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妈妈,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
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
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所以每当读到这套书,我总会废寝忘食,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甚至已经走火入魔了。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导语:《象人》讲述了一个象人向命运对抗的故事,乐观向上的象人却屡招命运的嘲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象人读后感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象人读后感中文(一)
初看《象人》的时候,一是自己惯来对黑白色的偏爱,二是冲着导演大卫·林奇(David Lynch)的名字,这次的《象人》,大卫·林奇1980年的处女作,让我哭了,象人读后感。
象人不是象,象人不是动物,象人是人。这是影片的主题,也是主人公Merrick被-逼进绝望的夹角时最后的呼喊,却寻求不到解救。就像影片缓慢拉开的序幕:一个相框中的美丽女人,一个接下来绝望的可人儿的母亲,一群喧嚣的大象。伴随着背景聒噪的喇叭声,一个女人的身体被象群踩过,践踏。这个女人,一位母亲,这热带雨林中荒诞的经历,故事的起源就用这样的蒙太奇给抽象带过。然后是冗长的两个小时。黑白画面。伴随让人产生自然的生理嫌恶的哮喘声,变形的身体,丑陋的皮肤,硕大的头部,唯一能分辨出的清澈的左眼和一只还是本来面目的左手,丑陋面貌下的美丽圣洁的心灵,夜夜祷告神经的羔羊,被屠杀的羔羊。那就是象人。
象人是无辜的,他像个孩子一样胆战心惊,他害怕人们对他的鞭打,对他嘲笑,他害怕窗户外突然出现的那些不怀好意的人的脸,他害怕哪怕只是一个突然的关门声,他害怕的不敢说话。他随身带着他母亲的照片,一位有着天使般面容的女人,然后他又伤心的说:如果我的母亲还在,她一定不会想见我,她……会以我为耻,我,我让她蒙羞了……哪怕那些人只是作态般的接近他,他却受宠若惊,开心的像个孩子,他会说:那是真的吗,真的是这样的吗?他不敢相信,他以为他一生会真的像一个动物般的在阴暗潮湿的低层度过,伴随着衰弱的身体,和沉重的哮喘声。他对窗外教堂的希望,来自于他只想做一个普通人的渴望,可是那教堂就是窗外不远的地方,那么近,他看不见,他只能在心里画出它的轮廓,运用自己的想象来打造他的理想,一个对于普通人而言不值一提的理想。
我以为这只是大卫·林奇编造出来的借畸形人来嘲讽这个世界的黑色幽默,一部《巴黎圣母院》的延续和再造,用残酷的躯体面容来歌颂内心的圣洁。当我开始搜寻更多关于象人的资料的时候,我搜寻到了Joseph Merrick的故事。《象人》就是根据Joseph Merrick的真实经历改变而成。这是让人震惊并且让人伤心的一个事实。一百多年前,象人曾经真实存在过。事实上,现实远比影片所表现的要残酷,Merrick在死后,其身体一直被伦敦皇家医院保留,用做实验,他罕见的病理成为困扰医学界100多年的难题。而影片中用畸形小矮人的救助和医生最后的良心发现来表明美好的一面,只是依旧无法挽救象人的死亡。Joseph Merrick曾亲手用纸板做了一座教堂,华美易碎。
Joseph Merrick说:“如果不是这样,或许我能更好的取悦你,取悦这个世界…….如果我能……如果你能用一个人的灵魂来衡量他的价值……影片最后是重回开头的抽象和虚幻,因为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并不能得到解答。一个声音说,那是象人死去的母亲,她说:nothing will die。
象人读后感中文(二)
特维拉医生在展览会上,发现了一个严重畸形的人,马戏班的老板拜斯用他长得象大象的特点来招揽生意。特维拉找到拜斯,给了他些钱,借用象人来作为医学研究。
在医学界的研讨会上,特维拉把象人展示给了同行的医生们观看。然后,又把象人送还给了拜斯。一天,跟象人一起的一个小孩跑来找特维拉,请求他救助象人。原来,拜斯经常虐待象人,并凶残的打他。
特维拉强行把生病的象人,从拜斯那里带到好友卡尔的医院里的隔离病房。为了让卡尔能留下象人,特维拉教象人过正常人的生活,并教他背诵《圣经》里的句子给卡尔听。卡尔听了象人鹦鹉学舌般的诗句后,走到门外,告诉特维拉他不能留下象人。这时,房间里传出来象人虔诚而熟练的背诵《圣经》里的语句的声音,卡尔听了大受感动,答应特维拉他去说服董事会,让象人留下来。
特维拉带象人回家做客,妻子安妮没有被象人畸形的外表吓着,热情的接待了他,象人第一次感觉到了做人的尊严,他泪流满面的观看了特维拉一家的照片,并拿出了他漂亮母亲的照片给安妮看。
回到医院里,象人请求特维拉医治好他那硕大的脑袋,他想象常人一样平躺着睡觉。一位著名的舞台演员肯德夫人,被象人的事情感动,到象人的房间里看望了他,还送给象人她自己的照片,并亲吻了象人。自肯德夫人以后,很多名流都赶时髦一样来看望象人,送给他礼物,象人也陶醉其中。
在医院的董事会上,几个董事坚决不同意把象人留下来,局面僵持不下时,威尔士公主及时到来,她带来了女王感谢医院帮助象人的信件,大家最后全体举手通过了让象人留下来提议。 象人兴奋的在房间里玩弄女王送给他的化装盒时,医院里烧锅炉的人带着一伙人到象人的房间里观看他,并拿出镜子让象人看自己的长相。象人看了镜子中自己的相貌后,恐惧的尖叫起来。这伙人离开不久,拜斯到医院里带走了象人。
不久,象人在另一个地方出现在马戏班里,拜斯更加凶残的虐待象人。马戏班里的其他人,乘晚上拜斯睡觉时,悄悄的放走了关在铁笼里快要死去的象人。象人把全身蒙在一块大布下,只露出一只没有变形的眼睛,经过艰辛的旅途后,到达了特维拉所在的城市。象人下了火车不久,就被几个小孩发现并追打他。象人被人们围在角落里扯下面具后,悲愤的喊出了“我也是人”。
在警察的帮助下,象人回到特维拉那里。一天晚上,威尔士公主陪同象人到剧院看戏,在肯德夫人的带领下,人们纷纷站起向象人致敬。
当晚,象人回到医院做完窗外大教堂的模型后,拿下床上用来靠着睡觉的大枕头,平静的象正常人一样平躺着永远的睡去了。为什么刚开始人们逃避他,之后又接近他呢?看了这本书,我便明白了。就是这位医生----特里弗斯。特里弗斯一位这个象人有病,就带了他到医院检查。但没有查出什么怪病。医院里有很多善良的医生和护士,包括那里的院长,他们都同意象人住在医院。但是医院没有多少钱能给他住在那里。院长就给《泰晤士报》写了一封求助信。读者们都很仁慈,给了医院很多钱,足够让梅里克在医院住一辈子。之后有很多人来拜访他,甚至英国女王也每一天来看望他……
这些善良、仁慈的人给了梅里克一个重生的机会。能让梅里克有一个和朋友交谈的机会。读书的空间和一个快乐的圣诞节。他的人生将在这快乐、短暂的时刻结束。
世界上有这么多友善的人,我将成为他们中的一名。
命运就是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经不是跨入时的你了。
在小说中,作者以其独特的逻辑语言,摧毁了梦与真实、现实与超现实、此世与彼世之间难以攀越的高墙,填平了横亘人世与异界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简爱读后感中文(一)
《简爱》是一部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它的伟大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坚持维护独立人格,最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命运屈服的坚强女性形象。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小小年纪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以至被抛弃送进环境恶劣的劳渥德学校。读到这里,我既为简爱的不幸遭遇感到难过,又为这些人的冷酷无情而感到气愤。道貌岸然的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不但当着全体师生的面诋毁她,还让她在众人面前示众。可以说简爱的童年是不幸的。然而,在这些不幸和苦难面前,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顽强地面对,把它化为战胜不幸和苦难的动力。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同时也取得了全校师生的理解。
同样,在那些贵族小姐和绅士面前,她也始终保持着高贵的尊严。面对嘲笑与挖苦,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一样受到别人的尊重。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也正是因为她的正直、高尚和纯洁,深深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使他感到自惭形秽,对简爱肃然起敬。最后,简爱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正是这种敢于向恶俗实力反抗、追求平等的精神,让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形象获得了永生。
通过这篇小说,我们不难发现,在主人公简爱的身上有着作者自身的影子。夏洛蒂勃朗特出生于一个生活贫寒的牧师家庭,幼年失去母亲,受学识渊博的父亲影响,从小便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是家庭的变故和当时的社会现状,注定了她的文学道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而她并没有因此放弃,终于写出了这部有着深远影响的《简爱》。
法国作家维尼曾说过:平凡的人听从命运,只有强者才是自己的主宰。从简爱和夏洛蒂身上,我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简爱读后感中文(二)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org)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简爱读后感中文(三)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着将要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作文人网你也可以投稿,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雾都孤儿中文读后感(一)
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就特想看一下《雾都孤儿》这本书,只是没有机会。现在有机会读了,感觉确实不错。这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狄更斯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对自然的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就是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作者在写《雾都孤儿》时,当时并不时兴写这种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他想要展示出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奥利弗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雾都孤儿》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
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我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
读这本小说,使我受益非浅,《雾都孤儿》以小奥利弗这个人物为线索贯穿全文,情节丝丝人扣,牵住读者的心。书中的时代背景仿佛映衬在我的眼帘,把我也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中。同时我也感叹,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受着怎样的哀苦,过着贫困的生活,反映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人们之间的利用关系,黑暗的现实社会下人们的冷漠、自私的本性得到了全然的体现。在那样的国度里,人们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也揭露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在邪恶与正义的对抗中,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印证了这一不变的真理。
《雾都孤儿》是跟《茶花女》一起借的,刚看《雾都孤儿》的开头时,可怜的奥利弗的遭遇让我纠结的以为这又是一个悲剧的故事,看到后面才知道原来不是每一部小说都是悲剧的收场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出身的低下,让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他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这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奥利弗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他的本性是好的,所以到最后奥利弗也没有变成真正的坏人。当然开心的结局也不只是奥利弗一个人的努力,善良的布朗罗,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正因为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还有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的南希,他们都是奥利弗幸福的推手。
《雾都孤儿》让我看到了坚持的力量,也让我看到了善良的力量,奥利弗、布朗罗、南希,他们都是我们生活中的榜样,我们都要在平凡中活出自己的伟大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着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着名的作家。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org)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它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读者中文章读后感范文一
虽然那已经是老《读者》了,老的页面都微微泛黄了,但文章却依旧不老。那篇《爱的力量有多大》让我有感而发。文中,记叙了那么一件事:
一位编辑找隔壁的小女孩,让她为他的杂志写一篇文章,小女孩花了三天,挤出了一篇文章。那篇文章语句不同、没条理、错别字多、字迹如同狗爬。编辑部不忍心退稿,便登上了杂志。原本的稿费是25元,但编辑觉得太对不起小女孩的努力了,于是倒贴了15元,凑成40元给了小女孩。那个女孩欣喜若狂,从此,她没事就写文章,最后,作文以几乎满分的成绩考进了北大。
那40元钱,它代表的不只是稿费,代表的,还有编辑对小女孩的爱。爱使小女孩走进了北大的校门。
写到这里,所有人都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世上有很多爱:关爱、父爱、母爱这许许多多的爱,都是伟大的。
还有一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弱智哥哥的爱--那全身心的爱。因为他是弱智,一个有爱的弱智,所以他才会把原本就少得到的糖全给弟弟;因为他是一个有爱的弱智,所以他才会把所有新年里长辈们给他的新衣服,在弟弟考上大学的那一天,全给弟弟,而自己一生只穿着同一件衣服;因为他是一个有爱的弱智,所以他坚决地把兄弟读成弟兄,只是为了告诉所有人,没有弟弟就没有哥哥;因为他是一个有爱的弱智,所以尽管他不会游泳,也要跳入河中救出溺水者,而不在乎自己的死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只因为,它是一个有爱的弱智。
我们的生活需要爱,世界需要爱,爱的力量永远是伟大的。
读者中文章读后感范文二
妈妈常年订阅着一本杂志--《读者》,妈妈不仅喜欢看《读者》,而且喜欢收藏《读者》。小时候,妈妈会把书上的文章编成简单的故事讲给我听,渐渐地我也喜欢上了《读者》。这里面有感人肺腑的真情故事,也有诙谐幽默的《漫画与幽默》;有富有哲理的《言论》也有优美动听的歌谱。
我最喜欢看《读者》里的《漫画与幽默》。每次一拿到新出版的《读者》,我就会迫不及待地先翻到《漫画与幽默》这一页,眼前的一段段文字便变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在开怀大笑的同时,也品味到其中蕴含着的意义。
幽默是智慧的结晶,一个幽默的人肯定也是一位豁达、乐观、睿智的人。人常说:笑一笑,十年少.笑,有利于我们的身心健康,是最好的补品。漫画也是如此,不仅能让你看了会心一笑,而且还能从中领悟一些道理。
记得有一则这样的幽默:
售货员:肉肠有点味了,还能卖吗?
经理:能,当然,要是像平时那样卖是不行的,顾客会闻到臭味的
售货员:那怎么卖呢?
经理:每斤搭配两块臭豆腐。
简短的四句对话,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栩栩如生的、为富不仁的奸商;折射出了人性中贪小的本性。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贪小便宜,可能会吃大亏。
还有一幅漫画:一位小姐花大价钱买下了营业员介绍的独一无二的连衣裙,没想到刚过了一天,她就在路上看到了满大街的女性,无论老的小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穿着这款裙子。这幅漫画既讽刺了那些贪慕虚荣的人,又生动刻画出人们的从众心理。
每一次看《漫画和幽默》就仿佛是和一位幽默大师在对话。《读者》就像是一剂心灵鸡汤。它是一本让你感动,让你快乐,让你大有收获的好书。
远离尘嚣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这篇小说让我们知道应该如何去选择爱情才不至于盲目!小说中的特洛伊对待爱情是很盲目与不负责任的!他不负责任地丢下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与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登结了婚,最后伤害的是他们三个人。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习的楷模了!
这篇小说围绕芭丝谢芭埃弗登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而进行的!
小说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赞赏建立在共同事业上的爱情!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老实、善良,不耍手段,那么的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ai)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尽管他杀了人,事实上倒成全了芭丝谢芭(与奥克)!
由此看来,一个最重要的还数人品,人品不行了,就会让人家瞧不起,如果你人品行的话,即使其他方面有些缺点都是可以忍受的!
《远离尘嚣》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这个十一,花了六天的时间读完了《远离尘嚣》,倒也是过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假期。每天除了做饭、看电视,就是看书,也乐得清闲。
也许是事先看过故事梗概的原因,跟读《苔丝》时候的感觉不同,总体来说,情节让我有点失望,表达读起来好像也不舒畅。也许是久未读书,倒也生疏了。
故事徐徐展开,每一个阶段的起和合却都在意料之中,细节的打磨也没找到让人拍案叫好的快感。很难找到书评中提到的哈代作品的两个永恒主题:无常的命运和对感情的生命一般的诉求。而对前者的刻画始终融合在对后者的描绘之中。后者便也成了我梳理的主线。
一个女人,三个男人,一段静水深流的爱恋,一段炽热却瞬间熄灭的感情,一段缘起于游戏却走向毁灭的孽缘,概括了小说中的感情线。
我最喜欢的男主角是一个羊倌,隐忍寡言。因在乡间目睹女人淘气的一个后仰马背而爱上她,却以不般配被女人拒绝。数年后,在无数个黑夜慨叹相思的男主角因为破产而出门打工,居然在扑救一场大火时,走到已然继承叔叔产业的女主角身边。这应当是作者设计的第一个命运的玩笑。剩下的十几年,男人压抑着自己的爱意,目睹着女人被同镇的富一代追求,被放荡的兵一代玩弄,再也没有表达过自己对女人的爱慕。他所做的,就是在暴雨到来前的深夜,为没有加盖的麦垛扯拉着防水布,在女人玩弄感情时警告她,在女人被玩弄时保护她,心甘情愿地当那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兄长。他是小说中唯一从一而终、从未偏离过自己的男人。他也是最终赢得女主角的男人。
这个被三个男人疯狂爱恋、或曾爱恋过的女人有着女王般的气质。她有一大笔产业,不被任何人倾倒,当然,这都发生在她遇见第一任丈夫之前。心境高的她受不了村里那个唯一一个没有将眼神聚焦于她的男人,给他写了封情人节贺卡,从此将他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个男人真的爱上她了,但是她却迟迟未接受求婚。某一个夜晚,她却醉倒在一个素昧平生的士兵的甜言蜜语中。他们结婚了,深深地伤害了两个深爱着他的男人的心。当她丈夫令人不齿的过去被揭发时,她选择了封闭自己。村里人说卑鄙的男人被海水淹死了。在她准备接受村里那个男人的求婚时,丈夫出现了。这是作者设计的第二个让我觉得确实惊奇的地方。这里到了整个故事的高潮。求婚的男人开枪打死了已婚的男人,也将自己送到了终身的牢笼。女人、男人都被命运捉弄了。爱情,在命运面前如此一名不值。
然而,最终女主角和男主角走到了一起。我读到的不是哈代的宿命论,却似乎体味到了一丝希望。
因为小说,也开始思考爱情的问题。听信自己心里的感觉,但是我却发现好像外面的轰鸣声太大了,很难听得见。
书籍是我们人生逆境中最大的慰藉。作者写的作品需要细细品读才能领悟其中奥义。写读后感时,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深入理解内容。我们应该怎样书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经过收集并整理,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呈上红读后感中文,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说起老海明威,就不能不说说他的自杀。我们知道,文学史上自杀的作家极多。川端康成含煤气管,杰克·伦敦和茨威格吞药,老舍和伍尔芙投湖,三毛上吊,叶赛宁割腕……如果把这些都拍出来,一定非常华丽、斑斓。
唯独海明威的自杀最磅礴:他把一支双筒猎枪含在唇间,两个扳机同时扣动,动作娴熟简洁,像打一只非洲大狮子那样,抹掉了那个有名的、长满了大胡子的脑袋。
这倒与他的作品主题有了万千联系。他的作品,小说也好,散文也好,包括不成功的戏剧作品,都没有逃出男人的成长,爱情的失败,战争,打猎,斗牛,烈酒,性,还有孤独,最后总是死亡。海明威说:“一个故事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会发现死亡是最佳结局。”
《永别了,武器》里对死亡的高级描写,以及在通篇晶莹剔透的文字中忽然冒出来的主人公的铺张独白,震撼人心。《乞力马扎罗的雪》让你闻到死神步步逼近时的难以言明的气味……海明威是小说拳台上的重量级冠军。而晚年的海明威不再有青春年少的风华了,他暴躁于才华的丧失。其实他仍旧可以写出冠军小说,打败所有对手——《老人与海》写的多么平静博大,而又残酷无情。他只是不能再得心应手,如他在获诺贝尔奖的书面发言里说的那样,写作这件事变成了“孤寂的生涯”,必须学会“面对永恒”。他像一个历尽沧桑的老斗牛士,终于为不再能上场而痛入骨髓。据说他痛恨讽刺他的批评家,所以在《老人与海》里,情不自禁的放入了讽刺批评家的情节。
大象天生比山羊伟岸,据说大象的自然死亡全是自杀。不是自沉沼泽,就是爬入山洞,不吃不喝,等待死亡。这是有尊严的死。凡能选择死亡的时间和地点的人,都是英雄。因为人的死亡,只有上帝才能决定。而对抗上帝(命运),就是英雄。
阅读了小说《永别了,武器》,我的心中激起了很多感受,并且对于生命与人生有了更深的了解与感悟。
《永别了,武器》是海明威的作品,小说讲述了美国青年弗瑞德里克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候的经历,讲述了弗瑞德里克从参战到受伤再到撤退过程当中经历种种的残酷,再到最后感伤自己深爱的人的难产死亡的故事。海明威在创作这部小说的时候,恰恰是根据他自身真实的参战经历,并且以战争与爱情作为写作主线,演绎了一篇动容的文学作品。
我在阅读《永别了,武器》以后,深深地受到了感动。也明白了战争是非常残酷的,人这个生命在战争当中显得是多么的渺小与脆弱。而人最宝贵的恰恰是生命,面对生命的逝去,我们不得不为之感伤与难过。
而《永别了,武器》这小说的名称也很有意思,一个放弃武器的人,不应该是战俘,而应该是爱的俘虏。战争是不会让人放弃武器的,只有一颗美好的关爱的心才会让人真正的放弃武器、永别武器。
总的来说,《永别了,武器》这部小说真的给我很多感动。
内容简介:这本书共收二十二篇长短不等的文章,作者把它们分为三类:第一部是分文随笔类;第二部是赏析评论类;第三部是近年来翻译《源氏物语》的相关文章。作者之所以把这三种类型不同的文章收在一起,乃是因为尽管内容性质有别,却都是读中文系的人始终努力用功的三个方向。每个方向又与在台大读中文系的那一段日子有深厚而又温暖的关联,因此书名也已《读中文系的人》命之。
读中文系的人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林文月散文随笔作品,举凡阅读、交谈、听歌、旅行,或访旧怀人,无不委婉,真挚,最见文心神情于深度刻画之往事追忆中。而本书同时也是作者回忆师友长者之作,文中多次提到她曾在中文系读书时的岁月以及当初的同桌、挚友及恩师。林文月以淡墨纤悉作散文,笔端冷热互出,思维与抒情绮错构成,景象宛若,人物复栩栩然如生,令读者想念不已。
读中文系的人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林文月的散文淡而有味,从自我对世情的慧心体察而发,用细致闲适的笔调描述生活的滋味,自成“似质而自有膏腴,似朴而自有华采”之风格。从上海江湾路的童稚岁月到台大校园里的学院回忆,让读者们看到一个读中文系的人逐渐成长的过程。
《简爱》是一部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它的伟大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坚持维护独立人格,最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命运屈服的坚强女性形象。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小小年纪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以至被抛弃送进环境恶劣的劳渥德学校。读到这里,我既为简爱的不幸遭遇感到难过,又为这些人的冷酷无情而感到气愤。道貌岸然的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不但当着全体师生的面诋毁她,还让她在众人面前示众。可以说简爱的童年是不幸的。然而,在这些不幸和苦难面前,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顽强地面对,把它化为战胜不幸和苦难的动力。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同时也取得了全校师生的理解。
同样,在那些贵族小姐和绅士面前,她也始终保持着高贵的尊严。面对嘲笑与挖苦,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一样受到别人的尊重。“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也正是因为她的正直、高尚和纯洁,深深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使他感到自惭形秽,对简爱肃然起敬。最后,简爱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正是这种敢于向恶俗实力反抗、追求平等的精神,让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形象获得了永生。
通过这篇小说,我们不难发现,在主人公简爱的身上有着作者自身的影子。夏洛蒂勃朗特出生于一个生活贫寒的牧师家庭,幼年失去母亲,受学识渊博的父亲影响,从小便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是家庭的变故和当时的社会现状,注定了她的文学道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而她并没有因此放弃,终于写出了这部有着深远影响的《简爱》。
法国作家维尼曾说过:“平凡的人听从命运,只有强者才是自己的主宰。”从简爱和夏洛蒂身上,我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妈妈,“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
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
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所以每当读到这套书,我总会废寝忘食,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甚至已经“走火入魔”了。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典型的海明威式叙事方式,但又是第一人称来写,读起来有些奇怪。
就像是一个年轻人,一个青春已逝轻狂不再的年轻人,絮絮叨叨却又极尽克制地在说着什么。他渴望倾诉,想借此缓解自己的孤独,却又固执地守着自己的孤独,就像守着自己的爱人一样。
书的前半部分景色描写不多,战地的场景实在是荒凉,没什么值得多看一眼的,热浪,吉普车滚过卷起的灰尘,笼罩着驻地,天空仍然晴朗。慢慢到了后半部分,从米兰的车站车站作别凯瑟琳那时起,开始下雨了,雨时大时小,一直在下,年轻人在笼着灰色的天空下又赶赴前线了。
他原本是不在乎战争的,战争本来和他就没什么关系,他是在履行自己的责任。他甚至在击毙了一个士兵之后也没有意识到什么,然后在一场混乱的大撤退中战友被自己人打死,然后轮到自己了。他看着宪兵的脸,冷然的表情,每一个人都在履行自己的责任,每一个人都在推动这股暗流,向着难以控制的方向流去。
这股暗流,所有人都是推动者,但没有人知道他们要被推向何处。
在湍急的河水中,亨利终于找到一块木头,他不顾一切地抱住它。在这绝望之中,凯瑟琳成了他唯一想找回的希望。
他想,他终于可以洗去自己一切的责任,战争真的已经与他无关了。他们在瑞士真正度过了一段甜蜜的生活。这是书中景物描写最多的一段,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他们仿佛都做回了战争前的自己,亨利没有负过伤,凯瑟琳也被战争夺去爱人,生活仍然是可爱的。
然而雨又开始下了。
凯瑟琳难产,亨利同时失去了凯瑟琳和未来的孩子。
我认为结尾是最体现海明威含蓄风格的一段。在最后一次回到病房的时候,亨利已经意识到什么,他不断地想到,要是凯瑟琳死去呢?却又不断地告诫自己,凯瑟琳不会死去的,因为他生活的希望已经只剩下凯瑟琳了,他无法接受自己失去一切。然而到凯瑟琳真正去世后,亨利突然安静下来,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想。就如同一个快要溺水的人,在不断的痛苦挣扎之后,终于精疲力尽,无心再与命运搏斗。
剩下的,都交由命运安排了。
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是布满童趣的,我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我原本幼稚地认为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童年都是五彩缤纷的,但是,当我课外之余品读完俄国闻名作家高尔基的《童年》后,我才明白原来也有人的童年是布满烦恼和忧愁的!
《童年》这篇自传体小说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高尔基生于尼日尼诺夫戈罗德的一个木匠家庭,他因早年丧父,寄宿子啊经营着小染料坊的外祖家里,外祖父对高尔基很严肃,很凶,但仍是委曲给高尔基上了小学,但好景不长,当高尔基上三年级时,就因外祖父破产了而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上学读书了,于是在他十一岁的时候便决定独自一人外出餬口,到处漂泊,到处飘流,他在鞋店当过别人的学徒,在快速驶江的轮船上帮人洗过碗碟,在码头上当过搬运工,还做过辛勤的工作让铁路顺利通行的的铁路工人……等靠自己的劳力辛勤地只为了赚一点少之过少的血汗钱,在渡过这饥寒交迫的糊口和飘流中时高尔基学会了顽强,学会了自尊自爱自强,不仅如斯还把握了许多知识。
高尔基的童年就像我说的那样并不快乐,他都是凭着自己的气力糊口下去的,即使他糊口在饥寒交迫的世界里,他也十分的坚强地走了下去,高尔基那知难而进的精神令我对他刮目相看,十分敬佩。
金银岛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金银岛是斯蒂文森的成名作。他是苏格兰小说家、散文作家和诗人,以经典作品《金银岛》、《绑架》,以及惊险恐怖小说《化身博士》著称。作为19世纪英国文坛新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者和最杰出的代表之一,斯蒂文森以其独特的创作风格及其作品意识的前瞻性,当之无愧地成为20世纪世界文学现代主义的先驱之一。
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特里劳尼先生和大夫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特里劳尼先生、大夫、忠实的船长及水手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在探险之旅中,初时吉姆只是一个船舱里的服务生,但他却勇于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经常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于尝试和敢于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文中对人物的描写真实的反映了19实际水手的生活。他们的嗜酒如命、粗犷豪迈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正如书中所说:英国正是靠这些人才得以称霸海上独腿西尔弗是一个连弗林特船长一个著名海盗都畏惧的人物。他的可怕之处不在于他功夫很强,在于他善搞阴谋诡计。这种人在现实中也是可怕的。
《金银岛》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金银岛》是世界四大科幻探险名着之一。讲的是关于探险寻宝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一个十来岁的少年。
吉姆家经营着名叫本葆将军的旅馆。一天旅馆来了一个自称船长的客人,这个客人叫比尔。比尔有一张藏宝图,他引来了许多穷凶极恶的海盗。不久比尔因饮酒过多一命呜呼。吉姆在找回比尔的欠款时,无意中得到了藏宝图。吉姆把比尔的藏宝图交给了李沃西大夫和乡绅特里劳尼先生,然后他们就一块去寻宝,特里劳尼先生准备了一艘叫希斯帕若拉号的大船,又招募了船长和水手,其中有一个做饭的独腿水手,叫西尔弗。
在行船中,吉姆无意中听到了西尔弗谋反的计划。吉姆把这个消息告诉船长他们。当大船来到宝岛,一部分人上了岸,大船被反叛的水手占领。吉姆在岛上遇到了流放犯本冈恩。李沃西大夫一伙人来到了木寨。本冈恩告诉吉姆他有一条兽皮艇,并说出了藏艇的地方。吉姆找到了兽皮艇,乘着它,割断了大船的锚索,又上到大船上,杀死了船上的看守海盗,把大船开到了安全的地方。
吉姆回木寨时发现木寨已被海盗们占领,并且,他们还获得了藏宝图,自己却被当场抓住。第二天,海盗们带着吉姆和藏宝图就去寻宝,却被李沃西大夫他们打死了很多。原来本冈恩早把宝藏转移到别的地方了,而大夫他们就埋伏在海盗们要经过的地方,给了海盗们有力的伏击,使海盗们彻底失败,只有西尔弗没被打死。
消灭了叛军后,他们终于把宝藏装上了大船,运回了英国。
在这个惊险的寻宝故事中,小吉姆凭借自己的善良先后得到了海盗比尔和西尔弗的信任,使自己身处虎口而安然无恙;又凭着聪明机智把西尔弗反叛的消息告诉了同伴,还夺回了大船,解决了他们安全离开小岛的后顾之忧;他还在小岛上结识了流犯本冈恩,得到了他的巨大帮助。这些都是他们战胜海盗的关键因素。
故事中的众多人物里,李沃西大夫有正义感。例如他在本葆将军旅馆和比尔的对视,毫不畏惧,用自己的威严战胜了亡命之徒比尔。而西尔弗是一个两面三刀、反复无常的人。他开始时,表现出一种伪善的面孔,尽职尽责、和善待人,但不久就联合其他水手叛乱。失败后,又装出一副和善的态度,尽职尽责地干好自己的工作。最后又原形毕露,偷走了一部分财宝,逃之夭夭。所有这些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呼啸山庄中文读后感(一)
爱属于人性的最美好的部分;恨是人性的扭曲,是人性的堕落。这部小说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利夫由于受挫折的爱,使他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他企图冻结人性,在他的周围用仇恨建立绝对的统治。
但是在年轻一代的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顿之间,终于重新建立起了真挚的爱情,冻僵的,麻木的人性复苏了,被压抑的人性在爱的回归中得到了解放,人们又拥有了希望。
通过这部小说,作者想告诉世界上的人们:恨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在现实世界中,天长地久的是人间的爱。
艾米莉。勃朗特出生和生活在英国北部约克郡的一个偏僻地区,也就是《呼啸山庄》这个故事发生的地方。她与她的姐姐夏洛蒂。勃朗特和妹妹安恩。勃朗特都是19世纪中期英国的着名小说家。她出身于清贫的牧师家庭,从小就喜爱文学,短暂的一生中写了许多文学作品。
大约在1846年时,她开始创作长篇小说《呼啸山庄》,第二年小说公开出版,第三年病魔就无情地夺去了这位天才作家的年轻生命,当时她年仅30岁。
《呼啸山庄》刚一出版就遭到评论界的猛烈谴责,被人嘲讽为恐怖的,可怕的,令人作呕的小说,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得不到社会的承认。直到进入20世纪,艾米莉的天才和她的《呼啸山庄》才逐渐得到文艺界的广泛认同,而且她的声誉也越来越高。英国着名小说家毛姆还把《呼啸山庄》列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
看完这本书后,内心一直是纠结和阴冷的。对于爱的理解,很多人都有各自的想法。然而书中主人公希刺客厉夫对凯瑟琳的那种深沉的爱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感情。
因为希刺客厉夫是流浪儿的缘故,他的性格有点孤僻,但是凯瑟琳的天真开朗,让他渐渐打开心扉,他发现了自己对凯瑟琳深深的爱,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相当愉快的日子。但是,凯瑟琳娜可悲可怜的虚荣心和当时社会强烈的等级观念使她放弃了真爱,转而选择了画眉山庄少主埃德加*林顿。希刺客厉夫为她的这个决定感到悲痛,所以他选择离开三年,用这三年的时间,他变了一个样,它变成了一个带着深市面具的恶魔,并且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计
希刺客厉夫像魔鬼一样,几乎伤害了每一人。他的恨很极端,他将恶魔的手伸向所有人,即使这些人有一部分是无辜的。(.org)他的爱同样也是极端的,他的恨与爱是成正比的。她对凯瑟琳的爱已经深入骨髓,是任何情感都无法取代的,这也是为什么他到最后的时候那么孤单,没有人敢亲近他。因为他拒绝所有人,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凯瑟琳,虽然凯瑟琳已经离他而去。
全书见证所有事发生的管家丁耐莉之口来讲述,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叙述,而听众就是房客洛克乌德先生,以一种讲故事的形式向读者展现了这个跌宕起伏,情感复杂的陈年旧事。
作者艾米莉勃朗特用细致的写作手法让读者深陷于故事中,从而引发人生的思考。爱是神圣的,不要让任何利益,金钱,权利这样的字2020眼去亵渎它。也不要让自己内心的很无限扩大,导致一发不可收拾,最终落得空虚无助的下场。
读完了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复杂感受,或许出自于对艾米莉的深佩、或许也就是如同小说本身的主题,思想和艺术结构一般多元而耐人寻味,由此写下初次步入理解的读后感。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我认为,《呼啸山庄》请不要把它作为一部爱恨复仇的故事去读。正如译后记所说,书中的人物文字2020深刻的反映了当时由于阶级差别所带来的人性的扭曲,以及对下层劳动人民的精神肉体的迫害。总之,这部书所蕴含的有关人性的思考,对于我是被深深的震撼了。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从悲剧中吸取教训来让人们珍惜眼前的幸福,我想,这就是作者写这部小说的目的吧!
名著读后感600字中文范文一
今天,我读了现代着名文学家老舍先生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已久仰老舍先生的大名,所以将书捧在手里。读得格外仔细。
这篇文章讲的是老舍通过自己亲身的养花实践,体会到养花的乐趣,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收获很大。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想不劳而获,那只能是空想,只能一事无成。就拿我的学习来说,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的时候,就东抄西抄,蒙混过关。我的成绩很不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缘故吧!今后,我要改正以前的灰暗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一些艰辛的劳动,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过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能是学习成绩有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面临小学毕业,我们的学习任务一场繁重,时间抓得非常紧,作业量猛增了许多。每天放学后,带着被硬塞进去的知识胀的隐隐发痛的脑袋回家,二话没说,又要马不停蹄的打开书本继续做作业。可是,常常做了一会儿,便会有头昏脑胀的感觉,时间稍长,眼前便会直冒金星。如果我逞能在坚持一会儿,人就会摇摇晃晃,眼前顿时出现那一行行歪歪扭扭、模模糊糊的文字。我只得在脑门上浇些冷水,就差头悬梁锥刺股了。后来,我做了一会儿作业,就到屋外跳几下,远眺一会儿,借此换换脑子,然后来到屋中再写一会儿,然后又出去。如此循环,我觉得好多了。而且,我觉得采用这种方法以后做的作业,质量也得到保证。
感谢老舍先生给我们带来了丰盛的精神食粮,是我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又懂得了许多道理,获益匪浅。
名著读后感600字中文范文二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远大前程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
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己的状态是不佳的,非常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希望改变自己的现有状态,希望自己有一个美好的将来,希望有人能帮自己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希望自己富贵,希望自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希望自己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己。至少,能改变自己现在的不理想的状态吧!读着,读着,发现自己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
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匹普和以前的自己甚至是现在的自己太像了。前期的匹普,反感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姐姐;去郝维仙小姐家中做客,被埃斯苔娜小姐羞辱时匹普的感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对自己的欺负。如果我能怀着宽容的心去宽容同伴小时候的无心,也许自己的虚荣心不会那么强烈。
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一直还没有超脱虚荣,想想自己现在浮躁的状态,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今天的地步,想想自己的人生到现在为止为什么还没有目标,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路不是自己想要的,想想自己为什么会做事没劲,再想想自己这些年的快乐在哪里、自己现在的幸福在哪里
也许,这一切的不顺都是自己爱慕虚荣而伤害了自己本应该拥有快乐,导致了自己一再的无法把握现在。我们应该把握现在,常怀感恩,让自己内心强大起来。
《远大前程》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由于其书名的讨巧,这本书适合送给即将毕业分别的同学,我就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得到了这本书,并有幸第一次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之后又看了他的《雾都孤儿》,建议大家可以对比阅读:在奥力弗和皮普两个小家伙的命运沉浮中体会百味人生,眼泪和微笑共存。
《远大前程》并不远大,其实是一个小男孩的努力追求富家小姐,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泡沫破碎的故事。颠覆了中国人无外财不富的传统观念,皮普在破产之后反而端正了心态,靠自己的勤奋努力重新得到尊重,并抱得美人归。这些,完全符合我们的大团员的审美思路。
出身贫寒,曾经经历过家庭破产的狄更斯用深刻的笔触,以一个底层平民男孩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英国19世纪初的社会全景。他的社会批判性,对下层人民的人道主义同情,及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和平实流利的语言,使这个伟大著作的可读性非常强,并不是象通常的大部头那样令人望而生畏。每天睡前读上一段,沉浸于皮普的喜怒哀乐之中,为皮普的未来梦想或担忧,能够使人感受到名著所蕴涵的神秘而温暖的力量。
我相信,小说是通往作者内心的跨越时空的桥梁,用心阅读,就能体会到作者的所知所想,所忧所感。名著的魅力是无限的,这也是作家魅力的体现。《远大前程》透过平淡文字,透射出作家对贫苦百姓的爱心和虚伪社会的批判。感受一个伟大的作品,感知一个善良的心灵,是莫大的享受。
多说一句,和所有文学作品一样,都不能摆脱其被政治利用的境况。从前苏联到中国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狄更斯及其作品被赋予了太多的阶级性。人们没有探讨作家和作品的良知和良心,而是不断利用狄更斯的所谓阶级局限性来对资本主义进行剖析和批判。在文学评论界中,这些作品都异常复杂。我想,我们不是道学家,不是革命者,更不是才子、流言家,我不想强行给200年前的狄更斯贴上太多阶级标签。我们读书的目的只有一个:感受爱,享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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