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红楼梦读后感 :看红楼,含笑的悲剧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红楼梦读后感 :反弹琵琶晴雯篇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 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 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不过就是可以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悲剧就是因为希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所以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系,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系,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现在一般人也是不喜欢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欢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所以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
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红楼梦读后感 :宝钗的悲剧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红楼梦读后感 :由湘云说红楼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湘云的文字,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总众女子中,我最喜湘云,喜欢她的率真,她的洒脱,她的豁达。雪芹先生让湘云第一次出场乃在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篇文字中,而在二十九回中,宝玉与钗黛三人斗口之间便已带出湘云其人。太君因见金麒麟眼熟,故问。钗曰“史大妹妹有一个”黛则讽曰“宝姐姐别的事情上还有限,惟有在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读至此,如不见后文,不知此文之妙,笔带双关,既活画出钗黛二人形象,又为后文打下伏笔,似此类之文,红楼中甚多,由此可见一斑,可知雪芹先生之胸中丘壑。
书归正文,呵呵,湘云第一回出场,人并不感其突兀,概因前之已伏之笔吧。而后由贾母,王夫人眼中写出湘云之衣着打扮,再由宝钗口中说出湘云旧事,至此,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便跃然纸上了,丝毫不费笔墨,却有如此传神。
到宝湘在书中的初会便是有一番景象了。与宝黛初会比较看来,当真是妙极。如此文字,似犯而不犯,似重而不重,又有几多。而这位云妹妹当真是心直口快且俐齿伶牙,几个绛纹石的戒指换出的那一番道理,想来读者应记忆犹新吧。直到玉卿挨打,宝钗赶蝇,龄官划蔷,湘云才结束了她的第一次小住。此间数个故事,纷乱头绪,却从未有缺何人,象凭空消失一般,必在纷乱中有几笔点到,象宝玉挨打时,众人来看,便点了湘云一笔,宝钗赶蝇时,湘黛二人偶见,又是一笔。如此又生出多少故事,至龄官划蔷后,湘云来辞,一切就顺理成章,总在乱中添置几笔,让人看后觉得简单而又有绪。
湘云二次来访,便是海棠结社后了。若上一次雪芹先生要突出刻画湘云的性格,此一次则刻画湘云的才情。两首白海棠诗写尽多少故事,而其中“却喜诗人吟不倦,岂令寂寞度朝昏”,“蘅芷阶通萝薜门,也宜墙角也宜盆”两句我窃以为便是其真实写照,再看她的菊花诗“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事,看来惟有我知音”,“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倘若陶彭令再生,也比慨然菊有此咏者,不枉矣。再看红楼最精妙的一副百笑图中,也不乏湘云的身影,雪芹先生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写到“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如此这般,红楼中的人物性格便全部展露在读者面前,如此文字,试问古今小说中非红楼而谁有?好一副红楼百笑图,如见如闻。
待到湘云第三,四次来,便应是整部红楼梦中最热闹非凡的文字了“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怡红院群芳开夜宴”等,如果说从前那两次只不过是湘云的一个剪影,那么此两回中,湘云便得到了一个升华。在庐雪庵的联诗中,湘云的联句是最多的,在我看来质量也是最高的。雪芹先生以如此笔墨将新到的宝琴,李纹,岫烟都给了读者一个大致的交代,如此便不感陌生了。憨湘云醉眠芍药洇,在我看来是红楼中画湘云最美的一副图画,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般,湘云则是眠花了。试想红楼众闺阁中,除却湘云,还有谁会如此酣眠,无拘束,无牵挂的醉卧于花阴之间。在湘云的世界里,没有解不开的烦恼和忧虑,试问钗黛二人可有如此胸襟吗?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湘云便是这样的真名士。“英豪阔大宽宏量,从不将儿女私情略系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
也许是胜极必衰的原因吧,此等繁荣文字的背后便隐藏了无限的悲哀,此后逐晴雯,死金钏,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大观园从此便笼罩上一层阴云,再也没有散开,湘云此后再来,没有了从前的那种笑声了。红楼便真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湘云的结局到底如何,雪芹先生没有写完,“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就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吧。
注:一说,湘云因麒麟由妙玉周全,最终与宝玉结为连理
一说,湘云夫婿卫若兰死后,史府抄家,湘云沦落风尘
红楼梦读后感 :只看八十回的《红楼梦》
后四十回是坚决不看的,不然会有想揍人的冲动。
实际上当年雪芹写到七十八回便已泪尽而逝(其殁于除夕万家烟火辞旧迎新之时,一代奇才破屋残舍中悄然西去,十年心血竟不得完稿,悲凉无奈之情,思之欲哭),后两回是其家人为了凑够八十回的整数,而把手稿增改之后加上去的,虽细节处尚有破绽,但到底是雪芹亲笔所写,所以与前七十八回不无吻合之处。但高贼却用心险毒,所续四十回前言不搭后语,把一部惊世之作改成了言情小说,把一部愤世之著改成了对皇帝感恩戴德的颂德书,可恨可恶之极也。
研究红学之人都知道,原《石头记》共计一百零八回,以五十四回为分水岭,前半写盛,后半写衰,其中更以十二回为一小节,共九小节层层铺述。第一回中瘌头僧所吟的那首诗“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这不仅指甄士隐元宵后失女烧房之劫难,更是针对贾府大族的畿语,“宁国府元宵开夜宴”之后便“诸芳散尽”,贾府每况愈下,贾赦与凤姐这两个乱世枭雄,一在外以势欺人、图宝害命,为夺几把扇子不惜逼人家破人亡;一在内机关算尽、飞扬跋扈,为图敛财不惜收赃放贷,甚而逼死尤二姐,杀张华未遂。原《石头记》中这些均是埋下的隐患,贾府被抄、族人流放十之七八都是这两个种下的恶因。而另外的十之二三便是风行于康熙末雍正初的“党争之祸”了。
现在就算不了解清史的人看看电视也知道那段党争是怎么回事,实在不晓得想想《康熙王朝》和《雍正王朝》就都有了。而雪芹的家史我想喜欢《石头记》的人都略知一二,祖上是顺治时期的包衣奴才,入关后因功(如焦大之流)被封江宁织造。曹家向来与大阿哥走的甚近,允仍乳母之子便常向其索要零用,谁不知道这皆是奉了大阿哥命。雍正登基整风肃党,以长期亏空之名将曹家抄没,并勒令偿补亏空之银,是以曹家从此不振(见《清类碑钞》)。雪芹出生时,已从十数年前的大劫中缓过劲来,家道虽不如当初大富,也是小康之家,他实未曾经历这次大劫。但这次劫难对他的影响却不小。书中贾政怒打宝玉,斥责他的那段“杀父弑君”的惊人之论便是作者不满于康熙末的党争,以及忠顺王府索要戏子等文字也是揭露了朝中党争无一日可息的事实。
贾赦一意孤行用义忠王坏了事的板子(一道存逆心就可参倒)、贾母珍藏了半辈子令人诞羡的“慧纹”(元妃省亲点的“豪宴”一出,便是为求“一捧雪”而害人的故事,此伏笔也)、元春于深宫中明争暗斗的嫔妃生涯(“乞巧”一出,为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亦伏元春之死蹊巧之笔,以上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种种在极盛时发生的隐患便是贾府败落的根源,相较之下凤姐贾赦面上看他们占了十之八九的原因,其实不过是那十之一二的导火索罢了。
五十四回之后,贾府步步下坡路,虽然也有“寿怡红夜宴群芳”的绵绣文字也不过是衰败前的回光反照,而这寿怡红宝玉的生日便是四月二十六(见《红楼梦新证》),也是雪芹自己的生日。夜宴群芳名为过寿,实为群芳饯行,这满园春色终归是要这位“绛洞花主”来饯行送别,自此后“群芳散尽”。
《石头记》的伟大不是在于书中安排了各种伏笔,也不在于对于贾黛的爱情故事描写的如泣如诉,我认为在于一部书集合了各种前所未闻的写作手法(见拙作《大话石头记与金庸小说》)以及情节安排的天衣无缝,原一百零八回《石头记》最后公布了第五回中玉兄梦中所见的正钗副钗又副钗的花名全册,名曰“情榜”(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共计一百零八名女子,针对梁山一百零八好汉而来(见《红楼梦新证》),最让人钦佩的不在于一百零八人的描写绝不落俗,在于结局时的乾坤大颠倒,主为仆,仆为主。尤二姐事败后,凤姐未休之前,被迫“执帚庭役”,干的活儿和粗使丫头一般,而平儿扶正,成了凤姐的主子;刘姥姥为报凤姐儿之恩,千里寻女,找到已为歌妓的巧姐儿,倾其所有把她赎回,配给板儿;惜春、五儿皆出家为尼;香菱被金桂逼死,而金桂不知被什么人逼死也死于非命;宝钗嫁于玉兄,家败后发配宁古塔,半路上死于难产,被草草埋入雪中;袭人在未抄家前被迫离开贾府,嫁于蒋玉函,麝月顶替其位置成为大丫头;贾雨村因助赦行凶、行私枉法被革职发配,而拼命参倒他的正是被他发配的小沙弥;小红被卖之时巧遇贾芸,嫁与其为妻,夫妇二人遍访贾家之后,终于在破庙里找到被恩赦的宝玉,此时宝玉已沦为更夫,“苫席蔽体,苦咽酸齑”,没有衣服只有一张席子遮体,白天不能出去只能晚上打更,同来看望的还有刘姥姥;黛玉早在抄家之前便已投水而死,湘云也投水自尽但被救起,身为罪官家属,当作女奴贩卖至若圃家中(这若圃便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正主儿,他拾到了湘云丢失的麒麟并还给她,大观园那次玉兄丢湘云拾,是假丢,这次才是真丢),小红夫妇访得后,千方百计赎出,送到玉兄处让二人成婚,经历这一番生离死别、沧桑巨变,两个幸存者归结了这篇石头上的文字(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红学研究期刊》诸文及《红楼梦新证》)。
这部写尽人间繁华、荣辱悲喜、沧海桑田的惊世奇文却被高贼篡改的面目全非、一塌糊涂,由于他的胡编乱造,致使前八十回文字无着无落,需知雪芹笔下无一句闲文更无一字多余,就连馒头庵前那个在宝玉秦钟面前纺纱的农家女以及宝玉去袭人家时遇见的那个红衣女孩,在后文都有着落,数十万字的巨著呀,却安排的如此紧凑有致、丝毫不爽,即便高贼篡改至此也难掩其日月之辉。后人模仿雪芹手笔者甚多,其中以《老残游记》最为成功,虽只学得笔法之一二也名声大噪;而金庸在小说中也运用了等等手笔,果然独步武林……
后人只知《石头记》驰名三百年,却未必真正了解其伟大之处,雪芹生前辛苦,死后孤独。
名著读后感3000字2020(一)
这十几天,我一直都在看路遥先生的小说《平凡的世界》,牺牲了不少的休息时间。由于眼睛不大方便,与其说是看完的,倒不如说是听完的,在电脑读屏软件的操作下,总算看完了。当然,我也不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似的急急忙忙草率的看。可以说,每一个字2020,每一个句子,每一个段落,我都是很认真地很仔细地去看。
当我终于把这部小说看完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和道不明的滋味,是被路遥先生的精美的文字2020吸引了?是被小说里的故事和人物所感动了?还是为了自己在不幸的命运中坚强的面对生活而感到一丝欣慰?我也说不清,总之,这部小说给我的感动太深,太深了感人肺腑,催人泪下,促人上进,是我对《平凡的世界》最深刻的体会。尽管它的结局也只以平凡二字2020告终,我想人生本来就是如此,在平凡的世界上,活出不平凡的,惊天动地的自我,在超越自我的精神突围中,去实现人生的价值。
透过这部小说,我仿佛看到了,黄土高原那些村庄河流,还有那一孔孔的窑洞。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在路遥先生的笔下是那么的生动而富有感情色彩,深动地刻画了陕北人民勤劳,善良,朴实,坚强的优秀品质。路遥先生用恰到好处的文字2020阐述了小说深邃的内涵,直取至美的真意,塑造的每一个人物,每一个故事好像都让我置身于现场看到一样。我看到小说中一些人物遭到不幸时,眼睛里也盈满了难过的泪水,同时也联想到了自己,曾经不幸的命运。
小说中的孙少安,为了给生产队的社员们多分一点自留地,却遭到了无情的批斗,父亲怕他想不开就悄悄的跟在后面。父亲在高粱地里见儿子一个人哭泣,想到了自己是多么的芜能,让儿子受到了委屈,自己也哭了起来。孙少安看见一向坚强的父亲,竟毫不掩饰的在自己面前哭了,又觉得对不起父亲,便反过来安慰父亲看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由自主了流了出来,也想到了那年,从上海眼科医院回来和父亲的对话。
上海眼科医院聚集了全国著名的7位教授给我会诊,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里,结果还是无法将我从黑暗中拉出来。一下子,我感到天旋地转,整个世界塌了下来,眼泪像溪水一样无声无息的涌了出来。一向坚强而开朗的父亲也哭了起来,当时的我像个死人一样,不顾父亲的感受和哭泣。回到家后,我真的想死,与其在黑暗中苦苦的煎熬著,倒不如真的死了好,生命在这个无所作为的黑暗中,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刚刚准备走向死亡,就被叔叔发现了,叔叔狠狠地给了我两耳光。父亲回到家中,得知这一消息,默默的坐在我身边,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父亲拉著我的手,哽咽地说道:事情既然拭这样了,你要想开点,你还年轻,只要我跟你妈妈还在,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你不要想太多,至于你能做点什么,以后慢慢再说吧,要相信,天无绝人之路啊!父亲是一各文化程度不高的人,在父亲10岁的时候,爷爷就过早地去世了。念完小学的父亲只好回家帮奶奶干活,17岁就参加了工作,每个月16元的工资除补贴家用外,还要供叔叔上学。在文化大革命中,父亲也受了不少的委屈。父亲紧紧的拉著我的手,一丝温暖慢慢的流进潦那颗绝望而冰冷的心。是啊,我为什么要死呢?不,我要活著,我要好好地活著!
有一天,一个同学来告诉我,说是省城有个盲人学校,可以学习中医推拿,学出来后也可以找一份不错的工作。就这消息,我们全家都高兴的就像每人都打了一针兴奋剂。于是我带著一颗激动而又有点酸酸的心,踏上了去省城盲校的客车。坐在去省城盲校的客车上,思绪就像潮水一样在心间翻涌著。要不是那一场无情的灾难导致眼睛失明,也许大学都毕业了,如今却只能进盲人学校,盲人,我真的就是一个盲人吗?尽管一万个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盲人,但残酷的现实告诉了我:你就是一个盲人。盲人就盲人吧,盲人也是一个人,既然是一个人,就要活出一个人样来
思绪再次转回到小说里,可以说,整部《平凡的世界》字2020体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情意。亲情,友情,爱情始终贯穿著整部小说。小说中的男人,大都感情丰富,艰苦的生活环境扑不灭心头的火焰。小说中的每一个爱情故事都让我感动不已,少安质朴真炽的爱,少平则多了几分执著与浪漫,金波为了梦中的藏族女子远涉万水千山,而向前苦涩的恋情又是那么无怨无悔。尤其是李向前和锐叶的爱情,润叶开始不能接受她自己的婚姻,弟弟的劝告也没能听,直至导致了那次车祸和因祸而残疾的丈夫,也许这就是命运吧!他们在一起是那么难,那么不可思议,几乎要用生命来交换了,难道爱情真的要那么残忍才能变得很真实吗?
在这部小说里,所有人物中,我最佩服最欣赏的就是孙少平。少平的生活很痛苦,这在别人看来不可思议的痛苦,他却一直在默默地承受著。苦难之于人生,是幸运的还是悲惨的,也许会给另外的人带来不敢想象的命运,但是最后他把这种苦难转逛成一种心灵的财富。虽然最终选择在煤矿工作,他觉得那就是他体现人生价值的载体。少平也是一个极为普通、极为平凡的人,而他的思想和精神又是那么的超凡脱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常常会感到世态炎凉,物是人非。所以,在当今社会,我们太需要孙少平这种甘于平凡而又超越自我的精神。
看完这部小说,让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的,还是少平和田晓霞之间的爱情。少平和晓霞的爱情虽然不那么痛苦,但是还是因为城市,因为家庭。因为距离,使得他自己那么的想不通。就在他兴致勃勃的去赴约的时候,一条新闻给了他几乎致命性的打击:可爱的晓霞因公殉职。痛苦也不能挽回什么,这个男子汉哭得好伤心好伤心。那个地点,那个景物依旧,人,却没了。回忆著那时的约定,只剩下心痛,这不是世俗的距离而是生死的无可奈何。
我也有过像孙少平那样的一段无奈的爱情,结果是因我的眼睛失明而结束,我也曾经为那一段根本不属于我的爱情痛苦过,迷茫过失落过。虽说那段苦涩的恋情已经过去了好多年,我也从感情的深渊走了出来,但作为一个感情丰富的男人,偶尔想起来,难免还是觉得有点隐隐作痛。我现在的妻子,就像后来的润叶对李向前那样温柔体贴,如今有这么善解人意的妻子伴著我,我对生活还能抱怨些什么呢?时间能改变一切,也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只有一个历经了生活苦难的人,才能更深地懂得生活的崇高和人生的真谛,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埋怨生活,反之,我们应该感谢那些苦难的岁月,因为它是我们人生精神上的一种财富。
这本书从一开始就震撼著我,直到看完,都没有平静下来。生活,爱情,家庭,社会都是那么的平凡,似乎都有些平庸了,但这就是现实。给我留下的不仅仅是故事,而是人生的思考,对自己命运的思考。在人类社会中,个人总是显得如此渺小,社会在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在扮演不同的角色,也许平凡,也许伟大。不管平凡也好,伟大也好。毕竟,我们在这个世界,努力过,也奋斗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辉煌和苦难。我相信,在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不平凡的一刻。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生,这是我对小说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想,这也是路遥先生写这部小说的真正的含义所在吧!
名著读后感3000字2020(二)
《悲惨世界》一书读完后,整个人陷入了一阵难以言明的感动,我被主人公冉阿让的伟大精神所深深折服。
冉阿让:做为本书的主角,他的经历非常曲折。有炼狱般的监狱生活,有浑浑噩噩的流浪,有功成名就的当市长的时期,有被追杀的逃亡时期,有隐居的时期。他本是一个普通的市民,因为家境所迫,偷了一个面包,而被关监狱9年。他本是个无罪的人,却被黑暗的现实所毁灭。多年的痛苦的监狱生活让他几乎成为野兽而失去人性。后来他越狱了。他穿的破破烂烂地走在城镇的街道上,所有看到他的人都躲避著他,视他为细菌瘟疫一般,没有一点吃的和留宿。直到到了涅迪主教的家。涅迪主教仁慈地对待了他。当他晚上在涅迪主教家里夜晚留宿时,他居然想要杀了熟睡的涅迪主教,为的是偷走他家的银烛台和盘子。但是最后主教宽恕了他。放走了他。后来他当了某市的市长,得到了人民的尊敬。他也为市民做了许多贡献,受到人们尊敬。但是警察沙威却不能放过他成为市长的冉阿让被称做马德兰先生。他非常正直仁爱。他就了落魄的女人芳汀,最后收留了她的孤女柯塞特,最后都做著正义的事情。对于这点,我非常尊重。一个人能不为自己的利益而把一切奉献给他人,这是很伟大的。冉阿让的身上透出一种魅力,一种让人佩服的道德。
从一个犯人到一个让人尊敬的善良的为别人服务的高尚的人,冉阿让做出了这种转变。这体现出一种人文精神,是对人性道德的歌颂。
然而这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却能把荒芜惨淡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更让我为雨果这位文学巨匠写上佩服二字2020,不得不感叹当时阶级的社会对待穷人的残暴;也感叹当时法国触目惊心的社会现实;感叹人们你与我诈的阴险;更感叹那些平凡而又普通的人民,为了反抗社会的不公而做出的伟大牺牲,那些心中充满爱和希望的人。
作者雨果把法国底层人民的苦难,归之于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压迫。整部小说的目的在于揭露这种社会压迫如何把人间变成地狱,并且使人类与生俱来的幸运遭受不可避免的灾祸。在《悲惨世界》这本书里,深刻体现了作者对底层劳动人民深切的同情,同时又对黑暗的社会现实的强烈的不甘和抗议。
但愿我们身边多一些像主教般光明的使者,传递无私、善良的精神,让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这个社会需要这样的人,这个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出和谐平等的社会。
名著读后感3000字2020(三)
用了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双城记》读完了。些许震撼,些许愤怒;些许感动,些许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伟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这部小说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他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爱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爱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理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希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己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美好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接受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悲剧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希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己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直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卡顿那份只属于她的爱情。卡顿爱她,却并不要回报。在她生活无忧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著她,祝福她;在她的生活出现困境,爱人被囚时,却挺身而出,代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只要爱人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就可以了无牵挂,正是怀著这样简单而满足的愿望,卡顿可以没有难过和忧伤的观望露西的幸福,可以离开得那么从容。相信很多女孩和我一样羡慕露西,羡慕有那么多人用心用生命来爱她。
查尔斯是幸运的,从第一次法庭上的转败为胜到最后的成功逃脱,卡顿这个本该同他针锋相对的情敌,却一次又一次的帮了他。表面上看是因为卡顿爱露西,而露西又深刻的爱著查尔斯,但事实上查尔斯出色的人品也是卡顿愿意帮他的原因之一。因为他知道露西在他身边一定能够得到幸福,一定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开心快乐,他认同露西的选择,同时也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也许会有人觉得卡顿傻,为卡顿不值,但我想,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该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吧。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来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正如这部小说的经典开篇: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么样,而是一个人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因此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快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爱别人甚于自己的人都是傻子。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美好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理想化的美。它可以默默的悄无声息,也可以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己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己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能力。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爱情的思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她)幸福,哪怕这种爱会伤害自己,哪怕这种爱会让自己消失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面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他知道自己的离去可以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快乐,也可以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完成自己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己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她)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爱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著也许会美好,但如果看著所爱的人每天伤心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爱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爱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况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最好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该感到惭愧,是否应该正视自己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著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该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该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著,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
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悲剧的性格。他太小看自己,可以说是有些自卑,因此放任了自己,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著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
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尾部卡顿看到希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会是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
再次感动于狄老的良苦用心,感动于卡顿至死方休的梦、沁人肺腑的情,更感动于这份人世间最崇高、最永恒、永不退色的爱,那么难得,那么美好,也必将永存!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在我读来,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渴望。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阿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是第三种孤独者——哲学家。他的孤独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这个人几乎可以算是这部书的一个主角了(如果允许这部作品存在一个主角的话),给过我最深的震撼。奥雷连诺天生带有孤独的气质,从小就孤僻异常,成天从事枯燥的炼金术,离群索居,不问世事。然而事实上,他在这种孤独中结识了先知梅尔加德斯,他的创造力意外地得到了极大发展的机会。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他非常清醒,在告别孤独的时刻,他有过那么精彩的对白:“这不是发疯,这是战争。别再叫我奥雷连诺;从现在起,我是奥雷连诺上校。”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教育名著读后感3000字范文一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着,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老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教育名著读后感3000字范文二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着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产党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中外名著读后感3000字范文一
《三国演义》这部书内容超过90多年,书中对种种人物及故事变节的形貌,的确精美,除了官方熟知的刘、关、张、赵等人物写得很生动之外,另有一些人物,不经意的几笔,就展示在人们眼前:愚笨而又自作智慧的蒋干;昏庸、低能、乐不思蜀的刘禅;富有政治、军事本领却残暴、阴毒非常的曹操等,给人深入的印象。书中武将们雄姿英才厮杀之馀,文官谋士更是大显神通,各派权力的谋士勾心斗角,什么二虎竟食、驱虎吞狼、借刀杀人、疏不间亲、尤物之计、连环之计所在多有,无所不必其极,林林总总凶险毒辣手腕全部用上,假如故意人搜集起来,整部书足以编写一部《诡计大全》!
这些念书心得,是在读《三国演义》之时,联合读陈寿的《三国志》、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中有关章节写成的,选摘多少。
奇策,司马懿中计了吗
提出这个成绩,起首要有头脑预备:预备给人骂个狗血喷头!千多年来,诸葛亮不断被人们崇敬为伶俐的化身,奇策,更是伶俐中的伶俐,致使《三十六计》之中,奇策列乎此中,因而,提这个成绩,好像不智。
但照旧要问:司马懿真的中计吗?
答案很复杂,司马懿基本没有中计,是他成心放走诸葛亮,指点他这一举动的,是司马懿的一个宏大政治诡计。
为使剖析较有层次,先从两位当本家儿角诸葛亮和司马懿及他们所代表的二个政权蜀国和魏国作一番引见,自能得出结论。
建安十三年,诸葛亮提出闻名的《隆中对》,对事先的社会政治、军事、内政、外交作出一番瞻望和举动方案,确定了以蜀地为立品之本,然后向中原开展的想象,颠末十来年的运营,到建安二十四年,终于拥有两川之地,完成了《隆中对》前半部的战略方案: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南抚彝越,外结孙权,内修政理。这是准确战略,也完成了。但是,《隆中对》后半部战略倒是错误的,隐形的错,钳形攻势是准确的,把主力与偏师地位放颠倒,故说为隐形的错:天下有变,则命一大将将荆州之兵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以出秦川。外表看,完全契合战场规矩,让敌军两面作战,但要命的是主力与偏师用错偏向,形成不行援救的丧失。
缘由安在?这是由于:自汉献帝迁许都后,秦川已得到召唤天下的政治位置;颠末战乱,丘墟遍野、满目荒凉的经济民生,无法支持大队伍举动;大队伍阔别前方,两头隔着崇山峻岭,给养无法实时供给,军粮辎重远程穿行崇山峻岭中,一旦被断,大队伍风险非常。以是只宜用精悍小队伍,在防袭的条件下,四处突击,管束敌方力气,作用云云罢了。这是秦川偏向的情况。荆州偏向则差别,荆州地处长江边,与益、荆、扬辨别坐镇长江上、中、卑鄙之战略要地,占据荆州,则益州与荆州通盘皆活,军事上可逆流而东。更况且荆州沃野千里,士民殷富,战略地位上逼宛、洛,下控江南,所谓跨有荆益,保其岩阻,故是兵家必争之地。荆州与国衔接,若占有之,此帝王之资也,(《资治通鉴》卷十三),但因荆州中央狭窄,缺乏纵深,又两面受敌,因此诸葛亮频频劝诫关羽要做到东和孙权、北拒曹操,以免两面受敌,即便云云,一旦小队伍受压,后盾又未至,则处境极端风险,故关羽失荆州后,兵败被杀。以是宜动用大队伍,经过延续施加军事压力,到达牢牢控制战略要地目标,则是可进可退,举动自若。
惋惜,诸葛亮在这里弄错主次,对荆州不予注重,关羽失荆州后,蜀汉今后不行能逆流而东,而秦川偏向则无法买通,只能坐困两川之地。
当诸葛亮认识到这一点时已太迟了,他面对决择:是自动防御,照旧主动防卫?
他清晰本人的重量,在《后班师表》中,他说:量臣之才,故知伐贼,才弱敌强也。自身本领云云,如不自动朝上进步,则:然不伐贼,王业也亡,惟坐而亡,孰与伐之?这是由于王业不行偏安于蜀都。如若要朝上进步,手中力气又是怎样?自入主汉中以来,经彝陵之战(火烧连营)后,几年工夫,共有70馀名擅长赴汤蹈火的将领和一千多军事主干殒命,这批军事主干是经数十年积累培育而来的,假使再经数年,将再丧失三分之二,已分明标明军力缺乏。假设坐守,期待敌方防御,所支付价钱,与自动防御是相称的。所谓:则住与行,劳费正等。这是诸葛亮团体见地,是比拟客观的。
古今中外,打仗外表是打军事仗,实在是打后勤战,旷日耐久之仗,更是打国度综合气力战。蜀国综合国力怎样呢?一组来自野史《三国志》的数字可阐明:蜀亡时,共户二十八万,男女九十四万,军士十万二千,仕宦四万,仓粮四十馀万(斤、石?),金银各二千斤。可以说,库存到了扫砖缝境地,这是一个国度的物资储藏!从数字中,还可看到,均匀每9人要养一个兵,每七户要养一个官。(予按:今之为政者当鉴之!)这种情况,即便在诸葛亮首次北伐之际,(时曾经彝陵之战)情势也好不到那边去。以是别说要北定中原,规复汉室。那怕自保已是很难的了。难怪诸葛亮又供认:凡事如是,难可逆料,臣全心全意,去世然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料也。
蜀国的情况是如许,诸葛亮也看法到了,作为事先政治家和军事家且怀有政治诡计的司马懿,固然十分理解周边其他二国的情况。他成心夸张对方力气,骇人听闻,为的是要牢牢掌握魏国武装力气之大权,以期一旦机遇成熟,完成本人的政治目标―攫取魏国政权。
司马懿面前的魏国状况怎样?以魏国方面而言,自曹操占据中原之地后,削平境内各路豪强,安定南方,权力中转辽东半岛。接纳安宁境外交策,屯田兴学,兴建水利,开展农业,生齿增殖,消费力有很大的进步,全境已开端安宁,逐步成为天下的政治中央。更紧张的是,他虽挂名为汉朝宰相,实则牢牢掌握国度权利,事权归一,而且以汉朝正统名义命令天下,表现出一个政治家的政治才干。建安二十五年,曹操去世,曹丕代汉立国称为魏,七年后,曹丕去世,子曹睿为魏王,司马懿被任命为天下武装力气总司令―骠骑上将军。关于司马懿这个政治野心家来说,真是天上失上去的良机!但司马懿本身权衡,要攫取魏国政权机遇尚未成熟:曹操去世去才七年,原来一批老实部下尚在;本人的羽翼未饱满;朝廷重臣对本人有诸多困惑于因此退为进,上书曹睿,要到西凉屯兵,外表上是守雍、凉二州,实则拥重兵不放,培植军事爪牙,等待机遇。
中外名著读后感3000字范文二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着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产党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提起这首词,人们都会想到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全名是《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编著而成的。由题目可知,这部小说是依据《三国志》写的,但是不向正史那样庄重,而是古代的白话文小说。与《三国志》相比,《三国演义》变得艺术性更强了。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来点评一下这部66万字的名著。
一、真实与虚构
演义与正史的最大区别就是,演义不是全部真实的,演义是小说。人人都说《三国演义》是七分史实,三分虚构,的确是这样。但是虚构,使用艺术的手法进行虚构,而不是随便那段史实就可以拿来虚构的。比如,关公温酒斩华雄,史书上并没有写这件事。又如,关于单刀赴会见鲁肃,史书上写的是鲁肃单刀赴会见关羽。类似的例子当然是数不胜数。读过之后,稍做分析,可知这些虚构的情节,大部分是为小说描述的一个个人物作铺垫的。因为,如果仅仅是象正史中所说的塑造真实的人物,有些人物就和作者的政治思想观相违背了。而且,作者在虚构的同时,还注意到了情节的合理性、连贯性,而不是生硬的去虚构,这也就是为什么读过之后,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总之,作者在这方面的写作是相当成功的,而且这些情节也表现了作者的一部分主观愿望。
二、神化与丑化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并不完全是真实人物,而是正史经过加工后的人物,这其中就有被神化的人物和被丑化的人物。
被神化的人物的典型代表就是诸葛亮和关羽了。诸葛亮被神化的地方是未卜先知,关羽被神化的地方则是忠义。下面,我想简单比较一下作者为什么着重的神化这两个人。
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朱熹,认为三国之中蜀汉是正统。而朱熹以前的观点,从陈寿开始大部分都是以曹魏为正统。自朱熹之后,君王、大臣、百姓也开始接受朱熹的观点,原因就是这种观点是符合儒家思想,并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的。罗贯中也是同意朱熹的观点的。所以他神化的人物大多是忠于汉室的。这其中,作者又把诸葛亮写成了智的化身,把关羽写成了忠义的化身。这也就是为什么受《三国演义》的影响,道光年间的统治者曾给关羽长达三十余字的谥号了。
至于丑化,基本是对神化而言的。比如周瑜,历史上是英雄早逝,《三国演义》却把他描述成了一个忌贤妒能的人。丑化大部分都是为神化作映衬的。
三、人物与线索
《三国演义》的一大成功便是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胆忠肝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忠厚老实的刘备、勇谋兼备的赵云、狡诈多疑的曹操、忌贤妒能的周瑜、恃才狂傲的祢衡等等。而作者正是用对细节的刻画,来体现人物鲜明的特点。如,写张飞,第七十回中,作者对张飞使了一个小心眼智败张郃的战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与描写,与此同时又加入了一段诸葛亮与刘备的对话,更显出了诸葛亮的智谋高超。
《三国演义》能够把繁多的人物以及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处理的恰到好处,就是因为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还有作者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三国演义》的主线索就是蜀汉政权的建立以及灭亡直至三分归晋的过程,其中有穿插有支线索。如,赤壁之战时期,作者是从刘备、孙权、曹操三条线索来展开叙述的。而这三条线索有互有联系,不会在一个章节之中只叙述一条或两条线索,这样交织进行,就会让读者感到很连贯,而不是只读一条线索的冗长与乏味。
四、封建与王道
《三国演义》中表现的一个政治思想观就是倡导典型的儒家思想王道与仁政。《三国演义》中的一大部分虚构故事情节都是为了表现这种思想。正是如此,作者才大胆的在作品中塑造了一系列忠义的艺术形象。
首先是诸葛亮。《三国演义》中描写的诸葛亮,是忠贞和智慧的化身,特别是作者对诸葛亮的智慧,更是用尽笔力,大肆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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