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小学生读后感 ·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字5遍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字5遍

读后感300字5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小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也可以利用课余阅读新的书籍。课外阅读有助于开拓小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在阅读课外书籍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小学生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读后感300字5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内容,欢迎查看!

篇一: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瑞典的民族英雄——阿斯特丽德的国际爱徒生小说——《长袜子皮皮》。

长袜子皮皮的全名其实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但她更爱叫自己皮皮。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他的鼻子长得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祛斑。鼻子下面长的像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他父亲是一位黑人国王,母亲是一个天使,她自己爱说大话,很富有,他有一大背包金币,她觉得捡破烂很好玩,她见义勇为,他身手矫健,活泼好动,胆大,可以从橡树顶蹦到地上,心地善良,但也可以把强盗吓得落荒而逃。

我喜欢《长袜子皮皮》这本书。

篇二: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瑞典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德著作。皮皮是一个力气大的惊人的小女孩,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长满了雀斑。连衣裙上一块红一块蓝,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脚蹬一双黑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皮皮力大超群,可以举起一匹马,教训凶狠强盗。她在马戏团中表演,跟警察做游戏。就算有小强盗、大鲨鱼也不在话下,这说明了他乐观的性格,在她眼中,世界是任由小孩子玩耍、说谎的,这个世界的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因此,在小偷来访时给了他们金币,在强盗掉入海中施救上岸,在朋友被公牛顶伤时推开公牛,在邻居被鲨鱼咬时扔开鲨鱼。他眼中没有发露,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还买糖给小孩、举行各种活动,他从来不认为弱小、强大、邪恶、正义,有什么区别,快乐就是一切。

这就是皮皮,一个乐观、善良、充满爱心又力大无比的小女孩。

篇三: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主要说的是发生在小主人公皮皮这个小女孩身上的事情。

皮皮的妈妈生下她后就去世了。但皮皮一直坚信妈妈是天使。皮皮的爸爸是海盗船长,在一次事故中下落不明。可是,皮皮却相信爸爸生活在一座小岛,并当上了黑人国王。自从皮皮的爸爸的船出事后,皮皮便不再过海上生活了。皮皮回到了陆地,带着小猴子厄尔松先生和一匹马住在一个房子里。她经常去找她的邻居阿妮卡和杜卡去玩。

有一次,两个警察要把皮皮带到一个儿童之家去。儿童之家是小朋友接受教育的地方,皮皮不怎么想去那个地方。皮皮便从这棵树跳到另个棵树上去。她跳的速度很快,让警察们头脑昏眼花,最后放弃了行动。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记录了很多关于皮皮的故事呢!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相信自己,生活是美好的……我太喜欢了这本书了!

篇四: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阿斯特丽德·林格伦是永远的童话外婆。她创造出了长袜子皮皮。

长袜子皮皮是自由人类的象征。她力气大,胆子大,崇尚自由,神勇无比!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她和阿妮卡。杜米这对兄妹结成了好朋友。三个小伙伴,总是在一起玩耍。哪里有他们,哪里就有快乐。皮皮活泼开朗,对各种事物都很乐观。

假如我是皮皮,我要过得比书中的皮皮还要自由。给贫穷家庭捐款,让大家都快乐起来。

皮皮在大扫除的时候,就刷子当鞋,如果我是的话,我不仅会用刷子当鞋,还会用大抹布披在身上当衣服,把海绵绑在手上当手套。这是一幅多么奇妙的组合呀!

虽然皮皮没有大人的陪伴,但她会自己照顾自己,与此同时,她还要照顾她的马,还有尼尔松先生—一只猴子。皮皮不想长大,杜米。阿妮卡也不想长大,我也一样不想长大。因为我们都觉得大人的世界是没有什么可羡慕的。但皮皮有可以让人永远长不大的天书药片。可我却没有,我多么希望我有一粒天书药片呀!

一本好书能让我们收到启发,得到感受。我要遨游书海,享受无穷无尽的知识,与书为友,与书共舞,做一个有学问的人!

篇五: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 名字叫做《长袜子皮皮》。其实,皮皮只是她的爱称。长袜子呢?是她脚上穿的一双袜子。她真正的名字叫做:“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亚·克鲁

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的父亲叫:“埃弗拉伊姆·长袜子船长。”

皮皮是一位奇特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布满雀斑的小土豆。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 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那儿缝一块红布。

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她和她的朋友阿尼卡还有杜米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他们每星期四就会准时到达那棵会长汽水的想树里去采集三瓶汽水。他们还去了皮皮的爸爸统治的霍屯督岛,拜访那些黑人孩子。

我觉得皮皮是个调皮的,有点爱说谎话的,很天真的一个女孩子。我真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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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篇《论语》读后感300字


第1篇:《论语》读后感

《论语》就像一杯耐人寻味的香茶,越品读就越能体会出文言文之间蕴藏的知识。走进了《论语》这本书,我看到了万人师表、学识渊博的孔子。

孔子是春秋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弟子把他平日的言行给记录下来,编成了《论语》。《论语》一共有20章,记载了孔子各方面的言论,围绕着仁 这个主题编制的。孔子是中国儒家学的创始人,他的思想不管在过去还是现在都起着很大的进步意义。《论语》不仅是古代文学的典范,而且是中国的传统文化, 是学习中国文化的开始。

《论语》的第一章就是学而第一,以学为主。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它的意思是说:学习过后能按时复习,不是很愉快吗?现在的一些学生把 复习甚至于学习看做是一件很痛苦、浪费时间的事情。但是你如果把学习看做是一场游戏,我和你之间的学业上的较量!

我读完第一章,突然明白了:学习的过程应该取长补短,应该更好的完善自己不足之处,提高自己的修养。

第2篇:《论语》读后感

论语中孔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 ? 这句话的意思是:学习知识时常去复习,不也很有乐趣吗?

我对这句话深有体会。因为复习对知识巩固的至关重要。不信,我就给你讲个故事听听。

东晋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的字写得非常好,所以老被人称赞,他自己也洋洋得意起来。一天,他去 鸭儿水饺店吃水饺,发现水饺都是从墙那边一个个扔过 来的,而且都准确地掉到了锅里。他去墙后一看,原来是一位老太太在那里包饺子。包好后头也不抬地就扔过墙去,没有一个扔到锅外的。这使王羲之大为惊异,他 觉得他写字还没有熟练到这种程度。于是,他回去后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刻苦练习书法,终于成了一代宗师。

俗话说熟能生巧,在学习上也是这样。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复习对学习的重要性,我们在学习上也一定要时常去复习,因为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 矣。

第3篇:《论语》读后感

《论语》是孔子写的。孔子是春秋末期的一个大人物,他是鲁国人,名丘,字仲尼,生于公元前551年,逝世于公元前479年。他是中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 也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论语》分为奉道、尊礼、崇仁、重孝、尚德。

我最喜欢的是这几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说学习了又常常温习和练习,不也是很愉快吗 ?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不也是很令人高兴吗?人家不了解我,我也不怨恨,不也是一个有德的君子吗?还有就是见贤思齐这句话,让我明白了看到品德 好的人就要和他看齐,要和品德好的人多学习。

读了《论语》的一些文章,使我又多了些知识。我以后要多读一些关于论语的书籍,更好的提高自己的本事,将来更好的卫祖国做贡献。

第4篇:《论语》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没有读莫言的文章,但我用心背诵了老师布置的《论语》。在背诵过程中,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孔子(公元前 551 至前 478 年),名丘,字仲尼。孔子的思想,他说话的精华,比较集中地见之于《论语》一书。《论语》里面内容丰富,写有关于父母的内 容,比如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它教育我们作为子女的出门进家要跟父母打招呼,别让父母不知道你去了哪儿,不要让父母担心。还有写关于人的,比如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教导我们每个年龄阶段所要做的事情。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从书中可以看出孔子和他的弟子们的人格修养、治学态度、处世方法等等都很值得我们去学习,令我们得益不浅。

第5篇:《论语》读后感

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议,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

子张说:读书人遇到危险便可献出生命,看见有所得便考虑是否该得,祭祀时考虑严肃恭敬,沮丧时考虑悲哀那也可以了。

子路问孔子:什么是有成就的人?孔子郑重指出三点:见利思义见到财利,首先要想想是否合乎道义;见危授命,遇到危险时,要用于为正义事 业献身,不怕牺牲;久要不忘平生之言,长时间遇到困难或与人有旧约,不忘当初的诺言。孔子又问那一条重要,子路回答:见危授命只有面对困难,不 拍牺牲,才自然会见利思义'久要不忘平生之言。同学听子路的回答,很激动,不由自主地报以掌声。

这句论语告诉我们人生要做到三点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这三点,才能做到一个有成就的人,特别是见危授命遇到危险时,要 用于为正义事业献身,不怕牺牲,就像黄继光,邱少云等人一样,为国家而牺牲,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见利思义,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这两点。

四篇《边城》读后感300字


第1篇:《边城》读后感

不知道为什么,初三了,反而更没正事儿了,这篇文章,就是我没正事儿的结果之一。

读苏北的文章,引出了他的老师汪曾祺先生,了解了汪曾祺先生的生活,又提到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由此,我翻开了《边城》的第一页。

翻开扉页,就见到一座塔,一座孤房,一条渡河,一条渡船。冷清中夹杂这淳朴,宁静中有略显悲哀。那是一座边城,见城如见人,那么善良,那么简单。

摆渡的老者,七十多岁了,和他相依为命的孙女不大,叫翠翠,父母早年因责任、使命不忍私奔,便双双殉情于这座小城,却忍心留下了老人和孩子独自生活。

老人兢兢业业地守着渡船,一生从未离开那是国家的责任,民众的信任。

日子虽苦,可却有滋有味,我这身在福中亦知福的人也有点向往。

翠翠在听爷爷唱曲儿的日子里长大了,船总的哥俩儿都见了欢喜,那更出息的岳云宁愿为渡船舍弃了磨坊,老人为孙女的幸福想尽办法,却不经意间被二老家的岳云误会害死了失意而下江的天保大老,岳云内心痛苦地也到下游打拼。

第2篇:《边城》读后感

初次看到这部作品我便被封面的图画所吸引了。

《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我们学过他的文章。从照片上看他是一个非常幸福的老爷爷。但读完一本书后,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整本数弥漫了一股恐怖的气息,仿佛让我感觉到了那个年代人们的无奈与辛酸,有一个片段让我惊悚好久,尽然在那个年代里会有人卖人肉,历史书里并没有交代这些。并非没有正义温暖的片段。第一幕《渔》中哥哥与弟弟的感情深深的打动了我。虽然两人调皮不懂事,但是在关键时刻哥哥拼了命的也要保护弟弟,作者在字里行间里仿佛是想让读者体会,就算是在黑暗的年代里,也是会有人性的光辉的。

在《题记》中曾经提到一个问题,用过去与现实作比较,名族品德的消失已经成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人们很自私,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丧失道德。妻子命的也成了用来交换的物品,这不光是道德的问题,更是人性的丧失,我们不能改变时代,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思想,不做肮脏图利的小人,正是沈从文想表达给我们读者的。

第3篇:《边城》读后感

读边城,拖了很长的时间,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打扰了看书的心境,亦或许是自己的懒惰导致。本以为会是很长的故事,却在今晚来了个突然的结局,令人唏嘘不已。

这个纯纯的的爱情故事,像一根针,轻轻的刺痛了我的心。我不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然而对于爱情,却总是希望看到美丽的结局。也许是因为曾经错过的美好岁月,那些等待爱情的日子,那些青春的回忆,总是会让人心中有些淡淡的痛,以至于让我不忍心再看到这些。

是不是每个人的青春,都曾被爱情留下浅浅的伤痛。正因为这浅浅的痛,和绚丽多彩的青春形成鲜明的对比,才让我们更加怀念爱情的美好。故事中的翠翠,大老,二老,也许就是现实中的身边的人,也许就是你我他的代表。

青春时期的爱情,总是会有淡淡的苦涩,但正是这淡淡的苦涩中,却能品出不一样的人生感悟仅以此文纪念我们即将逝去的青春,并祝福我和慧慧的爱情。

第4篇:《边城》读后感

《边城》是一本表姐送我的书。书里讲了在湘川交界水上船家翠翠与她爷爷相依为命以及与后来相遇相识的天保和傩送两兄弟、最后独自守望等待的故事。

是啊,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如宿命的必然。如书中所写:一个人记得太多事情真不幸,知道事情太多也不幸,体会到太多事情也不幸,于是便该笑的时候没有快乐,该哭的时候没有眼泪,该相信的时候没有诺言。

生命中,哪段时光比得过童年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小时候知道的少,所以快乐,所以懂得的少,长大了知道的多,所以虚伪,所以拘谨小心。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无数个人。有些人是可以用时间轻易抹去的,犹如尘土。而有些人,会在你的生命里永驻,犹如钢钉,深刻而坚韧。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珍惜吧!诚如书中最后一段写到的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五篇《边城》读后感300字


第1篇:《边城》读后感

一年端午节,翠翠和爷爷一起去了茶峒,在那里,爷爷由于担心渡船,先回去了,却没有再回去接翠翠,翠翠在那里遇到了二老,二老傩送好意让翠翠去他们家坐着等爷爷,但是翠翠误解了他的意思,反而将傩送给骂了一顿,这可爱的小姑娘,却不知道这将来是他所爱的人。傩送回到家之后,就让人将翠翠送回家,爷爷在渡口问是翠翠吗,翠翠自言自语道:不是翠翠,不是翠翠,翠翠被大鱼给吃了,生气的小姑娘何尝不是这么可爱。翠翠从那以后记下了傩送,她忘不了

随着时间的推进,情节开始起伏。大老在一次意外中死去,爷爷也在一次雷电交加的夜晚逝世,翠翠心碎了。故事的最后只留下了那么一句话这个人也许明天就会回来,但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这句话仿佛是一个美妙的泡沫在明天与永远中消灭了。

也许只有哀伤的故事令人难忘,而《边城》令人最难忘的不仅仅是这淡淡的感伤,更是那质朴的情感单纯的喜欢!

第2篇:《边城》读后感

看完了《边城》,想如果我是傩送,我一定会跑到渡船边,呼喊翠翠的名字,我不要碾坊,我要渡船,我要你和我在一起。无论你到哪里,我也一定会按照爷爷的安排走车路,车路不成也走马路,亲爱的,只要我能与你在一起,可惜我不是,他也不会是我

喜欢《边城》,源自高中时选摘的课文片段,喜欢《边城》更源于我对自认纯朴的喜爱,更源于我对善良的感恩,对自然的热衷,边城,一个湘西的小城,纯朴的民风,让你无法相信的是,假若一个靠出卖肉体的妓女也是那么的忠厚,与人相好,便永远等待着情人,这都是对整个故事定下了一种纯朴、真诚的故事,我想若是我们,我们去了那个时候的边城,我们是不是会自惭形秽呢。

翠翠和爷爷相依为命,翠翠的母亲是和一个军人相爱,后来醇厚的情人阿,他们相伴着离开了人间,留下了翠翠这个苦命的孩子,爷爷非常疼爱这个孩子,爷爷是渡头的摆渡人,每天重复着一项工作,即使是刮风下雨。

第3篇:《边城》读后感

第二年端午,他又去了茶峒,这次她没有见到傩送,却见到了傩送的大哥天保,天保也爱上了翠翠,翠翠的命运从此与天保傩送两兄弟的命运相联系了!

翠翠依然记得那年端午节遇到的傩送,和那天发生的事情,又过了一年,新的端午节到了,翠翠在渡船的时候遇到了团总的女儿,准备给傩送做媒的。傩送二老,派人来替他们,接他们二位去茶峒看赛龙舟,他们到了茶峒,翠翠恰巧和那个女孩子坐一起,很多人都来看那个女孩子,翠翠觉得无聊,下楼,却又听到了楼上的女孩子准备用一座碾坊来作陪嫁,给傩送做媒,同时也听说了,二老要渡船,不要碾坊。翠翠心中的失落从这里开始,却又不带有一丝的喜悦。其中有一段话,让我感觉很真实,当二老的长工告诉爷爷,二老安排翠翠和爷爷坐在楼上,爷爷问翠翠你去吗,翠翠说我不去,我愿意陪爷爷去。感觉特醇厚。

大老天保来渡船,对爷爷夸起翠翠。然后托人在端午节时向爷爷提起了他想娶翠翠的事情了,爷爷很高兴得回去给翠翠开玩笑的说,天保大老要娶她做老婆,翠翠不知道该怎么做,装作生气,爷爷也没敢再问下去,这事情放下了,傩送明白了哥哥的想法,同时也让哥哥,他不要碾坊,而是要渡船的,但是兄弟两个却又不能向其他情敌那样决斗,他们只能有自己的解决方法,他们约定为翠翠唱情歌,可是一开始唱歌时,哥哥天保就认定自己输给了傩送,于是决定离开了茶峒。

不巧,当天保离开茶峒之后,在一次行船中,他在水中死去了,一个水中生水中长的汉子就这样死了,傩送前去寻找哥哥的尸体,但是毫无进展,途中,遇到了爷爷,爷爷含蓄的一问一答,让傩送误会爷爷不愿意让翠翠嫁给他,傩送在回到家之后与父亲因为是要碾坊还是要渡船吵了一架,离开了家,而爷爷去船总顺顺家,顺顺由于大儿子天保的去世,对爷爷的态度极其不好,爷爷由于担心翠翠的将来,在忧郁中死去,他死去的那天,天下雨,雷声很大,第二天,爷爷死了,屋后的白塔也倒了,可怜的爷爷,可怜的翠翠。

杨马兵来照顾翠翠,船总顺顺也来了,并准备迎娶翠翠过门,搬过去住,但是杨马兵认为不成样子,要等傩送回来,但是傩送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翠翠阿,你知道么,你所等待的傩送还能不能回来呢!

平实的语言却饱含真情,很喜欢。

第4篇:《边城》读后感

翠翠和她的爷爷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翠翠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他们的生活虽然过得平淡但是却很快乐。爷爷大半辈子都在管理这艘渡船,却从来不收人家一分钱,有时客人想答谢他放了些钱在船上,他是追上好几里也一定要把钱还给人家,所以人们拿这位倔强的老头也没办法,只好在他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多给他加些肉,加些酒来酬谢了。爷爷是个老实人,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可以说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爷爷走得是不安心的,因为他并没有把翠翠的终生大事操办好。

他们是湘西水乡最淳朴的人民,他们一辈子都住在城口,那里纯朴的民风是我们这个霓虹闪烁的大都市里所没有的,而我们也难以看到如此淳朴的真情了

第5篇:《边城》读后感

初读《边城》已经是初中时候的事情了,虽然过去了很久,但是翠翠那个单纯善良、不谙世事的形象已深深地印在我脑海里,刚开始看时,我主要就是围绕着翠翠与傩送兄弟俩的纠缠不清的暧昧的爱情故事来看的。

一、这个人也许明天回来,也许永远也回不来了

这句话是我对这部小说印象最深的。在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我的情感几乎就是倾向于傩送的,从最初的翠翠和傩送的邂逅,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老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但是或许也正是因为翠翠的腼腆羞涩,把心事藏在心里,才导致了大老的意外死去,二老也因大哥的死去而将爱意深深埋在心里,选择了远行,留下了翠翠一个人。

翠翠和二老之间的爱是美丽的,也是单纯的,单纯得就像纸那么薄,一不小心就会碎了。

程门立雪读后感600字5篇


每个人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内心都有不一样的感悟。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想法和感悟,可以用来当作写读后感的素材,栏目特意为你整理程门立雪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参阅本文!

程门立雪读后感600字 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程门立雪》的故事。北宋时有一个好学的青年名叫杨时,他考中进士,皇上让他当官他不去,宁愿读书学习,探求学问,寻找名师求教,他的老师是当地以为有名的大学问家叫程颐。一天,杨时和同学游酢为一道题讨论起来,争得面红儿赤。我们还是去请程颐先生指点吧!杨时提议道。游酢表示同意。屋外,灰蒙蒙的天上飘着鹅毛般的雪花,他俩求学心切,顾不得找雨具。他俩从门缝中看件,老师正在打瞌睡呢!他俩轻轻的下台阶在院子里等着。不一会儿,他们的头晌,身上已积了厚厚的雪,嘴唇,眉毛都凝着冰霜,两脚深深地埋在雪地里。待到老师醒来发现外边的大雪已厚达一尺。

记得有一次,我做完了老师的作业,,妈妈拿着两本钢笔字帖,让我练,我不练,忽然,我想起了《程门立雪》的故事里的杨时和游酢求学心切的精神,所以我拿出5000常字,练习写钢笔字,我练了几张,钢笔字练的非常好看。

杨时和游酢尊敬师长和好学的精神值得我的学习,我下定决心作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程门立雪读后感600字 篇2

杨时是一个注重礼节的人,有一天,杨时有问题不懂,去找老师程颐,走到老师家门口时,发现老师正在闭目养神,杨时怕打扰老师休息,恭恭敬敬地站在门外等候,等啊等啊,两只脚都冻僵了,后来,老师睁开眼睛,看到了站在鹅毛大雪里的杨时,连忙起身将他迎进屋内,教他不会的知识。

我觉得我应该学习程门立雪的精神,尊敬师长,对待学问要不怕困难。

我在生活中,对师长礼貌方面做得还不错,但在学习方面做的不够好,需要改进这方面。

以后我对待学习要认真,遇到不懂的也要问老师,直到弄懂为止。

程门立雪读后感600字 篇3

《程门立雪》是一个成语小故事,可是有两个意义,相当于小故事大道理。

在宋朝,有个叫杨时的人,考取进士后,立志研究学问,到了河南来拜师,拜程颢为师,一直到程颢去世。年以四十的杨时,不想就那么算了,于是找到了程颐,拜其为师。在大雪纷飞的一天,杨时和同学游酢在中午向老师请教,可老师在午觉,他们就在门口等成了雪人。

虽然故事很小,可给我的启发很大,它提醒我要尊重老师,见到老师要问好,上课认真听讲,做老师的帮手。第二个启发,一个四十多的人了,还那么好学,用孔子的:“‘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这句话来形容杨时在好不过了。鲁迅读书时吃米糕,发现自己把墨水当糖蘸着吃,还说嫌自己肚子里的“墨水”不够多,这一点还嫌太少了;有人学习时,家里没有灯光,就凿开别人家的墙壁用射出的光照着书学习;有人怕晚上学习时睡着就头发挂在房梁上,用锥刺自己的大腿来提神……以前很多人对学习那么痴迷,到了现在,知识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我们不要想着家里有父母撑着,如果现在不学习,父母死后那你怎么办?趁现在好好学习,将来你就能报答父母了。

程门立雪读后感600字 篇4

“程门立雪”这个成语家喻户晓。它出自宋代著名理学家将乐县人杨时求学的故事。

杨时从小就聪明伶俐,四岁入村学习,七岁就能写诗,八岁就能作赋,人称神童。他十五岁时攻读经史,熙宁九年登进士榜。他一生立志著书立说,曾在许多地方讲学,备受欢迎。居家时,长期在含云寺和龟山书院,潜心攻读,写作教学。

有一年,杨时赴浏阳县令途中,不辞劳苦,绕道洛阳,拜师程颐,以求学问上进一步深造。有一天,杨时与他的学友游酢,因对某问题有不同看法,为了求得一个正确答案,他俩一起去老师家请教。

时值隆冬,天寒地冻,浓云密布。他们行至半途,朔风凛凛,瑞雪霏霏,冷飕飕的寒风肆无忌惮地灌进他们的领口。他们把衣服裹得松松的,匆匆赶路。来到程颐家时,适逢先生坐在炉旁打坐养神。杨时二人担心惊动打扰老师,就在门口静候,没有吵醒先生。

这时,远山如玉簇,树林如银妆,房屋也披上了洁白的素装。杨时的一只脚冻僵了,冷得发抖,但依然恭敬侍立。过了良久,程颐一觉醒来,从窗口发现侍立在风雪中的杨时,只见他通身披雪,脚下的积雪已一尺多厚了,赶忙起身迎他俩进屋。

后来,杨时学得程门立雪的真谛,东南学者推杨时为“程学正宗”,世称“龟山先生”。此后,“程门立雪”的故事就成为尊师重道的千古美谈。

程门立雪读后感600字 篇5

今年暑假,我读了《程门立雪》这个成语故事。

《程门立雪》中抒叙了杨时和游酌站在程颐的家门口等待程颐收他们为徒的故事。赞扬了杨时和游酌尊师重道的品质。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重视文化和品德修养。古人能尊师重道,杨时能力雪,说明了杨时求学新切,同时,我们可以看出杨时的虔诚。

古人尚能如此,我们今天的学习环境和条件那么优越,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科学飞速发展,掌握实名的知识,我们才能跟上发展的节奏,否则,我们将会被淘汰。古人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我们要用科学武装自己,将来才能强胜。

草房子读后感5篇


草房子是曹文轩写的作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草房子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草房子读后感一

桑桑是曹文轩先生写的《草房子》里的主人公。他的善良、诚实、坚强把我深深地感动了。

桑桑在油麻地小学读了六年书,六年中,他从与条件优越的同学杜小康暗中较量的得失并为之苦恼,到主动卖掉心爱的鸽子为杜小康筹得摆杂货摊的启动资金;从跟妹妹抢食吃的不懂事,到位了不是演,忍病带妹妹进城的负责中进行了成长的洗礼。

现在的孩子,要么娇生惯养,要么依赖大人,几乎很少有自强自立的。要说女孩子,脸皮儿薄,说她两句就难过的,还算正常,可有些呢?批评两句就要死要活的。最说不过去的是有些男孩子,说几句就哭,说好听点,你是内向、腼腆;说难听点,你就是懦弱、胆小!还有,他们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不会谦让,总以自我为中心,做事拖泥带水,比女生都要拖拖拉拉。哪里像桑桑,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会有虚荣心,会嫉妒人,也会认真改过,会谦让别人,会害怕,也会感恩。

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人没有了诚信,活着还有什么用?可是很多人都在欺骗别人甚至有些孩子都丧失了诚信,可桑桑不会,他做人光明磊落,言而有信,完全是我们的榜样、楷模!

桑桑,你真是个男子汉!虽然我是女生,但我仍然要向你学习,因为你善良、诚实、坚强的品质,是值得每一个人用一生去学习的!

草房子读后感二

这个寒假,我读了许多书,其中,《草房子》给我的印象是最为深刻的。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作为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度过的刻骨铭心的小学六年生活。

《草房子》的故事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身边也许就会有类似于这样的故事和生活方式吧?

文弱聪慧的纸月、小小年纪便挑起帮助家人的沉重担子的细马、在困苦中奋斗的杜小康、执着的让人心寒的秦大奶奶、忧郁的温幼菊、对感情专一的将一轮、可爱乖巧的柳柳和可爱善良而心里又有着奇妙想法的桑桑……作者对他们的描写,总是让读者觉得有一种好像书里的人物就在眼前的奇妙感觉。

我很喜欢《草房子》里的小主人公桑桑,因为在他的身上,能看到现在的小孩子身上看不到的单纯、善良、可爱和顽皮、以及有爱心。

在桑桑升初中之前,他病了,病得很重,桑乔不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不久后桑桑将会离他远去。于是,他们四处奔波,去了好多大医院,讨遍了偏方,几乎问遍了所有人,却毫无办法。

当我看到这里是,我的心一次次的揪紧,一次次的为他紧张、难过,可他没有放弃!

终于,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一次又一次的空欢喜后,桑桑的病终于好啦!我真是打心眼里高兴!同时,我还很佩服桑桑的毅力!

《草房子》这本书写得非常好,尤其是对景物和人物的描绘,细腻且到位,读完后,还能给人深深的反思!

草房子读后感三

有一首歌,永远在我们耳畔回响;有一种情,永远在我们心头荡漾,这就是爱。爱是人类最美好的语言。我细细地品读着曹文轩叔叔写的《草房子》,被那浓浓的爱包围着,感动着。

一幕幕动人的情景在我脑海里不时地浮现:秦大奶奶热爱土地,但为了油麻地小学有一批最好的课桌,能更好地发展,她最终放弃了那片土地。渐渐地,秦大奶奶爱上了那群可爱、活泼的孩子。有一次,乔乔不幸落水了,她不顾自己虚弱的身体,毫不犹豫地跳下河去救人,结果自己病倒了,一躺就是半个多月。最后,秦大奶奶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永远地离开了大家。是什么让她放弃了自己的土地?是什么让她两次奋不顾身地跳入河中?这难道不是因为秦大奶奶爱着孩子吗?桑桑不幸得了重病,他的父亲不辞辛劳地带他去远方看病。为了孩子,他急白了头发;为了孩子,他在短暂的时间里,踏破了鞋子。父亲的爱创造了奇迹,桑桑又能健康地去上学了。

我沉思着,心潮澎湃。我不由得想到了那震撼世界的七日。大灾面前,质朴的人们心中有着爱,毅然地选择了舍己为人。被压在楼房下的姜辉,虽然自己动弹不得,却拼尽全力唱歌安慰同样被压着的母女俩;医生周北川,虽然自己的亲人遇难了,仍竭尽全力去救治灾区的病人;解放军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每一个人:他们是人民忠诚的守护神……13亿人民的爱,犹如繁星满天,明晃晃照亮汶川大地。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我们在爱心中孕育生长,再把爱的芬芳撒播到四方;我门在爱心中纵情歌唱,再把爱的幸福带进每个人的心里,让爱的芬芳永远伴着我们。

草房子读后感四

在本学期中,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草房子》一书,其主要内容是桑桑、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等五个优秀少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人物是秃鹤。他本该是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但因为他那颗与众不同的脑袋,而被大家嘲笑。因此,秃鹤变的倔强,自尊心强。但在一次表演上,秃鹤不怕大家嘲笑,扮演了一个坏蛋的角色,为学校增添了荣誉是他又一次融入了这个大集体。是的,秃鹤虽然有着丑陋的外表,但他却有一颗热爱集体的心。因此,曹文轩在描写秃鹤的最后一段中写道:“纯净的月光照着大河,照着油麻地小学的师生们,也照着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桑桑是这本书的小主人公。他调皮、捣蛋,但却赢得了油麻地人上上下下的喜爱,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当纸月被别人欺负时,桑桑勇敢的站出来保护纸月,他的勇气令我们钦佩;当秦大奶奶孤单的时候,也是他陪在秦大奶奶的身边,是她不再孤单。桑桑帮助过的人数不胜数,看来,桑桑还是一个善良、勇敢、活泼、可爱的男孩子呀!所以,桑桑赢得了油麻地人上上下下的喜爱。

没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在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永久不衰,那就是美。

我喜欢这本书。

草房子读后感五

一直以来,读的最多的就是各类童话、科幻小说。今天天气不错,我坐在窗前,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第一次为书中的人物感动地哭了。

它魔力般吸引着我——那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那让人感动至极的油麻地小学的故事。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对孩子们好像是与朋友相处,无话不说,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藏在心中。油麻地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乡村孩子开朗、温柔、可爱、活泼,没有人不被他们所感动。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他们农民的朴实善良、震撼人心。

我不仅仅被它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里面的情节,深深感动了。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怕桑桑会死掉,我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跳下水“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只是一只渺小的南瓜,她却能把它当成人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拿。可惜,这么好的人就仅仅为了一只南瓜而不醒人世。我看到这,两行感动的泪水又从脸上淌下。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这难道不是我们提倡的雷锋精神吗?

《草房子》真是一本好书。它描写得那么催人泪下。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第三遍、第四遍……

《人鸦》读后感5篇


今天我读完了奥地利著名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一维克写的《人鸦》一书,真是受益匪浅。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出的《人鸦》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人鸦》读后感1

‘你去当乌鸦,我来当儿童!’尽管《人鸦》情节让人入迷,尽管夏瑞克爱心使我感动,尽管夏瑞克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可我不想像瑞夏德那样变成乌鸦啊!乌鸦又黑又丑,‘呱呱’叫声太难听,象征着死亡和不幸!如果是我,就要变花仙子!她美丽善良,能在花丛中飞来飞,能飞到极小东西中去,还有着一根万能的魔杖。

我会像爷爷那样成为一个育种家,把花粉传到稻子的花上,育成高产优质的新稻种!把花粉从牡丹传到茶花上去,育成四季都能开花的茶花牡丹!把花粉从兰花传到郁金香上,育成色香都美的郁金蝴蝶兰!

我的魔杖一指,就能钻进二氧化碳的分子中,把碳C拉出来制造金刚石!把氧气拉出来使空气更加清新!在改变过程,让原子能释放出来。这不是拯救了人类的生态与能源危机吗!

《人鸦》读后感2

本文写了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为了逃避学校的乘法口诀不想继续学习,然后就想变成一种乌鸦,他认为变成乌鸦就可以到处飞行,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结果当他变成一只真正的乌鸦后,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情况,不但没有获得自由,而且每天还要遵守群规,所有的事情都在头领罗高的带领下完成,鸦群都有群体意识,分工明确,在遇到困难是互相帮助,保护弱者,它们都有群体荣誉感。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是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不能逃避现实,要动脑筋克服苦难,不能不切实际想入非非。

同样,在我们班这个大集体中,在学习上我们也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共同克服困难,要有集体荣誉感,发挥每个人的价值。

总之,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做像瑞夏德这样逃避现实的孩子。

《人鸦》读后感3

《人鸦》讲述了小男孩瑞夏德由人变成乌鸦所引发的一系列事情:初入鸦群的日子、大头领蒙难……它的作者是奥地利的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

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经典”的句子,同时也明白了它们的意义。

“人类是什么?人类就是一个人加一个人,再加一个人,只要你改变了自己你就改变了世界。”这句话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自己就等于世界,这本是一个不平等的式子,可为什么鸟人会这么说,那是因为自己的世界由自己掌握,正因为这样才把这根“不平等”划上“等号”。所以这句“经典”让我“刻骨铭心”。

“顺着嘴巴的方向往前飞。”它告诉我们一定要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到达自己的“理想”所在,或者说是“梦想”,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顺着“心中”的“方向”往前“飞”,这才是最重要的。

总的来说读《人鸦》这本书受益匪浅!

《人鸦》读后感4

最近我读完了由奥地利作家施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

它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夏德瑞的男孩与一只硕大的乌鸦交换了角色,从此夏德瑞开始了在鸦群里的新生活。他成为了鸦群里不可缺少的讲故事乌鸦,还救了乌鸦群的首领罗高,从那以后,夏德瑞真正与鸦群融成一片了。

尽管夏德瑞已经和鸦群融成一片,但是夏德瑞从未想过要放弃过变回人的愿望——因为,虽然他得到了鸦群长老的敬重,罗高像对待自己的兄弟那样对待他,但是,每当他坐在树枝上发呆,看着家里的情形,心里就十分难受。虽说人佷繁忙,可是,动物的生活也不轻松啊,只要迟一点起床,就会掉队。他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受到人们的排斥……所以,他要变回人。

自从我看了《人鸦》以后,我觉得乌鸦不再是不详的象征,不再是地狱的使者,它们有组织,有尊老爱幼的习性,它们是可敬的!

《人鸦》,“仁鸦”,夏瑞德的确是一直有仁有义的乌鸦啊!

《人鸦》读后感5

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有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瑞夏德长着一头金发,鼻子上有几粒雀斑,自从和乌鸦交换了身份后,在鸦群里的地位很低,还一直有人在监视他。自从帮乌鸦边人稻草人之后,就没了乌鸦的监视,现在的瑞夏德,开始想家了。之后又当上了乌鸦群里的讲故事能手。他在鸦群中看到了传说中的UFO,接着又冒险救了鸦群的头领高飞,他向高飞询问该怎样找到白乌鸦,白乌鸦告诉他把这根羽毛触碰一下朗多尔夫,让后念出咒语就行了。最终他变回了自己。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瑞夏德为了能拥有飞行的能力就和乌鸦交换,有点太不值得了。他放弃了好吃的意大利面……为了不作数学题,放弃了学习知识。

其实做人类比什么都好,想想现在的生活,可以躲过猎人的捕杀,可以吃好吃的东西,不用苦苦的寻找食物,生病后可以看医生,而乌鸦呢?哎!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不要让时光白白浪费!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后感300字5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骆驼祥子读后感300字5遍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