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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活伴侣和导师。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中外经典名著,只要我们认真的看过一本书并投入进去,就一定会在书中感悟到不一样的人生道理。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在中外经典名著中你最喜欢看哪一本书籍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800字

不得不说这是一部很吸引人的一部小说,读起来有种停不下来的感觉。

题目名字叫《杀死一只知更鸟》,里面只有很少的文字提到了这种生物,有种隐喻的意思。

里面以一个小姑娘的视角来讲述自己的日常,重现了她生活那个年代,那种环境下不同人的生活,以及存在的歧视问题。

开篇就讲到自己的邻居怪人拉德利先生,小孩子有种对未知事物强烈的好奇心,大人们越是避而不谈,再加上自己听到的传闻,越是感到神秘加好奇,越想一探究竟。在孩子眼中那个怪人叔叔是个具有魔幻色彩的人物,因为从没见过,所以有掺杂着自己想象的恐怖。

用大人的眼光看,他只是个不愿与人交流,不愿被打扰的普通人罢了。大人的世界看似一切简单,却也有着孩子理解不了的逻辑。

第一视角的小姑娘叫斯库特,他有个一起玩耍的哥哥杰姆,和一个作为律师的父亲阿蒂克斯。阿蒂克斯代理了一桩强奸案,镇上的大多数白人以及他们的白人亲戚都觉得阿蒂克斯在做一件很羞耻的事情,只因他要替一个黑人被告辩护。

尽管原告的证词存在诸多漏洞,依然能很自信地在法庭上叙述。只因被告是个黑人,他们从不认为白人会对他们的证词怀疑。在当时的法庭上,白人从没败给过黑人。

原告是个领社会救济金酗酒的无赖,被告是个正直善良的黑人小伙子,尽管从各方证词中每个人心中都知道被告是无辜的,可最后还是被判处了死刑,最终因想越狱而被击毙。这个结果使得杰姆和斯库特很困惑,父亲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还会见到很多类似的事情。我比较愿意相信阿蒂克斯说的:只有下等的白人才会歧视黑人。心理的下等。

在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中也涉及到很多日常生活接触到或未接触的人,他们是否如大家传闻的那样被厌恶,只有真正了解后才能知道。只有穿上别人的鞋子,才能了解他们走过的路。不要随意评论别人,生活中的大多数人是好人。

生活中盲目地从众心理很可怕,不管什么时候要有自己的思考。作者:菜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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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600字及心得感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600字及心得感悟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本书站在一个女童的视角,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强奸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从阿蒂克斯接下这个“强奸案”开始,所有积攒的情绪开始酝酿、升腾,终于在他做最后案情陈词时爆发出来。一向温文尔雅的绅士,脱掉了外套,在女儿斯科特的眼中这真的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通过这样的细节描写,来诉说作为一名律师,一名不满社会现状,为穷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内心的那种愤怒与急切。然而,他也只能这样,一如他告诉儿子詹姆(也可能是斯科特):“一些事情,我们明知道不管怎样努力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们还是要去做,并一直坚持。”虽然最终汤姆仍被判有罪,虽然有那么多的白人因为这件事讽刺芬奇一家,可是改变已悄然发生。在看到案败后,芬奇家被各色农产品包围,黑人朋友穷尽自己,也在对芬奇律师表达崇敬与感谢。读到这里时,我不禁流泪。芬奇想保护的不就是这样善良的“知更鸟”吗?

贯穿全文神秘的怪人,一直以‘阴森’、“恐怖”的形象出现。当斯科特、迪儿他们通过儿童剧去影射他时;当他们一次一次试图引诱怪人出现时,阿蒂克斯都加以阻拦,开始,我认为是他发自内心的绅士品格,不允许孩子们去做这种带有侮辱不敬的事情,看到最后我才知道,阿蒂克斯看问题的深刻,在他眼里拉德利一家是不满现实,逃避在自己世界里“知更鸟”,善良了人值得被呵护。也正是这深居的怪人拉德利,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下了詹姆和斯科特。

一切似乎没变,一切却又都在改变。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眼见未见真实,所以不要妄对人,对事轻易下结论,深以为然,勉。

以勇气拥抱善意和温柔_《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以勇气拥抱善意和温柔_《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作者介绍:哈珀?李(1926—2016)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曾被授予众多文学奖。《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1960年获得普利策小说奖的作品,这部作品的发表另她获得巨大声誉,但据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后,哈珀?李一直隐居在家乡亚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成长总是个令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很缓慢,像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淌过,有时却突如其来,像暴雨般披头盖脸。几个小孩因为小镇上的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有烦恼、迷茫、悲伤、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小说的故事主要围绕一起冤案展开。在20世纪初美国的一个小镇梅科姆,善良朴实的黑人汤姆?鲁宾逊帮助白人女孩马耶拉?尤厄尔,却被马耶拉?尤厄尔及其父亲鲍伯?尤厄尔诬告强奸,律师阿蒂克斯顶着巨大压力为汤姆辩护,真相在阿蒂克斯的层层分析下渐渐浮出水面,然而,因为白人对黑人的轻蔑与不信任,汤姆最终仍被判处死刑。因此,汤姆对阿蒂克斯所说的上诉失去了信心,决心越狱重获自由,却在越狱的过程中被白人击毙,至死也没看见公正和自由。而认为自己失了面子的鲍伯?尤厄尔尽管胜出仍心存怨恨,对阿蒂克斯及汤姆的遗孀进行恐吓,甚至醉酒后意图杀死阿蒂克斯的孩子作为报复,然而在孩子们勇敢的搏斗和“怪人”阿瑟?拉德利的帮助下并未得逞,鲍伯?尤厄尔反而丢了自己的性命。小说是以阿蒂克斯的女儿斯库特的讲述娓娓道来,透过她童真的眼睛看到社会的真相与丑恶,发掘和放大人性的美好。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阿瑟是一个普通人,拉德利家也只是不与人来往,经常不出门。但经过镇上夫人们流言蜚语的渲染之后,拉德利家变成某种意义上的禁忌,阿瑟变成了库斯特和杰姆眼中可怕的“怪人”。书中对于拉德利家有这样的描述,“吃了拉德利家的胡桃会死”,“‘怪人’在胡桃上涂了毒药又刻意仍在学校引诱孩子”,“‘怪人’会在深夜的窗户死死盯着人看”等等。孩子是最单纯而天真的,他们会通过观察大人的态度建立自己的行为模式,他们之所以会对拉德利家产生这样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人们对拉德利家的态度。

后来通过树洞里阿瑟留给他们兄妹的礼物,包括口香糖、怀表、奖牌、雕像等等,以及后来救火场留在瑟瑟发抖的库斯特身上的毛毯,以及如英雄般降临帮助兄妹与恶人搏斗等事情出现之后,才让兄妹渐渐明白拉德利家的“怪人”是出人意料的充满温暖、正义、善良。但如果没有这些巧合,我想,孩子们对于拉德利家的种种误解肯定会继续下去。

流言蜚语往往杀人于无形,舆论就是这句话的生动体现。互联网时代,网民对新闻主人公的认知,就像刚开始孩子们对拉德利家的误解一样,被媒体的过度渲染或有意诱导而误导。现实中,我们没办法像孩子们一样一件件查明事情的真相,但我们可以通过积累知识和经验,慢慢学会什么是该听的,什么是该信的,拥有自己正确的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多东西光靠肉眼是看不到事情的本质的,只有变得更理性,学会分析,才能在众多的现象中看清真相,不被误导。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些东西会让人失去理智_他们不管怎么努力都做不到公平。在我们的法庭上,当一个黑人和白人打官司时,白人总是赢。这些很丑恶,但它们是社会现实。”在读完汤姆被诬告案件后,我想很多人都会有一种特别绝望的感觉,但这就是现实。汤姆逃不出被种族歧视迫害的悲剧。所以,尽管阿蒂克斯使用了所有能开释一个自由人的法律手段去拯救汤姆,可是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阿蒂克斯根本没有诉讼可言。也就是说,从马耶拉张嘴喊起的那一刻起,汤姆就死定了。小说中说“梅科姆的人一碰到黑人的问题就完全失去理智”。在我看来,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他们时刻清醒着,只是认清了现实而已。小说中讲到“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敢动手去碰一个白种女人,除非是他不想活了”,按照这样的逻辑,汤姆不可能强奸马耶拉小姐,这个每个人心里都非常清楚,而且,阿蒂克斯在法庭上也有理有据地证实汤姆无罪,但最后汤姆还是被判死刑。这说明了什么?归根结底,汤姆还是输给了种族歧视的现实,这也暗示着当时的美国其实是披着民主的外衣而已。在学校里,盖茨小姐告诉学生,民主的国家是“人人平等,没有特权“,没有谁有权利迫害任何人,但事实却是对黑人抱有偏见的白人将黑人置于死地。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不同的人选择了不同的生存方式来保护自己,目的即是生存。我认为拉德利家闭门不出,不与外界交流,过着如同隐居般的生活,其实就是在逃避现实的丑恶_世界不只一种人。就像杰姆说的:“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像我们和邻居们这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与外面吵闹、互相鄙视的世界相比,“怪人”阿瑟选择了待在家里永远不出来。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看到这样的一种现象,有地位的看不起没地位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这其实是人们不平等心理在作祟,暂且不论是否正确,但无论如何,它都在表明这个社会其实还不够民主、公正。物质水平提高了,精神世界本应跟上步伐,但总有一些事与愿违的地方。不然,怎么会有“土豪”呢?在我看来,“土豪”是一个有点讽刺意义的词语,“土豪”跟“贵族”两者都是在物质方面很富有的群体,但它们的区别就在于前者热衷前者炫富、自以为是、没什么品味,后者低调内敛、有内涵、懂得尊重别人。

当然,面对社会的丑恶,也有人选择了面对现实,比如阿蒂克斯。面对汤姆的案子,阿蒂克斯可以不做他的辩护律师,放弃这个试图伸张正义的机会,但他没有。百家笔记网m.simayi.net阿蒂克斯说:“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阿蒂克斯比任何人都明白汤姆会输掉官司,但却全力为其辩护。最后,虽然改变不了结局,但的确唤起人们的道义和良知。斯库特的朋友迪儿、哥哥杰姆在听完判决后都哭了,他们“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尤厄尔几天内得到的工作因懒惰被辞退,泰勒法官独自在房里看书会“瞥见房中角落里有个人影”,看书怀里却横着一杆猎枪,林克?迪斯先生为汤姆的妻子海伦安排了一份工作,尽管他并不真需要厨娘……可以说,阿蒂克斯尽管没有改变现实,但还是影响了人们的世界观。如果有更多的人像阿蒂克斯这么努力和勇敢,那么要改变现实也不是不可能的。只是,有多少人有他的勇气和魄力呢?

阿蒂克斯不仅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更是一位有责任感的好父亲。“你射多少蓝鸟没有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知更鸟出现在孩子们买鸟枪射杀鸟儿的情节,父亲阿蒂克斯是镇上的神枪手,但当他意识到自己精准的枪法是上帝给他的对其他动物不公平的优势时,他就把抢放下了,不到万不得已不开枪杀戮,他告诉孩子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园子里的瓜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他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桩罪恶。”知更鸟就犹如小说中的善良的汤姆和阿瑟,他们不是坏人,却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受到人们的误解、排挤、伤害,阿蒂克斯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一个善良、正义、勇敢的榜样,赢得孩子们的喜爱、信任和尊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与心得体会


知更鸟是给人类唱歌的鸟,它是纯真的,是无罪的。而很多时候,我们伤害甚至杀死了知更鸟。我看了并推荐给大家这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作者是美国的哈珀·李。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主人公是“我”—斯库特、“我”的哥哥杰姆和“我”的父亲阿蒂克斯。我们和父亲相依为命,在这个温馨而又充满了危机的小镇里经历了成长的考验。尤厄尔家的女儿勾引黑人青年汤姆·鲁宾逊,还栽赃陷害他。父亲阿蒂克斯执着的为黑人汤姆辩护,斯库特和杰姆遭到了众人的嘲笑,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后来坚定地站在父亲的一边。最后,汤姆最终还是被判罪名成立,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从众原则:黑人代表着低贱和罪恶。为了报复,尤厄尔想杀了杰姆和斯库特,关键时刻,怪人阿瑟救了兄妹俩。

书里还出现了其他非常有特点的人物,比如正直的泰勒法官、机智的泰特警官、古怪的杜博斯太太......亚历山德拉姑姑很刻薄,爱挑斯库特的毛病,但在她的内心深处是对家人们深厚的关爱;莫迪小姐喜欢种杜鹃花,做的糕点很好吃,是兄妹俩的老小孩儿朋友;隐藏起来的阿瑟·拉德利从开头就充满了神秘色彩,是被人们议论躲避的怪人,实际上他是那么真诚而又善良,一直默默地观察守护着兄妹俩......

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不公平之处:明明汤姆·鲁宾逊是被尤厄尔家陷害的,但是就因为他是黑人,尤厄尔家族是白人,所以法庭没有作出公正的审判。阿蒂克斯在法庭辩护时说道: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曾经说过,一切人生来平等。读书笔记然而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这种机构,就是法庭”,他不畏白人们的嘲讽、冷语甚至是威胁,坚定的勇敢的为汤姆辩护,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是他的辩护让人们真正去看待公平和正义,唤起了人们的“良心”。

在我看书的过程中,忍不住问妈妈:“难道阿蒂克斯疯了吗?汤姆·鲁宾逊跟他没有丝毫关系,为什么阿蒂克斯要为他辩护?这不就是没事找事吗?”妈妈给我看了她写的这本书的读书笔记,给我讲了很多和冷漠有关的新闻,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突然就明白了,阿蒂克斯并不是多管闲事,反而很沉着、冷静、勇敢。他并不因为大家都对黑人冷漠,就从众地站在多数人那边。他为儿女们做了最好的榜样,他是一个真正的好人!

就像书中说的那样“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我想这就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勇敢,真诚,有信念;一个人应该怎么样去看待他人看待社会:尊重、理解,有良知。

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与感悟


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与感悟

前段时间闹书荒,在知乎上看到有人推荐美国作家哈珀·李写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就鼓起勇气从图书馆借来看。之所以说鼓起勇气,是因为我真的看不惯翻译小说,人名地名傻傻分不清楚,大脑一片混乱。之前也想找本《茶花女》之类的较短的来看,可是却没能找到好的译本,只好作罢。《杀死一只知更鸟》也不例外,看了近十页:咦?主人公斯库特喊的阿蒂克斯是谁?往前翻!噢!是她爸爸,为啥不叫爹地要叫全名啊!哥哥杰姆很瞧不起斯库特似的说斯库特越来越像女孩,难道斯库特不是女孩?往前翻!噢!她就是女孩啊!卡波妮是谁?杰姆和斯库特的妈妈?不对啊,妈妈过世了!往前翻!没介绍?往后看看,噢!原来是芬奇家的黑人女佣啊。看了十几页,终于理清人物关系了!

全书的前三分之一主要是围绕孩子们单纯又天真的小世界来写的。暑假的时候和哥哥杰姆远方来的小伙伴迪儿一块儿过家家,一起去怪人拉德利的宅子里冒险。揣测传闻中的怪人拉德利过着怎样的生活……在学校与老师卡洛琳小姐、同学沃尔特·坎宁安闹得不愉快,回家吵着不上学,幸亏还有阿蒂克斯。

日子平静地过着,一桩黑人与白人的案子打破了小城梅科姆的平静——原告罗伯特·尤厄尔是一个白人,他控告了黑人汤姆强奸了他19岁的女儿。要知道在梅科姆,黑人根本没有地位可言,这甚至在全体公民中形成了一种默契。在任何场合,白人永远是高贵的存在,而黑人也不觉得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开庭的日子,几乎整个梅科姆的公民都来了。

作者用了四五章的篇幅来呈现这场精彩的审判。在场每一个人的神态、口气和语言……不用改编成剧本演成幕剧都知道现场发生了什么。只可惜,读书笔记这是一场悲剧,因为是汤姆是一个黑人,即便他有些阿蒂克斯这样好的律师为他还原真相证明清白,他还是被判为有罪,毕竟阿蒂克斯改变不了他的肤色。而在这整个过程里,斯库特个杰姆两兄妹的素养令人吃惊。

阿蒂克斯真是一个会教育人的好父亲!孩子们经历这件事情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成长了起来。

同样是黑人,黑人女佣卡波妮在芬奇家却可以像个家庭成员一般对待芬奇家的每一个人,像一个导师一般教育着斯库特和汤姆。

这是一件多么难得的一件事!

在书的最后,一直想着报复阿蒂克斯的原告罗伯特·尤厄尔竟然丧心病狂地对斯库特和杰姆两个孩子下手了,就在杰姆要受到比骨折更加严重伤害的时候,怪人拉德利以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现在了孩子们面前,解救了斯库特和杰姆。而罗伯特·尤厄尔到底是怎么死在自己携带的刀具上这也成了一个迷。

看到书的最后,一头雾水。

这就完了?再翻回第一页:

嗯?差点忘记这本书是倒叙,开头第一段才是真正的结尾啊!

阿蒂克斯是个伟大的父亲,杰姆以后会成为和阿蒂克斯一样的绅士,而主人公斯库特她会像她姑姑所想的那样,成为一个——特别的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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