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读后感1500字范文:
我叫陈清扬,二十六岁,在山上十五队当医生,在这里我还有另外一个名字“破鞋”。我不明白大家为什么这样叫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到这个地方,可是当一件“假”的事情说久了就好像变成“真”的一样,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只想证明我自己不是个“破鞋”,直到我遇到了王二。
那天他来找我看病,他应该算上一个真正的病人,以往的男人来我这都不是看病,而是看我。所以当他离开的时候,我心里突然有股强烈的愿望,想要他帮我证明我不是“破鞋”这件事。我在他的身后追赶着,终于追上了他。
他把事情说得那么明白,好像我“破鞋”这个称呼是铁定的事情,我翻不了案,我只能认命。他和我说要发展“伟大的友谊”,我当时真想给他一个耳光,就好像我之前给那些“看病”的男人那样,可不是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我竟然同意了。
那天晚上有月亮有星星,可是我的心里确丝毫没有光亮。我任由王二对我上下其手,最后我干脆自己把衣服脱个精光,赤条条地躺在那里,就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当他说要“研究我的结构”的时候,我又羞又怒,甩手就是一个耳光。为了“伟大的友谊”我最后还是顺从,我压抑着自己的声音,没有说一句话。
有一天我知道王二被一个寡妇打伤了,据说伤得很严重,有可能会瘫痪。听到这个消息我急忙冲下山,看到他时,我忍不住哭了起来,还当众说,如果他好不了我会照顾他一辈子。我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哭,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后来王二要进山疗伤,我下定决心要去看他,照顾他。一路上我心中充满了许多美好的希望和幻想。我一次觉得夏天的风是暖的,而不是热的,让我晕眩。当我推开门的一刹那,我看到那个丑恶的东西,它就好像是一个刑具,把我打醒,让我回到了现实,失去了所有的幻想与美好,继续和他维持“伟大的友谊”。可是那一次,我突然觉得自己罪孽深重,我强忍住自己的声音,不让他发现我心中的快感。
当军代表骂我“臭婊子”的时候,王二愤怒的把刀劈进瓜里,以至于后面他买枪的时候我都当心他会要了军代表的命。他会吗?或许他真的会。
后来我和他逃到了山里,逃进山的第一个夜晚,我很兴奋,我突然很想给旁边这个男人生孩子,可是他却想着怎样让我的乳房维持住现在美好的样子。那一瞬间我有点心灰意冷,原来我和他之间还是铁打不动的“伟大的友谊”。
在章风山上那次,我在他的身上,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间我觉得非常的寂寞,非常孤独,我想叫,我想哭,我想死,可是我又不能。王二把我翻在身下,吻着我的脚心,一股辛辣的感觉直钻到了我的心里。不要,我不要,我不想爱别人,任何人都不爱,我又一次感到了罪孽。读书笔记在刘大爹后山上时,我给自己做了个简裙,他扛着我,打了我屁股两下。这两下,彻底玷污了我的清白,我们做了超出了破鞋和野汉子之间的事情,我突然很想哭,因为在那一刻我觉得我爱了。
我和王二处处不一样,我处处与人合作,所以在批斗会上少吃了点苦头。最后我决定下山,虽然明知道前面是刀山火海,我依然愿意忍受人世间的摧残。我从来都不敢认真的面对自己真实的情感,我一直努力地向群众靠拢,做着自己不喜欢但是又“对”的事情。在上交材料的时候,我第一次面对着自己的真心,坦诚了一切,但是这些最真的东西在他们眼里却是比搞破鞋还十恶不赦的事情,无比的卑贱和丑陋。
王二和我说,那段时间是他的黄金时代。其实,那段时间也是我的黄金时代,因为我的黄金时代是他给我的,是他让我切切实实感受的自己还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可是,那样的时代,那样的人,那样的事情已经一去不复返,回不去了,回不去了。作者:蔡捷
《黄金时代》读后感500字:
第一次读王小波的时候还是初中_《一只特立独行的猪》。面对生活的围攻,它逃离了。从来没把生活的预设放在眼里。命运藩篱1米高,它死也要跳到1米2,逃离。跳不到,就死,在命运面前束手就擒,那是不可能。
继值得尊敬的猪之后,就没看过王小波的其他作品了。直到我到了20几岁的这个年纪,从自信满满的“什么也锤不了我”的生猛状态,开始进入缓慢受锤的过程,被那句“想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撂倒了,就躺下看看这本久仰大名,未尝见面的大作。
真诚是一个作家最重要的品质,王小波在这本黄金时代中呈现的状态,是一个最棒的作家。他把一个20xx(此处自动和谐)的时代写得流光溢彩,让人在一片惨淡不公中,还笑了出来。
“浑”的王二、在破鞋路上一去不复返爱上王二那两巴掌的陈清扬、龟头血肿的李先生、被鸭子馋死的刘老先生还有小转玲、二妞子、线条……看完了,这些人都还活生生立在纸上。食色性,他都要,就是要过的坦荡荡,好看的好玩的,说。好惨好难的,说。铁锅煮屎、脑浆迸散,什么玩意儿都清清楚楚摆出来。
王二一辈子都在黄金时代中活着,王二本人就是那只特立独行的本猪。
“哭哭啼啼,没有出息”是吧,那“敲锣打鼓,清清楚楚”有没有出息,有没有出息!作者:周小群
王小波《夜行记》读书笔记250字
我小时候如果打碎了什么值两毛钱以上的东西,我总希望有什么善神会在我不看的时候把它变成一个好的,但是没有一次成功。
只想说王小波也太可爱了吧,羡慕李银河,如果说有趣的灵魂大赛,他应该名列前茅。这本书里也是他早期的一些短篇小说,有杜撰刘三姐的故事,有下乡干活积攒的革命情谊故事,即使再苦涩,字里行间也总萦绕着轻松的气氛,让人放松又耐读。王小波总爱用“哇”“呀”“啊”这几个字,莫名让人很喜欢,感觉他是个充满童真但不幼稚的人,他笔下的小女孩让我都很想爱。青春文学(俗称鸡汤文)
勺布斯《若有真情,愿你爱得尽兴》读书笔记25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怀念的方式,有人遗忘,有人沉溺。
作者说写作有治愈他头痛的力量,对我来说写东西能让我的心更平静更满足。书里讲了很多作者身边人的故事,很多人现在愿意收集身边的故事然后编撰成册,是记录没错,不是我喜欢的风格,更喜欢小说的原因也是如此,把眼前的一切抽象成一个个虚拟的角色可能会更饱满更无所顾忌。
倪一宁《赐我理由再披甲上阵》读书笔记250字
很多人的一生,是要计较着性价比过的,谁会做无聊之事谴有生之涯?我们每一个举动所赋予的“意义”,都要满得溢出来。但是偶尔,你还是会突然想过那种,不需要旁人叫好的、晃晃悠悠的人生。
整本书写得挺饱满的,金句也很多,阅读的过程中会收获很多思考问题的新角度,之前网上有说这个作者抄袭,还是抄袭八月长安和刘瑜的,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能看出来她本身还是有积淀的。
“除此之外,那几年我干的事情就像水漏过筛子一样,全从记忆里漏出去啦。但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却使我终生难忘,印象是那么鲜明,一切宛如昨日。”
王小波忌日,到处都是纪念的声音,《黄金时代》再次被人们议论,我看过多次后,也觉出了其中的好。但今天想说他的另一本书——《地久天长》。
人的一生如白驹过隙,但多数我们都在平淡中度过,能有一段发光的日子就弥足珍贵。故事讲述了三个人之间朦胧的友情或者说爱情,文革时期的三个知青(小红,大许,我)展开,苦难生活中的建立的真挚友谊,大环境的荒谬并未阻止他们追求童真童趣的生活理想。
但生活不会一直美好下去,故事的主角小红,恬静优雅,热爱文艺,率性浪漫,见事独特,勇敢不羁。我和大许的生活以她轴心,因她而精彩。就是这么一个阳光女孩因病离开了这个世界,带走了我和大许生命中最亮的一道光彩。
之所以喜欢某个文艺作品,多数是因为产生了共鸣。整本书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几乎平铺直叙的手法,描写了年轻时的一段记忆。和电影《巴尔扎克和小裁缝》颇像。我曾把这部小说,推荐给一个女文青,最后觉得太土,都是知青下乡的事,没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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