师生活,锤炼教师专业,成就教育人生。

教师的修炼,其实是教师的一种内在精神活动,是教师实现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教师的专业成长离不开教师的自我反思、自我修炼。只有那些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愿景、不安于现状、富有终身学习的愿望与能力、用心体悟教育魅力的教师,才能真正通过修炼,感悟教育的真情与真谛,收获教育人生的幸福与快乐。要成为一名教育家型的教师,每个教师都应该想大问题,做小事情,都应该从教育信念到教育行为、从外在形象到内在素养、从共同规范到个人风格,作自我反思、自我总结、自我革新,从细节入手,逐步提升自我。

教师啊,无论你是否伟岸英俊,是否靓丽动人,只要你注重修炼自己的气质,你的形象就会价值连城,只要你注重修炼自己的专业品质,你就会对学生具有百般的感动力,感化力,感召力。

本书率先提出了引领教师体悟教育人生的主张,从细节入手,阐述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可行性策略,解读了教师提升素质的有效途径,探讨了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新理念,描画了有活力的教育生活方式。是有志于提升品位的教育从业者值得用一生去读的书。

作者简介

郭元祥,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核心成员,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课程研究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长期从事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原理、基础教育改革、学校文化建设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先后主持省部级教育科研项目8项。在《教育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出版《教育逻辑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理念》、《生活与教育》、《学校的30个细节》等著作15部。

读书心得模板: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读后感大全能够帮助您创作出更优质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和收藏!http://m.dhb100.com

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1

经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2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3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4

每日午后,斜倚桌边,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氲着热气,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阳温柔地洒在一页页精彩的书页上,我摩挲着页角,伴着周围美好的一切静静地品味着那本令我神往的,人与动物真实情感的——《重返狼群》。

本书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画家主人公则是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游玩时偶然听说了一个凄美的狼故事,并努力寻找到了那对狼夫妇留下的一窝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格林并与作者结下了不解之缘。

作者把格林带回了城市,那时的格林只有半个月大,作者就象母亲一样抚养着它,喂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毕竟是城市,由于被多次举报,作者终于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况且找到狼群并重返,其中劫难与危险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为了格林决定试一试。她带着格林在獒场住下,慢慢寻找狼群,在獒场,格林结识了如父亲般慈爱威严的头獒“皇帝”,打败了高傲的泰桑并与它成为患难与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头羊,在这个过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强,野性渐渐地被激发。为了让格林更好的捕猎,作者亲自学习狩猎技巧并教给格林,作为人类,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后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狼群是鬼诡而凶恶的存在,但作者为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险却甘之若饴,我不禁对她产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寻找狼群的过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里脚扭伤了,格林拽来了一匹马牵着作者回了家,中途粮食断绝的时候,格林每天打来了一只野兔,埋在浅雪中故意不吃,是为了留给李唯漪……

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让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作为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报给了作者。我想这就是人和动物最真挚最纯粹的感情吧。作者用爱抚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报了作者。都说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爱的、勇敢的吧。作者说如今高原草场正在快速沙化,狼群就快没有家了,人类捕杀狼群,破坏它们的家园却责怪它们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已的所作所为吗?

故事的最后,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群。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别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爱给了格林一个只属于它的格林童话。

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5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来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触,非得掩卷写下来不可。

也许因为我的书尚未看过半,还没踏入后面的催泪弹区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深厚感情,让我感触非常深刻的却是作者这位“狼妈妈”对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书里的原话说,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写道: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人类身边的宠物不一样。因此无论小狼是报复心强,自私护食,淘气捣蛋,还是表现出它凶残嗜血的一面,“狼妈妈”虽每次都被吓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责备小狼,还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兴。在她还没有对小狼的将来要何去何从做出决定之前,她就不以养宠物的方式去驯化小狼。放他咬东西,教他狼嚎,他护食的时候让着他。

作者不是没有养过宠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听话,能很好地和人相处。但对小狼,她却用了完全不同的养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样。

“獠牙之下出政权”那一章,写小狼对着“狼妈妈”龇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顾着心凉了,喂他养他照顾他这么多天,回头怎么竟对自己这么凶呢?“狼妈妈”却理解他那是在窝里的同伴之间确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伤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赖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骄傲。

那时她还没确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这也许是一匹终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边生活的狼。而她从来就没有选择过要宠物化他。

这是人对人都难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对异类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纠正。每次读到作者为小狼展现的天性半忧半喜,我总是想起我们人类之间的互相“驯化”:长辈对晚辈的,情人之间互相的,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说驯化可能过分了些,那其实是同化。很多人难以接受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钱的方式,对任何微小事情的见解和态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对大的观念,比如政治,人权这些大题目,人习惯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观念不同,对这话题避而不谈就好了。对小事情却不大遵循这样“退后一步,给各自一点空间”的规则。人很习惯把手所能及的一个个想法都扭到自己顺眼的方向。其实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不一定是“为别人好”。

我越长大越说不清楚想不透彻一个“好”字的确切定义。也许人就是会越长大说不清楚想不透彻所有东西的确切定义。既如此,那就更难说清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值得的,应该的,所以我不再因为顺口就说谁错了,谁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说谁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为别人担忧。因为也许每个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镜下,都会被认为在某方面错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时刻活得很可悲;但一个人既选择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应该,又何必再追究绝对的对和错。

人如果要担忧,何不担忧自己;如果要监督,何不监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进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动物,他们只求包容。

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

心得范本:重返狼群读书心得150合集(8篇)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书是利剑,能斩破黑暗之愚。读书像登山,不同高度有不同的风景,让你成为一个有温度、有情趣、会思考的人。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那么,哪些读书心得写得不错可以借鉴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心得范本:重返狼群读书心得150合集(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重返狼群读书心得150 篇1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重返狼群读书心得150 篇2

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重返狼群读书心得150 篇3

用了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这篇文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们眼中狼是坏人的代表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既然藏獒头领可以接纳一只小狼,我们人类就不能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吗?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一只狼都能有人类的感情,难道我们人类还要以动物做为老师吗?

大家都认为狼吃羊是最该万死,其实,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狼吃羊,既可以让羊运动,被吃掉的羊还是老弱病残的,这样,既可以让我们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传播,所以狼吃羊不仅无害,还有好处呢。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对动物,对大自然,对人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动物都遵循自然法则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计的破坏自然。我们为什么不能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呢?虽然“格林”永远失去了他所爱的“爸爸妈妈”但是“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重返狼群读书心得150 篇4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重返狼群读书心得150 篇5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重返狼群读书心得150 篇6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重返狼群读书心得150 篇7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重返狼群读书心得150 篇8

小时候,幻想着有一只狼当宠物,可是家长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当我长大之后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我才知道原来我的这个幻想也不是没有人实现过。本书的作者有了一次将冷血的狼当宠物的机会,在人们的心里狼都是冷血无情的,但是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狼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作者的奇幻故事是怎样的呢?让我们走进作者的著作中看一看人是如何与狼一起生活的美丽的场景。

有时,我们就像我们常说的缘妙不可言,作者和这只狼的奇遇是在一次人们捕杀狼的的行动中发现了这只被母亲尸体保护着的刚出生不久的小狼,如果我们说狼冷血倒不如说狼的冷血是我们人类赋予的,人类无情的捕杀导致了狼的曾恶与仇恨,狼群从此变得冷血无情,然而作者的热心与善良,导致了这只小狼的心里永远记住了人类也有善良的一面。

作者将这只小狼带回城市将这只小狼视为自己的孩子,但这只小狼也像小孩一样不停给作者带来麻烦,当然也交到了一只动物朋友,也是狼族一辈子的宿敌——藏獒,其实他们本就应该当朋友可是只因人类的私心,让它们成为了一辈子宿敌。

这只小狼也在作者的悉心照顾下成长为了一只真正的有血性的狼,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一次草原上的战争小狼也为了保护作者受了伤,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作者也必须与小狼分别,作者在与小狼分别时也是依依不舍,当我读到作者与小狼分别时也潸然落泪,读到这段我才明白原来只有人类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没有动物是天生就冷血只有被我们人类逼得走投无路才开始为了生存而改变了自己的性格,为了在这个自然界存活而变得有了血性。

作者的这篇著作给我的启示是:人与大自然本身就是一体的只有人们的大肆建造工厂才有了动物们无家可归、动物们的反抗,许多动物也像我们人类一样也有子女,就是因为一些不法之徒的肆意掠杀动物,导致有的动物也妻离子散,有的甚至刚出生就没有了父母,有的甚至在母亲的尸体上静静的等待着死亡,这么多凄惨的场景都是因为我们人类的私心一手造成的。

我想作者也一定在等待着小狼——格林。

十七岁的单车影评


十七岁的单车影评(一)

熙熙攘攘的街道很像曾经我下班要穿过的那条,运气不好要等很久的红灯,不知何时能再走一次。

如果只是挣扎在温饱线上的话,眼中所有的城市都长得一个样子吧,在小贵的好友眼里,大城市里的人缺少人情味的那部分都被狡诈填满了,而大城市的女人更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像他这样连名字都被忽略的外来务工者数不胜数,像是不经意抓住超人斗篷被带上天,俯视过更大世界的璀璨后,便成了高不成低不就的存在,既不能抓住机会改变命运,也不愿回到家乡踏实务农。他和周迅扮演的保姆是同一类人,眼里看得见都市的繁华却看不见奋斗的可贵,艳羡嫉妒着城里人的高贵却惰于充实自己的内在,心气高志气短,徒有一颗做大梦的心。

小贵的倔劲儿主要还是因为年轻,初来城市许多新鲜的事物令他目不暇接,但沉默寡言的他骨子里幻想的成分更多:自行车代表着他来城市获得的第一份礼物,代表着城市对他的肯定和包容,很有吉祥物的涵义。他对周迅扮演的保姆是有好感的,一如小坚对潇潇的感情,少年少女懵懂的爱情萌芽,小贵对自行车执着的一部分动力也有这份感情的功劳。虽然导演没有交代小贵的家庭背景,但相信都是淳朴的老实人,才能培养出小贵一身在哪跌倒就在哪爬起来的犟脾气。只是他还不能完全理解天理和法制存在冲突的可能性,自行车被偷他就偷回来,这也是边缘人物的一个很典型的心理:丝毫不考虑别人的处境或死活。曾经柔软的心就是这样慢慢被磨得麻木坚硬,然后变成最普通最大众的人群。而这仅仅只是个开始,通过努力得到了一辆自行车就招来如此多的不幸,未来又会拿走小贵的什么作为代价呢。

小坚的个性与小贵完全相反:好面子、爱耍酷、同伴多、自私扯谎、自以为是。父亲的再婚和偏心让他的性格一天比一天暴戾,物质是他最大的痛处,也就成了他唯一证明尊严的标志。自行车对于他来说就是维系友谊和女友的唯一方法,他渴望的是表现欲和拥有的成就感,而非真正的友谊或者关心。潇潇最后选择的那个男孩不论是被痞性吸引、还是他真的有什么过人之处,在小坚眼里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女友的离开令他面子扫地。少年的无法无天凭的就是这股气,其实也是因为在他们心里或身外,什么都没有。当他和小贵因为自行车不打不成交后,在小贵身上他看到的是自己对生活幼稚的理解。小坚的朋友们皆是这类痞子少年,学会了古惑仔的行却不懂他们的义,在他们还不成熟的人生观里,成熟的标志仅停留在抽烟泡女人上。

最后小贵和小坚被追杀的满胡同逃窜把我也绕晕了,像是蜘蛛网一样杂乱无章的胡同将这些小人物仅仅的缠绕其中,不幸的是,在这里我所看到的又是一次弱者互轧。他们丝毫不反抗这座城市的不公和冷漠,甚至取其糟粕去之精华的吸收这些负面情绪,等待着哪天的炎炎烈日烧焦他们最后一根流淌正能量的神经。尽管片中到处是打太极的悠闲老人,裹头巾的慈祥大妈,阳光柔和尘土微飘的民风胡同,也掩饰不了由内散发的现实恶寒。

首先来说这影片的故事主线,它虽然很模糊,但是仍能看出来它在刻意的构造出一个自行车的得而失、失而复得、得而复失这样由三个情节点所形成的两段故事。在这两段故事中,都有一个关于自行车的相似结尾,一个是被偷一个是被砸。

第一段故事,编剧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抄袭德西卡的那个《偷自行车的人》。它让一个乡下来的孩子小贵由于进入某快递公司而获得了一辆工作用的山地自行车,从而把一个自行车变成饭碗一样之于人的意义进行扩展放大,以获得故事中此车被偷所造成的发展张力。

小贵丢车那段是整个电影最出彩的,特别是背景中那群跳舞的老头老太太、那个大鼓的鼓点。一开始只是表现这是一个乱嘈嘈的地方,等到小贵回来发现车丢了,背景中的节奏鲜明的大鼓点越来越响,却拉出个远景,小贵的紧张心理被表现的一览无余。

对名作的抄袭也只持续了二十多分钟,《偷自行车的人》那个故事的情节在这个被偷遭遇的张力下叙述寻车的遭遇和艰难,以及因为这艰难加上生活的艰难所形成的逼迫,使丢车的人变成了一个偷车的人。但是这影片最后段演变成了青春剧了,除了想勾起观众的零零星星的青春回忆之外,主题也就变得轻飘飘的消失了意义,甚至连现实都抛弃了。特别是其中有很多形象失实不可信的地方。

影片中的配角人物其作用只是为了成为故事中的一个环,所以全都空乏渗淡,即没有原型性,也都没有什么圆满的性格,连突出的个性都没有。小贵有个性,就是很轴,但是这个轴也几乎没有发展,即使说中间有点发展,那其实是一种妥协划出的一个弧。

小贵乡下的朋友(大叔还是大哥)先是为了小贵第一次寻得车的巧合,后是与那个小保姆一起确保小贵在后面一段故事中出镜而设计的,他既是一个环又是一个转轴。小保姆的故事是一个充填物,用来填充小贵在后一段故事中的苍白部分(小坚的故事太冗长)。小坚的女朋友是为了引入大欢和大欢手下那个砸车人而设计的(她的行为最不可理解的,她喜欢小坚很突兀,喜欢大欢又比喜欢小坚更突兀,所以她只是作为一个招灾引祸的花瓶在影片中与观众见面,她在故事中只有几个动作几个台词和一笑一嗔一沉醉一无奈的几个表情,她的作用只是稍稍比周迅要强一些,但是也是形同道具)小坚的爸爸是一个转轴,他在故事中只负责使小贵和小坚之间的和解建立一个转折。小坚的妹妹则是对小坚的行为和他老爸的行为作一个和解,不过这小姑娘对小坚背诵的那一段和解词太文字化了。所以要是不是这样说而是直接传给小坚一张歪歪扭扭写着这些字的字条就更好了(当然这样就会使她没有了出镜的机会,她损失就大了)。这些人物全都空洞苍白,一点也不生动。

还有一个让人难容忍的败笔之处就是对农村人的处理。首先说小贵,这个能看得懂北京地图的少年竟然从没刷过牙,没刷过牙就罢了,编剧还让那个农村光棍汉(大叔还是大哥)把自己刷了一半的牙刷递给小贵,而小贵还真的把那个牙刷就这样直接填到了自己的嘴里面,完全是一个没吃过猪肉更没见过猪跑的人)。这真是编剧对农村人的意淫。我不是说在农村不可能出现这种事,最少在这个能在北京混下来的农村孩子身上是不可能发生这种事的。农村人也象城里人一样不都是一个样。这情节本身也可有可无,但是这编剧为什么就非得这样来把它塞到影片中呢?

然后再说那个农村大哥,他的形象就是呼呼噜噜吃面条,并且说:要是我能在城里有那么大的房子住着,我就天天喝糖水,红糖的。啊哈!他作为一个小食杂店的店主也就这么点出息。他的小店也就是那个水平,里面最好的也就是一箱一箱舍不得自己喝只能卖的红糖,再没有比它更好的!这水平太粗制滥造,如果说搞象征,那就是弄巧成拙,总之,编剧很弱。

记得上大学电影赏析课的时候,上课老师用无言两字说出他看这部作品的感受。我当时就纳闷了。主要是以前就上过这老师的其他课,业余时间也和他交流过这方面话题,平常的他都能侃侃而谈,怎么现在就无言以对了?当时也就怀着这样纳闷心态问了这方面一个愚蠢问题,他沉思了几秒钟说,你还是看过电影在发表意见吧!当时心里还是很不服,至少也要给个理由先。谁知道,在我看完这部作品后,对自己刚从那般表现还是感到惭愧。最后,交期末影片观感的时候,我还是下定决心些这片观感,一是承认自己的无知,二是观后心态的释放。

本来今天是懒得写东西,就是在某处看到有人讨论该片子,觉得好奇就前去看了下,也讨论了些,忽然想起大学里的一些破事,其中就包括上面提到的那件。想想还是再写一篇,当时写的也比较随意,并没有深入阐述片中现象,现在想想还是完成这个心愿。在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环境,对一部片子的理解也是不同的,即使大趋势是一致的,表达重点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文字纯属凭着记性写的,本人记性就那样,大家讲究。

《十七岁的单车》故事内容极为普通,视角锁定在北京大都市里打工的一个农村小伙,透过他的视角来阐述城里人对农村人的态度和看法,从中挖掘出可以讨论话题价值和社会问题,他想通过这个作品唤醒人们潜在意识,在不断撮合和磨合中逐渐改变对待异乡客和农村人的态度。王小帅拍摄这部电影全都来源于他的个人经历,那个农民小伙遭遇的问题有他身上的所以,那小帅城市小伙也有他身上另一处缩影,两个人,出身不同,为何会有如此不平等遭遇?这片充分展露地方人潜意识中所埋下排斥感和不平等地位。这是老祖宗烙下来的毛病,而我们却在不知不觉中展露出来,并且发扬光大。

农村小伙来趟大城市真不容易,找人不容易,处事不容易,办事更不容易。导演没有交代他找工作的经历,就从土里土气的影片开头就可以看到这点,他们的土带有浓重中国乡土味气息,和大城市的城市味道相背离。他的诚恳和踏实反映在工作上,他的老实巴交反映在与他人谈话上。说实在,对于这样一个农村小伙来说,工作和女人是他想的事情,只要有个铁饭碗,能为家里挣点钱,然后娶个媳妇儿回家过日子,这就是他们最幸福最有理想的生活。工作有了,单车也有了,媳妇儿还没,不过可以偷看,瞧瞧那眼睛直的,瞧瞧那老实样子,真是凝聚农村这块所有特有和气质的化身,并且还有那倔脾气,嘿!你还真说,这小子就是个代表。

随之单车丢了,镜头转向一个生活在胡同里的小伙子,是他用了他老爸的几百元钱在二手市场上买了这辆被盗自行车(影片也没说是不是那辆,反正那倔小子就认定是)。这小伙子也很单纯,处在青春期的他只想完成自己的梦想,那就是能和哥们几个一起玩自行车,谈谈青春期恋曲什么的。然而,生活的残酷和困苦又是另一番天地,在家中受气的他一直都没得到父母的关爱,他用和哥们闲暇玩乐的时间打发这些苦恼,唯独是在他们中他有地位,有友情,把烦恼统统抛在脑后。再来点甜蜜的爱情,那可真是人间仙境,大家眼中崇拜的人物,竖起大拇指参赞的人物。这份虚荣心,在那段青涩日子中是最幸福的,也是最难忘的。

两个不把干的人搅合在一起,用这辆单车来联系,这里可以看出导演技巧所在。而后面故事的发展,也是用单车作为桥梁,在你骑他抢之间展开故事内容,随着其他人物陆续参入,改变两人之间关系也随之变化,由瓜葛到好伙伴,这一切切都在慢慢改变。或许,这部电影就应该在这里打住,留下给我们美好的回忆,给这段艰苦的岁月画上灿烂一笔。

只可惜,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后面发生的惨剧还是把这个话题抬了上来,弱者的无助和无奈在片中大有展露之地。比如:在农村小伙算账的时候,明明他自己算清了,反倒在那里就差个70元钱,不就是摊点小便宜,收了70元钱,你不明天一趟这片就撇清了吗?反倒对于他来说,一分分钱都是不易,特别是对于农村人来说,那是他们用血汗赚来的。看到先前他自己写第一个正字的一话时候,来回多次的涂抹也袒露出他工作不容易。还有在进澡堂那段,完全是农村人不懂事,不上道,一个张先生就稀里糊涂弄了一次澡,出来对质时,店员态度、老板语气、门卫拦下,都是正常举动,发生在这里,总觉得不是个滋味。随后单车被偷,更是给倒霉的他增添一些悲剧色彩。随后遭遇都反映出城里人对农村人的一种藐视和态度。这些看似生活常态,但寸里行间都看出他们的不公和可怜态势,他们没有为自己伸张权利的能力,他们只有继续工作糊口养家。

其实,这里有人就问了,他干嘛执着于那辆自行车呢?这里我自己有些感触。这辆自行车是他第一份工作所换来的物品,就像我们过生日得到礼物那样兴奋。但对他而言,这可能是第一份礼物。我们在过生日时候,常常对第一份礼物尤为重视,把很多东西都寄托在这上面。特别是他,他会把某种特别感情融入自行车中。他寄托着工作,也寄托着希望。因为有了这辆车,他才能工作,才能有钱赚,才能混饭吃,才能继续生活。没了这辆车,也就少了生活的动力,不仅仅是工作失去,连人生目标都失去了。这也就理解为什么发现车后他又找回了原先动力,为什么在寻找时候还会偷辆非常相似的单车,这仅仅是他求碗饭吃,过日子糊口的唯一希望。对于他来说,找其他工作可以,却少了骑在单车上拉风的感觉,少了这段成长岁月的滋味,而且他还要面对更加严峻的找工作旅程,说不定还找不到这样的工作,对于这个手无寸铁,也无什么亲人的他来说,唯有找到才是最大的目的,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这辆单车上。

单车对他来说是工作和生存希望,有了这个他就可以继续干下去,然后娶个类似周迅饰演那个保姆一样的女人回家过日子,很简单也很幸福的梦想。他为了这个梦想也复出了很多代价,包括他被人殴打好几次,随后签订合作协议等等。他一直都处于弱势,他受到的不公并没有在社会中引起多少注意,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工作生活,渐渐潜入北京人海的自行车中。

片中插入失恋这一环节只是给最后的悲剧性色彩增加一些驱动作用,随之的挨砖头则成了悲剧的最大导火索。在两拨人马汇聚在一个死胡同那刻,惨剧也就随之成立。在两人受惊屈辱挨打后,自行车的变形则成了影片最为惨痛的象征品。这是男孩在北京打工这段日子的心血,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变成这个样子。自行车能修好,但人心却始终不会符合,这样的伤痛会伴随他一辈子,直至死去。片子结尾的蒙太奇效果使用非常出色,配上哀悼音乐,仿佛他的失落和绝望在此刻展现,随着伴随这变化和成熟也在他哀思的面容里看到一丁点,随后消失的定格也给人沉痛思考。

有人说,中国人太容易被感动,泪点太低,特别容易被煽动,这样事件还有很多,大大小小地方都有,已是中国特色社会现象。确实,人心麻木已成定局,我们不是不想帮,而是帮不起,外加众多错综复杂条件和能力限制,很多人都是有心无力使不上劲。我们必须要坦然面对这些现实,用多种方式唤醒沉睡已久的热心,不然,人心已死,社会已亡,我们苟延残喘生活也是毫无价值。社会的冰冷不止在于环境,还在于人心。

读书心得体会:教师的20项修炼


暑假里阅读了《教师的20项修炼》,我一直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就万事大吉了,看了此书才知作为一名教师教师职业有别于其他职业,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和内在要求。因此,教师要想成为有艺术、有智慧、有魅力的教师,就应该想大问题,做小事情,应该从教育信念到教育行为、从外在形象到内在素养、从共同规范到个人风格,进行系统的自我反思、自我总结、自我完善,从细节入手,好好修炼。教师如何修炼呢?《教师的20项修炼》从细节入手,从修炼教师形象、精练教师生活、锤炼教师专业三个方面,阐述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可行性策略,解读了教师提升素质的有效途径,探讨了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新理念,描绘了有活力的教师的生活方式,是每一位有志于从事教育的教师应该用心去读的一本书。

本书涉及的20项修炼,其中让我感触颇深的三项分别是教师的德行、教师的智慧和教师的规划,以下就这三项谈自己的一点体会。

《教师的20项修炼》中的第6项修炼是:教师的德行用德行育人。教师德行之本是善良与爱。教师对待学生的善良,是以爱心为基础的,只有爱生如子,才可能有教师对待学生的本质的善良。有教育者做过这样一个调查:学生喜欢什么样的老师?调查的结果是:有爱心,愿意跟学生交朋友的老师,对学生宽容,有耐心的老师,知识渊博,教课教得好的老师,风趣幽默,有突出人格魅力的老师等位居前列。这些都反映了教师的德行,也就是一名教师的道德品质、做人的品格、育人的智慧。其中爱心位居第一。教师德行中的爱,表现为教师爱护学生,关心学生,关爱学生。爱学生,是教师善的标志。陶行知先生说得好: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可谓是教师无私奉献爱心的典范。在实际教学中,我们也体会到,只有爱,才能赢得爱,你爱学生,学生才会爱你。教师的爱是照亮学生心灵之窗的盏盏烛光,美好的人生是被爱所唤起的。问题学生不是一天之间就形成的,问题学生不都是有学生自己造成的,教师在的演变过程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应该用爱心呼唤爱心,用真诚撞击真诚,用高尚塑造高尚。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公正地对待所有的学生,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做他们学习的伙伴和朋友,教学相长,共同进步。只要能够坚持用德行去教书育人,同时掌握一定的工作技巧,做一名学生喜欢的老师并不是一件难事。

内容简介

本书是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项目成果,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的优秀教材,教师提升专业素养的必备读本。

修炼教师形象,精炼教师生活,锤炼教师专业,成就教育人生。

教师的修炼,其实是教师的一种内在精神活动,是教师实现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教师的专业成长离不开教师的自我反思、自我修炼。只有那些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愿景、不安于现状、富有终身学习的愿望与能力、用心体悟教育魅力的教师,才能真正通过修炼,感教师啊,无论你是否伟岸英俊,是否靓丽动人,只要你注重修炼自己的气质,你的形象就会价值连城,只要你注重修炼自己的专业品质,你就会对学生具有百般的感动力,感化力,感召力。

本书率先提出了引领教师体悟教育人生的主张,从细节入手,阐述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可行性策略,解读了教师提升素质的有效途径,探讨了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新理念,描画了有活力的教育生活方式。是有志于提升品位的教育从业者值得用一生去读的书。

作者简介

郭元祥,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核心成员,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课程研究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长期从事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原理、基础教育改革、学校文化建设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先后主持省部级教育科研项目8项。在《教育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出版《教育逻辑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理念》、《生活与教育》、《学校的30个细节》等著作15部。

喜欢《重返20岁观后感》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读书心得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观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