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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作文探险家发现新大陆读后感

读后感作文500字2024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读后感作文500字2024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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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500字-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文/涵涵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一精一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一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一精一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我一爱一这本书!

读后感400字2024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此刻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读后感作文500字-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读后感作文500字: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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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读后感400字: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此刻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读后感400字-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此刻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探险家_关于探险家的说明文1800字


探险,是一项神秘而又刺激的挑战。走在未知的道路上,探险帮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神秘的面纱。我们都需要探险家,需要开拓者。

探险家就是我们的探路者,在那条未知的道路上,留下一串串人类的足迹,虽然每一部都看起来是那么的渺小,但是对人类来说那每一脚步却都是一大步。他们用汗水和艰辛为我们今天习以为常的事物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也因此,世界各地都需要探险家。他们那坚强的身影遍布世界各地,不论成与败,都探索着前进的道路。

例如,阿蒙森是最早飞越北极的两位探险家之一,创造了世界上的两个奇迹-第一个航行于西北航道;第一个到达南极。麦哲伦是葡萄牙着名的航海家和探险家,他发现了麦哲伦海峡,然后横渡太平洋,被认为是第一个环球航行的人。马可波罗出身于旅行世家,从小就喜欢幻想和探险,因经商来到了中国,受到了元世祖的信任,被遣派远行中国各地。他是最早考察中国的欧洲人之一。

我国也有不少探险者。公元前139年,汉武帝派张骞前往大月氏国。他不畏艰难险阻,完成了使命。张骞是我国第一位穿越阿富汗旅行的中国人。开辟了着名的丝绸之路。玄奘是一位前往佛教发源地印度取经的和尚。他从中国出发,旅途历时16年,在旅途中多次遇险。古奇人徐霞客一生钟情于神州山水。在学而优则仕的旧封建时代,他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从二十二岁开始,周游全国。

探险家在探险的过程中,也为我们的科学世界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丰富了我们的视野。阿蒙森的探险让我们知道了北极,可以研究北极来制造我们需要的东西。麦哲伦的航行证明了地球是圆的,验证了这一永远不变的真理。被汉武帝派往大月氏国的张骞为后来的商人开辟了崭新的道路,这条路线后来被称为着名的丝绸之路。

由此可见,探险家的探险过程也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他们做出的贡献不仅为我们的现代生活开辟了捷径,还让人类那不服输的精神遍布了世界的角落。

为我们开辟捷径的张骞,字子文,他是中国汉代卓越的探险家、旅行家与外交家。汉武帝想联合大月氏攻击匈奴,便派张骞出使西域。但经匈奴,被俘。十年后逃脱,张骞冒着被杀的危险终于完成了任务。他开拓了汉朝通往西域的南北道路,并从西域诸国引进了汗血马和我们吃的葡萄、石榴、胡桃、胡麻等等。

西天取经的玄奘的脚步也迈向了西域。他从长安城出发,途中,他在一次喝水时差点被箭射死,后来,他为了逃生,又差点被冻死。玄奘以非凡的毅力坚持了下来。终于,历经千辛万苦才来到了向往的天竺求经。玄奘边出关边观察佛祖留下的遗记。终至东印度的那烂陀寺。贞观十七年(643年),玄奘启程东归。他为佛教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的求经过程被弟子写成着名的《大唐西域记》,带回了上百部真经,整个朝廷都为之轰动。

他们的故事充满着传奇般的色彩,他们的精神激励着后人对大自然的探险,去激励着后人不畏艰险地去探险那些未知的世界。

余纯顺有中国的托马斯、当代徐霞客之称。他确实是一位罕见的传奇人物。他孤身徒步走访全中国,八年间克服千难万险,风餐露宿,跋山涉水,总行程已达8。4万华里。创下人类史上第一个孤身徒步考察世界第三极青藏高原的纪录而震惊海内外。

中国第一位探险家刘雨田,面对外国人的挑战,1984年5月,他毅然舍弃一切,开始徒步万里长城。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跋涉完成壮举,成为世界上第一位徒步万里长城的人。之后,他又徒步丝绸之路、黄土高原、攀登昆仑雪山、三次穿越殧之海塔克拉玛干等地。至今他已经完成四十三个考察旅行探险项目。足迹遍及祖国大陆的山山水水,人称他为二十世纪世界罕见的旅行家、探险家。

还有许多人都在不停的探索,人们并没有因为一次次地失败就停住了探索的脚步。

人们在发射火箭的过程中,从失败中吸取一定的经验。我国从长征一号火箭成功发射东方红卫星开始,揭开了我国航天事业的序幕。长征二号的第一次发射失败,在其他三次发射时均发射成功。长征二号的发射成功,使我国成为继美国和前苏联之后的第三个掌握卫星返回技术和航天遥感技术的国家。

拥有良好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品质,再加上坚定的目标是每个探险者必不可少的重要的精神食粮。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大自然的种种考验,才能鼓起勇气,去探索未知的天地。

魏格纳是丹麦探险队中的一员。他为了找到有关气象和冰川的调查,他率领了一支探险队。迎着北极的暴风雪,第4次登上格陵兰岛进行考察,在零下65度的酷寒下,大多数人失去了勇气,只有他和另外两个追随者继续前进,终于胜利地到达了中部的爱斯密特基地。11月1日,他在庆祝自己50岁的生日后冒险返回西海岸基地。在白茫茫的冰天雪地里,他失去了踪迹。

我发现,不论古今中外的探险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在探险时的追踪的过程中都敢于尝试,都有惊人的勇气去试一试,即便失败了上百次,仍不气馁。他们的事迹令我们震惊,他们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坚忍不拔的良好的意志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古往今来有太多的探险家,他们不惧艰辛,迎难而上。创造出了许许多多的奇迹。我以后也要当一名探险家。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_小学生读后感600字


小学生读后感600字篇一:《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在参加两岸三地读书活动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书名是《法老的探险家》,名字很有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我的心情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心情变得高兴;米内迈斯伤心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小学生读后感600字篇二:阅读《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啊,迪克!你是一只多么不幸的小狗!从你一出娘胎,就丑陋无比,让你高贵的父母难堪。迪克,你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你的主人给扔到大森林,要你去自生自灭。迪克,你凭着你超越过狗的才能,活了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你的命真苦!迪克,在你看见黄狗被主人亲呢的抚摸,你再也忍不住,你想找个对你好的主人,这对你来说是多么难啊!但你还是找到了一个主人,小瞎子。迪克,在你主人拉琴的生意处在低谷时,你努力帮助,却差点丢了你的生命!迪克,在你的主人想去豆腐宫找阿妈时,你带着已有你骨肉的红娜,一起出发。迪克,在红娜要袭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亲情,拯救了你的主人,让主人看就到了你忠诚的狗性。迪克,在你主人去豆腐宫乞讨、遇到绿衣阿姨时,你做乞讨状,为主人要钱。迪克,在主人生病时,你不顾疼痛,让坏小子打你而给你钱为主人治病。迪克,在主人找到阿妈而且上了舞台表演时,你忍着巨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当时,你的心多么痛啊!迪克,你忍受着委屈,又忍受着酷刑,这时的你,没人能想象你有多么痛苦。忍受身心和皮肉之苦,都快把你整死了!但你忍受着,就为了见主人

迪克,我佩服你,我佩服你顽强的毅力,我佩服你的忠诚!你为了找主人,你为了见主人,你流了多少血,受了多少痛!迪克,你随然是条丑陋的狗,但你是一条比任何狗都好的狗!想想你在为主人赚钱养病而被痛打,我就会有一点点心痛。迪克,你是一条很好很好的狗,你不必为你的外貌担心,你的心是一颗比世界上所有狗都美丽的心!

柳家大院读后感-500字2024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柳家大院读后感500字2024,欢迎大家浏览参考。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读后感栏目。

柳家大院读后感500字2024【一】

老舍的短篇小说《柳家大院》讲述的是在旧时代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大杂院里,公公、小姑子、丈夫虐待小媳妇导致她上吊而死的悲剧故事。但作品并不仅仅唱出了黑暗社会底层妇女的悲歌,更像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在平凡的事件中看出意义。从贫民窟司空见惯的血泪的生命史中挖掘出底层劳动人民的悲剧根源,揭示整个民族精神文化的痼疾。

谁是逼小媳妇走上自杀绝路的凶手?单从文章表面看,我们可以断然地回答她是被自己家中的亲人公公,小姑子,丈夫折磨死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是最低下的,就如鲁迅悲痛地指出:有时简直并牛羊而不如。贫穷往往能将人性的残忍与对生命的漠视展露无疑。小媳妇是被她的父母以一百元的代价卖给王家的,这样就使王家再有一年也还不消这笔亏空。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因为穷,小媳妇被人认为是王家生活贫困的根源,被当作出气筒。但是如果究其根本,我们可以看到是所谓的文明在从中作梗。这文明,指的就是中国固有的封建伦理道德加上外来的资本主义文化思想,是它毒害着劳苦人民的心灵,酿造着生活的苦酒,使像小媳妇这样的苦人走上绝路。

小媳妇最终是死了,她的死是苦难的终结和逃离,更是对丑恶世界的控诉与批判,但这种力量太微弱了,萤火照不亮黑暗的天际。二妞的命运就说明了一切。这个自居为女学生的丫头,变着法儿折磨她的小嫂子,恨不得把她一下子捶碎才痛快,可她无论怎样自认高贵,都逃不脱穷人家姑娘的悲剧命运,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正盘算着把她卖出去,更没有意识到她嫂子就是未来的自己。这样的结局使得悲剧之悲达到了无以加复的地步。

柳家大院读后感500字2024【二】

《柳家大院》是老舍笔下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柳家大院里各色人物的生活,重点讲述了张家、王家和我家在大院里生活。作品中的主人公我是个算命先生,一天也抓弄个三毛五毛的,老伴儿早死了,儿子拉洋车,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是个文明人,但我并不像老王那样总也吹胡子瞪眼睛,更不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摆派头,折磨儿媳妇。因此,我这个文明人很同情王家的那个像窝窝头的小媳妇。

不光作品中的我同情小媳妇,当我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也十分同情小媳妇,并且对她周围的人充满了愤恨,特别是老王、小姑子二妞和丈夫小王。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应该去照顾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弱小的小媳妇,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处处为难小媳妇。老王要学文明人,要做足了当公公的气派,他变着方儿的挑儿媳妇的毛病,他没有空儿的时候,便叫女儿替他办,总之是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的,有时候还吃不饱。丈夫在城外做工,十天半月回来一趟,本应该没有什么事,不能打骂小媳妇,也没有什么理由呀。可是,小王经不起老王和二妞的挑拨,结果每一次都要毒打自己的媳妇。小媳妇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自己受了冤枉却没有人来帮忙,连自己的丈夫都不曾关心过自己。更何况,柳家大院里的人都认为男的该打女的,公公该管教儿媳妇,小姑子该给嫂子气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无奈呀,小媳妇终于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在房梁上吊死去了。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小媳妇固然可怜,她死了也许会是一种解脱。但我觉得二妞更可怜。因为,她不曾想过自己将来的命运,她不会善待别人,她还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就是自己未来的命运。更可笑的是,她还不知道父亲要把她打发了,进点彩礼,然后给儿子续一房,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妻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了。

可见,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有多么的低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终没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自己受的苦,也只有自己知道。而且女人与女人之间都不存在互相的关爱。真的是一件很可悲的事。虽然,作品中的悲剧性很强,但作者笔下的文字2024却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平实而又有地道的京味,全文的语言都很幽默,使得文章更具有了讽刺意味。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使人有深深地伤感!

家读后感900字2024 《家》读后感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同时,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德伯家苔丝读后感-500字2024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文学使人善辩所以,新时代的我们应多多涉猎各种文体书籍,以充盈我们的头脑和心灵,从书中找到乐趣。以下读后感范文由读后感栏目为您精心提供的,希望您在此能找到所需要的相关信息。祝您生活愉快!更多资讯请收藏本站(ctrl+D即可收藏)。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家读后感-2600字2024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2024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是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是以巴金自己生活过十九年的封建大家庭为素材,旧家庭的罪恶,展现了自己的社会理想。它撕开封建家族制度虚伪的面纱,显露它吃人的本质,并明确揭示它木叶黄落的穷途末路。它不仅展现了封建家庭内部的罪恶和腐配、倾轧和迫-害,还着力表现了青年一代在五四新思潮影响下的觉醒和对封建势力的不妥协斗争,满怀激-情地歌颂了他们叛逆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革命行动。

觉新是巴金先生笔下的《家》中十分重要的人物,也是一个个性极其鲜明的人物。巴金先生也曾说:我应当在觉新身上花费更多的笔墨。可见,觉新这一人物在作者心中的分量以及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可以简单分析一下觉新这一人物形象。觉新这个人物可以分作两个阶段来看。第一阶段是他从小直至中学毕业。这一阶段的觉新,还没有感受到命运的残酷,而且又是那样的出众。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锺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书里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

可是命运却在此时跟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的未来从此改变。从中学毕业开始,觉新步入了他人生的第二阶段。仅仅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而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来决定的,如此荒唐的做法改变了他的一生。出国留学也随之化为泡影。接着他在父亲的安排下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了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他不是只知道吃喝享乐的花花公子,而是在父亲去世后努力撑起这个家,虽然他的肩膀还是那样稚嫩,可是他已被剥夺了青春。他必须要面对的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会把他拖得更加疲惫。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他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她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把曾经的梦想抛弃,直到有了孩子,他才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可是,无法回避的是,他还要在那个大家族内周旋。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造成的。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这一特殊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像觉慧那样激进,不能勇敢地做出反抗。第二,觉新的思想根源。这一点是由第一点衍生而来的。作为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长子长孙,他自然被寄予了厚望,接受良好的教育,当然这教育也是封建伦理的教育。儒家思想的孝悌观念自然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里。这也在思想上给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在他的思想里他已不是简单的为自己而活,他活着就是为了整个家族。它完全是封建礼教的奴隶。恪守着长房长孙的规矩。他完全成了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矛盾的境遇也造成了他矛盾的人格。

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觉新最大的悲痛莫过于两位至爱的人的离去。

当他来到梅的床前,看着她安静地躺在床上,眼睛微微闭着,头发飘散在枕畔,瘦削的脸像纸一样地白,他心中会是怎样的滋味?悲哀?悔恨?痛心?可这所有的一切都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已无法挽回那陨落了的年轻的生命。寂寞的荒庙中又有谁能陪伴那孤独的生命?

当瑞珏的声声苦叫从窗里飞出,闯进他的耳朵,他又是怎样的心情?一扇破旧的木门最终使他们阴阳两隔,至死都没能见上一面,在门外狂吼的他又是怎样的痛苦?那两扇破旧的木门最终拦住了最后的爱。

直到此时,觉新才悔悟到:真正夺去了他的妻子的还是另一种东西,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爱的两个女人。他现在开始觉得这个担子太重了。他想把它摔掉。他在挣扎。这如果说算作思想上的觉悟的话,那么他帮助觉慧离家便可称作是将这一觉悟付诸实践。他是真切的感觉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真切希望这个腐朽家族的改变。

觉民这一典型形象揭示的是懦弱的个人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饱受煎熬和摧残,最终葬送自己及他人的幸福的悲剧。他与觉慧构成鲜明的对比,也让人们看到了在新旧时代交替的背景下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矛盾。

《家》读后感1500字2024


《家》读后感1500字2024

文新院14级汉三班谢利珍

家对于我们或许是个温暖的避风港,然而巴金笔下的《家》却不尽然。对于身处那个时代的他们,家竟成了禁锢他们自由的监狱,那是里记录了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家族的悲欢离合。

觉新一个儒弱又无助的高家长房长孙。他是矛盾的又是痛苦的,他深受新思想的熏陶,同时高家长孙的特殊地位又束缚着他。他的命运是自己一步一步看着走向深渊的,他虽痛苦,去无力反抗,成为了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的拥护者。他本是一般同学中最受人羡慕的一个,是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他也拥有一个远大的抱负,希望中学毕业后出国留学,然而命运却不会总是按自己所想的发展。一场麻将桌上的冲突,使觉新痛失了自己深爱的梅。那场婚姻,是他命运的转折点,也改变了三个人的人生。觉新顺从了父辈的安排,即使他心中有千般不愿,他却一句反抗的话都没有,只能默默的为他破没的幻梦而痛哭一场。觉新放弃了他所爱的梅表姐,迎娶了父辈安排的瑞珏。

瑞珏是觉新艰难的生命中唯一的欣慰,但觉新却连这唯一的幸福都没能好好把握。瑞珏是个温柔体贴的女子,也为觉新生下2个孩子。令人可笑的是,迷信的高家人为了避免去世的高老太爷遭受血光之灾而让临近产期的瑞珏独自迁到城郊外生产。觉新又一次和平的接受了这一个决定,受过新思想教育的他固然明白这是封建迷信,然而他却又一次妥协了。是他自己亲手毁灭了自己的幸福,他的妥协、懦弱,让自己一次又一次痛失自己深爱的人。梅表姐去世了,继而瑞珏也走了。他亲眼看着自己爱的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却没有一句反抗。他的幸福被埋葬在封建的高家族里,他是一个封建礼教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的扮演着一个维护者的身份。

不同于觉新,觉慧是个懂得反抗的青年。他曾说过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他支持二哥觉民反抗祖父为他安排的婚姻,并帮助觉民逃婚,与他一起同祖父斗争。觉慧是高公馆里大胆而叛逆的青年,他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迷信嫉恶如仇。他在日记中写道:在我看来祖父的房间就和衙门差不多。这种生活就跟关在监狱里当囚犯一样!觉慧常常发出这样的咒骂,表现了他叛逆大胆的性格。高太爷病中全宅抓鬼,即使他的哥哥和叔叔知道抓鬼并没有用,且对病人的病无利,但依然请来巫师抓鬼。觉慧可不管这些,他勇敢的痛斥他的哥哥与叔叔抓鬼这种愚蠢的行为。觉慧代表了一股年轻势头的呼喊,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他对封建制度更强烈的反叛和更激昂的控诉。他在那个时代的夜空划下一道惊雷,用年轻的信仰唤醒了沉睡的人们。

即使这样一个反叛的,勇于争取自己的幸福的青年,还是错失了自己的幸福。侍女鸣凤宁死也不愿嫁给冯家做新姨太,选择投湖自尽。鸣凤在死前曾找过觉慧,希望觉慧能帮助她,然而觉慧却没能听她诉说。觉慧曾说要保护鸣凤,答应要娶她,却终究未能实现自己的诺言。十七年,鸣凤在这个家里所受的尽是打骂,流泪,最终还要为爱殉情。觉慧是她在这个家唯一的安慰,但他的爱却不能拯救她。鸣凤宁死不嫁冯老太爷,表现了鸣凤自我意识的觉醒,她用生命的全部做了最激烈的诠释。女子刚烈的贞洁犹如那投在湖面的皎洁的月光,晃眼而长久。主仆间的爱慕在那个时代是决然不被允许,所以鸣凤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控诉自己的不甘。而同在这一方面,哪怕是觉慧都无法比拟的。鸣凤投湖前最后两声三少爷,觉慧包含着她对这个家所有痛苦的回忆,纵身而下,平静的湖面吞噬了所有,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鸣凤的宁死不屈表现了她青春的觉醒和本能的反抗,然而她却只能以自己的生命来反抗,成为当时封建社会的又一个牺牲品。

觉慧最后选择了离开他们的家,十八年家的生活如梦一场,过去了。转身他对家说了一声再见,迎接他的是一个新的生活。

一个新的时代正在开始,希望的火花也微微地照亮了家庭里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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