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我们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_读《围城》有感1000字: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们的生活也像是一座围城,来自社会各方的压力使我们被压抑在这四角冰冷的城里,城中的你可还是你所期盼的自己?
《围城》里的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位留洋学生,但他并未在国外混出名堂,为了自己的面子,买了个假文凭。他同时是个被动的、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优柔寡断的人。他在对待感情的时候,玩过庸俗的鲍小姐,看不上自恃甚高的苏小姐,更是在唐苏两位小姐中犹豫不决,最终得罪了苏小姐,也放弃了唐小姐。他被生活磨平了棱角,逐渐学会妥协,最后娶了爱与他吵闹的孙小姐,过上了平庸、混沌的生活。而他的挚友赵辛媚先生为人正直,面对流言清者自清、不理睬,活好自己,反观辛媚喜欢的苏文纨矜持自负、自作多情,在结婚之后更是走私货物、自甘堕落。
敢问世上有多少方鸿渐?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人逐渐偏离了轨道,活成了方鸿渐的模样。年轻的时候自傲,自诩不凡、不屑世俗,有着被万人追捧的“留学生”称号。这一切源于面子,在这些人的眼中,面子比一切都重要。为了面子,他们违背了初心,活成了自己所曾憎恨的模样。倘若方鸿渐肯放下一切,去追随他的红玫瑰唐小姐,就不至于后来跟孙小姐天天吵闹、苟且生存;倘若他肯放下傲气恳求高松年让自己留下,就不会有后面的失业,爱情失意,走在街上自讨苦吃,混沌度日。最终,面子给他们带来了什么?纸包不住火,生活迟早会揭下你的面具,暴露你的种种不足。
回顾你走过的时光,你可是之前那个盼望着的自己?小时候,我们就像一根线牵着的风筝,可以自由地观赏城外的风光,肆无忌惮地做任何事,幻想着未来成功的自己。读后感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事业、娱乐都是城中的一种颜色;当你不忘初衷时,城中的色彩变得均匀和谐时,这座围城就不再是可怕的束缚你的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但愿我们努力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用双手创造一个美好的围城!
莫放弃,莫抛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作者:熊嘉敏
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显露在眼前。封面没有别的装饰,只有围城钱钟书著的字样。忽的想起前些日子学的课文《老王》。《老王》的作者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老师也提起过这本书。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翻看起来。
说实话,我看不太明白,更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想法。以至于只能一点一点慢慢的推敲,使得我现在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这本书是作者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作者生活的年代。或许正因为此故事情节才显得更真实,人物才更生动。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老师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很多人喜欢《围城》,或是因为它记叙的贴近大多数人的心理,许多感受都触动到了那曾经历的心里状态吧!杨绛在《记钱钟书与围城》中说道: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为一体。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每个人都陷在一座围城中,被生活,婚姻,事业磨砺,打击和束缚。文中的方鸿渐本就懦弱,没有与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后终逃不过悲凉的结局。
阅读一本好书,教会我们更多人生哲理。围城这本好书教会了我们很多东西,我们通过书写读后感,让我们对于作品的理解更加明了。怎样有规划性地写一份围城读后感呢?栏目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读围城有感范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钱钟书的《围城》这本书给了我良多的感慨和取之不尽的人生智慧。
曾经,那本厚厚的有着灰色封皮的《围城》,庄严地立在我家书架的最高层,我曾试着读它,却被它的平淡与难懂击败。
最近一次捧起《围城》,是饶有兴趣地把它读完的。放下书本,我确切地感觉到,自己长大了,曾经晦涩的书,如今已经可以欣赏,曾经疑惑的情节,如今已经可以理解。现在我看《围城》,少了之前的畏惧,多了对其内容之深邃的赞叹。我在为自己能读完《围城》欢欣鼓舞的同时,又察觉到,自己读懂的,只是一点点皮毛。书中人物深层的性格,书里真正的精髓,我还没有领略到。此书精彩的内容,值得我细细重温几遍。这又使我不得不钦佩作者钱锺书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能体察得如此之透,而道出时却又如此娓娓动人又不乏幽默。正因为如此,《围城》不仅能给我带来精神上的享受,还可以作为我的社会启蒙书,让我开始了解人情世故,试着分辨社会中的`善恶。
书中的主角方鸿渐,留学欧洲后返回上海,远赴三闾大学任教,后去香港游历……对于他,我总有一种感觉,不论他去往哪里,都仿佛身处一座围城当中,给人以压抑之感。仔细分析,我觉得是他气量狭小、见识短浅所致。他对于自己喜欢的苏文纨胆小扭捏,在钩心斗角的三闾大学也无所作为,讲课的时候又自以为是,这些性格的短板,最终造成了他事业与爱情的悲剧。
人,不论在哪个时代,都应当努力打破生活中的围城,积极地融入世界,以坦诚的胸怀迎接未来,以热情的态度待人接物。摆脱生活中的羁绊与束缚,胸中开阔,眼前自然有万里江山。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
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美永存!
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以前在学生时代,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现在,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爱情。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围城。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围城》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外表下,深藏着令人低徊的轻叹,惘然若失的悲剧底蕴,它就像是一部看似超然却又无奈的“笑面悲剧”。
我读《围城》是被题目吸引住的,就仿佛是欧洲古堡那白漆的城墙里蕴含着的迷人风景,引人去观赏,读罢后才发现不能忽略了那些有如生机盎然的野山果般点缀在全书中的种种妙喻和机智圆熟的冷嘲热讽。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读来让人发笑,但笑过之后,便体味到蕴含的人生哲理。此外,文中的每一人,一事都蕴含着作者丰沛的想象力,那么多的意象思绪,便会跨越古今中外,一齐汇集于笔下向你奔涌而来,于是你也被裹卷着,身不由主,踉踉跄跄。有一段描写夜色黑暗的文字,这样写道:“一行人像在一个机械画所用的墨水瓶里赶路。”寥寥几笔便极言出天色之墨,真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啊!钱钟书曾说过:“比喻是文字词藻的特色。”这位文学大师擅长把毫无关联的意向联系在一起,出奇的产生奇妙的效果。在描写赵辛楣初见方鸿渐时,他说:“傲兀地把他从头到脚看了一下,好像是页一览而尽的大字幼稚课本”借以表现赵的目中无人,真是妙不可言。
如果说《围城》的基调是讽刺,那它的底蕴则是悲剧。小说的背景是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众玩乐,从小说第一章写方归国土路上打麻将的留学生,可以看出社会的空虚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方倒是有一种特别的可爱了,“你不讨厌,可全无用处”“本领没有脾气倒是很大”这是书中对他的评论,虽说他读书毫无心得,教书洋相百出,可他却在心里上保持着正真,以读书人的道德要求约束自己,他买假闻凭却不用他,即使只在三闾大学混个副教授,由于他的懦弱与缺乏主见,他的一生总是生活在外在的束缚之中,总是不能如意,恋爱,婚姻,事业无不如此,最终以恋爱和婚姻的双重悲剧而结尾。小说结尾在描写方家那整整慢了“五个钟头”的祖传老钟,“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当、当、…响了六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与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一座气愤压抑的“围城”在我眼前浮现,透过长满青藤的墙,我看到了充斥着明争暗斗,尔虞我诈的满目荒凉,看到了生活的困境,永远摆脱不了外在束缚的境遇,因为在围城里。
假日里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我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务必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我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我都觉得对不起自我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应对自我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向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我为自我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就应有原则,就应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我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此刻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我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我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我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我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述得十分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述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我为自我创造的。我以前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此刻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我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我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我。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我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思考,多找找自身的原因。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完美,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
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完美,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完美的理想。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光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光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刘墉说:“我们总以为世界的温暖全来自阳光,其实脚下的大地更有着令人惊异的热力。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大地先暖,所以我们能在尘世做一剂清流。”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别人的生活丰富多彩,总想闯进别人的生活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每个人都有自我的围城,他们都有着自我的困惑与愁苦。同样每个人都会有自我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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