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读这本书,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觉作者仿佛在说废话,立足的某些基点我也并不认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浅见。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层的一些人性逻辑、动物性逻辑,将体会整理成书,本意想阐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类要培养利他思维,只是写成了论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老祖宗念了几千年,近几十年来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矛盾吗?我以为不矛盾。
怎么说呢?按佛学中的解释,人本是高层生命,因一步步变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层,成了人类。
人最初的那个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层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层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变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层层往下掉。
每次看到这个说法,就觉得人类像个垃圾站似的,扯远了。
既然是私心越来越大,落得越来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恶也当属正常了吧。
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有的问题,没必要争论,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争什么?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很喜欢稻盛和夫说的:人生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不论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生命结束之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灵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场物质的盛宴,而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使他在谢幕之时比开幕之初更为高尚。
人生不需要给别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说给别人听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过的是自己心里那道关。
当你回首一生历程,你的灵魂层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战胜了那个自私的基因,或者说自私的人性,你的这一番回炉再造就有所提升。
这就是我对自私的基因的领悟。
基因什么的,每个人都一样,但活成什么模样,却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决定的吗?是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人性的领悟,对人生的追求决定的。
基因确切的说只是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没有思想,那它的逻辑就会主导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从属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还过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层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配时,为了后代,会咬死雄螳螂,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们人类不这样,不会为了孩子去牺牲父亲。但为了自家孩子牺牲别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将自家人和外人区分得很清楚,因为人的心不大,顾好自家,才有精力顾及别人。圣人毕竟凤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盖完的,它更加复杂多变,基因只是其中一项。
有句话老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发现,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当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来的东西,复杂透顶。人性在关关隘隘处的每一个闪念,其实细思极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怀坦荡还好说,生命向着大道飞驰;若你私心大、心思阴沉,难免营营苟苟,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个清楚明白。
别纠结,很多事情纠结出不来结果。去做事吧,在做的过程中,不管是我们的心思,还是周遭环境,都会明朗开来。这时,选择人性中的阴暗还是阳光,就看你了。
无论怎样的选择,成就的都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开心与否,后悔与否,时光的车轮都不会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驶向的是光明还是黑暗,由你说了算。
大家都很熟悉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之前认为物竞指的是物种之间的竞争,适者指的是适合的物种或个体。《自私的基因》提出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认为相互竞争的不一定是物种,还可以是个体或者基因;生存,也不一定是指个体或物种的存亡,还可以是基因的延续。本书最基本的观念就是把基因视为自然选择的基础单位,以基因进化的视角,来解释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行为现象。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形成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解释生活中的很多现象,让我们更深的体会到了生物多样性的可爱,当然也更清晰地认识到进化的冰冷和无情。
人性本恶
说到自私,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按照Dawkins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决定生物体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确实有无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类的同情心。这些无私的基因也会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们没有灭绝,是因为它们和损人利己的基因在进化的博弈过程里达成了动态平衡。而非亲属关系的合作和互利都可以用博弈论(Game Theory)中的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来解释,即进化上的稳定策略。
Dawkins极力避免,但我想每个读者一定会从基因的自私出发来思考人性善恶问题。这是永恒的争论,当然也不会有答案。孟子主张性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荀子主张性恶,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王阳明的心学主张无善无恶,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点和佛教类似,善恶本性为空。西方人应该更倾向与性恶论,比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提到的因自私而利他的经济理性。
我自己认为人性本恶,关于这点我不打算加入争论或做任何解释。
生存机器
小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后来又觉得自己至少掌握着自己的人生,再长大至少身体是自己的吧。对不起,其实人也不过是基因的载体罢了。基因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基因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够讽刺吧?基因才是进化的主人,而人类不过是他们进化的工具和载体而已,而其只是个暂时的,正常使用寿命也就80年。那么努力的活过,最后多半也是个体在历史长河中的湮没,想起来,心里有时候是会觉得悲凉的。
不过明白这点,很多事情也就豁然开朗了。人为什么不能长生不老?因为从基因进化的最优策略来看,完成繁殖后人的使命就是早点死亡,不要妨碍下一代基因的进化。
早生孩子,多生孩子,然后早点死。
一夫一妻
从进化的角度看,我认为一夫一妻制是一种倒退(这里不讨论道德)。我想出现的根本原因是人(和很多哺乳动物)的进化越来越复杂,只凭基因不能传承足够的信息,需要后期的学习(人类的婴幼儿期是最长的),这样需要由家庭来承担重担。即便这样,一夫多妻制仍然人类社会各时期普遍存在。一直到近现代人人平等的观点深入人心后,一夫一妻制才成为普遍现象。因此可以说,一夫一妻是普通男同胞的福音。
我在想,当将来社会保证越来越完善后,会不会重新出现另一种形式的一夫多妻?比如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不结婚,而只与最优(她自己认为最优)的精子结合,比如通过精子库或直接受孕的方式,然后由自己或社会抚养。
对男人来说,这种竞争太残忍了,不多说了还好不是现在。
两性战争
作者并没有讲到人类社会,只讲生物界普遍的雄性和雌性,但我觉得很多观点对人类同样适用。
雄性对后代投资少,会倾向于处处留情和不挑剔配偶;雌性对后代投资更多,对配偶更加挑剔。雌性个体手中握的王牌是可以拒绝交配,因为她的嫁妆是一个既大又富营养的卵子。交配之前,能够据以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可是一旦进行交配,她就失去了手中的王牌她把自己的卵子信托给了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可应对的有两种策略,家庭幸福,和大丈夫策略。大丈夫策略不提,是雌性动物对得不到孩子们的爸爸的帮助已不再计较,而把全部精力用于慎之又慎,精心挑选,培育优质基因。家庭幸福策略要求雌性个体辨别出雄性个体其忠诚和眷恋家庭生活的迹象,从而使自己受益。要做到这点的方式之一是,长时间地搭架子,忸怩作态。凡是没有耐心,等不及雌性个体最终答应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大概不能成为忠诚的丈夫。而对于雄性的个体而言,假使它知道今后它要接近的任何其他雌性个体,也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拖延,然后才肯交配,那么,对它来说,遗弃该雌性个体的念头也就没有多大诱惑力了。
同样理论也完美解释了为什么女人要考验男人,为什么淫荡的女人占少数,矜持的女人占大多数,以及忠诚的男人占大多数,花花公子占少数。
雌性的最佳策略也许是:享受家庭男(忠诚的雄性)的殷勤,但与大丈夫男(不忠诚但有性吸引力的雄性)生育不谈人类。
自由意志
人类很傲慢地认为自己和动物不同,但从基因出发的世界才是真正的世界大同。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的高尚完全毫无客观依据。作为人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任何一个个体,也只不过是寿命不长的基因组合体的临时运载工具。存在的目的和价值只是在于某部分特定基因的延续。据说人类的大猩猩基因的相似度在95%以上,和香蕉相似度在30%以上......
人类很自负地认为自己拥有自由意志,我们确实容易有这种错觉。不过受弗洛伊德的影响,我一直觉得人绝大部分时间是受自己潜意识支配的,或者只是随大流,只是极少数时间例外。当然少数独立思考的人能大大减少这种影响,不过这样的人凤毛麟角。参见《人类误判心理学:社会认同倾向》
人类的潜意识会不会就是基因的作用呢?如果是,那人类真的只是臭皮囊而已。虽然没什么证据,但我很怀疑两者有很大的关联。所有动物的本能都是贪婪和追求私欲的,表现为对食物/领地/异性等资源的追求和占有。而人一辈子争名争利,不也就是为了占有生存资源和异性吗?当然由于文化等因素,很多潜意识的动机被伪装起来连自己也未必知道。比如即使不能占有更多异性,但仍然会不遗余力用各种方法吸引异性关注。
另类的进化
我几年前写过一篇文章:《人类文明是建立在本能压抑的基础上的》,认为人类文明和生命本能以及进化是背道而驰的。上面谈到的人类一夫一妻制、计划生育、延长人类寿命等文明产物都是不符合进化论的。那么长此以往,人类会不会在进化中停滞不前,而被其它物种超越呢?
我觉得很能性是蛮大的,但肯能是N多年后,也不太可能是地球上现存的物种。有几种可能:也许新物种有更多的染色体,能遗传比人类更复杂的进化优势,并且长期在被人类忽视的地方生存发展;也许是外星的生物;也许是人类意外灭亡后给幸存物种充分的时间。
当然我认为最有可能是另一种我们意想不到的竞争形式,比如人类之于基因,电脑之于人类。比如基因不断的变异、选择和竞争,变异的适应性会越来越强,演化出来的武器会越来越奇妙。出现了城堡现(细胞),战舰(多细胞生物),直到最后,基因的军备竞赛会造出基因自己的电脑-------生物智能。那么人类的进化会不会出现一直更复杂的复合体呢?
谜米机器
当然也许是基因进化的概念过于冰冷无情,作者在最后提出了一个meme即文化基因的概念:一个个想法碎片,正在新一代的Web上复制、变异、淘汰。其学生在《谜米机器》(The Meme Machine)一书中谈到:正如基因之间相互竞争着,自私地、不顾一切地要进入到下一代的身体之中,最终决定了生物世界的格局及其结构;与此类似,谜米之间相互竞争着,自私地、不顾一切地要进入到另一个人的大脑、另一本书、另一个对象之中,这最终决定了我们的文化以及我们的心理结构。
人既是基因的机器,也是文化的机器。人脑成为Meme的原始汤,同时我们在进化最高级阶段形成的自我意识,在Meme进化过程中扮演着选择的角色,如同自然选择之于原始生命分子。对人类来说,meme比gene的进化更重要,这种想法也许能给人类带来少许安慰吧。
导语: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00字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00字1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00字2
今晚终于有空,静下心来读这本书。读这样的书籍,远不如读上一本简.爱来的从容而轻松。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去再学一遍生物课。什么是基因,什么是有丝分裂,什么是基因重组?等等这些离我们的日常生活仿佛很遥远的词汇。我们已忘却了自己正是一个个基因生存机器的存在。
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们高中的生物老师。他身材不高,很瘦,姓氏少见,我们一下就记住了他,而他的课上的也好,课堂上,他不苟言笑,虽然他的年龄并不比我们大多少。他认为很重要的章节和难懂难理解的内容,会反复的给我们讲,给同学提问若还答不上来,他手里捏着粉笔,默不作声,那个情境尽显老师的威严。而有一次在课外劳动中,不知何事竟看到这位老师露出孩子般的笑,让我一愣:哟!这老师还会笑呢!哈哈!更让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是一个星期天学校卖桔子,那时候学校都有自己的柑橘园,有自己的经济收入。原本谈好的商贩变卦不要了。而学校已让我们留校的学生把柑桔采摘下来并用车拖来了。可能是商贩没料到桔子有这么多,一再压价,几次交涉未果,几个五大三粗的商贩看到只有这么一个身材瘦小,说话声音又不大的人和他们谈判,没放在眼里。后来根本不理老师的了。我们在一旁也干着急。老师骑上自行车扭头就走了,不一会儿,唰啦啦,学校留校的男生全来了!几十人!还来了几个老师。老师们对商贩说:今天这桔子按我们当初说好的一定得卖!同学们,把桔子称重,上筐!所有的同学齐心协力,把那几个商贩唬得站在那里,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哎,装车吧!卖完桔子,大家有说有笑的回学校去,谈论着商贩的表情,乐不可支。这瘦小的老师真有两下子啊!那天晚自习,每个班都分到了几大筐桔子,每个同学都有份儿。教室里的空气中都弥漫着桔子的味道,以至于漂亮的女地理老师来上课,掩鼻开窗,作难过模样!被同学们笑了好长时间!
惭愧!那时所学差不多已悉数奉还。而今再次看到这些词汇,也只是意会而不能详细明白的讲述。翻阅此书,仿佛把那时的时光重新拾起!
《自私的基因》创作于道金斯之手,于1976年问世,关于“基因”与“生物学”,道金斯几乎是为了外行人所写,但却逐渐获得了学术界极高的关注和评价。书中颠覆了读者的基本观念与常识,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人生的意义”的思考。
作者在书中提出:人生来是自私的。他将社会学说中的主要论题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如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自私的定义,亲族学说和自然选择等等。阐述了作者“一切生物,包括人类都只是基因的工具”的观点。基因用自己的方式,控制生物这台机器让他成为自己的“打手”和“保镖”。而道金斯的另一个观点更是巨大的颠覆。“基因会在生物体死亡之后,狠狠地抛弃他,并通过复制,一代一代地将自己传递下去”。原来我们仅仅是基因生存的筹码,读来心中莫名出现了一种空虚与悲观。
例如,在人们眼中最亲近的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间,基因也是一样的自私。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叫老鹰抓小鸡,母鸡保护小鸡看似亲密无间,浓情满满,实际是基因为了自己的拷贝不会断绝。在海洋中,大鱼吞下小鱼为自己疏通牙齿,小鱼借此每餐一顿,海葵附在海龟身上为其防御,而海葵借海龟的游行技术走遍四方,躲避天敌。这种互利共生现象并不是出于什么道德考虑,只是单纯的基因自私行为发出的指令。
但是道金斯却发现人类具有特殊性,虽然人类也是基因生存的工具,但是却能够通过一种文化的形式来束缚自己自私的天性,做出一种纯粹的利他行为,所以文化的传播就像遗传一样,他也能导致某种形式上的进化。基于以上观点,
道金斯提出一种名为弥母的新型复制因子正在推动进化的演变。飞快的发展速度使他迅速扩张,让基因都无可企及。虽然这种因子并未得到科学证实,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人类灵魂底蕴的深处善良的一面。
特别喜欢道金斯在文中这样的一段话,“由于文化的出现,我们的人生终极任务,将不只是繁殖,还有文化的创造与传承,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人类从远古的猿猴进化而来,沉淀了上千年的文化,一步步走向今天。利他行为在社会中运转,而这毫无疑问地会成为文明发展的枢纽。
也许可以认为,在自私的基因下,人生来是丑恶且自私的,这张丑陋的面具已经扣在我们脸上许久,它正在逐渐脱落,追溯那张面具自私的嘴脸已然不重要,放眼当下,我们真正该做的是去挖掘面具之下善良本性的巨大力量。
阅读,提高我们的能力,提高我们的眼界,增加我们的知识储备,在作品中,可以让我们更好的感受到作品的优秀程度。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什么是作品呢?栏目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自私的基因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为什么会有渣男、渣女—《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000字!
首先要介绍一下这本书,《自私的基因》是英国演化理论学者理查德·道金斯创作的科普读物,首次出版于1976年。
不得不说,这本书虽然著成于四十多年前,但是作者对动物(包括人类)行为的剖析,放到现在来说依然可行。
这里先提前说明一下作者的观点,所有生物都是基因为了保证自己能顺利复制的机器。还有我个人的两个个人观点,第一,生物的存在的意义就是生存和把自己的基因顺利的复制下去。第二,生物的行为都是利己的,任何利他行为都是经过精致伪装后的利己行为。我的这两个观点是根据作者书中提到概念进行总结的,下面分析渣男、渣女的时候,也会从这个两个观点进行分析,最后再根据人类在生物中的特殊性进行分析。
渣男,这个让很多女性朋友又爱又恨的男性,爱的是他温柔浪费懂风情,恨的是滥情不专一。
但是从上面我提到的两个观念去解释这种行为就简单的多了,先从人是动物这个方面说起(后面会说的人的特殊性),在现在社会里生存的压力(主要指食物)并没有远古(人类还是猿人的时候)时代大,所以剩下的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把自己的基因复制传播下去,传播下去的方式很简单,就是跟异性进行“基因交流”,在不考虑人类特殊性的情况下(各种先进的医疗条件),能保证自己基因顺利的传播下去的方式,就是跟很多的异性进行友好的“基因交流”。这里先假定,所有的异性都是理想中的,愿意生下并抚养这个渣男的孩子到性成熟,这个“渣男”的基因就能顺利传播下去,就算异性不是全理想中,这种广撒网的方式总有一些异性会把他的基因养到性成熟,而且这种广撒网的方式对于渣男付出的代价只不过是在“基因交流”时的“一哆嗦”而已,可以说基本没什么代价,所以他们会倾向于跟更多的异性进行“交流”,这就是他们滥情不专一的原因。
至于“温柔浪费懂风情”,只不过是她们吸引异性获得更多“交流”机会的一种手段,试想一下,如果两个同样的男性,其他条件完全一样,一个“温柔懂风情”,一个“呆板死直男”,你会怎么选择?所以,渣男所谓的温柔、了解异性、关心异性,看似利他的行为,只不过是他获得“基因交流”机会前的一种伪装。
从人类的特殊性来说,人类之所以是人类,是因为人类有自我意识,人类在生理方面和大多数哺乳动物都有区别的,大家都知道,动物是有发情期的,而人类却没有所谓的发情期。不是人类没有发情期,而是人类一直都处于发情期,动物之间的交配只会在特定的时间出现,过了发情期,动物们对于异性几乎就没啥兴趣了,而人类就不一样了,无论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想跟异性进行“基因交流”,所以像“时间刺客”罗老师那样的情况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如果说把人类的自我意识去除了,那么地球上的场景将会非常香艳。(不过存在马尔萨斯人口陷阱,人类也不能会无限的繁殖下去的)
现在要说一下渣女了,说的好听一点,就是“绿茶”。她们温柔可爱、可御可萝,她们风情万种,她们总是能勾起男性的的荷尔蒙。
从基因传播的角度来看,雌性生物相对于雄性来说是处于劣势的,对于雄性来说,就那“一哆嗦”的瞬间,但是对于雌性来说,如果不幸中招,如果想把自己的基因传播下去,则她要付出很多代价,比如生育的痛苦,养育孩子的艰难等等,可以说,在基因传播的这个过程中,哺乳动物的雌性处于非常不利的状态。但是她们手里有着一个非常强大而且好用的武器——给雄性“基因交流”的机会。
这个看似普通,确实对于雌性动物是一个很好的保护手段。从动物本能去分析,在获得充分的物质保障之前,拒绝给其他雄性“基因交流”的机会,可以很大程度上减轻被抛弃之后的生存压力,而且雄性为追求雌性也付出了很多,进而减少了他抛弃雌性的概率。这个看似完美的策略,放到有意识的人类身上,或多或少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错了地方。握着给男性“基因交流”机会这个强大武器,还有人类一直都处于发情期,尤其是男性,更容易荷尔蒙上头,很容易对那些“绿茶”痴迷,因为她们很会打扮,知道男人想要什么,总能在他们想放弃的时候,给他们一点能获得“基因交流”机会的错觉,所以很多男性很容易不知不觉为她们付出很多,在上古时期可能是食物,放到现在就是金钱了。当这个男性满足不了她的物质需求时,她就会寻求下一个目标,然后不断循环。虽说还有一种“渣女”会很轻易给出“基因交流”的机会(当然这个机会一般不会给物质条件差的男性),除了单纯追求“交流”时的快感外,还有一点就是可以从“交流”对象那里获得一些物质满足。
最后不得不再次感叹一下道金斯这个作者,在当时“进化论”占主流地位的时候,从基因的出发,提出了这个震惊全球的“自私的基因”的理论,他的这个理论可以解释很多自然界生物的现象,动物的、人类的各种行为都能从他这个理论出发,做出合理的解释。今天先解析渣男、渣女的行为,后续我也会从“基因自私论”的观点出发,尝试解释一下婚姻以及人类的对抗“基因暴政”手段。
这本书围绕着一个核心思想:
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植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生存机器,目的是为了基因自身的复制。
有性生殖相对于无性生殖的优势在哪里?
作者认为这是因为有性生殖对负责有性生殖的基因有好处,而好处是:
“性活动和染色体交换起着保持原始汤的现代相等物的那种流动性的作用。由于性活动和染色体交换,基因库始终不停地被搅混,使其中的基因部分地混合。所谓进化就是指基因库中的某些基因变多了,而另一些则变少了的过程”。
也就是说,由于性活动这种交换机制的存在,负责有性生殖的基因得到了更大的生存机会,于是被自然选择保留下来。
既然生物体是基因的生存机器,那么如何解释复杂如大脑这样的存在呢?
作者写道:
“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脑则是执行者。但随着大脑的日趋高度发达,它实际上接管了越来越多的决策机能,而在这样做的过程中运用诸如学习和模拟的技巧。这个趋势在逻辑上的必然结果将会是,基因给予生存机器一个全面的策略性指示:请采取任何你认为是最适当的行动以保证我们的存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物种达到了这样的水平”。
也就是说基因不在直接负责具体的事物,而是制定一系列的策略,以及执行这些策略的机器。这就牵扯到了意识,一旦牵扯到意识,问题似乎就会到达另外一个维度,因为意识没办法研究自身。
博弈论和自然选择结合起来,可以合理解释为什么动物的行为是我们看到的样子。
基因库中各种类型的基因都不是全占的,而是保持一个比例,而这个比例是在时间的推动下,经过基因见的“博弈”(虽然不是主动的,但效果相当于博弈)产生的一个“稳定的多态性”。
囚徒博弈中,能够在自然选择中生存下来的博弈策略,往往具有两个特征:“善良”和“宽容”。“善良”只不率先背叛。”宽容“是只有有限的记忆,一旦对方改邪归正,就忘掉它丑恶的过去。
策略成功与否取决于对手的策略,所以在自然选择下,生物体最终的行为,会形成一个稳定的策略集。这基本就是博弈论的内容了。
为什么生物体会产生利他行为?
广泛存在的利他行为,就是对近亲,尤其是对直系子孙的照顾。从基因的角度上来说,一个生物体的父母和它的关联是50%,它的子女和它的关联同样也是50%。为什么自然界广泛存在的行为是对幼体的照顾?从基因的角度来看,由于孙辈的预期寿命较长,或者说是预期生殖能力更强,所以操作生存机器援助一个年亲的远亲,相比援助一个年老的近亲,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益(自身复制的机会)。
另外,基因当然应该倾向于帮助亲缘关系更近的个体,但问题是作为生物体不太容易判断其他个体与自身的亲缘关系到底有多近,我们当然能够判定我们自己100%就是我们自己,但自己的兄弟姐妹真的和自己有50%的基因相同吗,这就很难确定。所以,作者说:
“就利他行为的演化而言,‘真正的’亲缘关系的重要性可能还不如动物对亲缘关系所作出的力所能及的估计。懂得这个事实就懂得在自然界中,父母之爱为什么比兄弟姐妹之间的利他行为普遍得多而且真诚得多,也就懂得为什么对动物而言自身利益甚至比几个兄弟加起来更为重要。”
关于生物体自身控制的“计划生育”,比如每胎生几个,作者认为:
“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生物体群体性的行为特征,有时是决定于每个个体相同的行为特征。
“因此,一群动物在前进时,处于边缘的个体不停地往中心移动。如果这群动物原来是松散的或者是七零八落的,这种向群体中心移动的结果很快就会使它们挤作一团。即使我们所讲的模式开始时没有聚拢的倾向,被追捕的动物开始时也是随意分散的,但自私的动机将会促使每一个个体试图把自己挤到其他个图中间以缩小各自的危险区。这样,集群迅即形成,而且会变得越来越稠密。”
觅母(meme)。
《自私的基因》中,提到了觅母(meme)的概念, 指的是文化、科技中那些体现出基因特性的东西,一段旋律、一个理论、一种科技都是meme。人类只是它们的“生存机器”。类似的观点,凯文凯利在《失控》和《科技想要什么》中也提到过。Meme拥有的特性和基因类似:长寿、生殖力和精确的复制能力。
我觉得在现阶段,这种思考维度更大的意义在于让人们在现在的变化的洪流中,思考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所谓“集体性癫狂”、“集体无意识”、宗教冲突、以及各种网络暴力,都可以看做是相关的meme在meme库中扩大自己的比例。人类在其中更多地只是作为运载和传播的途径。和基因类似,随着时间的推移,meme们可能在不同的领域中发展出完全不一样的“行为特征”,同时也会出现多种稳定态。不同稳定态下人类的生存状态完全不同。当meme们脱离了人类载体的限制,人类的存在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更有可能的是人类主动把意识迁移到更先进的承载物之上,可能是专门设计的超级大脑,也有可能是非生物体。
我认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最近一万年摆脱了自然选择,现在刚进入“人工主动选择”的阶段。人类在两个方面扩展着自己的能力,一是人工智能,借助计算机来增强人类大脑所不擅长的领域;二是机体制造,包括纯生物方式和生化结合方式,除了大脑外的组织器官,会变得越来越“可插拔”。最后一个阶段,可能是所有人类文明的个体在保持个体独立性的同时,组织成一个整体的智慧体。
作者认为,基因的影响范围可以延伸到自身个体之外乃至很远。
比如寄生生物,
“寄生生物的基因需要与宿主基因追求共同命运,享有共同利益,这样寄生生物最终会停止寄生行为”。
由于拥有同样的生存机器,所以寄生基因最终会得出与宿主基因一样的策略。所以,
“某些方面来说,这些片段是否来自入侵的寄生动物或者异己生物,其实并不重要,它们的行为可能是相同的”。
所以,生物体表现出来的行为,只有部分是来自于自身基因的“程序”,剩下的部分是在于不在自己体内的一些基因的控制。总有基因会受益,但不一定是生物体体内的那些基因。
一些让人惊叹的东西:
“在人体内,血红蛋白蒺藜以每秒约400万亿个的速度形成它们“喜爱”的形状,儿童诗另外一些血红戴白以同样的速度被破坏。”
“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
《自私的基因》像是一块砖头在我枕边躺了两个月,两个月的时间,我一次都没有翻开过这本书。
最后还是在假期的时候抱着iPad啃完了这本大部头。那一刻我如同刑满释放,从学术的角度讲,这本书的内容在哪个年代可能会在学术界甚至整个社会掀起巨大的波澜,但到如今,其中很多内容变成了常识,写进我的高中和专业课课本中,这就显得这本书有点过时了。
但我想起来我有一门教数学文化的选修课的老师说过,“即使是《几何原本》这样的书,在现在的你们看来可能只能说是一本练习册,但看这种书更重要的是体会那个年代的人筚路蓝缕探索创新的过程和精神。”
于是,当我抛开那些枯燥的科学内容去发现这本书的精和神时,这本书,活了起来。
自私的基因变成了绝对的理性和浪漫,我尝试去代入道金斯和道金斯的年代,我能想象得到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从道金斯笔中流出时会有多少人陷入虚无主义和性恶论中。道金斯会因此受到很多谩骂。
道金斯站在上帝的视角讲出了生物学上的自私和利他主义行为,而我站在四十年的理论积累上盖棺定论。
道金斯是对的,至少现在是对的,最后,来体会下大佬的浪漫。“我将背叛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永远爱你”。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
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其理论亦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文中将“基因”拟人化,亦表达出一种冷酷无情的信息,有点过于纯粹,但我们也许可以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阅读《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
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创作于道金斯之手,于1976年问世,关于“基因”与“生物学”,道金斯几乎是为了外行人所写,但却逐渐获得了学术界极高的关注和评价。书中颠覆了读者的基本观念与常识,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人生的意义”的思考。
作者在书中提出:人生来是自私的。他将社会学说中的主要论题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如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自私的定义,亲族学说和自然选择等等。阐述了作者“一切生物,包括人类都只是基因的工具”的观点。基因用自己的方式,控制生物这台机器让他成为自己的“打手”和“保镖”。而道金斯的另一个观点更是巨大的颠覆。“基因会在生物体死亡之后,狠狠地抛弃他,并通过复制,一代一代地将自己传递下去”。原来我们仅仅是基因生存的筹码,读来心中莫名出现了一种空虚与悲观。
例如,在人们眼中最亲近的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间,基因也是一样的自私。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叫老鹰抓小鸡,母鸡保护小鸡看似亲密无间,浓情满满,实际是基因为了自己的拷贝不会断绝。在海洋中,大鱼吞下小鱼为自己疏通牙齿,小鱼借此每餐一顿,海葵附在海龟身上为其防御,而海葵借海龟的游行技术走遍四方,躲避天敌。这种互利共生现象并不是出于什么道德考虑,只是单纯的基因自私行为发出的指令。
但是道金斯却发现人类具有特殊性,虽然人类也是基因生存的工具,但是却能够通过一种文化的形式来束缚自己自私的天性,做出一种纯粹的利他行为,所以文化的传播就像遗传一样,他也能导致某种形式上的进化。基于以上观点,
道金斯提出一种名为弥母的新型复制因子正在推动进化的演变。飞快的发展速度使他迅速扩张,让基因都无可企及。虽然这种因子并未得到科学证实,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人类灵魂底蕴的深处善良的一面。
特别喜欢道金斯在文中这样的一段话,“由于文化的出现,我们的人生终极任务,将不只是繁殖,还有文化的创造与传承,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人类从远古的猿猴进化而来,沉淀了上千年的文化,一步步走向今天。利他行为在社会中运转,而这毫无疑问地会成为文明发展的枢纽。
也许可以认为,在自私的基因下,人生来是丑恶且自私的,这张丑陋的面具已经扣在我们脸上许久,它正在逐渐脱落,追溯那张面具自私的嘴脸已然不重要,放眼当下,我们真正该做的是去挖掘面具之下善良本性的巨大力量。
他人即地狱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题记
读过《穷查理宝典》的朋友都知道芒格喜欢的那几本书。其中《枪炮、病菌和钢铁》是讲环境对人类历史的决定作用,而这本《自私的基因》是讲在环境的决定作用下,基因是如何决定生物的行为的,正好上下部。
科普作家都是说故事的高手,会说故事的科学家更容易整出畅销书。这是一本畅销了40多年的书了,畅销了这么久,似乎不能再叫畅销书了,而应该叫做经典。然而这本经典的不一样,经典的有些惊心动魄。
自私的基因,可能10个人里有9个开始都会认为这是一本关于道德的哲学书。人为什么会自私?自私从哪儿来的?让人惊喜的是,读了这本书,不仅大体上能够回答关于自私的问题(尽管作者一再强调本书与道德无关),更不知不觉的多了好多生物学的专业知识。
生物的进化,让道德走开,只要能够长久的生存,管他身后巨浪滔天,这就是基因(库)的逻辑。在这个逻辑下,我们看到了很多匪夷所思的景象和结论:
布谷鸟的幼仔,刚出生不久,眼睛还没睁开,就把它寄居的鸟巢里其他的鸟蛋一一推出巢外,独享恩宠;
雄性在进化上的稳定状态是5/8的时间忠诚,其余时间寻花问柳。雌性的稳定状态是5/6的时间忸怩作态,⅙的时间纵情放荡;
有一种鸟类幼儿的讹诈手段特别可怕:它放声大叫,故意要把捕食者引来,做父母的只好用食物塞住它的嘴巴。这样,它就获得了额外的食物;
在一个需要合作的种群里里,“永远背叛”的生存策略和“针锋相对”策略经过长期博弈后,都是一样的稳定策略(ESS)。被“永远背叛”控制的种群,没有任何其他策略可以取胜(尽管这意味着大家一起完蛋)。
由(灵长类)雌性带来的选择压力迫使雄性失去了他们的阴茎骨,因为这样一来,就只有真正健康或强壮的雄性才能够拥有一个真正坚硬的勃起,雌性也就能不受阻碍地(对雄性的能力)作出一个诊断。
存在即合理,这是生物进化中无数尸骨堆积的不灭真理。这背后操纵一切的看不见的“黑手”,是基因。生物体只是作为基因的保护壁和生存手段而存在的,个体总是要腐烂的,只有基因不朽。
个体基因如此自私,为什么生物界不乏利他行为呢?道金斯认为,表面的利他行为,实质上都是利己行为,为了持续的繁衍,比如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为了基因的延续。而当合作有利的时候,合作的基因就会在一个族群中发展壮大,一直达到稳定平衡。
自私,彻底、冷酷、决绝的自私。道金斯在这本书里描述的基因的自私,几十年间毁了很多人的三观。所幸的是,道金斯最后说:我们不一样。人类可能是唯一可以反抗基因“暴政”的物种,因为,我们有文化。
道金斯将人类文化的复制因子命名为“觅母”。觅母是脱离人体的,非遗传性,非物质的人类文化遗产的构成单位,有其独立但类似于基因的特点,比如,强烈的求生欲。正是由于觅母,让我们人类能拥有理性,懂得压制欲望和“兽性”,懂得用科学和证据解释这个世界。
然而,有了理性就有一切了吗?理性能带来幸福吗?理性能带来爱情吗?理性能带来道德吗?理性能带来意义吗?还记得浮士德的交易吗?如果你用所有的情感来交换财富和成功,你会交换吗?彻底的理性往往会伴随迷茫和抑郁。
《自私的基因》这本书让我们深入的认识到了生物进化的丑陋与冷血。真相的代价有时候是挥之不去的幻灭感。在人一步一步的看清这世界的许多不那么美好的客观规律时,又是如何靠这无法遗传的文化对抗基因的“暴政”,而没有彻底的迷失,陷入孤独与黑暗呢?
没有理性,不足以认识世界;光有理性而不会讲故事,则不足以流传。这大概就是作者想强推却没咋推成的“觅母”概念的生存之道。所谓觅母,其实就是“自私的”文化基因。理性帮助觅母认识了环境,而求生欲告诉觅母,一定要幸福啊,要好好的活下去!不会讲故事,人连自己这一关都过不去,都会抑郁,就别提流传了。木心说文艺大于科学与哲学,对,就是这个意思。
基因在亿万年的进化长河中厮杀幸存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懂得竞争和争取,自私只是一个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来自己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得拥有什么条件,得适应什么环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亿万年来死亡消失的基因连自己败在哪里都不会知道,就像这些幸存下来的基因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得以幸存,或许,只是一个很随机很偶尔的机遇。自私只是一个比喻,人类的比喻。
很喜欢作者的这种表述方式,喜欢他谈论这些东西的口吻。喜欢他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在用一个人们的都很喜欢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来阐述基因的不自觉无意识无目的性。喜欢他有时候得费力的向我们说明,些些的矛盾我在会意的时候往往内心里是充满笑容的
其实读完这本书是和DM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混着读的,读完还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也表达不出什么。不过相信以后会有机会的。
这本书对我的认知体系冲击很大,以至于让我抑郁,所以以下的想法不要带任何情感的看。另外,这些想法只是本书对我启发的一些思考,不代表我的观点就是这样。以下。
大概粗略看了一遍,对于受过道德教育和正统文化熏陶过的人来说,有些观点确实有点让人不舒服,甚至于颠覆,不过,若以上帝视角像看待蚂蚁一样看待人类这个物种,也就无所谓不舒服了。
之所会有心理的抵触和反弹,我想应该是后天人为架构起来的规则起了作用,比如道德、文化、法律等,从而影响价值观导向。抽丝剥茧,除去包裹在外面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规则,核心就是自私基因。
生物的基因要延续,生存并复制是第一要义,因而决定了基因的自私。这儿的自私是个中性词,不带任何主观褒贬色彩。生物是按基因的图纸拼装起来的,生物必定有自私属性,在面对不同环境不同条件表现出的倾向程度不同,在漫长的时间拉锯战中,留下来的是暂时处于均衡状态下的自私基因。
基因永远在进化,想非常努力的存在并传承下去,每一个基因序列只代表一个方向,试错也只有一生这短暂的机会,比如傻子基因在一个有骗子基因的群体,若没有变异出斤斤计较者基因,傻子基因终将湮灭。
至于利他主义,绝大时候其本质上不过是伪装的利己主义,可认为是自私基因的延续;极少时候,才可认为是迷路或错配的基因,即有问题的设计图纸,这种变异也是进化的方式。
按此观点,人类社会中的一切社会关系,均是为了让基因得以延续的利益。哪怕是父母和子女的亲情、兄弟之间的情义、恋人之间的爱情、朋友之间的友谊、慈善家对穷人的捐赠、上级对下级的栽培等,而诸如爱情、仁义、宗教、信仰等一些美好的东西只不过是苍白的粉饰。
这是否是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灵长目人科属智人种种群生存的本质?
新得一本书,R道金斯《自私的基因》,非常有趣,刚刚看了第一章就心有戚戚。
读得很慢,只好一章一章写读后感。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看完自私的基因之后,我受益良多,最有感触的是优势序位、两性关系以及好人有好报。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讲我所理解的这几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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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势序位
优势序位:观察者能够按照个体的级别顺序排列。这一顺序中,通常级别低的屈从于级别高的。习惯赢的个体就会赢,习惯输的个体就会输。
经历过之后,群体中激烈的搏斗逐渐减少了,举个例子:羚羊看到老虎就跑,其实远古时代,羚羊并不是没有抗争过。后来慢慢的发现,抗争的话,被吃的概率几乎100%,后来用了优势序位,看到了老虎,比自己大,为了不被吃掉,羚羊基因选择一点也不抗争,直接逃跑。
这个例子拿到人这里,很多家长教育自己的孩子,第一次跟人打架一定要打,即使内心恐惧,也不能在势气上输,因为如果孩子第一架被人欺负了,孩子以后在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会从心里畏惧。
2.两性关系:
读了这篇我终于懂得了两性之间为什么自古以来的观念是男孩子要买房,女孩子为什么要比男生辛苦一些等等这些问题,建议没有结婚的女孩都看看这一章节,会对选择配偶有好处。
当然这本书是从动物的角度来讲,不涉及到人,作者也不想涉及伦理问题。我直接联想到了人。
对人来讲,男性的一生的精子数量比女性一生的卵子多得多,由于是体内受精,受精卵在女性体内,女性需要给予这个孩子更多的照顾。所以女性付出的更多些。如果对男性没有制约到处留精会怎样,会伤害特别多的女性。此时女性想的办法就是男性必须有一个房子,提前付出一些代价,我才会与你婚配,这其实是限制男性。
这个也在前面的章节中提到过,有一种动物,就是雄性动物要占领一个区域,雌性动物才会与其分配。经常有两个雄性动物为领地战斗。失败的一方会离开。失败的雄性是不会有雌性愿意与其婚配的。
这个故事同我们人是一样的,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一直延续下来,房子必须男性的买。
3.好人有好报:
其中有一种鸟,从自己身上清除蜱虫非常重要,但它无法清除头部的蜱虫,只能依靠同伴来帮助它,而它的同伴报答对方也是公平的。但这项工作需要许多时间精力,鸟类在这方面并不宽裕。
会有以下几种情况,1.我清除自己的蜱虫,也付出同样的代价清除了你的蜱虫。2.我的蜱虫没有去除,还付出了代价去除你的蜱虫。3.我自己的蜱虫被清除了,也没有付出代价清除你的蜱虫。4.我的蜱虫没有清除,但你的也没有,我从中得到了心理安慰。
有一种好人有好报策略得分最高,就是你给我抓,我也给你抓,下次你不给我抓了,我也不给你抓了,你给我抓了,我又给你抓了,这样的策略得分是最高的。这个像不像毛主席提出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这个同我们多年形成的人的基因是一样的,也是和我们的社会道德规范是一样的。
读了这本书之后,收获还是很大的,我对于人性底层更了解了,知道了一些行为背后的原因,极力推荐大家去看一下。
我们的基因从何而来?不朽的双螺旋——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标题,却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点,从远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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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人类是复杂而高级的物种,有思想、有技术,能控制地球上的资源、对其他物种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却认为基因控制了人类以及其他一切物种:地球上千姿百态的物种都只是生存机器。是谁的生存机器?是基因的!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双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机器,根据道金斯的理论,在我身上存在的双螺旋,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这二条DNA的基因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国秦汉春秋战国到三皇五帝,基因组一脉相传,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时间里,我的DNA没有大的突变,我和我的祖先在作为人类这个物种上也没有多大的改变,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时也包括我,我们的躯体作为保护基因的载体,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了稳定环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复制、遗传。
几乎要把自己作为宇宙中心的人类来说,作者的这个观点有点让人难以接受,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也只承担了一个短暂的瞬间而已,我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我们的基因能在更长时间、更多空间里长久的遗传下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断的复制生存下去——这就是本书的论点。
道金斯在本书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成功的基因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性行为的自私性;同时基因为了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但这种利他主义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我们所认同的无私的母爱,作者的观点确是:母爱不过是自私的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优化的体现。虽然这个观点太过无情,却也让人无法辩驳。
刚才说过我们的基因和几千年前祖先传给我们的那条DNA没啥大的差别,但大不同的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几千年文化科技知识的积累,社会总体氛围等等,这一切的发展可以说更有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种温和的方式来体现自私的一面,比如这几千年间形成的社会道德体系、法律法规等,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基因的个体自私行为要适应群体发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义。基因想要绵绵不绝的延续,他的载体就需要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很好的社会氛围,于是人类这个物种基因,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护着其他低等物种,保护着地球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盘。
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来就想灭杀宿主人类,终将会被人类灭杀,如果其基因变异到能和人类共存,那将是长久的胜利。独乐乐,体现的是基因个体的自私,众乐乐,体现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说明基因已经开启了更高级的自私行为。(苗丽萍)
生命与文明的最终奥义——题记
阅读了《自私的基因》一书,我受益匪浅。该书的作者道金斯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别具一格的观点不动声色地揭露了生命的本质,回答了人类存在的意义。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了一个颠覆我们习惯认知的观点——所有的生物包括人类都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所利用的机器。最初,我带着好奇心和半信半疑的态度读了下去,最后才觉得震撼与惊奇。我折服于作者强大的联想和滴水不漏的解释。
道金斯认为,父母对子女的爱事实上是一种亲代投资,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控制亲代对子代进行抚养。而两性之爱,则是生物为了用有限的亲代投资抚养更多的子女,以保证基因的延续,所以利用异性的亲代投资,抚养现有子代。
但是,人类恰恰是自然中标新立异的群体,我们由于文化的因素,不完全受制于基因。我们会收养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会不顾一切地爱一个人,会在子女的文化教育上付出巨大……我觉得,也许正因为文化,人类才能够约束自私的本性,人类才有了七情六欲,有了比生存更高的追求,才变得与众不同。
这本书带我深入了解了生物的行为动机,基因的强大控制力,人类的生而不凡。我惊叹自然的精妙,生命的精妙,更惊叹人类的伟大。它是我生物学习的启蒙书,让我终生难忘,终生受益。
人类是自然进化的奇迹。我们因基因而存在,因基因而生活;因文化而不同,因文化而进步。这两者推动着我们人类从过去走向未来,从平原走向顶峰,从当下走向未知的终点……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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