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钗观后感
今晚看了《金陵十三钗》,我很感动,我很喜欢这部电影。它还原了一个历史,一段历史,我认为是一段真实的历史,在那段历史中,有人不愿做亡国奴而拼命抵抗,你或许觉得串成糖葫芦去炸坦克车的情节很假,不合情理,但是他是历史,在当时特定的环境下我们找不到合情合理。我其实想说的不多,大家讨论的无非是电影里表达的处女和妓女的问题,我们或许会更希望将我们的抗日情节、民族大义用像《鬼子来了》这样的电影表达出来,我们看的更痛快淋漓,但是无论是哪个战争年代,女人都是一种符号,是受难者,我们无法避开不谈。我们不应该逮着一根小辫子就使劲摇,一副真理在握的样子。所有人都觉察出了这样的不平等,戏里戏外,我们都在纠葛这样的选择。不是张艺谋整个电影的基调错了,问题是是这样的不平等本身就存于现实,存乎人心。你站在这样一个自由、民主、平等的卫道者角度高高评述,正是因为这种选择的矛盾性。正是因为矛盾性的存在,当影片将这种大义凛然用妓女这种形式表达出来的时候才会让我们内心波澜不平。
豆蔻死的突然吗?我觉的没有,对于没有多少寄托的秦淮妓女而言,即便是琵琶弦、耳环和猫,都值得她们冒死追寻。这就是她们的精神寄托,无关世间安稳和动乱。和平年代,她们是边缘人,战争年代,同样没有逃脱边缘。从良家女子变为妓女起,她们就学会了在自己的世界里求生存。对于豆蔻来说,她到死都还系着那份善良和天真,她希望那个像他弟弟一样拨动着她心中那份感情的男孩能娶她,带她回去种田过安稳日子,所以她回去寻那几根弦,因为那是她唯一能表达自己情感的方式。
观《我不是药神》有感——何为"假药"
原创: 葛雷
今天下午和朋友观看了新出的电影《我不是药神》,看后我是感慨万千,第一个感觉是做个真正的好人真难。影片所讲述的故事是这样的,徐峥所主演的程勇是个卖保健品的小卖部老板,他也经常走私一些印度的小商品。在一次朋友的介绍下,他认识了吕受益,一个粒性白血病患者。他委托程勇从印度走私一种叫做格列宁的特效药。程勇知道走私药物是重罪,所以断然拒绝了。事有凑巧,程勇的父亲脑瘤病危急需要钱,所以他冒险从印度为吕受益走私了一批格列宁,并且拿下了印度公司在中国的代理权。
在程勇和吕受益的经营下,他们把这种走私的特效药在患者之间传播开了。因为这种特效药在国内的正版需要每瓶4万元,而印度走私的成本价只有500元,所以程勇的5000元每瓶的售价得到了患者的认可。可是,这样一来就损害了格列宁正品公司的的利益。所以,该公司的药物代表向上海的警方报案并要求尽快抓住药贩。可是,程勇在利用卖这种印度格列宁的时候赚钱的同时也让很多无力承担高价正版格列宁的患者得到了拯救。所以,他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仍然是英雄。
然而,是有漏洞的地方一定有人去钻的。还有另一批以张长林为首的药贩子也在卖"德国格列宁".可是,这个高调宣传的德国格列宁却是没有效果的假药。程勇他们一伙恰好也在患者群中听到他们的虚假宣传,他们站了出来并与之打了起来,报了警。一个"假药贩子"打另一个"假药贩子".
后来,程勇在张长林的威胁下把有效的印度格列宁的代理权转个了张长林,为此他与他的伙伴们决裂了。
程勇是"改邪归正"了,他办起了制衣厂,且规模不小,利润丰厚。可是,没有了他提供的印度神药,张长林由于抬高药价,患者不再拥护他,被警察端了。可是,这样一来更加没有了特效药物的来源,而大多数患者有吃不起正版药物。所以很多人在忍受无法忍受的痛苦后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得知自己的曾经的伙伴因为无法忍受痛苦而结束自己的生命之后,程勇决定重新卖药,且以500元的价格卖药。由于"假药"再次出现,格列宁的药物代表再次对警方施压。可是,当曹斌警官得知"假药"的真相后陷入了矛盾,更是在很多患者拼死保护程勇的事件后表示无法越过自己的道德底线去"执法".
最终,在格列宁公司的压力下,印度的公司关闭了,程勇就高价从药店回收后低价卖给中国的患者,不惜巨额亏损。可是,最终程勇还是被抓了。
程勇最终被判了五年,但是所有的患者都为他致敬。他三年后出狱时国家政府终于把这种特效药列为医保药。
看了这个电影之后,我的最大的感慨是:什么是假药,是从效果看还是从政府是否认可的角度?
很显然,程勇和张长林他们的行为都是政府所不容许不认可的,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他们的要都是假药。但是。程勇的药却是对粒性白血病有真正效果的,只属于走私,损害了正版公司的利益,而患者却是很拥护程勇的。可是,我们换个角度讲,为什么是国家"认可"的格列宁公司可以把价格定得这么高?这是否是正义的呢?世界上有很多类似的事情吧,到底何为"假药"呢?
何为假药?
失恋三十三观后感
剧情我应该不用多说了,电影我看了很多遍,至今觉得它的台词经典,现实,现实的让人疼,但是看了原书,感触又颇有不同,奉为极品混蛋的王一扬原来是有那么段过去的,是阿,谁没有一段过去呢,最后的结局也没有说明他们两个人的走向,七年的恋爱也就在两个最亲密的人齐齐离去后散了,感情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想还是原文写的更好,三十三天也许可以释怀,但三十三天不足以走进下一段。
网上说失恋三十三天火是因为失恋的人太多了,太能引起共鸣了,我却不认为,是现在的人感情太泛滥了,伤害与被伤害,有些甚至于感情已经无关了,只是被背叛的愤怒,而背叛的理所应当。我想起了什么时候看过一句话,先离开的都有恃无恐,被抛弃的却要不得善终。就是这种感觉,明明自己是被伤害的人,他们却理直气壮的继续幸福快乐,但是真的是理直气壮吗?谁知道呢,我们只是知道,我们失去了,当然,我想我有和黄小仙一样的地方,即使是疼痛,我也会告诉他,失我者永失。有人说我们不是黄小仙,没有王小贱捧着我们的自尊心,我想即使疼痛,我也不需要一个王小贱,不需要一个伤害过一个女孩而成长的男人来帮我做些什么,过去的无法补救。
比起漫长的失恋过程,我更感触的却是那段友情,为什么现在才提笔写这篇感想,因为加长版出来了,我重新的完整的看了那段姐妹间的对话,我记得我第一次独自去影院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只流过泪一次,就是姐妹谈话,我疼,我能感觉真真正正的疼,可能至今为止,友情在我心中远远超过着爱情,本来对话是黄小仙说的,她一句句问着,那些眼泪是不是真的,那些同情心是不是真的,她碎了那个杯子,我知道,破碎了的永远不再完整,那时候我忍不住的想流泪,但是看了加长版,童佳期说她觉得黄小仙幸运,家庭,爱情,很多,我记得我和姐妹说过这个话题,我说我们是不是都想做过彼此,她说是的,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在一起。也许友情也有一段距离,太近也是会受伤的,看着她幸福,看着她快乐,某天被忽略了哪怕一小下,心里的刺就再也拔不出来了。
至于李可,我不懂,那女孩为了什么生活,也许天生就不是一种人,如果一个男人需要那样的女人,我是做不到的,女人为什么要当男人的附属品?女人也是个体,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方式,自己的思维,不是说没有了一个所谓成功的男人在身边,女人就活不下去了,不是么?那么女人阿,何必楚楚可怜。
黄小仙参加同事聚会的时候说,本来生活也不是非得只有陆然。我们总是把爱情看做全部,男人把爱情看做一轮明月,女人却把爱情看做一整片蓝天。别那么用力的去爱,活着不应该只为了爱情,这个世界这么大,这么美好,就像歌词里唱的,不想过冬就飞去热带的岛屿游泳。
尤瑟纳尔说过一句我一直觉得无比刻薄但又无比精准的话: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此刻我突然意识到,即便肮脏,余下的一生,我也需要这自尊心的如影相随。
这部电影的名字真的很特别,细心的人将十三换做数字写法大概就会发现,原来简简单单的一个名字居然还有了这么大的含义!够永远是狗,但是人却有可能不再是人!看完这部电影,内心很平静但是思绪却飘远了!
都2018年了,有些传统的错误思想一直还是根深蒂固!这部电影,故事的情节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很多人有过这样的经历,恶毒的后妈,不太关心自己的亲爸,一只灵魂寄托的宠物,还有越来越成熟和虚伪的自己。
讲点剧透吧!电影的主人公是为13岁的青春叛逆少女李玩,父亲的再婚和弟弟的出生,都让她在这个家中显得越来越渺小与孤立。父亲是关心她,但是这是表面的,从来不关心她内心的真正需求。所以当她变得孤僻时,父亲想的是送一条狗!这是一个讨好她的工具,但是狗真的是个好东西,不像人!尽管李玩()一开始不接受它,但它依然对你好!这条狗被取名为爱因斯坦,就这样陪伴着这个内心无比寂寞的小女孩!没有人真正关心她的内心,没有人在乎她的感受,大人们总是想着给了好的物质就是最好的爱,可是,没有真的爱,物质是会变质的。
后来,爱因斯坦走丢了,李玩疯了一样的找它,就此和家里人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矛盾!爷爷受伤,奶奶走丢,这些她都没有在意,她就想找到这个自己精神世界的唯一寄托!父亲恼怒,打了李玩,没有丝毫的情感,但是在打完之后,父亲有后悔了,他开始道歉。此时的李玩似乎开始变得懂事了,她开始不再执拗与寻找爱因斯坦而接受了新的那只长得很相似的狗狗!
但是,事情并没有因此而归于平静。李玩的弟弟,因为是家里的男孩子而从小就受宠,被宠的有些过头了,也很叛逆,会拿晾衣架打人!后来他的目标转向了这只新的狗狗,他打了这条狗,狗狗在反抗的过程中将弟弟弄受伤了。虽然这只新的狗狗也渐渐进入了李玩的世界,但是这时却又一次,因为继母和弟弟给无情的踢走了!后来我们知道这只新的狗狗虽然摆脱了被吃掉的命运,但是它绝食死了!原来的爱因斯坦,被其他人收养了!
大概最令人动容的就是,后来李玩在明知道其他人的故意为之的情况下吃下了狗肉!也许很多人的青春都是这样的,被逼着做一些不喜欢的事情,好像很多人都不能理解自己,这种疼痛青春,会爆发但是终归平静。或许,正确的爱一个人的方式应该是从心出发!我们终究会被岁月打磨,变成光滑的石头!很硬但是没有了棱角。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观《狗十三》有感:为人父该何为?》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电影的观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观野草有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