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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作文读蜜蜂有感

三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2024 读《艰难的归程》有感。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三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2024 读《艰难的归程》有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艰难的归程》。这本书十分有趣,让我感受到了主人公牧犬阿蓬善良、忠诚、勇敢、坚强、驯良的可贵品质。

爸爸刚买这本书来不久,我就爱不释手地看了好几个小时。这本书之所以那么吸引人,是因为这本书直接反映了作者牧铃对自由的生活的憧憬。这是一篇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出生在贵族犬宠物场的杂交犬,注定被推上餐桌,却侥幸从主人十三号驯养员的尖刀下逃生,在恶劣的环境下练出了惊人的速度以及灵敏的身体,它多次被十三号驯养员捉住,又靠自己的智慧逃出来。阿蓬幸运地来到了牧场,它渐渐开始信任人类,并与一头驯狼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驯狼本性未改,虽然救过阿蓬,但因为连续捕食绵羊而被赶出牧场。冬天到了,新主人带着阿蓬去千道泉过冬,新主人却在一次山体滑坡中丧失了性命,它带领200头羊安全的回到了牧场。

最让我感动的就是阿蓬带领200只羊回到牧场的那一段,它独自一人面对数百头狼,不怕危险,杀死了几十头狼,身上的伤有30多处,超出了一只狗的极限,并带着剩下的175只羊回到了牧场。

阿蓬善良、忠诚、勇敢、坚强、驯良,让我无法忘记,我们要记住这只平凡的、使人敬佩的牧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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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年级作文读后感400字2024 读《借钱的孩子》有感


暑假里的一天下午,我怀着激动地心情,聚精会神地读了《借钱的孩子》这个故事,读后,我感触很深,非常欣赏故事中的王小勇。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一天,王小勇向叔叔借钱给妈妈买药后,利用晚上的时间捉泥鳅和黄鳝卖了三十元钱,把钱还给了叔叔。

文中最值得我谈体会的地方有两处,第一处;几天后,我突然接到小勇妈妈的电话,说是已经到了约定还钱的日子,小勇要她转告我,要推迟两天还钱。小勇妈妈接着说,孩子说了,他自己丢的钱要自己赚,不能从家里拿。

读了这段后,我知道:小勇是个守信用的人,也是一个诚实的好孩子。我想对王小勇说:你小小年纪,竟然如此守信,说话算话,真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啊!

第二处:阿姨,不要紧的,妈妈正生病,等我快回家呢。只见小勇拿起包装好的药品,有一头冲进了雨幕里。

这段话可以说明:小勇是个懂事又有孝心的好孩子。我想对他说;我可真佩服你,如果换成我的话,我一定没有你那样顽强的勇气,我要向你学习。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遵守诺言。不然,你就会成为一个骗子哦!

三年级读后感-300字2024


《狼来了》读后感300字2024

《狼来了》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放羊的孩子,因为在放羊时觉得很无聊,就想愚弄山下正在劳作的人们,于是冲着山下大喊狼来了,狼来了,人们听到后急忙跑上来,却发现根本没有狼,这个放羊的孩子看到人们上当了,觉得很有趣。第二天,他又这样喊道狼来了,狼来了,人们再一次上了他的当。等到第三天,狼真的来了,这个孩子又冲着山下大喊狼来了,但是人们已经不再相信他,结果狼吃掉了他许多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不应该用恶作剧欺骗别人。作为小孩子,我们更应该要诚实,不应该撒谎。妈妈说,信任就像一张白纸,一旦揉皱了就再也没办法抚平,欺骗别人就是对别人的不尊重,只有我们诚实的对待别人,别人才会信任我们,帮助我们。虽然现在我们小孩子还不能完全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有一天我们长大了就会明白欺骗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我们要做诚实的孩子,而不是放羊的小孩。

《第一百号海龟》读后感300字2024

今天早饭后,我一口气看完了一本有趣的书《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中的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一个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兄弟姐妹在奔向大海的生命途中,都被天敌们吞入口中,只剩下她一人高喊着口号,孤独又无畏地奔向海洋,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在美丽又凶险的大海中,小海龟了解了危险、结识了友情、思考着生命最终,她将为自己的生命写上新的希望。

同学们,努力吧,与自己的生命去搏斗。虽然你不能十全十美,但向小海龟一样学会宽恕别人,改正自己,从别人身上吸取力量,这种精神就是十全十美的精神。我们都有一张生命纸,最初它都是白色,你要用自己的力量,在那张纸上画出一朵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花。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00字2024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这本由乔治塞尔登写的书,这是一本可以抚摸你灵魂的书。当你陶醉于那只蟋蟀,老鼠和猫咪之间的友谊时,当你开始思考成名和自由孰轻孰重时,你就会明白,这本书真的是经典中的经典。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小蟋蟀柴斯特,循着香味跳进了一直野餐篮里,美美地饱餐了一顿。不料,乐极生悲,它被一袋牛肉压在底下,被带上了前往纽约的火车,从此,开始了一段传奇之旅

我想,柴斯特之所以在音乐事业的高峰期退隐,回康涅狄格州,很可能是因为它失去了歌唱的自由,不再快乐,所以回了老家,但它是一只有情的蟋蟀,在离别时,柴斯特对玛利欧娜依依不舍的情形,使我的心深深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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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艰难的归程》有感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读《艰难的归程》有感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买回它是因为封皮上那只似乎含着泪的棕毛牧犬抓住了我的心。
开始,那只杂种狗并不引人注目,它被宠物场淘汰准备推上餐桌,为了活下来,参加了名犬格斗比赛,在经历了逃脱、求生的过程中,被艰难的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直至最后有幸逃入了牧场,逐渐开始信任人类,成为一只忠实的牧犬,并在主人丧命后独自带领着牧羊,几经战斗,回到它热爱的家牧场。
作者牧铃,与牧犬一字之差,可见得他对田园生活的喜爱和对动物的痴迷。也许正因为他从小与动物生活在一起,才能写出如此具有灵魂的篇章。
我也爱自然,尤其是动物。它们拥有丰富的感情,忠诚的灵魂,宽厚的胸怀,可以称得上自然的守护神,与它们在一起是让心灵净化的过程。
我常认为若没有纯净的心,便羞于和动物们同居。如果动物不能接受我们,我们就不能真正融入自然。人类只是大自然的过客,再强大也无法、无权自封为自然之王。动物是自然之灵,当我抚摸它们光滑的皮毛时,常会感到生命的萌动,生生不息。
我真的很喜欢它《艰难的归程》,那是作者的心弦之作。


读《艰难的归程》有感400字


【第1篇】

今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也明白了很多道理。其中,最令我受益匪浅的就是作家牧铃写的动物小说《艰难的归程》这本书,书中给我们讲述了一只名叫阿蓬的狗狗为了过上自由安定的生活而经历的坎坷。

有一只狗狗叫阿蓬,它是一只被宠物场淘汰的将要被端上餐桌的杂种狗。因为它不是纯种牧羊犬,而是杂种,所以大家都看不起它,蔑视它。于是,阿蓬在历经了逃脱、求生的过程中,被艰难的生活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直至最后有幸逃入了牧场。在牧场里与人的接触中,享受到了从未享受到的自由,逐渐开始信任人类,并与一只充当牧犬的驯狼结下了友谊。驯狼本性不改,但它多次救了阿蓬,并欲引其“回归草原”,而阿蓬却始终以牧场为归宿。在一次山体滑坡中,阿蓬的主人丧命,阿蓬独自领着羊群,突破狼群的围攻,最终回到了牧场,继续过着。

记得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跟着爸爸到公园去玩。无意间,爸爸帮我捉到了一只金光闪闪的蜻蜓。这只蜻蜓还真不小,身体有我的小拇指那么粗,有食指那么长。我高兴极了!于是,在爸爸的帮助下,我捆住了它的一只翅膀,把它带回家,拴在一根腊梅树枝上。第二天起床一看,天哪!那只蜻蜓早已不见了踪影,现场只留下了那一只被紧紧捆住的翅膀在树枝上飘摇。不可想象,这只蜻蜓为了重获自由,昨晚是怎样奋力痛苦挣扎的!我真后悔,伤害了那只无辜的小生灵。那仿佛不是一只蜻蜓,而是一个美丽的天使。

【第2篇】

我读了《艰难的归程》后,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人类与狗居然是这样一个关系。

这本书是一位叫牧铃的作家写的,小时候当过牧羊人,怪不得写的书大部分多是关于牧场的事情。

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出生在宠物乐园里,是灰色土著狗,和一种名贵的狗,交配生下来的,由于灰色土著狗是用来互相赠送的狗,十分便宜,所以,很被宠物乐园里的人看不起,在宠物乐园里被人家做杂种。那时,杂种还不知道自己是多么不起眼,他也不知道有一种危险在向自己靠近。那里的人知道杂种很便宜,老板也不会要它,便想等它长胖长肥了后,把杂种杀了吃。

一次,他犯了一个错误,牵连到了以养它的借口但背后想吃它的人,他们一气之下便想杀了杂种,用来填保肚子,一场厮杀开始了。受惊吓得杂种死里逃生,它不得不离开宠物乐园。在大自然生活时,它慢慢明白了,最可怕的东西不是大狗的袭击,也不是饥饿,而是人类。在大自然的恶劣生活条件下,杂种越来越强壮,越来越厉害,越来越懂得自己生活、打猎。

在大自然的生活中,它结识了许多牧犬,在一次意外中,杂种开始性任人类,并成为了牧犬。在牧场里,杂种改名了,叫00七,也叫阿蓬,因为他头上那毛,乱得让你疏多久也疏不顺。

在牧场生活中,阿蓬十分尽职,不管干什么,它总名列前茅,十分优秀。从此,成了模样们所称赞的牧犬。

看完这本书后,我真为阿蓬感到高兴,同时也为宠物乐园里的人感到惋惜,他们那不好的小思想,不好的行为令我十分气愤,他们居然把狗杀了,用来充饥,他们太可耻了。最后,我想告诉大家一句话: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大自然才是最好的野生老师。这句话大家终身有用。

【第3篇】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叫《艰难的归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叫阿蓬。它原来是“乐园宠物良种场”的“名门望族”,被人们视为掌上明珠。可是,当老板意外发现了它有不正的血统,于是它就变得一文不值。“十三号”留下了它,想把它养肥了做狗肉火锅,不过,阿蓬逃了出来……

后来,阿蓬逃到一个牧场,成了一个尽职的牧羊犬,逐渐开始信任人,并与牧羊犬踏雪、波波、小胖熊、狼妹等并肩作战。野性十足的狼妹多次让阿蓬野性回归,可忠诚的阿蓬没有背叛牧场。

我特别喜欢阿蓬,他从一个胆小鬼经历众多磨难成为了一个狗王。我感觉我们和阿蓬很相像,我们从小从蜜罐中长大,娇生惯养,在家里,有爸爸妈妈宠着,在学校里,有老师呵护着我们,我们就像温室中的花朵,能经受得了风雨吗?阿蓬经历了磨难变成了森林里的苍松,我们面对困难会怎么样呢?

阿蓬的机智、勇敢、忠心、不怕困难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也希望我们都会成为阿蓬那样的苍松。阿蓬就是我心中的大英雄!

读《艰难的归程》有感


读《艰难的归程》有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艰难的归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本宠物场淘汰的杂种狗,流浪到了野外,它在野外变化很大:以前不善于战斗的杂种变得非常勇猛,连体形巨大的“雷斯”都不是它的对手。它的奔跑速度不亚于一条狼。后来,它在牧场里担任起牧犬的工作。它又认识了狼妹。狼妹表面看上去腼腆,但实际上是一条偷吃过羊的狼。冬天里,牧场里的羊群都到“千道泉”草场去过冬。可是在“千道泉”草场不幸发生了泥石流,主人死了。杂种带领着羊群返回牧场,一路上,它们遇到了很多艰难险阻,最后终于安全到达了牧场。

我喜欢这只叫“杂种”的狗。虽然它是“雷斯”犬中的杂种狗,可它比那些真正的雷斯犬要强得多。真正的雷斯犬过惯了好日子,一点也没有到野外磨练过,而且体型又大又肥。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是有很多困难的。我们应该去勇敢地面对,而不是退缩。要去克服困难。慢慢地,你会发现自己再也不怕这些困难了。“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故事中的杂种原来是一只体型肥胖的杂种“雷斯”犬。连看门的大狗都打不过。可渐渐的,经过了无数次的战斗,它发现了很多战斗技巧,体型也变得瘦了下去。最终成为一只真正的牧犬!

我们应该向这只狗学习,去克服生活中的困难,不断地锻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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