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1000字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1000字

读《铁马与风筝》有感。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读《铁马与风筝》有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铁马与风筝》有感

今天读了丰子恺的《铁马与风筝》,不禁深受丰子恺和其父亲那种独有的生活情趣所折服。

开头,爸爸的书房搬运工作就吸引了我们的兴趣,向我解释了鸟儿们所唱的都是gamesong,或sweetsong,一定不是严肃的进行曲,确实充满着各种道理,也让我深受爸爸的感染。顺理成章的引出了下面爸爸和铁马的故事,十分有趣。

爸爸的新设备铁马,一起风,就冬冬地响起来。哈,真的很有趣啊!爸爸对生活的喜爱,确实令我惊叹,很有趣味的。

叫卖声如今已不早多见,尽管如此,把叫卖声当做唱歌的更是少之又少了,但我和姆妈却认为是音调各异,音色不同,每一声给人一种特异的感受,这或许谈不上是自然的音乐,但它给我这个读者的印象却十分深刻,

风筝和鹞琴,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快乐,它是心中的美好回忆,而这,便是自然的音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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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铁马和风筝》有感300字


若讲实用,生活中有许多的不是用。铁马和风筝就不大实用,可她们蕴含着丰富的情趣。

和大自然和谐相处就是很有情趣的。当你坐在竹林里中,仔细倾听鸟儿的歌唱,你就会听出与众不同的滋味。我们生于大自然的,就要亲近大自然。作者的爸爸喜爱鸟叫,特地挂上了铁马。这就是一种情趣。

请去也可以是人为的。大街小巷的叫卖声,就很让人着迷。若统一办个豆腐厂,豆腐价格虽降低了,可是去的情趣远不是钱能抵消的。每天定时出现的叫卖声,都十分动听,是钱所买不来的,同时,这叫卖声中的门道也是中华民族的一项优良传统,叫卖也给了许多人生路。仔细聆听,这悠扬婉转的声音也是大自然的一种美。

现在生活在快生活中的人们,最缺少的,不就是这种美吗?所以我们可以抽个空,享受一下自然的情趣,它可以拉近人与人的距离,让你得到心的洗礼。

《铁马与风筝》读后感


《铁马与风筝》读后感

高远的天空,徘徊着一只风筝,风筝上系挂着一只小铃,叮--当--叮--当--,那种美好的视觉,听觉的共鸣,是童真的梦。

总喜欢一个人静静的站在窗边,仰望着湛蓝的天空。

天空是浅浅的,淡淡的蓝色。一团一团棉花糖似的蓬松的云朵。在午后温暖阳光的安抚下懒散的打瞌睡,一动不动。一群盘旋在空中的鸟给天空增添了一丝生气,除此之外,还有一只风筝,微笑着想去触摸那云朵。

好喜欢这种氛围,痴痴的凝望着,感受着生命与自然的交融,直到蓝天融入心里。我静静的注视蓝天上的那只风筝。风筝在风的鼓动、诱惑下奋力而执着的飞着,一次又一次的斜斜的冲向蓝天深处,可有一次次被拉回原位。我新隐隐的痛着,我知道,有一根细细的线在束缚着它,它受到放飞人的牵绊,飞到空中却受到别人的摆布,没有自由却无可奈何。

每当看到这一幕,我总有一种无法抑制的冲动,很想拿一把剪刀飞过去,剪断那根牵着风筝自由的线让它能够自由的高飞,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天空。

高远的天空,不高远的理想。像风筝一样,我要飞得更高。

《铁马与风筝》(读后感范文)


音乐是源于自然的。每天清晨,鸟儿总在窗口啼叫;深夜时分,虫儿总是长鸣不歇。我们生活在声音中,生活在音乐中。

作者的父亲喜欢鸟叫,喜欢铁马叮咚的声音,这让我记起我小时特别喜欢用贝壳串成的风铃,还有吊兰,将他们都吊在窗口,有风铃铃铃的声音,和吊兰垂下的小小的吊兰,还有拂面的微风,总令我想到初春油菜花的田野,清新的气息。

音乐总是抚慰人心,自然的音乐更令人心旷神怡,不同于大剧院里的音乐会那么庄重,倒有了一份自由,一份散漫。就像文中的孩子将风筝放上天,鷂琴无拘束的音乐传的很远,没有规则。

音乐总在我们身边,不只是那种用乐器才能弹出的曲子,换句话说,觉得舒心的,听着不烦躁的都是音乐。记得曾听谁说过,平常时,音乐进了耳朵,而伤心时,音乐则是飘进了心里。我认为,音乐不仅能抚慰人心,而且能使人找到共鸣,使开心更加开心,悲伤更加悲伤。

我是最喜欢听马天宇的歌,他的歌声,清新温暖,没有摇滚,没有金属,就像是月光,轻轻地,照进了心里。听他的歌,有几年了,几乎每一首歌,都有着属于我的一份回忆。那年夏天,我与发小各奔天涯,原来从来没有过的那种离别的感觉。你能体会一个每天在你生命里的一个人突然离你而去的那种悲伤与不舍。《依然在一起》是我们最爱的那首歌,后来听起,总想起我们一起不顾大声唱的旋律,只是牵扯了一根线,就勾起了所有回忆。

音乐是没有界限,没有规则,开心则有,悲伤则有,用心则有。

《铁马与风筝》读后感600字


音乐是源于自然的。每天清晨,鸟儿总在窗口啼叫;深夜时分,虫儿总是长鸣不歇。我们生活在声音中,生活在音乐中。

作者的父亲喜欢鸟叫,喜欢铁马叮咚的声音,这让我记起我小时特别喜欢用贝壳串成的风铃,还有吊兰,将他们都吊在窗口,有风铃铃铃的声音,和吊兰垂下的小小的吊兰,还有拂面的微风,总令我想到初春油菜花的田野,清新的气息。

音乐总是抚慰人心,自然的音乐更令人心旷神怡,不同于大剧院里的音乐会那么庄重,倒有了一份自由,一份散漫。就像文中的孩子将风筝放上天,鷂琴无拘束的音乐传的很远,没有规则。

音乐总在我们身边,不只是那种用乐器才能弹出的曲子,换句话说,觉得舒心的,听着不烦躁的都是音乐。记得曾听谁说过,平常时,音乐进了耳朵,而伤心时,音乐则是飘进了心里。我认为,音乐不仅能抚慰人心,而且能使人找到共鸣,使开心更加开心,悲伤更加悲伤。

我是最喜欢听马天宇的歌,他的歌声,清新温暖,没有摇滚,没有金属,就像是月光,轻轻地,照进了心里。听他的歌,有几年了,几乎每一首歌,都有着属于我的一份回忆。那年夏天,我与发小各奔天涯,原来从来没有过的那种离别的感觉。你能体会一个每天在你生命里的一个人突然离你而去的那种悲伤与不舍。《依然在一起》是我们最爱的那首歌,后来听起,总想起我们一起不顾大声唱的旋律,只是牵扯了一根线,就勾起了所有回忆。

音乐是没有界限,没有规则,开心则有,悲伤则有,用心则有。

读《铁马冰河》有感500字


“信念不是铁锤下缭乱纷飞的火花,而是炉中熊熊燃烧的烈火;信念不是夜空中转瞬即逝的流星,而是西西里岛上彻夜不熄的明灯。信念让你为了摆脱饥寒交迫的日子而奋发图强。”有许多人都通过自己的坚定信念获得了成功,如一生为人民服务的雷锋、坚持不懈的张海迪、一生为革命的徐特立……《铁马冰河》的主人公,就是这其中的一位——一生南征北战、战功赫赫的虎将——韩先楚。

韩先楚出身贫寒,14岁便不得不挑起一副破烂不堪的皮匠担子,开始艰辛的谋生之路。有人曾预言:韩先楚将会成为一名共产党员,还是一员虎将。果然,韩先楚在16岁时参加了革命,随着红军北上、西进,凭着坚定的信念,赶走了难以计数的日本鬼子,吓跑了成群结队的国民党和汉奸。韩先楚凭着坚定的信念,去军政学院学习新知识新理念,他从不以大欺小,而是勤勤恳恳,虚心求教,甚至被评为出类拔萃的“高材生”。因为战争,韩先楚得了严重的肝病和胃病,万恶的病魔无情地折磨着这位身经百战、伤痕累累的战将的身体。拥有坚定信念的韩先楚在精神上胜利地战胜了病魔,当他的身体无法支撑之时,他安详地闭上了双眼。信念,使一个贫寒的少年成了一代名将。

信念是成功的关键。有一次,我异想天开,想做一个“外星人”。于是,我找来材料,动手制作起来。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动手制作,还是漫无边际幻想出来的作品,制作难度非常大。在拼装时,我用了好多透明胶,爸爸都用眼白盯着我了,不过我还是坚持了。但要把餐巾纸粘上去时,我又犯难了,不是粘不好就是不美观。双面胶、502、普通胶水、乳胶、固体胶……多次的失败,让我心灰意冷,开始迷惑我的坚持是对是错。当我最后用白胶粘好,并且上色后,所有的疑惑全抛脑后了,我庆幸着坚持了自己的信念。

信念是茫茫大海中的灯塔,为你指明方向;信念是争奇斗艳的百花,为世界增光添彩;信念是张良手中的神笔,为你书写精彩人生。人,因为有了信念而真;人,因为坚持了信念而美。让我们拥抱信念,执着前行。

指导老师评语:

该同学首先用优美的语句形象地阐述了信念的价值,接着从《铁马冰河》一书中选取精彩片段,用精炼的语句表现出韩先楚因信念由穷小子到大将军的一生,表现出信念的重要性。再通过自己的一个小实验证明生活中处处需要信念,信念是成功的关键。最后结尾点题:让信念伴随一生,受益无穷。全文主题明确,立意清晰,条理分明,书写流畅。今后在结构布局上再加强训练。

爱与救赎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爱与救赎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唐婕
一只交织着亲情、爱情、友情的风筝永远在两个阿富汗男孩心中挥之不去。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救赎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本小说。起初不能明白为什么要以一只风筝作为标题,直到读完整本书后才渐渐明白过来,这一个以风筝为引子展开的故事是那样的令人感动与惋惜。在主人公阿米尔眼里,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有着兔唇的人,那个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是那样的老实,忠厚而又那样的单纯。那是把他视做好朋友的人,可是却因为他的懦弱无能,他背叛了他的好朋友——哈桑。
书中描写了阿富汗一项古老的传统——“风筝比赛”,这是一种流行于广大阿富汗儿童的童年的游戏,风筝飞得最高,并且坚持到最后,就会在所有人眼中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誉。这个象征着尊严与成就的“风筝比赛”却给哈桑和阿米尔的友谊带来了一生都难以弥补的裂痕。那条充满罪恶,阴暗的小巷中发生的一切永永远远地伤害了哈桑以及阿米尔,使阿米尔在往后的生活中充满了自责与愧疚。
哈桑是这本书中最让我动容的人。他的一生太过于多舛了,混乱的家庭关系,被挚友背叛,这些常人无法原谅的事情在他的身上却得到了谅解。他视阿米尔为他一生追随的人,他将自己的姿态放得那样低,他甚至可以为阿米尔付出所有,因为他是那样的爱阿米尔。哈桑对阿米尔少爷的感情,是无谓回报的付出,是不辞辛劳的坚守,是无所畏惧的袒护。阿米尔因为嫉妒父亲对哈桑的爱护而诬陷哈桑偷手表以达到将哈桑赶走的目的,哈桑不但没有记恨他,反而为了保护阿米尔而被阿瑟夫侮辱,更是在阿米尔走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被杀害。从开始到结束,哈桑都没有一丝怨恨阿米尔。每一次想起哈桑对阿米尔说到“为你,千千万万遍。”我的心中那种无以言表的心酸和感动令我眼眶泛红,喉咙梗塞。“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善良纯洁的写照,是他对阿米尔郑重的情感表达,也是他对阿米尔矢志不渝的承诺。在他为阿米尔站出来时说的那一句“阿米尔是我的朋友”时,我不禁为这个善良的孩子感到心疼。
也许是这句话那忠贞不渝情感太过浓厚,让阿米尔对自己的背叛以及懦弱无能感到深深地自责和痛苦,所以阿米尔选择了疏远哈桑,因为他没有勇气面对哈桑。最后哈桑和父亲离开,两人一别,走上了各自的人生道路。二十年后,阿米尔在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后,带着自己与父亲的罪行开始了赎罪之路。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且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阿米尔,在经过二十年的精神折磨后,终于找回了二十多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当他看到那张神似儿时玩伴的脸时,他明白,他无法再次逃避了。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他想尽各种办法,历尽千重苦难万种障碍,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来得到心灵的救赎。他以自己的勇气和赎罪般的努力战胜了二十多年前的敌人阿瑟夫。他赢了,他战胜了他与哈桑及哈桑儿子的敌人,也战胜了自己心中的执念!
作者似乎并不想这么简单的放过阿米尔。哈桑儿子的一次又一次自杀和对生活充满绝望的态度使得这个救赎之路愈发坎坷。在医院里,哈桑儿子命悬一线,他在病房外跪地祷告的情节将整个小说推向了高潮。“只有那些失去真主的人才能找到真主,真主真的存在,他必须存在。”这一句更是为整本小说灌入了灵魂。阿米尔的人格由此发生了蜕变。
故事的结局回归平淡,哈桑的儿子跟阿米尔回到了美国生活,但是他与阿米尔的心结依旧没有解开。
当阿米尔在海边重新拿起风筝线的时候,他终于找回了自己。
我从这本书不只是看到了阿富汗的宗教问题以及政治问题,还看到了人性的弱点与本质。哈桑那种深入灵魂的全心全意为一人的态度在现在的社会中屈指可数,那种赤子之心能够炽热所有人。可是阿米尔在面对现实以及自己的罪行时表现出的懦弱不就是社会大部分人的缩影吗?我们缺乏的勇气使我们错过了许多本该拥有的东西。勇气也许并不能所向披靡,但是胆怯终究会碌碌无为。做人做事,最重要的不就是负责任吗?学会做人,首先就要学会担当,对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负责;也要勇往直前,对自己爱的人忠诚勇敢。不要让自己的懦弱伤害到你身边爱你的人,那样你将会在自责与懊悔中度过余生。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在奔跑中怀揣梦想与勇气,一路高歌,一生无悔。

读《风筝》有感


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的。

读《五猖会》与《风筝》有感1000字


读过《五猖会》与《风筝》后,对着同一个作者的两篇文章,和这两篇文章所表现的不同的思想感情,颇有一番见解。

《 五猖会》记述的是鲁迅儿时在乡间迎赛神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表现的是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风筝》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自己小时,不愿意让弟弟玩风筝,甚至踩掉弟弟的风筝,晚年又明白了“游戏是儿童的正常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一道理,从而,写下这篇文章来忏悔。揭露的是封建沉浮思想对儿童自由,活泼天性的扼杀,也表达了鲁迅先生对这种封建社会的憎恨。

“我”小时候“所盼望的,过年过节之外,大改要数赛神会的时候了”可“我”家住的“偏僻”,等到“赛神会行列经过时”已经是下午了,能看到的新奇人物也就“极其寥寥”了。

当“我”兴致勃勃的等着赛会的行列来的时候,尽管只能看到寥寥几个人,可是依然感到高兴。看不到隆重的队伍,买一个便宜的纪念品,也是不错的,花一文钱,买一个“吹嘟嘟”,也能高兴的玩上玩两三天。

这表现的是“我”纯真的童年,和我那极易满足的好奇心。比起我们现在简简单单的童年,和永远也不满足的渴望,这真是天壤之别啊!现在孩子的童年,无非是高科技和数码,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无常”,却也知道什么是游戏中的“怪物”。这就是时代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当今的青少年,大部分都缺少一个纯真、有趣的童年,有的都是现代社会教育,却忘了用传统文化来熏陶心灵,当今传统文化较八十年前的旧社会相比,相差甚远,很少有人能看到迎赛神会的景观,也没有当时的文化氛围。传统文化也就面临很大的威胁。

“我”想到关东去看五猖会,可父亲却让我拿起了《鉴略》,“我”高兴的心情,瞬间也就湮灭了。当“我”将无趣的书儿背完了。起初的高兴也不能恢复,虽然去了,可五猖会的热闹,对“我”似乎“没什么大意思”。“我”至今“还诧异我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这是作者对于“封建教育,是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的亲身感受。试想一下我们当今的社会,是很和谐。但对于孩子的教育还是有所欠缺的,当今中国,很少有明智的家长,能让孩子自由、健康的成长,青少年以学习为己任,客人们还没发觉,青少年在几年至几十年的学习中,慢慢抹掉了自己与生俱来的纯真,被繁重的学业压得直不起腰。

《风筝》与这篇文章,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风筝》是以另一种形式来阐明这些道理的,只要是以“我”对弟弟玩风筝的态度和做法来体现的。当我看到弟弟做风筝时,气急败坏的将风筝踩烂,因为“我”认为风筝是一种低俗玩物。

“我”的想法,可谓是荒谬至极。玩具并没有低俗高雅之分,当每个孩子玩起玩具时,所表现的都是他们最纯真、最可爱的面貌。人们也会在玩玩具的同时,释放自己内心深处的童真,也会忘却身边烦恼。

好在鲁迅晚年才明白了这一点,对自己曾经的做法,发出了最真挚的忏悔。想和弟弟再一同放风筝,可弟弟却“和我一样,早已长满了胡子”。

读《五跋扈会》与《风筝》有感1000字


读过《五猖会》与《风筝》后,对着同一个作者的两篇文章,和这两篇文章所表现的不同的思想感情,颇有一番见解。

《五猖会》记述的是鲁迅儿时在乡间迎赛神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表现的是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风筝》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自己小时,不愿意让弟弟玩风筝,甚至踩掉弟弟的风筝,晚年又明白了“游戏是儿童的正常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一道理,从而,写下这篇文章来忏悔。揭露的是封建沉浮思想对儿童自由,活泼天性的扼杀,也表达了鲁迅先生对这种封建社会的憎恨。

“我”小时候“所盼望的,过年过节之外,大改要数赛神会的时候了”可“我”家住的“偏僻”,等到“赛神会行列经过时”已经是下午了,能看到的新奇人物也就“极其寥寥”了。

当“我”兴致勃勃的等着赛会的行列来的时候,尽管只能看到寥寥几个人,可是依然感到高兴。看不到隆重的队伍,买一个便宜的纪念品,也是不错的,花一文钱,买一个“吹嘟嘟”,也能高兴的玩上玩两三天。

这表现的是“我”纯真的童年,和我那极易满足的好奇心。比起我们现在简简单单的童年,和永远也不满足的渴望,这真是天壤之别啊!现在孩子的童年,无非是高科技和数码,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无常”,却也知道什么是游戏中的“怪物”。这就是时代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当今的青少年,大部分都缺少一个纯真、有趣的童年,有的都是现代社会教育,却忘了用传统文化来熏陶心灵,当今传统文化较八十年前的旧社会相比,相差甚远,很少有人能看到迎赛神会的景观,也没有当时的文化氛围。传统文化也就面临很大的威胁。

“我”想到关东去看五猖会,可父亲却让我拿起了《鉴略》,“我”高兴的心情,瞬间也就湮灭了。当“我”将无趣的书儿背完了。起初的高兴也不能恢复,虽然去了,可五猖会的热闹,对“我”似乎“没什么大意思”。“我”至今“还诧异我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这是作者对于“封建教育,是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的亲身感受。试想一下我们当今的社会,是很和谐。但对于孩子的教育还是有所欠缺的,当今中国,很少有明智的家长,能让孩子自由、健康的成长,青少年以学习为己任,客人们还没发觉,青少年在几年至几十年的学习中,慢慢抹掉了自己与生俱来的纯真,被繁重的学业压得直不起腰。

《风筝》与这篇文章,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风筝》是以另一种形式来阐明这些道理的,只要是以“我”对弟弟玩风筝的态度和做法来体现的。当我看到弟弟做风筝时,气急败坏的将风筝踩烂,因为“我”认为风筝是一种低俗玩物。

“我”的想法,可谓是荒谬至极。玩具并没有低俗高雅之分,当每个孩子玩起玩具时,所表现的都是他们最纯真、最可爱的面貌。人们也会在玩玩具的同时,释放自己内心深处的童真,也会忘却身边烦恼。

好在鲁迅晚年才明白了这一点,对自己曾经的做法,发出了最真挚的忏悔。想和弟弟再一同放风筝,可弟弟却“和我一样,早已长满了胡子”。

童年一去是不会再回来的,只有抓住童年,在童年中体会童真,人生的第一阶段,才算过的值。

读《风筝与线》有感:收起带刺的菱角


收起带刺的菱角

——读《风筝与线》有感

李晶晶

作者把青春期的孩子与父母比作是风筝与线。风筝想要飞得更高,与太阳比肩,线感受到风筝的强烈愿望,无限拉长自己让风筝如愿。但风筝却不知满足,想高些、再高些“欲与天公比高”,已经极限的线无能为力地看着努力挣脱的风筝。最终,风筝竭尽全力的挣脱了线,飞向自己心心念念自由天空。回望,线在风的摧残和蹂躏下仍支撑着自己残破的身体,盼望着风筝回头,因为它知道风筝是离不开线的,但是风筝却弃它而去。 短暂的快乐之下,风筝再也飞不起来,一如线一般无力地伏在地上。这一刻风筝懂了,为何见那般执着的将自己留在身边,因为风中羽翼未丰离不开线。

青春期的孩子十分叛逆,渴望着出去闯荡,试图摆脱父母的束缚。只有真正摆脱后才发现,原来自己的行为那么可笑,离开父母温暖的怀抱后,自己被残酷的现实打击的遍体鳞伤。却在遍体鳞伤后体会到父母爱的细腻与用心,忤逆父母、不理解父母对父母冷语相向在此刻多么悔恨。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感到父母爱的小心、爱的仔细,而我却妄想着摆脱他们,这就是我期盼的“独立”吗? 这所谓的“独立”,以对父母冷言冷语开始以自己只遍体鳞伤意识到错误告终。我们应该理解父母,理解他们的苦心。青春,只有他们来保驾护航,我们才不会因为自己的莽撞受伤。累了因为在父母的怀抱中休息,父母是我们的避风港。有了父母的悉心呵护,我们才能更好的启航,翱翔在蓝天之上,享受着自由的快乐。

醒悟吧,别把自己的不理解变成刺心的言语伤了父母的心。父母为了我们甘愿付出一切,别让自己的任性将父母的心血付诸东流。

风筝与线,我们与父母,那样的相似。父母像春天中缓缓流淌的小溪,轻抚着河床的坚石,即使被无情创伤,也要用时间证明,细腻的流水在消磨着它的棱角。

收起自己的棱角,别再让父母受伤。学会了解父母、理解父母,他们的爱是如此简单,我们便是父母的一切。他们的双眸中只有我们的倒影,而我们的眼中却没有他们。在他们累的时候给他们捶背,渴的时候给他们倒水,父母很容易满足。对于他们来说,仅仅有一个充满爱的小动作就足够了。

(指导教师:代建丽)

断线的风筝 —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曾通

翻开印着黄昏通透天空的封面,我仿佛进入了一个梦境,而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友谊的故事,一个风筝的放飞与追逐的故事一点点展现在我的眼前。
故事在阿富汗开始。这个中东小国在我的印象中,是战争、灾难、死亡的代名词。而也正是因为这样特殊的背景,这个关于风筝的悲剧才更震撼人心。
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是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阿米尔常被人欺负,但哈桑却每次都挺身而出。即使会受伤,哈桑却也义无反顾。在他们的身上,我曾一度看到友谊的光芒闪耀。在追风筝的游戏里,夹杂着阿米尔对父亲的爱和哈桑对阿米尔的信任。在风筝这个简单的玩具里,交织着他们的亲情和友情。此时,他们的风筝依旧飘在空中,随着风起伏,好似永远不会离开。
但,事实总是残酷的。阿米尔和哈桑,一个是主,一个是仆;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一个是普拉图,一个是哈扎拉。他们被宗教,被种族,被主仆关系束缚着。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便失去了纯真的友谊。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的爱,让哈桑在斗风筝比赛取得第二。然而,在比赛结束后,当他看到哈桑被大孩子欺负甚至猥亵时却选择了沉默。当哈桑坚定地反驳对方自己与哈桑是朋友时,阿米尔也毫无反应,他的想法甚至是: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他的怯懦打败了自己。而风筝也随着大风乱窜,在风雨里飘摇。
他们有错吗?阿米尔没有错,对父爱的渴求,对优越感的渴望和面对恶势力的自保并不能笼统的说是人性的恶;哈桑也没有错,他只是一个执着地追求友谊的人。为了阿米尔,他承认了本不该承认的过错,在陷害中离开阿米尔。也许,这就是哈桑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
脆弱的风筝终于在大风中断了线,随风而去不知几里。两个人的相离,从此便走向人生的两极。哈桑跟随阿里去到了巴基斯坦,在战乱中死去;阿米尔则迁到了旧金山,在大学毕业后成了作家。然而,在二十年后,两个人的人生再度因为一个电话交汇在一起。二十年后,阿米尔终于得知了父亲深埋一生的秘密——阿米尔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然而此时,哈桑——那个曾经追风筝的人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人世。在万般复杂中,阿米尔战胜了自己的怯懦,他毅然回国救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完成了对自己人性的救赎。
在阿米尔的视角和内心下,我们看到了他的世界,看到了一个生性怯懦,却蜕变成勇敢的男子汉的人生。他不再是父亲评价里的“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了。当他决定救出索拉博的那一刻,他终于走出了自己的阴暗,走出了背叛哈桑的阴霾。
我想,正如父亲所说:“罪行只有一种,那便是盗窃”。阿米尔盗窃了哈桑的未来,也同时盗窃了自己的人性之善。但在这个成长与救赎的故事里他终于用自己的方式救赎了自己。“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最大的救赎”,这是我认为全书中写得最好的一句话。我想,没有人能发自内心的说自己没做过错事,在不同的角度,善和恶可能截然相反。但《追风筝的人》告诉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过错,不仅仅是悔恨,不仅仅是内疚和自责,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勇于原谅,原谅那些过错与阴霾,并以此为戒,去用救赎的想法面对未来的人生。对于哈桑来说,风筝是忠诚与勇敢;而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则是自己对哈桑的愧疚和自己的救赎,是随着哈桑的生命而飘走的,需要他用一生去追逐的人格缺失的部分,他们都追逐着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只要找到了正确的方向,终有一天,风筝会平稳地停在你掌心——只是你不能放弃,而是学会勇敢。
“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地微笑。我追。”不知跑了多远,风筝终于回到了阿米尔的掌心。公园里索拉博的微笑,让阿米尔终于抓住了断了线的风筝,他也成为了追风筝的人。

心中的风筝——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心中的风筝——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叶思甜

我开始是被它的封面吸引的,一个孩子在夕阳之下放着风筝,天边是彩色的晚霞。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创作的,它讲述了一个关于救赎自我的故事。
阿米尔一直无法原谅自己儿时对好友阿桑的背叛,重返故乡愿为阿桑尽最后一点力以赎罪,他抚养了过世的阿桑留下的孩子,历经波折,阿米尔追回了他和阿桑之间遗失的友情的风筝。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只风筝,那就是我们的梦想,它可能越飞越高,也可能被我们丢在泥沼之中,但无论如何,风筝线始终在我们的手上。
小时候我们便立志要成为一个极有成就的人,可能是科学家,可能是作家,也可能是医生。总之,我们心中的未来十分美好,我们愿意为之努力,为之奔跑。但我们尝试过后,发现梦想很遥远,就畏惧,胆怯了,我们明白了前路漫漫,明白了通往梦想的路坑坑洼洼,荆棘丛生,随时会跌倒,随时会受伤。我们丢了风筝,弃了梦想,贪图眼前的风光,不愿前行。可我们想想,山腰的风景怎么会有山顶上的风光壮阔、震撼呢?
只有奔跑了,风筝才会升起;只有努力了,梦想才能实现。都说十年寒窗苦读,才换来前程似锦,种子亦能在贫瘠的土壤上生根发芽,蝶蛹亦能冲破厚茧化蝶飞向新天地。困难不可怕,只要你愿意鼓足勇气击败它,风筝线总在你的手里。就像马云说的:“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你之前心心念念的风筝,现在你去追了吗?

汪洋飘移的风筝——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的耳中响起了这句话。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话,阿米尔经过了二十多年也记得这句话。阿米尔永远也忘记不了,那二十多年前的对哈桑的伤害,无法原谅自己心中的背叛

卡勒德胡赛尼,《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当这本小说在美国发行时,在亚马逊排行榜持续了131周之久,全球热销800万册,深受各类人士喜爱。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踏上了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心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当我在看这本书时,我仿佛自己进入了阿米尔与哈桑的世界,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了他们的生活,所有的爱、愧疚、赎罪都穿插在其中,令我对阿米尔的背叛感到可恨,对哈桑的行为感到同情。

阿米尔究竟是对哈桑做了什么事,令哈桑一家人离开他们家呢?那是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两人同心协力夺得了冠军,哈桑将阿米尔掉落的风筝整理起来,在整理的同时,一个经常辱骂哈桑的父亲的孩子的侮辱,阿米尔在旁边目睹了一切,但是他却没有勇气出面去拯救哈桑。之后,阿米尔的心理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因当时没有去帮助哈桑,因为自己的害怕、懦弱,导致哈桑一直被欺负。后来一直错怪哈桑,他爸爸最终带他离开了。

这本书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友谊的感觉。但是,当我看到阿米尔眼睁着看哈桑被欺负时,却在一旁无动于衷,这是友谊吗?一个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另一个却逃避一切。到底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阿富汗爆发了战争,阿米尓一家逃离了自己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去了美国,房子交给拉辛汗保管。到了美国,阿米尔认为时间可以冲走一切过去,他错了,他始终忘不了哈桑离开时的面孔,他以前的回忆一直浮现,心灵备受煎熬,他要找一个机会去赎罪。

阿米尔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阿富汗。这里已经没有了以前的美丽,他来到自己快要荒废的家,找到了拉辛汗,得知了哈桑已经死了的消息,而且知道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哈桑和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儿时一直与他玩的是自己的兄弟,他默默的接受了这个现实。他没有放弃,继续了他的救赎,因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他儿时宿敌的手里,阿米尔要把索拉博救回来,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把索拉博救了回来。

阿米尔费尽周折找回了哈桑的儿子,追回了一直飘移的风筝,摆脱了心中的煎熬,自己的心灵得以解放。这本书虽然没有真正的大团圆,但是体现出来的是阿米尔对哈桑的赎罪是如此的真诚。

朋友,一生一世,这样的朋友才属于真正的朋友,希望以也有这样的朋友,能在你身边默默的支持你,鼓励你,要勇敢的承担自己的责任,一辈子只要找到这样一个朋友,真的可以非常开心了!

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与其说小说是在追风筝,其实是追亲情、友情,追当年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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