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中外名著读后感 ·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在细雨中呼喊读书笔记1000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中外经典名著,当我们在读完一部好的作品时,心中难免会有一些看法以及见解。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在读中外经典名著时你体会最深的是哪一本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在细雨中呼喊读书笔记1000字,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细数算,读完这本书已经有一个月了,现在脑海中只剩下一些粗略,模糊的脉络,但这本书给我的触动是不可磨灭的。

小说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徐徐展开,叙述了他在六七十年代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家中父母和兄弟无视他的存在,六岁时被送给了另一户人家,本以为可以获得亲情的关怀,没想到又一次被抛弃,又重新回到了南城老家。五年的时光使他与自己的家人更为疏远陌生。

每个人都有一个关于童年的回忆,童年,大多数孩子都是在父母的疼爱和呵护下度过的,这本书中我却是在亲人的抛弃和世人的唾弃中度过的,给读者呈现了当时社会的人性丑恶。他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讲述着一个个故事。

书中的我身处在一个不和睦的家庭中,父亲孙广才是一个自鸣得意的无赖,处处彰显出自己盛气凌人的架势,每一句扯破嗓子的咒骂,每一个夸张的动作,与其说是强硬地表现,倒不如说是展现了其悲哀虚伪的人生;哥哥孙广平开始的人生是光彩的,但是最终还是难以逃离平庸的轨道;作为主人公的我,则更多的以孤寂的眼光去看待一切;弟弟孙光明小小年纪却养成了张牙舞爪的性格,却也是第一个走向死亡的;而母亲则是软弱了一辈子,只有在弥留之际表达了她对世间的失望和愤懑。而令我记忆深刻地是我的祖父孙有元,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些许传奇的色彩,他年轻时是一个放荡不羁、敢作敢为的人,到了年老却被家庭生活消磨了锐气,但仍然充满智慧,与晚辈们斗智斗勇,即使被不孝的儿子折磨,被年少无知的孙子忽视,他也仍旧没有丧失掉挑战的勇气,哪怕是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书中的人物众多,线索也错综复杂我的中学时代显得尤为独特,与大多数人一样,我的中学时期也伴随着低俗与不堪。好友苏宇的心理畸形导致自己的锒铛入狱,以及师生恋这样的关系,在诙谐与昏暗

中引起共鸣。在读完这一部分,我深刻体会的是控制这个词的含义,毒品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成为禽兽不如的形象,我的好友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沦为狱中人。在某一学说中看,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在自我约束中构成人们的伦理关系和道德秩序,正是有了这些,我们才能够擦除道德上的污点。

若沦全书最精彩也最哀伤的情节,莫过于我与养父王立强和养母李秀英的艰苦生活了,在遭受父亲与兄弟的排斥后,我被送给这户人家,虽然我的父母显得平淡无奇,但养父母的形象却光彩照人。养父王立华是真正承担起养育我的父亲,他比亲父完整、充实,他的思想对我有着包容,在文中后篇他的后悔中写到:最后凄厉的自杀着实是我始料未及,这不过是一个女人引起的,我的命运也随之改变此外,还有一个半生都在床上的养母是我精神的寄托,她对与我的信任的源头令我在后来回忆中都很感激,小说的尾声我的养父母在离去与死亡中,奔向自己的家乡,不知家在何方,不知父母在哪,只能够在细雨中呼喊。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自立自强。太过奢华,往往不能如愿,知足常乐!方可活的安心。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智,你才能发现自己的人格发出圣洁的光芒。

hdh765.Com更多中外名著读后感延伸阅读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1000字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1000字:

在读这本书之前,对余华作品的认识仅仅停留在中学时做了无数遍阅读理解的《活着》。我知道那是取自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结尾。我没有读过完整的《活着》,但是结尾给人一种十分空旷,极力想要明白些什么的感觉。

余华写的是小说,也是文学。

我对《在细雨中呼喊》迫不及待地阅读完毕,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篇小说。可是我又惊异于小说写得如此的带有文学色彩。说它是美好的文学读本,可它的故事也一样令人清楚明白,引人入胜同时也发人深思;说它是有意思的小说,但是它的每一处描述都是真正文学般的精致。这本书带给我最初的震撼便是,一部小说竟然被写得具有如此浓厚的文学色彩。

国外的经典小说虽然故事也很精彩,揭示的现实或表达的道理也都十分的深刻,可是它们的文字却缺少一种厚重感。余华作品中的这种厚重感也许只有中国作者才写的出来。这种厚重感是来源于中国农村的,而这种感觉没有经历过农村生活的人是无法写出来的,但是它带给的读者体验却又是那么的真实。现代中国的小说和它比起来就逊色多了,已经很少有作者能够沉得下心去思考,甚至思考每一个角色的心路历程,去思考那个社会该有的情境。

在泛泛阅读的空闲中,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每年高考完,总有一堆键盘侠在网络上各种喷,高呼着取消阅读理解。而他们的理由似乎都充分的很,“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文化的喷子甚至还会引经据典,他们叫嚣着阅读理解题目的存在的无意义性质,喷出恨不得烧尽一切阅读理解标准答案的怒火。想到这里,我内心突然颤抖了。我国是应试教育,取消了的高考题目意味着学生不再学习这方面知识。不学习阅读理解?对于近几年出版的书籍来看,似乎不需要什么理解,作者们的语言都千篇一律,实在是看不到什么需要动动脑子深思的东西了。

但是当我读到余华的作品时,我有点震惊这还不到半个世纪的作品。于我看来,这篇小说的每一章都适合做阅读理解。因为它太需要你动动脑子了。当然,像我这样第一遍粗读掠过,也是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是读完之后,你所阅读的终究还是个故事而非文学。

再说说我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余华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描述主角的童年时期,虽然一章章之间看似毫无衔接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本书从他曾祖父到他以及他的兄弟,以他父亲的和他自己的描述居多,刻画了当时农村的现状。相当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生活:人(孙广才)是怎么一步步堕落成浑蛋的?(我)童年时期的孤独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不能说作者把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但也揭露的十分透彻。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一定要进行一遍精读。就像做阅读理解那样。或许有人会反对:把文章分开解剖,失去了整体的意义,味同嚼蜡。但是,这是文学。作者:木落

《天才在左 疯子在右》读书笔记


我是刚刚读完高铭这本著作的,忍不住趁夜写下这篇读书笔记,因为我担心这稍纵即逝的感想会在一记大觉中忘得一干二净。

作者在2004-2008年间,通过各种渠道,利用所有的闲暇时间,探访这群在我们常人眼里非正常的人群,才整理得到此书。到底是什么强大的动力引发并支撑着作者呢?书中给出了答案:那是因为作者从根本上怀疑这个世界,他想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是怎样的。犹记得《苏菲的世界》一书中艾伯特为了让苏菲明白哲学家是干什么的而作的那个关于堕落于兔子长毛深处的比喻,在高铭的这本著作中,他和那些疯子不正是不安于现状的奋力想爬到长毛顶端的人吗?害怕孤独是人的本能,寻找与自己类似的人应该可以算是作者不竭动力的源泉吧。

说实话,看完此书后,我想我以后看待疯子的眼光会大大的不同吧。如果按照不同于大多数人的就是疯子这个逻辑,书中所述几乎没有不是彻头彻尾的疯子的。然而,正如作者从根本上怀疑这个世界一样,为什么不能被社会认同就是疯子呢?从一个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疯子们有着惊人的严密逻辑,对量子物理、宗教信仰、心理哲学这些有着独到见解的也大有人在,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他们看待事情的角度与我们不同而已,仅此而已。然而这就能成为社会排斥他们的充分理由吗?我不由得想起了电影《后会无期》中的一句台词:小孩子才看对错,成年人只看利弊。或许这就是原因吧。

在我这个正常人看来,疯子的世界有着许多让我感觉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作连续的可怕的梦,就像一部永无尽头的恐怖片;比如,能够看到空间有特殊的颜色,并且有着某种近乎预言式的联系;比如,从某一个点出发,竟能同时俯视天上的云和仰视地上的花朵。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相比于这种接近于超能力的事情,更有着许多让我哭笑不得的事情。举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个男人认为女人终将征服男人,统治地球。他的理由是,女人的性染色体是XX,男人的染色体是XY,众所周知,X染色体要比Y长许多,所以他认为女人的基因要多于男人。当作者试图以差不太多为理由反驳他的时候,他举出了人类与猩猩也只差那1%的基因,结果就成天渊之别这个例子。还不止于此!他还说,很多时候男人很难理解女人,比如为了一些小事就大发脾气之类的(pS:有时候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认为这就像是人们养的宠物无法理解他的主人一样,因为两者根本就已经不在一个层次了。我,看完那一大段之后,心中默默地想着那句话:他说的好有道理哦,我竟无言以对。

作者在书中也曾借其友人之口警示道:千万千万别太在意精神病人说的话、别深想他们告诉你的世界观,否则你迟早也会疯的。我想,这并非全无道理。毕竟,这个世界需要的更多是深藏在兔子长毛深处的跳蚤,那些愿意奋力一搏爬到顶端的,只会是少数,也只能是少数,但,永远都不会彻底消失。

我以前也曾希望自己能够永生,准确的说,应该是我虽然并不刻意追逐永生,但假如我能够不付出任何代价就能获得永生的话,我是会愿意的。只是,后来这种思想慢慢改变了。正如书中《永生》篇中提到的那位能够记住自己所有前生的人,其中孤独痛苦我想可以用时下热播的电视剧《古剑奇谭》中欧阳少恭这个人物来表现:何以飘零去,何以少团栾,何以离别久,何以不得安?历尽度魂之苦的太子长琴,数千年来,不断地看着至爱之人一次又一次地离开自己,永远绝望孤寂,又怎能不指云问天道,琴鸣血斑斓?可悲的是,天意从来高难问,问又如何?冰心曾言:假如生命是无味的,我不要来生。假如生命是有趣的,今生已是满足的了。幸好我当时的想法没有实现,不过,这应该也是不可能的吧。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书笔记1500字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书笔记1500字心得感想范文:这是一本精神病以及疑似精神病的访谈录。

精神病,通常叫神精病或者疯子,在我概念里大致就是神经不正常的人,武疯子打人文疯子疯颠或呆滞。上中学时曾经被个疯子惊吓过,是个个子不高的男人,总是穿着一件很新的有折印的衣服等在我放学回家的半道上,当年矮东瓜的我骑辆迷你小自行车,那个男的总是冷不丁的从天而降横冲过来挥手就打或是作势拽车,吓得我那阵子对那段路的心理阴影巨大,此后N多年直到现在但凡做到放学的梦就总是在绕路绕路绕路。

当然这本书写的不是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疯子,而是各种奇异的案例。其实还挺佩服作者的,为了满足好奇心可以真的去做精神病访谈这种事,我也对奇型怪状的人很好奇,但也仅只限于坐马路牙子边窥觑各色行人,真是弱爆了。

如果按一个普通人的眼界,这本书例举的疯子大都属于妄想症类型,有妄想到杀人的,有妄想到自残的,更多的是痴迷于量子物理,时空转换,外星人,科学目前无解的,以及神神鬼鬼什么的,越琢磨越神奇,就把自己琢磨进去了,而这类型的往往智商很高,思维清晰,逻辑分析能力让人叹为观止,有些论调想要看懂还得颇费些脑细胞才成。

其实这么看来,疯子的界限变得很模糊,有说“不疯魔,不成佛”,从量变到质变的那一刹那,可能成就为天才,也可能沦为疯子。天时地利人和是成就天才的充分必要条件,如果马云跑去跟唐玄宗说,亲,荔枝顺丰包邮,支付宝走起?马疯子必卒于欺君之罪。所以,一个爱因斯坦后面站着千千万万个精神病,社会的发展推进还真离不开这些脑回路清奇的疯子们。不合时宜的天才就一定是疯子,如果真有穿越这回事,得务必记得悄悄地进村,声张滴不要,不然百分百被当成疯子被拍成肉泥。

我打心底里佩服那些因探究人类未知领域之真相而走火入魔的男女猪脚们,比如那个琢磨玛雅文化的神人,那位精神病院的“镇院之宝”,和那只全世界最香的苹果,如果我是作者,估计我就被他们带着跑了,兴许得求着镇院之宝带我去往时间的尽头瞅上一眼,或者也闭个关感受一下所谓“感觉”到底是个什么感觉。

我也爱看那些神奇又显得很有逻辑的故事,比如迷失的旅行者,如果我是他会不会在这个地球活得特别得瑟,比如转世和永生的故事,听上去真没毛病。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些奇异的人,就好比我们是生产线上的标准件,可也总会有些非标产品流出,读书笔记它们具备标准件所不具备的某些特性,但不被公众所认同,便被认为是异已。心怀秘密的人独孤求败,得不到大众的认同,内心孤独,郁闷至疯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至于神神鬼鬼的故事那就真是疯子界的翘楚了,有些症状大概跟种蛊一样,来去莫名,这个世界有太多我们未知的东东存在于我们周围,天知道我打字的时候旁边有些神马我五官感受不到的东东在盯着我。

瞧,他们琢磨过的大多数问题我也想过,比如,四维空间到底什么样,我们是不是一个巨物头发丝里的一个小细胞或是一个头皮屑,整个宇宙是不是某个小孩子手里的一个溜溜球,阿里的碎石山的那些碎石头是不是漫山的大石头有一天集体自残的结果。瞧瞧,我果然是有疯子的潜质,我是一个被耽误了的精神病----被懒惰耽误了,因为懒得仔细琢磨。我离疯子只差一点——执念。

网上质疑这本书的很多,大都认为作者偷换概念,科学知识匮乏,虚构成份多。其实看小说而已,何必较真,有趣就好,可以放下柴米油盐之日常烦心事,抱着一本书天马行空一番,难道不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吗?作者:米粮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读书笔记及感悟2000字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读书笔记及感悟2000字:

文:申申申。哈喽,大家好,我又为大家带来没有计划、没有目标、特别随性的读书笔记了。本次的书,是作家迟子建的作品集《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

迟子建是黑龙江的作家。具体资料请大家自行查阅了解。不过,这个名字很多朋友都不陌生。

她和毕淑敏,都是语文阅读理解题里,经常露脸的作家。行文风格非常稳健,不跳脱,不活泼,很深沉。

我读过很多她的散文,没有读过她的小说。从图书馆借来了这本她的小说集《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准备好好阅读一下。

嗯,有一种突然语文考试的赶脚……接下来,我按照许荣哲著《小说课:折磨读者的秘密》里的手法,分析书里面的小说。

为什么按照这本书分析呢?

因为……我也找不到啥能分析小说的理论……我认为,这三篇小说的主题,都是死亡。当然,有些读者可能和我的意见不同,不同就不同吧,解读就是这么回事,观点越多越好。前两篇小说还有一个隐藏的时代背景,就是那个不能随便说话的年代。

《北极村童话》

小女孩迎灯因为“多话”被父母送到北极村的姥姥家居住,在东北漠河村度过了一段童年生活,无意间知晓了成人世界的秘密,结识了外号“老苏联”的一位奶奶。而后老奶奶去世,她的心灵受到一次冲击和洗礼。

《白雪的墓园》

“父亲去世的日子离除夕仅有一月之差。”小说第一句话就奠定了基础。全片的主题就是一家人走出父亲去世的阴影。

小说里涉及了东北的一个习俗,家里男人出殡,女性亲属要回避,所以是见不到墓园。

最后,母亲独自去了一趟父亲的墓园,回来之后,暂时走出了阴影。

《亲亲土豆》

一对幸福的夫妻,种土豆,也喜欢吃土豆。土豆丈夫得了绝症,土豆妻子领着他去城里看病。最终放弃了治疗。冬日下葬,用土豆为丈夫盖了坟。

小说将夫妻的感情写得细腻感人,这是女性作家的长处,将平凡的深情通过平淡的叙述娓娓道来,潜移默化,令人心中触动。

小说结尾非常出色。

【李爱杰最后一个离开秦山的坟。她刚走了两三步,忽然听见背后一阵簌簌的响动。原来坟顶上的一只又圆又胖的土豆从上面坠了下来,一直滚到李爱杰脚边,停在她的鞋前,仿佛一个受宠惯了的小孩子在乞求母亲那至爱的亲昵。李爱杰怜爱地看着那个土豆,轻轻嗔怪道:“还跟我的脚呀?”】

短评:

小说要有黑暗之心。迟子建是个严肃文学作家,不靠技巧吸引读者,所以,她的黑暗之心非常直接,直接到选择了“死亡”这个最沉重的主题。这种主题并不常见,写好更加困难,也很难引起读者的共鸣。三篇里感情表达最好的是《亲亲土豆》。

制定规则:

《雾月牛栏》

继父因一时冲动,一拳使继子撞到了牛栏,失去了记忆,变得痴憨。继父陷人深深的负疚之中,并开始了痛苦、漫长而绝望的赎罪之路。读书笔记获首届鲁迅文学奖。可能很多朋友和我一样,不知道鲁迅文学奖是啥东西,查了一查,还有老舍文学奖,茅盾文学奖,曹禺文学奖,称为中国四大文学奖。这种奖就像“过家家”,每届评选都是自己玩自己的,没有多少人关注,也没有多少含金量。

跑题了~说本文~

作者制定了规则,农村每年有一个月大雾弥漫,称为雾月。这种设定为作品披上了一层魔幻现实的色彩。小说主角“宝坠”更愿意亲近牛,而躲避人。全篇充满了象征的气息。

从阅读体验来说,并不太好。幸好这是短篇,有点耐性就读完了。

情景交融: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

作者开头和结尾都描写了类似的场景:一群人去参观挪威音乐家格里格的故居。中间穿插了一段“闹鬼”的故事,说的是作者在名为“漠那”的小镇,遭遇了一个喜欢弄出声音的“鬼魂”。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闹鬼”,而且主角还请当地的萨满神棍来驱鬼。不管作者真正想表达什么,这一段经历充满了黑色幽默。

说完了“闹鬼”,作者结尾又拉回到格里格故居,望着窗外的一片海——音乐家的别墅靠着海——主角陷入了沉思,自己是否误会了一个热爱音乐的鬼魂?

……

……

毛啊,就是下乡采风一个喜欢敲碗的老头鬼魂罢了

结果写出了如此文艺的小说

短评:

作者散文写得好,但写实风格的小说,不够精彩。

四篇小说的场景都很小,一个村子,一个家庭,一段楼道,就能讲述一段故事。

这可能是作者对于写实风格的一种尝试,说实话,不太好读,恐怕只有特定的读者群才能有共鸣。

感情是共通的,如果一个作家描述的生活令人感到陌生和疏离,无法引起读者感情的共鸣,对于作家来说,比较失败。

这四篇算是迟子建中规中矩的短篇,不过不失,可以推荐给任何朋友读。当然,女性朋友会比较有感触。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在细雨中呼喊读书笔记100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