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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指的故事的读后感

《无名的裘德》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无名的裘德》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无名的裘德》读后感

无名的裘德(一)

英俊刚毅的面容,深邃的大眼睛,卷曲的黑发黑须,近乎花俏的畅胸白衬衣,他便是裘德。此时的他立在一方圆形的边框里,周围泛着淡淡的光晕,深邃的黑眼睛盯着你,这盯视仿佛要对你倾诉着什么。扮演照片中的裘德的,便是那位风流倜傥的《莎翁情史》的男主角。本人看过他演的电影不少了,对他的演技也佩服,就是不能迅速报出他的大名来。其实不是没看过听过他的名字2024,主要对外国人那么长的名字2024实在没有什么敏感,听过看过就瞬间忘了,不过脑海里没忘的是他演绎的那些感染力极强的人物。

我不知道他演饰裘德的情形如何,因为我克制住自己先不看他的电影,而是等我看完了《无名的裘德》这部小说后再看。《无名的裘德》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这部作品问世时有很多的争议,但没有妨碍它成为世界的经典作品。托马斯哈代最著名的作品是《德伯家的苔丝》,这可能是妇孺皆知的大作了。诗人徐志摩特意到哈代的府第拜访过大作家,时间只有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徐志摩拜访前对哈代有一个自己构建的样子:高大英俊,一如作品中的主人公,对人热情豪爽。没想到见到的是个干瘪瘦小的老头儿,尖尖的下巴,没有特别的热忱,交谈了一个多小时就以散步下了逐客令。徐志摩倒没有什么失望之情产生,反而为见到自己的偶像连连庆幸,这一面之后,对哈代有了更多的了解。以至徐成为在国内对哈代了解最多的人之一,同时是最先译作哈代诗和翻译他的诗作最多的人。

裘德是哈代的《无名的裘德》这部小说里的主人公,身世极其可怜。很小的时候就孤苦一人,被老巫婆似的开小面包坊的的姑婆收养。裘德帮陶大看麦赶鸟赚一点钱,可怜鸟儿让它们多吃一点,被陶大发现结果毒打了一顿还收回了看守的活儿。尽管身世凄凉,生活艰辛姑婆也不怎么疼爱,裘德总是坚强地活着,心里熊熊地燃烧着一股希望的火焰。他想当教区的主教,想当研究学问的人,想当牧师,为着这些理想,他自学希腊文和拉丁文语法的书。基督堂是各种学院林立的地方,裘德很小的时候就敬仰着这个在他看来学问高深的地方,时时刻刻都向往着能到这个有着尖塔和圆屋顶的地方去深造。白天,他学习了雕刻和修复的技艺,为生存努力;晚上,油灯下勤奋攻读,为理想奋斗。19岁,他终于如愿以偿到了基督堂。这期间,他的为理想的努力一度被中断,究其原因,是被一段感情所纠缠所诱惑。裘德被一个叫阿拉贝拉的姑娘套住了。阿拉贝拉不是一个纯洁无瑕的农家姑娘,她当过酒吧女招待,开放风浪。阿拉贝拉对裘德这样纯洁向上的青年羡慕不已,在同伴们的授意下设了个怀孕的圈套就逮住了自己的意中人。裘德呢,第一次遇到伪装得那么温柔和娴熟的姑娘,感情立时浓郁得好不犹豫地放下了自己的理想,投入到芳醇的爱情的春醪里。直到裘德无意中听到阿拉贝拉的同伴的闲聊话,才知道自己上了当仓促结了婚,烙上了婚姻的印痕。两人决裂了。阿拉贝拉变卖了所有的家产随父母去了欧洲,裘德重拾中断了几个月的理想,只身到了基督堂。

裘德工作之余穿梭在那些学院建筑的门廊里,望着那些需要修复的雕像石刻建筑,幻想着自己在重新获得自由后能进入到学院里头。他买来更多的书看,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钻研,想出写信给各校院长推荐自己的办法来实现自己的理想,可是没有一所学院接纳他,只有一个院长写了回信,信里也没什么好消息。学业方面失意的裘德没有心灰意冷,因为此时他的心里又有着另一份感情的纠缠,就是对他的表亲苏柏瑞和的幻想和依恋。

裘德孤苦,但没有给人颓废的感觉。裘德没有接受过长时间的正规的学校教育,却比一般的人或在校生都爱读书,在书中汲取生活的动力。裘德也不以生活的每一点滴需要自己的努力而伤悲,尽管打击和不如意时时侵袭,但很快调整自己坚强地活下去。没有财富,没有爱情,没有实现理想的裘德(160页前)面对生活的态度是每一个读他的人所应该敬佩和学习的。

不知道美国大名星扮演的裘德是什么样?又带给我怎样的震撼呢?

可怜的裘德(二)

如果说160页前的裘德是雄心勃勃、对生活和爱情充满强烈的希望和追求的话,那到最后,我们只能用可怜两个字2024来形容他人生最后的命运了。

他所心仪的表妹苏柏瑞和原先是那么富有个性,想怎么拥有自己的爱情就由着自己的性子怎么拥有。不想和费乐生过下去了,断然和丈夫提出分手,然后义无返顾地和裘德生活在一起,这在那个婚姻受教会严格制约的时代是决不允许发生的,然而它却确确实实、绝无仅有地发生了。尽管苏百瑞和以外冷内也不分外热烈的独特方式和裘德生活在一起,但裘德终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爱情,每天务工格外的有精神。后来,由于裘德的前妻阿拉贝拉的从中作梗,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裘德和苏曾经的婚姻和现在的状况,人们对他们的态度发生了更本性的改变,裘德的工作越来越少了。苏和裘德曾经也很想去教堂过那一道结婚程序,可苏到教堂忍受不了那一纸公文的约束临阵又退却了,即使裘德和阿拉贝拉的儿子从天上掉下来时,他们想为了孩子解决这个问题,结果还是没有完成这个手续。裘德最后是悲惨地死去了,那还是和前妻恢复了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孤独死去的。给裘德致命一击的不是别人,而是他的爱情女神--苏。苏和裘德在艰苦且还算甜蜜的共同生活中,后来有了两个孩子,加上阿拉贝拉的儿子,就有了三个孩子,他们在人们的鄙视和唾弃中艰难地生活着。特殊的父母、特殊的生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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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无名的裘德》有感_优秀读后感700字


《无名的裘德》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所写的一本书,因为《无名的裘德》讲述的是一对表兄妹的爱情故事,所以这本书的作者受到了人们的舆论攻击。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名叫裘德的青年,他勤奋好学,拥有者远大的抱负,渴望着上大学,但却被大学拒之门外。而他所深爱的表妹容貌过人,思想开放,但是她跟裘德的爱情却不被世俗接受,因此她离开了裘德,而造成了裘德郁郁成疾,英年早逝的悲剧。

裘德一直都是一个勤奋好学的人,希望能成为一名牧师,于是他刻苦努力学习,但在他的那个时代,一个黑暗的时代,一切都是为有钱有势的人而服务,出身穷寒,没有金钱没有势力的裘德注定上不了大学,他的家庭环境像一道隐形的墙把他阻挡在大学的门外。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一个知识渊博,富有才华的人就因此被埋没了。有的人曾质疑过高考是否要取消,因为它给学生带来了过大的压力。可是如果没有高考,那会不会出现更多的裘德呢,就是因为高考的存在,许多普通学子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未来,是能通往自己梦想的道路发,才不会出现裘德这样的悲剧。

而书中的女主人公淑,一开始是一个热情开朗的人,不屑于遵守传统习俗,大胆地与裘德相爱,因此受到了人们的唾弃,强大的社会旧势力压的喘不过气,在社会势力的压迫下,她变成了一个传统守旧的人,她变得麻木,不再像以前那样热情,乐观,也是旧传统习俗的下而造成的一个悲剧。

就像我国古代,封建势力也是让女性禁锢在传统的思想里,三从四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当时人们看来礼节比性命还要重要,蒲松龄所写的《婴宁》也是像淑一样,开始热情开朗,在旁人的指指点点下,她也从一个不拘小节的人变成了规规矩矩,遵守传统的人,这些传统的旧思想让女性受到了压迫,造成了许多的悲剧。

《无名的裘德》读后感3000字-失败者之歌


裘德的死是悲壮的,尽管走得无生无息。他死在基督寺大学(影射牛津大学)为博士授于名誉学位的纪念日,喧哗的礼堂,寂静的角落;欢快的钟声,悲凄的离世,那心中固定不变的幻想,让他死后脸上仍露出痛苦的笑容。在裘德短暂一生灵与肉的生死搏斗中,他的死终使灵获胜了。木心先生说:哈代的小说,里面有耶稣的心。这是哈代的伟大,时代只能记住屈指可数的英雄,太多太多裘德式的小人物掩没在时代洪流之中,这是哈代为失败者谱写的一首沉郁悲怆的歌曲!

从十一岁的裘德站在高高山坡无数次充满希望远眺基督寺,到三十岁临死时绝望地望着基督寺大学围墙,希望、失望、绝望,走进大学的梦始终不曾动摇。影片《绝恋》(《无名的裘德》改编),开始便是黑暗中传来鸟的悲鸣,一群被吊在树上的白鸦;结尾在雪地中,裘德对苏呼喊:如果世上只有一对夫妻,那就是我们。一次又一次喧嚣与落寞的对比,一个又一个苍凉意象,将这首歌曲唱成了永恒。而今一百多年过去了,悲剧仍会发生,因为那不仅仅是时代的悲剧。人的命运到底是自己的选择还是上天的安排?幸福的获取是容易满足的人还是永在追求的人?裘德无论怎样奋斗,终改变不了悲惨命运;如果裘德安于命运的安排,是不是更易获得快乐?世上还是安于现实的小人物多,任何时代、任何环境,都有裘德式的小人物,用一生坚持自己的理想,不向现实低头,那怕付出生命的代价。当然也有成功,却是凤毛麟角,更多是孤独奋斗、艰难生存,含恨而终。

本应坐在大学课堂上却只能站在石场中,本应拿笔的手却拿起凿子,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时代的悲剧?命运的捉弄?固然裘德的悲剧与他处的时代、环境密不可分,然而性格才是最重要的。裘德天性善良、柔弱,多愁善感,对小动物、植物都充满怜悯更勿说人。如果这也算性格弱点,正是这忧郁气质酿成他的悲剧人生。裘德与时代、环境格格不入,在世俗人眼里,那些苦都是自找的,个人不能融入社会、大环境,必定付出惨重代价,但因此就随波逐流吗?多数人在遭受打击后会随波逐流,能否快乐,就要看他的灵魂是否得到安宁。就连特立独行、追求个性自由的苏在遭受孩子死后也屈从世俗,皈依宗教,但她不会快乐,没有裘德,她的灵魂永不会安宁。裘德却不会屈服,到后来甚至怀疑宗教,是不是裘德式永不知满足、永不妥协的人只能痛苦一生?然而我以为,在追求的过程中虽说痛苦多却也有快乐,而那快乐绝不是容易满足、易妥协的人能体味,那快乐值得一生去追寻。裘德焚书、患肺病,与卡夫卡、林黛玉如出一辙,其离经叛道成为社会、时代的牺牲品。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伟大音乐家的史诗,哈代的《无名的裘德》则是小人物的史诗,却更能唤醒平凡之人心灵最柔软的地带,那掩没在俗世的高贵灵魂,随波逐流 平庸之人岂能懂!

读《无名的裘德》如同读《骆驼祥子》,越到后面越不忍读下去,因为知道越来越悲惨的结局。张爱玲说,看着我们越来越缩小的愿望,我总是充满无限悲哀。裘德在乡下自学时,目标是明确的。他想通过刻苦学习考上大学,获得神职的职位。然而裘德的时代,大学只为有钱人提供。裘德与同时代的幸福年轻人一样有着共同的精神追求,却被一道高墙分隔开来;然而那是怎样一道高墙呀!让他与那些人的距离远如地球两端。来到他向往的基督寺(象征牛津),只能以石匠的身份维持生活,尽管生存艰难,但当基督寺大学博士游行时,他无比羡慕地在人潮中观望,仍然认为高尚与无畏的思想都集中在那儿。这位在马车上自学拉丁文、希腊文的聪明孤儿,在繁重工作之余,夜夜苦读的青年,却被基督寺大学教授进言:安守工人本分,固守旧业,绝不应朝三暮四,别作它图。遭打击后又想通过自学做牧师,命运却一再打击他,最后连生存也坚难。

残酷的现实让他对原本信奉的宗教也怀疑。理想与现实的距离越来越远,那固定不变的幻想却从未消失。裘德与表妹苏真心相爱,他俩就似一个人,同样地反世俗、反传统,苏认为真心相爱无需结婚,而一旦结婚就会像别的世俗夫妻一样削弱爱情。这个观点现在不算什么,当时却为世俗不容。因为没有结婚,裘德工作找不到,房子租不到,更不幸的是,他与前妻阿拉贝娜的儿子小裘德在杀死他与苏的两个孩子后,自己上吊而死。因为找出租房屡遭拒绝,疲惫的苏向小裘德说了句真话:因为我们的人太多了。早熟懂事的小裘德不想增加父母的负担,做出了看似荒唐的行动。这是悲剧的高潮,失去了孩子,苏认为是上帝对他们的惩罚,她完全变了,回到不爱的前夫身边,皈依宗教,却只有更深的痛苦。裘德没有了苏,再次被前妻引诱,与她复婚。这个功于心计的世俗女人,一旦发现对方没有利用价值便义无反顾将他抛弃。

裘德离世前的两个愿望,一是看一个特殊女人,另一个是看过后马上去死。当他拖着病躯、裹着毯子、冒着大雨去看苏,是全书最凄惨、最动人、最心酸的情节,理想幻灭,事业丢弃,爱人失去,贫病交逼,悲凉离世,还有比这更失败的人生吗?裘德离世前反省自己短暂一生得出结论:我们头脑清楚,我们大胆追求真理,但是我们的行为却大大超越了时代,时代还没有成熟到我们这种程度。我们的思想提前了五十年,所以这对我们来说是没有好处的。 一百年后的今天,时代在进步,裘德式的悲剧还会发生吗?现在这个时代全是合理的吗?如果说个性是决定命运的主要因素,那么时代、环境则是客观因素。可以说裘德也是畸人,庄子发明了畸人这个词,指那些在人世间孤独无匹,却与天道完美契合。野夫笔下的畸人刘镇西就是这样的悲剧人物。刘镇西是没有上过大学的民间文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靠给搪瓷器皿烧字维持生计,走街窜巷的流浪生涯中作诗填词,特别是研究《楚辞》音韵;两度因激言世事座牢,妻子是结过三次婚的文盲,没有共同语言,却相濡以沫一生。读到文盲妻子与不懂事的养女唱他填的文言词,他则拉着二胡为朋友送行,我潸然泪下,这是怎样一颗饥渴而高贵的灵魂呀!北岛的《失败之书》全写的这类小人物。他们比成功者付出更多的努力,有过更多的挣扎,更多的孤独。他们平凡不平庸,饥渴的灵魂总在追寻一颗饱满的心灵,最大的悲哀却又是知音难觅。他们身上的光茫当时看不见却可点亮未来!

哈代说,他写的是灵与肉的生死搏斗。裘德的人生悲剧可以说一半是由前妻阿拉贝娜造成的,十九岁年少的他禁不住肉欲的诱惑,迫于世俗压力同阿拉贝娜结了婚,尽管他知道阿拉贝娜与他爱好文学、憧憬基督寺的性格完全相反。阿拉贝娜代表了裘德肉的一面。与其说裘德的悲剧是阿拉贝娜造成的,不如说是他性格造成。当肉欲占上峰时,理想、信念全都烟消云散,多年的努力毁之一炬,然后是无尽的自责与悔恨。多少人的悲剧就是这样产生的,与时代无关!如果裘德不与阿拉贝娜结婚,如果苏与裘德办理了结婚手续,悲剧还会发生吗?那又不是裘德了。裘德幸而有苏这位知已爱人,他们惺惺相惜又彼此伤害。苏与阿拉贝娜完全相反,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她与裘德心灵相通,他们若生在今天,会幸福吗?爱得越深伤得越深,对于恩爱夫妻,稳定比幸福重要。苏不愿用一纸婚书破坏爱情,即便今天,甜蜜爱情也不等于美满婚姻。苏更多代表裘德灵的一面,对于裘德式的人物,灵的满足比肉的满足更让他们感到快乐,然而灵永远也不会满足,在追求的过程中总悲喜渗半。

裘德最大的愿望是:当肉与灵不断在他的生命中斗争的时候,肉不要永远获得胜利。当灵占上峰时,裘德就会回到他的书本上来,刻苦自学,与苏相爱的短暂时期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也是苏最后的离开,将裘德推向死亡。肉太易战胜灵,女人与酒又一点一点将他毁灭,他以死来对抗灵肉搏斗,他悲怆地呼喊:愿我生那日和说怀了男胎那夜都毁灭。愿那日变为黑暗,愿上帝不从上面寻找它,愿亮光不照于其上。愿那夜被幽暗夺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乐。 谴责社会,悲悯命运,肉消失,灵获胜。就算有来生,他依然会处在灵与肉的生死搏斗中。平凡不平庸的人多会陷入这种境遇,与成功和失败无关!

苏发现:人类中最优秀、最伟大的人,是那些在世间一无所成的人,而每一个飞黄腾达的人都或多或少怀着私心。忠诚者总是要失败的.慈爱并不寻求自身(引自《新约.哥林多前书》) 似乎为裘德的失败找到了依据。木心先生说:哈代是真正的大家,大在他内心的大慈大悲。哈代让我们聆听失败者的悲歌,也在救济我们品行的贫困。

《不要再笑了,裘裘》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在何老师的读书会上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叫《不要再笑了,裘裘》。

裘裘是只快乐的小负鼠,最喜欢笑,但作为一只负鼠,他必须学会装死,因为这是他们生存的必备本领。可是裘裘很爱笑,妈妈就想了很多的办法训练它装死,都没有成功,但是真正的大熊来时,它突然的就学会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些本领不需要学,是天生的,到真正的灾难来临时,那些本领就自然而然的就会了,就像书中的裘裘一样,一开始一直在那里笑啊笑,到真正的大熊来到时,突然就会了装死,因为负鼠天生就会装死。

这本书告诉我们,所有的事情最快会做成的事是天生就会,最慢的事是不会还不虚心学习!

圣人无名


万物尽然,而以相蕴。

在中国古代的文学史上,有一类书可以称之为奇书。这类书既是思想深邃的哲理之书,有闪耀着文采精华;既充满诗意的感性文字,有包蕴着深邃的哲学思辩,超凡脱俗。在这类奇书中,最有趣,最有灵性的作品莫过于《庄子》了。

在中国历史上有无数的仁人贤士,可谓是百花尽放,各有千秋。但在这百花之中,我最看好庄子。

庄子是继老子道家学派的又一大思想家,是一个让人猜解不透、与众不同的人。他懂的一切,却没有割舍一切,他知道人类有着无穷的缺陷和疾病,但他自己却没有隐居山林,过孤独而清净的生活。他做的事是唱着歌悠游于人间。

庄子追求绝对的思想自由。《逍遥游》便是代表之一。充满奇特的想象和浪漫的色彩,追求人生的最高境界。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没有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

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抛弃了个体的思想,身心的束缚,而获得宇宙天地的大智慧,与万物永恒同在。不必苦心追求事物的究竟、是非的标准,远离那些不值一顾的烦恼,一切自然就好。

对于庄子,最让我赞叹的是他的一些议论。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遂相为友。我对庄子,正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一语惊醒梦中人。

凡人之心险与山川。一句道破,怪不的在中国人都没兴趣去探索自然山川,原来都去探索人心了。

不乐寿,不哀天,不荣通,不丑穷。随遇而安,知天乐命,逍遥自在,多好。太追求功名利禄,反而一事无成。倒不如早些收手,也落个知足常乐,自然一切都好。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看看这句话,现在中国人中许多人都被平均化、标准化、中庸化了,鲜少有像庄子这样特立独行的人。

古人说:战国之文深于比兴,即深与取象也。这对与庄子来说,尤其恰当。《庄子》一书,寓言十九。庄子的散文,汪洋四溢,机趣横生,在古典散文中是罕有伦比,更是因为如此,才构造了一个瑰丽的艺术境界。

我读庄子,读他: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事之业。我读庄子,读他: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我读庄子,读他:谨守而无失,是谓反其真。

读庄子,亦如流水行云,细看来,是楼外青山,山外白云,斜水绕孤村。

至人无已,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庄子,圣人无名。

裘力斯凯撒读后感


莎翁的《裘力斯凯撒》可谓透彻反映出了人心的力量。凯撒的惨死、勃鲁托斯的自杀,无非是党争结果的悲剧反映;但凯撒的心腹安东尼终究胜过了行刺者勃鲁托斯,为什么?一言以蔽之:人心至得,可胜人性一筹。

人性何其复杂!所谓欲生于性,虑生于欲,倍生于虑,争生于倍,党生于争是也。那时罗马,共和派、自由派如此热衷于据理力争,轻则彼此诋毁、重则兵戎相见。饶你如何虚与委蛇,终究藏不住膨胀的野心与嗜血的灵魂!

人性膨胀大抵相似,人心所归却各不相同这正是勃鲁托斯与安东尼二人的差距所在。安东尼以至情至性、无可匹敌、凛然大义慷而慨的就辞,撼动人心,挽回民意,彻底推翻了勃鲁托斯苦心经营的理智说辞:因为当尊贵的凯撒看见他行刺的时候,负心,这一柄比叛徒的武器更锋锐的利剑,就一直刺进他的心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群往日被欺压的顺民、懦民,此时终于作文爆发出人心的伟大力量,逼勃鲁托斯就范,协助安东尼派取得最终胜利。

古往今来,操纵权力的欲望犹如撒旦,以人性的贪婪为匕首直逼咽喉,胁迫一个又一个时代的野心家变成可任意操纵的傀儡。试想殃及全球的一战、二战,哪一次不是因私欲与野心而引爆?用德国的犁为德国的剑争取土地纳粹德国怙恶不悛,兴风作浪,还妄图为权力的不义争夺披上冠冕堂皇的外衣,殊不知世界人民的雪亮目光早已看透帝国主义狂热分子的真实面目!二战,当世界反法西斯人民同仇敌忾、团结一致时,就有了斯大林格勒战役、柏林战役等的势如破竹,对和平的追求与热爱汇聚了人心的强大力量,终于击溃了希特勒为首的法西斯同盟,人心战胜了人性!

无论在什么时代,全然置民心民意于不顾,为权、为利而争的产物只能是自欺欺人。人心向背,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走向起决定性作用;只有聚得了民心,才治得好国家,打得了胜仗!

《无名之辈》读后感


《无名之辈》读后感

在《无名之辈》中,残疾人马嘉祺就是整个电影的点睛之笔,她是这群平凡之辈中最可怜的一个,她的全身上下只有头能动。

电影里她一心求死,她在死之前最后的愿望就是站着拍一张照。

一开始她被人抱着拍照,可是这个方法不可行,因为总是能拍到另外一个人,如果改成扶着她,她又没有支撑点,从梯子上滑下来。

然后她又被绑在梯子上,可是她还是会摔倒,一次次的摔倒后;她又被吊起来,可是还是不行。

最后她被平放在地上拍照,这次她终于拍好了照片,在平地上,地面平托着她,她在别人的帮助下,可以摆出自己想要的动作,可以走、可以跑、可以飞

可是,整个拍照过程中她一直是在笑的。

这好像生活一样,你的一切都在别人的掌控之中,手无缚鸡之力,不断地受伤,不断的被打击,可是还是要笑着活下去,最后倒下了才是自己最美的样子。

胡广生费尽一切也要去追求的是什么呢?是名利吗?是金钱吗?是权力吗?

都不是。

他要的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尊严。他在被电视台嘲讽之后放声大哭说:你们来抓我呀,枪毙我呀,可是为什么要侮辱我呀。

生活会一遍一遍的把你踩倒在脚下,侮辱你,可是我们仍然要笑着活下去。

仔细想想,电影里的每个平凡之辈不都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尊严吗?

人生如戏,笑着活下去。

读《当代医圣裘法祖》有感


读《当代医圣裘法祖》有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学长处获赠了一本书。素雅的封面上是泛黄的老照片,照片中精神矍铄的裘老正微笑向我投来慈祥而关切的目光,照片的右侧印着这本书的名字——《当代医圣裘法祖》。

这本书已经有些年头了,它出版于2009年,裘法祖院士逝世一年之际。书的纸张已泛黄,边角却依旧整齐,透露出它的原主人对它的爱护。想起学长赠与我此书时沉默而又似有千言万语的眼神,我不禁更加诚惶诚恐。终于,在一个夜晚,收拾干净书桌,泡好一杯清茶,翻开了泛黄的纸页。

翻开封面,书第一页是印刷精致的铜版纸,印着裘老微笑着的慈祥的面庞。头发已花白,额头、眼角布满了皱纹,巩膜泛着些许血丝,目光却慈祥而专注。相对于封面的黑白色调,彩色的照片让裘老显得愈发地生动鲜活了,似乎就站在我的面前,向我讲述着他过去的事情。在这张照片之后,是一组珍贵的照片资料,记录着裘老从意气风发的青年时代到年至耄耋仍心系人民健康的传奇一生。看到这组照片的最后一页,“与世长辞”,“万人同悲送裘老”时,我的眼睛也莫名其妙地开始酸胀了。

裘老是我国著名的科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他于1914年出生于杭州一个书香世家,早年在大姐的支持下留学德国。二战期间,杭州也一度沦陷,裘老断了经济来源,却凭自己的刻苦与才华得到了德国导师的赏识,申请到奖学金,并在工作中被委以重任。二战结束后,他放弃了德国的洋楼和汽车,毅然回国,为发展我国医学事业倾注了毕生精力,做出了巨大贡献。裘老于2008年6月14日不幸逝世,他的一生,是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一生,是诲人不倦、教书育人的一生,是探索创新、硕果累累的一生。

我从书中阅读到了裘法祖院士为我国医学事业奋斗的一生,而他对人生的感悟和对晚辈的谆谆教诲却更令我印象深刻。裘法祖院士的大家风范、高尚医德和崇高精神令我折服叹惋。

其中,裘法祖院士留下的讲稿中,一个修表的故事让我尤为印象深刻。

很多年前的一个星期天,裘老去汉口中山大道一家很大的国营钟表店去修理手表。他问一位值班的女同志:“这只手表摇起来有响声,请你看一下,好吗?”她将它摇了一摇,立刻就还给他,说:“无法修理,没有零件。”他又小心地重复了一句:“请你打开来看一看。”她很不耐烦地白了他一眼,说:“能走就行了,没有零件。”他再问,她就再也不理他了。他只得到对面的另一家大的钟表店去试一试,遇到了一位男同志,但得到的是类似的答复、类似的态度。这时,他偶然发现了这家店的另一个角落里,坐着一位老同志,是他的病人,也是这家店的职工。裘老立刻走了过去,请他查一查这只手表摇起来有响声的原因。他打开手表背面的盖子,发现一个螺丝松脱了。他将螺丝旋到原位上,手表就这样修好了。裘老很高兴,但又很生气,用手指着说:“那位同志说无法修理,连看一看也不愿意,我要去责问他。”老同志忽然大笑起来,说:“裘医生,算了,算了!还不是和你们医生看病一样吗?”裘老面红耳赤,打了个哈哈,道谢而别。几十年来,却一直记住了这句话:“还不是和你们医生看病一样吗?”

裘老后来在很多场合,都给他的同事、他的学生讲这个故事。我2012年才入学,未能得见裘老的风采,得他亲自教导。如今,在这样偶然的机会下,却也读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不禁感慨万千。

当今,医患关系恶劣,其中原因自然是错综复杂的。然而,在埋怨自身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得不到患者的感激和理解的同时,我们却也要扪心自问,我们是否也存在“无法修理,没有零件”的态度和作风呢?在医院门诊部,不少病人不远千里而来,少数医生却只是三言两语,不作任何解释,甚至冷脸相待,训斥病人。一位患者不经意的玩笑话,令裘老谨记数十年,这是怎样的一种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因为有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的武器,裘老幡然警醒医务工作者中存在的主观主义不良作风,他决心此后把遇到的每一个病人都当做自己的亲人,给病人“摸肚子”,纠正错误。也带领身边的人和后辈们自我警醒。

裘老的一生,一生正气,两袖清风,三餐温饱,四大皆空。真正做到了严于律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读完这本书,我为裘老的高山景行所折服。决心跟从裘老的步伐,立志“永远做一个好医生”。当然,裘老说了,“做一个医生不难,做一个好医生很难,永远做一个好医生更难”。然而,这志向不易,却仍是我心中的美好愿景,也将是成为一个合格的同济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必须做到的一点。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认真刻苦学习医学专业知识,对每一个病人和家属都认真耐心,开出的每一项医嘱都有所根据,有所权衡。完善自己的技艺,精进自己的德行。不仅会开处方,还要会讲课,会写经验报告,会做研究。甘为人梯。

在同济医学院110周年院庆之际,我谨愿以此壮志,不负百年同济盛名。

(第二临床学院 12级八年制 郭君怡)

安德的游戏读后感


安德的游戏读后感(一)

文/朱垚宇

【安德的游戏】这本书在我的大脑中记忆尤为深刻,因为家中有这本藏书,而且去年寒假时,我也去电一影一院看了这场电一影,尤其是一妈一一妈一的唠叨让我不得已记下他,安德这个男孩,一妈一一妈一总说真正高智商的孩子不是在逗动物玩,而是利用的自己的高智商如何在一层层关卡里脱颖而出拯救地球,为了战斗在努力掌握高科技,想想你自己,把高智商运用在哪儿了?我双手捂着自己的耳朵,不愿听一妈一一妈一这些话。

夜晚,当我静静躺在床上时,我的大脑中就会出现安德,我好崇拜安德,喜欢这个和我年龄一样的小男孩,他的智力、手段、胸怀把我深深吸引了,他勇敢的一精一神都是让我学习的。在他的时代,他是如何让成为一名领导地球战士、抗击强大的虫族进攻的统帅?书中安德有哥哥和姐姐,他们三兄妹的都很聪明,姐姐善良和温柔,哥哥凶狠和野心,弟弟安德刚好中和了姐姐和哥哥德一性一格,被送往太空中的战斗学校学习,学习的方式就是玩游戏这就是科幻部分吧。实际上就是培养他的心理,磨练他的心志,看能否吃苦耐劳。

在学校里安德很恐惧,孤独,没有朋友,没有温情,没有灿烂的微笑,只有同学欺负、挑衅,他就忍耐,但忍耐是有极限,在被一逼一无奈、为了生存的情况下,安德利用自己的高智商将挑衅他的同伴打死。可是他也很内疚,因为他不想任何人受到伤害,他克制自己的勇一猛,帮助同学,最终赢得同伴的拥护。我也想学习安德,到安德的世界,成为一名向他一样勇敢的人,敢于同破坏地球的虫族作斗争。

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一性一格里面存在一些需要学习的东西,缺乏耐一性一,做事马虎。我特别喜欢养小昆虫和动物,也很有一爱一心,只要我要坚持做到去掌握和熟悉这些昆虫和动物的习一性一和特征,这样我就与安德一样,当地球有灾难时,我也能拯救。

安德的游戏读后感(二)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畅销书,据说是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的最一爱一。但我却花了半年时间,断断续续才看完。可能是因为我头一次阅读科幻小说,或许是缺乏阅读科幻小说的经验,不明白如何去欣赏,阅读的过程中,完全是根据自己的需要,以阅读其他书籍的方式将其看完。因此,我对书中的科幻部分很难给出一个恰当的评价,正如安德在游戏中杀光了虫族,一定程度的无知或被蒙蔽,反而能让你得意在从容中不经意间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安德生于一个天才之家,哥哥和姐姐也都是天才。实际上,他们仨在才智上差异不大,只是一性一格有别哥哥野心勃勃,凶狠;而姐姐善良,温柔。对于一个要领导地球战士、抗击强大的虫族进攻的统帅,过于善良恐怕会显得软弱,而过于凶狠又恐会走向歧途安德看起来是一个合格的人选,可能正是因为其在一性一格上中和了其哥哥与姐姐。

安德出场时才五六岁,就在结尾处全歼虫族时他也就十来岁。就是这样一个小孩,被送往太空中的战斗学校学习,学习的方式就是玩游戏这就是科幻部分吧。由于开篇就假定了安德是人类中最聪明的人之一,因此如何将安德培养成一位能够带领同伴战胜虫族的统帅,实际上就是培养他的心理,磨砺其心志。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战斗学校的负责人,首先是将安德孤立起来。一方面他要利用其一性一格中的狠决去击败那些向其挑衅的同伴,有时甚至将向他挑衅的同伴打死。另一方面,他一性一格中的善良部分,会让他在每一次残酷的行动中感到愧疚实际上,他面临的挑战,有时是你死我活的,他的残忍只是为了生存。或许也正是他有善良的一面,他能够克制自己不恃强凌弱,也能因此最终赢得同伴的拥护。

从这个角度来讲,这是一本告诉读者如何成为卓越的领一导一人的书。首先是智力,其次是手段,最后是胸怀,三者缺一不可。没有足够的智力,你无法掌握最高的技艺;没有狠决的手段,你无法招架别人的暗算,从背后飞来的箭簇;没有足够的胸怀,你无法控制住自己,不滥用自己的智力与权力。

通往建功立业的征一途,极其枯燥。蜗居在战斗学校里,没有温情,没有灿烂的微笑,有的是疲惫,同伴的嫉妒,日夜像幽灵一样游荡的恐惧,孤独。安德的智力让他能够较为轻松地战胜他的同伴,但智力在战胜孤独上并无多大用处。在孤独时,他会想念他在地球的姐姐,这种思念或许会给他带来安慰。

我也忘记了安德是靠什么来战胜孤独的。或许是对胜利的信念?或许是竞争中获得的快一感?是什么支持他不放弃,并最终坚持到底?

有很多答案吧。说实在的,我看完这本书也快个把月了。很多都忘记了。感兴趣的就自己去找来看看吧。

安德的游戏读后感(三)

安德的游戏】是一本十分好看又有意义的书,我十分喜欢。

安德维京,年仅十二岁,神一般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便进入了战斗学院。当时人类刚打败了虫人的第二次袭击,得到了一时间的安宁。安德在不知不觉中担负起了拯救地球的责任。于是安德便与他出色的队员来到了最高学院指挥学院。安德在那里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模拟训练,他也一次又一次在模拟训练中打败了虫人。可安德却不知道,这所谓的模拟并不是与电脑而是与真正的虫人进行pk。在最后一次模拟中安德用毁灭武器,射一向了虫人的星球。让这个宗族从世界上消失了。当安德看到显示器上的情景时才知道,自己毁灭了一个星球。他是那么自责。然后她在梦中见到了虫族王,于是他来到了梦中的地方。他又向虫王保证,他一定会把下一代带到一个好地方生活。

其实孩子是善良的,他们并没有像把一个宗族消灭,只是想保卫自己的家园。他们最终的目的也只是让敌人不在侵犯自己的家园罢了。

《安德的游戏》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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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的游戏》读后感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畅销书,据说是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的最爱。但我却花了半年时间,断断续续才看完。可能是因为我头一次阅读科幻小说,或许是缺乏阅读科幻小说的经验,不明白如何去欣赏,阅读的过程中,完全是根据自己的需要,以阅读其他书籍的方式将其看完。因此,我对书中的科幻部分很难给出一个恰当的评价,正如安德在“游戏”中杀光了虫族,一定程度的“无知”或“被蒙蔽”,反而能让你得意在从容中不经意间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安德生于一个天才之家,哥哥和姐姐也都是天才。实际上,他们仨在才智上差异不大,只是性格有别——哥哥野心勃勃,凶狠;而姐姐善良,温柔。对于一个要领导地球战士、抗击强大的虫族进攻的统帅,过于善良恐怕会显得软弱,而过于凶狠又恐会走向歧途——安德——看起来是一个合格的人选,可能正是因为其在性格上中和了其哥哥与姐姐。

安德出场时才五六岁,就在结尾处全歼虫族时他也就十来岁。就是这样一个小孩,被送往太空中的“战斗学校”学习,学习的方式就是玩游戏——这就是科幻部分吧。由于开篇就假定了安德是人类中最聪明的人之一,因此如何将安德培养成一位能够带领同伴战胜虫族的统帅,实际上就是培养他的心理,磨砺其心志。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战斗学校的负责人,首先是将安德孤立起来。一方面他要利用其性格中的狠决去击败那些向其挑衅的同伴,有时甚至将向他挑衅的同伴打死。另一方面,他性格中的善良部分,会让他在每一次残酷的行动中感到愧疚——实际上,他面临的挑战,有时是你死我活的,他的残忍只是为了生存。或许也正是他有善良的一面,他能够克制自己不恃强凌弱,也能因此最终赢得同伴的拥护。

从这个角度来讲,这是一本告诉读者如何成为卓越的领导人的书。首先是智力,其次是手段,最后是胸怀,三者缺一不可。没有足够的智力,你无法掌握最高的技艺;没有狠决的手段,你无法招架别人的暗算,从背后飞来的箭簇;没有足够的胸怀,你无法控制住自己,不滥用自己的智力与权力。

通往建功立业的征途,极其枯燥。“蜗居”在“战斗学校”里,没有温情,没有灿烂的微笑,有的是疲惫,同伴的嫉妒,日夜像幽灵一样游荡的恐惧,孤独。安德的智力让他能够较为轻松地战胜他的同伴,但智力在战胜孤独上并无多大用处。在孤独时,他会想念他在地球的姐姐,这种思念或许会给他带来安慰。

我也忘记了安德是靠什么来战胜孤独的。或许是对胜利的信念?或许是竞争中获得的快感?是什么支持他不放弃,并最终坚持到底?

有很多答案吧。说实在的,我看完这本书也快个把月了。很多都忘记了。感兴趣的就自己去找来看看吧。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一:《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悲剧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悲剧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二: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第一位小作者从这个悲剧的故事中认识到了每个人物的不足,第三位作者也是如此,表达了对当时那个社会的不满。第二位作者虽然也表达了对于悲剧的惋惜以及对于其中人物的痛恨,但是却写出了苔丝与自己朋友之间友谊的真实。

【篇三:《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作文】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篇四: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篇五:《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

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

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知道,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弃。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剧,仿佛许多的爱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可以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

【篇六:读《德伯家的苔丝》有感】

故事是从美丽的马洛特村开始的,这个在作者笔下泉水从不干涸,土地永不枯黄,远离尘嚣的肥沃原野,犹如世外桃源般呈现在人们眼前。在这片精致的土地上,生活着同它一样精致的乡村姑娘苔丝。她纯净如同蓝天中的一朵白云,又美丽娟秀如同娇艳欲滴的玫瑰。在这样一个万物都看似美好的乡村田园里,悲剧的种子已被悄悄深埋进土壤,也注定了苔丝将走向毁灭的命运。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缓缓升起黑旗,我心中的悲伤突然减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对于承受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来说,死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苔丝离开了,留下累积已久的悲伤,带着她短暂的幸福走了。其中导致她悲剧性一生的因素是深刻而又复杂的,这关乎当时的社会状况、苔丝的自身性格与悲剧命运的必然性。

《德伯家的苔丝》发行于1891年,此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与动荡的时期。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贫富差距加大的同时产生了各种尖锐的阶级矛盾。苔丝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纵使她再美丽善良聪慧,在生活的重压下,她仍旧显得如此渺小。苔丝无权无势,以至于在家中唯一的老马被撞死以后不得不委身亚雷,以此来维持全家老小的生活。另一方面,资产阶级虚伪的道德观也为苔丝附上了双重压迫。在思想开明的克莱尔面前,他与苔丝之间的感情脆弱得那样不堪一击。他以心底根深蒂固的传统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洁与否,无视苔丝的无辜,亲手将其推入痛苦绝望的深渊。是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使苔丝再次沦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从出场开始,苔丝的美不是张扬的,她有一双清澈的泛着天真的眸子,却始终透露出坚定、淡然的神情。在她短暂的一生里,她历尽曲折寻得自己的真爱却被一个所谓爱她的人彻底毁灭,这是一个多少讽刺而又残酷的现实。苔丝无疑是勇敢的。她敢于拒绝亚雷,在当时男权势力当道的年代里,敢于在他的面前谈自尊。在最后走上刑场的那一刻,她的从容甚至震慑住了周围的士兵。但面对现实,她又始终逃脱不了宿命的羁绊,一而再再而三地质疑着自己的命运。她似乎已经习惯性地认为她只能是一个可怜的乡村妇人,这是与她的出身紧密相连的,这其中也有点小农思想的意味。苔丝始终摆脱不了传统的束缚,她的新思想是不完整的。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最终,苔丝的确成了悲剧的主人公。讽刺的是,她在临死前还不忘将自己的妹妹托付给自己的爱人,难道爱情可以如此轻易地被取代?苔丝这个个体生活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她的思想与举动必然受到制约,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她的悲剧。

苔丝的悲剧是必然的。作者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觉苔丝的悲剧是命中注

定,其实不然,透过不可知的命运,就当时的社会来说,苔丝只是广大底层劳动人民的一个缩影。在资本主义对自然经济的猛烈冲击下,农民只得接受资产阶级的压迫剥削与不平等待遇,这是社会发展规律下的必然产物。而苔丝无谓的抗争并未改变其悲剧结果,反而使她的悲剧色彩更加浓重。

作者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将苔丝定义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诚然,苔丝美好的形象与她家乡美好的风光是每一个现世人所共同追求与渴望的。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在现实的冲击下,这些场景只能存在于小说中,作者塑造这样一个悲剧故事更将那些梦中人惊醒,将残酷的现实摆在他们面前。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某种最初最美好的东西是不是也在悄悄流失呢?这也许是要我们深思的。如果说把《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小说当作一面镜子,照射我们的内心,审视那些屈服于现实或是被现实扭曲的原本的真善美,每个人都会获得各自不同的收获,而这些往往是生命中最不可或缺的东西。

【篇七:《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八:《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篇九:《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读完《德伯家的苔丝》,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十:《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时,心中没有悲伤,反而升起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苔丝死了,但是对于得到的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死也是一种解脱。

在刚开始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就对约翰德北这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愚蠢、懒惰伴随着对于德伯这姓氏没来由的自负,使得苔丝一家在村中不受欢迎,如果可以选择,苔丝会在这个家庭中降生吗?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已经成为她的一项罪过了。六个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个几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亲,年轻的苔丝身上已背上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生计,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这又造成了她一项不能称其为罪过的罪过。

苔丝非常美,书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断强调这一点。苔丝的美丽带给她赞美,同时带给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带给她灾难。苔丝的美是一种妇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单纯且天真的乡下少女,她不断地受到男人搔扰,但男人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因为她的诱惑。在苔丝所处的年代,女性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阔太太,而对于贫寒的苔丝,美丽的容貌是引诱男人的罪过。

苔丝第一件现实中的罪正是因为她的美貌。亚雷德伯,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钱就可以让苔丝的父母受他的意愿摆布,他让苔丝失去了那是女人视如生命的贞洁,却又把她弃之不顾。而苔丝的另一样罪:她有头脑,却并不聪明,使她不愿意像通常人们会做得那样嫁给他。她宁愿背负不好的名声,独自抚养违背意愿而诞生的婴孩。可是她与亚雷德伯的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无法驱散的阴云。让她与安玑克莱的爱情,成为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丝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她决意做出反抗的时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为高昂的代价。她的悲剧与其说是命运,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说是当时残酷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摧残。当时的社会,对于现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国的国情也不能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相提并论,但是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仍然时有耳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进入了父系时代之后的女性,或多或少的总是受到男性的压迫,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习以为常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一切的规则都是以男性的标准而设立,同样的事情对女性总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为群体在社会的席位仍是较低的,无论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强人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纯粹的成功女性。

因为受到蛇的诱惑,继而诱惑亚当的夏娃是女人的关系吗?女性受到的惩罚总是大于男性,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总是显得更惨烈一些!

【篇十一:《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篇十二:《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

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

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知道,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弃。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剧,仿佛许多的爱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可以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

安德的游戏好看读后感


安德的游戏好看读后感

《安德的游戏》这本书在我的大脑中记忆尤为深刻,因为家中有这本藏书,而且去年寒假时,我也去电影院看了这场电影,尤其是妈妈的唠叨让我不得已记下他,安德—这个男孩,妈妈总说“真正高智商的孩子不是在逗动物玩,而是利用的自己的高智商如何在一层层关卡里脱颖而出拯救地球,为了战斗在努力掌握高科技,想想你自己,把高智商运用在哪儿了?”。我双手捂着自己的耳朵,不愿听妈妈这些话。

夜晚,当我静静躺在床上时,我的大脑中就会出现安德,我好崇拜安德,喜欢这个和我年龄一样的小男孩,他的智力、手段、胸怀把我深深吸引了,他勇敢的精神都是让我学习的。在他的时代,他是如何让成为一名领导地球战士、抗击强大的虫族进攻的统帅?书中安德有哥哥和姐姐,他们三兄妹的都很聪明,姐姐善良和温柔,哥哥凶狠和野心,弟弟安德刚好中和了姐姐和哥哥德性格,被送往太空中的“战斗学校”学习,学习的方式就是玩游戏——这就是科幻部分吧。实际上就是培养他的心理,磨练他的心志,看能否吃苦耐劳。

在学校里安德很恐惧,孤独,没有朋友,没有温情,没有灿烂的微笑,只有同学欺负、挑衅,他就忍耐,但忍耐是有极限,在被逼无奈、为了生存的情况下,安德利用自己的高智商将挑衅他的同伴打死。可是他也很内疚,因为他不想任何人受到伤害,他克制自己的勇猛,帮助同学,最终赢得同伴的拥护。我也想学习安德,到安德的世界,成为一名向他一样勇敢的人,敢于同破坏地球的虫族作斗争。

我也认识到自己的性格里面存在一些需要学习的东西,缺乏耐性,做事马虎。我特别喜欢养小昆虫和动物,也很有爱心,只要我要坚持做到去掌握和熟悉这些昆虫和动物的习性和特征,这样我就与安德一样,当地球有灾难时,我也能拯救。

《无名之辈》观后感


《无名之辈》观后感

《无名之辈》这个电影出来好久了,今天才看。 看完之后感觉还不错,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第一,演员把每个小人物的心理特征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第二个故事情节设计的比较紧凑,几个人的一生都在一天的故事中展现了出来,情节上虽然有一些诙谐的成分,但正是通过这种诙谐的故事,把小人物尤其是人生经历比较艰难的小人物的感情和思想都表达了出来。

《无名之辈》的故事主线是这样的,有两个从农村出来想在城市里头做一番大事的憨傻的青年拿着一把土枪去城市里头抢劫了一个手机店。抢劫了之后他们就逃跑到了一个下半身因为出车祸出车祸而残疾的女孩儿的家里。围绕着这个抢劫案和后续的追踪展开了一系列的故事。由这些展开的故事,一个个小人物的故事、感情和性格都呈现了出来。

先说说女孩的哥哥的故事。他叫马先勇,陈建斌饰演。是一个文化水平比较低但很正直的一个人。在他年轻的时候非常想当协警,但是由于文化水平不够,没有当上。突然有一天,他有了一个机会有可能可以当上协警了,他非常高兴,可是确在喜宴上喝酒喝多了之后酒驾,出了车祸,老婆当场死亡。而他的妹妹,也就是上面说的那个女孩则下半身瘫痪。在这之后他变得非常颓废。迫于生计,去当了一个地产开发项目的保安。没想到这个地产项目因为资金问题中途停建了。他给老板看守工地的大门,因为他自己也在这里买了一套房子,付了10万首付,他不希望这个老板倒掉,想把钱要回来。马先勇的人生其实就是深陷底层奋斗与内心愧疚的一生。仅仅是因为差点可以当上协警而兴奋过度酒后驾车导致悲剧产生。这个小人物是整个故事的主线。他需要照顾读高中和残疾的妹妹。可是他自己只是一个保安,生活困苦可想而知。但是他一直秉持了正直的性格。也许这就是小人物性格中闪光的一面。从很多人身上都可以看到马先勇的影子,责任心强、负担重、能力一般。底层挣扎,心中还闪着一丝光,没有这一丝光,他的整个人生也就失去意义了。

马先勇的妹妹妹妹马佳琪。自从她出了车祸以后,人生就被改写了。她心中有恨,恨他的亲哥。悲观情绪一直笼罩着她,一心求死。她碰到了误入家门的两个傻笨的劫匪,想让这两个劫匪杀了她。劫匪胆小,她没有如愿。对她来说,在绝望的时候,想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和两个劫匪相处的过程中她看到了劫匪傻笨确有情有义的一面。也许她只能过悲剧的一生,但在这短短的一生当中她也要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最终她原谅了亲哥。

两个劫匪,一个叫大头,一个叫眼镜。眼镜从小就希望做老大做大事儿。由于过去蠢笨,他平生最恨的就是被人耍。也许是因为从小生活在农村封闭的环境中又没有文化的原因,特别想像一个真正的男人一样证明自己。其实这样的人在真实社会里有很多。很多农村的年轻人。受到黑社会电影的影响而盲目冲动想去行走江湖,最终碰得头破血流。从他身上可以深深的感受到教育对一个人的重要性。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总是处于被耍的层次。大头是电影里的老实人,但讲兄弟一起。他喜欢一个做小姐的姑娘,姑娘长得很漂亮。从他身上也能看到一些真实世界里头一些普通男人的影子,往往会喜欢一个漂亮的但和自己不太配的女孩,愿意为她付出一切,很傻的付出一切。大头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很傻很天真这个词不光可以形容女的,也可以形容男的。

开发商的老板叫高明。因为欠钱工程停工被人追债,自己出逃。因为有责任感,自己又返回来去面对所有的问题。他的儿子高翔,虎父无犬子,愿意为父亲扛起一切,十分孝顺。这里头我觉得最感人的情节就是高翔为了父亲而去和刘五(债主)对抗之前,约了自己的兄弟,原本说好晚上7:00兄弟们能来就来,结果到了七点没有人来。他自己一个人去面对刘五。正当他无法以一人之力对抗刘五团火、深陷险境的时候他的兄弟们来了。原来这个世界还是有朋友之情,这一幕让我非常的感动。在现实世界里,当你有困难的时候是很少有人愿意出来帮你的。有句话叫做:帮你是情义,不帮你是本分。在这个现实世界里生活,我们不能对别人期望过多。

这个电影什么取名无名之辈呢?其实每个普通人都有自己的苦恼,当然也有自己的故事,所有人都是无名之辈。不要以为自己就比别人高明,不要以为别人就没有感情,不要以为无名之辈就应该被忽略。我们都是人,我们过的都是生活,都是三餐一宿。谁都有难处,谁都有苦恼。谁都有不想让人看到的软弱的一面。但是,谁的心里也都住在一着一个英雄。也许你是无名之辈,但你心中的英雄顶天立地。

潘德尔的巫师读后感


篇一:读《潘德尔的巫师》有感

在21世纪,我认为这个故事分荒唐。但任何人,任何事物,甚至植物都可以使人以人获得启示。所以,这上故事也不例外,我认为故事中的艾丽森仅仅是说了一句话,她说小贩天黑前会死。结果,当约翰的身一体有些不适的时候,大家都认为艾丽森是一个女巫。当然,在现代,这是不可能的,但也再次告诉了我们“东西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的道理。而且更不能乱说一些诅咒别人的话,这不谨是对人的不礼貌,而且会引起祸根。即使是愤怒或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自我调整情绪。在这证明了知识的重要一性一,如果书中的人物都拥有知识,用一颗理智又理一性一的心去想去把事情分析,就不难明白一句话是不会让人死亡的。所以知识是很重要的!另外,我觉得詹妮特为了得到良好的条件而承认母亲、姐姐、哥哥他们都是巫师。我觉得十分气,即使母亲没给予她一爱一,即使母亲不曾给予她什么,她也不应该说亲人是巫师让亲人受到伤害。结果詹妮特因为一个男孩子说她也是巫师也被关到监狱了,这也说明了人言可畏!

虽然我不喜欢这个故事,甚至有点讨厌这个故事的内容,但我仍然坚持看完整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给了我很多启示,所以我坚持读完整个故事。

篇二:潘德尔的巫师读后感

17世纪的英格兰有关巫术的迷信非常严重,许多男一女老少因被指控为巫师而枉遭杀身之祸。这个小故事是詹妮特关于她一家人悲惨遭遇的叙述。詹妮特讲这个故事的时间是1634年,当时她才9岁,却因被指控为女巫而被关押在兰开斯特城堡监狱里。此前她的外祖母、母亲和哥哥全被当作巫师处死。

17世纪的时候,英格兰有许多人相信巫术。巫师可能是一个老太婆,或是一个年轻女子——有时甚至会是一个成年男子或小男孩。不过,巫师通常都是女人。人们都害怕巫师,因为巫师仅凭一句诅咒就能使人丧命。

1612年,在兰开夏郡的潘德尔山附近住着一个名叫詹妮特·迪瓦斯的小女孩。那时她刚9岁,因家里穷时常饿肚子,长得很瘦弱。她缺衣少鞋,有时一连几天吃不上饭。生活对于她来说十分艰难。

詹妮特的外祖母老德姆代克是一个巫师。她的母亲伊丽莎白和她的姐姐艾丽森也都是巫师。就连她可怜兮兮、傻头傻脑的哥哥詹姆斯也是巫师……不管怎样,村民们是这样认为的。

本书以女主人公詹妮特的口吻来讲述她一家人的故事。故事从1634年讲起,当时詹妮特被关押在兰开斯特城堡监狱里……

作者罗伊娜·艾金耶米是英国人,曾在非洲生活多年,现在在剑桥市工作、生活。她的这一有关潘德尔巫师的故事取材于发生在兰开夏郡的真实事件。

篇三:潘德尔的巫师读后感

巫师,随着哈利波特的流行好像是个时尚又虚幻的职业。但很少人认为是真实存在的吧?而在16世纪,巫师是被认为真实存在的,实行巫术会致人死亡,巫师会被绞刑。

这本54页的小书是书虫一级,四章,四天读完,还是有几个生词,我的生词一点不见减少埃

作者是罗伊那埃金耶米,已经读过她两本小书。书中介绍说她这一本有关潘德尔的巫师故事取材于兰开夏郡的真实事件。

叙述者詹尼特迪瓦斯父亲已死,还有祖母母亲一哥哥姐姐,很贫困。和姐姐出去乞讨。姐姐诅咒小贩,小贩晕倒。姐姐被认定为巫师。她的一家都被认为是巫师,祖母也被揭发咒人死亡。接着她自己作证母亲一哥哥都是巫师,都被送入监狱,后被判绞刑。22多年后,她的监护人死亡,村民都在流传珍妮特也是巫师,因为她姓迪瓦斯,她也被送入监狱。

现在看起来这事儿很扯哎。大家都说他们能咒人死亡,会巫术,他们自己也这么说,某某人因此而死。如果这么厉害,他们干嘛不自救,咒死周围指责的人。但是没有。那个小贩现在看来就是恐惧到心脏一病发作吧,也没死。怎么就认定是她姐姐是巫师所为呢。其他都是久远的以前的事儿。

看到这故事,还是觉得科学昌明了好埃自从看完美丽新世界,我对科学的进步总有点发憷,不知道会向到何方。现在读起来,还是科学能使人明白事理。或者说逐步使人明了。至少现在没有无视被绞刑的事儿了。当然层出不穷的怪事无时不刻在发生。但到底心安点。

看这本书,觉得贫困真是万恶之源。能吃饱穿暖也就少了许多愤怒和仇恨,也就不会发生小孩指证母亲的悲惨了吧?

希望穿越回到过去的筒子们,还是要小心,如果被当成巫师也会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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