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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00字_初三议论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小学生在课堂之余可以适当地进行课外阅读训练。多读书有利于小学生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那么,小学生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00字_初三议论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书籍是人们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既能陶冶人的情操,又能让人终身受益。在我的人生中这十几年里,我读过鲁迅的《呐喊》,读过曹雪芹《红楼梦》,读过老舍的《骆驼祥子》……它们的出现让我整个青少年时期都充满欢声笑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高尔基以亲身经历创作出的--《童年》。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罗大佑先生创作的童年道出了无数孩子的童年心声,每个人都拥有童年,童年生活都是五彩斑斓的,是值得怀念的日子,现在长大了回想起来还会令人哭笑不得。“列宁曾对高尔基说过,一定要他把童年和青少年的生活写成书,这一切都是富有极好的教育意义。”高尔基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原型创作了《童年》这部小说,从中让我第一次看到人与人之间的内心险恶,就连小孩子都不能避免这样的悲惨遭遇,跟我们如蜜糖一般的童年相比,一个是天堂,一个则是地狱,这让我对童年生活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既然出生在那么好的环境中,凭什么还不努力,天天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我们对得起把我们抚养长大的父母吗?这不禁让我陷入了沉思。

《童年》这本书内容极其丰富,反映出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它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三岁到十一岁这一时期的悲惨童年生活,生动形象地描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最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阿廖沙对生活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从他写的文字中我能感受到他对生活的坚强与渴望。文章讲到了阿廖沙父亲去世后,他跟随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家,在这个家庭中除了外祖母其他都是势利眼,他认识了另外一种人,也看到了感受到了另一种生活,后来外祖父家濒临破产,自己也面临退学,紧接着母亲的逝世,让他最后不得不到“人间”去谋生。高尔基的坚强乐观旁人无法相比,他童年的经历绝非是常人能对比的。我们所经历的九年义务教育,紧接着也要经历三年高中的寒窗苦读,令人难忘的就是中高考前奋斗的日子,我们一直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下未曾受过像他这样的挫折和苦难,未曾受到过用鞭子抽打,也未曾受到在这种吃不饱穿不暖的社会下生存,也未曾经历过打战这种黑暗的社会条件,与此相比,国家和父母给我们创造了那么好的生活物质条件,但我们还是那么不懂事感恩,依然还是感到不满足,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从小事做起,在读书期间把该做的事都做好,不能再虚度光阴,要开始为父母着想,努力让父母过上更好的生活。

从他的身上我能感受到他虽然身处这样恶劣的环境,但是他始终能保持一颗积极乐观的心态,不去抱怨生活带给他的困难,微笑面对身边的人和事,他在这样的环境下还能成功,我感到无比佩服,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只有经历了风雨才能见彩虹,老天给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不公平的,贝多芬虽然失去了听见掌声的机会但是他收获了无数的观众;海伦凯勒虽然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但她并没有放弃梦想,最终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教育家;数学家华罗庚家境贫寒、没有学历,最终靠自己研究数学成功了。通过这些小故事,我懂得了一句话,没有人生来就是幸运的,只有不断积累经验,成功才是属于你的。

“童年”在每个人的字典里都有含有一层蕴意,它有可能带给你快乐,也有可能带给忧伤。成功的花,人们只看到了它开放时的惊艳,却未曾看到它背后艰辛的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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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篇一: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我读过许多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书是明代著名小说家吴承恩写的《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心底善良的唐僧,忠心耿耿的沙僧,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还有天不怕地不怕、本领高超的孙悟空。师徒四人历尽艰难险阻,斗败妖魔鬼怪,终于取得真经。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说的是白骨精想吃唐僧的肉,就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姑娘想要接近唐僧,被孙悟空识破了,她又变成了老婆婆和老爷爷,可还是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师傅却误会他连伤三条人命,不但念紧箍咒惩罚他,还要把他赶走。白骨精一看有机可乘,抓走了唐僧,唐僧这才明白错怪了孙悟空。孙悟空却不计前嫌赶过来打死了白骨精,救了师傅,他们又踏上了取经之路。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被他们师徒不畏艰险、一心向佛的精神所感动,也使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在学习上要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在生活中要明辨是非,持之以恒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篇二:我喜欢的书《西游记》

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每个人喜欢的书都不一样,有的喜欢寓言之类书,有的喜欢童话之类的书,我就比较爱看四大名著,看了一遍又一遍,总是不耐烦。

我从小到大,在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故事。

我喜欢《西游记》,是因为唐僧坚持不懈,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非常勇敢,不怕妖魔鬼怪。

我看了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他们来到一座大山下,唐僧说:我有些饿了,你们谁去化斋?孙悟空说:我去吧。孙悟空临走前给大家画了一个圈儿,说:我不回来,你们就不能走出这个圈儿。然后,他就走了,有一个年轻的女人走过来,说:请你们到我家去做客吧。这个女人就是白骨精。她变化了三次,都被悟空打死了。这段就是三打白骨精。

希望大家都喜欢看《西游记》这本书!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是一部体现中华民族丰富想象和创造力的古代神话小说。

我喜欢《西游记》是因为里面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尽千难万险,最后修成了正果。我很佩服他们师徒四人,他们面对妖精不恐惧,而是想办法打败妖魔鬼怪,奋勇前进,所以我对他们很佩服。

虽然他们也起过内讧,但还是很快就解决了,师父也原谅了他。

比起唐僧,我更喜欢徒弟三人,虽然他们也是从动物变来的,一个大闹天宫,一个偷粮食吃,一个是水怪,但他们忠心耿耿,从不遗弃唐僧,所以我认为他们是令人喜欢的。

要说师徒三人我更喜欢哪一个,我更喜欢的是沙僧,因为他在徒弟当中最忠心的,他从没有遗弃过唐僧,一次也没有,而且担子都是他挑,那担子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从来都是他一个人挑,他也从来没有喊过苦,这就是沙僧,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

我最喜欢的部分是巧借芭蕉扇的那部分,孙悟空历经千辛万苦,最后与他的兄弟一起战胜妖怪,终于得到了芭蕉扇。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西游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_三年级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大师张乐平爷爷创作的《三毛流浪记》,我喜欢书中的三毛天真可爱,正直善良,乐于助人。

书中的三毛,大大的眼睛,圆圆的鼻子,特别是他大脑勺上的三根短毛,特别神气。他小小的身子和大大的脑袋很不协调。他幽默调皮,但他很善良。当他从垃圾堆中找出了食物,总是省给同伴吃,而他自己饿得头昏眼花。他还乐于助人,当他看见路边有小孩冷得直抖,他便脱下毛背心送给他。

三毛的童年很悲惨,吃不饱,穿不暧,但他爱学习,一心想上学,我们和他比起来,真是太幸福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700字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盲人作家海伦凯勒的自传小说,这本书介绍了虽然残酷的病魔夺去了海伦的视力和听力及说话能力,但是她在莎莉文老师和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的学业,最终不仅学会了五种语言,而且还成为有名的作家,并且终身致力于残疾人事业,成为许多人学习的好榜样。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是: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遇到困难,都不要害怕、不要退缩,要像海伦一样想尽办法克服困难、战胜困难,只要坚持到底、永不放弃,就能获得成功。

与这本书结缘,源于一件事。去年暑假,小提琴考级前,有一首曲子很难,我老是拉的不流畅,烦躁时就想放弃考级。这时,妈妈拿出这本书让我读,读完以后我被海伦顽强学习的精神感动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我夜以继日地苦练,反反复复地练习,发准每一个字音,练习,练习,再练习。虽然这很枯燥,而且经常失败,但一想到再坚持一会儿就能把音发准,就能让我所爱的人听到我说话,我就立刻充满了激情和勇气读到这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是啊,海伦一个盲人,都能坚持学习,绝不放弃,何况我现在遇到的只是一个很小的困难,怎能轻言放弃呢?于是我重又拾起信心坚持不懈地认真练习起来,一遍又一遍,直到满意了为止,现在我的小提琴已考过了八级。

我要感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它激励我在学习的路上战胜困难,取得成功。有这样一本好书做我的良师益友,相信我以后的日子会过的更加充实,更加丰富多彩。让我们珍惜今天,为明天而努力学习,像海伦凯勒那样,朝着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三年级


篇一: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篇二:我喜欢的一本书

同学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柜上,挨挨挤挤地摆放着许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1001个宇宙之谜》,是我最喜欢的。

自从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给人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画面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全书的内容共分为三章,首先向读者介绍的是宇宙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然后再带领读者走进太阳系,探索我们最熟悉的太阳、月亮和九大行星。这本书介绍了科学家们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和发明的各种航天器,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奥秘。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知识,更能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激励我们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通过阅读学习,我真切的觉得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对宇宙空间、对航天科学的兴趣。在这里,我建议同学们要多看这一类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兴趣,激发对科学的好奇心。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牢记吧: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大家都能通过读书活动,使大脑变得更加充实、使知识越来越丰富、使眼光放得更加高远,争做未来科学界的后备军!


篇三: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篇四: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一篇作品。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搬到了小镇维古维拉,并且和邻居家的孩子阿妮卡和杜米一起捡破烂、买东西、讲故事、去南海诸岛等许许多多、新奇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进城买东西、荒岛探险和去南海诸岛的故事。皮皮进城买东西时,先买了18公斤糖果,分给了小镇里的孩子们,但是糖果不够,结果她又买了18公斤糖果,然而只剩下一点儿了;她还让孩子们到玩具店里每个人选1样玩具玩,结果玩具店只剩下了几个书签。在荒岛探险时,皮皮回家时,竟然忘了小船在哪,就用一个瓶子装了一封信,好在皮皮又想了起来,真险!还有在南海诸岛的一个小岛上,她们与黑人孩子一起采珍珠、去山洞,还进行吐唾沫比赛,最后竟阻止了小偷偷珍珠,害得小偷无功而返。

你一定要看呦!


篇五: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很喜欢一本书,是妈妈带我在西单图书大厦买的,这本书叫《马桶的奥秘》,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玩?你肯定会问,马桶能有什么奥秘呢?在我刚看到这本书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还真想错了,马桶的奥秘挺大的呢!

《马桶的奥秘》讲述的是,一个明代的小女孩穿越到了现代,一个叫凡凡的小男孩把她带回了家。在家里,小女孩看到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感到非常惊奇。特别是对于凡凡家里的抽水马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凡凡就给这个穿越的小女孩讲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读了它就能学到很多知识。比如,冰箱是1803年,美国的一位农场主托马斯莫尔造的;空调是1902年,英国的一位发明家威利斯哈维兰德卡里尔设计的;1946年,第一台现代电脑埃尼阿克在美国诞生看看,我学到的知识很多吧!这本书的图画也画的非常好,看起来很有趣,每个任务都画的栩栩如生,一些家用电器也画的非常漂亮,我很喜欢。

我希望别的小朋友也能看到这本书,跟我一样也学到这些知识吧。

读我爱的一本书


前几天时,妈妈和我一起买了一本书,这本书叫《淘气包马小跳》疯丫头杜真子,我当时买这本书时,有两个原因:我曾经在先锋上看过关于《淘气包马小跳》的推荐视频我在家里也买过一些关于这种书的文本,我每当读时,都会觉得马小跳是一个乐观坚强,勇敢大胆,诚实,富有爱心

我之所以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中不仅使我认识到了马小跳,还认识到了疯丫头杜真子和她的猫,那杜真子长着猫脸猫眼,眼睛又31大又圆,闪着绿光,身上有一股魔力,能把男生指挥的团团转,做的土豆沙拉是非常好吃的,那只猫很奇特,会笑,会千奇百怪的笑:有狞笑、苦笑、微笑、大笑、狂笑、傻笑、冷笑每个人看了都会忍俊不禁,全都起鸡皮疙瘩。

我当时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我忘说了,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杨红樱,一提到杨红樱,你们应该都很熟悉,她是中国新世纪最具印象力的儿童文学作家,曾做过小学老师、童书编辑。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现已出版童话、儿童小说、散文80余种,已成为畅销图书品牌的有杨红樱童话系列、杨红樱校园小说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笑猫日记系列总销量超过7000万册,创造了原创童书的销售奇迹和中国儿童的阅读神话,被誉为中国童书皇后。获2014年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她写每一本书都能打动每一个孩子弱小的心,就如杨红樱在写这一系列的书时,就说过我笔下的马小跳是一个真正的孩子,我想通过这个真正的孩子呈现出一个完整的童心世界。

听了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你们有没有喜欢上这本书呢?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_三年级读后感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书,就叫做《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本书,让我觉得很感动。一个小女孩,竟在这么寒冷的夜里卖火柴,已经冷到不停的发抖,路过的人,都完全没有同情心,连一根火柴都不向她买。如果两手空空,没有半毛钱回去,又会被爸爸骂,小女孩的遭遇,真让人同情。

天气愈来愈冷,小女孩忍不住抽出一根火柴,划一下,冒出点点的火花,像个金黄色的火炉。在此刻,只有一根火柴,也觉得很温暖,当她正要伸出脚时,火却灭了。

她掏出第二根,点燃了它,好像明亮的看见屋子里的东西,有好吃的苹果、酸酸甜甜的梅子和香喷喷的烤鸡,看到这些食物,口水直流,正想吃掉它们时,火又熄了。

小女孩非常失望,于是又点燃了火柴,火光照亮四周。在这时,出现了一位老婆婆,小女孩高兴得大叫,“奶奶——”她怕火柴像刚才一样熄灭,所以,她把所有的火柴全都点燃。小女孩祈祷:“请带我走吧!奶奶!”于是,奶奶慢慢的、紧紧的搂住这个小女孩,缓缓的飞到云的那一端。

看完这篇故事,让我眼泪都快流下,希望这位小女孩现在能快快乐乐的跟奶奶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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