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失落的海底城读后感

失落的海底城读后感

失落的玫瑰读后感。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失落的玫瑰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失落的玫瑰读后感范文一

好久没如此痴迷的读一本小说了,《失落的玫瑰》不论从构思,还是翻译的文笔和用词,都给人感觉美好无比,爱不释手。特别是聆听玫瑰的心语,感觉在阵阵花香中,将人生道理一个一个摆在你面前,温馨的提醒你:你是要过自己想要的人生,还是别人期望中的人生。

《失落的玫瑰》隐喻一个人如何实现心灵的摆渡,这也是一个重要人生课题。狄安娜的母亲在故事一开始就去世,但她为女儿设计了一条如何找回自我的心灵之路。小说用一个近乎完美的童话故事,给读者设置了种种悬念,吸引着你一路走来,当读到最后时,你会豁然明朗;这是一次解放自我的心灵之旅,作者巧妙地构思,将一切都溶于一个完美的童话故事里,让你在美好中,感悟着那些被你遗忘在角落的一个个自我。

主人公幸运在她有一位睿智的母亲,这是一个有着太多的诱惑,太容易让人迷失的时代,而狄安娜的母亲最厉害之处在于,她知道狄安娜心底里最需要的是什么,所以临终前精心为她设计了一次心灵的旅程,帮她完成了成长中的蜕变。当然这种回归是很痛苦的,相当于杀死一个外在的自己,抛掉嘈杂的世俗重压,救赎自己的心灵,走出那份虚无的牢笼。

看到书名时,好多人以为是一部爱情小说。是的,在花语里,玫瑰确实是被用来指代爱情的,但本书中的玫瑰和爱情没关系。书中玫瑰寓意在于倾听心声,当然非要给它加个爱情的象征意义,我认为书中一句:玫瑰因香气方成其为玫瑰足可以道清爱情的内涵。就如书中的那位画家他说:他除去家族的外衣,哈佛的学历,甚至姓名,那才是他自己,所以他一直在画画,一直在等待,等待一个眼睛放着明媚光芒的心灵伴侣,然后一起去看十月雨。

是啊,玫瑰的美不在于花朵的美丽,而在于它的花香,就如玫瑰虽然凋零了,但并不影响它曾经的美丽一般,所以只要花香在,那么玫瑰就不存在真正的凋零,而爱情的内涵也在于此,它的美在于彼此的那份心心相惜,而不在于任何外在的形式美,所以终其一生我们该找的是一个能懂你的心灵伴侣,那些处在焦灼迷茫状态的情人们,就应学会打开那扇玫瑰花园的门,走进玫瑰园里,聆听那些关于玫瑰绽放的幸福之声,轻嗅玫瑰的缕缕芬芳,学会重生!

《失落的玫瑰》读后感范文二

很少有一本书可以让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沙尔达奥兹坎的《失落的玫瑰》,勾起了让我一遍又一遍读它的欲望。

《失落的玫瑰》是一本打动人心灵的小说。文中讲述主人公的姐姐能听到玫瑰说话以及唱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相信绝大部分的人都不会相信。我们和这本书的主人公狄安娜一样,不相信人能听见玫瑰的声音,毕竟这很荒唐,但是为什么,狄安娜的姐姐玛利亚能听见呢?她是个疯子?不,不是。她相信玫瑰是可以说话的,那是她心灵发出的声音,她坚持相信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坚持能够听见,坚持尝试,你总有一天也会听见玫瑰的声音,那也就是心灵的声音。

《失落的玫瑰》隐喻一个人如何去实现心灵的摆渡,这也是一个重要人生课题。狄安娜的母亲在故事一开始就去世了,但她为女儿设计了一条如何找回自我的心灵之路。小说用一个近乎完美的童话故事,给读者设置了种种悬念,吸引着你一路走来,当读到最后时,你会豁然明朗,这是一次解放自我的心灵之旅,作者巧妙构思,将一切都溶于一个完美的童话故事里,让你在美好中,感悟那些被你遗忘在角落的自我。

狄安娜很幸运的是她有一位睿智的母亲,这是一个有着太多的诱惑,太容易让人迷失的时代,而狄安娜母亲最厉害之处在于,她知道狄安娜那心底最需要的是什么,所以临终前精心为她设计了一次心灵的旅程,帮她完成了成长中的蜕变。当然这种回归是很痛苦的,相当于杀死一个外在的自己,抛掉嘈杂的世俗重压,救赎自己的心灵,走出那份虚无的牢笼。

看到书名时,我以为是一部爱情小说。是的,在花语里,玫瑰确实是被用来指代爱情的,但本书中的玫瑰和爱情没有关系。书中玫瑰的寓意在于倾听心声,当然非要给它加个爱情的象征意义,我认为书中一句:玫瑰因香气方成其为玫瑰足可以道清爱情的内涵,就如书中的那位画家他说:他除去家族的外衣,哈佛的学历,甚至姓名,那才是他自己,所以他一直在画画,一直在等待,等待一个眼睛放着明媚光芒的心灵伴侣。然后一起去看十月雨。

玫瑰的美不在于花朵的美丽,而在于它的花香,那么玫瑰就不存在真正的凋零,而爱情的内涵也在于此,它的美在于彼此的那份心心相惜。而不在于任何外在的形式美,所以终其一生我们该找的是一个懂你的心灵伴侣,那些外在焦灼迷茫状态的情人们,就应学会打开那扇玫瑰花园的门,走进玫瑰园里,聆听那些关于玫瑰绽放的幸福之声,轻嗅玫瑰的缕缕芬芳,学会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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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文明读后感


失落的文明读后感范文一

我读完了《失落的文明》,最大的感想就是为璀璨的古老文明所惊叹,为逝去的文明曙光而遗憾。

这本书选取了古希腊、罗马帝国、古埃及、古印度、巴比伦、玛雅、印加、阿兹特克这八个人类的古代文明,从其历史、社会、文化、艺术、科技等诸多方面进行分析,以深入的文字娓娓讲述了这些古老文明的往日。

开天辟地之初,大自然就在不知疲倦地塑造着地球的沧海桑田,也带给古老的人类无穷的好奇与想象。悠悠数十个世纪,人类一直在感受着自然造物主的神奇,同时也用自身行动不断地给这个地球制造新的惊喜。

那些逝去的文明曙光注定再也不会出现,然后,废墟的留存却给了我们长久回望的可能,一段段远古的文明正在这种回望中,逐渐显露出她神秘的笑容。智慧的希腊,伟大的罗马,永恒的埃及,虔诚的印度仿佛人类儿时的老照片,一切都显得真实而遥远。我们解答了很多远古时的事,就像一个成人追寻着自己儿时的记忆,可是解答得越多,就越想知道更深、更古老的东西。

今天的人类,又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再来创造文明呢?

在我看来,这文明的创造来源于我们每一个人,做法更是简单不过不随地吐痰,不乱抛废纸,文明用语,礼貌问好这些小小的细节都可以使我们再创造出文明。干起来吧,人类!让我们行动起来!把我们忘却的文明再用我们的行动把它追回来。虽然这些小小的细节对我们来说是不值得一提的,但是这些细节都是我们以前所忽略的。我们杭州是一个文明的城市,但有时我们把这些文明的举止忘得一干二净了。

《失落的文明》读后感范文二

前几天看见了新书推荐《失落的文明》,便好奇的读了起来,其中那些描写朴素时代经典语句吸引了我

恒古如一,来面临复去,永不停留。我听见岁月的脚步声正在大地上回响

它是一条河,没有人能阻挡它永恒流动。天地宇宙是它的流域,浩瀚人心是它的河床。它是寒风中飘零的落叶,它是阳光一盛开的花朵,它是春雨里刚刚萌动的幼芽。它是步履蹒跚的老人,是英姿勃发的青年,也是满目雅气的幼儿。它伸出一张无形的手,冷静地将日历页一页的住后翻,人世是没有任何力量能锁住这双手。客观存在把今天变成昨天,把昨天变成历史。当熟悉的领带逐渐远去的时候,陌生的未来正一步一步临近。

它像一把雕刻刀,永无休止地雕琢着世间万物,也雕刻着形形色色的人生。所有一切都是它雕刻的对象,谁也无法逃避。天上的云,地上路,海里的浪花,河面的桥梁,森森里的树木,城市中的高楼老人头上的白发和脸上的寿斑是神经质作品。少男少女 眼神中的清纯和激情是它的划痕。

它把一个又一个难忘的瞬间留在旅途中,这些瞬间,或辉煌,或许可怕的似陷阱,或许是千人瞩目的成功,或许是永不能弥补的遗憾你想耽留达些瞬间,陶醉于你的欢乐和成功,或者沉湎于斧忧伤和愁苦,它却毫不理会,依然以不变的步伐走向远方,把你的抛在客观存在的身后。面壁十年或者昙花一现,在脚步中都中是过去的一瞬间。

只有未来,是它还来不及淹没,来不及雕刻,来不及定型的领域。那么,就让我们格外地珍惜未来吧!让我们为迎接即将临近的未来做好准备。当未来像一片新芽冒出地面,当未来像一缕霞光照亮天空,当未来轻轻地叩响今日之门,我们便不至于手足无措。

站在岁月的河畔,我看见未来的浪潮正汹涌而来,每一个人都是浪中的船,每只船都在抵达港口

迎接岁月的同时,我们正在创造历史。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一)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二)

有幸在国话剧院看了场话剧,田沁鑫改编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实际上自己并不爱看女性主义小说,对于很多人追捧的张爱玲更是无可无不可。或许细腻,也许深刻,但这种缺乏社会背景的爱情怎么看起来都比较苍白。

好多年前,看过95版关锦鹏导演,赵文瑄、陈冲和叶玉卿出演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看完电影又找小说读了一遍。电影比较忠实于原着,不过陈冲似乎对王娇蕊解读的比较深刻,那种随电梯升降的无奈心情,打动了很多观众。陈冲也凭此获得了当年的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当时自己对电影中原文引用的台词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印象极为深刻。选择总是很难的吧。

几十年过去,现在不是男权社会了,男人越来越娘,而女人比男人更男人。春晚看李玉刚,春哥早已是爷们的代名词。同为女性的田沁鑫在话剧中转换了角色性别,在现代都市生活中,进行选择的是女性的佟振保,而被选择的是两个男性,刚下岗的孟烟郦和被包养的王杰瑞。

抛开时尚外衣和网络语言,这个剧只是将选择权从男人手中放到了女性手上。面对的问题仍旧是你是我的幸福吗?

张爱玲小说中,佟振保在王娇蕊的表白后落荒而逃,漏出男人的怯懦本质和偷吃不负责任的无耻嘴脸。而后,(.org)在老婆和小裁缝偷情,他大发脾气后,最终又向现实低头,不管是什么玫瑰,拿着不扎手总还是安全的。无论怎样,他还要去顾及面子和生存,要面对小说中时刻提醒他要好好做事的母亲。

现代社会,家庭逐渐碎片化,维系熟人社会的关系不复存在,社会伦理不再对他人的生活状态

进行制约。丁克家庭,合约同居,同性婚姻等等,爱和家庭的定义正被迅速改写着。同时红白玫瑰往往不是延续,而是并存关系。男性和女性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据统计,2011年北京市离婚率达到39%,而同期北京的幸福指数高达73%。即使考虑到离婚涉及人群与总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这一统计数据看,似乎幸福来的并不和婚姻有必然关系。

演出时,演员试图将观众拉入,现场征求大家看法,让观众回答如何选择。也是因为这样,让我和同去的朋友感觉不太舒服,有点堵得慌,当时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不舒服。回来仔细一想,这哪里是选择,明明就是一个代入感很强的陷阱吗。选择具有加乘效应,最开始也许简单,但走下去以后会有很多路口,回头再走,也许还是同样的结果。面对选择时,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就一切明了了。

只是有多少局中人能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呢。

张爱玲说的对,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一)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最大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唯一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2020更为贴切了。

失落的秘符读后感


【篇一:失落的秘符读后感】

哈佛大学符号学家罗伯特兰登意外受邀,于当晚前往华盛顿美国国会大厦做一个讲座。就在兰登到达的几分钟内,事情发生了匪夷所思的变化。国会大厦里出现了一只人手,三根手指成握拳状,伸直的拇指和食指直指天穹,每根手指上都有具特殊符号学意义的诡异刺青。兰登根据戒指认出这是他最敬爱的导师彼得?所罗门――一位著名的共济会会员和慈善家的手,也辨识出这个手势与其上的刺青结合在一起是表示邀请的一种古老符号,旨在将受邀者引入一个失落已久的玄妙智慧世界。兰登意识到彼得?所罗门已被人残忍地绑架,他若想救出导师,就必须接受这个神秘的邀请。

罗伯特兰登就此猝不及防地被拖入了一个惊人的谜团。是严格遵守自己的承诺,还是先搭救危在旦夕的朋友?是配合中情局号称涉及国家安全的调查,还是协助共济会完成关乎人类福祉的重大使命?兰登屡次陷入选择的困境。然而时间紧迫,他不得不抽丝剥茧,一步步解开这个有关人类文明的最大秘密

所有的事情来自于家庭的暴力,中国的老话富不过三代,也体现在了所罗门家族里,彼得所罗门的悲剧在于没有教育好孩子,这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但是不管怎么说,所罗门家族的习惯还是好的,在孩子18岁的时候就给一部分财产让孩子继承,这个是中国人应该学习的,即便是他的孩子没有教育好。

整本书的追求,其实树立追求的一直是大家都在面对的,只是我们没有把它放到一个高度,用自我的观念来衡量了整个社会,所谓失落的秘符,你说他是圆点环也好,是真正的圣经也好,其实这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的真善美。佛说,你就是佛。圣经里的如其在上,如其在下,在作者的语言里,已经表达了,其实上帝就是你,合众归一,如果大家都是上帝,而你不把自己当作上帝,那么岂不是你也会对待上帝一样,社会也就和谐了。如果你是上帝,你又该如何对待大众,你只有努力为大家谋福利,这应该是西方一直在遵守的道德准则。

这本书总体上来说,写的还不错,从某种程度上,让我们了解了西方的价值观以及价值体系。关于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方面,有很多人会关注这一块,以及美国的爱国者法案,其实在我们国家虽然没有这个法案,但是肯定是这样做的。

丹布朗的小说一向精彩地让人拿起书就舍不得放下。虽然套路性很强,但我还是心甘情愿地被他忽悠来忽悠去。不过这次没有被完全忽悠到,读到一半时已经猜出来了杀手的身份和埋藏的宝贝,但我还是读完了以便印证自己的猜测。

【篇二:失落的秘符读后感】

《失落的秘符》出版至今已经一年多了,一直好想借阅。书的英文原名为thelostsymbol,我以为中文的译名应为《消失的符号》,后来才得知书的中文译名《失落的秘符》,由此可见汉语言文化的博大精深,甚为佩服。想看此书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冲着作者来的。丹布朗此前的两部作品确实够吸引,我对此部作品亦充满期待。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中山图书馆成功借得。

用5天的时间看完,好像慢了点,由他吧。在看之前,我心里是有点担心的,害怕此书在构思上会与《达芬奇密码》《天使与魔鬼》如出一辙:一个人死了,通常会是女主角的亲人,一条信息或留言把男主角引到现场,在解开疑团过程中会有一暴力男(主谋的帮手,无论肤色)百般阻挠,嫌疑最大的人是好人,道貌岸然的反而是主谋,而且主谋都是基于一种狂热的信仰追求而作出精心的设计,整个过程穿插各种宗教故事与解谜游戏来吊读者胃口。

还好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故事不是以死人开始的。当然,主谋还是为了狂热的宗教信仰追求,而且亲自完成暴力男的工作,但结局并不是以回归宗教问题而终结。故事是讲述一个人为揭开金字塔的秘密而做的各种带恐怖主义色彩的行为,并渴望在得到神的启示后羽化而登仙,结果肯定是事没成功,自己被干掉了。作者带出的观点是:神其实也是人,人可以成为神。华盛顿成圣,有意思。忽然想起周杰伦的首部电影《头文字D》里面,杜汶泽的一句台词:其实神都系人,只不过佢到人做唔到噶事。

古人想飞上蓝天,现代人发明了飞机,古人会否认为现代人是神呢?今天的我也许会膜拜明天的自己吧。

【篇三:失落的秘符读后感作文】

丹布朗的新作《失落的秘符》已经面世了,读了之后,感受如下:

一、这部小说,写法上更准确的说是一部电影剧本,通篇闪动着电影镜头的灵活切换,所以,在阅读的时候要保持着看电影的心态,才能从作者的思路里读出情节的衔接,换言之,他是从电影的角度来写这部小说的,好处是便于后期小说改编成剧本时容易操作,这是作者的高明之处,也是失败之处;

二、作者一开始就在小说里提到了意念科学,并在随后的叙述中浪费了大量笔墨,结果并没有将这个不怎么新颖的理念进行发展的阐释,弗洛伊德大师早就在他的名著《梦的解析》里提到了意念的力量,丹布朗先生在此表达的不够完善,对小说情节的发展没有多大贡献;

三、作者在这个小说里提到了共济会,这着实是一次对传统的挑战,但是遗憾的是具有数千年历史的共济会,流传下来的神圣的秘符怎么可能暗示着华盛顿纪念碑?作者将一个远古的秘符安置在一个近代的建筑物上,对历史的挑战很有胆量,看起来,难以为人信服,因为,美国不是上帝注定的,而是历史的偶尔;

四、迈拉可这个人物被作者塑造的过于单一,他为了一个道听途说的传言而坚定信念去践行自己的意志,试问,他为什么有这么大的信心去实现?是什么力量支撑着这个人独自去战斗,作者交代的不够清楚。

综上述,这篇小说没有多大突破,但在情节的设置上却很优秀。善于推理是作者在完成这部小说上的强项。

【篇四:失落的秘符读后感】

哈佛大学符号学学家罗伯特兰登意外受邀,当晚飞往华盛顿去参加一个讲座,但是当他到达目的地几分钟后,事情发生了匪夷所思的变化。他敬爱的导师,也是一位共济会会员彼得所罗门的手被残忍地割下,绑架者要挟兰登帮助他破解古代共济会金字塔的密码,否则将把彼得杀死。而中情局也需要兰登帮助声称是涉及国家安全的一个调查。兰登屡次陷入谜团,在凯瑟琳和巴拉米的帮助下,兰登破解出了金字塔密码,但事情起因又追溯到了十年前的一天:

一位称是杀死彼得的儿子的人闯入了彼得的家门,他想得到彼得所说的财富,而彼得死活不说,那个人杀了彼得的母亲,但最后还是被彼得打下悬崖。但他没死,他就是彼得的绑架者迈拉克,当最后迈拉克得到了真正的智慧时,所有人都知道了真相迈拉克就是彼得的儿子。

《失落的秘符》又是一个扣人心弦的罗伯特兰登故事,用作者自己的话说:这本小说描述了一段奇异而精彩的旅程。但是

首先,这本书里面涉及到了比之前作品都要多且复杂的宗教知识,读者很难消化。而且书中提及的意念科学让我在看完全书之前曾一度真的认为古代奥义具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是超越现代文明的一种存在再就是贯穿全文的美国各大重要建筑,国会大厦、国家博物馆、国会图书馆等等等等。这些建筑背后全部都有隐藏的秘符。全部是在兴建之处就设计好的,充满了阴谋的味道。

总之,这本书告诉我们,智慧能创造财富,使生活更美好;反之,财富若不能好好利用,就不能创造智慧,而会使人变得堕落。

【篇五:失落的秘符读后感】

继任《达芬奇密码》沉寂五年五年之后,2009年9月15日《失落的秘符》又掀起了一场宗教的文学热。这本书不但沿袭了丹布朗的一贯风格,其中充满了隐藏的历史、神秘的符号、飘忽的真相与惊天的秘密,故事情节紧张刺激。让人在阅读后叹为观止,同时也是一场精神上的盛宴。

本书在一个历史宗教学家和一个显赫的家族为人物下,想外不断延伸和发展了许许多多鲜活的宗教人物和学着,而宗教和历史便是在这样的故事情节下深日人心,让人看得心惊肉跳,但又流连忘返。

本书的情节上曲折,但充满了神秘的诱惑,整个故事都围绕这一个大家都不知道的秘密解开的路径上,让人难以捉摸。在大段的心里描写,和对白上,整本书的情节被宗教和历史的现代解读化,用现代人的眼光去纵观整个宗教历史,一览无余。本书最大的疑惑点就是一个神秘的人物,推动和不断演化着整个故事情节的变迁,再一次有一次的演变中都为人增添了神秘的色彩。这样对于读者能够拥有无限的联想。在这其中也对神学和科学之间作了很好的对比和较量,所罗门家族的一直守护的秘密被认为是本书中最为关键的秘密,这其中也或多或少的让整个世界了解美国的本质,甚至对美国共济会这样一个秘密的组织产生了巨大的想象。

《失落的秘符》是一步脍炙人口的历史宗教小说,它的风靡不仅仅是内容上的引人,而关键是这之中,通过本书可以纵观整个宗教史,在文字和符号所构建的迷宫中尽情的穿越。

【篇六:失落的秘符读后感】

寒假读了《失落的秘符》这本小说,光看书名也许没什么人知道它,但这本书的作者正是写了《达芬奇密码》的丹布郎,而且这本书的主人公罗伯特兰登也就是《达芬奇密码》的主人公。在之前看了《达芬奇密码》和《天使与魔鬼》这两本都是以兰登为主角的小说,所以我很有兴趣继续看《失落的秘符》这本书。

和以往的风格一样,丹布郎总是可以把科学与宗教这看似截然相反但又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两个元素结合在一起,而故事往往发生在短短的几十个小时之内,就已经能让我们读者领略符号学的魅力。

《失落的秘符》亦是如此。哈佛大学符号学家罗伯特兰登意外受邀,于当晚前往华盛顿美国国会大厦做一个讲座。就在兰登到达的几分钟内,事情发生了匪夷所思的变化。国会大厦里出现了一只人手,三根手指成握拳状,伸直的拇指和食指直指天穹,每根手指上都有具特殊符号学意义的诡异刺青。兰登根据戒指认出这是他最敬爱的导师彼得所罗门一位着名的共济会会员和慈善家的手,也辨识出这个手势与其上的刺青结合在一起是表示邀请的一种古老符号,旨在将受邀者引入一个失落已久的玄妙智慧世界。兰登意识到彼得所罗门已被人残忍地绑架,他若想救出导师,就必须接受这个神秘的邀请。

接下来便是解密的过程,兰登众人先是在彼得被砍下的手掌里发现了SBBⅩⅢ的字样,接着按照指示来到了国会大厦下层地下室的SBB13,发现了一个石头制造的共济会金字塔,而在彼得先前托付给兰登的石盒中发现了一个纯金制造的金字塔尖顶石。金字塔、石盒和尖顶石上都有铭文,是解开共济会守护的古代奥义以及拯救彼得的关键。兰登凭着自己丰富的符号学知识以及解密过程中的灵光一闪,从石盒上的1514AD字样发现石头金字塔上的铭文是通过阿尔布雷特丢勒的名画《忧郁症Ⅰ》中的四阶幻方解密的,从石头金字塔上得到的答案想到要将金字塔尖顶石放入沸水中,从金字塔尖顶石被煮沸后显露出来的新铭文联想到要用富兰克林八阶幻方去得出最后答案。彼得所罗门也被成功救出。

而最后得出的答案让人感觉很难接受共济会所守护的古代奥义,指的就是圣经。作者想表达的是,人类自身就拥有很大的潜能,不必去追寻什么上帝,因为人类本身就是强大的造物主,只是人类自己还不能发觉这一点。确切地说,是每天都念着圣经却不能发现这一点,共济会就是守护着这一点圣经也存在着密码,能参透者便能从中获得强大的力量。

而如开篇所说,丹布郎总是能把科学与宗教联系在一起。在这本小说中,他还提到一门名为意念科学的学科(这门学科真实存在),它提出,人的思想、灵魂、信仰等精神层面的东西也具有其质量甚至能量。这也与这本小说的主题相符合,人类的精神可以改变这个世界(前提是加以训练),人类便是自己心中的神明,只是当人类发现这一点后,也许会带来好处但也能带来毁灭。所以共济会守护着他们的秘密,在等待适合的一天让真正强大的智者去揭示奥秘、改变世界。

虽然说这只是一本小说,书中所提不能尽信,但能从书中得到启示或者共鸣,那这便是一本好书。人类的心理力量是很强大的这是我从前便相信着的一点。只要自己的信念足够坚定,即使它不能实质性的改变世界,但它肯定能指引你的双手去开创自己的道路。

读完《失落的秘符》这一本书,撇开一切情节不谈,我起码又学会了一点(也可以说是加深了这一点想法),那就是:坚信自己的信念和理想,也许它就是改变自己的世界的关键所在。

《失落的秘符》读后感


《失落的秘符》读后感(一)

在读《失落的秘符》之前,我就已拜读过丹布朗的大作《天使与魔鬼》以及《达芬奇密码》,其跌宕起伏的情节和出乎意料的谜底至今历历在目。而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又再一次感受到丹布朗总有本事永远保持新鲜,让读者如痴如醉。

极值得推崇的一点就是作者将他渊博的知识一同融入了小说中,选材均取自真实存在而又鲜为人知的科学知识以及神秘组织的神秘过往,天马行空地想象的同时又进口逻辑。从《光明篇》到超弦理论,从意念科学到共济会金字2020塔,一个个新奇的领域在面前展开,为人们一层层解开谜底的同时又为这个世界蒙上一层层的面纱,诱人探索。

如果说丹布朗对科学的热爱源自其数学教授父亲,他对宗教的研究可能就得益于宗教音乐家母亲了。从小在这种科学与宗教相互依存的环境里长大,令丹布朗的思维方式多变而有深度。在书中作者通过一个又一个隐喻告诉我们,我们是自己的神,人的灵魂和神灵一样高贵,我们的大脑有超乎自己想象的潜能,只是释放潜能的钥匙还没被人类所控。但与此同时,他有对宗教给出了新的更令人着迷的解释。在所罗门兄妹的一段精心设计的对话中,我们惊奇地发现原来那么多前沿的科学知识竟可以在宗教经典中得到印证。我们不得不承认对这个世界而言我们永远都是无知的,即使被认为近代人类的巅峰智慧可能也早已被遥远的过去预料到了。

到最后,那付出无数鲜血,被无数人苦苦追求的传言蕴含古典奥义,改天换地的伟大力量,不过是一本圣经。

培根说过,有伟大信仰的人,生活永远放射着光茫。

人的信仰,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培养的。崇高的信仰是从爱的熏陶中萌发的,和谐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信仰的根本意义就是能够赋予短暂人生以永恒的意义。这种精神可以说是人生价值的追求,而人生价值的实现是建立在信仰支柱的基础之上的。

信仰也包含着对未来美好理想的追求。信仰的有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发展的可能性。没有信仰的人,会失去把握自身命运的力量。有信仰的人,会为自己的信仰调动自身的一切力量,去对抗命运的狂风暴雨

丹布朗在书的最后还精心设计了一个丢勒魔方,解读出来正是:Your mind is the key 。这也是作者留下的一个启示。一切的秘密的钥匙,都在你的思想里,永远不要低估自己的潜力。

共济会、金字2020塔、环点符、古代奥义、失落的真言当这一切一一出现在你眼前时,你就会发现,你根本无法拒绝这样一个奇妙无比又充满诱惑和刺激的世界,就是这样一本书,足以改变整个世界

第一次知道丹布朗是因为《达芬奇密码》,那时我还在上初二,一开始我就被他独特的叙事风格和紧张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热血沸腾的我只用了一个星期便读完了整本书那是我第一次这么快地读书,我折服了,真想不到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天才,真想不到原来悬疑小说还何以这般博大,包含宗教、科学、艺术等诸多领域的知识,而且写得滴水不漏、入情入理却又出人意料,让我不禁感叹自己的无知。

我本以为我读书的速度不会再快,可当我读完他的新作《失落的秘符》后我才发现,我只用了不到3天时间,43万字2020,听起来吓人读起来却异常的快,就在不知不觉中。

书读之后,感慨万千。科学与宗教,原本几乎敌对的两股势力,竟然能如此紧密的融合每个人都是神、造物主,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原来真正的真理竟如此简单合众为一。

现在终于明白了作者为什么仍要使用兰登这个角色,这一系列事件已经够离奇了,除兰登之外不可能再有人有魄力和勇气面对这些谜题和挑战,担负起拯救全人类的重任。而那些永恒的智慧和信仰,从未曾遗失,他们被埋藏在深处,等待着人类的发现

读完了悬疑大师丹布朗的新小说The Lost Symbol,中文版《失落的秘符》也已经出版。丹布朗的小说一向精彩地让人拿起书就舍不得放下。虽然套路性很强,但我还是心甘情愿地被他忽悠来忽悠去。不过这次没有被完全忽悠到,读到一半时已经猜出来了杀手的身份和埋藏的宝贝,但我还是读完了以便印证自己的猜测。

这本书跟《达芬奇密码》和《天使与魔鬼》一样,主角是哈佛教授符号学专家兰登。故事几乎像电视剧《24小时》一样紧张刺激,兰登要在一天之内破解某些符号挽救好友的生命安全和国家安全。

这个小说延续了此前《天使与魔鬼》和《达芬奇密码》的主题,仍然探讨宗教和科学的问题。看来丹布朗是跟基督教和天主教耗上了,呵呵。不同的是,这次他更加大胆,几乎公开跟所有的宗教叫板。他几乎在告诉读者,所谓的神就是我们人自己的灵魂。我们的大脑有着超出我们想象的潜能,只不过我们人类还没有掌握释放潜能的钥匙。还援引念力科学(Noetic Science)的研究成果佐证这一点。呵呵,估计我们刚刚过世不久的钱老会比较赞同这个观点。

在英文版的封底的左下角有一块由16个字2020母组成的方格(square)如下:

Y U O E

M S T D

I I N H

R E K Y

利用新书中丢勒的魔方(Magic Square)提供的顺序把这16个字2020母重新组合之后,可以得出这样一句话 Your mind is the key (不知道怎么翻好,你的智能是钥匙?)。 这可以说是作者的结论吧。刚才网上查了一下中文译本的封底可惜却没有了这个16字2020方格。看来译者和出版社没有吃透这本书中最关键的魔方。不过,也不好为难他们,因为翻译本身就是件很难的事。要想在翻译中保证100%地传达原文内容几乎是不可能的。

个人觉得这部小说情节设计还不错,依然可以看出丹老头渊博的学识和超出常人的逻辑组织能力,绝非平淡无奇。难能可贵的是他依旧延续了《达芬奇密码》的写作风格,写的虽然是小说,但是小说背后要说的秘密,却是经过了大量调查研究而得出的结论。这种调查研究不见得被主流科学家或宗教或社会所接受,但却符合逻辑,经得起基本的逻辑推敲。换言之,他的写作不是天马行空、故弄玄虚,没有把读者当弱智耍。

但是考虑到丹老头花了6年时间研究撰写,再加上《天使与魔鬼》和《达芬奇密码》那超凡脱俗般地精彩纷呈,俺不得不说俺读完这部新书是有些失望的。寥寥的几个破解密码的情节散落在500多页的书里面,显得水分太多,而结尾保护秘密之人刚刚受到了巨大打击竟然还有闲情逸致来解密更让人感觉有些荒唐。不过作为消遣打发时间的小说,这本书已经很不错了。浅显易懂的文字2020、曲折离奇的情节,保证你像电影一样大呼过瘾。为了保护您的好奇心,俺就不作更多的剧透了。

喜欢这本书的筒子们如有疑问欢迎评论探讨本书情节及如何解码。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通用


"考尔德说过“仅次于选择益友,就是选择好书。”,作品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东西。我们要做的是认真读好原作的前提下,将自身的见解一起写进读后感里,有关作品的优秀读后感都有哪些特点呢?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的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1】

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

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

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

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

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

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

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

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

尘埃落定,木已成舟

无论你是否接受

随风而去,随风而去

不管怎么说

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2】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她,文采飞扬,妙语连珠,让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么细腻的笔调,让我怎么相信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个?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妓女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写到玫瑰的时候,只通过一句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有遮拦的人。如此的生动细腻,如此的相得益彰,怎么不让人为之倾服呢?

而且爱玲用词严谨且特别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淫而不荡,赋予人无限遐想,又岂能用平常之言语与其媲美?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通过振保与娇蕊的对话,可以充分生动的体现出语言的幽默风趣。当娇蕊问及振保说喝什么时,振保说随便,结果娇蕊却记得振保喜欢吃清茶,振保在称赞她记性好时,娇蕊接下来说了一句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可见只有有心才会记得下来。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足见她稚气的娇媚。

见过艾许太太之后,由于娇蕊不经意间的一瞟和那轻轻的一句话,触动了那原本善良、纯洁的心灵,她的话使他泪下,虽然也只是身外物。有句话写的还是非常耐心寻味的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

在振保得知娇蕊写航空信告诉士洪要离婚时,振保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娇蕊。在母亲的催促下,娶了一名大学生烟鹂。遗憾的是振保对他的身体并不感兴趣,因而渐渐的疏远开了。他开始宿娼,在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两个爱人玫瑰和娇蕊。

烟鹂在备受冷落的情况下,和一名裁缝有染,振保知道以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去折磨烟鹂。

结尾说,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他是好人,可是却不会去干好事。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3】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还清楚的记得,从前不知道张爱玲,不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只单单这句话就一发不可收拾的想要了解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女子能这么一针见血,辛辣又让人怜惜。

渐渐地看过三毛,看过萧红,也读过林徽因,可就是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不强求别人喜欢的女人,张爱玲。不记得是不是初中最开始接触她,总之就是毫无缘由的爱了这么久。于我看过的篇目而言,三毛太过洒脱恣意,似乎所有的生活所有的文字里装满的都是她自己,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经历,自己倔强不一样的生命。萧红尝过太多凄苦,苦到最后似乎忘了最初的骄傲。林徽因太过完满,完满的隔着一层圆滑的纱总觉得太不真切。唯有她,那张睥睨一切的照片我竟然觉得有点小姑娘的倔强,爱即是爱了,伤也被伤了,可我还是我自己,为一个人低到尘埃里也是我愿意,但倘若不是那个人,也许清冷的笔尖倒真如玫瑰的刺。一直觉得张爱玲是看得透的,所以才觉得她生命里的每一次选择都那么那么不一样。

回到文章里,除了最著名的信条红玫瑰与白玫瑰,她的很多文字都太过精辟。殷宝滟送花楼会里张爱玲讲到的男孩子没有的妇科病症简直不能再赞同,所以世上有这么多阴差阳错,这么多相互折磨,这么多错过。那句话真好,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没有勇气到头来碰到的所有人都变成了不如意。

一向不喜欢在书上涂涂画画的我也忍不住划了两条线,怕忘了最初的惊艳。总之,你的一生过的并不好,可,你很好。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4】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800字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8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最经典的一段话,写出了中国众多男性的心声。而我谈的就是这段爱情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得不到的自然才是最好的,但是得到了的东西未必就不会失去。大多数人这样,振保也亦然。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可以认真对待每一段感情并无悔于最后的结果,不只要美好的过程更要完美的结果;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能在有了红玫瑰以后安然的过好日子不去惦记着那个床前明月光;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该是多好。

令我感触深刻的并不是娇蕊怎样的'艳丽与媚态,而是在她与振保离别多年后再次重逢时的身体发胖。多年以后,振保困于生活的压力,娇蕊也不再同往日那般活的精彩,这让我深深读出了岁月的无奈和世事的无常。娇蕊是一朵凋谢枯萎的玫瑰,久而久之也便成了一抹蚊子血极其普通了。而烟郦,她输在了自己的懵懂与无知上面,输在了自己的固有化模式上面。她爱振保,但也不只是要振保,她若是嫁给另一个男人也仍然会去爱另一个男人。但换个想法,烟郦最后与别人有染,也是振保自己一手促成的。可以说,振保和烟郦都不快乐,这段婚姻也从未幸福。

书中三个人物都是悲情的,我们并不能在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也不能在得到的时候太去贪心。我们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有资格去说怎样爱别人。爱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振保娇蕊烟郦爱了一生,也败了一生,而我们的一生还太长了。多亏的是,娇蕊在离开振保以后终于遇到了那个对的人,尽管她已然成为一个落败的红玫瑰。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悲壮和美丽并存的本体。情至深处,知悔不愿悔。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5】

张爱玲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改编为了电影版,整体的效果挺不错的。使之很真实的表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更加真实形象,演员的表演也更是到位,一举一动都是有意味的。画面的色调和切入都有着不同的含义,为整个故事奠定了基础的基调。

看了这部电影,我没有对佟振保这类人有什么偏见,因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戴着一张面具,只不过面具的大小罢了。要怪也只能怪这个人类的社会,只能怪人类的欲望。人类总是不断的谋求所谓的幸福,但幸福背后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呢。总之,这对于人类来讲,太平常了。人类的生活,穿的是动物的皮,吃的是动物的肉。人类确实温暖了,也吃饱了,但付出的却是动物的一切。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说一套、做一套,这都太正常不过了。我觉得这部电影,不是在批斗一个人,而是对人类自私、欺骗的一种批判。为了自己所谓的幸福,不择手段。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什么是幸福,没有一个标准,大于5是幸福吗?大于10是幸福吗?还是大于100是幸福啊?幸福永远都没有一个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但,人却是一个欲望的动物,永远都不会满足,没饭吃,就想吃饱;有饭吃,想吃好;吃好了,又想吃没吃过的。总是这样无限的放大,电影里的佟振保,最后以他不幸福结局。但在我看他完全可以幸福,只是他自己的原因罢了,自己的欲望罢了。他有漂亮的老婆,有漂亮的女儿,有钱、有地位、有尊严,他还要什么???对于我来讲这已经够幸福了。清心寡欲!最好的解决办法。只有不断的克服自己的欲望才能真正的感受的生活的幸福和乐趣。为了欲望而活,只会让自己疲惫不堪。就像在电影的最后一样,佟振保和老情人见面了,佟振保一个大男人却哭了,而面对的老情人却很淡定,因为她懂得了珍惜,懂得了克服自己的欲望,而佟振保却截然的不同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必须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人是不能完全自由的生活在社会里的,如果人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任何控制的,人类会灭亡,世界也会灭亡。追寻规律办事,这是万事万物的要求。

总之,看完这个电影,就一句话:清心寡欲,珍惜生活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6】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里面共有12个故事,在读了一些故事后,我不得不对张爱玲感叹,她对人物的刻画只能用四个字形容:抽丝剥茧。而其中也有一些使我印象深刻。

第一篇故事《年轻的故事》中的男主人公潘汝良,他爱国,却对中国人没多少好感,并且讨厌他的家庭。他们家中母亲是典型的被封建旧礼教压迫下的可怜人,父亲在外做生意且经常喝酒。家中的兄弟姐妹多。在旧社会中,妇女都是牺牲品,这又不禁让我想起张爱玲的身世背景,没落的贵族,吸烟片的父亲,不管事但漂亮的后妈,这些好像都是她这本书后面的强大的背景。我一直认为,没有故事的人是写不出好文章的,可我最近又体会到,有故事的人也不一定能写出好文章。

话说潘汝良某天遇到了自己一直画的侧影的真人版——外国姑娘沁西亚。沁西亚是俄国人,就在他两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沁西亚突然告诉潘汝良她要结婚了。我一直认为一个女孩子的婚礼应当是特别美好的,可看了张爱玲笔下沁西亚的婚礼,完全被颠覆。“俄国礼拜堂的尖头圆顶,在似雾非雾的毛毛雨中,像玻璃缸里醋浸着的淡青的蒜头。礼拜堂里人不多,可是充满了雨天的皮鞋臭。神甫身上披着平金缎子台毯一样的氅衣,长发齐肩,飘飘然和金黄的胡须连在一起,汗不停地淌,须发兜底一层层湿出来。他是个高大俊美的俄国人,但是因为贪杯的缘故,脸上发红而消肿。是个酒徒,而且是被女人宠坏了的。他瞌睡的睁不开眼来。”

尤其我最喜欢的一段“圣坛后面悄悄走出一个香伙来,手持托盘,是麻而黑的中国人,僧侣的黑夜下露出白竹布袍子,赤脚吸着鞋。也留着一头乌油油的头发,人字式披在两颊上,像个鬼,不是《聊斋》上的鬼,是义家里的,白蚂蚁钻出钻进的鬼。”与这些恰恰相反的是新娘子自己对这场婚礼的重视,好像这不像一场婚礼而是一场葬礼。

在张爱玲笔下,旧社会的妇女都是悲哀的,她们结了婚,成为丈夫的附庸,她们显得粗俗,没有文化。她们只适合在家里带孩子,负责伺候好她们的丈夫。最让我感到残酷的是在《花凋》这篇故事中,川嫦得了肺病,当郑夫人要去给川嫦买西药治病,郑先生强烈反对,说:“这孩子一病两年,不但你,百家笔记网()你是爱牺牲,找着牺牲的,就连我也连带着牺牲了不少。不算对不起她了,肥鸡大鸭子吃腻了,一天两只苹果——现在是什么时世,做老子的一个姨太太都养活不起她吃苹果!我看我们也就只能这样了,你有钱你给她买去。”我不敢相信这是她的父亲,眼睁睁看着女儿去死,这是张爱玲笔下的人性,在那么一个社会,亲生女儿又算得了什么。

而当我不断地阅读这本书,它越来越给我一个感觉:现实太残酷!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7】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张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这句话诠释出一个距离产生美的普适道理,谁不是这样呢,看到一个令人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能让人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点你也常常能见到了,那么相处还能有什么火花呢。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8】

振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情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心,口问口,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中国男性(书生气较重的男性)的典型代表,家境不是特别的好,是靠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因此对他现有的财富、地位等,他异常的珍惜,遇到任何有损他名誉的事情他会本能地想到保护自己。甚至可以说是“理智”的分析利弊,在面对红玫瑰王娇蕊时,他明知朋友妻不可欺,却还是明知故犯,当王娇蕊向丈夫摊排时,他却不敢接受王娇蕊的爱,他自私、虚荣、懦弱,面对这种男人,女人得到的下场只有如王娇蕊那样的痛苦和饱经伤害。对于他的妻---夏烟鹂,他有的只是责任而没有爱,他早已厌倦了她,他不过是他拿以躲避王娇蕊的挡箭牌,烟鹏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与她交流的只有收音机,无线广播,她没有经济来源,她也爱着振保,因此她虽饱受冷落,但还是不停地为振保说好话,在她看来,振保还是个负责的,善良的丈夫,她不会与人交往,一直活得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当然,她也同样作过出格的事情,振保可以允许自己去宿娼,却不愿意自己的妻子与人通*,这种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和观念,在现在的男人身上也依然存在着,振保由此变得暴躁易怒,但他却是一个有学识,有文化,在理智和情感上懂得拿捏,始终是以理智占上风的人,他又重新做人,对家庭、妻儿负起了责任。

这部小说以极其细腻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不同人的内心世界,其主旨与表现的思想,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失落的英雄》(优质读后感)


寒假偶然在书店,看到了雷克·莱尔顿创作的“波西·杰克逊系列”,惊喜万分,原本以为这是一部神话故事,读完后发觉,故事的背景却是现代!而故事的主人公们是希腊神话里的诸神与凡人的孩子们!他们生活在混血大本营。我读了《波西·杰克逊奥林匹斯英雄系列:失落的英雄》这本书,故事紧衔波西·杰克逊系列而来,雷克·莱尔顿编著的《失落的英雄》为“波西·杰克逊奥林匹斯英雄系列”的首部。

主要讲了粉碎克洛诺斯阴谋后,波西·杰克逊神秘隐匿,安娜贝丝找不到男友心急如焚,混血营精神领袖蒸发,营员情绪低迷混乱。

一个神秘的男孩伊阿宋出现在去荒野中学的巴士上。神异的是,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正牵着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儿的手。正当他疑窦丛生时,身边的同学忽然变成了魔兽,名字可爱的喜洋洋•海治教练居然也是半羊人。伊阿宋小笛和雷奥被风暴精灵围攻,教练为保护他们坠入了深渊,而他们被混血者援军救到了混血营。三个人对自己的身世逐渐了然,原来,他们每个人都是半神。不过,伊阿宋已无法找回自己的记忆,更奇怪的是,当老师喀戎看到他时,认为他已经死去千年。

被困的天后赫拉不时托梦给伊阿宋,为其指点迷津。小笛的影星爸爸忽被绑架,他们能迅速解救一人一神、阻止大地之母盖娅复活吗?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友谊的难能可贵在伊阿宋和小笛被独眼巨人围困时,雷奥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营救他们,爸爸被绑架时小笛绝不连累伙伴自己去营救。

友谊是我们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有了友谊生命才不孤单。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7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7篇)”,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 篇1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中国近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平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 篇2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 篇3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 篇4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 篇5

这本书里原本是有两篇小说的,我只看了前者。

最近觉得自己浅薄,不堪到一无是处,于是便着了哲学的道,又因了叔本华那句“人生的本质是痛苦”这句话里的引用才来拜读了这篇小说。

叔本华说,人生的本质是痛苦,因为人有无穷无尽的欲望,有欲望不能实现是痛苦的,实现欲望的过程也是痛苦的,实现了欲望便觉得无聊与空虚,于是,又去寻来了新的的欲望去实现和满足,这欲望来的迅速,来的连续不断,所以,人生的本质是痛苦。

这个观点,一如文中的那段经典的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宠爱的永远有恃无恐。小说里描写的人物,我最欢喜王娇蕊,因了她离开振保时的自尊,也因了她在公交车上再遇振保后的自爱,她是年轻时傲娇放纵,中年时又自尊自爱,是一个有故事和个性的人,倒不是喜欢她的玩世不恭而是倾心于她的有个性。

相反,烟鹂的状态我是有些厌恶的,畏畏缩缩,不知其可,白得像一根蜡烛,无味无趣,没有情绪,又不知如何上进,如何改变,看她的故事时一种无力感浸满了全身。

至于振保,是那世间的一枚凡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俗子,人身上的所有欲望,所有应该的脾气和龌鹾他都有,因而他应是那叔本华口中的主角,他的人生是痛苦的,欲望无尽,痛苦也无尽。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 篇6

书里两个故事,红白玫瑰和倾城之恋,一样可怜的女人,却有不一样的归宿。

红白玫瑰:圣洁的妻和热烈的情妇都是男人生活中的调味剂,男人的事业、名声远远大于女人的生活和命运,男人一边想要拥抱新事物、释放自己的爱,一边又挣脱不出传统的束缚,女人可以是男人自尊的牺牲品,对于圣洁的妻,男人爱了才有天堂,男人不爱即使不愁吃穿有名有份,终究还是如同生活在炼狱,孤独寂寞!男人苦苦为了家,就可以抵得过女人一生的孤寂,此时男人在外花天酒地也是理所应当,女人不甘寂寞偷了情就是下贱无耻。对于热烈的情妇,男人可以享受爱情的滋润和无需负责的自由,破鞋的名头由女人来当,男人依旧是别人的好同事、社会的好青年。对于女人,在那个年代,永远是传统的受害者,红玫瑰的大胆和热情不能被传统所接纳,是被传统唾弃的,白玫瑰的圣洁和自持不能被丈夫所宠爱,是被爱情抛弃的!那时候的男男女女,从来都不是公平的。

倾城之恋:旧社会,离了婚死了丈夫的女人就是一个累赘,即无用还得贴钱养活,婆家不要娘家嫌。有点身份的,不甘于放下身段去做那下贱的粗使去养活自己,自降一等,就彻底绝了上层社会的路子。这身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男人便是这类女人的救命稻草,或者说,男人基本上是所有女人的救命稻草!和平时期,女人以经济实力挑选自己的主人,男人以家族地位和品貌挑选自己房子的主人,对于上层社会的男女,爱情是奢侈的,有一点灵魂上的契合便足够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即使有了爱情,也会屈居于利益之下。或许真的是患难见真情,战争,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利益在战争面前也突然显得微不足道,爱情在这时占了上风。但是,富贵的才配谈将来谈爱情,穷苦的只配谈论下一餐如何果腹……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 篇7

言有尽而意无穷。

书中主要写了振保这个男人,鲜少提及他的姓氏,一生与女人的纠葛,让我们看到了他的一面,同时也是那些女人的一面。

从巴黎女子的放荡,到之后的不敢耽搁,情迷意乱后的后悔,无法承担的逃避,面对生活的平淡,厌恶的同时却也从来无法挣脱。

大抵每个人生命中都有那一枝红玫瑰,最终却都栖息于白月光。红玫瑰,被认为无法承受,太过热烈而超出了生命的负担。事实上不过是自己的懦弱,不敢面对现实的惨淡。

渴望热烈的感情,渴望一时冲动,却没有办法承受那样炙热的感情,那种动心后的付出。不过是绸缎上留下的大片大片的泪渍,最终的最终,都遗忘在了时间的长河里。

剩下的只是一句你好,只是一个简短的问候,貌似对于往事的依恋。哪有人真的会怀念往事,怀念的不过只是自己的一种缺憾,一种抱歉。如果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耽误了别人的人生,最后想起来的不过是对于逃避后的庆幸与遗忘。

生活的本身就是平淡,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这种平淡。起初的我们,不过以为自己是对于现实的妥协,对于世俗的依恋。

百般挣脱后才能够发现这本来就是我们最初的状态,无论我们是有多么讨厌这么一个自己。我们终其一生,不过是做了一个别人口中的好人,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所谓家庭的幸福,没有那么多宏伟的追求,只是平淡。

挣脱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自我寻找,一种自我追寻。发现挣脱后的生活那么没有意义,和自己当时的企盼背道而驰,剩下的,不过就是日复一日的进行。如果说让我去做一个选择,我可能会更倾向于追求一种轰轰烈烈的感情,毕竟心之所往。日子平淡到无味可以接受,可是如果不是和自己真心喜爱的人共度一生,挣脱后的恢复又何尝不是暴风雨来临前平静的前夕?

走一遭的我们,没有必要去固定自己的形状,可以在意世俗,但永远不要流于世俗。

可以接受别人的指责,如果是自己坚定地生长,那就不要把这种指责放在心上。可以在意别人的感受,如果我们不会过分地委曲求全。追求属于自己的红玫瑰,如果可以,也让她变成你的白月光。

夜夜皎洁,相伴相随。彼此是红玫瑰,也是白月光。长在心上挖不去,陪在身边难相弃。大概这也是爱情最好的模样。拥有轰轰烈烈的青春,也有细水长流的过往。愿我们都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玫瑰与月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她姓张,名爱玲,上帝没给她倾国倾城的绝世容颜,让她做不成大上海纸醉金迷世界里的粉黛花瓶,但却赋予了她一颗聪慧、通透的心思,让她把最美的文字留给人间。

记得,第一次读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就让我非常感动,彼时,虽然我并不知道她想要通过那些忧伤凄婉的字句流露出什么样的情感,但仍然陶醉在她淡雅、凄婉的故事之中,更陶醉在她那让人言语尽失的字里行间。

她的文字最美之处,便在于斯,你未必要懂,但一定能够感知到那是美,然后深深沦陷,无法自拔。

我记得那里面最最精彩的一句话,她这般念叨着: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那个时候,我认定她是个不快乐的女子,一是因为她的样貌,二是因为这世界大多数人都是凡夫俗子,攀不得她的高枝,领略不到她那些通透达观的智慧。

她就是那个时代的李清照,写不尽的风花雪月,却总慢亘着推诿相互的离愁别绪。 不知为何,我去不爱李清照,独独爱她。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张爱玲不美,甚至面貌有些丑陋。

有几次,掩卷沉思,思绪中那飘舞的秀发早就将面上的迂回沟壑取而代之,女子的美,在岁月之后,就注定消亡殆尽。但独独,她留下的那些文字不会,那是永恒的伤怀,永恒的美好。 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只是觉得她的那些一字一句都敲进了我的心里。

绚烂、浮华也好,平实、安稳也罢,都不过是一种外壳,是裹在药片外面的糖衣,只是让你可以轻易咽下,但真正能够拯救那些荒芜心灵的却是内里深处苦涩的药剂。

我们都有着只能暗夜里独自舔舐的伤痕,只是我却深深的希望,我的伤,也能如她一样。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 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 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 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书里那段对男人最写实精辟的描写,我很佩服她可以将男人的心理描写的如此透彻! 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红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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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阳光,让我们能沐浴在七彩的世界里,在阅读了作品后,我相信你会对这部作品产生兴趣,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篇1)

作品里面揭示了振保的对于女人的喜好:“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王士洪的妻子娇蕊恰好符合他的要求,可没有想到居然弄假成真,娇蕊真的爱上了他。也许振保只是单纯的想要偶尔的温存,需要一种若即若离的刺激犹如百爪挠心却又甜蜜的酸爽,却并不需要娇蕊长久的陪伴。所以,当娇蕊爱上了他之后,让他觉得无以适从,最终以自己内心所谓的道德约束放弃了娇蕊。妻子烟鹂尽管娴静温雅,是个传统上的好妻子,因为太过于循规蹈矩,反而不能满足他的这种猎艳心理,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平庸至极、可有可无。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句话是作品里最为脍炙人口的一句,恰到好处的诠释了许多人喜欢追逐猎物的感觉,到口了反倒是觉得嚼之无味,匆匆找寻下一个猎物,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他们喜欢的不是结果,而是一种热烈燃烧的过程。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篇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想付出的时候却是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篇3)

在这个故事里我看到很多人的书评还是把故事内核着眼在男权社会下的女性命运,其实这个故事里我觉得和男女权结构对人命运的影响不是很重,这里面的几个主人翁:玫瑰,娇蕊,振保,还有烟鹂,包括世洪都是不幸的。这个故事虽然写于1944年,但放在现代社会里仍然觉得这些人如在你身边。

我竟然有些喜欢娇蕊,漂亮热情、天真大方,敢爱也敢离开,虽然从道德上讲她不是好人,她的命运属于咎由自取,但对于她和振保的情生情灭我还是很同情的。振保是个有责任心的人,他的悲剧也在于他太有责任心,他出过样留过学,在“外企”上班,经历让他思想比较开放,喜欢有声有色的女人,但从小贫困的家庭环境时刻在提醒他成功后的各种责任,他向往外国人的自由奔放,又自愿把自己隋于中国式的道德与责任框架中。

两种思想在体内的冲撞,让他在最终选择的平淡无味的婚姻生活中纠结、撕扯、痛苦,又最终归于平静得过且过。即便现在是21世纪了,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人和他一样的一边向往着自由、激情的生活,一边又麻木着自己和平庸和解、共处,张爱玲的书,对人性的丰富剖析得实在是深刻。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篇4)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篇5)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是张爱玲书里那段对男人最写实精辟的描写,我很佩服她可以将男人的心理描写的如此透彻!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红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篇6)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

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

可悲又可怜。

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

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的`结局。

可是没人能够做到。

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

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

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

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平,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

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

《红玫瑰与白玫瑰》400字的读后感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400字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白玫瑰和红玫瑰读后感


白玫瑰和红玫瑰读后感(一)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 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白玫瑰和红玫瑰读后感(二)

白玫瑰和红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最大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唯一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2020更为贴切了。


玫瑰读后感(三)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精选


读后感大全专题“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以下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精选”。俗话说:身体和心灵,总要有一个在路上,放飞心灵的途径之一就是读书,读完作品,心灵也仿佛受到了净化。我们从读后感中可以体会到作品的深意。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精选(篇1)

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

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

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

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

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

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

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

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

尘埃落定,木已成舟

无论你是否接受

随风而去,随风而去

不管怎么说

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精选(篇2)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精选(篇3)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我记住了这句话。

前两天看完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

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

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能够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我理想的生活,害了自我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我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我以前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取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期望爱的不一样,以前爱的,时光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

总是在自我浪荡后,来后悔。

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我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我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先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但是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我也很喜欢这句话。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

振保能够让我看出了他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白玫瑰与红玫瑰》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精选(篇4)

振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情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心,口问口,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中国男性(书生气较重的男性)的典型代表,家境不是特别的好,是靠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因此对他现有的财富、地位等,他异常的珍惜,遇到任何有损他名誉的事情他会本能地想到保护自己。甚至可以说是“理智”的分析利弊,在面对红玫瑰王娇蕊时,他明知朋友妻不可欺,却还是明知故犯,当王娇蕊向丈夫摊排时,他却不敢接受王娇蕊的爱,他自私、虚荣、懦弱,面对这种男人,女人得到的下场只有如王娇蕊那样的痛苦和饱经伤害。对于他的妻---夏烟鹂,他有的只是责任而没有爱,他早已厌倦了她,他不过是他拿以躲避王娇蕊的挡箭牌,烟鹏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与她交流的只有收音机,无线广播,她没有经济来源,她也爱着振保,因此她虽饱受冷落,但还是不停地为振保说好话,在她看来,振保还是个负责的,善良的丈夫,她不会与人交往,一直活得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当然,她也同样作过出格的事情,振保可以允许自己去宿娼,却不愿意自己的妻子与人通*,这种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和观念,在现在的男人身上也依然存在着,振保由此变得暴躁易怒,但他却是一个有学识,有文化,在理智和情感上懂得拿捏,始终是以理智占上风的人,他又重新做人,对家庭、妻儿负起了责任。

这部小说以极其细腻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不同人的内心世界,其主旨与表现的思想,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精选(篇5)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

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

可悲又可怜。

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

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的`结局。

可是没人能够做到。

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

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

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

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平,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

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精选(篇6)

张爱玲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改编为了电影版,整体的效果挺不错的。使之很真实的表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更加真实形象,演员的表演也更是到位,一举一动都是有意味的。画面的色调和切入都有着不同的含义,为整个故事奠定了基础的基调。

看了这部电影,我没有对佟振保这类人有什么偏见,因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戴着一张面具,只不过面具的大小罢了。要怪也只能怪这个人类的社会,只能怪人类的欲望。人类总是不断的谋求所谓的幸福,但幸福背后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呢。总之,这对于人类来讲,太平常了。人类的生活,穿的是动物的皮,吃的是动物的肉。人类确实温暖了,也吃饱了,但付出的却是动物的一切。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说一套、做一套,这都太正常不过了。我觉得这部电影,不是在批斗一个人,而是对人类自私、欺骗的一种批判。为了自己所谓的幸福,不择手段。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什么是幸福,没有一个标准,大于5是幸福吗?大于10是幸福吗?还是大于100是幸福啊?幸福永远都没有一个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但,人却是一个欲望的动物,永远都不会满足,没饭吃,就想吃饱;有饭吃,想吃好;吃好了,又想吃没吃过的。总是这样无限的放大,电影里的佟振保,最后以他不幸福结局。但在我看他完全可以幸福,只是他自己的原因罢了,自己的欲望罢了。他有漂亮的老婆,有漂亮的女儿,有钱、有地位、有尊严,他还要什么???对于我来讲这已经够幸福了。清心寡欲!最好的解决办法。只有不断的克服自己的欲望才能真正的感受的生活的幸福和乐趣。为了欲望而活,只会让自己疲惫不堪。就像在电影的最后一样,佟振保和老情人见面了,佟振保一个大男人却哭了,而面对的老情人却很淡定,因为她懂得了珍惜,懂得了克服自己的欲望,而佟振保却截然的不同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必须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人是不能完全自由的生活在社会里的,如果人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任何控制的,人类会灭亡,世界也会灭亡。追寻规律办事,这是万事万物的要求。

总之,看完这个电影,就一句话:清心寡欲,珍惜生活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精选(篇7)

再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人普通人向来是这样区分节烈二字的。

红玫瑰之恋

1.开始:娇蕊和振保在明知不合理的情况下热烈开始,开始的那么不顾一切!似乎从不担心结果是否可以承受。二人都很自信自己不过是在游戏人生,各自都有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本领。

2.过程:绝对的浪漫唯美,但是渐渐地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红玫瑰要的是美好的爱情,甚至愿意牺牲声誉和家庭,天真的认为只要搬开丈夫这块感情的绊脚石,一切就会完美,因为她自信自己有驾御感情的本事,并且勇敢的去做,而振保虽然爱红玫瑰,却依然选择明哲保身,他内心把红玫瑰与白玫瑰区分的很清楚,他需要的是有白玫瑰的家庭还有一切利己的名利声誉,所以值得割舍的就是红玫瑰。

3.结局:对于男女主人公思想的分析,结果显而易见,红玫瑰为了想要的爱情首先放弃家庭,放弃一切不一定值得;但是振保却不领情,毫不犹豫的选择决裂,按照自己想法得到了白玫瑰和名利声誉,至此,美好的爱情最终就这样以悲凉无奈的结局收场。

白玫瑰之情

1.开始:白玫瑰要的是一辈子,现在好将来更要好,简单平淡,似乎过于世俗!振保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圣洁的、被世俗认可的想象中的完美的白玫瑰,这样的女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妻。

2.过程:在张爱玲的笔下很难感受到这平淡如水的生活有什么激情浪漫可言,乏味懦弱的妻,无尽的家庭琐事,在外人面前笨拙的维护自己丈夫的白玫瑰;不安分的、内心永远凄凉空虚的振保,虽然如此的不满足,但却从未想到过放弃,只是因为烟鹂是自己想要的那朵白玫瑰。

3.结局:在丈夫眼中如此乏味的白玫瑰,长期得不到为人妻应有的的尊重和爱,渐渐的也变成了红玫瑰,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那个佝偻着、有着苍黄脸的裁缝的红玫瑰。振保难以理解并且内心深处不情愿承认这个事实,巨大的失败感!这时振保再见到可称之为俗艳的为人母的娇蕊,而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的不幸福,妒忌难过落泪的居然是他而不是她!内心的妒忌和强烈的失落感汹涌而来,这样的打击是振保这样自信可以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真正尝到了苦涩滋味的他选择了更加的不尊重来报复,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只是在报复自己!烟鹂此时的选择却没有违背开始时的意愿:一辈子。不离不弃,找到了正确的方法,终于,振保彻误,真正的认真做回了好人!

结局还算不错吧,在我看来,一切的不满足都是欣赏者的心魔在作祟,白玫瑰也好,红玫瑰也罢,不过是欣赏者的思想和需求不同,判断她是哪种玫瑰,只需要扪心自问,我到底需要什么?自然会摘到理想中的那一朵。想好了选择你所需要的那一朵会有什么结局?能否承受?那就要牢记自己的初衷!真心难求,任何事任何人,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待!千万不要落泪!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精选(篇8)

作品里面揭示了振保的对于女人的喜好:“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王士洪的妻子娇蕊恰好符合他的要求,可没有想到居然弄假成真,娇蕊真的爱上了他。也许振保只是单纯的想要偶尔的温存,需要一种若即若离的刺激犹如百爪挠心却又甜蜜的酸爽,却并不需要娇蕊长久的陪伴。所以,当娇蕊爱上了他之后,让他觉得无以适从,最终以自己内心所谓的道德约束放弃了娇蕊。妻子烟鹂尽管娴静温雅,是个传统上的好妻子,因为太过于循规蹈矩,反而不能满足他的这种猎艳心理,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平庸至极、可有可无。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句话是作品里最为脍炙人口的一句,恰到好处的诠释了许多人喜欢追逐猎物的感觉,到口了反倒是觉得嚼之无味,匆匆找寻下一个猎物,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他们喜欢的不是结果,而是一种热烈燃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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