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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500字读后感

2017红与黑读后感500字。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2017红与黑读后感500字,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1】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

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

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

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

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

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

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

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

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

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当他以为德。

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

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

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

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

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2】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

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

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

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

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

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欲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

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

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

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

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3】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着作,研读起来。

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

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

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

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

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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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500字读后感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红与黑》500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2017边城读后感500字


边城读后感500字【1】

一直听说过《边城》的大名,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都没有看过。这一次在语文课本上与《边城》结缘,感触颇深。

人性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在现代都市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森林里,我们又保留了多少纯净的人性呢?在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累的我们实在无力去呵护,只任尘埃将它一点一滴淹没,甚至吞噬。人性中太多的美德将尘封的心灵在一角,疲倦的我们如何有闲暇将其开启?或许有很多人早已忘记了它的存在。可是在边城,在这个几乎被世界遗忘了的边城,我找到了人性的归宿。

湘西山美、水美,但人更美。青山绕水,水环青山,缠绵不已。在大自然母亲的宠爱中出落得亭亭玉立的翠翠,山教会了她坚强,水赋予了她柔美。在清澈的见底的溪水的眷顾下,她的心纯洁无暇。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她的心里喜愁掺半。因为纯朴,她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一切都是源于善。然而终是凑巧,落得个孑然一身独守空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回来的人作无期的等待!

其实不管悲惨也好,完美也罢,我们都要走下去,不管我们高不高兴,花开花谢,潮起潮落。昨日随风已逝,明日迎风将来,世界从不理会任何人。

翠翠的爱情随着傩送的悄然离开逝去,就这样,爱情之花还没盛开就已凋落了。也许没有开始的爱情才是最完美的,因为错过,才会刻骨铭心,没有结局。才会意味着永恒的存在。

属于边城的故事结束了,但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人生路漫漫,吾等切记珍惜。

边城读后感500字【2】

夜深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品读《边城》,思绪也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一直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人世间的美好与凄凉,在文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

又或许是秀美的景色,喧天的锣鼓,热闹的节日,吸引了眼球,掩盖了喜庆祥和背后的凄凉与伤痛。但作者清新隽永的笔词下的确有丝丝忧伤的情怀。就像这里也有亲人的离别与去世,有满满的期待未果,还有懵懂、朦胧,却又无疾而终的爱情

有些时候,我们看到繁华,却看不穿繁华背后的萧索与凄凉,经历了喧哗,却没有想过曲终人散后的寂寞是否也会升华。

有些时候,我们看到了现象,却拨不开迷雾,也有些时候,有些话不说,就再难澄清,再难说出口。

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但长久以来,生命便如一条河流,激流曲折,却永远也回不了头。

我们总抓不住一些东西,改变不了一些事物,美丽的背后也有诉说不完的苍凉。就像翠翠这样明媚的孩子,最终也只得在江畔孑然一身独自的痴痴盼想。

这里的忧愁是一滴化不开的墨,滴到心上,纠缠不止,然后风干,凝结在那里,无法抹去,只有那澄明的江水,依然诉说着那些古老的故事

边城读后感500字【3】

天高云淡,白塔下,渡口边,一对兄弟,一个女孩,一段说不清的爱情故事,这就是《边城》。优美的景色,善良,纯真的人们,故事为什么会以悲剧结束?究竟是谁的错?其实,并没有什么为什么,悲剧的结束,也并不是谁的错。

天保和傩送,两个人同时喜欢上了翠翠,按规矩要不两个人真刀真枪的大干一场,决出个谁胜谁负,胜的去追求翠翠,而负的退出;要不两个人晚上一起到翠翠家的对面唱山歌,翠翠回唱的那个人赢。两个亲兄弟不可能真刀真枪打一仗,所以只能选择后者。但不得不说遗憾的是天保唱歌不行,也就放弃了,而傩送唱歌时翠翠却因为睡着了,只把那歌声当成了一个美好的梦。

天保为了忘却翠翠成全傩送而随船出商,却因船出事而溺死河中;翠翠经过爷爷点拨后知道了傩送对自己的爱,却因女孩的羞涩不敢表达;傩送给翠翠唱了一晚的歌,却因翠翠没有给他回唱再加上哥哥天保的死让他不知怎样面对翠翠,所以也远行了;爷爷为了翠翠以后的幸福忙前忙后,却因整个事情变成这样又加上岁数大了,最终在暴雨将停的清晨离开了人世。

最后,只有翠翠和她的黄狗,守着渡船,等着傩送的归来。

想来想去,这一切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谁的错。老话有一句叫这都是命。是啊,翠翠的爱情变成这样又何尝不是一种命呢?她的爱情中,没有尔虞我诈,没有一点阴暗的东西,但结局却是这样,能说什么呢?认命吧,顺其自然就好。其实这未必是一件坏事,当傩送和翠翠的爱情经过时间的考验,两人再次相遇时,应是人间最幸福的事了吧。而如果因为时间的推移,感情淡了,没了,又是什么坏事呢?这段感情的结束,不也是另一段感情的开始么。

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如果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经历了许多却仍没有发生动摇,很不错;如果随着种种事情,感情散了,互相觉得不适合了,分开,也挺好。

还记得《非诚勿扰Ⅱ》中芒果和李香山离婚典礼上的贺词:散买卖不散交情。两个人分开后,之间就又是另一种感情,有什么不好的。

其实,感情,没有什么是与非,没有什么对与错。

其实,感情,真的顺其自然就好。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


习近平是我们国家的主席,在他的童年,曾看过许许多多的好书,《红与黑》就是其中的一本。我也买了这本政客必备的名著—“现代小说之父”斯丹达尔的《红与黑》。

《红与黑》是一本富有感情色彩的政治类小说,红代表士兵,黑代表教士。书中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成长中的男子汉。他出生于贫苦的农村,十九岁时,他饱受着哥哥和爸爸的欺辱。当上德莱纳先生家的家庭教师后,与孩子们一起生活与学习,成为了一名黑色的教士。但是,于连因为爱上了军人的职业,便放弃家庭教师的职业,当上了红色的士兵。在军校里的于连认真刻苦努力,想早日步入上层社会,一次意外的机会,可以让于连直升上校,年纪轻轻的于连不顾羞耻与后果步入歧途,刺杀了司令的死对头。终究是恶人有恶报,于连很快被警察捉拿归案,在狱里他才后悔,但已经没有后路了。两个星期后,他将被送上断头台……

于连的一生,有过幸福,有过痛苦。幸福的时候不是衣食无忧的于连,而是在监狱里的于连,因为那时他悟得人生的真理。

中国从远古部落一直向前走,不断地发展,到了晚清时期,朝廷割土卖国,给钱卖命,大家好像过得丰衣足。但是没多久,战争就爆发了。晚清不堪一击,最后是中国共产党赶跑了侵略者,振兴了中华。于连的死是幸福生活的第一步,而晚清的灭亡是新中国的诞生第一步。我们只有不忘国耻,才能振兴中华,我们要吸取教训,才能追求卓越。习近平就是遵循这个道理,从基层开始,为人民服务,扶困济穷,加大生产,使中国的GDp稳高,人口稳增。环境更好了,生活更美,中国伟大的梦想也遥遥在望了。

我们只有在习近平的领导下, 努力学习,知错就改,才能成就梦想。少年强则中国强,让我们齐心协力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红与黑》读后感 500字


洛阳中心小学 六7班 周益同
暑假中,我随手翻了翻已放满书的书柜,拿起我的最爱读的书之一——《红与黑》。
我知道:红与黑中的红是革命战争,黑是当时英雄不断地崛起。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成的。
翻开书,故事开始讲述于连的悲惨遭遇——他生活的家庭里,没有一个人喜欢他。他的父亲和他的两个哥哥常常对他拳打脚踢毫不留情。后来因为他的才华,被市长雷纳尔先生请去当家庭教师。刚进入市长家,就遇到雷纳尔夫人,刚见面,于连就喜欢上了她,并产生了一个大胆地念头——做雷纳尔夫人的情夫,后来她与雷纳尔暗恋的事被市长雷纳尔先生知道了,于连就被他辞了职。当了一次“小官”后他想进入官场,让自己飞黄腾达。在当了教士以后,他又成了一名秘书,又与一个叫拉莫尔的小姐产生感情,并娶她为妻。
读到这里,我觉得于连有些喜新厌旧,而他并不知道拉莫尔小姐与雷纳尔夫人对于连都是真诚的爱。
我接着往下看:于连取得拉莫尔小姐的欢心后,他多次和她一起谈话,有时拉莫尔小姐十分不愿表达自己的真心,但也想让于连知道自己爱他。他只好用一些假意的气话让于连对自己好。在当上秘书后,于连刚准备再一次取得更高的职位,但一封假称是雷纳尔夫人的亲笔信毁了他的前途——信中的话语已彻底激怒了于连,打破了他的底线,他找到雷纳尔夫人开枪射穿她的手臂。他被抓住,关入牢房,不久被判死刑,从此英年早逝。他死后,拉莫尔小姐和雷纳尔夫人为他哀叹。
我细读故事,发现于连颇有些才华,但他太过于功于心计,一心想着往上爬,对人没有真心,才导致最终害死自己。

红与黑读后感500


红与黑读后感500范文一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500范文二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qiang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2020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2020(一)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org)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范文


红与黑这本书能够触动我们的思考,下面小编整理了红与黑读后感500字,欢迎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一)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着。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二)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平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同的角色,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得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三)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2017羊脂球读后感500字


羊脂球读后感500字【1】

莫泊桑生于19世纪的法国,一生创作了短篇小说近300篇,他是与契诃夫和欧·亨利并列的世界短篇小说之王。

《羊脂球》是他的代表作。

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马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

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ji)女陪他过夜,否则马车就不能通过。

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她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

可当第二天早上马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副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名誉的混帐东西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她,之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的废物扔掉。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得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

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

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为上的终极关怀。

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

莫泊桑的这则故事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资本主义下的丑恶肮脏的灵魂。

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污秽的思想。

作者用一个不愿委身侵略者、地位卑微的妓(ji)女和当时一些上层人士作对比:作者以过关卡前羊脂球把提篮里的东西拿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和经过关卡后他们对她的不屑一顾作鲜明对比。

这些是在实处的对照,另外也是对爱国方式的对比。

读完《羊脂球》的第一感觉,就是为羊脂球叫不平。

仔细想想,这更是与当时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社会背景有关。

在资本主义统治下法国人与人间的地位隔阂、建立在金钱上的虚伪友谊和亲密,在作者笔下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羊脂球读后感600字【2】

最近正在研究《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艺术特色》。

莫泊桑,法国十九世纪末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写了六部长篇小说和356篇短篇小说,被世人誊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

今天刚读完他的第一篇短篇小说《羊脂球》。

小说写在普法战争年代,法国战败,一些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同坐在一个车里,准备逃跑。

小说里的主人公羊脂球是名妓(ji)女,属于社会的最低阶层,是受到唾弃和背负耻辱的人群。

她们的存在似乎代表了人类的堕落,社会的黑暗。

这种身份,不但受到“同车人”的蔑视,包括她自己都为自己的身份羞愧不已。

当那些傲慢的老爷,太太们由于匆忙出逃而忘记准备食物,饿得饥肠辘辘之时,善良的羊脂球竟然“低声下气”地请求他们吃自己丰美的食物。

羊脂球的天性是善良的,她不忍看到别人的悲惨境遇,反而以德报怨,不计前嫌。

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触动了。

小说通篇没有描述过羊脂球的心理活动,她的喜与乐,哀与愁,快乐与欣慰,委屈与愤怒都是通过她的一举一动展现在读者面前。

作者似乎已经不需要她再表白什么,但是她的一切感受,我们已经深深感悟到。

作者成功运用了一系列对比的方法。

他没有直接告诉我们羊脂球这个形象是美与丑,可是我们对于她的美丽,善良却体会深刻。

为什么呢?因为作者在美丽善良的羊脂球周围刻画了一群丑陋粗鄙的人。

他们虽然有着崇高的社会地位,却有着和他们的地位成反比的肮脏的灵魂。

同样是普法战争的受害者,人和人之间的差别怎么会那么悬殊?平时一本正经甚至受人尊敬的人,在灾难面前显露出无耻的面孔,而在社会上没有地位和尊严的人却表现的无私善良。

往往使我们在受到震撼之余,更加记住这位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和平的伟大作家。

虽然,在作品里,他常常将人生的丑恶,阴郁的部分拿出来,把它剥析的流血不止,甚至令人望而生畏。

但他却让我们看到更加真实的,重新再现的人生。

莫泊桑对于自己创作上的,很好的体现了他在写作上的“隐藏”技巧。

就象一幅图画,当画面上的一片景色或者一个人物出现时,我们往住从一片嫩绿的叶子就可以推断出是春天的景致,从一个人物的穿着和气质就可以看出他的身份地位。

只有那些平庸的画家,才会选择去用一片森林来体现春天,用一整群人的特征来衬托所要体现的人物。

也许,这就是伟大的艺术家和普通作家的不同之处吧。

羊脂球读后感500字【3】

这本书描绘了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

军官一定要在车上的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ji)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

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了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做出了让步。

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一个个疏远她,不屑与她讲话。

她开始为了自己的让步感到屈辱。

黑暗中“羊脂球”一直在哭泣,并内心深处受到强烈的伤害。

“羊脂球”在哭泣,我的心也在哭泣。

“羊脂球”有着那么强烈的爱国心,可是后来受观众鄙视,这多么不公平!还有那些和“羊脂球”同行的人,他们比那个德国士兵还要不知羞耻!但当我静下心来思考时,我发现我错了,世界上不仅有这样的人,而且还有很多这样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为了获取利益可以不择手段。

在有求于人时,让自己显得卑微;而当利用别人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后,又让自己显得高人一等。

社会就是这样,社会,我想可以用残酷一词来形容它。

因为残酷所以无情;因为无情才伤害了这么多的人,然而我们最终都要步入其中。

社会,何时才能变得和谐,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呢?

在这社会里,我们如果达到了这个效果,那么我们的生活一定变得更加绚烂多姿,五彩缤纷。

2017美丽的乔读后感500字


让我们在《美丽的乔》的带领下筑起一座保护动物、热爱动物、关心动物的美丽桥梁。

美丽的乔读后感500字1

记得读三年级时,曾经从图书馆借过一本书--出自意大利女作家歇尔˙桑德斯之手的《美丽的乔》。

我读完之后喜欢得不得了,便央求妈妈给我买一本。

这是一本关于爱护动物的心灵读本。

在书中,一只名叫美丽的乔的小狗用自述的方式向大家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乔出生在美国一个叫菲尔波特的小镇,它的主人是一个残忍的送奶工,不但杀死了乔的兄弟姐妹们,还饿死了它的妈妈。

送奶工詹金斯家里的奶牛身上布满了伤痕,长满了寄生虫,他的老马瘦弱不堪,却只能对主人百依百顺。

在乔的妈妈与兄弟姐妹死后,乔因为咬了詹金斯一口而被割掉了耳朵与尾巴。

但一位大学生哈利与劳拉小姐出手相救,从此,乔在他们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受到深深的震撼!这本书告诉我们,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们、善待它们、呵护它们,希望大家用爱心来善待动物!书中有一句话,我觉得非常好:我们有权力剥夺动物的生命,但我们无权让它们受苦!

我想对大家说,动物为人类作出了许多贡献,我们应该视动物为人类的朋友!

这是一本好书,我向大家推荐!

美丽的乔读后感500字2

在成长过程中,我接触过一本令我印象深刻的好书,它就是加拿大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马歇尔桑德斯的《美丽的乔》。

它写的是一只狗,美丽的乔就是这只狗的名字。

其实它并不美丽,而是一只遭到了原主人的残害,被割去了双耳和尾巴的狗。

它的新主人善良仁慈,不仅收留它、善待它,而且给它取了美丽的乔这么好听的名字。

它在新主人家里幸福地生活着。

我深深地感受到动物虽然不会说话,但它们同样有很强的感情和灵性。

书里,乔的前主人詹金斯是个以残害动物为乐的人,他残忍地割去了乔的双耳和尾巴。

幸运的是乔后来遇到了新主人莫里斯。

莫里斯一家都爱护着乔,尤其是女儿劳拉小姐,更是成为乔最好的朋友。

乔非常感动,对待主人一家忠心耿耿。

一天夜里,莫里斯一家遭遇偷盗,乔拼命搏斗保护主人一家。

看到这里,我非常感动,正是莫里斯一家的友好善良才会让乔有如此的神勇。

动物和人一样也是有感情的,也是会知恩图报的。

后来,那名偷盗者竟是乔的前主人詹金斯,最后在乔的帮助下詹金斯被警察缉拿归案,他的邪恶残暴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正所谓善恶有报,分毫不差,真是大快人心啊!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受到深深的震撼,彻底改变了我对动物的态度。

家里的狗狗伴你左右,为你驱走寂寞,还有些军犬,为人类做出了许多贡献。

动物对人类的贡献很大,我们应该视动物如人类的朋友。

想到这些,我想对大家说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们、善待它们、呵护它们,希望大家用爱心来善待动物!

美丽的乔读后感500字3

《美丽的乔》,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桑德斯写的。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应该保护动物,关爱动物,不应该去伤害它们。

乔其实是一只小狗狗的名字。

美丽的乔并不美丽,而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

它被原来的主人狠心的詹金斯割去双耳和尾巴,它的兄弟姐妹被詹金斯一个一个扔到墙上摔死了,它妈妈被饿死,吓死的。

读到这,我觉得乔实在太可怜,詹金斯太残忍、可恶。

后来它的新主人莫里斯一家善良、仁慈,他们对它特别好,尤其是劳拉小姐,对遭到不幸的动物特别同情、关爱。

晚上总是起来好几次去看看那小东西在干嘛?因劳拉小姐对乔很好,所以乔每天对劳拉寸步不离,保护着她。

是乔最好的朋友!一次,劳拉到贝茜家里去,晚上乔发现了詹金斯在贝茜家准备点火,乔拼命地吼叫着。

詹金斯赶紧往外跑,吉姆和乔拼命地追着,他终于被警察抓住了。

两只狗身上都是被詹金斯打得伤痕累累。

回到家,贝茜直夸乔真是一只好狗,勇敢的狗。

乔还在大火中救出了一只会答40多道题的鹦鹉,亲眼看见大火吞没了许多人和动物宝贵的生命,还和孩子们及其他小动物有过许多冒险行为。

乔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美丽的乔。

乔是个非常勇敢的小狗呀!它遇到紧急险情,不慌张、沉着应战,就近请求援助,而不是听之任之地让险情任亦蔓延。

乔在别人陷入困境的时候,不顾危险,伸出援助之手,助一臂之力,帮助别人共度难关。

美丽的乔读后感500字4

暑假中,我接触到这样一本令我印象深刻的书,它就是《美丽的乔》。

故事主要写了一只小狗遭遇原主人的残害,被割去了两只耳朵和尾巴,后来它被莫里斯一家解救了,他们成了他的新主人,并且他们为他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美丽的乔虽然它长得不算漂亮但他们一家人还是为她取了一个这样一个美丽的名字。

莫里斯先生的家简直就是一个动物园,什么动物都有,这些动物都受到他们一家人的呵护,所以他们亲如一家人

整部作品以美丽的乔的视角来叙述,而这只小狗也真正见识到人与人之间的差异。

它的原主人詹金斯是一个凶残、暴力的人,他现在的主人们却每个都很仁慈善良。

我深深地感受到动物虽然不会说话却有着丰富的感情和灵性。

自从莫里斯收留了他并医好了它的伤以后,它就对他们一家人都忠心耿耿。

那次,他们家遭遇偷盗,乔拼命搏斗才保护了一家人。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詹金斯被警察缉拿归案,真是大快人心!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心灵受到深深的震撼,也许我们真的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了,我们真的要改变一下对动物的态度了。

家里的宠物狗可以为我们驱除寂寞,而神勇的军犬则可以为国效力。

让我们在《美丽的乔》的带领下筑起一座保护动物、热爱动物、关心动物的美丽桥梁。

2017小王子读后感500字


小王子读后感500字【1】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

我看了前言知道了,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好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花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哦,对了,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他也永远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这本书里好多的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再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点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则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原来大人们也会做很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什么都对,所以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一颗纯净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小王子读后感500字【2】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小王子》,我很喜欢这本书,只要回到家,一有时间我就读。读完了《小王子》这本书,我从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书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个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好多奇奇怪怪的其他星球上的人。他来到地球,在一片沙漠中看到一个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地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带了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我真喜欢书中的小王子,因为他有着雪一般纯洁的心灵。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其实有时候大人们也会做很多蠢事,他们的做法也不一定都对。我觉得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只要永远保持一颗纯洁的心灵,就一定会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小王子读后感500字【3】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

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4篇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经典之作,下面小编整理了红与黑读后感500字,欢迎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一)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着。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二)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平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同的角色,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得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三)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四)

拉尔神甫曾经说于连身上有种捉摸不透的东西,使于连要么飞黄腾达,要么被踩在脚下,没有中间路可走。那种东西也许就是他的叛逆,他对原不该属于自己的荣誉的追求。如果于连不能获得他觉得自己应有的荣誉,他的追求很可能受到那些拥有荣誉的贵族们的哂笑。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追求是染指。所以,要么光荣无限的生存,要么彻底的被毁灭。

于连的一生注定是在这个轮廓里斗争,而他在做具体的事情时也是如此。他做很多事总是喜欢将自己逼到绝路。要么获得自己需要的成功,要么名誉尽毁甚至性命难保。他第二次爬进马蒂尔德的房间便是,他对自己说,爬上去,要么重新获得她的爱,要么回来自杀,没有中间路可走。永远不给自己留退路。

在于连的身上永远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不同的极端交织在一起,如同美丽的陶瓷是由陶土在火与水的交替中获得了永恒的生命,于连在司汤达的红与黑中鲜活。

结果也是极端的,不是成为一件价值连城的瓷器,拥有火红的人生,要么成为一堆毫无价值的烂泥,扔向黑暗的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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