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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2000字

《论衡》的读后感200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论衡》的读后感2000字,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人们早在知道什么是辩证法之前就已经会辩证地思考了恩格斯如是说。我一直对哲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在正式接触哲学前,我听过不少的哲学故事,或者应该称之为哲理故事,我对哲学的理解很简单这是一门能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再把复杂问题简单化,最后使人豁然开朗的学问。随着理论知识和人生阅历的增长,哲学之门向我打开了,我试着走进去,窥探这个神奇的世界。于是我在图书馆里淘宝,想找一本富有中国哲学智慧的书。手指在一本本书脊上划过,最终停留在《论衡》上。

我记得初中的课本上有一篇《订鬼》,正是选自王充的《论衡》。那时我觉得此文的作者思想真是非一般的前卫,要不是通篇古朴艰涩的文言文,我不会想到作者竟生活在距今近两千年的东汉年代。在那个对自然无比敬畏与崇拜的年代,王充用了三十年的时间写成疾虚妄的《论衡》,对居于汉代儒学核心的天人感应说进行了批判,对当时人们的迷信思想进行抨击。《论衡》的大多数观点是对现存秩序的背离和否定,是对现存主文化的抵制和对抗,这用我们今天的话说是反文化。提出这样一种难以被当时大多数人认同的观点,王充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异端。但我对王充却是充满崇敬,他能坚持独立思考,思想超越了自身所处的年代,这是怎样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敢于阐述自己的观点又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读《论衡》后感触最深之处有三:其一,对自然灾害和奇异的自然现象解释;其二,对人死后状态的论证;其三,对历史发展的初步探索。

古代生产力水平低下,对很多自然现象无法解释,就归结于鬼神,由此便有了自然崇拜和敬天保民的思想观念。《论衡》却首先否定了天人感应的天的神秘性,还世界的物质性面貌。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论衡自然篇》),认为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是由气构成,气是一种统一的物质元素。气有阴气和阳气,有有形和无形,人、物的生都是元气的凝结,死灭则复归元气,这是个自然发生的过程。世俗以为击折树木、坏败室屋者,天取龙;其犯杀人者,谓之有阴过,饮食人以不洁净,天怒,击而杀之。(《论衡雷虚篇》),古人认为电闪雷鸣是天怒,是上天对人的惩罚。而王充则认为这些都是虚妄之言。接下来就抽丝剥茧,层层论证,指出天是没有意志的,也不会通过自然灾害来警告人。日食、月食、打雷、下雨,都是自然现象。这对当时君权神授的思想的冲击之大,可想而知了。《论衡》把物质归结为具体的物质形态虽然只是一种可贵的猜测,并没有科学依据,但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基本方向,是一种伟大的探索。

王充是个无神论者,他在《论衡论死篇》中说道,人与万物一样,都是由气组成的,正如囊橐盈粟米,人死则形体朽,精气散,就像囊橐穿败,粟米弃出,精气散尽,人就不再有形体,所以也就没有人们所看到的人死而成的鬼了。他认为人之死,犹火之灭也,还说计今人之数不若死者多,如人死辄为鬼,则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用夸张的语言指出人死为鬼的荒诞,让我不禁笑而深思。这是多么难得的思想,即使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我们大多数人依然难免会相信怪力乱神,觉得人死后会变成鬼魂,或行善,或作恶,与生人无异。古人却有这等超越时代的真知灼见,实为难得。

王充在《论衡》中还有些体现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论衡宣汉篇》中,王充对世人所认为的要天降河图、凤皇之类的符瑞才是太平之世的观点进行理性的疾虚妄。他认为太平以治定为效,百姓以安乐为符,百姓安者,太平之验也,判断一段历史时期是否太平,社会是否进步,是以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的,而不是看上天有没有出现祥瑞之兆。这竟与我们现在的所倡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不谋而合!根据这个标准,王充认为当朝是太平之世,因为大汉物阜民丰,犹胜商周,体现了历史的进步。这种看透历史本质的洞察力让我叹服。

除此之外,《论衡》一书还对实践与认识的关系作了阐述,强调效验,其核心思想近乎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王充还注意到河道殆小浅狭,水激沸起(《论衡书虚篇》)的现象,并以此作为说明涌潮现象产生的一个原因。这些科学的创见,对于有神论都是有力的打击。

在《论衡》中可以看到作者王充是博采各种学术理论之长,糅杂了儒家、道家、阴阳五行家等多种学术观点并加以理解创新的,此书有着极大的研究价值。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论衡》依然没有跳出天命说、宿命论的窠臼,他对一些自然科学问题的见解也不尽正确,但已经体现出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是这一时代的伟大产物。可见,一个人要有学术创新,必须以渊博的学识为基础,同时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和敢于质疑的勇气。

读《论衡》,我深深地为中国的哲学思想智慧感到自豪,中国自古无哲学一词,也没有专门研究哲学的派别,但却有着丰富成熟的哲学思想,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论衡》带我走进了哲学大门的第一站,让我领略到中国哲学的魅力,在课余时间,我要再多看一些关于哲学的书籍,丰富我的知识,锻炼思维能力,从而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为往圣继绝学,为来世开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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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的读后感2000字


范文一

看了这本经典书《大学中庸》,我觉得这本书是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核心,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伟大智慧的结晶。它就像是一位活了几千年的人,对于以前的历史都记忆犹新,刻骨铭心。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历史中的人物和故事更能体现人性和我们几千年的文化形成,以及现代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它也可以告诉我们许多数不胜数的道理。这些道理散发开来塞满天地四方,收拢回来又能隐藏内心深处。他所蕴涵的趣味无穷无尽,而且都是很实在的学问,对于我们终身受用,而且用之不竭。这些道理深深地影响了我,例如:做人要以身作则,做人要感恩,做人要勤学其中最深刻的是:感恩和勤学。

像感恩,做人一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在感恩的历史长河中,流淌着多少古今中外名人感恩的故事。像古有小黄香在寒冷的冬天,先用自己的体温暖了席子,才让父亲睡到温暖的床上;今有伟人毛主席,邀请他的老师参加开国大典;朱总司令蹲下身,亲自为妈妈洗脚。还有居里夫人,寄去机票,让她的小学欧班老师来参加镭研究所的落成典礼,居里夫人还亲自把老师送上主席台。伟人之所以伟大,名人之所以成为名人,是因为他们都拥有美好的心理品质感恩。

像勤学,如果我们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们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们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就像着名的政治家孙敬和大学问家匡衡,他们为了勤学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他匡衡,幼时极爱读书,白天在田间忙於助大人农作,日落始返家,欲读书却苦於家中无灯,后来忽发妙想,原来,邻家点灯的那间房与他仅一壁之隔,他硬悄悄凿了个小孔,借此一孔之光,夜夜倚壁读书,读完了不少书。后来,匡衡成了着名的学者,特别是对于《诗经》一书,在当时的见解无人能出其右。汉元帝时,他的学问极为当朝赏识,所上之书屡被采用。他的凿壁偷光故事,也成了学界千古佳话

读了这本书,我获益良多,读过这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希望我们读了这本书后都能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对人民有益的人,团结携手建设我们的美好明天!

范文二

书中我最认同的一句话是: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大意是:通过探索了解道理,丰富知识,处事的意念诚实,对待事物的态度就客观了,人的心志就端正了,品行也就好了,家族也就可以整肃好,就能治理好国家,天下就太平了。如果我们都这样做,那给多好,天下能太平,是世界人民共同的心愿。

书中我们都应该做到的是:孝子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衰,祭则致其严。大意是:孝敬侍奉父母时,应当尊敬他们,使父母高兴,父母生病时,应当表现出焦虑,他们死后,应当十分悲痛,祭拜父母时要严肃,这样才算孝敬。

如果人人都能做到这两句话,那么人人都有丰富的知识、高尚的品德、端正的态度,那家族就会兴旺起来,国家就会强大起来,那国家之间将很友好,天下就太平了,这是多么美好,希望我们的明天更美好!

《围城》的读后感2000字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学历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学历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学历,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学历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学历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学历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简爱的读后感2000字


范文一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格外的充满爱的点缀。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无语的告白,欣然的接受,简单中透露着深爱,每一个眼神都诠释着关爱,诠释着最伟大的相爱。

命运总是磨练人的,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情形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世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一是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

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她的精神魅力是别人所不具有的,因为她一直都是完美主义者。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和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为什么要说简爱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呢?这源于简爱对罗切斯特深沉的爱。罗切斯特的从前对于简爱来说是一种打击,在打击之下,简爱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但是在罗切斯特庄园被毁,自己也变成残废之后,简爱在爱的驱动下,又重新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最终是爱战胜了心中的不平,是爱点缀了尊严,所以说她是有尊严的 。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国语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和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现实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经前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范文二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沙漏》的读后感2000字


背景是黑板,一个长头发的女生,一个短头发的女生,相对而视。黑板上用粉笔硬生生写着两个白色的大字:沙漏。他在午后和煦的阳光里,泛着魅惑的暗光。星星点点。我仿佛看到了哪个晶莹剔透的柱状体。有着白色细沙和骄奢的玻璃身体,沙子从狭小的缝隙里滴落而下,缓慢而鉴定的,星星点点。

哦,我可爱可怜的醒醒,坚强而执着的沙漏,我们十七岁似沙漏里的细沙,必须穿过狭窄的细缝,才能迎来一片自由宽广的天空。

莫醒醒,她是个 令人心疼的女孩,母亲自然为了救别人的 孩子, 抛弃了自己的孩子,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使醒醒身受她去世带来的影响。醒醒 遗传了自然爱的疾病,交替性厌食暴食症。这只能够 疾病使得她深受折磨,醒醒,这个拼命吃方便面,晚上只能喝水充饥的孩子,我是多么的爱她。

米砂她最亲爱饿的妈妈悄悄的离开,留下丈夫,米砂和她的哥哥米砾,不知去向,她心心念念记挂的路理,确实当年自然在车祸中救在的孩子,与醒醒 之间有中莫名的牵挂。她的心却不能对任何人诉说。

醒醒说自己是个病孩子,是的,她讨厌被别人接触皮肤。一生为她打针,抚摸她 的时候,她总会不顾一切的腰下去,不管那只手多么的温柔。但砂砂却 能使她安静下来,不管她 有没有病,砂砂 总 在 醒醒最需要的 时候出现,及时的 帮助醒 醒,如果仲夏夜在天空和 指尖旋舞的精灵。但精灵也有无助之时,当月光消失,精灵就会慢慢的融散在 空气中,路理这个品学兼优,帅气优雅的 男生,就是砂砂的 月光,是 砂砂 的 天使当他飞翔时,他早已忘记那个月光如水的仲夏夜,他早已忘记那段华丽凄惨的 旋舞,那是精灵最后的告别,最后的仲夏夜。

在我看前半部分时在想难道她 没 小女生温存的一面吗?果然,当 她暗恋路理,故意靠近 时,我 才 体会到属于她年龄段小女生的 细腻情感。用心去 喜欢某个人。躲在角落里偷瞄,会脸红,会不安,会失落,她的实际完全被他主宰,阴晴圆缺,喜怒哀乐,一切只因为他。当 她看到最好的朋友和他亲密在 一起的 时候,内心会是怎样一种痛?不得不让我佩服的时她一如既往的和她 ,它要好。内心 会豁达。路理怎么说呢,特别的 名字,总之,没有其他小说里男主人公名字的 张扬,理性,干练,或许从来没有人这样形容名字,可我实在找不出别的形容词了,他挺完美的,成绩好、人帅、善良总之是个完人。最重要的是他是我最欣赏的男生类型。绅士、勇敢,就在他在醒醒楼下和阿布、蒋蓝说话时,我又发觉他一个闪光点 MAN。因为醒醒的母亲白然救过他,还因此失去性命。他便担负着一种责任,对醒醒的责任。因此他不得不离开米砂,离开心中喜欢的女孩。他隐藏的真好。我一直以为他是爱醒醒的,否则,怎会有他抱住她一口口喂东西给她呢?然而看到结尾,猛然发现我错了。原来米砂才是他一直喜欢的人。怪不得米砂也会误解呢,真让人想不到,对于醒醒更多的只是责任感而已。可醒醒呢,她会不会也在爱着路理呢?答案不得而知,无从考证。饶雪漫真的很细腻,纵使她的文字不算优美,辞藻不算华丽,可是还是有一股强劲的吸引力。结果我耗费了两个晚上品读,失去宝贵的睡眠,精神不莫。套用小说中的一句话:我活该,我愿意!我觉得超 ,不愧是一本青春疗伤小说,看过之后,感想颇多。

我憎恨蒋蓝,这个处处与醒醒、砂砂作对的妖女,凭着自己的几分姿色,惺惺作态,她的各种丑态行径令人发指。我同样鄙视米砾,他为了蒋蓝,不惜出卖米砂,想博得蒋蓝的欢心。虽说为了爱情, 出卖一切代价,但用自己的妹妹做代价,去换来一个无情无意的吻,值得吗?难道十几年的骨肉亲情还抵不上一个无情无义的吻吗?我真的觉得他不配让米砂叫他哥哥。

我会常常想,我是一个病孩子,没有一个人愿意爱我,我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是爸爸妈妈的累赘,我记得,父亲亲口对我说过,我有曾经想过 自 杀,但是没有勇气末醒醒就犹如我的影子一般,读他的故事就像重新经历自己的痛苦。

《沙漏》里的每一个角色我都很喜欢,路理也好,米砂也好,甚至是将蓝,都给我流下沉刻繁荣影响,但是没有一个是想末醒醒那样,这么的与众不同。她似乎很容易让别人感到心疼呢。

醒醒是一个软弱的乖乖女,我和她一样,嘴里说出的事情却没胆子去做。所以,当我看到她吧将蓝的东西扔出宿舍的那一幕,心里有写小小的激动。

我很感谢雪漫写 的 《沙漏》,创造出另外一个我。她叫醒醒。

不过,醒 醒似乎比我还要幸运呢。她有最好的朋友米砂,她有他的路理王子,而我,却什么都没有!谈了一次又一次的朋友,说那些什么海枯石栏友谊永不变的鬼话。结果等待我的是什么?

呵,是无情的背叛。

真是可笑转了一个圈,我有回到了原点。

《沙漏》是饶雪漫今年的最新作品。我热爱雪漫,这是百变的文字女巫:我 爱写漫笔下的那些变换与平淡是我,七彩与灰色的,快乐呵痛苦的十七岁。我更 爱那些十七岁的 女生,不仅是 醒醒和砂砂还要善解人意的小耳朵,怒放如比彼岸的吧啦。

沙漏是一本十分感人的书,据说读过的人大多数都买好了纸巾,那些没买纸巾的人后来都后悔了,确实,书中那些比骨血还亲的亲情,满篇洋溢着亲情,若隐若现的爱情,令人心疼,心惜,心怜,亦心醉。但我却没哭。整整198千字,我通读了两三遍,一滴眼泪都没掉。雪漫的书总会是我鼻子酸酸的,却总是不哭。《沙漏》也不例外,当我看到米砂被醒醒刺了一刀,米砂的爸爸要告醒醒时,我的心缓缓刺痛起来。亲爱的醒醒,她时那么放入无助。像被雨淋湿翅膀的小鸟。

醒醒是盛夏里绽开的栀子花,总有一片花瓣有或多或少的缺陷,却依然美丽。米砂是初春里盛放的红雏菊,表面热烈奔放,却还是有隐藏在血液里的伤痛。这亮朵美丽的姐妹花,最终会变成一朵纯白的并蒂莲。往日张扬盛开的花朵,总会成为低首垂日的花朵,不再张扬了。

沙缓缓滴下,年轻的时光不再回来。

Adieu,xingXingandsallys17-year-old

再见,醒醒和砂砂的十七岁!

《背影》的读后感2000字


这些年来,《背影》的影响力似乎越来越小,以致没有入选中学语文教材,取而代之的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搜索百度百科,关于《背影》,有这样一个评价:

仅以几只橘子和几滴眼泪来表现父爱子孝的文章在商业社会的今天已显苍白无力,缺乏刺激,读来味同嚼蜡。而文风又朴实无华,好似一杯白开水。总之,不像朱自清的其他几篇美文有教头。

对这说法,我不以为然。我认为《背影》现在仍然是有价值的,因为只要是一个有良知的人,读了《背影》后必会被感动。读了《背影》后,我想起往事。

去年六月,我在云大学习,那时父母在青岛,他们的汉语不太好,用汉语与人沟通常常成问题,所以父亲叫我去帮忙。一开始我拒绝了,虽然我当时读的是语言班,但学期也还没有结束,另外女朋友也在身边,有点舍不得。而且我不知道去青岛后还能不能回来,昆明有很多好朋友,大家相处得很好,到青岛后能有这么多朋友么?于是,我对父亲说:这样的事情,找个人帮忙就行了嘛,不用我跑到那儿去吧。但父亲态度坚决,要我过去。父亲每天给我打电话:你几时到啊?哎,最后我也只好去了。

我还记得去的那天,雨下得很大。到了机场,心里还在嘀咕:雨下得这么大,飞机会不会飞不了呀?那样的话,今天我就不用去了。但飞机还是准时出发,我在客舱坐着,心里暗暗地想:可能到青岛,也没什么要我干的,何必让我跑来跑去呢,用买机票的钱找人办事不也是可以的吗?父亲也真是的。现在想想,那时我和朱自清一样,真是太聪明了。

到了青岛后,出了机场,便看到在外边等着的父母,他们朝我笑笑便帮我拿行李。我只是简单地与他们寒暄几句,一脸的不满。我确实不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心里有点什么,一下子就能看出来。这时,我明明知道自己脸上写着我不满意四个大字,但也不想隐藏,就让他们看看吧。

在出租车里,也没说什么话,只是简单地回答他们所问的问题。我知道这样会伤他们的心,但还是偏要这样做。到了家,家在五楼,而那个公寓却没有电梯。拿行李上去时,我说了好几次自己拿,但父亲偏要帮我。前边父亲上去,后边我跟着,看他拿着行李,一步一步地上台阶,到了三楼,我竟听到他的气喘声,他的额头上也冒出了汗滴,看他的背影,不知为什么,他的背影看起来很小。我小时候去超市买东西,东西稍微有点重就说拿不动,每次都是父亲拿着东西回家。在我记忆里,那时他的背影像是一座非常巍峨的山。而今天,看到这个蜷缩的背影,我才发现,我一岁一岁地长大了,父亲却一岁一岁地老了,头发也少了,黑发中赫然夹杂着丝丝白发。拿着不是很重的行李也这么困难,看着他的背影,一时百感交集。

夜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过去有意思的事情,数过几百只羊,都不行。我在床上,瞪着眼睛、发着呆,自然而然地想起往事来了。记得五岁的时候,我想要一种机器人玩具,和父亲谈了很长时间的条件他才答应。去买的那天,雨下得非常大,简直是狂风暴雨,街上一个人也没有。父亲说改天再去我就不高兴了,哭着说一定要今天去买,哭了十多分钟,父亲也没办法,只好带我出去了。去了几个玩具店,门都关着,我才不管这些呢,那架势仿佛就是天上下刀子也要去。现在想想,太固执了,不只是固执,还称得上是神经病吧。在脑海里交叉着很多关于父亲的记忆,心里产生了对不起他的念头,就这样睡着了。

现在想想,也许父亲叫我来青岛,不完全是需要我的帮忙,而是想见我,想叫一家人团圆吧。然而这个孩子,偏偏不想去,勉强去了还总是做出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回昆明的那天,雨下得很大,路上堵车,车没办法走,只好坐摩托车去机场。这样的情况是出乎意料的,所以我没有跟父母好好告别,就急急忙忙地向机场去了。到机场时,淋得像个落汤鸡,看着窗外,我心里满是后悔:我跟他们在一起的这一个月也不算长,而现在离开他们,可能一年或两年都不容易在一起了,既然如此,为什么在一起的时候不给他们一个高兴的样子,不让他们高高兴兴呢?我的周围全是陌生人,心里突然感到寂寞。父母年纪已经大了,他们也必有离开我的一天,到那时,在这广阔的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又是一种怎样的寂寞?朋友、爱人、孩子,谁能代替父母?我知道他们一去不复返,我知道他们不能永远跟我在一起,我为什么不珍惜现在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呢?我觉得我实在太坏了。窗外,雨不停地下着,我脸上的泪也跟着流了下来。

以后只要读到《背影》,总会想起这件事情,而很多关于父亲的事情也接踵而至。我真不知为什么有人说:《背影》好似一杯白开水,没有教头。现代社会越来越冷漠,孩子成了小皇帝,孩子不知父母之爱、父母之恩,有的孩子只是把父母当作摇钱树而已,甚至在媒体上还有孩子杀父母的报道。这样的社会,不是更需要《背影》这样的文章吗?虽然是以几只橘子和几滴眼泪来表现的父爱子孝,但都能使人感同身受,因为不管是对父亲的,还是对母亲的,我想只要读过《背影》这样的文章,就能激起情感的共鸣,就会产生感恩之情。

《酥油》的读后感2000字


好友推荐了一本书《酥油》,说她常常看着看着就流泪了。上网看了一下评论,据说是2010年最感人的小说。好奇之余,便在网上订购了一本,趁中秋节闲暇一口气读完了。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

作者江觉迟是一名安徽女子,她根据自己2005年后在藏区草原义工支教的经历,充满深情地写出了一个既绝望而又美丽的故事。

书中主人公梅朵是个安徽的女子,接受了一位寺庙喇嘛的邀请,来到了高原支教。

学校位于川藏线的深处,到那里需要先坐火车,再换汽车,然后是拖拉机、摩托车后再加上两天骑马的时间,最最后需要步行翻过大山。到了后梅朵才知道,所谓的学校只是一座废弃的碉楼,而且学生也需要她一个个到藏区去寻找。

藏区的自然环境恶劣,常常会有雪灾和泥石流,每一次灾害发生过后,就会产生很多失去父母的孤儿。除此之外还有因为各种各样原因产生的私生子。这些孩子常常吃不饱饭,经常被偷猎者要挟进保护区做向导,还有的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在茶楼做女招待,他们没有读书机会,好一点的情况下即使能够被领养,也常常是为领养的家庭做仆人。

她把全部的热情和爱留在这里。为了那一个个寻找出来的孩子,为了那斑驳残破的碉楼学校,为了给流离失所的孩子们一个庇护所。。。。。。从一个如花美眷成为一个百病缠身的女子。

除了爱她学校里的孩子,还有她心爱的人月光。

月光是喇嘛安排帮助梅朵开展工作的当地草原男子,梅朵和他以及那些他们一个一个从深山草原里找出来的孩子相依为命。梅朵和月光,渐渐相爱,深爱,经历生死,不离不弃。然而,梅朵的身体终于支撑不住了,胃病、贫血、吐血。月光恪信寺庙的力量,可是寺庙救不了梅朵的身体。她不能再在藏区继续坚持下去。梅朵要下山治病,顺便也想多积攒点资金给她的孩子们。

两个相爱的人不得不面临分离,他们相约,两年之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梅朵都要回到月光的身边。这两年间他们的联络,是月光每次花几天时间到县城后打给梅朵的电话,除非梅朵死了,梅朵永远等着月光的电话,永远不关手机。

梅朵告别了月光,来到了平原,发现自己已经同平原里的生活完全脱节了。她忘记如何看红绿灯,不敢过马路,听不懂公司里面的人讲话不过为了给孩子们筹钱,她在平原坚持了两年,除了白天正常的工作外,晚上还要给人补习外语,以便能够积攒更多的资金给孩子。就到了同月光约定好的时间,马上就要回高原的时候,梅朵出了车祸,一昏迷就是六个月。

梅朵重新上高原以后,发现月光因为打不通梅朵的电话,以为梅朵已经死了,自己心灰意冷以后,决定出家做喇嘛

人的心灵深处是什么?书的开头这样写道:只有把自己变成一个真实的弱势者,你才能真切地感受到人间的疾苦和贫困。这与你到贫苦中体验生活完全不同。就好比把两个人丢进茫茫沙漠,一个有后援,一个无后援。

我们没有在贫困的藏区生活过,我们感受不到那里的真实。但我想,这个故事却足以点亮我们内心深处人性的光辉。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着世间最亮、最温暖的光辉,只是我们缺少着光明来照亮我们通往内心深处的路。

江觉迟,好名字。净空法师云:不怕念起,只怕觉迟。她并没有觉迟,相反的是,她给我们每个人上了一堂最生动感人的觉悟课。

作者说:我写作有两层意思,首先当然是找到接替我的人,另一层面,草原并不只有一个孤儿学校,还有更多的人需要帮助。需要更多的爱心认识,到深山把人找出来,把资料带出来,社会才能帮助他们。

也许,就如同书中的梅朵一样,五年的高原岁月,让觉迟成长为一个酥油般的女子。这里的酥油,不再只是高原牧民用以果腹的食物照明的燃料,它已化为一缕精魂,渗透进他们干枯的长发,酱紫的面容,拖曳的氆氇,连绵不绝的诵经声,以及虔诚如磐石的信仰,陪伴着他们一世又一世,承受着因果循环,在纯净的高原上轮回。而我们的觉迟,她用超脱人性自私的博爱去关注高原,关注高原上的孤儿,关注牧民们清苦的生活,然后,拖着病体,在昏黄的酥油灯下,写出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铺展开她生命中那一段段深刻入骨的岁月。

人在自然面前是脆弱和渺小的,可是人在自然灾害面前表现出来的相互关心依赖的情感又体现出了无法形容的伟大。一个娇弱的南方女子,用自己坚强的毅力为孩子们在他们的内心里面点燃了一盏温暖的酥油灯,这些孩子们长大了以后,也会延续老师爱的理念,继续为其他需要帮助的孩子们点燃心中的明灯。善良和爱,能够在这样的相互温暖中得以不断地延续下来。

让我们大家一起,点亮一盏酥油灯。让高原上每一个孤单的孩子,眼睛里都有光。也让我们每个人都能点亮通往自己内心深处的路。

《哈姆雷特》的读后感2000字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 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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