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林老师给我们班每人买了一本小说名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一位美国女作家凯特迪卡米洛。《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绝对是一本好书!书中情节是那么曲折,想象力是那么丰富,情感是那么的动人,文笔是那么的流畅,故事是那么的有教育意义在这本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爱德华的玩具瓷兔子,在与小主人一起旅游的途中掉进了海里。被渔夫救起来后,却又被渔夫的女儿洛莉当作废物扔进了垃圾堆,后来让一条狗给刨了出来。他和流浪汉一起旅行了很长时间,之后又作为一个稻草人工作了很短一段时间。在这之后他还遇到过很多人,有的人对他很粗鲁,甚至打碎了他的脑袋;但也有一些人对他很好,爱他并修补了他。最后他来到了一家玩具店,在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他终于回到了原先的那位小主人身边,不过那位小主人已经是一个五岁小女孩的妈妈了。
看这本小说时,我非常同情爱德华的遭遇,尤其是看到他掉进海里和他心爱的小主人突然分别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我想起了当年我的一只小白兔突然死掉,当时我难过了好几天,我想爱德华掉进海里时的心情一定比我更难受吧。但是爱德华始终相信他曾经被爱过,他相信会有人来接他的,我也相信这个世界肯定是美好的。当我从书中看到他在寂寞的玩具店里等待着,孤独着,绝望着时,心里顿时心疼的都要碎了。可读到那只100岁的老娃娃对他倾吐箴言那一席话时,心中又充满了希望。那只100岁的老娃娃是这样说的:你必须充满希望。你必须知道谁会爱你,你下一个会爱谁。打开你的心扉,有人会来的,有人会来接你的。不过首先你必须打开心扉。听完老娃娃的这一席话,我也跟着爱德华一起心扉再一次敞开。最后,那个人真的来接他了。她就是当年的小女孩阿比林。爱德华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看到这样的结局我是最开心的!
虽然他自己无法活动,但他有沉默的思想,他默默地看,默默地想。后来,爱德华在一次海上旅行的途中与阿比林意外分离,被扔进了海里。从此,爱德华开始了穿越黑暗的旅程。在爱德华沉睡于海底的第297天,他被一张渔网救起。接着他又被埋在垃圾里,让一条狗刨了出来。他和狗的主人流浪汉一起旅行了很长的时间,后来又作为稻草人工作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他来到了四岁的病女孩萨拉身边,他爱着萨拉,并眼看着她死去。后来,萨拉的哥哥带着他在孟斐斯大街上跳舞卖艺。在餐车上,他被人打破了头颅。他的头颅碎成了21块瓷片。哥哥为了还他生命,宁愿失去他,也要尽力让他复原。爱德华离开了哥哥,却在玩具娃娃修理商那里重获了生命。爱德华发誓,他再也不犯不懂爱的错误了。生命是奇妙而艰辛的旅程。如同本书扉页上的那首小诗:心一次又一次破碎,生命在破碎中延续。一定要穿越那黑暗,愈益深重的黑暗,勇往直前。爱德华一次又一次地被抛入未知的命运洪流之中,他痛苦过,失望过,可他一直在等待。他是一只陶瓷兔子。比起脆弱的人类,他更加接近永恒。而支撑这一切的,是一个字爱。
相信认识了爱德华的小孩子,会在小的时候就真正地懂得爱这个字以及所有爱自己的人;认识了爱德华的大人,会重新解读爱的含义,在感到灰暗的人生途中,重新学会爱,拾起等待爱的信心。就像100岁的老娃娃对爱德华说的那一席话:如果你不打算爱与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去爱;学会爱而重新得到爱!相信我这绝对是一本好书,你值得一看!
《红色家书》是一部红色经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色家书》读后感200字,希望你会喜欢!
《红色家书》读后感200字:坚守
《红色家书》中的一封封真情实意的家书,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一张张刻着岁月痕迹的老照片都能直击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我敬佩每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无论他们多么的平凡,都仍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完成本职工作,每一位党员都是祖国建设这部机器上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而我知道无数这样的榜样就在我们身边。
《红色家书》读后感200字:爱国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出自杜甫的《春望》,一封家书,是写信人真情实感的流露,它的重要性不在于那几张纸的重量,而在于因为它承载了文字而蕴含的巨大能量。看完红色家书,被先烈们50余封家书所传达的爱党、爱国、爱家的深情所打动,也被这强大的正能量所震撼。
《红色家书》共分为反哺义、雎鸠缘、手足亲、舐犊情四部分,几乎每一封家书都包涵亲情、修身、齐家、礼仪、教化等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许多家书通篇闪烁着追求真理、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无私奉献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光辉。
《红色家书》读后感200字:红色
翻开《红色家书》这部朴实珍贵的红色经典,那一篇篇红色家书,每一篇都是一幅震撼心灵的感人画面,都是一个鲜活的英雄形象,让我思绪万千,泪水盈动,从内心深处感受到的是革命先烈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真挚的至爱亲情,炙热的家国情怀,坚定的革命信念。作为组工干部,要将《红色家书》读在心里,记在心中,更要融进自己的血脉,从一封封家书的血肉深情中不断汲取精神营养、传承红色基因,走好新时代的信仰之路。
每次读鲁迅的文章,我总会对旧中国加深理解,感受到那时这个民族所经受的巨大痛苦。这次读完祝福,心中同样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它叙述的是上个世纪中国最黑暗的时代,鲁迅家乡的一位雇工祥林嫂坎坷的一生。一个年轻勤快的壮劳力经过时代的洗礼,沦为疯疯癫癫的老女人。鲁迅高超的描写生动地展示出那个年代表现出的这个民族文化的糟粕,人性的扭曲。
这篇文章从祥林嫂这件事反应出当时社会的总体面貌。这里体现得很明显的就是祥林嫂两次来四叔家做女工,家里人和鲁镇人的反应。第一次出场的祥林嫂,年纪大约二十六七,脸色青黄,但两颊还是红的。她整天的做,似乎闲着就无聊,又有力,简直抵得过一个男子那时周围人对祥林嫂的态度是怎么看这么顺眼,以致于祥林嫂出嫁后四婶老惦记着她。到了她第二次再来做工时,丈夫又死了,孩子被狼吃了,人也傻了,两颊上已经消失了血色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一开始人们还同情她,后来就真是厌恶她了。看到这,我们明白了,其实人们根本就没把祥林嫂当乡里人看,活干得好就像夸畜牲一样夸两句,疯了后,大家对她的厌恶程度胜过干不动活的牲畜。没有一个人真心跟她分担那种痛苦,一开始的怜悯不过是凑凑热闹罢了。在当时的社会,人们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人性就变的越来越本质,就是为自己和家人谋生。怜悯这东西是吃饱了撑出来的,别人的事,再悲惨也就是拿来当故事听,听完后说一句唉,惨呀。就接着想尽办法谋生去了。
倘若这些事是人之常情,那我们的大文豪也不会费那么多笔墨去写这件事,所以这里面其实是有些事要说的。其一就是它表现出的这个民族文化的一些糟粕。最明显的就是封建礼教,祥林嫂之所以变疯,根本还是因为被迫被她婆婆嫁到山里去的原因。在封建礼教下,人们没有自由,而对于贫穷黑暗的时代,它竟成为赚钱的工具,女儿就是买卖的牲畜,那管幸不幸福。我想真是这种如此低俗的行为触怒了鲁迅,让他深感封建礼教的弊病,而可悲的是众人却认为理所当然,更让鲁迅觉得有必要让人们意识到旧传统的糟粕。而由此带来的人性的冷漠,扭曲更凸现出当时整个中华民族的颓废与可悲,这就是鲁迅写这文章的原由。他在让人们苏醒,让人们不要彷徨,让人们去改变旧的传统,这也是他一贯的风格。
最后我想说说鲁迅这个人。在中国最黑暗的时代,他用批判的思想改变中华民族,将人们从彷徨中骂醒,使民族重新拾回人格的尊严,所以他是伟大的。而在现在的和平年代,我们同样需要一批像鲁迅一样的作家,来批判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阴暗。美国作为世界第一的超级大国,她的人民的忧患意识也是世界第一的,甚至胜过日本。在美国的很多地方,新闻报道最多的是各种犯罪,黑暗的事;军演完总是说损失有多大。我认为这才是美国作了半世纪超级大国的根本,即她的确是个优秀进取的民族。所以中国想成为真正的强国,只有树立起强烈民族忧患意识,有自我批评反省的能力,才真正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和一个强大的民族。
这应该是鲁迅留给我们这些现代人最重要的启示。
默默地合上书本,闭着眼深呼吸,这本叫做《童年》的书,是在某个很平凡的下午翻开它的第一页。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不过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 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知道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知道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情应该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该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讨厌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能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不过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知道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这里可以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不过应该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直抱怨着什么,不过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莎士比亚戏剧》读后感1200字
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
(生存还是毁灭,那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这句至理名言,已经伴随着不知多少代人走过了他们如歌、如烟的岁月。
题记
马克思曾赞赏英国戏剧之父莎士比亚说: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我也不得不为莎士比亚的戏剧所感敬佩,婉转的对话,曲折的情节,都把我深深的吸引了进去。对于《莎士比亚戏剧》这本书,我已沉入其中。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原先的理想被破灭。处于年轻时代的哈姆雷特并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挫折和阻碍,思想十分单纯。好景不长,哈姆雷特的父亲去世了,在德国接受教育的他回国,得知自己的母亲在父亲死了一个月后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在哈姆雷特的心中开始渐渐的对这个世界的事进行了怀疑,他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有很多人可能会讲他母亲的不好,可她母亲本是个善良的人,在嫁与不嫁之间,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哈姆雷特一心想复仇,但他要杀的是他的母亲和叔父,就算杀了他们他又能怎么样?所以流传至今的名言:生存还是毁灭,那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由此诞生了。而后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后,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只能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
故事的结尾,塑造了一个十分悲剧的收场,几乎所有的人都死了,而这正是现实所在,他们试图去改变现实,最终什么也没有改变。这种无奈,在每个人身上都有体现,也许这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而《威尼斯商人》在我们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有所接触了,在《威尼斯商人》中,有一个叫鲍西亚的富人女孩,按照她父亲的遗嘱,她得到了三个盒子:一个金盒子,一个银盒子,还有一个铅盒子。其中一个盒子里面装着她的画像,如果哪个男人选择了正确的盒子,那么她将嫁给那个男人。于是,求婚者从世界的四面八方云集到这儿,都希望能得到她 威尼斯:镇上有一个年轻人名叫巴萨尼奥,他下定决心要赢得鲍西亚。但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愿望,他需要三千达克特,这可是一大笔钱。而后他向好友,富商安东尼奥求助,而安东尼奥手头上暂时也无法拿出这么多钱,他只能向一个富有的犹太人夏洛克借钱,而夏洛克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如果安东尼奥拖欠还款的话,他将会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巴萨尼奥去了贝尔蒙特,他选择了正确的盒子,铅匣,也就是装有伊人肖像的匣子,也赢得了鲍西亚。安东尼奥在海上的投资全部丧失的消息之后,他决定向安东尼奥讨回借款。在法庭上,夏洛克要求他和安东尼奥的合同能够履行。鲍西亚和娜瑞萨假扮律师,为安东尼奥辩论,使得夏洛克的计划没有达成。鲍西亚同意夏洛克按照契约规定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但是割这一磅肉必须严格按照契约执行,就是不能多割也不能少割,不能流一滴血,也不能因此伤害安东尼奥的性命。夏洛克无法做到,只好认输。这戏剧告诉了我,何事无需太计较,或许太计较也不是什么好事。
莎士比亚的作品中诸如此类的成功戏剧还有很多,对于评价《莎士比亚戏剧》,我们应该这样考虑,如果没有莎士比亚本人,根本就不会有他这部无与伦比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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