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中外名著读后感 · 红与黑读后感1500字左右

红与黑读后感1500字左右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左右心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中外经典名著就很有必要。由于人们对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每个人看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有不同的感受,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也许以下内容“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左右心得”合你胃口!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解读于连_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

我读一本书的缘由有时候仅仅只是因为一句话。最初有读《红与黑》的想法来源于《默读》中引用的“真实,这残酷的真实。”一句,后来上社会学课,老师讲社会角色时,用了于连作为社会角色失败的例子。

终于,我读完了。

不得不说,在阅读的过程中,对我造成最大阻碍的不仅仅是不好记的外国人名地名、翻译语言的距离感,更是故事所处的历史和宗教背景。这种文化上的隔阂,让我理解人物逻辑时有一些困扰。于是这次的读书笔记只能做一点浅薄的理解。

第一是关于于连的人物形象。

提到“于连”,我们往往对他的第一定位便是“天生的野心家”,他也似乎也没有辜负这个评价_他崇拜拿破仑,一心想要飞黄腾达,还利用女人作为他的晋升之阶。可是读完于连悲剧而纠结的一生,我认为他的命运形成不能止步于所谓阶级斗争上,而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当然是书中也经常提到的_现在不是拿破仑的年代了。于连作为一个木材商人的儿子,在复辟王朝里是没有出头之日的。于连自身拥有建功立业的抱负,却不得不屈从于贵族制定的游戏规则,因此他自负又自卑,与“上流社会”一直呈现出格格不入的姿态。

其次便是他的原生家庭所带来的影响。在他的人生里,母亲的角色是缺失的,而父亲又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小人影响,把于连物化成木材厂的劳动力,但于连偏偏瘦弱文静,爱好读书,干不了重活。于是他的父亲觉得养着于连是浪费金钱,懂不懂冷眼相向,恶语相加。而在他两个哥哥看来,于连只是一个小白脸,却收获了众多女性的青睐,这使得他们十分妒忌,对于连动辄拳脚相加。

于连的心思非常敏感,天生如此,再加上成长经历(从后文中于连经常想东想西,为别人的哪怕一丝神色而揣测许久可以看出)。可以想见,于连在这样一个家庭环境长大,又被时代压抑着,满心的抱负最终变了味,他选择走上不择手段追名逐利的路。

反观于连的人生轨迹,他先是当上了市长的家庭教师,在与瑞纳夫人的奸情被捅破之后,远走巴黎,又获得了玛蒂尔特小姐的青眼,玛蒂尔特的父亲还许诺了于连一个职位。但是就在他正要走上人生巅峰的时候,瑞纳夫人却受忏悔士的挑唆,写信给了于连的老丈人揭露于连与自己的感情。

所以我认为,于连的一生是幻灭的,他奋力地想要在时代中挣扎出一条路出来,想要逃脱原生家庭的压抑获得爱与尊重(且不论他的手段如何,或者说,建功立业在他看来是获取爱与尊重的必要方式),但最终“如梦幻泡影”了。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也是时代的。

第二则是两条感情线。于连到底爱没有爱过瑞纳夫人和玛蒂尔特小姐?

我认为于连是投入了真实的爱情的。虽然他开始的动机不纯,但是他还是爱了。尤其是瑞纳夫人。

因为瑞纳夫人除了爱情,还能给予于连一种母性的包容。前文说过,在于连的成长过程中,母亲的角色严重缺位(推测是幼年丧母,书太长我记不清了),而父亲和哥哥对他毫无亲情之爱。瑞纳夫人和于连的相爱对双方都意义非凡,瑞纳夫人从前的婚姻是无爱的,而于连也是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温暖与温馨,体会到了关爱与尊重_于连最缺乏的就是关爱与尊重,家庭未给予他关爱,社会未给予他尊重。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后来他会开枪打伤瑞纳夫人_在他不知道真相的时候,瑞纳夫人的行为与“背叛”无疑,而这样的背叛击碎了于连心中爱的支柱。

而对于与玛蒂尔特小姐之间的爱情,虽然也有爱,但我觉得不如与瑞纳夫人之间的纯粹。这和玛蒂尔特小姐的个性有关。玛蒂尔特小姐生在贵族之家,却因为读了先祖的故事而向往一种符号化的轰轰烈烈的爱情。于连只不过是在恰好的时间里出现,使得这个符号化的向往有了具体的形象而已。甚至,对玛蒂尔特小姐这样的闺阁小姐来说,爱情婚姻即是事业,她要的是这样轰轰烈烈留名青史的事业。她能给予于连充满激情的生活,但或许不能平淡到老。

所以读完整本书,我觉得于连其实是一个虽然拥有不小野心,也做了许多不太符合世俗高尚标准的事,但仍然不失纯粹的青年。他在入狱后终于明白自己一生所求与一生所爱,不愿再为自己辩解,或者按玛蒂尔特所安排的方式获救,而且坦然选择了走上断头台。这样的于连,人物变得更加丰满、具有真实的人性;这样的结局,也才使这个故事没有划上一个苟且的句号。作者:一盏俗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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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_水浒传读后感心得2000字


红与黑_《水浒传》读后感心得2000字:

人性是一种挺复杂的东西,不是非黑即白的。小学时以“非黑即白”的逻辑看《水浒传》,对整本书人物的划分就是:一百单八将,个个都是好汉,尤其是那个叫及时雨宋江的头头,是最好的大好人;最令人厌恶的反派只有高俅一个。

宋江若出演京剧,我要将他戴上黑色脸谱,直爽刚毅;若是李逵,则戴红色脸谱,忠勇侠义。

宋江是星主,是堂堂一百单八将之首,他的“及时雨”之号被在江湖中人熟知,人又称他“孝义黑三郎”。他在得知父亲过世时不顾一切赶回家中,又因父亲的嘱咐不肯再上梁山;在晁盖劫生辰纲事发之后向他及时禀告,可谓救了他们一命,令人可歌,又恰恰让我们感受到他人性中的矛盾与复杂。

李逵,是众星宿中的天杀星,人称“黑旋风”。他一出场,不是有人被打,就是有人被杀。操一双板斧,不分青红皂白,不知送了多少人命,令人可叹,是非英雄啊!

这黑色,你既可说它冷静庄重,也可说它阴暗而深不可测;这红色,你可将它视为血腥,也可将它视为忠义与热忱。

宋江一上山便说:“休分功劳高下,梁山泊一行旧头领去左边主位上坐,新到头领去右边客位上坐,待日后出力多寡,那时另行定夺。”当时晁盖是梁山的寨主,他尚未动口,宋江便如此拍板。而他上山之后,在每次作战之前必说一句:“哥哥是山寨之主,不可轻动。”便把晁盖挡在战事之外。而这梁山泊,寨主一旦开始没起了什么作用,地位便隐性地愈来愈下。作战之中,每每捉到战俘,宋江便先松绑再拜,成功的把一个个军官将领心服口服地归顺,“小将被囚之人,万死犹轻,若得容恕安身,实为万幸。”这样越来越多的人心便归向了他,“人称忠义宋公明,果然有之”。更为残忍的便是为了让朱仝落草,差遣李逵活活将无冤无仇的小衙内砍死。种种圆滑精明的手段,使自己终于坐上了梁山第一把交椅,而晁盖却渐渐被人遗忘。

李逵生性鲁莽,与之俱来的还有直爽、真诚。对于宋江,他忠心耿耿,甘愿赴死也无愧。说话向来直来直去,有事就拿斧头解决。说他是杀人狂吧,在那个正直腐败、奸臣当道的时候,黑的也能说成白的,武力相比之下确实比较有用。在遇到冒充自己的李鬼后,只因听到他说自己有80岁老母便将其放了。

一个是黑宋江,一个是黑旋风,可一个外红里黑,一个外黑里红。最终,宋江“因怕毁了清名”而药死了李逵,李逵流泪,却无憾。

哈利波特七部书中,斯内普教授是不少读者最喜爱的角色。在结局之前,所有人都厌恶他,因为他冷酷刻薄,深不可测,甚至杀死了邓布利多。可是当真相被解开的那一刻才知道,完全不是这样的。他没有看上去那么黑暗,他对哈利母亲的爱终生不渝,瞒着所有人保护着哈利他们,做着双面间谍。反而邓布利多倒令人费解了,他似乎是在利用哈利。真爱与伪爱藏得如此彻底,让人心痛。为了保护,他心甘情愿负上罪名被人误解,黑洞洞的眼睛阻挡了任何人窥到他赤诚火热的心。

在小说当中,需要如此红与黑的对比,以此黑来捧彼红,使剧情产生戏剧性冲突的角色或力量,让观众血液沸腾地赞颂正义,痛骂小人,让“侠义”得到发泄。可是事物一旦被贴上红或黑的标签,便不能客观的品味到它的真正内在和意义。事实上,红与黑不是矛盾的,它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

在《我不是药神》中,程勇把黄毛抢去的药一粒一粒的拿回来,后来甚至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买药去做生意了;卖假药的张长林报警虚张声势威胁程勇……看到这些片段时,心里会悲愤,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在人命关天的情况下却把病人当赚钱的筹码?可是程勇在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仍从印度进格列宁并超低价赔本卖出,也是他在黄毛死时无比痛心撕心裂肺地喊:“他只有二十岁,他只是想活下去,他有什么罪??”张长林在转手做程勇的生意卖印度格列宁被抓时,却闭口始终不供出程勇。讽刺的是,张长林做了那么多年面粉制假药的生意安安稳稳没有被抓,一开始卖真药却入了狱;公安局长在得知印度格列宁药效一样却便宜不少时,却以“是不是走私来的?进没进医疗手册?”给予了否定。我们可能会惊讶,原来他也有这好的一面?也会惊讶,为什么看起来所谓的“司法与正义”对群众来说却是断了求生的后路?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正义与非正义,红与黑其实是一个很主观的东西,是模糊的,没有固定、分明的界限的,正如在羔羊面前我是恶狼,在枪支面前我是麋鹿,角色是会转换的。

我们现实生活中,有“王凤雅事件”,网友们在没有了解清楚事实情况下,对王凤雅家人实施了语言攻击、人肉攻击,媒体的围堵甚至给凤雅一家添了几千元不必要的包车费;“踩猫事件”中,不幸、痛苦、抑郁的踩猫者被媒体与网友骂的遍体鳞伤……“键盘侠”的存在其实就是一个戴着红色面具的黑面人,打着“正义”的旗号发泄着自己的愤怒与不理智的黑色情绪,语言的攻击丝毫不亚于肉体上的暴力。

红与黑的交织存在无疑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但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情况下,它的程度会不一样。如果说水浒传中反映的那个黑暗腐败的社会逼出了宋江这样的人和李逵这样的人,那么我们现在这个社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现代版的“红与黑”,还值得思考。作者:应悦

《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心得体会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荒淫,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剩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着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择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择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读书笔记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意义,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活着》读后感: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围城》读后感800字左右


《围城》读后感800字左右:

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给了我很多时间来读完手里的这本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说实话,尽管我尽心尽力读完了这本书,其实还是一知半解。所以没办法,又去豆瓣、知乎等网站上搜索了其他读书者的精彩见解。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留学知识分子形象,整篇小说充满了讽刺的意味,以他为代表,一针见血地揭露出了当时留洋回国后一大批知识分子对生活无所追求,被当时社会风气逐渐消磨菱角,最终被世人所遗忘的普遍现象。这是我理解的围城中的一层意思。

我理解的另一层意思是关于婚姻的围城。简单意思上是推崇的婚姻概念,围城里的人想出去,围城外的人想进来,就如同婚姻一般,结婚的人有时想着离婚,还没有结婚的人盼望着能早日成家,方鸿渐是个超凡脱俗的人,他不适合结婚,婚姻束缚他,在围城内苦不堪言,夫妻矛盾激化,婚姻成了爱情的坟墓,孙柔嘉以前是个文弱不争的女生,结了婚后就变得矫情,锱铢必较的这么个人。像他说的那样,女人是天生的正直家,而男生在婚姻后懂得的正直。

婚姻和人生这两道墙形成了方鸿渐的围城。总的说来,我觉得他婚姻最大的不幸还是由他的经历所决定的。他像个哲学家一样,时常说出的话乍一听起来很有道理,却经不起推敲。他有留学的背景,却没有真才实学和真本事,但却偏偏幻想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出人头地。这种理想主义情怀,让他注定那那个动荡的年代不能适应现实生活和社会,最终落个流落街头的悲惨命运,这样的性格就成了他人生的围城,也是人们不愿意直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小说中的围城是人们一种求而不得,摆脱不了的一种困境。书中的人物或迂腐、或清高、或保守、或虚伪,他们缺少的是一种强硬、真实、努力的精神,这本小说将人性的缺点刻画的淋漓尽致。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其实也存在这些人,或者某些时刻,我们也会不小心流露出这种软弱黑暗的缺陷,对目前的生活得不到满足,好高骛远,不断地追求想得到的东西,但是当得到之后,又对此感到厌恶。这两者不断地交织、转换,在无形之中形成了一层层的围城。只有战胜人性的弱点,围城里面的人才能解脱。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心得400字左右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阅读巴黎圣母院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维克多·雨果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巴黎圣母院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巴黎圣母院》的读书心得400字左右”,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心得400字左右(篇一)

这个暑假我虽然读了很多的书,但是最美最动人的就是《巴黎圣母院》了。

美丽的吉普赛少女爱四美拉达咋街头卖以艺后,不幸被圣母院的副教主弗洛德所看上并占为己有,后来却又得知爱斯梅拉达已经有了情人,十分恼怒,杀害了爱斯梅拉达的情人还嫁祸给了她,她被冤而判绞刑,这时一直喜欢着爱斯梅拉达的善良男子救了爱斯梅拉达,可还是被他的义父弗洛德发现了,弗洛德威逼爱斯梅拉达从了他,否则就把她交给官兵,她不从,便被实了绞刑,而男子却把弗洛德推下了楼,与爱斯梅拉达死在了一起。

读完这本书后,我既佩服卡西莫多的勇敢与善良,爱斯梅拉达的忠贞,又憎恶弗洛德的可恶,他自己杀了一个人,还间接害死了两个人,尊后他的死也是罪有应得!

这本书还反映了当时人们生活在宗教社会的阴影下的无奈与悲痛,写出了遇过发自内心的厌恶,也使得雨果成为了一名世界瞩目的文学家。

我想我们也应该学习这本书中的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做一个勇敢,忠诚,敢于与封建迷信作斗争的好人,千万不能像弗洛德那样,后果很惨的!!

《巴黎圣母院》真是一本好书呀!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心得400字左右(篇二)

迎着瑟瑟秋风,窗边飘落片片槐树叶,迎着光芒中逐渐消逝的希望,一盏台灯伫立在书桌上。大雨过后,一切依旧不变的凄惨结局,桌上的《巴黎圣母院》依然停留在那一页的凄惨,只不过多了些树的悲哀、天的眼泪。涉猎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当那位身穿白色衣裙的“天使”被绞死在台上香消玉损时,我的心碎了。埃斯梅拉达,一位美丽纯真的女孩。

是美丽毁了她,还是她的善良天真夺走了她的一切。但她拥有爱,令她幸福的爱,令她惋惜的爱,这个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埃斯梅拉达爱之伟大。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巴格特——埃斯梅拉达的母亲,她在《巴黎圣母院》中书写了一部爱的诗篇。当巴格特生下那个可爱的女儿后,她全身心的爱她。当吉普赛人将女儿抢走后,她悲痛欲绝,走进了巴黎圣母院当了修女。以后的每一天,她无时无刻不为女儿祈祷,她希望女儿能够平安、幸福。

巴格特对女儿的爱,是母爱的真谛,是奋不顾身地想为女儿做一切的情感的涌动。

爱之无私。他是一位奇丑无比的敲钟人。从他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被世人唾弃,是教主收留了他,让他做了敲钟人。每天,他都勤勤恳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埃斯梅拉达,看到她与一只活泼的小绵羊在一起玩耍时的快乐情景,被其美丽与善良深深吸引住了。每一次,埃斯梅拉达遇到危险时,是他,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但是他不被埃斯梅拉达所喜欢,他听从她的一切指挥,包括帮她寻找她的情人,他的情敌。

他对她的爱情,可使玫瑰失色,但却不能博得女孩的欢心。

爱之可恨。福比斯,一位英俊的军官。他的潇洒吸引了埃斯梅拉达,同时他也爱上了她的美貌,他的花心可是人人皆知,所谓他对埃斯梅拉达的爱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最后他还是辜负了对她一片痴心的埃斯梅拉达,从而回到了他的未婚妻,也就是一位富家小姐身旁。

树滴下了雨后的第一滴眼泪,是为了伟大的巴格特。

花拥有雨后的清香,只为了敲钟人卡西莫多的一片痴心。

至今为止,我才真正的深刻的认识到了美与丑。书中卡西莫多的那种内心美,才应该是我们追求、向往的美;而外表上的美,只不过是虚无缥缈的东西罢了。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心得400字左右(篇三)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著名作家维多克,雨果发表的长篇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反映了当会社会的腐败。

故事主要讲了外貌其丑无比,身体残疾但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卡西莫多以纯真的不惨一丝杂质的爱情如同守护珠宝一样守护着美貌绝伦,心地善良的爱斯梅拉达的故事。这个故事悲惨又感人。故事中这两个主人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虽然他们俩外貌上有着天壤之别,但并不能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而小说中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其中有一位就是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他也深爱着爱丝梅拉达,甚至比卡莫西多更早。她披着甚至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但他内心丑陋,充满了自私的占有欲和谐而无别毁灭欲,导致最终毁了自己也毁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另外一个任务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也跟弗洛罗一样恶心,丑陋的人物,他叫夏托贝尔,“粗鲁”“肤浅”“花心”用这些词来形容他都不为过。他用极其卑鄙,恶劣的手段玩弄爱斯梅拉达一片痴情,也邻人十分讨厌。这本书以宏大的气势与大量篇幅描述了巴黎圣母院的历史与特色,并从侧面反映了15世纪法兰西波旁王朝内部的倾扎与腐败。也正是在这种邪恶势力下,卡西莫多惨遭社会抛弃,始终因为外貌而遭人唾弃,而外貌真的有这么重要吗?其实并不是这样。一个人的外貌尽可以说明它的基因遗传如何,并不嫩说明他的内心是否美丽。就像书中的弗罗洛和夏托贝尔一般,都徒有华丽外表,但内心却跟外表相反,自私自利,做事只为自己的生存着想。卡莫西多虽然其貌不扬,但他善良忠诚,这样的人才是对社会有用的人,可惜的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下,卡西莫多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最后也只有选择殉情这一悲惨结局。

书中的弗罗洛刚开始其实内心也是善良的,却因为长时间内心自我突破而不能自拔从而变成了一个可怕的人物。我们人要保持善良的天性,要为整个社会做贡献。而如今,太多人因为钱和利益失去了善良的天性,这种现象是可怕的。我们要学会自控,要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不能因为名利而冲昏了头脑。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即使是这个看钱看脸的社会,善良才是王道!

《巴黎圣母院》的读书心得400字左右(篇四)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喜欢读书,书带给我许多许多,书使我认清了整个世界。一个美丽的少女,一个丑陋的敲钟人,一个邪恶的副主教,在庄严、肃穆的圣母院里演绎了一个美与丑,善与恶的神话。是的,这就是鼎鼎有名的雨果大作家写的几乎没有人未曾读过的《巴黎圣母院》。

最近,我品读了这本书名著,这本书是这么的感人,它让我知道了,美和丑并不是绝对的,美的或许是真正的丑陋,而丑的或许才是真正的美丽。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代表着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她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待自己的山羊不离不弃,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水和怜悯,我们可以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可是,这样天使一样的姑娘,却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抛弃,被诬陷。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当这位身穿白色长裙的天使在绞刑台上香消玉殒时,我真为她感到伤心。

在书中,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一个个美丑的鲜明对比,一个个心灵的真实写照!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的外表固然丑陋;他的鼻子是个四面体,嘴巴像马蹄,左眼一半被茅草般的眉毛遮住,右眼完全被埋在一个大瘤子下面,牙齿七横八竖,嘴唇粗糙不平,下巴劈成两半。雨果几乎把全世界最丑的五官聚集在他的脸上。但是,他的心灵是纯洁的,是美丽的。而副主教克洛德.福洛特虽然外表美丽,但却残忍虚伪,内心是丑恶的。有时候,正是这样,美和丑并不是绝对的,美的或许是真正的丑陋,丑的或许是真正的美丽。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当时18世纪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梅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邪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副主教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而是揭露了宗教的虚伪,宣告禁欲主义的破产,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己为人,反映了作者的人道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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