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越千山万水,只为寻求文化的纯粹与韵味,每一个足记都记录了来访者的虔诚与高贵。
---题记
一场文化的苦旅忆起的是纸墨间不散的精华,那一座座略含美丽而又哀伤的城市,是一次又一次与文字的邂逅,没有过多的藻饰,却一字一句深入人心,雪落关外,覆了一层又一层的足迹,隐了一颗又一颗的赤子之心;敦煌壁上,画了一幅又一幅的神采飞扬,失了一幕又一幕的大漠悲凉;西出阳关,少了一杯又一杯的美酒佳酿,多了一轮又一轮的斜晖夕阳;沙鸣丘旁,留了一弯又一弯的月牙清浅,映了一代又一代的新生渴望。每一步走得踏实,每一笔描得细致,每一句写得细腻。
悄悄跟上余秋雨的步伐,天南地北的便也都去闯了一闯。
最喜洞庭一角, 余秋雨想来,在文正公的眼中 大一统的天下, 再大也是小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于是,优耶乐耶,也是丹墀金銮的有限度延伸,大不到哪里去。 在这里, 儒家的天下意识,比之于化本来具有的宇宙意识,便仄得多了。
平时看惯了洞庭山水,也确实没有停下来好好欣赏与思索过,只是走马观花,红尘过客。直到那日才与洞庭湖有了一场邂逅,皎洁月光下,绵绵的升起几分旷古之思,好似这天地间只应有这份特殊的美好,抛弃世俗的眼光去看待它,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我听着渔歌互答,学会了内敛与沉稳。
最惜道士塔,历经千年风霜依旧挺立的道士塔,在被人出卖的时候似乎有些厌倦了,它为自己的王朝坚守,却终究抵不过一些微博的“好处”。它曾以黄沙为甲,而如今却被大雪白了头。
看着道士塔的迷惘与无助,我的心中腾起了愤慨,我们泱泱华夏的瑰宝,企能容忍他人的如此贱价?无数的宝藏在这一刻流失,成为史学家心中一块不可轻易揭开的伤疤。
原本平寂的心在这一刻复苏,充斥着痛惜与愤怒,还有委屈。看着天地寂寥,我懂得了珍惜与荣辱。
万古长情,心中已是激荡……
唐朝那些流放学士的辩论,是那千年前寒冬的暖阳。一根有一根倒下的石柱,沉淀了岁月的温柔与无情。
他们在逆境中沉迷,沉迷千古的奇谈 消失的古国,才华横溢的诗人,以及万物更迭始苍苍。恍惚间,我还可以看见耳发斑白的老者高兴的就如同孩提,滔滔不绝的论述着自己的见解,然而,这是塞外,他们的听众只是呜呜悲鸣的风声,他们的才思注定要散落风中……
我轻轻合上了书,嗅到了月夜下的恬美,淡淡的清香混在凉风之中,替我送来了古人的情怀,带我领略文字的幽美。
天阶夜色凉如水,香茗在手,是天涯海角,一场文化的苦旅,是不灭的书香陪我细与论重文……我看着,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沉稳内敛;学会了荣辱与共,休戚相关;亦是学会了古韵细品,升华自我。
或许,这便是文化之旅的味道,苦涩中留有淡淡的馨甜……
最近,外婆迷上了《白鹿原》这部电视连续剧,这大概是继《三国》后外婆看过最着迷的一部电视剧了。外婆向来都不喜欢看电视剧,可是对于这部剧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外婆看剧时常说,这本小说她以前上班时读过,那时书对于生活还算是奢侈品,于是单位里的人就凑钱买书,轮流阅读。正巧我的暑期作业里有一项是阅读一本课外读物,于是我就去书店买了一本陈忠实先生写的《白鹿原》仔细阅读,在阅读中,也收获了不少知识与见解。
原,是陕西人对黄土高地的称呼,白鹿原,是作者陈忠实先生的故乡,背后有丰厚的历史文化。为何称为白鹿原?这我在资料中找到,原来有史书记载,以前有白鹿游于这里,故被后人称为“白鹿原”。白鹿原位于“灞水之畔”,春秋时秦穆公向外扩张,称霸西戎后改名灞水,就连我们所熟知的《鸿门宴》中“沛公军霸上”也是在这片土地中发生的故事。 这部大约50万字的小说展现了陕西关中农村的历史变迁,是一部史诗级著作,这样优秀的作品在创作完后获奖无数,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可是我们看到的只是外在的成就,而忽略他背后的付出。
据说,陈忠实先生在写这部作品时,生活非常拮据,加上屋顶时常漏雨,他就在亲戚家借用一小块地方写作,一张小桌,一张小凳,成为他笔下中国乡村历史风云发源地。先生的不畏艰辛之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不仅是作者先生的创作精神,这部优秀的作品中人物的经验与智慧也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白赵氏在炕前对她的两个儿子说:“世事你不经它,你就摸不准它。”,这句话让我思考了很久,是啊,世间的事情总是需要自己慢慢参悟,只有放下顾虑,大胆前行,才会有好的结果出现。白赵氏作为一个经历了风霜雪雨的母亲,她明白如何在坎坷的面前找到力量的平衡,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健步如飞。除了白赵氏,还有一个人令我印象深刻,他就是书中的主要人物白嘉轩,在白鹿原中,白嘉轩对儿子说,如果遇到了坎坷和泥泞不要害怕,要忍着,要受着,它可以让你学会如何行走和成长。是的,人活一生总要经历些好的、不好的,在困难面前不要畏惧,才有可能得到幸福。
年老一辈的人经历了很多艰难,年轻一辈的人才能更好的成长,看的更远。陈忠实先生经历了多少苦难才能在“灞水河畔”用犀利的笔锋为我们绘声绘色的展现出陕北地区的乡土文明,我们要珍惜并且发扬这种创作精神,同时也希望大家可以了解一下这本好书。在白鹿原中有个人物叫朱先生,他曾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放在这里最合适不过了。他说:“好饭耐不住三顿吃,好衣耐不住半月穿,好书经得起一辈子诵读。”《白鹿原》这本好书,值得我用一生诵读。
人生百味,姿态个千。多少繁宴,散了又散,聚了又聚。该来的终究会来,该走的强留不得。
——题记
辣甜咸苦酸色腥冲,此为六味。每一味都有他的不同,皆非凡品:
辣,百味之王,轻易不尝。它是一种霸道十分的味觉。一旦夹起,便在你的嘴里横冲直撞,非辣的你气喘吁吁不可。甜味则不同,淡些的甜味就像一只小猫,勾的你心痒。弄些则使人厌倦,不愿靠近。其余六味,也有其自己的特色。
曾先生作为掌厨,必是经历过大富大贵,品尝过人间百味。先前的风光无限,到了后来的麻衣布衫。他的性格却始终如一没有变过。一如曾子所说的那句:“在陋巷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如此品性,实为难得。一个尝过世间绝顶美味的人却愿意在一个破败不堪的小屋子里面苟且的活着。厨房有八味,剩余的那一味,《第九味》始终没有谈及第九味究竟是什么?
我想:“那第九味是经历过风雨之后的淡然,还是品尝过世间美食之后对所有食物都保存着的那一份虔诚?”关于吃,从古至今无论是皇家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是不可或缺的。苏东坡为一代文学大家,多番被贬。能让他始终保持着那一份淡然和豪放。除了他开朗的性格,也还有着八味美食对他的慰籍。曹植,曹丕暗中争夺高下,作诗一首。不也有那“煮豆持作羹。”一言吗?对于好吃者来说,吃乃人生之大事。
人生百味,味味迥乎。只是相似,却无相同。就像我们每个人一样,在这个世界上都是不同的个体。他们或许是有着相同的工作,相同的经历,相同的名字。但他们到底不是同一个人。就算有再大的相似也能看出其不同之处。要做自己,只做自己。人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若是为了讨好别人,失去了自己的本性,那就太不值了。做一件事成一个人必须有着初衷去做,如果你连初衷都忘记了是什么,那你做这件事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曾先生作为大厨,每每上菜之前的菜品都需要经他手中。经不得一点假,决不能蒙混过关。就像我们做事一样,有一个人在旁边一直监察着你。你若犯了一点懒或在哪里动了一点手脚,那件事都是成不了的。曾先生只吃菜,从不做菜。却被高价聘来“健乐园”掌菜。这与他人生经历有着不止一点半点儿的关系。文章里的“我的父亲”也这样觉得,刀功三年可以成,但是要真正的吃出真味却需要一辈子的追求。看来人生的经历在做事中是有着非凡的影响。
虽说人生九味,但往往大多数人都只能尝出八味。其中最特殊的一味,大多数的人都是轻易尝不出来的。
愿你在经历风雨后还能保持淡然,经历事故而不世故。人生九味,若想要知道最后一味是什么?还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承欢
——读《承欢记》有感
陆陆续续读了一些书,也遇到不少喜欢的作家,但让我有热情和欲望买来他们全部作品研读的人不多,三毛是第一个,亦舒是第二个。透过她们的书,我看到了女子身上最应具备的可贵品质,一是无论世事如何苍凉,依然保持对生活的热爱,二是女子当自立自强才会快乐,亦会得到真爱。
比如承欢。
“承欢”一词,即“迎合人意,求得欢心”,以及“侍奉父母。”承欢是这么理解,也是这么做的。但在她和未婚夫决定结婚之际,她发现了不少问题。首先是父母的狭隘,特别是母亲身上任性、唠叨、企图主宰承欢姐弟生活的个性;其次是房子和装修的钱由夫家出,以致她在婆家没有发言权、自主权;要命的是,他发现未婚夫辛家亮“胸中无沟壑”,以致“人生格局太小”,“一生平庸无作为”…… 承欢家中贫困,父母亦无挺直腰杆做人的底气,但她懂得母亲再不是,“爱自己”却毋庸置疑。为了满足母亲的虚荣心,她委曲求全,尽最大的努力迎合母亲,调剂母亲和婆家之间的关系,奈何母亲的得寸进尺让她心力交瘁,疲于应对……
生活是不断出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辛家和麦家的变故让承欢看清了事实,加之承欢继承了祖母的遗产,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她同以前有了很大的不同,不再一板一眼地生活,头发也不再一丝不乱,也不再总是穿套装……她变得时髦、爽朗、果断,已不是之前那可爱依人的鸟儿,她自己已经足够光亮,不需要任何人来光照她!
这是一条凶险的路,但想要搏出头,不论豺狼虎豹,利剪穿心,仍要倔强前行。承欢不再为了讨父母的欢心而事事委屈自己,从家里搬了出来独居;亦不再陶醉于和资质平庸的辛家亮的爱情,而是不断充实自己,吸引优秀的男子……
承欢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个女性形象,她独立自强、自尊自信,不因为家境的贫困自轻自贱,也不沉迷于和男子的爱情;她果断干脆,清醒理智,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自己应该放弃什么。这样的个性,极具魅力。
但她身上也有值得批判的地方,比如,她继承了祖母的遗产,不但不感激,反而抱怨在她一家捉襟见肘之际,祖母见死不救;比如她手头宽裕之后,眼界也变高了不少,身边不断有越来越优秀的男子靠近,她都不曾拒绝……
但不可否认,承欢从来不看轻自己,从来不依附于任何人,她靠自己的才华生存,靠自己的底气过活,这对女性来说,至关重要。
亦舒的文字简练、精准、老辣,她笔下的故事简单直接,却引人入胜,让人欲罢不能。最可贵的是,我欣赏她对女性的态度。她在书中告诉每一位女孩子,要拥有养活自己的本领,要保持精神的独立,要记得“迎合自己的心意,使自己快乐”,要让自己优秀得闪闪发光,方能赢得尊重,赢得爱情。
初见,她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红润。离别归来,她仍然是那一身装束,只是两颊上已消了血色,眼角带着泪痕,眼光也无先前的灵动。后来,她精神更加不济,双目失神,惴惴不安,迎来了年底的祝福,一片繁华景象中,她独身一人,终被“无常”从这“百无聊赖”的人间打扫了去。
她,是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生凄惨坎坷,两个丈夫全都弃她而死去,连孩子,她唯一的希望也落得被狼杀害的下场,是谁,让原本开朗灵动的祥林嫂变得木讷胆怯?是谁,杀死了勤劳能干的祥林嫂?细细思索,是那封建社会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啊,生生让她丢了性命,在其他人热闹的度过祝福时,凄惨的离开人世,就连死去也留下骂名,“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这话听来让人心寒,祥林嫂的好,分毫未被记住,反而成了多余人。
她痛失丈夫和爱子,投奔了老主人后“神气舒畅些,不待指引,自己驯熟地安放了铺盖”,又做了女工,本以为她从此便可安度余生,但在封建观念的重压下,她早已成为人们眼中的不祥之人,连原本还对她痛失爱子心怀怜悯的妇人们,在听了她多次的诉说后也消了那份善良之心,避她不及。但谁又知她心中的无限悲伤,与谁诉说排解呀,谁又知她勤勤恳恳一年下来捐赠门槛的不易呀,谁又知她满怀希望参加祝福却惨遭驱逐的失望和对这世界的恨啊!
设想若是祥林嫂有爱她的丈夫,乖巧的孩子,善待她的婆婆和美满和谐的家庭,那她应该会平安幸福快乐的,一直生活下去吧,若是她不生在那黑暗压迫的时代,应该也会是人人喜爱的人吧。从她一人身上映照出的是广大农民,尤其是妇女,是怎样受尽了剥削和压迫,承受着难以想象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重压,在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顽固的束缚下艰难度日,我们更应感谢我们所处的时代,我们所受到的尊重和平等的对待,我们更要丢掉封建残余,相信科学,勇于追求自己的平等和权力。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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