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初中生读后感

初中生读后感

孔乙己的初中生读后感10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孔乙己的初中生读后感10篇,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孔乙己》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孔乙己的初中生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读《孔乙己》有感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读《孔乙己》有感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鲁迅写这篇文章,也就是为了揭露这些丑恶的社会,抨击科举制度。

读《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孔乙己读后感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 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孔乙己读后感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孔乙己读后感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就应从那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我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此刻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理解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理解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取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孔乙己读后感600字。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就应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此刻,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一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必须要赢!?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简爱初中生读后感10篇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简爱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简爱读后感300字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无聊透了,不知道干什么,走着走着,我的眼不经意地斜视桌子上一本书―《简。爱》。可能是表妹忘了拿了,开头我看了一点,不知道怎么了,我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读到了一半我才知道:简爱是一个人,她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开始了她的人生:她没有了双亲,没有钱财她是一个很可怜的女生,但她有着坚强的个性。我想到这,觉得自己也应变得坚强自信。

是的,我们就应该这样不屈服,看他虽然没有钱财,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坚强的个性。所以我才会深深的被打动。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富是没有用的,如果你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你是不会快乐的。自己的命运要靠自己主宰,不能让别人把我们的命运变成悲剧。

不管怎样,我坚信: 富,没有用!穷,没关系!

《爱的教育》读后感_爱的人生

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把这本厚厚的《爱的教育》读完了。读完后给我的第一感触,那就是爱。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受动不已。例如,每月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文中讲到了因父母负债,马可尔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妈妈刚离开时,还和家里保持着联络。可自从上次马可尔的妈妈写信说身体有些不适后,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络。家里用尽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石沉大海。收不到妈妈的信,家里更冷请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马可尔想妈妈想的快死了。终于,13岁的马可尔自告奋勇决定去找妈妈。马可尔的坚持使父亲无奈地相信了这个理解事物程度并不逊于成年人的孝子一定能成功。筹备,请保留此标记好了一切,马可尔开始了万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凭借着马可尔坚持不懈的努力加上人们的帮助,终于找到了失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息的妈妈。马可尔的出现使母亲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在医生的帮助下,马可尔和妈妈终于重逢了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再想想自己。和马可尔同样的岁数,却显得样无知,那样渺校只要发生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就把火往妈妈身上撒。真是太不应该了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可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如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爱、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朋友间互相安慰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而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

有时候,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常常会怨天尤人,就好像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一样,甚至抱怨这世上没有人爱自已,有的想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的抗-议,这多可悲呀!

读了《简爱》有感800字

又是一个美丽的仲夏傍晚,长长的假期也快要过去了。看着五彩斑斓的火烧云悄悄的向西落下,我开始想下面我要做些什么有趣的事。无聊的想着,时间从我呆滞的目光中无声地溜走。我站起身,从书架上随便抽下一本书,见是《简爱》,就来了兴趣。《简爱》这本书我已经读过多次了,每一次的阅读都会带给我不同的启迪,不同的感受。

果然,不一会儿,我便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

简爱是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态度并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自幼父母双亡的孤女简爱从小受到她舅母以及其子女们的虐待。在冷酷而艰苦的慈善学校中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刚强的少女。踏入社会的她尝到了爱的滋味而突然遭到惊人的变故,在经历出走、流浪乃至乞讨的生活后终于和她一直深深爱恋着的男主人结合而最终获得了幸福。

小说中有回忆录的严肃严谨,也有历险记的紧张真实;既有武侠小说的惊险离奇,也有神怪小说的神秘莫测;有诗歌的浪漫神韵,更有散文的睿智恬谈;至于言情小说的跌荡起伏、一波三折、峰回路转、缠绵动人,自是包容其中,不在话下。

《简爱》就像一块磁铁一样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知不觉中,夜幕降临了。伴随着那轮皎洁的明月冉冉地爬上了正对我窗户的那一片天空,书也读得差不多了。

熄了灯,躺在床上,望着那银白色的月亮,那璀璨的繁星,我不禁陷入沉思。简,一个多么坚强的人!儿时的虐待对于她来说,只能更加鼓舞她自立自强。最终,经过她不懈的努力、奋斗和拼搏,她终于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与爱情。在我们看来的悲惨生活,冷落与歧视,只能使她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增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和信心。在简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信念:生活对我总会有阳光普照的时候。

夜,如此美丽,如此令人昏昏欲睡。而我心中不灭的激动却像火一般越发强烈。我仿佛看到了我未来的大好前程,仿佛有一条光明大道在我前方展现,生活的蓝图美好得令人陶醉。一个信念在我心中油然而生,我要永远遵循着它前进、向上:热爱生命吧!阴雨密布的天气终会过去,阳光普照的生活一定就在我们前方的不远处!

简爱读后感650字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简爱读后感650字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m.fwsir.com)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简爱读后感200字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了很多,本来我也是不知道这本书的,在我女朋友的提醒下我才发现了这本书,我觉得这书写的很好啊,虽然故事是发生在152年前,但是它也写出了那个世界的昏岸,文中的主人真的很惨,但是困难并没有难道她,她还是坚持的活了下来,她还有一个完美的结果,这就是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道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要象她一样!

我希望所有的同学们,所有的年轻人们,在困难面前不要被吓道,要勇敢的面对他它,这样你才可以从困难中走出来,这样你是个勇敢的人!相信你也是一个有出息的人!

简爱读后感200字

简爱的主要内容:简爱原本是孤儿,后来在舅妈家又要受表哥的欺负,舅妈把她送到孤儿院去。后来去大富大贵的人家当家庭教师。在路上碰到了罗切斯特。罗切斯特受伤住院了,送医院去了。在罗切斯特家说了一句名言: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她跟你与我无关。你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感情吗?我也会的。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要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我们精神是同等的!就如同你跟我经过坟墓将同样地站在上帝面前。

读到这,我掩书沉思,简为何说出这话呢?这句话是不是这本书中心句呢?

希望他们过得很幸福。

简爱读后感300字

故事讲述的是19世纪中叶的英国乡村,一个女主人公简爱。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常常被虐待,不得不被送到慈善学校。而那里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使简爱继续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因为没有出路,在她长大以后,简爱在学校当了教师。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离这种被束缚的生活,她用登广告的方法应聘到一家庄园当家庭教师。简爱与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非常一致,情趣爱号都很相投。彼此心生爱慕,决定结为夫妻。介在学校举行婚礼时,有人揭发了罗切斯特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疯癫的妻子一直关在他家的一间密室里。于是简爱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后来被里弗斯兄妹收留,担任了乡村小学教师。简爱的叔父去世,她得到一笔遗产。简爱的表兄了寻找到印度传教的助手,要与简爱结婚,她毅然拒绝了这个把感情献给上帝的人。

爱情的力量使简爱重新返回桑菲尔德庄园,却见昔日豪华府邸已经变成了焦黑的废墟。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单手残疾,蛰居乡间。最后简爱和罗切斯特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史记》初中生读后感10篇


司马迁的《史记》鼎鼎大名,她既是一部文学巨作,也是一部史学巨作。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史记》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史记》读后感

司马迁的《史记》鼎鼎大名,她既是一部文学巨作,也是一部史学巨作。书中记述了上自黄帝时期下至汉武帝时期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里面篇篇故事都很吸引人,让人感觉就像身处其中。我感觉自己读完史记有很大收获。

《史记》中有很多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

其中《五张羊皮》讲述了秦穆公用小小的五张羊皮就赎回了拥有治国之才的百里奚的故事,让我见识了秦穆公的智慧。这个故事告诉我:凡事要从多角度思考,从这个角度解决不了,换一个角度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成功。

《完璧归赵》讲了蔺相如用机智的头脑把和氏璧完好无损的从强大的秦国带回自己的国家赵国的一段历史。这个故事告诉我:有时机智的头脑或许可以胜过十万雄兵。我太佩服蔺相如在遇见大事时的处变不惊了。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更有名了,周幽王为了讨自己宠妃的欢心居然点燃烽火,戏耍诸侯,拿国家大事开玩笑,最终导致国家灭亡,这可是个惨痛的教训,她告诉我们:不能因为小事而不顾大局,否则就会酿成大错,后悔都来不及。

我很敬佩司马迁完成这部巨作的毅力,因为他当时忍受着皮肉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付出的一定比正常人更多。我就缺乏这种毅力,我应该向他学习。

《史记》这本书很精彩,作者也让我们非常敬佩,让我们一块好好读读这本书吧!

《史记》读后感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倾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它既是一部史学着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史记故事》中所选的故事都是《史记》中的精华,它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一直写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而且还我们打开了了解历史的一扇大门。

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有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

在《史记》这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一统天下的情节,在一次次成功和失败过后,终于横扫六国旧势力。于是在前230年灭韩国,在前225年灭魏国,在前223年灭楚国,在前222灭燕国、赵国,在前221年灭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华民族渊源历史,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了解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懂得了一些历史典故,知道了一些历史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历史影响。

读了《史记》有感600字

两千多年前,有这样一个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着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着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难以企及更无法超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 来源:日记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获罪被捕,被判死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完成《史记》,留与后人,含垢忍辱忍受腐刑。后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发愤着书,全力写作《史记》。

我相信现在的人很少有他这种毅力和勇气。常人从狱中出来,就自甘堕落,萎靡不振,别说做点有用的事了,就是活出精彩的自己都有点。。。

史记虽然没读明白,很多古文都看不明白什么意思,可总是读过一遍了。本纪,世家,记住了一个个人物,可是要表达什么也看不明白。唯有太史公曰让我记忆在心。

说的不好听点,司马迁就是一个太监,一般的太监活的就是一条狗,虽然是皇上养的狗,可到底也是狗。没办法,只能按照自己主子的意思行事。

我看,苦,吃的太多容易让人对生活比较畏惧。如果不吃苦,就回不珍惜生活,不为生活付出努力。我长这么大,没吃过什么苦,太懒,相信如果让我放弃现在父母给我的一切,自己的生活都会成问题。

曾经一次和父母吵架,就离家出走。出去两天,虽然有工作的勇气和信心,但是没有机会。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司马迁为写史记付出了多少努力,我就是一时冲动,就想找到一个好点的能挣点钱的工作。太费劲了。至此,我不在相信船到前头自然直,我只相信自己的努力一定要有回报。认定的目标一定要努力实现,因为没有人会帮我,有些人不愿意帮,有些人是相帮帮不了。司马迁就是个例子,靠的就是自己,就是曾经的努力,现在的坚持,未来的信心。

他成功了!

向司马迁学习,不求名垂千古,只求无愧于心。

《史记》读后感

中国文学家鲁迅曾经说过: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最近有幸拜读,希望将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史记描绘了从黄帝时代至汉武帝年间的历史与个人的喜怒哀乐,以人物传记的形式去描绘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对远古时代传说的记载与对奴隶制社会的描写,是古今史书的独一无二的记载,所以其历史考察价值是无穷的。但百姓为何要读它呢?因为它无与伦比的文学价值,《离骚》是战国时期屈原的优秀代表作,史记能与它相提并论,是一种荣幸,从中可以看出史记的文学价值是无与伦比的,这也是史记备受古今各界人物推崇的原因所在。

史记上的故事使我流连忘返,其中收录在《吕不韦列传》中的吕不韦举荐子楚使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吕不韦见了秦昭王庶出的孙子子楚,很同情他。吕不韦为了帮子楚而游说秦国,子楚答应:只要他游说成功,便与他共享秦国。于是吕不韦拿五百金送给子楚,有那五百金游说秦国。他找华阳夫人的姐姐,用重金贿赂她,并向其举荐子楚,让其劝华阳夫人:你何尝不找一个贤能的人去认他做干儿子?我看子楚非常贤能,是个人选。于是,华阳夫人与太子安国君决定将子楚作为继承人。吕不韦调了几个宫女与他同居,子楚要她们,吕不韦给了他,但隐瞒了其中有一个已经怀孕的真相,后来,这个女人生下了嬴政。后来,他们趁变乱逃回秦国。这时,安国君即位,没过多久,子楚即位,后来,嬴政即位,吕不韦获重赏。

读完史记,我百感交集,史记中那人物的悲欢命运使我彻夜难眠,我从史记中汲取历史中的教训与成功的秘诀,我觉得史记身上有一些东西是帮助我们走向漫漫人生路的养分。总之史记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我认为历史是一种高不可攀而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史学家才会研究的东西,史记离我们凡人很遥远;读了它之后,我觉得历史与我们的距离近在咫尺,而并不是那么遥远,史记也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比如从项羽的身上,我们就能看出他那勇猛善战的特点,正因如此他才打败了秦王朝;也可以看出他不善待部下,急功近利的特点,这也使他最终走向没落。史记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这样,有优点也有缺点,他受到重用到没落都有他自己的原因,从中可以看出人生兴旺之道,这也是一种独特的魅力。总之,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综合到现在是:以史为镜,可以知方向。

在书海中遨游,史记这样的好书伴你终生,但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并重的古代着作恐怕只有史记一部。所以,史记是一部的的确确的好书,一部古代典籍,一部艺术珍品!

史记读后感

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该书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的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得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史记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我一向在读《史记》这本名著。它不像有些书华而不实,《史记》这本书很吸引人,爸爸妈妈和我争着看。

《史记》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忍辱负重,真实地记录了中国朝代的兴替,恰当地评论了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仿佛再现了历史社会画面。书中有许多我们认识的人物,如孔子、晏子、廉颇、蔺相如、屈原等,记叙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了三千多年。

读了这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我想到了很多。我的见解不可能和专业人员相比,但是我的真实体会。我的体会有两点,第一点是古代的君王分两种,一种是一心为民的君王,一种是贪图利益、沉迷于酒色之中的君王。而最后的结果就是一心为民的君王,受到百姓的热爱和后人的赞扬,而后者则让百姓唾弃,最终致使国家灭亡。虽然经历了几千年,但道理是一样的,我们常在电视上看的那些贪赃的官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的第二点感受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老百姓不能过上安稳的生活,每一天都有战争。各国诸侯你挣我抢,都想一统天下,而不顾及百姓死活。没了钱,就加大税款;没了粮,就逼迫百姓交粮食;没了打仗的人,就到各家各户去找年轻力壮的人。弄得百姓妻离子散、民不聊生。

然而,我们此刻的生活多么完美。不用担心发生战争,不用怕吃不饱穿不暖。在这种环境中,我们更要努力学习。

这就是我读《史记》的感受,期望大家也看一看这本史学巨著。

史记读后感

书是人类世界的瑰宝,人类的进步离不开他的存在。高尔基以前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这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史记》。《史记》是由我国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用一生的心血写成的,都收集了《史记》中的最精华的部分。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很受人们喜爱。而且文中的几个故事多事都是真实的历史事件。那些故事使人一读就引人注目。这次,我就读一个故事给大家听听。

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大家都明白吧!但是大家并不会十分的了解他的为人,一生的事迹。屈原名平,是战国时期的楚国人,与楚王是同性。他从小就刻苦学习,记忆力超群。他们关心国家的盛世存亡。之后楚怀王被秦王拐骗到秦国里,还被胁迫拿出土地交换。怀王不肯,之后被秦国囚禁冤死。他的儿子顷襄王继位,但是顷襄王也是个不明是非的君王,一些奸臣在顷襄王面前说屈原的坏话。之后,屈原被流放到了江南。秦国攻进了楚国的都城,焚烧了楚国的庙祖,铲平了楚国的祖坟。屈原听到消息后他不愿意看见楚国灭亡,于是他抱着一块大石头,沉入了汨罗江。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就这样走过了一生。屈原沉江那年,一些附近的人为了纪念这位坚贞不屈、刚正不阿的伟大诗人就在这天把粽子扔进江里,划龙舟来祭奠伟大的屈原。

在《史记》这本书中收集了许多故事,有上古时期的传说,还有历史的光辉。《史记》几本书很有价值。期望同学们能看看。

史记读后感

书是人类世界的瑰宝,人类的进步离不开他的存在。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史记》。《史记》是由我国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用一生的心血写成的,都收集了《史记》中的最精华的部分。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很受人们喜爱。而且文中的几个故事多事都是真实的历史事件。那些故事使人一读就引人注目。这次,我就读一个故事给大家听听。

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大家都知道吧!可是大家并不会非常的了解他的为人,一生的事迹。屈原名平,是战国时期的楚国人,与楚王是同性。他从小就刻苦学习,记忆力超群。他们关心国家的盛世存亡。后来楚怀王被秦王拐骗到秦国里,还被胁迫拿出土地交换。怀王不肯,后来被秦国囚禁冤死。他的儿子顷襄王继位,可是顷襄王也是个不明是非的君王,一些奸臣在顷襄王面前说屈原的坏话。后来,屈原被流放到了江南。秦国攻进了楚国的都城,焚烧了楚国的庙祖,铲平了楚国的祖坟。屈原听到消息后他不愿意看见楚国灭亡,于是他抱着一块大石头,沉入了汨罗江。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就这样走过了一生。屈原沉江那年,一些附近的人为了纪念这位坚贞不屈、刚正不阿的伟大诗人就在这天把粽子扔进江里,划龙舟来祭奠伟大的屈原。

在《史记》这本书中收集了许多故事,有上古时期的传说,还有历史的光辉。《史记》几本书很有价值。希望同学们能看看。

史记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我一直在读《史记》这本名著。它不像有些书华而不实,《史记》这本书很吸引人,爸爸妈妈和我争着看。

《史记》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忍辱负重,真实地记录了中国朝代的兴替,恰当地评论了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仿佛再现了历史社会画面。书中有许多我们认识的人物,如孔子、晏子、廉颇、蔺相如、屈原等,记叙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了三千多年。

读了这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我想到了很多。我的见解不可能和专业人员相比,但是我的真实体会。我的体会有两点,第一点是古代的君王分两种,一种是一心为民的君王,一种是贪图利益、沉迷于酒色之中的君王。而最后的结果就是一心为民的君王,受到百姓的热爱和后人的赞扬,而后者则让百姓唾弃,最终致使国家灭亡。虽然经历了几千年,但道理是一样的,我们常在电视上看的那些贪赃的官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的第二点感受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老百姓不能过上安稳的生活,每天都有战争。各国诸侯你挣我抢,都想一统天下,而不顾及百姓死活。没了钱,就加大税款;没了粮,就逼迫百姓交粮食;没了打仗的人,就到各家各户去找年轻力壮的人。弄得百姓妻离子散、民不聊生。

然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美好。不用担心发生战争,不用怕吃不饱穿不暖。在这种环境中,我们更要努力学习。

这就是我读《史记》的感受,希望大家也看一看这本史学巨著。

《史记》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史记》这本书。它让我认识了励精图治的越王勾践;智勇双全的蔺相如;优柔寡断的项羽;善于抓住,利用机会的刘邦和残暴无理的秦始皇。故事 讲述 从皇帝开始到西汉武帝年间,共3000年历史中发生的重大事件。从中我还可以学习到做人、做事的道理。

我仿佛真的看见了:皇宫里的奇珍异宝,百姓们安居乐业。宫里大臣、大夫玩弄权术,明争暗斗。还有秦始皇 焚书的烟尘。有的让人看了热血沸腾,有的让人拍手叫好, 有的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我觉得崇尚武学的汉武帝可以再多了解一些古今名著成为一名能文能武的好皇帝。唐皇应该让大臣,官民多了 解一些武术知识,不要光迷恋于书本。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大诗人屈原。他的知识非常渊博。无论是对内政的管理还是对外的交际。他都可以处理的 井有条,让楚怀王非常看重他。可上官大夫非常嫉妒屈原 的一身才华,所以一有机会上官大夫就会在楚怀王面前造谣 生事。楚怀王开始还只是怀疑,可到最后也就信以为真了。

罢了他的官职,渐渐地疏远他。清廉的屈原就好像一只在 污浊不堪的世界里超脱尘世的蝉,一朵出污泥而不染的皎 洁的荷花。德才兼备又清高孤傲的屈原怀着悲愤的心情, 写下长诗《离骚》,最终跳河自尽了。

读了这篇文章,屈原的爱国精神实在让我敬佩。读了这本书,我会感叹一句:真不愧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 《离骚》。

《城南旧事》初中生读后感10篇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讲述的是她小时候童年是在北京城南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南旧事》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城南旧事》读后感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性文学开山人林海音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受,以童年在北京的生活为素材而创作的经典怀乡作品,也是她最具影响力的作品。

正如作者曾经说过,我是以儿童的口吻,写出一个在小学六年间成长时所看见的成人世界,我是以愚昧童心的眼光去写些记忆深刻的人与事。

这本书共分为《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五篇小说。其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我们看海去》和《爸爸的花儿落了》。

本篇小说的背景是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军阀混乱,民不聊生,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英子又搬到了自己的新家新帘子胡同,在这里她认识了方德成、刘平等几个调皮爱踢球的男孩子,同时,她在替这群男孩子捡球的时候,通过草下隐藏着的东西,认识了一个大哥哥。英子和大哥哥很快成了好朋友,还彼此约定,等长大了,要一起看海去。在英子眼里,这个哥哥慈爱,善良,是敦厚的老实人,也是一个孝子。可惜,英子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善良的大哥哥竟然是人人憎恶的贼!

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永远也无法实现的约定。这反映了20年代的北京,为了生存,穷人甚至被逼走上了偷盗、犯罪的道路。透过朴实的文字,我们可以隐约感受到作者对社会深深的担忧、以及对穷人深刻的同情。

最后一篇小说《爸爸的花儿落了》,当时的英子已经十二岁了,童年渐渐离她远去,爸爸被叔叔给日本人害死的事情气病了。病弱的爸爸要求英子要去历练,让英子知道,无论什么事情,只要硬着头皮去闯就能闯过去。此时的英子内心非常矛盾:我们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但我们又是多么怕呢!但岁月匆匆,英子还是认识到自己长大了,爱花儿、爱生活、爱孩子的爸爸最终走了,往年美丽的夹竹桃散散落落的,可爱的小石榴也掉了下了。英子担负起了生活的责任。整篇文章情感深沉而动人,失去父亲的愁绪与人生的悲欢离合营造出了一种浓浓的情调,余音绕梁。

在每一篇小说的最后,只要读者细点心,就会发现,里面的主角都离英子而去,直到连父亲也走了。所以小小的英子在十二岁时就早早的担负起了不是小孩子所负的责任。

《城南旧事》跨越了时空、政治,以委婉的笔触去描写人性和人类的命运内容丰富多样却又互相连贯,所以值得一读!

《城南旧事》读后感

我读了《城南旧事》后,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作者用生动的描写向我们讲述了林英子的故事。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英子的第一个朋友是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的故事非常凄惨,英子对她很同情,并帮助她寻找她的女儿小桂子。后来英子有得知自己的好朋友妞儿很像,母女相认,结果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的父母因为这件事而搬了家,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分不清他是不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草地上捡到小铜佛,被警察发现,抓走了。九岁那年,她的奶妈的丈夫来带了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大夫卖给了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直到后来,英子的爸爸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也随家人乘上了马车,告别了童年。

英子的 童年是曲折的,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英子也在长大。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的有条不紊。故事如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其中的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地天真,却道尽世人复杂的情感。

读《城南旧事》有感

在这个星期中,我读了一本好书,使我感慨万千,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城南旧事》。

刚开始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就感觉回到了旧时代,心想这本书可能会很枯燥很乏味,可是当我看过后,就深深的陶醉在故事中。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城南时的很多故事,英子小时候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也见到了许多的人物妞儿、秀真、兰姨娘、德先叔、宋妈。英子帮助被人们称为疯子的秀真找到了她的孩子妞儿,并且把秀贞和妞儿送到了火车站,还把妈妈的银镯子送给秀真当盘缠。英子还写了冬天她看骆驼咀嚼,英子帮宋妈找儿子等很多故事。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小时候,的确,童年是幸福的!快乐的!美好的!在童年只有游戏,没有争夺;在童年只有快乐,没有悲伤;在童年,只有欢聚,没有离别;我明白了要珍惜时间,珍惜童年。童年短暂,若要等到长大才醒悟,那就迟了。从现在开始,就要把握时间,好好读书。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一定要珍惜时间。

《城南旧事》读后感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有许多感受想和大家交流。

我从中觉得英子是一个小大人,他才六岁,就帮秀珍找到了小桂子。林英子才六岁,就帮别人找到了儿子。还有一次妞儿去打酱油,老板非得让妞儿唱一段,正巧英子看见了,就拔刀相助,帮妞儿解围。

《城南旧事》读后感

自从我读了李老师发的《城南旧事》以后,我从主人公身上看到了我的影子,那我就大概给你讲一讲书中的故事吧!

主人公就是林海音阿姨他的童年,从她认识了妞以后她就很开心很快乐在一起养小鸡,他听妞说她的身世,听三嫂子讲的小桂子的故事,林海音把妞带给三嫂子,三嫂子就带着妞离开了去找三叔了,林海音阿姨去追妞最后失忆了,一家就搬家了和妞在一起的时光就被深深的埋在了林海音阿姨心底的深处。

让我想起了我和好朋友王瑞珂在校园一起打着玩,一起你追我赶,在暑假里一起参加夏令营,一起睡觉,一起合影拍照纪念,一起逛商场,一起买了一对小兔钱包,作为我们的友谊,一起吃饭,我把它们埋在我的心里,并称这段时光为童年的金色时光!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都会把这一段称为最快乐的时光,我的童年是一株小草,被快乐所包围,被太阳所照着,被雨水滋润着,我的童年过的无比快乐!

不久前,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

读着读着,我就痴迷在这本书里。一个小女孩英子跟着爸爸妈妈从日本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个小胡同里。这里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好奇,会馆面前的疯女人;长被家人打骂的妞儿;隐藏在荒草丛的小偷;敢于冲破旧家庭追求新生活的兰姨娘;丢下自己的孩子来做奶妈的宋妈,往昔里都曾经与英子相伴与岁月,但渐渐的都一一离去了。

我会为英子和疯人院的疯女人一起玩而担心不已;我会因英子帮助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和她的母亲秀贞母女重逢欣喜感动,并且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首饰,这样珍贵的东西送给她们作为盘缠去寻找思康叔而折服。这一幕幕景像,犹然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带给我内心的洗涤,灵魂的滋养。

合上这本书,一轮轮精彩的演出将人性的善恶,世间的冷暖描绘得淋淋尽致。主人公英子的美好形象会永远留在我的心中,激励着我前进。

篇二:《城南旧事》读后感

大家也许看过《城南旧事》吧,我就来说一下我读后感。

我很同情故事中秀贞,同情秀贞的原因是他与一位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一去不返,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这是我同情秀贞的原因。

你们同情谁呀,我很期待。

我感受到了兰姨娘的敢于抗争、敢于反抗封建礼教的精神,小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伤心,小英子帮秀贞找到小桂子,秀贞的开心。

这就是我的感受。

读《城南旧事》有感

本书的主人公林海英(英子),主要讲述她小时候生活在老北京城的点滴。她是一个善良、天真、机智、富有同情心、还有点狡黠的孩子。

英子是善良的。她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害怕她,反而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用她自己的方式让秀贞和妞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镯子给她做盘缠。体现了她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小英子又是机智、狡黠的。小英子在秀贞那里染了指甲,回家后遭到了盘问,她机智地回答说是思康三婶给我染的,妈妈不晓得这位三婶是谁,只好作罢。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英子爸爸因喉咙肿胀,不能说话没多久就去世了,英子的童年也从此结束了。

童年是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像小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我们要珍惜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城南旧事》这部电影,电影的主要内容讲了主人公林英子在城南居住和童年时的往事。

主人公以前在城南居住,她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使她流连忘 返

主人公林英子的邻居叫秀贞,没有孩子,一直误把林英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人们认为她是疯子,可林英子陪着她说话,玩,后来,林英子知道了秀贞孩子脖子上有块胎记,而林英子的朋友恰巧就有这样一块胎记,然后林英子就带着她的朋友去见秀贞,经过秀贞辨认,肯定了林英子的朋友就是她的孩子,所以秀贞就带着自己的孩子坐火车走了,然而在他们走的路上遭遇了车祸,不幸命丧火车道。

后来,林英子搬走了,搬到了一个很漂亮的新家。同时她的爸爸妈妈又让她上学读书,林英子的成绩还非常地优秀。她去了谣言闹鬼的房子去,原来鬼是一个善良的小偷,不久,小偷被抓走了。而主人公的爸爸也不幸病逝

这部电影告诉我童年是宝贵的,要珍惜童年, 不要浪费它,年轻就像朝阳,容不得片刻怠慢!

童年是快乐的,是无虑的,要像出笼的小鸟一样,自由飞翔!

在童年失去了亲人,是最痛苦的,珍惜现在的亲情吧!

童年要好好学习,如果不好好学习,就浪费了童年,要好好学习,做一个栋梁!

我要珍惜童年,不让它 白白流失!!!

《城南旧事》的读后感 方苏萍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城南旧事》,我很高兴,也很期待里面写了什么。

翻开那漆黑而又带有一点神秘的封面,我的读书之旅开始了。

我每看完一章故事,都感到有那么一点儿惋惜。因为,每一次一章故事告一段落后,故事里面英子(林海音小时候的乳名)的各位亲戚或者是朋友,都以种种理由离开英子,一直到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几乎所有的亲人,都像影子一样消失后,她的童年也消失了。

整本《城南旧事》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英子在惠安馆遇见并且和那个被大家称为疯女人秀贞相处的那段时光。一开始,我还是担心疯女人秀贞对英子作出身危险的事情,但惊人的是英子却和秀贞友好的相处了,这也足以向大家表现出她童年时的善良和天真。直到有一天后,秀贞突然对听故事的英子谈起了小桂子(秀贞的女儿,也就是书里讲的小妞儿),并常常谈起她,秀贞还和英子说,小桂子有一条青疤。

有一天,小妞儿对英子说她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并且转过身来,英子却在她脖子上找到了一条青疤,英子赶忙把她领到秀贞那里,她们母女俩当晚就坐火车走了,英子也晕了十天。这里也能体现出英子对她的所有朋友的离去都怀有思念之情。

第二段:我们看海去,这句话使井边一位小偷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就这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五个字的背后,却一直衬托着英子儿时到现在的梦想。小偷也告诉她会带他去看海。可当时一群人一直在追捕他,这是英子没见着它既几会她就被抓去被人笑话,这也使英子一直没能出去见见世面。但是英子的那种友好的精神却值得让我们学习。

还有最后一段:爸爸的花儿落了,题目取得很悲伤连同与结果,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英子在最后得知爸爸去世后为什么显得那么冷静?爸爸的花儿落了,石榴也落了爸爸精心培养出来得花几乎全落了,但是爸爸养育出来的英子却没有倒下去。爸爸的死,成了英子不再是小孩子的最好证据,也同样证明了英子十三岁不用亲朋好友照顾的最好依据。这也能教导我们十三岁能独立的能力。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讲述的是她小时候童年是在北京城南的故事。虽然故事主人公有时候显得弱不禁风、微不足道,但是她却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本领和心态,这本书的确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好好珍藏着!

怀念母亲初中生读后感10篇


《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讲述了作者季羡林老人对生身母亲和祖国母亲的怀念,很感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怀念母亲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读《怀念母亲》有感 陈璨

看完这篇课文后,作者对两位母亲的思念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

这篇课文是以回忆的形式向我们介绍了作者对两位母亲的敬意和爱慕,从而表达了作者对生母永久的愧疚和对祖国母亲永恒的依恋、思念。令人最为费解也最为对两位母亲的怀念的是这一句:我想到故乡,故乡的老朋友,心里有点酸酸的,有点凄凉。然而这凄凉并不同普通的凄凉一样,是甜蜜的,浓浓的,有说不出的味道,浓浓地糊在心头。在这一句中,作者的想要表达的情感是,作者在他国的时间很长,与亲人的接触少了,心中不仅有忧愁,还有无限的思念,这是作者变得十分凄凉,但是当作者想起在故国时的生活情景、好朋友时,心中又多了一份安慰,一丝甜蜜。在这一段中,作者通过比较的方式,将自己对祖国母亲的怀念表达的淋漓尽致,从而体现出作者的思念。再看看这两句:看到她的神情,我想到自己长眠于故乡地下的母亲,真想哭,和这一句:天色阴的如黑夜。心里思潮起伏,又想到故国了。看看,看看,仅仅一个神情便能想到母亲,仅仅一个阴如黑夜的暗天便可想到故国,从中可见作者对生母和祖国母亲之间多么深的思念和眷恋呀!还有最令人深刻的两句话呢!:我的祖国母亲,我是第一次离开她。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个母亲也频来入梦,和:天哪!连一个清清楚楚的梦都不给我吗?我怅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影。从第一句的频来入梦就让我明白他对祖国母亲多么深的爱与思念,只有不停的思念一个人,才会做这样一个梦,而且不是一次两次,而是经常。则第二句的天哪一词可以让我感觉到作者的内心是多么的绝望、痛苦和对他生母的愧疚。

同学们,读完这篇课文后,我们可以看到季羡林老先生的悔恨,也请让我们把握亲人在的每一分每一秒吧!

读《怀念母亲》有感

母亲是崇高的,母亲是伟大的,而祖国母亲又培养了千千万万多花朵,我学了一篇《怀念母亲》的感人文章。

读了《怀念母亲》这篇文章,我觉得我要向季羡林学习。我有时不听母亲的话,惹母亲生气;有时还不肯做家务,没有更努力的学习。而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没有得到母亲的关爱,得不到母亲的呵护。我却这么不珍惜和母亲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和季羡林这么一比,我感到很惭愧。季羡林懂得感恩,当他取得博士学位,并去德国留学的时候,他也没有忘记母亲。在《永久的悔》这篇文章中,他写道:我一生中最大的悔,就是没能孝敬母亲。这样一位大学者,取得了那么多的成就,最终悔恨的却没能照顾自己的母亲。

现在,我已经是大孩子了,应该从小学会孝敬父母。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哪怕只是帮母亲泡一杯热茶、那一双拖鞋。何况我已经长大了,不是那个只会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孩子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留下遗憾,要尽一切权利去孝敬父母。

我不只被季羡林对这两位母亲的怀念而感动,还被收复台湾的郑成功所感动。

这位收复台湾的英雄郑成功,顺治(公元1661年四月),郑成功率二万五千名士兵成功收复了台湾。

我被郑成功这位勇敢、爱国的精神所打动。从现在开始,我要向郑成功和季羡林学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以后报效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

今天,在老师绘声绘色的讲解中,我们学习了季羡林老人的一篇课文,名叫《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讲述了作者季羡林老人对生身母亲和祖国母亲的怀念,很感人

下面是关于季羡林老人的介绍:

季羡林,山东省清平县人。著名古文字学家,历史学家,作家。1946年,他有由国留学回国,被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创建东方语文系,1978年任北京大学副校长。他被称为国宝国学大师学界泰斗。

虽然季羡林老人一生很成就,可是他是这么说的:三顶桂冠一摘,换了我一个自由自在身。身上的泡沫洗掉了,露出了真面目,皆大欢喜。这句话廓清了他是如何看待外界对自己的称号。

这篇课文,可以看出季羡林老人对生身母亲的想念。在异国他乡时,他对祖国母亲的想念异常激烈。

季羡林老人的生身母亲在40多岁的时候,就离开了人世,对母亲的逝去,季羡林老人很痛苦,以至于饭不下咽,寝不安席

季羡林老人一生写过众多著作,很多是关于他母亲的作品,感人,真实让人不禁想起自己的一些事

怀念母亲读后感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很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

读完了季羡林写得《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一丝丝、一滴滴的感受凝聚成一颗大水珠,开始发泄了。

季羡林六岁时,就离开生母。六岁这么小的年龄,本该在妈妈的温暖、爱护下成长,却离开了母亲。然而回了两次家,但都不是专门去看妈妈的,没有一次可以和妈妈促膝谈心的时候。可在他妈妈死去的时候,让他痛不欲生,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是啊!当养你生你的母亲死了的时候,得有多么伤心啊,无依无靠,就像具行尸走肉。可是,季羡林从六岁起就离开生母,没照顾过自己的母亲一天,他得有多愧疚呀!

其实,古今中外的母亲都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有份好工作,多回家看看。

刚学完这篇课文时,就有人在课堂上捣乱。有位同学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老师问他,他今天的表现能对的起他的父亲吗?他的父亲得了心脏病,本该吃药,但家庭条件不富裕,为了给他的孩子,也就是捣乱的这位交学费、请家教,药不舍得吃,省吃检用,为的就是自己孩子的学习。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一定要好好的孝顺父母,不让他俩受任何伤害。

怀念母亲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养自己的母亲,一个是祖国母亲,这就是《怀念母亲》这篇文章告诉我的。

刚读到这篇文章的题目,我还以为讲的是作者对自己目前的思念。他的母亲怎么了?是去世了?还是作者离家在外地?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脑海中打转。

我开始读正文了。第一段讲的是他对生母和祖国的敬意。我很奇怪,他怎么提起祖国了呢?

我继续读第二段,这一段写了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这样让我的第一个问题得到了解答。我顿时觉得作者的命运很悲惨。接着,我往下看第三段,这一段说作者来到了欧洲留学,所以想念祖国母亲。我想:这个作者是谁?怎么回去欧洲留学呢?所以,我看了一下作者标明。令我不可思议的是,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季羡林老先生。我已经久仰他的大名,今天终于看到他的文章。

四到六段式分写作者怀念生母和祖国母亲的。这让我对季老先生多了一份敬意。因为这表明他对生母和祖国母亲的感情很深。

第七段写的是作者在欧洲待了十一年。十一年啊!换做是我,会想年祖国疯掉的,更不要说像季老先生这样热爱祖国的人了。

这篇文章让我对爱国、爱母亲有了新的认识。我受益匪浅。

怀念母亲读后感娄雯雯

今天,我怀着喜悦的心情,读了一篇感人的文章,叫《怀念母亲》。这篇文章让我知道:母爱是伟大的。

这篇文章写了作者季羡林六岁离开母亲,在他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母亲弃养,只活了四十多岁。母亲去世,他食不下咽,寝不安席,痛哭了好几天。从此,他失去了母亲,一想到母亲,他就会泪流不止,感到十分凄楚。他到德国之后,经常梦到自己的母亲和祖国母亲。在1935 年11 月写的四篇感人日记中,我读出了他不但爱自己的母亲,还爱着祖国和远在祖国的朋友。在那以后,他写了一篇名为《寻梦》的散文,表达了他热爱祖国母亲和生身母亲的情感。

本以为他从小失去母亲,得不到母亲的呵护,学习会一蹶不振,没想到他却没有爱受到任何一点影响,反而更加热爱母亲,思念母亲,更加勤奋学习,考取了博士学位,并去德国留学。在哥廷根的时候,他并没有忘记母亲。在《永久的悔》这篇文章中,他说:我一生最大的悔,就是没能孝敬母亲。这样一位大学者,取得了那么多成就,最终后悔的却是没能孝敬母亲。真值得敬佩呀!

现在,我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应该从小孝敬父母,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哪怕只是帮他(她)泡一杯热茶,拿一双拖鞋。何况我已经长大了,我不是那个只会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孩子了,我必须趁后悔前,尽自己的力量去孝敬父母,长大了去建设祖国母亲,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

怀念母亲读后感

大师的季羡林老爷爷。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这句话写自《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作者就是号称语言

今天,我们学习了第六课《怀念母亲》。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会禁不住掉下眼泪,文中的每一句、每一字都会使我感动不已。每次读到那些写思念生母和祖国母亲的段落,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每读完一篇,那种感觉就会更加强烈。

季羡林老爷爷六岁时就离开了生母,到城里学习,而且很少回来看望母亲。在他上学的时候,曾经说过,等他大学毕业一招,一找到工作就回家迎养母亲。然而他的母亲却没有等到这一天的来临,提前去世了,于是,这给季羡林老爷爷留下了终身的遗憾,使他成为了没有母亲的孤儿,因此,季羡林老爷爷写道: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

而相反,我们是多么得幸福,天天都可以跟母亲生活在一起,天天都能吃到母亲做的香喷喷的饭菜,而就是因为这些,我们才不懂得去珍惜,去维护。母亲是为我们付出最多的人,也是我们生命的养料他给了我们世上最无私的爱,天下最无怨无悔的付出父母的付出,也就是永远不求回报的付出。在我们的成长期间,哪怕就受到一次母亲的鼓励,那也是我们一生中最温馨、最甜蜜的事情。为什么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后悔莫及,才知道珍惜呢?

读《怀念母亲》有感

今天我打开语文书,又一次地读了《怀念母亲》,作者季羡林写了在国内的时候,他的母亲去世了,很后悔没在母亲去世前来回报母亲,没有在家里多陪陪母亲,没有好好带母亲去外面玩。作者一连几天都泪流满面,食不下咽,寝食不安。作者来到国外时,怀念祖国母亲和生身母亲,作者对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我还记得上学期期末考,妈妈叮嘱我一定要认真答卷,不要把简单的题目的分数失掉,不要写错别字。可是我一到考试时,紧张的把妈妈的叮嘱给忘记了。后来成绩知道了,我考试考砸了,回到家里,妈妈先是批评我怎么考不好呀?连这么简单的题目都不会?这几句话我听得耳朵都结茧了,心里烦死了,就和妈妈吵了起来,越吵越起劲,我的口才不如妈妈,我就发脾气。到后来妈妈到她自己的房间拿出一根跟笔蕊一样细的铁棒,我知道妈妈要打我,我心里有点害怕。妈妈拉住我,往我腿上就是一下,疼得我直叫爷爷、奶奶。打了二下后,妈妈就不打了,我想妈妈一定是心疼吧,我想站起来,可是一站起来,腿就疼提要命,像有一千条虫子往骨髓里钻。我一看,小腿上肿起来一大块,还会变颜色呢,我看的时候是红的,到后来是紫的,再后来是血红的,我看了后就想哭,我抬头望四周,妈妈怎么不见了?我刚想找妈妈,这时一阵阵抽泣声从厕所间里传来,原来妈妈打完后,独自在厕所间小声哭,是想不让我知道。

我现在想来想去,应该都是我不对,那妈妈为什么哭呢?我想起以前学过的一篇课文,悟出了一个道理:妈妈、爸爸打我是一种伟大的爱。

如果,我妈妈去世了,我会像季羡林爷爷一样泪流满面,食不下咽,寝不安食。现在,妈妈还在世,我一定要好好回报,要不然,真的妈妈去世了,搞不好,我会真的和季羡林一样。

我决定以后要把爸爸、妈妈叮嘱我的话记下来。记到心里,使爸爸妈妈开开心心。我又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在学习上获得巨大成就,那就是对老师、爸爸妈妈的一个回报。正如郑振铎说的话:成功的时候,谁都是朋友,但只有母亲她是失败的伴侣。

读《怀念母亲》有感 滕达

在每个人的学习生涯中,都会读许多书籍,有的是散文诗集;有的是名言警句;还有的是文化名人自身体验的书籍等等我就读过 季羡林老师的《怀念母亲》,被里面季羡林老师的悲惨遭遇所深深吸引,也为他的遭遇而感到不幸。

这篇文章是这么说的:季老先生6岁离开生身母亲去城里住。在他读大学二年级时,母亲不幸去世。至此,季羡林先生就成了孤儿,他痛苦了几天,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后来,季羡林老先生到德国留学,不知道到为什么,祖国母亲也频来入梦。为了说明当时的感情,他就在德国写了几篇日记:看到房东太太见儿子还没回家,那着急的样子,我就想起故国的母亲,故国的朋友。我真想回家,有时想的不能忍耐

这时,我便想起我的妈妈,她同其他人的妈妈一样关爱自己的孩子。她担心我,教育我;跟其他母亲一样不辞辛劳的赚钱,为我买学习用品,买衣服。可是,我却不为妈妈着想。有一次,妈妈让我帮她刻字,我正在看电影,就不耐烦地说:妈妈,这东西太难了,我做不出来!说完,我又津津有味的看起了电影,妈妈叹了一口气,就自己匆忙的刻字。

看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后,我非常羞愧,因为我太不懂事了!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好好孝敬母亲。

《红奶羊》初中生读后感10篇


《红奶羊》以红母羊茜露儿经历的一段曲折、动人的离奇故事为主题,表现了不同动物之间不同的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奶羊》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红奶羊》读后感

这个故事讲了一只名叫黑宝的狼生了一只小狼,名叫黑球,小狼的妈妈一生下它就死了。黑宝为了不让黑球饿死,就千辛万苦地捉了一只奶羊 茜露儿给黑球喂奶,一开始,茜露儿迫于压力给小狼喂奶,但过了一段时间,茜露儿与黑球的感情就越来越浓厚了。接着就是黑宝被猎人杀死了,而茜露儿继续哺育黑球直至黑球可以自己捕食了就悄悄地离去了。过了二年,黑球长成了一只健壮的公狼,有一次它与自己的妻子一起捕食围住了茜露儿,在黑球认出了自己的养母后不仅自己不进行捕捉,也阻止妻子捕捉。

读了这个故事,我对这三个主要人物有如下评价:

一、 大狼黑宝:它是位好父亲,它被猎人围困时完全有机会逃脱,可是它为了黑球的命,让猎人追赶自己,甚至被猎人击穿肚皮,仍然叼起肠子拼命跑,它想:跑得越远,猎人就不知道回去的路了,儿子就没有事了。

二、 茜露儿:它是位充满母爱,同情心的好母羊,在它完全可以不管小狼离去时,可它想到小狼的生命随时有危险时,就继续留下哺育小狼。

三、 小狼黑宝:它是个勇敢,知恩图报的小狼。在它还是很弱小的时候敢于和豺斗争,甚至被豺咬下了一大块肉还是不退缩。长大后为了感恩在母狼的嘴下救下了自己的养母茜露儿。

《红奶羊》读后感

我看了一本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斑羚飞渡》。里面的内容非常精彩,尤其是《红奶羊》。我看的如醉如痴,让我身临其境,更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有一只狼,它的名字叫黑宝。它和蓓蓓结为夫妻,它生下了两只小狼崽,可是因为流血过多而身亡。小狼崽因没有奶水而饿死,剩下的一只连皮包骨头都露了出来。大狼黑宝想捉一只母奶羊,用它的奶水来给小狼崽充饥。它终于找到了目标,捉住了它,让它当小狼崽的保姆。小狼崽日渐康复

沈石溪叔叔我想对你说:你写的动物小说都非常精彩,让我在动物世界中遨游,在宇宙中穿梭。我希望您能写更多的动物小说。

我觉得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化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

《红奶羊》读后感作文

今天坐在家中闲来无事翻开了一本书,里面的一篇文章吸引了我。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黑狼为了救自己没奶吃的孩子黑球,去捕捉了一只哺乳期的红崖羊来喂小狼崽。而他却为了幼崽的安全舍弃了自己的生命。而幼崽却两次救了红崖羊。

吃水不忘挖井人。我知道这样的一个小故事:传说在广阔的深海里有一种鱼,雌鱼产仔后,眼睛会失明,不能再去寻找食物。在这期间如果没有食物,雌鱼就会饿死。为了母亲不致饿死,那些刚出生的小鱼,就成群结队地游到母亲的嘴里,心甘情愿地让母亲吃掉自己。其实,它们何尝不知道是用生命在奉养自己的母亲?可是,它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做下去。一个月后,母亲终于复明了。而小鱼却所剩无几了。

这种知恩图报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仅仅只有一个月的恩情,却让一只狼深刻的记忆一辈子,这种精神不正是人类所缺少的吗?

红奶羊读后感

我看过许多关于动物的文章,都非常喜欢,当我看到《红奶羊》这个故事的时候,老觉得有什么东西吸引这我,所以不由自主的看了起来。

《红奶羊》讲的是:一只大公狼在尕玛尔草原上成功捕获了一只名叫茜露儿的母羊,茜露儿本以为自己会死在大公狼的爪下,可是茜露儿想错了,大公狼把母羊茜露儿带回了狼洞,狼洞里有一只小狼崽,名叫黑球,原来大公狼的妻子因生下孩子后流血不止而死去,现在狼崽没有奶喝,就让茜露儿来充当奶妈,这是一个多么妙的主意呀!茜露儿几次想从这个鬼地方走出去,可是大公狼看守的非常严,不让它走出狼洞半步,还逼迫它吃东西把自己的狼儿养强壮,一眨眼二十天过去了,小狼崽黑球也和母羊茜露儿产生了感情,只要黑球饿了,就会钻进茜露儿的怀里找奶吃,还会给茜露儿撒娇,照常理是:羊怕狼,狼吃羊的,怎么会变了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黑球断奶了,可以吃一些简单的肉食,茜露儿知道自己的生命马上就会完了,大公狼想方设法把茜露儿弄死,因为黑球对茜露儿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了,所以大公狼每次想伤害它的时候,黑球总会站出来保护茜露儿,大公狼又害怕伤着自己的狼儿,迟迟不肯下手,茜露儿把黑球训练的像羊羔一样听话,可是狼毕竟是狼,黑球还是看到猎物会上去扑咬,喝血、吃肉,茜露儿想到了狼吃羊的悲惨情景,最后还是离开了黑球回到羊群

我看完了这个故事,很吃惊,我想动物界还有这等事?天呀!太不可思议了,不过我又一想,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呀!我还曾经看过一个报道,叫狼孩,有两个婴儿被狼叼走了,可是狼并没有吃她们,而是把她们抚养大,其实动物和人是一样的,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了就会有感情,狼虽然残忍但是时间长了也还是会对羊或人产生感情的,这也是一种爱,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个故事中的母羊茜露儿命可真够大的。

红奶羊读后感范文

这两天,我读了《斑羚飞度》中《红奶羊》这个部分,它以红母羊茜露儿经历的一段曲折、动人的离奇故事为主题,表现了不同动物之间不同的爱。

茜露儿不幸被黑宝掳去,被迫充当黑球的奶羊,它由开始对黑球的憎恨、厌恶逐渐转变为对黑球产生了感情。在黑宝死后,它竟然对黑球不忍离去,留下来继续哺育黑球。甚至想方设法的要改变黑球的狼性,想让黑球变成一只披着狼皮的羊。当它最终明白狼就是狼,是它无法改变的事实时,它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放弃了为羊除害的念头,默默的离开了黑球。这些为我们展现的是茜露儿对黑球的爱,这是母爱。

黑宝是凶残的,对待茜露儿,他没有半点恻隐之心。但是作为父亲,他是伟大的。它为失去母亲的儿子找奶羊,为了儿子不失去狼性,它又打算提前结束哺乳,杀掉奶羊,并训练儿子吃肉糜以作准备。它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勇敢的引开了猎人和猎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是父爱。

这个故事里最可爱,最幸福的就是我们的黑球了。尽管它是一匹狼,但我还是觉得它可爱。它对黑宝一定没有什么印象了,但是它深深的爱着自己的母亲茜露儿。在它还是幼狼的时候,为了保护母亲,就勇敢的横挡在了母亲和老豺之间,甚至不惜同老豺一起滚落深渊同归于尽。在它成年后再次遇到母亲,它不忘哺育之恩,再一次撗挡在母亲和它的妻子之间。这也是爱,是孩子对母亲的爱。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狼虽然是凶残的,但为了自己的亲人,在危难关头随时可以挺身而出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羊是温顺善良的,但也有胆怯和自私的一面,在危险来临之时,他们大都自顾逃命,例如古莱尔、沦戛,这也是最让茜露儿伤心失望的地方。所以,故事的结尾,茜露儿踏上了寻找羊脸虎爪狼牙熊胆豹尾牛腰的红崖羊的漫漫之路。

红奶羊读后感

读了《红奶羊》让我受益匪浅。羊怕狼,狼吃羊,乃自然之道,但《红奶羊》却以一只母羊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了狼与羊的温情故事狼对羊妈妈的恩情!

大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刚出生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茜露儿。黑宝把它拖回狼洞。它从开始的厌恶、被迫、想逃走,到渐渐地与小狼崽黑球有了感情地交流。为了保全小狼崽的生命,黑宝不顾一切冲出洞口,死在猎人的枪下。茜露儿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回大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触动了它的母性,它决定等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日子过了三个月,在一个夜晚,一只狡猾、强壮的豺要吃奶妈的危机时刻,黑球挺身而出,豺吓跑了,可是黑球的肩却被豺要掉了一大块皮。茜露儿还是悄悄地走了。回到的羊群的茜露儿恢复了原来的身份,还有了两个孩子,它的丈夫在凶猛猞猁进攻之时,抛下年幼的孩子,只顾自己逃命。当茜露儿把全部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的时候,灾难发生了,两只狼围攻了它和它的孩子,茜露儿宁愿自己死去,也要换取孩子的生。可是,孩子无情地撞倒了它,头也不回地逃往安全的地方,那时,它的心已经碎了。是熟悉的气息把它唤醒,原来是黑球,黑球面朝着茜露儿,一步一步朝山谷外退去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黑宝身上的责任感和对儿子的爱,也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的付出;西露儿身上的勇于进取的精神,也值得我学习;黑球身上的感恩之情,也让我佩服,大家都知道狼是一种冷血动物,但是西露儿的母性融化了黑球的无情,让它成为了一直知恩图报的好狼!

人,一定要有责任感和临危不惧的勇气,要有知恩图报和勇于进取的精神!!

《红奶羊》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红奶羊》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有一只黑狼,它的妻子生下了三只狼崽后死了,而且饿死了两只狼崽,为了保住最后一只,它捕获了一只刚生过羊的红奶羊。

这只红奶羊叫茜露儿,它是一只地位很高也很漂亮的羊。而现在它却被迫要去哺育自己的天敌:狼。它受尽委屈和折磨,等那只狼崽长大后,它终于历尽艰险逃脱了狼口,回到了羊群中。然而它以后的生活却因为这段经历而变的不再平静。

就连他最爱的首羊古莱儿,它也不再能容忍它的软弱;它精心培育的孩子在危机关头也弃它而去出乎意料的是它曾经养育过的狼却救了他

《红奶羊》读后感400字

周末,我和妈妈一起读了《红奶羊》,使我们受益匪浅。

文中的女主角是一只喀纳斯红崖羊茜露儿,茜露儿是头羊的妻子,不幸的事是她生下头胎羊是只死胎羊,就在这时因此事过度悲伤而掉队,大公狼黑宝的妻子却因难产生下两个狼崽而死去。一只狼崽已经被饿死,只剩下另一只狼崽黑球。黑宝把茜露儿抓来当奶妈。茜露儿无力反抗,只得喂黑球奶。自己有心逃离,却无能为力。直到有一天猎狗领着猎人来到了他们的住所葫芦洞。黑宝为了保护孩子,把猎人引走,却牺牲了自己,换取了黑宝的生。茜露儿终于自由了,但她却舍不得离不开黑球。正要狠心准备离开黑球的时候,他们却遇上了豺,黑球虽小,但她为了保护茜露儿不惜被豺撕去一块皮。

茜露儿激励想把黑球变成一只内心善良的羊,最终没能成功。黑球忍不住饥饿还是残杀了一只羊。茜露儿狠下心来,奔向了尕玛尔草原,为头羊古莱尔生下了一儿一女,她却不知自己的丈夫为了自己逃生却放弃了他们的女儿。茜露儿伤透了心,她自此努力地准备把他们的儿子沦嘎培养成一只勇猛的公羊 。

可是,一次他们俩被黑球夫妇围攻,关键之时沦嘎抛弃了她。黑球则为了报答茜露儿的脯乳之恩,阻止了自己的妻子捕食。

伤心欲绝的茜露儿登上了神羊的巅峰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只要用你的真情去感受生活,你会发觉生命是宝贵的,父母给予我们了生命,并倾出所有的付出,不能辜负父母对我们的期望。

《红奶羊》读后感

这几天,我在书店看书,无意中发现了这本《红奶羊》,我看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让妈妈买了来。

回到家,我仔细地翻阅。故事十分感人,主要内容是:小狼黑球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为了挽救自己的孩子,它的父亲黑宝只好外出抓了头母红崖羊茜露儿,让她当黑球的挤奶机器。一个月后,黑球和茜露儿建立了感情,黑宝也在一次狩猎中被猎人打死了,茜露儿就带着黑球来到神羊峰的断崖上建立了新的巢穴。黑球逐渐长大,已是一只半大的幼狼了。一天夜晚,一只豺悄悄地爬了上来,黑球为了保护茜露儿,和豺撕咬在一起,好几次差一点儿掉下悬崖,最终黑球成功地将豺顶下悬崖,但是也伤痕累累,肩胛处留下了永久疤痕。茜露儿知道黑球毕竟是一只狼,迟早会吃掉自己所,所以选择了离开。茜露儿逃回到了羊群中。两年过去了,羊群又遇上了狼,她被狼夫妇堵在峡谷中,就在她等死时,她听到了声怪叫。茜露儿仔细一看,发现公狼竟是黑球,他走到她的身边咩欧地怪叫起来。她还是觉得必死无疑,可黑球不但没有吃她,还阻止了妻子杀她,放她了一条生活。

一只吃羊的狼,遇上了曾经养育过它的羊,感念母恩,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美食。母亲生我养我,十分辛苦,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时还觉得不好,经常和父母亲吵架,这是不对的。黑球能因茜露儿曾经养育过它,而不吃她,放过她。我们是不是应该学习黑球的感恩之情呢?去感恩父母!

《红奶羊》读后感

在上学期里,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斑羚飞渡】。在这本书里,我知道了,动物也和人类一样,有感动的,有可恨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只母狼她生下了一只小狼,然后,这只母狼死了,公狼很担心小狼没有奶吃,公狼捉了一只羊,让这只羊做小狼的奶妈。过了好长时间,公狼为小狼的安全牺牲了。又过了很长时间,红奶羊要把小羊培养成勇敢的羊。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家也有这样的经历。就在前一个星期,弟弟非得要让妈妈给他买鞋,妈妈摸了摸鞋的质量,实在是太不好了,妈妈没有给他买,弟弟就在卖鞋那儿,妈妈说了他几句;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鞋的质量太不好,没过几天,鞋子就坏了,明天给你买一双好鞋。可弟弟还是不走,妈妈推起车就去买小米的地方买小米,我看了弟弟一眼,弟弟还在那儿,等我们出来后,弟弟就不见了,我和妈妈左找右找也没有找到弟弟,妈妈叫上舅舅和爸爸一起来找,也没有找到,我心想;都怪我,我没有保护好弟弟,如果弟弟被坏人抓走,那怎么办呢。妈妈又到家找了,终于找到了弟弟,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我们回到家,好好地教育了弟弟。

以后,我要学会坚强,学会保护家人,不像古莱尔那样,连自己的孩子都保护不了。

雾都孤儿的初中生读后感10篇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雾都孤儿》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虐待和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着,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读《雾都孤儿》有感 张涵芊

放寒假了,在享受假日,享受过年气氛的情况下,我当然免不了读几本好书喽。其中我最喜欢的,也是我读完后感触最深的一本书,就是《雾都孤儿》。这也许是一本大家不常看的书,但是我却从中读出许多人生的道理,相信通过我的介绍,大家一定会喜欢会这本书的。

孤儿奥立弗本应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得不到家人的关爱,一个人饱经跋涉,在生下他不久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为小奥利弗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就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联系我们现在的生活,想了很多。我不得不说,我很同情奥利弗,也很敬佩他。同情是因为我觉得奥利弗很可怜,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敬佩是因为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在失去双亲的情况下,还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活了下来。我们现在大多数都生活在父母的关爱下,生活在父母的襁褓中,不受到一丁点的的伤害,而如果奥利弗的故事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我们会不会在遇到危险时从容地面对?在被别人误解时能不能巧舌如簧的为自己辩解?

我们真应该好好反省反省现在的生活,好好锻炼锻炼自己的意志,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作文

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是英国最大的小说家狄更斯在1838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反映了19世纪初英国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弗尔悲惨遭遇让我非常同情。他才11岁,却过着非人的生活,每天吃不饱,穿不暖,并且几次误入贼窝,但他没有和他们一起 犯罪,宁肯受尽折磨 也不和他们同流合污,并且用坚强的意志抵制坏人的威逼和诱惑,后来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尔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文中主人公的年龄和我一样大,可是,和他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但是我们却还是不满足,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放弃,缺少意志力。我要学习奥利弗尔的坚强品质,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珍惜现在的一切,刻苦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虐待和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女生日记的初中生读后感10篇


《女生日记》描写了六年级女生冉东阳在成长中的快乐和烦恼。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女生日记的初中生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女生日记》读后感 吴柏璋

《女生日记》是一本我最近读的书,这本书是写同学之间的事情。里面的人物有:冉冬阳、梅小雅、舒老师等。

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冉冬阳和他伙伴都上六年级了。这时,冉冬阳的朋友梅小雅不知什么原因不来上学了。原来是梅小雅的妈妈给她转学到其他的学校去了,哪样可以轻轻松松上重点中学。然而梅小雅的父母离婚了,母亲还病在家里找不到工作,于是全班同学就凑钱帮助梅小雅开起了一个小店。之后呢,又有许多事情,马加的爸爸和后妈出了车祸,几个同学来帮忙照顾小马达;小魔女耍酷、梅小雅不喜欢让别人用怜悯的眼神看自己

我喜欢其中的舒老师,因为他很幽默,总是为同学们着想,人又那么帅气,总是按照同学们的意思来做。如考试时不打分数,让同学们自己选择同桌等等。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舒老师的特点了。

我还喜欢冉冬阳的父母,因为他们跟一般家长不同,一般家长认为必须得抓紧时间学习,不能放轻松,把孩子给逼着学,使孩子没了学习兴趣。而冉冬阳的父母就不同,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只要每天都快快乐乐,没有伤心、没有烦恼就足够。

所以,我希望自己也像冉冬阳一样,天天开心、快快乐乐,没有伤心,没有烦恼。

女生日记读后感

这是一本以日记形式记录一个女生小学毕业前生活的书,它深深地记录着这个女生每天的生活。这个女生就是冉冬阳。

冉冬阳是个善解人意、情感丰富的六年级女孩,她虽然不漂亮、不聪明,但却是那种男生、女生、男老师、女老师都喜欢的女孩。

这本书以日记的形式,真实而生动的描绘了六年级女生冉冬阳从小女孩成长为少女的生理、心里微妙的变化。做着以生命意识关照生活,把女孩子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情刻画得入木三分,充分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和烦恼。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情商和智商》。

内容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赵晓薇和妈妈来到冉冬阳家,赵晓薇妈妈说要取经。说白了,也就是来问问,冉冬阳给老师送礼没?平常都报了哪些补习班?当听说冉冬阳没有送礼,也没有报补习班的时候,惊讶极了。冉冬阳的妈妈说:现在的孩子普遍智商比情商高,我宁愿冬阳做一个高情商的人。赵晓薇妈妈看两人说话不投机,便起身告辞。走之前,赵晓薇小声对冉冬阳说:我真羡慕你!

可见现在某些六年级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上重点中学,真的是想尽了各种办法呀!

《女生日记》读后感400字

暑假里我阅读了《女生日记》这本书。这是以校园和家庭为题材写给像我们一样的小学生的成长小说,而且也是老师和家长阅读的教科书。

《女生日记》描写了六年级女生冉冬阳在成长的快乐和烦恼冉冬阳有很好的爸爸妈妈在毕业考试之前并不是把她关在屋子里复习功课,而是带她出去玩。她想帮助它的好朋友梅小雅的么妈妈,他们全力支持,她为了帮助同学的弟弟宁愿不和爸爸妈妈去海边度假却自己一个人在家

冉冬阳还有三个使人赞不绝口的三位老师:班主任罗老师,每学期都给每位同学发特别漂亮的寄语卡,鼓励同学。还有教数学的舒老师,他为了不伤同学们的自尊心,考试从来不打分数之大A,B,C,D。然后还有音乐老师米老师,她利用了一个小小的诡计使同学在歌唱比赛当中露出欢乐的微笑最后得到了第一名

我虽然没有冉冬阳那么优秀但是我也有很好的爸爸妈妈我记得有一次我由于太粗心拔一次数学考试给考砸了我愿意为爸爸会骂我可我没想到爸爸给我讲了一大通道理使我受益非浅。结果,第二次我考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女生日记》陪我度过了一个漫长的暑假,我从这里感受到了亲情和和友情这本书让我感到开心难过。

《女生日记》的读后感

近几天,我读了一本著名女作家杨红樱写的《女生日记》。让我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中,每篇文章都让我感到意味深长,我深深地陶醉在这本书里,但最让我回味、感动是这一篇:开学的的第一天,梅小雅却没有来,后来才知道她妈妈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雅每天在游泳馆里打扫卫生来过日子。初二五班的就决定帮助小雅。很快小雅就回到了校园,并且还开了便利店,看!我深深地被初二五班的爱心感动了。这是我想起了我的同桌刘鑫,她是一个乐于助人、活泼开朗的女生。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让我们画旋转图形,可我没有带尺子,我心急如焚:怎么办?我急得像热锅上蚂蚁一样,团团转,这时,刘鑫看见了,她悄悄地走过来,轻轻地拍拍我的肩膀,说:怎么了?是不是没带三角板?我借你!真是雪中送炭,好一个乐于助人的刘鑫。我感激地说:谢谢!太谢谢了!这一次,是热心的刘鑫让我脱离了危险没让我罚抄定义。真是太感谢她了。刘鑫不正是和《女生日记》中那些有爱心的人一样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帮助了别人,不但别人快乐,自己也很快。从今以后,我会伸出热心的小手帮助我身边的每个人。

《女生日记》的读后感

今天,我到盐城市图书馆借书。走进图书馆我一眼就看见了杨红樱为女孩写的《女生日记》这本书,我立刻把它借回了家,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以日记的形式,真实而又生动地描述了一位六年级女生冉冬阳在从小女孩变为少女的生理、心理发生的微妙的变化,把小女孩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情刻画得入木三分,真实而又生动地展示了我们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用诙谐幽默的笔调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和幸福温馨的家庭生活。在所有人物中,我最喜欢冉冬阳,因为她是一个情感不但丰富,而且善解人意的六年级女生,她虽然长得不怎么漂亮也不怎么聪明,却是那种男生、女生、男老师、女老师都喜欢的魅力女孩。我想,她一定很幸福。因为她有一个通情达理的爸爸,还有许多朋友,还有很多温文尔雅的老师。

啊!要是我是冉冬阳该多好呀!你们一定会问我为什么喜欢冉冬阳呢?因为冉冬阳的同窗好友莫欣儿愿意自己花30元买下了冉冬阳的可爱布娃娃,并赠送给冉冬阳。我也特别希望有莫欣儿这样的知心朋友。

女生日记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一本书《女生日记》。

《女生日记》是杨红樱阿姨写得,主人公:冉东阳。这本书主要写了这些:六年级的冉东阳从小女孩成为少年的生理,心理微妙的变化显盖了女生心中的小秘密和羽化成蝶的痛苦和欢乐,引人入胜,发人深思。

这本书很好看的,下次我借给你们看!

《女生日记》读后感

这本《女生日记》一直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

杨红樱阿姨把自己的女儿比成书中的冉东阳,把她从女孩变女生的故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智商和情商我应该选什么。和一些关于女生的发育问题。让我记忆最深的是一些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考上好的初中把我们本应该在大自然学习的时间时让我们上一些补习班。

希望以后你们能看看《女生日记》。

《女生日记》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看了第一本课外书。它讲的是冉冬阳六年级的快乐时光。里面让我最喜欢看的是:冉冬阳和她的伙伴,把自己心爱的玩具卖了,去赚钱给班上交不齐学费的同学,帮助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

这使我很感动,觉得她们助人为乐的行为很好。我觉得:我们应该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积累起来。我应该向她学习。

关于《女生日记》的读后感

在放暑假的这段日子里,我要和最好的朋友书籍做伴。因为书中有许许多多吸引我的故事,这几天我就迷上了一本叫《女生日记》的书。这本书是大名鼎鼎的杨红樱阿姨的作品。

书中以日记的形式介绍了,六年级小女孩冉东阳和小伙伴乔丹,梅小雅,莫欣儿,南柯梦,刘阳惠子,吴缅和古龙飞,以及罗老师之间发生的不计其数,又非常有趣的故事。通过每件事情真实的刻画冉东阳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变化。

今天,我看书中有一篇故事是这样的,讲的是开学的第一天,同学们都去学校报了名,但是直到下午梅小雅都没有来。放学后冉东阳去梅小雅家找她,才知道梅小雅的妈妈根本没有经过梅小雅的同意直接给她转学了。梅小雅特别的郁闷,但是由于家里没钱,只能同意妈妈的选择。

冉东阳特别能理解梅小雅的苦衷,只是梅小雅的妈妈应该跟小雅商量一下,相信小雅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孩子。知道家里的境况一定会理解妈妈。为了能帮助小雅渐渐适应新学校,心情快乐起来。冉东阳就和吴缅。莫欣儿。古龙飞放学后一起去陪小雅学习玩耍。

看到这里,我被他们的这种珍视友谊,互帮互助的精神感动了,让我认识到友谊的存在是可贵的。会让沉浸在困惑中的人重新站立起来。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要学会珍爱友谊,他会让我不再孤单,也会让我身边的朋友感受到我的热情

女生日记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女生日记》,作者是著名的作家杨红樱,是校园小说作家。这本书可好啦!

书中主要人物是冉东阳,主要内容是写冉东阳放寒家了,因为要去海南岛,所以两天做完了寒假做业。马加打来电话,说家里出事了,一时半会也解释不清赶快到我家来。原来家里出车祸了,两个大人受了重伤,半岁的弟弟安然无恙。家里只剩半岁的弟弟和马加了,弟弟一直哭,马加拿他也没办法。他想:小马达一定身上有不舒服的地方,他就问马加你给他换过尿不湿吗?马家说没有,他们又一起换尿不湿,又把小马达喂饱。过了几天他说他已经爱上小马达了,她的同学欣儿也爱上小马达了。明天他的爸妈飞海南了,冉东阳不去了,爸妈不同意最终同意了。虽然才帮马加几天,因为责任心的驱赶,我们几个(除了吴缅)并不能干的人,现在都能把事情做好了。

这 本书最吸引我的是在桃子林的三个女生,冉东阳、邱婷婷和一个乡下小姑娘,三个人都一样大,却都懂互相谦让,这点很吸引我。

我要向你们推荐这本书,因为想让大家多看冉东阳的好行为,学学她的包容和善良。所以我向你们推荐这本书。

朝花夕拾初中生读后感作文10篇


《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意义的片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朝花夕拾读后感

偶然收到一条朋友的短信,才发现已许久没有联系,突如其来的关心让人觉得温暖。不自觉地想起初中的生活,彼此形影不离的那段日子,平凡而冗长,却依然清晰无比,甚至是每个细节。

很早就读过鲁迅的《朝花夕拾》,文中描绘了许多他童年的生活以及早年的经历。当读到《范爱农》中的一段: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书上踌躇满志的鲁迅,原来也像我一样,在那个纠结的年龄里,对范爱农又爱又厌,正如我们那年为一颗糖而与好朋友争吵,继而又在好友安慰中与她深深拥抱。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这些字句映入眼帘,我仿佛回到了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小时候也许就是这样吧,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不管什么都会触动我们甜甜的笑。或许每个人都在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吧。即使是曾经的不开心,也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永远比不上过往的岁月。

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过去。正如黄磊说,你在某个午后看见一位老人,很老很老,阳光下,坐在街角。你哪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你哪能知道他的一生。《朝花夕拾》或许不仅是鲁迅写给读者看的,更是写给他自己看的。可读着读着,又觉得它不仅指引我们体会鲁迅,更让我们回味自己。

于是本不该是朝花夕拾的年纪,却也有许多值得回忆的片段。

然而,总有人说人不能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里。我也懂得,人应活在当下,活在今朝,活在自己的阳光里。所以,朝花夕拾过后,能做的,只有把握当下的时光!

读《朝花夕拾》有感

读完这本书,我上网查阅了关于鲁迅先生的资料,这使我更加的了解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世界的文豪之一,也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原名叫周樟寿,字豫山,后改为周树人,字豫才,被誉为现代文学的一面旗帜,他的著作主要以小说、杂文为主,著作里共有数十篇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并有多部小说先后改编成电影。鲁迅先生以笔代戈,战斗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女。是他一生的写照,从中我感到鲁迅先生的伟大。

《朝花夕拾》中的散文则是鲁迅温馨的回忆。幼时的保姆长妈妈,在备受歧视的环境中给予过他真诚的关心的藤野先生,一生坎坷、孤傲不羁的老友范爱农,给过他无限乐趣的百草园,吸引着他的好奇心的民间戏剧和民间娱乐活动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这个险恶世界的背景上透露出亮色和暖意得事物,是他们,滋养了鲁迅的生命。

有时如平静的港湾,有时如波涛翻滚的大海,有时如湍急奔流的河水,有时又像蜿蜒曲折的小溪,千姿百态。

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体会到了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和鲁迅先生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朝花夕拾》有感

鲁迅,性周,本名樟寿,字豫才,后有名树人,发表《狂人日记》始用笔名鲁迅。浙江绍兴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著有《狂人日记》《呐喊》《彷徨》《朝花夕拾》等。

鲁迅是中国新文学的开山主将,是推进中国新文化发展的旗手。伟大领袖毛主席说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名族新文化的方向。

今天我读了朝花夕拾中的狗猫鼠,书中主要内容是:

从去年起,仿佛听的有人说我是愁猫的,那根据自认是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字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好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有点担心了,我是长不免于弄弄笔墨的,谢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挠痒处的时候少,碰这痛楚的时候多,万一不慎,甚至得罪名人或者更甚至于得罪了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说。

读了这篇文章,作者主要写了自己与狗,猫,鼠之间的事情写的很优美,文笔也很生动,耐人寻味,写作手法很好。

虽然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眼行间透露出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读起来让人感到很亲切,

所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要学习鲁迅的这种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离我们的梦想更进一步!

《朝花夕拾》读后感 李博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这部散文集,讲述的就是鲁迅儿时的经历。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等一些故事,而主人公鲁迅也从青涩懵懂的少年逐渐变得成熟起来。

而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要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但到了鲁迅先生该上学的时候,他不得不和充满着快乐的百草园说再见,到三味书屋学习。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就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所写,我们的童年并非只有开心,都是顺心如意的。但那也丰富了我们的一生,留下许多回忆。

《朝花夕拾》读后感 王琪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充满欢笑的,童年是最快乐的。《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鲁迅回忆自己的童年的。这本书是鲁迅从记忆里抄出来的,摘取了那些深藏在童年的难忘的生活的片段。

最令我难忘的,是《阿长与山海经》和《藤野先生》这两篇文章。阿长是阿长与山海经的主人公。她是鲁迅幼年时的保姆,是在鲁迅童年生活中影响力最大的人。她睡相很难看,总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她平日喜欢切切察察;满肚子繁琐的道理,常给鲁迅讲故事。文中处处体现了阿长对鲁迅的爱,和鲁迅对阿长的怀念。

藤野先生是鲁迅在日本仙台医学专门学校的解刨学教师,他正直,热情,诲人不倦,治学严谨,没有民族偏见。他十分关心鲁迅的学习,耐心仔细的纠正鲁迅讲义上的错误,并引导鲁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学习。当他得知鲁迅要放弃学医后,很惋惜,并把他的照片送给鲁迅留做纪念。

这两篇文章都表达了浓浓的爱,这种爱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爱。我从中也学会了如何关爱别人。当别人有困难时,你去帮助他,而不是嘲笑他,这是关爱;当别人遭遇不幸时,一句理解的安慰,这是关爱;当别人帮助你时,一句诚恳的谢谢,这也是关爱

生活中的爱无处不在。爱在一个鼓励的眼神里;爱在一句关切的话语里;爱在一桌美味的早餐里

我们的童年在慢慢的渐行渐远,留下了一个个美好的回忆。细细品味《朝花夕拾》,回忆自己童年的美好。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伟大的作家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老师让我们在阅读课上读了次数。读过后,我感触很多。真是独一无二的品,特别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更是津津有味耐人寻味。

《朝花夕拾》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种种恶习,用杜甫的一句话说:朱门酒肉臭,路由冻死骨。所言极是。但他们都受到了鲁迅的批判。

但是我们细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真是一种享受,流露出来那份天真烂漫富有童趣,眼前时不时出现了一幅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鲁迅先生的自然心声,向往童年时的鲁迅,我仿佛看到了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朋友一起捕鸟,但由于性子急,总是捕下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讲故事,因为非常害怕到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炼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老师严厉的批评,但也抵不住鲁迅先生的魄力,当他读书聚精会神时,却没有发现学生干各种各样的事,有的在跑神,有的再睡觉,但是鲁迅先生却在画的出神。

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富有童趣,令人回味,也许挡不住我心中的感慨吧!我真是太喜欢《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尤其是作者以孩子的眼光,孩子的角度看世界,读起来倍受感慨回味无穷,真得像鲁迅先生一样,我真想重回童年,感受鲁迅先生的童年,感受那充满激情的童年。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作者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大多用凝练的手法摘取那些深藏记忆里的难忘的生活片段加以描述,选择具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和描写人物的神情心态,使作品的生活气息更加浓厚,人物形象更加鲜明动人。

鲁迅,这个人们耳熟能详的名字,印象之中,在小学的时候就知道这个名字,却只是朦朦胧胧的知道而已,却不是有那么深刻的了解,让我对鲁迅有进一步的认识是在初中,初中的一篇名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是一篇散文,选自《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散文很吸引我,自然而然我就找来了《朝花夕拾》来读。不可否认,我喜欢鲁迅先生的文笔,没有大师的架子,平易近人,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就好像每一个故事情节,故事人物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了世人的眼前。

鲁迅先生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他写出了旧社会的黑暗,一个人吃人的世界。这些都深深的刺痛了我,让我明白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在过往的日子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而如今,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而去努力呢?从《朝花夕拾》中,我看见自己的影子,一个坚定的影子!在以前的日子里,我把大多数的时间都挥霍掉了,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好好读书,长大后为祖国做出贡献!

《朝花夕拾》读后感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非常非常讨厌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己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鲁迅幼时的保姆):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非常讨厌猫,憎恨它吃掉了自己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讨厌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讨厌的人。

鲁迅又写了平时与长妈妈朝夕相处的日子,又突出了长妈妈的善良,但是她非常迷信,唠叨等。鲁迅非常喜欢长妈妈。《阿长与寻海经》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鲁迅经常看一本书,关于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宣扬二十四孝子的孝道。这篇文章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猖会时。是鲁迅心中盼望的一个节日,但是那一天他却被父亲强迫读书,这是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为了一位母亲能够见儿子一面而挨了打。无常给鲁迅悲凉的心添了些安慰。

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快乐生活。

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

后面写了他探求真理的欲望和他对范爱农的同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正直,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真本书使我受益非浅。

朝花夕拾读后感 张丹露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意义的片断,写出一组既各自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鲁迅的生活阅历相当丰富,即使在本书中所反映的青少年时代,可写之事也很多,但他只从中选取了十个题目,这与他一贯主张的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的严谨的写作态度有关。这十篇散文,每篇都有很深的思想意义和很高的艺术水平,在众多散文中,可以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了。

这本散文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散文里,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感情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魂灵!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还有那《二十四孝图》中的卧冰求鲤、老莱娱亲,被鲁迅斥责了一顿,好有趣!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希望大家多多去看《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读后感

每次阅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会有一股激昂之情在心头腾涌。可当我翻开《朝花夕拾》这本书时,它让我感受到的则是童年的美好和那渐渐遗忘的乐趣。

《朝花夕拾》这册杂文集就具有这样的魔力。它用淳朴,清新的语言描写出了鲁迅童年是种种有趣的事。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则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文章。在文章里,鲁迅写出了他对《山海经》是如此的渴望,甚至彻夜难眠。而长妈则是为了完成鲁迅日夜渴求的愿望,让鲁迅得到知识的果粮,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这种朴实而真挚的爱着实令我大为感动。

在那个年代里,小孩子能得到一本书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而又有多少人为了汲取知识的养分而苦苦渴慕。而在我们生活的现代,书店,网站遍布,各式各样的书籍随手可得,可又有多少人用心地去阅读?大的、小的书店、书城林立,在其中的人却寥寥无几。特别是中,小学生,他们一部分整日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像阅读这样能让人精神愉悦的事却很少有人去做,这难道不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鲁迅的童年充满欢乐,那是一种淳朴,自然的欢乐。而现代孩子们的欢乐却来自于网络游戏,以及一些本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该做的事,却乐在其中。我多想像鲁迅那样与大自然做朋友,与可爱的小虫们为邻,而不是整天在钢筋水泥间穿梭,可这个愿望什么时候才会实现呢?

这也正是我们再阅读《朝花夕拾》中应该有的反思,如此才会有进步。

红楼梦初中生读后感10篇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近十年完成的一部古代长篇小说。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红楼梦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红楼梦读后感

今儿,我闲着没事便打开我素不爱看的《红楼梦》。

刚翻开,我便被它那引人入胜的开头吸引住了虽是才子佳人的故事却带有神话般的色彩,而主角贾宝玉更是如凡间仙人一般。他虽乃贾母的心头肉却被父亲冤枉毒打霉呀!他的爱情极不顺利林黛玉也真是的竟老是怀疑这怀疑那好了吧!死啦!她的死也和贾母有关系。谁让她想把薛宝钗当作贾宝玉的媳妇了?她们的爱情十分清雅而宝玉却有点狂人的味道。我还未读完,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俺说。

《红楼梦》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长篇小说《红楼梦》。《红楼梦》是我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它成书于清代乾隆年间,由曹雪芹和高鹗所著,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和婚姻悲剧为主线,真实的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生活。

在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刘姥姥醉酒》这一章。在贾府吃饭时,刘姥姥边喝酒边行酒令说:老刘老刘,食大如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看了刘姥姥风趣的言语,我差点笑破肚皮。接着贾母领她到省亲别墅牌坊下,刘姥姥以为是大庙,便趴下磕头。后来刘姥姥竟迷了路。她顺着石子路走进一门,拐两拐,见一女孩含笑迎来,忙道:姑娘们把我丢了。说着去拉她的手,不料咕咚一声,头碰板壁上,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幅画。哈哈,刘姥姥真是一个大活宝呀!你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刘姥姥很傻呀!其实刘姥姥并不傻,我看她不过是装疯卖傻,她的小心眼是逗贾府的人开心,好得到赏钱罢了。

《红楼梦》是一本博大精深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上面有一些东西我还不能理解,我决定今年寒假,再读一遍《红楼梦》,相信到时我一定会有新的收获。

《红楼梦》读后感  韩钦羽

前不久,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红楼梦》连环画。我可高兴了!一有空我就拿来看,简直爱不释手。

《红楼梦》原名叫《石头记》,是清朝著名文学家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写的是家财万贯的贾家,经过了一连串的打击,终于像薛家一样,一败不起。

在荣国府里,贾母日夜祈祷,也没能挽救贾府衰败的命运,到头来:凤姐病死,宝玉生病,黛玉病死,最后自己也伤心地离开了人世。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薛家因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案子由应天府审理。薛家花了不少钱去打发官府,使薛蟠逍遥法外。薛蟠整日花天酒地,挥霍无度,最后弄了个家破人亡,一败不起。

我要问贾府的人们,平平安安的过日子不好吗?非要把自己打扮成西施,住的屋子像皇宫,有个三妻四妾吗?

仗势欺人,看着别人痛苦,你们却哈哈大笑,这样不好!不能因为你们家财万贯而去欺负平民,不能因为要升官发财而不顾天理。

为什么不做个好官?为什么不做个好人?不就是图那几个钱么?有钱也不代表有了一切呀!像一些农民,他们在金钱上确实十分贫穷,物质上十分贫乏,但他们在精神上并不贫穷,他们的生活过得很快乐很充实。

所以,我要告诫我自己和我身边的人们:不要过于追求所谓的奢侈生活,那样,你在一些方面变得富裕的同时,你就会在另一方面变得很贫穷。

《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屹立在我国古代小说巅峰。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拂柳。这首歌似乎还萦绕耳畔!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我觉得最有趣的当数心地善良、老于世故的刘姥姥。刘姥姥二进贾府时,为了取悦贾母,在宴席上故意出丑,鼓着腮帮子幽默地说: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头老母猪,不抬头!哄得众人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

《红楼梦》中最令人悲伤的情景莫过于黛玉葬花和焚稿。

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只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己的泪、自己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红楼梦》读后感

读过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后,有几位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给我刻下了一些感悟。

贾宝玉:面容清秀,知书达理,喜欢与妹妹们作诗聊天

林黛玉:型态端庄,彬彬有礼,有些羞涩

薛宝钗:善解人意,关心姐妹,性格开朗,也会一些诗书

其中,我最佩服的是林黛玉,每次林黛玉在和姐妹们吟诗作对时,她写出来的诗词次次都很好,姐妹们在建立了诗社后,林黛玉又一次凭借自己丰富的积累,写出了令大家赞叹的诗,因此当了一回东家,我从林黛玉身上明白了,要想让自己的作品赢大家的认可,需要平时多积累,多下功夫。

其次,我最喜欢的是薛宝钗,她的为人很好,在林黛玉咳嗽的时候;主动来询问病情,得知林黛玉病情无好转,她主动推荐了几样补品;听过林黛玉的诉说,知道林黛玉自己对病情已无信心,便安慰却说,还大方的地将自己家里的补品送给了林黛玉,打破了以前林黛玉对薛宝钗的看法。一个真实的举动,换来了意想不到的友谊。

其实红楼梦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他们大大小小,在大观园生活着,他们给我们留下了印象,留下美好,留下了记忆。我只是对其中两个人物进行了我的看法,大家不妨也来写下自己的感受吧。

《红楼梦》读后感

当我又一次翻开红楼梦这本书的时候,又一次被里面的情景感动,特别是当我读到黛玉葬花这段时,提着花篮,手把花锄,本是一片小小的花瓣,但都会引起这位淑女的哭泣。

我喜欢薛宝钗的那种端庄大方、聪明伶俐。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尤其是在元春贵妃回家的时候,在大观园里帮宝玉作诗,连皇妃都夸奖她呢!

《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近十年完成的一部古代长篇小说。

《红楼梦》主要讲了金陵四大家族(史,贾,薛,王)从兴盛到衰败的全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贾雨村断案》,这篇讲的是:薛家的大公子薛蟠因抢夺一个侍女而打死了冯家的公子。冯家告到了官府,这时的县令是贾雨村,贾雨村听了大怒,立刻要惩治薛蟠。这时,有一个衙役阻止了他,给他了一个护官符: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并且说:金陵的地方官如果不想失去官职就不能去得罪这四大家族,这次打死人的正好是丰年好大雪中的薛家。贾雨村听了连忙问衙役该怎么办,衙役告诉了他办法,贾雨村照衙役的方法把冯家的公子说成是得急病死的,一桩人命案就这样匆匆了解了。揭露了当时社会腐败的现象。

希望大家能够多读书,读好书。

红楼梦读后感

这个星期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原著版的《《红楼梦》》,这本书可深奥了,原先我还看不懂,可后来,越看,越想往下看。

《《红楼梦》》的第一篇,写的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闺秀。这篇具有古文的风度,比任何一篇都深奥,让我怎么也摸不透,曹雪芹真了不起,那么厉害。

《《红楼梦》》里写了一位叫黛玉的姑娘,她自幼多病,七八岁时,就丧母,后来,又移居到宁国府,与外祖母一起住,黛玉和宝玉很投缘。黛玉有一股自然风味,而宝玉却会说很多甜言蜜语,让姐妹们都喜欢他,宝玉天生喜欢与女孩玩,他认为女孩是水做的,走近点,就会闻到一阵轻爽味,这让宝玉的父亲很讨厌他,认为他长大后,一定是个大色鬼,因为宝玉的父亲为人忠心,铁面无私。结果被奸人所害,砍头。

后来,黛玉病死,宝玉当和尚,贾家就这样家破人亡。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四大名著之一,同学们,要想知识渊博,就来看《《红楼梦》》吧。

红楼梦读书笔记

紫鹃:杜鹃在各种典籍中均是忠心赤胆的象征,最常见的便是杜宇化鹃啼血哀鸣的坚守之说。我们的紫鹃姑娘也是如此。紫色有宁静、聪慧、平和之意,正如紫鹃的善解人意,真诚待人。她对黛玉好得紧,始终与她一条心。先是贾生与林莺莺的媒人与和事老,后头黛玉屈死又铁了心地认为宝玉负心,不再与他有来往。这等真情,难怪黛玉说紫鹃妹妹比她从家里带来的人都还要亲上许多。

黛玉:提起黛玉这名字,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红楼梦》里黛玉初现,一字一顿地回答宝玉她的名字林、黛、玉,简直太灵了。黛是一种颜色,比青更深些,在国画的写意表现中常用到,国画的山水缥缈与黛玉这世外仙灵相得益彰。现在有个很滥用的词温润如玉,许多人动不动就拿来作形容,实在欠妥。而黛玉却与这词契合无比,她是柔和的,敏感的,似一片雨云让人感到温柔、静美。玉比不得闪钻或水晶,它没有棱角,只是默默守着自己的一片天地。这似乎与黛玉有时表现出的孤高尖锐的抗争与嘲讽有些出入,可我不以为然。黛玉依然是幽静如玉的,只是,还魂幽草谁怜?

红楼梦读后感

我读了红楼梦知道了它的原名本为《石头记》,是中国十八世纪中期出现的第一部古典小说,代表了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最高水平。内容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塑造了公子贾宝玉、娴静稳重的薛宝钗等,为我们呈现了精彩奇妙的大舞台。

我最喜欢红楼梦里面的林黛玉,她不仅温柔贤惠还特别有魅力,很直接的告诉我们她是个稳重的形象我要向她学习!

《在人间》读后感初中生作文10篇


《在人间》是一部感人又具有激励人心的一本书,只要你保持信心,做一个善良的、乐观的人,一切都会好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人间》读后感初中生作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一

每一部名著都像是一位老师,他正用无声的文字在教育你。他会让我们从中汲取到很多知识,丰富我们的思想。

《在人间》就是其中的一位老师,他讲述了阿廖沙为了生活和外婆一起摘野果去卖,他还当过绘图书的学徒,在船上当过洗碗工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意外地认识了当裁缝的妻子,裁缝妻子让他读书,于是阿廖沙渐渐地迷上了看书,为了不让主人发现,阿廖沙在晚上或躲在柴棚里看,或者到屋顶楼上去看。渐渐地,书籍成了阿廖沙生活中必不缺少的一部分。书籍和生活经历拓宽了阿廖沙的视野,他怀着信念最终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在本书中,阿廖沙就是一个让我记忆深刻的人。他做过很多工作,一直寄人篱下。他遇到过很多困境,尽管这些环境令人窒息,但他都克服过去了,这些苦难锻炼了他,让他收获了很多道理。他一直在富贵人家中工作,一直饱受欺凌。没有无拘无束地生活,没有伙伴,没有父母,只有外公外婆但他从不曾轻言放弃。他是一个性格坚强、勇敢、正直有爱心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颇有感触。在人生的道路上,可能会经历种种坎坷,但我们都不要放弃,苦闷时阅读书目才是最好的选择。想想那时候孩子们的童年哪有现在这么开心快乐,这也是俄国底层劳动人民在历经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写照。所以,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战胜困难,永不放弃坚强地面对生活!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二

在九年级上学期,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我抽空读完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中的《在人间》。

《在人间》是高尔基长篇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中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1岁到16岁时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而这时的我,正是于那时的他年龄相仿的时期,从他的生活体验中,我体会到了许多和我完全不一样的经历,也从阿廖沙那里学到了许多我本该具备却没有具备的东西。

在整本书中,我体会到最多的就是阿廖沙的求知欲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同时提到的最多的也是书:读书,看书,藏书,借书,论书一切有关于书的话题在《在人间》这本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首先,我体会到的第一点是阿廖沙对书的执念。虽然有不少人百般阻挠他读书,但是阿廖沙还是暗地里偷偷地看,享受着书带给他的欢乐,即使是被打,即使是被赶出去,即使是被鄙视被骂,他也没有放弃过,还是一贯的贯彻自己的爱好。但现在的我并没有这样,处于这个丰富多彩的时代,有时间我宁愿去看看电视,玩玩电脑,而不是感受书香,总是抱怨自己没有时间,但是处于当时那个时代的阿廖沙,明明比我贫穷百倍,比我累千倍,空闲的时间比我少万倍,但是他确比我读的书要多百倍,经历的事比我多千倍,我又有什么借口来拒绝看书,从书中获得知识呢?

同时,阿廖沙也会通过自己的意识来分辨书的好坏,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差的书,他也会凭自己的感觉来公平的评判这本书,以至于他总会在同一本书中发现比别人多很多的东西。而现在的我们,是逆来顺受,老师、家长说好的书就好,差的书就差(单单是名著,玄幻小说,言情小说),读不出属于自己的收获。同时,也不知道扩大阅读范围,只是读古代的名著,而不读现在的比较有意义的书,更符合时代的书。

总体来说,《在人间》教会我们该怎样读书,以什么心态来读书,如何辩书。十分值得我们现在去阅读。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三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这位朋友与我们每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只是泛泛之交,或者是心心相惜的难求知音。正所谓书海无涯,浩瀚的书海实在是让人难以企及。

我喜欢书,更喜欢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了我知识和快乐。

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莫过于《在人间》了。《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主要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871年到1884年这一时期的生活。从书中,我看到了阿廖沙悲惨的命运,他忍受着非人的生活还要遭受生活带给他的压迫这是一个少年该承受的吗?我对这本书的印象特别深刻,书中的人物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善良的外祖母神圣得像圣母再世;吝啬刻薄的外祖父让人感到可气又可怜;嫉恶如仇的轮船厨师斯穆雷粗俗中却流露着正直;裁缝妻子为沉重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温馨

不仅如此,主人公阿廖沙也是因为厨师斯穆雷给他看了果戈里的作品,才引起了他对书籍的热爱,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才促使他怀着做个顽强的人,要想办法改变自己,不然我就真的毁了的决心,踏上了奔赴喀山的路。我真心希望他会有好的前程。

《在人间》是高尔基对阿廖沙少年时期的回忆,也展现了阿廖沙少年时期心灵成长的曲折、坎坷的历程,它是世界文化园林的魂宝,是世界文化底蕴的宝贵遗产。

再次翻开这本略显破旧的书,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是啊!从前,我并没有那么爱看书,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书,看了一遍就扔在那儿,不去管它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样做并不好,久而久知,那本书便会被我渐渐遗忘,可能再也不会去碰它了。那么,我就少了一份知识,少了一次美的欣赏,少了一个阅读的惬意感,我会失去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一些无法从其它地方进行弥补的东西。所以,我更应当百倍珍惜。

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说的没错,书籍确实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带领我们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在那儿,我们可从丢掉所有的烦恼和不愉快,享受书带给我们的乐趣与无限的遐想。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四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童年在人间》。从书名便可以看出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童年》这部分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出世后随母亲寄居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期间,他是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他在们生活锁事中表现出的自私贪婪;《在人间》则讲述了小主人公在十一岁时,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破了产,他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上了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间痛苦。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这本书在描写小主人公奋斗过程和人性美好一面的同时,但也写出了人性的自私贪婪的一面。正如荀子所说:人之初,性本恶。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评论员叔叔在评论《少年派奇幻河流》时曾引用过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依德的一个理论,弗洛依德曾提出人的心理状态分为三个境界:本我、自我、超我。在读《童年在人间》时,我想这个理论运用到小主人公和他的舅舅、外祖母身上也挺合适的。书中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的精神状态都只停留本我阶段,只知道满足自己生存欲望;阿廖沙通过一系列艰难困苦的磨砺,精神境界已达到了追求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自我阶段,而在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眼里,外祖母则代表了至高至善的超我的道德境界。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像阿廖沙那样坚持自己的理想,遇到再大的挫折也不放弃自己的理想,才能使自己的精神境界从本我向自我、超我飞跃。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五

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我就对高尔基所处时代的社会产生了好奇:连家庭都这般黑暗,那社会呢?稍后几天,我便读了他的《在人间》。

《在人间》讲的是高尔基11岁时被迫离开家,在外面打工的经历。在打工的过程中,他遇到许多人,历经千辛万苦,却仅能得到养活自己的工钱。整篇文章大多数都是高尔基和同事、朋友间的谈话,反映了沙俄时代的腐朽与黑暗。

但是,高尔基在这样的黑暗环境中,还能坚持抽出时间来读书,这种精神多值得我们学习呀!而我们呢?我们有很好的学习环境:宽敞的教室,明亮的光线,干净的黑板,整齐的课桌椅,还有优秀的老师我们拥有这美好的一切,跟高尔基比起来,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不认真完成作业呢?

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否则,又有何颜面去面对辛苦养育我们的家长和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呢?

但是,学习不是仅仅学一方面,还要学习多方面,读多方面的书。高尔基就是这样的,他什么书都读:故事、讽刺类小说、历史故事我们也一样,应该多读不同作家、不同类别的书。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

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必须发奋学习,努力向上!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六

生活坚强的启发

我读过这一本书,书名叫《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这一本书字里行间总是让人看到作者对生活、学习的热望与坚强。

在《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阿廖沙在一八七一年到一八八四年这段时间生活经历及心路历程。在这段时期为了生计,他与祖母靠摘野果出去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各种人们打交道,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并没有失掉对生活的希望,抓住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依靠阅读的大量书籍扩展自己的视野,丰富了自己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定信念的人。于是他离开了家乡奔赴喀山,拒绝平庸为理想而努力奋斗。

我记忆最深的一段话我必须改变自己,否则我会毁灭是啊,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我们难道不也是要改变自己才能成功吗?现在,我们大多同学的家庭条件是优越的,父母不仅能让我们吃饱穿暖,还能尽量满足了我们诸多要求。因为有了父母的呵护,也使我们很多同学丧失了勇敢坚强的心态,变得懦弱起来。遇到困难就想要退避、逃避。我们常常是埋怨、灰心丧气地被困难打败了,而不是把心态调整,改变自己来把困难打败。相比之下,主人公在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仍然保持着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追求。难道不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反醒吗?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要我们有所付出,才会有收获。恩里科.费米也曾说过:要从小把自己锻炼得身强力壮,能吃苦耐劳,不要娇滴滴的。所以我们要明白:生活中需要我们勇敢坚强去面对困难!我们要相信眼前遇到困难会被征服的,都会过去的。我们应该像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那样坚强努力生活。人生应该充满梦想,充满奇迹,不能因为生活的艰苦而磨灭激情,不因岁月的流逝而褪去色彩。

读一本好书,感悟人生真谛,养成一种好习惯。我们应该从一部部经典的书籍中汲取精华和养料,使其成为我们生命中一座座灯塔,永远指明我们航行的方向!同学们,来读读《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吧,让我们都学习主人公阿廖沙做生活中坚强的人!用行动去迎接灿烂、美好的明天!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七

一本好书,让我们受益匪浅。它们不仅让我们体会到作者的内心,也不限于感受到社会生活各式各样的人性,它们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净化着我们的心灵;也是一轮轮明亮的太阳,照亮着我们的前程。《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把这沉甸甸的智慧化作一个又一个的文字,一段一段的小节,一篇又一篇的文章,一本好书交给了我。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由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所著。记述了主人公阿辽沙因父亲去世,而迫不得已来到外祖父家,在本应该天真无邪的童年时代,遭到外祖父的殴打,看到舅舅们为外祖父将来要留给他们的遗产勾心斗角,断裂了兄弟感情;同时,也感受到了外祖母对他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照顾,失去了童年时该有的绚丽的色彩。随着阿辽沙一天天的成长,他不得不外出打工,在鞋店当徒弟、给画师当帮工、到轮船上洗碗做着远远超于自己年龄的活,饱尝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不知不觉间,他爱上了读书,他的读书生涯也由此开始,他先来到喀山市寻找心中的大学,寻求读书学习,但一切都是浮影,他需要维持生计,其实,他早已进入了社会大学的生活,只不过这个大学竞争更加激烈,比拼更加残酷而已。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自传三部曲充满着坎坷和艰辛,让我看到了阿辽沙的成长中那股积极向上的精神。而在文中经过生活磨练变得坚强而善良,勇敢而自信的阿辽沙正是生活中的高尔基。他曾经说过: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确,只有苦难,才能让我们意志坚定,心胸宽容坦荡。没有猛烈的暴风雨,就没有缤纷的彩虹;没有环境的考验,就没有动物的进化;没有困难的磨练,就会被他人替代即使高尔基在这么多困难面前,仍然不忘用心读书。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梦想大学生活,甚至甘愿忍受任何拷打可见,高尔基从小就和书本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愿意用一顿毒打来换取看书的权利;他愿意用休息时间来换取阅读的时间;他愿意遭人侮辱来换取一本好书这样意志坚定、热爱阅读的高尔基怎么不会站在世界文学的金字塔的顶端呢?

人生就像一次航海,不可能一直一帆风顺,有大风大浪,有许许多多绊脚的礁石,只要能有一颗坚定自信、从容不迫的心和用书本不断充实自己大脑的精神,就可以在航海的路上越走越远。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八

我扑在书上,就像是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高尔基在生活中也是像重视生命一样重视书,这在他所著的《童年.在人间.和我的大学》一书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书充实了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阿廖沙的童年十分悲惨,外祖父是一家之主,脾气暴躁;两个舅舅总为分家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在一个乌烟瘴气的家庭中的生活给他那幼小的心灵笼罩上了阴影。外祖父心情好时,会教他读书识字。从此,阿廖沙爱上了读书,他以书来缓解生活中的痛苦。书给了阿廖沙的心里种下了文学的种子,让它渐渐地发芽,成长。在我的童年,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一本本的翻看,渐渐的我也爱上了书,爱上了书中的人物、书中的故事。

书照亮了阿廖沙前方的路。在母亲离世,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居后,阿廖沙走上了在人间的曲折道路。他做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盘子,当过运货工,做过铁路工人、面包师,售货员......但是命运的坎坷和艰辛没有打倒阿廖沙,他从书中获取力量,他比童年时代更爱读书,更珍惜书了。他在一处有钱人家打工,一天,他在打扫卫生时偶然发现了许多书。从此,他每天趁打工的间隙和深夜休息时偷偷看书。因为怕浪费灯油被主人发现,他只能把主人点剩的灯油做成蜡烛看书。可是这种灯熏得人眼睛难受,又痛又涩。可就是在那种艰难的条件下,阿廖沙把主人家的所有藏书都看完了。是什么力量支撑他读完所有的书呢?是他那孜孜不倦的求知精神、废寝忘食的学习毅力。他常常感慨道,读书是多么幸福啊!与他相比,我学习的毅力还有很大的不足,特别是在家学习的自觉性还远远不够。比如上个周末早上,太阳都照屁股了,爸爸喊、妈妈叫半天后,我才懒懒散散地起来。好不容易坐下来了,没一会我就像屁股扎了根针似得,就起来找文具、喝开水。十分钟不到,就要出去上个厕所,顺便看看爸爸买了什么菜,中午做什么好吃的。课文背着背着,大脑就开始间隙性的短路,发发呆、愣愣神,或者神游千里之外。中间休息时,面对妈妈的催促,我反而不以为然,还不急不慢的发牢骚、顶个嘴。结果,大半个上午的时间就不知不觉中从我的指尖滑过了,而我计划的学习才完成了一小半。现在想想阿廖沙,我现在的学习条件是多么美好,我是不是应该少一些抱怨,多一些自觉?是不是应该少一些慵懒,多一些勤勉?是不是应该从被动的要我学习向主动的我要学习转变呢?

书给了阿廖沙生活的勇气,开拓出新的道路。饱经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怀着进大学的梦想来到喀山。可让人意料不到是当时的大学校门不对穷人敞开,他的理想一度面临破灭的局面。为此,阿廖沙为了争取让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参加了革命组织,走上了革命道路。这字里行间透露出他顽强不屈、坚持不懈的高尚品格。除了阿廖沙,还有保尔、张海迪、雷锋,他们都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实际上,《童年.在人间.和我的大学》一书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他把毕生投入到革命事业。他以笔杆为枪,与恶势力奋战到底,谱写了波澜壮阔的辉煌人生。我也要像高尔基一样,爱读书,多读书,我也要从书中吸收营养,充实幼小的心灵;汲取力量,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情;同时读书之余,我静下心来也会考虑未来的梦想,虽然我暂时还没有想好,但是我想我一定会渐渐靠近我的目标。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九

诚,善与和谐

在人间,最幸福是家人团聚;在人间,最快乐是收获成功后的喜悦;在人间,最美是有一颗诚信,友善的心《在人间》阿廖沙有正直勇敢的品质,外祖母的待人和蔼,而我们

诚信,是诚实守信。诚信是一朵鲜花,在五彩缤纷的花园里绽放;诚信是一阵和熙的风,拂过脸颊,令人神清气爽;诚信是一股暖流,淌过你的心田,滋润你的心。

生活处处有诚信。在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不欺瞒老师、同学。对同学,要一诺千金,对他人许了诺言,就要努力实现。这使我想起了我以前看到过的一则故事。在一股滂沱大雨的夜晚,一个少女双手抱着膝盖瑟瑟地坐在车站牌下,往来的车一辆一辆地奔驰而过,溅起的水花不时地洒在少女的身上。这时,一辆车停在少女前,从车上跳下了一股女孩,满脸歉意的惊呼了一声,那名少女仿佛在黑暗中见到了一缕光芒,一下子蹿了出去,与她拥抱在一起,我隐约听见她们在说:对不起,我来晚了。没关系!你还是来了呀。嗯,我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做到的!那一场面,让我感到了一种灵魂的升华。所以,对于诚信,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做到言出必行,一言九鼎,成为一个具有诚信品质的人,必将能得到他人的青睐,必能走向成功。

如果说诚信是构建人与人之间良好关系的桥梁,那么友善就是维持我们友好关系的纽带。

友善,是朋友间的亲近和睦。友善是生机盎然的春天,宛如我们在春天中含苞欲放的友谊之花;友善是艳阳高照的盛夏,代表了我们旺盛的友谊之火;友谊是秋高气爽的晚秋,那友谊的果实如同金色的麦田等待丰收;友善是寒霜千里的冬天,是在枝上的寒梅,风雪无阻。

友善,友好善良。做人就像一面镜子,如你待他人友善,他人也会对你报以友善。与人交谈态度友好,不揭人短处,不说脏话,是友善的体现;对陌生人态度热情,热心帮助,也是一种友善的表现;帮助他人和睦相处,停止争执,缓解矛盾,消除误会,同样也是一种友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马克思曾经有一句名言:对和谐之美的追求是人类的本能。是的,每个人都渴望和谐,友善,都渴望在和谐之光中沐浴,那我们何不追求自己的本能,去追求那和谐之美呢?我们何不为这和谐之美而贡献出自身的一份微薄之力呢?也许,这就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美丽蓝图。冰心奶奶也曾说过:美的真谛应该是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身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坏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那么这种美展现在社会上,就成就了社会和谐的美!

也许,在如今我们不能充分体现阿廖沙的反抗精神,但是在五星红旗下宣誓过的我们,诚信、友善是力所能及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富强!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十

苦难与幸福的历程

请你设想在19世纪末20世纪尚未开始时后的沙皇俄国,下诺夫哥罗德。一位叫阿廖沙的孩子丧了父,和他的母亲和外祖母去他外祖父家。

这就是故事的开始。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

他的童年,是充满了黑暗却又有一丝光明的。她的外祖父,瓦西里卡希林,一个吝啬、脾气暴躁却又时好时坏的染坊主。他好的时候会教阿廖沙识字,给他讲故事,坏的时候会毫无人性地打阿廖沙。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市侩,常因为一点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然而,在《在人间》的末尾,高尔基给了雅科夫舅舅一点怜悯-----也仅仅是怜悯,他的外祖母,一个善良的人,她把爱和光亮给予了阿廖沙,让他成长,让他长大,她鼓励阿廖沙,开导阿廖沙。还有朴实的小茨冈伊万,忠厚的格利高里,献身科学的怪人好事情,他们都给予了阿廖沙前所未有的宝藏。

当他来到人间的时候,那个真实的世界才真正展现在他的面前,他在船上做工,在别人家里做勤杂工,还在工地上做过监工。这时的社会才是真正完整的社会,之前仅仅是一隅。他看见了人情世故和人间冷暖。他看见一个勤劳开朗的女工被生活摧残得麻木而恣睢;看起来能干的工人其实都是内心黑暗的恶毒鬼;那些高高在上骑兵哥萨克;那些仗着嗓子攀比的酒吧唱客。光明,最大的便是玛尔戈皇后,在阿廖沙空工时间,他总去她那儿借阅书籍,获取新知;但又藏着掖着,被老板娘发现后书要没收,还要挨一阵痛打。

他没有如愿上大学,却在社会的大学中升华了自己--那时的阿廖沙--不,应该叫他阿列克谢了。他更加近距离的接触了工人,商贩,也接触到了他之前没有正式接触过的一群人--学生。他加入了民粹派,受到了革命思想的熏陶,并成为了一名坚定的革命者。他不再简单的否定现实中的恶而是身体力行,试图提出并解决许多社会问题了。

在这三部曲当中,高尔基无疑是将矛头指向了那个黑暗的沙皇统治下的旧社会。抨击这下层社会的黑暗,反映下层人民的贫苦生活。而在洗衣女工玛利娅的身上我似乎看见鲁迅《故乡》中杨二嫂的影子。他们之前都是那样朴实,但是社会摧残了她们,摧残了那束快乐而明亮的阳光!但高尔基又不同于鲁迅。高尔基在描述它当时所处的社会的时候,是黑暗中夹杂着那么星星点点的光亮的,不仅光明的是孩子,也有大人。

高尔基的成长历程无疑是苦难的,但他从中获得了幸福,获得了爱,获得了书籍的滋养,这使他能够更清楚地看清世界,看清未来。正是有了社会的历练和驱除黑暗的毅力,才使他不断看到幸福,看到进步,看到正义。外祖母的关爱是幸福,好事情的支持是幸福,玛尔戈皇后的理解是幸福,以及革命同志的陪伴---这何尝不是幸福

如今的社会已不是那时的专制社会,而是开明的、全新的社会。我们所经受的苦难少于那时的苦难;我们所获得的幸福多于那时的幸福。珍惜现在吧,没有那时的苦难,怎来今天的幸福。

茶花女初中生读后感10篇


《茶花女》这部书是由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所著,这是作者亲身经历的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茶花女》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茶花女》读后感[100]

《茶花女》这部小说,听名字的时候我以为主人公是一个善良普通的农村茶花女。看了内容才发现是一个不寻常的主人公,她在巴黎有很大的名声。身前她想尽荣华富贵,但是她死的时候却是最最悲惨的。债主们更是在她死后变卖她的所有东西。

故事很感人,其中三个主人公向我讲述了那时社会的惨败和黑暗。看完这本小说,对故事内容很念念不忘!

《茶花女》读后感[100]

工作之余,这两天竟然看完了小仲马的《茶花女》美好的爱情,残酷的现实,悲惨的结局。

美好的爱情:完美的爱情是会降临每个人的,不在乎于他她的身分,地位;也不在乎他她的脾气性格,更不在乎他她的外貌。相信爱情,相信属于我的完美爱情会到来。 我总是感觉每个人的幸福是有定量的,不能是无限量的,如果你提前预支了,甚至是透支,到后来就不会再有你想要的幸福了。

《茶花女》读后感[600]

近来闲着无聊,又拿起书来打发时间,以前我是极爱看书的,自从工作了以后事情多了,心也分家了,就忽略了昔日最好的伴侣了,实在有些愧疚。

《茶花女》这本书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告诉别人我小学时就看过,但是这只是把它当一个人人称赞的故事囫囵读完的,写了些什么,我却一无所知。今天我又拿起它,真诚的把它翻悦一遍,算是以前对它亵渎的歉意。因为我觉得一本被公认地好书被当成一个故事去看是罪恶的。

果不其然,从读之后证明我的歉意是正确的,它是一本该得到尊重的书,它有灵魂。书中的女主人公玛格丽,虽然只是一介风尘女子,却有着一颗不染纤尘的心,可能是我解读错误,但是她对阿尔芒的爱确实深深感动了我。

谁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她的心灵比那些自称上等人的人来得干净的多,至少她可以为了爱舍弃一切荣华。她是个例,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妓女在出卖肉体的时候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迷失本性,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走上那条路的。

对我来说书中最为可恶的不是那些在最后看到玛格丽特病的毫无美感而消失的男人,而是那个我最初以为她最有良心的普吕当丝,她自私,目光狭隘,我不得不这样发泄我的不满。在玛格丽特落难时她是帮忙出了不少主意,但是到了真正需要她帮助时,玛格丽特没有希望时她开溜了。

雪中松炭远比锦上添花更让人感恩。

最后还好的是她的葬礼还有早前的情人参与了、不然她该多么悲惨

阿尔芒与玛格丽特两个人的感情在世俗人的眼里明摆着是不能长久的,但是他们无畏的精神,为爱牺牲的坚定心情让我钦佩不已,虽然他们最后没能善终,但是他们的爱情永远不会磨灭。

《茶花女》读后感[600]

作为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描述的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玛格丽特是一位社交界名媛,虽然她和其他社交界名媛没什么区别,都是热爱金钱,为了金钱,可以出卖自己身体的女人,但她唯一的不同就在于,面对自己的真爱,她会为了自己的自己的爱人,而抛弃荣华富贵。定居在一个贫困的小村庄

而她的爱人阿尔芒,是一个非常爱慕玛格丽特的年轻人。他在玛格丽特患肺病期间默默的关心,深深打动了玛格丽特。

他们的私奔,虽然让抚养玛格丽特的公爵很愤怒,甚至断绝了玛格丽特的资金。然而,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虽然玛格丽特过着与以前有着天壤之别的生活但是,在爱情的滋润下是甜蜜的。美好的事物总是很快结束的,阿尔芒的父亲一直都是反对玛格丽特与自己的二人自交往,虽然深知儿子和马格丽特是彼此深爱的,但为了儿子的前途,他还是去劝说玛格丽特离开自己的儿子。

听了父亲的话,玛格丽特知道自己和阿尔芒的爱情是不能长久的,自己只会是爱人光明前途中的绊脚石,在强忍着离别之痛的情况下,玛格丽特一变心的理由离开了阿尔芒。

悲痛欲绝的阿尔芒并不相信玛格丽特的话,在一次中东旅行中,虽然看到玛格丽特已经成为别家贵族公子的情妇,但亚芒于书信往返中化解了误会,使得忍受着爱情折磨的玛格丽特得到慰藉,然而不幸的是,她在肺病摧残下与世长辞了!

阿尔芒是深爱着玛格丽特的,玛格丽特也是深爱着阿尔芒的。然而,命运就是如此作弄这对情侣

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而小仲马内心的感受也在《茶花女》中表露无疑,没有过于华丽的词藻,一嘴平时最深刻的语言多次打动我的心

金钱与爱情的抉择

出众,使每一个男人都对她神魂颠倒。在临终的时候,她坚持着用那双瘦弱而颤抖的手,记录了她在世上最后一刻的所想。合上《茶花女》,我脑海不停地翻腾着:当玛格丽特为了不影响自己心爱的人的未来,即使心如刀绞,即使亚芒怎么不舍,她最终还是毅然离开了爱人,做回那个上流社会的贵夫人。那是何等的艰难!

在金钱与爱情的交叉路口,也许有许多人选择了前者,但也许选择爱情的人会幸福无比。有人说:只有有了生活的基本条件,才可能拥有触手可及的幸福。但当玛格丽特拿出她那精致的首饰盒时,眼里没有一丝留恋,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憧憬和生活的追求。我认为,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如果没有父母的疼爱,我们哪能如愿以偿地展翅翱翔?如果没有朋友的关爱,我们哪能如此快乐地攻克难题?爱情亦是如此。不管世人用怎样的眼光、用怎样恶毒的言语来刺激玛格丽特,她的心却至死不渝地深深爱着亚芒。尽管亚芒误解了她,扬言要报复的那一刻悲剧性的开始时,她是那么痛苦,被自己心爱的人误解但又不能解释,那是多么地苦不堪言!但玛格丽特依然每天到交际场所装成一个抛弃爱人、爱慕虚荣的坏女人,为的只是亚芒。这不得不令我折服!多么伟大的爱情!

金钱与爱情中间,总得拥有一个放弃另一个。金钱能使人变得大方,能令许多人对自己唯唯诺诺;但爱情却能使人愉快、开心地过每一天!

你是像平凡的人一样,选择了金钱放弃了爱情?还是像玛格丽特一样勇敢地追求自己梦寐以求的爱情,把金钱放在了第二位呢?

选择与否,其实你心里已有了答案

《茶花女》读后感[200]

这次新加坡舞蹈节,本来不抱什么希望,因为前几年没有惊喜。不过这次让我感到心动,德国汉堡芭蕾舞员的茶花女的男女双人舞,表演出人物情感,技术融合在情绪中,让人回味无穷!

另外值得提的是天幕的幻灯是英国式乡村客厅一套沙发,壁炉,茶几,落地窗,外面绿树,再配上现场伴奏的钢琴,是一幅美景。奇妙的是背景会随着人物情绪而变化,时而萎黄,时而发红,时而亮,时而暗,好似炉火燃烧,熄灭,搭配的好极了!女主角的丝丝入扣的表演让人进入其中。

我以前看是玛克芳婷的录像带,这次看现场感觉更动人!赞!

《茶花女》读后感[200]

说起来我不怎么喜欢看小说,我是一个现实主义者。看的小说也很少。不过说起来又很惭愧,读书都读到大学了前一段时间才看过茶花女书中的女主人公真是让人感动。他们的爱情真的是很伟大

书中有提到一本书《玛侬莱斯科》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也很想看,不过现在没有什么时间。妓女的命运怎么就是这样的凄怆呢我们现在试问现在的那些从事这个行业的人他们是怎么想的呢?

现实总是残酷的,我们只能去面对!

毕加索是个天才,要是毕加索爱上茶花女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茶花女》读后感[300]

你,也早已把自己的爱封锁起来,因为妓女没有爱,也不可以爱,她只是富人们的玩物,就算有人为其倾家荡产,依然为了她的容貌。直到遇见阿尔芒这个初初害羞的青年,你刚开始还以一种经验丰富的姿态笑他可爱,最后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他。但你们的爱情之路是艰难的,远方的远方,还没有看到一束光。而你不忍毁掉阿尔芒的未来,于是听了阿尔芒父亲的劝告只身回了巴黎,从那安静的小镇回来,同时也放弃了一位老公爵对你如女儿的爱,过回了骄奢淫逸的生活,每日,还是那样咯血。

后来,你就在人生最后一段时光伴着一生最美好的回忆死去了,不顾阿尔芒爱的呼喊。你,就如此走来。留给阿尔芒的是无尽的悲伤和无数的书信和日志,留给人们的是那一间人人都好奇的妓女房和那逐渐消沉、消沉的名声。

后来的后来,另一位如你一样名气的美丽女子又在罢了这片复杂的海洋中浮动、浮动

《茶花女》读后感[300]

小仲马一气呵成写成了茶花女,我也一口气连续看完了这部小说,的确是个感人的悲情故事,可怜的生命短暂的玛格丽特,不过一个妓女而已,却如此执着地追求属于自己的纯洁爱情。

全文平凡低调地述说这个真实的故事,可后面玛格丽特的几封日志,实在看得人忍不住落泪。这个悲惨的女人,这个被命运摧残的女人,曾享尽人间奢侈欢乐,可却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在自己的房子里,还是一间被追债人查封了的房子。即使重病期间,也没有几个人来看望她,她可怜巴巴地等着阿尔芒,可临死也没见到自己心爱的人

她是一个善良的纯洁高尚的妓女,沦落于此也许并非她自愿,是命运逼得如此,她充满热情地去追求真正的爱情生活,她渴望一个不在乎她过去的男人,可当这个男人出现之后又为了不阻挡这个男人的前途而离开了他,当希望破灭之后又甘愿自我牺牲去成全他,宁愿孤苦死去也不打扰他

《茶花女》读后感[200]

茶花女写出了一段豪迈感人的爱情故事,更写出了作者给读者生活和社会的正确认知的寄托,真正的文学是教化人心,洗涤邪恶的欲念,而不是用华丽的词语去点缀附庸权势而获利;或是点燃人们妒忌仇恨来泯灭善良的种子。让人们以此为鉴中学习生活,达到与世不争而能自我奋进的生活态度;

从总体上来讲,作者的写作出发点是希望通过一个误入歧途少女的悲惨命运来告诉世人,当人用名誉换取了财富之后就永远无法用财富来赎回名誉,如同小说里说的一个放高利贷的在盘剥了数千人之后,拿出财产救助了别人就以为还清了良心与名誉上的债务,那同样无法弥补他的可耻行径,终将得到命运的惩罚,这个就可以看出小说结论的悲剧性。

《荷塘月色》初中生读后感10篇


《荷塘月色》主要写的是晚上荷塘的景色。这篇文章是在晚上没人的情况下,作者独自去荷塘边散步后写的。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荷塘月色》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荷塘月色》读后感 黄未

这是一篇充满幻境与诗意的散文。

在月光洒满街道的夜晚,作者将自己的感情倾注在了夜色之中,用心去聆听,用眼去观察,用涌动的情感笔绪,为我们描绘出了这么一个没有留心观察的夜的世界。

月色中的荷塘是宁静的。

一片片的叶子高高的挺立着,缀着晶莹的水珠,伴着零星的白花;一朵朵荷花,在如水的月光中,将自己的美丽无限地释放出来

在充盈着荷香的月色之中,河塘的景致似乎是一场梦中至宝。它朦胧,它醉人,如一层飘不开的纱,既是空灵,又是美妙的。正如文中写的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象笼着轻纱的。

荷塘的月色,让人恍如跌入一个奇妙而令人向往的世界,这儿有 高高低低,参差不齐的树;这儿有千姿百态、花的倩影;这儿有来自大地和谐的歌声;这儿有柔和的风儿拂过

让我们去做个生活中的有心人吧!去欣赏不同的源自于生活的美妙之处吧!

《荷塘月色》读后感

画家用最普通的笔,勾勒出最美丽的图画,作家用最朴实的语句,写出最耐人寻味的意境。没有华丽的词藻,也能把美展现地淋漓尽致;没有过多的修饰,但也能让我们思想和心一起飞到他的世界。

这就是我读朱自清先生作品的感受。

其实,我最想与大家品读的就是他的《荷塘月色》。文章的头几句就把情境从家里的温馨的景象慢慢地转换成了月下孤凉的夜晚。

夜晚那条曲折的小煤路,那些杨柳都给人一种悲,更有一种害怕的感觉。

荷花,象征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韵致,我想,朱自清先生也像荷花一样吧,洁身自好,他为了排遣心中的抑郁才会在夜深时独自享受这月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一切是那么地安静。脑海里可想,可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会。这是多么好的事啊!

走着,走着,朱自清先生才开始欣赏着月下的荷花美景。田田的叶子,亭亭玉立的舞女,羞涩地朵儿,还有零星般得光点,真是光与荷花的完美结合,映出一幅令人陶醉的《月下荷塘》一般的水墨画。

光,渐渐地暗了些,周围从荷塘变成树丛。黑影,渐渐铺在地面上,显得那么和谐。蝉声和蛙声打破这死一般的安静,一唱一和,不厌其烦。两首词把朱自清先生的情绪凉了下来。我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仿佛又回到起初的心神不静。

作者回到了家,我的文章也看完了,荷塘月色的美丽令人暂时淡忘忧愁。这字里行间,充满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和谐社会地期待。在有着大好的生活条件下的日子,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珍惜。

荷塘月色读后感 王翘楚

缓缓合上书,我的眼前仿佛浮现的还是那幽静美丽的荷塘,朱自清为了排解自己的苦闷,在一个祥和的夜晚,漫步在这清静的天地

起初作者的心情是颇不宁静的,他便悄悄地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了。自己踏着一条幽僻的路,抛开尘世间的烦恼,享受这无边的荷香月色,那有袅娜的荷花,亭亭的荷叶,淡淡的月光,薄薄的青雾,丛生的灌木,斑驳的黑影。这美丽的风景,给作者带来片刻的平静,但他又想起来自己的处境是无福消受了,丝丝愁绪又涌上心头

为何不平静下来,放下苦闷,好好欣赏这美景呢?

作者也是对美好生活怀有憧憬的,可是在文中我能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当时,军阀割据、外国入侵、蒋介石镇压,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他心里是惴惴不安的。但他在这美丽的夜色中平静下来,感受到了片刻的祥和与美好。

为何不试着改变一下心境呢?

我们正处于一个和平的年代,但也会因为一些琐事而烦闷。当我们处于忧伤,愤怒之中时,这个世界会是一片灰蒙蒙的,对再美的景色也无动于衷了。何平静下来,感受大自然的美好,身边人的关爱。我们的世界也会在这一刻豁然开朗原来,生活如此美好。

抛开烦恼,放平心态。也许,你也会像朱自清那样,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幽静的荷塘

荷塘月色读后感

不知为什么,我对《荷塘月色》有种特别的感觉,不只是朱自清的散文,更是对凤凰传奇歌中的《荷塘月色》的喜爱,他总能带给我一种美丽的感受,总能让人忘掉一天中的不愉快。

朱自清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朱自清笔中的《荷塘月色》真真切切描用绘了一幅引人入胜的荷塘月色图,那妙不可言的景象总是让人心旷神怡,陶然忘记。文中写荷花荷叶作者运用了比喻拟人多角度,多层次的刻画了其优雅而美妙形象。作者在写荷香时,运用了光和影的和谐之美,让人不仅感到美不胜收。优美而带有淡淡的哀伤,正是这篇文章最大的特色。我喜欢这样的一幅美景。

《荷塘月色》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朱自清的一篇文章《荷塘月色》。朱自清,字佩弦,是我国著名的散文家,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留下了绚烂的一笔。他还写了许多优美的散文,如《背影》、《匆匆》等等。

《荷塘月色》写的是作者晚上独自一人来到清华大学的荷塘边,他描写了月光朦胧照射下的荷花、水面、蝉鸣 让我也仿佛看到了月色中荷塘的美景。

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 这是描写叶子荡漾在水面上的景色,运用了比喻、拟人、排比的修辞手法,这种写作的方法可以用在我们平时写叶子的作文中。

月光如流水一般,轻轻的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 作者把月光比喻成流水,非常生动。其中泻字用的特别好,真想不出别的词来代替这个字了!

虽然景色那么优美,可是作者却无比寂寞,这在文章中也能看出来,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为什么作者会有这样的心情呢?我想我还没真正体会到朱自清那时的感想。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写景的时候,也要用上这些修辞手法,才能使我们的作文生动、优美。我推荐大家也来读一读《荷塘月色》这篇文章。

《荷塘月色》读后感

通过阅读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我被他笔下的景色所吸引住了。在他的笔下,荷花亭亭玉立;月光皎洁明亮;池塘虽不见鱼,但水流脉脉,构成了一副宁静而又和谐的画,时刻透出朦胧的美。朱自清是一位著名的散文学家,他笔下的荷花无不体现美的景色,他能把荷塘四周都带动起来,令文章显得更活﹑更生动﹑更有趣﹑更和谐,他写的这篇《荷塘月色》使我深深的陶醉在其中,这篇散文最与众不同的是:在其中作者曾多次运用了拟人﹑比喻的修辞手法来描写荷花,令荷花有了生命,就像姑娘那婀娜的舞姿;作者还运用了市局来抒发对荷花的喜爱之情,但更深的含义却是自己念念不忘的故乡,因此美景,思乡之情便油然而生了。

读完后我完全沉浸在荷塘月色中,不仅陶醉﹑向往,还觉得很和谐,很美丽,就像做了一个梦。我非常的喜欢这篇朱自清的散文,因为是它让我再一次回味了荷花的美。

《荷塘月色》读后感

这是一片优美的散文,令我读后有了很多的感想。这片文章是朱自清在赏月后写下的。他赞美了荷花和月色的美景,同时抒发了自己颇不宁静的心情。

文章中作者感到在苍茫的月色下什么都不想,便觉的是一个自由的人。荷叶拥拥簇簇显得有些热闹,可水下又是那么安静。叶上婷婷玉立的荷花又是那么漂亮,加上柔和的月光撒在地上,象调味品一样。荷塘月色,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杨柳最多 这些树将一片塘河围住;只在小路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的光,没精打采的,是渴睡人的眼。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作者什么也没有。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采莲是江南的旧俗,真是别有一番风味。

这篇文章是作者在烦恼中游夜色的美景,多美!

《荷塘月色》读后感

《荷塘月色》是朱自清所作。这是能震撼心灵的华彩美文能滋养我们的精神的生命!

《荷塘月色》共分了四个专辑。第一辑是《感悟生活》;第二辑是《故人旧事》:第三辑是《行走的踪迹》;第四辑是《思索人生》。

感悟生活是朱老对生活的理解。大致将朱老眼中的生活分为两种。第一种:生活中细小的细节中的美,如果细细品味这美的话,生活将美好。第二种便是兴趣或爱好了,做着自己喜欢的事绝对是一种享受。

第二辑《故人旧事》。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我所见的叶圣陶》朱老眼中的叶圣陶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叶老十分朴实,朱老总觉得他像一个天真的小孩。

第三辑《行走的踪迹》,朱自清先生是一个乐于寻觅美、享受美、感悟美的人。美无处不在:自然风光里,人文景观里、地方习俗里、吃喝闲谈中都有美的踪迹。寻觅美的踪迹,便是一个行走的过程。朱自清先生能将它描绘得淋漓尽致,这些文字不一般啊!

第四辑《思索人生》。作为一名传统有良知、有气节的知识分子,朱自清先生对人生的思索从未停止过。他的那个时代,战乱频仍,时局动荡,民生困苦、外强奴役,种种的一切,仿佛污浊不堪的空气,使人窒息压抑。面对社会的不公和丑恶,朱自清用自己的笔高声呐喊,甚至疾言厉色,冷嘲热讽。他笔下的文字述说了社会的丑恶,让人浑身不舒服。

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闪烁星的光芒,陪伴我们一路远行。

向朱自清先生敬礼!

《荷塘月色》读后感 刘欣桐

夜已深时,深更露重,唯有荷花立在心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

一方荷塘,就在小巷尽头。

暖暖的月光如舞台的灯光,打在演员红扑扑的脸颊,美丽动人,使路过者蠢蠢欲动,忍不住去摘上一朵,别在心间。

一篇《荷塘月色》,一番动人的美景!字字句句映在心头。

文字也如荷花的美丽: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的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静静的荷塘上,荷花无比美丽。高高在上的碧绿的荷叶,转一个圈,就如女孩子们一直梦寐以求的蓬蓬裙。但月光奏响,恐怕这条裙子要变成黄绿相间的颜色了!真美丽!零星点缀着的白色花朵,正是这方荷塘的点睛之笔。淡淡的刻在心间的粉色,纯洁的美丽无瑕的白色,如翡翠般暗而魅力无比的墨绿色,微微的暖人心间的黄色。他们彼此属于荷花、荷叶、月光。如此这般良辰美景怎能不令人心动呢?

想想夜晚,或许有一两滴晶莹的露水悄然无息的落在荷花或荷叶上,稍许微风,他们就会有一丝的颤动,自然,露珠就会滚来滚去,像一个孩子般活泼,如在草地上欢快的滚动着。但最后,可爱的小露珠还是会随之滚落而去啊。

奶奶的村子上也有一方荷塘,但他是荷叶多,荷花少。炎炎夏日里,仔细的寻找,才能发现藏在一片片荷叶下的一朵朵小荷花,有的还是可爱的小花骨朵。小花骨朵的花瓣上方,好像唯一一点淡淡的红色都聚集到这儿来了。

雨天的早上,薄薄的青雾浮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都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

莲子可真多!但采莲人却见不着。有可能是家务繁多,没有时间来吧。这时,我忽然想起了《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但可惜的是,莲花并不过人头。若过些年再来看看,恐怕刚好如这首诗所提了。

回到朱自清的世界里的荷花,仿佛比这荷花更加那人寻味了啊

《荷塘月色》读后感 刘圣喆

在朱自清先生的笔下,春夏秋冬都有着自己的色彩与热闹;碧绿的梅雨潭,充满着夏天的气息我爱朱自清的散文,爱他那充满了诗意而又优美的语句。但我最爱的还是那篇犹如同诗画一般的《荷塘月色》。

《荷塘月色》创作于1927年七月,正值412政变后不久,蒋介石背叛革命之时。朱自清面对这一黑暗的事实,悲愤,不满,苦闷,彷徨,他怀着孤独苦闷的心情,写下了此文。荷塘月色这篇文章,写了清华园中荷塘夜间的美景,含蓄而又委婉地抒发了作者不满现实、渴望自由、想走出黑暗现实而又不能的感情,体现了他在苦难中的美好愿望。

这篇文章的景物描写,将荷塘和月色巧妙结合起来,突出了月下荷塘与荷塘上优雅、朦胧的月色,体现一种自然之美,呈现出一种幽深的意境。语言生动准确,读来诗意盎然。我想,作者在这黑暗的现实中,尽管心情孤独苦闷,但并没有沉浸在绝望之中,而是在苦难徘徊前进中心怀美好的愿望,寄托着一个政治理想。在朱自清心里充满希望理想和一点悲伤时,他提笔写下了荷塘月色这篇传世美文。但是,朱自清先生可以在黑暗中心怀希望,那我们呢?一件令人伤心的小事,一件物品丢了,都应该放声大哭,彻底绝望,更别说写优美的散文了。如果重一点,连文章也不想写;轻一点,写的悲话遍篇。我又想,假如有一天,类似的政变发生了,我们会怎么样?后果不堪设想。逃到和平的国家去?自杀?或更惨?但朱自清先生假如还活着,知道此事,已经又写一篇散文了。当然,这散文,肯定像荷塘月色一样,对苦难、悲愤、伤心之类的词只字不提,而是用细致、优美、玲珑编织的文章,表达了自己的情感。尽管心里有些悲伤。

我们要像朱自清一样,在黑暗中,可以有一点儿伤心、不满,但不能绝望,我们永远要心怀希望,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

草原上的小木屋初中生读后感10篇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一部描写美国西部风情故事的书,这本书讲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草原上的小木屋初中生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读《草原上的小木屋》有感 李紫琪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美国著名作家劳拉英格斯 怀尔德所写。劳拉英格斯 怀尔德这位美国著名作家在一九五七年的时候逝世了,那时的她已是90岁了。她住的农场小屋被改成了博物馆,成为了美国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标志。

当我读这一本书时,被书中升腾而又跌宕,蜿蜒而又起伏,舒缓而又激荡的情节深深地吸引,这本书写出了劳拉一家人永远对生活充满期待,对未知的日子充满憧憬,那种乐观进取的生活态度让人肃然起敬。他们对物质的要求非常简单,却始终心怀感恩的那种生活态度,让我受到了莫大的鼓舞。让我感受到了其实在繁华城市中的高楼大厦都不一定是最好的,像文中的小木屋也可以让人感到无比的舒适与温暖。在这样无拘无束的自由的环境中,能让所有的人都感到无比兴奋、喜悦与快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住在这样的环境中,会让人觉得格外的温馨。文中姐妹俩之间的亲情、一家人之间的亲情,作者把这些亲情写得如此真实、温馨,让我读了以后感到十分的温暖。

联想到生活在蜜罐中的我们,再回想平时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让我真实地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如俗话所说母爱似水,父爱如山。想想在日常生活中,父母的那些唠叨,其实都是在关心我们,然而我们总是对父母的这些唠叨有所反感、厌恶,甚至不想再与父母交谈,怕与父母一交谈,父母就开始唠叨。其实父母都是为了我们好,我们应该多听听父母的唠叨,因为俗话说得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还有平时我们会因为饭菜不丰盛,而不吃饭,甚至有时还发脾气,真的是很不应该,我们应该像劳拉一家一样,追求物质的要求非常简单,却始终心怀感恩,并永远对生活充满期待,对未知的日子充满憧憬,那种乐观进取的生活态度。

我还为在文中那只懂得人性,博得这一家喜爱的斑点狗叫好,真想拥有这样一只难得的好狗!

读草原上的小木屋有感

这本《草原上的小木屋》和前两本有所不同,写美食的篇幅大大减少了,它写的是罗拉一家从大森林搬出来,往西部迁徙,搬到草原上居住。这个过程非常艰辛、危险,但一家人还是那么幸福、甜蜜。而文中涉及的情节也越来越精彩了

*渡河遇险,差点失去好狗杰克。从来都不知道,在迁徙的途中,渡河不用穿,一家人居然是坐在马车上,趟过去的。而忠实的狗杰克,却被激流冲走,一家人以为失去了爱犬,十分伤心。正在这个时候,杰克其喘吁吁地回来了。阅读过程中,和文中人物一样,我也感受到了遇险时的紧张和失而复得的惊喜。

*遇到野狼,从未有过的可怕。爸爸遇到狼群,这些猎牛狼的个头非常大。爸爸没有带枪,没有逃跑(其实开枪和逃跑反而更危险),骑着马和狼群一起走了好长时间,幸好这些狼大概是吃饱的,没有袭击爸爸。而爸爸和马儿已经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惊吓。这些描写,让我不禁想起了《狼图腾》

*染上疟疾,连强壮的爸爸也倒下了。爸爸是一家人的顶梁柱,这在书中的各个环节都体现出来了。但是,当看到爸爸也因为疟疾倒下的时候,还真替罗拉一下捏了一把汗啊!幸亏有热心的邻居和具有专业操守的医生。哦,对了,猎犬杰克在一家人都病得无法动弹的时候,表现惊人,它居然能主动拉路过的医生进屋!很多时候,人不如动物啊!

在这样人迹罕至的地方,人和人之间的温情体现得非常明显,真令人感动像我们的周围,人口密集,但人与人心灵的距离有时候却很远,这又是为什么呢也许,在那样的困境里,人们自然而然地需要互相扶持和帮助,你不帮助我,我也就得不到你的帮助。可选择性很小,所以,自然就靠近了?

书看完了,最后有一点点伤感。此书后半部分,写到了在迁徙的过程中,白人和印第安人的交往。最后,罗拉一家还因为一些政治原因,被迫离开了刚刚搭建好的草原上的小木屋。在草原上,凭空搭建起一间木屋,造好马厩,在房子里搭建灶台,去镇上买玻璃按上窗子,挖井可是只有一年时间,他们又不得不开始跋涉,又要从零开始,这多么令人伤感这又让我非常急切地想看下一本了。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 张艺凡

在放寒假前,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草原上的小木屋》,我对它很感兴趣,便去书店买了一本。

这本书是《大森林里的小木屋》的继续,主要讲了原本可爱的大森林被人砍伐了不少树,罗拉一家因为忍受不了这种生活而来到西部。在去西部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不少困难,最大的一次困难时渡溪,当他们渡到一半的时候,溪水突然上涨,十分可怕,经过许多困难后,他们终于到达了大草原,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小木屋,故事就这样开始。罗拉一家逃过狼群的围攻,挨过热病的袭击,躲过草原的大火,经历印第安人的战争而最后却不得不选择离开。这本书再现了19世纪后半期美国西部的拓荒生活,刻画了移民质朴、勤劳、善良的品格和勇敢的精神。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玛丽,因为玛丽大方、乖巧,在《印第安人的营地》这一章中,罗拉和玛丽捡回许多漂亮的珠子,玛丽想都没想地说要把珠子给卡丽,而罗拉却想自己留着。我要学习玛丽那种大方的品质,好的东西要与大家一起分享,而不能独占。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一本好书,如果有时间,你也去读一读吧。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王陈婧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美国作家劳拉英格斯怀尔德的代表作。

在一个深冬的黎明,地上的积雪还闪着淡淡的星光,故事的主人公劳拉就和她的家人一起,驾着马车离开了他们在威斯康星州大森林里的家。他们要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那里有一望无边的大草原,草长得又高又密,好像丰饶的牧场。他们翻过数不清的小山,穿过数不清的树林,渡过了波涛翻滚的密西西比河最后来到了堪萨斯州,这里有碧绿碧绿的草儿,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在草丛中开心地玩耍,清澈的小河里,一条条鱼儿游来游去,青蛙在河水里开着歌唱会。爸爸决定,就在这儿为家人盖一座小木屋。

劳拉一家在寻找新家园的过程中,经历了无数的风风雨雨:路途的艰辛,狼群的围攻,疟疾的侵害,印第安人的袭扰,草原的大火,等等。但是面对重重困难,一家人始终以乐观进取的心态微笑着面对每一天。在一家人的努力下,他们有了充足的食物,有了结实的小木屋,有了干净的水井他们在劳动中获得美好,收获愉快。

读完这本书,我被劳拉一家不畏艰辛、乐观向上的精神深深打动,我要以他们为榜样,在遇到困难时勇敢向前,绝不临阵退缩。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美国的劳拉、因格尔斯、怀德写的,这本书,它是很多年前的一家子人从树木繁茂的大森林来到草原里的故事。

我小说的是这本书不像以前老师推荐给我们的书一样,以前的书都是带一点点奇幻的和这本书不同,这本书,完完整整的全都是说一家人的故事,没有一丝一毫的奇幻。

还有灯就是说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一段话了:利用烤锅烤热的功夫,妈妈把玉米粉、盐和水和在一起,做成一个个都小圆饼。然后,他用一块猪肉皮给已经烧热的烤锅涂上一层猪油,再把玉米饼一一摆放倒烤锅里,最后盖上锅盖。爸爸帮他用火,把一些炭火弄到锅盖上。这和只猪油什么两样??

我就的妈妈很有创意,因为她把一个只能炒饭的锅居然能变成一个大蜘蛛,你们看多有意思呀!

这只是生活中写的书居然这么多好!真棒!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

《草原上的小木屋》讲述了小时候,罗兰跟着爸爸、妈妈离开了大森林中的小木屋,去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在这个新地方,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

看了这本书,我被其中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罗兰一家经历的苦难好比是西游记里的九九八十一难了。每当我看他们遇到困难的情节,我就为他们担心;每当读到问题被他们迎刃而解时,我就为他们感到高兴。罗兰在困难的环境中一直感受着父母的关爱,这让我想起小时候,我的身体抵抗力很差,三天两头生病,父母平时工作很忙,但他们还是想尽一切办法关心我,他们唱歌、讲笑话给我听,抚慰我,减轻我的病痛。

我看了这本书后,我想长大后,我也要成为一名好爸爸。无论家里条件如何,我也要把最好听的琴声,最温馨的关爱带给孩子。让他们每一天,每一晚都很快乐,就像罗兰一样,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草原上的小木屋被狼群包围》读后感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在妈妈把火堆了的土炭拨动了一下时,罗兰问妈妈:小狗阿吉怎么了?阿吉不安地走来走去,好像有心事。它脖子上的毛一下子竖了起来,一下子又倒下去。可是妈妈看了看四周,并没有发现不对劲。过了会儿,安安(马)驮着爸爸用尽力气跑过来,它全身发抖,口吐白沫,黑色的毛皮上淌着汗水。爸爸跳下来,也是喘个不停,原来有一群狼。爸爸向家人描述了狼群的样子。但是奇怪的是狼群却没有伤害人类。睡觉时,他们听到了狼噑,那声音近得就在耳边,那些狼各个都很大。一家人睡着时,就罗兰和爸爸没有睡着。爸爸把罗兰抱到窗口看外面的狼群,罗兰心里真害怕啊!

我从没有看过真正的狼,更没看过那么大的狼,也没想过狼不伤害人。在我所听过的故事里,狼是吃人的,是凶狠的。而在这本书里,我认识到了真正的狼,人类不伤害它,它也不会主动去伤害人。

我多么想走进《草原上的小木屋》里去看看呀!看看那群各个都很大的狼,看看它们到底是不是真的不吃人。我想和故事里的人交朋友,和他们聊聊天,听他们说说草原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如果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那该多好啊!

我还想养一只与阿吉一样可爱、忠实的狗,做它们最好的朋友。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跟动物交朋友是一件好事,我们都要与所有的动物互相信赖,以后我会多交一些这样的朋友的。

让我们一起行动吧,让我们成为所有动物的好朋友!

读《草原上的小木屋》有感 徐鹏展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叫《草原上的小木屋》的书,感慨万千。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爸爸,他充满生活经验,即使只有一家人孤单地住在大草原上,爸爸也能想办法建立起自己的家园。他充满了智慧,考虑事情总是很周全,遇到危险的情况总会想到解决的办法。他是这个家的顶梁柱,有他在大家就觉得很安全。同时他对妻子和女儿们充满了爱,像朋友一样同自己的女儿一起唱歌、聊天。只要有他,家人就不会寂寞。

在《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章是爱德华兹先生见到了圣诞老人。这一章的主要内容是:冬天到了,圣诞节到了,可是却没有下雪,小河又涨水了,圣诞老人不能来了,这下可急坏了玛丽和劳拉。但是可爱的爱德华兹先生见到了圣诞老人,还带了圣诞老人给劳拉和玛丽丰盛的礼物,这下可高兴坏了劳拉和玛丽。再加上完美的圣诞大餐,第二天早上还乐呢!

这本书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在每一章的后面都有几道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

以后,我也要像书中的爸爸一样,平时也要机智、智慧、幽默,做一个好学生。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从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写的是美国西部草原上发生的故事。劳拉一家人从北部威斯星州的的大森林里出发,架着小马车经历了危险的旅程,终于来到西部的堪萨斯州的大草原。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里,它们遇见示赤身裸体的印第安人,遭遇受了狼群和草原大火,还有可怕的热病,可是劳拉一家并没有放弃和退缩,而是选择坚强地面对。他们用智慧和行动,勇敢地去克服了种种困难。他们还认识了一些好邻居:爱得华兹先生和斯科特夫妇。智慧能干的爸爸查尔斯、坚强温柔的妈妈卡罗琳、乐观快乐的孩子劳拉和玛丽、忠诚的牛头犬杰克,劳拉一家人住在爸爸亲手建的屋子里,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的故事。

可是现在我们这些孩子却是依赖性越来越大,每当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放弃,每当受到一点委屈和伤害就会放声大哭。平时动不动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跟父母顶嘴,或对父母发脾气,我们却不知道父母的辛苦和艰辛。我以后要多理解父母,多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不要惹父母生气。我们更要学会坚强,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它。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草原上的小木屋》,书中大致的内容是这样的:

劳拉、玛丽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大草原去垦荒,他们离开原先居住的大森林,经过几个昼夜,他们渡过了一条非常急而宽的溪流,终于来了梦寐以求的大草原。通过盖木屋、盖屋顶和铺地板等小故事来写建造小木屋中发生的和在草原上稳定生活的故事:他们还养了两头得克萨斯长角牛;去了一个印第安人废弃的营地参观;还因为蚊子叮咬而染上了疟疾可最后因为政府的一则命令,使这一个来的劳动全部白费了,大家也不得不和这些自己建立下深厚友谊的邻居分手,告别这美丽的大草原。

这本书是一部类似自传型的儿童文学小说,创作背景是19世纪后半期的西部垦荒热潮,以及小作者父母带她去垦荒的亲身经历。书中描绘的大草原充满了欢乐、宁静和和平,我非常希望在那么美好的环境下生活,可惜最后他们离开了大草原(文中此事件令我非常愤怒,可恶的美国佬),真是非常非常的遗憾。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主人公劳拉,她自私、贪玩,喜欢自作主张,在关键时刻表现的很勇敢,还热爱大自然,对印第安人非常好奇,到达草原后就一刻不停地问有关印第安人的问题。

这本书中还讲述了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如果在野外遇到狼群千万不能惊慌,也不能主动攻击狼群;在遭遇土著人时,一定要按照他们的手势做事,不能阻止他们做任何事;在草原上打井时,一定要事先准备好井绳,每天都要用照明工具查看一下,以免会有瓦斯气体喷发

这本书是部草原知识宝典,也是一首宁静的草原叙事曲。

雾都孤儿的初中生优秀读后感10篇


《雾都孤儿》用最直观的故事告诉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不要畏缩,坚持不懈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雾都孤儿》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悲痛中生存,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世上还有几个人像他一样?他就是诞生于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费。

奥利费从小在贫济院长大,受尽了非人的待遇。9岁时,他因无法忍受这种痛苦,从棺材店逃亡伦敦,却不料被骗到贼窝里去。但命运还是公平的,让他遇上了还心人,过上了平静而舒适的生活。

我沉重地合上了这本书,心里思绪万千。是什么使奥利费如此坚强?面对命运的不公,他不懊丧:面对金钱的诱惑,他宁可放弃,选择贫苦的生活。古代有一句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世界上有多少人昧着良心,为了金钱不惜一切代价?他们可以为了金钱,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去欺骗别人,去害别人,只为了金钱!奥费利他不会,不会为了金钱去损害别人的利益,他才是一个正人君子!

当我们抱怨没有穿名牌的衣服时,我们应该发现有许多人正穿着破烂的衣服蜷缩在角落里:当我们抱怨父母偏心时,我们应该发现有许多人连爱都没得到过:当我们抱怨学习太累时,我们应该发现有许多人正用渴望的目光望着书籍。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园里,童年充满了快乐,而奥利费,他吃过饱穿过暖吗?但他依然那么执着,那么坚强,那么不会被权势所压迫。在我们人生前进的步伐中所遇到的挫折与他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再大的风雨他都顶得住,我们也一定行!

当我们抱怨时,请想想奥利费,想想他的事迹他将永远激励我前进!

读《雾都孤儿》有感范文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书中主要讲了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出生于救济院,在教区贫民艺习所,小小年纪的他就被迫到棺材铺当学徒,由于不堪黑心的教区主管邦布尔等人的陷害与迫害,趁机逃到伦敦,结果路遇小偷机灵鬼被带入贼窝,被盗窃犯费根和赛克斯控制,最后他历经磨难,才得到好心人布郎劳先生等人的帮助,摆脱了悲惨命运,与亲姐姐团聚,成为了一个幸福的孩子。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最黑暗的社会生活。作者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大的感染力,让我们从苦难的生活中找到别样的风采。

看完这部书,我心中五味杂陈,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下,依然能自力更生,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之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让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往美好的生活。我同样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金钱,为了权力,不惜欺骗,为了得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以别人的生命为代价,一个人的生命多么脆弱,但是这就是人性,这就是社会,一个人如果无法在社会上立足,他就会受到别人的冷眼旁观,被嘲笑,被谩骂。是的,多少人就是因为害怕这样,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把面具摘下来时,剩下的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对上司无耻的赞美与崇拜,这些势利的人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段经历,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惫不堪,他遇到小偷杰克,小头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也不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强盗,他对美好的生活,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的多幸福,但是我们永远不知道满足,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抱怨。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无非是两条路:恶面前是漆黑,利益在诱惑着人,善面前是光明,从来不怕会有乌云。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之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读《雾都孤儿》有感

在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一定会感到很心疼!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儿这悲惨的童年生活,同时描述了上层社会优雅的生活,下层社会饱经风霜,渴望丰衣足食的心愿。

这个小男孩奥利弗正在饥饿无助的时候,是一个叫费金的把它领回了家,给他面包吃,还让他住下了。当时奥利弗还很感激费金,但他不知,费金是想把他培养成为一个小偷,替他去卖命。

有一次,费金让奥利弗和其余两个孩子去上大街上去转转,他们走啊走,看见一个有钱的老人站在书摊旁,那两个孩子就走上前去,偷走了老人的钱包后,撒腿就跑。奥利弗吓呆了,也慌慌张张地跑,书摊老板说:你的钱包被偷了!老人摸了摸,后头一看,正见奥利弗在慌慌张张的跑,就误把奥利弗当成了贼,叫路人把它抓了起来,送到了警察局。

这还不是我读过最心痛的地方,最最心痛的地方就是:

费金让奥利弗爬上窗台,去把一个富人家的玻璃砸碎后再跑去把大门打开,让费尽他们一伙人进去偷东西。此时的奥利弗是那么的不情愿,但他却又不能不去,因为有一支枪再逼着他呢!这儿的时候,我真想上去把费金那伙小偷给降服喽!让奥利弗从此过上幸福而又快乐的生活!

生活的贫穷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而且还让奥利弗有一次的成为了一个孤独无依的孤儿。

开头部分有讲,一个好心人收养了奥利弗,但他们家实在是太穷了,再也不能有多余的饭、多余的钱养奥利弗了,她的养父就背着她的养母偷偷的把奥利弗卖了。

哎!可怜的奥利弗!

虽然奥利弗的生命经历那么多的困苦和磨难,但他仍然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这是多么了不起啊!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个人都有可能身陷绝境,但是千万不要绝望,要呵护好自己的心灵,朝着光明前进!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

在下雨天读书是最惬意的事情了,刚巧,最近连续几天都在下雨。于是我便拿出了新买的《雾都孤儿》看了起来。

一开始,我只看书中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认真去品味这本书。不过,它的情节也确实有意思,讲的是孤儿奥利弗在贫困院受到极不公平的虐待,经过几番波折终于离开了这个让他生不如死的鬼地方。但是他刚出狼穴又入虎口,误入了贼窝,被迫与凶恶的强盗一起偷东西,干了不少错事。但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查清了自己的身世并获得了最终的幸福

第二遍翻开书的时候,我惊奇的发现这本书的背后竟然隐藏着无穷的。这本书展现出了当时英国动荡不安的社会,揭露了那些虚伪的绅士的种种恶行,体现出贫苦老百姓生活的艰辛。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的黑暗与虚伪。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在黑暗的笼罩下,不仅没有受到污染,而且还能留出一片纯净的心灵,一颗善良的心。黑暗并没有能使他们堕落,这更体现了他们高尚的品格。尽管南希最终没能活下来,但她引起的社会力量是无穷的。从而也引发了费金一伙人的灭亡。这不正告诉了我们一个流传了几千年的永垂不朽的真理吗?那就是邪恶永远打败不了正义!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即使是身陷险境,即使是痛失双亲,即使是遭人殴打,即使是被误认为小偷,他依然坚持不懈着,为着自己的目标而奋斗,最终不就获得了自由、得得到了幸福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有时甚至会想着退缩,这时候,想一想奥利弗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就会获得坚持下去的信念!从而完成哪些困难。

《雾都孤儿》用最直观的故事告诉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不要畏缩,坚持不懈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同时也告诉我们,真正的正义是不会受黑暗与虚伪的诱惑的,在心里留一片纯净,留一颗善良的心

关于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最近,我读完了《雾都孤儿》这本小说,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各种滋味掺杂在一起,让我感想颇多。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难以忘怀;各种人物的品行,让我感到很纠结;主人公奥利弗的种种遭遇,让我忧心忡忡;最后完美的结局,让我有了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

作者狄更斯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孩子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历尽无数心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作品无情地揭露和鞭挞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名孤儿,他刚出生母亲就去世了,也不知道父亲是谁。他在济贫院里每天忍饥挨饿,受尽别人的欺辱和鄙视。后来,他被卖到棺材店老板那里,老板娘和伙计们对他百般虐待。有伙计取笑奥利弗死去的母亲,奥利弗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与对方动了手。他因此被老板误解,遭到毒打。读到这里,我真是既气愤又伤心,也禁不住流下泪来。

再后来,奥利弗逃走了,可又被盗贼团伙骗走,心狠手辣的盗贼首领费金准备把奥利弗培养成小偷供他利用,其他人也不断地威逼、利诱。可这些都没能让奥利弗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奥利弗始终保持着纯真的心。这一点,我不得不在心中为奥利弗点赞!最后几经周折,奥利弗找到了世界上自己唯一的亲人他的姨妈露丝小姐,并被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收为义子,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而那些坏人也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故事的结局让我满意,我为奥利弗有了理想的归宿而感到高兴。

掩卷沉思,我浮想联翩。

想到我们身边也有孤儿,但由于生活在当代中国,他们衣食无忧,能和我们完美家庭里的孩子一样接受良好的教育,健康、快乐地成长。想到这里,我心中就有了温馨的感觉。

再想想我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美好!如果我是奥利弗,被恶劣的环境、重重的误会、人性的黑暗包围着,最终的命运如何呢?真是不敢想象啊!所以,我打心眼儿里感谢我们的和谐、美好的社会!我一定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好好爱自己,好好爱家人,好好爱所有正直、善良的人!

读了《雾都孤儿》有感600字

初次拿到《雾都孤儿》,书名深深地吸引了我。封面上的一张图片一个可怜的流浪儿坐在一盏高高的路灯旁,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双腿浮肿,双手紧紧捂着脸,一副绝望的样子。旁边放了一个包裹,大概是他的行李,更凸显了他的悲惨、凄凉。好奇心促使我翻开书本,阅读起来。

读着读着,我不禁热泪盈眶、心酸不已。这本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以孤儿奥利弗为主人公,讲述了这个孤儿的身世之谜以及悲惨遭遇。私生子奥利弗幼年丧母,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受虐待、挨打。他历经了学徒生涯,逃难到伦敦后却误入贼窟,又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历经无数艰辛,终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让当代的人们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了当时伦敦最底层的人的生活,也让许多像奥利弗一样盲目向往伦敦的人认识到了伦敦的真面目。奥利弗出身下贱,频遭虐待,还误入贼窟。但天性和遗传,却在他身上播下了一颗善良而坚毅的心灵。无论命运再多舛善变,他那坚毅、善良的本质永不改变。面对欺凌,他忍气吞声;但面临着对他妈妈恶毒污蔑的诺亚,他愤怒了,自尊与对母亲的爱使他愤怒了!他敢在强盗的枪口下,对正被抢劫的人家发出预警;他敢在粥被抢后,大胆的说出我还要!这一切一切都需要无限的勇气与决心!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们这一代人可幸福多了。我们生活在蜜罐、糖窝里,却还不愿好好的去学习各种本领。不珍惜现有幸福生活的人,迟早会被茫然与空虚吞没!所以我们要学会生存。面对困难,要像小奥利弗一样,坚定而冷静地应对。同时我们要有一颗向善的心,和奥利弗与南希一样入污泥而不染。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350字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着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郎罗先生,这位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过上了好的生活。可好景不长,奥利弗不幸在次身陷贼窟,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后失败了,挣扎在死亡线上,还是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雾都孤儿》读后感200字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

最近跟同学借了本《雾都孤儿》回来打发时间。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孩子,成长的道路及其坎坷,在经历了饥饿、寒冷、遭人虐待的生活之后,又被盗贼团或几次三番拉向罪恶的边缘,但他去凭着信念和向善的心逃脱了恶人的魔爪,最终获得幸福。

书中人物众多,形象鲜明,个性突出,一个个跃然纸上。像骄纵跋扈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残成性的塞克斯,工于心计的科尼夫人,善良美貌的露丝小姐,毛手毛脚的罗斯伯里医生,好闹别扭的格林维格,总是惹人发笑的贝茨少爷,老实傻气的奇特林等都被刻画的栩栩如生。但最触动我的却是坏人之一的南茜。

南茜为虎作伥,帮助坏人,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她当了十几年小偷,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养成火爆脾气和歇斯底里的性格,但她后来勇敢站出来帮助奥利弗脱离狼穴并为此牺牲自己的壮举,令人不禁对她肃然起敬。

南茜短暂而悲惨的一生和她的心路历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从麻木不仁、逆来顺受到奋力抗争。多年肮脏的生活呢,身边卑劣的伙伴,并不能剥夺她内心的善良。虽然书中也有很多像她一样关心奥利弗的善良人,但他们都有身份,有地位,所以有条件施以援手。但是,南茜却是被良知鼓舞着,用她卑微的力量,奋不顾身的保护他,帮助他。尽管她是在螳臂当车,是像蜡烛一样,哪怕烧尽自己,也要照亮别人。这个可怜可笑,却又可爱可敬的女子,她也许不敢去恨,但是去敢于去爱。

临死前,她放弃了挣扎,放弃了哀求,拿出她心里天使一般的露丝的手绢,向上帝祈祷忏悔。这又像是在向世人控诉,她死得何等惨烈,何等清白无辜!我相信她那升入天堂的灵魂一定像风雨后的莲,虽然伤痕累累,却依然纯真!

建议大家没事欣赏一下这本名著,不喜欢看书的也可以看看这部电影,听说也挺不错的。

《青铜葵花》读后感初中生作文范文10篇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我国当代著名作家曹文轩,这本书写了一位男孩和一位女孩的故事,男孩名叫青铜,女孩名叫葵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铜葵花》读后感初中生作文范文精选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一

在暑假我有幸看了曹文轩先生写的《青铜葵花》第一次读到这样的儿童文学作品,文字纯净得似一滴露珠,晶莹而剔透。然而就在这种晶莹中又分明折射出一种凄凄的忧伤。那种于纯美中透出的痛苦紧紧抓住人心,而那份于痛苦中流露的美则显得更加深厚,读着这样的文字,不知不觉中便走进了青铜葵花的世界。

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同样沉默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但善良的青铜家领养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把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卖了;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时不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

在生活富足的今天,我们也许已经失去了于痛苦中感受美的机会,《青铜葵花》无疑是给我们展示了另外一个世界,发出了另外一种声音。它让我们知道,生活中处处有苦难,而苦难中也含着更动人的美。虽然青铜一家过得很清贫,有时连饭都吃不饱,他们的生活跟我们比起来,真是差太远了。不像我们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但我们有些人还在嫌这嫌那,整天觉得父母欠他们似的。与青铜葵花比较,我们不觉得惭愧吗?

我们在条件优越的地方生活,过着青铜、葵花眼中天上人间的生活,但我们比青铜、葵花差远了。他们在田里劳动时,我们在家里看电视;他们在吃桌子上的粗茶淡饭时,我们在为山珍海味发牢骚;当他们给爸爸妈妈捶腿捏腰时,我们在数落爸爸妈妈的种种不是我们就这样被宠着、溺爱着,从来没有感到苦,更谈不上青铜葵花受的什么蝗灾、旋风。但细细品味,我们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挫折痛苦只是生命中的一部分。再好的宝石也需要雕琢;再好的树苗也需要剪枝。只有在痛苦中挣脱出来,才是真正的强者,才会感受到真正的苦中之美!

青铜一家经历了多少风雨,他们从来没有半点怨言,他们互相关心,互相理解,爱的气氛紧紧地包围着他们。葵花并不是他们的亲人,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温情让我感动。看到最后一个自然段,我的泪水泉涌而出。葵花要到城市去了,青铜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不会说话的青铜无意中大声喊了一声:葵花。

通过看这本书我觉得青铜一家人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爱心。如果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像青铜一家人那样关心别人,那么这个世界该会多么美好呀!人不能只顾自己,只注重物质生活,更重要的是人要有奉献爱心的精神,这比什么都重要。拥有了爱心,就算日子过得再苦再累,心里也是充实的、幸福的。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二

《青铜葵花》是我看的第一本曹文轩老师的书,也是最喜欢的一本。小学时,我偶尔在书店见到,随手一翻,觉得它的文字让人很舒服,就记住了《青铜葵花》。

当我一天天长大,经历了诸多不如意,看过人与人之间的世态炎凉,再来看《青铜葵花》时,又有不一样的感受。

葵花与青铜原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葵花爸爸意外去世,青铜家将她接了回来,亲情一天天变浓,在这个家中,他们相互关心。生活的艰难让他们变得坚强:为了让葵花照张相,全家出动,制作芦花鞋卖掉补贴家用,大冬天的青铜将一百双芦花鞋全卖掉,自己却赤着脚:葵花也很懂事,不求吃穿,把省下来的钱换成纸笔来圆青铜上学的愿望这就是家,他们的家就像一辆吱呀作响的破马车,当车走不动时,全家就会下车把马车推动,没有人抱怨,也没有人偷懒,因为他们都把承担这个家当做自己的责任。

当然,生活也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嘎鱼和青铜葵花的生活环境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当青铜家的全部生活来源都依靠在那亩茨菰时,嘎鱼却驱动他的鸭子将青铜家的茨菰吃的精光,有句话这样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当我看到嘎鱼没有上学时,就知道他的教养为什么那么差了。但是,还有句话是:人谁无过,善莫大焉。奶奶病重时,他们家却出人意料地送来两只鸭子给奶奶补身体。对于嘎鱼家,我一直不喜欢也不讨厌的态度,嘎鱼变成这样子,应该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的爸爸,嘎鱼爸不怎么关注孩子的教育,只在意他的鸭子每天下多少个鸭蛋。嘎鱼喜欢欺负葵花的原因,我不知道,但我很同情嘎鱼,他从小到大不被爸爸关心,每天只有放鸭子。虽然不用上学,但是当别的小伙伴都去上学了,只有他一人时,会不会感到寂寞和格格不入。对于他,我已无话可说。

在全本书中,我最感动的情节是葵花瞒着全家人到江南去捡银杏,青铜在半夜惊醒,夜夜提着灯笼站在桥头等着葵花回家,以及婶婶们在路途中精心照顾葵花。生活的艰辛,锻炼出孩子们坚强与为他人着想的高贵品格。人与人之间毫无保留的信任是我们长期以来一直追求的东西,还有责任和担当,是我们所追随的。

曹文轩老师的文字很干净,很触动人心,也很细腻,读他的文章能让一个人的心回到温柔的年代;语言平和,仿佛在叙述很平常的邻家事,里面却又好像蕴含了那些人们想要探寻的东西。

青铜葵花,青铜制就的葵花,清冷又热烈,一如青铜与葵花的故事,震撼了每个读它人的心,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老小相濡以沫、同心协力,艰辛却又是快乐生活着,从容坚韧地应对着洪水、蝗灾等一切苦难。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抱之以歌,没什么困难能拦住我,大声歌唱回馈现实!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三

喜欢阅读的我,在这个暑假里,又拜读了著名小说家曹文轩先生写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主要写了女孩葵花和爸爸来到大麦地,一次意外,夺走了爸爸的生命。青铜一家收养了葵花,每个人都对葵花特别好,尤其是青铜。十二岁那年,葵花又被命运召回了城市,青铜天天望着芦苇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

当我看完《青铜葵花》后,不禁潸然泪下,我被青铜和葵花之间的感情所打动。青铜是个哑巴,他从见到葵花的第一眼起,就喜欢上她了,想让她做自己的妹妹。虽然青铜不能说话,但是,他能用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感情。青铜在冬天,为了给葵花挣学费,不惜卖掉了自己的芦花鞋;青铜为了能让葵花看马戏,将她放在肩膀上,自己一动也不动;还有一次,葵花为了给奶奶治病,孤身一人前往江南捡银杏,青铜就天天夜里守在桥上,盼望葵花回来。

明明是素不相识的两人,只因葵花寄养在了青铜家,青铜为葵花所做的一切,使两人的感情深厚起来,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青铜不想让葵花伤心、难过,只想让她每天像一颗小太阳一样,灿烂、美丽。在葵花心中,哥哥是最温柔,最值得信赖的人。

这不禁让我想起我和姐姐之间的故事,姐姐比我大几岁,但我们之间无话不谈,我有委屈,第一时间跑去找的就是姐姐,有了开心的事,第一个愿意分享的也是她记得有一次我还小,那天爸妈都不在家,只有我和姐姐在家。一开始姐姐带着我在房间看电视,看得好好的,忽然我就觉得肚子饿,就让姐姐给我泡方便面吃。姐姐带着我进了厨房,泡面时,我特别好奇,总是围着姐姐转来转去,一不小心碰到了姐姐倒开水的手,眼看开水就要撒到我的身上,姐姐义无反顾地用自己的另一只手挡住了我,我幸免于难,姐姐的整个手臂却被开水烫得通红,眼泪哗啦哗啦往下掉,我在一旁看了也跟着哇哇大哭。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姐姐的手臂都擦着药膏,衣服都没有办法穿,但她还一直安慰我:没事,不疼,你没有受伤就好!这就是我的姐姐,心里永远想着我这个妹妹的姐姐!而我对这个百般疼爱呵护我的姐姐也是言听计从,有好吃的好玩的都愿意和姐姐一起分享。这应该也是一份难能可贵的姐妹情吧!

虽然我们的姐妹情无法用曹文轩先生笔下的青铜和葵花之间所充分地表现出兄妹之间的感情去衡量,但这种感情也一样是无法用金钱、地位、荣誉来取代的。他们的种种回忆都被曹文轩先生记录在了这本《青铜葵花》上,而我愿意把我们的姐妹情永远留驻与心中!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四

书藉,就像是一片清可探底的海洋,你只有知道每一滴水所存在的含义,才能探索知识的宝藏。

周末,我在家中打扫卫生,搬开那一大摞的杂志,我的眼前突然一亮,那是一本年代久远,封面泛黄的书,我轻轻吹开书面上的灰尘,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幅美好的画面:两旁的芦苇映衬着碧水,白云在湖中荡漾,远方飘来一艘小小的木船,船上的男孩撑着篙,他身旁的小女孩,双手轻轻触碰着水面,漾起阵阵涟漪,阳光撒在他们的身上,一切都显得如此静谧美好。

翻开书,我便在一瞬间沉浸在纯净唯美的文字间,这本书写得真挚深沉,书中的主人公葵花在年幼时便失去了母亲,而父亲也在她七岁时失足落水,从此下落不明,看到这儿时,我为葵花的命运感到了沉重的悲伤。后来,她就在老榆树下与青铜相遇了,他与她,注定会相遇。这个文净而又瘦弱的女孩,终于有了爱她的哥哥,妈妈,爸爸,奶奶,此时,我真替她感到高兴,仿佛我就是她一般。

青铜也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在他三岁那年,因为一场火灾,夺走了他的声音,大麦地的人都看不起他,但他依旧活得很快乐,在遇到葵花以前,他没有什么朋友,葵花教会了他许多东西:信任、宽容、友情以及爱。

整本书中,他们其实遇到了许多不幸,他们经历了蝗灾,洪水和失去亲人的痛苦,他们在风雨中互相依偎,坚强面对,12岁那年,城里的人想把葵花接走,无力挣扎之后,两双紧握的手终于分开了,青铜不顾父母的阻拦,日日夜夜登上大麦地最高的草垛,遥望着那片葵花田,守侯着他与她的那份约定,过了很久,透过那双含满泪水的双眼,他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正在向他跑来,他看得分明,那就是葵花,他张开嘴巴,用尽了平生的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泪水和思念泉涌而出。从此,大麦地都知道了两个名字,青铜与葵花。

合上这本书,心中思绪万千,不仅是感动,也有那么一丝的忧伤,生活永远是坎坷的,每一个拐角处都充满了艰辛,每个人都从青铜葵花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但是,困难永远都是暂时的,只要你敢面对他,肯定他,困难也会是个很好的朋友,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困难,就不能感受到幸福,如果想要拥有幸福,必定要接受困难的磨练。对于青铜葵花》这本书,曹文轩先生是这样解释的,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它无疑是另一种声音。它进行的是一种逆向的思考。是对苦难与痛苦的确定,也是对苦难与痛苦的诠释。

每一本书都有存在的价值,正如痛苦都是幸福的道路。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五

高尔基说:书籍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助我从腐臭的泥潭中脱身出来,如果没有它们,我就会溺死在里面,会被愚笨和鄙陋的东西呛住。我喜欢看扣人心弦,韵味无穷的书,《青铜葵花》也是书中我的最爱。苏轼说: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它总是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七岁的女孩葵花从城里来,在那年,她失去了生死之约、不解之约的爸爸,爸爸为救画稿,溺水而亡,因此,她成了一个孤儿。而青铜一个原本说话流利的男孩子却一夜大火中成了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虽是哑巴,但他却有着一颗远比寻常孩子宽宏大度,平易近人的心,也许是缘分,让这两个孩子在这个特别的机缘里,葵花被青铜家领养了。葵花就像青铜曾是奶奶的尾巴一样,葵花成了青铜的尾巴,他们朝夕相处,情意绵绵。青铜走到哪,她就跟到哪,几乎没有用什么时间,葵花就能与青铜交流一切,包括心中最细微的想法,而且这种交流如水平地一般流畅。

青铜十分关爱和疼惜葵花,上学他故意耍花招,让葵花去上学,而放弃和打断了自己一直想上学的机会和念想,他让人意想不到;他为葵花精心费力的做了一串用冰做的项链,为是让葵花表演节目时开心,他真的很用心;葵花没灯写不了作业,他又去捉萤火虫做灯让葵花写作业,他真厉害;葵花没把茨菰田看好,让鸭子吃了,青铜去顶罪,被爸爸狠打一顿,他让人佩服......总之,他做了这么多,受了这么多苦,无疑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妹妹,不让她受伤,不让她难过。这么好的哥哥让人多么羡慕,这是世上给人心田最暖最暖的一盏灯,让我也很想拥有这样一个哥哥。

葵花也很懂事,对于学习,她一丝不苟,为了奶奶的治病钱,她故意考差,让父母不让她上学,可以省下钱为奶奶治病,为了奶奶,她偷偷跑去江南,采银杏挣钱......对于一个女孩子,这已经很不错了。

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召回,她必须要离开大麦地,离开父母,离开哥哥青铜,她要被人接回城市。尽管葵花躲多少次,拒绝多少次。命运是天注定的,青铜父母为了葵花的美好生活和一片阳光的前途,只能将她送走。在葵花的心里,此时,还能有什么比得过青铜一家人的关爱,无微不致,她心里还能有什么,她只有一番对青铜一家人的感激,唯一让她遗憾地是哥哥青铜没能给她践行,没能继续跟哥哥生活在一起。而哥哥青铜被妈妈骗说走的时间段,葵花就离开了。男孩青铜知道后不哭不闹,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无知地等待眺望,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或许他在想葵花过得好不好,什么时候归来。

曹文轩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都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而曹文轩笔下的青铜就是这样一个有痛苦风度的少年,他正直、善良、天真,面对困难时的那种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是曹文轩笔下的精心典型代表,也是所有人要学的精神,想想我们现在多么幸福,但由于我们不注重、忽视了苦难的存在,因此,当苦难来临时,我们只能不堪一击,现在的孩子,也就是我们,需要的更像青铜那样面对困难的风度。品味他们人生的悲欢离和,所呈现的人生观便轻易的透露出来:我们所要承受的并不多,这篇文章承载着快乐和痛苦。青铜的坚强,葵花的善良、独立都是在苦乐交织中形成的。我们不是也一样,哪个人都有过苦难的时候,而就是它磨练了我们的意志力,从而改变我们。面对苦难迎难而上,这应该是每个人的座右铭。而《青铜葵花》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哲理,就是这个意思。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六

这些钱是一只只鸡蛋换来的,是一条条鱼换来的,是一篮篮蔬菜换来的,是从他们嘴里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一堆零碎的、散发着汗味的钱承载着两个孩子的殷切期望。我惊讶于他们的贫穷、对钱的如此珍惜,更惊讶于他们对知识热切渴求,却争着把唯一上学机会让给彼此的暖暖深情。

面对写作业无灯光有时甚至只能借着昏暗月光吃力读书的葵花,我羞愧难当。突然想起古代诸多圣贤小时候皆家境贫寒,却昼夜刻苦攻读甚至凿壁偷光、头悬梁、锥刺骨。我心中涌起了一种非常复杂的感情:震撼、惊讶、羞愧与感恩,在不断反思中总是得出,自己一定要更努力,才对得起那些为我付出那么多的人们和他们为我提供如此之好的学习条件然而,也正是经受了这些常人无法忍受的苦难,才使得葵花这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发奋学习从而取得优异成绩。苦难激人奋进,这也恰好说明了凡事都有两面性。

他的脑子里是空空的,他的身体没有重量了,在黑暗飘动着,却又倒不下来。

但它美丽的、纯净的、神秘而华贵的亮光,震住了所有在场的人。

在苦难岁月里,哥哥对妹妹满满的爱是如此温暖动人,弥足珍贵。不知在那黑暗憋闷的角落里哥哥是如何为了妹妹能看到马戏而用自己单薄的身躯驮起她的?不知那闪着钻石般迷人光芒的冰项链里凝聚着多少哥哥对妹妹极深极沉的爱?转念一想,不知那些整日抱怨生活的人是否相信人间真情常在?人性的大美、至爱,在遇到大苦难时仍然会闪闪发光,熠熠生辉!

这个家,无论是谁,从没偷过人家的东西,哪怕是顺手摘过人家一根黄瓜。

青铜一家,老老少少,走出来,身上散发出来的都是干净的气息。

最穷的家在最饿的光景也没动过一丝偷别人家鸭吃的邪心;没有钱买新衣服,只有一身干净的衣服。人穷志不穷,我看到了人们骨子里的干净和人性的闪光点。他们之所以平凡中显出伟大,是因为他们始终用一颗单纯质朴无一丝杂质的心与人相处,而这往往是很简单,却很难做到的。

苦难在使人痛不欲生的同时也是把双刃剑,雪亮的尖刃刺破丑恶与无知,而成为有志者成功路上披荆斩棘的助手。然刀剑无影,存于心中,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时的那种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苦难饱含假丑恶亦有真善美。极致的大美,充满生机与情意的至爱,往往于痛苦中彰显得淋漓尽致。兼爱欢乐与痛苦,仔细体味她们,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七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几乎连幼童都能倒背如流的名言,却蕴含着通向成功的秘笈。读书,就是成功的钥匙。我们从书中学习知识,也在书中感悟着人生,感悟着社会。

我曾在一个记载了精彩文章的书中发现了《青铜葵花》这本书,从此便沉迷其中,无法自拔。《青铜葵花》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讲述了: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女孩葵花与小哑巴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一起哭过,笑过,经历过磨难。他们之间不知不觉建立起了最纯洁的、最无瑕的友谊。命运的召唤让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宛如奇迹般的,青铜的嗓子好了,他每天遥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全书以青铜葵花为主题,葵花的爸爸最心爱的作品便是青铜葵花。全文因青铜葵花而起,又以青铜葵花结束,文中也提到过,青铜是雕刻葵花的最好材料。也许文中的主角青铜也在尽全力雕刻那美丽的葵花?冥冥之中似乎自有天意,但唯一清晰的,是青铜和葵花、青铜和葵花,永远都是最好的伙伴。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主人公青铜了。虽然他是一个小哑巴,但是他身残志坚,性格坚韧。为了妹妹,他可以做任何事。被人冤枉了,他就用鲜血换来铁证以示清白。我真佩服青铜,因为我知道我做不到他能做到的事。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四章《芦花鞋》,讲了青铜为了让葵花上学,独自一人去卖芦花鞋。说实话,看完这一章后,我哭了。宣泄完心中的情感,我惊叹: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友谊啊!我从内心佩服青铜,为了让葵花上学,他连自己的鲜血染红了雪地都浑然不觉,哪怕上学的不是他,他却比自己上学了还开心。

还记得有一次,我们数学老师在下课时留下了一道思考题,我抓耳挠腮,就是想不出来,内心像被挠了痒痒似的。后来,我就放下了这道思考题,先去和父母一起看电影了我可是期待了好久了。可是,看电影的时候,我却有些心不在焉的,电影好像在我眼中也不那么精彩了。看完电影回家,我又开始想题。我换了个思路,顿时茅塞顿开,心里骄傲极了,简直想欢呼一声然后跃起来。当时我也很奇怪,为什么解出一道题,我却比看了电影还兴奋呢?

这件事写出来也有些抛砖引玉的味道,但这也是我的一些感触。

《青铜葵花》这本书,乃至曹文轩这个作者,赞扬的都是一种苦难才是幸福快乐的源泉的精神。追求的都是一种幸福快乐真正的定义。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经历苦难,例如:学习中的难题,生活中的困扰,同学间的纠纷......等等,我们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努力,努力,在努力,或许只为了明天开开心心的玩耍,或许为了未来为国家做贡献。我们做那么多,概括起来只为了幸福与快乐,人活着,不就是为了幸福与快乐吗?我们的幸福与快乐从何而来?从努力学习,努力工作而来。去旅游,去看电影,去玩耍......这些,都不能算快乐,最多只能算享乐罢了。真正的快乐,在苦难和努力之后。真正的快乐,隐藏在生活之中。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他没有去看电影,没有去玩耍,但他却一直在笑,辛辛苦苦学会写字了,他会笑。历经磨难让妹妹开心了,他会笑。再说我,看了场电影,却兴趣缺缺,但解出一道题,却让我一蹦三尺高。苦难,也是一种生活的享受,与快乐相反,却和快乐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就是真正的快乐,无色无形无味,却是人们一生的追求。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果然没错。让我们在书海畅游,在书中升华!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八

苦难是一层厚厚的茧,阻碍着我们的飞翔。唯有冲破它,我们才能张开美丽的翅膀。 题记

伴随着感动的泪水,我的目光走完了最后一页。我坚固的感情防线,彻底被葵花和青铜一家那种真挚的感情击垮,把我带进了一个虽苦涩,却甘甜,虽凄清,却温馨的纯美至爱的世界。

苦难,是一种生命的常态,是成长道路上一种无法回避的元素。《青铜葵花》就是一个苦难的童话。在书中,来自城市的小女孩葵花,几乎经历了人世间所有的可以称得上苦难的东西。她先是失去了妈妈,然后背井离乡,跟着爸爸到了五七干校。很快爸爸又落水而亡,她被青铜一家收养,然后和他们一起经历水灾、蝗灾、寒冷和饥饿,最后,她又因为一个偶然的原因返回了城市,再一次面临着生离死别。葵花在承受着人生最痛苦的折磨,在遭遇着自然最无情的摧残。这样的经历,想想都让人觉得恐惧。

可是,人们往往都沉浸在了对苦难的惧怕中,却忽视了苦难对于人生的价值。岁月维艰,爱弥珍贵,正是至爱亲情成为支撑青铜一家战胜苦难的力量。《青铜葵花》就是一曲亲情的乐章。为葵花能照相,青铜冒风雪站街头卖芦花鞋;为葵花看马戏,青铜把妹妹驮在自己的肩膀上;为葵花补营养,青铜在水泊蹲守整天捕到一只野鸭。奶奶为了这个家,操劳终生,力竭而逝,留下了生命的温暖亲手摘的棉花。当年迈的奶奶一病不起的时候,葵花偷偷跟随大人到南方去捡银杏卖钱给奶奶治病在苦难面前,这种至爱的温暖以及苦难所激发的力量,让我们看到了苦难的价值。没错,苦难可以摧毁一个人,这是对于软弱的人而言,而对于坚强的人来说,苦难是美丽的,就像一块垫脚石,帮他们垫平那坎坷的人生之路。

坚强,就是在受到苦难的打击时像竹子一样,越来越坚韧。坚强,就是在摧残和折磨中把腰杆挺直,挺成一棵树。葵花和青铜一家经历的苦难铸就了他们坚强的性格,面对接踵而至的灾难,他们都没有退缩,而是团结起来,勇敢地去面对,去透过灾难的外衣感受人世间最温暖的亲情。

作者语: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今天的我们,用不着为自己的苦难大惊小怪,更不要以为只是从我们这里开始才有苦难的。面对人生中那不可避免的苦难,我们应该坚强面对,就像葵花和他的家人,用坚强和苦难碰撞出爱的火花!用坚强冲破那束缚着我们的茧,用坚强撑开那美丽的翅膀,在天地间自由地翱翔!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九

向日葵不择土壤的贫瘠,水分的多少,只要洒下种子,便会展现出一种蓬勃向上的姿态,即便是在败坏间凋零,也流泻出一种一心向阳的气概。向阳而开的花,从颜色到气质,无不闪现出太阳的光泽!

《青铜葵花》一书,不仅是曹文轩文字的纯美,对故事淋漓尽致地细节刻画,更是故事中蕴含的哲理,让读者颇为震撼。书中写大爱,把爱写得如火如荼,激情四溢,更是写苦,写大苦,把苦描绘得痛彻心扉,仿佛读者和青铜、葵花一起领略了人间真情、世间大难。而葵花便是书中的主人公一个乐观、积极的小女孩人如其名,心若向阳,在苦难中坚强,在挫折中成长,像葵花一样绽放

葵花是一个七岁的小姑娘,跟着唯一的亲人爸爸来到农村生活,孤独寂寞的她认识了哑巴苦命男孩青铜。从此,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玩伴,直至葵花的父亲溺水而死,葵花才从幸福的梦里醒来,她明白自己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家,成了一个没人要的孤儿。其实,当地的人们人人都从心眼里喜欢这个善良漂亮的小姑娘,可谁也养不起她。然而,全村最最贫穷的青铜家,毅然决定一人少吃一口饭,养上这惹人爱的小闺女。从此,在那个不是天灾就是人祸的年代,葵花和青铜一起经历了饥荒、疾病、嘲讽,经历了无数的风风雨雨,经历了生离死别,乐观、坚强,使他们在苦难中成长!

书前的我真切地为葵花与青铜不灭的友谊感动,更为葵花在挫折与苦难中磨练意志,乐观、积极,不向命运屈服的精神所折服。

这驾凌于命运之上的气魄,不禁让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清晰的身影竹竿似的双腿战战兢兢地攀爬在天下第一险华山之上,背上是高过头顶的一背篓矿泉水,盯着山路的双眼陷入干瘪的脸上,显得格外大,格外圆,而炯炯有神的目光却闪烁着坚定的信念。最引人注目和震撼人心的是,他是一位独臂挑山工,只能用一只手抓住死死地抓住身边的救命稻草,在陡峭的悬崖间,险象环生的山路上,一步一步、弯弯扭扭、来来回回地走着,或许一步之差就会夺走他的生命。他是一个父亲,两个儿子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一家三口的顶梁柱不能倒啊,他必须用自己残疾而瘦弱身躯挑起这个家。无论春夏秋冬,无论日晒雨淋,他每天义无反顾地扛着重担,往返于华山之上。但,这苦命的挑山工脸上一直挂着难得的微笑,他告诉我们:面对人生道路上的挫折和不幸,微笑是最好的应对方式。虽然,我与这位挑山工只是一面之缘,但我的心灵完全被震撼了,我不得不钦服这位可敬的挑山工,钦服他的不为命运屈服,钦服他的乐观和坚毅

是的,山有高峰,也有低谷;水有深渊,也有浅滩。人生也一样,悲欢离合,酸甜苦辣,不仅有花好月圆,青葱也会泛黄,韶光也会消逝,上天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我们与其一蹶不振,不如感谢苦难带给我们的磨练。拿破仑在得到荣誉、权利和金钱,辉煌一时时说:我这一生从来没有过一天幸福的日子。从小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的海伦凯勒却微笑着说:生活多美好!人是哭着,而非笑着来到这个世界,这或许就注定,人生的苦难多于欢愉。对苦难和挫折,悲观的人看到的是痛苦与哀伤,而乐观主义者看到的却是转机因为事情不会更坏!英国著名作家萨克雷说: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会对你笑,你对它哭,它也会对你哭。所以,人生无论阴晴圆缺,再苦也要笑一笑!

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人生不经历磨难,怎会收获果实?正如孟子所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追求快乐是每个人的天性,但经历苦也是人生的必然。任大雨滂沱,道路崎岖,我自勇往直前!心若向阳,无谓悲伤!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十

原本我是觉得无聊才看这本书的,后来越看越觉得这本书很好看。

《青铜葵花》讲了葵花的父亲去世了,葵花成了一个孤儿,青铜因为一场灾难而失去了声音,虽然青铜家是村中最穷的人家,但还是收留了孤苦伶仃的葵花,青铜还把自己盼望已久的读书机会让给了葵花,葵花后来还是走了,青铜用尽平生力气,喊了声:葵花。从不会场被书本打动的我看到结尾也深深的震撼了。

这种爱是无私的,是不需回报的,青铜与葵花他们虽小却很懂事,他们没有因为争过东西而吵过架,在面对只有一个读书机会面前,他们想让对方来得到它,而不是自己拥有它,当有好吃的东西,他们总是互相分享,想让对方吃多一点,而自己吃少一点,面对困难,他们坚强地面对,不逃避困难,总是想方法解决它,他们很穷,却过得很幸福、快乐,小小的屋子里,充满了温暖与欢声笑语,有好事情他们总是互相谦让,从不争夺。

而我呢,我和他们比,就是一个地和一个天,需要仰视着他们。

我是无法不说恨的。他的出现,就像一场毫无预兆的暴风雨,改变了航船的路线。夏天的冰激凌,妈妈从超市里买回来的饼干、零食,哪怕是电视的遥控器,都需要分成两份;由于多了一个成员而似乎更加拥挤的房子、日益拮据的生活一切都让我痛恨,一切都让我觉得被父母抛弃了、被这个世界遗忘了。而造就这一切的原因,就是那个可恶的他,也就是我的弟弟。我带着已经因嫉妒和怨恨而硬化的心,在一次次的欺负弟弟中显得愈发不堪的模样,从以前的一家三口里的宝贝女儿,父母的掌上明珠,走到了如今连自己都讨厌的地步。原本这些只属于我的爱,只属于我的关怀,只属于我的眼神,现在却多了一个人与我分享。很多个夜里,我都睡不着觉,躺在床上,睁着双眼一遍又一遍的在脑海中设想:如果没有他这个家会怎么样。肯定是继续着原本的航线,独自享受着父母的关怀和爱护。就这样不断地想着、假设着,丝毫也不会觉得困倦和厌烦,从他出现,我就一直饰演着两个人物,在长辈面前是乖小孩,在他面前,饰演着恶魔。每天演同样的戏码,竟也不会觉得累,大概是我的心已变成两瓣,灵魂也被抽走了吧!

可是《青铜葵花》,让我觉得自己时如此的可鄙。青铜和葵花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相处得却如此和睦和融洽;而我和他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姐弟,相处起来却行同陌路,多么讽刺啊。和青铜和葵花他们总想让对方过得幸福、快乐,对对方好,而我却是一心想伤害我弟弟,只因为自私地想占有所有的爱。青铜和葵花让我豁然开朗:爱字下面是个友,需对他人友好、友善,自己才会获得爱,获得快乐,获得幸福。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去承认去接纳,才会活得快乐和满足。爱要互相分享才完美。

《青铜葵花》让我对爱和分享进行确定,也诠释了爱和分享。

喜欢《孔乙己的初中生读后感10篇》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书籍读后感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初中生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