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读张爱玲有感

读张爱玲有感

读《乱世枭雄张作霖》有感。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读《乱世枭雄张作霖》有感”,感谢您的参阅。

读《乱世枭雄张作霖》有感
星辰中学 代晓奎
张作霖与冯麟阁都曾投身绿林(即所谓的土匪),他们既是结交的兄弟,也有过一些恩怨。
冯麟阁的28师曾被蒙匪围困达八个月之久,是张作霖率领27师把冯麟阁救出来,并重新给冯补充一些兵力和武器,让冯重新恢复了元气。
后来张作霖成为奉天的都统,冯是副都统。冯老觉得自己曾是张的前辈,都曾投身绿林,后同时被清政府招安,一起成为三营统领,六营统领,一个成了27师师长,一个成了28师师长。冯老觉得自己现在什么都要听张作霖的,由怨气变成不满,到仇恨。
冯麟阁先是动员张作霖的副师长汤二虎(汤玉麟)与张作霖作对,后又派兵想从财政厅抢巨款,都因张作霖采取了及时正确的应对之策而失败。
最后冯麟阁调动28师准备与27师在奉天城决一死战。张作霖在情报、外交、中央、财力等各方面都占了先机。在段祺瑞政府的干预下,冯麟阁被要求到北京汇报工作,遭到软禁。
1917年6月,张勋利用黎元洪与段祺瑞之间的矛盾,以调停为名,率军入京,请12岁的溥仪登基复辟。冯麟阁以为这是个好机会,参与其中,决心以此得了实权来报复张作霖。在全国一致的反对声中,张勋的复辟12天后宣布失败。冯麟阁被捕入狱,判了死刑。
张作霖得知消息后,亲自赶到北京,说服段祺瑞,释放了冯麟阁。张作霖还在北京给他谋了一个待遇不错的职位,给他买了房屋,保证不动用冯在奉天的所有财产。冯麟阁感动得号啕大哭。
我们不得不佩服张作霖的情怀和胸襟,真是大人办大事,大人写大字呀。

HdH765.cOm更多精选读后感阅读

读后感大全:曹操乱世之枭雄也


每每看到《三国演义》这本书,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曹操。千百年来,关于他的评论不绝于耳,他始终是个热点人物。

我喜欢他的陶陶谁能度,君子以拂忧。年之暮奈何,时过时来微的乐观心态。这既是曹操对死亡的直面和对生命的留恋。人总有一死,漫长的岁月会带走一切,坦荡荡的曹操,不畏惧死亡。暮节以至,谁也无法阻拦生命,便化为珍视这人世间最后的光阴。曹操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曹、刘、孙、三家,暂时是谁也打不动谁了,曹操已是筋疲力尽,可天下还未安定,我想让老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应该是曹操最大的遗憾吧!

我喜欢神龟虽寿,犹有尽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庆幸啊,这里面的艰辛痛苦,凄凉悲伤,只有真正经历了才能明白。仿佛此时话语已经苍白无力,只有那气宇轩昂的诗歌才能把那情趣表达的淋漓尽致。曹操北征乌丸奏凯而归,那时的他五十三岁,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了,他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强者,成为了时代潮流的引导着,应该顺天应命,颐养天年了。但曹操却说,性不信天命之事,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我喜欢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慷慨以囊,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澎湃激昂,愁呀愁!此时曹操年前的壮怀激烈已经消失,满脑子的忧愁,去哪儿倾诉?酒,只有这杯中酒!但曹操就是曹操,天下还没有清静,曹操不能放弃,不能消沉。赤壁,给曹操留下了永远的痛。

在民间,许多人都认为曹操是奸巨是白脸,是谋权篡位的人,是篡逆之徒,但我认为曹操是国家的栋梁,有匡正之功,却有无君之迹。在对手眼中他是枭雄是汉贼,是一个用骁勇善战、用兵如神的人、而我觉得曹操是个有理想、意志坚定、有社会关怀、有智慧、赏罚分明的人。但他也是个狡诈多疑、凶狠残暴的人,作为一个有理想的人,自然也不是十全十美的。

曹操的一生,千秋功过,任人评说。

我相信关于曹操的话题还会继续。

读《乱世佳人》有感


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斯佳丽站在红黑色的土地上,带着一颗从疲倦中苏醒的心,坚定地说出这句话,昏黄暮色刻画出她倔强的美丽轮廓。

《乱世佳人》,这部著名的外国名着,在我第一次阅读它的时候,就被它深深地吸引和震撼。那时的我,才十岁。懵懂年幼的心,即使并没有完全了解这本书的深切内涵,却也为之折服。随后的几年,我总会不时再阅读一次,重新品味。如今,我不能说我已经完全领悟了它的内涵,但多多少少,我也有了自己看法。这本书以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一个暴发户的女儿斯佳丽和几个男人的爱情纠葛。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成功地塑造出一批栩栩如生的任务形象,如相貌出众、敢爱敢恨的斯佳丽,温文尔雅固、守传统礼仪的阿希礼,贤淑端庄、心地善良的玫兰尼,粗犷豪放、具有独特处事哲学的巴特勒等等。这部看似通俗的作品产生了感人的艺术力量。

在这部书中,既描写了在战争中永恒不变的爱情,又描写了感人至深的亲情,更令人感动的,便是没被湮没的友情。这如此动乱不安,战火纷飞的年代,闪耀的人性光芒依然夺目,甚至被血与泪洗涤得更为晶莹剔透,更为崇高至上。

当斯佳丽得知母亲死于疾病,父亲因此疯了的时候,她毅然离开了安定的小城,回到了烽火四起的庄园,用她稚嫩的双肩肩负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她不再是流连于各种舞会的花蝴蝶,不再是娇纵人性的千金大小姐,她,开始了通彻心扉的蜕变。她必须用自己的双手去耕种,一双白嫩的手变得枯黄,长满了代表成长的厚厚的茧。她,累了。可是,她却不能停止,整个庄园的人都离不开她。她多想像以前那样,听到母亲温柔的声音,在父亲的怀抱尽情撒娇。可是,一切,都因战争而改变。母亲病逝,父亲神志不清,两个姐姐还是如此懵懂无知。想到这,斯佳丽狠狠擦掉了两颊的眼泪,在骄阳下重新开始劳作。

这是这部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曾经娇生惯养的斯佳丽,曾经沉迷情爱不能自拔的斯佳丽,曾经骄傲幸福的斯佳丽,斯佳丽,这个美丽的女孩,在战争中并没有倒下,而是依然以骄傲的姿态,生活于生活之上。每一次似乎无法逾越的困难在一旁冷冷嘲笑的时候,斯佳丽都无畏地去面对。粮食没了,她到废墟下去挖,直至手指出血也不放弃;辛苦种了一季的棉花被炮火烧了,她毅然放弃,到城市做起了令人不屑的女商贩;与最爱的男人巴斯特的小女儿因骑马摔死了,她悲痛欲绝,但还是理智地准备了后事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战胜了一个个如大山般沉重的困难,外表柔弱的她,藏了一颗火热的心,一颗充满信念的心,一颗令人无法不动容的人。

战乱后,废墟连连。而斯佳丽,宛如盛开在废墟上永不颓败的花朵。开到荼蘼,芬芳馥郁,氤氲开来,温暖了这个四季,这个战乱里的四季。

生活总是布满了荆棘和陷阱,四处危机四伏。可是,只要我们具备斯佳丽式的美丽心灵,荆棘会变成鲜花,陷阱会变成糖果。困难是生活给予我们的慷慨馈赠,抓住并战胜它,生命的财富便是如此积累而来。

别灰心,别气馁,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

读《乱世中的美神》有感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印象里的李清照感时伤事,我们所接触到的词也多是描绘孤独或是相思之苦。通过文章更让我了解到她的魅力和曲折的人生。

少女时的李清照,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回眸间,尽显少女的娇羞之态;倚门窥视,却要借青梅香气掩饰自己的羞怯。寥寥几笔将李清照的少女情态勾勒地淋漓尽致。年少时的她如常人女儿家一样,天真快乐。很难相信多年之后的《声声慢》出自这样的明丽女子之手。

五坊供俸斗鸡儿,酒肉堆中不知老。李清照出身富贵,却不贪图享乐,慨叹世事。在封建社会,女人都依附男人生存;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社会中,女词人李清照的才华注定使她孤独一生。

与花间派的闺怨词不同,李清照的词,前期清新秀丽宛然曲折;后期,虽凄婉黯然,却感叹国家大事。

使李清照词风变幻的因由,是常人难作文以忍受的。国破、家亡、夫死一连串的打击使天真烂漫的李清照坠入无限的愁苦之中怎一个愁字了得!。然而,她却没有颓废,改嫁后,面对丈夫的拳脚相加,她将丈夫告倒治罪。李清照刚烈的性情和坚持独立的人格在现代仍值得我们赞赏和尊敬。

感情生活的痛苦和对国家民族的忧心,已将她推入深深的苦海,她像一叶孤舟在风浪中无助地飘摇。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说的便是她清明的风骨,可奈何她处在封建社会的底线,这萤烛之光照不亮封建社会的天。

李清照多年的痛苦的事情都有了答案。一介平民仍心怀大志,一介女流仍坚持独立;从她愁绪漫卷的词里溢出她超尘脱俗的品格和心灵之美。在车水马龙的今天,李清照的愁绪之美抚平了我们躁动的心。千年后的今天,蓦然回首。依稀能望见那伫立的美神,从那清澈的目光里恍惚闻得一首《声声慢》。

寻寻觅觅。

乱世_读《飘》有感900字


在一个充满阳光的午后,沏一杯茶读一本书,那是最合适不过了的,想着,站起来,缓缓抽出一本书,翻开一页慢慢品读。

《飘》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一个故事,女主人公斯嘉丽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养尊处优的生活令斯嘉丽变成了一个善良但又自私的姑娘,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由当时虚伪的社会风气和战前南方人的自大造成的。

米切尔夫人一生只写了这一本书,塑造了一个斯嘉丽,有人说斯嘉丽吝啬迷信,自私自利,毫不足取,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么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了。斯嘉丽拥有着叛逆的性子但是又极度依赖他的母亲,与此同时还反对着当时绅士淑女的管理方式。对于她最终失去了两个他问爱的人,米切尔夫人这样评价她从未真正理解过她所爱的那两个男人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她把两个人都失去了。

战前的南方人富有所以自大,认为北方的野蛮之人根本不足以对自己造成威胁。因此在十二橡树的宴会上大部分男人都期盼着战争的到来,并扬言要把北方人打退。说它是大部分那是因为还剩下一个人,有且仅有的一个人,他清楚的认识到自大的南方人打起仗来一点也不比野蛮的北方人厉害到那里去,同时也意识到了这场战争的最终结局不过是失败。这个人正是米切尔夫人倾力塑造的另一个人物雷特巴特勒。米切尔在塑造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并没有给他一副好看的皮囊,让他看起来不同于其他的绅士,雷特的身上充满着自私与利益的气息,他被家族甚至是家庭抛弃,令他成为别人饭后的谈资,但这丝毫没有阻碍到他的前进与成长。

雷特对斯嘉丽一见钟情并且暗自喜欢多年,但是斯嘉丽眼中只有阿什利,为了梅拉妮与阿什利结婚一事而赌气一次又一次地与自己并不喜欢的男人结婚,从未把雷特的感情当一回事儿,这也就预见了斯嘉丽感情的悲惨结局。

让一个女孩儿变成女人也许只需要让她独当一面,让她面对生活的残酷与苦难,让她面对亲人的离去,面对往日的繁荣不复存在,这就足矣。持续的战火烧掉了塔拉,烧掉了斯嘉丽养尊处优的生活。财富与沃土在一夜之间消失不见,希望与热血却一直存在。上帝是公平的,战争带给了人们苦难也送给了人们承担的勇气。这种勇气和力量让斯嘉丽蜕变,让斯嘉丽成长。正如书中所述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

斯嘉丽是一直在蜕变的,而雷特见证了她的成长。斯嘉丽还是斯嘉丽,那个已经变得勇敢机智的女人。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困难,但是方法总比困难多,要向斯嘉丽一样保持一颗积极的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读《飘》有感:乱世有佳人


乱世有佳人

--读《飘》有感

陕北矿业 龚攀

时隔四年再读《飘》,捧卷之余仍为书中人物的命运牵系着,这是一本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书,全文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再现了那个时代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在新旧时代的更迭之际,我们的两位女主人公斯佳丽和玫兰妮在乱世中截然不同的存活着,但她们最终汇向同一个方向,那就是-------生命力与希望的不断延续。

读完整本书,脑子里面依旧会浮现出穿着嫩绿花布裙子的斯佳丽,同塔尔顿家的两个孪生兄弟悠闲地坐在塔拉农场的走廊里聊天,外面,阳光斜照到场地上,一簇簇白色的花朵在绿色的背景中显得分外鲜艳,多么悠闲自在的一个场景,不止一次的想过,如若没有发生战争,斯佳丽这位全县闻名的美人,塔拉农庄的宠儿留给我们的应该是她狡黠的笑、她明媚的容颜、她的绿裙子、以及她在庄园里翩翩起舞的样子。

一直觉得斯佳丽是一个复杂矛盾的人物形象,不但与文学作品中的女性不同,同样与世俗标准中的完美女性也不相同。她自私、精明、大胆,会因赌气,嫁给根本不爱、甚至连一点感情也没有的查尔斯;会为了300美元税金,再次嫁给弗兰克;会利用女性的柔弱地位博取同情从而卖出自己的木材,甚至雇佣犯人为她做工。可尽管她的个性有可怕的致命弱点,当你了解她所遭遇的一切时,就会理解她的骄纵自私,就会由衷的佩服这位美人的永不妥协,在我眼中她是一名战士,当亚特兰大将要沦陷,连她们的姑妈都逃走了,得知母亲病危想立刻回家的她仍然能够陪着玫兰尼,并帮助她接生;从她一个人在黑夜里驾着马车带着一个孕妇和婴儿,穿过了大火和战争,路上居然还能记得带一头母牛回家的时候;当母亲死了,父亲疯了,才19岁她毅然决然决定扛起全家重担并发誓绝不会再挨饿的时候;从她拿起手枪为了守护塔拉这个家杀死了那个北方士兵的时候,她的勇敢、她的坚强、她血液里对土地的爱以及她那永远怀有希望的心是那么的熠熠生辉。

"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斯嘉丽留给我们的最后一句话,到故事的最后,她失去了女儿邦尼、唯一的女性好友玫兰尼、最爱瑞德也要离她而去,试想想如果我们经历了斯佳丽所经历的那些,估计会奔溃。可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她想到了塔拉,想到了嬷嬷。我们总是需要一个能够点燃我们生命激情的人或事物,对斯佳丽来说一定是塔拉,那栋雪白发亮的房子、乡下黄昏时的宁静氛围、丘陵上那些赤裸的红土地以及郁郁葱葱的松树。

高中时候读《飘》,我是真心不喜欢玫兰妮,或许是这个人"圣母"的有些不真实,又或许是斯佳丽的形象太光彩夺目,现在看来,是我一直忽视了玫兰妮的勇敢,我忘记了她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夜里和回塔拉的长途旅行中所表现出来的勇气,那是坚韧的生命力,甚至后来斯佳丽和瑞德许多离经叛道的行为背后,都有玫兰尼的支持,在城里所有体面的人家都不接待瑞德的时候,玫兰尼能够坚持自己的观点,并公开跟霸道的梅里韦瑟太太"抬杠";在斯佳丽开枪打死那个北方军官的时候,她在分娩后不久就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并且拿起一件连斯佳丽都很难举起的武器赶来支持斯佳丽,并帮助处理尸体;在斯佳丽自己经营起木材生意的时候,不顾舆论压力嫁给瑞德的时候,她始终站在斯佳丽的身边为她辩白,支持着斯佳丽,正如瑞德最后所说的"她是我见过唯一真正和善的人",可在她那轻柔的声音和和善的目光下有着一把无坚不入的钢刀,她宁静的血液里蕴藏着的勇敢和顽强的生命力是不容忽视的。

由书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开头有这样一段话: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叫做老南方,那里曾是一片属于骑士和棉花田的大地,在这个美丽的世界里勇士们最后一次鞠躬,在这里最后一次能觅得奴隶主骑士与他们贵夫人的踪迹,如今它只能在书中被寻觅,因为它不过是一个被忆起的梦,一段文明随风而逝。一直觉得玫兰妮是南方握着南方精神最宝贵的部分,她永远保持着南方贵妇人最本真的温柔和善良,故事的最后她死了,也就象征着老南方的逝去,就像斯佳丽怀念了无数次的父亲母亲,就像战前的塔拉农场和"十二橡树"村,就像曾经那段悠闲自在的日子,只不过那是回不来的老南方。

我觉得《飘》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能让人看到希望。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中,勇敢无畏的斯佳丽和深沉坚定的玫兰妮面对新环境,没有退缩逃避,而是选择勇敢面对,就像书中最后一句所说的,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乱世佳人——读《飘》有感


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面对亲人的死亡,他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她就是郝思嘉,那个富有农场主的女儿、社会圈子里倔强高傲的美女郝思嘉。

《飘》以南北战争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线,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佐治亚州种植园主的女儿郝思嘉,听说心上人卫希礼即将与别人结婚,一气之下嫁给了自己不爱的查理。后来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营里病故了。1864年,北军包围亚特兰大,郝思嘉在白瑞德船长的帮助下逃回老家。可是老家田园荒芜,遭人洗劫,亲人相继病逝。思嘉为了筹到农庄的地产税,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嫁给了300美元。她后来差点被人强奸,甘扶澜、卫希礼等人前去报仇,结果差点丢了命,多亏白瑞德相救,但甘扶澜还是被打死了。第三次婚姻,思嘉嫁给了有钱的白瑞德。两人虽过着奢侈无忧的生活,可她仍然忘不了卫希礼。直到女儿出生思嘉都依旧没有忘记卫希礼。女儿死后,爱她的媚兰也因小产死去了。媚兰死去的那一瞬间,思嘉恍然大悟,卫希礼既不爱她,又懦弱无能,无法在社会中生存;而白瑞德才是真正爱她的人,对她百般宠爱,为她不顾自己的生死,甚至为了不让她伤心,救了她的老情人但此时,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要挽回瑞德,因为此时她依然年轻美丽,更重要的是,她懂得了爱。

起初我读这本书时,我认为郝思嘉是个敢于追求的女子,后来看到她贪婪虚荣、为了钱不择手段时,我对她的好感荡然无存。当感情与金钱利益冲突时,她毅然选择了金钱,为此甚至把终生幸福当儿戏。但读到她用双手挽回农场,用斤斤计较赚来的钱换来自己与朋友们的生存时,我眼眶湿了。或许她的不择手段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确实如此,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大家庭,也保不住祖辈留下来的基业。她为了自己和朋友在社会中生存,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不过正是因为她认为婚姻是一场交易,所以当真爱来临时,她没有珍惜,只顾追求那只会给她痛苦的卫希礼,只顾得利用白瑞德的爱作为自保和赚钱的工具。当她想要珍惜时,爱已不复存在。郝思嘉用双手和婚姻换来了生存和财富,却丢失了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 成语网: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这使我联想到了爱国两个字。《飘》中其实蕴含了美国那种自强不息、默默反抗的爱国精神。郝思嘉的爱国精神是阴柔的,坚定不屈。而中国的爱国精神则是阳刚的,体现的是像黄继光、董存瑞那样的勇于为国牺牲。若是我们既拥有中国的爱国精神,又拥有美国的爱国精神,刚柔结合;在国家和谐的时候,做好自己的本分,不做社会的包袱;在国家困苦的时候,自强自爱,支持国家;在国家动乱时,试着帮助国家分忧,共同打击恶势力;在国家战乱时,全力打击敌人,做好国家的精神后盾那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昌盛繁荣、日渐强大!若是人人都如此爱国,那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来吧!让我们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成为一个同郝思嘉一类的爱国之人!

读《乱世佳人》


放了假,便如莽撞的小鹿。一头钻进广阔的书海.没多久,就拜倒在米歇尔的《乱世佳人》的石榴裙下。

就如同被斯佳丽的风采所引诱,它的魅力没有一个人可以抵挡。就说说本文的主人公斯佳丽吧!她美貌多姿,在她仍为少女时,是当时公认的腰最细、最美貌的小姐之一。当北方的军队打进自己的家园,为了自己及家人的生存,她毅然放弃了自己太太的尊贵,伸出了自己白嫩的双手,顶着烈日在棉花地里工作。而更令她焦虑的,却是母亲的去世,父亲受了打击,昔日富饶的桃瑞园也被北军洗劫一空!为了保住自己的家园,不过寄人篱下的日子,她想尽了一切办法。这时,她的精明果断便淋漓尽致的发挥了出来,她不顾一切冲破旧势力,成为了旧封建社会的攻击对象。因为她一个南方尊贵的太太,竟然和攻破他们家园的北佬打交道,独自一人承担经营伐木场的重担!于是,她们把斯佳丽列入了叛徒的行列。可是,斯佳丽她不在乎!只要她的家人能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只要那荒凉的生活不再重新上演,只要无论别人怎么劝说,斯佳丽的心都没有改变!

因为她的美貌机智无人能比,所以在国家初建的阶段,她窥到了旁人无法见解的商机。当昔日卑贱的奴隶领头到门前叫骂,当家里穷的只能吃红芋,她坚定的奔到亚特兰大,盘下了木材厂,这是当时最挣钱的一个竞技地。每到分红的时候,她所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寄给生她育她的桃瑞园。时时刻刻徘徊在她脑海里的,分明是昔日富饶的故土!为了让她的故园恢复生机,她使用了一切手段来让她的对手黯然失色。这一切,却不被人所理解!

人的一生不可能没有一丝波折。在逆境中生存,最重要的就是像斯佳丽一般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坚信自己可以改变困境,在任何环境中都能生活的最好,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逆流而上,毕竟少不了各种困难的阻挠,需要你的吃苦耐劳来帮助这在漩涡中打转的一叶孤舟。加油!为这逆流中的孤舟!

《遍地枭雄》读后感


对于小说家王安忆来说,这一段叙述是极其必要的,它为故事的展开提供了充足的理由——每个人的内心,其实都有脱离常规的欲望,韩燕来也不例外。因此,那个喧闹的忙碌的上海圣诞之夜,命运给韩燕来提供了契机,他遇上了大王、二王和三王。当然,最初的相遇只是一场普通的劫车事件,那三个与韩燕来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坐上了他的车,并且劫持了他。故事由此开始。

在经历短暂的恐慌之后,韩燕来脱胎换骨,成了毛豆。他数次放弃了可以报警、逃脱的机会,反而匪夷所思地在劫匪卖了桑塔纳之后怀揣分得的卖车款,跟着他们踏上了“游历”之路,并一起经历了再劫车和杀人,最后躲到了大王老家一处深山里废弃的钨矿,直到被警方抓获。

在这样的“游历”中,毛豆获得了什么呢?除了速度和危险,更是自由,用王安忆的话说就是“天真的快乐”。这种快乐其实寄托了作家的某种怀念——在小说中,王安忆把它说成是源于农耕时代。而对于毛豆来说,那样的时代因为随着邻近都市的村庄被征用而一去不复返,工业文明的喧嚣热闹让毛豆们无所适从,生活开始进入了一种冰冷的秩序之中,常态生活将按规律进行下去,一切都可以预知,人的快乐已被赋予了条件。因此,当韩燕来遇上了大王们而成为毛豆,看似荒诞不经却也在情理之中,因为它契合了毛豆的欲望与天性。更重要的,在这样的获得中,毛豆还不可思议地成熟了起来,身体的,语言的,思想的,由一个习惯依附他人的女性化人物成长为一个具有男子气慨的人。

毛豆遇到了大王们,他就像被一双无形的手凭空提起,让他悬空,与正常的生活脱离,进入一种失重状态。“悬虚中显现”,王安忆在小说的后记中这样说,她说的是写作小说这件事,但我觉得,她说的就是毛豆,甚至是大王们。对于毛豆他们来说,悬虚中显现的是风吹过后的沙,是事实与人性的真相。而对于作家来说,悬虚中显现的,则是一种充满深情的人文关怀,一种挽留与拯救。

乱世的战歌——读《三国演义》有感


乱世的战歌·读《三国演义》有感——杨启硕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个故事就发生在东汉末年的魏蜀吴三国之间,如同一曲乱世吹响的战歌,为统一而战,为生灵而战,为和平而战。

乱世出英雄,乱世出豪杰。因为《三国演义》,我可以跨过时空的距离,近距离地观看那些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痕迹的人。曹操是否真的那么刚愎自用、自私多疑?他是“宁叫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狠心人,也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枭雄。那个曾使出“空城计”的诸葛孔明,是否能超越“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汉朝名臣张良?那个礼贤下士、三顾茅庐的刘备,为何会白帝城托孤给诸葛亮……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提出了一个个令我不解的问题,又在阅读中找到了问题的答案。

三国的故事深深的吸引着我,因为它为我打开了一扇门,在那扇门后,我看到了一个残酷而精彩的世界。原来,在千年之前,我脚踏的这片土地,也曾有过如此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七擒孟获、诸葛亮挥泪斩马谡、过五关斩六将,不敢想象,如果没有三国,我们会少了很多故事,华夏的史书诗书,也将缺失几页;说起能言善辩,我们不再有“舌战群儒”;说起无可奈何,我们不再有“身不由己”;说起贵人提携,我们不再有“知遇之恩”……如果没有三国,我们的历史将会缺失多么可爱的一块!

请让这首乱世的战歌,永远的成为我们的缅怀,让我珍爱现在的生活,让我们铭记千年的历史,让我们不忘自己的血脉,让我们热爱自己的祖国!

作者:杨启硕

《枭雄兴亡录》读后感1200字


项羽,叱咤风云的一代枭雄。他的兴起有如狂飙突起,而他的灭亡则如山崩雪消。
刘邦,气吞山河的一代开国皇帝。从谏如流、痞气十足的他囊括四海、包包举宇内。
项羽的性格就决定了他只能叱咤一时。他年轻气盛,这怎么可能是年长稳重的刘邦的对手呢?战争拼的是民心,拼的是谋士,拼的是将领,拼的是军队等等。是拼综合实力。项羽在新安城,一夜之间就将二十万秦军给活埋了。二十万啊,这就牵扯到二十万个家庭。之一举动无疑致使项羽失去了民心;项羽不断中刘邦的反间计,最后连老谋深算、忠心耿耿的谋臣范增都给放跑了,这无异于折断了项羽的一只臂膀;项羽年轻气盛、城府太浅、任人唯亲。他不明白,光有勇往直前的英雄气概和卓越的军事指挥才能,是无法成为一位合格的君主。只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将领。
在项刘争霸的后期,项羽才看出自己的处境。于是,他要和刘邦决战,而刘邦呢,很是不要脸的躲避了。而后来在广武,项羽用刘邦的老婆吕雉和他的老父来威胁他。这时,刘邦无动于衷、从从容容,将厚黑学的核心思想给发挥的淋漓尽致。
最后项羽终于败了。胜者为王败者寇,胜了的刘邦人模狗样地当了皇帝,败了的项羽不但再也当不成霸王,还得去见阎王。
刘邦的获胜,并非没有道理。老话说的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是天下。项羽坑杀了二十万秦军以及后来在咸阳城内大肆掠杀人民,火烧咸阳三月,失了天下人的心。项羽看不起韩信,也看不起许多贫贱无形却有才干的人,失了谋士的心。而刘邦呢?正宗的流氓手法:忍、赖、痞。这三招别说古时了,就现在,无论官场还是商海里打拼的,要是没这三件法宝护身,那迟早是被别人吃的货。
狠也是非常重要的,俗云虎毒不食子,可刘邦在逃跑时,居然把自己的儿子和女儿都推下车。应该可以弃其亲生儿女不顾的人,其狠毒残忍,就可想而知了。而项羽虽一个八尺男儿,却妇人之仁。在鸿门宴不忍杀刘邦,失败时,唯一牵挂的却还是骏马与名姬。后又因面子,在乌江自刎。唉!
在用人方面,刘邦本身虽没有太大的本事,可是他具备一个领袖的必备才能,那就是优秀的领导才能,知人善用,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不拘一格地用人才。比如:樊哙是个杀狗的,韩信人见人烦,陈平是有盗嫂受金,反复无常的嫌疑,灌婴是个布贩,娄敬是个车夫,彭越是强盗。项羽呢?失去了陈平、韩信、范增、钟离昧等谋士。
唉,项羽死了,死得很悲壮,死得很英雄。他的血染满了乌江的水,他的魂惊天地,泣鬼神。可他的遗体却被分尸了。令人心痛,令人叹息啊。
在如今,没人愿意去当那个英雄,因为死得早。项羽才三十刚出头就挂了,而且还被分了尸。而刘邦呢?寿终正寝,活了六十余岁。这在古时也算较长寿了。
历史学说时势造英雄。是的,在如今,刘邦肯定不能干出那些丰功伟业,不能一统天下,位极至尊。但他的性格也可使他混得不错。刘邦顺应历史的发展,自然可以混个风生水起,最后搞了个皇帝当当。秦及秦之前,丞相可与君主同坐。但因为中央集权制度,所以丞相的权利要回收,那么个人英雄的崇拜作风也要不得了,要打击,要消灭。而项羽生不逢时,偏偏在这时出现,难怪项羽最后说了一句天亡我。其实和项羽当兄弟是绝对不错的,天真、任性,还有些多情缠绵,关键时刻还能两肋插刀。但当不得领导者。唉,性格。。。。。。
项羽虽在历史的舞台上很短暂,但为人所敬佩。李清照的一首千古名句生当做人杰,死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呜呼哀哉。

读《乱世佳人》有感作文800字_高二读后感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1949)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惟一的作品。《飘》称得上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还有另外一个名字——《乱世佳人》。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之一,爱上她的时候,是在我一个暗无天日,满然不知所措而堕落的时期,是这本书给予了我光明和力量,让我有勇气去追寻我的未来。那时候,是在初三中考前一个月,不同于其他恨不得一分钟变成两分钟来用的勤奋学生,我是一个虚度光阴而不知羞耻的坏学生。在上课时没有复习,没有听讲,终日无所事事,放浪形骸。直到有一天实在无聊,就随手在课室图书角里拿了一本书,在课堂上看。不得不说,刚刚开始时不怎么感兴趣,但是不知不觉中人已经入了迷。我用了一天的时间仔细的阅读完了这本书,结果就是我如痴如醉,对这本书爱不释手。这本书和其中的女主角斯嘉丽感染了我,我用我余下的时间努力学习考试了不错的高中。

《乱世佳人》讲的是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庄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人物思嘉、瑞德、艾希礼、媚兰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以至于衣着打扮等等,在小说里都叙述得十分详细。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所不齿的狡诈伎俩。那么她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还那么引人入胜呢?原因很简单,这就是真实。是小说所设置的情景下完全可能发生的真实情况。真实的东西可能并不崇高,但更接近人们的生活,因而也更受读者喜爱。

而我最喜欢的是看着斯嘉丽最初从一个娇蛮任性,骄傲活泼的庄园小姐在南北战争的背景下艰苦生存成为一个成熟乐观有魅力的女人。我喜欢斯嘉丽的信守承诺:斯嘉丽答应了阿希礼要照顾好梅兰妮,就不管遇到多么艰难危险都没有放弃他们;我喜欢斯嘉丽的勇敢:斯嘉丽为了回家冒着枪林弹雨翻山涉水,为了守护庄园开枪打死土匪;我喜欢斯嘉丽的乐观,无论遇到多么糟糕的事她还可以积极乐观地面对。

在这本书中,我学会了勇敢,诚信,积极乐观......这是一本经典巨著,大家都应该去看看,相信大家都会喜欢的。

Home. I'll go home. And I'll think of some way to get him back. 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家,我要回家.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

一代枭雄――曹操 (800字)


他,一个用兵谨慎,爱民如子的好君王;一个赤胆忠心,严于律己的好臣子;一个奸诈无比、足智多谋的好将军;一个见多识广、博览群书的好学者;一个礼贤下士、诡计多端的枭雄。他是谁?他就是集四大家于一身的奸雄曹操。

那时,董卓称霸中原,欺压百姓。百姓们叫苦连天,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为此,曹操为百姓们痛心,为百姓们忿忿不平,一直伺机报复,准备推倒这个暴君董卓。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而已。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正直、爱民的曹操。有一天,王允为曹操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王允把曹操叫到家里,对曹操说:曹操呀,现在在董卓这个暴君的统治下,民不聊生。现在,我有一个计策,能除掉他,你能帮我吗?曹操经过深思熟虑,说:行,我求之不得!于是王允在曹操耳边把方案说了出来。一天晚上,曹操拿着七星宝刀,以送刀名义骗了进来。他拿起刀,刚准备刺向董卓,忽然,董卓醒了,从铜镜中看到了曹操拿刀向前,大喝一声曹丞相,你在干什么?曹操见此情况,灵机一动,马上跪下,说:我是来献宝刀的!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灵活应变的曹操。于是董卓收下了这把七星宝刀,赏了曹操许多金银珠宝,曹操吓出了一身冷汗,做贼心虚,便乖战马慌忙而逃。

过了很久,曹操接纳了孙权,袁绍大怒,立刻集合了全军大部分人马,向曹操攻去。曹操得知了这个消息,略加思索,说:袁绍一直没有作为,不足为患。于是曹操就只派了几万人防守。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清高的曹操。也正是因为曹操的轻敌,两个月后,军中粮草告急,便派使者向总营催粮,可在路中,却被袁绍的部将许悠所擒。从他口中,许攸得知了曹军粮草告急。许攸把消息告诉了袁绍,可袁绍却怀疑许攸与曹操私通。许攸得知后,差池民不回地离开了军营,去投靠曹操。曹操听说后,鞋都没穿,面笑容地迎了上去:许将军助我,袁军肯定指日可破。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礼贤下士、尊重人才的曹操。也正是曹操对许攸的尊重,许攸把袁军的内部信息全盘托出。在许攸的帮助下,袁军粮草被烧,军队被破,袁绍被捕。

毛主席曾对曹操大加赞扬:曹操真是文学、政治、军事一代风流!又是一代可爱的奸雄!

五年级:张峻恺

名著读后感:读《乱世佳人》


放了假,便如莽撞的小鹿。一头钻进广阔的书海.没多久,就拜倒在米歇尔的《乱世佳人》的石榴裙下。

就如同被斯佳丽的风采所引诱,它的魅力没有一个人可以抵挡。就说说的主人公斯佳丽吧!她美貌多姿,在她仍为少女时,是当时公认的腰最细、最美貌的小姐之一。当北方的军队打进自己的家园,为了自己及家人的生存,她毅然放弃了自己太太的尊贵,伸出了自己白嫩的双手,顶着烈日在棉花地里工作。而更令她焦虑的,却是母亲的去世,父亲受了打击,昔日富饶的桃瑞园也被北军洗劫一空!为了保住自己的家园,不过寄人篱下的日子,她想尽了一切办法。这时,她的精明果断便淋漓尽致的发挥了出来,她不顾一切冲破旧势力,成为了旧封建社会的攻击对象。因为她一个南方尊贵的太太,竟然和攻破他们家园的北佬打交道,独自一人承担经营伐木场的重担!于是,她们把斯佳丽列入了叛徒的行列。可是,斯佳丽她不在乎!只要她的家人能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只要那荒凉的生活不再重新上演,只要无论别人怎么劝说,斯佳丽的心都没有改变!

因为她的美貌机智无人能比,所以在国家初建的阶段,她窥到了旁人无法见解的商机。当昔日卑贱的奴隶领头到门前叫骂,当家里穷的只能吃红芋,她坚定的奔到亚特兰大,盘下了木材厂,这是当时最挣钱的一个竞技地。每到分红的时候,她所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寄给生她育她的桃瑞园。时时刻刻徘徊在她脑海里的,分明是昔日富饶的故土!为了让她的故园恢复生机,她使用了一切手段来让她的对手黯然失色。这一切,却不被人所理解!

人的一生不可能没有一丝波折。在逆境中生存,最重要的就是像斯佳丽一般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坚信自己可以改变困境,在任何环境中都能生活的最好,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逆流而上,毕竟少不了各种困难的阻挠,需要你的吃苦耐劳来帮助这在漩涡中打转的一叶孤舟。加油!为这逆流中的孤舟!

名著读后感:乱世


乱世里,被称为下九流的一类人。

戏班子里的孩子忘词,罚;唱对了,罚。是多少的打,才打出了一代名角儿。戏台子下的人在哭,台上的角儿在唱,台下的人在欢呼。热闹而又荒凉。

我本是我本是男儿身瘦瘦的身子,却在一次次的毒打中。依然不改。民国二十一年,我看见一个着红衣的瘦小男儿,坐在大院的椅子上,清秀的脸庞,衬着鲜红的血,嘹亮的声音响彻厅堂,响彻寰宇,响彻心灵,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身

又是多少年,程蝶衣和段小楼名震北平。一个虞姬,风华绝代。

尘世中,男子阳污,女子阴秽,独观世音与程蝶衣集两者之精髓。一曲霸王别姬,动倾城。人说这是虞姬再现,却不知唯有真心爱上了那霸王的虞姬,才可倾城。

那霸王,蛮横,却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日本人啊

花满楼,一个柔情胜水的地儿,却出了一个菊仙,一身傲骨与那霸王分毫不差。她为女子,但勇敢追爱,比之那些名门闺秀,更加真实。

大清,民国,国民党,共产党,不断接替,不变的是戏,变得是人,须眉浊物,动荡人间。那亭亭而立的程蝶衣,变得就是一个渣。怪他懦弱,还是怪这世界混沌不清。

看不清那个世界,看不清那些个人。

读后感《读《乱世枭雄张作霖》有感》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张爱玲有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