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那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最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期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早已习惯了在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小册子,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这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这篇文章很好了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述的是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当时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主角呵。
先生本文突出描述了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能够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但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失望!
最后一段先生判的却是更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这本冒险小说的主角叫伊休若,他是一位想到捕鲸船上工作的年轻人,最後虽然如愿以偿,却因此展开一段惊险的旅程,也让原本容易沮丧的他,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伊休若本来是想先坐船到南达科特的港口,再坐捕鲸船出海,可惜当他抵达港口时,捕鲸船早已出发,却因此遇到一位叫因泰吉的好伙伴。因泰吉是一位鱼叉手,因为遵从守护神的指示,就和伊休若一齐搭乘下一班捕鲸船出发。
当他们到毕科特号捕鲸船上时,见到他们的船长,名叫亚贺布,原本慈祥的他,因为被一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从此性格大变,一心一意想杀鲸报仇,船长虽然外表看似冷酷,其实拥有一颗细密的心。
我最喜欢的章节叫「生死决斗」,船长勇於应对自我发生杯具的事实,勇敢挑战那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虽然最後毕科特号沉没了,但是我很敬佩亚贺布船长永不放下的精神。
人生起伏不定,不可能人生没有转折,只有努力不懈、不论输赢都坚持下去的人,在我眼里才是第一。看完了这本冒险小说,我相信付出必须会有代价。勇敢应对自我的人生,好好过着五彩缤纷的生活,这样才是最棒最完美的人生。
《白鲸记》是一个极具象征好处的工作,而且很搞笑,因为它还去自然历史等问题。其他主题包括妄想、宗教、理想主义和务实、报复、种族歧视、层次关系,和政治。
琴声一开始雄浑激昂,如同英雄视死如归,要上战场;一会低回婉转,像是在诉说危机到来,战争即将爆发这边是我最喜爱的文章冬不拉。
从小学一年级到此刻,我学过近两百篇的课文。有些风景的,写人物的,写故事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可我最喜欢的文章,便是冬不拉。
第一次读冬不拉,我便被王子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所感动。课文讲的是:有一只瞎熊,伤害人畜。王子不顾人们的劝阻,毅然决然的与瞎熊战斗。不顾自己的生命,视死如归。王子与瞎熊同归于尽
有人会说:王子真傻,白白丢了自己的生命。可我不认为。王子的精神是伟大的,为我们做出了英雄榜样!真不愧是王子,太棒了!
王子不顾危险,勇敢地与瞎熊搏斗使我内疚万分。我,一个男子汉,作出了榜样了吗连考试都怕,没有一点自信心!与王子比起来,连个蚂蚁都不是。
王子设计为人的精神被人们赞扬,他会永远的活在人们的心中。也会活在我的心中liuxue86.,激励着我奋发向上,报效祖国,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出一份力。
我喜欢王子,在于他的奉献精神。也许冬不拉只是人们编造出来的,但是体现了人们思想的期盼。
在我们身边,不也是有这样的人吗在严寒酷暑下,清洁工顶着烈日。冒着严寒在清洁卫生,打扫街道;邮递员为各家送着报纸,也不舍得喝口水,又去送报了这些人,不也是我们的英雄吗
王子啊,你的精神永远激励我奋发向上,你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读了《青鸟》这本书,它给了我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
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用心寻找幸福的故事。一户穷苦人家的孩子蒂蒂和咪蒂受仙女蓓丽吕的委托,帮忙她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来拯救她女儿的故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描述得十分可爱逼真:有矮矮胖胖的面包先生、有模样奇特有滑稽的糖果先生、有忠心耿耿的狗先生、娇媚无比的猫女士、脾气暴躁的火先生、温柔美丽的水姑娘、还有个性可爱、带着他们寻找幸福和快乐的光神等等。而每个情节也都描述得十分生动,在寻找青鸟的旅程中,更发生了许多搞笑的故事。他们经过了怀念国、夜宫、享乐宫和未来王国等地方。最终找到了各种各样的幸福和快乐。
其实,学习和寻找幸福一样,都要付出努力,付出汗水,并要经过无数次的考验,在这过程中,只有坚持不懈,迎难而上,才能获得成功。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原先幸福时时刻刻都在我身边,当我完成老师交给我的一项任务是一种幸福,帮忙同学获得进步是一种幸福,为爸爸妈妈洗碗拖地是一种幸福,给爷爷奶奶摧背是一种幸福,给老人让座是一种幸福,把一条鱼放回江河是一种幸福总之,将爱分给别人就是幸福,我们要珍惜和爱护这种幸福。
每个人都想方设法的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并为此历尽千辛万苦。其实,只要我们总是抱有无私完美的心愿,幸福就不难获得,因为他近在咫尺,就在我们身边。
《青鸟》让我学会了乐观。
五年级读后感作文500字2024 《春日偶成》
宋代诗人程颢写过一首以《春日偶成》为题的诗,这首诗诗这样写的:
云淡风轻近午天,
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
将谓偷闲学少年。
这位偷闲学少年的诗人,便是著名的北宋政治家和教育家的伟大诗人程颢,诗中描述的,就是他在公园与大自然亲密接触的事。
程颢因为长期在家看书学习,不由觉得生活太乏味,程颢便想去公园看一看大自然美丽的风景,到了公园,程颢在大自然中悠闲地漫步着,感受美丽大自然的春光,蓝天如一块透亮湛蓝的水晶石,淡淡的白云自由漂浮在蓝天中,微风温和地吹过脸庞,放佛一直宽大的手正在温柔地抚摸着脸庞,程颢穿行在花丛柳林中,淡淡的花香使他整个人放松下来,淡淡的清香使程颢去除了疲劳,让他从重新焕发了精神,春天到来,黄莺、喜鹊在柳枝上欢快地唱着春天的歌曲,柳树如同以为美丽的长发姑娘,在河边洗梳着美丽的长发。诗人程颢不时摸摸柳树的嫩芽,不时闻闻花儿迷人的香味,有时诗人还坐在大石头听鸟儿高声歌唱呢!诗人望着如镜子一样闪亮透明的小河,看看小河里嬉戏打闹的金鱼们,脸上不由漾出一朵盛开的笑容,程颢看着美丽风景,如痴如醉,他走了很远很远,都忘记了时间,路过的人不知程颢心里是多么快乐,纷纷对程颢指指点点,都说程颢都很大岁数了,还学少年偷偷出来玩耍呢!程颢听了路人们的对话,不由在心里哈哈大笑,程颢回家后想起公园里的趣事。便灵感大发,偶然写成了这首《春日偶成》。
五年级读后感作文500字2024 读《毛毛》有感
时间是什么?有人会说,时间像流水,因为它一去不复返;也有人会说,时间就是金钱,只有牢牢把握它才能获得想要的财富。但读了《毛毛》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时间,它就是生命!真的,我确信!
主人公毛毛,一个不知身世的小女孩,她拥有异常灵敏的听力,更神奇的是能通过倾听来解决朋友之间的问题和纠纷。毛毛的存在本来就是这个城市的幸运和骄傲,但由于城里的人们受到了灰先生所蒙骗,过着所谓合理的生活,置亲情与良心不顾。毛毛生气了!
为了改变这一切,毛毛决定拯救人们,她冒着被灰先生追杀的危险,来到了时光老人----侯拉师傅那儿。在那里,毛毛明白了时间就是生命这个道理,也知道了生命的诞生使生命之花绽放,但当生命结束时,又会有同样的生命之花再度开放。回到了现实生活中的毛毛,勇敢与灰先生战斗,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毛毛就像是专门守护人类的天使,她为了拯救大家,不顾自身安全,勇斗恶魔,让人敬佩。我也总在问自己,一个弱小的女孩子竟能战胜强大的现代恶魔,为什么呢?我想她靠的正是时间就是生命这种精神的力量战胜了其他物质上的诱惑。因为时间就是生命,因为生命就在我们心中。
合上书,静静地,时间就是生命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回荡,我仿佛又听到了一个遥远而清晰的声音----喂!时间,我要抓住你,珍惜你每一分、每一秒!
当那个十分悲伤的小男孩拿着漂亮的小羚羊送到好朋友家里去时,他心中必定感慨万千:为什么不能够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呢?为什么我的爸爸妈妈都不能理解我的情绪呢?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迷茫的在雪地里走着。他和万方只隔了了一百多米,可他却走了很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天上下着雪,吃过晚饭,妈妈问我羚羊木雕去哪了,我不敢隐瞒,只好告诉妈妈送给万方了。没想到妈妈不听我说,却硬要我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物品怎样能随便送人呢!我很生气,但还是向万方家走去。
当我告诉万方了这事后,万方很气愤。可他的妈妈却劝万方把木雕还给了我,我在雪地里走着,情绪十分沉重。正当我要消失在这房子的拐弯口时,只见万方气喘吁吁地向我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我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笑着说出了我永远难忘的话语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我哭了,雪花和泪水一齐落在了木雕上
当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时,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不禁又有了一些顾虑,此刻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此刻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方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当然,我更期望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经马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潜力和解决问题的潜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好处。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一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一部并不算长的小说,我是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的。
之前演电视剧的时候,不知为何错过了,偶尔看过几集,仅觉得李文龙这个大老粗,只会打仗和吹牛,虽说急于明白后文如何,却因各种原因一拖再拖没有看成。
年终总结会后,办公室的工作便基本处于休整阶段。虽然没有实质性的工作任务,却不能抽身回家或购物啥的,实在闲得不知干什么好了,突然在电脑上搜到了以前存储的这部小说,何不从头到尾再看一便呢?
前半部分,是在笑声里看完的。小说采用了超多诙谐生动的生活语言,把一个粗中有细的人勾勒得栩栩如生,让我数次禁不住笑出声来。后半部分,我却再也笑不出来了,甚至数次哽咽。
虽然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但我的父母经历过,从他们嘴里偶尔出现过小说里描述的场景以及所谓的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的激励震动和困苦。中国共产党虽然带领队伍打败了日本鬼子、赶跑了国民党军队,却没有好好地珍惜胜利的果实,把革命的矛头指向了敢于说真话的知识分子、把革命的长矛交给了不知为何革命不知革命为何物的老百姓,使很大一部分先进的力量受到了迫害,真真正正地走了很大一段弯路。文中的语言平实,读来却让人感到压抑。
无疑,李文龙是小说中塑造的一个英雄人物,但又是一个杯具人物。性格决定命运,一个从不懂得屈服的人最终只能以杯具收场。只是,这样的杯具人物,让人印象深刻,因为,他的杯具收场,也无愧于一个英雄的称号。
这个暑假我读了《宇宙空间里的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科学知识。比如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是彗星,俗称扫泏星,它由慧头和慧尾组成,其中慧头又由慧核和慧发组成。彗核的直径约有10千米,他周围庞大的气团为慧发,慧发的直径有几万到几十万千米。慧尾则更长,可达数亿千米。
我还明白太阳为什么能发光发热?这是因为太阳是一颗恒星,是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这个大气体球时时刻刻都在释放者超多的光和热。地球正是因为有了太阳的照耀,才有了温暖和光明,才有了生命。太阳表面的温度大约有6000摄氏度,中心温度也为1500万摄氏度。这是由于太阳内部进行着剧烈的原子反应。太阳由70多种元素组成,主要成分是氢。太阳内部温度高、压力大,这就是那里的情原子核相互作用,从而释放出超多的光和热。
我还明白了火星也是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之一,科学家称他为地球的孪生兄弟。这是因为火星有很多和地球相似的特征。
用望远镜看,你会发现火星简直就是一个地球仪。它的两极是白白的极冠,就像地球上被雪覆盖的南北极。而且火星也像地球那样呈必须角度绕太阳公转。另外,火星上上的一天之比地球上的一天长39分35秒。不同的是,火星上的一年是687天,是地球一年的1.9倍。与地球一样火星上也有大气。
宇宙太神奇了,我长大以后,必须要当个科学家研究火星的奥秘,人类以后是否能在火星上居住?请大家相信我,我必须会刻苦研究的!
我的童年没有河的陪伴,但我的童年自己就是一条河,流淌着我完美的回忆。
洪雪弟的童年有条小河陪伴着,之后爸爸带他到上海,也有一条小河陪伴着,但是可比家乡那条小大得多得多了他就是苏州河!但城市却没有乡村亲近自然。
洪雪弟以来到上海就迷路了,上海是他从来没去过的地方,显然很陌生。
与我相比,我从来都没在家附近迷路,太熟悉了!
洪雪弟很快结交了新朋友,小蜜蜂,牛嘎糖,唐采采,他很喜欢窜门,约他们去河边玩。
比较比较我的童年,我窜门少,更不会约别人去玩,大家都没有这个习惯。
雪弟很喜欢画画,我也喜欢,但没有书上说的那么神,雪弟好厉害。
令我最震惊的是洪雪弟竟不顾性命地下水救伙伴,我高兴又激动,因为洪雪弟活了下来。
比较我的童年,我的童年的颜色就没那么多了,小学的老师每一天布置一大堆作业下来,再加上我写字速度又慢,磨洋工,几乎连电视都没得看。
二年级的语文老师特凶,作业天天11点左右做完。4、5年级还好一点。
但是,童年就是童年再怎样压制它,心目中就一个字玩!
以前,每年暑假,爸爸总是带我去金沙滩玩沙子,晒得漆漆黑。
妈妈,外婆带我回老家南通,我最喜欢钻鸡窝、喂鸡了,弄得手指上全是鸡屎!
我小时候还喜欢玩热水壶,加水,倒水。
5年级军训时,我们被送到很远很远的军校,好像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呢,军训第二天,我就开始向爸爸妈妈了!倒数第二天,我明白立刻要走了,就疯玩
童年的乐趣真多!
《风之王》中的风之王是指一匹马闪,但是资料却和题目不相贴合。资料是讲的哑巴阿格巴与阿拉伯骏马闪流浪的遭遇及胜利成为风之王的过程。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双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再次的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没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因为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这句话使得阿格巴对闪不离不弃,同舟共济,因此,有了之后的流浪,分离,团聚等感人的情节。如果在遭遇寄人篱下,被迫做工,遭人斥骂的状况下,阿格巴把马给卖了,也许会得到一笔能够安稳过上两天的钱财,但是两天过后,阿格巴又得要流浪,而且伯乐的美名,及之后的一切荣华富贵都会拱手让人。这样做,等于号的两边还等吗?!如果阿格巴把闪给杀了吃了,可能会充饥几天,但是几天过后,阿格巴又得挨饿,阿格巴还要背上对自己的诺言不忠之名,伪诺;之后的一切也会成为幻影,只要阿格巴稍有良心,也会对这件事愧疚一辈子。
正是因为阿格巴忠诚地对待马儿闪,正因为阿格巴坚守自己的承诺,所以阿格巴才会兑现承诺,让闪成为了风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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