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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的年代读后感1000字

《灭绝的年代》读后感2000字。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中外经典名著就很有必要。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那么在读完一篇文章后,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有没有写过有关中外经典名著的读后感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灭绝的年代》读后感2000字,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灭绝的年代》读后感2000字:

是什么驱使纳粹对犹太进行屠杀?为什么这场人间浩劫是那么的系统、有计划,在实施的过程中如此的顺利?对今天的我们有怎样的意义?

中国人参观奥斯维辛集中营遗址大多怀着猎奇的心态。毕竟杀人,而且在短短3年间有组织的屠杀了110万人确实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对于生性包容的中国人来说,始终不能理解什么力量在驱使着纳粹大规模的屠杀犹太人。真的存在魔鬼吗?我们最多会把这个问题归结为战争的一个附产品。这一切发生在过去的那个世纪,也许是欧洲人过于野蛮,也许是犹太人真的令人厌恶,再或许是纳粹分子的魔鬼附身。但总之会引发我们的沉默。

当二战结束时,德国仍然有800万纳粹党人,而几十万犹太人基本上从德国的版图上消失了。而整个欧洲有600多万犹太人被种族灭绝。这对我们来说不过是个数字。但是看过《辛德勒名单》的人都会被黑白色胶片和冒烟的焚尸炉压抑的透不过气来。而现实要比电影恐怖的多。而最为恐怖的则是,当女人、儿童、老人走向毒气室的时候,年轻的警卫脸上的麻木和鄙夷。什么力量在驱使着文明的兽性。我一直认为屠杀只是纳粹的恶行,当我从书中看到法国、荷兰、罗马尼亚、挪威、波兰、比利时这些国家的所有人都在扮演者刽子手的时候,我变得茫然起来。是的,所有人,就连瑞士和瑞典这样的中立国家也没有给犹太人一条生路,甚至是梵蒂冈,也在用沉默来默许针对犹太人的屠杀。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我并没有找到答案。我想会有人给我若干的答案。但是不是亲历者,一切都无法还原历史的真相,所以不要装作很懂的样子来蒙骗谁,其实答案是无法真正的揭示。

我只想问,任何一个民族的崛起是不是都需要剥夺其他民族生存的权利。种族主义背后凝结的仅仅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还是人性压抑太久而不得释放的贪婪在作祟。当杀人成为一种工作,当死亡被熟视无睹,人类彼此之间连种类都无法相互被认同的时候,此刻,我甚至无法从恐惧中自拔。人类比地球上所有的物种都聪明,同时我们也比任何的物种都残忍。我们似乎懂得爱,但我们却真的知道该如何偿还仇恨。这便是人类永远矛盾的自己。

奥斯维辛纪录片的最后一集讲述的是当俄国人冲进奥斯维辛之后发生的事情。在我们的思维当中,解放则应该是欢呼和喜悦。而事实却是,俄国人对剩下的犹太女人们夜以继日的侵害甚至杀戮。然后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90%在奥斯维辛工作过的德国人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活着的犹太人回到故乡,房子被侵占,人们对他们毫无怜悯之情,他们变得一无所有。而失去的亲人,奥斯维辛的梦魇让他们绝望的面对未来。于是在后来整个欧洲出于怎样的一种妥协,居然延续了希特勒原本计划的马达加斯加计划,这便有了后来的以色列。在夹缝中求生的犹太人,却又把另外一种伤痛带给苦难的阿拉伯人。这是怎样的一种轮回?

也许这距离我们太过遥远。在面对这样纷乱复杂的问题时,我们愿意选择放弃。人类历史上的苦难就是在不断的忘记中重新上演,而每一次遭到伤害的种类却各不相同。我们喜欢人云亦云的呼喊世界和平。可和平的真正含义,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自由在我们每个人的意识形态中却有着完全不同的解释和含义。可怕的是,今天大多数人宁愿在电视和广播中接受一些带有强烈个人主义色彩的历史观和偏见,而不愿去阅读和认知那些记载真实的文献。在我的记忆中,还没有一部记载我们自己苦难历史的电影可以像《辛德勒的名单》一样触动心灵。我们宁愿花时间去制造杀戮的美,而没有人愿意思考死亡和战争的残暴而对人类造成的最终伤害。而精神的创伤比肉体的伤害更为久远,也许这正是我们想要的。

于是,太多人选择遗忘。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也许谈不上遗忘,因为很多事我们并不清楚,也没有记忆。我们寄希望别人的忏悔。而同时又用一切办法来让我们的下一代记住仇恨。我们把自己标榜的强大,同时又要用极端的无知在自我的内心深处埋下仇恨的种子。而终有一天,它会开花结果。也许我们足够强大,就不会被别人伤害,但若只记得仇恨,我们又要去怎样伤害别人。1870年才知道统一是个什么滋味的德国人又何尝想到未来将会手握屠刀?不要忘记,1933年,那些被经济危机折磨的人们,只要用一点火花便点燃了仇恨和偿还。而仇恨的矛头却指向了80%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犹太人。不要把一切罪恶都指向纳粹。真正点燃杀戮的是人类内心的脆弱和贪婪,无知和偏执才是塑造苦难的真正的恶魔。

今天仍然有人相信上个世纪对犹太人的屠杀是源于犹太人在商业上面所取得成就侵害了其他人的利益。虽然看起来似乎是这样的。极端的民族主义和信仰的偏见仍然埋藏并存活于很多人的内心深处。我们真的可以包容世界?还是寄希望世界来接纳我们。我们真的希望强大到主宰世界吗?还是我们已经可以做到主宰我们自己。如果有一天我们遭到了挫折,我们自己是否能真正的反思,还是寄希望靠仇恨来化解危机呢?

犹太人所坚持的便是主宰自己,付出了几乎灭种的代价。哪一个民族又何尝希望被历史抹去,而人类到底想要的是主宰别人,还是恐惧被别人主宰,我依然困惑。作为个体,我们又何尝不是孤单的,作为整体,人类又何尝不担忧失去未来。

不要忘记别人的苦难,更要清楚地认识自己。看清自我,才会拥有未来。作者:翔叫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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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八十年代》读后感1000字


《重读八十年代》读后感1000字:

作为95后,此前我并不认识朱伟先生。表哥笔下的他是一个文艺且严肃的人。依着我的想象,这本书全是很沉闷的长篇分析。猜对了一半儿,有分析但并不沉闷。

书中分享了八十年代知名作家如莫言、王安忆、陈村等十人的文学作品。之所以称为分享,是因为他的笔调并不锋利,他好像是在对着某些故人,亦或者是自己真挚地说话。冷静地分析作品之余,也会不经意流露出温情。他与作者间的故事、作者的创作历程,这些都写得很节制。

读着他的文字,我好像看到了物质不充裕,人们却对精神有着无限热情的年代。男生穿着简单的白色背心,大裤衩,歪歪扭扭地围坐在一起。因着对美好的向往,男女之间的羞涩也一时抛之脑后。我未曾经历过那个被许知远称之为白衣飘飘的年代:诗人西川会到昏暗的小屋子里和一帮豪放的诗人喝酒、浪诗;《存在与虚无》能卖出上百万册。陈嘉映说,那个时候我们只有精神。

我总爱看那些无关正题的细微之处。关于史铁生的那篇文章,我印象最深的是126面到127面写的和史铁生出国交流的那段文字。“那时我们都感觉他身体尚好,除了大家要一起帮他抬抬轮椅,没觉得什么不同。

我们在斯德哥尔摩一家温馨的小酒店里,推着他一起去逛街,在月色与花树下碰杯喝啤酒。”平凡的生活,真挚的友谊总是能触动我的心弦。另一篇关于陈村的文章,写到了他是如何踌躇满志地编写教材,讲授动词是”句子的肌肉“,最后不了了之。这些真实发生过的事情被简洁的文字传达出来,带着一种生猛粗粝的气息,夹杂在文学分析里,便有了魔幻感。对我而言,它们都算得上文学的一部分。

十位作家中我只看过七位的作品,而我最喜欢的余华,也渐渐从记忆中淡去了。在我十五六岁时,有着按耐不住的对精神的渴求,看过古今中外百余本文学作品,我往往会自得于在看书之前有过和作者相类似违背常规的想法;长大一点,读书笔记我对文学的兴趣转移到罗兰·巴特、米歇尔·福柯等思想家的文字上。而当我在看这些思辨性文字的时候,始终带着文学的心绪;真正读到文学作品时,那种感觉却耗散了。然而,这本书却营造出了一种文学的氛围,失去的情绪,被我找回了一些。木心曾说,画画的功夫在画外。对于高于人生的文学也是如此,贴合太近与深深扎入现实同样笨拙,它更像是平行宇宙般的存在,远观或想象时,才能更从容地进入其中。

我不会把这些书重看一遍。我回忆起当年读到时,与生活经验密切相关的往往能引发我的兴趣,而有些故事与我的生活偏差太大,即使在我看过更多的资料后,还是很难感同身受。这本书,很温和,也带着一丝冷酷。或许是编辑对于文字的要求甚高,当文字确实充满力量而又平实的时候,就会丧失一些柔和的感觉。

从开始重读五百多万字的书到写出这本《重读八十年代》,事实上,作者重新构建了一个新的八十年代。这是对自我记忆的维护,对失而不能复得的往昔的缅怀。它就像是第三空间一样,连接着过去与现在,当你深入其中时,不知不觉摸到了未来的迹象。作者:rainman

诠释爱情的真谛_《1980年代的爱情》读后感400字


诠释爱情的真谛_《1980年代的爱情》读后感400字:

爱情是什么?恐怕很难用只言片语说清,但爱情绝不是只有一种模样,1980年的爱情就跟现在的爱情不一样。

这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悟,爱情身为一种美好的情感,却因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给相爱的人完全不同的感受。美好的爱情是极难得的,在野夫那个年代,爱情是一种奢侈品。不不!一点也不奢侈,相反,它应该是最廉价的东西,廉价到其他任何事都比爱情重要。

这是那个时代给爱情的烙印。常常听人说一句话:我从来不关心正直,因为那离我很远。可从野夫的书里,所有人的命运都和正直息息相关,何况是一点小小的个人情感。那种本该幸福的人生,被某种外力生生扭曲的痛苦是我们这代人体会不到的,或许将来还会体会到,这都不好说。书里也能看到野夫的克制和释然,对命运的无常已经看透,便不在纠结,说多了也只能成为又一本禁书。

那个年代的过来人,如果你问他们爱情是什么?其中很多人大概都会说:爱,就是放弃。那这个时代的爱情又是什么呢?高高在上的房价又斩断了多少情愫?作者:辛巴吼吼

《1980年代的爱情》书籍图

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读书年代带上所有的书回巴黎》读后感2700字


《读书年代带上所有的书回巴黎》读后感2700字
书有两个生命,它们讲述自己的故事,也见证了我的生活。安妮.弗朗索瓦
去书店淘书,就像男女相亲,眼缘至关重要。一般我不挑大牌的书,只挑合我胃口的。挺幸运,一周前我和它一见钟情,到现在依旧缠绵悱恻。读者也许会纳闷,这是如何一本有魔力的书,引得眼光挑剔的清明雨如此大加赞赏?
它就是安妮.弗朗索瓦的《读书年代 带上所有的书回巴黎》。作者并不出名,只是法国一家文学出版社编辑。书的封面极为朴素,是一个夹着书的蓝裙子红围巾的卡通女子。它像一个素面朝天的清秀女子,安安静静地躺在枫林晚的书堆中。
花了两晚看完此书,我明白书名的意义,同时爱上这本书。
《读书年代》是安妮对五十年读书生活的回忆。自打孩提年代,安妮就喜欢看书,把它视作童年最有趣的游戏,不像现在的孩子电脑、手机不离手。法国是个和书相连的浪漫国度,常可以看到在地铁站、机场边等边读书的人们。安妮的母亲在家里失火的情况下,第一反应不是带着有钱的财物跑出来,而是在腋窝下夹着借来的书。安妮就是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我想,为人父母,是否可以放下手中的活计,陪孩子一起静静地看看书报呢?而不是一边搓麻将,一边喝斥孩子:还不好好去看书?言传不如身教,从今天开始,让我们做个爱读书的父母吧。
带上所有的书回巴黎,这是安妮的愿望。安妮是个幸福的女人,她的老公弗朗索瓦也是个书虫,夫妻俩不断地看书、买书、藏书,最后书达到一万多册,为了找到更大的房子安放这些命根子,安妮一家不得不搬家,从巴黎搬到乡下。带着所有的书回巴黎是安妮的愿望,可惜这个愿望安妮此生也不会实现,因为她已去了天堂,相信天堂里有许多书陪伴着这个可爱的书痴。
这是本有趣的书,我边看边笑。有时我的笑声会让一起看书的儿子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我,活像看个怪物。我还试图念给孩子听,被他严词拒绝:妈妈,我也在看书啊。各看各的吧,不要作交叉影响。好吧,我就念给读者听吧。你瞧安妮如此描述《公共图书馆》:呸!不,图书馆可不是闲人免进的娼馆,恰恰相反,它向所有人敞开大门,但只借不卖,其宗旨是知性、民主、实用、慷慨、方便、经济而对这一切福利,絮我只能坚决放弃。
老天,把图书馆里的书和娼妓联系起来,这够大胆。我颇赞同安妮的观点。图书馆的书对读者来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的确不爽。特别对于我这种遇到好书就想占为己有的人来说,非常痛苦,所以我就出现过遇到好书私藏囊中,而后和图书管理员谎报丢失,不惜以双倍的价格来赔偿。这种囧事出现频率不只一次。我也有过先借书,后买书的情形,如《萧红文集》和《魔咒钢琴》都是这样。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就不太跑图书馆,改为隔三差五跑枫林晚书店。书店老板泡的生普特别好喝,那里的书更是对我的脾气。我几乎每次都会带上好几本书回来。其实家里还有好些书没看呢。书店真是个可怕的地方。
安妮是个书痴,为了书吃尽苦头,但她自我解嘲的本领一流,让读者不仅没有流下同情的泪水,而是笑得花枝乱颤。安妮在有备无患的大部头〉〉中这样写道:长此以往,颈椎炎和关节炎接踵而至,只好吞两片止痛药,再拿出伤痛膏(原料是辣椒),在脖子、肩膀上涂个遍,把自己涂得像只金黄灿烂的母鸡。
好一只金母鸡!笑过以后,我对安妮还是抱几份同情的。同为爱书人,我也得上肩周炎,前几日因为推拿和拔罐、刮痧,背上和手臂上被摧残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活像被敌人严刑拷打坚贞不屈的革命志士。受病痛折磨时发誓要远离书本,但人的筋骨活络些,又马上和书如胶似漆,故伎重演。谁让好书总能和心心相印的恋人一样,找到共同语言呢?
《读书年代》道出安妮对书的万般热爱,就像孩童喜欢糖果般的纯真自然。她的性格和我是有几份接近。我也向往纯真,保持赤子般的天真和孩子的好奇,才可在日常生活中不失烂漫之心便成为我的个性签名。因为有这份纯真,安妮的文字是活泼、感性充满激情的。你看:如果赠书人忘了题词,我会讨上门去,甚至偷一个来贴在衬页上。没有题词,我心灰意冷,只好自己写上某某赠,于某日。
比起安妮,我的脸皮可能会更厚些。记得去年九月,华少来宁波书城签售。为了和心中的偶像拍到照相,我和孩子不惜苦等两个小时,先后买了八本书,最后如愿以偿。在枫林晚书店,为了和著名作家艾伟有更多的机会交流,我便主动和他套近乎,向他索要手机号,强行将其加为微信好友。感谢老天,艾老师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将我这个疯癫的粉丝加入黑名单。主啊,如果一切都是以书的名义犯的错,请饶恕我吧。
安妮的文字幽默生动、感性纯真,其中也不乏深刻。男人们可千万不要小瞧女人,尽管女人成为哲学家的概率极低。请关注安妮的《书腰的意义》和《条形码与书的结合》这两篇文章。
安妮对书腰持否定的态度:多年以后再看到一本书的书腰,总是让我很惊奇。莫里斯.蓬斯曾得过法兰西学院大奖,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的确,书腰只是商家促销的噱头,并不能代表一本书的真正价值。好书未必有书腰。如此书就没有腰封,也没有名家点评,唯一一句就是只有巴黎会产生这样一本书。美国作家考布斯基的《苦水音乐》和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都是没有书腰的,但同样引人入胜。亲爱的读者,你去书店或是网上购书,可千万不要被某某著名作家推荐必看等字眼给迷惑,翻翻书里的内容,看看是否对路,这是最重要的。
安妮的理性同样表现在《条形码与书的结合》一文中,她写道:可是,在我眼里书从来就不是商品。一看到书上的条形码我就气得冒烟,这个钉齿耙样的怪物蛰伏在封底,趾高气扬地炫耀着书商的胜利.条形码将读者降格为商品社会中受制地人的消费品.别的商品的条形码印在包装上,书的条形码却是一道抹不去的烙印。这太残忍。
我非常赞同安妮的观点。我把书看成是朋友、亲密爱人、孩子。我觉得书是有气味、有记忆、有感情的。我愿意每天带着书去上班、下班,带着书去旅行。有书的陪伴,我的人生历程不再孤单。我喜欢拿书拍照。我喜欢去实体书店买书,喜欢用手指轻轻滑动书页的声音,如同清风轻盈地穿过有阳光的森林发出美妙的天赖之音。这一切都是网购无法体会的乐趣。我喜欢读书,由此认识一群爱书人,如第一次约会便拎着一大袋书送我的作家胡泊,枫林晚、天一青年读书会、宁波读书人俱乐部等地的书友们。
记得曾国藩说过:人之气质,由于天生,很难改变,唯读书则可以改变其气质。古之精于相法者,并言读书可以变换骨相。这些年,朋友们说我在逆生长,人变得越来越年轻美丽,我想都是读书的功劳吧。而且读书能够让心灵变得更安静,让我对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包容和理解。(读后感)
书有两个生命,它们讲述自己的故事,也见证了我的生活。安妮的《读书年代》让我看到一个巴黎书痴所有与书有关的幸福回忆。我和它不经意相遇,我的所有与书相关的生活记忆之门也被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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