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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读书笔记范文1000字。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你有了解过读书笔记应该怎么写吗?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活着读书笔记范文1000字”,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人活着,别喊苦,没有活到最后你永远不懂生活有多难
由余华著作的书《活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

初识福贵,福贵嗓音响亮喊着消极怠工的老牛:“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头牛不耕田?”

福贵本是十里八乡的大地主的少爷,他的祖辈是个勤劳之人,把养大的鸡子换成鹅,然后把鹅换成羊,羊养大了换成牛,慢慢的有三栋豪宅,还有几十亩良田;福贵的爹败去了2栋宅子;福贵呢,确嗜赌成性,连怀孕的媳妇劝也没用;后来把祖业全都赌输给了一个叫龙二的人;福贵全家搬出祖宅的那天富贵的爹被气死了,而福贵的老婆家珍也让娘家人接走了。

人有时候可能总是要逼一把才能一夜长大

福贵带着女儿和年迈的老母,找了一处老宅,向龙二租了5亩地,天天下地干活;见了龙二还要喊上一句龙大少爷好。看到福贵正干,家珍带着刚出生的有庆也回家;只要丈夫正干,做妻子的是不会嫌弃的,哪怕从头再来。后来福贵的老母生病,福贵去城里请医生,却半路上被劫去当兵,这一当兵就是3年,福贵原本以为再也不会回来了。回到家之后,老母在他去城里寻医生的时候去世了,而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病不会讲话了……

致那些变得越来越好的时光

后来集体生活,一起做饭一起吃,挨家挨户砸锅,村上练钢铁;本来靠天吃饭的他们,3年的自然灾害诚实饿死了不少人;队长依然告诉大家县里会给粮食;但是诺言这种东西就像狼来了,说的次数多了,也就没人信了。福贵的全家挖树根、吃野菜、卖羊换米还好挺过了这一劫,但是却没曾料到儿子给县长夫人献血,竟然就这样被抽死了……

每一个善良的姑娘都值得一场隆重的婚礼

家珍转眼到了适婚的年纪,福贵拜托村长给凤霞介绍对象;凤霞之后嫁给了一个瘸子二喜,二喜说到做到,把婚事办的热热闹闹,村里其它姑娘出嫁的适婚人们还会谈起来凤霞出嫁时候的气派。二喜是打心眼里对凤霞好。

你恨命运不公,但是有些人活着都是奢望

县长,受到了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天天挨打游街;县长,总觉得欠福贵儿子一条命,半夜跑去跟福贵说心里话,说也是活不下去了,但是,存折一定要拿着,不然他心里总是愧疚,临走,家珍还喊:你要好好活着,你欠我们儿子一条命,你得替他好好活着。。可是终究没熬过去,3个月不到,听说县长走了。

凤霞的小幸福,就在凤霞生苦根的时候也终止了,因为三反五反运动当时的医生都抓了去,只有十几岁的小姑娘接生,导致凤霞大出血也死在了那间小屋子;而凤霞的娘家珍,本来有病现在儿子、女儿都没了,很快被疾病和悲伤带走了生命。

人活着,别喊苦,没有活到最后你永远不懂生活有多难

本来支离破碎的家庭,再面临一次又一次的灾难,二喜既当爹又当妈的,把苦根带大到4岁的时候,二喜在一次搬运的时候,被水泥柱子压死了。后来苦根跟着福贵到乡下生活,跟苦根生活在一起,至少生活有盼头。有一次生病发烧,苦根贪吃吃黄豆竟然撑死了……

苦根死后,往后的日子只能福贵一个人过了,原本以为日子不长,没想到一过却也过了好多年。

最后的两个亲人,二喜和苦根离开后,福贵也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一头牛,和福贵一样老,和富贵一样的名字,也叫福贵。

依稀听到福贵赶着一头老牛,空旷的歌声像风一样飘扬: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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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1000字读书笔记


余华著名作品《活着》,一般我们教师都会推荐给我们学生阅读。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活着》1000字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活着》1000字读书笔记

人应该怎样活着?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在暑假阅读了余华创作的《活着》,那质朴的语言和近乎光怪陆离的情节让我为之折服,使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如听惊雷,如沐春风。

小说的讲述扣人心弦,让人为之动容。全文以作者与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的聊天展开,当作者和老人见面时,这位老人早已年近八旬,夕阳的余晖照在老人黝黑的脸上,似乎每一条皱纹都充满着沧桑与故事,他将自己的过去向作者娓娓道来。老人年轻时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生命本该大富大贵,然而他却不思进取,凭着父母辛苦打拼来的财产肆意挥霍,俨然是因为执挎子弟,并且在不久之后输光了家中的所有财产。他父亲在死前为他做了最后一件事把祖屋和地契卖了,替他还债。终于,福贵在无尽的忏悔中彻底醒悟了,他开始尝试着做农活,虽然一家人的生活饥寒交迫,但也非常踏实。

千万不要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作者以如此平淡的结尾收场,那他就不是余华了。或许是年老的缘故吧,福贵的母亲因经受不住苦难的折磨,在与命运的抗争中撒手人寰;紧接着,他的妻子也得了软骨病,追随他的母亲去了天堂;而他的儿子则在唯他人输血时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女儿在生下一个男孩苦根后,便一睡不醒。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无奈,很痛惜,而福贵却仍然在与狰狞大笑的命运抗争着,从未放弃。但是死神并未眷顾他,反而令他家唯一的血脉苦根在吃东西时噎死了。

整本书以戏剧性的一幕收尾了,只留下读者仍在原地呆呆地站着,回想刚刚所受的心灵洗礼,内心不尽感慨万千。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作者如是说道,是的,是一本充满血和泪的书,通过中国农民的生活去告诉人们只要用自己的勇气和活着的决心来承受巨大的苦难,一切都会迎刃而解,就像千钧一发,用一根头发承受三万斤的重量也不会断。其实,绝望是不存在的,我本不信,但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得不说确实如此。

福贵的生活方式值得我们学习,时间的漫长与短暂,时间的动荡与宁静,在他的一生中非常明显地体现着,但他用学会了适应。也许,他的一生悲苦地让人感到窄若手掌,可是他的一生却又十分顽强,宽若大地。这是个矛盾的问题,福贵在命运面前看似弱不禁风,实则顽强抵抗,用苦难安慰疲惫至极的心灵。

活着,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没错,面对命运,忍受在是最强大的力量,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看着《活着》红色的封面,我再次联想到命运的惊心动魄;再次肯定绝望是不存在的;再次感叹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任何其他繁杂的事物而活着,只有清醒而决绝地活着,才对得起生命!

《活着》1000字读书笔记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范文


我是在冬天一间阴冷的教室读完这本书的,那时对活着的意义充满了迷茫,像溺水的人想努力抓住些什么,好安抚心头的恐惧和低落情绪。
原本以为全书通篇贯穿着鼓励,结果触目所及是接连不断的苦难、心酸和死亡,境遇每况愈下,让人不忍卒读。我知道福贵最终会孑然一身,但依旧会被牵动情绪。

福贵的儿子有庆被医院抽干血而死,我感到无比愤恨,冲进书里帮着福贵打死抽血的人和庸医的想法灌满了我全身热血。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给校长献血,都已经抽到脸色苍白,嘴唇发青,身体抽搐,只因为校长需要的血还不够,抽血的人便不罢手,放到如今社会未成年人都不能献血!有庆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回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进产房去救县长的女人了。”

县长女人的命就是命,贫农儿子的命就不是命了吗?还反问人家受害者为什么只生一个儿子,难道多了几个儿子就可以把他的生命当儿戏吗?这孩子是多么真诚、善良,他真爱他的小羊,哪怕后来属于公社所有时,仍旧为它们无条件付出,在上学前后一天跑上五十多里路给它割草,自己饥饱不定也要喂得它们肥肥的。我为这个善良魂魄的陨落而感到无比痛惜,哪怕明知他只是死在文字之间。

从前不太理解“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直到福贵父女两个和王四为了一个地瓜差点用锄头挖死对方,那场景实在过于震撼。“王四那人其实也不坏,我被抓了壮丁去打仗那阵子,王四和他爹还常帮家珍干些重活。人一饿就什么缺德事都干得出来”,“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道理都懂,但此时已被带入到情节中去,感受又有很大不同。

家珍去娘家要了一小袋米回来,全村人都在外面围着垂涎三尺,队长拉下脸面祈求,只为了吃上一口粥。饥饿而死的人不胜枚举,后来福贵的外孙小苦根也因为饿久了难得吃上一次豆子而撑死,我真心为自己浪费粮食的行为感到羞愧自责。我奶奶也曾经经历过艰苦挨饿,扒树皮厥草根吃的年月。她向我讲述这些故事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孩子,总觉得有虚构的成分,饱汉不知饿汉饥,长大后,在文学作品和历史教材中见多了,自己也在挫折和痛苦中摸爬滚打积累经验,人生阅历不断丰富,对这些不能眼见的事实真相,也能更多的以包容心态来看待,越能理解他们当时的苦楚,越能珍惜眼前容易误以为是理所应当得到的幸福。

虽然名为“活着”,但小说一直在描写死亡,福贵爹,老全,富贵娘,龙二,有庆,春生,凤霞,一个个接连着由不同的原因被推向死亡,或许从哲学的意义上来说,生和死本来就是相对的,没有生便不存在着死,生下来便时时刻刻向死亡进发。到家珍死的时候我也就跟着麻木了,不再感觉到悲伤,反而松了一口气。家珍活着简直受累,瘦得皮包骨头,连一根针都握不住了,但她却死撑着不离去,一是放心不下自己的一双儿女,二是舍不得自己的丈夫,直到死时还紧紧抓住他的手。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我只能说是部分赞同,赞同他对活着的鼓励与赞同。

活在世上难免有牵挂和眷恋,不管从时间或生存本身的角度来讲,人都有为他人而活着的部分,也常常因为他人的牵扯和影响而对活着更为向往。如果真做到了无牵挂,那反而让人疑惑活着的意义所在,如同以“活着”这个名词的名义在形式上活着。蝼蚁尚且偷生,这话不错的,但人类正因为蝼蚁缺乏或目前我们的研究中认为蝼蚁尚且缺乏意识而定义人类自己比蝼蚁更为高等,若真的只为活着而活着,那便成为无意识的存活,苟活。许多哲学家穷其一生都找不到答案,妄图一句话概括活着的意义,那这句话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

家珍死的时候说的那番话让人感慨很深,她得是怎样宽容豁达的女人!福贵曾经在她辛苦怀胎时拳脚相加,还去青楼找妓女背着自己满城逛游,她跟着福贵辛劳了一辈子,临了却满足地说,“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过。”白发人送黑发人,她却欣慰于“两个孩子活着时都孝顺我,做人能这样我该知足了。”或许是由于这话出自福贵的描述,福贵对家珍深怀愧疚,同时满含感激,便在自叙与回忆中将她美化了。这和《茶花女》阿尔芒以及《伤逝》中涓生的自叙效果同出一辙。若是从上帝视角描述,反倒显得虚假,对有庆的描写想必也是如此。

除了对生命的思考,心中还有其他的波折。

原以为自由恋爱才有爱情,相亲而来的结合都是为了传宗接代,我鄙视那样的婚姻。但看到凤霞和二喜的状态,我竟然感觉十分羡慕。“看到二喜和凤霞像是两口子,一个烧火,一个做饭炒菜。两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看过后都咧着嘴笑了。”朴实的描写,平淡的场景,不知怎么就能嚼出这般滋味。这是昙花一现的偶然还是乡村爱情的缩影呢?

福贵和他爹赌博,败光了家里的两百亩田,导致一家人从房子搬到破茅草屋,从锦衣玉食的少爷小姐沦落为穷苦地位低下的佃农,但不到四年,赢了他家一百亩田地和房子的龙二不仅被没收了田地房产,还因为是大地主而被枪毙了——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谁能说得清是福还是祸呢?

《活着》读书笔记范文


关于拖延症严重的我来说,有无数个借口告诉你我为什么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为什么到最后一刻才敲完这段文字,可是此刻我只想说,没有原因,只是拖延习惯了,虽然我知道自己会死,但我觉得还很远,所以挥霍一些时光,也许并没什么。

这本由卡思卡特和克莱因同着的小书,老实说,不是很合我的胃口。以一个吃货的角度诠释上面一句话就是,有些书,像极了我爱的饭菜,所以即使在不怎么饿的情况下,遇到它们照样垂涎三尺,照样狼吞虎咽。可是遇上不喜欢吃的,哪怕已经饥肠辘辘,哪怕明知这道菜所含营养是自己所需,因为味道与自己的舌头不来电,所以就吃起来极其艰难,味如嚼蜡。

当然这本书并没有上面所说的那么夸张,起码那些关于生死的哲理趣味小故事,总让我忍俊不已,比如这段:

两个伙计相约去钓鱼,汽车抛锚,他们借宿在一个美丽的寡妇家里,当然是客房。几个月后,A电话了B。

还记得我们去钓鱼么?

记得。

还记得我们借宿在那个漂亮的寡妇家吗?

记得。

她有一栋又大又漂亮的房子,我们在客房休息一晚,第二天继续北上去钓鱼,还记得吗?

记得。

九个月后,我收到一封律师来信。

是吗?

你有没有半夜起来去见她?

这个,有!

你是不是冒用我的名字?

对不起,是的,你为什么问这个?

她刚刚去世,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我。

哈哈哈哈,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想给这俩哥们儿点个赞,无论给谁,都合适。

用个恰当的比喻吧,这本书像极了一套精美的西式套餐,我虽然喝不惯罗宋汤的怪味道,但对秘制的水果沙拉偏爱有加,它让我在酸酸甜甜中,品味了生命,品味了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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