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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读后感

第七天猎狗读后感。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第七天猎狗读后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第七天猎狗读后感(一)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讲述了狼、狗、豺这三种动物的感人肺腑的故事。

其中最令我震撼的故事是《暮色》。这则故事讲述了豺王索坨带着饥饿的豺群行进在风雪弥漫的尕玛尔草原上。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十分想美美地饱餐一顿,但是猪窝洞口小,母猪性情凶猛,不好招惹,所以就决定找一只豺先进去然后一起上。被选中的豺不是老的就是弱的,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称这些豺为苦豺。豺王索坨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老公豺达曼洪,第二是它的亲生豺娘。他不愿把它的亲生豺娘送给死神,于是把目光移向其他豺,但最后由于豺群的逼迫,索坨不得不选它的亲生豺娘。他实在不忍心看到豺娘死去,便狠了狠心,替豺娘做苦豺。豺娘开始很恨索坨,但它看到儿子还是有孝心的,也不愿看到儿子死去,头也不回就进了猪窝。令人兴奋的是,豺娘活着走了出来!动物之间也有着感情,甚至比人类之间的还要深!看完整本书我被这感情震撼了!身为至尊王者却愿意为一个生命快到头的人献身!

前几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

一个叫召盘巴的老猎人曾养了六条猎狗,但没有一条称心如意的狗。最后,他得到了一条称心如意的狗,叫赤利。在一次捕猎中,召盘巴不小心踩了三枚眼镜蛇蛋,一条黑褐色的眼镜蛇要咬召盘巴,赤利见了,英勇地与蛇搏斗,最后成功杀死眼镜蛇,自己完好无损。而这一切都不被召盘巴所知,他误以为赤利因为胆小而逃跑,现在野猪被杀危险解除了才跑出来,因此要杀死它。最后,可怜的赤利在小主人艾苏苏的帮助下逃离了,它直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赶出来。是啊,有时候好人也会被冤枉。

而我也有与赤利类似的经历。又一次,爸爸妈妈出去逛街,我一个人留在家。正好电脑开着,没关。我家电脑的日历出了故障,停止不前,所以,两个月之内电脑的使用记录都会变成一天的使用记录,而我在不久前玩过电脑,妈妈认定我刚才玩过电脑,我想解释,可她不听。

我觉得,赤利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为了主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与眼镜蛇搏斗,而召盘巴不分青红皂白就认定赤利因胆小而逃跑,冤枉了赤利,太鲁莽了。如果召盘巴查清事实,也许他会后悔自己出手太狠,毒打赤利,永远失去了一条优秀的猎狗!如果妈妈也能擦亮眼睛,我的冤情也会洗清了!唉!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的书,看完了之后,我明白了许多。

在家里,召盘巴养着七条猎狗,另外六条猎狗都令召盘巴很失望。只有第七条猎狗赤利,另召盘巴觉得有用。可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到了泼水节,召盘巴对赤利有点讨厌,就想杀掉赤利,赤利最后躲进了深山。在深山里,赤利竞然成为了豺狗们的首领,在哪生活。大半年过去了,一群豺狗来到召盘巴家门口,攻击者召盘巴的牛,和他,这时,赤利奋不顾身的去救他们,赤利虽然击败了它们,但自己却受了重伤

我最喜欢赤利,因为它不顾自己身体一切去救自己的主人,不让自己的主人受到任何什么危险。就像有一次它誓死保护着自己的主人,跟一条毒蛇搏斗着,可是,赤利还是赢了,终于保护了样了自己自己的主人:召盘巴。

狗对我们是很忠诚的,可我有一次,看见一个人略带他,我看见狗做错了一点事,就暴扁它一顿。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去亲切的去安慰它照顾它,让它不要为这一点小事去伤心难过。

请保护小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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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读后感


《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宣传语说比《活着》更绝望的确,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冉冉升起的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我死于一场火灾。死后因没有墓地而在冥界四处徘徊,于是回忆了自己的一生,也遇到了各色人等。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也都死了,养父死于疾病,前妻死于自杀。还有更多的死者不断赶来。每个人的死法都不同,又都在这个时代中有着一定的代表性,比如死于灾难、死于冲动、死于绝望。每个人的死亡背后都有着自己的故事,这些故事借着我的回忆讲述,或者借着人们与我的对话讲述。这种形式类似于一群人围坐在一起,各自讲述自己的故事,热闹是热闹,但不可避免地会有一种拼凑感。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于是有人说这部小说是新闻串烧。这样的评价并不算尖刻。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读书札记


黄敏琪

当人死了之后,我们剩下什么?

杨飞以一个已逝之人的视角看着,死后,人会穿殓衣,需要墓地。而在殡仪馆,所有死去的人等着市长的“尸体”先下葬。什么时候连烧骨灰这种事情也要分等级了?

杨飞度过了死亡的七天,他没有人给他买墓地,也就意味着他“无法下葬”,他在人间与死亡之间的一片空白之地。他遇见了他曾经的恋人,他去过的面馆夫妻,他救过的女孩。

渐渐的,他遇见了更早的“无归人”,他们没有皮肉,只剩下了一架骨架,他们依旧有着要吃和睡的习惯,但是这里没有日月,没有昼夜。

这里能死敌化为朋友,因为人死了恩怨也消了;这里拥有爱,一个女人照顾27个孩子,夫妻还是夫妻;这里人人回忆幸福,忏悔自己的罪行;钱财在这里无用。这里是平等之地,但对于一个人,这里也是孤独之地。

这里可以忏悔,却无法改变事实,有人暗自为了他人抛弃未来,有人隐瞒事实为求儿女更好。一切,在死后说清。

这里有一段话,在这本书的结尾∶我对他说,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有感1500字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读《第七天》有感范文


“疲惫的思维躺下休息了,身体仍然向前行走,走在无边无际的混沌和无声无息的空虚里。”暑假马上要结束了,逛教辅的时候看到了《第七天》大大的蓝色海报,只一眼,就被完全吸引。

顾不得下午四点目眩的阳光,顾不得公交车上的颠簸,顾不得用手背揉揉微红的眼眶,在近一小时的返程中狠狠看到了“第三天”。从前年上高中就很少这样舍不得放下一本小说了,一开始只是忍不住动手撕开塑料封皮,在等一个信号时终于开始满足的沉迷于余华淡淡的叙述里,什么都不在乎了,单单还记得空出掌心不让汗水贴上书页的小心翼翼。

第一天?第二天?早不可划分开,早已被颠簸的车在脑海中糅合在一起,记住的,是一个个真实的、鲜活的人和属于他们的故事。他们又笑又哭,他们抱怨社会的无情残酷却又止不住对未来的憧憬,他们是城市的龙套是城市中记不住名字的路人甲,但他们依然挣扎在绝望中活着,努力想要长成一棵大树——站紧在那片土地上,同时为身边人洒下阴凉。

一个婴儿打破了铁道工的生活,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我”完全占据杨金彪的生活,他们也互相抛弃过,却发现已习惯那份亦步亦随的温暖,父亲的倔强与柔情勾勒出最坚定的亲情,因此我在看到父亲死前悄悄去大青石时眼泪终于落下。父亲一直是内疚的,他后悔收养了“我”、让我过不上生母的好生活,他后悔为结婚抛弃了“我”,所以在生命终结时满脑子是看看大青石,纵使物是人非。而“我”视为母亲的杨月珍之死让我不解,只是车超速吗?她在贫瘠的年代用自己的健康换来了两条小生命的茁壮,在她终于要去女儿身边享福时,为什么让这样一个“母亲”死去呢?努力甩开残酷的猜测,我宁愿相信作者是为了有人去照顾那27个婴儿啊!鼠妹和伍超的故事无疑是最催泪的,他们是生存在城市底层最直接的代表,踏实肯干却处处被欺负,他们为生活争吵,又很快和好继续为想象中美好生活打拼,他们单纯的想让对方过得更好,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温暖也足以支持下去,却阴差阳错双双死亡,最后只能错过新娘最美的时刻。拆迁造成夫妻意外离世,年幼懂事的女儿只能毫不知情的坐在掩埋了父母的废墟旁等待,善良的夫妻不为身死而愤恨,只是放不下孩子,甚至还不断感谢减学费的“我”。即使只读了一遍,他们在我脑海中仍都留有鲜活温柔的印象,若以上是苦辣中透着柔和暖意的大餐,那下棋下的毫无章法的警察与“李先生”无疑是清凉有趣的小菜,十年前互相憎恶,十年后反而成了不忍分别的老友,世事难料建,连杀身之仇都一笑而过了,又还有什么怨恨放不下的呢?谭家菜一行人则是饭后的小水果一盘,用简简单单的一小块温暖带给“我”继续找寻下去的勇气。

听很多人说:最近的距离不是紧贴在一起,而是共同看着同一个月亮。因为大家都联系在一起,即使这带子无法触碰,也由心底散发出融融暖意。父亲、杨月珍、鼠妹…数不完的小人物相互穿插在一起,为彼此哪怕只是挡住几滴风雨,在寒冷中他们通过这张网相互偎依,分享着一丝丝的暖意。那一点一滴的温暖,就如同漫漫长夜中点亮了黑暗的星星之火,无数的光芒汇聚在一起,最终成为了一条光的长河,它在无尽的岁月里,一直缓缓流淌,带给努力生活的人希望。

又一次这么深刻的体会到,死亡,是这样让人不甘,却只能学习微笑着接受。上一次,是初一时爷爷去世,我甚至还没为小时候糟蹋了他的心意而道歉,还没来及把年级第一的奖品展示给他,还没来及长大,他便急匆匆因肺癌离我们而去。从此只能怀念,怀念老房子里调皮的猫,怀念冰箱里不时塞满的肉排,怀念那双让我有些畏惧的眼。从此只能对着照片哭泣,爷爷却夜夜都不肯来我的梦里。

日子一天天累积,走在生活的路上,一定会失去些什么。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注定会失去,所以我屈从于现实拥有的温暖,慢慢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的点点滴滴的记忆,这样才不会在某天失去时措手不及,只能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怀念手心中曾握紧的温度。

饭后沿河堤跑步,回头时,远远跑过的桥头已只见明明灭灭的车灯,我的路依然在黑暗中等待着我,没有星空,却有一盏盏的灯光从后方呼啸而过,用一片片温柔的橙黄照亮了前方的阴暗与坎坷。

奔跑在无尽又短暂的旅途上,掌心握紧的暖意带给我让我一直跑下去的力量,坚信终到达“树枝上结满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摸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那般阳光盖在身上的温暖彼方。

第七天读后感1800字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第七天》读后感700字


【以鬼观人间 阴冷却温暖】

小说《第七天》开篇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在死之后,去被火化之前会遇到什么?让读者有巨大的想象空间。本书以“我”死后在被火化之前所看所听所感为视角,叙述了一个又一个的悲惨故事。

第一天作者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他收到一个到殡仪馆去火化的通知。那里是留给有墓地的人。但是有的人死后没有墓地,就会齐聚在一个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作者给这片净土起了个冰冷的名字,但是这个地方却是人们向往的暖巢。这里人人死而平等,无贵无贱,无悲无痛,无愁无恨。这片净土宛如乌托邦安详平和。在他们的眼中,得墓地者,得安息;死无葬身之地者,得永生。

余华以魔幻现实主义叙述全书,体现了作者对底层人民的人文关怀。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梅也就是“鼠妹”和她的男朋友伍超的悲惨故事。伍超起初因为想讨鼠妹开心,却因为不够钱而买了高仿的iphone4s给鼠妹,一经对比却被发现是高仿机。被骗的她一气之下,却寻找不到男友伍超。只好用在QQ空间发布自己要自杀的详细内容来引出男友。起初看到这一段时,以为网友的评论是劝阻她别想不开。殊不知,一翻过来看到内容却让我心中如坠入冰窟。网友纷纷推荐她自杀的方法和地点,大家都觉得这样才是帮助刘梅的最好办法。这里余华一笔带过冷漠自私的社会,引人深思。每个人都为自己着想,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在生活。故事后来遇到了肖庆,得知了伍超在她死后为她奔波买墓地,伍超自己也怀着深深的悔意,却没钱买墓地给鼠妹,甘愿找不安全且不合法的黑心商人卖肾换钱买墓地。读到这里不禁潸然泪下,在他们眼中,不论什么金银珠宝,亦或是美味佳肴,却远不及他们彼此的长相厮守。

曾经有鲁迅《狂人日记》以精神病人的视角,有茨威格的《家庭女教师》以儿童为视角,有蒲松龄的《促织》以上帝为视角,而余华是以鬼魂为视角描绘的荒诞故事来直击现实的残酷。城市生活中无处不充满负能量——欲望,金钱,权利逐渐绑架着一个又一个单纯善良的人。浑浊的环境让人学会世俗,学会不择手段。这种种变化放到当今,我们也许也在潜移默化的向这个方向改变着。“死无葬身之地”这片净土中,不会有被虚伪的油布包裹的新闻媒体,不会有勾心斗角的争权夺利,不会有非法器官买卖而犯下的悲剧……。权力,金钱主宰着生前,温情,平等在来世永生。公共事件的受害者从生前带了多少的真相。让人有种生人听死人讲生前的感觉,感受到了底层人民的无助。

“死无葬身之地”就像一个理想的世界,人人平等,那不仅是余华所向往的,是所有人心中向往的。这本书号称比《活着》更绝望,但是我在这种感受到的绝望中,在这个“死无葬身之地”中,让我看到了无尽绝望里看到了一丝希望之光。

《第七天》读后感600字


最近迷上了易烊千玺,因此找了他的很多资料来了解,发现他是一个喜欢阅读的安静男孩,因近段时间忙于工作,书也没看,想着看一下这个眼神坚定的男孩平常都看什么书,才能养成这种不骄不躁遇事处变不惊的心态,刚好看见了他最近在读这本余华的《第七天》。说实话,余华的书我看过几本,有点不愿意再看,太现实也太残酷,后来想想,还是再看一下,就在这样的纠结中我打开了这本书

但这本书跟之前的不太一样了,他描写的不是活着的现实社会的人,而是以一个死去的人七天的所见所闻来反映两个不同的世界,活着的世界和死去的世界。活着的世界里,主人公杨飞是一个不小心在火车上被母亲遗失的婴儿,偶然间被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杨金彪捡到并抚养成人,在这个成长的时间长河里,身为普通百姓的他们经历了太多敢怒不敢言的事,政府暴力强拆房屋,火灾伤亡隐瞒死亡人数,离奇消失的27个医疗垃圾,给家属封口费等等,在这个活着的世界,无奈愤恨的事太多,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大概只有杨飞与养父的父子情,与郝强生夫妇的邻居情了,虽不是亲生的,但胜似亲生,养父为抚养杨飞放弃自己的婚姻生活,一心一意养育他,李月珍也将他视为己出

而在另一个世界,是各类灵魂的聚集地,这里没有繁琐的争吵,也没有暴力强拆,更没有所谓的高低贵贱,有的只是争奇斗艳的鲜花,甘甜的河水,夜莺般的歌声和一团和气,活着的人以为逝去即是永别,可逝去的人才是真正的重生,这个世界里这个所谓的死无葬身之地,乃是真正的人人生而平等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后来我有了疑问:为何人人平等的地方反而没有任何一个人有墓地?有墓地了却是不平等的另一种再现方式?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一)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当我们还在嘲笑中国现代文学的作者在制度的压制下残缺的灵魂只能写出肤浅的文字2020,当所谓的世界享誉的作家也只敢触碰文革的题材点到即止时,余华的《第七天》对我们当下的社会显现出了更大的力量的抨击,这种批判的声音或许更有意义

很显然,余华专心的搜集了起码7年左右的社会黑暗面的新闻,比如强拆,比如移民,比如刑讯逼供,比如媒体的不公报道,比如官方的不作为和很不作为,比如上访等等,近些年发生过的能在网络上掀起批判的新闻基本在书里都能找到影子。魔法现实主义的手法让读者轻易的代入了角色,重新回顾了过去的社会进展,然后扪心自问,此时此刻,当下,社会进步了吗?

如果说余华的《活着》讲述的30年前的社会,那么《第七天》便是当今社会的没有灵魂的体制下的新版《活着》,(.org)《第七天》以死后灵魂的视角快速的扫描出这个世界,这个活着时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连幸福都显得可悲的世界,却在死后,有墓地的灵魂可以安息,没有墓地的灵魂也有一片青山流水的伊甸园,看完不得不感慨这真是绝佳的讽刺

但是,真正震撼的恐怖是,我们这些读者,我们都还活在和书中描述绝无出入的社会里,想到这,不禁让人颤栗。

如果可以,我会很高兴庆祝这个社会的头七,也很希望,创世纪的第七天从书里死人的世界里来到活着的人间。

尽管,余华还仅仅是点到即止,但是,很明显,能让人感觉到他尽力了,一个作家的尽力,这种尽力,是一种歇斯底里的,迫切的,要求社会进步的呐喊。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2020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2020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情。作品这本好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发,这时我们可以用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内心的想法,一篇优秀的作品应该怎么写?以下由栏目小编收集整理的《第七天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第七天读后感(篇1)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主人公是一个死去叫杨飞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这本书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有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用一周的时间读完《第七天》,没有欣喜,也没有失望。余华是我很欣赏的作家,我对《活着》读了许多遍。在七天里,我看到余华对这个社会的愤怒和无奈,看到文字的张力,看到了余华的荒诞和绝望。一个幽灵告诉你他的的故事。一个幽灵和许多幽灵在游荡,因为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读后感(篇2)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平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平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近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嫖娼卖淫、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近。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第七天读后感(篇3)

真的非常佩服余华的才华,用七天的故事叙写了一本书。语言也是像往常的风格一样,平素但又有力量。读余华的书真的能够了解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人情事故,懂很多的痛苦和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

《第七天》这本书也有很多的不同点在于讲一个死者因为没有墓地等问题重游故地,回忆起很多的以前的时光。因为看到前妻死亡的消息,所以在火灾中没有逃出来。回忆起她的前妻,父亲,邻居,亲生父母亲等等一切与他相关的人事。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是一切都太有缘分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相遇的人,在死后的日子里能够相遇,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那么幸运。杨飞死前不能找到自己的父亲,死后通过种种人的介绍,寻找,最终找到自己的父亲;杨飞死前没有见到李青,死后在寻找回忆的路上,来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见到了李青等等有缘分的事情。这所以的一切都是像命运安排那样的随其自然。

我想我能够明白余华写这本书的寓意,从这些死的人看出社会的动荡不安,人们的死亡都很委屈,但是这是无法改变的命运。金钱和权力是多么的重要无论是在现实的生活还是在死后的生活。有钱死后可以有更好的归宿,不怕尸体被腐烂,不怕灵魂没有归宿。虽然没有钱死后生活的条件也没有很差,但是随时间的流逝,尸体日月腐烂,最终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到最终的归宿。

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希望能够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享受生活,享受身边的爱,但同时不要怕给予别人你的爱。

第七天读后感(篇4)

历经七年磨练,余华新作《第七天》是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作品。从篇幅来看,这是一个中长篇,然而书中并未给读者描绘一个结构精巧严丝合缝的完整故事,而更像是一部凌乱芜杂包罗万象的短篇故事集。余华借一个死人的口讲述了一系列深黑色的故事,这些故事绝非鬼狐夜谈或者道听途说,故事中的事件都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故事中的人无一例外都“死无葬身之地”。余华虽然将这些故事以魔幻和荒诞的笔触串连在一起,却仍是不加掩饰地给作品一个写实主义的基调,余华想展现给读者的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浓缩,一个类似薄伽丘《十日谈》般有批判讽刺又有美好温情的现实世界。

书中所描绘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个充满悬疑的开头也就变得真实刻骨。毕竟死后还能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不啻为我们思考自己死亡的一次机会。当然这是唯心主义,但在曾以“先锋”闻名的余华笔下,七天,是能提供一次不长不短的生死体验。的确,死亡的亡灵怀着对人世的眷恋在七天里游荡,在亡灵与亡灵的对话中,又能重构或者还原起尘世的善良与罪恶。

与以往作品不同的是,在《第七天》中余华不再以局外人的视角推进故事,而是置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与故事开始奔赴殡仪馆火化的亡灵杨飞融为一体,记录亡魂七日的癫狂际遇。一件件无由的横祸,一桩桩无辜的死亡,他用近乎冷酷的客观铺展开来,血淋淋地呈现在读者眼前。《第七天》延续了余华一贯的直白残酷风格,本书甚至将这种风格贯彻得更加彻底。无需繁琐的结构,摒弃复杂的技巧,没有矫饰的语言,除了“父亲”,作者甚至没有刻意塑造书中其他任何一个人物的面貌。余华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构建一个死亡与绝望和人性交织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书中将千疮百孔的现世人间与灵魂穿梭的魍魉世界串联起来,在历史景深与现实断面的交汇处展开了新一种关照世界、介入现实的尝试。

总之,从《活着》、《兄弟》、《许三观x血记》到《第七天》,余华无论用什么样的表述形式,都体现了一位作家现世忧患和人文情怀:生即是为了活着的忍耐,是为了对抗死的抗争,生命的原始价值亦是对抗苦难的磨合。《第七天》值得一读。

第七天读后感(篇5)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猎狗》300字读后感作文范文5篇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它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最喜欢藏獒渡魂这个故事。那你喜欢哪个故事呢?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第七条猎狗读后感的范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

在大自然中,动物是十分奇妙的,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情感,有思想。如果你喜欢探秘动物的秘密,体验感受动物的生活,那你看一本《第七条猎狗》就能够了。此刻,就和我一齐去奇妙的动物世界去探秘吧!

狼,在人的心目中是凶猛、凶狠的、是冷血动物。但在这本书里,狼却是十分重视感情、十分友好的动物。这本书的第一部分就是写狼的感情和狼的生活,包括狼慈祥的一面。让你认识到了另一方面的狼。作者沈石溪披着狼皮在狼窝里陪着母狼和三只小狼度过的两个月,让我们真正认识到了狼。一只怀孕的母狼,它的公狼被打死后,它在不停的寻找它,之后作者披上狼皮冒充当了大公狼,走进了狼窝体验了两个月狼的生活;每一天去捕食回来,让母狼和小狼吃,并且不顾一切保护它们,让我们体验到了狼的感情。

这本书的第二部分,讲的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主要讲的是一位老猎人和他的猎狗的故事。这条猎狗忠心耿耿的帮忙猎人,几次在老猎人生命垂危时,他都会去帮忙他,但每次都会被老猎人误会,直到最后它还是为了救它的主人和主人孙子而牺牲了自我。这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同样讲了动物与人类之间的情感故事。让我们印象深刻。

同样,《第七条猎狗》还讲了豺的情感故事,也同样感人。这本书让我们明白了动物的感情,以及人和动物们生活在一齐可能发生的事情,大家最好也买来看一本,它会让你扩大视野,增加知识,并且体验到动物的感情。

第七条猎狗【2】

《第七条猎狗》是作家沈石溪的成名作。这篇短篇小说,展示了他非同寻常的讲故事的能力。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其实,赤利是看到了一条眼镜蛇,蛇准备咬向召盘巴的时候,他奋力上前,把蛇咬死了。

老人十分痛恨因胆小而背叛自己的赤利,狂怒之下,他把赤利绑起来痛打,还开锅烧水准备把他杀死。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镜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逃到大自然的赤利仍然是一匹猛犬,它靠猎捕为生,在大自然中倒也逍遥自在。在一次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成年的公豺狗,并成为这群豺狗的首领。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太阳当顶了,雾霭散尽了,召盘巴赶着受了伤的牛,领了艾苏苏,搂抱着昏迷中的赤利,疲惫地往芭蕉寨一步一步地走去。一路上,艾苏苏一直深情地呼唤着赤利!赤利!在召盘巴的眼前,总晃动着槟榔树下那一幕,老泪从他的眼角里滚落下来。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让我进一步了解了猎狗的生活,也让我知道了动物的习性。

打开这本书,走近动物的生活,感受它们的快乐生活,我不禁对它们的聪明才智感到敬佩。对它们顽强的意志赞叹不已,对它们高尚的品质肃然起敬,从动物故事里,我找到了故事背后的悲惨。

两只狼之所以被猎狗杀死,是因为一只狼后腿被夹断了,另一只狼为了救它,也死了。母狼之所以救出了小狼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身上沾满石灰,装成狗,在猎人枪地下把小狼就走了。藏獒之所以获得作者的喜爱,是因为它优秀、勇敢、野蛮的性格。

这本书里最好的就是第七条猎犬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赤利是召巴老人的第七条猎犬,他们幸福地生活着。可是有一天,他们去打猎遇见了一头孤狼,打了一枪后没打倒。叫赤利时却没有来,召巴扔下了火药赶紧跑,过了一会儿,孤狼卡在了树杈上。原来,赤利遇到了蛇,和蛇搏斗了一番,结果,杀了蛇后孤狼已经被卡住了,召巴误会了它,把它赶走了,它在豺群里当上了豺王。一次,豺群要伤害召巴,赤利和召巴一起把豺群赶走了。而赤利却受到了严重的伤。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自己非常渺小,尤其是读到第七条猎狗赤利为了救主人召巴宁愿牺牲自己时,我联想到了自己。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玩旱冰比赛,比赛中,有一个小伙伴不小心摔倒了,我不但没有扶起它,还斜眼笑了一下,这次比赛虽然我赢了,但是我的小伙伴腿出血了。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错误,我决定以后要帮助别人,不求回报,做一个优秀的好孩子。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4】

读了《第七条猎狗》后,书中的每一句话都深入我的心灵,让我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闯荡山林四十余年,却以得不到一条称心的猎狗而引以为憾。一个特殊的机缘让召盘巴得到了一条军犬的后裔,他给这条猎狗起名为赤利,并把它视为第二掌上明珠。赤利撵山快如风,猎狩猛如虎,立下了赫赫战功。

就是这样一条机智勇猛的猎狗却再一次野外狩猎时惹怒了召盘巴:那天召盘巴在草丛中向野猪瞄准开枪,不小心踩中了蛇蛋。全神贯注的他根本们有意识到身后有一条全身漆黑的眼睛蛇正虎视眈眈的瞪着他。赤利奋不顾身的扑了上去,咬住蛇颈,和蛇翻滚打斗起来。险些丧命的召盘巴因赤利贪玩而气愤不已,想把赤利杀死,可从小跟赤利为玩伴的召盘巴的小孙子艾苏苏不顾爷爷的气愤用水果刀匆忙地把赤利放走了,但他的大拇指也因水果刀而削掉一块。都说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这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一个年仅六岁的孩童就已经知道这个道理。艾苏苏明明知道爷爷有多么痛恨赤利,更知道要不是爷爷险些逃出野猪的爪牙,自己最心爱的爷爷将远离人世,但他没有迟疑,可见他是一个多么热爱动物的呀!

大自然的奇妙让我在这本书中深深地体会到了,他是那么的动人,哪么的有趣,那么的莫名其妙。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

除了《狼王梦》,作家沈石溪还写了很多动物小说,《第七条猎狗》是其中有代表性的一部。

当我读到《狼狈》这篇文章时,我被这只大公狼的行为所感动。狼妻的两只脚被捕兽夹所弄断。大公狼并没有嫌弃自己残疾的妻子,每次捕猎时总会带上自己的妻子。在狼妻被捕时大公狼完全有时间逃走,但是它没有,它跑过去救自己的妻子。大公狼这种不离不弃的精神让我感动。

第七天读后感2000字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第七天》读后感1500字


去年寒假在家看了余华的老作品《活着》,现在又认真读了这本《第七天》,一部生,一部死,不同的绝望却道尽了相同的世态炎凉。

从小在陕北的小城市里长大,外面的人都说贫穷的山村小城民风朴实,百姓憨厚,但我觉得由于贫穷的限制,教育水平的不合格,老百姓之间更会斤斤计较,各种潜规则反而在这种经济不发达小城市猖獗繁衍。在听到种种不公平的事情在传入耳中,甚至就发生在身边的同学身上,年少单纯的我义愤填膺,满腔怒火。

在十多岁初中语文课堂上,老师问大家假如生命只剩下一天,你只能做三件事情你会做什么呢?我记得当时写下的第一件事情是我想给全世界所有国家的领导人写一份倡议书,希望大家能够集中所有人的智慧去建立一个和平公平的世界,可以消除现在社会的种种腐败与不公。现在想起当初单纯的梦想,感觉有些心酸,十年过去,就像书上说的我们没有改变这个世界,而是世界改变了我们。也许是已经习惯了处在这种到处腐败横行的环境中,或者是因为单纯的梦想太难,曾经可以燎原冲动与孤勇,现在却只剩一点星火。但面对这样的现象,真的仅仅只能冷眼旁观吗?一点星火是可以燎原的火种还是就看着它慢慢被冷酷的社会摧残熄灭?就像玉君学长所说,我们都生在世俗中,我们也都逃不过世俗,但是我认为一定要埋下一个不被世俗污染的种子,并有一颗想要改变世俗的心。治己治家治国方可治世界,这个过程治己乃凡事之本,而不忘初心乃梦想之根,在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想到要去改变这一切,我依然很迷茫,很无力,但是想到改变自己,便有了信心,我相信在摸索中一步一个脚印前行定会有方向。

全书中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主人公与李青之间的感情,我觉得两人始于三观不合带来的新鲜也终于三观不合带来的厌倦。都说现在的男孩子太难,要和富二代争钱权,要和同龄人争颜;女孩子喜欢成熟稳重却又说太油腻,喜欢单纯贴心却又说太粘人,喜欢真诚用心还要会调情有激情,喜欢放荡不羁爱玩还要真心实意,男孩子完全成了一个矛盾体,。书中近乎完美的李青本应该喜欢公司中的高富帅,却选择了单纯朴实的主人公结婚,认为他能带来安全感,但一年后却又在理想的欲望面前选择了没有安全感追求激情与梦想的生活。而现实生活中,结婚前女孩要房要车要钱要安稳生活,男孩拼命赚钱养家,结婚后女孩厌倦男孩彻夜工作不陪她从而彼此矛盾倍增,乃至出轨离婚。所以女孩子到底需要的是什么,目前我没有找到任何答案,不过我也不想去找了。

二十多岁是一个男孩子一无所有的年纪,是一个女孩子貌美如花的年纪,慢慢开始认为这个年纪的恋爱是高风险的投入。校园里牵手拥抱秀恩爱的情侣比比皆是,但是有多少能是真正的互相喜欢?仅仅为了发泄荷尔蒙逃避孤独寂寞而去找另一个人,去付出时间金钱,去欺骗自己欺骗别人,我觉得很不值。而又有多少真正互相喜欢的情侣最后是合适的,可以走到结婚?去用自己的青春成就别人的伴侣,我觉得更不值。

从小学开始我就希望找到真爱,找到真正的灵魂伴侣,三观一致,有共同语言,并可以符合我审美观的女孩,在经历了感情的挫折之后,慢慢开始怀疑自己曾经深信不疑的东西是不是根本不存在,或者说它很稀有或许这一辈子都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到现在我开始明白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即使是灵魂契合,也不可能有一个人可以对你所经历的一切感同身受,不可能有一个人能够体会到你撕心裂肺或者大病一场时的痛苦,所以我渐渐开始学会享受孤独,开始学会如何与自己相处,开始自由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时间,开始喜欢健身后,睡觉前,独行时与自己深度地沟通,理性地分析自己的不足,清楚地认识自己的需要,不再去迎合别人,不再去想别人到底需要什么,而是你喜欢或不喜欢,我就是我,我就在那里,不远不近。也不是放弃了感情,而是做好了孤独终老的打算也做好了随时可以自信迎接它的准备,不去因为寂寞孤独去寻找,而是因为喜欢去遇到。

很喜欢书中的死无葬身之地,没有墓碑的亡灵都可以去那里永生,没有不公没有腐败没有黑暗。很想去那里永生,去享受真情与温暖,但是更想有一块墓碑,因为不管好与不好,我都不想经历了,我只想休息。

《第七天》读后感1200字


《第七天》读后感1200字:

作前天晚上在寿司店书架上看到了余华老师的《第七天》,吃饭期间读了一些,很有趣,今天午休读完了。

阅读期间无数次泪目,在寿司店的短暂时间里能被吸引,除了作者是余华外,就是书里独特的设定。故事以第一人称叙事者杨飞展开,一个死去的人通过他在阴间的见闻和回忆,生动的讲述了一个故事。

很多人对于这本书都是失望的,因为他的作者是余华,好像他的名气就应该受到质疑与失望。我很喜欢。不仅仅因为读过他的另外三本书,能让人废寝忘食的书,能差到哪去呢?

全书最感动的点有三个,1:杨飞的前妻杨青离他而去的时候,他取出所有的积蓄给了李青,李青只收了两万。如果正常离婚,这样做很正常,但是李青为了野心和另外一个男人结婚,抛弃了他。李青走的时候说:我依然爱你,我会给你写信打电话的。杨飞说:我会永远爱你,不要写信也不要打电话,我会难受的。

2:杨飞的父亲得了淋巴癌,为了不拖累杨飞,不辞而别。结局只能是死亡。但是他没有见到儿子最后一面,本书中连接现世和阴世的地方只有殡仪馆。杨飞的父亲杨金彪为死去的人帮忙,成为了殡仪馆的志愿者,没有去火化,日复一日的等待。他希望早点,更希望晚点见到自己的儿子。

3:一对鼠族(地下室居住的人)的爱情,故事就跟那些博眼球的文章一样荒诞。刘梅和伍超两人从事洗头和服务员之类的工作。大致情节就是伍超在刘梅生日的时候送了刘梅iphone4s,之后回老家照顾生病的父亲。刘梅发现手机是假的,联系不上伍超,刘梅想到了跳楼,只是为了让伍超出现,不幸意外跌落。

这不就是非主流吗?停机了交上话费不就行了,伍超应该不会回来找她,一看都是个狗血故事。故事的转折在肖庆死了之后,肖庆是他们的朋友,他们只能从死去的人口中听到现世的故事。原来当伍超回来的时候才发现刘梅在找自己,为了给刘梅买块墓地去卖了肾,读书笔记前面也说了为什么不充上话费,这样不就可以联系了,刘梅说他们连面包都买不起。有了墓地的人就可以去火化,去往安息之地。对了,没有墓地的人都待在死无葬身之地,刘梅是唯一一个从这里离开的,所有鬼魂为她净身,送她去往殡仪馆。杨飞回去的途中碰到了伍超,由于卖肾被感染,他也去世了,他在寻找刘梅,没能见上最后一面,他得知刘梅光彩照人的去往安息之地应该挺欣慰的。

这本书很大程度上在批判社会,杨飞的奶妈因为揭露了医院暴行,被车祸谋杀,尸体也被隐藏。杨飞的前妻贪污受贿在自家浴室自杀,杨飞当家教的那家夫妻在强拆中没能逃出,留下了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旁边商场的火灾被虚报死亡人数,导致大多数人没有坟墓,可能家人都不知道他们去世了。作者说有个地方没有贫贱和富贵,没有悲伤也没用疼痛,没有仇恨,那里人人平等,那是死无葬身之地。

李青死前还在想着杨飞,因为他的善良。杨飞父亲一直以为他是弃婴,为了他一的辈子没有结婚,生母找他的时候,为了杨飞的前途,让他回到生母所在的城市。杨飞的奶妈因为揭露医院弃婴事件被谋害,死了之后这些孩子们一直跟着她,在死无葬身之地,她仍然是一伟大的母亲。

命由己造,相由心生,本书所以传统意义的好人,都落得死无葬身之地。但是他们都无愧于心的活过。者:小聘子

第七天读后感1500字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


昨晚我读《第七天》的时候,长期快餐式的阅读方式让我几度无法适应读它。期间我甚至想放下书,等自己静下来再拿起它,可是我害怕这又变成漫漫无期的浮躁和等待,并且现在的我在这山上,天时地利人和都告诉我我该去履行心中的想法了。于是,我逆风一样读完了它,《第七天》。

我深知自己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没有说去解析或者剖析它的资格,所以我只是表达一下我读过它以后拙劣以致肤浅的感受和看法。

《第七天》以另一种角度来把书中人物的故事娓娓道来,即便他们都是不幸死去和非正常死亡,但这种方式却让原本悲哀悲伤的故事似乎不知不觉中变得平淡,最后竟给我温暖美好的感觉。故事中的人物形象刻画的是那样的鲜活饱满,却又让我觉得他们独立起来,因为他们是那样的温柔善良!如同脑海中的海市蜃楼一般,真实美好却只能远远看着不能触摸,他们影响着你却不会决定你。一个又个故事,一个又一个人,在同一条路上,慢慢遇见甚至拥抱,他们孤独的来,来了之后却不再孤独。后世对前人的误解或者美化,在这条路上被平淡的讲述,却不再让他们产生波动。对现实的黑暗,冷漠,残酷,以及艰难也都是点到为止,没有深究。如同蜻蜓点水一样,轻盈浅淡却不失深刻的给我希望。

他们所有人,好像都失败在了现实里,但在这条路上那都不重要,我只要找到他,等到他,遇见她美好就会盛开。现实让我们孤独,我们依旧有对抗孤独的方式,是把你放在心上,这也是我们打败现实的唯一方式和最强力量。其实和《活着》一样,福贵的故事是那样让人绝望可是读完过后,我的心里除了沉重以外还有一种力量,不畏现实的力量,勇往直前直面困难的力量。至于《第七天》,它对现实依然有暗喻和讽刺,甚至每一个人都好像被现实残忍的碾压,政局,社会,人生百态,我们往往看不到真相,甚至不敢看也不敢说出真相。他们蒙上我们的眼睛,然后把刀架在我们的脖子前,往前一步靠近真相也接近死亡,往后一步从众如流麻木异常。然而读完以后留在我心里的,不是那些早已有准备的黑暗或者更黑暗现实现象的认识。而是不期而遇木椅青石的倚靠,是千山万水的艰难等待和寻找,是毫不犹豫的在怀里无微不至的哺乳,是27个婴儿夜莺一样的歌声,是无数空荡骨架用树叶为她净身的点滴河水,是无休止的悔棋的争吵和陪伴,是自奠的黑色袖带,是死无葬身之地

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们也许不是无处可去,是忘了要去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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