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替父从征的故事,也许你也经能够倒背如流了,也许你从未听过。她是一位巾帼英雄。
她是女儿身,是女生的榜样。作为女生,我很钦佩她的勇气,一个女生,敢替父从征。在古代,女人的身价比男人低,只能由主子使唤来使唤去。木兰生活在一个小村子并没有被人抓到大户人家里当丫鬟,安心地过着她的农耕生活。某一年,边疆大战,急急从各地抽兵补力。木兰家里成年男子也只有年迈的父亲,弟弟还不足十岁。木兰想到这里,不禁落泪,决定代替父亲出征。购置好东西,装扮好模样,再看看年迈的双亲,木兰就这样离开了生活十多年的家,踏上了沙场。
木兰尽孝,为家里着想,让我想到了一件事:某天,我与弟弟妹妹在客厅看着电视剧。忽然间,一声“噼啦”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中,我回过神来,发现弟弟妹妹已经跑了出门,寻找声音的来源。我也赶紧跑了过去。我看到领居家的阿姨又来送饭了。碗被摔在地上,饭米洒了一地,她在收拾碗筷。领居家的爷爷脾气不是很好,一身的毛病,他的老伴和孩子们也就不和他一起居住,只留下他一个人守着这间屋子。只有阿姨每天来给他送饭,也只有在逢年过节时,我才看到他们一家人的身影。阿姨一直默默给领居家的爷爷送饭,从未间断过。
木兰很聪明,也很细心。她照顾着身边的男士兵,也隐藏着自己的身份,不让他们发现。过了十多年的边疆生活,木兰带着累累的功绩回到可汗前;不愿再当官。回到小村,看到了年迈的双亲和已长大成人的弟弟妹妹,甚是欢喜的木兰,招呼着同行的男士兵入屋歇歇。回到自己的闺房,换回从前的衣服,木兰将士兵们吓了一大跳:木兰是女生。
我觉得在现代,女生能读书是很棒的,而不是与木兰一般无书读,只能过过农耕生活。现在的人,有很多是沉溺在表面幸福社会里的,总是悠然散漫,无所事事。这些人应当向木兰学习学习:学习她的孝心,学习她的勇敢,学习她的才智......
我在学习的旅行中,也总会遇到挫折,而每当我灰心之时,有一句话警惕着我:你不能输。是啊,我不能输,我要努力,帮助家里分担重任。这一点,我早已领悟。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征,今有我努力地拼。我要拼出我自己的一片天,我要冲破每一道难关,继续我的旅途。
“或许明天,永远不够完美;或许你我,真的很渺小;但是只要坚定信念,总有天,梦会实现”这一句出自《守护家》的歌词,鼓舞了我。我要快快长大,守护我的梦,守护我幸福的家。
《我心归去》读后感800字
现在很多大学生都盼望着有朝一日能美文阅读,好好见识一下异国风情,最后再荣归故里。他们可能觉得那些海归回国后事业蒸蒸日上,人生幸福美满,令人艳羡。除此之外,有时我还会想,留学归来之人是不是因为重又找到了心灵的归依,因而做起事来信心满满?
一直生活在中文的环境中,突然挪到一个周遭皆是外语的地方,思乡是人之常情。即使外国物质条件优越,别墅里两层楼的六间房子四张床三个厕所属于自己,暂时不用住在故乡那仄逼的小屋,也会感到一种难耐的冷清,反倒发觉热闹拥挤的可爱来。是啊!客行虽云乐,不如早旋归。
当你与一个地方格格不入时,便会觉得这里的一切声响都弃你而去,就像电影中那些的特殊镜头,一个人立在街上,两侧是滚滚的人流与灿烂的灯火,夜幕也因此带上了明亮的色彩。而你,只是冷眼看着这一切,心中毫无波澜,静如古井。我只愿回到故乡,肆意仰望。
你对吊灯做第六次或六十次研究,这时你就可以知道,你差不多开始发疯了。寂寞,孤独,空虚,无聊。这些感觉一下子涌上心头,而你又不知该做什么。从研究吊灯这一细节描写可见无聊与寂寞程度之深。同时作者采用第二人称你,更加亲切,易引起读者共鸣。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说的动听一点儿,就是世间有百媚千红,唯有你是我情之所钟。我的故乡没有繁华酥骨的都会,没有静谧侵肌的湖泊,没有悲剧般幽深奇诡的城堡,没有绿得能融化你所有思绪的大森林,但我还是情不自禁的想它念它。此处作者连用没有构成排比,先说故乡不美,欲扬先抑,前后的强烈反差凸显作者对故乡不渝的爱恋。我无繁华酥骨的风情,也没有静谧侵肌的神色,但你对我的深情便是我最大的筹码,因此,我无需纠缠。
故乡是见证我们成长的地方,我们的血泪还有汗水挥洒在这里。它能带给我们他处所不能带给我们的回忆,哭着的,笑着的,洒泪的,流血的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红楼梦》,以古典悲剧美的形式,永留在我们被震撼的内心中,故乡则是融入了骨血。
游子乍闻征袖湿,远方的呼唤声声急切,我心归去。
祸兮福兮不可知_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文革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作者:宋丽秀
现在很多大学生都盼望着有朝一日能出国留学,好好见识一下异国风情,最后再荣归故里。他们可能觉得那些海归回国后事业蒸蒸日上,人生幸福美满,令人艳羡。除此之外,有时我还会想,留学归来之人是不是因为重又找到了心灵的归依,因而做起事来信心满满?
一直生活在中文的环境中,突然挪到一个周遭皆是外语的地方,思乡是人之常情。即使外国物质条件优越,别墅里两层楼的六间房子四张床三个厕所属于自己,暂时不用住在故乡那仄逼的小屋,也会感到一种难耐的冷清,反倒发觉热闹拥挤的可爱来。是啊!客行虽云乐,不如早旋归。
当你与一个地方格格不入时,便会觉得这里的一切声响都弃你而去,就像电影中那些的特殊镜头,一个人立在街上,两侧是滚滚的人流与灿烂的灯火,夜幕也因此带上了明亮的色彩。而你,只是冷眼看着这一切,心中毫无波澜,静如古井。我只愿回到故乡,肆意仰望。
你对吊灯做第六次或六十次研究,这时你就可以知道,你差不多开始发疯了。寂寞,孤独,空虚,无聊。这些感觉一下子涌上心头,而你又不知该做什么。从研究吊灯这一细节描写可见无聊与寂寞程度之深。同时作者采用第二人称你,更加亲切,易引起读者共鸣。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说的动听一点儿,就是世间有百媚千红,唯有你是我情之所钟。我的故乡没有繁华酥骨的都会,没有静谧侵肌的湖泊,没有悲剧般幽深奇诡的城堡,没有绿得能融化你所有思绪的大森林,但我还是情不自禁的想它念它。此处作者连用没有构成排比,先说故乡不美,欲扬先抑,前后的强烈反差凸显作者对故乡不渝的爱恋。我无繁华酥骨的风情,也没有静谧侵肌的神色,但你对我的深情便是我最大的筹码,因此,我无需纠缠。
故乡是见证我们成长的地方,我们的血泪还有汗水挥洒在这里。它能带给我们他处所不能带给我们的回忆,哭着的,笑着的,洒泪的,流血的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红楼梦》,以古典悲剧美的形式,永留在我们被震撼的内心中,故乡则是融入了骨血。
一身将军袍,驰骋沙场,替父从军,孝可泣。花木兰,是一个魏宋之普通女子。木兰之父昔为一军,故少则以木兰为男来养。余时间,木兰又好观父之旧书。时以柔然族扰,孝文帝制户出一男子上场。以父老太大矣,家之弟少,故决替父从军。其父以为一介女流之辈,岂比之上男子?然而非也,其杀无数,英勇善战,全然看不出是女子也。
木兰之精神岂是我等能堪比也?今人皆不能去尽孝,惭兮惭兮,古人云百善孝为先何今人都做不到?非也!今者庶几其子能陪在其左右!何其孤之!
今之小儿,以小鸡毛蒜皮之事皆得与父母争得天翻地覆,其子之生兮!何苦?
汝可知,其有何其悲也!君忘其谓君恩?
黄香之事君知否?忘耶?兮,君不愧乎?吾能知也,汝难到不知乎?非也!花木兰能为也,何不能?我等皆人也,何有如此之大差别也?嗟乎!嗟乎!
今又得新兮,勿蹈其失也!此为君自好兮!愿君知我之一片丹心!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
??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
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嗟乎,愿天下之亲皆得福!亦幸木兰之孝神,能博者传。愿天下不与父母团聚之子能与父母团聚!
四年级:徐梦佳
白驹过隙,转眼间便六年级了,我们的青春年华也如花骨朵儿一般,悄无声息地渐渐绽放,飘来缕缕馨香。恰好在这个年龄,我们有了许多的变化,变得叛逆,也变得成熟,甚至有了些小小的虚荣心。
童谣是班里最矮的女生,班级中的其他女生,都像花儿一样美好,穿着漂亮的淑女裙,别着精致的发卡,而童谣,身上穿着的却是破旧泛黄的软塌塌的校服。在这些美丽的花朵中,童谣像是一根被埋没的枯瘦的小草,毫不起眼,没有关爱,也没有友谊。童谣在心里,难免也默默地羡慕着她们,可童谣明白,不能给一手把自己拉扯大的姥姥加重负担。懂事的童谣默默地奋斗着,努力着,她想:即使自己没有光鲜亮丽的外表,也要好好努力,为姥姥争光。童谣的成绩渐渐地升上去,直至名列前茅,在此同时,她的毅力让其他女孩赞赏,内在的美让她收获了友谊,让她的青春,也悄然绽放。
漂亮的外貌并不是评价一个女孩是否活得精彩的标准,而真正的美,来源于自己的努力与奋斗,当自己的毅力与付出聚沙成塔,到达一定的境界,女孩子自然就变得美了。每一个女孩天生都爱美,追求美丽的外表,但这固然无用。如果你是一个外表精致得如同洋娃娃一般的女孩,可你学识肤浅,举止粗鲁,口出脏言,无论外表再怎么完美,没有人会觉得你很优秀。就说杨澜姐姐吧,也许她的外表并不完美,但她博学,优雅,知性,让人觉得她有一种不一样的魅力,散发着一种别样的光彩,这种魅力,是来源于她心灵对于自己的人生以及这个世界的诠释。十二三岁,这个年龄,每一个女孩都渐渐成长起来,对于外表特别看重,常常会嫉妒班里穿着漂亮的女孩,读完这篇文章,我真正觉得,这是大可不必的。前段时间,我也如童谣一样,羡慕班级里长得漂亮的同学,每天早上,常常会因为衣服!好看与否而与妈妈斗嘴,我要穿裙子,这衣服太土啦!才20多度,怎么穿啊。现在觉得,我真傻,用一条色彩斑斓的裙子来烘托自己的美丽,从而遮掩自己的不足,有用吗?我只有将自己在各方面渐渐提升,成为一个优秀的女孩,才会有真的美。
寻找美丽,寻找梦想,精彩的光芒,来源于心池荡漾的一抹坚持。
六年级:郑珂婧
《我心归去》读后感800字2024
现在很多大学生都盼望着有朝一日能美文阅读,好好见识一下异国风情,最后再荣归故里。他们可能觉得那些海归回国后事业蒸蒸日上,人生幸福美满,令人艳羡。除此之外,有时我还会想,留学归来之人是不是因为重又找到了心灵的归依,因而做起事来信心满满?
一直生活在中文的环境中,突然挪到一个周遭皆是外语的地方,思乡是人之常情。即使外国物质条件优越,别墅里两层楼的六间房子四张床三个厕所属于自己,暂时不用住在故乡那仄逼的小屋,也会感到一种难耐的冷清,反倒发觉热闹拥挤的可爱来。是啊!客行虽云乐,不如早旋归。
当你与一个地方格格不入时,便会觉得这里的一切声响都弃你而去,就像电影中那些的特殊镜头,一个人立在街上,两侧是滚滚的人流与灿烂的灯火,夜幕也因此带上了明亮的色彩。而你,只是冷眼看着这一切,心中毫无波澜,静如古井。我只愿回到故乡,肆意仰望。
你对吊灯做第六次或六十次研究,这时你就可以知道,你差不多开始发疯了。寂寞,孤独,空虚,无聊。这些感觉一下子涌上心头,而你又不知该做什么。从研究吊灯这一细节描写可见无聊与寂寞程度之深。同时作者采用第二人称你,更加亲切,易引起读者共鸣。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说的动听一点儿,就是世间有百媚千红,唯有你是我情之所钟。我的故乡没有繁华酥骨的都会,没有静谧侵肌的湖泊,没有悲剧般幽深奇诡的城堡,没有绿得能融化你所有思绪的大森林,但我还是情不自禁的想它念它。此处作者连用没有构成排比,先说故乡不美,欲扬先抑,前后的强烈反差凸显作者对故乡不渝的爱恋。我无繁华酥骨的风情,也没有静谧侵肌的神色,但你对我的深情便是我最大的筹码,因此,我无需纠缠。
故乡是见证我们成长的地方,我们的血泪还有汗水挥洒在这里。它能带给我们他处所不能带给我们的回忆,哭着的,笑着的,洒泪的,流血的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红楼梦》,以古典悲剧美的形式,永留在我们被震撼的内心中,故乡则是融入了骨血。
游子乍闻征袖湿,远方的呼唤声声急切,我心归去。
《历史的选择》读后感:路漫漫其修远兮
高耸入云的峭崖便需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信念;选择波涌浪滚的大海便需有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壮志豪情;选择寒风劲厉的荒漠便需有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博大胸怀
人生便是一道选择题,是选择屈服还是选择坚持都在自己的意念之中。是选择坚持到底还是半途而废更是我们所需要把握的。而历史也必不可免的选择了。他选择了什么、他选择了中国!一个包含风霜却从未被人打败、多次从屈辱的境界中挣脱出来的国家。一次次的挫折并没有让中国屈服而是愈战愈勇!因为中国有他们。
荣获华东一级人民英雄、华东三级人民英雄等称号的杨根思!在1950年11月29日第二次战役中,杨根思奉命率领一个排的战士,坚守在长津湖地区下碣隅里外围制高点--小高岭,这是敌人南逃的必经之地。战斗打响后,他率领全排先后连续打退了敌人在飞机、大炮掩护下的8次疯狂进攻。此时,阵地上只剩下他与两名伤员,并且弹药用尽。当美军发起第9次进攻时,危急关头杨根思抱起最后一个5公斤重的炸药包,毅然冲入敌群,与40多个敌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住了阵地,完成了切断敌人退路的阻击任务。
有忍受烈火焚烧的邱少云!在1950年11月29日第二次战役中,杨根思奉命率领一个排的战士,坚守在长津湖地区下碣隅里外围制高点--小高岭,这是敌人南逃的必经之地。战斗打响后,他率领全排先后连续打退了敌人在飞机、大炮掩护下的8次疯狂进攻。此时,阵地上只剩下他与两名伤员,并且弹药用尽。当美军发起第9次进攻时,危急关头杨根思抱起最后一个5公斤重的炸药包,毅然冲入敌群,与40多个敌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住了阵地,完成了切断敌人退路的阻击任务。
有舍身炸碉堡的黄继光。在1952年10月19日上甘岭战役中,黄继光所在的营奉命再次反击597.9高地。当连续攻下敌人数处阵地后,部队在零号阵地半山腰被敌机枪火力点压制,前进受阻。危急中,他挺身而出主动承担爆破任务。他勇敢地冲向敌地堡,用手雷炸毁敌几个火力点后,敌一残存的火力点还在顽抗,部队前进依然困难。此时,黄继光身上已经7处负伤,手雷也已全部用光。为了完成任务,减少战友的伤亡,他忍住巨痛英勇地扑向敌人的火力点,用自己的胸膛堵住正在扫射的敌机枪射孔,为反击部队扫清了前进的道路。
有宁死不屈的江竹筠。特务头子命令手下猛夹江竹筠的手指,逼她交出组织的名单,虽然江竹筠疼得满头大汗,但是她很坚定,绝不交出组织的名单。从这里可以看出江竹筠面对刑具毫无惧色,面对敌人的刑具,她勇敢的面对,就是死也绝不背叛组织。
这么多的建国英雄,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么他们这种爱国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我们生活在那个年代,遇上和他们类似的事情,我们也会像他们那样做吗?而作为新一代的接班人,我们把我们现在的生活和抗日战争前来比较,我们会感受到现在的生活幸福无比。我们这些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全都是中国共产党人与敌人拼死拼命的干,坚持不懈、有着滴水穿石的精神,才换来现在美好的生活,才有一个完美的家庭、才会有一间宽敞明亮的教室让你好好学习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把不良习惯带来。在你不爱吃饭时,你又有没有想过英雄杨靖宇他又是怎样的,在当他牺牲后,敌人残忍地将他解剖,相信敌人也会为之感动吧,一个人在经历没有食物,水艰难环境下竟能连续抗战几个小时,他们也会被中国人民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感动吧。
记住,我们美好的生活都是中国共产党用生命换来的!所以要珍惜身边的一点一滴在人生的道路中,不免有许许多多的坎坷,在面对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做出正确的选则,听从党的教育,跟着共产党人学习!做一个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加、活泼开朗的好少年,跟着共产党,当好接班人!
同学们,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相信,有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全社会的热情关注,有全国少先队员的共同努力,星星火炬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一定能够放射出更加灿烂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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