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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优秀作文

《狼王梦》读后感中学生优秀作文参考10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中学生优秀作文参考10篇 ”,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了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无微不至的,我们应该去珍惜它,并用实际的行动回报他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中学生优秀作文参考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一

一直以来,我都比较安静,体育课上不能尽情跑跳,大课间活动不能尽兴玩耍。因为我有过敏性紫癜,稍不留神,便会病发,耽误了学习不说,还常常因为我,影响了爸爸妈妈的工作。也因此,我不敢张扬自我,甚至有时身体状态好的时候也不愿意多动,怕人注意到我,怕人笑话我是病包。直到我遇见《狼王梦》!我明白了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需要面对心理医生,但见不见的到,完全取决于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

紫岚是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只伟大的母狼。她有着雄心壮志,一生都在努力完成公狼黑桑的遗愿。可是,一次次的失败,最终还是把她击垮,被冲破了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但这恰恰是她人生一个巨大的转折点。她突破了自我,克服了自暴自弃,最后用生命保护了她的子子孙孙非常令人悲伤,但却让人感到震撼----她在死神来临前克服自己的心理缺陷,成为一只伟大的狼。

每当我读到紫岚悲壮的牺牲片段,都会情不自禁地落泪,为紫岚,也为我自己。生活上,我需要克服的困难很多。现在,我面临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心理上的自卑。这自卑源于一次次的住院请病假,源于成绩单上一次次出现的体育成绩的合格字样。尤其是每次在医院听到医生说诱因不明,说切记不能进行剧烈运动时,我真的觉得自己眼前一片迷茫,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像同学们一样在操场上尽情奔跑。相信,无论是谁遇到我这样的处境都会感到很困惑。我一直向爸爸妈妈抱怨,抱怨为什么我的身体素质会这么差,老是发作怪病,老是住院。不过,抱怨又有何用!

这次读了《狼王梦》,我感觉自己和故事里的紫岚实在太相似了!我们都那么卑微,那么弱小。不过,要感谢紫岚的是,她告诉了我:在恐惧、悲伤面前,无畏的愤慨只能当作歇斯底里的发泄。用实际行动来代替,才能表示真正的意义。遇见比你强大的,不可能使之变弱。只有让自己迅速强大起来,努力超越之,同时也超越自我。不要一味的害怕失败!因为,失败乃成功之母!所以,我决定像母狼紫岚那样,克服心理的自卑,勇敢地突破自我。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就积极参加游泳、跑步等运动训练,多和同学们在一起玩玩游戏,好好锻炼自己的身体,让自己请病假的时间越来越少,让自己的体育成绩也能达到优秀

真的感谢沈石溪老师的《狼王梦》。是它让我明白,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自己。面临困难时,只要我们有信心不惧怕,迎难而上,一定可以赢得胜利!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二

这几天我读了沈石溪老师的《狼王梦》,这是一本动物小说。

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它和所有的狼一样都有野心,希望它的伴侣成为狼王。它的伴侣叫黑桑,他们策划了很长时间想把现在的狼王洛戈赶下台,让黑桑当狼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黑桑在一个叫鬼谷的地方被一只野猪袭击,叫野猪锋利的獠牙刺穿了头颅,黑桑死于非命。此时紫岚怀着小狼已经快分娩了,没有食物分娩了怎麽办?还担心自己的孩子刚出生就会营养不良,于是它决定铤而走险,去鹿场猎取食物。它独自一人去了猎人的养鹿场,叼了一只鹿崽就跑,猎人的大白狗追了上去,和紫岚搏斗起来。也许是母爱的力量,紫岚战胜了大白狗。在回去的路上紫岚也生了五只小狼。一只被冷风夺去了生命,紫岚拖着虚弱的身体把另外四个孩子带回了家。它们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它们身强力壮,它们的妈妈还是想它们成为狼王,所以很严厉的训练它们。可是它们极为不幸,黑仔在森林里寻找猎物时被一只金雕给吃了,蓝魂儿在一个狼群聚会中被猎人的捕兽夹夹的失去了知觉,双毛在夺取王位时被狼王洛戈咬死了。可怜的紫岚很可怜,生了五只小狼死了四只了,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幸存。于是它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媚媚的伴侣身上。可是媚媚找的伴侣是一个末等狼,叫吊吊,因为吊吊没有志气和野心,被紫岚咬死了,媚媚把狠心的妈妈紫岚赶出了山洞,把山洞霸占了,不让紫岚进来。

在草原上流浪了两个月后,紫岚忍不住想回去看看已经快要生产的媚媚,毕竟那是自己唯一一个遗留的后代。正好赶上媚媚在分娩,可是有一只老雕却想袭击自顾不暇的媚媚,再生的幸福感和母性的温柔还是战胜了仇恨。于是紫岚决定用自己换媚媚安全的生出小狼。老雕把紫岚提了起来,它们在空中搏斗了一天一夜,就在老雕准备把紫岚扔到乱石滩然后吃掉的时候,紫岚把脚勾着老雕的肩膀,把老雕的毛都快给抓光了,紫岚也全身是血,最后由于它们体力不支,双双从天空中摔了下来,失去了生命。由于紫岚的保护媚媚顺利地生出了五只狼崽,其中两只公狼崽,长得特别像黑桑和紫岚。但愿其中一只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完成黑桑和紫岚的遗愿。

以前一直以为狼是凶猛而残忍的动物,读了这本书后,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狼也有伟大的母爱与执着,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和生命,也要把自己的后代培育好,为了狼王梦,意志力竟然如此坚强,令人叹为观止。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三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撰写的一篇小说。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紫岚是故事的主角,她和公狼黑桑,幸福地生活在日曲卡雪山下的尕玛尔草原上。黑桑想成为狼王,但没有成功。紫岚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其中有四只公狼,一只母狼。但有一只狼崽因为紫岚的疏忽,诞下后不久就死去。紫岚一心想把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以延续黑桑的愿望。

黑仔是长子,长得最像黑桑,紫岚毫不掩饰对黑仔的偏爱。给予黑仔最好的食物和最全面的照顾,但却养成了黑仔最孤僻的性格,黑仔的的胆量是同龄狼崽的两倍。在本领没有学全的时候,独自一个人在外觅食,最终被金雕所猎杀。

黑仔被猎杀后,紫岚用尽心思培养二子蓝魂儿。紫岚倾全力训练蓝魂儿各种猎杀技能,鼓励蓝魂儿在猎杀活动中,冲在最前面。为了篡夺王位,蓝魂儿敢打敢冲。但在一次大雪后,狼群中了猎人的陷井,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忍痛将蓝魂儿咬死。

双毛是紫岚最小的儿子,从小就被紫岚忽视、虐待,养成了双毛懦弱、屈服的个性,更像一条忠实于人类的狗。在黑仔和蓝魂儿死后,只有双毛有机会延续她的梦想(因为只有公狼才可以成为狼王)。紫岚采用逼迫的方式,唤醒双毛的狼性,不惜让双毛把自己的腿弄断。但双毛自小养成的奴性,只是被后来唤起的狼性暂时掩盖。在与狼王洛戛争夺王位的时候,他本可以最后一击打败狼王,但被狼王的一声狼嗥叫吓倒,被狼王所杀。

在培养三个儿子成为狼王的梦破灭后,紫岚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的后代身上,最后与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其实,紫岚的悲剧是必然的,她至死都没有明白,她一定会失败的,这只母狼以为杀死了金雕,就会为孙辈们成长消除隐患,但她忘记了杀死一个金雕,还会有新的金雕出现。狼的社会折射出人类社会的法则,父母要给子女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但决定子女成就的因素,是子女自己能够从父母身上学到有价值的东西。人也是群体性动物,要善于与人沟通,形成干事业的合力。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四

想了很久,才决定开始写《狼王梦》读后感。

说起《狼王梦》,总觉得心头有一腔热血,想用文字描绘下来,却又无从下手,不知从何说起,从何写起。

好吧,先说说这本书

去切的说,这是母狼紫岚的一场梦,关于当狼王的梦,不然怎么叫狼王梦呢?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想把儿子培养成狼王。可是,老天爷像似在捉弄她一般,毫不留情地断了黑仔、蓝魂儿、双毛的小命,只有女儿媚媚幸运地活了下来,于是,绝望的紫岚只得把心愿寄于子孙,后来,为了保护怀孕的媚媚,紫岚也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没了,这场梦结束了。

写到这里,看看之前那个风骚多情,年轻美丽多姿的狼国女郎,再看看眼前这条又丑又腿瘸还眼瞎的老狼,简直就不敢相信是同一狼,确实,她为儿女献出了青春与热血,奉献了她一辈子的爱。

其实她还不老,却被命运捉弄成了老狼。

有的时候,我不能理解紫岚是什么心理。

为什么一定要当狼王呢?做一只普通的公狼也挺好嘛!

也许这就是母爱吧!我不是心理学家,我以为只有人类有这种东西,想不到动物也有!即使是被权力扭曲、被偏爱霸占。我也曾经讨厌过这只一定要逼孩子成为狼王的坏家伙,看到她因狼王之位而强暴地打双毛时,我也厌恶地放下书,但回过头来,这就是母狼紫岚独特的一份母爱啊!

世上母爱多种,也许这就是其中的一种吧!

还有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从任何角度看,我都对他佩服不已,不管是动作、心理,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就是作家,只有紫岚的父亲,才真正对紫岚有正确的了解吧!

这是一场充满苦难的悲剧,也是一场母爱满满的旅程;这是一场充满热血的狼王梦,更是一场梦的千古传奇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五

提起《狼王梦》大家应该都知道,它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一部非常有名的作品。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故事中,母狼有一个坚定的梦想,希望继承公狼黑桑的志愿把自己的后代培育成顶天立地的超狼。但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四只心爱的小公狼也陆续死去。最后,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在生命的末端,为了子孙们不再被金雕抓去,为了不再酿成惨剧,于是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狡猾、阴险的象征,可在这本书里,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外一面充满爱,不溺爱,坚强,有梦想。读了这个故事,让我不由得想起了这样一则真实感人的故事:在一个宁静的村庄里,大家都在做自己的事情,突然泥石流暴发,打破了村子的宁静。大家都纷纷逃走,有一位妈妈落在了最后,因为她的手里还抱着不到一岁的孩子。很快她被困住了,泥石流迅速淹没到了她的腰了,眼看就要把她和孩子吞没,在这紧急关头妈妈急中生智,立刻毫不犹豫地用手把孩子高高地举过头顶。险情过去之后,救援官兵发现了这对母子,年幼的孩子毫发无损,妈妈却早已没有了任何生命迹象。可就是这样,妈妈的手却依然保持着高举的姿势,仿佛一尊岿然挺立的塑像

紫岚和那位牺牲的母亲一样,在她们身上,我都看到了母性伟大的光辉。再想想我的妈妈,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原来世上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爱自己的孩子啊!自从我和双胞胎妹妹出生之后,爸爸为了生计就外出打工,妈妈则一个人在家带着我和妹妹。我们到了入学的年龄,上学后,妈妈在尽心尽力照顾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之余,还经常打零工贴补家用。再苦再累她也从来没有怨言。每天我和妹妹放学来到家里,总有美味的饭菜等着我们。一次妈妈送我们上学回家的路上,淋雨生病了,几天没有好,身体非常虚弱,可是她却任然坚持出去打零工。我劝妈妈要好好休息,可是她却总也闲不住,直到把自己累倒在医院的病床上。看着我和妹妹心疼的样子,妈妈还反过来安慰我和妹妹。想着妈妈那么辛苦,我就在心里暗自下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好好报答妈妈!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祝福天下所有的妈妈永远健康长寿!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六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犹如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苏轼说过: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毛泽东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位位名人给我们留下了警句,是啊,读书让我的学习和课余生活变得多姿多彩;爱读书才能使自己知识丰富,视野开阔;是书让知识堆满了我的脑袋。

我天生活泼好动,不喜欢看书。但一次偶然的机会,改变了我不爱看书的坏毛病。

记得三年级暑假,妈妈带我去了新华书店,刚进书店大门,一股清凉的感觉扑面而来,书店里安静极了,四周飘荡着似有似无的轻音乐。看书的人特别多:站着的、蹲着的、坐着的,到处都是。看着他们专心致志的看书,我不由得屏住呼吸轻手轻脚的走到书架旁,我看了四周一圈,随便从书柜上找到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随手翻了两页,我便聚精会神、一心一意、争分夺秒、如痴如醉的读起来,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也有伟大的母爱。

《狼王梦》中有一段写到,母狼紫岚为了将儿子双毛培养成狼王,开始对双毛进行训练,让他吃不饱,睡不好,还故意在他口渴的时候把水弄脏,不让他喝水,以激发出他的狼性。紫岚成功了,不过她也成了一条跛腿狼。读到这里,我又感动又难过,感动的是紫岚为了让双毛成为狼王,用尽了千方百计;难过的是双毛以为妈妈真的不爱自己,从此和妈妈成为了死对头。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平时她会为我做很多事情,吃喝拉撒睡,无微不至照顾我,但是在我犯错误的时候,她会严厉地教训我,屡教不改的时候,她甚至会用力打我,我也和双毛一样,感觉妈妈打我时不爱我,甚至在心里恨妈妈,但是我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无论她用哪种方式,她都是爱我的,那是恨铁不成钢,那是望子成龙的心,每个妈妈应该都是如此,就像紫岚一样,无论用什么方式对待小狼,她都是爱她的孩子的。从此我对妈妈的态度改变了许多,深深理解了妈妈对我教育的苦心。

自此以后,我让妈妈给我买下了沈石溪写的一些列动物小说,我深深的被作者描写的动物的内心世界和优美的语言所吸引,了解了许多关于动物的一些知识。慢慢的读书成了我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

书人间的百味瓶,这百味瓶我才刚刚打开,所有的滋味还有待我去慢慢地品尝,细细地体会。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七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

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为了蓝魂儿不被猎狗奚落,紫岚只好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与公狼的心愿。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被咬断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那日读完了《狼王梦》,那种人人皆有的感动,也在我心中产生。

紫岚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孩子能出人头地,她可以舍弃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这种浓浓的爱,都是我们人类无法攀比的。一瞬间,紫岚好像就浮现在我眼前,她不懈、勇敢、坚强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八

你既然无能,就活该挨饿。读完了《狼王梦》的片段之后,这句话便一直在我耳畔回响着,使我思潮起伏,隐有所悟。

片段讲的是一个拼与搏的故事。狼儿蓝魂儿在饥饿的驱使下忍着被咬的疼痛弄来牛腰,却被黄犊 抢走,在黄犊的利爪尖牙的威逼下害怕了,请求狼母紫岚的帮助,紫岚希望让蓝魂儿明白遇到困难自己去拼去抢,于是未曾帮助。蓝魂儿在饥饿与屈辱中度过一夜,当第二天抢来半块羊 胎,黄犊 又想故 故技重施重施,但蓝魂儿用自己的力量与不服输的意念打败黄 ,明白了生活的真谛。

在故事中,狼母的做法未 无情,而狼群的法则又未 免太不公平,但这却又的的确确说明了眼泪的无用。蓝魂儿在遇到强手时退缩着,以泪水来企盼公平公正,却毫无帮助;而它第二次时勇敢地以能力保住食物,用拼搏证明自己,让高昂的斗志显示自己的尊严,得到了母亲的嘉奖,这鲜明的对比能说明什么?恰恰就是拼搏的重要!

这样看来紫岚是一位成功的 了不起的母亲,狼群的公平就是以拼搏来证明的。成功之路,扑塑迷离;成长道路,坎坷曲折!狼王的梦想,是一个遥远艰辛的历险,它要淌的是汗,并非是泪。学会拼搏,学会坚强,学会独立,学会 靠自己,学会昴起头来!成功的第一片

荆棘便是如此。

拼搏,拼搏!这条准则套在我们这代青少年身上也同样适用。我们如果在成绩名落孙山时不去拼搏,不去加劲学习,那就会被知识的水流越冲越后;我们如果奢望躲在父母的绿荫下不去独立,不去拼搏,那么在一块绿荫的清凉无法遮掩的炽热光芒下,便会被困难打倒,击退!

试问千百年来的名人学者,他们的丰功伟绩,是可以依赖父母的吗?他们之所以能功成名就,与他们的拼搏努力是分不开的!举个例子,纵观周恩来总理一生,如果没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决心与敢拼敢冲的精神,哪里能有他美名留世的伟大成就?这样的人物太多太多,每一个都可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搏,以长大后为国家添砖加瓦为目标吧!

这沈石溪的著作《狼王梦》,的确是令人叹为观止,拍案称绝的,这个小小片段就告诉了我们生活的真谛:拼搏!学会拼搏,就是迈出成功第一步,谱写绚丽篇章的第一个重要音符!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九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动物大王沈石溪的小说,《狼王梦》。《狼王梦》虽然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动物的故事,但是它让我明白了两件事。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死去的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培养自己的孩子去实现这个愿望。但这个世界是残酷的,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相继死去,最后为了保护唯一还活着的女儿和孙子,让它们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当我看到紫岚为了女儿媚媚和它肚子里的狼崽的安全,和金雕周旋最后同归于尽这部分时,眼里不禁热泪盈眶。紫岚身为狼,应该是自私的,是狠毒的。但是,因为紫岚对媚媚和狼孙的爱,对它们的期望,所以它用自己日渐衰老的生命换取了媚媚和狼孙的安全。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像紫岚一样为了我们牺牲了很多。我们生病了,她不顾自己的身体,彻夜守在我们的身边照顾我们,生怕我们有半点不舒服。正是因为因为母亲,才有如今的我们,我们应该感谢她啊!

每当我读到紫岚培养自己的孩子狼王应有的特质的时候,总是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为了让黑仔比同龄人更有胆魄,所以让它过早踏入森林,致使黑仔被金雕捕食;为了让蓝魂儿明白狼与狼之间弱肉强食的法则,让它去与其它的小狼抢食,以致于失去右耳;为了让双毛脱离自卑的阴影,紫岚失去了一只前脚,成为了一只跛脚狼。而让紫岚这么培养它们的原因就是黑桑的狼王梦。因为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所以,它的孩子所接受是的教育注定与其它的狼不同。就像你想当班长一样,你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你要多花一点时间去学习,去和处理同学们之间的小矛盾。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是班长,所以,你要做的比别人多,你要承担的责任也比别人多。

《狼王梦》以动物的视角让我明白了:天下的父母都一样,会为了孩子掏心掏肺,所以,好好对待他们吧!还有,权力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十

我们都曾认为狼是一种很冷酷无情的动物,但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让我有所改观!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头名叫紫岚的狼,在与猎狗的机智斗勇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黑仔拥有和黑桑一样的气魄,紫岚在他身上仿佛看到了黑桑的泡影,为了培养他,紫岚用尽了所有的精力,黑仔的大胆傲慢最终伤害了他,在金雕的爪下最终死于非命。蓝魂儿从小就强势,他不甘心让他的野性吞失了他的理性,正在他春风得意之时,就中了猎人的陷阱。母亲不忍心看到儿子被猎人嘲笑,因为紫岚觉得狼也有尊严,在无奈之下咬死了他。双毛从小失去了自信,心就像被一块阴霾笼罩着,狼的狠、毒、辣在他身上似乎已经泯灭踪迹。所以,紫岚对他更是严上加严,为了他,紫岚失去了一条腿。最终,就在双毛争夺王位时被意外的咬死了,只剩下女儿媚媚了。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狼崽,紫岚只能把自己的遗愿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了,最后她为了保护狼孙与老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处在老雕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助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然紧紧地抱着老雕。读到这句话,我不禁潸然泪下,从中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在金雕身上紫岚似乎看到了黑仔那无助的身影,为了黑仔她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就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刻,还不放手在紫岚心中有一股力量一直激励着她!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付出一切,在必要的时刻甚至可以食子、杀子。

这种心理和我们的妈妈是一样的,她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为了保护我们,她们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我们是否珍惜过妈妈对我们的爱呢?有时候,她会打你,骂你几句,这都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理解,去体会!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的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变的,梦想的成败不在于困难,而在于坚强与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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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后感中学生作文参考10篇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史记》读后感中学生作文参考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史记》读后感范文一

以史为鉴,可知兴替

中国文学家鲁迅曾经说过:《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在暑假里,我阅读了《史记》,想与大家分享一下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受。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位列二十四史之首。内容涉及哲学、政治、经济、文学、美学、天文、地理甚至医学占卜等方面,几乎囊括了当时人类思想活动的全部内容,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著。司马迁以酣畅淋漓的笔触,浓墨重彩地展现了无数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他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以不虚美、不隐恶的客观态度记述历史,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一股浩荡于天地之间的凛然正气。

读《史记》,我了解到王侯将相的命运浮沉,如《吕不韦列传》记载了一个故事,也让我十分印象深刻,它为我们展现了千古第一皇帝秦始皇和眼光独到的吕不韦的命运浮沉变化;读《史记》,我知道一些经典掌故的由来,如酒池肉林、指鹿为马等;读《史记》,我初窥到古代天文之门径,如《史记》有章天官书是专门记载星象的异象,如慧星在北斗,就兵大起;读《史记》,我还明白到孝悌之义,如《五帝本纪第一》中,舜这个孝顺、亲近百姓的贤明君主的故事让我惊讶

读完《史记》,我百感交集,史记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使我彻夜难眠,我从《史记》中汲取历史中的教训与成功的秘诀,从而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我认为历史具有一种高不可攀而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史学家才会研究的东西,学习历史仿佛离我们这些小学生很遥远;读了它之后,我觉得历史近在咫尺,与我们息息相关。《史记》也早像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一样家喻户晓。

我闭上眼睛,感慨万千,仿佛自己回到了古代,看见司马迁在监狱中生不如死的样子,但他却化悲愤为力量,更加努力地写《史记》。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史记》已家喻户晓,十分出名。睁开眼睛看看现在,早已不见像司马迁一样的人。每天睡醒了吃,吃完了睡,还不分时间地玩手机,生活与猪没什么区别。我们常常在日记和作文中矫揉造作,说什么以后要认真学习,不碰电子产品,但我们当真做到了吗?我想,应该没有多少人能实现自己的承诺吧?就连我自己也没有。寒假开始的时候,我曾经许诺尽量少碰电子产品(除了学习),但我整天抱着个手机,百无聊赖地翻看视频,生活变得十分无聊。还说什么每天积累五个英语单词,背诗什么的,统统没有实现。

其实想想看,自己和古代人比起来,有什么不一样?我细思恐极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竟然在退步!似乎我们都像古代人,好好学习就能成为君王,而得过且过,就算当上了君王,也是一个昏庸无能的皇帝。所以,读史可以鉴古今,知往来,更能发人深省!从学习方面想,好成绩是靠自己争取来的,就像启一样,用自己的实力取得君主之位。从为人处事方面想,学会与人交流,宽以待人,才能像舜一样,成为受人拥戴的贤君。

总之,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如果把历史当作一面镜子,就可以知道世代历史的兴衰治乱的规则,在为人处世中牢记相关的道理,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君子!

《史记》读后感范文二

镌刻历史 震古烁今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使我收获不小啊!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本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了解历朝历代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皇上给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的官,家里没有多余的财务,即使皇上下令赏赐他也从不谈购置家具的事情,深得官民的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射箭的天赋,他的子孙和同僚的子孙向李广学习射箭的技术,但最后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已射箭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都身先士卒。行军打仗遇到缺水断食之时,遇见水、食物的时候,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部吃饱,他不尝饭食。李广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为他甘愿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射,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真是可惜中的可惜啊!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你进入他们的世界。读《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地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增长的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史记》读后感范文三

看书就头疼,耐心不过十秒,这就是从前的我。却也爱上了一本《史记》。

这本书是由母亲为我挑来的,说是来锻炼我的耐性。既然来了,也就看了。

刚开始看这位西汉大文豪写的《史记》,觉得枯燥无味。二看,便读出了一番韵味,让人兴趣盎然。孝顺,谦卑的舜、机智歹毒的吕后、大圣人孔子、卧薪尝胆的越王无一不被引入了一个气势磅薄,神秘莫测的历史过往。也不得不佩服司马迁的文笔,寥寥几笔,就可把一人写活。也由此爱上了历史,便如滔滔江水,一发不可收拾。

在书中,最佩服的便是苏秦。他是一个游说之人。平步青云,全因这张嘴巴;死,也因这张嘴巴。他有伟大的志向,游说当代国君,纵横对抗秦国。学成归来,正是意气风发时。却惨遭亲戚嫌弃。发愤图强,一年研究《阴符》。去游说周显王,但瞧不起他。去游说秦王却不时局,正值秦国刚处死商秧,忌恨口舌之人。

终于,凭着坚持不懈的精神去游说燕国、赵国,获得了成功。从此一帆风顺,平步青云。去主张六国纵横对抗秦国不经让我感叹,苏秦真不愧是鬼舌之才,鬼谷子门下的徒弟。佩戴六国相印,风光无限。令当时的秦国15年内不敢出函谷关一步。当年看不起他的那些穷亲戚全都五体投贴。可惜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越风光无限,越遭人嫉妒。

因此,苏秦在一天中被人刺杀。已知命不久矣的他就对齐王说:假装治我的罪,把我五马分尸,便可知凶手。死后,果真找到了凶手,但他创造的六国纵横也被张仪所破。

苏秦的精神,时常激励着我:能成大事者也,必有宽广的心胸,坚韧不拔的精神,出乎常人的理智和坚定不移的志向。时刻铭记于心,让我变成一个更好的自己。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使我改变。

《史记》读后感范文四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我国的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评价。《史记》在史书中的地位无可替代,作者司马迁用了一生心血写成的这本书确实值得我们一看。勾践卧薪尝胆,孙武用兵如神,孙膑围魏救赵,廉颇知错就改这些脍炙人口的故事都在这本书里。

《史记》主要描述了从传说中上古的黄帝时代到汉武帝元狩元年,一共三千多年的历史。一个个生动形象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面前,在那段沧桑的历史中,英雄一个个出现,却又逝去。

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映像深刻,那就是《鱼肠剑》。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颁开鱼腹,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就打暗室率领埋伏好的士兵将守卫消灭了。自立为新的吴王。

象专诸这种人,虽然说是坏人,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十分忠诚,所以我也喜欢专诸。

《史记》,这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

《史记》读后感范文五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史记》。

《史记》这本书中有很多故事,如《晋献公借道灭过虢国》《曹伯阳背信弃义终亡国》《勾践为雪耻卧薪尝胆》《胡服骑射》......其中,《胡服骑射》最为好看,主要讲在春秋战国时期,北方的游牧民族的胡人经常入侵汉族地区,抢掠财物,杀害百姓。为了抵御胡人的入侵,中原各国使用战车,配以步兵,可是如此笨重的装备和胡人的轻骑兵作起战来处处被动挨打,尤其到了山谷.草原就更不用说了。赵国也经常受到胡人的骚扰和掳掠,就连中山这样的小国也仗着齐国的支持不短进犯赵国。赵武灵王看到战车和步兵是无法对付游牧骑兵的,于是就仿照胡人穿胡服,穿皮靴,建造起赵国的骑兵。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胡服骑射这一壮举,使赵国的军事力量迅速强大起来。公元前296年,赵国攻灭了中山国,除去了长期以来侵扰赵国的心腹大患。胡服骑胜推进一年后,赵国攻到游牧民族,赵国骑兵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攻破了多个对赵国有威胁的民族,迫使其它少数民族南下侵扰赵国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生活中,我们要取长补短;学习中也要学习别人的长处,从而补足自己的不足,才能达到很好或是更好。

《史记》读后感范文六

我从初中开始读《史记》,直到如今,床头总还是摆放着这本书,虽然读了不下五遍,却仍然觉得,《史记》所蕴含的知识还远远不止我所理解的。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8年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古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卫青霍去病漠北决战,扬大汉雄风。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百姓与其团结一心,风餐露宿,终于制服水患,而使华夏民族能一代一代生息繁衍;句践卧薪尝胆,越国百姓与其同甘共苦,奋发图强,最终雪耻复国,而成诸侯强国。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在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先进,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但是我们依旧需要中华名族聪慧的祖先给我们奠定精神基调。在我们构想宏伟蓝图时,给我们前车之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中找到我们的幸福未来。

《史记》读后感范文七

人类的进步离不开书的存在,习近平曾在接受采访时说过他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他读过许多的中外经典名著,《史记》就是其中之一。紧跟习近平的步伐,今年的寒假我也打开了这部记录祖国三千余年辉煌历史的宝典之作。当然,我读到的还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的内容。

《史记》中有许多的故事,目前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大禹治水》。传说光帝时期,黄河流域常常发生洪水,鲧被推荐出来停息水害。他接受任务后选用堤工障水,也就是用堵的方法来抵御洪水的侵害。但治水九年都没有成功,最后被放逐而死。后来,治水的重任就交到了他儿子禹的手里。禹跋山涉水,走遍了中原大地的每一块土地。他吸取了父亲采用堵截方法治水失败的教训,发明了一种疏导治水的新方法。禹和大家一起劳动,一共花了13年的时间使河水不再咆哮,让人们过上了幸福富足的生活。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多动脑筋,认真思考,吸取失败的教训,当然还要有一颗恒心。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少先队员,我们要从小学习习近平,养成良好的阅读能力。找到好的学习方法,不怕辛苦,不怕困难。我想这也正是习近平对我们的期望!

《史记》读后感范文八

暑假期间读了历史书中所提到过的《史记》,这是中国第一步纪传体通史,也是一部著名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鲁迅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而这部著作的作者就是司马迁。

在文学方面,它对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都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在后代的小说、戏剧中,所写的帝王、英雄、侠客、官吏等各种人物形象,有不少是从《史记》的人物形象演化出来的。

至于直接取材于《史记》的历史小说,那就更不用说了。在戏剧方面,由于《史记》的故事具有强烈的戏剧性,人物性格鲜明,矛盾冲突尖锐,因而自然而然成为后代戏剧取材的宝库。据统计,仅现存的元杂剧中,就有十六种是取材于《史记》的,其中包括《赵氏孤儿》这样的具有世界影响的名作。已经失传的类似作品,当然更多。到后来的京剧中,仍然有许多是取材于《史记》的,如众所周知的《霸王别姬》等。

而在历史人物方面,《史记》记录了从黄帝到汉武帝的史事,从这方面来说也是一部具有价值的著作,虽然读历史书会有些烦闷、难懂,但我是结合历史书上学过的知识来读的,自然乐在其中。这部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对了解历史知识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

《史记》读后感范文九

这几天,我读一本关于历史记载的书,名叫《史记》。《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 他记载了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共约三千年间的政治,文化,经济等重要历史。我发现,《史记》,它虽然是记载古代历史的书,但不枯燥,语句十分优美,易懂。

《史记》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品。史记共有一百二十六卷。分别记述了许许多多惩恶扬善,舍己为人精神的故事。通过查资料,我知道了《史记》包括本纪、世家 、列传和书 、表,共计一百三十篇,五十万字。

《史记》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很感动。是《五帝本纪大禹制水》的。在尧帝在位时,就经常发生水灾,尧帝就派大禹去治水,大禹接受尧帝交个他的任务后,下决心不解除水患就不回家。大禹在治水时,和老百姓一起开凿大山,并不摆当官架子。在大禹治水的三十年里,多次经过家门,有三过家门而不入的传说。一次,他的 妻子生下一个儿子,大禹很想进去看一看儿子,可一想到没完成的任务,昂首走过了家门。我真佩服大禹那勤勉不息的精神,为了治好水灾,三次经过家门都不进去。大禹的手指甲都被磨光了,手和脚都长满了茧,走起路来都痛。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是我国历史学,和文史学史上一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只言 的伟大著作。我想:这么好的一本关于历史记载的书,一定深受读者喜爱吧。事实也如此。

《史记》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我们应该都阅读这类的书,了解更多历史记录,故事,增加读历史的认识度。查完资料,知道了那么多以前我不知道的知识,我更加喜欢《史记》这本书了。

《史记》读后感范文十

中华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作为青少年,应认真了解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及五千年的中华史。因此这个假期,我读了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被梁启超先生称为千古之绝作的《史记》。《史记》记叙了从黄帝到汉武帝时期的史事,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的作者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全书共分本纪、世家、列传、表、书五部分,我认为其中最为精彩、文学价值最高的当属人物传记部分。

先从司马迁说起。根据书本前言的介绍。我了解到司马迁出生在一个世代相传的史官家庭,十岁开始诵古文。曾向许多名人名师学习,从小就打下了儒家的思想基础。他的父亲司马谈做过三十多年的太史令,学问极为渊博,临终时授命司马迁要做第二个孔子,写第二部《春秋》。司马迁矢志继承其父命。司马迁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最终著成了《史记》,有很关键的四点因素:1.从小受到孔子文化的熏陶,孔子文化的博雅风度陶醉并照耀着司马迁明澈的心灵。2.父亲的叮咛也时时鞭策着他上进。3.统一强盛的汉帝国文化氛围也为他提供了写作条件。4.司马迁坚持不懈的毅力和执着也是他作出《史记》这一中华经典的重要因素。

司马迁用丰腴的手笔将人物摹形得十分传神,例如项羽本纪、廉颇蔺相如列传、滑稽列传等等,里面的人物形象伴随着《史记》千载如生。先来谈谈我最喜欢的《刺客列传》吧!

《刺客列传》中描述了曹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从前,刺客这个词在我心里含有极深的贬义。刺客不就是亡命徒?心狠手辣的人?愤怒者?读了《刺客列传》之后,刺客在我心中多了一层和以前不一样的意义:忠。他们五位肩负着他人的嘱托或是国家的期盼和使命,怀着视死如归的精神,充斥着浓浓的忠义,不畏强暴,勇敢地与敌人相斗。

豫让是最让我悲痛的一个惨烈的刺客,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自者容。他为了为知己智伯报仇。为了这一个信念,他屈身伪装成罪犯深藏匕首修整宫中的厕所,企图找机会刺杀赵襄子,结果未成功。之后他并没有放弃,他把漆涂在身上,乔装成乞丐沿街讨饭,再次行刺,却被赵襄子识破,襄子正打算抓捕他时,他的请求让我震惊:乞求赵襄子让拿他的衣服让自己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死而无憾。在临死之前还能一心想着为知己报仇,即便是得到仇人的衣服刺几下的机会也不放过。虽说他作为一个失败且并不专业的刺客,更像是一个彻底入了戏的演员,但他向世人演示了忠义。他的狭义将自己那颗与知己肝胆相照的心映得熠熠生辉。这样的朋友情谊怎不让人赞扬?

五位刺客中我最欣赏敬佩的是聂政。聂政的故事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整个故事充满了浓浓的悲的情调。开始,他对母亲的孝很是让人赞扬。母亲去世后,他感于对严仲子的恩情,为了报答恩情,他将死抛之于脑后,刺杀宰相侠累。本以为刺杀成功之后他会像其他刺客一样逃命,不曾想他居然当场自杀悲壮死去,以自己的命抵他人的命为抱恩情,让人感触良深。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他心思细腻,侠骨柔肠,亦可见其宁舍自己,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刺客列传》中体现了中国古代的道德观念最强调的四个字:忠、孝、节、义。忠则对国家的忠心,孝则对父母,对家人的孝心与爱,义即对朋友的忠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忠肝义胆,为国为民为信仰舍生忘死,值为赞扬。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发光,在弘扬。曾记得,2008年的四川汶川大地震,无数的人们被无情的灾难夺取了亲人,某些身体部位甚至是生命。此时此刻,许多志愿者搭起了一座爱的桥梁,进入了如火如荼的救灾工作。2012年天津大时,消防员战士英勇救火的背影被称为最美的逆行,医生铺在现场抢救人命等等。古往今来,在祖国人命有困难的时候,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情况下。爱国之心往往能点燃每个人的心灵之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

聊起《史记》,本纪放在全书之首,历来被视为是贯通全书的纲要部分。本纪中共有二十篇,以天子、国君的言行、政绩为中心,记载了各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方面的重大事件。

在如今飞速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中,曾经有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当代社会究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呢?大多数人都会回答:当然是进步了!现代冰箱洗衣机高铁飞机大厦互联网各种发达的高科技,使人民生活更便利。可另一种声音:早在五帝时期,烧柴米也未必不必现代暖气更温暖,古代人活得明白,制度简单而有效,人民安居乐业,安贫乐道,不要担心成为房奴,也不用在各种商战中绞尽脑汁老谋深算。带着这个问题,我对本纪中的五帝本纪作了一番研究。

五帝及轩辕、颛顼、帝喾、尧、舜。轩辕在阪泉之野战胜了炎帝,在涿鹿郊野擒获了蚩尤之后,代取了神农氏做了天子,统一华夏,这就是黄帝。黄帝在位时,定度量衡之制、具六书之法、讨论病理并作《黄帝内经》,他的正妃螺祖始养蚕以丝制衣服。黄帝在数学、文学、衣服、医药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它的儿子颛顼劝导百姓遵循自然规律从事农业生产,鼓励人们开垦田地,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帝喾时代可谓是上古时期的太平盛世,他的治国方式是:德莫与博爱余人,政莫高于博利于人。政莫大于信,志莫大于人。他强调以诚信、仁政治天下。尧舜主要贡献则是开创了禅让制。

五帝的统治策略虽看似简单,但在当时已是不凡之制。他们在道德人伦,在治国功业,在造福人类等诸多方面都堪称楷模的远古帝王。对于人类社会是进步还是退步之说,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吧,时代不同人们的需求不同。不可否认的是五帝的功绩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了中华五千年历史的先河。

《史记》中还有诸多令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或事例。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时的聪明机智令人赞扬。伯夷、叔齐的积仁洁行,屈原的以身殉国,勾践的卧薪尝胆,残忍的吕后,狡诈的刘邦,诡计多端的妲己等等。这些人性的丑恶与美好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司马迁将之列于《史记》之中,不仅仅让我们了解了历史,更教会了我们怎样明辨善恶,弘扬善良,贬弃丑恶。《张耳陈余列传》中记载到,陈余因被小吏侮辱,便要和小吏拼命。张耳训斥他:这样的小耻小辱怎值得用性命来做赌注?而《淮阴侯列传》中赞扬了韩信甘受胯下之辱,《留侯世家》中的张良同样也能忍辱为老人进屋,才最终得到《太公兵法》。司马迁所列的这些人物同样是收到屈辱,却有不一样的结果。这教育了我们做事要学会理智,清楚地衡量辨别什么东西我们可以舍去什么不能。忍辱求生其实不是苟且偷生,而是化悲愤为力量,发愤图强,通过建功立业或是复仇来洗刷过去。《史记》中对女性的描写也十分出色,如喜爱诋毁他人的骊姬、神明大义的赵括母等等,许多不同地位,不同性格,不同姿态的女性也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如此的一本文学著作,四百多页的充满陈香的纸张,包囊的却是几千年的历史,用尽的是司马迁毕生的精力与心血。司马迁用笔将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将一个个故事情节铺开展现在世人面前,随着情节的此起彼伏,我的心也在随之抑扬顿挫,它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一个世界,经历着那样的事情,品味着那样的美善美与丑恶。

品读《史记》,如观赏一幅描绘着中华民族的兴盛衰落的动人油画,缓慢行走在历史长廊,品味中华民族的神奇与伟大。

《狼王梦》读后感小学生作文参考10篇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想要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让狼崽们成为狼王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小学生作文参考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一

在沈石溪爷爷的笔下,书中的它在我头脑中活灵活现。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雾岚......没错,它就是狼王梦的主人公紫岚。

《狼王梦》是一篇关于狼的动物小说。紫岚是一条母狼,它和公狼黑桑组成了一个幸福的家庭,它们俩拥有同一个梦想要让黑桑和它们的后代当上狼王。可是,在一次捕食中,紫岚意外地失去了黑桑,但它们共同的狼王梦并没有破灭。很快,紫岚决定培养后代,让它们的孩子当上狼王。不久紫岚产下了五只狼崽,但是没有了公狼的的保护孩子们想要活下来变得特别艰难,狼崽刚生下来不久,其中有一只就远走西天了。好不容易熬过了哺乳期,紫岚的爱子黑仔就被一只可恶的金雕变成了盘中餐。紫岚又继续培养蓝魂儿和双毛,但他们也相继被死神带走了,最后的希望只有小母狼媚媚了。不久,媚媚产下了又一代的子孙一头小公狼。紫岚为了保护小公狼,和曾经吃掉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觉得,紫岚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她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儿女,希望把它们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实现心中的狼王梦。她在捕兽夹下为了救儿子崩断了四颗牙,还跛了腿。不顾生命危险拼死保护子孙后代,最后在捍卫媚媚产下的小公狼的过程中被金雕啄瞎了眼,并跟金雕一起葬生谷底,她所做的这一切只是为了完成她和黑桑共同的愿望狼王梦。

我们的父母其实也像书中的紫岚一样,不辞辛劳养育我们长大,还把我们送到各种培训班学习技能,就为了让我们成为一个知识渊博、对社会有用的人。我想人只要心中怀有目标,就会坚持不懈的努力,也一定能完成心中的梦想。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二

我以前对狼这种动物有偏见,认为它们都是冷雪凶狠、残忍恶毒的化身。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原来它们也有柔和温情的一面。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母狼在被大白狗追逐的困境下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这五只狼崽的命运非常的坎坷,首先冻死了一只,黑仔在母狼外出时被金雕抓走了,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被捕兽夹困住了。双毛在与狼王的打斗中被活活的咬死了,最后仅剩下小女儿媚媚。为了保护好这个仅存的孩子,不让金雕伤害女儿,母狼最终豁出了自己的性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发现所有的母亲都会像故事中的母狼一样,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孩子,守护着自己的宝宝。为了孩子的幸福,再大的付出她也无怨无悔。作者沈石溪正是把这种伟大的爱放到了母狼的身上,让我深深的领悟到:无论是凶残的动物,还是文明的人类。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母爱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出于动物本能的爱,这爱是多么的无私,多么的伟大!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在这个梦中,我无数次的看到,母狼因为自己一个个孩子的意外,而留下了悲伤的泪每次看到这些,我也会情不自禁的红了眼眶。

母爱,有时是奋不顾身的壮举,但更多的是默默无闻的付出。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一切为了孩子!这令我不经联想起: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是块宝。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三

《狼王梦》主要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只小狼,分别叫黑毛、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黑毛、蓝魂儿和双毛都是公狼,紫岚苦心去培养它们,希望它们中的一个能当上狼王。不幸的是,到最后,黑毛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被捕狼夹夹死了,双毛因为狼群的食物太少,被当成猎物吃掉了。紫岚最后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媚媚将要生下的小狼身上。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紫岚教孩子们如何争取当上狼王的情节。双毛因为胆小,起初不敢去狼群中争夺食物,最后在紫岚的悉心教导下,竟然变成了一只勇敢无比的公狼。紫岚在这个过程中被双毛撞断了一条腿。我可以感受到紫岚对它的孩子的良苦用心,它是一个好妈妈,虽然严格了一点,但内心却充满了爱。我也非常同情它,它的孩子都死了,我心里默默祝愿媚媚的儿子可以当上狼王。

在四只小狼刚出世的时候,有一只大白狗盯上了紫岚,紫岚为了保护孩子们,没有跟大白狗打架,结果背上被大白狗生生地撕下了一大块肉。这个妈妈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可真是个伟大的母亲。我知道,大部分母亲都是很疼爱自己的孩子的,但还是有一些母亲会抛弃自己的子女,她们居然还比不上狼,真该好好地反省一下了。

你知道紫岚是怎么被大白狗盯上的吗?当小狼们还在紫岚肚子里的时候,紫岚为了让自己有营养,冒着生命危险去了猎人的营地。因为在那里,它发现了很多羊。当它轻轻地走过去,叼起一只羊羔逃跑时,整个羊群都发疯似的乱蹦乱跳,最终被大白狗给发现了,从此大白狗就盯上了它。我知道,紫岚只有吃饱,乳房里的奶水才会充足,才能更好地哺育小狼。我可以想象,紫岚每天护着她肚子里的宝宝,担惊受怕,风餐露宿,为了顺利产下孩子们,总是想方设法捕猎更多的食物,哪怕是冒着生命的危险。

在我们的心目中,狼都是狡猾凶恶的。看了《狼王梦》这本书,跟着沈石溪爷爷走进狼的世界,我才知道原来凶恶的狼也是充满着温情和母爱的。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四

今天上午,我收到了妈妈送给我的新书《狼王梦》。于是,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只小狼和一只母狼的故事,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是,黑桑不幸丧命于鬼谷中。紫岚给黑桑生了五只小狼仔,第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被冻死。紫岚给大儿子取名为黑仔,二儿子为蓝魂儿,三儿子为双毛,小儿子为媚媚。因为黑仔长的非常像黑桑,所以紫岚十分宠爱它,想让他来完成黑桑临死前的遗愿,推翻现任狼王。于是,紫岚一开始训练它。在他这个年龄,别的狼仔还不敢出洞,可他却在大草原上奔跑,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紫岚只好训练蓝魂儿;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是狼群中的佼佼者,每次都是他带领着大家,可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把希望放到小儿子双毛身上,双毛因为胆怯,被狼王洛嘎咬死。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遗传基因好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后来强壮的公狼卡鲁鲁和媚媚在一起,生了五只狼仔。但紫岚再也无法看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她为了保护媚媚和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这本书告诉我们:家长教育孩子一定要看孩子愿不愿意,不然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五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我们家就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狼王梦》。

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个扣人心弦的动作,一场场浴血搏杀的争霸,一个个伟大的梦想,这一切在《狼王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望求儿女成为一代狼王的伟大母亲,她就是紫岚。

我们常说,我们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每一个人。但是,我在紫岚对待四只狼崽的态度中,我看到了不公平的一面:紫岚一味的认为黑仔与黑桑有几分相似,所以给黑仔的永远是最好的,也就以至于黑仔常常瞧不起自己的兄弟姐妹,一味的自大,使自己完全没有了防备之心。正当紫岚沉醉其中时,黑仔未满年龄就去捕猎。狡猾的金雕将魁梧的黑仔置于了死地。紫岚只好培养蓝魂儿,蓝魂儿的表现使不少公狼刮目相看。紫岚为此扬眉吐气,想着蓝魂儿有一天一定会成为一只出色的狼王。

也许是命运在于她开玩笑,这只未来的狼王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他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自己腰间的猎夹,然而却无济于事。最后,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眼里诉说着希望,一只美丽的母狼,她机智的眼中,透露着不舍、遗憾和希望。

我读完这本书后,被母狼紫岚那种对自己儿女的深深母爱所震撼了。紫岚那种想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不正是我们的父母那望子成龙的心情吗?紫岚为了保护自己子孙和金雕同归于尽,这种爱自己的孩子情感,深深地打动了我。紫岚对自己孩子的爱是这么深。这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每天为我操劳,辛苦地工作,回到家中后还为我洗衣、做饭,母亲这样做是为了谁?是为了我能够好好学习,长大了有一个好的前途。这和母狼紫岚为了孩子做了那么多,希望孩子能当上狼王不是一样的吗?

母狼紫岚用母爱谱写了一篇凄婉感人的文章,我相信,一定会出现一代狼王在她的家族中。梦想,是需要付出一切努力实现的,只要不放弃,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的!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六

沈石溪,我想大家都略有而耳闻吧!他是著名动物小说家代表,他写了著名的《狼王梦》,书中狼母亲为保护孩子当上了狼王,而最后却因保护狼孙而死去。

读了这本书,我感悟颇深。狼母亲(紫岚)的伟大就如我母亲一样。母亲,也许对许多人来说它只是一个称呼,只是一个抚养你长大的人罢了。可是在我眼中,那是一份爱,一份只属于我兄弟姐妹的母爱。爱无色无味,看不到摸不着,只有我们可以感受到。

感受?从每天你早上看到桌子上摆满了食物;每次回到房间整整齐齐;桌子上摆的都是我喜欢的食物,房间的东西都是我平时摆的的地方......这一切的,微不足到的事中蕴含着母亲对我的爱。

乌鸦有反哺之恩,小羊有跪奶之恩,可是我觉得我像一个无情的人,以前总以为,这些不过只是他们应当对我做的,一切都是我该享受到的生活。可是长大的我明白我错了,他们大可以不必这样对我,看看那些被收养的人,在家里就像个保姆,哪有什么地位可言。所以我是幸福的。可是我在享受这幸福时却是没有回报父母,我总以为,我还小,无法回报他们,不,是我根本没有真正那份回报他们的心。狼母亲希望望子成龙,我父母也同时望女成风,也是我却一次次让他们失望,说实话,我小学时成绩就那么六、七十来分。每当家长说自己小孩如何多好时,成绩多优秀时,我妈妈从来没有一句话反驳他们,也有不少家长知道我成绩不好,专门来嘚瑟的,我母亲虽无法反驳,但从来没有骂过我。直到我看了《狼王梦》,才明白我是妈妈的希望,妈妈为我付出了许多。现在是时侯到我回报她了,于是我开始好好学习,终于我也能让我妈妈扬眉吐气一番,让其它家长无话可说。

在我的成长中,若是没有遇到《狼王梦》这本书,说不定我还在哪个班垫底呢!这本书不仅仅伴我成长,同时也让我明白父母对我的期望,让我走向转折的一本书。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七

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曾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正因为我们有理想,才会永不停息地奋斗,才能从中获取成功的喜悦。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一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书中的母狼紫岚在追梦之路的执着与坚定。

《狼王梦》主要进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当狼王的遗愿而不懈努力把后代培养成狼王。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然而紫岚并没有放弃,她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生命的结束就是故事的结局,但她逐梦的信念永不磨灭,我相信她的子孙后代一定会实现她的狼王梦。我们也要有梦想,而且要用实际行动去追求,并不是无所事事地空想。在逐梦过程中,少不了妖魔鬼怪的阻挠,它们会用失败来打击你,它们会用挫折来阻拦你,它们会用困难来考验你。因此,有些人会被它们打败,从此垂头丧气;有些人坚定自己的梦想,把它们当作垫脚石,勇敢地跨过去。然而这些执着追求梦想的人,不屈不挠,不断奋斗,一定能收获成功的喜悦。

谈到梦想,我想起了我国女乒乓球运动员邓亚苹。她曾经是个默默无名的丑小鸭,经过执着与坚定的追求,实现了梦想,成为美丽的白天鹅。邓亚萍从小酷爱打乒乓球,梦想有朝一日能站在世界最高领奖台上,可是因为身材矮小与手腿粗短而被拒之国家队门外。她没有气馁,不断地苦练球技,终于到达成功的彼岸,如愿以偿地站上世界最高领奖台。邓亚萍在14年的运动生涯中,共夺得了18个世界冠军,创造出辉煌的战绩。

我也努力追逐我的太极拳梦。我学习太极拳已经两年,最难忘莫过于备战比赛的那段日子。上、下午都要训练,师傅要求很严格,每个动作都要做标准,眼睛炯炯有神地平视前方,马步要深蹲,落地声音要铿锵有力,面部要略带微笑,用一个词来概括便是柔中带刚。每个动作都要求全体队员做得一模一样。这时,淘气的汗水在脸上捣乱,我的手、腿也开始抖动,传来一阵阵酸痛。每当快要坚持不住时,我便想起我的座右铭一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便咬牙坚持。学习太极拳,我付出了汗水与艰辛,终于收获了几次大赛金牌,上了几次常平新闻,还被邀请去多地表演。逐梦,无惧,我付出的一切终于收获了成功的喜悦。

中国首富马云说过: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人不能没有梦想,没有梦想的人是没有灵魂的。有了梦想,还要为实现梦想而努力奋斗。

逐梦,无惧!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八

在暑假里,想看动物小说《狼王梦》,我嚷嚷着要妈妈买。终于借这个读书征文活动的机会,去书店买了一本《狼王梦》,我激动坏了。

买了《狼王梦》,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坐下来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有名。

这本书十分有趣,看了令人回味无穷。内容写的是母狼紫岚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成为狼王的故事。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在故事中我真切的体会到母狼紫岚对她自己的孩子的爱和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独领风骚为万狼敬仰的狼王时付出了许多的心血,还有恨铁不成钢的感受。这本书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紫岚付出了许多的精力、感情、时间在培养自己的孩子,感受到她深深的舔犊之情,让我对爱有了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它是一匹优秀、慈爱的母狼。

再来说说狼崽,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前三匹是公狼,媚媚是母狼。我最喜欢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它抢到了一块羊胎,随后却被一只叫黄犊的幼狼给抢去了。黄犊比蓝魂儿体型要高半个肩胛骨,但它并不逃避,而是向黄犊发起了挑战。在战斗中它被咬下了一只耳朵,而黄犊则被咬下了一大截尾巴。蓝魂儿虽然失去了一只耳朵流血不止,但一点没有罢休的念头,死命地向黄犊冲去。黄犊见蓝魂儿这么不要命的架势,那还管得了那块羊胎啊,转身就逃。蓝魂儿打败了黄犊,叼起羊胎向母狼紫岚奔去。紫岚看到蓝魂儿得胜而归心里可高兴了。从这里我可以看出,蓝魂儿十分勇敢、不畏强暴、勇于拼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紫岚对自己的孩子十分关爱,她每次捕食回来总是让自己的孩子们先吃,等到它们吃饱了才自己吃,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她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朝思暮想地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不停地培养着自己的孩子;她还是一匹永不放弃、坚定不移、说到做到的母狼,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并没有成为一纸空谈,一次次地告诉自己的孩子要成为狼王该怎样努力,一步步向前进。但她的孩子在一个个离她远去,黑仔被金雕捉去;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丧失了生的可能;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的战斗中战败身亡,孩子一个个离开了这个世界,她难道不悲伤吗?母狼紫岚当然悲伤,但她心里一直在对自己说:死去的,再悲伤也无用,而是应该让活着的更好,更有价值!她是一匹深明大义的母狼。

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看书、多阅读,增加阅读量和课外积累,使自己学得更高、懂得更多、知识更广!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九

曾经有一只母狼,名叫紫岚。它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在它所生下的一窝狼崽里,能有一只狼王,它为这个梦想付出了许多努力,虽然它的狼崽一只一只的死去,可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把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为了救狼孙,它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紫岚那锲而不舍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虽然它一次又一次的经历着失败,虽然它一次又一次的与成功擦肩而过,但是它付出了,它努力了。它朝着自己的梦想始终在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去奋斗,虽然到生命的最后,也没有见到它的梦想实现,但它也已经心满意足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世界闻名的科学家--诺贝尔。他为了发明炸药,在一次实验中,弟弟被炸死,父亲被炸成残废,可是诺贝尔却毫不气馁,经过无数的失败,最后终于成功了。虽然他成功了可他并没有因此而止步,他为了发明威力更大的炸药,仍不断地加紧实验。

有一次,诺贝尔在实验室里自己亲手点燃了导火线,双眼紧盯着缓缓移动的火星,轰!巨大的声震撼着大地,滚滚浓烟从实验室里涌出来。诺贝尔冲出浓烟,只见他满身是血,高举双手呼喊着:成功了!成功了!他为了发明炸药,投入了整个生命,并最终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明末清初,浙江出了一位史学家谈迁。他从小立志要编写一部翔实可信的明史。经过20多年的奋斗,在谈迁五十多岁的时候完成了一部作品--《国榷》。谈迁心中的喜悦可想而知。可是,就在书稿即将交付印刷前,一个小偷溜进他家,将《国榷》偷走了。20多年的心血化为乌有,这对任何人都是致命的打击,更何况谈迁此时已是体弱多病的老人了。很多人以为谈迁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失败并没有打垮谈迁,他又开始从头开始编写这部史书。又经过了几年的奋斗,一部新的《国榷》诞生了。谈迁也因此名垂青史。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也会经历失败,但是只要我们不灰心,不气馁,努力拼搏,胜利一定就在前方。

记得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只考了88分,我心灰意冷,走在路上好像觉得连小鸟都在嘲笑我--嘲笑我的失败。我回到家,本以为爸爸妈妈会责骂我,但是爸妈并没有责骂我,而是给我分析试卷,分析我的错误。是爸爸的一句话,又给了我希望:一次的失败,并不代表你会一直失败,更代表不了你下一次的不成功。当务之急是从失败中爬起来,加倍努力,你就一定能达到胜利的彼岸。从那以后,我更加努力了,终于,我又取得了好成绩。

《狼王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失败,但只要有为追求目标锲而不舍的精神,只要有在失败面前永不言弃的信念,只要有为实现目标肯付出努力的意志,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我们就一定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十

以前,我以为在动物的世界里,尤其是猛兽世界,没有亲情、爱情,只有冷酷。可是,看完《狼王梦》之后,我的内心深处受到了极大的触动,对它们的看法也有了质的改变。我看到它们也有亲情和爱情,和我们人类世界惊人的相似。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快要分娩了。经过一番困难,她终于产下四只幼崽,三雄一雌。老大黑仔,老二蓝魂儿,老三双毛,老四媚媚。紫岚有一个梦想,希望她的后代能成为狼王。她最开始看重黑仔,可黑仔独自出洞玩耍时被金雕吃了。老二蓝魂儿也被猎人设下的圈套给夹死了,老三双毛在与狼王对战最后一刻时,被心里的自卑连累死了,死于众狼之口。最后,紫岚只好让媚媚和卡洛洛相爱。媚媚分娩时,金雕又来了,紫岚拼了老命,和金雕同归于尽,她所做的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她心中的那个狼王梦!

在我们的世界,没有哪个父母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前途一片光明,甚至为了孩子,可以不顾自己的一切。就像紫岚为了狼王的梦想,最后竟然选择牺牲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父母为了儿女确实付出了很多很多。这份爱是百分之百的,没有一点掺假,这就是父母之爱,令人感动。当我看到黑仔死了以后,我认为,紫岚会放弃,没想到,她还在坚持她的梦想,这不就是父母对儿女寄予的那份希望吗?直至最后,她用自己的生命和金雕同归于尽,这不就是父爱母爱的无私无畏吗?学习中,生活中我们总会犯错,父母有时会教训我们,就像紫岚打骂蓝魂儿一样,这其实也是爱。

读完这本书,我对紫岚很敬佩,我又重新开始思考什么是父母之爱,什么是成长。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困难,但是面对困难,我们一定要坚持,像紫岚那样坚持梦想,永不放弃,永不退缩,就一定会战胜困难!

《昆虫记》读后感中学生优秀范文参考10篇


法布尔《昆虫记》笔下形形色色的昆虫,已不再是大自然下的渺小的虫子,而是一个个顽强乐观的生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昆虫记》读后感中学生优秀范文参考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昆虫记》读后感范文一

我目不转睛的浏览着著作《昆虫记》,昆虫的各种特征与蕴含着的耐人寻味的哲理把我深深的迷住了!从而,我明白了,原来每一种昆虫都是平等的。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精彩,甚至都远远超过了我们人类。

昆虫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的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玩耍,在城市田野中飞行走路时,一座被遗忘的花坛,或是一段还没整修的河堤也许都有他们的身影,也许连草根底下也会成为它们的乐园。

比如,夏天的蝉。你或者会对它喋喋不休的歌声、厌烦,你或许会捕捉它当宠物玩,蝉小小的生命或许会在你的手中终结。但是你知道蝉的一生吗?蝉的一生要经过四年黑暗的苦工。我们不应该去讨厌它的歌声。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突然穿起漂亮的衣服,张开美丽的翅膀,能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是多么的不易。

萤火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昆虫,萤火虫有着色彩斑斓的外衣,它的身体成棕栗色,胸部是柔和的粉红色,其圆形服饰的边缘则点缀着一些鲜艳的棕红色的小斑点。它的肚子顶端会发出微弱的光亮,就好像肚子里镶了一盏小灯。在宁静的夏夜,经常会看到它们在草丛中游荡。

萤火虫长着三对短短的腿,它们利用这三对小短腿迈着碎步跑动。雄性萤火虫到了成虫时期,会长出鞘翅,就像其它的甲虫一样。而有的雌虫则永远都保持着幼虫阶段的形态,无法享受飞翔的快乐。虽然我们人类强大,但我们不应该瞧不起他们。

蜘蛛也很常见,他的形体雌雄悬殊甚大。大多数雄蛛都比雌体小,有些种类雌体超过雄体10001500倍,所以蜘蛛交配时,如同螳螂那样,雄体常有被雌蛛吃掉的危险,因此雄蛛欲与雌蛛交配时,必须小心翼翼地事先试探雌蛛是否允诺。

世界上大约有4万种蜘蛛,除南极洲外,各地都有分布。它们有的外貌奇丑、有的步履蹒跚、有的能走善跳,可谓千奇百怪。蜘蛛丑陋的外表下有着聪明的脑袋。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蜘蛛帮我们维持生态平衡,是人类的好朋友。

读完了《昆虫记》让我最终明白,在这个世界,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这让我想到佛教中的一种思想:叫众生平等。

《昆虫记》读后感范文二

在幽静甜美的乡村田园,昆虫、植物随处可见,奇妙的昆虫世界,有着无数的秘密。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笔下的《昆虫记》,为我们打开有趣神秘的昆虫界大门,引领着我悄悄走近昆虫,与昆虫近距离地展开交流。

你听,小昆虫萤火虫骄傲地告诉我:我外表看起来如此漂亮,就是一只舞动的精灵。我是一名高超的猎手,蜗牛就是我最喜欢的猎物。你听起来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只要蜗牛有一点软肉露在外面,我就会用颚去掐蜗牛,注入毒素,蜗牛很快就会失去知觉,成为我的盘中美食啦!

你看,小昆虫蝉又向我走来,她告诉我:我整日高歌知了,不是为了呼唤同伴,可惜我是天生的聋子,听不见自己的美喉发出的乐音,却享有着一双慧眼。

伴着《昆虫记》的书香,跟我交流的昆虫也越来越多:谋财害命的小飞蝇,能工巧匠的圣甲虫,人面兽心的蟑蝴螂

我轻轻告诉这群可爱的昆虫精灵:法布尔热爱昆虫,热爱探究,他一生专注于研究昆虫。他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用顽强的毅力将人类的探究事业向上推进了一个台阶!

人们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从法布尔身上,我想到了自己。还记得年幼的我:一会儿想学毛笔字,一会儿想学素描,一会儿又想学钢琴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样也没有学好。经过反复考虑,我决定学习钢琴。于是,我每天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练琴,晚饭后,休息日,我苦练基本功。随着年级的升高,学习任务也变得繁重,妈妈让我暂时放弃学习钢琴,可我不愿放弃,因为什么都挡不住我对钢琴的喜爱,弹钢琴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我喜欢黑白分明的琴键、喜欢钢琴下的踏板、喜欢令人心情舒畅的音符、喜欢一首首使人陶醉的乐曲凭着对钢琴的热爱与坚持不懈,我收获了满满的成功在多次钢琴大赛中屡次获奖,顺利通过钢琴十级并获得优秀

细细品读着《昆虫记》,我与昆虫对话,我更是在与法布尔对话,他告诉人们一个真理:只有坚持才能成功,拥有热爱便可战胜一切!

《昆虫记》读后感范文三

暑假里,我如饥似渴地看完了五六本课外书,其中《昆虫记》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的,刚拿到手时,说实话,没多大兴趣,因为我本身对昆虫就没什么好感!但看了几页后就不知不觉和作者一起沉迷在了昆虫世界里

作者十分喜爱昆虫,痴迷到为了一个昆虫而彻夜不眠的状态,书中五六七章节讲到了昆虫的婚恋习俗和奇特的产昆虫宝宝的经过,再次赞扬了母爱的伟大!有一种蟹蛛,产卵后就全神贯注地守着,一有风吹草动就进入战备状态,挥着一条腿威吓不速之客,直到赶走那些外来者后才会安心地回到自己的岗位。母蟹蛛用身体来遮蔽它宝贝的卵,忘记了饮食,抛弃了睡眠,两三个星期后,因为滴水未进,母蟹蛛越来越瘦了,衰弱的可能随时死去,但它会坚持等小蟹蛛们全部出生后才慢慢地缩成一个僵硬的尸体!读到此,我的眼眶湿润了,伟大的母爱太感人了!想想我的母亲,妈妈一边上班一边要照顾我的起居饮食,特别是前段时间我感冒发烧了,妈妈担心的直掉眼泪,火热的夏天,妈妈不开空调也不吹电扇,说不利于我的病情,整个晚上就一直守在我旁边给我扇扇子,用温水给我擦试而我呢?我能回报她什么呢?

第七章节还讲到炎热夏天里终日唱歌的禅的歌唱秘诀和第八章节里萤火虫发光的原理,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以前只知道夏天在老家的夜晚能看到发着光飞来飞去的萤火虫,却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发光;以前只知道在老家越是炎热树上的禅叫的越是欢快,却不知道它的声音是从哪发出来的。读完整篇文章,我受益匪浅,原本对昆虫毫不了解的我一下子对昆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原本甚至有些讨厌苍蝇蚊子类的昆虫,现在却对它们有了另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因为它们像人一样,有血、有肉、有感情!昆虫们和我们人类一样,也在不断的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快乐地生活着,我们要爱护昆虫,保护昆虫!

整篇文章令我感动和敬佩的还有作者法布尔先生!他耗费一生的时间来观察、研究虫子,他的坚持不懈和忘我的观察研究,正是我所缺少的!以前考试或写作业,有些题目我都会的,但粗心大意导致错题、失分!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学习法布尔的细心和毅力,要有认真严谨的学习态度!法布尔是法国人,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是中国人,我也有自己的梦想,也有一个美丽的中国梦!但要把梦变成现实,还需要我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

《昆虫记》读后感范文四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益书。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

这本书讲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有螳螂,蟋蟀,石蚕,被管虫等等昆虫,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感情,是一个集体,告诉我:人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蝉在地下生活了4年,在阳光下歌唱5个星期;螳螂喜欢吓唬敌人,在出其不意的抓住它;象鼻虫憨厚老实,在豌豆中生活,把生的希望留给身体强壮的伙伴这种奇妙的景象,使我觉得昆虫世界有无穷的奥妙。

法布尔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使人仿佛身临其境。上小学开始,我就很少在接触大自然,接触田野,读了这本书,我好像又听到了它们的歌声,看到了它们忙碌或悠闲的身影,想起儿时的事来。那时,我总喜欢一个人往田里跑,一整天一整天地趴在麦地里,观察或捕捉那些可爱的小虫子,每天都满载而归,但大人总让我把这些不干净的东西扔掉。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对这些小东西不再有兴趣,而法布尔呢?他的一生都在观察昆虫,研究昆虫,还为这些小东西写了整整十卷书,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这本书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轰动,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被泥水匠蜂造地屋子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蚂蚁们的团结友爱的品质,还有等等一系列的事情所感动,它们和人类一样,有优秀的品质和精神,它们都为了生存而努力。法布尔的这本书,充满了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细致入微的体现出了作者对昆虫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我觉得自己在读时仿佛是一只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的情感。另外,法布尔抛开了人们普遍的看法,在研究蝉时,他发现,蝉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勤奋者,而蚂蚁却是一个凶悍的劫掠者,把蝉辛辛苦苦得来的食物都抢光了。这让我发现,我们不能完全赞同别人的看法,要通过自己的仔细观察和认真研究去寻找真正的答案。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法布尔老人让我了解昆虫世界, 而昆虫让我永远记住了法布 尔老人。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昆虫记》读后感范文五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的巨著。

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的种类、习性乃至觅食、婚俗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等等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运用散文的手笔,真实、细微、详实的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

漂亮的萤火虫,强霸的红蚂蚁,会唱歌的蟋蟀许许多多的昆虫在面前一个个的展现,表现着他们自己独特的风采。

这么多精彩的故事里,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粪金龟和公共卫生》。文中的粪金龟是一个不被重视的小昆虫。有时候我们对它们忘我的工作只是轻蔑的一瞥,有时候还用俗语给它们加上种种难听的名字。正如文中所说:做好事的,背骂名,受歧视。它们勤劳、热情的工作,担负着不可思议的工作量,给我们带来洁净卫生的环境,也给土地带来了养料。它们为我们人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要求我们的却只有一点点的宽容。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人担当了这样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就是当我们还在睡梦中时,早早地就开始为大家清扫环境的清洁工人。他们不怕脏,不怕累。过年过节时,大街小巷照样有他们忙碌的身影。

而看看我们又是如何对待他们的呢?有人看到他们打扫恶心的垃圾时,嫌弃他们,碰到了绕道走,这些清洁工人似乎成为了最不受欢迎的人。但是,仔细地想一想,这些垃圾不都是我们废弃的吗?而他们早起晚归,不叫苦不叫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挥洒着他们的汗水,还给我们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他们的工作难道不能称之为高尚吗?

希望那些人以后再碰到他们时,收回那鄙视的目光,真诚地投去一个感谢的眼神,感激他们不顾自己的脏和累,让我们远离脏乱和污浊。

在法布尔的书中,昆虫们扮演主角,演绎着大自然的经典故事。翻开这本昆虫的书籍,享受这份读书的乐趣,用心品味书中的精华,渐渐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了一个更深层的认识。它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赋予人的思想情感;他们与人有着屡屡共同之处,让你不得不为之惊奇、喜悦。

《昆虫记》读后感范文六

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完了一部生动有趣的著作《昆虫记》。《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因此《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无数种昆虫的生活。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入了现代文明。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人间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的一个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并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则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而是历尽了千辛万苦。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但他没有向命运投降,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任何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是因为如此热爱真理所以撰写了《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去感受揭开谜底时的兴奋与喜悦,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锲而不舍地研究昆虫,而我平时做数学题只要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但是法布尔的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是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读后感范文七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平常很不起眼的昆虫在这本书里,在作者的描写下,都变得那么奇异,那么有趣。好像它们一个个排着队,在我眼前有序地做自我介绍,在表演着,让人觉得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科学家法布尔。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所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才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巨著,受到了人们的爱戴与尊敬。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学习,坚持不懈地观察研究昆虫,终于获得了成功。

这本书几乎介绍了所有的昆虫:圣甲虫、节腹泥蜂 、黄足飞蝗泥蜂、砂泥蜂、泥蜂、黑胡蜂、红蚂蚁让我这个整天窝在家里看书的人大开眼界。

如萤火虫,作者是这样描述的: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我看了,觉得再平常不过的萤火虫是那样的可爱温柔,像一个刚出生的小娃娃;如舍腰蜂,幼小的舍腰蜂,是以各种各样的蜘蛛作为食物的。甚至,在同一巢穴中,其食品的形状各不相同,因为,舍腰蜂只要个头适中,什么样的蜘蛛,都可以充当食品,太大就装不到罐子里去了。在幼蜂的各种食品中,那种后背上有三个交叉着的白点的十字蜘蛛,是最为常见的美味佳肴。我眼前仿佛看到了贪婪凶残的舍腰蜂,让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可见,作者描写得多么生动啊!此外,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片段:如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堆黑色的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着,追逐着;有着红色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地摇摆着,并缓缓地前进;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们各自将身体隐藏在一个枯枝更应该去财务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这描写得多生动啊!此时,我觉得它们仿佛不是昆虫,而是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朋友。 如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 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试问一下,哪个人没看到过苍蝇倒挂的姿势,但又有谁去注意它呢?法布尔观察得真是太仔细了,太认真了。我想,这也许正是法布尔的成功之处。

读了《昆虫记》后,我感受很深。法布尔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而同他相比,我真是感到羞愧万分。平时我做数学题不仔细不专心,常常草草了事,也因此,经常与优擦肩而过。记得有一次,老师出了几个蛮难的数学题,让我们一定要完成。我看着那1,2,3,4,5,6,7,8,9,10组成的数字,一个头便两个大,仿佛它们都是凶神恶煞,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于是我就不专心起来,看看这,看看那,玩玩这个,摸摸那个,把老师布置的作业扔在了一旁。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还没完成数学作业。这时,我看到静静躺在书桌上的《昆虫记》,想到了法布尔一生都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探索科学奥秘,观察发现一切昆虫,虽然遇到了许多的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我现在只遇到了那么一丁点的小困难,又怎么能退缩呢?于是我放下手中的玩具,伏在桌前,静下心来,仔仔细细做起题目来。说来也怪,现在觉得那些题目也没有那么面目狰狞了,所有题目都被我迎刃而解,很快我就完成了数学作业。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寻求真相的探索精神,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科学、不断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还一定要准确记述,观察仔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眼前的困难再大,只要有像法布尔一样的精神与毅力,就一定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昆虫记》读后感范文八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多精彩的书籍,有《洋葱头历险记》、《海底两万里》、《稻草人》等等,但是最让我着迷的是《昆虫记》这本书,从书中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奥秘,原来昆虫的世界里那么有趣,那么美妙,请大家跟随我的脚步,也去昆虫世界玩一玩吧!

翻开这本书,书中白蝎自杀的故事就非常的引人注目,我当时想白蝎怎么会自杀呢?于是带着这个问题,我认真仔细的看完了这个故事,原来作者利用反复实验的方法来证明白蝎不是自杀,而是用自杀的假象来获取最后逃生的机会,而且作者把白蝎自杀的实验过程描述的非常生动有趣,而且观察的非常仔细。

又例如昆虫睡姿辨这个故事中,作者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昆虫的睡姿,而且描述的生动有趣。比如椎头螳螂是倒挂着睡觉的,泥蜂是凭借口器的力量,将身体横撑在空中睡觉的等等。可见作者观察的是多么仔细认真,从这两个故事让我情不自禁的回想起了拿到语文期末考试卷的那一幕,当时当我看到卷子上基础部分合格两个红红的大字时,我一下子傻了眼,心想:考试时我都会做呀,怎么会错呢?怎么会是合格呢?仔细一看,全都是粗心惹的祸,不是错别字,就是看错题目,这是我的眼睛一下子红了,眼泪水在眼眶里不停的打转,心想:为什么这么粗心呀,真是太不应该呀。正当我非常后悔,垂头丧气的时候,华老师微笑着向我走来,亲切地对我说:周熠涛,这次失败了不要紧,但是你要知道为什么失败,以后该怎么改正,这样你才会成为胜利者,而且胜利者有一个重要的条件那就是仔细认真。当时,我是懂非懂地点点头,如今看了这本书的许多故事,我恍然大悟,原来仔细认真多么重要呀,我以后可不能再这样马马虎虎了。

当然在《昆虫记》这本书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既生动有趣又蕴含着许多道理。如果你打开这本书,我想你也会和我一样着迷,也会尽力的去改正自己的缺点,做一个仔细认真的人。

《昆虫记》读后感范文九

漫长的五年级光阴逝去,迎来了欢乐的暑假。在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可是最令我难忘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的内容十分吸引人。

在作者记述螳螂的时候,他把螳螂比作成了天生杀人狂,咦?为什么呢?我好奇地恨不得马上就知道答案,于是我慢慢的往下看:螳螂被法国人叫做修女的披风,顾名思义,因为它长长的膜翅就像修女的长袍。可它看上去美丽,却有自己克敌致胜的厉害武器它的头颈和捕兽器,螳螂的头颈是柔软的,可以向任何一个方向自由转动,再配上它那捕兽器两把折叠式快刀真是完美的杀手!在它休息时,会把双刀折起来,举在胸前,如果这时候有个小蚱蜢或是其他猎物经过,双刀的三个部分就会一下子全部展开,钩住猎物,马上收回,然后再将猎物夹在两排锯器之间。可怜的小蚱蜢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沦为螳螂的腹中食。看到这儿,我的疑问也解开了。

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萤火虫时,竟把可爱的萤火虫比做了麻醉师,这怎么可能?难道萤火虫迷上了医生的行业了?可一被法布尔爷爷这么描写后,我恍然大悟了!原来,萤火虫和螳螂差不多,都只是外表看似美丽,当你进一步了解后就会有惊人的发现:其实萤火虫是一种凶猛无比的食肉昆虫,它们的捕食对象你肯定想不到那就是走路慢吞吞的蜗牛!每只萤火虫开始享用猎物前,会先给猎物打一针麻醉药,使猎物失去知觉后,享用美食,我想你们一定会问,它是怎样享用蜗牛的?是真的吃?还是将蜗牛切割,分成小块,然后咀嚼它?不是的!萤火虫的吃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吃,而是吸。它们把蜗牛溶解成一种非常稀薄的肉粥,再痛快的饮用,等它们吃饱喝足,这时候把蜗牛的壳翻过来,壳内就会有像汁液一样的残羹流出来。这只蜗牛早就已经彻底over了。

昆虫世界是多么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更不知道每当夏至时,就会有许多蝉出现,它们在阳光普照又被行人踩的很结实的小径上钻许多小孔,那时,我很迷惑心想:这些蝉钻小孔干什么呢?直到我看了《昆虫记》才知道,原来这些蝉钻小孔要做地洞的出口,幼虫通过地道蜕变而成。

怀着对昆虫世界的好奇心,熬过暑热以后,我便约了几个好朋友去湘湖边玩,很快便到绿草如茵的草地上抓蚱蜢。开始行动了,我们拿好了瓶子,我往草地上一踩,只见几只蚱蜢往空中一飞。哦,一只又大又肥的青蚱蜢,我找中目标,正想一手抓住它,可还没有等我碰到它,它却纵身一跃,接连几个腾跃,飞到离我有 三米 开外的地方停了下来。我心想: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呀!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冲上去一手拍了下去,一拍一抓一拿,我可总算把这只蚱蜢抓住了,我抓了一只又开始抓第二只、第三只

在法布尔爷爷写的《昆虫记》里,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也有它们自己的小社会,它们像人类一样有着喜怒哀乐!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如果生活中我们能像法布尔爷爷学习,试着去发现生活中的小细节,这样,生活才会更加多姿多彩,与众不同!

《昆虫记》读后感范文十

一开始,我对《昆虫记》并没有什么好感。你想想那些乌七八糟的小虫子能有什么意思啊?打开书,细细品读,那些细腻而生动的文字,让我仿佛置身于小虫子们生活的世界。不!我怎么能叫他们虫子呢?他们分明是一群天赋异禀、各有所长、执着生存、深藏不露、惹人捧腹的超级无敌可爱的小邻居呀!带你去认识几位吧!

女神杀手螳螂

我一直以为螳螂是一位优雅女神!事实上它却是一位危险的杀手!它有三大招牌武器轻颈、大刀和锯齿!它非常狡猾,整天一副治愈系的样子,看起来没有一点儿杀伤力!可蝗虫经过她的身旁一下子就失去了生命!苦心经营的女神杀手也有自己的天敌。螳螂的天敌竟然是小小的蚂蚁呢!螳螂吃蝗虫,蚂蚁吃螳螂,鸡又吃蚂蚁!鸡长肥了!人又要吃鸡!一条生物链就挂了上来!我觉得好有趣!你觉得呢?

迷你强盗红蚂蚁

还有一种昆虫我觉得非常奇怪,那就是被作者称为强盗的红蚂蚁。这一群看似杀气腾腾的强盗,实际上是一群毫无一丁点儿方向感的小家伙呀!只要2、3步的分差,它们就会迷路呢!我非常惊奇,我感觉昆虫应该有比人强很多的方向感,比如蜜蜂,无论风有多大,它们也能顺利回到家!这让我认为所以的昆虫都行呢!可红蚂蚁却不行,让我的猜测漏了个洞呢!

预言家天牛幼虫

我十分佩服天牛幼虫!它能预知未来!它知道自己成虫后不能翻转,所以都是幼虫来建造房屋的。幼虫建造的房屋十分巧妙,树表处,它会留下一层薄薄的树皮作为遮掩自己的窗帘,作为长大后的出口。幼虫做好了家,就进入了漫长的蛹期。要知道幼虫在蛹期中,头永远朝着门的方向。小小年纪的幼虫很为以后的自己着想,这点非常令我佩服!

《昆虫记》向我们展示了许多的昆虫日常生活和不为人知的一面,每只都有自己的特点!比如大孔雀蝶:为爱而生!松毛虫:爱排队的气象员!蝉是一位天生的歌手!樵叶蜂天才剪刀手他们常用无辜的外表,隐藏神秘的超能力。他们那么弱小,但是又那么强大。他们亦敌亦友,互为依存,又互相制约。可爱的小家伙们构成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我迷失在他们奇特的故事里

《孔乙己》优秀中学生读后感10篇


看完《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孔乙己》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孔乙己读后感200字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孔乙己。它主要讲了,清末明初施一个绰号为孔乙己的读书人,经常来一家酒店买酒,掌柜们都很熟悉他。孔乙己原先是替人抄写书籍的,后来因为好吃懒做,被赶了出来,只能蹭饭吃,后来有一段时间孔乙己没有来过酒店,因为被人打断了腿,终于几个月后可以给最后一次来酒店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据说是饿死了。

我对孔乙己的命运感到惋惜,他最后饿死原因,不仅是当时社会的压迫更是因为他自己本身。贪图一时的小利,而是自己的一生都处于饥饿贫穷之中,是十分愚蠢的。

为一切事物都是丑恶的,那么你也不会有开心的生活。

孔乙己读后感200字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人们的心灵扭曲变态,经济上的剥削与精神上的毒害,让人与人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了。人与人的关系冷漠、感情麻木,甚至丧失了人最基本的同情心。这就更深层次地揭露出封建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戕害之深,也反映了鲁迅对这种社会风气的深恶痛疾。

作为冲决封建罗网的新文化运动主将的鲁迅,在《孔乙己》这篇小说里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末期的整个病态社会,咸亨酒客们的冷漠和麻木正是鲁迅针砭的病态社会的毒瘤,作者对病态社会的浓毒,毫不留情地解剖,对笔下的孔乙己既同情又嘲笑,对自食其力,受统治阶级层层盘剥的短衣帮,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对他们毫无同情心,愚昧麻木的心情而感到悲愤,作者在嘲笑中把批判的锋芒无情地指向整个人吃人的社会制度。

孔乙己读后感400字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通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孔乙己》读后感[600]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赤裸裸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 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读孔乙己有感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 ,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读《孔乙己》有感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乙己》读后感[600]

除了上次说道的叙事人选择的特殊,鲁迅使用了小伙计的角度,这样就略去了很多关于孔乙己的介绍,以及他的悲惨命运的了解,就在这小伙计的眼中,也没有对于孔乙己的出场做面面俱到的描写。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写,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这一点和鲁迅的其他名篇是很有些不同的。

在表现方式上,《孔乙己》一文中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文中写到没有他,人们也一样快活这里后,小说接着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回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是仍旧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 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 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地算他的帐。

从字面上看,好像并没有任何文字直接写到人们的快活。然而从对话的语调中,仍然可以看出那个提供消息者的心态。对于丁举人打折了孔乙己的腿这样野蛮的人身伤害,说话者没有半点保留,相反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特别是,传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了的时候,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没有震惊。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欢笑的人的厄运,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这就充分显示出鲁迅在对话描写中潜在量的巨大有意不去直接点明说话者那种津津乐道的神态甚至以消息的传播者为荣的情绪,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

唯其平静、平常、平淡,才显得诸如此类的残酷无情,由于司空见惯,而没有感觉,没有痛苦,而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揭示这种无形的精神虐杀的可怕。

孔乙己读后感200字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还有孔乙己腿断了,一路爬来爬去,可见,孔乙己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已经死了。但作者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死了,可种种迹象也表明他的确死了,所以大约的确也不矛盾了。

孔乙己读后感400字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子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深沉的批评力量。 孔乙己自身的可笑,正是作者对封建文化,封建教育制度的嘲笑,讽刺,揭露以及批判。作者对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的内心痛苦与悲哀,,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小伙计的笑是不经意的,附和着笑。邻家孩子的笑,并非恶意,是听的笑声赶热闹的笑。短衣帮的笑。是为孔乙己不伦不类的样子。故弄玄虚的语言,迂腐无能的性格而笑,以求得无聊生活中的片刻而活。这是病态社会所致,反应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淡无情。掌柜及穿长衫的人的笑是以欺凌,玩弄为目的的笑,这是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孔乙己是酒店们取笑的对象,酒店里的人们肆意逗笑。取笑孔乙己。有得顾忌地去戳他性灵上的隐痛。但在孔乙己的心中,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真理,无论别人如何嘲笑,多么冷漠,他从不放弃对心中真理的执着,仍然恳切的说:不会写吧我教你。在那个落魄的时代,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可以赞颂哥白尼,赞扬华盛顿,为什么就不能认同孔乙己?

《孔乙己》读后感

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

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悲怆的生离死别,没有怆天哭地的哀号,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

活着读后感中学生优秀作文范文10篇


我们需要学习《活着》中主人公的精神,热爱生活,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强的活下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中学生优秀作文范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活着读后感范文一

哈姆雷特的悲剧来自他的家族,拉斯柯尔尼科夫的迷失归罪于年轻时的放浪,而福贵的悲剧却只能由时代这一莫须有的替罪羊负责。

看福贵这一生,他有什么选择呢?苟且、屈服都不能挽救他的家人,因为他们就从未昂首活过,所以他们即使低下头颅也得不到廉价的怜悯。从他父母到儿孙,没有一位是为崇高的理想、伟大的斗争而献身,而都以良民的身份横遭不幸。他们的死亡没有光辉,但生命却没有污点:妻子死于疾病,儿子死于医生的媚权,女儿凤霞死于难产,女婿二喜死于工程事故,孙子苦根更是因一晚豆子饱胀而死。追求着最低限度的生存,是福贵一家人数十年所坚持的唯一信念。他们拥有中国农民最坚强的内心,也拥有中国农民最仁厚的宽容,但他们所面临的却是一次次无孔不入的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所带来的劫难。

中国农民广义的来说具有选择的勇气和智慧,也具有无法选择时的坚忍甚至顽固。这是一种伟大的力量,这种力量使福贵熬过了内战、饥荒,他们在尘土与贫穷中生儿育女。但这种坚韧向上的努力并不能最终挽救生命,并不能躲避社会的疯狂。

福贵的悲剧,是最彻底最无解的悲剧:假使他没有输光家业,他将死于人民的审判;假使他不将凤霞出嫁,凤霞必不能获得爱情的幸福。假使他不为孙子炒上那碗豆子,苦根也许会和有庆、凤霞一样死于另一位庸医之手吧世界没有给他们安排活路,死亡恰恰是按部就班。

世界广阔,然而不属于他们。国民政府吞没的是和平,三年饥荒吞没的是生命,吞没的是秩序。时代夺走穷人的褴褛衣衫,最终让底层人民一无所有。在他身边,龙二、春生、大队长,又有哪一个的结局比福贵幸福?他们丢尽了颜面,最终死灭,经常是比凤霞、有庆死得更迅速。

余华的语言简洁有力。他将事实简单地概括,像一位历史学家一样,冷峻而精确。从第一页到最后一段,那些灰色的文字,由平淡走向残酷,从岁月的铁栏杆后我们仿佛已经忘记了栏杆背后并不是虚无的黑暗露出血丝的眼睛。那是一代农民的血泪史,他们为城市人、知识分子和政客的差错买了单。他们没有超脱的能力与智慧,不存在逃避的可能。

就这样,他们成为没有转折、没有希望、没有文献与石碑刻录的悲剧。虽然农民为历史进程做出的牺牲可歌可泣,但却并不能够被传颂。历史的真过程太惨烈,假使全部拿出来,恐怕要崩断我们松弛的神经。

活着读后感范文二

翻开黑色的封面,一个又一个故事如同凶猛的涌流朝我扑来,几次欲放下,却又一次次沉重地拿起。合上书本那一刻,仍感觉令人窒息的压抑。闭上了眼睛,试图平静我的呼吸。

随着余华冰冷的语调似乎亲眼目睹了福贵的一生,在文字里,悲喜交集,感受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嗜赌成性的福贵少爷荒诞地让家庭陷入破败,一家人陷入了艰难潦倒。老爹被活生生气死,福贵又被国民党拉去了做壮丁,待他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家,母亲早已病逝,女儿凤霞因病成了哑巴。在无尽的悲哀中,作者又透进了点点温情,给我一丝丝美好的希望。儿子有庆长跑得了第一名,凤霞怀了孕嫁了人,天真地以为悲剧都结束了,噩梦亦不会再萦绕,一切都会变得越来越好,最后都会大团圆结局。

可冰冷的笔锋并没有让这简陋的欢乐延续。没有丝毫婉转地,一个个人以各种难以想象的方式迅速死去,毫无预兆,几近残忍。似乎在告诉我们,命运从来都不随你,现实的无情生活的残忍,远比你想象中要剧烈,并且无时不在上演。

凤霞难产而死,有庆的死更是荒谬而冤枉,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接二连三的死亡,好像一只巨大的手,一点点地掐住了我的咽喉。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然而,苦难并没有结束,继儿女死去后,妻子、女婿、外孙,好像一切都陷入诅咒一般,一个个死去。最后的最后,只剩下福贵孤身一人,还有他名叫福贵的老黄牛。

还是要活着。

福贵啊,你要好好干活啊。

福贵仍在死亡的伴随下静静地活着,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瞬间,无语泪自流。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韩文版的自序中,余华如是说。

活着,为了承担生活给予我们难以承受的苦难,承受过后依然坚忍、顽强,这便是活着给予我们的力量罢。

有人说活着是为了追寻人类所渴求的一切,绽一片灿烂光华。你也许会对福贵牲畜一般的活着予以唾弃,可是不可否认的是,活着真的是像余华笔下所述的那样仅仅为了活着,人只是一种存在,和万物一样并无大意义。这或许是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为活着本身而活,并不为活着以外的事物所活着。

我们终究会明白,沉浸其中的欢欣喜悦,无法自拔的痛苦不堪,抑或是难以告人的艰辛苦难,终有一天会随时间的沙漏一点一点如尘土般被拭去。

那些鲜血淋漓的伤疤,哭天抢地的泪水,无边无际的绝望,都会在活着的时光中,告诉我们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活着读后感范文三

活着的领悟

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许我们许多人一生都在刻苦的思考这个问题,但真正理解的也不过是寥寥无几,也许活着就是一份信念,一份支持,让我们即使身处逆境,也能热爱生命,热爱生活。

也许福贵不过是生活在中国底层的人,他的故事也许是在这大千世界中每天都在发生的事。这本《活着》不仅是讲述了极端情况下的不幸, 更是描述了活着的信念意志,余华的语言并不优美华丽,但正是这样质朴语言让我感同身受。他没有用过多的语言去描述福贵的苦难,但让我的心却悲痛万分,也许这便是我们口中所谓的命运。

《活着》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述说福贵的苦难,但如果用心感受,他的经历充满了失而复得的喜悦与欢乐,他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曾让他欣喜万分。他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他永远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一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别人的看法。他是位普通的人,没有高尚的品质,年轻时,他也曾败落家产,不思进取;他也曾在炮火下体验生活的艰辛,也终明白家的温暖;当身旁一位位亲朋好友的逝去, 他才悔恨,他才不甘,最后的夕阳下那与老牛依偎的背影,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的无奈,或许是他对生命最好的诠释吧!

我曾记得一个故事:一位年轻的生命,在天使的指引下从名望爱情、富贵、享乐、死亡中挑选一个,但他将所有的一切尝试过后,没有欢乐,没有愉快 留下的不过是恣意亵渎的老年。 我们这一生,就像徘徊过这个世界的流浪者,我们希望找到一个方向,来证明自己不是那么平凡,但却从未实现。 我从福贵的身上看到了许多的闪光点,他从未拥有过我们追求的东西,但却永远热爱生命,还相信也许下一秒便会有转机,试问在世间有几位像他一般的领悟生活。

活着一词是多么充满力量,它像一句指引,又像一句教导,它让我们生活下来,去感受去领悟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磨难、失败以及惆怅。让我们面对一个巨大的苦痛时,忘记绝望,化作我们心中最闪亮的光,指引我们生活的方向,让们拥有坚强的理由。

也许我是一位多愁善感的人,看到福贵身边最爱的人一位位的逝去,我的泪水便会模糊了我的眼眶,那种送走亲人痛彻心扉,像小刀在雕刻我的心。 为何生活要充满了离别的苦痛,而所有的一切,都要让生者来担当?但我也从这本书中明白,活着,团圆在一起,哪怕是富是贫,是福是祸,笑脸也随处可见,而那些逝去的生命,也将永远活在爱的人心里。

人活在世上也许只是为那一口气,只要活着才有拼搏的资本,青春的小路上也许有许多失败、迷茫、成功、喜悦,但只活着,才不会辜负爱的期望。笑看明天,也许才是真谛。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福贵的一个信念,也是《活着》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一句话。每次看他在困难面前坚强的站起来,我的心就为之感动,在今天的社会,人面临的压力,那些自以为遭受失恋、失职后的万念俱灰,相比于福贵亲手送走爱人的苦痛不过是冰山一角。看着新闻里面报道的一位位生灵亲手扼杀自己的生命,为何他们的心如玻璃般一触就碎,那一张张遗书,难道里面的只言片语便是你们放弃的理由?你可知道你给予爱人的苦痛,那是无法用岁月磨平的伤口。亲爱的人,这世上那些想要生存的人的意志,哪怕只有一秒,他们也渴望贪婪的看也这个世界,听一次亲人的呼唤,望一次希望的晨曦,感受一次迟暮的黄昏。你们可曾明白,那可用力跳动的心脏,充满着希望的血液。所以我们要活着,才有美丽的明天。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那么无情,无论少了谁,它都依然孤独的转个不停。我们要明白,不能因亲人的逝去而一蹶不振,我们的身上还承载他们的爱、信仰与寄托。 所以我们要活下去,好好的活。

美丽的夕阳下升腾起希望的炊烟,那人与老牛依偎的背影,刻画了多少生活的无奈。我知道黄昏即将来临,但生活仍在继续。

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范文四

活着,真好

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唯一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江青被打倒、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打倒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活着读后感范文五

好好的,活着

星辰,在空中寂寞的亮着,那点点的冷光,诉说着黑夜: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战胜黑暗的光明,是生命的坚持。

《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活着,或者说更好的活着。

《活着》却又很复杂,它将人们放置在了一个充满苦难的时代里,将活着最宝贵的信念,完全地剖析在人们面前:以回忆的姿态,去深刻地体会活着,艰辛,本然,宁静。就如林荫下的福贵,牵着老牛,念叨着亡故妻儿的名字,依旧充满感情,仿佛他们从不曾远去。

文章的主人公福贵,一生坎坷波折。当所有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亲情的美好被死亡无情的撕碎,他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坚毅与执著活着,没有被厄运打垮,扼住了生存的咽喉。

读过《活着》,看到福贵的亲人一个个死于病痛和意外,生死别离剜割着福贵的心,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由纨绔子弟变成了有坚定信念的人。由主人公的信念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对活着的感悟。

文中的活着,决不是无目的地延续生命,而是为了心中的信念,将活着演绎为生命的升华,去战胜一切失败,痛苦,永不放弃希望。

为了活着而活着。

当一个人在经历过生死困境,认识到生命的不易,当活着成为一种信念,而非只是想着自己的功名和后人的褒贬时,人们也许就会像福贵那样:独自一人却不孤寂,因为他能从自然中所有有生命的东西身上找到生命的活力,活着的快乐;也许就可以做到,对于自己的过往,那生与死的别离处之泰然,因为活着已成为心中最坚定的信念,看透活着的真谛,不会因生死别离而有所动摇;也许就可以做到夕阳西下,与老牛相依的淡泊、宁静。

活着是一种本能,是生物本源中对生命的敬畏与向往,活着是纯净美好的,是本真质朴的,人就是为了活着而坚定不移地前进,不论前方是黑暗还是光明,是荆棘密布还是鲜花绽放。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在活着本身面前,其他一切都不足以成为理由。

回到现实中来吧,文中福贵的时代早已过去,福贵的生活方式早已不适合现在的社会,我们不可能像他那样活着。我们应该做到保持本心,认清自己的目标,用尽全力去做真正有益于自己和他人的事,创造自己的价值。在一切困境面前,像福贵一样,永不放弃,为了活着而活着。

放下书,已是正午,秋天金色又带些收获气息的凉爽的风,混着温暖柔和的阳光落在窗沿,吹起窗帘,一阵阵起伏跌宕。心中涌起一股对生命从未有过的强烈力量,对活着的强烈信念一切如此美好,我们有什么理由抛下这一切轻言放弃呢?

林荫下,一个瘦小的老人和一头老牛,朝着太阳,渐得渐远。

好好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范文六

穷其一生,孤独一人

读完活着,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或者因为福贵悲惨的命运,或者是因为他穷其一生,终究却只剩他一个人。

福贵是书中的男主角,但故事是以他的诉说展开的。余华用朴实的语言,为我们展开了以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地改革运动,再到大炼钢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等一个小小的平凡人发生的事情而福贵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不幸。

这篇故事以我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为头,在初夏的时候我遇到了福贵,而与福贵开始交流,正是因为福贵在吆喝让牛时干活时喊的那几个名字。我想故事的开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吧。福贵是旧时代的富二代,他的父亲是地主。但是却有个奇怪的癖好,喜欢去村口粪缸上拉屎。或者就是福贵这富二代的身份,她爱上了嫖,也爱上了赌。他怀着六个月身孕的妻子家珍曾去赌场劝过他,但福贵没听,后来被二龙和沈先生两个人骗去了所有的家产。他和父亲,母亲,女儿和怀孕的妻子一同搬回了乡下。父亲因为这件事去世了。而他因为去帮母亲找郎中而被国民党抓了被迫离开了家乡,他不敢逃,也逃不了,命运似乎对他特别无情。他离开后,母亲也离世了。等他回到家后,已经过去三年了,他的女儿凤霞因病聋了又哑了,儿子有庆长大了,却不认识他。在之后凤霞嫁给二喜之前,有庆因为给省夫人献血过多而死亡,之后凤霞也因为生孩子难产死亡,妻子因为软骨病死亡,女婿二喜因为凤霞死了之后心神不宁在做工时被石板砸死。而他唯一的外孙苦根,因为吃东西吃太撑撑死了。命运似乎对福贵特别不公,他的命运多舛,上天似乎总喜欢跟他开玩笑,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开他。书的名字叫《活着》。但我觉得福贵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他忍受了命运的不公折磨。忍受生活残酷,忍受人生的无奈,每个亲人的离世都是那么的毫无预兆,措手不及。

文中记得很清楚的是家珍在得知有庆死了后说的一句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看到这里我觉得心痛。有庆是个乖孩子,他爱他的羊,对它们好,为了不被父亲骂,还把鞋脱了才去跑步。但是就这样去世了,富贵难过,他心痛。但他又能怎样呢?书中有句写得特别好:月光照在路上,撒满了盐。我想,福贵每次走过有庆常跑的那条路,心都会痛的吧?但是他空有一身悲痛却无法宣泄,他还有妻子女儿要照顾啊

他无法对命运抱不公,他只能忍受,然后活着。这个或许就是余华想要告诉我们的。面对命运的不公平折磨,生活的残酷,努力而坚强的活着。

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得: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内容召唤她们的女儿,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句话似乎平淡如水,却又意味深长,却又出乎情理其外,情理之中。这样的结尾让人无法不佩服余华。让人深思,让人回味。福贵的活着,注定是一种苦难,一种悲哀,但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这本书的真谛。只是阖上书本之时,似乎还是不能平静。或是为福贵的悲惨生活罢,或者因为他穷其一生,最后只剩他自己。也许他是不孤独吧,他有那头牛,有那些悲伤却美好的回忆。这些会陪伴着他,直至死亡。

福贵,《活着》都以苦难为船,悲伤做桨,时间如水,独自划过历史的长河,不留一丝涟漪。

活着读后感范文七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剧。作者用这一连串连珠炮弹式的、接踵而来的悲剧,利用各种手段不停地折磨福贵的人生,可是始终不许他死去,始终让他活着。最终给读者呈现出一位,看上去好像是超脱一切,淡然一生的老者。这种表面上的波澜不惊,里层隐藏了多么深的波涛汹涌。

作者安排的悲剧,从福贵一出生就开始了。

福贵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长成了骄扬跋扈的恶少性格。嫖妓,赌博,打老婆什么都做过。可能是报应,福贵把他爸败剩的家产也败光了。只是如果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为什么家珍也会跟着遭殃呢。

家珍贤惠,就像福贵自己说的,是上辈子当了狗才换来这辈子娶了家珍当了老婆。可是后来还是逃不了生活给她开的玩笑,先是软骨症让她不能工作,整天躺在床上,受着心中那份因为成为包袱而产生的内疚感的折磨。然后还得经历丧子,丧女的痛苦才与世辞别,跟这个多灾多难的生活告别,终于能松口气了。可能作者想告诉我们,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只是幻想中的丰满,现实永远是这么骨感。在家珍身上看到的,是一个妇女对自己的丈夫,对家庭的执着。她几乎是将自己的丈夫,家庭视作自己的全部:丈夫有外遇,但是她不闹,反而是想着各种隐晦的语言、手法来试图劝那个无可救药的丈夫;后来被父亲强行接回家,放着高床软枕的生活不过,却跑回去那一间破茅草屋里面找自己的丈夫跟女儿。能做到这样的算是女人中的极品了吧。用我自身的观点,真的无法想象一个女人的观念是要怎样的狭隘才能做到这种地步,或者说这种感觉,本来就无法做到感同身受。试想一下,如果家珍就真的在家里不会来了,那就不会有有庆,也就不会有丧子之痛。凤霞也可能因为舍不得孤独的父亲而不会出嫁,也就不会难产。可能最后的故事发展是:福贵恶少赌博败家,家破人亡,与女儿相依为命度过余生。这算是悲喜交加,但也总归不是一个纯粹的悲剧。

对剧情的讨论没有意义,说到底都是作者一手操纵的,该这样的还是得这样。

值得讨论的是,一个人,在面对了这么一连串的连珠炮弹式的悲剧,面对生活向他劈头盖脸丢来的一波又一波的悲恸,他怎么能一直活下去?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养自己,养父母?但是福贵没有父母,到最后只剩一头老黄牛,生活完全没有寄托,没有负担,没有任何钩子将他钩在这个狗血的生活里面,他为什么不去死?说实话我一直以为故事应该是以福贵的自杀结尾的。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一个问题,活着到底为了什么,而福贵活着又是为了什么?

思前想后,想来想去,最后只是想到,福贵活着,可能就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这一件事情。看起来很扯淡,很狗血,很废话吧?看看福贵自述的最后一个片段,去买牛的时候看见一头老牛准备要被宰,福贵犹豫了一阵,最后把它买了下来。作者刻画了这一过程中老牛似乎因为重获新生而停止流眼泪在路上跟福贵亲近。由此呈现出对生的向往,渲染了继续生存的美好。后来福贵看来看去,自己说觉得这头老牛跟自己很像,于是给这头老牛取了个名字叫做福贵,那么那条老牛之前的对生的向往是不是也是同样可以映射到福贵的身上呢?再说,福贵为什么要买这一头不怎么能干活的老牛?还不是因为 不想看见它死 么,很明显老牛已经没有生存的价值,生存的意义。不能干活了,除了被宰来吃了就没有任何生存的意义了。但是就是这样毫无理由的,福贵将它买下来了,让它活着,没有缘由,没有理由的活着。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缘由,就这样活着,大概富贵心里也是这样想着的吧。

是不是,其实,活着,本来不需要一个什么理所当然的理由。因为,你活着这件事,就是你活着的理由?

整本书的主要内容都是用福贵口述的形式来呈现,平淡的语言,展现出来的波涛汹涌的生活,读罢,掩卷自思。

活着读后感范文八

余华在《活着》写到: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是啊,福贵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正如王安忆认为的: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便是这样一位世人。福贵在感叹着祖上的两百多亩地到他手上竟折腾光了;感叹着战火纷飞、子弹无形的日子已消失;感叹着原本不该死去的亲人终究都死去了;感叹着他最后竟跟老牛一起存活下来这一切的厄运一个个地将他逐进了伤心绝望的深渊,但是接连的灾难并没有把福贵打倒,他活着,与一头名叫福贵的牛好好地活着。

是啊,活着作为一种人类最基本的生存要求,是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情。余华用一种平淡而又自然的笔触将福贵的一生经历娓娓道来,这样的平淡与自然更能凸显出生活于福贵而言是残酷与无可奈何,但同时也是一种活着的态度,真正体现生命的张力与无限可能。也正如作者余华所说的: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的任何事物而活。 福贵有很多个离开这个人世的理由,但他却仍然从容淡定地活着。

面对各种各样的苦难,福贵在活着,其实是对活着最好的诠释,但让人感到难受而不禁泪下。在我的认知中眼泪是痛苦或喜悦的宣泄,而《活着》却是寓于这种宣泄后的沉思,上升到生命意识的高度。从主人公身上,我看到生命在苦难与幸福之前与之后,永远都是饱含着对希望、幸福、美好的追求;福贵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平凡,在他的身上我们或多或少能找到自己的影子,但他又是不平凡的,他面对苦难所展现的坚忍和抗争正是常人所不能及,我为他的不幸与坚忍而感动。纵使泪水照耀不了前进的道路,但我们可以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也是一种哭过后的坚强和泪水洗涤过的幸福。作家余华正是以犀利的笔调将人类的苦难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眼前,让读者不得不有所畏惧,同时也真正地感受到命运的残酷和生命的脆弱。

活着,便是以最简单、最平凡的方式,去展示生命中最顽强、最动人的精神力量。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要忍耐,面对所有逆境苦难,包括最残酷的,每个人都应该尝试着去克服它、度过它。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所以让我们忍受此时的苦难,享受此时的幸福,因为我们正活着!活着已经是一种难求的幸福,而能快乐地活着,那便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不管生命赋予了我们怎样的一种责任,我们的任务就是尽力、尽量、尽心、尽意地完成它。走进余华,读完《活着》,我收获了对人生的另一种深层感悟......

活着读后感范文九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淫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活着读后感范文十

活着,为了更好的明天

伸出手,轻柔的春风将你怀抱;迈开步,结实的大地为你垫脚;张开嘴,勤劳的双手给你呈现甜美的味道;睁开眼,看青山云雾缭绕,看城乡炊烟袅袅;竖耳倾听,世间充满生命的欢笑我活在美好的世界上。

《活着》是余华写的一部小说,它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向我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为我讲述了主人公福贵一生的悲欢离合,起落盛衰;也让我懂得了怎样活着。

翻开第一页,我听它娓娓道来:吃喝不愁,无忧无虑,福贵年少时沐浴在富有带来的欢乐中。活在满足中的他享受着普通人没有的待遇,开始在赌场中游走。输输赢赢之间,他忘乎所以,忘记了在家里为他忧心的妻子,忘记了自己欠下的累累账单。赌博犹如巨大的陷阱,福贵深陷其中。逍遥自在的日子如白驹过隙,福贵的美梦被敲碎在他的无知之中。我读到了这,在为福贵的前途担忧时,又不禁想到:现在还有多少人在不劳而获中碌碌无为?还有多少人因为优越的资本而失去了前进的欲望?我才知道:活着,就应该不断地向前奋斗!回到福贵身上。祸不单行,他一贫如洗,父亲在愤怒中离去,而他的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都消失在灯火阑珊的街道尽头。一切都在一瞬之中。留给他的只有空白的大脑和他面容上的木讷和哑然。我叹息,为什么他要浪费如此美好的青春。然而这就是社会的准则:不珍惜眼前,不努力劳动,即便家财万贯也会坐吃山空。福贵瘫坐在街上,他像一个懵懂的孩子:没了,都没了。福贵的生活变得曲折,他愤恨自己拖累了家人。于是他开始从头再来,投身于底层人民的劳作之中,只为了活下去。他是个普通人了。我知道:人不分等次,就看他是否会努力。说人们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那是因为强者的欺压,可如果有一双双不甘、奋进的手,即使天空是块巨石,都能被撑开。在不断的努力之下,福贵的妻子回来了,他们开始了穷苦而真实的日子。虽远离昔日华而不实的喧嚣,但他们活得很快乐。生活总是一波三折,福贵的母亲不治身亡,他又被卷入战火。刚逃出生天的他又听到了儿子离去的消息。就这样,希望与绝望并存,福贵的希望之火也生了灭,灭而生。随后他的亲人都相继离去,他却未被打倒,因为他还活着,还有一颗跳动的心。只要活着,生活就应该继续下去;我们作为中国的新一代青年,更应该为祖国的将来、为造福人类而坚强地活下去!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这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读完此书,我叹服作者文笔的同时思绪万千:活着不是为了享受奢华,而是你真正地为生存、自己或他人做了什么,不虚度光阴,与命运和未来博弈,让每一天都是那么充实。即使物质的欲望不能满足,你的世界也将是幸福的,广阔的,色彩斑斓的。我们活在当下,积累力量,静待明天闪耀时刻的到来!

活着,为了更好的明天!

我合上书,意犹未尽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优秀作文10篇


《狼王梦》是一本能感动千万读者的经典故事,没有哪个父母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就像紫岚打骂蓝魂儿一样,这其实也是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心得优秀作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一

利用暑假的时间,我又一次在线上温习了《狼王梦》一遍,一篇篇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个扣人心弦的动作;一场场浴血奋战的争霸;以及一个遥远伟大的理想,在《狼王梦》中都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说中的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育成真正的狼王。可她却一次次地失败,在小狼崽在相继在成为狼王的过程死去的同时,紫岚的希望也一次次地破灭了。但是她仍然没有放弃,最终,她将希望全部寄托在女儿媚媚生育的下一代狼孙身上,也为了自己的狼孙与那只曾经吃掉她精心培育的小狼崽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在读完了这本小说之后,我思绪万千母狼紫岚的经历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故事。

记得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便立志要做一名优秀的主持人。尽管我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但我的追梦之心并不会为此而破灭,因为我始终坚信自己将会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于是,我踏上了那布满困难与挫折的梦想大道,开始了我那热血沸腾的追梦之旅。

当我刚来到小主持人培训班时,比我优秀的人简直是太多太多了。可我并没有因此而灰心,反而是转压力为动力,更加努力了;我开始参加各种小主持比赛,虽然我尝尽了失败,可却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反而是参加了更多的比赛来锻炼自己;为了能够进步,我不断地练习着主持的基本功和站姿,即使是腰和肩膀酸得要命,我也从未叫过一句苦,喊过一句累。即使是汗水浸透了衬衣,浸湿了脸颊,我也绝不允许自己掉下一滴眼泪。是的,我总会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坚持下去,风雨过后便是属于自己的彩虹!

就这样,我靠着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逼迫着自己坚持了无数个日日夜夜,而这份艰辛换来的却是无尽的回报,我也离自己的梦想又近了一步。

《狼王梦》是我最爱的动物小说之一,每每读它,满满的感动;紫岚勇敢、执着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风雨兼程、披荆斩棘,向着理想的彼岸前进......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二

《狼王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引以为傲的作品。情节生动、引人入胜。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实现培养狼王这个梦想而努力奋斗的故事。

在猎狗的威胁下分娩是我们人类都无可奈何、很难办到的事,更别说是动物了。但是紫岚做到了!它一共生下了五只幼狼,其中四只活了下来,分是公幼狼黑仔、蓝魂儿、双毛,母幼狼媚媚。在紫岚培育过程中,黑仔、蓝魂儿不幸丧命。紫岚只好重塑双毛的王者品性。可是双毛也在和狼王博斗时死去了。紫岚也只把它的全部希望放在了媚媚的幼狼身上了。可是,它还没有见到自己的孙子,自己就被老雕叼走了!媚媚生下来的幼狼中有两只公幼狼,长的很像紫岚和它以前的丈夫黑桑。但愿其中有一只可以成为狼王。

其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紫岚,它在培养双毛的过程中一开始是对双毛好,把好吃的食物都让给双毛吃,把双毛的身体养得十分壮实。可是,身体是壮实了,可是双毛仍然很自卑。后来紫岚想出了一个主意,那就是把一个小小的家庭扩大成一个狼群,自己扮演狼王,让媚媚做自己的伙伴,把双毛置于受奴役的地位。果然双毛受不了这番刺激,狼性喷发了。于是,这个小小狼群的地位改变了,双毛扮演狼王,紫岚和媚媚只能被双毛命令来,命令去。虽然双毛最后和狼王搏斗输了,紫岚的腿也被夹断好不起来了,损失惨重。但是,我由此也知道了母爱是多么了不起!最后,紫岚也是为了狼孙们的生命安全才和金雕同归于尽的。

我们应该向紫岚学习,为目标而奋斗!它屡败屡战,一直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坚持。虽然书后面没有说紫岚的狼孙当上了伟大的狼王,但我相信它们可以做到的。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三

打开封尘的记忆,再次阅读《狼王梦》,再次品味,每一次都会有新的收获。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为了完成狼爸爸生前的愿望--成为狼王,为了五只小狼有足够的食物能健康地成长,紫岚不惜以身犯险,闯入猎人营地捕抓小马鹿,与大白狗激战。但皇天不公,四只公狼先后死去。一只死于寒冷,一只死于金雕的爪下,一只死于猎人的捕兽夹下,最后一只死在了与狼王对决的地方,紫岚的愿望并没有实现。为了丈夫的愿望能够实现,紫岚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狼孙中,为了使狼孙平安的活下去,紫岚选择放弃了自已的生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第一遍阅读时,我有点疑惑,为什么紫岚为实现丈夫的愿望而非要让狼崽吃那么多的苦,受那么重的难,难道一个孩子的生命不及一个狼王的宝座重要吗?

在第二遍的阅读时,我又被紫岚坚持不懈的毅力所震撼,为了实现自已的目标,吃尽苦难,受尽折磨,依旧无怨无悔,只为狼崽能成为狼王。

看看这样的紫岚,再想想现在的自己,我感到非常的惭愧。父母为我提供了他们所能提供的最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而我呢?学习得过且过,遇到难题就头疼,就想着逃避,从来不定下心来好好思考,即使爸爸妈妈在给我分析解答的时候也心不在焉,当时好像听懂了可是等下次再遇见这类题型的时候还是不会做。

读了《狼王梦》以后,我想我应该学习紫岚那种坚持不懈的毅力,为实现自已的理想努力拼搏,即使最后失败了也无怨无悔,至少自已曾经为之奋斗过。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四

这个假期,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小说的故事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令我读后情不自禁地浮想联翩。

这本书的内容如下:母狼紫岚在险恶的环境产下五个小狼崽,可有四只小狼崽相继死去,只剩下小母狼媚媚。紫岚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把狼崽培养成狼王,将希望寄托在媚媚身上。最后,紫岚的梦圆了,可自己却牺牲了。

《狼王梦》这本小说给我留下最大的印象是紫岚,她本想把自己生下的狼崽培养成狼王,可上天好像偏偏和她作对一样,把四只小公狼的生命无情地夺走了,在这样的情况下,紫岚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想方设法完成丈夫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媚媚身上,她更加拼命了,不惜把自己变成丑狼,为了狼孙的安全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与一只老雕同归于尽。看到紫岚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拼命地、不惜一切代价地去完成,我又回想一下自己

我有一个理想,就是当一名默默奉献的老师。我知道当一名合格的老师,必须要做好这一点:写字一定要漂亮清晰。有一天,我做完了作业,心想要练好字。于是就在方格本上工工整整、一笔一划地练字。一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我练了整整一个小时,手腕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心想练得这么累,放弃算了,但当我想起狼王梦中的紫岚经历许多挫折后,依旧坚强地去追梦,对比之下,我羞愧不已,跟着我重新鼓足干劲,投入到练字中去。

《狼王梦》这本书令我获益匪浅,使我认识到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专注、坚持,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退缩,执着地追求自己的梦想,才能取得最大的成功。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五

每一个扣人心弦的情节,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都让我对狼,这个看似代表邪恶的词汇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她,是一个野性十足、望子成王、抱负远大的母亲母狼紫岚。

紫岚总是费尽心思,转尽周折地想让孩子成为新一代狼王,完成她与公狼黑桑的梦想。然而,命运似乎总是与紫岚开玩笑,梦想成真总与她擦肩而过:绝境分娩后,头狼黑仔因为好奇心而惨死于鹰嘴之下;二狼蓝魂儿也没能幸免,虽然英武,但是落入了人类可怕、残忍的手中,为了狼的尊严,紫岚只得含泪咬断蓝魂儿的喉管;三狼双毛儿也没有逃脱命运的魔爪,遭到了狼王洛嘎的嫌弃,死于众狼之口。经过了一番命运的折腾,紫岚的狼王梦破灭了只剩下唯一的母狼媚媚,于是,紫岚不顾一切保护媚媚,把希望寄托后代,最后抱憾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后代能了结了她与黑桑着未完成的的狼王梦。

从一个风华绝代、倾城无数的狼女王,到放弃婚姻、灰头土貌的丑母狼,紫岚为了什么?只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出人头地,她舍去了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美貌。这种浓浓的爱,正是最伟大,最不可攀比的母爱。这一刻,我捧着书,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巨浪般的震撼,轻轻闭上眼,紫岚清晰的浮现在眼前,依旧是那样不懈,勇敢,一颗热泪印着月光,香消在人间

这何曾不像人类的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古往今来,许多科学家、哲学家、文学家甚至是总统都感慨着母爱的力量。在作家的笔下,狼身为母亲,用自己独特的爱,维护一切,使我们深深感受到,不论是动物,还是人类,母爱永远没有边界!

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击节叹赏,这场梦,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留下属于母亲的泪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六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丈夫黑桑的遗愿,培养自己的狼儿们成为草原上新一代狼王的故事。

紫岚为了培养儿子成为狼王,付出了一生的努力与拼搏,她的第一个狼儿--黑仔,与父亲黒桑最为相像,而且它不负所望,成为狼儿中最有希望的一个,却因为一时的疏忽,成为了金雕的果腹之食;紫岚悲痛万分,但她很快又振作起来,培养它的第二个狼儿--蓝魂儿,蓝魂儿在紫岚的训练下,表现的英勇凶猛,震惊狼群,紫岚引以为豪,却没想到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魂断捕兽夹;再一次的打击,使紫岚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了最后一个儿子--双毛身上。双毛从小体弱、胆怯、自卑,紫岚用尽了一切办法去激发双毛的野性,没曾想最后决斗时,因为对手的一声狼啸,让它想起了以前的自卑、胆怯,让自己走上了黄泉之路。三只小狼在狼王之路上相继失去生命,它们的死让紫岚悲痛欲绝,在痛苦和孤独中渐渐绝望,直到它的女儿媚媚怀孕,又重新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

紫岚为了她的理想,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当我看到紫岚为了理想失去生命时,心理久久不能平静,虽然紫岚对孩子们非常严厉、冷酷,其实是在教育狼儿们如何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独立,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最后,媚媚的狼儿们出生了。我又想它们可以像紫岚所希望的那样成为狼王,又不愿看到它们成为狼王。希望它们成为狼王,是因为它们可以实现紫岚的愿;不愿它们成为狼王是因为它们是媚媚的孩子,不想让媚媚在感受到失去孩子的痛苦。

看完《狼王梦》后,让我对狼重新有了新的认识,它们并不是凶猛残忍的冷血动物,在它们的世界里也有亲情、爱情、更有梦想。我喜欢紫岚追求梦想的坚持,虽然它在追梦的过程中困难重重,失去亲人,但她始终坚定目标,付出努力,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学习。人一定要有梦想,生命才有意义!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七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说的是母狼紫岚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它怀孕的时候,因为食物提供不上,跟另外两头母狼杰杰和洲洲一起去偷猎人养的马鹿,结果杰杰和洲洲被打死了,紫岚又冒险去偷鹿,它的目标是一头小鹿,它跨过栏杆偷走了那只小鹿,但没想到猎人养的大白狗使劲地跑,最后追上它打了起来,紫岚打赢了。

这时候,紫岚产下了五只小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第五只小狼被雨水冲死了。

黑仔刚断完奶,就自己出去玩,结果被金雕从天空扔了下来,死了。

蓝魂儿长大之后,狼群要捕食一头熊,只有它敢。它把熊引了出来,狼群先把熊的体力消耗掉。熊想吓一吓狼群,它找了一棵树,想连根拔起,但是它太累了,还没有拔起来就累倒了,狼群把熊咬死了,蓝魂儿分到了半个熊心。但是不久以后,蓝魂儿被猎人的捕狼夹给夹死了,紫岚把它的尸体拖了回去。

蓝魂儿死后,紫岚想把双毛培养成狼王。它把双毛培养的更凶狠,紫岚想把狼王的助手打死。通过两次离间,终于让狼王把助手古古给除掉了。

双毛和狼王发起了战争。一开始双毛占了上风,不知道怎么回事,狼王恢复了自信把双毛给打败了。

媚媚和卡鲁鲁交配了,它不想紫岚打扰,就把紫岚赶出去了。紫岚看到了金雕,想起了黑仔被金雕摔死的事,于是跟金雕打了起来,紫岚被金雕戴上了空中,抱着金雕一起摔了下去,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让孩子成为狼王,把自己的命也搭上了,这就是母爱的力量。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八

母亲对儿女的期望,让我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中深刻的体会到了。里面的主角是母狼紫岚。紫岚是一只美丽,有理想,为了完成黑桑遗愿,让自己的儿子当上新一代的狼王的狼。

本书讲述了紫岚生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培养他们成狼王的时候,灾难再一次降临在紫岚身上,她的孩子们死了,她心中的狼王梦破灭了。最后,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就因为培养孩子们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变成神情颓丧,眉眼间凝结着一团阴云;嘴角边褶皱纵横,门牙残断......的一只丑陋的狼了。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大公狼。

紫岚让我联想到了人类,我们的母亲就好像一堆尘土,竭尽全力要培养出祖国的栋梁。为了我们有个良好的环境,就十分的努力。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无论是残暴或温顺的动物还是多种性格的人类,都孝敬母亲,会感恩母亲。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这世上,有说不完赞美,描写,诗句,成语和好文章。虽然紫岚没有完成自己的希望,但是,她的爱,还是让人崇敬的,因为她的爱独特,她的爱使人忘不了,但是就是这种爱让人喜爱。母爱有很多方面,有很多方法,但只有一个目的,让儿女快乐成长!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九

今天,我阅读了《狼王梦》一书中的一个精彩片段,片段里那蕴藏的真理又一次教导了我。

这个片段主要讲述了幼狼蓝魂儿历经千辛万苦才弄来的牛腰被打了它几个月的黄犊劫走。蓝魂儿因惧怕黄犊而不敢抢回牛腰,请求母亲紫岚助战,但紫岚为了蓝魂儿变强拒绝助战,还把蓝魂儿揍远了。翌日下午,饥饿万分的蓝魂儿抢到了半块羊胎,却再次遭遇黄犊。而这一次的蓝魂儿因为极度的饥饿,昨日的耻辱以及母亲紫岚残酷的教训,使本胆小如鼠的蓝魂儿提前成熟,爆发出全部潜在的狼性,朝黄犊反扑。结果,黄犊的尾巴被蓝魂儿咬断,而蓝魂儿的右耳被黄犊咬下来。黄犊看到了蓝魂儿眼神里流露出定要拼个你死我活,最终选择了退出。蓝魂儿赢得了那块诱人的羊胎以及母狼紫岚奖励的羊腿。

正是因为蓝魂儿那勇往直前,为了一个目的而不怕死亡的精神使它从一个淘气幼稚的狼成为心智成熟的狼。而人生何尝不是如此?躲避困难,半途而废的人就是前一刻的蓝魂儿;而微笑着迎接困难,并千方百计去解决苦难呢的人,也就是后一刻的蓝魂儿。胆小、懦弱的人注定是要被困难击垮,勇敢、机智的人却能够从困难中吸取教训,磨练出坚强的意志,体会成功的喜悦。

小时候的我胆小、懦弱,常常成为同学们的笑柄,任爸妈与我交流、沟通都改变不了我的性格,久而久之,我便也变得沉默、内向了。妈妈为了帮助我改掉,陪我去儿童乐园走独木桥。而因我胆小的性格,刚在妈妈的帮助下登上独木桥的我,双脚开始颤抖,脸色苍白。妈妈笑眯眯地说:妈妈会在下面,你掉下来时我会接住你的。不用担心!我的脸上稍微好了一点儿,战战兢兢地迈出了第一步,犹豫了好久,思想也作了斗争,才缓缓地放在了独木桥上。张开双手,深吸一口气,开始走第二步、第三步妈妈在后面大声地叫喊:孩子,不要回头也不要低头,相信自己,相信妈妈,勇往直前,成功、胜利就在前方经过那一次的考验,我已经甩掉了胆小,变得勇敢。

是啊!勇敢的人必能摆脱重重困难。一切都要靠自己,而不是依偎在长辈的身旁,不费一丝一毫地得到自己想要的。往往一些成功人士都是勇敢的。同学们,让我们张开双臂,勇敢、坦然地面对一切吧!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十

《狼王梦》这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的作品,这本书蕴含了很多深刻的人生哲理,期中的一个片段,最能表达我此时内心的想法。

蓝魂儿和黄犊为了争抢食物,失败了,跑到妈妈的身边哭诉,可妈妈紫岚并没有给她安慰,而是用另一种方式告诉她要坚强,蓝魂儿再一次和黄犊争抢猎物时,虽然受了伤,却也长刀了梦寐以求的食物。

这这个片段虽然简短,却让我回味无穷。它暗示着:阳光总在风雨后,这让我也想起了自己。

我现在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即将面临的是人生中的第一次分流,这次走独木桥,至关重要,或许是进入曙光中学尖子班、重点学校但是,这都要经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付出获得的。这也是正照应了阳光总在风雨后这句话。我也常用这句话来激励在即,我用这句话作为自己努力拼搏的目标。人生中,只有通过努力才能获取成功。这一点,我更是深有感触。那是一次期末考,我当天晚上并没有复习,而是随意翻阅了一下错题,就若无其事的去看电视了。果然,没有付出,不会有回报,没有风雨,不会看见美丽多彩,温暖的阳光。那次数学考试,我只考了84.5,拿到成绩单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我自己更是无地自容。那是,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奋斗,我也终于明白了阳光总在风雨后这句话的含义。我懂得了自己种下了不好的的因,怎们会得到的好的结果呢?凡是有因必有果。我现在终于明白任何事物都是一样的,就像蓝魂儿,如果她没有和黄犊殊死拼搏,怎么会迎来阳光,得到那诱人的食物呢,从而大饱口福呢?奋斗,这两个词语,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再陌生了,努力,那更是必要地 。六年级,小学毕业考看,这几个字眼是作为我努力奋斗的标准,阳光总在风雨后,我更会永远记住。

阳光总是如此的灿烂,那样明媚,那样温暖。风雨是那样危险,那样恐怖,那样肆无忌惮,而经历了风雨,你会看见自己的希望,明天的夕阳会更好。努力奋斗,你就会成功,希望就在前方,用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智慧,用自己的勇气,用自己的毅力去创造美好的明天,相信,风雨过后,就是一片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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