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在莎剧中所引发的争论恐怕是最多的。对莎士比亚用语言织体编织而成的哈姆雷特形象的评论,已经远远地超学评论的领域,拓展到社会学、心理学、人格学等各个层面。
要不是怕一死就去了没有人回来的
那个从未发现的国土,怕那边
还不知会怎样,因此意志动摇了,
因此便宁愿忍受目前的灾殃,
而不愿投奔另一些未知的苦难?
这样子,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
也就这样子,决断决行的本色
蒙上了惨白的一层思虑的病容;
本可以轰轰烈烈的大作大为,
由于这一点想不通,就出了别扭,
失去了行动的名分。(三幕一场)
哈姆雷特的这一思考在作品中非常突兀。现世与“那个从未发现的国土”的沟壑,“死的睡眠”等等对他是一种恐怖,这种思考远远超出了复仇本身。对哈姆雷特来说,这种生死体验较之复仇之类的行为,具有着价值上的优先性。哈姆雷特所说的“顾虑使我们成了懦夫”的“顾虑”并不是对复仇后果的顾虑,而是生命价值并未得到最终确认的顾虑。
“可是照我们人世的想法看来,他的孽债该很重;
我现在解决他,却是趁他灵魂洗涤清静、准备成熟的时候,这能算报仇吗?
照世人的想法,将克劳斯斯的肉体消灭就算报仇,这是世俗法的意识,哈姆雷特没有把这种世俗法的原则看得高于一切,他内心怀有“最终审判”的思想,他所想的是要在克劳狄斯的肉身与罪合一时消灭他,达到勾销罪本身的目的,使克劳狄斯的灵魂“象地狱一样的漆黑,直滚进地狱”。在面对杀与不杀的问题时,哈姆雷特的心性气质始终是一致的,价值问题始终是他关注的首要问题。正是其心性气质中的价值优先原则,使哈姆雷特陷入了延宕之中。
人们若要阅读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或钟情一位诗人及他的作品,正常的途径是去图书馆借阅或到书店购买,更可以直接在网上下载,但是那个时期要想得到一本类似于普希金诗集这样的书籍,必须通过非正常途径,或以书换书,还可以以物换书,而我则通过一位图书馆工作的朋友在似借非借、似送非送的情况下,得到了一本《普希金抒情诗集》,那是一本由查良铮翻译,新文艺出版社1957年出版的诗集,定价:1.60元,全书共收集了诗人二百四十首抒情诗。拥有了这本诗集之后,经无数遍的翻阅,久而久之,书页毛边了,封面也陈旧了,便找来了一张铜板纸质的画报把书包了起来。可能出于珍惜,也许是自私心态作祟,这本书好像没有借给过其他人,三十多年来,搬了几次家,好多书都不见了或遗失了,而这本《普希金诗集》一直静静地躺在我的书柜里,只是书的纸张早已泛黄,明显是一本跨世纪的旧书籍了!
怀着一种不一般的情感,我再次翻阅了这本《普希金抒情诗集》,正是诗人的那种把生活的任何场合和任何细节都化为诗的本领,从而领略了俄罗斯文学的无比宏大与深邃,普希金的大量恢弘诗作,不仅体现了他的诗歌清新,美丽,迷人,更是阐述了对生活的热爱,对光明必须战胜黑暗,理智必须战胜偏见的坚定信仰,普希金“用语言把人们的心灵燃亮”的崇高使命感和伟大抱负深深感动了一代又一代人!
邱村中学 七年级 袁煦
第一次接触《活着》这本小说,是在今年暑假,当我看完这本书后,百感交集。
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了家财,变成了一个穷人,父亲气恨而亡;接着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历经死难,幸存下来,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接着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失血过多身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最后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苦根吃豆子噎死,只留下福贵与一头牛。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的悲惨命运而感到悲哀。福贵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他年轻时十分放荡,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他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上的动荡、为期三年的自然灾害以及亲人相继死亡。我不敢想象,如果我是福贵,我会不会有勇气与信心再生存下去,我有可能会一头撞死在墙上,一了百了。可是他却靠着自己的力量活了下去,不,是坚强地活着。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见许多大大小小的坎坷与挫折,在这些曲折面前,或是气馁、放弃,或是昂首挺胸继续前行。福贵他是后者,福贵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我觉得很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句话比较深奥;可从中我也明白了生命的无价,生命的脆弱。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当你失去生命时,想后悔也来不及了。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一个又一个背影,却无力将他拉回。这是每个人都该经历的。
人的一生并不漫长,也许几十年,长的一些则一百多年,生命本就是一场多姿多彩的单程旅行,它的魅力就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然生命只有一条,那我们为何不去好好享受它呢?为什么不快乐地活着呢?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好。
一开始,寺庙似乎很容易跟学校搭上边,连诵经都要说成做课。而学校里的老师态度相反,一听到诵经声就会关上窗子,并不喜欢听到这声音。但看了小学生的作文,看见土匪在寺庙改过自新的事,老师便开始对寺庙产生敬畏之情。再后来,得知精通现代文化教育的李叔同去投向了佛教,老师们便对佛教非常敬畏了。
整篇文章连在一起,就讲了现代文化教育和佛教的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看完小学生写的那个土匪故事,我非常震惊。进了一次寺庙而已,竟能使一个土匪完全变了,说明信仰对人的影响真的很大。
以前的他,被上林湖的潮水冲走了。这个土匪在和尚们的念经声中改过自新了。学生们高歌的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我也会唱,从小唱到现在,直到读了《寺庙》这篇文章,我才知道它的作者李叔同后来去做了弘一法师。这是倒退,还是提升?我觉得是提升。佛教给人那么大的影响,能让一个土匪开始做好事,那么我们就要去学习它的好的地方:教人向善。希望在现代文化教育和佛教相互融合中,让佛教所提倡的善也能融入我们的生活中,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美好。
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
七三班 徐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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