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与背叛》这本书终于看完了,这是一本描写解放前夕渣滓洞地下党与国民党进行残酷斗争的故事。这本书几乎用了大概半个月的时间才看完,不是它有多么生涩、难懂,而是每看到很多章节的时候就不免唏嘘感叹!忠诚与背叛、崇敬与谴责交织于这本书的始末。看完这本书,从内心深处,我内心受到强烈的震撼,一个人、一个民族顽强的意志力、崇高的信仰、坚定的信念、将会产生多大的力量啊,它甚至有可能改变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命运!
小时候看了很多关于《红岩》故事的电影、电视、小人书,在那个时候看到的更多的是共产党的各种勇敢和与特务周旋的智慧;看的是故事有多精彩;长大后再看到描写那个年代的各种题材、各个版本的故事时,好像已经麻木了。曾经听到很多人说:幸亏我不在那个年代,不然,一定会当叛徒。我也在想,那老虎凳、辣椒水、各种酷刑,我恐怕也是早早乖乖投降了。但是,当我看了这本书后,看到那么多革命志士面对敌人的淫威坚贞不屈、英勇抵抗、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之下依然没有降低自己的革命激情、依然乐观积极地与敌人斗智斗勇的时候,我震撼了!其实,敌人的酷刑对谁都是一样的,再坚强、再英勇的革命者都是人,但为什么有的人面对酷刑、面对敌人丧心病狂的疯狂折磨能坚持到底,而有的人却退缩了、害怕了、投降了?究其原因其实只有一点:那就是一个人的信念!因为信念,所以坚守!因为信念,所以坚定!
信念是什么?信念是一个人的内心意志、精神世界、人生价值追求的综合反映。信念是一种自我净化、自我升华,它体现了一个人的操守和信仰。它必须要经受不论是内在还是外在的各种折磨和考验、甚至是摧残。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经历这种考验,但是只要经受住考验的人一定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高尚的人。
就好比这本书中提到的许云峰、江姐、陈然等经受住了考验,成为世人崇敬的英雄;而比如像其他一些叛徒,在困难面前贪生怕死,放弃自己的信仰或者说他本来就没有信仰;在敌人面前摇尾乞怜,最终成为世人唾弃的对象;当然也有部分人,虽然刚开始时背弃了自己的组织,但在临死的那一刻,他还是高喊着:共产党万岁!这样的人看来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是保留着未泯的良知。
我们现在虽然是和平时期,没有战争的破坏、没有流血牺牲;但是我们是否还是应该保存一些信仰呢?还是应该有自己的信念呢?有人说,现在的中国是一个没有信仰的国度,好像不无道理。当今经济社会,一切朝钱看;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就是房子、车子、票子,道德缺失、人心沦丧;为了赚到钱可以不惜一切。贪污、腐化,出现了一大批贪官和唯利是图的商人。我们的信念呢?丢失了!想想我们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想一想红军过草地,许多年后还能看到当时战士牺牲时留下的骨架;想一想解放前夕,战斗在白色恐怖笼罩中的陪都重庆的这些先烈们,我们如何不汗颜啊?
有些人一开始也有信仰,但是当遇到挫折、遇到诱惑的时候,他的信仰就像城墙一样不堪一击;也有些人在刚遇到困境的时候,一时茫然,丧失了信仰,后来良知又唤醒了他,又再次坚定;而真正的有信仰的革命者,不论遇到再大的困难、挫折还是足够的诱惑,都会坚定不移用自己的言行捍卫自己的崇高信仰。
联想到我们合纵,我们大多数人应该也是从没有信仰到有信仰再到坚定自己的信仰的一个过程。在合纵这样一个包容的企业,刚开始,也许大家就是团队的初级阶段利益共同体,通过对合纵不断地了解,不断地认识、认知、认可的过程,我们认同了合纵的企业思想和文化,坚定了自己的选择。当然在《团队建设》课件里面也提到了,初级团队只要方向一致,允许团队成员有不同的目标。合纵不过才短短四年的时间,我们也遇到一些信念不坚定的人离开、甚至背叛;但是就像渣滓洞里面那么多叛徒出卖地下党、出卖我们的战友,给当时的共产党造成巨大的伤害,最终也没有改变社会前进的步伐,再大的恶势力,也阻挡不了人民解放的进程。合纵虽历经许多波折和磨难,但一样没有阻碍我们发展的步伐!
再联想到我自己,我就从这本书中所阐述的两个方面来分享:
一、忠诚:
我理解的忠诚其实应该包括两个含义:首先是对自己信仰的忠诚。作为合纵的一名高管,合纵的终极目标就是我的终极目标、合纵的信仰就是我的信仰;如果,我做不到这一点,那我就不配得到上级对我的信任、也没有资格做一个团队的核心;我将忠诚于我的事业、忠诚于我的团队!其次,忠诚还有一个含义,就是忠诚于自己的内心。如果,我做任何事只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为了讨好别人,而违背了我的初衷、违背了自己的良知、违背了做事的原则;那就是对自己不够忠诚。所谓圣人之道,吾性自足,遵循自己的良知做事,才能成就强大的内心。
二、背叛:
所谓背叛,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本书里面,有的人是彻头彻尾的背叛了自己的信仰、背叛了自己的民族;成为令世人唾弃的人渣;也有一部分人,刚开始时因为没有和敌人斗争的经验,也因为暂时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而背叛了组织;但后来未泯的良知又唤醒了他,最后还是回到了正义的道路。在现代社会,虽然我们不至于背叛自己的民族,但是常常会遇到有些人,为了一些个人利益背叛自己的信仰、背叛曾经给过自己无私帮助的朋友、背叛给自己成长提供机会的公司、背叛自己的初衷。其实背叛,表面上看是背叛了别人,其实背叛的是自己的内心。《知行合一》之二《静心、守恒、破欲》已经告诉了我们如何才能做到忠诚、如何做到永不背叛!所谓静心是要不断地反省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总结、提升自己的格局、胸怀;守恒就是坚守自己的信仰、坚定自己的信念、不忘初心;当我们做到了以上两点以后,还要做到破欲,克服心理的欲望,除了权利的欲望、金钱的欲望;还有个人的失落感、得失心。在合纵这个高速发展的平台上,将会有更多比我们更优秀、更有激情的人才涌入,作为公司的核心干部,我们是否能够做到不居功自傲、不当判官,以接纳的心态包容所有热爱合纵、能为合纵的事业添砖加瓦的各种人才;甚至曾经自己的下属或者某些方面还不如自己的人有一天因为工作需要成为自己的上级时,我们要能做到全力以赴去帮助和支持团队成员完成任务,共同为合纵的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读后感)
也许,在不远的将来,我们还会遇到一些没有信仰的人、不坚定自己信仰的人离开、背叛,但是我们毫不畏惧,更不担忧,因为大浪淘沙,剩下的一定是金子。作为合纵的干部,更是要多学习合纵的课件,多了解合纵的责任和使命,积极参与合纵总部号召的各项品牌建设中,如大学生训练、青少年教育、爱心壹家壹等项目,深刻领悟合纵思想的精髓,锻造和修炼自己的胸怀、提升自己的格局、不断坚定自己作为合纵人的信念,为做一个合格甚至是优秀的合纵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忠诚与背叛、良知与欲望,只要我们按照《知行合一》一、二、三的课件去不断学习和修炼,学会为自己或我们的团队小小的成功而欢呼、而骄傲;学会静心、守恒、破欲,学会聚成、共享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最终就一定会成为有着坚定信仰的合纵人,成为一名忠诚的合纵卫士!只要我们每一个合纵人就都能做到忠诚、永不背叛,合纵的伟业必将早日实现!
这就是我阅读《忠诚与背叛》这本书的一点浅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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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这部世界名著出自法国十九世纪大作家巴尔扎特之笔,他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的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读了以后不禁使人掩卷沉思。
这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他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
这部小说最成功之处,我认为是作者形象的描写了主人公高老头的两个女儿,他们在父爱的滋润下,从小过着奢华的生活,长大后贪图富贵、追求名利,便带着父亲精心准备的巨额嫁妆,嫁给了有钱有权之士,进入了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中。从此,她们抛弃了父亲,让他孤苦一人过着寒酸的生活。直至高老头临死前哭天喊地的想见她们一面都感化不了她们的铁石心肠,最终只能带着遗憾离开人世。
巴尔扎特用他那锋利的笔,把这两个女人的卑鄙心理、虚伪的面孔、惨无人道的行为揭露的淋漓尽致。这两个女人简直就是当时社会中无数妇人的缩影。巴尔扎特以小见大的笔法用的恰到好处。
高老头为女儿献出了一切,乃至自己的生命。其实,他所做的这一切,只是想让女儿们快乐的生活,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小小的愿望而已,这也是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的心愿。父母对孩子倾注了一生的心血,让孩子茁壮成长,我们要记住一句话“你的笑容,永远是父母最大的安慰。”
忠诚和友谊_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本书大概买了有十年左右,当时也算是流行书籍,可买回来摆在书架,曾几次翻开,每次看了几页又放回去了,想起高中时学的一篇古文里讲的,书非借不能读矣,买来的总被束之高阁。这几年在当当每次购书时都看到它总是在排行榜前列,想必自有它吸引人的地方。于是又重新找出来读了一下。才发现你只要读下去,故事就把你深深吸引了:故事主人公阿米尔在小时候面对自己的仆人,也是最好的朋友哈桑被欺凌,没能勇敢地站出来,而后为了逃避这种负罪感,陷害哈桑并把他赶出了家。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完成对自己的救赎,回到了阿富汗,从塔利班手里救出了哈桑的儿子,并把他带回美国收养。
小说的感人之处之一是哈桑对阿米尔的忠诚和真挚的友谊。“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的誓言,当他心里明明知道阿米尔的背叛,为了维护这份友谊和这句誓言,他选择了默默承受。哈桑的生命中葆有着单纯和善良,就像是一股清泉涤荡着我们的心灵。小说结尾是最打动人的部分。阿米尔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当他被打得快要死的时候,他放声大笑,心里感觉从未如此轻松。是因为他终于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合上书,相信每个人对会比照自己走过的路,我们都会在不经意间会犯下一些不可挽回的错误,曾以为只要学会逃避,学会忘记,就能卸下埋在心底的愧疚感,可不知何时何地,一些相似的场景画面,一段相似的故事,一些相似的话语,都会勾起那段尘封的往事,你才明白它已经抹不掉了,唯一能做的是正视自己,去抚慰被我们伤害的东西,即使那个人听不到一声对不起,我们仍然需要去这样做,因为我们需要救赎我们自己。就好像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丢失属于我们的那只风筝,可能是友情,亲情,爱情,那就让我们像结尾写的那样,“我追……”
前段时间看了很多电影,把豆瓣前250排行榜,看完了差不多三分之二。但没写几个影评,我觉得既然花了时间去看,就得产出点什么东西来,不然感觉那些看过的东西都白看了,只是浪费时间。
我希望通过输出倒逼输入,功利就功利吧。这两天把《月亮与六便士》书看完了,所以我强迫自己写点什么出来。
有人说,这本书是描写理想生活与现实的,六便士就是钱,而月亮就代表理想。看过这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就是在描写斯里特克兰(以下简称斯里)这个人物性格和他的生活。
书中出现几部分生活场景和几个人物都是在衬托斯里特克兰这个人,特别是书籍的后面,直接通过其他人的回忆来描写斯里这个人。
先前的斯里是个证券交易员,有老婆也有孩子,四十几岁,安分守己,不善言辞,她的老婆喜欢结交作家名人等,总是邀请他们来家里吃饭,即使在吃饭的时候,斯里也只是礼貌性的跟客人问候几句,然后就不说话了,可以说是个无趣的老实人,不起眼。
有一天,他突然心血来潮决定离开家去巴黎画画,就这样抛妻弃子,而且没有任何的留恋,很难想象一个四十多岁的人,以前只是偶尔画画,而且家庭幸福美满,就这样决然的离开了。
不知道斯里是不是之前就是个一直没有物欲想追求理想的人,书中没有太多的描述,但自从他去巴黎画画后,就对物质生活非常淡了。
他在巴黎的租了一间破旧的小阁楼,房间很小,全部的家当可能就一张床及绘画材料这些,而且身上也没什么钱,每天就吃点面包、牛奶、水这些,有时候连面包也吃不起,就去外面找点杂货干,但基本就是一些零散的活,反正就是一直都很穷。
但他对这些物质生活完全没在意,他只是专注他的画画,甚至对周边的生活也完全不留意。他在巴黎认识了一个画家朋友叫德克,应该说是德克认识了斯里这个人,德克是个老好人,很多人都欺负他的老实。
但德克对画画作品有着敏锐的洞察力,虽然自己的画的跟屎一样,但他有一次看到斯里的作品后,就觉得斯里是天才,以后肯定会出名。
斯里很少把自己的作品给别人看,甚至连没钱的时候都不愿意把画卖给别人,他有时候把作品完成后就毁掉,他毫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画的看法,他就是这样的自我,只在乎自己的世界。
有一次,斯里找德克借钱,借完后德克拿出自己的画给斯里看,但斯里连瞥一眼都没有就直接走人了,可以说是非常无理了,但他就是这么自私,从来不关心他人。
甚至连照顾自己都不会,有一次,他没钱吃饭,饿了一个星期多,而且生病了,发高烧,枯瘦如柴,躺在床上就快死了,德克找到他,德克觉得这样的天才潜力股死了会很可惜,说要照顾他,但他还用仅有的一点力气骂着德克,但德克没在意,他就是这样一个老好人。
德克把斯里接到自己家照顾,照顾了好几个月,德克的家里还有他老婆也一起帮忙照顾,不知道是照看的斯里的时候日久生情还是咋的,德克的老婆既然爱上了斯里,说要跟斯里一起生活。
德克惊讶了,其实德克非常爱他的老婆,他对老婆说,斯里这么穷,你跟斯里在一起会饿死的,但他老婆说没关系,我会照顾斯里的。
然后德克对斯里说,你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勾引我老婆,但斯里说,是她自己的想法,跟他没关系,还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的确,德克了解斯里,他对身边的一切都无所谓,即使女人也一样。
但德克就是个老好人,他提出自己离开家,让斯里和他老婆留下来。
斯里对这些都不为所动,他还是自顾的画画,德克的老婆可能完全没有想象到,斯里会冷漠到如此地步,即使她脱光衣服,在他面前也只是个裸体模特,跟他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德克老婆感到非常绝望,于是她自杀了。
斯里曾经说过一段话: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
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
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作者在书中,也对斯里做了这样的描述:
性的饥渴在斯里身上占的地位很小,很不重要,或毋宁说,叫他感到嫌恶,他的灵魂追求的是另外一种东西。
有时欲念把他抓住,逼得他纵情狂欢一阵,但对这种剥夺了他宁静自持的本能他是非常厌恶的,他甚至厌恶他在淫逸放纵中那必不可少的伴侣,在他重新控制住自己以后,看到那个他发泄情欲的女人,他甚至会不寒而栗。他的思想这时会平静地飘浮在九天之上,对那个女人感到又嫌恶又可怕,也许那感觉就像一只翩翩飞舞于花丛中的蝴蝶,见到它胜利地蜕身出来的肮脏蛹壳一样。
斯里就是这样一个没有物欲,追求灵魂自由的人。
后来斯里也还是一直很穷,颠沛流离,他后面阴差阳错去了一个小岛,他感觉在那里找到了灵魂的归宿,他安定了下来,专注自己的画画,直到他死。
期间,他在这座小岛上也娶了个老婆,而且还生了孩子,他的老婆也是主动爱上斯里的,通过酒店一个老板的撮合,斯里没有拒绝,也许后面他感觉到有个安稳的家对他来说可以更专注于自己的创作(这只是我的猜测)。
斯里在最后的几年,得了麻风病,即使他知道医生说这种病没有几年存活了,也还是非常的平静,他一直专注自己的画画,后面他把自己的房间整个都变成了壁画。
有一次医生去看望他,看到那壁画很完全震惊了,他无法形容那样的一幅画,他置身于那副画下,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但又不是恐惧,他无法想象那种感觉,一种超脱的震撼的,就是发自内心的觉得这是一幅创世之作。
但斯里吩咐他老婆,在他死后,把这座壁画烧了。作者: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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