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地心游记读后感400字四年级

地心游记读后感400字四年级

《地心游记》四年级读后感10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地心游记》四年级读后感10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地心游记》是一本非常吸引人的探险游记,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些深刻的道理。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地心游记》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地心游记》读后感 李嘉桐

今天我跟着主人公阿克塞尔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地心之旅。

《地心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德国的科学家李登布洛克偶然发现了一封密码信,在解读了密码信的内容后便决定带上侄子阿克塞尔前往地心。在真正进入底薪之前还经人介绍认识了向导汉斯。三人从冰岛的一处火山口开始进入地心。一路上克服了迷路、缺水、暴风雨等种种在地面上难以想象的困难后,在一次火山喷发后回到地面上。读完这本书,我彻底被作者凡尔奇丰富的想象力所折服了。虽然平时我也爱幻想,但从未想象过如此神奇的事情。作者把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写得活灵活现,像亲身经历过的一样。我也曾经试过写科幻小说,但只开了个头就写不下去了,这本书给了我启发。

从《地心游记》中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应该全力以赴,不能因为一点小困难就半途而废。还有做事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强健的身体。如果你也想去地心,就要好好学习各种知识,锻炼强健的体魄,还要多实践锻炼自我生活能力。我也想去地心,所以我要克服怕脏、怕黑和没耐心的缺点。

好了,不说了!我要去做准备了,如果你也想去的话,那也赶快行动吧!

地心游记读后感 亓蕴宁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不应错过的著名科幻小说《地心游记》,作者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读了这部小说,我被书中一环扣一环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

书中讲了我阿克赛尔、我的叔叔李登布洛克教授与向导汉斯在一封密码信的指示下想进入地心。途中他们经历了缺水、迷路、风暴等困难;发现了地下海洋、巨型植物、地下巨人、史前巨兽 最后再一次火山爆发中重回地面。

文中我被他们三个人的勇敢、机智所折服。李登布洛克教授是一位聪明的矿物学家,途中解决了很多科学难题;汉斯是个沉着冷静、有经验的向导,在困难中多次救过我和叔叔;而我在这次探险中学到了不少东西。我认为他们为了证实真理,能勇敢地进入地心,面对未知的前方不畏艰险,克服重重困难,这是我所敬佩的。他们和《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孙一样,能在困境中看到希望,不畏艰险地勇往直前。

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精神,做一个不畏艰险、勇敢机智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书中最后问了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有一封密码信出现在你的面前,你愿意开始一场难以置信的旅行吗?这个问题给我留下了深深地思考。我认为如果能做出决定准备勇往直前的人,一定是不怕困难、勇敢机智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成功,受益匪浅;而胆小懒惰者,是永远不能享誉这份荣耀的。

我相信我们只要有一颗不怕困难、坚强勇敢的心、就一定能征服一切高峰!

《地心游记》读后感

前几天,我看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地心游记》这一本书。因为以前看过同名电影,所以我特地看了这本原著。

这是一本凡尔纳早期的科幻小说之一。主要内容是: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受阿尔纳萨克努塞姆一封密码信的启发,就和自己的侄子阿克塞尔、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行。一路上克服了缺水、迷路、风暴等各种困难,终于在一次火山喷发中从西西里岛的斯德隆布利火山回到了地面。本书主人公主要有三个,固执而有坚定信念的教授,冷静平和的向导汉斯以及初出茅庐后来逐渐成长起来的的毛头小伙子阿克赛尔这么个三人探险小队,每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别人学习的地方。他们一起历经磨难,进行了一次惊险而奇妙的旅途。虽然凡尔纳那个年代的对地心的认知在现在的眼光看来好多都不是真的了,但作者渊博的地理知识仍然让我感到惊奇!难怪人们要叫凡尔纳为文学家中的科学家科幻小说的鼻祖。

本书最让我感到奇特的是在地心里的那片蘑菇林,里面有大大小小的蘑菇,小的看不见,大的有一座房子那么大。那该是多壮观的景象啊!

最令人害怕的地方就是在地中海里会飞的鱼,它们有刀一样锋利的牙齿,飞来飞去,用枪也打不死,真是太恐怖了!看得我手心冒汗

这本书写的很是滑稽幽默。常常叫我哈哈大笑,最好玩的是教授一开始工作居然四天四夜不吃饭,连带着其他人也不吃东西陪他一起受罪,直到他说吃饭才吃饭。这是个固执的老家伙!

我觉得《地心游记》是一本充满传奇色彩的科幻小说。它值得大家一读,向朋友们推荐!

《地心游记》读后感

《地心游记》讲了三个人在地下冒险的故事。

他们先从火山口进入。他们一路向下,后来发现自己在大西洋的下面。他们一直往深处走,看到了神奇的鸟,巨大的植物,奇怪的巨人这些是世人永远不会相信的事实。

他们虽然经历了许多磨难,但是却活了下来。他们是怎样做到的呢?因为他们不断坚持,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换来了生存的希望。

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遇到困难不能慌张,只有冷静的思考和不断的坚持才能获得胜利。

《地心游记》读后感

我很喜欢《地心游记》这本书,因为它里面写的故事非常有趣。这本书讲的是我、叔叔和向导汉斯,他们从冰岛的火山进入,克服了缺水、迷路和暴风雨等困难后到达了地心。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安全回到了地面。

叔叔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但他也是一个非常幽默的人。而我却是一个性格内向,做事犹豫不决的人。汉斯是别人介绍的非常优秀的向导,他遇事非常冷静。

叔叔那种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只要还有希望,就应该全力以赴。书中还写出了好多奇特的景色,有巨大的蘑菇林,宽阔的地下海洋等

书里面还有好多漂亮的插图呢!这本书我看的过程中就像自己身临其境,亲身经历一样,时而惊心动魄,时而惊喜异常。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如果也喜欢,那就也看看吧!保证让你爱不释手!意犹未尽!!

地心游记读后感 曾一杭

今天,我又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地心游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受前人萨克努塞姆一封密码信的启发,偕同侄子阿克塞尔和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行。他们从冰岛的斯奈菲尔火山口下降,一路克服缺水、迷路、风暴等各种困难,终于在一次火山喷发中从西西里岛的斯德隆布利火山回到地面。

我认为:如果不是李登教授的固执,他们也不可能来到地心。在通往地心的途中,李登教授执意要进入海岸线,才使得他们找到萨克努塞姆留下的标志,也使他们成功回到地面。而书中的另一位主人公阿克塞尔在旅途开始的时候胆小如鼠。他始终相信地心深处是可以把一切粉碎的岩浆。

我的感悟:其实有时候,固执并非坏事。在途中,他们遇到风暴而绝望的时候,李登教授变得十分固执,他认为,只要一动不动,就能顺利到达安全地带。结果,教授是对的。

地心游记读后感 吕飒

暑假,当我翻开《地心游记》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被书的内容深深吸引,我忍不主要翻开下一页看。

这本书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他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和探险小说家,其代表作品是:《海底两万里》和《格莱特船长的儿女》,都是探险类小说。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1863年的一天,利登布洛克教授发现了一张非常古老的羊皮纸,上面写着以前就有人去过地心。得知这一消息后,利登布洛克教授就带着他的侄子去地心,他们由冰岛上的一个火山口出发,进入地心,开始了他们的地心之旅。他们也是困难重重,几次都是有惊无险,最后,他们终于在三个月后回到了地面。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就是坚持不懈。正是这种精神,才能让你成功。

我认为,这本书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是一个目标,一种希望,也许在很多年之后,这就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们要不断为自己确定新的目标,为目标而奋斗。

《地心游记》读后感 候芷琪

《地心游记》出自科幻作家儒尔凡尔纳的笔下。这本书主要写了德国矿物学家李登布洛克在一本古老的书里偶然看到了一张羊皮纸;在破译了纸上的字母以后,受到前人萨克努塞姆的启发,跟侄子阿克塞尔一起,找了个冰岛人汉斯做向导,进行了一次地心探险;一路上,他们克服了缺水、迷路、风暴、高温等种种困难最后在一次火山喷发中回到了地面,成了人们心中的英雄。

全书开头七章作为了铺垫,其余内容分为准备、探险、新生三大部分。我最喜欢第二部分。在火山管里,教授虽然没有气压表,但他凭借多年的经验,计算出头顶上地层的厚度;为了横渡地心海洋,他们自己做了一条小船,在海上,他们遭遇了一个移动的火球,一下子就卷走了桅杆和船帆,而且让船上所有的仪器都失灵了,他们还遭遇了大海兽和暴风雨,但还是顽强地渡过了地心海洋。

这本书给我了很深的启示。最让我钦佩的是书中的主人公李登布洛克教授,他是一位痴迷的考古学家,为了研究总是不顾一切。它不仅仅是个科学家,也是个富有探险精神、有勇有谋的人。

神奇的地心,到底有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呢?让我们一起去探险吧。

《地心游记》读后感 黄崇源

这本书出自19世纪,一位法国著名的小说家儒尔凡尔纳之手。

主要记述了:李登布洛克教授无意中发现了一张历史悠久的羊皮卷,是阿尔纳萨克努塞姆,一位伟大的探险家所写的是通往地心唯一的方法。因而带着自己的侄儿合向导汉斯开启了一段奇妙之旅。路途中历经艰险﹑饥饿﹑缺水﹑黑暗﹑风暴﹑不断的折磨着他们的肉体和精神。但也有许多惊喜和发现,证明了在第四纪确实有人类存在的事实。

最后,利用火药炸通了被封住的火山通道,在火山即将喷发时乘上木筏随着=熔浆不断的上升从而达到地面死里逃生。

文章内容文字生动,十分带动情绪在我读到:不出所料;第一天下来我们的水就没了,只剩下一些刺柏子酒时,我便担心起来,他们会不会渴死在这洞穴中,紧接着便是一种紧张的心情继续读。当读到他们找到了汉斯小溪从而解决了缺水的困难,悬吊的心终于落下,十分喜悦。

阅读完这本书,感觉这书介绍的世界很美,所有的历险非常刺激,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生是应该不停努力奋斗的要坚持不懈,敢于冒险﹑在困难中不断磨练自己,勇敢接受生活的挑战,这才能成功。

《地心游记》读后感 乙立晖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吸引人的探险游记。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些深刻的道理。

地心游记写了一位德国教授,在一本很古老的书里,发现了一张神秘的纸条,就是这张纸条让教授开始了一次探险。教授带着侄子来到了冰岛的一座火山口上,他们要爬进火山,走进地心。他们的目标就是走到地下深处,在路上,还遇见了一些在陆地上已经灭绝的动物。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遇到了重重困难,但始终没有放弃。最终,他们因为一块完全没有缝隙的大石头,挡住了去路,所以没有按照那张纸条上的路走进地球中心,但他们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他们在一次火山爆发中从意大利的火山口回到了陆地。回到陆地后,他们就成了几位名人。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我们要学习故事里的那位教授,他能做出去地心的这种决定就很了不起了,再加上他们在途中经历了数不清的困难,而他们在困难面前也是知难而进、毫不退缩。而且他们信心十足,很有毅力,决心也很坚定,在危险面前表现的也很镇静。

他们的这种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这是一般人没有的精神,也是我们应该做到的。同时,作者的这种叙述方式也很吸引人,写作非常大胆,非常令我佩服。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亡羊补牢的四年级读后感10篇


《亡羊补牢》这篇故事,我看得深有感触。里面讲了一个及时改正错误的道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亡羊补牢》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亡羊补牢》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亡羊补牢》这篇文章,文中讲的是一位牧羊人,养着七只小样。

一天,牧羊人发现羊圈上破了个大窟窿,但他很懒惰,宁愿睡觉也不去修补它。结果晚上,一只大灰狼从大窟窿里钻了进去,叼走了一只羊。牧羊人发现少了一只羊,气得直咬牙,邻居们说:快把羊圈修好吧!可是牧羊人不听邻居们的劝告,结果晚上大灰狼又叼走了一只羊。

牧羊人才后悔没听邻居的话,他赶快把羊圈修好了。从此羊儿一只也没有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错了事情要及时改正,免得错误越犯越大。

《亡羊补牢》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亡羊补牢》这个成语故事,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故事的内容是:一位农夫养了一群羊,一天,他来数羊,发现羊少了两只,他到处找,都没有找到。第二天,他又来数羊,发现又少了两只,地上还有很多血,才知道,羊被狼吃了。邻居对他说:快点修补羊圈吧。农夫想:明天修也不迟。第三天,农夫发现又少了一只,邻居再次劝告他:赶紧修补羊圈吧!农夫后悔莫及。想:如果早点修补也不会被狼吃掉这么多羊了。于是,他开始修补羊圈。从此,羊再也没有少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比喻出了问题以后,想办法补救,可以防止继续受损失。

在生活中,我们也会犯同样的错误,第一次犯错不及时改,就会接着犯同样的错误,所以,当第一次犯错时,就要及时改正,只有这样,损失才不会大。读了这个故事,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啊!

《亡羊补牢》的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寓言故事是《亡羊补牢》。这虽然是则小寓言,但我读后却学到了不少东西。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个人养了很多羊,可是有一天羊圈破了一个大洞, 早晨那个人发现羊少了一只,他想肯定是狼偷走了羊,邻居劝他把羊圈补好,他不听。第二天他又少了一只羊,他感到很后悔,就赶紧把羊圏补好。从此,羊再也没丢过。

我曾经也亡羊补牢过。记得我在学校做练习题的时候,燕字写错了,我觉得没事,就没放在心上。可是期中考试时又碰到了燕这个字,我还是写错了,要不是这个小小的失误,我都考了100分。我真后悔当初没改正。

经过这次教训,我知道做错事要查明原因,改正思路。因为我知道:亡羊补牢还来得及。

《亡羊补牢》的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了《亡羊补牢》这则寓言,它讲了一个养羊人开始不接受别人的劝丢失了养,后来接受劝告修好了养圈。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要自以为是,要听别人的劝告,不过知错就改也不算晚。

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而且知道自己错了也不听别人的劝告。例如:我们班有些同学上课不听课,不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老师教育他一次不听,两次也不听,结果考试只有60多分,这样最后害的还是自己。

不过,有些同学能知错就改,那还是好孩子的。例如: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青少年沉迷网络放弃学业,但经过老师、家长的教育之后,能知错就改,这样的孩子还是好孩子的。正如有句话说的:亡羊补牢未为晚矣。

《亡羊补牢》读后感

我读了勤奋勇敢里的《亡羊补牢》这篇故事,我看得深有感触。里面讲了一个及时改正错误的道理。

有一个牧羊人,他养了很多羊,他出门时,发现少了一只羊,原来羊圈里破了一个洞。邻居劝他说:为了其他羊,赶快把洞修理一下吧!牧羊人说:羊已经被狼叼走了,还修洞干嘛?邻居说:现在修洞还不算晚。第二天,牧羊人发现又少了一只羊,他马上把洞修好。从此再也没有少过一只羊了。

这里我们知道了牧羊人不该这么懒,早点把洞修好,就不会少第二只羊了。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勤奋上进,这样才能避免犯同样的错误,减少损失。比如;在生活中,小事不解决,就会变大事。在学习上,碰到小问题不及时弄懂,就会有更多的问题弄不懂。

读了这篇故事,我明白了,自己做错了事,别人提醒了,要及时改正,这样还不算晚。

《亡羊补牢》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亡羊补牢》的寓言故事,故事讲的是,一天早晨,一个牧民去放羊,发现羊少了一只,原来羊圈破了个窟窿,夜间有狼从窟窿里钻了进来,把一只羊叼走了。他没有听别人的劝告,把羊圈修好,结果第二天又被狼调走了一只羊。这个牧民很后悔没有听别人劝告。于是,他赶紧堵上那个窟窿,又把羊圈修得牢牢实实的。从此,这个牧民的羊就再也没有被野狼叼走过了。

这个的故事告诉我们:犯了错误,遭到挫折,这是常见的现象。只要能认真吸取教训,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就可以避免继续犯错误,遭受更大的损失。

读《亡羊补牢》有感

今天上午,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亡羊补牢》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是:有一个牧羊人,他养了许多羊,有一天早上他准备去放羊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羊。原来是羊圈漏了一个洞。领居们都猜想是狼昨晚钻到羊圈里把羊叼走了。大家让牧羊人赶快把这个洞修好,可是牧羊人却说:羊已经丢了,不用修了。结果第二天早上他去放羊的时候,发现又丢了一只羊。他马上把这个洞修好,又去给大家道歉说:我不该不听你们的话,如果早一点修那个洞,就不会丢第二只羊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如果发现问题和错误,就要及时解决和改正,如果不改正,下次就会犯同样的错误。

读《亡羊补牢》有感

今天,我读了《亡羊补牢》这个成语。

这个成语的意思是在战国时期,楚国的襄王是个昏君,整天吃喝玩乐,不理政事。大臣多次劝他,谨防秦国的侵略,楚襄王不仅不听,还大发脾气。秦国果然来入侵楚国了,占领了很多地方。庄辛见他已有悔意,就给他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养了很多羊,有一天他数羊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羊,原来是羊圈破了,狼叼走了一只,别人劝他把羊圈修好,他不听。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他又发现少了一只羊,那人后悔了,赶紧修好羊圈,从此他再也没丢过羊。楚襄王听了,果然形势好转了。

这个成语告诉我们,做错事一定要及时改正。

《亡羊补牢》读后感

我家有一本寓言故事书,我可喜欢看了。我看过的有《亡羊补牢》、《惊弓之鸟》、《一鸣惊人》等等。不过,我最喜欢《亡羊补牢》。

故事中的那个人养了一群羊,有一天,他的羊少了一只,邻居告诉他:羊圈的栅栏坏了,羊就是从那儿逃走的。那个人很懒,不去修,最后羊一只也没有了。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出了问题以后想办法补救,是可以减少损失的。学习也一样,如果你有不会的问题,及时问老师或同学,你一定也可以学好。妈妈也经常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同学们,我们不能像故事中的那个人一样啊!

《亡羊补牢》的读后感

今天我闲来无事,就读了一篇文章,名叫做《亡羊补牢》,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这么一篇小小的阅读故事,却启发很多人。

故事是这样的:说是有个农民,家里的羊圈不知怎么的破了一个洞,好心人告诉他,这样羊可能会被偷走的。而那个人却不听劝,并没有去补。当读到这儿时,我心里不禁替那个人担心,好心人提醒你,为什么不补?晚上到了,有一只狼叼走了一只小羊,农民吓坏了,后悔的把洞补好了

《亡羊补牢》这个故事我也想到了自己发生的事情,有一次放假,老师留了很多作业,我每天都想:反正有的是时间,还是过几天在写。就这样我一直推迟,终于,放假快结束了,可是我的作业还是没有写完,我开始急了,该怎么办呀。这是妈妈过来了说:平时你总是不放在心上,现在你急了,现在亡羊补牢还来得及,快写呀。听了妈妈的话我用了很多时间写作业,终于写完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什么事都要抓紧完成,不要推迟,不然后果是很严重的。

草房子读后感四年级10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草房子读后感四年级10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草房子读后感四年级(篇1)

读《草房子》有感

书,是通向美好的道路,让我们看到希望;书,是知识的海洋,在海洋里我们乘风破浪;书,是人类智慧的钥匙,我坚信“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年的暑假开始了,我读了很多好书。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著名文学作家曹文轩的《草房子》,曹伯伯笔下的故事生动感人,那我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吧!

小说主要围绕着一位叫桑桑的男孩在油麻地小学六年里喜怒哀乐的成长过程。故事里还有几位可爱的小主人公:秃鹤、杜小康、白雀、还有转学生纸月。

让我眼前一亮的是秃鹤,他是一个秃顶的孩子。经常被同学们戏弄而伤了自尊,他通过自己的方式改变大家对他的态度;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他是一个活泼、顽皮、要强、懂事又重感情的孩子,敢于和病魔抗争;最喜欢的是蒋一轮老师。他简直是十全十美——人长的帅、篮球打的好、笛子吹的好、语文教的好;最让我感动的是秦大奶奶,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在学校总搞破坏。一次却救了落水的乔乔,身体虚弱,大家关心她照顾她,感动了秦奶奶,也彻底改变了秦奶奶。后来秦奶奶为了一只掉进水里的南瓜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书里还有很多催人泪下、感人的故事。难道这本书你不想拥有吗?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孩子的世界是这么的纯真。让我懂得要珍惜朋友间的友情,互帮互助,尊重每个人。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我都要顽强的面对,坚持到底。

草房子读后感四年级(篇2)

当合上《草房子》这本书的时候,我被这本书的主人公桑桑的朋友杜小康的故事感动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在草房子里经历了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童年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

桑桑童年中遇到的许多人物,发生的许多故事,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红门”这个故事中的杜小康的经历最令我感动,他虽然从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一夜间,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从此穿的简简单单,破破烂烂的,可他从不把悲伤写在脸上,每天还是照常过他的日子,如果换做其他孩子,肯定又懊恼又伤心,可他会勇敢面对,不退缩。还想尽办法读书。我被杜小康的自强不息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杜小康的经历使我想到了自己小时候第一次学走路的画面。那时,在妈妈的帮助下,我艰难地跨出第一步,却在脚还未落地的时候,不小心一个踉跄,整个人都摔在了地上,那时候的我只要有一点的疼痛,就会嚎啕大哭,更别说摔跤了,我当时就“哇哇”地大声哭了起来,本以为妈妈会上前抱起我,安慰我,哪想到妈妈只在一边静静的看着我。我哭得快没力气了,只能抹抹眼泪,抽泣着笨拙地站了起来,我又踏出一步,在快要摔倒的时候,我调整了身体,脚竟稳稳地落地了,连我都大吃一惊,妈妈连忙上前继续鼓励我走路。从此我学会了走路,踏出了人生的第一步。

读了《草房子》使我明白了,做人要学会自立自强,这样将来才会有属于我们自己的舞台。

草房子读后感四年级(篇3)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他赠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重要品质:善良、坚强、自信、勇敢

《草房子》读后感范文二

我认为《草房子》是曹文轩写得最好的一本书了。

书中有许多人物,如桑桑、纸月、杜小康、秃鹤等,虽然有些多,但多得恰当,多得合适。似乎这本书就应该这样,就好像是上帝编纂的一本妙极了的书。

我最敬佩的人物是桑桑。文中没有一章的题目是桑桑,他永远是某个章节中的一个小人物。久而久之,他便成了主人公,并且有了属于他和他爸爸桑乔的一个章节药寮。

桑桑病了,病得很严重,桑桑好像只剩下一副清晰可见的骨架了。但是,他丝毫没有一点要将生活抛弃的想法,他坦然面对上帝赠给他的礼品他得了鼠疮。寻访了许多大医院,可都是一样的结果。桑桑并没有放弃生命,放弃油麻地。他知道油麻地的孩子在等着他。他变得乐观起来,即使遭遇不幸;他变得坚强起来,即使遭遇挫折;他变得坦然起来,即使吃再苦再苦的药他永远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他永远只会向人们展示最天真、纯洁、坚强、乐观和活泼的一面,他就是他。

《草房子》是一本值得我们精读的书,因为你会发现,读着读着你好像也进了一幢幢古朴的草房子里。

《草房子》读后感范文三

我看了一本书,它是曹文轩叔叔写的《草房子》,是一本长

草房子读后感四年级(篇4)

调皮聪明的桑桑,搞笑勇敢的秃鹤,美丽文静的纸月……《草房子》这本书写了一个又一个有趣的故事。

我印象最深刻的内容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乔花了十几年时间也没能把秦大奶奶赶走,在所有大人眼里,秦大奶奶是个可恶的老太婆,但在桑桑眼里她却是个温柔可亲的老奶奶。有一次秦大奶奶听见校长和其他人在讨论怎么赶走她,十分生气,就把家里养的鸡鸭鹅全放了出去,那时刚好在上课,那些顽皮的小家伙们把教室搅得天翻地覆,场面十分好笑。

因为桑桑很调皮,所以父亲平时对他很严厉,非常生气时甚至会打骂他。故事的最后,当父亲得知桑桑生病后十分担心,对他关怀备至,想尽办法给他治病,并带他去做喜欢做的事情,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就像是无边无际的大海。我想到爸爸妈妈对我也是无微不至的关爱,即使做错了事也会原谅我。我懂得了家人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理解,决定以后要做一个更懂事的好孩子。

草房子读后感四年级(篇5)

明天早晨,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未醒来时,就将载着桑桑和他的家,远远地离开这里——他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桑桑和他的小伙伴发生过许多有趣、悲伤、忧虑的事。比如桑桑和秃鹤在一起,秃鹤先是不在意自己的光头,然后有一点点在意,让人用东西换一次抚摸,最后,变的摸不得了,谁要摸,他就跟谁急,甚至玩命。当然,秦大奶奶也让人感动,第一次,为了一个小孩,跳下水去把他救上岸,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而且只是为了油麻地的一只南瓜。红门里的杜小康,从最富的人家变成了穷人,一点钱也没有……而纸月从小就没有父母,一直是外婆把她从小带到大。这里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人生的转折点。

曹文轩这个作者写的文章就像给你讲故事一样。在《草房子》里,生动形象的表现出桑桑和他的小伙伴们在一起的生活,在作者的笔下,桑桑就仿佛活了一样,在油麻地欢乐的玩耍。作者运用一些我们的家乡话,写出了一篇篇动人的故事。

“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

草房子读后感四年级(篇6)

虽然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但我总能想起她。我知道:友谊总是很珍贵的。

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

桑桑是校长的儿子,也是因为爸爸来这里工作的原因,他在这里认识了许多朋友:文静内向的纸月;自信的陆鹤;善良的秦大奶奶;顽强不屈的细马和美丽温柔的白雀……在这些众多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桑桑啦,因为他是一个非常天真、热情的小男孩。他的独特,是那种隐隐的普爱之心处处给苦难中的朋友以无形的力量。他,支撑起油麻地孩童世界的一片天空。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悟、这本书也另我爱不释手。我觉得,相比桑桑的童年,我们是不是少了点童趣和欢乐呢?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是一帆风顺,都布满了酸甜苦辣,我们更要鼓起勇气去面对生活。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就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你也赶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草房子读后感四年级(篇7)

留住童年的记忆

——读《草房子》有感

合上《草房子》,闭上眼,书中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油麻地和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仍在我脑中盘旋。

书中写了男孩桑桑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桑桑身边发生了一件件令人难忘的事:他的班主任蒋一轮与女孩白雀之间的真挚感情;邱二爷和邱二妈与养子细马在经历一场灾难后建立的浓厚亲情等等。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红门》这一章:杜小康是油麻地首富人家的孩子,他家开了间杂货店,是那儿仅有的一家。他有四季分明的衣服和一辆自行车……这些使伙伴们无比的羡慕。一次,杜小康的爸爸将家中的全部积蓄加上一笔贷款,买了一条大船和一大船的货物打算放在家中,慢慢卖出去,赚出一笔更大的钱。可是由于他喝酒失误,船撞沉了。他家破产了。杜小康不得不辍学帮家里放鸭子。在告别伙伴到三百里外的大芦荡放鸭子的日子里,只有孤单、忧伤、寒冷、疾病、饥饿伴随着他。这一切造就了杜小康过早的懂事和面对挫折的坚强性格。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由欢乐和挫折组成的,这些欢乐与挫折都应当去珍惜。当我们遇到挫折不能大哭大闹、怨天怨地,要勇敢地面对它、解决它。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学校组织‘经典诵读’的节目的排练,老师不让我当领诵的角色了,我很伤心就哭了起来。后来经过老师的开导,我答应了老师给我安排的新角色,并且很认真地排练。当我们的节目参加了区里比赛时,我心里无比的开心和自豪。如果我开始不接受老师的安排,一味地哭闹,可能连参演的机会都没有,更体会不到这份快乐和自豪了。是的,童年中的每件事都教养、启示着我们成长,成长为一个阳光、自信、坚强的少年!

让我们留下那些珍贵的童年记忆,建造一个充满阳光的草房子。

草房子读后感四年级(篇8)

今天,妈妈给我推荐了两本书,其中让我最感兴趣的是《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了五个小朋友少年时代的故事,他们分别是桑桑、陆鹤、细马、纸月和杜小康这五个人。

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是陆鹤,桑桑两人,陆鹤是一个小光头,天生的不长头发的那种。让人有一种想触摸它的冲动。而桑桑是个很善良,很乐观的人。他在偷了他爸爸的本子被暴打一顿之后,就病了。而且病得很重,连当地的医生都没有办法医治他。于是他爸爸就带着他主要是到处求医治病,在这过程中桑桑也受了很大的罪,吃了不少的苦。他还勇敢地接受了痛苦的火针,在多次治疗下,他的病终于好了,还顺利考上了中学。我被他的勇敢深深地打动了!我佩服他的勇气,我要向他学习。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他让我感到了他们童年的快乐,虽然当时的条件不好,但是他们过的无忧无虑。这是暑假里给我感触最深的一本书。

草房子读后感四年级(篇9)

寒假里,妈妈又给我买了好多书。我一本一本地看完了,觉得的是那本《草房子》。我被它深深地吸引着,一连读了两次。

《草房子》这本小说主要介绍了桑桑、陆鹤、纸月、细马和杜小康五个人的生活,展现了桑桑的无忧无虑、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药寮”这一章里,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桑桑因为偷拿了他爸爸的本子而被爸爸毒打一顿,之后,他病得连医院都觉得他将不久于世了。于是,他爸爸只好带他去寻找偏方治病。在看病的这一段时间里,桑桑不知喝下了多少碗苦药。他甚至勇敢地接受了火针:一根根长长的针,被烧得通红之后,向桑桑的脖子扎了下去……历经磨难,桑桑的病终于治好了。后来,他还顺利地升入了中学。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给了我宝贵的启迪它让我感受到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我要好好珍惜。

草房子读后感四年级(篇10)

《草房子》读后感

金黄的麦田,辽阔的草地,漂亮宽敞的油麻地小学和一幢幢结实的草房子。这就是美丽的油麻地,它给我留下了许多深刻的印象,让我不禁喜欢上了这本书。

书中主人公桑桑和他的伙伴们发生的故事既有欢喜又有悲伤;既有感动又有愤怒并颇富戏剧性。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都自已令人热泪盈眶。

这本书故事众多,但作者曹文轩伯伯却把每一个故事都写的完美无缺,并富有感情。第一章中桑桑和陆鹤从一对冤家变成一对好朋友的故事,写的十分细致;第二章中几个强壮的男孩欺负娇小的纸月令我愤怒不已,想立刻冲上去为她打抱不平;第三章,第四章……就这样我一直看完了全书。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第四章:艾地说秦大奶奶的土地被地方政府强行分了去。盖了一所学校也就是油麻地小学,可亲大奶奶却坚持说这片土地是她的,永远也不搬家。当她看到她的土地上盖了一所学校,就以为孩子们在她的地盘上读书于是她把鸡鸭鹅赶到学校,它们满教室飞,在学校到处拉屎,弄得学校臭气熏天,鸡犬不宁,被迫同意她住在学校边,虽然住在了学校边上但是她还是想方设法的把学校搞的乌烟瘴气。后来在所有的孩子中只有桑桑关心她、在意她、喜欢她,秦大奶奶因为桑桑对她的一片真心从而改变了对学校的看法,但有一天她为了学校的一个落入水中并快成熟的南瓜,一不留神,溺死在水中,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油麻地令我热泪眼眶,感动不已。

我从《草房子》一书中,感悟到了生活的真谛:朋友要互帮互助,做事不能灰心丧气;做人要诚实守信等等,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本既好看又对人有益的好书!

《警犬拉拉》四年级读后感10篇


《警犬拉拉》的主人公不是人,是一只富有正义感的犬,它屡破奇案,是犬中的福尔摩斯。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警犬拉拉》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警犬拉拉》读后感

《警犬拉拉》这部小说,我认为它无疑是沈石溪的最得力之作。

《警犬拉拉》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和它的主人大漫在一起执行任务,在一起同生共死。这部小说不仅有真实的情感,还有一些喜剧的成分,让人看了心潮涌动。

我把这本书看完后,感触很大,让我动容的是主人公拉拉对主人大漫那颗忠诚、善良的心。它为了不让主人受冤枉,独自逃出刑警队,冒着生命危险,去为主人洗刷冤屈。最终成功的为主人平了冤,但它自己最后却弄得遍体鳞伤。这时我被拉拉那颗对主人忠诚的心打动了。我觉得动物身上,往往有着比人更加美好的品质。比如狗对主人忠诚。这在拉拉身上。真的体现的淋漓尽致。从它愿意为主人上刀山下火海的表现中我们难道不应该向它学习吗?我们虽然谈不上对谁忠诚。但要像拉拉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在生活中多帮助他人,为他人排优解难。

而现在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如果每一个人都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世上就会少一些纷争,多一些美好的风景,比如给予别人关爱,乐于助人等一些好的品质。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融洽。让我们每位同学都向主人公拉拉学习吧!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文明,井井有条,因为我们就是祖国的未来。此时,我的脑海中荡漾着韦唯阿姨的歌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警犬拉拉》读后感

当我看到《警犬拉拉》时,好奇的随意翻看,一下子被吸引住了。很快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真有意思!

《警犬拉拉》主要描写了警犬拉拉和它的主人大漫一起侦破了很多疑难案件。案件的成功侦破,有拉拉的很大的功劳。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生动的刻画了拉拉的心理活动的描写。

警犬拉拉是一只优秀的狼狗,它机智勇敢、临危不惧,爱憎分明,能够分析对错,像一个有正义感的优秀警察。并拥有十六分之一狼的血统。它的主人是一名警员,名叫大漫。大漫和拉拉是一对默契十足的搭档,不论什么案件都总是形影不离。大漫教会拉拉本领,使拉拉解决了许多案子。

让我最感动的是拉拉对主人的忠诚爱戴。一次,大漫的战友阿珠被杀,现场附近留下了沾满鲜血的大漫穿过的警服,大家误以为凶手就是大漫,只不过当时并没有发现凶器,所以还不能定罪。这时拉拉为了还主人以清白,开始了寻找凶手的过程。它在抓狂人的路上被一个男人打伤,还被迫吃垃圾,甚至遭到警员小金的误解在经过千辛万苦之后,最终拉拉找到了凶器,洗清了主人的罪名。 这都是由于大漫对拉拉长久以来真心的关爱,使得在大漫有困难的时候拉拉不顾一切地帮助他,这种人与狗之间真实的情感让我们不得不感动。

狗虽然明白不了复杂的人类的思想,但它的心却是那么地纯净和真诚,它懂得如何感激回报那些为它付出真爱的人,为此甚至甘愿牺牲自己,这让人类与狗成为永远的朋友吧!

我爱警犬拉拉,我渴望长大了当一名警察,也拥有一只像拉拉一样的警犬。

《警犬拉拉》读后感

前些日子,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警犬拉拉》拉拉是一只警犬;它是一只优秀的狼狗,嗅觉比普通警犬还要灵敏,它在刑警队已经服役5年,是一只老警犬了。它曾经破获大大小小几十起刑事案件,有着丰富的破案经验。

拉拉的皮毛是棕色的,耳朵尖尖的,它的眼睛炯炯有神。虽然拉拉看起来是温柔的,其实它也是威猛的,虽然它看起来很弱小,但是也很强大。我就拿《沉重的追逐》这篇故事来说吧。又一次警员大漫和拉拉一起去和平医院捉拿贩毒犯,拉拉闻着气味来到了外科护士小燕身边,拉拉此时很清楚的知道小燕就是贩毒犯,可是小燕曾经贴心地为拉拉治疗,给了拉拉第二次生命,拉拉的内心十分矛盾,但最终处于警犬忠诚的本能,拉拉还是扑向了小燕。这件事过后,拉拉很伤心。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不仅仅是破案机器,他和人一样,一样有灵性,有感情。这本书虽然是写的是动物之间的故事,但是从书中我们能够深刻地体会到,人类有时做的,可能还不如动物。为什么拉拉都能这样忠心耿耿地工作,而我们却三心二意的不把学习当一回事。为什么拉拉能完成警员给它的任务,而我们却一直辜负父母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优秀的警犬,是因为它一直长时间坚持不懈的训练。狗都有一颗恒心,为什么我们人却总是做事半途而废呢?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拉拉一样,做事要永不放弃,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警犬拉拉》读后感

都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坐舟,我对这句话可是深信不疑哦!

大家应该都知道沈石溪吧,他是一个动物小说的大作家。我读过他许多的动物小说,像:《狼王梦》《再被狐狸骗一次》《斑羚飞渡》等等。最近,我又看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小说,其中最让我着迷的是一篇智破拐婴案的故事,十分生动有趣。

这一段时间,经常有婴儿丢失,拉拉和它的警员大漫负责搜查附近的公园、大道。

一次,它们看见了一个红衣女人,拿了一个塑料袋,用花背带把孩子背起来,恰巧被大漫看见了,伸出手就要搜查。因为在当天,恰好丢失了一名男婴。当大漫发现那名婴儿也是一名男婴时,心不由自主地沉了一下,可拉拉却无法辨认那个婴儿是否就是丢失的那名婴儿。最后,大漫把红衣女人放走了,可拉拉却觉得那女人像漏网之鱼一样,在眼皮子底下遛走了。于是,拉拉悄悄地跟着红衣女人,看见她把婴儿放在树柱上,拉拉把她的小塑料袋弄掉,里面的方便面、奶粉全掉了出来,拉拉又跑向婴儿,咬那条花背袋,婴儿吓的嘤嘤哭泣了起来,可红衣女人只骂了句:疯狗、瘟狗,快滚开。并没有多管拉拉。在母亲心里,孩子永远是最重要的,可红衣女人却对这个孩子一点也不爱护。拉拉又模仿狼的样子,对红衣女人低吼,可红衣女人只是下意识的护住了喉管,并没有去抱那个脆弱的小生命,于是拉拉扑向红衣女人,抓住了那个逃犯。

其实,我还是挺敬佩拉拉的,敬佩它那勇敢和聪慧的头脑。我们也都应该像拉拉一样,拥有勇气,遇见事情不慌不乱,分析推理,这样才是一个出色的好少年。

《警犬拉拉》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警犬拉拉》这本书。《警犬拉拉》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还看过沈石溪的其他作品,《一只猎雕的遭遇》等。

这本书主要讲警犬拉拉帮助主人大漫侦破了许许多多的案件,还帮助卷毛猴当上了王位,帮助雌虎蓝蓝摆脱伤心,给谭老板站岗警犬拉拉是一只很特殊的狗,它既是一只狗,又是一只狼,是半狼半狗的一种动物,它既有狗鼻子的嗅觉灵敏之处,又有狼的那种品性和头脑,所以拉拉是一只非常聪明又机敏、勇猛的狼狗。警犬拉拉是一只对主人很忠诚的警犬,他在破案时对它的主人大漫很依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马戏团里的一只大象跑了出去,大家焦急万分,正当警员们一筹莫展的时候,主人大漫派出了聪明玲俐的拉拉,大漫让拉拉用游戏的方式把大象引回笼。拉拉勇敢沉着,利用大象尾巴的弱点,经过几番尝试,拉拉咬住大象的尾巴,成功地把大象赶回了笼子。警员们都拍手叫好。拉拉因此受到了马戏团团长的称赞,也受到了主人大漫的奖励。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一个道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动脑筋分析问题的关键,找到对方的弱点,抓住弱点找到制胜的关键点,才能取得成功。

《警犬拉拉》读后感

今天上午,我读了《警犬拉拉》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警犬拉拉的喜怒哀乐,也写出了拉拉巧破谜案的经历。

在沉重的追逐这一章中,拉拉破了追捕毒犯的案件,警察来晚了一步,毒犯早就跑了,但是警察发现树枝上却有一个蓝色的发卡,因此推测犯罪分子里还有女士,警员大漫在派出所让拉拉闻和发卡,而拉拉凭着记忆中的气味,把警察带到了和平医院,罪犯是护士小燕,尽管拉拉和小燕(小燕曾经救过拉拉)是朋友,但拉拉还是报警,让警察抓她。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惭愧,因为拉拉忠于职守,虽然他和小燕关系很好,但是拉拉没有因公废私,警犬的任务是缉拿犯罪分子,所以拉拉将她缉拿归案。我是学生,任务是学习,可是我却喜欢电脑游戏,没有好好学习,想想都惭愧。

《警犬拉拉》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警犬遇到的事。 拉拉克服了对感情的沼泥,抓住了护士小燕,去猴山平息猴山的暴乱,有一只黑肩膀猴,向拉拉扔屎,被拉拉猛揍一顿,最后拉拉让一只卷毛猴登上了王位,在政府大楼门口,拉拉闻到了令它心惊肉跳的味道火药味,尽管拉拉提醒警员大漫,但无动于衷,最后,那一只装有炸弹的狗与瞎眼老太婆一起炸开了。

有一天,拉拉与大漫去阻拦并赶回到铁笼的任务,拉拉奋不顾身地跑去阻拦大象,拉拉用激将法使大象进了笼子,女警阿珠被害,拉拉为了为主人洗涮冤情,掏出了刑警队,揪出了凶手。

一个红衣女人,拐卖婴儿,设法逃遁,但是在拉拉的火眼金睛下,暴露了目标。 拉拉真棒,它的的事迹太好看了,你们要不也看一看这本书。

《警犬拉拉》读后感

本书的主人公不是人,是一只富有正义感的犬,它屡破奇案,是犬中的福尔摩斯。

在拐卖婴儿案件中,虽然犯罪嫌疑人用了很多手法,但还是被拉拉这位勇犬的火眼金睛发现了;在一桩贩毒案件中,它的救命恩人小燕也是一名毒贩,虽然拉拉很犹豫,但还是揭露了小燕的贩毒身份。拉拉是一只对人情不顾,但对法律一丝不苟的犬,它在与恐怖分子交战的过程中,将市政大楼成功解救,而过程只有短短的几秒,它在女警员被害案件中,它的主人大漫之所以能够蒙冤得雪,就是因为拉拉发挥了忠诚的本色

拉拉是一条多么坚强,有毅力,不妥协,不动摇的警犬。谭老板用好吃的好喝的贿赂它时,它不仅没有被贿赂,还勇敢地制止了他的犯罪。它真是一条气势夺人,令小人闻风丧胆,仓皇而逃的警犬。拉拉健壮如牛,凶悍无比,没有一只犬能与它为敌,它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福尔摩斯犬呀!

拉拉这只犬是犬中豪杰,是所有警犬和警员的榜样;它的坚强勇敢,让每个人都非常佩服;它威风凛凛,让我们为拉拉感到骄傲吧

《警犬拉拉》读后感

最近全球掀起来了一股江南热,而我们班掀起来了动物热。什么叫动物热?嘿,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前段时间,我们班的语文老师说让买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我和妈妈一起去了书店购买,我本就是一个爱书狂,看到好书就忍不住去摸,摸了就忍不住看,看了就忍不住买。我一去书店不挑两三本书,决不罢休的。这不,我左手一个包,右手一个包,妈妈望着我无语的摇了摇头。

一回到家我如饥似渴的读起来,《警犬拉拉》让我越看越想看,不断地想拉拉怎么这么帅。看了拉拉以后我十分佩服这只机敏、聪明、活泼的警犬,幻想着自己也能拥有一只警犬。蓝发夹的女主人,曾经是拉拉的救命恩人,但现在是一名女毒贩,正被警察追捕。当警员大漫把蓝发夹交给拉拉嗅时,拉拉的脑袋嗡的一下子,拉拉嗅出了救命恩人的味道。它万万没想到恩人竟会是毒贩子,当大漫把它带到天明医院时。它左右为难,如果抓住她,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但不抓就担当不起警犬这两个字,更对不起大漫。最后他还是义不容辞的把女护士揭发了。但他在犬舍已经好几天不吃东西了,大漫在犬舍陪它说了一晚上话,拉拉最终相信了他,把蓝发夹给了他。后来大漫把蓝发夹系在犬舍的墙上了,拉拉想看时抬起头就可以看到,算是对恩人的怀念。

由此可见拉拉的情谊有多重,拉拉是一条重情重义的好犬。这本书还有死亡游戏,为谭老板站岗,雌虎蓝蓝等许多有趣的故事,想知道就快买吧!

《警犬拉拉》读后感

《警犬拉拉》是沈石溪写的短片动物小说,很好看。

里面的大概内容是一条警犬叫拉拉,它是一条非常忠诚的警犬,现在在刑警大队的一名叫大漫的的警员当警犬。他们配合得很默契,一次次的案件都被他们一一破解。

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一篇叫《女警员午夜被害案》这一篇文章。里面的大概内容是刑警队在调查森林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女尸,一看是一名警员,拉拉闻着血味来到了大漫的宿舍,还真是奇怪,在宿舍里发现了浑身是血的衣服,这是大漫经常穿的警服。姚警官立刻把大漫抓了起来,拉拉来了帮助大漫洗清罪名,它不顾一切,不怕困难,它饿了就找垃圾堆里的东西吃,甚至还受到了其他人的殴打,真是可怜,这样的狗真是太忠诚了,人都比它差三分呢!最后,罪犯终于来找凶器了,拉拉已经精疲力尽了,但是它不怕,勇往直前,与罪犯搏斗。因为它肚子饥饿,显得很虚弱,罪犯见拉拉没劲了,更开始了残忍的反击,拿铲子拍它,用脚踢它,还拿带钉的铁棍打它。可是拉拉为了帮助主人洗清罪名,它忍着巨痛,狠狠的咬住他的手,把罪犯痛的直叫,好让警员发现罪犯。果然有几名警员听到有人在大叫,立刻过去将罪犯抓获了。

这样好的警犬真是太棒了,为了帮主人洗清罪名,它忍着巨痛,最终将罪犯捕获。我也真想有一条这样忠诚的小狗,那样肯定会给我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乐趣。

四年级《西游记》读后感


【第1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 《西游记》一书。虽然已经读过好几遍了,但是我还是看的津津有味,细细品味里面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物。

里面的孙悟空神通广大,猪八戒贪财好色,唐僧诚心向佛,还有一个默默地挑着担子的沙悟净,并看见了一个个藏在他们身后的故事:

《西游记》讲的是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后,他的师父来解救他,并一起去西天取经。路上,遇到了猪八戒和沙悟净,也把他们收入门下。在路上,他们遇到了各种妖怪,孙悟空斩妖除魔,杀死了好多妖怪。其中,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了,这个故事讲了唐僧误会了孙悟空,把孙悟空赶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了,猪八戒回来告诉孙悟空,孙悟空毫不犹豫的去救了师父,为民除害。

孙悟空,《西游记》里的主角。每次他都英勇机智,实在是个捉妖怪的好手。他有七十二变、筋斗云等许多本领,还有一根变大变小、金光闪闪的金箍棒,能打败妖怪是理所当然的。我也好想变成孙悟空,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猪八戒,原本就是一头猪,八戒,意味着戒去八项事,他贪财好色,老是惦记着高老庄的老婆;他好吃懒动,别人吃一碗饭,他要吃三碗饭,怪不得肚皮那么大。

沙悟净,原来是天上的大将,犯了错误被玉帝贬下人间,变成了妖怪。后来,被孙悟空他们克服了,成了三师兄。沙悟净厚道老实,天天帮他们挑着担子,和孙悟空是好搭档,平时总是牵着个白龙马挑这个扁担走在后面,让人觉得好辛苦。

唐僧,是他们的师父,他诚心向佛,一心想着去西天取经。但是,他经不住妖怪的诱惑,每次都要孙悟空来救他,和妖怪斗个几百回,才把唐僧救出。我想,唐僧这么经不住诱惑,以后要三思后才行啊!

后来他们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取到了真经,多不容易啊!要是平时我们学习有他们这种去西天取经的精神,那该有多好啊!

【第2篇】

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西游记这本书。我也是经过老师的推荐才看的这本书。真后悔没有早一点看。

这本书讲的是石头里蹦出了一只猴子,他去拜师学艺,师傅给他取法名叫孙悟空。没过多久,孙悟空就学了一身的好本领,可是因为他在其他弟子面前显摆自己的法术,师父叫他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

学了一身的好本领,悟空决定去找一件适合自己的兵器,于是他就去了水晶宫,拿了当年大禹测量水深的一根铁柱金箍棒。有一次,他想知道金箍棒到底有多高,结果触犯了天庭,大闹天宫,吃仙丹喝御酒,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

五百年后,唐三藏俸东土大唐皇帝之命去西天取经。路上,他解救了孙悟空,遇上了白龙马、猪八戒猪悟能、沙和尚沙悟净。一路上风餐露宿,打败了不少妖怪。我一向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了。白骨精为了能吃上唐僧肉,第一次变成了一位给丈夫送饭的好心妇女,第二次变成了一个找女儿的老婆婆,第三次变成了一个找老婆婆的老爷爷,但这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晶晶,把他们都打死了。唐僧是凡胎肉眼,看不出妖魔鬼怪,认为孙悟空打死了凡人,就把他赶出了队伍,并发誓再也没有孙悟空这个徒弟。孙悟空无奈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师徒三人走了没多久就遇上了妖怪,唐僧被抓,猪八戒千方百计请孙悟空去救师傅,孙悟空装着说:“师傅不是说你们俩也能降妖吗?”八戒说:“猴哥,你不能放下我们不管呀。”悟空嘴上是这么说,心里想:我要是再这么装下去师傅就要被吃了。于是他打断八戒的话,架着筋斗云去就了师傅降了妖怪,最后他们又走在了一起。通过他们的努力,到了西天,取了真经。

孙悟空的智勇双全。猪悟能的心地善良。沙悟净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心慈面软都值得我们学习。

【第3篇】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 ,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来总觉得很有趣,但现在,我的领悟变了。

这是一部每一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它那曲折的情节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的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所约束,闯龙宫,闹天宫,在花果山上称大王。可以说它已经达到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人性状态。

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未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在历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

读读《西游记》有感_四年级读后感500字_四年级有感范文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也读过不少书,但我对西游记的印象最深,这是一部令人深思的作品,吴承恩的高超写作技艺,让我赞叹不已,他笔下的人物更是生动形象:唐僧,心地善良,不愿气累;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都马马虎虎;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部小说讲的是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困难。为了取到真经,他们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是他们最终战胜磨难。

当我看到这本书时,真是激动不已。我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回想起平日里的点点滴滴,在生活中,我总会为一点小事而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没有勇气去承当,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向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可是后来的一次我却学会了他们所拥有的精神。那天我刚看完《西游记》,就去练琴了,可有一句我怎么也弹不对,过了一会儿,我就想放弃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西游记》,对了,我怎么能被点困难给难道呢?我要向《西游记》中的人物一样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就这样我放慢速度弹了几遍,直到熟练了为止,没想到一本书对我的影响真大,我会一直以它为动力。

我喜欢读书,更喜欢像《西游记》这样的书,它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让我在书的海洋里遨游,直到抵达终点的彼岸

《红飘带狮王》四年级读后感10篇


《红飘带狮王》讲了一只叫红飘带的狮子成为狮王的经历。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红飘带狮王》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书,是人类知识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源头;书,是人类知识的指明灯。今年的春节我读完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红飘带狮王》。

《红飘带狮王》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著,《红飘带狮王》中主角有:蜂腰雌狮、红飘带雄狮、无鬣公狮,主讲了群狮每一次换一位雄性领主时都会杀死之前老领主的幼崽和后代,而且每个雄狮和雌狮都会进行气味认同和整饰崇拜,蜂腰雌狮受不了这种狮界的老规矩,决心要创造一个全新的狮群,它和红飘带、无鬣公狮创造了一个不一样的狮群,可是最后红飘带和无鬣公狮一样杀死了它们夺得狮群的幼崽,蜂腰雌狮之后一头狮离开了这个狮群。

读完此书,我感受到了狮界中只有王者才能生存下来,和我们一样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道理,有足够的力量才能好好的保护自己,祖宗的老规矩是不可能被改变的,有信念是一定会完成自己的愿望和期望的,信念会让每头狮和每个人都绽放自己,鼓励和安慰会让每头狮和每个人重新找回信念。

一个个狮群向我们一群群人,只有有力量,有知识,有权威才能在这一群人中生存下来。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张效玮

这几天,我在家里读了《红飘带狮王》这本书,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红飘带雄狮和蜂腰雌狮在罗利安大草原努力生存的事。蜂腰雌狮因两次幼狮被惨杀而痛恨所有杀狮的狮王。在野外遇见红飘带雄狮后,认为它是一只经过培养就能变成一只不杀幼狮并能成为狮王的狮子。于是红飘带雄狮在蜂腰雌狮的帮助下,经过多次失败后,终于赢得狮王的宝座。

红飘带狮王的成功,首先归功于它的不放弃,虽然屡战屡败,但它仍然坚持到底,不断的努力,可以说,坚持不懈是红飘带雄狮取得成功的基石。其次,成功需要智慧,智慧使红飘带雄狮带领的狮群战胜了强大的象群,并有机会与其他狮群结成同盟,为日后的成功创造条件。最后,成功离不开别人的帮助,红飘带雄狮如果没有蜂腰雌狮和其它狮子的帮助,也许永远只是一只流浪的孤独的雄狮,而不能成为群狮之王。

坚定的信念,不懈的努力,聪明的头脑和朋友的帮助是红飘带狮王成为王者的秘诀。我会牢牢记住,并用它指导我成长,使我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成功者。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红飘带狮王》这本书。

它的主角是雄狮红飘带。书中主要讲了:红飘带与黄鬣狮交手,可是百战百败。它的伙伴蜂腰雌狮每次都帮它忘掉这次失败,然后去迎接下一次挑战。最终,红飘带当上了狮王。

我觉得,做一件事情就不要放弃。而光不放弃是不行的,更加需要的是行动。比如在比赛的时候,可以先找到对手的弱点然后再去行动。当然也离不开朋友的帮助。

我有时写作文的时候,也会遇到困难,当我不想再好好地写了,妈妈就会帮我一起想想应该怎么写。

当然,做事情也不能光靠别人的帮助,主要靠的应该是自己的努力。比如说写作文,别人的建议可以听,但不要原原本本地抄上,要在这个基础上加上自己的东西。

红飘带不断接受挑战,说明它十分坚定。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比如我画线描,开始的时候我画得很小、很不像,觉得很难。可是,我坚持了下来,后来,我画得很大气,而且画得越来越像了。什么让我坚持下来呢?是一次次的努力和一次次的进步。通过努力,我进步了。

读一本书,就会进步一点,它可以给你经验、给你感想、给你灵感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红飘带狮王》,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读完以后我深受感动。

红飘带狮王从一只弱小的到处流浪的小狮子,变成一只强壮的大狮王,多么不容易啊! 它不怕艰苦,非常勇敢,有错就改。当身边的兄弟们一个个倒下去的时候,它仍然坚持不懈。所以它最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结束流浪,统治了狮群。

我们也要向它学习。当我们做错事的时候,要勇于承认,有错就改;当我们碰到困难的时候,要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当我们碰到挫折的时候,我们也绝不能轻易放弃。以后我考试考得不好的时候,我不会放弃,我会更加努力学习,争取不断进步。

因为我坚信:坚持不懈,定能成功!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杨志航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红飘带狮王》。下面就让我和大家分想一下里面的故事吧!

《 红飘带狮王》主要写了一头叫蜂腰的雌狮,因为新上任的狮王黄巨鬃杀死了帕蒂鲁狮群里所有的幼狮,蜂腰雌狮忍受不了杀婴的陋习,所以离开了狮群,去寻找没有杀因陋习的狮群。它遇到了红飘带,红飘带收留了无鬃公狮。然后带领它们杀回了帕蒂鲁狮群,最后打赢了。不过红飘带也杀了所有幼师,蜂腰雌狮应此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它要寻找一个没有杀婴陋习的狮群。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我就有一个坚固的阶梯,它是:《红飘带狮王》。

《红飘带狮王》这本书里讲述了: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有着最强大的猎食动物群狮群。而狮群中最强大的帕蒂鲁狮群因为狮王的变更,所有的幼狮都被新上任的黄巨鬓残忍的咬死。而蜂腰雌狮的两只幼狮也被咬死,虽然这是狮群中一成不变的法则。但蜂腰雌狮希望能找到一只真正没有普通雄狮恶习的,她眼中的好雄狮。离开帕蒂鲁狮群后,他找到了落魄的雄狮红飘带。于是,她就开始着力把红飘带培养成她心中的好雄狮。虽然她马上就要成功了,但在红飘带登基帕蒂鲁狮群狮王的那一刻,红飘带还是没有克制住骨子里的,不可违背的法则,屠杀了所有的幼狮。于是,蜂腰雌狮又一次离开狮群,去寻找她心目中好雄狮

读了这本书,我既明白了狮子们的生活习性,还明白了:想要改变一个人,就必须坚持不懈,不能改几个月就认为好了,实际上,他骨子里的那份习惯,是改不好的。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张伊铭

狮子,别以为它只是凶残的动物,其实,它还有感情,这个道理是一本书告诉我的《红飘带狮王》。

红飘带为了当狮王,它开始苦练本领,学习捕猎和野外生存,它终于克服了重重困难,当上了狮王。

这本书很让我感动,因为这一群狮子勇于牺牲自己,保护他人。这一群狮子一共有五只,但前四只都不幸死亡了,它们的死是为了保护最小的狮子红飘带。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为祖国献身的人们,邱少云潜伏的时候被火烧了。董存瑞用自己的身体炸了碉堡,刘胡兰为了国家机密被砍头了,等等。正是这些人们,我们的祖国才走到今天。我以后也要像他们一样,保护比自己弱小的人。他们遇到困难我会尽力帮助他们解决。

有一句广告词说得好:男儿一条龙!我也要坚强,懂得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成为一名成熟的快乐小男子汉!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 沈石溪的 《红飘带狮王》这本课外小说。这本小说主要描叙这样一个故事:草原上的每个雄狮都想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地、雌狮和幼师。雄狮红飘带也是其中一个,但是他力量尚小,不能与其它雄狮竞争,所以只能生活在沙漠边缘。后来一天,他看见了帕蒂鲁狮群的掌门老杂毛有了衰老的现象。于是,他为了能登上狮王宝座,终于发起攻击了。但就在这时, 黄巨鬃 和 辫子雄狮打败了其它雄狮, 夺走了他想当狮王的全部希望。红飘带难过极了,他知道除非有奇迹发生才可能当上王位。就在这时, 黄巨鬃 因为想很快拥有自己血脉相连的幼狮,就把目前狮群的幼狮全部杀死了。一个叫蜂腰的雌狮不愿意回到杀害自己宝贝的雄狮旁,于是她离家出走了。她碰见了红腰带,于是和红腰带重新组成了一个小小的狮群。蜂腰雌狮把红腰带塑造成了一个听话、勤劳的雄狮,然后又有了他们血脉相连的幼师。 黄巨鬃 把他们的幼狮杀死之后,蜂腰雌狮帮助了红腰带登上了狮王宝座。

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要完成一个梦想,就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别人的帮助才有可能实现。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潘晓辰

寒假期间,休息之余,我拿起《红飘带狮王》这本书,看着看着,故事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我不由得废寝忘食细细品读起来

这一本书是讲述帕蒂鲁狮群的蜂腰雌狮亲眼目睹老杂毛和外来雄狮的王位争夺战,因为老狮王和他的助手的懒惰、贪婪、霸道,所以当旧任狮王老杂毛和他的助手骷髅雄被外来雄狮黄巨鬣和辫子雄狮赶下台时,他向帕蒂鲁狮群的其他成员发出求救。但是没有一个狮子愿意去救他。当新任狮王登基是竟然做了一个让雌狮们感到恐惧的决定:屠杀所有幼狮。蜂腰雌狮的两个孩子也难逃厄运,她实在看不下去,便离群出走,自己创立一个狮群。在这时,她遇到了流浪雄狮红飘带,她帮助红飘带改正了许多坏习惯,还帮他生下了三个孩子,但最后还是被黄巨鬣和辫子雄狮杀死了。在经历种种挫折之后,红飘带带领助手无鬣公狮打败了黄巨鬣和辫子雄狮并且一起接管了帕蒂鲁狮群,出于无奈他们也开始屠杀幼狮。最后,蜂腰雌狮伤心欲绝,对红飘带做了永远的告别

我看完后,掩卷沉思,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受到挫折不用怕,不气馁,要想办法,最终会战胜一切困难。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前几天,我阅读了《红飘带狮王》读完之后,令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平静。这本书还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讲的是蜂腰雌狮努力帮失魂落魄的红飘带,克服重重困难,从一只流浪雄狮改变成了一只狮王的故事。

由于帕蒂鲁狮群的新任狮王杀死了她的两只幼狮,蜂腰雌狮感到很生气于是就退出了狮群。再大草原上蜂腰雌狮偶然遇到红飘带,看到他失魂落魄的样子,蜂腰雌狮下定决心把红飘带改造成一只勤劳、勇敢、善良、正直的新雄狮。

最后,蜂腰雌狮和红飘带报了仇,打败了那两只狮子,红飘带也坐上了狮王的宝座,。在红飘带登基的时候,红飘带却做出了让人失望的事他像以前的狮王一样,杀死了所有幼狮。蜂腰雌狮很伤心。最后,他离开了红飘带。

乌塔的四年级读后感10篇


《乌塔》讲述的是一个十四岁的德国女孩子,名叫乌塔,趁这次暑假独自一人游历了许多国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乌塔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乌塔读后感

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乌塔》。读完这篇课文,我深受启发。

这篇课文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在罗马游玩时,恰巧,碰见了一个独自游历欧洲的14岁的德国小姑娘乌塔。她为了准备这次旅行,花费了整整三年的时间,每到一地就先查警察局的电话号码,再给家里寄张明信片或打个电话。作者对她的做法很吃惊,说:在中国,孩子们都是家里的宝贝,家长不会让他们独自出远门。乌塔反驳道:我也是家里的宝贝你的话不合逻辑。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乌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自主意识。

读完之后,我进入了沉思,我想到了现在的小孩,我们在家几乎大多数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或者是小公主,各个家庭的家长对自己的子女都是万般呵护,让孩子事事都依赖父母,生怕出了什么事。这样家长殊不知地就把儿女扼杀在摇篮里,埋葬在电脑游戏和漫画书里面。

像我,爸爸每天都要接送,进校门之前总是千叮咛万嘱咐,我虽口中唯唯连声,心里却嫌他罗嗦。好像同学们都是这样,每天上学和放学时,校园门口的交通总会被堵塞。有句歌唱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的确,在温室里成长的花朵经不起风吹日晒,不会成长。而经历过风雨的幼苗才能成为苍天大树。

我了解到现在有些大学生竟然连简单的洗衣做饭都不会,还需要家长来照顾衣食起居,那么国家培养这些不会自理、自主、自强的大学生来有什么用呢?还指望着他们成为有用之才吗?

从现在开始,不仅是我,大家都应该向乌塔学习,做一个自强、自立的人!

乌塔读后感

乌塔,一个14岁的德国小姑娘,自己一个人环游欧洲。她这一壮举,让我不由得心生敬佩。

我敬佩她的细心周到。乌塔在家里就设计好了旅行路线和行程,每到一地先查当地警局的电话号码,以便遇到困难时请求帮助,再给家里拨打电话或寄一张明信片报 平安。可我们中国孩子呢?做事粗心大意,丢三落四,考试时竟然能把自己的名字忘记,写字时竟然可把隐写成稳,和乌塔做事的有条不紊、井井有条是不 是有天壤之别?

我敬佩她的坚韧毅力。乌塔用了三年的时间准备这次旅行,阅读了许多关于欧洲各国的书籍,熟悉了各国的风土人情。可我们呢?做一件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要 遇到一丝挫折就放弃,把困难抛给别人。我就是这样,我曾报了一个乒乓球班,没有几天新鲜劲一过,我就厌倦了枯燥无味的训练,撂挑子不干了。和乌塔站在一 起,我真是无地自容。

我敬佩她的自主独立。乌塔为了挣旅费,每个周末都要去餐馆或超市分发广告单,还到别人家里照看小孩。但我们这些小皇帝小公主呢?别说自己去挣钱 了,就连穿衣吃饭都离不开大人的照顾,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我就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一位考上重点大学的大学生,竟然因为生活不能自理而被迫退 学了,这事要是让乌塔知道了,简直是不可思议。

我还佩服她的

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觉醒吧,中国的孩子们!我们是国家的栋梁,是未来的希望,为了祖国的明天,我们从小要立志做一名自立、自强、自信的中国人!

读《乌塔》有感[300字] 李朔瑜

如果有一天,家的依靠被风雨吞噬,你是否不自暴自弃?如果有一天,父母悄无声息地走了,你该怎么办?如果有一天,你真的长大了,生活,你会怎么去过?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年仅十四岁,就趁暑假游历了大半个欧洲。

也许你会问:什么?仙人吧?是谁那么独立?如果你问了,我将会大声地告诉你:她是乌塔!

既然她已经游历了大半个欧洲,那么她怎么生活?我告诉你:乌塔说,她在家里就制订好了旅游路线和日程,还阅读了有关这些国家的书籍。为了能够有足够多的旅费,她在假期里去超市、广场分发广告单,有时间还去陪别人家里的小孩玩。这个过程整整用了三年时间。

我在家里就是个小公主,丰衣足食,无忧无虑。有时还乱发脾气,也想独立,可是家长就是不让,一万个不放心。

记得二年级暑假前,期末考试的那一天,好朋友金忻尔来我家玩。去公园玩时,我对妈妈说:妈妈,我们自己去好了!妈妈死活不肯:不行,小鬼!万一过马路出事了怎么办?那时我特别生气: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独自去?后来,我才明白在平时生活中处处依赖大人,从来没有单独出去过或者独立的去完成一件事,所以大人才不放心。

独立过的同学,请你回答我:如果有一天,家的依靠真的被风雨吞噬了,你是否会自暴自弃?如果有一天,父母真的悄无声息地走了,你该怎么办?如果有一天,你真的真的真的长大了,生活,你该如何安排?最后,让我们吹响独立的号角吧!

读了《乌塔》

这篇文章,再结合我平常的生活,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我们的差距太大了!乌塔可以自己挣旅费,还不用爸妈帮忙,并且只用了三年时间,就有足够的钱去游历欧洲。而我呢?还是靠爸妈每半年的那七八块零用钱,再不就是每天做点家务事,赚那么一两毛钱,顶多也不过是五块。这么说来说去,用的还是自家钱,当然,这并不关钱不钱的事。就这么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出差距有多大了。看来真的想自立,学会自立,真正自立还是有点难的。但又该怎么做?

我认为,并不是模仿乌塔这样做,就是学会自立了。真正的自立,肯定还是要从平常生活中起,从最基本的事情上起。以后每天,我都要做点零碎的家务,起码都要一件。日积月累,这都会被我认为:这都是很平常的事啦!没什么可惊讶的,我本来就应该这样做嘛。这时候的我就向自立迈了一大步。

然后,我就可以向乌塔一样挣钱。只要去垃圾回收的地方卖一些废旧报纸、瓶瓶罐罐什么的。不需要每天,我同样也做到了自立的第二步。第三步就不用说了,可以像乌塔一样,自己出国旅游,也可以用很多其他方式。

那时,我就会觉得:学会自立,就是学会了生活。自立那么简单,但不一定要学习乌塔那样。我认为,这才是这篇文章要告诉我们的真正道理。

《乌塔》读后感

上个星期,老师教我们学习了《乌塔》这篇课文。

课文中讲述的是一个十四岁的德国女孩子,名叫乌塔,趁这次暑假独自一人游历了许多国家。读完了这篇课文,我一直在想,我们应该向乌塔学习,学习她的独立精神,要像乌塔一样有主见而不盲从,胆大心细,会待人接物。

乌塔这件事,使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家里虽然不很富裕,但我在家里也是一个很好的娇小姐。回家了,妈妈把饭递到我的手上;起床了,爸爸给我穿得整整齐齐的;该写作业了,爷爷、奶奶把作业本子找好,将笔放到我的手上,而我却一点儿都不害臊。

从现在起,我决定改掉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习惯。学习上,我应该一丝不苟,认真对待,独立思考问题,消灭一个个拦路虎;生活上,我应该艰苦朴素,不挑三拣四,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读《乌塔》有感

前几天,我们学《乌塔》一课,讲的是一个德国小女孩独自游欧洲的故事。讲完以后,我突然觉得我们跟乌塔相比,我们差太远了!所以,我非常敬佩14岁女孩乌塔。

乌塔让我敬佩的是:她特别有主见。她认为既然爱孩子,那为什么不能让他出远门?于是,她抱着这样的念头,独自去了法国、瑞士、奥地利,在意大利去了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当然,你一定会问我她不怕有危险吗?她是怎么去那些地方的呢?

好,下面让我一一告诉你。乌塔每到一地就先查警察局的电话,以便遇到危险或困难时请求帮助,瑞给家里打个电话或寄张明信片。所以,我认为乌塔是个安全意识很强的女孩。对了你们不是问我她怎么攒钱去的吗?好,我也告诉你。乌塔在家就设计好了旅行日程和路线,她还花了三年时间准备这次旅行,阅读了很多关于这个国家的书籍;为了挣旅费,每个周末帮超级市场或餐厅分发广告单,假期还到别人的家陪孩子玩。所以,我觉得乌塔是个聪明、有主见,安全知识充分的孩子。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那件事,中午,妈妈叫我去买八宝粥,我一听,火速跑到了我的房间,锁上了门。呼我呼出了一口气,翰翰,开开门,不。就这样,我们争了好久,终于,结果是妈妈去买了。

不经风雨,长不成大树。乌塔让我知道了,孩子的成绩不是最重要,培养自理能力才是重要的!我想告诉全天下的父母:爱孩子,要勇敢地让孩子出远门。

乌塔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乌塔》这篇课文,乌塔在14岁就能独自一人游览欧洲,我被乌塔那善良、大胆、细心的品质所折服。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的心里折起了巨浪,同时也产生了疑问:为什么中国的孩子不可能独立自主呢?难道所谓的安全就是能孩子全部的爱吗?我们是一群渴望去窗外自由飞翔的小鸟,而现在的家长们对我们的溺爱简直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父母的过分关爱让我们感到了窒息。

在中国,在家里养尊处优的孩子何止我一个!我听过一个故事,一位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只因为不会洗衣服、叠被子、不会整理书包而被迫辍学,由此看来我们的 孩子多么缺少独立自主的意识,过多的依赖,思想上有太多的束搏,太多的无奈!那些把孩子紧锁的家长们,快打开溺爱的锁子吧!让孩子拥有一片独立自主的 空间吧!

乌塔是幸运的,她有非富的阅历,有广博的知识,她有亲自实践、亲自品尝生活酸甜苦辣的神奇经历。而我,是幸福的,但却是有缺憾的幸福!在这里,我要对同龄 的朋友说,主动从父母的溺爱的怀抱中走出来,锤炼自己独立生活的意义!我要对中国父母说,给孩子一片独立自主的蓝天,让爱更完美!

读《乌塔》有感

我读了《乌塔》这一课后,被乌塔的行为深深的触动了,一连串的问题使我迷惑不解:为什么中国的小孩子不可以独自一人去旅游,而外国的小孩子却可以呢?为什么外国的爸爸妈妈会放心他们呢?后来,经过上课时同学们的辩论赛,我就明白了。乌塔这样做,是因为她自己在家里已经用了三年的时间准备了这次旅游,所以乌塔的爸爸妈妈才会放心她一个人出来旅游。

这三年的时间,她也会去图书馆阅读有关的书籍和资料,好好的去认识地图。乌塔这样做可以培养她的独立、自强的意识,不像其它小朋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乌塔这样做还可以锻炼从小赚钱,体验爸爸妈妈赚钱的辛苦不乱花钱,但并不是叫我们也去模仿她一样独自出去旅游,那样会很危险的。

我非常希望自己也能像乌塔一样独自出外旅游,希望爸爸妈妈能给我这样的一个机会。

《乌塔》读后感

我们的语文课本上有一篇课文叫《乌塔》,讲述的是一个十四岁的德国小女孩乌塔,独自一人游欧洲的故事。她自己挣旅费,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安排旅游计划,每到一地先查警察局的电话号码,再给家人通个信。她说她要继续挣钱,以后去中国旅游。

乌塔是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小女孩,但她却能勇敢地独自一人游历欧洲,增长见识。没有大人的陪伴,而且计划是自己安排的,旅费也是自己挣的。我猜想,乌塔长大一定是个很能干、很有能力的人,她肯定是个成功人士。

而我们中国人,要是想这样旅游,总要父母陪伴,旅费也是由父母出,一切都是由父母安排好的。我们没有勇气独自到外地旅游,而且父母也不放心让我们自己出去旅游。

所以我们要向乌塔学习,从小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动脑、多动手、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的好习惯,不能事事依赖父母。我也想通过用收集废品、卖书、卖报等方法攒一些钱,到外地游一游,看一看,丰富一下自己的才智,锻炼一下自己的能力。平时还要多干家务活,劳动能让自己变得越来越聪明。

从乌塔想到的[300字] 袁媛

我读完了乌塔这篇课文,觉得乌塔非常了不起,14岁游戏欧洲。如果按这样来算,11岁时应该把自己的国家都游遍了。而我呢?现在还寸步不离家,视成宝贝呢!

读着这篇作文,让我想起了幼儿园时的自己。那时,我不太敢出门,妈妈一走自己也立刻跟上。晚上,在外面总是紧贴着妈妈,怕突然冒出什么妖魔鬼怪来,回到家里已吓出一身冷汗。睡觉时,哪怕再怎么挤怎么不会舒服,也要和妈妈在一起睡。好似妈妈是我的保镖或者护身符,能把什么东西都吓倒一般。

现在,妈妈时常鼓励我,让我慢慢不再依靠大人,而是与生活融为一体。自从独立了以后,我才发现,原来生活是那么有趣、丰富、多彩。由此可见,只有不靠大人才能有一个更全面的自我。有时,我自己一个人到公园与小伙伴玩;有时,我在妈妈没在的情况下自己烧饭、炒菜,还有时独自一人睡觉。这都可以认为是我的成长的足迹。

同学们,让我们挣脱依靠的束缚,到广大的天里来呢!

《丁克舅舅》四年级学生读后感10篇


《丁克舅舅》这本书讲述了马小跳爸爸妈妈出差了,丁克舅舅来照顾马小跳的有趣事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丁克舅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丁克舅舅》读后感

今天,我把《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这本书读完了。还选了一个故事与大家分享:一天,马小跳的丁克舅舅回来了。他变成了一个新新人类,马小跳和他的朋友想知道舅舅是怎样过周末的,于是,他们决定去找丁克舅舅让他请吃午饭,舅舅把他们带到餐馆点菜。

其实那些菜就是很普通的菜而已,只是菜名取得都像诗一样动听。我很喜欢这篇故事,我认为,只要有创意开动脑筋就可以把普通的东西变成美好的令大家喜欢的东西。

《丁克舅舅》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马小跳系列之《丁克舅舅》,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丁克舅舅是个新新人类,他的头发五颜六色,梳得一丝不苟。他是个软件工程师,但是他在咖啡馆工作。他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一张信用卡和一张网卡,他只需要这些东西就可以工作了。

马小跳很喜欢丁克舅舅,他很怕令丁克舅舅失望。我也很喜欢丁克舅舅,因为他从来不骂人,也不打人,只是讲道理。

《丁克舅舅》读后感

今天,我把《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读完了。本市讲的是马小跳的舅舅回来了,舅舅是个与众不同的人,以为他是一个新新人类。

我觉得书里的丁克舅舅是个开朗、大方又神秘的人。虽然有时让人捉摸不透,做事不按常理。但他的开朗和乐于助人的品格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要向他学习那种开朗乐观、不被困难所困,而且还助人为乐的好品德,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

丁克舅舅读后感

今天,我读《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它是杨红樱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一。

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的一个与众不同的丁克舅舅:他把头发染来染去,头上总是五颜六色的;他手里经常提着个笔记本电脑,有空就鼓捣几下;他上班的地方也和别人与众不同,他是在放着英文歌曲的咖啡馆里上班丁克舅舅是新新人类,对于马小跳来说,他的丁克舅舅简直就是一个谜。丁克舅舅都三十多岁了,还没有结婚,这可把马小跳的外公外婆愁坏了!马小跳下定决心给自己找一个舅妈

当马小跳蹦极时,我也为他捏了一把汗。马小跳跳下去了。山谷的风灌满了他的耳朵。他的身体轻飘飘的,真像一只自由的小鸟,在天地间自由地飞翔。飞翔的马小跳,恐惧已离他远去。现在,他是一只小鸟,他在体验小鸟般的欢乐和自由。读完这几段话,我为马小跳敢跳下去的勇气而自豪!这时候,仿佛我也变成了马小跳,像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一样,在天地之间自由地飞翔。

读完杨红樱阿姨的这本《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虽然读过她的许多作品,但是,我还是想让杨红樱阿姨为我们多出一些有意义的书,能帮助我们成长的书,让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写作能力更出色。

《丁克舅舅》读后感

今天晚上,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这本书非常有趣。

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像诗一样的菜单。这个故事讲的是:马小跳和他的舅舅丁克还有他舅舅的朋友去了一个田间小道吃午饭,他们点了几道菜,有:不是番茄,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一条站着的鱼,霸王别姬,绝代双骄,其实原来就是像番茄的泡萝卜,一只鱼立在盘子上,红青辣椒炒墨鱼仔,甲鱼烧鸡,海带丝炖猪蹄。看着这个菜单我觉得非常的搞笑,我都想尝一尝了。

这本书写出了新新人类丁克和他的朋友老黄鸡还有其他新新人类的生活,很搞笑!

《丁克舅舅》读后感

《丁克舅舅》一书吸引了我,丁克是什么意思?我问爸爸,爸爸说:丁克就是不结婚的人或不要孩子的人。我很奇怪,就往下看:丁克舅舅上大学回来了,他穿着夹克衣服,迈着八字步向前走着。最特别的是:他染了一个彩虹头发,连马小跳都认不出来了。丁克舅舅有很多地方都跟大家不一样,比如:他和他的同事黄老鸟跟小孩子一样爱看动画片、卡通书他们都有一颗童心,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明白了,丁克舅舅虽然很大了,但他仍然像个孩子一样,而我现在就是个小孩子,更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过好每一天,学很多的知识。

丁克舅舅读后感

《淘气包马小跳(丁克舅舅)》这本书讲述了马小跳爸爸妈妈出差了,丁克舅舅来照顾马小跳的有趣事情。

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丁克舅舅打扮非常酷,也非常滑稽:头发五颜六色,而且还是立起来的;裤子四周都破了很多三角形的洞,非常奇特(这种裤子其实叫空调裤)。丁克舅舅是新新人类,也就是很有特点的人类。他还是飘一代,总是四海为家,一会儿去那儿住,一会儿又去那儿住。丁克舅舅也和马天笑先生一样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大人,一直不想长大,永远当小孩子。丁克舅舅现在都30岁了,但还没有结婚。丁克舅舅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缺陷美,喜欢长得与众不同的人。

有一次开家长会,丁克舅舅冒充马小跳的家长去开会,开会前,马小跳要求丁克舅舅开会时要面带笑容。哦,忘了说了,丁克舅舅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不爱笑,一笑起来就怪模怪样的。开完家长会后,马小跳的班主任秦老师把丁克舅舅留下来单独谈马小跳的事,丁克舅舅一直面带他那怪模怪样的笑容,秦老师看了,都被这怪模怪样的笑吓跑了!真是太好玩了!

丁克舅舅本来就是一个疯狂的人,喜欢看卡通书和卡通电视节目。他在和缺陷美恋爱的过程中变得更加疯狂了,带着缺陷美和马小跳捉鱼、爬山、游山玩水。缺陷美在马小跳的积极鼓动下,还有可能成为马小跳未来的舅妈。

《丁克舅舅》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丁克舅舅》,令我记忆犹新。

丁克舅舅与众不同,他把头发染来染去的,头上常常是五彩缤纷;他手里提着笔记本电脑,有空就捣鼓几下;他上班的地方竟然在咖啡馆丁克舅舅是新新人类,对马小跳来说简直是个谜。丁克舅舅喜欢蹦极、玩赛车,还爱泡吧,什么书吧、球吧、水吧、陶吧、布吧他都爱去。丁克舅舅三十岁了,还没结婚,可把外公外婆愁坏了!

为什么马小跳这么受人喜爱?因为他充分体现出一个孩子的淘气活泼的性格,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他给我带来了快乐和幸福,让我们在金色的童年里多增添几分童趣。

《丁克舅舅》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丁克舅舅》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挺精彩的!

故事是说丁克舅舅与众不同:他把头发染来染去,头上常常是五彩缤纷;他手里常提着个笔记本电脑,有空就捣鼓几下;他上班的地方也跟别人不一样,他是在咖啡馆里上班丁克舅舅是新新人类,对马小跳来说,他简直就是一个谜。丁克舅舅三十多岁了却还没结婚,这可把外公、外婆愁坏了,马小跳决定给自己找个舅妈

哇!原来找个老婆也要这么麻烦的呀!看来,我们嫁给一个男人也得很麻烦。哎!长大的惨惨惨啊!!这让我想起一首歌,歌名叫:我不想长大。哎!女人长大要生宝宝,生宝宝那么的辛苦,为什么她们总是说生多一个宝宝,那该多好呀!哎!我真不明白大人们的想法!!!

哎!!!!!

丁克舅舅读后感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是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的著名作品,系列一共有二十一部。下面就让我给大家讲一下《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的故事吧!

在讲故事之前,我先介绍马小跳是怎样的一个人吧!马小跳是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对朋友赤胆忠心。

他有一个像谜一样的舅舅叫丁克,被大人们称为新新人类。他四海为家,飘来飘去。他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穿着有洞洞的空调裤。每天带着手提电脑去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喜欢蹦极的游戏平时生活漫不经心的他,但做起事来却特别较真,如:他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牌,就是没人看见,他也一定要赔。他还是一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在一次去大山里的徒步旅行中,马小跳亲眼看见他一路捡着矿泉水瓶和白色塑料袋,让喜欢他的马小跳对他又增加了几分崇敬之情。

我也很喜欢丁克舅舅这样的人,因为他的生活方式无拘无束,对别人有宽容心,每天快快乐乐,不会为一点小事不开心。而他的另一面更让我敬佩,他有社会公德,有环保意识。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社会是一个大家庭,做人要有社会公德,做一个诚实、有爱心的人是非常重要的。

曹文轩草房子四年级读后感10篇


《草房子》是一本讲究品味的少年长篇小说,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草房子》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草房子》读后感[250]

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上学,爸爸是这所小学的校长。桑桑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人缘还不错。他经常帮助同学解决问题,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论见到什么事,不论在学校,还是在校外,桑桑都会去帮他人突出重围,所以大家都愿意和桑桑做朋友。在刻骨铭心的六年里,许多事让人催人泪下,许多事打动人们的心灵,许多人带着微笑离去这就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许多事不可避免,许多事已经发生,许多事不是靠自己一个人就能完成的。要懂得团结一致,劲往一处使,毫不气馁,才能完成。不能太过自信,孤军奋斗。

不能总觉得自己是做好的,要结合团队力量,帮助他人。不能像社会上有些人,从不愿意团队合作,见到受伤的人还躲得远远的。从今以后,我要学习桑桑的团结友爱,路见不平,鼎力相助的精神,和他人团结互助,共创美好未来。

《草房子》读后感[450]

金色的草屋,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勾画出一条条优美的曲线。洁白的鸽,在蓝天下飞翔,自由的身姿在蓝色中划出一弯漂亮的弧线。油麻地的孩子们,在充满温暖的小巷子里快快乐乐地谱写出乡下孩子的幸福。

桑桑,是这本如同大自然般的书中的一个男孩儿,他的事迹,一天一夜也说不完。在同学们眼里,桑桑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好玩伴,尽管书里的乡村没有太多的玩具,但他们小孩子却最能玩:用木柜做鸽子的新家,用夏天的蚊帐作鱼网打鱼虾,甚至爬墙,爬草垛,一天下来满头大汗。两只沾满了泥巴的小手黑乎乎,脏兮兮,衣服脏了全不理会,头发乱了顾不得扎,所以经常干净的出去,乱乱的回来,惹得当父母的哭笑不得:打也不是,骂也不好,只能认倒霉。

桑桑也是个胆大的孩子,他从来不怕生,像别的孩子想过的好玩游戏,他已经玩腻了,竟然敢在深夜独自一人爬进棺材里睡觉。读这一句话的时候,我真羡慕他的勇气和胆量。更关键的是,桑桑太会玩游戏了,本来只是一个躲猫猫的游戏,被他当作了探险活动。这个男孩子真是太有意思了,不仅充满童趣与天真,更有非凡的想象力,难怪作者要把这个可爱的男孩穿插在各个章节呢!

读《草房子》后感 沈忱

这是一本讲究品味的少年长篇小说,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我觉得桑桑是一个很调皮的孩子,总是动这个动那的,有一次还把蚊帐做成渔网捕鱼之后被蚊子叮地一块一块的。或者,就是全身裹着刚洗好,晒干的棉被,跳到河里去,试试是什么感觉。

一想到这些我就想笑,呵呵。还有秃鹤,其实他叫陆鹤,但他是个秃子,所以很多人都喜欢这样 ,而秃鹤自己也习惯了。后来,他想了个坏主意,如果有人要摸他头,就得付点东西要么是一块糖,要么借他橡皮或铅笔用半天才行呢。看来秃鹤也挺淘气的!

我好羡慕,我希望也能像他们一样开心就好了!

《草房子》读后感 张春阳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知道了桑桑是一个非常可爱、善良的好孩子。他的爸爸老是跟秦大奶奶不和,但是秦大奶奶为了救小女孩,她不顾一切的去救小女孩,差点把命丢了,她追南瓜时也掉到水里结果被淹死了。

桑桑经常帮助杜小康,杜小康和他的父亲一起做起了买卖,但是杜小康和他的父亲又失败了,而且还赔了一些钱。桑桑还是继续鼓舞他,让他赶快挣些钱去学校上学。杜小康想出了一个办法去挣钱,可没想到,他俩竟然又失败了。

我感到杜小康是一个书迷,而桑桑则是一个天生好动的小男孩。《草房子》这本书没有任何夸张的比喻,只是叙述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一个人的生活和经历,也让我体会到了真实的力量。

《草房子》读后感[400]

《草房子》是一本纯美小说。里面有活泼害羞的桑桑,美丽聪明的纸月,勇敢自信的秃鹤《草房子》让我明白了友谊之美,亲情之美,师生之美

再度《草房子》时,我时而欢笑,时而抽泣。那一章章篇目,诉说着一个个真情的故事。那座草房子,经历着风吹雨打,春夏秋冬。整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不是纸月的经历,不是细马的毅力,也不是桑乔的校园而是他们所给予桑桑的那些美好的回忆。那些回忆让桑桑终身难忘,也让我终身难忘。《草房子》这本书会让我很难忘记,不仅仅只因为它的内容。

当我看完这本书后,心中的心情无比兴奋,但我还是让那个小小的疑问付出了水面。那就是:为什么《草房子》中的每一篇文章过后,后面的那篇文章跟前面的这篇文章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虽然我是第一次读这样的小说,可是,我却不感到一点儿意外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奇怪的疑问,而让它变得生动。《草房子》是一篇美丽的小说,希望我们的世界也像它一样美!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

《草房子》读后感[250]

各篇文章都有一个甚至几个中心人物,都有几件重要的事。第一章秃鹤,中心人物秃鹤的头秃的不是一般的秃,一摸就感觉到像在河水中冲洗了无数次的鹅卵石一样,那么光滑、剔透。

第二章纸月,中心人物纸月是多么诚恳的来到了油麻地小学,虽然她是个成绩优异生,但她一点也不嫌弃成绩靠下、爱调皮捣蛋的桑桑。第三、七白雀(1、2)白雀和蒋一轮有感情,让桑桑帮他们送信,最后蒋一轮娶了个别的老婆,白雀也离开了油麻地。

第四章的艾地,秦大奶奶种植的麦子被别人收割了,建成了油麻地小学。她很气愤,占据了油麻地小学的一部分,还在油麻地小学内捣乱,最后为了一只南瓜,溺水身亡。

第五、八章红门(1、2)杜小康父子本来是很有钱的,但是杜小康的爸爸花所有积蓄买了船,买了商品,结果出海时,所有货物以及船都没有了。后来,他又养了鸭子,结果鸭子被扣留了,他回家负债时,把自己家的红门卸了下来,付上了债。

《草房子》读后感[350]

假期里,我阅读了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这本书让我难以忘怀。

本书讲述了桑桑在油麻地过完了他的小学生活,这六年的生活,让桑桑铭刻在心,终身难忘,他明白了什么是酸、甜、苦、辣

故事中的人物鲜活生动,感人至深。勤奋刻苦的纸月,能说会唱,写得一手好字,在她的影响下,桑桑改掉了身上的毛病。调皮的桑桑,聪明、讲义气,为了救纸月,他和别人打了起来,为了帮助杜小康,他把卖鸽子的二十元钱统统给了杜小康。坚强的杜小康,为了让不再富裕的家重新富裕起来,他无可奈何地告别了学校,和父亲一起去放鸭。倔强的细马,为了让邱二爷的病快点好起来,便天天上山去放羊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承担着自己的责任。

同样的童年,不一样的生活,和书中的人物相比,我们今天的生活要幸福得多。当纸月在刻苦学习的时候,我正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当细马一早赶着羊上山时,我还在甜美的梦境中;当杜小康外出放鸭吃尽苦头时,我则在公园里开心地玩耍

所以,我应该好好地学习,不辜负这幸福的时光,只有这样,长大以后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才能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草房子》读后感[350]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余老师让我做三年级讲故事比赛的主持人,并送我一本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书《草房子》,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印象特别深。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做油麻地小学的的乡村学校给男孩桑桑留下了快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秃顶的秃鹤为了保护自己的尊严而惹出一出出戏剧和悲剧;女孩纸月的生世之谜;从富家公子变得一无所有的杜小康坚强的与命运奋斗,作为校长的父亲在关键时刻给了孩子深深地父爱在主人公桑桑小学六年的时间里,他参与或亲眼目睹了一件件感人的事,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秦大奶奶生病时,桑桑和她妈妈以及学校的老师们轮流照顾她,使孤寡老人的身体马上恢复了健康。他们那种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缺少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人与人之间越来越陌生,越来越冷漠。有句话说得好: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只有你关心他人,才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人们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这样,我们的生活就会更美好。

《草房子》读后感[350]

我喜欢读书,也读过很多书,《草房子》也不列外。它深深地告诉我,时间悄悄流逝,童年中,不一定都会事事顺人心,也不一定会有令人失望的事,该经历的,都应该去经历。

就像《草房子》中的主人公桑桑这个调皮的男孩儿。当然,也有其他人物,他们各自代表着各种优秀的品质。而桑桑却和我们很像,闯过不少祸。既淘气又异想天开的,他曾砸锅卖铁为了买鸽子,还用家里的碗柜给鸽子当高级鸽笼

别看他这么淘气儿,也有害羞的时候呢!就是在纸月这个水灵的姑娘因大雨住在他家时,他也为害怕经过纸月的房间而不去撒尿。

在故事中,桑桑有快乐、也有令人伤心的小学生活,现在想到自己,又何尝不是呢?我还是桑桑二代,因为我也用粉笔捉弄过同学,让他的座位变白。一转眼,我竟然五年级了!记得一年级的时候,我还是个啥都不懂的小朋友啊!仿佛毕业就在昨天和明天。

时间过得飞快!小学的生活就是草房子虽然我们是高年级了,可和桑桑一样的心并没有变,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最可怜,小学生活有笑有泪,每一种感受都是成长的见证呢!

《草房子》读后感[250]

在老师推荐下我含着眼泪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在书里我认识了活泼开朗的男孩桑桑、内向善良的纸月、孤独无助的秃鹤、漂亮的白雀、坚强的细马

其中我最感动的是《药竂》这个小故事,主人公桑桑得了一种怪病,他的爸爸带他四处求医,可是根本没有人能医好他。这时温幼菊老师无微不至的关爱,同学朋友的关心,给了桑桑莫大的勇气。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桑桑的病终于治好了。

读了这本书后给我的感受很深,我也很羡慕他们 。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只要我们不放弃,微笑的面对,我想总会找到合适自己的那条路的。

《酷虫学校》四年级读后感10篇


《酷虫学校》内容丰富,标题十分新颖,还将昆虫的资料带进书里,正文边还有资料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酷虫学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酷虫学校》读后感 元俊杰

假期里,我读了《酷虫学校》这套书,在里面认识了很多昆虫,还懂得了很多知识。

从这套书中,我知道了蜂蜜是怎么来的。它是工蜂把蜜从嘴里吐出来,再给另一些工蜂吸到肚子里,之后又吐出来,就这样重复很多遍后好吃的蜂蜜就这样酿成了。小蜜蜂的生命是很短暂的,只有几周的时间,但它却把短暂的生命中酿造出的最宝贵的蜂蜜奉献给了人们。

读了这套书还让我感受到昆虫其实是很聪明的,为了生存,它们有很多方法来保护自己。假死的豆芜菁会以肢体僵硬姿势坠落,片刻之后,便突然逃走或飞走了;假死的金龟子会两条腿后伸,一动不动的停在叶片上;叩头虫也会假死,受到惊吓时,会六足蜷缩,仰面朝天,躺在地上不动,然后突然将自己弹到空中逃走。其实,蟑螂是最会装死的昆虫之一。

以前我很害怕小虫子,自从看了《酷虫学校》这套书之后,不仅不害怕它们了,还觉得它们其实也挺可爱的,它们还保护了环境,维护了生态平衡。我很喜欢《酷虫学校》这套书。

《酷虫学校》读后感 曹原

最近,我读了一套书,叫做《酷虫学校》。是吴祥敏写的。故事中把现实中单调乏味的昆虫写得个性鲜明,它们的性格像及了我们班的同学。我喜欢《酷虫学校》。

故事中并没有主角,就像我们学校一样。在《酷虫学校》里,学生们全都是那种不斗嘴、不发疯、不欺负人、不凑热闹、不捣蛋就活不下去的主儿,最重要的是这个学校里的学生都是各种昆虫!

这本书里,有白痴的屎壳郎,狡猾的食蚜蝇,阴阳怪气的水蛭,还有爱玩毒毛的松毛虫。如果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学生,那你进这个学校会吓得半死;如果你是个无法无天的坏学生,那你进这个学校将是如鱼得水。这本书肯定比较和男孩子胃口。

我相信,看了这本书,你会发现那些讨厌的、恶心的、烦人的虫子其实有多么可爱!

《酷虫学校》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很好的书《酷虫学校》,讲的是一个由昆虫组成的学校里的趣事!

这是我看过最有趣的科普书!我最喜欢又笨又呆的屎壳郎同学,他在关键时刻总是那么有担当。还有敢于吃掉老师的蜘蛛同学,这可真棒!世界上没有比这更酷的学校了!

我推荐同学们也来看一看这本书!

《酷虫学校》读后感

这是一本独特的书。内容丰富,标题十分新颖,还将昆虫的资料带进书里,正文边,还有资料区。

单单它的标题就下出了它的与众不同,《酷虫学校》,虫子的学校,世上并没有一所供虫子上学的学校,这就大大吸引了读者,勾起读者的好奇心。它的内容,可谓是独具匠心。从一个学校里的昆虫班级中同学之间发生的事,还有班与班的发生的事,有时虽然有一些悲剧发生,但这并不影响它的故事情节与搞笑。

书中的人物,令人记忆犹新。从笨的到聪明的,高到低,形形色色的昆虫中既有死对头,也有好朋友。就因为这死对头与好朋友闹剧与故事,绝对令人难忘。大力冤家:鹿角虫和独角仙,他们就因为独角仙打破了鹿角虫的不败传说,这两只虫就这样成为了一对冤家。

这就是一所世上独一无二的学校。

酷虫学校读后感 孟伟

在我的书架上有几十本课外书,可我最喜欢《酷虫学校》。

《酷虫学校》讲的是:很多昆虫在学校内发生的各种各样的故事。例如说,蜘蛛学生吃了苍蝇老师;狼蛛妈妈求蝗虫校长让她的大儿子上学。还比如说,两位学生食蚜蝇和蜜蜂打架,把新老师蟋蟀打伤了、、、、、、本书通过故事把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引了出来。

我最喜欢昆虫班的班长狼蛛001,他见义勇为的个性令我非常佩服,飞虫般的枯叶蝶,他总是说三个臭屁蝽顶个屎壳郎,飞虫般的黄蜂他的口头禅是做内心强大的虫子!

《昆虫学校》里的昆虫学校,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学校,也是同学之间最团结的一所学校。

《酷虫学校》读后感 夏舒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 酷虫学校,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有时小昆虫们也挺好的。

比如蜜蜂,它们天天采集花粉,但蜜蜂也分成很多种,一只王峰,少量的雄性蜂和大批的工蜂。蜂王专门负责产卵,雄峰的作用是与蜂王交配,繁殖后代,而工蜂负责蜂群内的所有杂务。

你知道吗?勤劳的小蜜蜂就是指工蜂,在这个时期可以称为勤蜂,在壮年和老年时期工蜂的工作就是采集花粉和花蜜,因此这个时期可以称工蜂为外勤蜂。

读了这本书,我觉的我又学会了很多知识。

《酷虫学校》读后感

酷虫学校的同学们真是各种各样,稀奇古怪,而且它们的羽化方式和生活方式也完全不同。但酷虫学校所有虫子(包括校长和老师,屎壳郎除外)都一致认为:屎壳郎是最特殊、最另类、最稀奇古怪的虫子,以为他是吃屎长大的。

酷虫学校除屎壳郎外最特别的虫子有:麻皮蝽、气布甲、七只小矮象(鸟粪象鼻虫、大眼象鼻虫、竹象鼻虫、圆斑硬象鼻虫、菜籽象鼻虫、松瘤象鼻虫、和卷叶象鼻虫)埋葬虫、隐翅虫、红头苊芫菁、龟甲虫、拉布甲、硕布甲、夜蛾、金花金龟子、萤火虫、长角象鼻虫。

如果你在郊外看到一只虫子,而且这只虫子没有翅膀,你就以为它好欺负就把它拍死或踩死 ,因为它不仅有一对翅膀,而且他体内还有毒液,第二天你一起床,就会和它同归于尽。

你家土豆上有虫子么?如果有,请把土豆,高温处理后并扔掉,应为那些土豆里可能有马铃薯甲虫的卵,不高温处理后扔掉,他会把中国所有土豆都吃掉。

酷虫学校读后感 印雨菲

今天在学校我看了《酷虫学校》,一篇内心强大的虫子,我喜欢里面屎壳郎,它很搞笑,因为飞虫班的同学叫它,它听到了就来找食虫忙,屎壳郎问它,你叫我有什么事。没事,食虫忙不耐烦的说道。没事你为什么叫我来?屎壳郎问道。我没叫你来。食虫忙答道。

没叫我来,你为什么喊我的名字?屎壳郎问道。

酷虫学校读后感

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酷虫学校》,这一套书分别给我们讲了各种类型的昆虫,特别是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同学之间快乐校园生活。下面我就来说一下我的收获吧。

《酷虫学校》里边有各种各种的昆虫,有校长、有老师、还有不同性格的同学。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各种昆虫的弱点、强项、天敌和喜好。比如:蝼蛄,你们可千万别小看他,他可是本领高强的昆虫,他可以挖洞、倒着走、在空中飞、在水里游,另外他还是唱歌的高手。你们觉得蝼蛄厉害吗?只可惜,蝼蛄是一只害虫,专门吃植物的根。酷虫学校里分别有幼稚班、杂虫班、甲虫班和飞虫班。我最喜欢的虫子就是飞虫班的黄蜂同学。虽然他是一只雄性黄蜂,没有毒针,但是在面对困哪和危险时,他从不会害怕,不会气馁。

我特别想成为一名酷虫学生,和这些虫子们一同玩耍、一同学习。

《酷虫学校》读后感

快放假的时候,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套特别有趣的书《酷虫学校》,我一读起来就被这些可爱的虫子们所吸引,我的心也随着它们波澜起伏地走进了这所快乐而又时刻充满着冒险的学校。

它是一套充满爆笑的故事书。学校里经常会发生一些比较搞笑的事情,比如说:苍蝇老师被没有带午餐的蜘蛛吃掉,校长怒气冲冲地问他 : 为什么要吃苍蝇老师? 蜘蛛却平淡地说: 蜘蛛吃苍蝇还需要解释吗? 苍蝇老师的家人知道这一消息后,都在说: 哎呀!真是太惨了! 还好我们的子妹成千上万。 每个自习课上都发生过不友好的交谈,这里也有。 拜托,把你的点心收起来好吗?我的鼻子受不了刺激性气味! 坐在屎壳郎前面的龙虱说, 为什么没有人喜欢吃屎壳郎呢? 他说着看了一眼虎甲同学。 别指望我, 虎甲同学赶忙说, 虽然我从来不挑食,但我很重视食品卫生问题 等等,通过一段段风趣的对话,让我了解到了每个虫子不同的特点,把我带进了一个五彩缤纷的昆虫世界。

它是一套昆虫世界的校园冒险书。这个学校里有许多奇怪的同学:有的学生喜欢在上学路上收集粪蛋,有的学生喜欢在教室的过道里疯狂挖洞,有的学生把咬人的午餐带到学校,当这些同学聚在一个班级里时,就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讨厌的苍蝇老师被忘带午餐的同学吃掉了,狡猾的瓢虫同学被新来的转校生当做点心品尝了,肥美的班长被学校附近的鸟劫持了,于是,校长愤怒了,颁布了新校规:所有学生一律禁止品尝老师或同学,更不允许以忘带午餐为由,以老师或同学来充饥。违者一律开除学籍!一个个诙谐的故事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学习了昆虫知识。

《酷虫学校》不仅好看,而且还很有教育意义,每个虫子都有它的优点即使丑陋的屎壳郎也不例外。它虽然很笨,但是它却有着一颗爱心,它很爱帮助同学哪怕是不喜的你也会被吸引。班长狼蛛001, 它虽然有大毒牙,却从不欺负同学,很有责任感。通过读这套书,我懂得了,每种生命都有它自己存在的价值,都有长处,哪怕是最让人讨厌的苍蝇也不例外,我们应该多学习别人的长处,多关心帮助自己身边的人。

这就是让我百读不厌的《酷虫学校》。

四年级读后感西游记7篇


写读后感是否不宜过多地重复作品的内容呢?读完作品后,很多人的内心都深受触动。在读完一本书后,不妨将自己的读后感写下。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精心收集整理的四年级读后感西游记,带给大家。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四年级读后感西游记(篇1)

《西游记》大家都应该知道吧!西游记是个神话故事发生在唐朝时期,主要讲了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回真经的故事。当然我和大家一样都喜欢孙悟空,因为孙悟空聪明、伶俐、火眼金睛,乐于助人,每次都是孙悟空把唐僧救出险境。然后,就是猪八戒了,他成天好吃懒做,挺个大肚子,背上背个大耙子,还天天说自己是“天蓬元帅”还不是因为他触犯了天规,猪八戒还是个好心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坚持到底。沙僧老实厚道,忠实的帮助人。师傅虽然有些啰嗦但是很善良。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有许多困难,不是我们一个人能够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和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我们自己能够克服,我们要在此锻炼自己,让我们又坚持不后退的信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如果你想改正必须努力的去追求,这样才能改正缺点,把你的缺点换成优点吧!

四年级读后感西游记(篇2)

千百年来,中华经典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年幼时读《三字经》,长大后读唐诗宋词都是千百年来古人智慧的结晶,其中的内涵不言而喻。

而中国的经典书籍中,四大名著有时不得不说起,名气很大已经被翻拍成电视剧,而《西游记》最受欢迎,我就是在《西游记》中长大的,他对我的影响是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经典书籍。

小时候看的《西游记》不是书是电视剧那时候我就被其中的孙悟空深深的吸引了,等到后来长大了就买了一本《西游记》的书籍,这本书情节紧凑u,内容跌宕起伏,尽管已经看过很多次电视剧也丝毫不能阻挡它的魅力。看这本书会比直接看电视剧更能够深入了解其中的角色。

人的想象是无穷的,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会有无数画面出现,竟然比我看电视剧还要激动,我想这也许就是它的魅力之所在吧。

而它对我的影响就有很多,因为在反复研读它的过程中使我喜欢上了看书,而不是囫囵吞枣,这就让我从书中受益匪浅。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在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才有了深刻的体会。

在众多影响中,对我影响最深的应该是《西游记》本身的内容,在看他们师徒四人去洗净的过程中我也在不断的长大。大师兄的勇敢二师兄的乐观三师弟的憨厚都让我从中学到了,师傅的善良让我感触良多,它让我懂得了做人最基本的东西,那就是善良。生而为人,善良才是你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应该守护的东西,可是人总是在成长的过程中将善良慢慢的消磨。这个世界上真正做到像唐僧一样大爱的人很少,可是我们是普通人并不是很需要这样的大爱,我们只需要用小爱,用你的善良去爱自己,爱身边的人就够了。

九九八十一难,就像人生,走过去变圆满,使你的责任。

《西游记》是中华经典书籍,其中蕴含的精华数不胜数,只有通过一遍又一遍的研究,使自己受益,才能对你产生影响。

四年级读后感西游记(篇3)

寒假里,我看了不少的书,但《西游记》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刻。

这本书我感觉最精彩的片段是孙悟空大闹蟠桃会。情景是这样的:孙悟空一听是王母娘娘开蟠桃会,心下欢喜,便问王母娘娘有没有请他,众仙全部摇头,这下孙悟空气得火冒三丈,便把仙女们全部定在了桃花园里,自己则逃出桃园,直奔瑶池。

他先把自己变成赤脚大仙的模样,进了瑶池,然后趁大家吃得正香时,他用计把全部神仙都给弄晕了。最后,他把一些酒打开,自己一个人一直在喝。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万一有人过来发现我把大家弄成这样,肯定不会放过我的。于是,孙悟空拿着四大瓶仙酒,又拿来许多食物,他醉得厉害。他走时发现一个府上写着“兜率宫”,想起这是太上老君住的地方,而且里面有许多仙丹,便进去把全部仙丹吃了个一干二净。然后回到花果山里,他便把全部事情告诉了孩儿们,孩儿们听了个个都给他敬酒。晚上,孙悟空还在花果山里举行了晚会。

看完了这本书,我发现孙悟空这种敢怒敢言的精神让我很敬佩。

彭老师评:《西游记》这本书确实精彩,孙悟空大闹蟠桃会的情景仿佛历历在目,真是一本有意思的名著啊!

四年级读后感西游记(篇4)

西游记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坚强,勇敢,机智,而且法力无边。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被唐僧误会了好几次呢,甚至还被逐出师门,但最后唐僧有难他还是义无返顾的回去救师傅。如果是我的话我才不要去救他!

猪八戒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我不喜欢他。他居然还会跑到西瓜地里偷西瓜,简直不可理喻!作为曾经的天篷元帅,一个天庭的高级将领,已经犯了错误被贬至下界,居然还去偷农民伯伯辛勤劳动得来的西瓜!真是让人心痛...

沙僧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不过他太老实了,法力也不高强,本领也不大,只是一个挑担子的高级挑夫,所以我也不喜欢他。

我觉得白龙马不能算是唐僧的一个徒弟,因为是孙悟空把他揍了一顿把他硬逼来当马的。谁愿意被人骑啊?孙悟空本事那么大他怎么不主动变马让唐僧骑?其实应该让沙僧来干这个活,毕竟他出身比小白龙要低的多,而且小白龙长得帅,拍成电视还可以比沙僧抢眼的多...

总之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了!我以后一定多多看书,写出比西游记还要好的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年级读后感西游记(篇5)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看到了它,我几乎每天都会催爸爸给我买,然后我把它津津有味的看完。爸爸每一次都说我是个书迷,我却说,我是个西游迷。

西游记是讲一个东土大唐的和尚,和他的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四个人西天取经的故事,孙悟空因为大闹天宫而被押到五指山下,猪八戒因为偷看嫦娥从天蓬元帅变成了一只猪精,沙悟净原先是一只水妖,后被孙悟空制服,以人的姿态保护唐僧。这些都不重要,其实我最喜欢看的地方就是《三打白骨精》这篇,把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的样子和神情写的栩栩如生,每一次看到这里,我就会高兴的跳起来,拿着铅笔大吼道:“俺老孙天不怕,地不怕,何会畏惧你这小小的白骨精?来,妖精,吃俺老孙一棒。”真是精彩。

不仅如此,他们经历的每一件事,都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仿佛成了他们中的一员;当我看到他们陷入苦战的时候,还默默为他们加油;当我看到他们有打败了妖怪时,在心里为他们祝贺,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一直打心底的为他们祈祷,愿他们取得真经。这本书的作者吴承恩,我非常感谢他,让我看到了这么生动有趣的故事,我把原版和青少年版都买了,虽然全部看过了,但是我还是舍不得扔,就是因为好看,这真的是一本上好的书籍,请大家务必看一看《西游记》。这个故事听的我恍如身临其境,入了迷。当他们成佛的时候,我心里想:师徒四人,去取西经,一路上困难重重,路途遥远,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获取了西经。

四年级读后感西游记(篇6)

我读过许多书,有中国古典文学,外国经典文学等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还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描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取经路上,唐僧的三个徒弟忠心护主,保护师父,一路斩妖除魔,历经千辛万苦,最后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看了这本书,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这四个人物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他有一身好本领,一般的妖魔鬼怪根本伤不了他,最重要的是,他勇者无畏,人妖分明,而且嫉恶如仇。猪八戒呢,好吃懒做、好色而且傻,可有时也有点傻得可爱。沙和尚本领虽不及孙悟空,但是他忠心耿耿,一丝不苟地照顾师父。背了一路的包袱却从来没有喊过一个“累”字,真是任劳任怨啊。唐僧非常善良、仁慈,但是他善良得过了头,有时显得一无是处。

《西游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一开始总是很艰难的,但是只要目标专一,有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就有可能取得成功!这也证明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只要坚持住,克服一个个困难,始终朝着一个目标努力奋力前进,我相信,不久以后,成功一定会眷顾你的!

《西游记》带给我的不仅是读书的乐趣和对神话的幻想,它更使我善良、知恩图报、嫉恶如仇,它让我明白只要一心向善,便会有所好报;让我懂得凡事只要坚持,就有可能成功。我要向唐僧师徒学习,做每件事情都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只有这样,就有可能达成我们的梦想。

四年级读后感西游记(篇7)

我非常喜欢读《西游记》。因为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书里的好多故事是大家耳闻目睹的。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每一次书里的精彩片段都深深的吸引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带着他的三个徒弟,历尽千辛万苦降服妖魔鬼怪,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乃唐僧的大徒弟,他有勇有谋智慧过人会七十二变,再狡猾的猎物也不是他的对手。不仅能变成各种环境下需要的人物,就连小蚊子、小蜜蜂也会变;他能一个筋斗翻十万八千里。转眼间就到目的地。那根神奇的金箍棒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握在手里显得孙悟空更加威武。孙悟空凭着高强的本领和超常的智慧降服妖魔,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总能让师傅化险为夷,所以,他是我心中的大英雄。

猪八戒是唐僧的二徒弟,他长的肥头大耳,有时会偷懒,还很贪吃,但有时会在关键时刻助悟空一臂之力,还是很招人喜欢的。

三徒弟名为沙僧,他老实憨厚,做事任劳任怨,而且心地善良。是一个忠心耿耿的好人。

师傅唐僧菩萨心肠,一心一意地去西天取经。虽然他胆子很小,但是意志很坚定,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通过读《西游记》使我明白:无论做任何事情,要想成功。必须付出努力!

《大林和小林》四年级读后感10篇


《大林和小林》是写大林和小林的父亲死了,他们到外面去生活而发生的种种事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林和小林》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大家都看过《宝葫芦的秘密》吧!故事里那个神奇的宝葫芦让人又爱又恨。今天,我又读到了它的作者张天翼爷爷写的另外一个故事《大林和小林》。第一次知道这个故事,还是在去年暑假里,妈妈借回来一本《日有所诵》,里面有关于《大林和小林》的精彩片段,我感觉这个故事挺有意思的。今天,妈妈终于借到了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大林和小林是一对双胞胎,爸爸妈妈死后两人就一起闯荡世界。在森林里他们遇到了一个怪物,为了避免被怪物抓到,他们就分头逃跑,结果两人就有了不同的经历与命运。大林运气好,在狐狸包包的帮助下成了大富翁叭哈的儿子,改名为唧唧,整天就是吃、喝、玩,干什么事都有人伺候着。后来吃成了大胖子,连想笑一笑都要仆人帮他把脸拉开。大林太喜欢钱了,他想尽办法去了富翁岛,岛上全是金银财宝,可是没有吃的。大林不舍得放弃这些财宝,最后趴在珠宝里活活饿死了。

小林刚开始时可没有大林这么幸运,他被一条狗绅士皮皮捡到了,以一毛钱的价格被卖给了一个绿胡子男人四四格,在他的公司里做工,吃不饱也穿不暖,小林和其他的工人想尽办法进行反抗,打死了四四格。可是又出来个一模一样的第二个四四格,第二个被打死,又出来第三个后来国王又将小林他们抓起来,要判刑。老百姓们都不同意,国王没办法,就把他们放了。放出来后,小林就去了机车上做工,休息日还去图书馆看书呢!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不能太贪图物质生活,要靠勤劳的双手和智慧去战胜困难,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这样才是真正的幸福。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读了《大林和小林》之后,我深受启发。

故事里的主人公大林和小林是一对双胞胎,他们的父母因贫穷而早早离开人间。两个孩子在外出谋生的时候,选择了不同的生活道路。大林被富翁叭哈收养,然后改名为唧唧。好吃懒做变成一个寄生虫,最后饿死在富翁岛上的金子堆里。然而小林呢?则在资本家四四格的工厂里做着童工,虽然饱受欺凌虐待,但是他勇敢正直,和伙伴们一起反抗,正因如此,才成了一个有出息的好孩子。

让我们来认真的想想看,这个世界上像大林的人有很多,他们好吃懒做,最终不知失去了多少财富,成为了寄生虫。所以,懒惰就是走向堕落。但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像大林这样的人,像小林的人也有很多很多。比如学生努力地学习,得到了优异的成绩。所以努力就能得到知识。医生用尽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努力地为病人看病,赶走了病魔和死神,所以努力还是健康和生命。科学家努力地去创造为人类带来美好生活,所以努力就是创新。运动员在教练的教导下,刻苦地训练,拿到了金牌,所以努力还是胜利。努力太重要了,我们要学会用心去学习、专研、探索。要向小林学习,做一个有出息的好孩子。如果你只想成为一个贪婪的富翁的话,你将会有大林一样的结果。

这本书太有意义了,我把它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有更多的生活领悟。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欧阳荷沁

最近,我读了张天翼的《大林和小林》,这本书写了穷人和富人的故事,穷人后来过得很好,富人却因拥有很多钱而没有食物饿死了,这位穷人是小林,富人是大林。

小林开始来到了坏蛋四格格先生的公司,四格格会把人变成鸡蛋吃了,小林很怕,便一直找机会打死四格格。有一次,小林工作得很好,四格格一高兴,给了小林一个铁球,小林便用这个铁球打死了四格格。小林打死四格格后,和小女孩乔乔逃到了善良的中麦伯伯那里,学会了开列车。

大林一心想成为富翁,后来成为了叭哈富翁的儿子,取名为唧唧。后来叭哈死了,大林成了富翁。有一次,大林要去叭哈留给他的水晶宫里,不料却到了一个富翁岛上,这里有花不完的钱。但很快,大林却发现这里只有钱,没有吃的东西。这时,大林才明白,钱不是万能的,可这时明白已经迟了。大林被活活饿死了,小林却快快乐乐地活了下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像大林一样贪得无厌,崇拜金钱;要像小林一样靠自己辛勤的劳动获取财富,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

《大林和小林》是写大林和小林的父亲死了,他们到外面去生活而发生的种种事情。

小林被狗绅士捡走,又被四四格卖到咕噜公司做苦工。小林因为害怕四四格把他们变成鸡蛋吃掉,就在晚上把四四格用铁球砸死了。小林就去开火车了。而大林是做了吧嗒先生的儿子唧唧,最后大林因为贪图钱财,不劳动死在了富翁岛上。

那里面的一些人和当时的社会相对应。吧嗒是被钱冲昏头脑的富翁,国王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国王,平平是腐败的大臣,包包是没用的市长,小林是劳动的人民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只有劳动的人才能向上走,人是要劳动的,因为命运偏向于劳动者。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在这段时光,我阅读了张天翼所写的一本书《大林和小林》这本书的丰富内容使我至今难忘,读完这本书后我也有许多感触

《大林和小林》向我们讲述了:贫穷兄弟大林和小林丧失双亲后,遇到怪兽,为了躲避怪兽,两人又走散了。大林经狐狸包包介绍,来到富翁家,小林和伙伴们靠自己努力,当上了火车司机,后大林沉入大海饿死的故事。

这本书令我有太多太多思考,首先发生在一个落后的社会,富人都靠穷人给他干免费的活而生存,看那个国王只顾自己利益嫌穷爱富,穷人们个个淳朴善良,这是一个多么不公平的社会啊!我希望这样的社会永远都出现在童话中,永远不要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大林和小林本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俩,却有着别样的人生。从他们身上我们也能体会很多很多,大林为何从瘦变成了胖怪物,因为他不懂得去劳动,完全靠他黑心的富翁老爸去养活他。可以发现,在他爸爸死去仅几天,他因为没有社会实践而被淘汰出局转眼再看小林,小林在刚开始没有哥哥好运,在后来明显他比较幸福。自已靠自己努力养活自己。从中我能下一个结论:劳动创造美好未来。大林没有了家长的庇护,溺水后来到海上的小岛富翁岛,后在那里饿死了,小林靠自己双手为自己创造成了美好的明天。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这些深奥的道理。不能在家长的宠爱下成长,要学会自己创造别样的未来,否则将来会一事无成!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从前,有一对老人生了两个儿子,分别叫大林和小林,他们虽然是亲兄弟,但最后的命运却截然不同。

一次偶然的奇遇,兄弟两人失散了,弟弟小林被狗绅士皮皮捡到,卖给了四格格,四格格强迫小林每天做金钢钻,小林认真地去做好自己的工作,结果小林靠着自己的辛勤劳动,学会了一些本领,生活得很快乐。

哥哥大林遇到了一位天使,被送给了一位富翁做儿子,每天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打一个手势,就有差使来完成该他做的事。在跟蔷薇公主去滨海结婚的路上,他们乘坐的火车被怪物推进了水里,大林被鲸鱼吞到了肚子里带到了富翁岛上,那里只有成堆的金子、宝石,但大林很快发现小岛有一个不足,就是岛上没有人能为大林服务,由于没有饭吃,大林被饿死在岛上。

我读完这书后陷入了深深地沉思:为什么大林在那么好的条件下命运却是那么悲惨?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我们更应要象小林那样去认真克服困难,小林虽然经常被四格格打,但他却能用自己的双手换来了自己的幸福生活,也只有自己亲身体验,才能感受到生活的快乐。同样,我们在遇到任何事时,要勇敢面对,渡过难关就能收获快乐。

而象大林那样,不劳而获虽然得到了金银财宝,但自己没有做事情的本领也没有得到任何快乐。虽然金钱是有用的,但是有许多事情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比如:友谊、尊严、知识。只有你自己付出的越多,你的收获才会越多,金钱虽然会给人们带来帮助,但也会害了那些贪婪的人,只有用自己的努力才会得到幸福的生活。

我们应该象小林那样不辞辛苦地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的美好生活。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

今天,这本名叫《大林和小林》的书,被我读完了。

它主要讲的是:双胞胎大林和小林在父母双亡以后所遇到的不同境遇,以及由此而经历的不同成长道路,不同的人生结局。大林和小林为了躲避妖怪的追赶而失散,大林被富翁收养,改名唧唧,天天好吃懒做,变成看寄生虫,最后饿死在金子堆里。小林四处做工,经历悲惨,后来被火车司机收养,用双手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被小林的行为打动了,我相信,只要我努力,就一定能用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

所以,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大林和小林》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对很穷很老的农人生下了两个儿子,分别是大林和小林,大林和小林长到十岁的时候,两位老人去世了。老人去世后,两个孩子就遭遇了怪物追杀,他们两人无可奈何只好一个往北逃,一个往南逃。小林被人送到工厂做工,每天受苦受累,还要挨打,可是小林很善良,所以生活的很快乐。大林被一个富翁领养后也成为了富翁,然而在一次游玩的过程中,大林遇难了,因为装的东西太多,负担太重,可是他却还不愿意扔下珠宝,因此掉进了大海,最后飘到了一个很荒凉的小岛上,他将饿死在那里。

从这本书中,小林的事让我懂得很多,比如:他为帮助朋友找鼻子,中途遇难而不放弃;他还不怕辛苦的为发洪水的地方送粮食,小林做的这些事让我懂得了,人不能只想着自己,要有爱心,多做善事,才会善有善报。我们不能学习大林。把自己认为不重要的东西都毁灭掉,更不能像大林那样贪财,不然迟早恶有恶报。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前几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宝葫芦的秘密》。到家我就认真的看了起来。

《宝葫芦的秘密》里面一共是两则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第一则《大林和小林》的故事。里面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很穷很穷的农人,他和他的妻子生了两个孩子,大的叫大林,小的叫小林,可是有一天,农人和妻子死了,大林和小林就决定到外面的世界闯闯,可是刚出门,他们就遇见了一个大怪物,他们俩分头跑,结果跑散了。后来大林改名为唧唧,当了富人巴哈的儿子,变成了富翁,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惰人生活,什么也不想干,也不能干,最后被饿死在除了有金钱,其他什么都没有的富翁岛上。小林被狗绅士捡到,卖给了四四格,当了奴隶。在四四格的家里,小林过着艰苦的日子,但他结识了好伙伴乔乔。后来,小林靠自己的智慧摆脱了魔掌。他们又到了中麦先生的家,中麦先生教小林开火车,小林就成了一名火车司机。他和乔乔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大林光吃不做,最后落了个饿死的结局,小林勇敢、机灵、 善良,具有同情心,在他心中充满了亲情、友情,在关心别人的同时,也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小林生活的非常幸福,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习小林,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幸福美好的未来。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二年级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大林和小林》,它主要讲了这个故事:大林和小林是兄弟,他们的父母死后,他们准备好了行李离开了家,走了一会儿,他们感觉无路可走,吓得哭了,后来一只怪物来了,他要吃大林和小林,兄弟两想办法一个往东跑,一个往西跑,怪物一个也没追上,但他们从此失去了联系。之后小林遇见了皮皮,皮皮把小林卖给了四四格,小林每天侍候四四格,还要挨打,小林非常 讨厌四四格,就用铁球砸死了四四格,第二个四四格来了,小林也把他砸死了。小林遇到了买 叔叔,买叔叔非常爱他,把他当自已的儿子一样照顾,还教他开火车,从此小林过着幸福的生活。一直想做富人的大林,碰上了包包大人,大林把自已的愿望告诉了包包大人,包包大人把自己扮成包包天使,包包天使把大林送给了大富翁叭哈当儿子,从此以后,大林不用动手,不用动脑,连吃饭也不用自已动嘴了。大林越长越胖,连跑步也跑不过乌龟,笑也不会自己笑了,他几乎忘记了小林,也不记得自已的样子,最后,他到了富翁岛,守着满地的钻石、珠宝

我喜欢小林,因为他想通过自己的劳动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还明白,遇到危险是时候不要紧张,不要怕,静下心来想出好办法,危险就会远离你。

这本书还有一些好玩的事,比如:亲王的名字很长,叫从前有个国王他有三个儿子国王老了他让三个王子去探险三个王子探险回来了国王高兴极了后来这个故事就完了。四四格一顿能吃七十二头牛、一百头猪、六头大象、一千二百个鸡蛋、三万只公鸡,他因为鼻孔太大,说话有回声;包包大人用鸡毛当天使的翅膀;王子因为个子太高鼻子总是冻得通红;鳄鱼小姐总是不停的照镜子

四年级读后感


四年级读后感范文一

暑假里我和几个小伙伴观看了影片《宝葫芦的秘密》,它主要讲了男孩王葆的的故事。王葆的成绩不如班上其他孩子好,常常被同学嘲笑。一天中午,他钓鱼时钓到了神奇的宝葫芦,它能实现主人的愿望。在王葆的要求下,宝葫芦开始帮他写作业、答考题、干活。王葆觉得这样很好,还能得到老师的表扬,洋洋得意的。可是后来他发现宝葫芦不动脑筋,生搬硬套,干的事常常让他在同学面前出丑,还使他成为了小偷。王葆终于丢掉了害人的宝葫芦,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游泳冠军,为班级、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从王葆的故事中我学到了两点,首先,人必须要诚实,不能说谎骗人。王葆开始不诚实,偷懒,把宝葫芦做的事说成是自己做的,后来大家揭穿了他的谎言,他颜面扫地。王葆后来变诚实了,改邪归正,大家又喜欢他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有类似的经历。有一次数学考试,一道题我不会做,偷偷地瞟了同桌的答案,得了满分。回家后我很后悔,因为这样不诚实,我不会的题目下次可能还是不会。我告诉了妈妈这件事,妈妈批评了我的错误,同时又为我的诚实感到高兴,说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第二天,我找老师说明了情况,试卷减了分,我更正了题目。虽然我不是满分,但在老师和妈妈心中,我还是满分。

第二点,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过分依赖别人。王葆依赖宝葫芦,结果什么都没干好。他凭借自己的努力,终于成为了游泳冠军。我回想起妈妈教我洗手帕的事。我把脏手帕递给妈妈,理所当然地让她洗。妈妈却摇摇头说:欣怡,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你如果不会洗妈妈可以教你。在妈妈的帮助下,我完成了浸泡、涂肥皂、搓揉、漂洗等步骤,终于洗好了。看着干干净净的手帕,我十分开心,这是我第一次自己洗的手帕,自己的事自己做,我能行!

通过这部电影,我们应该记住王葆的教训,学会诚实和自理,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不努力就能获得的成功。

四年级读后感范文二

《海的女儿》是一则爱情故事吗?有可能。那么她仅仅是一则孩子们喜欢的童话爱情故事吗?不一定。当然,这则故事最打动人的一定是小人鱼那纯洁而又崇高的爱情观。

每次重温《海的女儿》,我便愈发感激安徒生,感谢他为我们的心灵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栖息地。虽然这是一个让人伤心落泪的悲剧,但给那些依旧默默固守美好价值观的人以无比坚强的信心:这个世界上仍然有一种崇高的东西值得我们去相信,去盼望。

在小人鱼公主身上,让我们找到了一种寻觅已久的率真品质。这种感觉在我们生活的年代里显得那么珍贵,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如嗅芝兰,久久回味而唏嘘不已。小人鱼有五个姐姐,她们喜欢的是用她们从沉船里所获得的最奇异的东西来装饰她们的花园。而小人鱼喜欢的却是像高空的太阳一样艳红的花朵和一个美丽的大理石像(这尊石像代表一个美丽的男子)。和几位姐姐们喜好追求物质享受相比,她要追求的却是光明和爱情。当她遇到了自己深爱的王子,并且费尽周折救起了落海遇险的他之后,自己却远远地向海里游去,好使谁也看不见她小小的面孔。她并没有想让王子感激自己从而最终爱上自己,只是决不能让他死去,而宁愿让自己非常的难过。

她的爱是不求回报的!她的母亲告诉她,只有人类才有一个不灭的灵魂。小人鱼公主却始终对爱怀有坚强的信心,仍旧要牺牲一切来争取他和一个不灭的灵魂。她的想法那么单纯:为了和他在一起,我永远牺牲了我的声音。我要照看他,热爱她,对他献出我的生命!小人鱼打动我的还有她的善良。当老巫婆告诉她,当你穿过我的森林回去的时候,如果珊瑚虫捉住了你的话,你只须把这药水洒一滴到它们的身上,它们的手臂和指头就会裂成碎片,向四面纷飞了。可小人鱼认为没有这样做的必要。当王子把另一位公主误认作当初救他的人,并且最终与其订婚后,她知道自己的幻想破灭了,自己也将会在婚礼后的第一个早晨变成海里的泡沫。在那个宣布订婚的晚上,她知道这是自己看到他的最后一晚。为了他,她离开了家庭,交出了自己美丽的声音,每天忍受着没有止境的苦痛,而他却一点也不知道,她在舞会上依旧笑着,舞着,因为她不想让心中深爱的人不开心!她最终没有听从姐姐们的劝告,她把这刀子远远地向浪花里扔去,再一次把她迷糊的视线投向这王子,然后她就从船上跳到海里,她觉得她的身躯在融化成为泡沫。为了所爱之人的幸福,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也正是小人鱼公主的善良所在。小人鱼有美丽的皮肤、美丽的眼睛、美丽的声音、美丽的身材,还有美丽的心灵。她追求的不是外表的美,而是要拥有永恒的灵魂。

安徒生究竟因为什么而如此热爱人类?读了安徒生的自传《我的一生》,再对照一下房龙那篇介绍安徒生的文章,我们就会一目了然。安徒生是穷苦人出身,一生都在为穷苦人说话。他同情那些身遭不幸的人,为他们点燃黑暗人生里的一盏盏路灯。他虽然在年轻时饱受苦难的折磨,但在晚年时他却说我一生的经历宛如一幅浓艳的、美丽的油画舒展在我眼前,激励着我的信仰。我感到我是幸运之子,有那么多高尚、心肠好的人都曾深情地、诚恳地待我。那些辛酸、悲惨的日子本身也就孕育着幸福之芽!当我们朝着上帝奋进时,心酸与痛苦在消失,留下的就是一片美好的风景,人们把它视为阴暗的天空中的一道五彩缤纷的彩虹。我这一辈子的经历将向世界证明--有一位可爱的上帝,是在指引着万物去完成美好的心愿。安徒生原来是出于自己首先是被爱了的深切感受,才会藉着童话这个载体,不断向我们播撒爱的讯息。《海的女儿》这个沉重的爱情悲剧实际上正是寄托了安徒生本人对人间深切的爱!

小人鱼追求的就是灵魂!在三百年以后,你就可以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不灭的灵魂。安徒生的另一篇童话故事《光荣的荆棘路》所表述的;人类啊,当灵魂懂得了它的使命以后,你能体会到在这清醒的片刻中所感到的幸福吗?在这片刻中,你在光荣的荆棘路上所得到的一切创伤--即使是你自己所造成的--也会痊愈,恢复健康、力量和愉快这条光荣的荆棘路,跟童话不同,并不在这个世间走到一个辉煌和快乐的终点,但是它却超越时代,走向永恒。

《海的女儿》揭示生命的意义:追求自己的灵魂--人与人之间充溢着真善美的爱!爱是一扇窗,打开后既有春风,也有秋雨;爱是一盏灯,驱散黑暗,温暖心灵。少年人会从爱情里找到爱,中年人可以从友情中发现爱,老年人能够从亲情中感悟爱。爱之伤不在于因爱而受苦,而在于不再相信。爱之痛不在于有所失去,而在于不再盼望。爱的意义不在于为自己得到,而在于为他人奉献。爱的内涵,付出了才会懂得。爱的全部奥秘,就是永远的相信并对此永生不悔!我始终相信,我们必会在爱的怀抱里,走向永恒的真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地心游记》四年级读后感10篇”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文章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地心游记读后感400字四年级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