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许多书,如《茶花女》、《淘气包马小跳》、《梦想家唐豆》……,但是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傻狗温迪克》这本书。这本书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你们可能不知道这本书的内容吧!
那就请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并谈谈我自己的感受。有一天,一个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的女孩欧宝和一位不苟言笑的父亲一同搬到了寒冷的北方。突然,欧宝在帮父亲卖菜的同时,领回了一只狗,这只狗的名字就叫做温迪克。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这只狗虽然又脏又丑,但它有一个特殊的本领,谁也没有想到,那就是会对人类咧嘴微笑。欧宝的父亲同意收留这只流浪狗,因为这位父亲是好心肠,他是牧师,所以特别喜爱小动物们。温迪克和欧宝每天随时随地都会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他们认识了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尼,刚要去拜访时,芬尼老小姐把温迪克看成了一头狗熊,并讲了自己经历过的事情;害羞却能用优美动听的歌声和美妙的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格丽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儿”、“光头宝宝”等人以前都讨厌格格丽亚,后来经过欧宝的劝说和在格格丽亚的屋子里聚餐,再加上格格丽亚的热情招待客人,使大家都认同了格格丽亚是善良的,而不是他们所说的“巫婆”。
读了这本书,知道了一句话那就是“当你在寻找奇迹时,奇迹也在寻找你”。温迪克原来又脏又丑,可是它会笑,是它让欧宝认识了许多的朋友,还使格格丽亚从“巫婆”使大家认同了“好人”,这都是温迪克的功劳。这时,我想到了我们也一样,不能小瞧人家,要取别人的长处,然后不足自己的缺点。不能同学和同学之间理睬不理财的;也不能太骄傲,太自私,每天跟别人炫耀自己的美丽,你有没有看过自己的缺点,别人的长处。“取长补短”才能交到真心的朋友,朋友才会在你困难的时候来帮助你。
范文一:《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一条出生在温暖家庭的狗,刚出生不久就被遗弃了。他渴望主人那屋暖的大手在他的脊背上轻轻拂过。可他太丑了没有人喜欢他,只有盲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他同主人一起去寻找阿炯的妈妈,一路上经历了太多不如意,使迪克和阿炯都分外珍惜他们的亲情。
迪克,一条多么好的狗,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做。可人们却认为它是灾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对待人我们不可以只看他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内心,既然我们可以这样对待人,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对待一条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去做的狗呢?当另外一只迪克在舞台上享受着人们的欢呼与赞美时而另外一只迪克却被关在夹墙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这是多么不平等的待遇,可是只有阿炯知道迪克为了他放弃了多少大好机会忍受了多少痛楚。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范文二:《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杨可心
寒假里,我曾阅读过许多书籍,也曾为书中的人物喜怒哀乐过。而《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深有感触。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本文学小说,讲述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迪克的丑狗。因为他的丑陋,狗妈不愿意给他喂奶;主人而将他弃之荒野;顽劣的孩子惨死人道的使用暴力;人们更是接受不了想象与现实的反差……没有人懂迪克,他学会了坚毅与勇敢,他不需要自由。直至她遇见了他——盲孩子阿炯。他懂迪克,迪克义无反顾的跟着他,为他做任何事情。相依为命中,迪克和阿炯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整体,上演了一出如泣如诉的人生序曲。
阅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是一只苦命狗,被人嫌弃、差点饿死、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肯收留他的小主人——阿炯,却因为干错事而被迫和小主人来到丽江,进入了盘龙歌舞团却险些被人杀死。
迪克是一只苦命的狗,但是他有相依为命的小主人阿炯,有着一颗热血的心,有着一颗忠诚的心。迪克,甚至拥有比我们这些人还要美好的心灵。
范文三:《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国庆节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感人的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的非常丑的狗,先是被亲身母亲抛弃,又被它的主人抛弃,而一为盲人收留了它,这个盲人只有14岁,因为爸妈很早就离婚了,爸爸娶了一个继母。这个盲童叫阿烔,他给这只狗取名迪克。后来因为继母对他不好,所以他要去找亲身妈妈但是他遇到重重困难:他生病了,是迪克,在街头耍把戏,担当乞丐,要点钱给主人看病。看到这,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狗不是人类的宠物,而是人类最衷心的朋友,它虽然听不懂人们说话,但是,它能看懂我们的心思,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我们不能只看外表,同时要看他的内心,人也是一样。
范文四:《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过了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这个故事是写了一个十分与现在符合的故事,现在的狗到处流浪,是因为什么,它们是野狗么,不是,是因为主人不要它了。
文中的小孩跟我们也很相似,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但我们也要有一种自立的精神,不再对父母有太多的依赖。
当然,书中也说明了一个道理: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只有从内心里散发出来的美才是最重要的。
范文五:《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迪克是一只很丑的猎狗,从小就被主人遗弃,小瞎子阿炯收养了它,阿炯的父亲和后母对阿炯很不好,有一次,迪克为了给小主人阿炯讨回茶楼拉琴的工作闯祸了,小主人决定带着它去找妈妈——阿炯的生母,他们去了昆明,可又找不到妈妈,只能乞讨。阿炯的亲生母亲看见了阿炯,却因名声、地位不和他相认。有一次,阿炯病了,迪克当活靶挨打攒钱为主人治病,后来他们成了红蕾剧场的演员,演奏胡琴。迪克却在演奏中闯了祸,小主人和迪克离开了城市,继续流浪。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篇文章,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贞不渝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练拳击的大人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到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
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对待一切事物都应该是平等对待,只有通过和别人的相处,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与坏,要友善待人,也要友善对待动物,和动物友好相处。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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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盲少年阿炯和流浪狗迪克的故事。阿炯的妈妈从小就离开了阿炯,只剩下他和爸爸。他的爸爸虽不能说对阿炯不好,也不能说对阿炯好。因为发高烧,阿炯的眼睛失明了。因为迪克帮助阿炯找回了导盲棒,所以阿炯和迪克成为了好朋友,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
阿炯虽然看不见五彩缤纷的世界,但他的内心没有放弃光明,所以阿炯的内心世界或许比现实更加美好。
阿炯决定去寻找自己的妈妈。阿炯和迪克历尽艰辛才到了昆明,但一直没能找到妈妈。
有一个好人是阿炯的母亲,可这个亲妈妈怕影响自己的名誉,想把阿炯送回老家丽江,可是阿炯坚决要找到自己的母亲。
后来后爸宋英学把他捧成明星,把迪克锁了起来。迪克后来咬了厨师和白狮狗,所以他们准备打死迪克。阿炯为了保住迪克的性命,又开始当一个流浪的孩子。
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深不可测,令我感动!
《塔克的郊外》是著名的纽伯瑞获奖作品《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姐妹篇,
被《纽约时报》推举为年度杰出童书。
这也是放暑假的时候我们去图书馆借回来的书。
从顺序上,应该先看《时代广场的蟋蟀》,
再看《塔克在郊外》,
《爱在时代广场》放在最后看。
这本书讲的是,蟋蟀柴斯特在郊外遇难了,
动物们住的大草原要拿来建很多人类住的房子,
动物们很快就没有地方住了。
塔克和亨利就一起去了郊外,
去帮蟋蟀和它的朋友们。
在这个过程中,洪水帮了它们一下,
但是后来它们也被淹了。
亨利变成人类艾伦养的宠物了,肥了好多。
艾伦是一个小女孩,她很喜欢大草原,
也要保护大草原。
艾伦带领着孩子们,举着抗议牌,
不让大家拆草坪。
我觉得塔克还是很聪明的,
最后它想到了办法拯救了大草原.
但是亨利猫走了,艾伦没有宠物了,
所以塔克又想了个办法,
让花栗鼠哈利代替亨利,
花栗鼠一下子扑到艾伦身边,
和艾伦转圈圈好像玩捉迷藏,
艾伦超喜欢它。
我觉得塔克的方法还不错,
很有效果。
詹姆斯发现了他们制作的牌子,大草原被救了,
大草原也不叫大草原了,
叫海德雷大草原,
柴斯特为了感谢塔克决定把大草原改名为塔克的郊外。
我觉得塔克是一只聪明的老鼠,
如果没有他的话,郊外就不存在了。
所有的动物们都非常感谢塔克和亨利,
因为塔克救了它们。
我最喜欢的是亨利,
因为它是一只猫,毛茸茸的,非常可爱。
人类也要像动物们一样爱护大自然。
今天,我们学习了《小珊迪》这一课,课文讲的是:在资本主义的英国爱丁堡,小珊迪靠卖火柴维持他和弟弟的生活,在一次换零钱穿过马路的时候,不幸被马车轧断双腿,悲惨死去的故事。
读了这篇课文,我十分同情小珊迪的悲惨遭遇,被小珊迪的高尚品质所感染的同时,陷入了沉思之中:小珊迪兄弟生长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是那样的孤单和无助,在饥饿、痛苦中挣扎,得不到社会的温暖和帮助。小珊迪在极端困苦的条件下,用劳动维持生活,不贪图钱财,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小珊迪短暂的一生,是对资本主义的鞭挞和批判。
我们都有幸福美好的童年,小珊迪却没有我们幸福。我们生长在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温暖怀抱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对照小珊迪,我们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加倍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思想品德学习,做一个诚实、善良、勇敢的人。
这是我在网上写的第一篇读后感,迟迟未动笔,总是为这样或那样的事情拖着。终于在看完书的半个月后,我开始写下这篇读后感。
我看书最看重的是这本书是否能引起我情感上的共鸣,所以看完书后我时常就记不住这本书讲的具体内容,只剩下个大概。《必须找到阿历克斯》这本书是个反转很多的书,作为一本悬疑小说,它有一般悬疑小说的套路,以致于在某些情节发生时上,你自然的就能猜出后面发生的事情。
刚开始看,还觉得阿历克斯只是个漂亮的普通姑娘,一度怀疑这是不是本悬疑小说。但紧接着下去看,阿历克斯竟然被绑架了。在悬疑小说里,绑架案应该是司空见惯的。正在我猜想阿历克斯只是个无辜的因为美貌而受害的女性时,一个反转出现,原来阿历克斯竟是杀害绑架人儿子的凶手!受害者变成加害人,好一个反转!
随着剧情反转,阿历克斯杀了一个又一个人,受害人没有相同的特征,难道是随机杀人?而且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我那时就在猜想难道阿历克斯也曾经被杀害过,不然看似那么平凡的姑娘为何会如此残忍的杀害那些对他还算好的陌生人呢。
果不其然,原来那些死去的人都是死有余辜!他们都是在阿历克斯童年时伤害过他的人。这是书中的第二个反转,从受害人到凶手再到受害人,不看到最后,真的猜不出结局。
最后阿历克斯死了,不过她的复仇计划也算是完成了。看完这本书,不禁对阿历克斯感觉到惋惜,阿历克斯是个聪明,美丽的女性,要不是有个恶魔般的哥哥,她一定会拥有灿烂的人生。
原生家庭带来的痛真的是需要一辈子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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