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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夜的工作有感作文

那般女子——读《温柔的夜》有感。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那般女子——读《温柔的夜》有感,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曹馨田

并不是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在寒假期间,断断续续地读书中一篇篇散文。每当读这些文字时,内心十分平静,躁动一天的心也变得柔和、安静。大概是这些写平凡又美好的故事的文字,被作者三毛赋予了一种魔力,总让人觉得温暖舒适。

《温柔的夜》讲述的是三毛和荷西生活在沙漠的故事和儿时的一些琐事。当初选择这本书时,纯粹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温柔的夜”吸引了我,它给人一种不一般的感觉。读完这本书,我才了解到这本书的作者,也就是被世人所称赞的三毛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奇女子。

这本书中她写自己出游去加纳利群岛等一些地方旅行,暂居,与当地所在的人们相遇,产生各种情感。她对生活十分热爱,在未了解他的经历之前,我本以为像她这样拿得起放得下的女子一定是那般洒脱,那般无情之人,但我错了。她很有个性,渴望自由,浪漫,又十分具有真性情,她可以十分疯狂地追求她所热爱的一切,从书中可知她的身体状态并不是很好,有时我甚至会感觉到有一天病魔会不支持她所做的事情,但她不重视生命的长短,而在乎生命是否有意义。她可以因为那种精神上的财富,不去理会现实的财富,她不顾别人的反对与议论,完全陶醉于个人的精神世界中。

她不喜欢被束缚的感觉,所以她选择了辍学,但记得她在《拾荒梦》里,因为自己喜欢的职业是拾荒者,而被小学老师无情教训,但她依然我行我素,每一天都活得自由自在,看到自己喜欢的,认为有价值的,如获至宝地捡起,自己加以改造,就成了自己的宝贝。

在她幼小心中的梦想被人无情嘲笑:“要拾破烂,现在就可以滚,不必再念书了。”她心中却有不同的看法,她认为世间的万物,就算是垃圾,也会因为它们的存在会发生不同的反应和回报,三毛也便是在实现着自己的价值。

其实众所周知,三毛的一生充斥着悲剧,经历过种种挫折,但是她仍然憧憬着幸福,带来正能量,通过《温柔的夜》我了解到了三毛这般女子。对于我,我喜欢三毛,喜欢温柔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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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人生由自己编写——读《温柔的夜》有感


《温柔的夜》是由台湾传奇作家三毛所写,讲述的是她婚后居住在加利纳群岛的故事,全书语言朴素真实,充满生活的味道。
读小节“永远的夏娃”你会因她从小立志当拾荒者而发笑,会想象到一个爱穿凉鞋的女孩是何等风情。她笔下非洲部落的神秘巫术,更会勾起你对探索世界的渴望。
从书中你可以看到一个淘气的少女,经常逃课只为穿街过巷,寻找奇特的“宝藏”你可以从她向学校请假去买香水,感受到她从无数字观念到体谅父母艰辛的成长蜕变;从她爱散步,爱美景,可体会她对生活的热爱。她爱自由,想哭时便哭,想笑时便笑。只要一切出于自然,她从不追求深刻,她向来只要简单。
三毛,她爱玩,但她不只会玩,她也有着对国家的热爱与对国人的关怀。如她书中曾提到国人到国外旅游的不文明行为。书中记录她曾带领一群中国人逛街买水果,但国人们用着她们“富有经验”的指甲按压水果,最后众人是被老板骂走的。类似还有一次帮中国旅游团做翻译,带团友到餐馆吃饭时,团友一时兴起猜拳,声音之大吓走了周围正在吃饭的客人。三毛说“那份蔑视又好笑的神情,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三毛特地记录下来,就是因为一颗爱国的赤诚之心。我觉得她所言极其有理,希望广大同胞认真品读“在国内,也许你是你,我是我,在路上擦肩而过彼此一点感觉也没有;可是当我们离开自己家园时,别忘记,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人”
一个四海为家,潇潇洒洒的女子,也有着自己的乡愁。如书中说到她的表姐夫来看她,在送别表姐夫时,她不敢再注视表姐夫,只怕哭个不停;陪别人去墓园看望其亡妻,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台湾人的墓,她不仅给那位故人送上鲜花,还写文章帮故人寻找在世亲人。如果没有对故乡的思念,如果没有对家乡的眷恋,就不会有这一切。
三毛,她爱着世界,爱着故乡。对比在台湾安逸地生活,她选择到外面的世界看看。她有诗“来时要做一棵树,站立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荫凉,一半沐浴阳光。”她愿“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世事如棋,黑白迷局,一子一式,颠倒乾坤。大多数人习惯把生命构塑成整齐划一的印刷体,且热衷于那平直,重复的行走轨迹。但人不一定要追求安逸,每个人都能创造自己的手写体。
百年人生,就是想给你足够的时间来选择想要的生活。时间,珍惜了就是黄金,虚度了便是流水。如果你同是不安于现在的生活,就请奋力前进,愿你的人生由你自己编写!

愿人生由自己编写_读《温柔的夜》有感作文800字


《温柔的夜》是由台湾传奇作家三毛所写,讲述的是她婚后居住在加利纳群岛的故事,全书语言朴素真实,充满生活的味道。

读小节永远的夏娃你会因她从小立志当拾荒者而发笑,会想象到一个爱穿凉鞋的女孩是何等风情。她笔下非洲部落的神秘巫术,更会勾起你对探索世界的渴望。

从书中你可以看到一个淘气的少女,经常逃课只为穿街过巷,寻找奇特的宝藏你可以从她向学校请假去买香水,感受到她从无数字观念到体谅父母艰辛的成长蜕变;从她爱散步,爱美景,可体会她对生活的热爱。她爱自由,想哭时便哭,想笑时便笑。只要一切出于自然,她从不追求深刻,她向来只要简单。

三毛,她爱玩,但她不只会玩,她也有着对国家的热爱与对国人的关怀。如她书中曾提到国人到国外旅游的不文明行为。书中记录她曾带领一群中国人逛街买水果,但国人们用着她们富有经验的指甲按压水果,最后众人是被老板骂走的。类似还有一次帮中国旅游团做翻译,带团友到餐馆吃饭时,团友一时兴起猜拳,声音之大吓走了周围正在吃饭的客人。三毛说那份蔑视又好笑的神情,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三毛特地记录下来,就是因为一颗爱国的赤诚之心。我觉得她所言极其有理,希望广大同胞认真品读在国内,也许你是你,我是我,在路上擦肩而过彼此一点感觉也没有;可是当我们离开自己家园时,别忘记,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人

一个四海为家,潇潇洒洒的女子,也有着自己的乡愁。如书中说到她的表姐夫来看她,在送别表姐夫时,她不敢再注视表姐夫,只怕哭个不停;陪别人去墓园看望其亡妻,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台湾人的墓,她不仅给那位故人送上鲜花,还写文章帮故人寻找在世亲人。如果没有对故乡的思念,如果没有对家乡的眷恋,就不会有这一切。

三毛,她爱着世界,爱着故乡。对比在台湾安逸地生活,她选择到外面的世界看看。她有诗来时要做一棵树,站立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荫凉,一半沐浴阳光。她愿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世事如棋,黑白迷局,一子一式,颠倒乾坤。大多数人习惯把生命构塑成整齐划一的印刷体,且热衷于那平直,重复的行走轨迹。但人不一定要追求安逸,每个人都能创造自己的手写体。

百年人生,就是想给你足够的时间来选择想要的生活。时间,珍惜了就是黄金,虚度了便是流水。如果你同是不安于现在的生活,就请奋力前进,愿你的人生由你自己编写!

触摸彗星那般闪亮——读《简·爱》有感


花了几天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艰巨的过程。然而我还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颗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一样丰富,我心里所装的也和你一样充实。这是《简爱》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一句名言,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相信书中敢于抗争,性格顽强的简爱一定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读完,我深深地吸了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简爱的倔强和独立的性格深深的震撼了我,简爱从小就寄人篱下,受尽了别人的冷眼虐待,而她并没有屈服,敢于面对现实,与偏见和命运抗争,以勇敢顽强的毅力克服所有的人生挫折,这就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更让我惊讶的是简爱在那所修女学校竟然待了八年,在那所学校学习,不是被老师害死,就是被饿死冻死,这就让我更佩服简作文爱坚强的意志了。

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很多困难与挫折,当它来临时,不要逃避,不要哭泣也不要绝望,要学习简爱一样,勇于面对困难,敢于去正视现实,不屈服,不放弃,拥有简爱一样的毅力,坚强和克服困难的勇气,这样的话,任何苦难都可以迎刃而解了,记得一次考试失利,卷子上鲜红的分数正视2最好的证明,我也好似尝到了不好受的滋味。一个接着一个的交叉,那么鲜红,呈现在眼前,都快刺痛我的双眼了,失败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名次低了,笑声没啦,沮丧多了

不,我不甘,我不甘心这失败由我一个人来承受!我要振作!闭上双眼,似乎听到了一位音乐家在弹奏一首交响曲。忘掉失败吧,相信自己能够创造出辉煌,能重新名列前茅!

我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简爱的一生虽然平凡但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是充满智慧,自信与不屈精神的象征。她的生命,又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那个女子 ——读张爱玲小说有感


那个女子
——读张爱玲小说有感
高二(14班)刘蓉
不知听谁说过,最遥远的,不是十年之后,而是今天以前。张爱玲生活在今天以前的很久,是一个遥远而又绰约的梦境,让人借氤氲的尘世走近。
最初,我不爱她,她敏感,冷漠,孤傲,极度自尊又自卑。她说,“你若认识从前的我,你会原谅现在的我”。渐渐走近,我认识了她,也理解了他。
该是怎样了悟,才会在12岁时便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虱子”。煮酒论命。补前生,朝后世。她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说尽世间千恩万缘,也道出内心的寻找与坦然。
于是,她遇到了胡兰成,一见倾心,不要婚礼名分,只订下一纸婚书。她说,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胡兰成说,愿使岁月静好,现实安稳。就像《色戒》中的王佳芝,遇到了易先生,张爱玲,爱着那个名为胡兰成的男人。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离开他,他没有选择死去,只是从此慢慢凋零。”可惜,胡兰成负了一生盟誓。刻骨铭心的爱恋成为过往,留给张爱玲的,只有一生情殇。兰成,我自将枯萎,是为你枯萎还是因你枯萎,不得而知也不愿深究,一语成谶。
可叹,在茫茫人海中修得缘分,起灭浮沉,冷暖自知。稍有安慰的是,他遇到了赖雅,一个残年老人却又可以给她父亲般的温暖的伴侣。即使生活拮据,那段相敬如宾的时光,终是让她孤独的灵魂有了依靠。
一生之中,亲情之伤是张爱玲心中最深的一颗刺。“我没赶上看见他们,所以跟他们的关系仅只是属于彼此,一种沉默的无条件的支持,看似无用,无效,却是我最需要的。他们只静静地躺在我的血液里,等我死的时候再死一次。我爱他们。”父亲去世的时候,她没回去;母亲离开的时候,她只寄去一张支票。恰如她所说。沉默的支持,沉默的爱。
胡兰成盛赞她“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程黛眉在《临水照花》中说,“临水照花,是一种特殊女人的特殊状态——孤傲,敏感,卓尔不群,但是却逃不开心灵之篱栅。这样的女人大都用文字来跳舞,跳的过于高明,便没了舞伴来陪,只落得人在高处,灵魂总是寂寞。”这也联系了另一句话,“她死的很寂寞,就像她活的很寂寞。但文学并不拒绝寂寞,是她告诉历史,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还存在着不带多少火焦气的一角。就是在这一角中,一个远年的上海风韵犹存。”
于是,在中国的近代文学里,就有了那个被黄金枷束缚的曹七巧,她用沉重的枷角打伤身边的每一个人;若娶了白玫瑰,红玫瑰就成了一处蚊子血,若娶了红玫瑰,白玫瑰就成为一颗白饭粒;一场《倾城之恋》,穿越香港的战火,成全一段缘分……文学里的张爱玲,也曾被生活压弯腰,俗如烟火。可她依旧大雅,那是一个孤独的灵魂。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是的,我爱她——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

读《温柔的杀手》有感500字


今天我读了《温柔的杀手》后,启示多多。

天气很冷,北风呼呼地刮了一夜,天空开始飘雪了。刚出生不久的小兔冻得瑟瑟发抖,妈妈给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可小兔还是冷得直哭,妈妈摸摸小兔的手,冰凉冰凉的。于是妈妈买了一副手套给她戴上,这下小兔感觉暖和了,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天爸妈外出干活去了,偌大的家里就剩下小兔一个人在家,小兔觉得好不孤单啊!“喂,朋友,我们来玩游戏好吗?”突然一个细小的声音对小兔说道。

小兔扭头四下看了看,发现家里除了自己没有其他人,“谁在跟我说话呢?”正在她疑惑之际,那个细小的声音又响了,“别到处找了,我在你手上呢。”

“我手上?”小兔更是感到奇怪,她仔细打量了自己的双手,自己的手上除了戴着一副有着美丽图案的手套,没有别的啊!“你究竟是谁啊,我怎么看不到你呀?”

“我在你手上的手套里。”

“哦,怪不得我看不到你。”

“你想不想要个漂亮的指环?”只听那个声音热情地问道。

一听说指环,小兔就想到妈妈手上戴着的戒指,在阳光的照耀下会发出耀眼的光,真的很漂亮。于是小兔赶紧回答:“好啊,我要漂亮的指环。”

“来,你动动你的手指,看看合不合适?”那个声音说着这话,脸上露出了一丝坏坏的笑。可它的笑容小兔看不到,因为它躲在手套里啊!

小兔动了下手指,感觉手指上有一个什么东西缠绕在上面了,柔柔的蛮舒服的。“你能让我看看漂亮的指环吗?”小兔对着那声音问道。

“要是脱掉手套,你不冷?”那个声音说道,“只要你能感觉得到就好了。”说着这话,那个声音露出邪恶的笑容,轻轻说道:“嘿嘿,今天可逮到了个大笨蛋。”

“嗯,好吧!”小兔觉得那个声音很会关心自己,于是她的小手在手套里不停地动着。心里美滋滋地想着“我有一个漂亮的指环。”小兔高兴地在床上打起了滚,翻起了筋斗。 

“呜呜呜,痛!”到了第二天,天还没大亮,兔妈妈就听到一阵阵哭声,赶紧爬起来,看到小兔在哭。她摇着小兔:“宝贝醒醒,你怎么啦?”妈妈以为小兔在做噩梦了。可是小兔就是闭着眼睛哇哇哇哭,到后来哭声越来越大。妈妈看着宝贝这样,心里很着急,不知宝贝究竟怎么了。

不管怎样,先送宝贝去医院再说了。于是妈妈起身穿好衣服,抱着小兔往狗儿阿紫的小诊所跑。

阿紫大夫问小兔哪里疼,可小兔就知道一个劲地舞动着小手哇啦哇啦哭着,哭得满头大汗。

见问不出什么,阿紫大夫就只好帮小兔仔细检查了。当她脱下小兔的手套,居然看到小兔的左手小指上缠着一根粉红的绒线,而且线已深深地陷入肉里,把小指分成了上下两截,而小指的上端已经发黑。阿紫大夫仔细研究了下小兔的小指,说道:“要把小指的上端截去,否者会影响整个手指。”妈妈听了阿紫大夫的话,简直如五雷轰顶,责怪自己对小兔照顾不周,让宝贝从小就带了残疾。再三考虑了利弊,在兔妈妈的同意下,阿紫大夫给小兔做了截指手术。

小兔渐渐长大,看着自己只有半截的小指,时常会发呆,会想起那个温柔动听的声音,感觉自己就好像经历了一场梦境。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美丽的东西并不都是好东西,动听的语言也不一定就是好话。要善于分辨身边的善恶,不要被美丽的陷阱所蒙蔽。

读《武则天》有感:女子本弱


女子本弱

——读《武则天》有感

3号学生

从没度过正史有关的书籍,因为无聊,因为没有兴趣,因为懒得开始。微信读书里偶然推送了《武则天》的语音版本,闲来无事便听听消遣,慢慢的,便也听完了,不说了解,至少知道了这位女皇跌宕的一生,原来,与《至尊红颜》或《武媚娘传奇》还是有些区别的。

武则天在历史上的地位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在男尊女卑的时代凭借一己之力,坐上了皇帝的位置长达15年之久,将李唐子孙整治的服服帖帖,不敢丝毫妄动。一开始,我是很讨厌她的,想来很多人也都是很讨厌她,心狠手辣,不择手段,荒淫无道,大概是很多人给她的评价。直到最后的最后,听到武则天说自己墓前立无字碑,是非功过留给后人评说时,突然似乎是有些理解了,这个女人的一生,大概也只是想要努力,想要站的更高一些,想要不受欺凌罢了。

从一开始的武二娘和母亲被堂兄一家欺凌,小小的女孩心里想的也不过就是能有一个好的归宿,能让自己和母亲过的开心,不必被亲人欺负折磨而已,机缘巧合之下进入皇宫,能得唐王李世民宠爱,也是她的机缘使然吧。虽然,武氏是骄傲的,是狠辣的,或者也只是单纯的没有受过教育的村野女孩,对自己尚且自顾不暇,如何对别人心怀怜悯之心呢。她的错误,在于过早的暴露了自己的野心,或者,在于在以为是自己的夫君面前不舍防备。

面对武媚娘侃侃而谈的"如果马儿不听话,先用粮食喂,在用鞭抽打,不听话就宰了"的说法,唐皇不动声色的开始疏远她。也许在这些大男人的眼中,女子本应是温婉的,善良的,任人宰割的。然历代君王最终不也是这样对待臣下的吗,施以恩惠,不从,罚,不从,杀。武媚娘的错,大概也就是在自己还没有站稳脚跟的时候,过早的暴露了自己的政治天分吧。

武媚娘最被诟病的事件之一,也是她先后做了李世民的妃子和其子李治的皇后,是为乱伦。然被驯马事件影响的李世民,再加上听李淳风汇报的"女主武氏"的预言,对她早已动了杀心。面对早已离心的夫君,面对虎视眈眈的群臣和后宫嫔妃,她又能如何呢?所谓勾引,也不过是为自己某一条生路,是的,出路都不算,只为活着。

我一直坚称李治是昏庸的,应该大部分人都不这么认为,大概我的认识太过浅显。但我实在不能理解,一个皇帝,为何性格如此容易受人摆布。哦,他是宽仁孝友明事理的。但是我始终不知道他对武媚娘是什么感情。在接回被送到感业寺的武媚娘之后,在因为武氏设计萧淑妃后,在武媚娘明确对他提出,王皇后多年无子,应由妾身执掌后印后,如果说他还没有明白武氏的野心,怎么叫人相信呢。

但武氏是聪明的,机敏的,善于忍耐的,心狠手辣的。她知道以退为进,也知道乘胜追击。在被群臣反对封后的时候,她知道自己根基不稳,因而继续忍耐,在逐渐培养了自己的关系之后,她毅然踩着自己年幼的小女儿的性命,步步带血的登上了后位。

女子本弱,但并非是为母则刚,对武媚娘而言,大概是为了生存。她是有野心的人,也是敢做事的人,但也是可以忍耐的人。李治那么爱护她,但依旧不敢为她和群臣争执,大概是这份爱护太过廉价,太容易被其他因素左右,武媚娘不敢将自己的性命托付于爱情上面,她只能自己去争抢。

因而,她一步一步在朝中安插大臣,排除异己,建立起自己的人脉和消息网络,一步步掌控朝政。大概皇家骨血淡如水,在手握大权的武氏面前,太子和皇上都开始担心,即使那个女子,是他的妻子,他的母亲。他们开始密谋夺权,密谋让太子监管国事,武媚娘固然是狠心的,皇家待过的人,心里只有自己。一杯毒酒,又去了自己儿子的性命。能如何,若太子登基,她固然是太后,可一位手握大权或者说曾经手握大权的皇后,是会被忌惮的,她只能在后宫凄厉的等死,她不想这样。

一步一步,踩着自己儿女的尸体,她登上了那个权力的巅峰,称神皇。再没人能对她如何,再没人敢对她如何。虽然她的执政方式太过残酷,听信谗言,信任佞臣,迫害忠良,但她骨子里是温柔的,多情的,不然也不会对自己的男宠如此爱护,如此宠爱。只是这份宠爱和信任,最终断送了她的皇帝生涯。

在了解百姓对酷吏的怨声载道后,她果断的处决了佞臣,她愿意听从狄仁杰的劝谏,考虑重用忠臣,愿意把江山还给李氏后人继续作为储君,愿意对自己的男宠网开几面,一代女皇,终归是还有很多女人的情感。只是,自古红颜多祸水,蓝颜亦然。

这位70余岁的老太,最终因为听信了两位男宠的谗言,赶走了身边最得力的公公,被李氏子孙夺回了皇位,软禁于后宫。这该死的深情。

那又如何呢,她依旧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代女皇。是非功过留给后人评说,她不在乎。最后,她也只是个乐乐呵呵安度晚年的老太太了。

三毛的《温柔的夜》读后感2000字


我和你未曾谋面却似曾相识,这一种熟知来自你在文字中的点滴诉诸。我和你天边遥各却紧紧相依,这是一种亲近、是一种思念、是你给予我的,每个读你的,温柔的夜。

相 知

都说三毛是六七十年代人的知音,可我这个90后却偏偏执着地爱着她的流浪,爱着她的坚强,爱着她的真实与大爱。在她陪伴的时光里,我拥有《撒哈拉的故事》带给我的欢笑,《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潸然泪下,也能清楚地回忆起《滚滚红尘》中那个名叫沈韶华的女子。每每读三毛,总是在夜色大幕拉开,繁星点缀时。在三毛众多的作品中,在此刻浓郁的夜色中,我想品味文集《温柔的夜》,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手中这本《温柔的夜》是2011年纪念三毛逝世二十周年时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再版的版本。32开,淡粉色的封面与封底,除了必要的书名及作者,没有其他的图案或文字。人们对于三毛的爱,从1962年《惑》的第一次发表,延续到1976年《雨季不再来》文集的首次出版,直至1991年谜团般的死亡,再往后二十多年到今天,都一直以再版图书的形势强烈的散发着。多年后我追寻着这一股爱的味道,欲罢不能。

相 恋

同其他作品一样,《温柔的夜》也是由许多的中长篇故事构成,都是对一些生活的琐碎记录。正是这些来自异国他乡,真实亲切,有喜有忧,充满生活酸甜苦辣的故事,一再的让我沉醉,甚至让我恋上你三毛,笔下的撒哈拉。甚至,如果可以,我想写一封信给你。

亲爱的三毛:

你说,你很爱夏娃这个名字。于是你在书中以《永远的夏娃》为系列标题连写了六篇故事,告诉我你是有多么喜欢拾破烂,靠着你多年练就的眼力和天生赋予你的艺术造诣,幻化出了那么多奇珍异宝。我多么想到撒哈拉被你称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家的地方,坐下来和你好好聊聊这一种永远不会终止的未知。待到晚饭时,我们一起来包饺子,正宗的中国饺子,好让《饺子大王》中的荷西和朋友们吃个够。等到暮色阑珊,让我和你一起走走你每晚漫步的路线,去见见《黄昏的故事》中那形形色色的异国邻居们,你和我穿着你爱的凉鞋痛快地走在路上大声和大家打着招呼。要是在那岛上得了病,我也很想让你带着我见识见识当地的土郎中,知道么,你描述的几次看病经历教我捧腹大笑,一面担心着你的身体一面又被你逗的合不拢嘴。

不过,我知道你也有严肃的一面,尤其是在国家民族问题上,你总是秉持着自己不变的原则,你告诉我,当我们离开了自己的家园时,请不要忘了,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人,可见常年在异国他乡的你是多么热爱着祖国。也许是爱之深,责之切吧,你用近乎严厉的语气历数了中国游客的种种不文明举止,很少见到你有这么生气,可是《亲不亲,故乡人》这样的文章标题还是把那个爱民族的你展现了出来。不光是我们自己民族的人,善良的你总是能交到各个民族的好朋友,诸如日本朋友莫里、当地人黛娥,还有给你平添无数烦恼的女佣玛利亚。

其实你笔下的生活也有烦恼,我知道,哪怕是在荷西陪伴着你的时候。单单拿你在书中以日记形式记录荷西在拉哥斯工作、你陪同的故事就够让我心痛了。我不忍在大家心目中是公认好丈夫的荷西每天进行那么大工作量的水下作业;我心疼你忍气吞声,托着病怏怏的身体被那一群唯利是图的雇佣者使唤;我跟你一样数着日子,盼望着荷西能早一点拿到薪水,改善你们的生活,最重要的是跟你回到家中过两人在一起的日子。故事发生在五月,可内容却并不怎么愉悦,但你还是一如既往的赋予它一个温暖的标题《五月花》。这是一束开在五月的生活花,纵使有太多荆棘,你所秉持着的坚强意志和乐观心态仍使它娇艳并强大的绽放在我的心头。

你真真切切地经历了这个世界上一切的虚幻与真实,你总是能够在看似绝望的事情中找到希望,发现温暖,再将它传递给每一个读你的人,你告诉人们要热爱生活、要学会坚强、要懂得快乐,在变化的生活中依然要抱有志向,朝既定的方向前进。你说,读者和作者还是不要谋面的好,保持那一份充满想象的距离感,会更具有美感,我想我只能永远保持你我间那份距离,在既定的距离中汇聚我们的交集。

相 念

留着中分的过肩直发,时而盘起露出清晰的面庞,总爱穿着牛仔裤和随性凉鞋的她,在世人眼中也许并不那么美丽,但对我来说,在大漠的映衬下她竟是如此迷人。她是我某种程度的寄托,她为我描述了一种未知的精彩,告诉我流浪的痛快,也提醒我生活的苦楚,真实亲近的在我身边,与我分享她的故事,从未离开。

就用三毛作词的歌曲橄榄树来做尾吧,不过我想歌词应该是这样子的: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愿同你一样流浪/流浪远方/为了踏遍青山与绿水/为了体味生命的爱怨/我愿意流浪/流浪远方。

温柔的夜,好眠。

读《谁说女子不如男》有感 (250字)


今天,我从学生电脑上看到一篇文章《谁说女子不如男》!

这篇文章住要写了:作者的父亲因作者是个女儿就不喜欢她,因此作者的母亲与她的父亲离婚了,从此以后作者的母亲独自一人在外辛辛苦苦赚钱养家;为了作者受了许多苦,挑水泥、搬砖头、在宾馆洗厕所、擦过鞋、摆过地摊尽管这些工作都很辛苦,但她的母亲为了养家不知吃了多少苦头。从那时作者就下定决心要向父亲证实谁说女子不如男!

我看了这篇文章十分感动,同时我也要向那些瞧不起我们女子的人证实:女子和男不分高低!

新疆莎车县第六小学四年级:关惠尹

读《谁说女子不如男》有感350字


人们都把儿子看做家里繁衍烟火的宝贝,看为擎天柱。今天,我看到一本叫做《谁说女子不如男》的书,看到了我的心坎。

文章讲的是有一位农夫,有一儿一女,农夫和他的妻子偏爱着男孩子,什么也不让做,而女儿呢?每天就像一位女仆,任人们使唤来使唤去。有一天,女儿和儿子在睡觉,此时正是5点多,妻子叫起女儿,让她去干活。女儿问:妈妈,为什么,为什么你儿子不干活,他还比我大呢!读到这里,我想:女儿说的真棒!这下子妈妈肯定会叫起儿子的!可是出乎我所料,母亲说:你哥哥是繁衍我们家烟火的宝,怎么可以干活呢?女孩无奈中只好干活了。有一天,他们家里着火了,男孩子连最基本的事情都不会,依靠着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责怪女儿:这死孩子干什么去了?我们的擎天柱哟!女儿是去干活了,女儿回家后,看到熊熊大火,抬着水洒向火摊。爸爸妈妈还有哥哥都救出来了。可是妈妈爸爸却说:怎么不早点回来啊,阿爸阿妈阿哥没事,你看我们家成什么了?女儿很委屈,跳进了剩下的一些大火里,被化成了灰烬。

看到这里,我很气愤。女儿好心救了他们他们却还不知足,谁说女子不如男啊?世界上的人啊,听我这个弱女子的一句劝:谁说女子不如男,男孩女孩都是宝!他们是上帝赐给你们的好宝贝,他们同样可以为你们养老送终!

温柔,反抗,温柔的反抗——贾宝玉人物分析


贾宝玉真可谓柔情似水,不论是小说里刻画的整天跟贾府的女人们一起欢声笑语,还是在各个影视剧版本里的细皮嫩肉,浓眉大眼,你都不得不把一个男人跟温柔连在一起,甚至温柔到有点娘娘腔。

他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当然,作者绝非故意刻画一个如同色狼一般的男主人公。在曹雪芹笔下,以男子为中心的贵族社会是那样虚伪、丑恶和腐朽无能,另一方面,少女们却是那样的善良,纯真,美好。于是,从小在女儿国里长大的贾宝玉自然带有了一些女性的性格特点。

贾宝玉的温柔着重体现在他对女性和对下人的尊重上。在男尊女卑,封建等级严苛的社会,能做到如此也实属不易。比如对茗烟没上没下,大家乱玩一阵;撕扇子千金一笑,使晴雯转恼为笑;金钏受辱身死,宝玉念念不忘,不顾给凤姐过生日这等大事,偷偷跑到郊外冷清之处洒泪祭奠。

贾宝玉的温柔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其对封建礼教的反抗。他对女性的温柔,对下人的体贴无不是在于当时的社会抗争。贾宝玉的反抗也带有着温柔的成分他不敢与家族彻底决裂,只是在整个封建礼教的束缚下做些小小的反抗。

在第三回中,曹雪芹用一首《西江月》描写贾宝玉: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梁:莫效此儿形状!试想,贾宝玉真的是个不学无术之人吗?我觉得,贾宝玉只是不肯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不愿走封建家长为他规定的读书应举,结交官场,遵从礼法,经帮济世的人生道路,他只是鄙视功名利禄,厌闻仕途经济的学问。因为他无法拜托家庭,于是贾宝玉选择了这样一条看似自暴自弃的道路。然而,在后四十回的续写中,高鹗居然让贾宝玉中举不得不说这是严重违背了曹雪芹本意的。

总而言之,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中,却生生地要走一条与家族的希望背离的路不论是爱情还是前途,贾宝玉确实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读《夜颂》有感


读《夜颂》有感

郑二妹

细细拜读了几遍鲁迅先生的《夜颂》,愈发觉得有种熟悉的陌生感,也有种莫名的害怕惊悚情绪打从心底里冒出来。夜晚太黑暗,社会太混沌,我怕自己没有一双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模模糊糊,看不清一切事物。孑然一身,唯有孤独相伴而行。

电影《唐人街神探》里,小诺说了句让我感触颇深的话:每个人从出生起就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每个活着的人都是生活中的奥斯卡影帝影后,时刻都在演着属于自己的戏份,游刃有余地切换着不同的角色。或是逼不得已,抑或是心甘情愿。无论如何,为了生活,为了一己私利,拼尽所能地去做好它,演好它。不得不由衷地说:生活真是一部磨灭人性的大悲剧。

一个人出生时,首先扮演着孩子的角色。为了让父母长辈开心,为了成为所谓的孝顺的孩子,总要时不时地强迫或被强迫做一些违背自身意愿,却又为大众认同的"真理".青少年时期,上学了,我们又多了一个角色——学生。为了成为师长眼中的"好学生",我们不辞辛苦,挑灯夜战,只为了下一次试卷右上角上的阿拉伯数字能变大一些,即使压力已被严重超载。成年后,出社会工作了,形形色色的人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为了谋生,为了应对来自同事、同行等各方的激烈竞争,我们不得不把原生的自我关闭起来,虚伪地待人处事。成家后,我们不得不成为一位挣钱顾家的好丈夫,一位入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的的贤妻良母。所有的一切,说得好听点,就是为了家人,为了成为父母骄傲的孩子、师长得意的门生、上司满意的下属、丈夫面上有光的贤妻、孩子慈爱的母亲。但说白了就是自私自利。为了得到别人的关注、称赞、荣誉、金钱,违背自身意愿行事,痛苦并快乐着。虽违背意愿自私自利,但这是社会的金科玉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并不可笑。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都是面具者,表现的不是原生的自我,而是追求欲望的附属品。

或许,只有在夜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我们方能消停心中溢满的物欲,避开世俗的眼光,把真正的自己酣畅淋漓地表现出来。然而,我还是怕,怕自己过于愚钝,没能有一双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没有方向地踽踽独行。与其这样,还不如成为日光下的面具者。

鲁迅《夜颂》有感

爱夜的人,也不但是孤独者,有闲者,不能战斗看,怕光明者。

人的言行,在白天和在黑夜,在日下和在灯前,常常显得两样。夜是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天衣,普覆一切人,使他们温暖,安心,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虽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见掌,有漆黑一团糟。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君子们从点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阴里,突变了他的眼色。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的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她是初学的时髦,假如长在明晃晃的照耀中,将使她碰着"没落"的命运。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助她一臂之力,使她放缓开足的马力,吐一口气,这时才觉得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一夜已尽,人们又小心翼翼的起来,出来了;便是夫妇们,面目和五六点钟之间也何其两样。从此就是热闹,喧嚣。而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黑狱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金盖,是鬼脸上雪花膏。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六月八日。

(一九三三年)

( 选自《准风月谈》)

后论:《夜颂》,为何要颂夜呢?所谓夜,是被黑暗所笼罩着的,没有半点光亮。世间万物在此背景下,无不原形毕露。因为这黑暗,任何丑恶的、美丽的都复了原位。化了妆的卸了,戴面具的摘了,伪装的真实了……也只有这黑暗,也只有在夜里,才能让一切还原真面目——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是啊,想想那些阿谀奉承、花言巧语、投其所好、溜须拍马的背后,真实的是什么呢?自古就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可老百姓办事为何越来越难呢?请客、送礼风不但没随着那些贪官污吏的下台而减小,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说假话的上座,说真话的挨打。于是乎,"诚实"被擦了粉,化了妆,穿上了美丽的花外衣,于是乎,再也分不清敌我,甚至于找不到自己

这世界到底怎么啦?朋友可以出卖朋友,亲戚可以背叛亲戚。于是乎,我们不敢相信任何人,出门也要化妆,戴面具,穿伪装,否则不敢出门;说话要看眼说话,看脸说话,看场合说话,否则不敢轻易张嘴;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见机行事".天啊,简直就是要把你培养成天才!

我尤其敬仰鲁迅,他的敢言,他的直言,他的果敢,他的磊落!我没有他的胆识,充其量只不过在夜的幕布下,挤在犄角旮旯里,面对着墙低吼几声而已!所以,我也喜欢夜,喜欢在满腹杂念的时候,在夜的掩饰下做一回英雄,不然,又能如何呢?各人自有个人的想法,你认为是对的,是真诚的,在别人眼里或许是错的,是做作,是虚伪;"公说公理,婆说婆理",别人凭什么肯定你的真诚?尽管你果然是诚实的。"忠言逆耳",谁人不晓得好话悦耳?逆耳的说辞有几人愿听?所以,当看到别人的脸色,我还是会违心的说好话的,尽管当别人这样时我会憎恶,会气愤,会想做聋人,但是,可是,我也化了妆,带了面具,顶着我的躯壳过着日子,却把心遗弃在不知名的地方。

所以,我也是喜欢夜的,因只有夜是真实的,更因只有在夜里才能找到我自己!

所以,我也是喜欢夜的!!!

读《谁说女子不如男》有感 (500字)


人们都把儿子看做家里繁衍烟火的宝贝,看为擎天柱。今天,我看到一本叫做《谁说女子不如男》的书,看到了我的心坎。

文章讲的是有一位农夫,有一儿一女,农夫和他的妻子偏爱着男孩子,什么也不让做,而女儿呢?每天就像一位女仆,任人们使唤来使唤去。有一天,女儿和儿子在睡觉,此时正是5点多,妻子叫起女儿,让她去干活。女儿问:妈妈,为什么,为什么你儿子不干活,他还比我大呢!读到这里,我想:女儿说的真棒!这下子妈妈肯定会叫起儿子的!可是出乎我所料,母亲说:你哥哥是繁衍我们家烟火的宝,怎么可以干活呢?女孩无奈中只好干活了。有一天,他们家里着火了,男孩子连最基本的事情都不会,依靠着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责怪女儿:这死孩子干什么去了?我们的擎天柱哟!女儿是去干活了,女儿回家后,看到熊熊大火,抬着水洒向火摊。爸爸妈妈还有哥哥都救出来了。可是妈妈爸爸却说:怎么不早点回来啊,阿爸阿妈阿哥没事,你看我们家成什么了?女儿很委屈,跳进了剩下的一些大火里,被化成了灰烬。

看到这里,我很气愤。女儿好心救了他们他们却还不知足,谁说女子不如男啊?世界上的人啊,听我这个弱女子的一句劝:谁说女子不如男,男孩女孩都是宝!他们是上帝赐给你们的好宝贝,他们同样可以为你们养老送终!

五年级:者敏

读《365夜》有感


我最喜欢读一本名叫《365夜》的书,它使我的写作文的提高了很多,同时也把我逗得开怀大笑了,我来举个例子吧!

我爸爸是个消防队员,今天早上,他正喝着热牛奶,忽然听到火警号声,丢下杯子就往外跑。对门王叔叔也从厕所里冲出来,跟着爸爸一起上了电梯。

中午吃饭的时候,爸爸说:王叔叔真勇敢,救出了一个三岁小孩。爸爸没说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后住肚子,好一会儿才凑在我的耳朵过说:他的裤子没系好,抱小孩下楼的时候,裤子滑到腿上了。我听了也笑了起来。

消防队员的工作真紧张啊!!

我真喜欢这本书。

读《愿你被这世界温柔相待》有感


读《愿你被这世界温柔相待》有感(一)

悠悠、洛洛:

亲爱的宝贝们,你们好!

这是妈妈给你们的第一封信,对于它的迟到,妈妈深表歉意。姐姐8岁了,妹妹也已经2岁7个月了,妈妈每天和姐姐视频聊天,和妹妹朝夕相处,但能够静下心来向你们倾诉一下,还是第一次。

最近,妈妈读了叶萱的《愿你被这世界温柔相待》。她以平淡细腻的笔触,记录了女儿和儿子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了孩子对自己以及家庭的影响,记录了父母对儿女的爱与期待……读完这本书之后,妈妈也在回忆我们母女相处的时时刻刻、点点滴滴。

妈妈也想套用那就话——两个女儿是上天赐给我的最好的礼物!姐姐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妈妈还是一个"新手".有姥姥的360°全方位无死角帮扶,虽不至于手忙脚乱,但还是有那么一段时间的"焦躁",看着你一天天长大,看着你从"皱皱巴巴"到"光彩照人",妈妈也逐渐适应了从"女儿"到"妈妈"的角色转变。

记得你出生的第一天,四岁的表姐来到病房,开心的问:"姑姑,是弟弟还是妹妹?"我说:"妹妹!""那我给妹妹起个名字吧!叫‘悠悠’怎么样?"我可爱的侄女,你这是商量吗?就这样,你的名字就被姐姐定了下来。看着姐姐在你的小床边"动手动脚",那一刻妈妈就想——有兄弟姐妹的陪伴真好!就像妈妈和舅舅一样,像爸爸和姑姑一样!

悠悠的童年是快乐的,一直和表姐生活在一起,一直有表姐的悉心呵护,有姥姥姥爷、舅舅舅妈的贴心关爱。但对爸爸妈妈的阶段性缺席,你虽没有"心存不满",但还是有很多遗憾。也许正因为这样,爸爸妈妈的"歉疚"有时候就转化成了"迁就",你一天天的长大,妈妈希望你能体谅、能正确对待。

后来的故事,我们的小宝贝"洛洛"出场了。你的名字是爸爸给你取的,意思是记住妈妈的家——洛阳。感谢爸爸用简单的两个字,将爸爸、妈妈、姐姐、妹妹以及"两省人民"联系在一起!

洛洛刚过一岁,北方城市的集中供暖开始了,雾霾也开始肆虐。洛洛也没能扛过去,成为"吊瓶森林军"中的一员。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齐上阵,个个手忙脚乱。记得你好几次深夜高烧,爸爸妈妈给你温水擦身、吃药降温……爸爸妈妈累一点儿没什么,看着你因为高烧萎靡不振、打吊瓶扎针时的眼泪、理疗时的挣扎,妈妈的心都碎了。那时候妈妈就跟许多爸爸妈妈的感受一样,什么男孩儿女孩儿、什么高颜值、什么多大的成就,这些都是浮云,只要你和姐姐健健康康,就是妈妈最大的安慰了。

如今,年轻的爸爸妈妈都被各种教育理念包围着,从结婚之后就为迎接你们的到来做各种准备,各种检查、各种保健品、各种课程……真的是应接不暇!妈妈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比较淡定、坦然的人,可是你们的到来,打破了这一切!别的小朋友上早教班,妈妈不淡定了!你们的好朋友上了某某兴趣班,妈妈不淡定了!伴随你们一天天长大,妈妈的"不淡定"有增无减,好在你们有个"淡定"的爸爸,平复了妈妈焦躁的情绪,让妈妈静下心来认真感受、细细体会你们的变化,让妈妈按照"既定方案"陪伴你们长大,让你们能够做自己成长历程中的"主人".

姥姥给妈妈记忆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句话让妈妈受用终身,让妈妈有爱心,有感恩之心!妈妈也把这句话送给你们姐妹两个,妈妈不求你们大富大贵,但求你们平安、有爱,善待自己、善待身边有爱之人,姐妹相互关爱,踏踏实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健康自信、自尊自爱、平安喜乐!

信息技术部 张瑛璐

读《愿你被这世界温柔相待》有感(二)

亲爱的少年,见字如面

在闫向阳队长的倡导下,14治安中队掀起了一股读书热!同学们每天读半个小时并且坚持做读书笔记。在这股热浪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读者,下面就让我们走进孙子扬的书中世界。

他调皮爱玩,却也隐忍安静。他的镜头里总是对焦着别样的风景,见字如面,他的笔记里也读得出另一个细腻温暖的世界。80后白领妈妈,两个10后孩子,属虎的女王姐姐+属兔的忠犬弟弟。我想听他讲述这本《愿你被这世界温柔相待》

妈妈:"你觉得幸福是什么?"姐姐:"幸福就是有弟弟。"弟弟:"有姐姐真幸福。" 妈妈:"有你们,妈妈才真的幸福。" 懂得眷顾亲情的人,往往更容易幸福。作为一名拥有多部畅销作品的作家,叶萱仍然觉得此生最好的作品是她的一双儿女。作者在书中记录下孩子成长的每一个动人的瞬间,循着叮叮和咚咚两个宝贝的故事,我们仿佛看到自己的孩子的成长足迹;循着作者和父母亲人的故事,我们又仿佛看到自己和父母相处的画面。

"当所有的爱都把人越拉越近的时候,唯有妈妈的爱会把孩子越推越远。"他说读到这句话时总觉得心里酸酸的。如今的我们已经长大离开家,离开父母。走进新的环境,也开辟着自己的小天地。我们奔走,忙碌,所以常常忽略最关心自己的人,我们疲倦,焦躁,所以常常让冲动和暴戾伤害了最亲近的人。"我试图想象着父母一夜之间就突然变老。这种假设却让我着实惶恐,惶恐能陪伴他们的时日越来越少,惶恐平庸无奇没有他们可以值得骄傲的地方,惶恐还没弥补犯下的错误任性对他们造成的伤害。"亲情是世界上最无私的感情,透过叶萱温暖而有力量的文字,我们深切地感受到父母和孩子之间那种永不可分割的深厚情感。

我们在慢慢长大,父母却在慢慢衰老。年轻而又意气风发的他们开始忘记系扣子绑鞋带,吃饭时又弄脏了衣服。请不要忘记,是他们带我们去远行,教会我们说"你好""谢谢""我爱你",把最美好的世界摊开在我们面前,只愿我们能爱这个世界并被这个世界温柔相待。

读《愿你被这世界温柔相待》有感(三)

愿你被这世界温柔相待

我陪伴你成长,我带你去远行

我教你说"谢谢""你好""我爱你"

我把最美好的世界摊开在你面前

我只愿,你能爱这个世界

并被这世界温柔相待

这本一直放在我桌上的书是一个朋友送给我的礼物,最初拿到时,我以为它与众多世界系列的书差不多,一本空泛而无什么实际意义的鸡汤文。而当有一天突然瞄到扉页上那段话,突然就想捧起来细细品读一下,也许这个世界与其他不一样。事实上的确如此,它能让读者感受到温暖以及幸福,以及能让人平静下来沉浸在这个世界里。

这里面没有华丽的词藻,有的只是母亲一句一句对儿女未来的美好期待以及包含其中对她们的爱和感动。说是一本书,倒不如说是作为母亲的自述,关于教育,关于喜悦,关于分享以及她的成长。并且这是一位睿智的母亲,关于有弟弟这件事,她会告诉女儿咚咚妈妈肚子里有一个小种子,会慢慢长大,最后钻出来变成和她一样的小宝宝,TA会是咚咚的弟弟或者妹妹,是世界上除了爸爸妈妈之外与她最亲的人。而TA的到来并不会使她得到的爱打折,反而会让她有200%的爱,因为她们还有彼此。于是,对于弟弟或者妹妹,咚姑娘没有像其他小孩子听说有弟弟妹妹时的强烈反对,反而是和妈妈一起期待他的到来,并且在弟弟刚刚出来时就表达了她的爱意。

当然,小孩子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听妈妈的话,但并不是说明她们变坏了哦,也许只是她们不擅长于表达她们的感受,所以就用哭来引起大人们的注意,希望大人们能理解到她们的世界。所以,作为父母也需要逆生长一次,蹲下来体验100厘米世界中,那些小孩子纯真的好奇与热切的张望。

虽然我现在还尚未为人父母,但是也能体会到作者心中的那些喜悦,以及她的对于儿女能够平安喜乐的期望,也会因为小孩子们一个小小的举动而感动,也会和小孩子们一起成长,谁说作为父母就不需要再成长呢?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所以,养孩子不仅仅要让他们认识这世界,也要和她们一起成长,慢慢让她们学会自己去理解这世界,并对未来充满期待。

突然也想有一对儿女,看着她们慢慢长大,也许我能体会到作者既希望快快长大,又希望时间慢慢走,能多陪她们多走一段路的感受吧。其实,对于我们的父母而言,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在长大,而她们却在变老,母亲节快到了,给远方的她们打一通爱的电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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