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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读后感1000字

高中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1000字高中 2019-10-09

高中1000字读后感。

高中1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代表作。《项链》的情节可以说耳熟能详了,它的情节艺术也是脍炙人口的。小说按事件的自然进程叙写,以项链为线索展开情节。梦项链、借项链、失项链、赔项链、发现项链是假的前一个矛盾的解决预示着新的冲突,直至发展到高-潮。整个故事波澜起伏,引人入胜。情节的安排显示了作者独特精巧的艺术构思,人物的性格也在故事的发展中逐渐得以展示。

小说一开始,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个整日耽于梦想的美丽忧郁的妇女。她美丽,丰韵,娇媚,她还有天生的聪明,优美的资质,温柔的性情。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不平与委屈。此处的也就很值得玩味。如果比较一下有无也的表达效果,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许多版本里的译文里没有也字,仅仅她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那就只是一种纯粹的人物介绍。而我们的课文以几种中文译文为基础,并根据法文本校订后出现的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就更符合作者的创作意图,更突出主人公的性格。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只是玛蒂尔德梦想创造的神话罢了。可是,由于玛蒂尔德面临的现实是:她没有一个好父亲,没有一个好身份,没有一笔陪嫁金,因此就无法找到有身份有地位的好丈夫,只好委委屈屈地嫁给了与她门当户对的小职员路瓦栽。如果她是高老头的千金,定能成为高贵的男爵夫人或伯爵夫人;如果她是守财奴的女儿,拜倒在石榴裙下的亦定难计其数。年轻的玛蒂尔德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日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和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那便是梦想。正如冰心在她的小诗《繁星》里说到的那样:梦儿是最瞒不过的啊/清清楚楚的/诚诚实实的/告诉了/你自己灵魂里的蜜意与隐忧。她的梦境不是太虚幻境,而是当时法国富贵之家奢华的真实生活。由于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的思想如汹涌的浪潮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灵魂、生活、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直面人生,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里。无庸置疑,此时,我们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

她变了!十年贫穷生活的磨练,不仅改变了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艰苦的生活,把她从不切实际的幻想的云端拉回到切切实实的地面。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在对玛蒂尔德肃然起敬的同时,我联想起另一个不幸的女子包法利夫人。她与玛蒂尔德一样,在平庸的生活与令人窒息的社会环境里寻找梦想的幸福。但玛蒂尔德一夜狂欢后,选择了一条新的人生之路;而她在尽情享受了浪漫的爱情与奢侈的生活,财产荡尽,债务累累之后,没有勇气重新生活,而选择了死亡。两相比较,我不禁为玛蒂尔德喝彩。

人生的际遇只是无数偶然性的连续,事前既无从逆料,事后也很难假设另一种可能。但是回首来路,我们还是情不自禁地设想:如果没丢项链,她现在是怎样一个景况呢?是仍旧每天做白日梦吗?是为了梦想而郁郁寡欢吗?是的,有可能。而丢了项链之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砝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着她作出选择。她决定了,放弃了青春,选择了尊严。人生最重要的一刻就是懂得放弃,尤其是放弃那些最耀眼的、最浮华的、最具诱-惑力的东西。那么这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了她,还是成全了她?豪华的生活的确令玛蒂尔德十分神往,但它不值得我们的玛蒂尔德拿出全部情感和人生尊严去下注。当风华一一过去,她定然知道踏实、恬静的心态是一笔怎样的财富。年轻时因追逐浮华而大喜大悲是多么的可笑可叹,根本没有脚踏实地地奋斗的人生更令人愿意去回味。

故事发展到这里,我们已经明白,玛蒂尔德为了保全自己的人生尊严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是不是悲剧呢?

一般认为,玛蒂尔德最初是被强烈得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面临选择时,她义无返顾地作出了令人惊讶的决定。十年中,她同普通的穷苦妇女一样生活劳动,在生活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又是多么令人欣喜!再联系结尾,我们同样惊喜地看到我们的玛蒂尔德再度遇见自己的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时,脸上露出了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与骄傲的表现。她自信,因为她内心的充实;她骄傲,因为她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因此,当她听说生活跟她开了一个更残酷的玩笑项链是假的时,她是会坦然面对的。

因此,我相信,这个小说使读者在悲欢感慨之余,还能对世上的人与事看得更深些、更远些。它发人深省之处就是让我们目睹了浑浊、虚假、拜金、物欲横流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块沉浸在墨水里依旧保持美质的玉。这样看来,玛蒂尔德身上最美好的东西最终没有毁灭。难道你还认为这是一个悲剧吗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下面我给你举个例子吧。

高中1000字读后感范文二

风儿抚摸着那张哀伤的面孔,黑暗中,迷失了方向;雨滴拍打着那遗忘的角落,记忆里,希望像泡沫般破灭;雷儿轰击着那悲惨的世界,迷蒙中,梦想随之离去。

饥饿交迫,迫使一个勤劳却在社会中失去立身之地的小伙子冉阿让偷了个面包,因此被送进监狱。从狱中释放后又在主教家偷银器,又被警员抓去,可是仁慈如天使的主教却说银器是冉阿让的,并让他离开这儿到别处去谋生。他靠这些银器兴办工厂,在法国的某个角落里造福于人民,并救助了一个外地妇人。后来因救一个人又被送进监狱,而后为了养女的幸福付出一切,自己在蜡烛的微光中度过,墙角依然是片黑暗。 

在黑色里可以因窃一块白色面包而被送进监狱。我为那个只为穷人敞开而面对富人却永远关闭的监狱之门感到不公。我为之感到可悲,悲在腐朽的政府,没有明确的审判力;可悲在冉阿让的不幸;不幸在警员对穷人的狭隘之心,永远无法包容穷人的苦衷! 

可以让人觉得安慰的是主教,他像那无眠的鸟儿,在教堂中眯眼诵经;他像那风儿,轻轻拂过树梢,给悄无声息的命运送来一些颤颤的姿色。向日葵也会向太阳伸长颈,因为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希望。在这里我明白,像阳光一样,也许向日葵会因此而强盛;像大海一样,也许所有的浪涛会顿时汹涌,宏伟壮观。胜过干核爆炸时如磨菇云的威力。而核爆炸只将成为过去,因为核的毁坏,核的力量就如同腐朽的资产阶级。而浪涛是无数穷人的力量。主教拥有宽容,他想造就冉阿让的一生,他的做法让冉阿让很感动。 

感动激起了冉阿让心中的那份正义, 唤醒了他的思想,触动了他的灵魂。冉阿让在主教的帮助下最终成为市长。他尽一切自己可以发挥的力量来为穷人解苦解难。他获得了大多数市民的尊敬。然而冉阿让的命运就如同夜空的烟花,精彩一瞬,转眼即逝。 

叶落雁飞,幸福之中冉阿让踏上了消沉之路。他宁肯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也不愿让一个因跟曾经的自己一样的穷人受到死亡的残酷。在法庭上冉阿让证明自己就是偷面包的前科犯,那穷人没有前科罪,穷人的生命因此而延续。我十分佩服冉阿让的勇气,能正确看待事实,不愿违背良心。他就如同给一个被困在胡同中的穷人一些温暖,给惊诧之中的穷人以生命的延续。冉阿让在那穷人眼中就是从未见过的圣明上帝的形象。

暴风雨来临前夕总是平静的!

平静过后亦是风暴。他失去了在众人面前的光彩,增加的无疑是对他的指指点点;他失去了市长的职位,开始跨入一个曾偷过面包的前科犯行列。这些人都曾受到冉阿让的帮助,为什么他们会那么忘恩负义?在那黑暗的社会中人的思想会发霉。我希望,让他们的思想暴晒在阳光下!被麻醉的思想在被麻醉的世界里继续蔓延,人们没有觉醒,哪有可能摆脱悲惨命运! 

冉阿让又养育了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让这个女孩子拥有美好的爱情,而自己却在小木屋中孤苦、被人误解中度过。最终,他在养女的第一次回家时死亡,死神无情地将冉阿让拉走,留下的是养女的眼泪。 

我为这样冉阿让的一生而震撼,我为《悲惨世界》而悲伤,我为雨果的深刻而折服。

《悲惨世界》带给我的不仅是伤悲,更多的是勇敢、正义、理想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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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高中


范文一

《水浒传》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由元末明初的施耐庵编写的。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而且有很大成就的长篇小说。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最后被奸人杀害的故事。文中的情节,很精彩,不说力气勇气莫大无穷的花和尚鲁智深倒拔杨柳,还是忠义不屈于奸人的豹

子头林冲雪夜上梁山,还是性格谨慎青面兽杨志霸气卖刀,又有勇有谋的智多星吴用智取生辰纲,或武勇非凡的行者武松喝酒的气魄,还是打虎的勇气让人拍手叫绝。

书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所说李逵的性子有些时候急了点,但他做到了忠孝两全。在宋江给他毒酒时,他知道是毒酒,而对于宋江和眼前

的死没有一点怨言,昂首咽下。李逵对老母也十分孝顺,老母被老虎吃了之后,他一生气就杀死了4只老虎,把老母好好安葬。遇见李鬼,李逵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回去孝敬父母。从这两件事就可以看

出李逵的孝心。李逵做过的一件事令我十分佩服,那就是在他以为宋江做了坏事之后,要惩罚宋江,甚至对他破口大骂,不管他宋江是不是他的首领。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李逵对忠义两字是把义字放在忠字的前面的,不会因身份或私心儿玷污这两个字。

再说武勇非凡的武松,在过景阳冈前,在一家小店喝了十五大碗的酒,而店前明明打着三碗不过岗的招牌,店小二好心劝说让他住一宿再结伴过岗,因为岗上有大虫,被武松误认为店家想骗他的钱,编出来的。不管

店家怎样阻拦,昂首继续上路,还信誓旦旦说便有大虫,我也不怕,这里可以看出武松的豪迈,勇猛,坦白直爽、争强好胜、不拘一格的个性。在打虎过程中,可以看出武松顾及颜面甚于生命、颇识时务,不粗莽行事的

个性。在他杀了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十几口之后,甚至在墙上用血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这可以看出武松敢作敢当的性格。以及在后来追捕方腊的过程中,也是拼劲,拼命,在和方腊搏斗过程中,方腊把他的手臂钉住了,他却忍痛割下手臂,最后单臂擒方腊。

武松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斗争精神,并在现实的斗争中逐渐锻炼出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英雄气概。

再说宋江,作为梁山108的将领,我却不喜欢这个角色,仔细想想,他做过什么?他有军师吴用的智谋么?他有李逵的直率的牛劲么?他有行者武松的勇猛,豪迈么?他只是个站在众人搭起的台子上,指挥指挥,却不真枪

实弹的将领。最后,为什么结局那么悲剧?因为他接受招安,虽说也是大家一起决定的,不再当草寇,给自己个出路而投靠朝廷,最终跟随他的兄弟们被奸人所害,自己也无奈喝下毒酒。

终究,梁山,落草为寇,朝廷,招安,这一切,像一场梦。那108就是这梦中108个亮点。

范文二

伟大人物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坚强的意志,《简爱》这篇文章就告诉了我。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简爱》这本书,讲述了简爱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因为她从小父母双亡,被寄养在姨妈家里,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承受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之后,她万般无奈只得去到慈善学校。在那里,她和同学们每天只能吃一些烧焦的粥,偶尔能吃到一点奶酪。简爱在这里生活了整整八年。后来为了生计她做过当家庭教师,她的正直高尚的品格和纯洁的心灵得到了主人罗切斯特的赏识,并且慢慢地深爱上了她。她也喜欢上了罗切斯特。但命运再次戏弄了她,原来罗切斯特已经有个发疯的妻子!简爱因此受到巨大的打击,默默地离开了伤心之地。钱很快就花光了,就在山穷水尽之时,一个牧师救了她,她不仅从牧师那里得到一份工作,而且她还得到了她叔叔的一笔庞大遗产。最后她与罗切斯特历经磨难之后也终成眷属。

造化弄人。简爱从小到大,几经波折,最终获得了幸福。虽然她受到了如此多的折磨,但她从不放弃,默默忍受,生活终将她磨砺成了一个有着坚强意志的人。这使她在今后的生活中拥有了顽强的生命力,不会轻易的被社会淘汰。这就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品质。如果我们在做任何一件事时,缺乏自信,遇难而退,结果就将是一事无成。我也一样,以前我学了许多兴趣班,但始终没有取得好的成绩,为什么呢?因为我的意志不够坚定,总是会受到其它东西的影响,经常学到了一半又去学其它的课程。但是,现在我懂得了坚持的重要,再也不会被困难所吓倒,并在电脑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从前有个年轻人去微软公司应聘,而该公司并没有刊登过招聘广告。见总经理疑惑不解,年轻人用不太娴熟的英语解释说自己是碰巧路过这里,就贸然进来了。总经理感觉很新鲜,破例让他一试。面试的结果出人意料,年轻人表现糟糕。他解释是事先没有准备,总经理便随口应道:等你准备好了再来试吧。一周后,他再次走进微软公司的大门,这次他依然没有成功。但比起第一次,他的表现要好得多。而总经理给他的回答仍然和上次一样:等你准备好了再来试。就这样,这个青年先后5次踏进微软公司的大门,最终被公司录用,成为公司的重点培养对象。年轻人意志坚定,始终不放弃,最终就获得了成功。微软公司录用这个年轻人不仅仅看中年轻人在专业技术上的进步,更重要的是他锲而不舍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

我有这么一本好书做我的良师益友,相信我以后的日子会过得更加充实。我会永远记住这个拥有坚强的意志与宽容心的人物简爱。

高中读后感1000


高中读后感1000范文一

在古希腊人看,道德的伟大就在于对朋友有始终不渝的爱,对于敌人有不可磨灭的恨。

剑术超群的乡下青年达达尼安,为了成为火枪手,便带着父亲写的一封信,前往巴黎寻找国王的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他的同乡。

在巴黎,性急而又天不怕地不怕的达达尼安先后与冷面枪手阿多斯、红斗篷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密斯不打不相识,并与他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此后,他们又一同去拼命为了王后奥地利安娜的名誉到英国伦敦给白金汉公爵送信,并取回那串价值连城的钻石项链;为了和平,又奉国王的命令参加了拉罗舍尔围城战

期间,没有一个人喊苦,没有一个人叫屈,每一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莎士比亚说;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友谊。

这句话放在这里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他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就是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莫逆之交,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不管是出入枪林弹雨,还是拿着脑袋去冒险,每一个人都毫无怨言,甚至积极主动。

达达尼安多想当官,可当他拿到空白的火枪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了三个朋友的接受。在大家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安的名字后,达达尼安禁不住流下了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

是啊,友谊多么珍贵啊!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我若能得到一份珍贵纯洁的友情,让我少活十年,我也干。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高山流水的佳话?俞伯牙若没遇到知音钟子期,也许早就摔琴了,也许早就因忧郁而见阎王了。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管鲍之交的千古传奇?管仲若没遇到鲍叔牙这般知心朋友,这惟位有经天纬地之才、济世匡时之略,帮助齐桓公建立霸主地位的英雄,也许早就成了刀下之鬼了。

没有了友谊,哪去找《X宣言》的成就?谁来塑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友情真谛?

友情被人比喻成严冬里的炭火、酷暑里的浓荫、湍流中的踏脚石,又被人誉为世上唯一可以通心的良药。这样美好的一种情感,谁不想得到呢?

孙中山与李大钊,舒伯特与贝多芬,契诃夫、柯罗连柯与高尔基

哪一个彼此间不是圣洁的友情?

友情是至清至纯至美的,它像眼睛里容不得沙子一样容不得任何功利性的东西和一切虚假的,丑恶的东西。

我真得感谢大仲马,他通过《三个火枪手》告诉我,朋友是什么,友情是什么。

最后,请让我用伟大的别林斯基的话来结尾吧:

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一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

高中读后感1000范文二

是邀请人们研习鸟类学的书。此书将展示作者的意图:唤醒和激发读者对自然史这一分支的兴趣。这又不仅仅是一本关于鸟的书,她让我们享受到鸟语花香和大自然的清新优美,还有对原野与丛林的兴趣与知识。更重要的,她告诉我们对待大自然的一种态度。 这也是作者约翰巴勒斯第一部自然散文集,也是迄今为止,巴勒斯最受欢迎与欢迎的一部作品。人们称巴勒斯为美国乡村的圣人、走向大自然的向导,因此,从他的书中往往能感受到一种大自然的伟大。

巴勒斯的作品中往往透露着自然的气息,这与他的祖先都是农民。他对自然的热爱和写作,在很大程度上的关系,文中来自于他童年的经历:那片回荡着鸟儿歌声的林子和长着野草莓的田野的体验。巴勒斯本人曾当过农民、教师、专栏作家、演讲经纪人及政府职员。但最倾心的事业却是:体验自然,书写自然。

热爱鸟的朋友,不难从《醒来的森林》得知鸟的许多习性。这本书可以让我们熟知鸟,热爱鸟,爱护鸟的生活环境。作者在其中以拟人的叙述笔法,记叙了多种鸟类的体型外貌、生活习性等,文字生动活泼,充满灵气,描摹准确又不失俏皮和情趣。第一章的众鸟归来,我们就仿佛进入了刚刚醒来的森林,众鸟归来,众生喧闹;莺歌燕舞,生机盎然。在原着中作者全书经常以他代指雄鸟,用她代指雌鸟,让人有一种贴近自然的感受。他立志要把自然中的鸟类从科学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形成一种独特的自然之文学,使其既符合自然史的真实,又带有林地生活的诗情画意。在这部作品中作者让鸟儿的归来 成为森林苏醒的预照,让自然更加的生机盎然,作者将大自然中的现象与鸟儿相互联系起来,充分体现了鸟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醒来的森林》 的森林本来应该译成《延龄草》,延龄草是北美早春时绽开的一种白色的小花,作者以它为书名,暗示着自然的苏醒,候鸟的归来。后来因为出版技术方面的问题,便根据全书的内涵从英文名wake-robin中的wake一词上做文章。

全书充溢着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将一个完美而幽静的春意盎然的林子就这般地展现在你的面前!读书的过程中,有淡淡的开心,有的时候不禁会心一笑,不禁佩服作者如孩童般的天真纯朴,也会有感动,是无以名状的心绪,淡淡的,渐渐拢上心头。

我想巴勒斯写这本书不仅仅只为了写鸟、写醒来的森林,而是让我们去了解自然,认识自然,保护自然。

高中读后感作文1000字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高中读后感1000字2020


高中读后感1000字2020(一)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

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特别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

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曾经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

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着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可以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表现出当代农民的顽强与坚韧。小说广泛涉及了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地记录了农村生活的巨大变化。它表达了昂首向上的奋发精神,展示了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

没有一条小船不是经过风暴而顺利抵达港湾的,孙少安的成功亦不例外,在实现飞的壮举与体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他也曾遭遇到不断的挫折和打击。如为了扩大社员自留地,他曾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黑典型来批判;曾为尝试着进行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而遭到县委的严厉批评;最为残酷的是在第一次扩大砖场时,因高薪聘来的烧砖师原来是骗子的缘故,他的砖全部?烧砸了。无力归还贷款,也付不出村中帮忙劳力的工资,那时,他就像一只被风暴打断翅膀的小鸟在冷风中簌簌地颤抖着。

真、善、美,永远是人们所追求的至高境界。书中的一个个主要人物,那么的真实,那么的善良,这该是作家心灵的折射:路遥定也是那么的一个人。然而,人物的结局总令人伤怀,几乎没有一个结局是完美的:孙少安干出了点名堂,他贤惠妻却劳累至喷血;田润叶终于明白了李向前对她的一往情深,毅然与之结合,可向前却已是残废。

孙少平以他独有的人格力量赢得了地位悬殊的田晓霞的爱,可田晓霞却再也回不到他的身边;润生义无反顾地与郝红梅结合,可郝红梅毕竟还带了孩子;金波呢,还不知要追寻那梦中女子到何时。这一切的一切,总令读者有些惋惜。特别是少平与晓霞,地位相差那么多,却能够心心相印,都愿他们会有个完满的结局,可作家偏偏那么残忍!我有些明白了:

我们心理上总不愿去接受悲剧,所以,中国戏曲倒多以大团圆结局。然而,生活中是没有完美的。这应该就是作家昭示给大家的。他是那么地真诚,那么地善良,然而,他也必承受着太多太多的苦,他对生活的体验越深,就越感受到生活的不完美。而正是这不完美,才是更能打动人的一种美。大家都明白维纳斯正因为断臂才显得更美,把这种美称为残缺的美。那么,路遥既从生活中,也从美学上理解了这一点。他的作品中的人物结局的安排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如此安排,真、善、美的统一,使读者唏嘘不已。

我们应该相信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


高中读后感1000字2020(二)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都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的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繁衍和发展,知道遥运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又是那么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会走向自己人生的终点。死亡,这是伟大和平凡的人的最终归宿。

初读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内心就被黄土高原的苍凉与厚重所深深震撼。路遥先生笔下的黄土大地,是与喧嚣的繁华闹市截然不同的一个世界。那里充满了粗犷与豪迈的气息。养育着一代又一代朴素而又勤劳的炎黄儿女。书中讲述了双水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耕作的情景,虽贫穷落后,他们却不卑不亢,苦并快乐着,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土的踏实感。这种朴素与纯真深深地感染了我。

全书主要围绕主人公孙少平一家生活的变化,双水村的变迁,以及孙少平孙少安兄弟为理想不断奋斗的历程来展开。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孙少平,这个默默承受人生苦难却从不放弃的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虽贫苦,却不自卑,虽潦倒,却从没停止追逐梦想的步伐。因为他不甘沦为命运的玩偶,他的青春理想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典型的西北好汉,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塑造了一个在平凡的世界里却不平凡的形象。

他的家是贫困的,却是温馨的,他的爱情是遗憾的,却是甜蜜的。即使最后为了救人而毁容,也不能动摇他那颗年轻的,与命运抗争的心。另一位重要人物孙少安,从小就背负着家庭重任的他,用肩膀为家庭撑起了一片天,并且带领双水村民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其中的艰辛与困苦难以想象,但他以勇气与勤劳渡过了难关,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实在可敬。

品读这本书,我对生活与苦难有了更深的认识,由衷的敬佩孙少平兄弟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那个平凡的世界却孕育出了这样不平凡的人,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即不平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即不简单。

反思当今社会那些好吃懒做的年轻人,实在是惭愧。官二代,富二代,啃老族,这些人实在令人痛心。一些人遇到一点困难就自暴自弃,轻视生命,丝毫经不起生活的小小考验,典型的温室里的花朵,实在可悲。因此我们应该学习 那种自立自强,奋斗进取的精神,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最后,以路遥先生的一句话来结束: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无休止的奋斗,只有认定了目标,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


高中读后感1000字2020(三)

风儿抚摸着那张哀伤的面孔,黑暗中,迷失了方向;雨滴拍打着那遗忘的角落,记忆里,希望像泡沫般破灭;雷儿轰击着那悲惨的世界,迷蒙中,梦想随之离去。

饥饿交迫,迫使一个勤劳却在社会中失去立身之地的小伙子冉阿让偷了个面包,因此被送进监狱。从狱中释放后又在主教家偷银器,又被警员抓去,可是仁慈如天使的主教却说银器是冉阿让的,并让他离开这儿到别处去谋生。他靠这些银器兴办工厂,在法国的某个角落里造福于人民,并救助了一个外地妇人。后来因救一个人又被送进监狱,而后为了养女的幸福付出一切,自己在蜡烛的微光中度过,墙角依然是片黑暗。

在黑色里可以因窃一块白色面包而被送进监狱。我为那个只为穷人敞开而面对富人却永远关闭的监狱之门感到不公。我为之感到可悲,悲在腐朽的政府,没有明确的审判力;可悲在冉阿让的不幸;不幸在警员对穷人的狭隘之心,永远无法包容穷人的苦衷!

可以让人觉得安慰的是主教,他像那无眠的鸟儿,在教堂中眯眼诵经;他像那风儿,轻轻拂过树梢,给悄无声息的命运送来一些颤颤的姿色。向日葵也会向太阳伸长颈,因为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希望。在这里我明白,像阳光一样,也许向日葵会因此而强盛;像大海一样,也许所有的浪涛会顿时汹涌,宏伟壮观。胜过干核爆炸时如磨菇云的威力。而核爆炸只将成为过去,因为核的毁坏,核的力量就如同腐朽的资产阶级。而浪涛是无数穷人的力量。主教拥有宽容,他想造就冉阿让的一生,他的做法让冉阿让很感动。

感动激起了冉阿让心中的那份正义, 唤醒了他的思想,触动了他的灵魂。冉阿让在主教的帮助下最终成为市长。他尽一切自己可以发挥的力量来为穷人解苦解难。他获得了大多数市民的尊敬。

然而冉阿让的命运就如同夜空的烟花,精彩一瞬,转眼即逝。

叶落雁飞,幸福之中冉阿让踏上了消沉之路。他宁肯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也不愿让一个因跟曾经的自己一样的穷人受到死亡的残酷。在法庭上冉阿让证明自己就是偷面包的前科犯,那穷人没有前科罪,穷人的生命因此而延续。我十分佩服冉阿让的勇气,能正确看待事实,不愿违背良心。他就如同给一个被困在胡同中的穷人一些温暖,给惊诧之中的穷人以生命的延续。冉阿让在那穷人眼中就是从未见过的圣明上帝的形象。

暴风雨来临前夕总是平静的!

平静过后亦是风暴。他失去了在众人面前的光彩,增加的无疑是对他的指指点点;他失去了市长的职位,开始跨入一个曾偷过面包的前科犯行列。这些人都曾受到冉阿让的帮助,为什么他们会那么忘恩负义?在那黑暗的社会中人的思想会发霉。我希望,让他们的思想暴晒在阳光下!被麻醉的思想在被麻醉的世界里继续蔓延,人们没有觉醒,哪有可能摆脱悲惨命运!

冉阿让又养育了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让这个女孩子拥有美好的爱情,而自己却在小木屋中孤苦、被人误解中度过。最终,他在养女的第一次回家时死亡,死神无情地将冉阿让拉走,留下的是养女的眼泪。

我为这样冉阿让的一生而震撼,我为《悲惨世界》而悲伤,我为雨果的深刻而折服。

《悲惨世界》带给我的不仅是伤悲,更多的是勇敢、正义、理想的向往。

高中简爱读后感1000字


“伟大人物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坚强的意志”,《简·爱》这篇文章就告诉了我。

《简·爱》是英国文学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简·爱》这本书,讲述了简爱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因为她从小父母双亡,被寄养在姨妈家里,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承受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之后,她万般无奈只得去到慈善学校。在那里,她和同学们每天只能吃一些烧焦的粥,偶尔能吃到一点奶酪。简爱在这里生活了整整八年。后来为了生计她做过当家庭教师,她的正直高尚的品格和纯洁的心灵得到了主人罗切斯特的赏识,并且慢慢地深爱上了她。她也喜欢上了罗切斯特。但命运再次戏弄了她,原来罗切斯特已经有个发疯的妻子!简爱因此受到巨大的打击,默默地离开了伤心之地。钱很快就花光了,就在山穷水尽之时,一个牧师救了她,她不仅从牧师那里得到一份工作,而且她还得到了她叔叔的一笔庞大遗产。最后她与罗切斯特历经磨难之后也终成眷属。

造化弄人。简爱从小到大,几经波折,最终获得了幸福。虽然她受到了如此多的折磨,但她从不放弃,默默忍受,生活终将她磨砺成了一个有着坚强意志的人。这使她在今后的生活中拥有了顽强的生命力,不会轻易的被社会淘汰。这就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品质。如果我们在做任何一件事时,缺乏自信,遇难而退,结果就将是一事无成。我也一样,以前我学了许多兴趣班,但始终没有取得好的成绩,为什么呢?因为我的意志不够坚定,总是会受到其它东西的影响,经常学到了一半又去学其它的课程。但是,现在我懂得了坚持的重要,再也不会被困难所吓倒,并在电脑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从前有个年轻人去微软公司应聘,而该公司并没有刊登过招聘广告。见总经理疑惑不解,年轻人用不太娴熟的英语解释说自己是碰巧路过这里,就贸然进来了。总经理感觉很新鲜,破例让他一试。面试的结果出人意料,年轻人表现糟糕。他解释是事先没有准备,总经理便随口应道:“等你准备好了再来试吧。”一周后,他再次走进微软公司的大门,这次他依然没有成功。但比起第一次,他的表现要好得多。而总经理给他的回答仍然和上次一样:“等你准备好了再来试。”就这样,这个青年先后5次踏进微软公司的大门,最终被公司录用,成为公司的重点培养对象。年轻人意志坚定,始终不放弃,最终就获得了成功。微软公司录用这个年轻人不仅仅看中年轻人在专业技术上的进步,更重要的是他锲而不舍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

我有这么一本好书做我的良师益友,相信我以后的日子会过得更加充实。我会永远记住这个拥有坚强的意志与宽容心的人物——简爱。

读后感1000字高中作文


高中的时候老师是不是经常让大家写读后感呢,是要写800还是1000字作文呢?小编整理了几篇读后感高中作文给大家学习。

【一】《透明的红萝卜》读后感高中作文

我读了莫言的作品《透明的红萝卜》,对里边的主角有很多的想法,我想在这里和大家聊聊黑孩子。

在里,我们先来看看莫言自己在京都大学的演讲中曾经说过的一番话吧:

我曾经被中国的文学评论家贴上许多的文学标签,他们时而说我是“新感觉派”,时而说我是“寻根派”,时而又把我划到“先锋派”的阵营里。

对此我既不反对也不赞同。

好的作家,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创作,他甚至不去关心读者对自己作品的看法。

他关心的只是自己的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因为这是他创造的比他自己更为重要的生命,与他血肉相连。

一个作家一辈子其实只能干一件事:把自己的血肉,连同自己的灵魂,转移到自己的作品中去。

一个作家一辈子可能写出几十本书,可能塑造出几百个人物,但几十本书只不过是一本书的种种翻版,几百个人物只不过是一个人物的种种化身。

这几十本书合成的一本书就是作家的自传,这几百个人物合成的一个人物就是作家的自我。

如果硬要我从自己的书里抽出一个这样的人物,那么,这个人物就是我在《透明的红萝卜》里写的那个没有姓名的黑孩子。

这个黑孩子虽然具有说话的能力,但他很少说话,他感到说话对他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这个黑孩子能够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苦难,他在滴水成冰的严寒天气里,只穿一条短裤,光着背,赤着双脚;他能够将烧红的钢铁攥在手里;他能够对自己身上的伤口熟视无睹。

他具有幻想的能力,能够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奇异而美丽的事物;他能够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

譬如他能听到头发落到地上发出的声音;他能嗅到别人嗅不到的气味,当然,他也像《丰乳肥臀》中的上官金童一样迷恋着女人的乳房 ……正因为他具有了这些非同寻常之处,所以他感受到的世界就是在常人看来显得既奇特又新鲜的世界。

所以他就用自己的眼睛开拓了人类的视野,所以他就用自己的体验丰富了人类的体验,所以他既是我又超出了我,他既是人又超越了人。

在科技如此发达、复制生活如此方便的今天,这种似是而非的超越,正是文学存在着、并可能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

黑孩子是一个精灵,他与我一起成长,并伴随着我走遍天下,他是我的保护神。

现在,他就站在我的身后,如男士们看不到他,女士们一定看到了,因为无论多么奇特的孩子,都有自己的母亲。

而对于黑孩,我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怪”,怪就是莫名其妙。

黑孩做任何事都是心不在焉的,甚至对自己的苦难也没有任何感觉,他的这种漠然让我很难受。

可莫言为什么要让这样的一个人作为自己的代言呢?文中的黑孩有这样几个特点:①倔强顽强;②隐忍的性格;③无限的生命力;④恶劣条件上尚存的美丽幻想;⑤顽强而执著的追求精神。

我们可能都注意到了,黑孩出场的时候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慢慢地,他就幻化为一个浑身散发着超自然的神秘色彩的精灵了。

而那个穿着过大的鞋子摇摇晃晃地追求着理想的农家孩子,就似乎与莫言自己合而为一了。

我还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细节,“小石匠吹着口哨,手指在黑孩头上轻轻地敲着鼓点,两人一起走上了九孔桥。

黑孩很小心地走着,尽量使头处在最适宜小石匠敲打的位置上。

小石匠的手指骨节粗大,坚硬得象小棒槌,敲在光头上很痛,黑孩忍着,一声不吭,只是把嘴角微微吊起来。”小铁匠是个善良的小伙子,他只是在无意识中弄痛了黑孩。

黑孩为什么要这么温顺呢?那是他对自身的忽略?或者是有点自虐的倾向?是不是后娘的虐待让他对来自外界的任何性质的伤害都习以为常了?他关注的不再是肉体的生命,而是自己构建的一个幻像世界。

有人就是很羡慕这种自在自为,我问一个同学对《透明的红萝卜》的看法时,她居然用了一个“爽”字来形容。

黑孩的性格中却还有着明显的不安定成分,一种莫名的焦虑始终折磨着他,使他对任何东西都有一种说不清的恐惧。

你看,黑孩的头很大、脖子细长,这显然是由于营养不足的缘故,好像电视中见到的难民小孩和《红岩》里在狱中长大的小萝卜头,都是这副模样。

因为饥饿,他要吃,还要过正常人的生活,但孤独的黑孩只是凭本能机械地从事着这一项活动。

【二】醒来的森林读后感

《醒来的森林》是邀请人们研习鸟类学的书。

此书将展示作者的意图:唤醒和激发读者对自然史这一分支的兴趣。

这又不仅仅是一本关于鸟的书,她让我们享受到鸟语花香和大自然的清新优美,还有对原野与丛林的兴趣与知识。

更重要的,她告诉我们对待大自然的一种态度。

这也是作者约翰·巴勒斯第一部自然散文集,也是迄今为止,巴勒斯最受欢迎与欢迎的一部作品。

人们称巴勒斯为“美国乡村的圣人”、“走向大自然的向导”,因此,从他的书中往往能感受到一种大自然的伟大。

巴勒斯的作品中往往透露着自然的气息,这与他的祖先都是农民。

他对自然的热爱和写作,在很大程度上的关系,文中来自于他童年的经历:那片回荡着鸟儿歌声的林子和长着野草莓的田野的体验。

巴勒斯本人曾当过农民、教师、专栏作家、演讲经纪人及政府职员。

但最倾心的事业却是:体验自然,书写自然。

热爱鸟的朋友,不难从《醒来的森林》得知鸟的许多习性。

这本书可以让我们熟知鸟,热爱鸟,爱护鸟的生活环境。

作者在其中以拟人的叙述笔法,记叙了多种鸟类的体型外貌、生活习性等,文字生动活泼,充满灵气,描摹准确又不失俏皮和情趣。

第一章的“众鸟归来”,我们就仿佛进入了刚刚醒来的森林,众鸟归来,众生喧闹;莺歌燕舞,生机盎然。

在原著中作者全书经常以“他”代指雄鸟,用“她”代指雌鸟,让人有一种贴近自然的感受。

他立志要把自然中的鸟类从科学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形成一种独特的自然之文学,使其既符合自然史的真实,又带有林地生活的诗情画意。

在这部作品中作者让鸟儿的归来 成为森林苏醒的预照,让自然更加的生机盎然,作者将大自然中的现象与鸟儿相互联系起来,充分体现了鸟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醒来的森林》 的森林本来应该译成《延龄草》,延龄草是北美早春时绽开的一种白色的小花,作者以它为书名,暗示着自然的苏醒,候鸟的归来。

后来因为出版技术方面的问题,便根据全书的内涵从英文名“wake-robin”中的“wake”一词上做文章。

全书充溢着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将一个完美而幽静的春意盎然的林子就这般地展现在你的面前!读书的过程中,有淡淡的开心,有的时候不禁会心一笑,不禁佩服作者如孩童般的天真纯朴,也会有感动,是无以名状的心绪,淡淡的,渐渐拢上心头。

我想巴勒斯写这本书不仅仅只为了写鸟、写醒来的森林,而是让我们去了解自然,认识自然,保护自然。

【三】高三读后感:《百年孤独》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

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

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

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第二……

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

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

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

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近亲性交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

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

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

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

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

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

“时间,是永恒

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

…………

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

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

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

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高中读后感范文1000字


高中读后感范文1000字范文一

感恩,是一种力量;感恩,是一知识;感恩,是一种智慧,感恩,是一种成长;感恩,是一种怀抱;它也以拥抱一个人这些都是一种感恩,也是一种感谢,希望每一个人都感谢你的家人和老师。

其中,我也有感恩,因为每个人都有,只是没有绽放出来而已,我就绽放出来,下面,我就来讲一讲我的感恩吧!

亲情,是一坛陈年老酒,甜美又醇香;亲情,是一幅传世名画,精美又隽永;亲情,是一首经典老歌,轻柔而温婉。亲情是永远说不尽的话题,亲情是用心去感受。

读了感恩父母这本书后,我感到父母的爱是多么伟大,原来,在面对生死存亡时,父母总是将生的希望带给我们,而将死的痛苦留给自己。在生死的关键时刻,我们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渺小,爱是多么伟大。我选择了《感恩父母》中的用生命诠释的母爱这篇文章来说。

一位母亲一生养了两个儿子三个女儿,父亲去世后,三个女儿一致要求母亲在三个之中选择其中一家养老。可母亲却坚持要在儿子家。两个儿子为了推卸责任而反目成仇,可是不到十天以后大儿子听说母亲还有一万多的存折,他又坚决把亲接过去住。然而二儿子也听说了,也要接母亲过去住。两人再次打的不可开交,最后,母亲选择了家庭贫困的大儿子家,则,私底下偷偷给了二儿子2000元才算摆平这件事。

在大儿子家,大儿子对母亲十分刻薄,经常惦记母亲的钱,还经常说些难听的话。

有一次。有头公牛被大儿子打后,发疯似的撞大儿子。大儿子一闪,躲过了公牛的撞击,刚想拿鞭子抽公牛,牛又撞过来了。大儿子被撞倒了,还没起来,牛又在次撞了过来。大儿子一边向旁滚一边喊救命,母亲听到后急忙从床上起来,提起拐杖,跌跌撞撞的跑向院子去。这时公牛又撞了过来,母亲举起拐杖迎着公牛用力打去,拐杖被崩飞出5米多远,失去拐杖的母亲一跤跌倒。那牛一声闷吼,一头将母亲顶起,甩出5米多远。母亲一口鲜血喷出,肠子都冒出来。

母亲就这样去世了,大儿子不孝顺母亲,可母亲却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救大儿子。

这位母亲就是一个无私、伟大、宽容的母亲。年轻时,我们不懂的孝顺,可能等我们等到会孝顺时,也许已经不再年轻了。有些人、有些事或许等到你明白时,已经来不及弥补了。珍惜眼前事,珍惜眼前人!我要感谢我的父母,是他们给了我生命和力量,也是他们教育了我,我要感谢他们。就这样,我在父母的护佑下茁壮成长,就像一棵勇敢的大树,从小树苗长到大树一样。我要感谢父母,我在他们的关爱和感恩中健康成长。

高中读后感范文1000字范文二

最近读了一本叫做弟子规的书,使我渐渐感悟了《弟子规》的意思。我这才发现,原来做人也有许多规则,因此,想做一个受人敬重的人就得有规有矩,有礼貌,尊老爱幼,守信用。我就说一说我读后的感受吧!

首先是〈入则孝〉,这里主要是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亲人。他们所说的,所做的都是为了我们好,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听从他们的教诲。还有就是,不管他们爱不爱我们,我们都要用自己的真心去爱他们。因为,毕竟是他们生下了我们,养大了我们,我们总不能忘记养育之恩吧?更何况弟子规里面也有写到

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它的意思是:不管父母、亲人爱不爱你,你都要尽你做人的孝道,尊敬父母、亲人。

其次是〈出则弟〉,它是教我们怎么和别人相处的。比如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意思是:兄弟朋友要互相尊敬,要和睦,如果不和睦,父母就要为你们操心,和睦,就少了父母亲的一份担忧,就等于是孝敬父母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兄弟姐妹们和谐相处,这样我们的父母看了才会从心里面为我们感到高兴,我们也会因此更快乐的。

而最为深刻的感受就是《弟子规》虽然是一部着作,但是它的作者却仅仅是位秀才。《弟子规》的作者叫李毓秀,字子潜,号采三,生于康熙年间,死于乾隆年间。李夫子是一个不大出名的人,一般人认为,这位李夫子是在公元一六六二年出生,在公园一七二二年去世的。很多人都认为李夫子活了六十岁,但是,也有人说李夫子活了八十三岁。这两个数据前后相差了二十三年,这充分说明了当时的社会对他没有什么明确的记载。如果李夫子是为大人物,史书上一定会清清楚楚地记录着李夫子的出生年月日和生辰八字。

李夫子一生中拿到的最高学位仅仅是秀才,从此以后他便再也没有高中过,什么状元拉、榜眼拉、探花这些学位,压根都跟他没一点关系。在当时,一个秀才只能教书。秀才不是举人,举人老爷有的时候可以当官,进士也可以当官,而秀才呢,却只能够教书育人,还教不了什么好书,也当不了什么书院的院长,顶多只能开个私塾。 然而这位没什么大成就的李先生之所以会写出《弟子规》这本现在家喻户晓的书,是因为李夫子毕生努力研究《大学》、《中庸》,虽然李夫子学位不高,学历也不高,但是,有时候好多科举不成功的人却恰恰学有所成,这位李夫子就是一个很好的典范。

虽然在科举的道路上,李夫子是一位失败者,但是在研究《大学》、《中庸》这一领域里,他却颇有建树,算得上是一位相当了不起的学者。后来,李夫子创建了一所学校,叫做敦复斋,起了一个斋号讲学。李夫子讲学讲得很成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更吸引了很多人前来听课,久而久之,他就被人尊称为李夫子了。所以,人们称李夫子为清朝早期杰出的教育家和学者,这个称呼是一点也不为过的,而这个称号,李夫子也是担当的起的。

除了《弟子规》外,李夫子还根据传统对蒙童的规范方面的要求,结合自己多年教书实践的经验,写了一本教育孩子,启蒙孩子的书,叫做《训蒙文》。李夫子在钻研《大学》、《中庸》这样的着作之余,还坚持写诗,出于对水仙花的喜爱,李夫子曾经写了上百首赞颂水仙花的诗,后来集结为《水仙百咏》。

我本以为,能够写出《弟子规》这本着作的人一定是个拥有状元、榜眼这样的学位的人,所以说李夫子只是位秀才这一点出乎了我的意料。现在的我们认为,李夫子是位成功人士,他虽然没有有高等的学位或宏伟的家世,但是他很努力。所以,成功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够达到的。

高中读后感1000字以上


高中读后感1000字以上范文一

今天读完了伍尔夫的《墙上的斑点》,在几天前我就开始读这篇作品,这几天断断续续地读下去,终于读完了。原来墙上的斑点是一只蜗牛。读意识流小说最痛苦的是没有故事情节,所有的文字都是作者根据思想写下来的,有时会觉得枯燥无味,很多时候都会有读不下去的感觉,这篇文章我用了四天的时间才把它读完。读完之后有什么感想呢?说实在话我根本不知道有什么感想,只不过有一种终于解放的感觉。

墙上的斑点只是作者联想的一个突破口,在想象的世界里,关于斑点的思想并不多,就像中国古代所说的神游太虚一样,只是通过某一个东西渐渐进入自己的思想世界。思想是一个人长时间对外部世界的感受的累积,他的思想中最多积累的是平时的感受和触动,是平时最关心关注最多的事物,也代表了潜在的意识。 我们的思想总是被身边的事物所左右的,主人公总是在寻找平静安逸的生活。在第一段有这样一句话:我透过香烟的烟雾望过去,眼光在火红的炭块上停留了一下,过去关于在城堡塔楼上飘扬着一面鲜红的旗帜的幻觉又浮现在我脑际,我想到无数红色骑士潮水般地骑马跃上黑色岩壁的侧坡。这个斑点打断了这个幻觉,使我觉得松了一口气,以为这是过去的幻觉,是一种无意识的幻觉,可能在孩童时期产生的。红色骑士代表战争和不平静的生活,这种无意识的幻觉可能是在早期产生的,根深蒂固的在思想里面,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我一直想摆脱它,直到看到这个斑点,使我打断了这个幻觉,指引我想一些新事物,使我思绪一哄而上。

我思绪中向往的是平静的生活,像老房客那样的人家为老房子挂上一幅小肖像画,那才是有意思的人家,但是想拥有这样的生活好像很难,就像火车和路旁的老太太、年轻人一样,一晃而过。我希望能静静地、安稳地、从容不迫地思考没有谁来打扰,一点也用不着从椅子里站起来,可以轻松地从这件事想到那件事,不感觉敌意,也不觉地阻碍。渴望的东西通常是我们生活中所缺少的,因为不曾拥有才特别想要。很明显战争在主人公的思想上刻下了很深的烙印,时时被战争的不安定感困扰着,战争意味着死亡,那么死亡又是什么呢?来世呢?人死了之后是不是就不存在了呢?不是的,即使是一棵树倒了,它的生命也没有并没有结束。这棵树还有一百万条坚毅而清醒的生命分散在世界上,有的在卧室里,有的在船上,有的在人行道上,人也一样,虽然死了,但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着。生命是神秘的,而人类又是无知的,就像墙上的斑点一样,无论你怎么想它也只是一只蜗牛罢了。

以上是我对《墙上的斑点》读后感,不知道有没有领悟到作者的思想,但确实那是《墙上的斑点》给我的最直接的感受。

高中读后感1000字以上范文二

《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文章写得是兄弟两人同时爱上了主人公翠翠,为了博得翠翠的欢心,两人在山头比赛唱歌,最终二佬获得了翠翠的芳心,大佬负气出航,死于河中。二佬内心愧疚,离开了家乡,翠翠在哪里日夜等着二佬的归来。

全书到处充满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如当二佬看到翠翠一个人在黑夜里站在岸边,叫她到他家里;翠翠和爷爷帮人渡船不收钱;村里人知道翠翠家里贫困,打油不要钱农村的生活是比较艰辛,然而人们却十分朴实,相处十分和睦,没有勾心斗角,少一分争斗。并且书中描写的兄弟俩的关系也并没有因为翠翠决裂,而是当面表达各自的想法,也不想往常书中写得那样,兄弟两为了一个女子拼的你死我活,家破人亡。

兄弟两关系告诉我们,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两个人要得到同一样东西,并不是全都要头破血流才能解决问题的,也许只要大家坐下来好好谈一谈,事情解决就会更容易,人与人之间相处最宝贵的是相互尊重,少一些隔阂,不要再社会的年轮下迷失了自我。交往之时,单纯未必不是件好事,人与人之间都有一定的空间,然而把每件事都隔开,那么人与人之间就没有了最基本的信任与交流。

大佬的谦让,二佬的愧疚编织了一个美好的人际关系。他们身上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然而他们却令人难以忘怀,他们真挚的感情可以感动一切。人是善良的,也是罪恶的。感人的事迹到处皆是,而也有得事令人发指,汶川地震中,年年十大感动中国人物事迹中,无不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的真善美,然而最近社会上连连发生校园学生砍伤事件,存在的社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但终究是这个国家这个社会给了我们相对稳定的环境,让我们大多数人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成长,我们要感激这个社会,感恩爱护我们的人。

书的内容取之生活,又高于生活。书的内容,精华让我们成长,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存在各处各人,父母与儿女之间,人与社会,自然等,构成了美好的社会大家园,已是有这一层又一层的人际关系,人才能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人与人之间也要有真善之爱,和谐的社会是要我们共同构造,正如一首歌所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如果每个人都有大佬和二佬的谦让,对彼此相互真诚,神会的不和谐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边城》这本书,让我明白很多,知道要做很多,告诉我今后的待人处世的方式。

我庆幸没有生活在文革期间,我感激这个社会,我高兴我有爱我的父母,我感激他他们的关怀。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让我在感恩中成长。

童年读后感1000高中


《童年》讲述了作者一段沉痛的童年往事。主人公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他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与丑恶。小说塑造了贪婪吝啬、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宽厚善良、聪明能干的外祖母,还塑造了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这些使小说主人公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人。小编整理3篇童年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大家快速读懂这本书。

童年读后感1000高中一

读《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小说《童年》.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部小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家童年的成长经历,描绘了19世纪末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画面.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额贷款,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著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

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从中读到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获得珍贵的精神食粮,而且还学习了作着刻画人物性格的匠心独运和简练的叙事风格.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

童年读后感1000高中二

《童年》是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内容包括了高尔基幼年从三岁至十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断面。

毋庸置疑,《童年》最基本的主题之一,就是阿廖沙的成长。

高尔基以其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的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

他的性格正是在铅一样的生活的重压下同无尽的苦难及恶势力的顽强斗争中,在接受和认识现实中所有美好事物的过程中,逐渐的形象并发展起来的。

阿廖沙·彼什科夫三岁丧父后,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

外祖父卡什林是一个小染坊主,已濒临破产。

他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甚至第三代也受到了很坏的影响。

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

一系列令人窒息、充满可怕景象的事件都引起幼小的阿廖沙的激愤和狂怒,身边这一切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但是,阿廖沙并没有被这种黑暗的丑事和腐蚀人灵魂的恶势力所压倒、所毁灭,他反而锻炼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自信的人。

这是因为,现时中处了黑暗势力外,还有许多光明、善良、正直的人们,是他们给了阿廖沙力量、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属于光明。

“小时侯,我想象自己是一个蜂窝,各式各样普通的粗人,全像蜜蜂似的把蜜——生活的知识和理想,送进蜂窝里。”

第一个,也是最多的把蜜送到阿廖沙的蜂窝里去的人就是外祖母。

再作品中,外祖母的形象可以说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

除外祖母外,那个善良、乐观、富与同情心的“小茨冈”;那个忠厚老实,教导阿廖沙做“正直的人”的老长工格里戈里;那个献身科学的进步知识分子“好事情”,以及他先后遇到的许许多多的好人……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

正是这些善良、平凡的“普通粗人”哺育陪养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

我暗暗的庆幸,庆幸自己生活在社会主义的新生活里。

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与人是平等的、互爱的。

若我生活在当时的苏联(俄国)中,我是否会和阿廖沙一样,在愚昧落后、自私野蛮、目光短浅、因循守旧、人性泯灭的环境里乐观的走出来?

我无从可知,毕竟所属环境,以及社会背景是不同的,我不相信世界上有所谓的诸神、佛、或者上帝等等一些神话或传说中的富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们不是救世主,不能拯救世上受苦受难的众人,能拯救世人的只有我们自己。

但我真心的向上天祈祷,让每个孩子的童年都充满欢声和笑语。

读了《童年》以后,我更加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了!

童年读后感1000高中三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了许多许多。

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的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故事主要写了高尔基童年时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我”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打击而深深震动。

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我”……从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令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的贪腐、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这时,我的鼻子不禁一酸,为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而伤痛。

我依然含着泪水,终于把这个催人下泪的故事看完了……

想着想着,我们现在的社会中,不还是有贫富之分、不平等的看待吗?当我们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一些衣衫褴褛的乞丐,楚楚可怜的小孩子和孤苦无依的老人。

这见证了现时社会官员的无能、贪腐成矩的不良风气。

试问社会怎能会有进步呢?怎能会繁荣昌盛呢?怎能会迈向新的旅程呢?从那个时候起,我心里就暗暗萌生了一个念头:长大以后,要当一个万人景仰的大英雄,把千千万万个像乞丐那样可怜、无家可归的穷人从恶霸的威胁和利用下,一个个地拯救出来……慢慢地,慢慢地,这颗种子不知何时从我心里缓缓地萌发了,而且那样的坚固、结实……

这时,我的脑子里也随着产生了一个新奇的想法:如果我是一个市长,那该多好啊!要是真的能实现理想,我必定救人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能把幻想变成现实,那一定是很美好的。

我期望自己忽然长大成人,当上了江门市市长,我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领导各阶层人民,把江门市建设成为第一的城市。

要江门市舍弃以前的旧面目,不再希望有高尔基那童年般的生活。

当我一上任,会执行任务:第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抓好社会治安管理。

因为只有这样做,社会才会进步,才不再有“贪腐”的现象,人们才不再过上被压迫的生活。

第二:抓好教育事业。

要多设一些专门学校,让失学儿童读上书,使学生能茁壮地成长成为国之栋梁。

这样不但可以减少无依的儿童,还可以为国家培育人才。

其次,还要多设儿童场所,发展儿童的智力,锻炼儿童的身体,做到劳逸结合。

第三:设老人福利院。

无论是孤寡老人,还是退休职工、干部,都可以搬进去休养,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

并且特意派出专门人员为老人服务。

这样便能够减少孤苦无依的老人。

待到所有设施都实行后,我相信乞丐必定由多变少,由少变无,那时侯的江门市一定更好、更美、更繁荣。

高中名著读后感1000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着。

高中名著读后感1000【1】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

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

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

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欺凌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

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

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

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

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

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

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

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

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

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高中名著读后感1000【2】

《红楼梦》读后感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

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

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

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

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

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

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

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

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

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

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

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

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

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

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

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

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高中名著读后感1000【3】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着。

如果色彩斑斓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

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着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波峰,屹立在珠穆朗玛的顶峰,独现其风采,俯视其万物。

《红楼梦》的横空出世,使千篇巨着都甘拜下风,俯首称臣。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懦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

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纨,被折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个个灵动鲜活的生命,那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而晴雯却是这重重悲剧的典型代表,她性格倔强,敢怒敢言,敢爱敢恨,她不卑躬屈膝,也绝不向封建势力低头。

她说:“难道谁比谁高些……即使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她谁都不愿奉承,也不想奉承,宁愿得罪别人,也不受窝囊气,可见她是多么的狂傲。

抄检大观园时,在气势汹汹的势力面前,众人无不战战兢兢,俯首帖耳。

唯晴雯不然,她“挽着头发,闯了进来,豁锒一声,将箱子打开,手提箱底,往地下一倒,箱里之物都被倒了出来。”这正显示了她对权势的蔑视,但也预示着她悲惨的结局。

然而红楼梦的主旋律在于宝黛之间的爱情故事。

在大家的心目中,宝玉的形象简直坏透了,他被家长们看成是“不肖的孽障”、“混世魔王”。

唯有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从不向他讲那些“混账话”的。

在贾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刁剑严相逼”下生活的林黛玉,是她,也只有她,才是唯一的知己。

社会相逼,使他们产生了爱的火花,而他们的爱情却是不被支持的,他们爱的越深,当时的社会也就会对他们伤害的越大,他们俩的弱小力量加之黛玉有病在身,怎能和社会力量相较量的。

最终,他们的爱情被当时封建社会酿成悲剧,黛玉离开了大家。

读完了《红楼梦》,仿佛走进了这座深宅大院,使我们把一切美景尽收眼底,开阔了眼界。

我不得不拍手惊呼:“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

高中生读后感1000字


在忙碌的工作中抽出时间,终于把《活着》这本书看完了。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反动派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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