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的伦敦,一个大侦探就诞生在这里,他就是神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先生思维缜密、聪明过人,尤其是他破案时超常的毅力令我敬佩。他一生破案无数,他怪异的想法,独特的思路使得《神探福尔摩斯全集》充满神奇,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读了这本书,我从福尔摩斯身上知道了做任何事首先要有耐心,要把它看得很透彻,就能做好。其次,我觉得,无论是谁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前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就连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一案时,他过于自信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骄傲固然不对,但不能因此丧失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一点机会也没有。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对待任何事情要谦虚自信就会获得成功。
读《神探福尔摩斯全集》后感
19世纪的伦敦,一个大侦探就诞生在这里,他就是神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先生思维缜密、聪明过人,尤其是他破案时超常的毅力令我敬佩。他一生破案无数,他怪异的想法,独特的思路使得《神探福尔摩斯全集》充满神奇,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读了这本书,我从福尔摩斯身上知道了做任何事首先要有耐心,要把它看得很透彻,就能做好。其次,我觉得,无论是谁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前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就连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一案时,他过于自信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骄傲固然不对,但不能因此丧失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一点机会也没有。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对待任何事情要谦虚自信就会获得成功。
《神探福尔摩斯》读后感
读完书,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与艾德勒的逻辑思维太高超了,在学习上我真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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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2024【一】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2024【二】
妈妈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有趣,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有趣《福尔摩斯探案》,可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内容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后来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子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己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己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己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待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2024【三】
在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 19 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Mei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 19 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2024【四】
在寒假里,我读了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有几个故事让我记忆深刻。《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显贵的主顾》。
《蓝宝石之谜》说的是:莫卡伯爵夫人的一颗贵重蓝宝石被盗了。福尔摩斯就开始调查真相,通过精确观察、推理,终于水落石出,罪犯得到了惩罚。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调查的过程中被打伤了,看到这里,我感到身上出了一身冷汗,真替他担心。虽然被击中了头部,但他依然很聪明。他还设了一个圈套,让坏蛋放松警惕,最终破了这个案件。
《显贵的主顾》讲了一个曲折的故事,银行家里的一个人,她叫玛丽。他拿走了银行家的皇冠给了别人,银行家的儿子抢了回来,但玉石已损坏。银行家冤枉了自己的儿子,把他送进了监狱。福尔摩斯查清了案情,银行家的儿子清白了。
这本书里所有的故事都很生动有趣,扣人心弦。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聪明机智,胆大而心细。我很佩服他,要学习他做事的风格。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2024【五】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 14 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 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福尔摩斯是众多男孩的小说偶像,他破案无数,屡建奇功。那么今天,我们也来了解一下他所破的案子和他如何破案的过程。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他的朋友和得力助手华生记载的。短短七个题目,就富有强大的吸引力和神秘力。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它是我之前知道的唯一的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而其它六个题目则是我新碰上的。记得刚看题目时,我对魔鬼之足最感兴趣,因为这个怪名字让我对它很紧张、害怕,我以为是魔鬼巨大的脚踩死了人,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则会耻笑我,我看过这个故事后对原来的想法感到很好笑,魔鬼之足在故事中是一种毒品,可制作药物,是一种很奇特的植物,它一半像人脚,一半像羊脚,所以取名为魔鬼之足。 七个题目,七个呀!那可是七篇长长的小说故事,在这里,你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与华生医生的无形默契,更可以体验生与死的对抗、智慧和较量。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无所不能的代名词,他的神秘与个性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心。
小说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介绍给你哦!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柔柔的,最适合放松心灵了。我端详着手中的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毫不夸张地说,它是上世纪最成功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了我的心。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破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我非常佩服福尔摩?a href='/s/dongwu/xiaogou/' target='_blank'>狗欠驳耐评砟芰?退?羧竦墓鄄炝Γ?彩?峙宸??既返呐卸狭?脱辖鞯姆治瞿芰ΑW魑?a href='/s/xieren/laoshi/' target='_blank'>教师,其实更需要具备这种能力。
当学生间发生纠纷时,在心里会无形偏袒优等生。这是人之常情。一位优等生曾在日记中写过这样一件让他后悔的事:他忘带了新本子,老师刚好要检查,他的同桌是名暂差生,就将自己的本子给了他。他不愿,可同桌说“没关系,反正我是差生,也不在乎被多批评一次。”结果老师真的批评了他的同桌。若干年后老师在学生聚会上知道了真相,懊悔不已。
在我的身上也曾经发生过类似偏心的事。如果我能早点看到这本书,早点学会处理事情时要冷静,我想发生处理失误的几率就会少了。
教师每天面对的其实就是一个个小型的社会群体。学生身上打着鲜明的社会烙印。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我想更多的需要头脑的冷静,客观地进行分析,就事论事,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看着手中的书,我真想走进去和福尔摩斯一起在那张被酸液污染了桌面的桌子旁做化学实验;或是亲历犯罪现场,勘查每处蛛丝马迹……
福尔摩斯是众多男孩的小说偶像,他破案无数,屡建奇功。那么今天,我们也来了解一下他所破的案子和他如何破案的过程。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他的朋友和得力助手华生记载的。短短七个题目,就富有强大的吸引力和神秘力。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它是我之前知道的唯一的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而其它六个题目则是我新碰上的。记得刚看题目时,我对魔鬼之足最感兴趣,因为这个怪名字让我对它很紧张、害怕,我以为是魔鬼巨大的脚踩死了人,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则会耻笑我,我看过这个故事后对原来的想法感到很好笑,魔鬼之足在故事中是一种毒品,可制作药物,是一种很奇特的植物,它一半像人脚,一半像羊脚,所以取名为魔鬼之足。 七个题目,七个呀!那可是七篇长长的小说故事,在这里,你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与华生医生的无形默契,更可以体验生与死的对抗、智慧和较量。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无所不能的代名词,他的神秘与个性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心。
小说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介绍给你哦!
当我的目光被这本书吸引的时候,里面引人注目的奇异故事就时刻萦绕在我的脑际。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的深刻的哲理无时不刻都在启发着我们,提醒着我们,让我们时刻牢记真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最厉害的侦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成千上万的读者和敬佩他智慧的许多人。人们对他依然是赞不绝口,赞美他智勇双全。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人才。之所以这部巨作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湮没,被销蚀,是因为这位神探惊人的智慧和那些奇异的故事。它启发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认真思考。任何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智慧超群的人面前,一切都变得简单明了了。虽然我们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年儿童以及小学生,不用每天接触那些离奇的案件和那些令人心惊胆战的血腥场面,但是我们依然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会很大程度的使我们变得更加优秀,更加具有智慧。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犯罪分子的手段也似乎更加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的那些自身具有的那些优秀的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敬和学习的,这就是福尔摩斯的形象永不褪色的原因。
福尔摩斯是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人物,他为社会伸张了正义,为人们平反了冤屈,是我们心目中的大英雄。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做件个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探案选集》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很好看!
这本书是我作者是一个英国人名叫:“阿瑟.柯南.道尔”他是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他1885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但对文学有强烈的兴趣,尤其爱读侦探小说。1886年4月,柯南 道尔写成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塑造认为形象集睿智、勇敢、不畏权势、富有正义感等优秀品质于一身,在破案过程中,他精力过人,不轻易放弃,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深思片刻,所有疑难问题他都会迎刃而解。
书中讲了许多福尔摩斯办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在伦敦是个很有名的侦探家,大家遇到什么疑案、难案,都回找他解决,破案找出答案。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叼着烟斗沉思片刻,看找地上失望痕迹和现象分析做设想。
我一定会向福尔摩斯学习,遇事多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现在起必须学习好数学,多阅读锻炼多项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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