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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读后感

读书读后感范文。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读书读后感范文,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读书读后感范文一

小时候,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海的女儿》。这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小美人鱼为了追求人的高洁和不死的灵魂,放弃了华贵的生活和三百年的寿命,甘受种种的痛苦,最终在希望幻灭之时,不惜抛弃生命,去诠释何为真正的人。当年曾经问自己:这样值得吗?年幼的我当然无法明白这个故事的真谛。即使是今天,每当这个问题浮现,答案仍不清晰。长大后,学习压力使我喘不过气。别人都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付出的总有回报。

然而,有时我明明付出努力,却无所收获。还深深记得那次考试:夜以继日地刻苦,换来的却是不可接受的低分。我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平,我开始放弃原本的努力,无论做什么事,都显得有所松弛。妈妈看着我的变化,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再去读一读《海的女儿》吧,你一定会受益匪浅,你会为自己现在的表现感到羞愧。我真的会羞愧吗?我再一次翻开了那本书。当故事中的一个个章节、一句句话,甚至是一个个字,再次进入我的眼帘,我感到一股甘泉涌入心田,她象初春的第一抹阳光,使我的心豁然开朗。我佩服故事中的小美人鱼,她追求美好的目标,但对于追求过程本身的看重,远胜于结果。而我看重的却只是结果。一点点困难,已然使我退缩。但这点痛苦,对于小美人鱼来说,算得了什么?她的每一步都象是在刀尖上行走,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即使是在追求的目标已没有实现可能的时候,她仍在前行。难道美人鱼真的没有获得人类不灭的灵魂吗?不,她分明被作者赋予了人类最美好的灵魂。表面上小人鱼失败了,她没有成为人,但在精神上她至高无上,芸芸众生望尘莫及。是的,无论怎样,你努力地追求,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不懈地拼搏,不论结果如何,都不会有遗憾。追求本身就是回报。追求本身是一种美。

读书读后感范文二

今天,妈妈下班回家后递给我一本书,我一看,呀!它是我梦寐以求的《木偶奇遇记》,我如获至宝,如饥似渴的捧起书读了起来。

用一个下午的时间,我读完了这本由意大利作家科洛迪1881年创作的《木偶奇遇记》。这本书主要讲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正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很多事情:他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家的路上受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自己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他因帮助主人捉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有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有禁不起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一头驴子。最后,他又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想方设法逃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一想,认为匹诺曹这些做法不对,因为他在没有分清楚和他交往的朋友是好是坏的情况下就和他们打交道,不过其中一只有一个小仙女在帮他,好几次使他从坏朋友的魔爪里逃了出来。后来,皮诺曹感悟了决心做一个好孩子,过了一段时间,他出去买衣服的时候听说小仙女快死了,它就帮助了小仙女,小仙女在他睡觉的时候把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觉得,我就跟小木偶差不多,比如:去年暑假,爸爸妈妈让我别去朋友家玩电脑,并且到时间就回家,可是我没有禁住诱惑,去虞昊家玩电脑了,还玩过了头,回家后,爸爸妈妈问我哪里去了,我找了一个借口:说我那是上厕所去了。

我认为,我要像后来的小木偶那样,做一个有主见、有恒心、禁得住诱惑、诚实听话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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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读书《边城》读后感范文


导语:沈从文在《边城》中建起了一座希腊小庙,这庙里供奉的是人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彩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边城》读后感1:

看着眼前柔美而宁静的景色,远离了都市的喧器与浮华。让我不禁想起之前欣赏过的沈先生的《边城》。文章的由始至终都是以翠翠、傩送与天保三人之间的情感写起。他们之间的爱情坎坎坷坷,最终却以悲剧告终。

茶桐、小溪、溪边白色的小塔。塔下的一户人家,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家里只有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就这样勾出了一幅和谐的画面。翠绿的山、清澈的水,孕育着茶桐小镇一般敦实而又朴素的人。沈先生用他独有的细腻的语言带着我走近了这座真实的边城,走近了那些鲜活的人与事。

这部小说语言很平淡,情节甚至算得上是平凡,但却处处透露出小镇的悠闲适意,爷爷的朴讷,翠翠的可爱。字里行间的自然、优美、诗意安抚着我那颗浮躁的心。

小说开头向我们展现了那片宁静的自然风光,寥寥几笔便展现出翠翠和爷爷简单的生活中透出的那些快乐和活力,然后便讲述了那个热闹的端午节,翠翠的爱情便是从这时拉开了序幕。

船总的儿子老大、老二同时喜欢上了翠翠,刚刚开始竞争,老大的殒命却让这一切都发生了变化。老二不再那么坚定地要娶翠翠,船总开始对爷爷有了偏见,而爷爷的木讷让船总和老二对他产生了误会。

小说接近尾声时,一场暴风雨带走了爷爷年迈的生命,同样它也粉碎了翠翠刚刚萌芽的幸福。

读完了《边城》,我的心也变得有些酸涩。《边城》就像一首带有淡淡忧愁的钢琴曲,从我的脑海里卷过,留下了一丝丝凄凉和哀伤。我看过这样一句话,悲剧之所以让人流泪,正是因为它的缺憾。《边城》就是如此吧。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模凌两可的结尾,似翠翠在喃喃自语,读起来有些悲哀和无奈。

合上书页,我不禁想,如果没有那场暴风雨,如果爷爷不那么木讷,如果大老没有死,如果翠翠主动一点,甚至,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这个时代,那么,她现在该是幸福的吧。如果有了这些如果,翠翠便不是原来的翠翠,边城也不是这一个边城了。

在文章的结尾,那座在暴风雨中倒下的白塔又重新建造起来了,虽然那场暴风雨带走了很多东西,但风雨过后,活着的还是要勇敢的活着。

沈先生也许只是在单纯的叙述一个故事,但我们又能在这样一个单纯的故事中,品出许多道理来,比如沟通,比如坚强。这便是《边城》的魅力所在。

《边城》读后感2:

翠翠和她的祖父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的唯一工作,有时祖父进城办事,翠翠就和她的小花狗为客人渡船。就这样,生活过得平淡而又快乐。

不知不觉,翠翠到了要嫁人的年龄,平淡的生活也因此走到了尽头。我觉得那是个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当翠翠第二次遇见二佬的时候,我便开始幻想他们以后甜蜜的恋爱。可是当向翠翠提亲的大佬下船出事后,我便猜想翠翠的快乐将一去不复返了。的确,自那以后,翠翠的生活一天一天地发生改变,致使最后永远失去了她的祖父。

看完书,我的心里很难过,为翠翠的遭遇,也为她的祖父,因为他们是多么善良的人,多么快乐的人。翠翠常常要爷爷唱歌给她听,而爷爷又粗又哑的嗓子唱起山歌来却又显得那么质朴,那么憨厚,总逗得在一边和黄狗玩耍的翠翠开心地笑。这是一副多么美丽的画面,有山,有水,有鸟鸣,有歌声,有欢笑而现在全被打破了。

故事虽然用灰色的背景为翠翠的未来打上了省略号,以悲剧收场,但我却非常喜欢《边城》,喜欢《边城》里的每一个善良朴实的角色,尤其是翠翠的祖父。

他的大半辈子都在管理这艘渡船,却从来不收人家一分钱,有时客人想答谢他放了些钱在船上,他是追上好几里也一定要把钱还给人家,所以人们拿这位倔强的老头没办法,只好在他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多给他加些肉,加些酒来酬谢了。祖父是个老实人,为翠翠的未来操尽心思,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致使紧缩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可以说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祖父走得是不安心的,因为他并没有吧翠翠的终身大事操办好。

还有翠翠的不食人间烟火,顺顺的慷慨大方,傩送二佬的朴实真挚,天保大佬的豪爽英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里有山,有水,有人家,有那同一片蓝天下别样的桃源,没有都市的喧嚣。边城是淡的,很美,很纯,很远,像缥缈的白云,若隐若现;边城里发生的事也是淡的,它经不起大风,受不住大浪,只有杨柳风轻;边城的情还是淡的,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在似有若无中发生,结束,蒙着淡淡的喜,淡淡的悲,淡淡的羞,淡淡的情不自禁,淡淡的无可奈何

青山依旧,绿水东流。变的只是那人,那时,那情。生活仍在继续,或许本身注定是一个无言的结局。其实,结局已不重要,令人回味的是那不能称之为过程的过程可喜,可爱,可恨,可恋。

《边城》读后感3: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难送表明自己的想法的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我想除了欣赏书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气球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的遗憾或悲剧。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每个人心里何尝不是也有一座边城,它有时候既束博了我们,却也是我们心灵的归宿,在这座边里我们要不断地去寻找,而不是像翠翠一样无尽地去等待。

作者的大量搭车写湘楚景色。处处是淳厚质朴的风味人情,字里行间充满了诗意,一座边城会随着用者的文字,慢慢加载在你大脑中,活灵活现。续的时候你还会被忧伤所围绕。作者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记得画人物心理细腻,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融入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融入那群温良恭俭的人们心中。

我在想,这什么取名叫《边城》在心里定就那么遥远吗?还是沈从文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是一座边城也许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经随着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社会的思考。

文末,白塔在暴风雨中倒下后又重新建造起来了,可能是在告诉读者,虽然那城暴风雨中逝去的东西已经回不来了,但活着的人还是继续生活的。

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对现实生活的道理,比如沟通,比如坚强,比如。。。。。。

《人生》读后感范文读书心得


在《人生》开篇的地方,路遥引用了柳青老师的一段话使我感受尤为深刻,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譬如政治上的岔道,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人生的选择,选择的人生,或对或错,一切未知。但我想说的是,不要因为乌云遮住了蓝天而止住我们飞翔的翅膀,也不要因为汹涌的浪涛而打破我们乘风破浪的勇气,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慎重选择,坚定信念,勇往直前!

人生,更需要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主人公高加林艰难曲折的人生告诉了我们:一个人如果缺少了积极进取,奋斗向上的锐气,生命的航向只能让别人随意拨转,高加林最终被人生无情的捉弄了,他失去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每个人的人生各不相同,相同的是做人的道理。人活着,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得意还是失意,都不要丢掉自己做人的根本。这样才能让自己在命运的变化中,变得从容,保留住最珍贵的东西,没有得意时的猖狂,也没有失意后的落寞。

匆匆人生几十载,我们应该去珍惜和感恩,这不仅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去感谢那些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感谢你的家人、朋友、同事、同学,甚至是商店的老板、餐厅的做饭师傅,感谢所有与你生命有过交集的人,因为是他们陪你走过人生的每个阶段,用足迹将你空白的生命历程全部填满,让你体验到生活的酸甜苦辣。(王晓璐)

为你自己读书读后感范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为你自己读书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为你自己读书读后感【1】

《为你自己读书》一书,让我觉得里面说的每一句话都很符合现在学生的心理反应。

当老师问起学生们时,你们为谁读书呀?我想,不!不用想,学生们肯定大部分的都说为父母读书,对于我来说,是为了自己而读书!

书上说:作为父母,面对社会竞争,便时时处处从现实出发,考虑到自己的孩子将来在社会上要能立足、有前途,能赚更多的钱,于是对我们的教育有了更多的规定性,最好是不要去选择。

所以,许多学生从小就失去了自由选择兴趣学业的机会。

父母一昧的坚持着自己的观念,那么,他们有没有想过,学生对这些感兴趣吗?他们有没有想过,学生学这些东西,真的能成才吗?

我从这本书里得出了一个道理:一昧的让学生去学习,这让学生觉得学习是一种枯乏的东西,其实,我们只要学学古人,那种对学习的热爱,你就会觉得,学习并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但是,你在为谁读书?对每一个青少年来说,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一个人抱着不同的目的学习,其选择的道路就不一样。

如果一个人在青少年时期不明白读书的目的,不知道读书的方向,他就难以给未来的人生定位!

曾今有一位英国着名政治家、外交家在他给她儿子的一封信里写过:

读书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

要尽量的多看书,活到老,学到老!但是在看书的同时,还要仔细品味人生!

这也是我从书上知道的。

所以说:人的一生好比一本书,如果你仔细体味,你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所以说,学生们对学习的反感,是因为父母,但也不完全是,因为有80%左右的学生不能去喜欢读书。

我妈妈说了,只有你去喜欢读书,书才会去喜欢你,然后让你读懂他!

为你自己读书读后感【2】

我利用暑假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书,名字叫《为你自己读书》。

我是为谁读书?我想我是为我自己的前途而读书,因为如果现在不好好的读书将来没有好的工作,没有好工作的话,我该怎么回报祖国呢?而有的同学却是为了家人或老师,这让我想起了周总理说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如果一个人在青少年时期不明白读书的目的,不知道读书的方向,他就难以给未来的人生定位。

有些同学是为了父母而读书,殊不知我们读书的目的是成就处自己的人生。

只有这样,我们才真正对得起父母的养育之恩,才是对父母的最好的报答。

有些同学是为老师而读书,他们读书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老师、学校的赞扬和同学们的羡慕,殊不知,一个真正懂得读书的学生,应该在提高自己学习成绩的同时也增强自己的素质,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任。

读书能够使自己获得人生的各种机会。

在读书阶段,重要的是掌握好那些基础的知识、基本的方法和技巧以及运用各种知识的能力。

但这些的前提就是明确自己的学习目的。

《为你自己读书》是本好书它使我受益匪浅,希望你们有时间读一读,相信对你一定有帮助。

为你自己读书读后感【3】

这几天,我读了《为你自己读书》这本书。

读完后,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以前,我对学习总是不够积极主动,把学习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

我认为每天只要做完作业就可以了,每天的预习、复习、听读英语等只要爸爸不督促我就不去做,爸爸每天让我学习五句英语口语,我总是很不情愿,觉得是一种额外的负担。

以前,我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自己是为什么读书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不是为了父母、为了爷爷奶奶、为了老师而读书学习的,我们每天学习的知识都是我们自己的,我们现在每天读书学习都是为了我们自己,是为了自己的前途和未来,我们只有学好知识,读好书,长大以后才能够成为人才,才能够更好地报效祖国。

现在,我认识到自己以前的想法和做法是错误的,以后我要积极主动地读书学习,因为这都是为了我们自己。

这本书不仅告诉了我们是为谁在读书,还告诉了我们许多读书学习的诀窍:读书要有远大的理想;勤奋出天才,勤奋出真知;自信是内心不灭的圣火;学习态度决定学习成绩;要满怀兴趣地对待学习;养成专心学习、及时复习、认真思考的习惯;专心学习,一心不要二用等等。

以前,我做作业总是不专心不认真,只求速度快,不求质量,总是有错题,作业做完了也不认真检查,碰到难题总是不愿意自己认真思考,直接就去问爸爸。

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以前的做法都是不对的,以后,我要把书上那些读书学习的诀窍运用到自己的学习中去。

这本书,是帮助我读书学习的指路明灯,它真是一本好书!

胡适谈读书读后感(优秀范文)


在我的记忆中,一直对胡适先生没有什么好印象。因为从我听到这个名字开始,无论是历史课本,还是语文课本,他就一直作为一个典型的反派人物备受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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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偏见总会得到纠正,暂时的前嫌总能最后冰释。而从读到由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的《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胡适谈读书》后,一股崇敬之情油然而生:原来这才是胡适,真实的胡适--20世纪新文化运动的风云人物,开启中国社会文艺复兴的重要人物,一位大学者,一位地地道道的读书人。

《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胡适谈读书》从胡适的文章和演讲中,撷取出二十几篇具有代表性的谈读书治学与立志做人的文章。全书分四卷。这些文章,全部取材于已经公开出版的胡适著作,原汁原味,实事求是地反映出胡适在读书做学问上的习惯、理念和方法,帮助人从各个侧面了解胡适其人及其思想学术。

谈到读书,胡适先生直言不讳,道出了他的真知灼见:“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他谆谆教诲我们:“无目的读书是散步而不是学习。”为什么要读书?胡适先生高声说道:“为要读书而读书,读了书便可以多读书”。“因为书是过去已经知道的知识和经验的一种记录,我们读书便是要接受这人类的遗产;读书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困难,应付环境,并可获得思想材料的来源。”孔子在《礼记•学记》中曰:“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正所谓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不临深渊,不知地之厚。读书学习亦然,越读越感到自己知识的不足,越学越感到本领的缺少。只有读了书,你才会明白知识的力量,知识的奥妙,才会切身体会到自身的不足。

只不过孔夫子贵为人师,多多少少带有说教的滋味。胡适先生却把自己当做你的一位朋友。因此,他没有高高在上、严肃拗口、艰涩枯燥地说教,而只有温和浅白、平易简单的叙述,就如拉家常。他说:“我认为最值得与年轻人谈的便是知识的快乐。一个人怎样能使生活快乐?人生的快乐,就是知识的快乐,做研究的快乐,找真理的快乐,求证据的快乐。”四个“快乐”,既是人生的快乐,更是书香社会、“悦”读社会的快乐。

为了让我们读书,为了让我们会读书,为了让我们懂得读书为了什么,胡适先生以朋友的身份向我们分享了他的求学诀窍,他说:“多读书才能会读书。”一、既要读书致知,又要躬身实践;二、不迷信权威才能求得真理,多动脑子才会有思想;三、多收集材料,要探求学问,更要求证学问;四、要勤于培养自我检讨的好习惯。胡适先生更注重读书与做人。在他看来,心之所向,身之所在,学问是最好的“鋳器”工具,培养个人的知识与能力才是真爱国,要用知识武装自己,以便有责任地思考,做个不受人惑的人。

胡适先生娓娓道来,循循善诱,使人依稀再见那个提倡写白话文的胡适,那个始终微笑、温文尔雅的胡适,那个当时、现在、将来都令人津津乐道的“我的朋友胡适”。

了解胡适的读书方法,你就会更好地读书;了解胡适的治学方法,也许明天你就是另一个文豪。《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胡适谈读书》还原了一个真实的大学者,浓缩了这位真实大学者70载的思想精华,使人恍然大悟:原来,读书和做学问,是可以如此简单。

读书吧!让书和胡适,都成为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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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读书心得】苔丝读后感范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用读书心得】苔丝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苔丝读后感(篇一)

《苔丝》是哈代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这部小说以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的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形象生动地描写了十九世纪末资本主义社会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小说通过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的双重迫害的描写,通过对一个女性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和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实质等作出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与控诉。

主人公苔丝这一形象也是诗化的形象,她有着诗一般的优美,清新的气韵,也有着诗一般的激情。她本身就是一首非人工的抒情诗,被大自然所创造,被人类文明所扼杀,她本人就是美的化身,被大自然所赋予,被社会习俗所毁灭。小说中尤其是通过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来突出展现了她诗般的美丽特征,展现了他的火热的爱与强烈的恨,并且通过男性主人公与她交往来集中丰富完善这一形象。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与苔丝性格典型化的过程中,在苔丝奇异的性格和诗歌力度的认识中发生了作用。

而我,从此篇小说中悲剧的发生告诉我,凡是有小鸟欢唱的地方,总是有毒蛇在嘶嘶叫:当她精神上康复了,动身去塔尔勃塞时,可以在每一只鸟儿的叫声中,听出她对生命的渴望,但鸟儿快乐的音符却很少出现。

苔丝读后感(篇二)

苔丝,这个会让人心口发疼的名字已经深深刻在文学的里程碑上,她美丽、善良、纯朴、勤劳、容忍,但是在这出命运的悲剧里,她的坚强和自尊最为夺目。在男权中心的社会里,她是弱者;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她是底层;在不可控制的命运中,她成了玩偶。

为了穷困的家庭,苔丝放下自尊,去富有的"本家"德伯家帮工,却没料到这正是她厄运的开端,那位自以为是的花花公子亚雷毁了她的一生。在那个分外注重道德的时代,失贞的女子背负的压力是现代人所不能理解的,跨不过自己心里的坎,还得忍受旁人的指点和唾弃。亚雷是苔丝命运悲剧的直接导火线,美丽的弱女子沦为富家少爷的附属品,这反映了当时社会可悲的现实,等级和财富的差异却让这扭曲的现实成了理所当然。作为底层的劳动者,她必须要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这不仅仅是苔丝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整个农民阶级的悲剧,在繁华的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了社会气氛。之后孩子的夭折又给苔丝多添了一笔伤痛,如花的年纪,就尝过了如此的苦涩和难堪,这种悲惨的境况,是命运的无端捉弄,还是这个社会的逼迫?

经历了那么多坎坷,远离家园来到牧场,找到新工作的苔丝以为生活开始慢慢眷顾她了,这里有着唱歌跳舞的少女,白色的长裙,五颜六色的鲜花,没有了"拿含着恶意的眼光看她"的人,一切都是崭新的,牧师的儿子——安玑与她相恋了,甚至决定与她结婚,她是那么快乐,对未来也有了期待,她的希望和日光一样耀眼,驱散了往常的阴霾。但是未知的命运就是擅长捉弄人,它热衷于把人捧上天堂,然后再给予重重的一击。

安玑似乎是一个不错的男子,他是知识分子,受过现代哲学思想的教育,把求知的自由看得比物质重要,有着先进独立的思想,同时也是一名宗教的反叛者,蔑视社会的习俗礼法,他对苔丝又是如此深情。但是剥去面纱,他却成为苔丝悲剧人生的重要原因,因为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但是却无法谅解心爱的人的过去,想要冲破旧秩序旧观念,却把自己陷在伪道德的泥潭里。当苔丝这个善良的女子,坦白自己的过往和不堪时,他没有选择包容而是开始叱骂和逃避,在他不断地徘徊走动的时候,他的软弱和虚伪就彻底暴露了,不留情面地斥责苔丝是一个不懂事的乡下女人,可见安玑骨子里还是习俗成见的奴隶。在恶棍面前,苔丝可以直接反抗,但是面对伪善的君子,她却盲目地敞开了心扉,最后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深深刺伤,鲜血淋漓,最终也无法复原。

毫无疑问,苔丝又一次成了命运的牺牲品。抛下她远走的安玑让她的生活陷入了绝境,希望彻底破灭。无奈的她回到改恶从善的亚雷身边,成了笼里的金丝鸟。如果一切如此发展下去,她的一生或许也不算最糟糕,但是命运的爪子又开始发痒,又想要捉弄人了。安玑在历经人事变迁之后,谅解了苔丝的苦衷,看清了自己的感情,于是他回来了。但是正如《半生缘》中的一句经典台词所说:"一切都回不去了"。苔丝冷漠地拒绝自己所爱的人之后,她的内心煎熬到了极点,命运的嘲弄彻底让她崩溃了。终于,她亲手杀了那个让她的人生走上悲剧轨道并一路黑暗下去的罪魁祸首——亚雷。这是她最为动人的时刻,也是最让人心疼的时刻。一个弱者,历经那么多年,吃尽生活的苦,一次次陷入绝望,现在她终于为自己的不公平奋起了,总算为自己讨了个公道。但是让人心疼的是,命运把她逼到了绝境,报复成功的同时也彻底毁灭了自己。

苔丝和安玑的逃亡并没能持续多久,悲剧的人生总要有个尽头的,或近或远。在荒原之上,初醒的苔丝总算解脱了,她不用再承受命运无情的玩弄,或许那短短的一觉是她这辈子最安逸的时光,没有心理负担,没有道德的束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鲜活的人。苔丝的美丽在她拼尽所有之后戛然而止,她的坚强和自尊是她活下去的支撑,挥霍完毕,也就无所眷恋了。

《苔丝》是一部伟大的命运悲剧,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苔丝的真和善在伪和恶的打击中轰然倒塌。这是命运的必然走向,同时也是这个社会压迫的结果。哈代通过杰出的景物描写、心理描写和结构安排,使这部小说充分体现了他悲观的宿命论,全篇是一场美好人生步步破碎的悲壮景观。

苔丝就仿似纯洁无暇的昙花,干净透明,而命运酝酿了最浓的黑夜,她就在此中毅然绽放,无可挽回地凋谢。惋惜哀叹终究留不住那种美好,苔丝这个动人丰满的女子就这样深深地烙印在了心底,每每品味,就会有刺痛以及钦佩。

苔丝读后感(篇三)

苔丝已经走投无路了,克莱尔在新婚之夜决绝出走,她一夜之间沦为糟糠弃妇;当旧时的疮疤被肆意的揭开,她极力避免的剧痛并没有发作,但不可遏止的绝望却化作了昔日最甜蜜温柔的恋人手中的利剑,刺进她单薄的胸腔。

苔丝戴上厚厚的手套,走向打谷场。正低着头穿过小路,只听得一阵马蹄声。马上的女人连忙勒住缰绳,只见到如同发了魔怔一般的苔丝昂起下巴迎向自己。幸亏她及时停住,苔丝只是被甩带到路旁的草垛上。简赶紧跳下马,去扶瘫坐在地的苔丝。

“你还好吗?”简话未说完,脸色苍白的苔丝竟发出了嘤嘤的哭泣声,由压抑沉闷渐趋清晰,简不禁感到内疚,她蹲下身,握住了苔丝冰凉的双手。苔丝却毫无反应,只是自言自语:

“我该怎么办?克莱尔,为什么要抛下我?”

苔丝痛苦地紧闭起双眼,忽然睁开:

“啊!我是个满身罪恶的女人,我欺骗了他,我妄想摘取不属于我的果实。上帝把它变成了毒药,那剧毒,是我的报应哇!”

这时,简才知道她是谁,德伯维尔家的苔丝被表兄玩弄,刚结婚丈夫却抛弃了她。不独此,乡邻的风言风语让简愈加气愤。简是一个聪明细心的教师,她不会莽撞地用自己的怜悯伤害苔丝,她催眠似的道:

“这哪里是毒药?这是上帝给你开的一剂镇定剂啊!”

“镇定剂?”苔丝的眼神开始不那么涣散。

“是啊,”简像对待她那患有自闭症的学生一样轻抚着苔丝的肩膀,温柔地说:

“冲动的激情不是爱情,是野兽的欲望;它们如同高涨的跳跃的火焰,烧焦飞蛾的翅膀。又像是七月的*粟,渗出罪恶的白浆;它们用靡丽魅惑的外表掩盖丑陋和凶残。但你看,再狂烈的火也要在雨水中浇熄,再妖娆的*粟花也要四季轮回中枯萎。”

“不!不!我不相信,我和他的爱情是纯洁的,像安琪采下的百合花一样。克莱尔只是愤怒于我的隐瞒,是的!是的!他只是不能接受最亲密的人却欺骗了他!他会回来的!”苔丝声嘶力竭地呼喊着,仿佛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喑哑道:“可是,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在这无边无际的沙漠已经迷失了道路,没有他的爱,我就要干枯在着黄沙里,化身枯骨。”

苔丝读后感(篇四)

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

——莎士比亚

这个寒假,我读了堪称世界人间悲剧的《苔丝》。《苔丝》是一部悲剧作品。小说女主角苔丝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农家姑娘。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听从母亲劝说,跑到地主庄园去做工,被地主少爷亚力克奸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她又到一家牛奶场当挤奶工,在那里遇上了牧师的儿子克莱尔,两人产生了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他坦白了自己失身的遭遇,不想却被丈夫所不容。他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去了巴西。苔丝被遗弃后,又跑到一家农场做苦工。恰在这时,亚力克又突然出现,一再跑来纠缠苔丝。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患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流落街头,而克莱尔又杳无音信的情况下,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亚力克同居。谁知克莱尔经过一场磨难,终于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刺死了亚力克。她在逃亡中与丈夫度过了几天幸福生活,最后被捕,并被判处si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作者围绕苔丝及其一家人的悲惨遭遇,真实的描绘了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以后,个体农民走向贫穷和破产的悲惨画面。

苔丝是小说刻意塑造的一个动人形象,作者赋予她以劳动人民的一切优秀品质。她不仅姿色出众,而且心地善良,为人诚恳,勤劳俭朴,热爱生活。她虽然出身贫寒,家庭生活没给她带来什么欢乐,但她却无比热爱自己的家,对之怀有强烈的责任感,为了维护家庭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苔丝的高尚品质和反抗精神是应该受到赞赏的,但是又必须看到,苔丝毕竟出生在一个没落贵族世家的农民家庭里,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势必对她的思想意识产生这样那样那样的影响。苔丝从她妇女游行会上出场,到她在监狱刑场上丧生,前后不过五六年,但就在这五六年中,她却受尽了社会种种有形无形的邪恶势力的迫害和摧残,最后变成了可怜的牺牲品。她的遭遇可谓是惊心动魄,感人情怀。

《苔丝》诉说了一个19世纪的悲惨故事,这个人间悲剧将会留在我们的心中。我相信,这个人间悲剧会让许多人醒悟。

苔丝读后感(篇五)

假如本书被认为是女性-主义经典释读文本或被当成言情小说来阅读的话,我想我不会有太大的惊讶,像安玑那样因苔丝失身而惩罚她、厌恶她,像村民们那样歧视苔丝,无一不是女性-主义批判的绝佳范本;而那些靠弱智牌马达驱动的言情小说般的拖沓的语言、俗套的情节,在苔丝在婚前婚后想对安玑讲明她身世那节表露无遗——那时的他们哪怕再坚决一点、再有智慧一点也不会有接下去的故事发生——然而哈代的小说终究比高级言情小说和女性-主义批判范本要强,我想就在于两点。

一是政治粉刺。哈代先生更像是一个报纸社论的特约评论员,总是冷不防地跳出来议论一番,对感兴趣的东西针砭粉刺。像说安玑父母那种徒,一般的苦难无法得到他们垂青,但大奸大恶大是大非的罪恶却能激荡起他们的同情心;又说什么做父母的不告诉子女人世间的险恶,不管是出于保护他们还是什么的原因,都是不称职的。那样的议论,处处可见,如此尖刻的评论也实在非看尽尘缘的老学究莫能办到。再者,苔丝这个惨剧本来就是对政治的粉刺。亚雷·德伯这个坏蛋,他不但玷污了苔丝,还虚伪地入教以为能够掩饰其罪过,免于世间和永生的罪责,还为其再次犯罪披上一层羊皮。还口口声声说苔丝的存在就是引诱她,要她发誓不要用她的美貌来诱惑他云云。这样的人,何曾不是哈代先生对教会、对所谓上流社会一种尖刻的粉刺?莫怪乎这样的书要被禁了。至于安玑,也是哈代粉刺的对象,不仅仅生性-软弱不敢应对真实,当两人面临危难时,还说若苔丝不在他身边,他就会依靠想象把她想得稍微好一些,那简直是小孩不是男人的表现;而且,还因为他对人对己双重标准,抛弃了苔丝,间接成了这个杯具的帮凶。

二是人物的复杂性-。苔丝从来都不是个性-刚强的主儿,别看她从小就操持家业,数次拒绝亚雷·德伯的诱惑,但她的内心根本不像外表那样刚强。她只是一个需要保护、需要被人爱的人,所以她无条件地顺从自己喜欢的人,无条件地听那个人的话,即使被他们抛弃责备、被他们当奴隶使唤,她也觉得值得。她没有独立的思想与意志,她需要安玑这个让她每一天活下去的寄托,她就好像一个傀儡虫一样依附在上面,只会木木地听话。难怪李逍遥找来36个傀儡虫就救活了林月如了。但她却遗传了德伯家好冲动的传统,被激怒就奋而杀人。同时,她只懂得激化矛盾,不懂得避祸,既曾被亚雷伤害,就应处处躲开他,可每次见着他都要说上许久,呆在一块?忍到最后无法再忍,就呼哧一声杀死了他?就此而言,苔丝和《茶花女》里的玛格丽特乃至《里斯本之夜》里的海伦比起来,截然不同。苔丝是外强中干,后两者却如蒲苇,虽柔却韧。虽说不同的类型无关优劣,但却注定了其命运。苔丝更像是戏剧里那完美的木偶,虽然完美的体现了一个完人是如何被毁的,但却缺少独立生存的潜力。还记得苔丝在绝望中写给安玑的信么?里面不仅仅长篇幅地历数了苔丝对丈夫的爱,还宣称没了他就活不下去了,哪怕死在他身边也可。也许就是如此,两人在逃亡时就

如俩小孩,根本没有抵抗的潜力;而玛格丽特乃至海伦,却总有一种强韧的信念,自己活在人间,为更好地活策划道路。就好像Bible说的那样,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书)值得记住。

就因为这样的性-格杯具,加上这个社会风气(有害人的人、有逼人至死的人),故而必然导致杯具的诞生,就连埃斯库罗斯也不忍心叫出歌队来唱述这个悲惨的故事。

《活着》读书笔记(读后感范文)


《活着》读书笔记这本书是我高三的时候看的,一次偶然在同学那里看到,便借了过来看。谁知,一看便欲罢不能。一开始看,兴趣并没有太大,福贵这个浪子我更是一点好感都无。直到读到福贵因染上赌瘾而败光家产,因联想到自家境况,再看福贵败光家产后气死老爹、媳妇被丈人接走这些惨淡的下场,终忍不住泪流满面。(赌博成风,几乎是农村的写真,因为农闲的农民无事可做,只能赌博打发时间。自小在农村长大的我,看了十几年这样的情景,怕这样的结局降临村子,有心改变,却人微言轻。)我已经开始沉入这篇小说,当看到福贵失去良田、房屋之后,幡然醒悟,重新做人,变成一个扎扎实实的农民,我不禁感到宽慰。即使失去了那么多,但是这样平静而有意义的活着,也是十分幸福的。可是,天意总是弄人,家中好不容易有了起色,老娘却病了,福贵也因为去城里给老娘请郎中,而被抓去从军。在部队里,福贵跟着老兵勉强存活,老兵后来却不幸死在战场。余华笔下的人物实在太过鲜活,每每有人死去我都得落泪。几番辗转,福贵终于回到家中。土地改革随之而来,占了福贵家的地的地主被枪毙了,福贵也是心有余悸:“要不是当初我爹和我是两个败家子,没准被毙掉的就是我了。”、“常言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我的后半截该会越来越好了。”而后福贵日子也是过的不错,我以为他会一直幸福下去。然而,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他无奈,只能把女儿送给了别人,不久后女儿跑了回来,全家重又团圆,同时人民公社化也开始了,不久,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一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后来发现县长竟是福贵在国民党军队时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后来的文革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几年后,凤霞嫁了个好女婿,可不久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只剩下他和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几年后,二喜在一次事故中惨死,福贵便把外孙接到了乡下和他一起生活;可是好日子没几年,小苦根也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幼小的生命。看到苦根逝去,我终是痛哭出来,那么幼小的生命,一下子就没了,可怜的福贵也要自己一个人了。福贵一生坎坷,每过几年,狠心的作者总要折腾死一个福贵的亲人,虽然作为一个读者,一个旁观者,我还是忍不住把感情附注进去,看着他痛苦与幸福,也为他的悲而悲,为他的喜而喜。后来,福贵也没有悲了,他已经看开,我却还沉溺于他波折的过去。幸好,后来福贵也不是一个人。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也给它取名叫"福贵",一个人平静地生活下去。最后,福贵说道: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读来竟不禁热泪盈眶,我没经历过亲人的逝去,但看着自己所有的亲人在自己面前死去,并为他们下葬,这是怎样的哀痛!后来,我实在被这本书吸引了,也去书店买了一本,但是我却把它放在家里了。如今想来,我之前真应该把它带来学校......

季羡林读书与做人读后感范文


读书,做人。每一个民族的脊梁都应该好好考虑这两件事情。一家之言,一己之见,纵有隔靴搔痒之意,也愿尽浅见寡识之力,与大家共勉。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季羡林读书与做人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季羡林读书与做人读后感一】

羡林老先生的《读书与做人》,首先通过他与书的不解之缘,告诉我们书籍是如何影响他一生的,体现了读书对人的一生的重要作用,然后又回到做人层面上告诉我们实实在在的做人之道,读后感觉受益匪浅。

首先,我想谈谈个人对读书的看法。当今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声像资料使我们更加方便快捷形象地获取信息,但书籍的魅力相对而言一点也不逊色。一个发生在我身上的例子,刚上高中时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人生》等作品,真该用如痴如醉来形容,里边的场境描绘、人物心态描写是那么的传神,再加上曲折的故事情节,使我完全忘掉了现实世界。然而,前些天上网发现有这些小说的视频资料,就迫不及待地下载来看。本以为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一定能把作品的内容表现得更完整,但我一打开这些视频资料就失望了,影像节奏太快,把我当时花几天才看完的东西在几小时就表达完了,看后竟没任何感觉。回头想想,阅读的优点在于能够给读者想象的时间和空间,而这是声象资料所达不到的。所以我一直觉得阅读对人的影响是长久的、长时间不容易消失的,而声像资料对人的影响是短暂的、极易消失的。阅读对人的影响,不是立竿见影的,是不见其增日有所长的过程。看到现在市场上到处摆放着包装华丽的非常热销的功利性极强的书籍我都感到可悲,成功人士是靠看几本书看出来的吗?我们需要静下心来,多读书,形成自己的思想体系,进而应用于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使自己的思想丰富和完善,最终成为成功人士。

再谈谈我对做人的看法。其实我们要谈的不是做人,而是如何轻松自在地做人,如何做个对他人、对社会有用的人。季老先生从多个方面讲述了做人之道,其中透露着一个理念:和谐。季老先生认为,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第二,人与人的关系,包括家庭关系在内;第三,个人心中思想与感情矛盾与平衡的关系。这三个关系,如果能处理得好,生活就能愉快;否则,生活就有苦恼。近年来,我们到处能看到和谐的字眼,到处呼吁建立和谐社会。我们要轻松自在地做人,就应该把当前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把自己和周边的人看成一个整体,这样我们就能避免做出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事情,就能在工作和生活中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最终实现轻轻松松地做人

【季羡林读书与做人读后感二】

读书

首先是读书。古今中外赞美读书的名人和文章,可谓是多如牛毛。张元济先生有一句简单朴素的话: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关于这一点,季羡林先生的理解是:把脑海里记忆的东西搬出来,搬到纸上,就形成了书籍,书籍是贮存人类代代相传的智慧的宝库。后一代的人必须读书,才能继承和发扬前人的智慧。(略)书是事关人类智慧传承的大事,这样一来,读书不是天下第一好事又是什么呢?

季老的话是很实在的,从他自身的人生经历来说,他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上小学之前,他便在私塾里熟读《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四书》之类的书,等到进入初中,由于参加了一个古文学习班,他又读了《史记》、《战国策》、《左传》等书,从此点燃了他对古文的痴迷和热爱,也给他打下了扎实的国学基础。之后数十载,除了自己专业领域的书籍,他依然孜孜不倦,沉浸书海,不亦乐乎,如果读书也能算是一个嗜好的话,我的唯一嗜好就是读书。

诸葛亮《诫子书》中讲到非淡泊无以名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才须学也,学须静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曾国藩说人之气质本由天生,实难改变,惟读书则可变化气质。吴晗先生说要想学问大,就要多读、多抄、多写。余秋雨先生也说了阅读的最大理由就是摆脱平庸。

由此可知,读书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然而读什么书更重要。要多读经典,少读流行。现在属于知识爆炸的时代,网上有很多流行的东西,信息是在太多。

但那些都是快餐文化、流行文化,就跟网络歌曲一样,变化更新之快,过了一段时间,之前的就会黯然失色。过去了,烟消云散,但却浪费了你的时间和精力。南怀瑾先生曾经说现在的教育是有问题的,小学学的东西到了初中就没有什么用了,初中学的东西到了高中就没什么用了。

我觉得,我们应该从小打造人生的基本功,而不应该只是为了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习任务。人生是场马拉松,而不是百米冲刺啊!从小就开始背《三字经》、《四书五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扬弃的态度去认知传统文化。年轻时打下基本功,一生都忘不了。

于己身,我有幸能够在我的大学迟暮之年,浅悟此道理。因此在学有余力之时,不知倦怠,拿起《古文观止》,可习其句读,解其惑也,又可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沉浸其中,如咀嚼橄榄,留香三日。

因此,读好的书,就要从经典开始!所谓经典,千古传承,历久弥新,博大精深,无尽藏也。经典告诉了我们做人的基本道理,如何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皆可以为尧舜,非不能也,不为也。所以要多读先哲圣贤之书,少读流行无品之文。当然流行的也可以在网上看看,浏览一下天下大事,但是不能整天沉迷在那些东西里。下功夫读经典,只有读经典才能感受到人类的智慧、思维的高度,才能感受到伟大的思想体系、深厚的精神力量,才能感受到文化的根本、文明的底蕴。

我斗胆拜季羡林先生为我大学的启蒙老师,如果没有饭后散步东湖,闲坐品书,于朴素的流水行文中静心聆听老者的人生感悟,让我为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我想,我依然是只井中蛙、笼中鸟,浑浑噩噩,虚度大学余光,今日有幸一棒喝醒,纵使为伊消得人憔悴,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啊!

在读书方面,季老对我的影响不止止是要读书,读好的书,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作文。

钟敬文先生在季羡林88岁米寿时赞季老曰:文学的最高境界是朴素,季先生的作品就达到了这个境界。他朴素,是因为他真诚,我爱先生文品好,如同野老话家常。我也细细品先生的文字,至真至诚,按照他自己说的,我写的东西,不会有套话、大话,至于真话是否全都讲了出来,那倒不敢说。

我只能保证,我讲的全是真话。环顾现今文坛,敢如此坦率说出者,几何?鱼龙混杂,虽无看惯春花秋月,但至今能让我对人生有深刻感悟者,非季老文字莫属!为何?在其三。

一在文字简练。这要归功于他从小热爱的文言文,古人惜墨如金,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文章简洁凝练,但要事详实,道理明了,毫无拖泥带水之举。先生的文字即是如此,简洁但不简单,于自然处彰显用词魅力!今人读文言文,意已不在追八股之风,但应学其遣词造句之功!

二在引材广博。这还是要归功于他扎实的国学基础。在他的文章中,古诗名句,信手拈来,俗语成语,随笔便是,毕竟是学贯中西,学界泰斗,有时还用西方文化中的经典加以佐证,但用之恰当,毫无矫揉造作之处。

三在用情真切。前者已说至真至诚,现不胜其烦再强调,无非想借此谈谈自己的经历。从初中到高中,被许多同学叫苦的作文,却一直是我的最爱,因为作文是最能将心中所思所想展现出来的。我和季老一样,喜欢胡思乱想,有时候想的多了,就情不自禁地写下来,由胡思乱想引胡写乱作,但一定是充满感情,感情是作文的灵魂,我这么说,应该没有人会反对。

到了大学,打破了中学时代作文的思路框架,加之生活经历的丰富,思绪变得更加自由,逸兴遄飞,畅叙幽情。但是,我没有坚持多动笔、多作文的习惯,我曾为自己狡辩道:身为一理科生,无暇顾及作文习练啊!现在回想,无地自容感甚深,内心涌现出千万个击溃此前谬论的理由,以曾国藩的读书十二条规为例,第五条,便是写日记,他一生写日记从不间断,日记是他人生修炼的百科全书。因此十六字勉励自己:文理兼顾,发奋图强,多思勤写,海纳百川。

做人

其次是做人。应该做怎样的人?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把人分为三种:德才兼备者为圣人,德胜才者为君子,才胜德者为小人。荀子也把人分为三类: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之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之器也;口善言、身行恶,国之妖也。时过境迁,我们不能两极分化,以君子、小人的标准进行简单分类。

一是要做有所作为的人,还是做碌碌无为的人?奥斯特洛夫斯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写的那段话,耳熟能详,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在信息时代快速膨胀的今日,人类解放事业已不需要让我们奋斗,但思想运动,仍需要我们青年人接棒,时人有九零后悲观论,认为我们九零后是自私、迷茫、懒散的一代人,言词虽有以偏概全之嫌,但却多少折射出了许多事实。

身在大学,仅以身边人事为例。象牙塔中,网络游戏成群,无品小说结队,身心俱疲,虚度光阴者不乏,思想没有预见,行动就失去了指南,这个道理,显而易见。因此我以绵薄之力,希望在思想上能够追随五四青年之遗风,以满腔热血,鞭笞前进。

二是要做勤奋一世的人,还是做懒惰一世的人?季羡林谦虚地说道,如果真要说出我的一个优点,大概就是勤奋二字吧,争分夺秒,念念不忘。灵感这东西不能说没有,但是,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勤奋出灵感。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此类云云,多不胜举。鲁迅先生在一篇文章中讲了一个笑话:一个江湖郎中在市集上大声吆喝,叫卖治臭虫的妙方。有人出钱买了一个纸卷,层层用纸严密裹住。打开一看,妙方只有两个字:勤捉。

你说它不对吗?不行,它是完全对的。为什么鲁迅先生会说这么一个笑话,良苦用心啊!时至今日,莘莘学子,若有求索成功之道,须知勤捉之意,早起奋斗,勤勉一生。我虽不才,但也想跻身于此行列。是为共勉。

三是做胸怀大志的人,还是器小易盈的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志存高远,铸高视阔步之质。季羡林先生说我是个胸无大志的人,然而他用实际行动默默地拓展了古代佛教历史、中亚古代语文、比较文学等领域的研究,无愧国宝之冠!因为他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从不妄求,于细小之处彰远大之志。与之相比,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鼠目寸光之流,目无高山大河,胸无凌云壮志,外无高瞻远瞩之风,内无学富五车之才。但我又不甘心世上一遭走,只落得个器小易盈。

唯有老老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将自己的人生路走实,假以时日,如有子孙,也问心无愧以教之。

童年读书读后感范文1000字


高尔基写的《童年》我感触很深。下面是整理吧的童年读书读后感范文1000字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讲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高尔基,前苏联伟大的文学家,无产阶级文学的创始之一,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原名阿列科谢马克西母维奈彼什科夫。出生在下诺夫戈罗德城。他出生贫苦,幼年丧父,饱尝了人间苦难。

《童年》这本小说所写的是19世纪沙俄统治时期作者童年经历的苦难,这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悲惨的童年。这本书,我深深地感知到了我们和高尔基不一样的童年,主人公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

故事在一个小市民家庭里展开。在这个小市民家庭里,恃强凌弱是人们的癖好。半瞎的老匠人首当其冲。这里的人几乎每天晚上给这个老匠人安排一个侮辱性的恶作剧式的玩意儿:有时用火烧烫他的剪子把儿,有时在他坐的椅子上插一个尖头朝上的钉子,或者把颜色不同的料子偷偷的放在这个半瞎的老匠人手边让他把他们缝成一匹布。阿瘳沙的两个舅母先后被两个舅舅毒打、摧残致死。阿瘳沙的继父也毒打他的母亲。就连年迈的受人尊敬的外祖母也难逃外祖父的打骂。孩子们当然也不例外。这种残暴的行径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了严重的伤害,使他或者郁郁寡欢,或者也像大人们一样恶毒。

尽管这是一群令人生厌的小市民,但作者并没有简单的停留在把他们表现在恶人上。小说的深刻之处在于它揭示了形成这群形象的原因:是沙俄的黑暗统治,是家长制手工业者的生产方式,是艰辛污浊的生活环境,改变了人们善良的天性,造就了小私有者自私、贪婪的灵魂。

读了这本书,我最欣赏阿瘳沙的外祖母阿库林娜伊凡诺娜。阿瘳沙的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瘳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瘳沙听,她对阿瘳沙的影响,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的爱给予阿瘳沙坚强的力量,善良平凡的普通粗人让他看到了自己的存在。在这冷冰冰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庇护、关心着阿瘳沙,给予他无限的温情和钟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

整本书可以用十个字来形容: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如果当时的每一个人都象阿瘳沙的外祖母一样慈祥、善良的话。我想:结果因该不是这样。要怪只能怪他们自己。他们是一群既可恨又可悲的人物,一面受着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压迫,一面又去欺侮别人。现在来想一想,像他们这种残忍的行为,大约上帝看了也会掉眼泪!

我们千万不能学他们那种样子。要学习阿瘳沙的外祖母。要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对每一个人都要忍让。《童年》这本书谁看了谁都会受益非浅的。我觉得这本书里有特别多的做人的道理,这本书里做人的道理远远高出了我读过的其他的书。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读后感范文)


这周,我读了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这是一本令人难忘的好书。它讲述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往事。每一个人物都有各自不同的性格特点: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事情。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

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很疼爱我,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什么东西都由他们替我准备好,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驼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红岩》读后感范文三篇读书感悟


《红岩》读后感范文1

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红岩》

由罗广斌、杨益言创作的《红岩》,描写的是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真实记录了中国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历史关头,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中,忠于党的江姐、果断镇静的许云峰、大公无私的成刚、目光远大的刘思扬、深谋远虑的华子良等人,虽然在冰冷阴森的渣滓洞,白公馆给他们乌黑发臭的霉米饭,限制的水量,妄图用饥渴来动摇共产党员的革命信念,但是他们失败了,他们企图用酷刑来逼迫革命者,可是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是坚不可摧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陈松林、许云峰和甫志高开沙坪书店,作为地上党的备用联络站。甫志高为表现自己,擅自扩大书店规模,招郑克昌为店员。很快,许云峰揭露了郑克昌的阴谋诡计,通知转移,可甫志高不听劝退,成了可耻的叛徒,在他的告密下,许云峰、江姐等许多革命战士被捕。可他们没被敌人打挎,而是与敌人在狱中坚持顽强斗争。当解放军进入四川时,徐鹏飞等人提前杀害了许云峰、成岗、江姐等人。当解放军进入重庆后,特务们狗急跳墙,决定杀害所有的被囚禁共产党员,他们决定提前发起越狱行动,但仍有好多革命战士牺牲在黎明时分。解放军来了,胜利的曙光也来了!

许云峰和成岗是我最敬佩的人,许云峰经验丰富、胆识过人、沉着机智,一眼看穿了狡猾的郑克昌,面对特务头子徐鹏飞沉着冷静,最后他以顽强的意志在地窖里用手挖石壁,把越狱的机会留给了同志们,自己则英勇就义。成岗在本书中笔墨不多,可是他那无比坚定,舍己为人的无私品质永远烙印在我心中。

总之,《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组革命英雄的鲜活形象,我们应该牢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是经过无数的人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我们应该惜之又惜。在和平年代,我们更应该怀抱理想,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胡秦玮)

《红岩》读后感范文2

《红岩》这本书是由罗广斌先生和杨益言先生合写的。全书写了了革命年代,人们对和平的憧憬和向往。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共产党员,她就是江姐。在这本书中,敌人在狱中用残忍的方式折磨她,用夹手指、灌辣椒水、坐老虎凳等方法折磨一个弱女子,但她毫不畏惧。一个人在临死之前,还能顾全大局,弃个人安危于不顾,全心全意为党考虑。她的行为,她那不屈不挠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敬畏和学习吗?

或许在战争年代,英雄是层出不穷的,可从她身上,我明白了人的一生应该像江姐那样,有顽强的毅力和乐观的精神。只有这样,国才能长治久安,家才能幸福安康。

江姐把她的整个生命以及全部精力,献给了中国最壮丽、最伟大、最无私的职业——为祖国的解放,为人民的辛福而拼搏。我们应该把江姐那不屈不挠,为国服务的精神铭记在心!

由此想到,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是无数共产党员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想想这些战士,我们要更加珍惜眼前这幸福福美好的生活!(李佳敏)

《红岩》读后感范文3

在国庆期间,我读了不少书,其中《红岩》就是其中的一本,给我印象最深刻。

《红岩》这本书讲述的是战争解放时期,在山城重庆,我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党同志们受到了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并没有在欺压中动摇,而是更加不畏强敌与敌人进行斗争。虽然他们有好多人都牺牲了,但是他们的精神永远鼓励着共产党人和进步青年。

当我看到敌人将锋利的竹签钉入江姐的十指中,我的心渐渐缩紧了,仿佛看见了江姐苍白的面孔和留着鲜血的双手;当我看到江用刑时从容的穿上红色的上衣,像往常一样梳理自己的头发时,我被江姐的意志深深地感动了,多么伟大的江姐,为了革命事业,她把自己的生死置于外;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自己的一生。

还有地下党甫志高被敌人逮捕后,出卖了朋友。这件事使我的心迟迟难以平静:为什么甫志高会出卖朋友呢?为什么……读完后,我才知道原来是他抵御不了敌人的诱惑,出卖了朋友。

书已经读完了,但江姐那掷地有声的语言仍在我耳边徘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这声音鼓励着我、鞭策着我一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经得住诱惑的的人!(马金梓)

《西游记》读书心得(读后感范文)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读后感,一般是用来记录自己看过什么书或者文章之后写的内容,写读后感能拓展视野,发展思维能力,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一篇读后感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游记》读书心得(读后感范文)”,欢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著作。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怀有一种奇妙的激动情绪,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让我对每一次阅读充满期待和神往。

《西游记》共一百回,每回一个故事,故事与故事之间联系密切,老师说,这叫串糖葫芦的写作方法,我觉得特别有趣。在众多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你见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生命,念起紧箍咒把他赶回花果山。但是等唐僧被妖怪抓走,猪八戒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唐僧获救了。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感慨万千,一个石猴,这么重情重义,就因为唐僧把他从五指山下救出来,就因为他许诺如来佛祖要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就这么不计前嫌,宽容大度地完成自己的使命,真是令人敬佩。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物,他们宽容大度,不拘小节,赢得了大家的称赞。唐太宗李世民宽容魏征的直言,创造了震铄于世的“贞观之治”;廉颇想羞辱蔺相如,蔺相如顾全大局绕道而行,廉颇被蔺相如的宽容大度所感动负荆请罪,将相和好齐心协力保卫赵国……

从古到今,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我们班里的王一龙是我学习的榜样,每次同学们有什么问题都是他第一个站出来帮忙,有同学不小心碰到了他,他总是先急着说:“没事儿,没事儿。”在班干部竞选的时候,他以全票通过的优势得到了班长的称号。可有些同学做的也不够,别人不小心碰掉了他的文具盒,他就大吼大叫;课间的时候,同学们做游戏,他总是打这个,踹那个,别人碰他一下,他就拳打脚踢,长此以往,大家都不愿意跟他做游戏。我觉得,他应该跟孙悟空学习学习,宽容,才能功成名就,才能心想事成。

《西游记》不愧为一本名著,它那精彩纷呈的故事,栩栩如生的人物,都是其它任何书所不能比的。更重要的是《西游记》告诉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勇敢、智慧、执着……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所有的同学读一读,《西游记》,值得你去读的一本书!

《活着》读书笔记及读后感范文


《活着》读书笔记及读后感范文:

当你觉得生活不易,处在人生低谷,那就去读《活着》,它让你明白生命可以坚韧不拔;当你春风得意,站在人生之巅,也要去读《活着》,它让你对生命心生敬畏。

今天分享余华写的《活着》,对‘活着’的印象应该是来源于电影吧,张艺谋把书拍成电影以后,《活着》这本书才名声大噪。但对于阅读量不高的我来说,对此书的内容确实完全不了解,连它大概讲了什么故事也不清楚,《活着》这本书一直躺在家里的书橱里,躺了那么久,我也没翻动过它。直到一个偶然的机会,打算翻开它看两眼,但是一打开就合不上了,直到熬夜把它看完,看书的过程中一度抑制不住,哭了很久,大半夜还怕影响到邻居。哭,不是因为书中主人公遭受的苦难而是因为感动。

下边来聊聊读书的感受,整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他的人生只有两个字“苦难”。作者余华在序言中说,福贵和他苦难的一生成了朋友,他们互相摆脱不开,和平共处,也不互相怨恨。他对人生中的苦难没有怨愤与抗争,只有平静接受,这点从福贵讲述自己故事的语气中可以体会到。在读序言的时候,我无法理解作者这段话的意思,看完此书的时候我依然没有理解,我认为没有人能和苦难成为朋友,我对福贵苦难的一生,只觉得不公平,像他和他家人这样的好人,不应该是那样的结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相信我会慢慢理解,因为在写这篇读后感的过程中,我好像有点理解了。

是福贵所处的时代造成了他的苦难,他的一生经历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三年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对于生在新中国,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我们来说,无法想象当时的人经历的是怎样的命运,甚至可以说我们连苦难二字都不能深刻理解,我对于那些年代的认知全部来自于祖辈和父辈断断续续的讲述,但他们的讲述有时候只是只言片语,对于我们来说形不成画面感。在此书中,作者很形象地还原了那个年代,余华将他的幽默感成功地代入到了对故事的讲述中,明知道那是苦难的年代、苦难的故事,但是仍然让人哭笑不得。《活着》这本书不只是在国内享有盛誉,在国际上也得到高度认可,获得很多奖项,我想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写不出此书的文学价值,我只能写一些心得体会,而且想从书中的每个人写起。

(此处有剧透,介意者慎入)

福贵,本书主人公,他是地主家的阔少爷,而且有一身阔少爷的臭毛病,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他在媳妇怀孕好几个月的时候,出去城里赌和嫖,一出去就是十天半个月,只有钱输光了才会回家,对于怀着孕还出去找他、劝他回家的媳妇,他更是拳打脚踢,就像着了魔一样,直到把家里的一百多亩地全部输光,成了穷人。但是把家产输光以后,他就立马变成了踏实人,低声下气从债主那里租了几亩地,开始面朝黄土背朝天地没日没夜干活,只为养活一家老小,再也没有了阔少爷的臭毛病和臭脾气,尽管一生经历了数不清的磨难,但直到临近人生终点,他都一直是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

福贵父亲,他的上一辈也是有钱的地主,家里有两百多亩地,到他这辈,给败去了一半,剩了一百亩,年轻时候的事儿就不提了,都有荒唐事,但对于他的败家儿子福贵,他是一个尽责的好父亲。在福贵吃喝嫖赌的时候,他要么骂要么打,但福贵给他的只有嘲讽和挖苦,因为他年轻的时候也一样,福贵对他父亲还以的同样是骂和打。但当得知福贵把家产败光的那一刻,他没有哭喊和埋怨,平静地把家从大院里搬到了茅草房,而且把儿子叫到跟前,再没有打和骂,只是劝他今后要好好干。但心里有不甘和对父辈的愧疚,很快就去世了。

福贵母亲,是典型的没有什么文化的大户人家的夫人。福贵在外边瞎混的时候,她担心的是福贵在外边吃苦,福贵把家产败光的时候,她只说了一句上梁不正下梁歪,也平静地接受了现实。从没干过任何粗活,到辞去所有佣人,开始自己操持所有家务,学着干农活,只有默默付出,直到得了病,也不想让家徒四壁的儿子为难去花钱找大夫,只想忍着受着,最后病死了。

家珍,福贵的媳妇,她是城里大户人家的小姐,三从四德,知书达礼,被年轻时候家里有钱长相还不错的福贵娶回了家。她先是给福贵生了一个女儿,后来怀了儿子的时候,福贵开始嫖赌,但家珍从来没有因此对福贵打骂和争吵,而是在福贵输了钱回家的时候给他做饭,做不一样的炒青菜但青菜下边都放了肉,用这样的方式告诉福贵,外边的女人看着不一样,但其实都一样,是一个有智慧的女人。在福贵输光家产前夕,家珍挺着大肚去赌场找他,跪着劝他回家,福贵对她又踢又打,她只能自己瘸着拐着自己走回了家,也没敢去找城里的父亲帮忙,对此,家珍日后没表现出任何怨恨。福贵输光家产后,家珍的父亲抬着花轿要把家珍接回去,家珍流着泪跟父亲走了。她不想走,并没有因为福贵变成了穷人就嫌弃他,只是她是懂礼的人,父亲的话她不能不听,在跟父亲走后在城里生下了儿子,然后就抱着孩子悄悄回到了福贵的茅草屋,从此也开始了苦难的一生。家珍同样从大户人家的小姐、少奶奶,变成了什么脏活累活都得干的农民,但她觉得日子是甜的,对于苦日子她没有怨言只有付出。到后来累得得了软骨病,还一直怕拖累丈夫和孩子,带着病下地干活,直到病重的一点也动不了才肯躺到床上歇着。后来他们的儿子和女儿都相继死了,家珍撑过了病痛和磨难,但撑不过儿女都离世的打击,临死前,家珍对福贵说,她这一生给福贵生了一双儿女,福贵还对她这么好,她很知足,下辈子她还要和福贵再做夫妻,此处引爆了我的泪点。对于一生承受的苦难,家珍只字不提,她只有满足和感恩,而我读到的只有感动和唏嘘。想想在当今的时代,很难找出像家珍一样好的女人。

凤霞,是福贵的女儿,本来聪明活泼,长得也和她母亲一样标致。有一年十几岁的时候(家里没落后),她奶奶得病,福贵去城里拿药但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去和共产党打仗,从此好几年音讯全无。这期间,家里没钱看不起病,凤霞奶奶去世了,凤霞生病发高烧,烧成了聋哑人,后来福贵九死一生回到家的时候,再也听不到凤霞叫他爹。但凤霞聪明懂事,在母亲得病,父亲渐渐年迈,弟弟还小的时候,承担起了家里的重担。后来到弟弟该上学的年纪,她父母觉得耽搁了一个孩子不能耽搁两个,要送弟弟上学,但家里没钱,要把她送人换了钱给弟弟上学,还不很懂事而且聋哑的凤霞,直到被送走当天还什么都不知道,早上起来拿着锄头要下地干活的时候,福贵一直往回赶她,铁青着脸不让她跟着去,凤霞就大概明白了些事。被送走后,弟弟上了学,但凤霞老偷偷往家跑。后来,福贵不忍心再把凤霞送走了,凤霞才在家里踏实地待了下来。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凤霞很羡慕那些能做新娘的人,可在那个年代,家里又穷,凤霞又聋又哑,没有人愿意娶她。福贵和家珍就想办法托人找身体有残疾的人家,看愿不愿意娶凤霞,这里我也很佩服福贵和家珍,因为即使是有缺陷但毕竟是自己的闺女,而且模样也好,怎么也不忍心让她嫁给残疾人,但福贵和家珍就比较理智,主动找残疾人来娶家珍,村干部真给凤霞找来个人,是个歪脖子的男人,但很能干,挣了些钱,男方是实诚人,也是正直的人,跟凤霞都互相看上了,两人结了婚,后来凤霞因难产死了。

二喜,凤霞的丈夫,是个歪脖子,当初福贵村干部找来他的时候,他在凤霞家到处转了一圈,什么也没说就走了,福贵还以为自己家太穷了,二喜没看上他们,结果过了两天,二喜带了几个能干活的来给凤霞家修补房子,原来二喜到处转悠是在看房子哪里需要修,后来二喜凤霞结婚了,两个人非常恩爱,虽然结婚的时候,二喜按福贵的要求给凤霞把婚礼办得很风光,因此借了很多钱,但两个人都很能干,小日子过得很好,感觉福贵是苦尽甘来了,但生孩子的时候凤霞因为难产死了,二喜从此就丢了魂,没了精神。家珍给凤霞的孩子取名叫‘苦根’,二喜就背着苦根干活,从小带着孩子一把屎一把尿,从不舍得把孩子撇在家里。即使是福贵心疼二喜,要帮他带孩子,那不管下班多晚,二喜当天也要去到村里看孩子一眼,在二喜眼里,苦根就是剩下的他和凤霞之间唯一的牵绊。后来,因为事故,二喜被干活时候的水泥板把头夹扁,砸死了,死的时候二喜口里用尽浑身力气最后喊了一声“苦根”,当时苦根正在附近玩,听到有人喊,还大声“哎”了一声以示回应,他还不知道他爹死了,当时才四岁。

有庆,是福贵的儿子,也是苦命的孩子,从小没过一天好日子,别的活帮不上忙,就帮着喂家里养的羊,后来上学去了,因为家里都忙,没人能抽出空来帮他喂羊,他便中午放学跑十几里路回来喂羊,路跑的一多,鞋就坏得快,基本上几天一双的节奏。家珍就经常熬夜给有庆做鞋,福贵心疼家珍就骂有庆,说他废鞋,从那儿以后有庆就光着脚来回跑,冬天下着雪也光着脚跑,福贵看着心疼让他穿上鞋,他偏不穿,就这么来回跑,跑成了学校里的长跑冠军。凤霞被送给别人家那一阵,有庆知道凤霞是因为他要上学才被送走的,就天天说不上学,让姐姐回家,福贵就揍他,把他揍到了学校里。后来,凤霞偷偷往家跑的时候,有庆每次都抱着姐姐,不让她走,福贵因此才动了心,没再送走凤霞。再后来,县长夫人生孩子难产,急需输血,就让有庆学校里的学生们去献血,有庆很高兴,他觉得终于有做贡献的时候了。一开始他排队排在后边还很着急,怕自己没机会献血,直到别的人血型都不符,就他的血型相符,他才放心。那是个蛮荒的年代,普通百姓的人命不值钱,县长夫人需要的血量很大,医院的大夫就抽有庆的血,一直抽一直抽,直到有庆脸发青,发乌,他们才肯停下,但为时已晚,有庆没被救回来,丢了性命。

苦根,这个孩子从小很机灵,很会说话,福贵说他是替凤霞把不能说的话说了。二喜死的时候,福贵告诉他你爹死了,他说“哦”,然后时间一长又问福贵,二喜为什么还不来看他,他还根本不知道死是什么意思。时间一长,他就想二喜,然后哭闹,再哭闹,他爹也不会来看他了。家人都去了,只剩了福贵和苦根相依为命,福贵已经老得干不动活了,但还要养活苦根,拼命撑着,但出门干活也得带上苦根,要不然没人给看着。天还黑的时候,福贵就要起来干活,因为老了走得慢,干得慢,去集市上卖菜,早上摘菜走到市场上都半晌午了,所以要早起,苦根也只能跟着早起,这么点一个人,还要困得合着眼,跟在后边帮忙抬着菜筐。就是这样,两人也才能勉强维持生计,苦根没吃上过一顿好饭。后来,苦根眼发晕,晕倒在干活的地里,福贵就让苦根躺在家里的床上休息,然后割了一把毛豆煮熟了放在床旁边,好让生病的苦根有吃的,即便是家常见的毛豆,苦根也没落着好好吃一顿过,这回有了吃的,就一直吃一直吃,把自己撑死了。干完活回家的福贵一看,苦根断了气,嘴里还含着毛豆,他只说自己是又老又蠢,害死了苦根。

故事最后,福贵花光所有积蓄买了一头老牛。因为他干不动活了,但还要养活自己,所以他买了一头牛来替自己干活。本来他的钱可以买一头身强力壮的牛,但当他经过宰牛场时,听到待宰老牛的凄惨叫声,就动了怜悯之心,把钱花光买了头老牛回去,村里的人都笑话他傻,被人骗了,买了头干不动活的老牛回来。本来那头牛看着也就活不过两年左右,但好几年过去了,他和福贵依然活的好好的,那头牛的名字也叫福贵。福贵经常对着老牛喊,你看家珍、凤霞、二喜都耕了好几亩了,有庆、苦根也干了很多了,以此来激励老牛快点干活,日子就这么漫长地过了下去。

以上,内容比较啰嗦,但还有很多没有讲到的内容,比如解放战争,比如三年自然灾害,比如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这期间主人公们都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难以想象的苦难。看完此书我最大的触动是,书中每个人都无时无刻不在为别人着想,都在主动去付出,去承担,都为了让家人少承受一点,因此我感触良多。

我们要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每时每刻,因为能在一起是那么难能可贵,书里的人都拼命的想和家人长久地生活下去,但都被命运剥夺了机会;我们要更多地去为家人着想,主动去承担更多的东西,少一些埋怨、抱怨,多一些理解、包容,因为自己承担的多了,家人承担的自然就少,能为家人分担一些,是很幸福的事。

书里的人们一生都在做一件事,那就是自己多干点再多干点,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生活中的困难,显得没那么难了,相对于《活着》里主人公经历的来说,我们目前面临大部分困难的根本称不上是苦难,是我们的畏难情绪将它扩大化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很幸运的时代,没有了那些苦难和动荡,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正视物质欲望,多一些满足,其实我们已经很幸福。作者:阳光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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