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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1000字

《我们一同走,迪克》读后感500字2024。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我们一同走,迪克》读后感500字2024”,感谢您的参阅。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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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同走,迪克》读后感500字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同走,迪克》读后感1500字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500字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但是,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上,发明这句谚语的人类,反而是最重外表而不重内心的。人对待动物,居然也把这种歪曲的观念强加到了它们身上。更令人感到有些奇怪的是,人类在科技不发达、思想相对较愚昧的时代,审美观居然比思想先进、科技发达的现代人要正常。是他们不正常,还是我们不正常?人类退化了吗?人类退化了吗?

这本书中的迪克,拥有人一样的善心(如果人类真的像自己自吹自擂的那样善良的话)和品格(但现在许多人类却拥有为他们所不齿的狗的品格,但事实上狗的品格不一定是那样的,它们并不是坏的,并没有那么贱,这一切只是因为它们不懂人类所认为先进的语言,无法辩解罢了),而那些形形色色的伪君子,则越发像并没有什么大智大慧的人以外的动物。

不知你发现没有,世界上所有拥有异乎常人的能力的人类,比如拥有蓝色皮肤的人、眼睛有放大功能的人,他们自从有了这种特异功能之后,被许多人众星捧月一般地养着,研究他们,这样的人反而没有几个人能有成就。他们的能力本应该帮助他们取得普通人和身体有缺陷的人无法或很难取得的成就,但是恰恰相反,他们一生碌碌无为、空自虚度,甚至有温饱之虞。而并没有受到上帝的眷顾,自从出生就和常人无异的那些人,反而出了些有成就的。你看现在无论在政坛、演艺圈、体育界、文坛或其他什么领域做出业绩的人,没一个是异能人。而那些自小或在人生的中途遭遇不幸,身体和常人比起来有缺陷的人,他们也有一些很有成就的。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还会再为你打开一扇窗。像那些聋哑人、盲人,他们如果敢于拼搏,决意在某个领域开始做,只要做到了稍有些名气的程度,便可以因为他身体上的不足而获得众人一种对于这种看似不幸实则幸运的人的同情。牡丹花好空入目,枣花虽小结实成!到了这个时候,这个有勇气的幸运儿事业上便极有可能一帆风顺,顺风顺水。而那些上帝似乎从来没从他们那里取走什么东西的愚昧、倒霉的人,他们还为自己成果来得容易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但是他们岂知,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生不可能全是万事如意,命运不会把你的路铺好了叫你走。不过,世界上没有一生无挫折的人,但有一生总倒霉的人。《增广贤文》有云:谁人不爱子孙贤,谁人不爱千钟粟,奈五行,不是这般题目。

书中的瞎眼男孩阿炯,命运对他来说是不幸之至的。他和迪克,可以称得上是难友了。迪克空有一身好本领,空有一颗赤胆忠心,但却因为相貌丑陋而遭主人抛弃。金子总是会发光的,现实是这样的吗?对人来说这也许有些希望,但是对于人以外的那些低等动物来说,前途简直太渺茫了!命运真是太不公了!人类真是太没有鉴别力了!这本书里面的阿炯,给我的感觉就是:他眼睛虽然盲了,但他不以貌取人,眼睛就比谁的眼睛都好使!而宋英学那个伪君子、真小人,道貌岸然的、披着人皮的低等动物,眼睛虽然还亮着,但是简直就是天下头号大瞎子!空生了一双眼睛!

众生为什么要有贵贱之分?地位为什么要有高低之别?在人类愚昧的世界里,这看似是有利于世界发展的,但是事实呢?各种违反最基本道德伦理、最不合假惺惺的人性的事情层出不穷,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唉,人间私语,天闻如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对人来说,这句话也许说得通,但是人类对待人以外的什么所谓的低等动物呢?封建时代,人们常说:圣贤言语,神钦鬼服。记得旧文章,便是新举子。现在这样的言语已经是太过封建的了,没有人能够信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人类却把一些十分不公和霸道的条条框框强加到了什么低等动物身上。连人类自己都说了,忘恩负义,禽兽之徒嘛。但人类自己却做了这等禽兽之徒。地球给过人类多少好处,但如今却被人类糟蹋得面目全非。哼,国乱思良将,家贫思贤妻!等到人类再也从地球身上拶榨不出什么油水之时,待到人类已经没有足够的粮食和住房时,当地球上遍地饿殍时,才会痛思悔改。哼哼,已经晚啦!

从相识开端,我们一同走过……


从呀呀学语的稚女到婷婷玉立的靓丽女孩,十六载的春秋,十六年的风雨,十六年的日出日落,我和书籍从相识到相伴。

幼小的童年,迷茫的日子,她都伴在我的身旁……

印象最深的是“狼来了”的故事,它教会我做人要诚实要真诚。它把文学的种子埋在了我的心间。童年的生活充满了童话:那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活泼可爱的七个小矮人,丑小鸭一下子变成了白天鹅,无不把我的童年装点得美丽神秘。他们使我学会善良,学会体谅,使我对人生有了懵懂的认识。

识字后,我遇到了陪伴我多年的忠实朋友《哈里波特》,这是个充满神奇与魔法的世界。这里有狡猾邪恶黑暗,但也有正义勇敢善良。我曾不止一次的想象我自己也会收到一封魔法学校的来信,我也曾想象自己能骑着飞天扫帚在天空中穿行,我也曾想象自己挥舞着魔杖为正义而战……于是,我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慢慢的,我开始向往神秘的宇宙。我惊叹宇宙中光穿梭如此之快,又因黑洞无穷的吸引力而感到恐惧,又从白洞那里深切体会到“物极必反”这四个字。我敬佩科学家对科学研究如此执著,如此挚爱,也希望自己能成为科学家里程碑里的一颗金星。我学会思考,学会钻研。

在喜爱科学的同时,我爱上诗歌散文。我因柳絮漫天飞舞只为播一粒种子而敬畏生命;又因秋风萧瑟,片片落叶而倍感凄凉。从毕淑敏的《我很重要》里感受亲情,友情是如此之重。她开启了我的心灵之窗,让我发现生活竟如此之美。

今天是昨天的未来,而昨天则是今天的历史。时间,消逝了一切,但却沉淀了历史。滚滚沙尘荡起,我仿佛看到这样一幅景象:昭君手托乌龙琴,身披锦缎罗绮,正坐马上。伴随着浩浩荡荡的队伍一起向大漠驶去。“不能改变历史的进程,那就改变历史的方向。”此去,是驶向漫无边际的大漠,那里没有山珍海味,玉泉美酒,只有牛肉和牛奶;那里没有风和日丽,只有大风卷起黄沙,风雪席卷草地。为了大汉和匈奴人民安定,快乐的生活,她忍下了所有的苦和痛,挑起了历史的重担,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十六年,从幼稚到成熟,从彷徨到坚定,在书的陪伴下,我走了一程又一程……

夜阑人静,我又独自坐在窗下,捧着一本散文,守着月光,细细品读……

教师点评:一个人的阅读史,就是他成熟的过程,他的心灵史。读本文你可经感受到作者成长的历程,把握住作者成长的脉动,心灵发展的进程。一个人正是在这样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过程中走向成熟,变得温文尔雅,成为一个文明人。

多读书吧,朋友,只有多读书,才能使我们成长为一个内心世界丰富,充满生活激情的人,才能胜任现实生活的挑战!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500字2024


【第1篇】

我读完《傻狗温迪克》以后,我觉得欧宝和牧师心肠很好,还有芬妮小姐、格洛利亚,因为欧宝在超市看到的流浪狗不是他的狗,他也说是他的狗,而且牧师还让他养,欧宝每次到芬妮小姐的图书馆时芬妮小姐都很热情,欧宝给格洛利亚说邓拉普和斯蒂威老是说格洛利亚是个巫婆,格洛利亚也不生气。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欧宝是她妈妈的名字。而且知道了温迪克的一个特点——爱笑,而且我知道宠物店的员工——奥蒂斯曾前坐过牢,是因为奥蒂斯在街上弹琴,惹来了警察,警察要把他抓起来,奥蒂斯把一位警察打晕了,所以坐了牢。而且欧宝很喜欢温迪克,从《温迪克不见了》这一张里面就能看出,欧宝很着急,那时下着大雨,牧师说放弃吧!可是欧宝还是要找,找了好久,回去了。看到格洛利亚他们正在高高兴兴的吃饭着呢!欧宝和牧师不明白,原来,温迪克根本就没有出去,只是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睡觉呢!欧宝半信半疑,喊了一声:“温迪克!”温迪克马上乖乖的出来了。而且我觉得奥蒂斯特别可怜小动物,他弹的琴特别好。有一次,他看到小动物们可怜,就放他们出来,可是小动物们东窜西窜,奥蒂斯和欧宝一起把小动物们抓到笼子里,欧宝发现奥蒂斯一弹琴小动物们就不动了,就叫奥蒂斯弹琴,果然,小动物们不动了,趁这个时候,欧宝把小动物们都抓了起来。宠物店里有一只鹦鹉,奥蒂斯管他叫“佳畜得”,他们老板娘的名字也叫“佳畜得”。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第2篇】

看了这本书的题目——《傻狗温迪克》,你可能会有一些奇怪,为什么这只狗叫它“傻狗”呢 ?其实,这只狗有一个绝招——笑。

其实,这只狗是一只流浪狗,叫温迪克,是一个叫欧宝的小女孩从超市领回来的。没想到,这只狗让原本内向的她认识了许多朋友: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利亚、有一座图书馆的老小姐芬妮、“光头宝宝”和“小不点儿”都成了她的好朋友。

刚刚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十分有趣,但是仔细想,为什么温迪克能把欧宝、芬妮、格洛利亚和其他人穿在一起呢?是温迪克的真诚和可爱,它的真诚感染了每一个人,也触动着每一个人。

现在具有这种品格的人越来越少,我们应该学习温迪克的这种精神。别看他看起来很傻,正是因为它傻,才会把人们连在一起。现在生活中很多人都在撒谎,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因为事实永远改变不了的,真相迟早会被发现的。与其一昧地隐瞒事实,不如诚实的说出真相。这样,也会让别人尊重你。我也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就让我们向温迪克学习,学习它的真诚,让我们都做一个诚实的人吧!

【第3篇】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故事书,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凯特.迪卡米洛的作品。这本书荣获2001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欧宝,傻狗温迪克,当牧师的爸爸,芬妮小姐,格洛丽亚,阿曼达,奥蒂斯,“小不点”和“光头宝宝”。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的女孩欧宝和她的父亲因为工作的缘故,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佛罗里达州的纽奥米市。在搬到新家的第二天,爸爸让欧宝去超市买东西,在超市里,欧宝邂逅了会笑的流浪狗-“温迪克”,善良的欧宝收留了“温迪克”并把它带回了家,欧宝给“温迪克”洗澡,梳毛发,并和它成为了好朋友。而欧宝也在“温迪克”的带领帮助下很快地结交到新的朋友。并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敞开胸怀。

当你读过这个故事是不是也会和我一样有此感想?“温迪克”并不勇敢还很害怕寂寞,也很害怕雷雨。但它总是用笑容感染它身边的每一个人,在人与人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我也要像文中的“温迪克”那样,不管在顺境还是逆境都勇于面对,勇于挑战。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400字2024


书,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故事中迪克是一只有着猎狗血脉的导盲犬,它和小主人阿炯一起生活在佛海镇,却应为打破了收音机而被迫离开了佛海镇,去寻找阿炯的妈妈。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便成为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爱妻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了阿炯妈妈,可是炯妈已经成名了,阿炯为了迪克舍弃了荣华富贵,跟着它一起流浪街头卖艺。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了,特别是迪克,它虽然长得十分丑陋,但却是一条很忠实的猎狗,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主人身边,还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了自己的爱妻。保护主人又一次跟死神搏斗赢得主人的生命。

这又让我想起了关羽,他也是一位十分忠诚的武将,他为了刘备对曹操送给他的好马,好酒等宝物不屑一顾,并且在战争中对敌人毫不留情,为蜀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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