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传奇王阳明读后感1000字

传奇王阳明读后感1000字

亚瑟王传奇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亚瑟王传奇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亚瑟王传奇读后感(一)

这个星期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2020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14岁,是个聪明、活泼、淘气、不爱学习、喜欢折磨小动物的孩子。他整天欺负小动物,常被妈妈打得屁股火辣辣的疼,还会被罚在家写作业。因为作弄小精灵,他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后来他坐在鹅背上,被鹅带上了天。

我觉得尼尔斯和我都是淘气包,都挺聪明,我们两人不相同的地方是尼尔斯不爱学习,爱折磨小动物,而我则相反。后来尼尔斯和他家的大白鹅莫顿一起走南闯北,做好事,突然变得很懂事了。他们帮助大雁和其他大雁逃脱狐狸的魔掌;帮助黑老鼠打败了无恶不作的灰老鼠;帮助松鼠劫难,在人类手中救走了狗熊。看到尼尔斯的变化,我觉得我也应该改掉身上的坏毛病,做个好孩子。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觉得写得太好了,我也希望能够有尼尔斯这样的经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真是一本好书。他让我懂得如何勇敢地面对困难与挫折,同时让我懂得应该热爱生活。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两边、三遍


亚瑟王传奇读后感(二)

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2020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杀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亚瑟王传奇读后感(三)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本书讲述着一只雄鹅带着只有大拇指这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

小男孩尼尔斯只有十四岁,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贫困的农民,但是他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游,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山异峰、秀丽的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知识,听了许多祖国的传说,也饱尝了许多危险。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本书对我很富有教育意义,它使我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心。与此同时,我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美丽风光,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同时增进了我对伟大的祖国中国的热爱。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而且我也想变成大拇指般大的小人儿骑在鹅背上遨游祖国。

今后,我要多多阅读这样的优秀童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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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传奇》读后感800字


【第1篇】

常言道,好书就像是一位好朋友,能够滋润我们的心灵,伴随我们成长。这个暑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子叫《狼王传奇》。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受益匪浅!

这本书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主要是由7个篇章组成的:《梅里山鹰》、《义犬宾戈》、《阿诚的龟》、《狼王传奇》、《豹子哈奇》、《阿黑的秘密》和《杂毛狗牯》。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还数这本书的第一篇—《梅里山鹰》了。

《梅里山鹰》主要讲述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带有一只名为金蔷薇的梅里山鹰和她的两只雏鹰的故事。按照梅里山鹰的生存方式,一只母鹰一般产两枚蛋,孵出两只雏鹰,而两只雏鹰一但破壳而出,便就会展开一场生死决斗,只有一只雏鹰能够存活,可以这么说,几乎每一只雏鹰都是踏着同类的尸体长大的,但金蔷微为了纪念为她在死去的丈夫蓝嘴钓,不愿意看到和她丈夫拥有同样的金蓝色嘴喙的弟弟鹰蓝烂夭折,也不愿意看到强壮的哥哥鹰金追死去,决定将这二只雏鹰同时抚养长大。但事与愿违,两只雏鹰总是不停地打架,想方设法置对方于死地,以便独享母爱。金蔷薇费尽心思,想尽了各种办法,用食物诱惑、利用暴风雨锻炼等许多方法,在金蔷薇的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渐渐地培养起二只雏鹰之间的手足之情。最后,二只雏鹰还一起合作,赶走了入侵的高山腹蛇,最后二只雏鹰成长为了少年鹰,一起学会了飞翔,学会了独立的捕食,成为了一对真正的好兄弟。

金蔷薇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她有恒心和毅力,是她的不懈努力铸就了她的梦想,她坚信,只要自已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两兄雏鹰就会和睦相处,自已的梦想就一定可以实现。一直以来,金蔷薇从不气馁,想尽一切办法,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获得了可喜的回报。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坚持就是胜利”这个道理,可最后又有多少人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呢?有时候成功其实就在你坚持不住的时候,再坚持一下,成功就能出现。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在不停地报怨这个世界给予我们的太少,可一旦机遇来了,抓住了,却又抱怨成功太难,尽管我们也投入了,拼搏过,但往往就在快要成功的时候,我们却退却了、放弃了。人们往往在快要接近成功的时候,却灰心地停下了前进的脚步,殊不知,幸运之神却离你只有一步之遥。所以,一旦认准了目标,我们就要像书里的金蔷薇一样坚定、勇敢地走下去,成功就在我们的前方。这也就是金蔷薇告诉我们的道理:“成功就是在你坚持不住的时候再坚持一下。”

【第2篇】

在每个人的脑海里,狼是残酷的、凶狠的。可当我读了《狼王传奇》这本书后,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狼同样是可以令人敬佩的。

故事的主人公是“巴尔托”:一只充满传奇色彩的狼王。它的母亲“尤肯”是一只出色的雪橇犬,有一次它不幸遭到了狼群的攻击。除了它其他人统统遇难。唯独它被狼王看中,留在狼群里。不久,“尤肯”生下来“暴风雪”。它是家犬与野狼王的后代,十分勇猛,也十分聪明。和它同龄的“黑毛”十分厉害,常常欺负别的小狼。后来,狼王死后,它为了顺利登上王位,每天不断练习,等有一天它与“黑毛”决斗时,能打败它。终于它与“黑毛”为了争取王位,展开了一场血腥角斗,最终“暴风雪”大获全胜,登上了王位。可不久后的一次巧合,让它和母亲意外归顺了人类,变成了一只出类拔萃的雪橇犬,并改名“巴尔托”。他最终凭借卓越的智慧与勇气,赢得了一个国家的赞誉,人们为“巴尔托”立了一尊精美的纪念像。

读完后,我为这只充满传奇色彩的狼王那种精神所惊叹所感动,我真想到那个时期,亲眼目睹那传奇的一幕幕。尤其是《王位之争》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狼王那努力,和那令人敬佩的勇气、智慧与孝心:

这篇讲“暴风雪”的父亲也就是前狼王过世,它与“黑毛”就为了争取王位各据一方。有一次,它与“黑毛”开始了腥风血雨的争斗。最终它以平时的努力,和场上卓越的智慧与勇气进行巧妙的攻击与防守,终于打败了强势的“黑毛”,登上了来之不易的狼王宝座。

是啊!这真令人欣慰。读完后,我深深地沉迷在这个故事中,因为他让我明白了:动物世界是有许多奇闻趣事的。一只犬竟然可以和一只狼王生出了一只杰出的小狼王,真是实属罕见。但更令我历历在目的是那只小狼王通过自己坚定的信念与坚持不懈的努力,才成为真正的狼王,令人敬佩的狼王。可是它仍怀有一颗孝心,后来与母亲又一次归顺人类。最终它以它那特殊的身份和智慧、勇气,得到了赞誉。是的,它那种信念与坚持,它那智慧与勇气,同样值得我赞美、敬佩,值得我学习。我相信也值得天下每一个人赞美、敬佩与学习。

其实古代有很多具有这种精神的人:光宋朝就有好几个:岳飞、杨再兴、及所有的岳家军,韩世忠,宗泽,文天祥,辛弃疾等等。

这些人并不遥远,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比如:我们班班长汪雨恬,她不仅在我们班学习成绩是前十,体育成绩也是前十。她的目标是学习、体育稳稳地进入前五,她为此目标不断努力。因为她知道如果自己不努力,这个目标就永远是令人憧憬的梦。她一直用这句话激励着自己,从不放弃:每次单元测验都努力进入前十,即使没进入,她也从不灰心,总结自己的缺点,为下一次考试继续奋斗;进入了,她也从不骄傲,同样为下一次考出更好的成绩而努力。她就像正在向遥远的终点跑步的人,从不往后看,只是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断前进;当有分叉时,她也以自己的智慧与勇气顺着心中光明的方向走,避免不必要的弯路……

她不就像狼王与岳飞一样吗?拥有那种令人敬佩与学习的信念、坚持、智慧与勇气。

优秀读后感:读《狼王传奇》有感


读《狼王传奇》有感

人与动物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其实距离并不远,只要你肯走进他们的情感世界,便能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题记

暑假看了《狼王传奇》,不禁感慨万千,我无法想象沈石溪对动物的钟爱,他竟可以把个个枯燥的文字化为动物的内心世界和生活点滴。刚看序言,就暗自为那只雄红面猴抱不平,当人类为私己之利把那罪恶的毒品强加在无辜的动物之上,难道人类就是这么毫无同情心的吗?不可否认人类的贪婪,对金钱的奢求,对权力的妄想,那些全都笼罩在人类的生活和思想中。相对于动物而言,至少它们还有对人类暴行的抗议。不难发现,其实动物比人类更忠贞,更具有所谓的人格!

我不敢想象在动物的世界里竟然还有母爱的仁慈,朋友的忠义,兄弟的争斗,恋人的不离不弃。梅里山鹰里的那个平凡的母亲令我吃惊。面对生活的艰辛,面对骨肉的相残,面对难舍的亲情,它竟可以把两个孩子全都哺育成了傲气于天际的雄鹰。这个母亲费尽心思,用了很多种办法来融洽兄弟之间的关系,它知道,手足相残对于一个母亲而言是痛心的,而失去骨肉更是一种心如刀绞的疼痛,并且还会成为一个母亲心口上难揭的伤疤。正因为这个母亲的坚持,这种争斗在母爱的包容下慢慢消失了。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弃婴事件仍不断发生,让本该生活在父母之爱中的孩子无家可归,难道这些人就是没有感情的吗?难道他们丧失人格了吗?我想,对于梅里山鹰而言,她更适合母亲这个所谓的称号吧。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不仅仅因为万物的存在而精彩,更因为每种事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动物的内心世界也许很难理解,但是那份不羁的灵魂仍挥洒在这片土地,并深深的扎下了根。人类的自欺欺人在动物看来也许只是一种人格的鄙视,但是动物也有值得人类尊重的理由。

看了《狼王传奇》,我百感交集。生活中无情的杀戮对于我们人类又有什么好处可言,虽然只是对金钱的奢求,但是动物也是自然界的生灵,失去了它们我们必定也会走向死亡!保护它们,和平相处,又未尝不可呢?

读《狼王传奇》有感(优质读后感)


假期间,我有幸读了《狼王传奇》这本书。它带我走进了奇异的动物世界,让我饱览感人至深的中外动物小说。它逾越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鸿沟,把动物们震憾人心的故事带到人们心灵深处。在动物世界里,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表现出的忠贞、勇敢和执著,令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其中由沈石溪撰写的《梅里山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梅里山鹰》讲述了一只丧夫的梅里山鹰是如何用自己深沉的爱和坚持把两只互相搏杀的雏鹰培养成为同心协力、克服困难的兄弟鹰的。梅里山鹰一般生两个孩子,优胜劣汰,决出一个最强的鹰再由父母抚养大,可这只叫金蔷薇的鹰妈妈却要把这两只鹰一起养大,因为常被哥哥欺负的弟弟是在她丈夫死时出生的,它有着和丈夫一样的蓝嘴壳,更重要的是弟弟是他丈夫生命的延续、复活和再生呀!开始时,幼小的弟弟总被强壮的哥哥逼到死亡的边缘。为了改变这一现状,金蔷薇开始在食物上想办法:她给哥哥吃少一点,给弟弟多喂一点,希望弟弟尽快强壮起来,但情况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强壮的弟弟开始欺负哥哥了。于是,她换了一种方法:在每次喂食之前,让他们俩互相捋毛,培养兄弟俩的感情。终于在一次暴风雨的洗礼下兄弟俩相互依靠,战胜了困境,并第一次合作捕杀了腹蛇。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那是在外婆家,我和小弟弟因为争夺好吃的,居然扭打起来。我虽然比他大两个月,但他毕竟是男孩,我们俩头顶头,像两只小牛犊谁也不让谁。妈妈及时走过来把我们俩拉开了,并且对我说:“弟弟比你小,你就让着他点嘛,想吃什么下次妈妈再给你买!”弟弟调皮地向我挤眉弄眼,我虽然有点不服气,也只能作罢。可小弟弟居然仗着妈妈的话得寸进尺,不仅把吃得一扫而空,还故意在我身上捣捣戳戳。礼让,应该是相互的吧,在这点上,妈妈是不是应该学学金蔷薇的第二种做法呢?说到这,又不禁让我想到以前看过的一档电视节目,被采访的对象是一个叫成成的智障儿童。到了上学的年纪,他妈妈为了让他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把他送进了一所正常孩子就读的普通学校。初进校门,因为他的特殊,老师和家长都要求其他同学无条件地包容他。一味地包容,不仅没有使成成意识到那是老师、同学、家长对他的照顾,久而久之,反而让成成知道了自己的没用、不能干,脾气变得越来越坏,他成了一个无所畏惧的学校霸王:他随时随地发出尖叫,撕扯别人的本子,无缘无故打别人,最后闹得在那个学校再也待不下去了。妈妈没有放弃,她多方联系,将成成再次送进了一所既有正常学生又有像成成一样的特殊学生的台湾学校。在那里,没有人被迫地做出单方让步,也没有谁唯恐避之不及,大家都是平等地、友善的,大家发自内心的相互帮助,相互礼让。老师们把成成的行为记录下来进行分析,找出适合他的奖惩方式,把他当做一个普通人对待,陪他上厕所,看他变魔术,听他讲述紫禁城。渐渐地,成成发现原来有很多事情自己可以做好,和其他同学没什的差别,他慢慢地改掉了原来的坏毛病。

其实我们每个人,包括特殊个体,都应该学会相互尊重,相互礼让,互相帮助,互相关爱。这样才能像梅里山鹰那样战胜困难,昂首长空。

爱会让我们的生命绽放出美丽的色彩!

读后感大全:读《狼王传奇》有感


2013年的暑假是一个特别炎热的暑假,炎炎烈日打消了我外出游玩的决心,每天只好宅在家里,除了电子产品相伴就是阅读一些课外书了,在所有看过的这些书中,《狼王传奇》这本书令我影响最为深刻。这本书的编着是我一直以来十分喜欢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以前也读到过他很多作品,每一本都让我爱不释手。

《狼王传奇》一共收录了七篇来自不同国家的、精彩的动物小说。这些动物小说,大都写的是人类与动物之间所发生的一些传奇故事,他们十分巧妙地运用了各样的修辞手法,利用对动物描写侧面批判了某些人内心的丑恶与自私,动物们不经意的的闯进了这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中,在每一个故事中,它们的大爱与无私让阅读者感受到另一种温馨与和谐。

在这七个栩栩如生的故事当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沈石溪的《梅里山鹰》。这个故事生动详尽的描述了一个单亲鹰妈妈,为了打破鹰类自古以来一窝容不下两子的常规,如何调解兄弟俩感情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最让我敬佩的就是那位单亲妈妈鹰金蔷薇。金蔷薇为了让兄弟俩敞开心扉,每天细心诱导,他为了让兄弟俩吃饱,不惜每天奔波五百公里,为孩子觅食如此辛苦的奔波,就是为了让鹰崽们有足够的食物,这样它们就不会骨肉相残了。随着鹰崽越来越大,对食物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金蔷薇为了孩子们能健康成长,觅食量越来越大,特别在食物匮乏的时期,为了让两只鹰崽能继续饱餐,金蔷薇只能冒着丢掉生命的危险,来到人类的寨子里抓鸡。有一次,当她成功抓获准备离开的时候,猎人发现了她,举起猎枪,一声枪响,金蔷薇颈脖上的羽毛被烤焦了。看到这里时,我的眼前模糊了,从内心里佩服这位母亲的伟大,真心感受的母爱的伟大与无私,为了孩子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舍弃。

看完这本书,让我真正领悟到了什么才是动物的本能,什么才是是他们的忠贞与勇敢,在某些时候某些方面,动物比我们人类高尚的多。动物虽然智商很低甚至谈不上智商,但也许正是因为它们只会简单的考虑,甚至是一种本能,所以它们的爱才比人类更真实更伟大。在动物面前,人类常以高智商自居,但是,不要忘了,人类也是从动物进化而来,而且在很多时候动物的那种本能的爱是那么无私与伟大,让我们人类看着也感到自愧不如!

地球,一个美丽且孕育着各种生命的星球,她不只是属于我们人类,她还属于与我们一起生存在这个星球上的每一种动物,让我们一起关爱动物,保护环境,营造一个和谐、美丽、友爱的星球。

读《狼王传奇》有感500字


【第1篇】

暑假里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传奇》之《梅里山鹰》。它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梅里山鹰是滇北高原的稀有鹰种,从亘古时代起就形成了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母鹰每次只产出两只小鹰,小家伙出生半月后,受遗传密码的指示,就会发生一场生死对决。力气大的会把力气小的用尽办法从窝里挤出去,摔死。从而独亨父母的宠爱和食物。有一只母鹰叫金蔷薇,想改变这种遗传机制,它希望它的两个宝贝能和睦相处一起平安长大。经过争斗、暴风雨的洗礼、食物的缺乏、蝮蛇的侵袭兄弟两个终于能一起战胜困难,一起长大。妈妈的辛苦没有白费,它成功的同窝养育了两只小鹰。创造了一个奇迹。

故事结束了,看完了,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脑子里像放电视一样不停地闪现书中的画面。作者详细地表述了几只鹰的外貌特征,又很细致地描写了它们的动作和心理活动。让我们知道它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它们也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能让我们走进它们的生活,近距离地接触了它们。

这些动物们的生存环境本来就很差,如果我们人类再破坏,它们会越来越少,甚至会灭绝。据科学家们统计,世界上平均第十分钟就有一促物种灭绝。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想想看,如果没有这些可爱的动物,世界就会变的没有生机。大家快行动起来吧,接近动物,了解动物,保护动物。别把“爱护动物”成为一句空话。别让那些动物的样子,永远只是一张图片。

【第2篇】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主编的《狼王传奇》。我非常喜欢看动物类的书籍,所以这本书更是爱不释手。

《狼王传奇》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野狼与家犬的后代--巴尔托狼犬,它也是一只充满传奇色彩的狼王,在与狼群的血腥角斗中获胜,并登上狼王的宝座,可是一次巧合让它意外的归顺了人类,成为一只出类拔萃的雪橇犬。

有一次,美国一个海峡附近的罗摩镇流行着一种瘟疫,许多孩子都感染上了病毒,纷纷死去,要治好这种病,只有尽快注射血清,雷奈奈镇是离罗摩镇最近的一个镇,于是雷奈奈镇镇长便让多荪先生领着雪橇队连夜把各地汇集的血清送往罗摩镇。多荪汇集了村子里最优秀的哈奇士犬,而巴尔托就是雪橇队的头犬,经过五天五夜的狂奔后,血清终于送到了目的地,挽救了几百个孩子的生命,连最强的巴尔托也累的倒下了,这件感人的事很快传到了首都华盛顿,正巧,当时议会正在开会,一致同意建造巴尔托铜像。这年3月,在纽约的中央公园,就立起了一尊拉着雪橇的狼狗的精美铜像。

读了这本书后,狼王巴尔托这种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现在许多小朋友常常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根本不关心别人,看看《狼王传奇》吧!巴尔托狼犬凭借卓越的智慧与无私的奉献和可敬的勇气赢得了一个国家的赞誉。

读后感400字:读《狼王传奇》有感


最近我读了《狼王传奇》这本动物小说,让我从中了解到了拟人化的动物生活。

故事讲述了一只拥有狼的血脉的雪橇犬巴尔托把救命的血清送到了指定的地方而立功的事,为了纪念它为人类做的贡献,人们在美国纽约中央公园里矗立了一座它的铜像。

我从这条狼狗巴尔托身上学到了许多美好品质。例如:听妈妈的话。虽然它曾经是一条狼,但是它信任妈妈是对的,所以走上了犬的道路。巴尔托把它最优秀的一面展现给了他的主人,使它登上了雪橇头犬的宝座。

在运送血清的路途上,大部分雪橇犬因为漫长的路途而冻僵,但是坚强的巴尔托依旧努力奔跑着。作为曾经狼王的它,大声呼喊它以前的臣民。狼群依然尊敬它,思恋它。在巴尔托的指挥下,狼群不伤害人们,而是帮人们一起运送救命的血清,最终运输到了指定地点。我还从巴尔托身上学到了做人要有领导力,学会发挥自己存在的价值

真不愧是开卷有益,我从这本书上学到了这么多优秀的品质!

读《狼王传奇》有感 (1000字)


2013年的暑假是一个特别炎热的暑假,炎炎烈日打消了我外出游玩的决心,每天只好宅在家里,除了电子产品相伴就是阅读一些课外书了,在所有看过的这些书中,《狼王传奇》这本书令我影响最为深刻。这本书的编着是我一直以来十分喜欢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以前也读到过他很多作品,每一本都让我爱不释手。

《狼王传奇》一共收录了七篇来自不同国家的、精彩的动物小说。这些动物小说,大都写的是人类与动物之间所发生的一些传奇故事,他们十分巧妙地运用了各样的修辞手法,利用对动物描写侧面批判了某些人内心的丑恶与自私,动物们不经意的的闯进了这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中,在每一个故事中,它们的大爱与无私让阅读者感受到另一种温馨与和谐。

在这七个栩栩如生的故事当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沈石溪的《梅里山鹰》。这个故事生动详尽的描述了一个单亲鹰妈妈,为了打破鹰类自古以来一窝容不下两子的常规,如何调解兄弟俩感情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最让我敬佩的就是那位单亲妈妈鹰金蔷薇。金蔷薇为了让兄弟俩敞开心扉,每天细心诱导,他为了让兄弟俩吃饱,不惜每天奔波五百公里,为孩子觅食如此辛苦的奔波,就是为了让鹰崽们有足够的食物,这样它们就不会骨肉相残了。随着鹰崽越来越大,对食物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金蔷薇为了孩子们能健康成长,觅食量越来越大,特别在食物匮乏的时期,为了让两只鹰崽能继续饱餐,金蔷薇只能冒着丢掉生命的危险,来到人类的寨子里抓鸡。有一次,当她成功抓获准备离开的时候,猎人发现了她,举起猎枪,一声枪响,金蔷薇颈脖上的羽毛被烤焦了。看到这里时,我的眼前模糊了,从内心里佩服这位母亲的伟大,真心感受的母爱的伟大与无私,为了孩子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舍弃。

看完这本书,让我真正领悟到了什么才是动物的本能,什么才是是他们的忠贞与勇敢,在某些时候某些方面,动物比我们人类高尚的多。动物虽然智商很低甚至谈不上智商,但也许正是因为它们只会简单的考虑,甚至是一种本能,所以它们的爱才比人类更真实更伟大。在动物面前,人类常以高智商自居,但是,不要忘了,人类也是从动物进化而来,而且在很多时候动物的那种本能的爱是那么无私与伟大,让我们人类看着也感到自愧不如!

地球,一个美丽且孕育着各种生命的星球,她不只是属于我们人类,她还属于与我们一起生存在这个星球上的每一种动物,让我们一起关爱动物,保护环境,营造一个和谐、美丽、友爱的星球。

五年级:祁磊鑫

《生气的亚瑟》读后感500字


胸怀广阔爱你如初——读《生气的亚瑟》有感

今天,我聆听了刘艳冰老师领读的绘本——《生气的亚瑟》,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亚瑟的小男孩,有一天晚上,他想看一部牛仔片,但因为太晚,遭到妈妈的拒绝,亚瑟顿时大发雷霆,他的气化作乌云和闪电,化作强劲的旋风,他的气使地球的表面撕裂,还发生了宇宙大爆炸……带来各种灾难,但他的小猫形影不离,如影如随地陪件在亚瑟身边,最后他和小猫一起甜蜜地进入了梦乡。听完这个故事,我对文中的亚瑟既同情又理解,同时我又想告诉亚瑟,妈妈都是为你好呀,要理解妈妈。

回想我的过去,爸爸妈妈对我多么好,陪我玩游戏,辅导我学习。他们起早贪黑的工作挣钱来养家,而我却如此不珍惜。平常父母对我嘘寒问暖,我却觉得他们很唠叨;有时我看电视时,父母让我少看会,我却与他们怄气。从今以后,我要理解父母,关爱父母,少让他们为我操心,做到胸怀广阔,爱你如初。

我的心中还洋溢着一种幸福的感觉,我庆幸有个温馨的家,有和蔼可亲的老师,有可爱的同学,我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这幸福的童年,希望所有儿童能有个幸福快乐的童年,能和家人幸福的生活,让爱如同太阳般普照神州,让爱如同春雨般浇灌大地,让爱如同种子般洒遍世界!

读《狼王传奇》有感800字


假期间,我有幸读了《狼王传奇》这本书。它带我走进了奇异的动物世界,让我饱览感人至深的中外动物小说。它逾越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鸿沟,把动物们震憾人心的故事带到人们心灵深处。在动物世界里,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表现出的忠贞、勇敢和执著,令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其中由沈石溪撰写的《梅里山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梅里山鹰》讲述了一只丧夫的梅里山鹰是如何用自己深沉的爱和坚持把两只互相搏杀的雏鹰培养成为同心协力、克服困难的兄弟鹰的。梅里山鹰一般生两个孩子,优胜劣汰,决出一个最强的鹰再由父母抚养大,可这只叫金蔷薇的鹰妈妈却要把这两只鹰一起养大,因为常被哥哥欺负的弟弟是在她丈夫死时出生的,它有着和丈夫一样的蓝嘴壳,更重要的是弟弟是他丈夫生命的延续、复活和再生呀!开始时,幼小的弟弟总被强壮的哥哥逼到死亡的边缘。为了改变这一现状,金蔷薇开始在食物上想办法:她给哥哥吃少一点,给弟弟多喂一点,希望弟弟尽快强壮起来,但情况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强壮的弟弟开始欺负哥哥了。于是,她换了一种方法:在每次喂食之前,让他们俩互相捋毛,培养兄弟俩的感情。终于在一次暴风雨的洗礼下兄弟俩相互依靠,战胜了困境,并第一次合作捕杀了腹蛇。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那是在外婆家,我和小弟弟因为争夺好吃的,居然扭打起来。我虽然比他大两个月,但他毕竟是男孩,我们俩头顶头,像两只小牛犊谁也不让谁。妈妈及时走过来把我们俩拉开了,并且对我说:“弟弟比你小,你就让着他点嘛,想吃什么下次妈妈再给你买!”弟弟调皮地向我挤眉弄眼,我虽然有点不服气,也只能作罢。可小弟弟居然仗着妈妈的话得寸进尺,不仅把吃得一扫而空,还故意在我身上捣捣戳戳。礼让,应该是相互的吧,在这点上,妈妈是不是应该学学金蔷薇的第二种做法呢?说到这,又不禁让我想到以前看过的一档电视节目,被采访的对象是一个叫成成的智障儿童。到了上学的年纪,他妈妈为了让他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把他送进了一所正常孩子就读的普通学校。初进校门,因为他的特殊,老师和家长都要求其他同学无条件地包容他。一味地包容,不仅没有使成成意识到那是老师、同学、家长对他的照顾,久而久之,反而让成成知道了自己的没用、不能干,脾气变得越来越坏,他成了一个无所畏惧的学校霸王:他随时随地发出尖叫,撕扯别人的本子,无缘无故打别人,最后闹得在那个学校再也待不下去了。妈妈没有放弃,她多方联系,将成成再次送进了一所既有正常学生又有像成成一样的特殊学生的台湾学校。在那里,没有人被迫地做出单方让步,也没有谁唯恐避之不及,大家都是平等地、友善的,大家发自内心的相互帮助,相互礼让。老师们把成成的行为记录下来进行分析,找出适合他的奖惩方式,把他当做一个普通人对待,陪他上厕所,看他变魔术,听他讲述紫禁城。渐渐地,成成发现原来有很多事情自己可以做好,和其他同学没什的差别,他慢慢地改掉了原来的坏毛病。

其实我们每个人,包括特殊个体,都应该学会相互尊重,相互礼让,互相帮助,互相关爱。这样才能像梅里山鹰那样战胜困难,昂首长空。

亚瑟是个小麻烦读后感500字


读完伯纳德韦伯写的《亚瑟是个小麻烦》,我觉得每个小朋友都是“小麻烦”,小麻烦的地方有真有假,在父母和老师的陪伴下,慢慢变好。

亚瑟爱刨根问底。他有时候想不通,为什么他叫食蚁兽。可是猫吃鱼,却不叫食鱼兽,鸟吃虫,却不叫食虫兽……

亚瑟有时候是个小懒虫。亚瑟无事可做,妈妈就叫亚瑟帮忙一起干活,可是亚瑟不想干活,宁愿和女孩子一起玩。

有时候亚瑟的房间实在太恐怖。他的床单在地上,枕头在衣柜上,睡衣在床底下……还说自己在变一个“魔术”,励志成为一名魔术师。于是妈妈让亚瑟给她变一个魔术。亚瑟的妈妈就用这种像是在和亚瑟在玩游戏的方式,让他自己整理好房间。而我的妈妈却只会用唠唠叨叨的方式来让我整理,亚瑟的妈妈可真聪明啊!

亚瑟有时候很挑食,就只吃棕色的蚂蚁,却不愿去尝试哪怕一只红色的蚂蚁。我觉得我真像亚瑟,它吃的棕色蚂蚁就是我喜欢的肉,红色的蚂蚁就是我讨厌的蔬菜,我就爱吃肉,不爱吃菜,难道我也是一个“小麻烦”?

亚瑟有时候忘东忘西,有时候忘带拼写本,有时候忘带球鞋……我也和他一样,真的不够细心。最后亚瑟说忘记和妈妈吻别了,可见他是多么的爱妈妈呀。

其实我们每个小朋友都是“小麻烦”,麻烦的方式多种多样,就像我有时候作业做得很晚,但爸爸妈妈永远会温暖地陪着我。我相信,有了你们的陪伴,有了你们的爱,我身上的小麻烦会越来越少,我也会变得越来越棒!

《传奇》读后感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地球传奇读后感


地球传奇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地球传奇》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些关于地球的知识,比如炙热的岩石、海底世界、丛林生物和沙漠

我最喜欢海底世界这一段啦!海洋覆盖了地球表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孕育了丰富的生命。有些动植物生活在冰冷的极地海域呐,不过的生物生活在热带温暖的海域中。水手中曾流传着许多关于巨型海洋生物、美人鱼和海怪的传说。说实话,我想见见真正的海怪呢!!!

您说这本书是不是很好看?

深水传奇读后感


【篇一:深水传奇读后感】

去年生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深水传奇》的书,这是一本既讲人又讲动物的课外书。刚从妈妈手上接过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那只小水怪深深吸引住了,我迫不急待地想知道里面的内容。

这本书讲的是两个可爱的小主人公在海边发现了一只小怪物,它长得很像海马,他们决定收养它,但小家伙越长越大,终于被家里的大人们发现了,但他的调皮、可爱也让大人们喜欢上了它,全家人为小怪物取名叫克鲁索,克鲁索也为这个家增添了许多快乐。

因为克鲁索越长越大,也为家里人带来了难题,从浴缸到鱼池,最终把它平安的放回湖里。幸运的克鲁索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人家,小主人们更是在照顾克鲁索的过程中,渐渐变得有责任感了,在外人眼中的水怪,此时已经是他们家中的一份子。全家人都在尽心尽力的照顾它、保护它。

在《深水传奇》中,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爱:孩子们对动物的喜爱,在妈妈不让孩子把克鲁索带回家时,我看到了妈妈对家庭的执着的爱。

读了《深水传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都要有责任心,不能只是一时的喜欢。有爱无怪,这样的友情会永远存在的。

【篇二:深水传奇读后感】

一天晚上,一场强大的暴风雨让海浪变的凶猛,一颗海怪的蛋便被海浪吹到了岸边。早上,一个小男孩在赶海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巨大的蛋,在小男孩爱心孵化下,出来了一只小水马。水马不挑食,一天就长了一英尺。大人知道了,说这是一只海怪,我们为它而感到高兴。

家里的浴池装不下它了,于是,就放,到家外的金鱼池,可是没有名字是不行的,于是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克鲁索。家里的沙丁鱼都被吃光,于是我们全家都帮助它在海边抓鱼给克鲁索吃。

一天又一天,突然一只水獭想吃掉克鲁索,幸好被小男孩及时相救,祖父做了一个大铁笼子,给克鲁索保护着,克鲁索慢慢变大了。

爸爸终于回来了,孩子们高兴极了,爸爸和祖父发现克鲁索太大了,于是好不容易把这只水怪搬到了湖泊。可是如果人人都看见它,它岂不是会有危险吗!家人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只要叫它的人,它才游出来,克鲁索终于安全了。

一天又一天,家人发现克鲁索变成了是自己十几倍大,于是用牛车送克鲁索去了海洋,克鲁索高兴的在海里游来游去,不过一会,便游走了。

【篇三:深水传奇读后感作文】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英国小说《深水传奇》。我边读边激动着,因为我被故事中所传递出的浓浓的爱深深地感染了。

小说讲的是小男孩安格斯和姐姐克尔丝蒂、妈妈、外公一起居住在苏格兰西海岸。一场暴风雨过后,姐弟俩在海滩上拾回一个很像美人鱼钱包的神秘卵。不久,水马克鲁索诞生了。在照顾克鲁索的过程中,一家人尽管意见不一,但每个人都那么有爱心。最后,在大家齐心协力下,克鲁索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触颇深。我想起了小神龙一条小狗。记得它一来到我家,就和我成了好朋友。我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我还经常给它洗澡、刷毛,每次它都舔舔我的手,汪汪叫两声,我知道它那是在谢谢我。记得有一次它生病了,我心疼地给它喂药、喂水,它圆圆的眼睛里透出了满满的感激。病好之后,它变得更顺从、更衷心,也更懂事,总会在我需要时及时出现。这之中所体现的人与动物的关系,不是主从,而是彼此的依赖和关怀,正如《深水传奇》的主题,真正表现了人与动物间的友谊。

由此,我想到人与动物间尚且可以建立这样的情感,那么人与人之间就更应该充满爱。每年高考过后,都会有一些贫困家庭的孩子得到社会的捐助,得以顺利地入学,是爱心牵动着人们作出这一善举,让世界充满了爱。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心中有爱,让爱无处不在!

【篇四:深水传奇读后感】

在这个假期里,我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那就是读了一本好书《深水传奇》

这是一个讲述关于尼斯湖水怪的故事。尼斯湖水怪其实只是一只比较少见的水马,它长相怪异,使见道它的人心生恐惧,但是唯独有一户贫困善良的人家见到了被风暴吹上岸的它,并且收留了它,给它吃最好的东西,把它养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身体在慢慢长大,胃口也逐渐变大,但是善良的农户却没有放弃它,还是始终如一,不离不弃,最后他们终于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一次,我家买了一条小狗,刚开始,它很不友好,看见谁都会乱咬乱叫,我每次见到它都吓得跳出两米远,后来爸爸告诉我说它只是想和我玩,跟我做朋友,你的世界有朋友,它的世界只有你,我突然感受到了人与小动物间的另一种爱。

其实说怪物都是人们对外形怪异奇特的动物的看法,只要我们的行为不威胁到它们的生活,它们本身不会伤害到我们。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以容貌来定格一个人的好与坏,善与恶,是与非。丑陋的外表下不一定是一颗丑陋的心,只要心中有爱,用爱的眼光看世界,世界是那么美好、和谐。只要用心感受,真诚关怀,有爱才无怪!

【篇五:深水传奇读后感】

关于动物的小说我已经看了很多了,其中我比较喜欢的有《黑骏马》《小恐龙》等。但是像《深水传奇》这样不仅讲人又讲动物的我几乎没见过。

在小水马克鲁索的眼中,人就是庞然大物,在它长大的过程中,为了不被更大的动物伤害,巨人们专门设置了铁丝网;在它不会捕鱼的情况下,给它送来一条条大鱼;为了更好的保护它,教它上浮和下沉。渐渐地小水马长大了,虽然这个地方有鱼有鸟,但是有一次意外却使它不得不离开一个邮递员在钓鱼的时候被小水马一口咬漏了船底,当然小水马完全出于好奇心。后来全家人决定用小卡车把他运送到湖里,在那里它的空间更大更自由,也更安全。在有惊无险的运输后,它终于来到了目的地。故事的最后,是一张报纸登载了一个司机发现了水怪,毫无疑问那就是小水马克鲁索。

在《深水传奇》中,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爱,比如:在孩子们观看克鲁索的时候,我看到了孩子们对动物的喜爱;在妈妈不让孩子把克鲁索带回家时,我看到了妈妈对家庭的执着的爱。

《深水传奇》不仅从人的视角来写小水马的成长,而且从小水马的视角来写那些巨人们的行为,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小水马的感受。作者善于观察,也善于思考,人不是最高等的动物,不仅仅是人才有思想、有情感,动物也一样有,它们在地球上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人不是地球的主宰,动物和人类是平等的,和人类一起和谐地组成了地球这个大家庭。

让我们都沉潜到深水中,去发现那里的传奇吧!

【篇六:深水传奇读后感】

水怪,听到这个词,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凶暴,残忍,未知这些令热畏惧的词语,而本篇小说却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与爱的另类水怪故事。

在暴风雨后海边人家的拾海中,捡到了一个奇怪的蛋,而更令人惊讶的是,这巨大的蛋竟孵出了一个怪物水马克鲁索,在一家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克鲁索不断的成长着,从巴掌大长成庞然大物。在细心地牢骚外公的观察下,经过几次戏剧性的事件,克鲁索克服了种种困难,过五关斩六将,辗转周折,终于来到了它最后的生活地尼斯湖,他尽情地在幽深的大湖中畅游,时而泛起滔天巨浪,时而潜入湖底。

整篇文章穿插了一个不变的主题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爱。为了爱,贫困的海边人家不惜献出食物喂水马;为了爱,一家人不知疲倦为水马抓鱼吃;为了爱,一家人不辞劳苦,为水马的生存环境辗转周折;为了爱这使这篇小说的字里行间都透着温馨。

水马到来后,爱发牢骚的外公变得细心了,姐姐克尔斯蒂和弟弟安格斯都变得有责任心了,而原本极力反对养水马的妈妈也成了它的保护者,而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因为对生命对动物的爱、责任心和友谊。

这篇小说表达了一个深刻的含义人与动物的关系更多的是依赖与关怀,信任与友谊是让生命与生命的心灵连在一起的桥梁。尊重生命,关爱生灵为生命勇敢奋斗,这才是人与动物和睦相处的真谛。

生命何其珍贵,你要给它于无私的爱,正如文章所说真诚关怀,用心感受,有爱才会无怪。

【篇七:深水传奇读后感】

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深水传奇》,讲的是小水马克鲁苏的故事。

小男孩安格斯和姐姐克尔斯蒂、妈妈、外公一起居住在苏格兰西海岸。一场暴风雨过后,安格斯和姐姐在被暴风雨洗刷的海滩上拾回一个很像美人鱼钱包的神秘卵,一家人的生活因此发生了不可思议的转变。围绕着从卵中孵出的水马克鲁索,每个人都变得更有爱心。可是,随着克鲁索一天天长大,麻烦也随着而来

于是外公和爸爸把它搬到小湖里去。可是,克鲁索越长越大。外公只好决定把它搬到大湖里去。

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以前我每次坐公交车,见到老人上车我都不理不睬,读完书后我受益于穷。我懂得了要有爱心。我不禁想起当初坐公交车的情景。

坐公交车时。一位老奶奶上了车,姐姐对我说:弟弟,你把位置让给奶奶坐吧!一会儿就到站了!不!绝不!坚决不!我叫道。你不让?我让!姐姐说着便把奶奶扶到她的位置上。直到下车我都没有让座。现在想起来,悔之晚矣。

做人要有爱心,如果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就去帮助他。多帮帮身边的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你会因此受到别人的尊重。

自然传奇读后感


自然传奇读后感(一)

我喜欢看科教频道的《自然传奇》,看的时候很入迷,甚至连别人说话都听不见。

我最害怕的是森林怪兽那一集。那一集主要讲了一位科学家去外国的一个森林里探寻一种森林怪兽。据人描述,它有一张血盆大口,长着树枝一般的头发,还长着两条又粗又壮又像树干一样的腿,一双巨大的脚,好吓人啊!当地的人说,它的眼睛只要看着一个人的脑袋,就会把那个人弄晕。还有人从它的背后开过枪呢!这张血盆大口能像蛇一样喷出毒液。实在是太可怕了,吓得我有点儿不敢看了,但是,这个节目实在太神秘了,我忍不住看了下去。那个森林怪兽竟然倒在了地上。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森林怪兽有像我们人一样的大脑,和我们一样的肺,脚趾是连起来的,手臂是五根藤条组成的,一伸手就能把人绑起来。

这部短片演完了,我的身体仍然在颤抖,这个森林怪兽实在是太可怕了!


自然传奇读后感(二)

我喜欢大自然。这本书就是帮助我探索大自然奥秘的机器,壮观的流星雨、动物互相残杀的秘密,它的秘密在这里所写成了一本生动有趣的书。

正如书中所写原理:探秘自然,揭示世界万千表象背后深藏的秘密;珍爱地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和谐安宁。读了这本书后,我又增添了一度博大深远的知识。

风雨雷电、彩虹光露,这就是大自然的神奇。大自然孕育着我们,我们也要保护地球!


自然传奇读后感(三)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观看了《自然传奇》这一栏节目。我学到了很多的有关各种动物的知识。

海豚为什么会经常跃出水面?是仅仅为了表演吗?亦或者是一种本能?海豚是怎样传递信息的?《自然传奇》为我揭示了这些问题的答案。

通过《自然传奇》,我知道了海豚是利用高频率波联络同伴,它们可发出32种音,每只海豚都有属于自己的特别叫声,用来辨出身份。海豚属于鲸目齿鲸类。凡是鲸类都具体声纳系统,其中以海豚最精密,能利用声波分毫不差的测出附近物体的形状、材料、位置,全部过程只需2秒钟。

而海豚跃出海面的原因是:海豚在进行跳出水面的动作时,身体会感觉不舒服,不过,可以因此摆脱身上的寄生虫。事实上,寄生虫对海豚造成的影响相当大,严重的会导致海豚生病,专家在研究鲸豚类生物搁浅在海滩的成因,寄生虫便是其中一项重要原因。

自然界中的任何一种生物的行为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世间万物都有其存在的原因。没有什么会是多余的,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他的意义。

我还知道了我们应该善于观察,见微知着,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放弃,应当不懈的追寻下去,才能够有所发现。任何一项伟大的发明和发现的过程都不会是简简单单,都会是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才会成功。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能够认真观察,能够关注到那些细小的问题,那些关键。有些事情我们经常看到,但是却没有那种好奇心,没有探索的精神,只是知道这件事情是这样的,却不知道原因。或许有时候我们可以发现一些问题,但是却没有好奇心,没有探索的精神,如果一直这样,一定无法有所发现。

很多基础的问题,我们都忽略了,而有些人却注意到了,他们就能够有所发现,但是我们却不能。这就能够看出我们之间的差距。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须要善于观察,注意哪些细小的事物,见微知着。能够从小的事物中发现问题,能够从普通的事物中去寻找事物的本质,事物发生的原因。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迎来成功。

丛林传奇读后感


丛林传奇读后感(一)

读完《丛林传奇》,我发觉自己来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那里有一条大河,敞开胸怀,伸向远方。河边开满了各种野花,柳条儿垂到了河里,像一位楚楚动人的姑娘在梳理秀发。我顺着河岸向上游走去,一片绿油油的丛林展现在眼前。刹那间,夕阳的几束余光洒在脸上。丛林深处不时传来几声野兽的咆哮,听起来格外令人害怕,可是,好奇心促使我向前走去,真正的冒险开始了!

突然,一个黑影闪过我眼前,顿时,我毛骨悚然:是谁?快给我滚出来!我壮着胆子问,你难道连我也不认识了吗?哦原来是毛克利啊!我惊讶地说。要不我们俩做伴,再去闯一次江湖吧!毛克利说:上次,我还没玩过瘾呢!我则笑盈盈地说:正有此意!于是,我们二人向森林深处走去。

嗖,嗖,嗖嗖我不禁在心里捏了一把冷汗,再加上周围黑漆漆的一片,更让人心中感到不安。在不经意间,我大叫一声,蔼!我身旁的毛克利被我的尖叫吓了一跳,你怎么了?我用颤抖的声音说:这这是什么声音?正谈论间,一个巨大的怪物的身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蒸发了一样,啊,是大邪!我俩异口同声道。大邪!又是你,我饶不了你!毛克利说。大邪用阴森的语调说:亏你还认识我,上次,你侥幸胜了我,这可不会再手下留情。话因未落,它那双眼睛中透出一股仇恨的光。大邪以迅雷的速度,将我与毛克利耍出十丈远,真不愧是千年老蛇。我灵机一动,凑到毛克利身边,悄悄耳语了一阵:我们将大蛇

正当我们说完,大蛇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我们眼前。毛克利使出了他的致命绝招飞毛腿。毛克利引着大蛇向一棵树跑去,那树特别弯曲,树叉也很多,长的动物很容易被盘上。大邪想:你跟我玩赛跑,还嫩了点。毛克利绕着大树跑,一圈、两圈、三圈正当他要被大邪追上的时候,砰一声。大邪就像瞬间坏了的机器,一头载倒在地,它的身体紧紧绕在了树上,再也动弹不得。大邪气喘吁吁地说:毛克利,我又输给你了!它越用力,身子就缠得约紧,最终没有力气再挣扎了。

我们赢了!yes!大邪,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俩欢呼胜利。几声动听的鸟叫像是在为我们庆功。我俩肩并肩走出了森林,外面阳光明媚,似乎也在恭喜我们。


丛林传奇读后感(二)

一翻开书页,我就好像进入了趣事多多的丛林,徜徉在其中,亲眼目睹紧张而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一位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误入了狼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狼族的一员,他在呵护下健康成长,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危险,他面对财宝丝毫不动心,也曾有许多辉煌的战绩,最终成为了一个山林之子。

这本书虽然没有特别深刻的哲理,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觉。一进入书中,就会觉得心旷神怡。

我最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和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杀死了老虎谢尔汗;诱惑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他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雅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的一切,都突出了人类的智慧。这是这本《丛林传奇》最大的亮点。

莫格里真是太勇敢了,我连他的一半都不如,虽然往事不堪回首,但我还是和你分享一下好吧!

有一天晚上,我去帮妈妈买面条,走到大时代门口,我看见一个男人,全身黑衣服,戴着黑墨镜、黑头盔和黑口罩,他正一直盯着我看呢!我立刻害怕了,赶紧跑进大时代,买了两元钱的面条。

刚走出大时代门口,我就看见那个男人还在,我急忙撒腿就跑,回头一看,那个人骑着摩托,一路都在跟着我,而且还在打电话!他不会在打电话叫同伙吧?我害怕的想。于是一溜烟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趴在窗户上往下看,看见我们楼下的王叔叔正和他有说有笑,原来,他刚刚的电话是给王叔叔打的啊!真是虚惊一场啊!

我要学习莫格里的机智和勇敢,变成一个大胆的女孩。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亚瑟王传奇读后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传奇王阳明读后感10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