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林徽因传》有感_记有感1500字
生命里有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多少的愁苦和伤感。华灯初上,时光流转,他与她的曾经留下不可抹灭的痕迹。那些无处安放的曾经,破碎的让人心疼,他推开了所有的人,唯一把她放在心上。他想应该守候,继续这么守候着。
有人曾说如果一百个人来问我完美女子的标准,那么我一百次都会回答说是林徽因,是的,她已经是个传奇,是只能仰望的女子。她早已隔着如许烟波岁月,隔着那些男子的深情,美成书页中的一个剪影。所有人都知道她和徐志摩的故事。他为她写下那样的美的诗,可是最后她还是没有选择他。可是,比起徐志摩那样激烈的爱,金岳霖的脉脉深情更令人动情。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百转柔肠冷如霜。爱有很多种方式和理由,这里无意责怪谁,可是金岳霖的故事听起来更加撼天泣地。真正的爱情不是利己,而应该是利她的,他为了她终生未娶,因在他心中,世界上已无人可取代她。对他来说,春风再美也比不上她的笑。是否女人,永远不必多问,她最好永远天真,为他所爱的人。
把人生看做是自己独一无二的创作,便不会频频回首,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旧时光的风景里,成为珍藏一生的美丽。也许会看到别的风景,可是回头看,仍然觉得还是她最好。即使多年后,当他已是八十岁高龄,年少时的旖旎岁月已经过去近半个世纪。可当有人拿来一张他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的照片来请他辨别拍照的时间地点的时候,他仍还会凝视良久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子,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哽在那里。最后还是一言未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对他来说,花开了,他就画花。花谢了,他就画自己。你来了,他当然画你。你走了,他就画一画回忆。。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的早天,八月的忧愁。她在他心中,始终是最美的人间四月天。仿佛一本书,慢慢翻到最后一页。
若无缘,六道之间三千大千世界,百万菩提众生,为何与我笑颜独展,唯独于汝相见?若有缘,待到灯花百结之后,三尺之雪,一夜发白,至此无语,却只有灰烬,没有复燃。他从来没对她说过要爱她一辈子,也没说过要等她。他只是沉默地,无言地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这一切。爱她却不舍得让她痛苦选择,因此只得这样沉默。因为,能够说出来,大约都不是真的。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他会想起你年少时候的容颜,在他心中,你永远都是十七岁的那个穿白衣裳的小仙子,他会想到嘴边不自觉地轻轻地微笑起来,叹息地说,她啊之后便是沉默,沉默之下,原本是有千言万语的,可是已经不必说了,那样的林徽因,在那样的他的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万古人间四月天了。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长期比邻而居,而他去世后,也和林徽因葬在同一处公墓,像生前一样做近邻。
终于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邀约好同行的人,一起相伴雨季,走过年华,但有一天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红尘陌上,独自行走,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林徽因这样写道
他如此深刻地爱着她,终身不娶似乎有了更确切的理由:纵使有再出色的女子,与她相比,也黯然失色,新娘若不是她,娶妻何用?金岳霖去世后,骨灰也安放于八宝山革命公墓,与林徽因墓仅仅一箭之遥。终于明白,世间有这样一种情感,叫做至死不渝。
一生走过许多地方,一辈子只陪在一个人身边。你在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的时候,一切是你。终究一别千年。我努力地去想,想你的模样。一直到许多许多年后的今天,许多许多年后的我,才明白许多许多年前的你,为什么有那么许多许多的沉默、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原谅匆匆的时光,记住生命,记住爱,记住温暖。
读《梵高传》有感_记读后感1500字
寒假里我5天就读完了梵高传,却不知从何写起。
整本书的基调和梵高的画一样,在我印象中是偏褐色、黄色与金色,那是大地与太阳的颜色,让人感觉温暖与安全。可是主角文森特梵高的整个人生却是波涛汹涌的墨蓝色,在冰冷中沉浮。
先是遭受失恋的打击,梵高的爱认真、执拗、非常具有爆发力,甚至不顾一切。为了见到心爱的女子,他可以忍受饥饿与疲劳,徒步几昼夜只为远远望上一眼;他可以藐视□的罪孽,将手心放在烛火之上以示坚决。可是飞蛾扑火,这样的爱情终将化为灰烬,而文森特一生都无幸得到自己的爱情。
接着是事业的挫折,明知不喜欢不合适,梵高一开始也曾很努力的成为一名牧师,只可惜身处人间地狱似的矿地,看着采矿人家的痛苦、挣扎和死亡,他虽尽其所能的行施布道,都只是精神上的欺骗,信仰与上帝并没有带来救赎,梵高的努力甚至被教会毫不留情的予以了否定与批判,这让他情何以堪,最后连自己都迷失了。
幸好在绝望之时,他找到了一生的事业与追求绘画。
在绘画中,梵高认识到,所有的痛苦都是为了做铺垫,所有的不幸都是灵感的源泉,他可以把痛苦当做观察生活的放大镜,去捕捉那平凡而真挚的幸福。是的,他的模特儿是丑陋的,矿工、农妇、邮差、妓女等等,那些个皮肤粗糙,身形佝偻,都是在生活中苟延残喘之人,梵高将之捕捉到了画中,并没有同情与修饰,也没有虚伪的伤痛与呻吟,梵高只是一个记录者,用最深刻的笔触,最真诚的颜色将他们记录下来这就是生活的真实一面,没有雕栏玉栋,没有宝马香车,大多数有的只是辛苦劳作了一天,在昏暗的灯光下吃着土豆的人。
由于起步较晚,梵高开始拼命拼命的冲刺,他不停得画不停的画。为了某一处风景,他可以在海边坐上一天,任凭风吹雨打;他可以在烈日下之下,晒到红斑秃顶。那群鸦乱飞的麦田,红叶斑驳的森林,星月流动的夜空都存在在他每天早出晚归,日晒雨淋,忍饥挨饿的困顿生活中了。梵高是天才,不过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绘画天才,而是一个努力的天才,他不仅仅将绘画当成一项事业,而是生命。每一幅画注入了他的生命,每画一幅画他的生命也随之缩短。吃饭、睡觉、生活都是为了延续绘生命,而生命存在的意义只是绘画,即使是爱情、友谊对于梵高而言,也就是给画添上了不一般的亮点。最后绘画完成了,身体机能虽然在运转,生命的意义结束了,梵高用一颗子弹结束自己短暂却完整的一生。
梵高是孤独而任性的,他不被人理解,大部分时间都在孤军奋战,可是艺术本来就需要耐得住寂寞,况且在梵高的背后还有那个无限包容他的弟弟迪奥。总觉得迪奥是梵高的影子,有了迪奥的支持精神上与物质上,才成就了梵高。然而即使是弟弟,也没有理由这样不计报酬的帮助兄长,每个月150法郎,即使自己拮据的时候,也不间断,这是怎样一个负担啊。但是迪奥一点没有抱怨,没有怀疑,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是梵高的分身,梵高也是他的分身,梵高的创作就是他的创作!他们对于艺术都有梦想,梵高不顾一切的去追求艺术,迪奥就不顾一切为他创造条件,如果说绘画是梵高的精神支柱,梵高就是迪奥的精神支柱!所以在梵高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迪奥的精神也崩溃了,不久之后离开了人世。
迪奥之于梵高,不仅仅是兄弟,更是知己。
《渴望生活梵高传》是美国传记小说之父在二十六岁时写的,读起来其实很像小说,不过二十六岁这个年纪,对于梵高这样的人生能有多少感想?我不喜欢一本传记,都是赤裸裸的赞美与崇拜(中国的伟人传记都是这样),也不喜欢大段大段作者的感情白描,一旦作者把主人公当成了自己情感的容器与化身,那传记便不再对别人的纪实性的描述,而是自己的情感发泄了。很高兴《梵高传》没有让我看到这样虚假的东西。
一本好书,看了让人思考。我没有梵高的觉悟,当然也绝不会有梵高的成就,但是如果能够学到那么一点点呢,再努力一些,是不是能够离梦想近一些呢?
啊,梵高!
等那一朵玫瑰的盛放,等那一段旅途的终点,等一首歌的落音,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从小王子离开612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开始,注定了这是一个刻苦铭心而又漫长的旅程,临别的时候,玫瑰还是那样的倔脾气,不肯委声的诉说不舍,像极了我们生活中那些刀子嘴豆腐心的人,面对自己的亲人、爱人,还要死死扞卫着那副尊严的皮囊,直到远送离去的背影,落下斜阳草树中的眼泪。玫瑰当然知道,离开了612星球,她就不是唯一的玫瑰了,指不定是唯二还是唯几,所以她还是无奈自己的倔强,在朦胧中远眺着小王子的背影。想想我们是不是应该在特定的时候,能够放下自己的身段,去诉说自己的情感,人世间没有多少次表达真心的机会,我们应该好好的把握。
小王子之后遇到了别的星球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人,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星球上的人。一个星球上的是自以为全宇宙最富有的一个男人,他坐在自己的小办公室里面,没日没夜的数着星星,他说全宇宙的星星都是他的,所以他要好好管理他们,就必须得每天都这么数着。小王子不了解这么富有有什么意义,可是那个富有的人却觉得只要拥有了财富什么都可以做了。小王子唉声叹气的离开这个星球,留下了心中的一堆疑问。其实那个男人就像是我们生活中那些只懂得去拼命赚钱,而忽略了身边的美好景物的人。为什么要把星星当成钱财去占有呢?为什么不把它们当成美景去欣赏呢,一大片一大片的星空尽在眼底,没有钱财,权利,没有欲望,天下的所有都可以是自己眼中的一番美景。占有不如去欣赏,这是一个道理,有人能读却不一定能够读懂。另一个星球上的一个人也是很有趣的,小王子看到他的时候,只见他前一秒钟点灯,后一秒钟又把灯熄灭了,一直这么循环。小王子问:你在干吗呢?点灯人说我是一个点灯人,这个星球公转太快,天黑天亮很快,我必须不断的点灯灭灯。小王子说:那你为什么不一直跟着太阳一直走呢,这样你就永远不用点灯了,因为永远都是天亮着的!点灯人笑了笑,说:或许我存在的意义就是点灯,这样那些需要照明的人才能够看到光亮。小王子若有所思地离开了。点灯人存在的意义是点灯,没错啊,尽忠职守,各司其职,是这个社会很需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医生存在的意义就是医治病人,不能为了少医治病人而去到一个很健康的地方,警察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治安稳定,不能为了业绩,而去到一个太平的地方,而减少自己工作次数。明白自己的本分,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升华灵魂的金钥匙。如果不能成为一个名声大震的人,做一个默默的点灯人也不错,至少在自己一生的旅途中,曾经为某某亮起过很重要的点点星光。
小王子曾到过地球上一处的玫瑰园中,他看到满园盛放的玫瑰,玫瑰嘲笑他说:这里的玫瑰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漂亮,没有你的独一无二的玫瑰。小王子眼神更坚定了,他说: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她是独一无二的。背对着一片奚落,小王子离开了玫瑰园。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上亿的人儿匆匆而过,身边有珍惜的人是因为我们都对彼此付出过时间,所以对我来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以后人生的道路上,相惜相伴。从大爆炸开始,时间就一点一滴开始被我们认知,消耗。把我们短暂的光阴消耗到别人的身上,说明他必定是珍贵的,无可取代的,光阴和人重叠在一起,变成了珍贵的回忆,独一无二的回忆。不论世人怎么看这样的过往,对你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
圣埃克絮佩里为成人的世界写了一部童话,写美了世间的匆忙,点缀了夜里不曾亮起的星星,闪耀在地球这个谜一样的国度,投射出一片红心,照在了612星球那朵孤独的玫瑰上。小王子在沙漠中对我说,他想要回去看玫瑰了,玫瑰一定很孤单,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翘首以盼,他的漂流应该结束了。无怨无悔的玫瑰,忠诚的狐狸,娇艳的玫瑰园里千万朵玫瑰,执着的点灯人,固执的醉酒人,自以为拥有全宇宙财富的数星星的人所有所有都是现实社会中不同类型的人的投影,写得一针见血,深刻,引人深思。
我希望我能去到大沙漠中再遇到小王子,听一段美好的过往,整理人生,整理回忆。
一个人有一朵玫瑰,或许已经足够了
羊怕狼,狼吃羊,乃自然之道,但《红奶羊》却以一只母羊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了狼与羊的温情故事狼对羊妈妈的恩情!
《红奶羊》读后感【1】
这个故事讲了一只名叫黑宝的狼生了一只小狼,名叫黑球,小狼的妈妈一生下它就死了。黑宝为了不让黑球饿死,就千辛万苦地捉了一只奶羊 茜露儿给黑球喂奶,一开始,茜露儿迫于压力给小狼喂奶,但过了一段时间,茜露儿与黑球的感情就越来越浓厚了。接着就是黑宝被猎人杀死了,而茜露儿继续哺育黑球直至黑球可以自己捕食了就悄悄地离去了。过了二年,黑球长成了一只健壮的公狼,有一次它与自己的妻子一起捕食围住了茜露儿,在黑球认出了自己的养母后不仅自己不进行捕捉,也阻止妻子捕捉。
读了这个故事,我对这三个主要人物有如下评价:
一、 大狼黑宝:它是位好父亲,它被猎人围困时完全有机会逃脱,可是它为了黑球的命,让猎人追赶自己,甚至被猎人击穿肚皮,仍然叼起肠子拼命跑,它想:跑得越远,猎人就不知道回去的路了,儿子就没有事了。
二、 茜露儿:它是位充满母爱,同情心的好母羊,在它完全可以不管小狼离去时,可它想到小狼的生命随时有危险时,就继续留下哺育小狼。
三、 小狼黑宝:它是个勇敢,知恩图报的小狼。在它还是很弱小的时候敢于和豺斗争,甚至被豺咬下了一大块肉还是不退缩。长大后为了感恩在母狼的嘴下救下了自己的养母茜露儿。
《红奶羊》读后感【2】
我看了一本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斑羚飞渡》。里面的内容非常精彩,尤其是《红奶羊》。我看的如醉如痴,让我身临其境,更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有一只狼,它的名字叫黑宝。它和蓓蓓结为夫妻,它生下了两只小狼崽,可是因为流血过多而身亡。小狼崽因没有奶水而饿死,剩下的一只连皮包骨头都露了出来。大狼黑宝想捉一只母奶羊,用它的奶水来给小狼崽充饥。它终于找到了目标,捉住了它,让它当小狼崽的保姆。小狼崽日渐康复
沈石溪叔叔我想对你说:你写的动物小说都非常精彩,让我在动物世界中遨游,在宇宙中穿梭。我希望您能写更多的动物小说。
我觉得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化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
《红奶羊》读后感作文【3】
今天坐在家中闲来无事翻开了一本书,里面的一篇文章吸引了我。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黑狼为了救自己没奶吃的孩子黑球,去捕捉了一只哺乳期的红崖羊来喂小狼崽。而他却为了幼崽的安全舍弃了自己的生命。而幼崽却两次救了红崖羊。
吃水不忘挖井人。我知道这样的一个小故事:传说在广阔的深海里有一种鱼,雌鱼产仔后,眼睛会失明,不能再去寻找食物。在这期间如果没有食物,雌鱼就会饿死。为了母亲不致饿死,那些刚出生的小鱼,就成群结队地游到母亲的嘴里,心甘情愿地让母亲吃掉自己。其实,它们何尝不知道是用生命在奉养自己的母亲?可是,它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做下去。一个月后,母亲终于复明了。而小鱼却所剩无几了。
这种知恩图报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仅仅只有一个月的恩情,却让一只狼深刻的记忆一辈子,这种精神不正是人类所缺少的吗?
红奶羊读后感【4】
我看过许多关于动物的文章,都非常喜欢,当我看到《红奶羊》这个故事的时候,老觉得有什么东西吸引这我,所以不由自主的看了起来。
《红奶羊》讲的是:一只大公狼在尕玛尔草原上成功捕获了一只名叫茜露儿的母羊,茜露儿本以为自己会死在大公狼的爪下,可是茜露儿想错了,大公狼把母羊茜露儿带回了狼洞,狼洞里有一只小狼崽,名叫黑球,原来大公狼的妻子因生下孩子后流血不止而死去,现在狼崽没有奶喝,就让茜露儿来充当奶妈,这是一个多么妙的主意呀!茜露儿几次想从这个鬼地方走出去,可是大公狼看守的非常严,不让它走出狼洞半步,还逼迫它吃东西把自己的狼儿养强壮,一眨眼二十天过去了,小狼崽黑球也和母羊茜露儿产生了感情,只要黑球饿了,就会钻进茜露儿的怀里找奶吃,还会给茜露儿撒娇,照常理是:羊怕狼,狼吃羊的,怎么会变了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黑球断奶了,可以吃一些简单的肉食,茜露儿知道自己的生命马上就会完了,大公狼想方设法把茜露儿弄死,因为黑球对茜露儿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了,所以大公狼每次想伤害它的时候,黑球总会站出来保护茜露儿,大公狼又害怕伤着自己的狼儿,迟迟不肯下手,茜露儿把黑球训练的像羊羔一样听话,可是狼毕竟是狼,黑球还是看到猎物会上去扑咬,喝血、吃肉,茜露儿想到了狼吃羊的悲惨情景,最后还是离开了黑球回到羊群
我看完了这个故事,很吃惊,我想动物界还有这等事?天呀!太不可思议了,不过我又一想,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呀!我还曾经看过一个报道,叫狼孩,有两个婴儿被狼叼走了,可是狼并没有吃她们,而是把她们抚养大,其实动物和人是一样的,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了就会有感情,狼虽然残忍但是时间长了也还是会对羊或人产生感情的,这也是一种爱,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个故事中的母羊茜露儿命可真够大的。
红奶羊读后感范文【5】
这两天,我读了《斑羚飞度》中《红奶羊》这个部分,它以红母羊茜露儿经历的一段曲折、动人的离奇故事为主题,表现了不同动物之间不同的爱。
茜露儿不幸被黑宝掳去,被迫充当黑球的奶羊,它由开始对黑球的憎恨、厌恶逐渐转变为对黑球产生了感情。在黑宝死后,它竟然对黑球不忍离去,留下来继续哺育黑球。甚至想方设法的要改变黑球的狼性,想让黑球变成一只披着狼皮的羊。当它最终明白狼就是狼,是它无法改变的事实时,它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放弃了为羊除害的念头,默默的离开了黑球。这些为我们展现的是茜露儿对黑球的爱,这是母爱。
黑宝是凶残的,对待茜露儿,他没有半点恻隐之心。但是作为父亲,他是伟大的。它为失去母亲的儿子找奶羊,为了儿子不失去狼性,它又打算提前结束哺乳,杀掉奶羊,并训练儿子吃肉糜以作准备。它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勇敢的引开了猎人和猎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是父爱。
这个故事里最可爱,最幸福的就是我们的黑球了。尽管它是一匹狼,但我还是觉得它可爱。它对黑宝一定没有什么印象了,但是它深深的爱着自己的母亲茜露儿。在它还是幼狼的时候,为了保护母亲,就勇敢的横挡在了母亲和老豺之间,甚至不惜同老豺一起滚落深渊同归于尽。在它成年后再次遇到母亲,它不忘哺育之恩,再一次撗挡在母亲和它的妻子之间。这也是爱,是孩子对母亲的爱。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狼虽然是凶残的,但为了自己的亲人,在危难关头随时可以挺身而出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羊是温顺善良的,但也有胆怯和自私的一面,在危险来临之时,他们大都自顾逃命,例如古莱尔、沦戛,这也是最让茜露儿伤心失望的地方。所以,故事的结尾,茜露儿踏上了寻找羊脸虎爪狼牙熊胆豹尾牛腰的红崖羊的漫漫之路。
红奶羊
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700字
《绿山墙的安妮》带给我一次次的思考。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身世凄凉的小女孩:安妮。安妮出生不久就父母双亡,成了孤儿。好心的邻居把她养到6岁,她开始到一户人家看孩子,后来又被送到了孤儿院。11岁的时候,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莉收养了她。她天性活泼乐观,因为天真和爱幻想闹了不少笑话,又因为善良和直率赢得了友谊和真正的爱。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却为了照顾生病的玛莉拉,留在了家乡当了小学老师。故事中的很多描写都很有趣,很感人。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自己。故事中,安妮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生病的玛莉拉,却放弃了学业。在她心中,亲情铁定是最珍贵的。而我呢?想起那件事,我不禁自愧不如。
那是一个冬日,天气很冷。妈妈有事要出门,就让我帮她洗碗。我端起碗,走进厨房打了一盘水,准备开始动工。可当我的手碰到那冰冷的水时,不禁打了一个冷颤。这天气真冷,洗碗多累呀。不如让妹妹帮我洗呢!我突然有了主意,身不由己地往妹妹的房间走去。妹妹,和你商量个事。嗯,什么事?帮我洗碗好不?妹妹放下手中的书:可以。说着,他蹦蹦跳跳地走进厨房。妹妹在看什么呢?带着疑问,我拿起那本书。翻开第一页,一行黑色的大字出现在我眼前:生死之托。生死之托?不容得我细细思考,我的好奇心就促使我看了下去,当看到故事中的姐妹兰妮与贝莉以生命相托时,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贝莉的那句你是我姐,我相信你仿佛在我耳边升高了20分贝。我感觉脸上红辣辣的,丢下书冲进了厨房,我要让那刻骨铭心的亲情在我内心深处扎根。
世界上,亲情是最珍贵的。多少人把它带到人间。有点母亲,在大地震中咬破自己的手指给儿子吮吸;有的女儿,放弃学业照顾身患重病的爸爸;有的兄弟,捐出自己的肝给家人。有的爸爸,在被刺穿心脏的情况下将女儿平安送到美国。
为爱,为情。我们享受亲情,也从中送出一份亲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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