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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楼阁》读后感范文。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空中楼阁》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空中楼阁》读后感范文【一】

很多房子都很漂亮,而都是建造在地上的,但有人非要把楼建造在空中。

从前,有个有钱人,他生来愚蠢,又不愿意读书学习,却自以为是,骄傲的很,常常干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来。

有一次,他到另一个有钱人家里去做客,见到人家的府第是一座三层楼的楼房,高大威风,又宽敞壮丽,看上去很是阔气不说,站在三层楼上,还能看见远方美丽的景致,真是妙极了。他心下不禁十分羡慕,想到:要是我也有一幢这样的大楼,那该多好呀!

然后他就请来泥瓦匠,吩咐到:给我建一座三层楼房,越快越好。

于是泥瓦匠立刻开始动工,打地基、和泥、垒砖头,开始修建楼房的第一层。

有钱人天天跑到工地上去看,有过了几天,有钱人见自己的房子还没影儿,有钱人问泥瓦匠:你们还要修多长时间呢?泥瓦匠说:在修第二层和第三层就完成了,大约用七天。

有钱人说:我看中的是第三层,第一层和第二层我都有,还要它做什么呢?

这个有钱人真是可气又可笑,没有第一层、第二层楼房,哪里来的第三层呢?做事情要踏踏实实,打好基础,否则我们的理想就好像这个有钱人的空中楼阁一样,永远是虚幻的东西。

《空中楼阁》读后感范文【二】

今天,我读了《空中楼阁》的故事,深受启发。

故事讲的是:很久以前有一个傻财主,到另一位财主家去做客,发现主人家三楼高大壮丽,宽敞明亮。便叫人也给他做一幢一模一样的的房子,而且只要第三层,别人听了,都说:我们不会造,你另找高人吧!

是啊!万丈高楼平地起,没有地基,怎么能直接建第三层呢,就像小孩还没有学会走路,就想要跑步,学生还没有读过小学,就想上大学了,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干什么事情要先打好基本功。就像我们写作文,没有素材怎么写?所以,我们以后一定要多读书、多观察、多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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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楼阁读后感范文


这个故事说的是,从前有个富人看到另一个富人家有三层楼房很羡慕,于是他叫来木匠,让他造一所同样的三层楼房,木匠开始打地基,选砖头,从第一层楼开始建起,富人看见了对木匠说,我最羡慕的是别人的三层楼,你给我建楼,不需要建什么第一,第二层,就直接给我建第三层吧。

很多房子都很漂亮,而都是建造在地上的,但有人非要把楼建造在空中。

从前,有个有钱人,他生来愚蠢,又不愿意读书学习,却自以为是,骄傲的很,常常干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来。

有一次,他到另一个有钱人家里去做客,见到人家的府第是一座三层楼的楼房,高大威风,又宽敞壮丽,看上去很是阔气不说,站在三层楼上,还能看见远方美丽的景致,真是妙极了。他心下不禁十分羡慕,想到:要是我也有一幢这样的大楼,那该多好呀!

然后他就请来泥瓦匠,吩咐到:“给我建一座三层楼房,越快越好。”

于是泥瓦匠立刻开始动工,打地基、和泥、垒砖头,开始修建楼房的第一层。

有钱人天天跑到工地上去看,有过了几天,有钱人见自己的房子还没影儿,有钱人问泥瓦匠:“你们还要修多长时间呢?”泥瓦匠说:“在修第二层和第三层就完成了,大约用七天。”

有钱人说:“我看中的是第三层,第一层和第二层我都有,还要它做什么呢?”

这个有钱人真是可气又可笑,没有第一层、第二层楼房,哪里来的第三层呢?做事情要踏踏实实,打好基础,否则我们的理想就好像这个有钱人的空中楼阁一样,永远是虚幻的东西。

品读《我的空中楼阁》


《我的空中楼阁》是台湾现代作家李乐薇女士的一篇借景抒情的散文,写得非常优美,读后犹如食过橄榄嚼过甘饴,回味无穷。喜欢读散文的人必定是耐心很好的人,也必定是懂得享受闲暇时间的人。以自己的经验而论,总认为心浮气燥的人是不适合读散文的。优秀的散文很适合安静的时候细嚼,只有反复地细嚼才能啧出味道。我们那时读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大抵只是为了应付考试,长大一点,重新翻阅,心情是截然不同的,对于自然、人、家庭,会有全新的感受和领悟。随着年龄的增长,看惯了红尘俗事,便喜欢安静,也因此喜欢读一些优美的散文。这一篇写景的小文不仅适合夜深人静时捧读,更适合悠悠地朗诵,昏黄的夜灯下,舒适地倚着床背,以一种平静的心情,逐字逐句地读,读着读着,便不由自主地陷于美景之中,深深地陶醉,如果有梦,那一定是甘甜而清香的。“山如眉黛,小屋恰似眉梢的痣一点。”文章开头第一句话就唤醒了我的想象,如果山林是一位婀娜的美人,那小屋就是惹眼的美人痣?多好的比喻,我几乎要惊呼了!小屋的形象一下子柔和起来。世界太拥挤,城市太嘈杂,拥有小屋的人本已令人羡慕,况且又是那样美如仙境的小屋,我的心小鸟般云雾般飘渺着飞远了。。。。。。如痣小屋是她的世外桃园,如今的人,尤其是城市里厌倦了灯红酒绿的人,为生活所累的人,想着逃避苦难的人,也一定会爱上这可爱灵动翩翩欲飞的小屋,也一定如我般向往这一方净土。有人说,女人写散文,能把枯燥的东西写得有趣。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虽不养鸟,每天早晨有鸟语盈耳。”“无需挂画,门外有幅巨画——名叫自然。”令人惊叹的语句,如此美不胜收的环境,怎不叫人羡慕?这不正是天人合一的景观吗?大自然就是一副无需雕饰的巨画,屋在画中,人也在画中,画随屋动,人随画行,这一切和谐而有序,几乎让人嗅到新鲜的氧气。我能想象人在画中从容快乐地行走,脚步似一串丁冬作响的音符,心情怎能不雀跃?小屋是清新的自然的,文字也是,爱极了这优美流畅的文字。文中除了开头和结尾的点睛之句,还有一些句字越读越有味。“小屋的出现,点破了山的寂寞,增加了风景的内容。山上有了小屋,好比一望无际的水面飘过一片风帆,辽阔无边的天空掠过一只飞雁,是单纯的底色上一点灵动的色彩,是山川美景中的一点生气,一点情调。”女作家寥寥数笔,便描绘出一个活泼生动的小屋,看过小屋的照片,是一张远景。在郁郁碧树掩映之下的小屋,只露出大体模样,白色的,像极了水面上的帆,更像一只飞鸟正展翅越过茫茫丛林,何止是灵动的色彩,这句“我的小屋在树与树之间若隐若现,凌空而起,姿态翩然。本质上,它是一幢房屋;形式上,却像鸟一样,蝶一样,憩于枝头,轻灵而自由!”不正是女作家飞扬心情的写照吗?小屋点缀了山,而葱茏的树木点缀了小屋。“山上有一片纯绿色的无花树;花是美丽的,树的美丽也不逊于花。花好比人的面庞,树好比人的姿态。树的美在于姿势的清健或挺拔,苗条或婀娜,在于活力,在于精神!”小屋衬出山的高大,而树木却烘托出小屋的灵巧。写小屋并连带着写了生命力旺盛的树木!树的美在于活力和精神,是不是在警示人们和激励自己呢?也许大自然会给喜爱它的人们新的启迪和遐想,也能带给人们激越的心情!是啊,为什么不呢!而我也终于想发出感叹:世界上的事物总是息息相关,彼此照应。再读这句:“小屋后面有一棵高过屋顶的大树,细而密的枝叶伸展在小屋的上面,美而浓的树荫把小屋笼罩起来。这棵树使小屋给予人另一种印象,使小屋显得含蓄而有风度。”在女作家眼里,小屋成了含蓄而有风度的朋友,想必这含蓄和风度亦是作家的追求?我想,能写出如此优美文章的人一定是热爱生活的人,我们虽然不能选择生活方式,但生活的态度应该把握,尤其要有热爱生活的态度,这应该是良好的心态。很喜欢这篇文章。最根本的原因应该就是羡慕她有一座安谧舒适的小屋。想想看,在自由的空间里,在广阔的大自然中,抛开一切杂念,与清泉为伴,和小鸟对话该是多么惬意的事,在这样的环境中,快乐和思想是永远不会枯竭和消亡的。这样的小屋对于爱好文字和书籍的人来说,简直比天堂还美!有时候,静下心读一些好的散文是一种享受。读这篇就是。能拥有这样一座远离尘世的小屋,真是一件美事!  品读《我的空中楼阁》

永恒的空中楼阁——我读《幻城》有感



臻于完美,美伦美奂,富丽堂皇,气势浩然,沁人心怀……
我渐渐地词穷,却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那个……
那个什么?也许在别人眼里只有一本平常的书,而我却觉得那是一个神话,一部经典。
矗在冰寒凛冽,炎火放肆的冰、火两族之间……
屹在诡异的幻雪神山,弥贵的凡人之间……
徘徊在亲情、友情、爱情之间……
惆怅在重逢、别离、死亡、重生之间……
在之间与之间之间,我泪流满面。
是《幻城》,带给我久违的梦幻;是《幻城》,带给我缥缈的伤感;
是《幻城》,带给我零落的涣散;也是《幻城》,带给我思索的酸甜。
喜欢郭敬明的文字是因为《幻城》。
我想,这是个怎样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凄美的心境,怎么会有这么落浪的情怀?
读了他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后,才发现他阳光般的笑脸里隐藏着深深的暗,他潇洒的举止里包罗着朦胧的伤感!原来他如此多愁善感,却不愿被别人看见,像我一般。
又回到《幻城》。
磅礴的文字翻滚盎然,如似成吉思汗驾驭四十匹战马,滚滚硝烟,挥旗南下,弯弓射雕的气势;又似巨浪借浪而上,肆虐拍荡,再待平静时的另一番嚣张。
轻柔的文字飘飘地流淌,像汩汩的溪流滋润着地下的灵亡,像白净的轻云漫步在峰顶时自然的拥抱,又像蝉鸣的林间泻下的灿烂的金光。
我在磅礴与轻柔中游荡,渐渐地同化,渐渐的融合,渐渐地迷失自我。
才发现,原来在磅礴与轻柔之间是颗多情的心啊!
《幻城》的成功在于贯穿其中的情。它不同于如今一些描写儿女私情的文章,而是把亲情摆在了首位,好有一种脱离世俗,眼前一亮的明快。
樱空释为了哥哥的自由做着让人不可理喻的事,而最终满脸笑容的死在哥哥冰冷的剑下……像冰凌浸在火中,冰不再为冰,火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后悔和人去楼空。
哥哥,请你自由地……飞翔!
卡索为了弟弟的重生毅然进入诡秘的幻雪神山,靠爱和信念战胜了自身的渺小和心灵的空洞……
不知道哪里是路的尽头,但心中有一束指引征途的明灯,是爱的金盏,炯炯,闪闪,灿灿。
迟墨只有妹妹蝶澈的关心,只因他是生活在冰族的火族人,而被人鄙视排弃。当蝶澈静静地问:“哥哥,你寂寞吗?”迟墨也是静静地回答:“有蝶澈在,我永远都不会寂寞。”
天啊,这是怎样的爱呀,是一把尖刀刺在心房,只听见滴血的声音,遍布在地上的是声音过后,心血溅落所化成的红莲,恐怖,但那却是爱的极限……
蝶澈因为不忍让哥哥迟墨承受五剑穿膛,血干而死的痛苦,毅然割穿哥哥的喉咙,让他静静的离开,唯一留下的是一脸泪潮和心底的安慰与开怀。
如果泪是痛苦的象征,就把它嵌在酒窝里,那别人只看到象征着快乐的笑。隐藏着泪的笑容,时间久了,那痛苦就成了泛着酒窝的僵死的表情,可知道?那是比泪还痛苦的笑呀!
他们的经历和感情都感动了传说中的叹息墙,那是只有最凄美的经历幻化成的美丽音律所能感动的一面墙,那样的顿悟和梦境,倾国倾城。我想。
《幻城》中的亲情像一棵树的主干,周围有分枝散漫,那一枝枝的分叉是友情、爱情等情感的物化。静静地感悟,才发现原来我在树上,树在心中,且占据了全部。
《幻城》的“樱花祭”是个讽刺的故事,梨落和岚裳的换化,冰、火两族战斗的惨绝人寰,卡索最终死在弟弟的逼迫下……匍匐在思考的浪潮,顿然感到梨落和岚裳本应做回自己,冰、火两族的战斗理应停息,而卡索的自愧、自杀却无法与弟弟在一起,要知道他们为此付出了太多太多,太多的思念,太多的痛苦,还有太多太多的时光。
渊祭说这是个游戏,我记得看到这句话时心脏比平时跳得快了些。
游戏,多狠毒的一个词,像如今我们活在世上,亦像活在游戏里。我们奔波,我们操劳,我们享受幸福,我们承受痛苦,我们结婚生子,自己得到一时的幸福,却带给别人一世的痛苦。不管怎样,我们终逃不开一死,最终什么也带不走,游戏的结局永远都是GAME OVER!哲学家凯萨死后把双手摊开伸在棺材之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他向世人展示不论生前多伟大,多崇高,多么受敬仰,死后都是两手空空,这就是哲学家思想的魅力。西塞罗说,探究哲理就是为死亡作思想准备。也许凯萨早已不把死亡看成是一种恐惧,他只想用最后的思想告诉别人不要为了这个游戏而把自己搞得伤痕累累!
也许是我把这个问题看得过于消极和偏激了。乐观一点再看,虽然我们逃不开死亡的外圈,那就在游戏中充分的挣脱自我,演绎自我吧。像蒙田在他的随笔集中写道:生命的用途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如何使用。又像佛教中所说的,人生的一切都是变化,死亡并不是终止,亦是变化的一种。那就现实点吧,现实未必不是可求。
矛盾,我好象真的好矛盾!矛盾的思想认识,矛盾的人生观,而世界何尝不是矛盾的呢?那就赶快结束这个话题,这样的矛盾让我烦躁!
《幻城》最后的文字是卡索对弟弟说:释,原谅我,没有等到你。
失望。
但觉不能说是绝望,因为我从来没有把它当作结局。《幻城》是个荡漾的轮回,他给读者留下了属于自己的思考空间,我们也因此不必束缚在那样凄美的梦境之中。随后,我们一定会随着樱空释再次进入幻雪神山,最终他还会遇见诡秘的渊祭,那个神一般却又残忍的女人,而她仍会继续她未完成的游戏,结果又是讽刺的换化和和无聊的轮回。也许下一次当卡索再进入幻雪神山之前,樱空释会躺在卡索的怀里,只是会有那么一把利剑插在释的胸膛,他会说“哥哥,请你自由的……飞翔”;或是“哥,原谅我,没有等到你,我心中最伟大的神”;或是“哥哥,你的快乐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信仰!”……不确定会说什么,只知道那个时候两个人会泪流满面,然后又是荡漾的轮回 。
像冰凌浸在火中,冰不再为冰,火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后悔和人去楼空。
后悔和人去楼空……
最后我还是不知道怎样去给《幻城》定位,主要是找不到一个经典至极的褒义词,那是我对文字的驾驭不够。不知哪里来的一阵冲动,想看一看网上是怎样评价《幻城》的,随后我看到许多青年作家说得很好。
甘世佳:美妙的东方文字和灵异的西方魔幻文学的完美结合。
周嘉宁:语言和故事的感觉都是一种空中楼阁。
霍艳:彼岸的烟花终于凋零,圣殿的神火奄奄一息,我看见你孩童般的笑容,你问,天堂塌陷的时候,我们的罪恶是否终被宽恕。
……
其中最让我为之一颤的是周嘉宁所说的那个词——空中楼阁。
多完美的一个词,用在《幻城》身上,缥缈,神秘,可望而不可及,幻妙至巅。
久久我不能摆脱《幻城》的境界和梦幻,我知道我已沉沦,在那幻的城里。
飘翔在那样的情感国度里,我总是不由想到一首在我心中能与之产生共鸣的歌——张雨生的“大海”。是这样的:
“从那遥远海边 慢慢消失的你
本来模糊的脸 竟然渐渐清晰
想要说些什麽 又不知从何说起
只有把它放在心底
茫然走在海边 看那潮来潮去
徒劳无功 想把每朵浪花记清
想要说声爱你 却被吹散在风里
猛然回头你在那里
如果大海能够唤回曾经的爱
就让我用一生等待
如果深情往事你已不再留恋
就让它随风飘远
如果大海能够带走我的哀愁
就像带走每条河流
所有受过的伤
所有流过的泪
我的爱

请全部带走”

“大海”与“幻城”结成了不可磨灭的永恒。很简单,在我心中。

就是这样的一部《幻城》,让我感怀。

《幻城》像风,轻飘而浮华;《幻城》像雨,晶莹而剔透。

《幻城》像山,浑厚而沉重;《幻城》像水,盈动而静谧。

《幻城》像雾,飘渺而涣散;《幻城》像云,多变而轻柔。

《幻城》像血,鲜红而黯淡;《幻城》像泪,明亮而销魂。

《幻城》到底像什么?像一座空中楼阁。我想。

就是这样一本书……

《幻城》,也许在别人眼里只是一本平常的书,我却觉得那是一个神话,一部经典! 

《秘密楼阁》读后感


《秘密楼阁》读后感 一

失去和获取是一对反义词,它们有着完全相反的意义。但在《秘密楼阁》中,失去与获取紧密相连,甚至失去伴随着喜悦,获得则伴随着痛苦。

《秘密楼阁》是比利时作家托马斯·拉瓦歇里的一本少年励志小说。故事发生在比利时的德·特里耶家族,尼尔森·德·特里耶在圣诞假期的晚上,祖母吉吉给了尼尔森楼阁的钥匙。当尼尔森进入楼阁时,死去的族人的思想进入了他的大脑,尼尔森才知道了家族的秘密:德·特里耶家族的先人理查德夺走了马克格里高家族的圣物——黄金花瓶,因此德·特里耶家族的所有人都受到了诅咒:他们死后的灵魂不能升入天堂,而是留在某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物品上,这些物品就储藏在吉吉的楼阁里尼尔森的爸爸患有沃尔科夫敏感症,这样可怕的事他接受不了,因此不知情。就在几个月后,吉吉去世了,她楼阁里的物品被贩卖到各个地方。尼尔森为了让族人的灵魂升入天堂,艰难地集齐了族人们的灵魂,在萨满巫师的帮助下顺利将灵魂们升入天堂。

故事中,尼尔森为了救一只鹦鹉,差点被卡车撞死。这看似是因小失大,但鹦鹉的主人——维多利亚太太在尼尔森的寻找族人灵魂之旅中给予了尼尔森巨大的帮助,可以说,没有维多利亚,尼尔森就不可能完成任务。再来看看无恶不作的“恶狼”理查德·德·特里耶,他对财富的贪婪迫使他夺走了马克格里高家族的黄金花瓶,尽管是守护者苦苦恳求他也无动于衷。“他的一生不过是一连串残酷的作乐和一笔又一笔的财富”。理查德固然令人憎恶,但他的一生还算完满。可在他死后,他的灵魂住进了他一生的写照——美丽而危险的黄金花瓶中。而他的儿子纪尧姆憎恶他的父亲,将黄金花瓶投入深湖之中:理查德终日在湖水之中,孤独地度过了几百年。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失去和获得不仅不是一对反义词,它们还是紧密相连的。尼尔森用一次历险换来了族人灵魂的欢乐,理查德用黄金花瓶换来了几百年的孤独,并且还殃及了后代。不失去怎能获取?这是浅显易见的道理。

不失去怎能获取?这在著名音乐家谭盾身上也有体现。谈盾刚到美国的时候,和一个黑人琴手在商业银行卖艺。那儿是个很能赚钱的好地盘,可谭盾最终放弃了这个地盘——他想到大学进修。十年后,当谭盾再次路过那家银行时,发现昔日老友仍在那儿卖艺。而当时的谭盾已是个国际知名音乐家,经常应邀在著名的音乐厅表演。

俗话说: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像谭盾一样,我们也要学会失去,才能获取。只有“因小失大”,才不会因小失大!

《秘密楼阁》读后感 二

寒假里,我到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名字叫《秘密楼阁》这是一个秘密守护的故事,绝对和电影一样曲折动人!

有一天晚上,奶奶给了尼尔森楼阁的钥匙。她说:“时候到了。”男孩怀着兴奋的心情爬上了阁楼的楼梯……突然,一个声音在他的脑袋里响起,是爷爷的声音,但是爷爷已经去世好几年了!这是跟他的心灵感应吗?尼尔森很怀疑。爷爷告诉尼尔森真实他们家族受到诅咒,死了后灵魂会锁在这一辈子最常用的东西里。没过几天尼尔森的奶奶也去世了,这个楼阁由妈妈卖给别人了,阁楼的东西部落在国家各地,尼尔森进入了寻找的路程……

最终,他找到了所有的东西,还交了一个忘年交朋友维多利亚。为了解除诅咒,维多利亚从中国找来舒那大师,解除了诅咒。

尼尔森的寻找家人的这种心值得赞赏,那种艰苦奋斗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而且还要照顾先天性疾病的爸爸,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秘密楼阁》读后感 (750字)


第一次拿到这本书时,秘密楼阁这四个醒目的大字引起了我脑子里无数的小问号;阁楼里究竟有什么秘密?秘密又是什么?而秘密的谜底又是什么呢,是怎样解决的?带着这些问题,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比利时的着名作家托马斯.拉瓦歇里笔下的代表作。主要讲述了小主人公尼尔森.德.特里耶的祖母吉吉有一天给了他一把阁楼钥匙,说是时候让尼尔森知道一切了。尼尔森听了祖母的话后,更加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阁楼。他一进阁楼里,许多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在尼尔森的脑海里回荡。突然,他在这杂乱的声音里找到了一个他可能永远都忘不了的声音,没错,这就是外公在讲话!

他重新在板凳上坐下来,爷爷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他们的祖先理查德德特里耶,因偷了马克格里高家族神圣的黄金花瓶而造成的。理查德死后,他的灵魂被封进了黄金花瓶,而他的后代也就是我们都受到了诅咒,我们死后,灵魂也会封进一样东西里,我希望你能拯救我们。

尼尔森就这样成为了这些灵魂的守护者。可不料,在他的祖母吉吉死掉之后,妈妈将这些装有灵魂的老古董都卖给了别人,却正因为如此,尼尔森才认识了老太太维多利亚,并和维多利亚一起走上了一条寻找灵魂的路程。

最后一页也合上了,但我还意犹未尽,也许是主人公尼尔森的勇敢坚持感动了我,也许是故事的悬疑剧情吸引了我。总之,我觉得作者的想象力很是丰富,他可以把每个人的性格写的十分鲜明,剧情也让人捉摸不透。

我很喜欢这本书,看这本书绝对不亚于看一场电影。即感人又悬疑,即好笑又恐怖。对于这本书,我只能说是爱不释手。

五年级:来自夏天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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