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畏》读后感700字
《无所畏》
[闪电]2019年读完的第1本书
时间: 2019.1.1
关键词: 成功、爱情、生活、自我
感受: 冯唐的字,是那种你只瞅一眼就会沦陷,心里明知已沦陷,还会扭捏地骂他好贱好贱……
我不知道啥时听来冯唐的名字,好像是在《春风十里不如你》,好像还没看完,好像对他无感。
后来读了他的《活着活着就老了》,照样没看完,心里却开始喜欢。
当时甚至有种感想,觉得看冯唐的字那一定得配花粥的歌,因为,冯唐的文风对花粥的曲风,有一个小小的共性,小贱小贱,哈哈。
一个是民谣界的女流氓〖花粥〗,一个是文化界的老色狼〖冯唐〗;绝配,有木有?
哈哈,无论是《春风十里不如你》还是《活着活着就老了》我都没看完,但都已经开始打心底里喜欢。本来2018年打算压轴书就定冯唐的,但看了罗胖的跨年演讲,硬是把2018跨过去了,看完后才拍大腿我的冯唐没读完,所以暗下决心2019读完的第1本书,一定要是冯唐的,这不,《无所畏》读完,忽的就有一种大义凛然!哈哈,无所畏,无所谓啦。
最后,摘抄金句共赏:
pS:
以上金句,完全不能代表冯唐的真实写作水平;以上感想,完全不能反映我对冯唐的喜爱之情。
今天,我在图书室借了一本书《机智的王子》说的是:一天,王子和仆人到森林里玩,不知不觉中他们就离皇宫越来越远,天渐渐黑了,他们在树林里转来转去,就是走不出去。
这时,忽然从树林里窜出一伙强盗。这强盗抢了他们的东西,还杀了仆人,正准备杀王子时,强盗头子说:把这家伙留下来的给我当仆人吧。于是,强盗就把王子带回家,让他为自己干粗活。
强盗家里也有一台织布机,王子每天干完活就去织布。强盗头子见他织的布很漂亮,说:这布可能值钱哩!王子说:你那到京城去卖,一定能卖大价钱!强盗头子把布拿到京城卖,国王看到就知道是小王子织的,就派人出去找他,后来他们终于知道小王子是被强盗抓了去,立刻命令把强盗头子抓起来。原来小王子在布上织了一段话。
我记得我读三年级的时候,那一天期末考试,有一题难住了我,我就好像慌了神一样在那儿使劲想,就是想不起来,离考试结束的时间快到了,我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监考老师看到了,说不要紧张慢慢做,这时我就鼓起勇气镇定了下来,想着这道题该怎样解最后我终于答出了题目。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遇到危急情况时,不要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的想办法来解决问题,这样你才会不断的成长!
五年级:冯玉涵
《无所畏》读后感1000字
冯唐易老,奇葩难寻
冯唐年轻时候写的小说、文字我都没看下去。唯读《三十六大》让我认识了一个新冯唐,从此一枝N多年才有的奇葩入了我眼帘。
冯唐本姓张,1971年生于北京,典型的斜杠青年,老天爷赏饭吃,做一行成一行,与众不同,是个后天成就的天才。学医的后来改行为作家的很多,比如鲁迅、毛姆、冯唐、渡边纯一等,可能对人体结构较常人掌握得更为透彻,其文字更为犀利、毒舌甚至毫无遮掩的生理欲望表达。冯唐常常毫不犹豫地赞美自己、贬损自己,亦毫不吝惜赞美他人、贬损他人。
他在写给六十六岁自己的一信中写道:“第一,绝不在无聊的人和事上浪费时间,哪怕一天。第二,继续用各种可能的方式推进医疗的进步,缓解人类肉身的苦。第三,呼吸不止,写作不止。老老实实地放开写,能写多少算多少,看看还能写出多少人性的黑暗与光明,缓解自己和他人内心的苦。第四,少见些人,多读些书。见人太耗精神,做幕前工作,我蠢笨如猪,在书里和写作里,我游得像一条鱼。”
估计他以三十六计为启发,想了个三十六大。大欲、大男写外甥,大年、大路写兄弟,大行写师弟,大雄给梁思成,大钱给小陶朱公子,大偶是司马迁,大包是公文包,大佬有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大写文艺男女,大画石涛,大城上海,大波马拉多纳,大乘指王锋,大酒写古龙,大器写自己,大录写新买的B5本子,大好是丹丹,大眼夜郎侯,大寿四十岁,大志金圣叹,大奔范陶朱公蠡,大喜苏东坡、金圣叹、梁实秋并林语堂,大势是月刊,大医希波拉底,大定玄奘,大闲李渔,大鬼指自己身体,大国英国,大同2084年,大戏是下一本书,大老是大哥,大作李银河,大是韩寒,大线“金线”,上天入地,古今中外,人神交流,思维活跃,才气纵横,令人仰视。
他调侃自己的父亲,是天生的奇葩,禀赋差的很难在后天模仿。而且他没有被困扰过,没有经历艰苦的心路历程就开出花来,所以没有渡人的能力,只会自己灿烂地开放着。读来令人喜悦,但在其新书《无所畏》里《我爸认识所有的鱼》和《没有父亲的父亲节》两文却让我差点泪奔。他在《三十六大》里承认是一个俗人,离佛千万里。大通达小拧巴事儿逼地过余生,就是大志。到了《无所畏》他在《一只玉鸟的悟空》悟出:失而复得的玉鸟直接摔碎就能立地成佛。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奇葩难寻。渐老的冯唐在人生的下半段仍会肆无忌惮地表达,其文字应更为好看。
小王子是一个著名的故事,下面小编整理了小王子读后感500字的,欢迎阅读!
小王子读后感500字的一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
我看了前言知道了,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好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花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 么真挚的感情啊!哦,对了,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他也永远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这本书里好多的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再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点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则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原来大人们也会做很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什么都对,所以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一颗纯净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小王子读后感500字的二
读了《小王子》这本世界名著后,我深深地被小王子的天真、善良所吸引。这本书通过叙述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来到地球所经历的种种传奇故事,来向你倾述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一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
《小王子》让我懂得了如何选择,如何正确控制行为、情绪和情感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感人的通话。特别是故事结尾,从认识小王子到道别小王子,从满心欢喜到念念不舍,作者以别出心裁的手法使小王子回到了他自己的星球。因为小王子的身躯沉重,而归去的路途遥远,躯体就得留在地球,所以小王子找来了毒蛇帮忙使自己离开了自己的躯体。
书的篇幅不长,不过区区数万字,但他带给我的思考和启示却是始料未及的,也是深远与广垠的,小王子有那么纯真的思想,那么美丽的想象力。他看的懂作者画的蟒蛇而不是槽糕的帽子;他相信世界万物都拥有生命语言;他常把天上的繁星比作无数笑脸
读了《小王子》这本书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看到小王子,让我想起正在从我们身边流失的一些东西我们一定要重新找回这些东西,让它们成为我们宝贵的永恒。
今天我怀着好奇心打开了我期望已久的《小王子》。一页、两页、三页、四页、五页我越看越不想停下来,越看越急促,我像饿狼一样贪婪地吞噬着这本书的精华。仅仅半个小时就把它看完了。
《小王子》通过作者对一位来自不同星球、天真纯洁的小王子秘密身份一步一步探寻的过程,以寓言的形式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生命与生活、爱与责任的美丽图画。作者通过通俗、简洁的语言写出了令人深省的哲理和令人感动的韵味。整部童话充满了诗意的忧郁、淡淡的哀愁,令人回味无穷。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 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小王子读后感500字的三
作者后来才说地球是前几类人的集合,真是太隐晦了,生活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被世俗磨掉突兀棱角的正常人太多了,小心翼翼地打磨自己和他人,大家由正方形变成圆,彼此就能融洽相处,既保护了自己不被划伤,也不会在他人身上留下痕迹,多么完美的处世之道啊!可这不是生活!不是为独特的生命而活,而是为活命而寻生存。
狐狸和小王子建立的关系是值得羡慕的,正如狐狸所言:对你来说,我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一旦你使我驯顺了,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
这一切妙不可言,只因交往双方拥有透明的心灵,实在可贵。有人说小王子在旅行中改变了,我却不大同意,爱使人懂得了快乐和忧伤,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
小王子明白了这些,对我说的: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所以他选择回到自己的星球,初心使然。
在买的这几本书中,当我读完《骆驼王子》这本书后,令我受益匪浅。
《骆驼王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沈石溪和他的藏族向导强巴在日曲卡雪山麓古驿道左边的戈壁沙洲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作者沈石溪看到两只成年雪豹捕杀野路驼一家的情景,便出手帮野骆驼解围又替受伤的野骆驼疗伤,四匹成年骆驼特别溺爱最小的那匹,叫做骆驼王子的未成年骆驼,骆驼王子因为深受宠爱,他发现野骆驼似乎是最疼爱最关怀幼兽的一种哺乳类动物,那匹骆驼王子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最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的待遇,给作者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骆驼王子因为从小被宠爱,性格胆小,在雪豹一家的围攻下,选择了逃避,使骆驼首领和另一匹雄骆驼不幸遇难,因群体没有了核心,家族四分五裂,后来好不容易组建了新的团队,又被骆驼王子的忌妒搞的不欢而散,生母也离它而去,它无依无靠,最后归顺了人类,由珍贵的野骆驼变成了普通的在市场就可以买到的家骆驼。
骆驼王子因为从小被溺爱,虽然个头也有成年公骆驼强壮,但是心灵却仍是和正在吃奶的奶骆驼一样脆弱,经不起挫折。
过分的溺爱会让人懒惰,这让我想起我们身边几个真实的故事:一个20岁的大学生不会系鞋带,一个十几岁的小学生不会叠被子,更不可思议的是一个二十多的青年宁愿饿死,也不动手做饭这都是溺爱,宠爱的酝酿的结果,如果没有匹匹成年骆驼的溺爱,骆驼王子不会变成这个样子归顺人类。
【第1篇】
为什么现在野骆驼越来越少,都变成家养的呢?是人们驯化了野骆驼呢,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呢。
在最近的几年中,动物都在大迁移,有不少幼儿动物都葬身于此。不是在悬崖上跳不过去,摔死,就是在寒冷的风口走不过去,被冻死。但在野骆驼中,最看重的就是幼儿。每当看到有水或食物的话,野骆驼群的领头都会先让小骆驼先吃喝,小骆驼们吃饱,才让其他成年的骆驼吃喝。每当前面出现风口的话,成年的野骆驼就围成一个圈,把小骆驼围在中间,然后才慢慢的往前走,为此有很多成年的野骆驼死了。其中,小骆驼中最受宠爱的就是骆驼王子。很多年过去了,小骆驼们都长大了,骆驼王子也开始调皮起来,它总是离开骆驼群去别处玩,可是只要一遇到危险就大呼小叫,一点也不懂得保护自己。就是这样,骆驼王子的胆子才越来越小,不再离开骆驼群了。可是危难总是会发生的。两只雪豹袭击了骆驼群。在战争中,野骆驼群的领头奋力抵抗着雪豹,骆驼王子刚好在旁边,真是一个大好时机,只要踢一下雪豹骆驼群就赢了,站在旁边战斗的骆驼嗷嗷地叫着,示意骆驼王子赶快踢雪豹,可是骆驼王子只抬了一下脚,呆呆地站在旁边,不知所措。突然,砰的一声,野骆驼的领头被扑倒在地。
群龙无首,接下来的日子就不好过了。野骆驼群分散了,骆驼王子的妈妈也走了,只剩下骆驼王子孤苦伶仃的。骆驼王子不会找吃的,也不会保护自己,只好投靠了人类。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知道了为什么有这么多野骆驼越来越少,都变成了家养的。这并不是因为人们将野骆驼驯服了,也不是因为野骆驼大迁移以后都死了,野骆驼变少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太宠爱小骆驼了,这样的话,小骆驼独立生存的能力就会变得很差,导致它们都变成了家养的。野骆驼如此,人又何尝不是呢?
【第2篇】
今天,我读完了《骆驼王子》这本书,书中的骆驼王子原本是一匹雄的野骆驼,他虽然身强体壮,可仍然像小孩子一样胆小怕事,最终被种群所抛弃,由一匹珍惜动物——野骆驼,沦落成一匹能在市场上随意买卖的家骆驼。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叫做“灰狼事件的负面效应”的文章。里面讲骆驼王子第一次独自碰到一头灰狼,虽然它的体型是灰狼的十倍,但是怀着草食动物对食肉动物的恐惧,他吓得头发都竖起来了,落荒而逃;起初灰狼不敢进攻,看到他逃了,才敢大追特追。最后还是四匹成年骆驼救了他。书中还说,往往第一次遇到天敌就不敢与其搏斗,就会在动物心中留下阴影,从此再遇到这种野兽就会越来越胆小。
我觉得我们学习也是这样的。我曾经学过一句名言:失败是成功之母。可我觉得在学习方面,失败不是成功之母,只有不断的成功才能走向成功。所以我们要认真对待每一次考试。
【第3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是:《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的是: 有两个人,拯救了几只野骆驼,然后,那个骆驼王子迅速的长大。本来,骆驼王子离开队伍出去溜溜,也是很好的,因为这样,骆驼王子才会独立。可,他妈妈却不那么想,继续溺爱着骆驼王子,不久,骆驼王子独立的性格彻底泯灭了。
每次,骆驼王子都走在队伍的最中间,遇到猛兽,骆驼王子也躲在他家人的身后。
就是这样的溺爱,才酿就了一场灾难。
又一次,他们的队伍遇到了2只豹,显然,这两只豹是饿的受不住了,才攻击这几只骆驼的。他们的家人冲锋陷阵,可,骆驼王子却躲在石头后面。最后,全家都壮烈牺牲了,只剩下骆驼王子,而骆驼王子也逃之夭夭了。而那两个人在远处观战,本来想激发骆驼王子,让他打死豹。可是现在……
几天后,他们遇到骆驼王子,因为平时都是他妈妈喂它食物,所以,骆驼王子现在不会找食物了。他们把骆驼王子带回去,让骆驼王子吃饱,这是,那两个人也该走了,骆驼王子恋恋不舍,正好,有一批货物,那两个人真的不希望骆驼王子变成可以拖东西的骆驼,可他们把货物刚放在骆驼王子身上,骆驼王子就跑起来了,o(︶︿︶)o 唉!
【第4篇】
今天我读了《骆驼王子》,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动物作家——沈石溪。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野骆驼的出现、生活和毁灭的过程。读后,我深受教育。
这篇小说讲的是:作者在考察动物时遇到一小群野骆驼,它们后面跟有一对雪豹,当野骆驼最终被雪豹围住时,它们没有丝毫撤退的意思,原来中间有一只半大的骆驼。作者帮助它们赶走了雪豹,和骆驼交上了朋友。后来经过一系列反复斗争、生活、猜想后,在死亡的阴影里落下了帷幕。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所谓的“骆驼王子”其实就是一个“骆驼孩子”,因为它总溺没在父母的爱里,所以它胆小、懦弱,什么事都依赖父母,它不会生存,遇到其他猛兽时就像个孩子一样只知道又跳又蹦,寻求父母的保护。父母的溺爱使它放弃了一切想法和独立生存的大好机会,所以它是使这个族群毁灭的导火索。我不由想到了自己,我们现在要尝试面对生活,不要过分依赖父母,因为总有一天我们都要独自面对生活。否则就会像“骆驼王子”一样被生活淘汰。
妈妈寄语:
儿子,为了这篇文章我们又争吵了。写完后你并没有让我检查,直接写到日记本上,我看了后不太满意,说了我的看法,你很不高兴,但还是去改了。我让你重新誊写一遍,你不乐意,拿你老师说事,说老师同意可以在日记本上修改。我们吵了架,我生气的不理你。结果就成了现在这篇文章。儿子,你知道吗?老师让你在本子上修改是想让你写得更好,并不是让你写的很乱。内容诚然很重要,可外表同样重要。干干净净整洁的作业是对老师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锻炼。其实不仅学习如此,生活也如此,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一切事情都有表面和内涵两个层面,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把事情做好就行了,要想着怎样做完美,虽然刚开始这会很累,这会增加我们很多负担,可儿子,当养成习惯后,一切都会顺其自然,你会发现这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儿子,妈妈不怕和你争吵,但我们都要从争吵中反思自己,明白吗?
“不放弃,希望便永在。”我在《骆驼王子》这篇文章中看到了这句话。
有五匹骆驼被两只雪豹拼命地追赶,其中有四匹成年骆驼和一匹因受伤而步履踉跄的半大骆驼。这两只雪豹选定了那只半大骆驼为它们的攻击目标,就等着它落单。一匹雌骆驼和一匹雄骆驼已经跑到前面去了,一匹老骆驼“吭”的一声叫唤,两只骆驼立刻停止奔跑,迅速转身跑回半大骆驼身边,四只骆驼尾朝内头朝外把半大骆驼围在保护圈里。可是骆驼既没有可当武器使用的犄角又没有令胆寒的獠牙,虽说骆驼的蹄子很大,能踢能蹬,但是他们身体笨重,不会尥蹶子,可以这么说,野骆驼遭遇大型猛兽,除非发生奇迹,否则很难逃脱恶运。
这两只雪豹轮番上阵,笨拙的野骆驼毫无还手之力,它们现在不一会的功夫,有三只骆驼已经受伤,它们现在要么抛弃那半大骆驼逃命,要么全体阵亡。然而它们似乎没有逃命的打算。仍坚守着自己的阵地,徒劳地用蹄子扒拉着地。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我被它们这种精神感动了。突然一声枪响,两只雪豹吓了一跳,飞快地逃走了。骆驼们也受了惊吓,但是为了小骆驼,还是惊慌地围在那里。
“ 不放弃,希望便永在,”生活需要这种精神。
暑假我看了《骆驼王子》这本书.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骆驼王子的小骆驼,从小就在成年骆驼的宠爱之下长大。长大后虽然高高大大,可内心世界仍像一个小孩子一样,不会照顾自己。不光如此,骆驼王子还不懂得关心别人,终于有一天,心灰意冷的成年骆驼们,离开了骆驼王子。
这个故事不禁引起了我的思考--是什么原因导致骆驼王子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
从表面上看似乎是骆驼王子的错:那么大了都不会自己照顾自己,笨死了。并且还那样的自私,只知道以自己为中心。成年骆驼那么的关心它,它当然应该加倍的关心成年骆驼才对,否则怎么对得起成年骆驼对它的关心?成年骆驼也许也是这么想的。
但是我却觉得这件事,主要错在成年骆驼:如果不是成年骆驼从小就宠着骆驼王子,什么事都帮骆驼王子做好,现在骆驼王子怎么可能自己不会照顾自己呢?再想想,成年骆驼从小就无条件的宠爱着骆驼王子,也许骆驼王子从小就把自己当做太阳,大家都应该围着它转,却不得去报答别人,久而久之,骆驼王子就变得自私起来。
看完
俗话说得好: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譍,院子里跑不开骏马,平静的水面练不出强悍的水手。人也是同样的一个道理。太多的宠爱无法帮助孩子,却只能害了孩子,一个人如果不经历一此磨难,如何才能长大。人生好比一条坎坷不平的道路,小时候多摔几个跟头,长大之后才能明白如何避开石头,少摔跟头。小时候父母过多的宠爱,就好比在为孩子扫清路边的石头,但总有一天,父母无法为孩子扫石头了,孩子就会摔一个大跟头!
同学们,命运在自己的手上,就看你如何决定了,千万不要再做第二个骆驼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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